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秃子用力咽着唾沫,脸色苍白地点着头,干笑道:“原来是乌衣堂的大小姐,误会,误会!忘了这里是你家的地盘,没能事先报备,是我的错!这样吧,我摆酒赔礼,还有酬金送上!”
他伸手一指刘安邦,咬牙道:“这个混帐家伙,坏了我的生意,我说过要砍他的手,只要乌大小姐能替我砍了他,每只手值十万;如果能宰掉他,我甘愿奉上一百万酬金,怎么样,这笔生意大小姐做不做?”
乌凌兰却不回答,只是说了一句:“他姓刘。文加上一刀,就是刘了。”
“啊?”文秃子愣了一下,不明白她的意思,就问了一声。
但这是他在这世上说出的最后的一个字,乌凌兰猛地抬起手,锐利长刀噗哧一声,刺穿了他的咽喉。
文秃子瞪大眼睛,仰天倒下,双手无力地握住咽喉上插的长刀,身体不断地抽搐颤抖,拼命地想要将刀拔出来。
乌凌兰却伸手按住刀柄,将刀尖深深地插入地下。
夜风吹来,带来透骨的寒意。文秃子躺在地上,颈间插着一柄立刀,已经流干了血,瞪大眼睛惨死在地上,变成了一具僵硬的尸体。
乌凌兰转过头,淡漠的目光看向刘安邦,道:“上次你替我解围,这一次算是还清你的情分了。”
“那天我只是想要阻止贾二,并没想过替你解围。”刘安邦用同样平静的声音回答道。
“结果还是替我解了围。虽然以你的身手,这些家伙根本伤不到你,不过还是替你解决掉这个麻烦好了。”
刘安邦想了想,最后还是决定向她道谢:“嗯,谢谢。以后有什么杀不了的人,可以跟我说,如果合适的话,我也可以替你出一次手。”
黑衣少女笑了起来。
在月光下,这笑容显得如此纯净美丽,足以让人看得发呆。
但这笑容也只是一闪即逝,她转过身,迈步走入了黑暗中。
她的那些手下,也扛起尸体,抓着俘虏离开,剩下几个人负责处理地上的血渍,在一片夜色中默默地工作。
刘安邦也没有什么话可说,拿着情报就离开了。
第二天,他仍然是带着蓝雪心出去改装汽车,并仔细调试,看起来跟平常没有什么不同。
和参加比赛选手相比,反倒是作为旁观者的蓝雪心更加兴奋一些,表情也显得有些忐忑,在心中期待着那一场激烈的比赛,比刘安邦本人还要紧张得多。
在这样紧张的心情下,比赛日终于来临了。
那一天早上,所有同·居女生都一起出门,到虎王峪去给刘安邦呐喊助威。
在公寓门口,蓝雪心站在那辆蓝博基尼前面,看着那辆经过改装的蓝博基尼,清澈的眼神中带着几分狂热,就像一个少女在看着自己心爱的情·人一样。
这辆车她昨天已经试开过了,速度飞快,简直超乎想象。但今天看到这辆车,还是感觉到手痒,简直不能自已。
刘安邦站在她的身边,敏锐地感觉到了她的渴望,犹豫了一下,还是打消了让她开这辆车出门的念头。
因为这辆车经过他的改装,虽然提升了速度,却牺牲了部分稳定性,不是很好操控。对于他来说还能够控制得住,但如果换了别人来开,可能就会因为车速过快而发生事故。
昨天,他可以把这辆车交给她试开,来满足她对这辆车改装后性能的好奇心,但今天却不行,哪怕她再渴望,也不可能冒着损伤车体的危险来让她高兴。
事有轻重缓急,如果她开车出了事,不管她是否会受伤,至少今天的比赛就要泡汤了。那样就只能通过绑架和拷打胡鲁志来获取相关线索,但那样获得的信息是否可靠,他不能保证。如果因此而与胡鲁志背后的黑·帮发生争斗,恐怕会牵连到和自己同·居的女生们,甚至可能逼得他不得不离开金杯市,而他在这里还有许多事情都没有做完。
因此,他只能无视蓝雪心渴求的眼神,自顾自地上了跑车,不顾她的眼神变得哀怨,几乎就是绝望地站在原地看着他开车离去,就像一个被负心人残忍抛弃了的无辜少女一样。
欣莫雨注意到了蓝雪心的表情,大眼睛闪了闪,唇边溢出一抹微笑。
“小雪真的喜欢他呢——至少也是喜欢他改装汽车的本领。这样一来,他们两个可能真的会在一起了吧?”
她娇笑着上前牵住蓝雪心的手,柔声道:“我们也去吧!”
