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胡归听秦萱这么说,顿时露出一脸的受伤和不可思议,这就是所谓的大事?!这倒是全军上下都知道啊。
「对了,胡归,你和安达木两个最近多照应赵布一下。」秦萱被这三个一打岔,原先忧伤的心情都不知道丢到哪里去了,她想起赵布是慕容入关之后才加入到燕军里头,还没和游牧民族打过仗。
「这回的对手是高车,和以前的有些不一样。」秦萱之前也没有和高车交过手,「多教他一点。」
「放心吧,将军,那小子我们一定会看好的。」胡归拍了拍胸部,对秦萱保证道。平常他和安达木两个可是吃了人家不少的肉,这会也该他们还人情了。总不能老是吃人家的,却不给做事吧!
秦萱看着胡归拍胸脯的模样,笑的开心,果然身边有这么一群人,心情都好多了。
接下来这几日,大军向塞北进发,胡归和安达木两个,没少给赵布恶补草原上的那些恶斗绝招。
高车,漠北的鲜卑人称呼他们为敕勒。南边的汉人们成为丁零,更古老一点的直接叫做赤狄,说是因为高车人喜欢穿着赤色的袍子。
高车人传说是匈奴单于的女儿和狼的后代,习俗和匈奴没有多少不同,甚至说的话也是匈奴话。
这次慕容奎盯上了塞北的高车,不为别的,只是为了高车人的牛羊。
中原成那样,休养生息都要好几个年头。别说眼下还要打仗,一时半刻的根本停不下来,打仗要物资,中原不能提供,辽东又在千里之外,运过来都不知道要花费多少钱。干脆从高车那里抢。
既能获取军需,又能平定塞北,简直一举多得。
秦萱对上头的用意心领神会。高车现在就是个大香馍馍,不咬白不咬,中原打仗需要吃饭,屯军田一时半会的根本跟不上军队的需要。总不能大家学羯人吃人肉吧?
既然去打劫,那么就要摸清楚对方的作息时间还有优势劣势。当秦萱在中军大帐,看到有关高车的那捲捲轴展开,上头画着比牛身还要高大的车之后,她差点爆出粗口来。
这么大的车,高车人是从小练就了跳车本领吗?!
作者有话要说: 娇花:人家求婚被拒绝了,宝宝心里好忧桑
秦萱:……话说先讨论一下如何做好一个强盗
娇花:→_→别转移话题
☆、第170章 自
和游牧民族作战,和汉人们打完全不同。汉人们和那些已经汉化了的高句丽人有城池不一样。高句丽人至少还能找得到人,和段氏还有宇文部打的时候,双方都已经约定好时间地点,面对面的槓,看谁怼得过谁。就是慕容泫打的那几场,除了冉闵那一回用了计谋,把人给引出来之外,其他的都是正大光明的打。
但是和草原上的游牧民族,你是很有可能连正面槓的机会都没有的。因为游牧民族之所以是游牧民族,那是因为他们根本就没有一个定居的地方。宽广的草原到处都可能是他们的家,天冷了南边走点,要是草被牛羊吃光了,那么就另外寻找水草肥美的牧场。
这样的,到了草原上连着几天都找不到人相当正常。
所以找到抢劫目标就成了头等大事。
出来打劫,结果连打劫的人都找不到,传出去都要成笑话。
好在高车人特徵明显,匈奴和鲜卑加在一块都没有高车那么引人注目。鲜卑和匈奴习俗很相近,要迁徙,最多也只是拖着牛羊还有部民们上路。但是高车人的车高过了牛身,在草原上那绝对是一眼就能认出来。
既然下定决心要去抢劫高车,那么就必须要事先知道高车到底在哪个位置。然后接下来就看慕容泫怎么吩咐了。
塞北草原广阔,人站在草原上一眼望去,几乎望不到尽头。想要不打草惊蛇的找到高车部落所在,还真的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不过更严峻的还在等着燕军。
秦萱满头大汗的把身上的棉袄给扒下来丢到一边,身上仅仅剩下几件单薄的单衣,她不怕被人看出来女儿身,她的壮硕胸肌之名早已经响彻慕容泫手下这支燕军。她觉得除非自个脱光了,不然都没有几个有那个眼睛能够看出来她是个女的。
说起来上回在蓟城和慕容泫胡天胡地,她脱得就剩下一件单袍了,结果慕容祁还是没有认出她是个女的来,还以为她把慕容泫给上了,简直不知道说什么。虽然她也的确是把慕容泫给上了……
「阿娘的!」胡归一进来就是骂骂咧咧,「这天怎么变得这么快?今早上还是冷的打颤呢,怎么到了这会,热的比七八月还厉害!」
胡归和安达木都是在辽东长大的鲜卑人,辽东冷的厉害,一年到头,几乎是半年多都在寒冬中度过的。其他鲜卑人也是在寒冬里头长大的,寒冷对他们来说根本就不算什么,但问题是,草原上天气变幻莫测,早上还冷的和要下雪似得,结果现在就热的他们恨不得脱光身上所有衣服跑出去裸奔。
鲜卑人怕热不怕冷,这会的天气简直和要了他们命一样。
秦萱还苦逼一些,胡归这些人,能够把自己脱得只剩下个裤衩,她就只能跑到慕容泫那里脱的只剩下个裤衩了。而且要屏退众人,不能叫人看见的那种。
「将军,高车人那边还没有消息吗?」赵布抬起头,满脸的可怜兮兮。汉人居住的地方比草原上要温和多了,至少不会出现前天热的喘气,过一天就冷的把过冬的衣裳都套上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