安晓晓与弗雷德对视一眼,然后跟了上去。安晓晓心里一直很好奇,从与白睢初见时起,他对他们二人就表现得过分热情,此番竟然主动邀请他们住进家里,这就更加耐人寻味了。
一路来到白睢家,四人说说笑笑,倒是白青青与安晓晓打好了关系,两人熟了之后,白青青更加黏着安晓晓了。
弗雷德因语言问题,话并不多。白睢倒是一如既往地热情,偶尔与弗雷德说说话,都捡些简单易懂的话与他闲聊,渐渐的倒也谈得来。
白睢家住在城东一个小院,算不得太富裕,倒也过得去。院子里种着果树,有一老叟坐在门前往外张望,脚边蹲着一只猴子,正老神在在地剥花生。
白睢隔着老远就对门口的老人喊道:“爹!我们回来了!”
老人见了,立即起身朝这边走来。到了近前,白睢介绍道:“这是我爹。爹,这两位是我的朋友,安晓晓安姑娘,弗雷德弗公子。他们正要寻找住处,我便带他们住到咱们家来了。”
“弗公子?”乍一听到弗公子三个字,安晓晓眉梢微挑,忍不住笑出了声。白睢窘迫地挠挠头,第一次露出尴尬的神色。
弗雷德只是笑笑,朝白父点点头。安晓晓收起戏嚯的心思,对白父道:“劳烦白老伯了。”
“不必客气,既然是睢儿的朋友,那赶快进门喝杯热茶。”白父打量二人一番,哈哈笑了几声,倒是待客热情,立即把二人往屋里招呼。
安晓晓第一次感到盛情难却原来是这样的,只好跟随白父跨进门,目光从蹲在门边的猴子身上掠过时微微一亮,边走边与白父搭话,“老伯,这猴子可是您家驯养的?”
“是啊,我平日里闲来无事,就逗逗猴子,等到猴戏表演时节,去竞竞名次,可获得赏钱呢。这只猴子被我驯出来,已经连续三年稳坐魁首了。”白老伯抚了抚鬍鬚,似是为自己能够得赏钱的手艺而感到自得。
安晓晓眼睛越发亮了,立即顺势夸道:“若能在那猴戏表演上夺魁,那定是手艺极好的人才能训练出这般厉害的猴子。不过小女自外乡而来,倒不知这城中的猴子是怎样个比法?”
“到时候你便知道了,只可惜我这一身耍猴的手艺,无人承我衣钵。白睢这小子,怎样都学不来这精髓之处!”白父卖起了关子,转而瞪了白睢一眼,恨恨道。
安晓晓的眼珠子一转,目光在面色羞迥的白睢与神色落寞的白父之间来回打量,心里有了计较。
白青青心有玲珑,见爹爹又要念叨白睢,立即出声解围,“爹,哥哥不喜这一行,您是知道的。这会子又提起这事,爹还是不死心吗?”
“你个小丫头片子知道什么?只知道维护你哥,和他一起来气我这个糟老头子!”白父脸色缓和些许,却还是笑骂一声。
白青青躲在白睢身后,朝白父俏皮地吐吐舌头,“分明就是爹爹老糊涂了。”
“青青。”白睢对白青青摇头,语气不满。
白青青立即捂着嘴,拉着安晓晓朝东厢房走去,“晓晓姐,你便与我一同睡,我正愁无处解闷呢。”
“都依你。”安晓晓正好也乏了,跟白青青打好关系自己也少些麻烦了。想起弗雷德,安晓晓嘆口气,终究没有回头看上一眼。
他们本就是不同的人,他们都有各自的路要走,此次同行,只是命运安排的一段路,或许走完这段路,就再难相遇。这些,安晓晓一直都知道的。
所以,她不敢给予弗雷德任何回应。
弗雷德目送安晓晓的背影消失在转角处,立在原地一时无措。白睢朝他笑道:“公子不必担忧,青青这丫头任性了些,倒是极会照顾人的。我家只有西厢一间客房,不如公子住在西厢如何?”
“谢谢。”弗雷德从容一笑,微微点头。白父被他这样的气度吸引,忍不住心里赞嘆。
独自身处异乡,还能如此从容不迫、坐怀不乱,再看衣着昂贵,这等非凡气度绝非常人所有。方才那安姑娘无论从谈话到举止都无普通人家的女子那般羞涩扭捏,反而落落大方,举止从容,言语间收放自如,堪登大雅之堂。
啧啧,究竟是哪方水土哪户人家教养出来这般聪慧灵敏的女儿,倒让他家这傻小子给遇上了。
难道……是从京城来的?白父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他连忙晃过神来,眼前已经没人了,白睢已经带着弗雷德去了西厢客房。
☆、第六十二章:他乡遇熟人
猴子大毛在门外探头探脑地往里看,见主人没注意自己,偷偷摸摸从盘子里抓一把剥好的花生仁塞进嘴里,然后捂着嘴偷偷咀嚼。
白父斜睨它一眼,装作没看见,等它准备再伸手时,咳咳两声,跨出门外,“大毛,跟我去街上熘熘食儿。”
大毛龇龇牙,依依不捨地看着盘子里自己好不容易剥了一盘的花生米,然后心不甘情不愿地奔向白父。
白父被它的小动作逗笑,弹弹手指道:“既然是你剥的,就都揣进兜里吧,带着路上吃。”
“嘎嘎。”大毛高兴地手舞足蹈,立即奔到盘子前,把盘子里的花生仁全都倒进自己胸前的口袋里,然后跟上白父的脚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