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相信吗”
“我曾经在泥泞中被人践踏你最好别相信”
“这已不重要”
“你认识的我”
“穿着耀眼的干净的白t恤”
林希在这首诗歌旁边画了个穿着白t恤的火柴人,火柴人脸上没有鼻子和嘴,只有一个大大的微笑。
她甚至给这个火柴人或者说白衣少年起了个名字,叫阿迟。
黄英想到这里,突然明白了林希书上随处可见的“阿迟”两个字是怎么回事了。
她总觉得这名字熟悉。
林希大概希望有这样一个白衣少年,生于泥泞,遭人践踏,却仍然干净澄澈。
她想有这样一个人向她证明,她也能活成这样。
然而她最后却还是选择了孙杰宇,因为她觉得她大概只配和孙杰宇这样的人在一起。
林希想要的样子,温斐都有,可是温斐拯救的不是林希,而是她黄英,可她不需要拯救。
阿迟阿迟,来的太迟啊。
回到教室,黄英发现温斐已经在座位上了。
温斐看到她,招了招手示意她过来。
黄英狐疑地走进他,他二话不说从便利贴上撕下一张,贴在她衣袖上。
黄英看着那张粉红色的便利贴,愣了。
“干嘛?”
温斐站起来,让她进去。
“不是说写诗吗?”温斐看了眼右手上的手表,戏谑道:“这会儿离下课还有五分钟,你就随便写三行,想到什么写什么。”
一般人手表都戴在左手,温斐却戴在右手,黄英之前也问过他为什么,温斐解释说他左手手腕经常用来写字。
黄英觉得他这个提议虽然有些刁钻,但其实蛮有意思的。
反正诗歌这种东西,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怎么高兴怎么写,无论求不求娱人,总归得先娱己。
黄英撕下便利贴贴在桌上,并不急着写。
她刚要撑头看窗外想想写点什么,却发现温斐自己也撕下了一张蓝色的便利贴贴在桌上。
“你干嘛?”
温斐饶有兴致地提醒:“三分半钟。”
他说完便低头开始写。
黄英急了,一时半会儿又找不着笔,最后灵机一动,从书包两侧原来是放水杯和雨伞的地方掏出一支眉笔,打开盖子就写。
在偷懒这一方面,林希绝对登峰造极。
一般爱美的女生都会早起个十几二十分钟化妆,林希却是早上要睡懒觉,等到上课的时候再描描眉、涂涂口红。
要不是她很喜欢孙杰宇,她才懒得化妆。
温斐不到一分钟就写完了,他也并没有催林希,而是翻了翻自己的笔记本。
黄英写完,看着上面的内容就觉得傻逼,不由老脸一红,绞尽脑汁想着怎么销毁这样的“黑历史”。
温斐瞄了她一眼,大约是看出她的想法,很大度地把他那张递给了黄英。
黄英在犹豫要不要接,毕竟她要是接了就等于她同意了和温斐交换。
不过她随即看到上面的内容,笑出了声。
“我是一个不能让她出门洗头的男生”
“后来我发现”
“她只是不喜欢洗头”
温斐摊手,故作无奈,但见黄英笑得开心,最终自己也忍不住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