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昆不明白艾米和他们之间是否有关联,艾米也已经失去了这段记忆,问她也无从得知了。
一群骸骨和一个活人,想必不会是一个时代的人吧,二者怎么会有关联呢。
慕昆目前可以很清楚地确定,灰雾确实是移动了,从灰雾目前的位置和这些骸骨的距离估测,这次移动距离是两公里。
慕昆忽然想到了什么,猛然一惊,假如灰雾每次移动的时间间隔并不长,也就是说,灰雾里的人,从进入其中到变为骸骨的时间并不长。
如果不是灰雾有某种特别的腐蚀作用,那就是灰雾里的时间流速和外界完全不同,而且差异惊人,外界一天,灰雾里则是一百年,甚至上千年都有可能。
眼下并不知道灰雾移动的时间间隔,时间流速不同也只是个猜测,要想验证这一点很简单,观察灰雾下次什么时候移动;另外,再去看看怪兽目前的状态,在外界很短时间内,它是否有明显变化。
慕昆转头又走向灰雾,通过仔细观察他发现,灰雾有时候会淡一些,接近白雾;有时侯会深一些,像是黑雾,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导致的。
他回到刚才怪兽进入灰雾团的附近,距离灰雾五十米,凝神细看,浓密的雾团遮着,他什么也看不到。
慕昆有些不甘心,又走近了些,距离三十米左右,隐隐看到了怪兽躺在地上的轮廓。
此时,灰雾里的怪兽已经倒毙,尸体明显腐烂了。
慕昆吃了一惊,赶紧离开了灰雾,深怕沾上一点就会身遭噩运。
时间,是一把无比厉害的武器。
所有寿命有限的生命,都无法抵挡住时间快速流逝对生命带来的侵蚀,无论多么鲜活生动的生命,历经千百年以后,终将化为一抔黄土。
这时,慕昆想起了洼地旁巨树根的那位枯骨先生,他的骸骨呈现出的情况,和灰雾附近的骸骨很相似。
慕昆一开始误以为枯骨先生是自杀身亡,现在看来,他很可能是死在了灰雾里,只不过灰雾后来又移动了。
现在他终于能明白,为何枯骨先生从死后直到成为骸骨,在野兽遍布的森林里,他的尸骸依然会保存得那么完整,枪也还一直在手里紧握着。
那是因为,他从死亡直到彻底变为骸骨的过程中,都是在灰雾里,他死后,身边根本不可能有任何活物。
不过,估计他被灰雾笼罩的时间并不长,所以枪体腐蚀的状况相对较轻些。
至于他是误入灰雾的,还是不小心被笼罩进去的,那只有他自己才知道。
慕昆这时发现,小艾米是多么的特殊。时间的快速流逝,对什么样的人才不会造成致命的伤害呢?
只能是没有生命限制的人,不死人。
她身上,到底隐藏着什么样的秘密,她是如何变为“不死人”的?
显然在灰雾移动之前,她没有了任何生命特征,否则她也一定会被灰雾带走的。
而此后她又为什么能“复活”了过来?慕昆唯一能联想到的,就是那颗挂在她脖子上的红色晶石。
红色晶石里面的图案,似乎和她旁边那群骸骨团体留在脚边的徽章图案,有着某种关联。
诺雅跑了几里路后,也终于跑不动了,这才敢回头看看,此时哪还会有怪兽的影子。
这一路上遇到过哪些动物她也没顾上留意,此时远处一群豚鹿看到她一个人跑着跑着忽然又停下了,正奇怪地看着她,打算一见她有异动就撒腿跑路。
这一片草原野草繁茂,草丛中鲜花点缀,空气中饱含着湿气,温暖的微风吹过,不时传来清新的青草气息和芬芳的野花香气。
如果没有什么潜在危险的话,这里还真是一片宜居的美丽草原。
诺雅谨慎地取下虎筋角弓搭了支铜箭,她现在没有欣赏草原美景的心情,犹豫着该怎么办。
怪兽肯定是被慕昆引走了,也不知他现在有没有危险,心里十分后悔不该用石块惹那只怪兽,明明远看着是块石头,谁又能料到竟然是只狰狞的巨兽。
这时后悔已经晚了,唯一该做的就是小心谨慎,不再犯错。
诺雅想起来慕昆让她不要改变方向,打消了回去寻他的念头,祈祷着上帝带给他好运,仔细确定好刚才前进的方向,继续前行。
这里四野都很开阔,万一遇到攻击也没个屏障,所以她决定继续一路向前。
远处的豚鹿们看她离去了,继续低头吃草。
天色还是阴着,并没有放晴的意思。
此时已经过午了,诺雅又前行了几里地,沿途路过一些斑驴,土拨鼠等动物,也没有引起她的兴趣。
诺雅一直在想慕昆会有什么办法来对付那头怪兽,思量了半天,实在是觉得他能战胜怪兽的机会渺茫,就看他是否有逃生的办法了,她越想越沮丧,情绪十分低落。
这时,前方出现了一片高大的树木,树冠上点缀着五颜六色的花朵,定睛一看,每棵树上的花朵都不相同,十几棵树几乎七色俱全,其中白色要多一些。
等她走到地上捡起几朵“落花”,细看才发现这不是鲜花,而是棉花。
诺雅大喜过望,这么多棉花,足够他们制作衣物和被褥了,慕昆知道了一定很开心,而且想制成啥颜色的都可以,还省去染色了。
想到这里她又难过起来,但愿能在这里等到慕昆,如果一直等不到他,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这片树的附近草已稀疏了,不远处就是森林。这十几棵棉花树有二十几米高,五六米粗,估计至少有数千年树龄了,外界的棉花树很少有超过五米的。
树冠上那些纤细的棉花枝,枝头上挂满了棉花,这时她又发了愁,这么高的树,树干笔直的连个树杈都没有,棉花全部结在了树冠顶部纤细长长的枝头上,如何才能采摘呢?等着它落地吗?
诺雅在树底转了一圈,把地面上落下的彩棉都捡了起来,收进随身衣袋和腰包里,全部捡完,总共也就是一斤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