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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漠然于世,婉然余生

    “杳漠然!”正在我望着战场出神时,我听见了熟悉的声音,我以为我太想她了,居然出现了幻听,可是,我还是下意识地望向声源,尽管我以为那是幻听。


    她背着一个小包袱,挽着丸子头,身着一袭青衣,显然是男子装扮,脸上贴着被雨淋湿的发丝,脸上淌的不知是水还是泪,就那样咧着嘴冲我笑着。


    我抚了抚心口,嗯,跳的很快,颤动着唇,喉咙有些涩涩的,用了好大的力,才发出两个字,“婉婉。”我感觉脸上热热的,淌过什么,是雨么?是泪吧。


    “杳漠然!”女孩儿迈着大大的步子,一下子钻进了我怀里,我下意识地抱着她。


    “婉婉。”我轻声喃喃着,好怕,好怕这是一场梦。


    “嗯,我来了,嘿嘿,我厉害吧,我偷偷跑出来的,暗卫都被我甩了,还有,杳瑾然手下那些人真蠢,都没有发现我……”


    怀里的女子喋喋不休,我只是紧紧地把她圈进怀里,这一刻,我觉得,我的全世界都齐了。


    之后的日子,婉婉也穿上了战服,曾经看过她的一篇文章,知道她很是佩服那些女扮男装上战场的人,我也没有拦着她。


    每日与她并肩战斗,我觉得,这样也挺好,如果,不是每天死那么多人的话。


    她好似看出了我的心结,“漠然,这里不是民主社会,而且只有战争才可以结束一切不是么。”


    我愣了一下,知道她的意思,轻声叹息了一下,我居然也会有如此悲悯的时候。


    就这样,年复一年,我们打败了北漠军队,攻占了北漠皇宫,然后开始与北秦作战,打败了北秦军,在登基那天,我同时封了婉婉为后,往后余生,这片盛世江山,我将与她一起守护。


    是了,就是守护,这是我从渊陌宸那儿学来的一种新的人生意义,她说,“既然不想再看到生灵涂炭,就守护他们吧。”


    我当时愣了一下,守护么?我只想守护一人罢了,只是,既然自己可以给百姓守护,那我也不介意给他们一片海晏河清的国家。


    我答应给她一片盛世江山,我做到了,而我也将用我的一生来履行我对她的诺言。


    皇甫亦爵被我关进天牢后,皇宫来了两个不速之客,不用怀疑,就是墨王夫妇。


    “说吧,你们想要什么?”我知道,自己欠渊陌宸一个人情,因为,渊丞相一家根本不需要自己去护着。


    渊陌宸依旧一副淡漠的样子,只有看着墨迹尘时,她的眼里才会染上柔色。


    她随意地坐在椅子上,一点儿我是君,她是民的自觉都没有,“嗯,我要见皇甫亦爵。”


    我有些讶然,不过还是答应了。


    于是她带着墨迹尘就直接去了天牢,然后还去了一次昔日的晨曦宫,之后,就直接出宫了,我不知道他们去哪儿了,反正至此以后,再也没见过他。


    而他们走后,皇甫亦爵居然自尽了,我一直都挺好奇皇甫亦爵一个自尊心那么强的人,居然会甘愿被囚禁,直到他自尽后,我才知道,也许,他只是在等一个人吧。


    后来,偶尔与戚亦航也就是皇甫亦航聊天,才知道,渊家住在江南,而渊清晨也在江南开了一家医馆。


    至于墨王夫妇,好像人间蒸发了一般,再也没有遇到过,也是,我身居朝堂,而他们处江湖之远,能有交集才怪呢。


    当然,我也从来没有再听说过他们的事了,只是婉婉总是念叨着她女神,连最后给第一个孩子取名字都要含陌字。


    我有时候真的有点怀疑,她是不是喜欢渊陌宸,不过,我知道,她对我的感情,所以这件事就不了了之了。


    我们一辈子没吵过架,婉婉就是天生的缺心眼儿,每天都笑嘻嘻的,看着她的笑,我感觉,我以前对她不算最爱。


    ……


    【我能想到你对我说过最美的情话,不是你说要许我盛世江山,而是,我说喜欢你时,你也回我说喜欢我。——唐婉】


    我叫唐婉,我很幸运的活了两世。


    第一世的我生活在二十一世纪,嗯,我生活在一个小康家庭,父母感情很好,没有小三插足,我也没有兄弟姐妹,父母对我很宠爱。


    我从小就是一个普通的女孩儿,真的,很普通很普通,普通到,就算没有去上课,老师也不会发现教室里少了一个人。


    我的朋友也很少,但是我并没有因此而变得内向,反而,我很看得开,也许,我的性子里天生就少了多愁善感。


    我很少有伤心的时候,就这样,我度过了十五岁。


    十五岁那年,我来到了高中,这个高中不是什么重点高中,但是却不乏好学生,而漠然学长就是其中之一,还是最拔尖的一个。


    他每天都很忙的样子,反正我没在学校见过他,我知道他是因为在学校论坛。


    我天生对感情这种东西不感兴趣,我室友说我情商低,我想着,我可是可以写言情小说的人,怎么可能是情商低嘛。


    对了,我除了是个普通女孩儿,还是某书院的普通作者,我最初写文完全是因为无聊,怎么说呢,其实我有点儿丧。


    虽然他们说我这是安贫乐道,或是没心没肺,还是穷开心,但是这也不能让我失落不是么?毕竟,我觉得,这些都无所谓。


    认证成作家之后,我就每天码字,刚开始其实没有读者,我自己在那儿自娱自乐,怎么说呢,完全掌握着小说的发展的感觉不要太美好。


    后来,就有了几个书粉,然后有书院找我签约,我闲来无事,就签约了,然后,每天码字,成了我生活中的一习惯。


    刚开始,我写得是男频励志文,毕竟,我觉得自己的内心住着一个男子汉气概的自己,后来,因为书粉更喜欢言情,我就转写言情了。


    在我写小说那段日子里,我是很开心的,有一群可爱的书粉陪伴,每天都可以和她们聊天,不会像以前那么孤独。


    看着他们向自己卖萌撒娇求更,我心里甜滋滋的,也许生活不是很顺,但是,我知道,他们还在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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