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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二章 开张大吉

    “那是?”


    “总之,你先弄来再说,然后想办法套套他们口风,这批麦粒是从哪儿买来的,如果可能的话,也全部买过来,有些事情我还无法确定,要试验之后才能和你细说。”


    “记住,此物和『毛』驴反常之间的联系不要让别人知道”


    “明白”


    “那我先回宫了,你好了后,把东西直接带到澄心堂去,我不在的话就交给刘忠,刘进,或者赵春。”


    ……


    第二日下午,李煜到澄心堂,刘忠捧着两只小瓷瓶道:“六郎,上午保宁王拿来一包黑『色』的麦粒,小的按照你昨天的吩咐,已经将其碾成细末,都在这儿了。”


    接下来的大半天里,李煜挑出极小量的麦角菌粉,分别让刘忠,刘进,还有赵春三人服下。


    自己则在一旁观察记录,以求取的最佳用量,反正小剂量的麦角菌粉末对人体几乎没害处,反而能让人大h一把。


    而这三人也确实没让李煜失望,都是想都不想就一口吞了。


    ……


    中世纪村庄的村民往往吃了一半的饭,扔掉面包就跑到屋外一起跳集体舞,也是吃了含有麦角菌面包的缘故。


    至于南美洲的土着居民干脆将服用少量麦角菌作为每年祭神的重要环节,在麦角菌的作用下他们才能在虚幻中与祖先或者其它神灵沟通,并聆听旨意。


    至于神的旨意是否会相互矛盾,这在清新的时候是个问题,但当所有人都h的腾云驾雾了,也就没人在意这些细节了。


    为什么要这么做,李煜自己也不明白,但他觉得,既然偶然发现了这个,那就好好掌握用途,没准哪天就用得上呢。


    虽然这个位面没有一个会发布任务的系统,只是麦角菌突然出现在自己的面前,而恰恰又只有自己知道此物的核心用途。


    李煜于冥冥之中感受了天意


    随后还从细作监顺手牵羊了一个象牙雕琢的指头大小的瓶子,自己屏住呼吸往里灌了一瓶麦角菌粉末,带在自己身上,自从餐霞楼之后,他总考虑给自己身上带点什么防身之物……


    这天是二二六,铺子开张的日子,至于为什么要定在这个看起来平淡无奇的时间,李景逷是百思不得其解,但李煜坚持,他也只好作罢。


    在少年人心『性』的作用下,还是有着打破砂锅问到底的精神。


    李煜被他缠不过,便吐出“昭和”二字来。


    随即,便再也不开口……


    李景逷『摸』『摸』脑袋上的幞头,恍然大悟,“百姓昭明,协和万邦,这是《尚书》上的话,乃是大大的称颂,可这和二二六开张又有何关系?”


    李煜:“今天的买卖看来会很不错啊……眼看快巳时了,准备准备,开张吧”


    ……


    巳时相当于上午九点到十一点,放在这个时候开门和西市整体氛围显得格格不入,农业社会讲究日出而作日入而息。


    太阳升起来了,铺子也就该开张了,到了日头下山,除了饭馆旅店外的其它铺子也就关门上板,静候第二天的到来。


    九点已经是太阳晒屁股的时候,这时候才姗姗开门,让李景逷很有点『摸』不着头脑。


    李煜则是嗤之以鼻的教训他:“你傻啊!?我们是做谁家生意的?京城达官贵人家的夫人小姐,再有就是秦楼楚馆的当红姑娘,你让他们和乡间老农似的,鸡叫便起?”


    “要我说巳时我都嫌早,最好是未时,申时开两个时辰就好。”


    “贤侄,贤侄,这也太不像话了。”李景逷擦擦脑袋上的汗。


    只营业半天的铺子在这个时代还没出现过,让他有点接受不了。


    “是啊,我这不是妥协了么?”


    巳时已到,随着围了大半个月的细麻布被揭去,铺子终于『露』出了庐山真面目。


    本就是一栋二层的小楼,外墙面自然是粉刷一新,按照李煜的想法最好是贴点马赛克什么的,这玩意有着上千年的历史,而且制作简单,但效果却很好。


    但经过一番实地检验后才沮丧的发现,马赛克基本无用,一来这玩意的烧制技术尚未传入中国。


    但这不是大问题,中国人在烧窑方面的成就在封建时代内远远领先于其他国家,只要点一点,相信这对聪明的古代工匠而言并不是难事。


    主要是无用武之地,中国建筑大部分是木制的,外立面也是木头的,没法往上贴,倒是能用来铺地,但一来时间紧急来不及现烧。


    二来,李煜也觉得这个东西,倒也不着急拿出来,有机会可以用作向李璟献宝。


    现在这座铺子从外观来看和同时代的商铺并没什么太大的区别。


    但还是引来看热闹的闲人,和前来观礼部分官员的赞叹。


    主要是这铺子的门脸儿着实与众不同,两开间的大门面,上面顶着一块巨大的牌匾。


    上书三个大字“红茸唾”。


    一看落款。


    徐铉!


    南朝文风之佳以李璟为第一人,次之便是冯延巳和徐铉,前者精于诗词,后者在小学上别有一功,算是南唐第一书法家。


    让他来提匾也是应有之意。


    其实按照相互间的关系,李煜去找冯延巳更方便。


    只是后者身上的派系印记太重。


    真让他写店名,以孙昇为首的二愣子兵团只怕就要看自己不顺眼了。


    二愣子们的背后就是太子大哥,李煜面孔抽筋了几下,还是觉得走走夫人路线,找徐铉好了。


    反正,他前阵子把唇华到处撒,听闻徐铉家里有俩女儿,而且老婆年纪也不算太大,不怕不上钩,呃,李煜的意思是不怕徐夫人不来宫中探病。


    果然,徐夫人二次入宫探病,李煜加意讨好,送上几只外管为象牙犀角材质的唇华,和之前撒出去的银壳货『色』比足足高了好几个档次。。


    这些珍贵材料,是他挖墙脚挖来了,让细作监先做一部分出来练练手,反正儿子开买卖从老子荷包里掏几个银子也是正常。


    那话怎么说来着,儿子偷爹不算贼!


    再说了,完工后的成品,首先就是送给钟皇后试用,其次就是太宁,可谓取之于帝用之于帝。


    李璟若是敢对此说三道四,钟皇后和太宁就敢联合起来揪他胡子。


    而细作监的这些匠人因为最近没什么新任务也憋得难受,眼看有新产品上手试制,自然打起十二万分精神来。


    徐夫人见了就是爱不释手,李煜乘机把想请徐大人提匾的事情一说,哪儿有不应允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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