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寒卉听完姬念芹的话,决定回去一探究竟,并且再也不找姬念芹的麻烦,就连骂她或者跟她说话,都统统去掉,这些反倒让姬念芹感到难受。
“律师,你的那台手机呢?”
姬念芹选择去找了跟太子一模一样的男人,毕竟他从前在古代做过讼师。
“那台手机已经丢了,我现在有个棘手的案子,不能跟你聊了。”
“什么案子?或许我能够帮上你的忙,毕竟我们俩合作,那可是古今思想合二为一,而且你只需给我一丁点的费用即可。”
“一家公司的大会议室,出现了一个女尸,她身穿白色连衣裙,头发及腰,死因是猝死,但是在公司里面,没人见过这个女人,所有的同事都说,并不清楚女人的来历,现在问题来了,那这个女人究竟是哪的,到底本来就是这个公司,还是后来工作之类的,现在没有人回答,但是家属对于猝死的消息并不满意,觉得是有人杀害了女人,奇怪的是,女人的头上,别着一个发簪。对了,就是在你朋友那里买的。”
“你是说曹寒卉做临时董事长的那家发簪厂?怪不得厂长说要有事要先走,我们一开始还以为他是旅行,但现在看来,或许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毕竟旅行的话,需要准备一点东西,否则就跟我娘差不多,是穷游,但是发簪厂的员工说,厂长的生活作风一向奢靡,不可能穷游,倒是有可能去每个旅行景点,都是现卖东西,只有这一个理由能说得清,但你现在对我讲这些,或许有些事情,并不像我们从前想得那样简单,比如这个发簪。”
姬念芹仔细端详着发簪的前部,是异常尖锐,而女子的死亡既然是猝死,可眼球为何会破裂,据我所知眼球破裂死亡,一定是有外伤刺激,反正古代一般是这种,但现代还有眼睛做了近视眼手术这些,所以我认为,发簪或许有技巧,但犯罪嫌疑人十分的狡猾,完全没有任何指纹,但这未免有点太奇怪了,好想事先有准备一样,毕竟女孩就算自己钗戴或者别人钗戴,都会有指纹,难道女孩有用手套戴的习惯。
“正是这样,女孩一向是戴手套的,因为她的手上,有十分长的大刀疤。”
“要是这样的话,我们再从长计议。等等,我发现了,你瞅瞅发簪的头部,为何连一丁点的头皮都没粘上,按照常理来说,完全不可能,哪会有女人干净到如此地步,像是我们古代的穷苦人家别说是头皮,有的时候,甚至会有虱子呢。”
“可这是现代好不好,你究竟会不会,我感觉你好像不太懂得样子,算了算了,别以为你知道发簪就能够破案,你需要学习的东西太多太多。”
“噢,等等……”
“又怎么了,一惊一乍。”
“你瞧瞧发簪上面的翡翠跟珍珠,翡翠并不水润,而珍珠也并不圆润,就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