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见着女儿不懂事,母亲依旧不听劝,齐巧珊觉得脑袋上天天都在烧火。
这份火气又不能对着家里人宣洩,她就只能宣洩到工作岗位上。
这个时候她已经是科长了,算是个有点头衔的小领导。
她开始变得苛刻、刁钻和刻薄。
她不屑于和二十出头的年轻姑娘讨论爱情的问题,因为无论她们说了什么,她都会觉得幼稚又可笑。
再之后没过多久,她收到消息,诗三要回国了。
据说诗三在美国读了个还蛮有名气的大学,至于什么学校什么专业她并不知道,又不是她女儿或者她亲戚,她压根不关心。
不过,齐巧珊知道诗三此次回国定会引起凌肃越的躁动,她特地提前了年休,围观自己丈夫又要作什么妖。
不出她所料,今年整整四十岁的凌肃越,一得知诗三要回国,立刻提前了年休,还美其名曰:“一日为师终身为父,两家关系不能断,她的孙女要回来了,我得祝贺她。”
齐巧珊一听顿时笑了:“我说,你搞清楚,你29岁的时候她18岁,你觉得你们年纪差距不大,对吧?你34岁的时候她23岁,你还觉得你们差得也不是很远,对吧?可是,你今年可是40岁了,而她,今年是29岁,40岁和29岁是什么概念?你觉得,你这不磨皮就一副老相的模样,她能喜欢吗?”
凌肃越顿时面色铁青。
因为这件事,夫妻俩好几天没说话。
还是齐巧珊最后看着凌肃越那副憋屈的表情觉得他可怜,走过去戳了戳他:“行了,你又不是她丈夫,你生气什么?怎么,还想给我搞事情?说说你而已,要不要这么激动。”
诗三回到大院去见爷爷和奶奶的那天,凌肃越一家人也在现场。
年近三十的诗三,岁月带给她了成熟女人优雅妩媚的韵味,却没有在她的身上留下太多岁月沧桑的痕迹。
她此刻已经褪去华丽的洛丽塔装扮,不再做花哨的挑染,一头优雅的巧克力色大卷垂落在耳旁,复古的米色为打底的黑色巴洛克花纹修身淑女小礼裙,一双同色系v口细高跟。
她的身材依旧那么曼妙,双腿似乎比以前还要细一些,她修长的双臂交叠,右手无名指的钻戒因为钻石太大而显得格外刺眼。
凌肃越正想开口告诉她戒指戴在那里是已婚的意思不能乱带,就只见一高挑的男人从背后上前一步,捧着呢子大衣外套搭在诗三的后背上。
之后低头道:“先生说,下飞机还是挺凉的,怕您冷,让我给您披上。”
一旁凌肃越的父亲看着诗三,低声对凌肃越道:“你知道给她穿衣服的那个人是谁的随从吗?”
凌肃越看了眼那个男生,身高目测一米九五,全身肌肉紧实,目光警惕而犀利,一直护在诗三身侧,应该是个职业保镖。
“那是霍胜的小儿子霍正绪的保镖,诗三现在可是霍家的儿媳妇。”凌父哼了声,“霍胜是谁,你清楚,多余的话不需要我说,你只需要知道你得罪不起。”
“他小儿子不就是个只知道蹲在家里的扶不起的阿斗吗?上大学还因为住不惯宿舍哭着退学,而且还是个00后。”凌肃越不可置信地看向自己的父亲。
“那又能怎么样?”凌父看向自己儿子,“我让你来,就是让你彻底死了这条心,你如果仕途平坦,七十岁的时候也许有机会和霍胜一拼,但是,现如今,诗三已经一步登天,你们已经不在一个世界了,最好任何念想都抹杀掉。”
后来,凌肃越得知,霍正绪出生在加拿大,是加拿大籍华人,其实没有中国户籍,“霍正绪”三个字只是霍家对他的一个称呼,他自己似乎还不怎么认可这个名字。
他出生的时候身体状况不好,霍母就没有带他回国,将他留在了外公外婆家。
结果,这一个行为导致了霍正绪对整个霍家所有人都万分疏远,反倒是和霍母家里走得十分亲近。
十三岁时,外公外婆过世,悲痛欲绝的他被接回国后,一直难以融入集体氛围。
他性格偏温婉细腻,相貌也比较女化,和外公外婆在一起的时候,家里人没有对他进行刻意的“男子汉”教育,他觉得轻松自在;可回国之后,总被身边人贴上“娘娘腔”、“阴柔”、“小公举”的标籤,父母和兄姐也和他观念差异巨大,再加上本身内向,导致他有些自闭倾向。
本科时,他因为受年轻时经营医院的外公和外婆薰陶,对西医颇感兴趣,便考入同济医学院。
但是,因为长期存在严重的社交类心理疾病,又不是很适应集体生活,去上海没半个月,就因为承受不了心理压力回北川了。
霍正绪从大学退学之后受到各方人士议论,父亲嫌丢人,就将他送到美国修养,并接受心理辅导。
父亲还找了哥伦比亚大学医学院的华人教授做为他的私人医生,对他进行定期病情访问。
这正合霍正绪的心意,反正,作为一个“精神加拿大人”,他根本不认为霍家是他的家,外公外婆就算死了,加拿大也才是他的家。
而这位辅导他的华人教授,正好是诗三伯父曾经的老师,老师对诗三的伯父器重,自然对诗三也多了几分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