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看简西在描述时将早餐生意说的十分轻松,可等实际操作起来,蓝秀发觉,这一点都不比在乡下种地来的简单。
就拿看似最易操作的绿豆汤来说吧。
为了保证绿豆汤的口感,在汤水烧开后,几乎每隔十分钟就要用大勺在锅里搅拌,并及时撇去上浮的绿豆壳,一锅汤水分量极大,底下全是沉淀的绿豆,在锅里搅拌绿豆汤,需要极强的臂力,尤其是这种长时间的作业,往往一两个钟头下来,就会感觉到手酸背痛。
更别提还有揉面,剁馅之类的工作了,这年头可没有那种简易操作的剁肉机,揉面器,所有的操作都需要手动完成。
往往都是结束早上的摆摊就要立马开始准备明天售卖的半成品,忙活到半夜,第二天一早天还没亮就得起来,真正休息的时间也就五六个小时,虽然收入很可观,可疲累也是难以想像的。
好在现在有了蓝秀的加入,简西身上的重担瞬间被分走了一半,简丹也是个乖孩子,因为从小跟着原身学习的缘故,三位数以内的加减法已经十分熟练,当简西和蓝秀忙着做水煎包,替顾客乘装食物的时候,简丹还能在一旁帮忙收钱找钱,一家三口守着一个小小的摊位,不仅不觉得累,心里反而十分充实踏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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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才一个月不到呢,咱们居然已经攒了一千多块钱了。」
晚上,蓝秀清点着家里的存款,在数完后忍不住张大嘴巴又重新清点了一遍。
以前在乡下的时候,她没日没夜的干活,一年到头也只能从队上拿到五十块不到的工钱,也就是说,她只用了一个月的功夫,把她原本二十年才能挣到的钱给挣来了,城里人的钱咋就那么好赚呢?
蓝秀看着那一摞摞纸币,就跟被火烧了似的,脑子都有些发烫了。
「你说咱们要是分开摆摊,是不是能挣到更多的钱?」
蓝秀也不是贪心,而是现在这钱太好挣了,她想趁能挣钱的时候多挣一点,为女儿丹丹攒下足够多家底。
「现在我们两个人看一个摊子都那么累了,要是一人管一个,岂不是得把身子给累坏了。」
简西摇头否定了蓝秀的想法,现在他们的工作强度已经很大了,因为多了蓝秀这个帮手的缘故,每天他们准备的半成品多了不少,原本他一个人每天摆摊到八点左右就得结束,现在他们准备的食材可以卖到近九点,每天的收益已经比原先高出不少。
一个月挣一千,这在这个年代已经是金字塔顶端的收入,即便是大学老师、高级技工,每个月加上津贴,收入也只有一两百罢了。
「赚钱本就是为了生活能够宽裕一些,咱们现在那么累,连花钱的功夫都没有,挣再多的钱又有什么意思呢?」
简西摸了摸闺女的小脑袋:「你们来海市那么久,我还没带你们好好逛逛这个城市呢,还有周边的苏州、扬州……都有很多北边看不到的风景,以后每个礼拜,咱们都休息一天,不光是自己适当放松一下,也要带丹丹到处走走,让她开阔眼界。」
「正好,明天摆摊的时候我写一张纸条贴在板车上,告诉那些每天来买水煎包的顾客,以后咱们礼拜天不做生意,省的他们到时候白跑一趟。」
现在简西的水煎包已经做出口碑来了,每天早上都有许多别的地方的人慕名前来,一买就是十个二十个水煎包,要是有人正好在简西休息的那天特地跑过来,结果跑了个空,那该多郁闷啊。
简西的话点醒了蓝秀,让她从金钱的诱惑中挣脱。
是她一时糊涂了,光想着多挣点钱,却忘了明明她一开始的初衷是想帮丈夫减轻负担,让他能有多余的精力放在他喜欢的事情上。现在挣到的钱已经是她曾经做梦都想不到的数字了,她反而奢求更多更多,人的欲望是个无底洞,怎么可能有满足的一天呢。
「正好,我想扯一些布料,给丹丹做一个书包,再过几个月,丹丹就要上小学了,还得给丹丹添置一些文具呢。」
「嗯,也给你和丹丹买几身新衣服,我觉得你穿布拉吉一定好看。」
简西注意到了,蓝秀应该很喜欢那些款式时髦的漂亮裙子,每天早上来买早餐的女士要是穿了布拉吉,蓝秀都会多看她几眼。
「不不不,我都是孩子妈了,哪里用得着穿那么时髦的裙子呢。」
蓝秀摆摆手,她见到的穿布拉吉的多是还没结婚的年轻姑娘,结了婚或是上了年纪的女人,穿列宁装和衬衫长裤的才是大多数,在蓝秀看来,这样的稳重的打扮才是她这个年纪的风格。
之所以会忍不住看穿着布拉吉的姑娘,是因为蓝秀从来没有穿过,乡下地方不兴这样时髦的衣服,可布拉吉对于任何一个看过苏联电影的乡下女孩来说,都是一个美好的期盼。
「在我心里,你还是那个刚嫁给我的漂亮姑娘呢,你比电影明星还好看。」
在后世,任何一个年龄段的女性都能穿着裙子压马路,蓝秀也就二十九岁,怎么就不能穿连衣裙了。
「当着孩子的面胡说什么呢?」
蓝秀红着脸捂住了闺女的耳朵,嘴上嗔怪,心里却甜蜜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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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拜天,一家三口睡了一个难得的懒觉,等到太阳晒屁股了,简西才带着妻女出门,来到了海市最大的友谊百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