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丁永强开枪枪杀英籍大兵比尔一事,因为影响范围比较广,尤其舆论压力比较大,所以对外宣布公开审理,而不是内部审理。
此时外面的媒体记者已经把门口围堵的水泄不通。
一些有门路的记者更是进入法庭内,在后排区域进行庭审,只是拍照什么的不被允许,以免影响庭审过程。
丁永强站在被告席上,接受对方律师盘问。其余全部充当听众,还有陪审者,法官则高高在上,准备做出裁决。
实际上,香港的法律很有意思,无论对错,原告被告,要看各自律师团的实力,所以坦白说,这次丁永强这边的律师团队实力比百里渠有意组织出来的团队输了不止一个档次,怎么看都是输定。
尤其作为香港司法大佬,百里渠手中掌握的法律资源多到爆,他旗下的那些老牌大律师都是把英国法律,香港殖民地法律倒背如流的存在,最擅长的就是钻法律漏洞,帮有钱人脱罪,他们能把谋杀打成误杀,把诈骗打成符合法律的商业行为,同样,他们站到原告提诉人位置上,也能抓住一丝把柄,把被告人活活咬死。
这几位大律师轮番上阵,控诉被告丁永强的种种恶行,什么「恃强凌弱」,「身为华人探长当街开枪杀人目无法纪」,还有「杀人之后不知悔改,简直罪不可恕」等等,几乎每一条拿出来都能把丁永强直接钉死!
一番慷慨激扬的陈述之后,鬼佬大律师直接指着丁永强鼻子评定道:「综上所述,这位丁永强丁探长本质上就是一个穷凶极恶之人,在他当职的几年中被他开枪击毙的人士达到八名!显而易见,他是个多么丧心病狂的嗜血者!所以还请法官大人针对此次案件给予正确的裁决!」
对方大律师这番陈述,直接让现场气氛紧张起来。
徐三少忍不住对石志坚嘀咕:「扑街啦!这些鬼佬律师太厉害了,能把黑的说成白的!」
霍大少也说:「是啊,明明丁永强见义勇为,反倒被他讲成了是一个嗜血狂魔!要不是我知道真相,恐怕就信了他!」
石志坚没有吭声,朝身后勾勾手,问胡俊才和梁有才两人:「你们怎么看?」
胡俊才和梁有才虽然不是刑事案件方面的专业人才,却也是做律师的,相互之间都通着气,当即胡俊才发表意见道:「形势不妙,照这种情况再打下去,丁探长可能要吃亏!」
「是啊,对方鬼佬律师完全指鹿为马,颠倒黑白——问题是大家也都肯信!」梁有才说道,「除非能够拿出一手资料来反驳对方,要不然这场官司很难打赢!」
石志坚闻言并不慌乱,只是指指前面道:「看戏先!」
在鬼佬大律师质问完丁永强,给丁永强扣上「嗜血狂魔」帽子之后,轮到石志坚聘请的宋兆伦律师团队出马。
讲真,石志坚对这个团队其实也没抱有多大希望,能够培养出胡俊才和梁有才这种货色的律师楼,又能有多么出众的能力?
可是宋兆伦一开口,却让石志坚刮目相看。
「请问丁永强先生,在你任职期间是不是开枪杀过人?」
「是的!」
「那么请问你杀掉的都是什么人?」
「都是罪犯,坏人,还有恶人!」
「你怎么判定他们是罪犯,坏人,还有恶人?」
「当然是法律判断了!他们都犯过罪的,并且罪行累累,都可以查到!」
「好,就算他们是犯人,你又有什么资格杀掉他们?」
「我不是故意的,是他们开枪射杀我,还有拿刀砍我,以及挟持人质时候我才开枪的!」
「一枪毙命吗?」
「是的!」
「为什么?」
「因为我枪法很准!」
宋兆伦盘问到这里笑了,转身笑着对法官说道:「法官大人,这里是一份资料,全部是八名罪犯的犯罪记录,以及丁永强先生开枪时候的具体情况描述!正如他本人所说,他开枪的时候不是警匪展开混战,就是匪徒劫持人质生死瞬间!试问,在这样的情况下开枪有罪吗?难道作为一名警察就必须要保持双手干净,一点血渍都不能沾染,直接站着被匪徒枪毙?」
「哈哈哈!」台下众人笑了起来。
对方大律师一脸尴尬。
大法官贺知义面无表情。
宋兆伦继续道:「至于那八名匪徒为什么会死?很简单,作恶多端必自毙!还有就是,我的当事人丁永强的枪法一个字——神!」
「哇,没想到这个姓宋的口才如此犀利!倒有我徐三少七分功力!不讲你们不知道,我在英国剑桥念大学的时候,还曾经是学校社团辩论团队的主力辩员,一张嘴巴舌战英伦三岛,连那些鬼妹都贊我嘴功好!」徐三少听的连连点头,并且低声对石志坚发表内心感言。
说得石志坚和霍大少等人表情呆滞的看向这位「三句不离本行」的徐三少爷。
连嘴功好这种不要脸的话都能用义正言辞的表情讲出来,让石志坚忍不住感嘆,自己这位老朋友迟早会成为一个合格的商人!骗人,骗鬼,骗自己!能做到这种境界的,没几个!
随着庭审的继续,情况也变得越来越激烈。原告和被告双方也开始各自亮出底牌,人证物证什么的,像《封神演义》里面祭法宝般频频亮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