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潇潇躺在沙发上,吃着水果,凉凉道:“她还真有自觉啊,步不过幸亏没来,不然我非打得她生活不能自理不可,世上这么多大白菜,一个不拱,偏找我家的,简直,气死人了!”显然,她还是没有接受这个铁一般的事实!
林仙儿尴尬一笑,除了尴尬,也不知道该怎么面对自己这位明明是小学同学,却硬生生把自己摆上老妈子位置的好朋友。
“对了,你怎么突然想起回娘家了?我都以为你差不多要改姓了。”
噗…又想吐血了。“潇潇,没有你想的那么严重啦…对了,你怎么样了?”
“我?我能怎么样?还不是那个鸟样。”做米虫,靠明进养活,每天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悠闲日子。
甚至于连恒家的人,都想来与她分一杯羹,分享明进的劳动成果。
眼底闪过一丝灰暗,那是对现实的无可奈何。
“那玉铃儿…”
“大概率,会坐牢吧…”毕竟要起诉她的人是龙炎,她又把龙炎坑的那么惨,不用怀疑,那个睚眦必报的男人,一定会往重刑整她。
恒潇潇能从龙炎手中保下她一命已是仁至义尽,至于后续其它,就与自己无关了,就算被龙炎玩死了,那也只能算活该。
“坐牢嘛,我就知道,会这样…”小声嘟囔一句,却让恒潇潇坐起身,追根了。
林仙儿与玉铃儿是上同一所大学的,因此她应该会知道些什么。
比如,玉铃儿为何三观会如此之歪?
明进洗完苹果出来,给她削皮道:“她三观从小就歪,又不是现在才歪的,会干出这事,我一点也不奇怪。”
没等他切好,伸过夺过苹果,抓起就啃,半点淑女形象都没。
“唉…”无奈一摇头。
“哼!”撅嘴一摆头,咋滴你还敢嫌弃啊。
他自然是不敢的,削另一个给林仙儿,这次他就没切块了。
边吃边讲述道:“其实玉铃儿小时候都还好,就是有些争强好胜,小孩嘛,除了攀比成绩,也没啥还能再比的了。”
恒潇潇点头,表示同意,自己小时候差点没被她撵断腿,但凡发了考卷,那绝对是想方设法,无所不用其极的去打听恒潇潇的分数啊。
比她低就会发狠学习,下次超过,比她高就会高兴三天睡不着,连带看恒潇潇的眼神都是藐视的。
虽然那时候的恒潇潇,并不怎么理她,同时亦不在乎她的眼神,又或者说,从来没把她放在眼里,才是正解。
“只是,自从她上了高中,交了许多大城市的朋友后,就变得有些,歪了?”
“嗯?”歪?
她俩没有读一个高中,因此林仙儿也是从其他人口中听来的。
上了高中的玉铃儿,瞬间就被城里的五花八门给吸引了目光,那种感觉就像刘姥姥进大观园,耳目一新,世界观被打开了。
初来乍到,什么都不懂,不会化妆,不会挑衣服,不会做头发,什么都不会,就跟个手足无措的小丑似的。
于是乎她主动去结交班里看起来十分时髦的姑娘们,想做朋友。
不过那时候城里姑娘似乎并不想跟乡下姑娘多做交往就是,直到玉铃儿亮出存款后,她们才愿意带着她去玩,去各种各样有趣的地方玩。
教她化妆,教她穿衣,教她什么脸型适合什么发型,什么姿态适合钓什么男人。
除了最后一条,玉铃儿基本上全都学会。
不钓男人真不是她不会,而是不屑,懒得,自己要颜有颜,要身材有身材,要金钱有金钱,要成绩有成绩,在什么都有的情况下,还要男人做什么,给自己添堵吗?