蓝雪心怏怏地点头,自己去开了那辆改装桑塔纳,一溜烟地开走,紧紧地追着刘安邦去了。
欣莫雨找上倪梦莹,拉着她上了自己的汽车,而云英葶载了小燕子,几人组成一个车队,向着郊外虎王峪的方向驶去。
刘安邦开着蓝博基尼跑在最前面,车身很稳,因为拆去了所有没有必要的部件,负重减轻,速度也因此而提升得更快。
刘安邦尽量将车开得稳一些,时而提升速度,来让自己对驾驶这辆车更加熟练。
其实以他现在的程度,对驾驶这辆车已经是非常熟练了,但毕竟还是上手没太长时间,他希望能尽可能地不出一点差错。
车队进入郊区,拐入岔道,大道上的车辆开始变得稀少。在他拐过几个岔路口后,路上的车就更少了。
在一座山的山口,刘安邦直接将汽车开了进去,这里大道宽阔,来来往往的车辆非常少,是飙车的好地方。
再往前开了一段,道路开始有些蜿蜒盘曲,两边都是高山,显得有些荒凉。
看到这段路上已经没有了别的车,刘安邦一踩油门,蓝博基尼如飞般疾驰而去,他准备在这段无人弯道上再熟练一下赛车技术,以求在比赛中彻底掌控住这辆跑车,不要出一点意外。
这里其实并不是去往虎王峪的必经之路,而是拐了一个大弯。他只是想要趁着还有一点时间,到这条类似赛车地段的道路上,再试着飙一回车,增强熟练度,以提升自己赢得比赛的机率。
后面的女生开着三辆汽车,远远地跟着他,在拐过几个弯道之后,已经看不到前面他开的车了。
刘安邦猛踩油门,蓝博基尼在大道上疾速飞驰。他的目光紧紧地盯着前方道路,提防会有车辆突然出现,酿成车祸。
跑车以闪电般的速度拐过一个弯道,耳边突然传来了枪声。
在前方几十米远处,一个人满身是血,跌跌撞撞地冲上大道,像是想要冲到前方的断崖处,跳崖逃生。
在后面,追着四五个人,手里都着枪,满含杀气地大声叫嚷:“停下来!不然打死你!”
砰砰砰!
乱枪扫射过去,那人身上飙出血花,向前扑了两步,似乎没有伤到要害,仍然在拼命地往断崖方向冲去。
看着那个人壮硕魁梧的身材,刘安邦微微眯起了眼睛。
他想也不想,用力踩下油门,跑车发出震耳的轰鸣声,像离弦利箭一样冲向前方。
那个血人已经冲过了大道中心,听到轰鸣声猛然转头,看到蓝博基尼飞驰过来,微微犹豫了一下,还是踉踉跄跄地往前奔逃。
如果他现在向开车过来的人求救,首先要扭头往回跑,才有可能上了他的车。
但那样就太冒险了,一般人看到这么危险的枪战,都不会停下来救他,反倒会让他丧失了宝贵的逃生时间。
而且他也不愿意牵连无辜者,就算车主肯救他,也会被后面追来的人乱枪打死,最多也就是他死前多拖一个人垫背,对自己没有半点好处。
他拼尽所有力气向前奔逃,只希望那辆车能够吸引一下敌人的注意力,朝他打来的子弹能够稍微少一些,若是能减缓敌人追击的速度那就更好了。
这时候,追杀者已经冲上了大道,看到飞驰来的汽车,努力想要停住脚步,先让这辆车过去,再去追杀前面逃跑的人。
“混蛋!怎么会有车过来!”跑在最前面人挥着枪破口大骂,怒视着开车的刘安邦,恨不得一枪打死他,作为他干扰自己追杀行动的惩罚。
视野中的跑车迅速变大,他的神情立即变得错愕甚至惊恐,奋力挥枪指向刘安邦,双脚用力想要跳开。
但他已经来不及开枪,更来不及跳离大道,跑车像狂奔的野牛一样,疯狂地撞到了他的身上,将他狠狠地撞飞出去,身体被撞得弯成了诡异的弧度,鲜血噗地喷洒出来,漫天都是血雨。
在他的侧后方,刚冲上大道的一个同伴大惊失色,立即举枪朝着跑车射击,却来不及找准,子弹呼啸着从跑车上方掠过。
跑车发出刺耳的刹车声,斜斜地撞了过来,竟然就在他的面前来了个飘移,汽车后部在大道上横扫过来,轰然撞在他的身上,持枪者仰天向后飞去,嘴里鲜血狂喷,意识也变得模糊。
“是敌人!打死他!”后面追上来的放声大叫,举枪就向这边射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