在她的价值观里,只有缺爱缺钱的女人,才会想着钓男人来脱贫致富,而她,不需要。
一年下来,被她求着做朋友的女生,顺利成为她的跟班,舔狗,就跟小学那波操作一模一样。
“嗯,我记得,有钱嘛,有钱能使鬼推磨。”小学时期,就有被她零食收买,做跟屁虫的人,这是正常现象。
可是这样被人跪舔的生活并没有一直维持下去,而是断在高考前夕。
一直以来自认为名列前茅的玉铃儿,从来都是把自己放清华位置的,然而却在看到高考分数后,瞬间呆掉,进入了醉生梦死之间。
班主任是建议复读的,但玉铃儿死活不同意,复读这个带有侮辱性的词,怎么能发生在自己身上?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最后甚至是以死相逼,都不愿去复读。
她的父母被逼的没办法了,只得走灰色地带——拿钱买分,买到一个中上等大学。
玉铃儿原以为噩梦结束,原以为进了大学以后,生活就会进入正轨,但让她万万没想到的是,林仙儿也在这所学校,她曾经的小学同学,曾经在班里垫底的弱智儿,与她这个尖子生上了同一所大学。
瞬间,她的心态就炸了,一向心高气傲的她,无论如何都是不能接受这个扎心事实的。
她萌生过转校,退学,却最终抵不过已成定局的事实,曾经的弱智儿与她上了同一所大学与她平级了。
“等一下,我记得她成绩不错啊,怎么高考考砸了呢?”结果明进递来的香蕉,抓起就啃。
“所谓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哪来一直平衡的,她努力刻苦,就会前进,懈怠懒倦,就会退步,这是亘古不变的永恒之理。玉铃儿既被城里的花花绿绿所吸引,而不能心无旁骛的把心思放在学习上,自然就只能退步喽。”明进身为教师,精确解释道。
“那后来呢?”
“后来啊,后来就更…”让人难以启齿了。
高中三年,培养的花钱如流水的习惯,一直带到大学,可现实的残酷就是她没钱了,再也没雄厚的资金供她挥霍一空。
那个时候,她对名牌及其依赖,什么衣服,香水,包包,鞋子,甚至是最基本的生活用品的,她都是什么贵的,捡什么买。
因为只要将那些东西提回宿舍,就会享受到众人崇拜,敬仰的目光,那种被人追捧的感觉,让她空虚寂寞的精神,得到极大的满足与自信。
可惜,到了大学以后,这种感觉不再拥有,现实拍给她的是自力更生。
穿着地摊货,吃着学校食堂的猪食,每周不是上课就是宅宿舍,甚至是苹果手机出新版,她都没钱换。
看着同宿舍的女生,穿戴得名牌,吃喝高档餐厅,出入各种上流会所,可能还会偶尔结伴富二代同游国内外,她眼红了,妒忌熊熊燃起。
受不了没钱,没名牌,没苹果,不能去酒吧,去夜场,去百货商场的玉铃儿,最终还是误入歧途,去到酒吧应聘,做了陪侍小姐。
“噗!!!”喝果汁的恒潇潇,不意外的喷出来,“咳咳,咳…”呛红了双眼。
“为什么去酒吧,做陪侍小姐?”做个收银也好啊,想上次,自己做的前台有毒调酒师。
“因为来钱快啊,陪侍小姐一天赚的钱,就比收银一个月要多了。”明进凉凉道,他可是酒吧常客。
林仙儿点点头,是这样没错,玉铃儿的日常开销,如果只是个小小收银,恐怕会把自己憋屈死。
“啧啧啧…”恒潇潇已经不知道该摆什么表情了,总觉得,玉铃儿的经历,有点多哈。“唉,等一下,我记得她家不是很有钱的吗?”
凭借记忆里的模糊片段,她依稀记得玉铃儿家,好像中了大奖来着。
“你说小时候她家中六百万?那个啊,早在高中三年就被她花完了,最后剩的一点,买了分数,上的玉林大学。”
“六百万,花完了?”有些不可置信。
林仙儿一耸肩,不信也没用,是事实。
“乖乖,这可真能败,啧啧啧…”这回是真赞叹了。
林仙儿说的有些伤心,她不像恒潇潇,对于不是朋友的人,哪怕死了也不眨眼。
玉铃儿再怎么说也是小学同学加大学同学,因此她多多少少还是有点心疼的,也曾苦口婆心,劝她回归正途,却只得到一杯水泼脸的结果。
“哼…你就是咸吃萝卜淡操心,她堕不堕落与你何关?”
“唔…大家再怎么说,也是小学同学啊,一个村长大的…”真要不理不睬,也难。
同情心爆棚到泛滥,真是没救了。
所以,玉铃儿归根结底还是从小就有的毛病。
童年家里遭遇意外横财,让她的三观没有对钱有真正的认知,再加上农村孩子见识少,眼界小,真的一不小就会吸引,从而深陷其中,不可自拔。
再加上嫉妒是人类本性,她从没来没有试着去掌控这项情绪,反而日益被情绪控制不住,成为恶性的载体,丑陋的人。
归根究底,这一切除开家庭教育失败外的因素,更多是咎由自取,怨不得他人。
明进是无辜受害者,恒潇潇亦是。
至于龙炎,或者他俩之间的关系,应该用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来形容吧。
人啊,真的不能攀比,量力而为最好,努力过后,哪怕不成功,也不会愧对人生啊。
保持初心,是做人的最基本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