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八个闺女?我在八零赶海打猎》 第1章 真要我们老林家断子绝孙啊! “啊!啊!好痛!” 破旧的烂木板屋里,发出女人痛苦的嚎叫。 正值夏日,屋内闷热,充斥着浓郁的血腥味。 “这都生了多久了,咋还生不下来?” 林海满脸不悦,这都折腾大半宿了,还能不能睡啊? 林海的母亲王春花双手合十,朝着海的方向祈祷。 “祖宗保佑!这一胎一定得是个大胖小子!” 房间里的破木床上,躺着一个面色惨白的女人,约摸三十出头,肚子大的惊人。 她是林海的媳妇李月月,嫁入这个家十三年来,一直在无休止的生孩子。 前面已经生了六个女儿了,这一次怀的是双胎。 接生大娘忙的满头汗,“快!用力!已经能看见头了!” 李月月痛苦万分,手把床单都给抓破了,她在心里祈祷,这次一定得是儿子! 不然还得继续生!生娃太痛苦,她实在不想再遭罪了! 大概又过了半个小时,房间里终于传出了,婴儿嘹亮的哭声。 王春花瞬间弹射起身,一个箭步冲到门口。 “赵婆子!生了个啥?!” 接生的婆子用布把两个娃娃给裹好,听见这话实在不知道怎么开口。 思索了下推开门,把一个娃娃递到了她怀里。 王春花满脸兴奋,这次是双胎,再怎么也得有一个儿子吧! 打开一个孩子的布包,看到双腿之间,她顿时傻眼了。 “什么玩意儿?又是个赔钱货!把另一个娃给我!” 王春花心情忐忑,打开了另一个孩子的布包,看到眼前的场景,她几乎都要晕厥了。 女娃!两个都是女娃! 王春花血压升高,知道儿媳妇怀的双胎时,她还高兴了好久。 毕竟怀了两个,再怎么都得有一个男娃吧。 “真是背时啊!娶了这个丧门星回来!儿子都生不出来!真要我们老林家断子绝孙啊!” 林海的父亲一向沉默寡言,此时面色阴沉,眉头皱成了川字,叹了口气转身回房。 林海看到这两个红扑扑的小闺女,没有一点儿高兴,满脸的晦气。 折腾大半夜,本来就很不爽了,结果还是两个闺女! 他一脚把旁边的凳子踹倒,骂骂咧咧。 “就知道生这些赔钱货!真他娘的倒霉透顶!” 听到这些恶毒的咒骂,六个小女娃在院子里呆若木鸡地站着,不敢动一下。 在这里面年龄最大的林大妹,今年十二岁,看到凳子被踹翻在地,默默走过去想把凳子扶起来。 林海看到这一院子的闺女就烦,脚上蓄力,就想一脚往大女儿的身上踹去。 林大妹看到爸爸那只大脚就要踹过来,心中一慌,往旁边躲闪。 林海平常打孩子,从来就是有多大劲儿使多大劲儿。 这次蓄力太猛,又没踹到实物,一个趔趄直接摔倒在地。 头重重磕在了地上,半天都没有反应。 原本还在骂天骂地的王春花,看到这一幕,气的眼冒火星。 一巴掌甩在林大妹的脸上,“你个赔钱货,真不让人省心!” 然后把林海扶坐起来,用力掐着他的人中。 “我的儿!你没事儿吧!这是咋了?” 林海大概晕厥了快十分钟,才悠悠转醒。 睁开眼后,面前是一张妇人的老脸,三白眼薄嘴唇,看着就刻薄。 “这,这是在哪儿?” 林海揉着发痛发胀的脑袋,感到迷茫无措。 他不是死了吗? 那么一大瓶的安眠药吃下去,肯定是活不了的呀。 很快一大股不属于他的记忆,疯狂涌入脑中,他居然穿越了! 他在2024的新年服药自尽后,穿到了80年代的海岛上,两人同名,都叫林海。 王春花看儿子呆愣愣的,满眼都是心疼。 “你也别动那么大气,大不了把那女人休了,妈再给你找个好的!” 林海整理完所有的记忆后,突然想到了什么,一个猛子蹦了起来,直接往产房里冲。 此时李月月浑身虚弱,躺在床上,眼里蓄满了泪水。 又生了两个女儿,她已经想到之后在婆家的日子,会有多难过了…… 林海眼里爆发出光亮,用尽全力将李月月抱在怀里,整个人又哭又笑。 “月月!是你!真的是你!” 李月月被丈夫癫狂的举动吓到,整个人身子僵硬。 “你别这样,是我不好,我下一胎一定生儿子……” 林海之所以又哭又笑,是因为面前的女人,和他上一世的妻子,完全一模一样。 他和妻子从校服到婚纱,甜蜜美满,唯一的不足就是没有孩子。 结婚十多年,去了很多医院,还做过好几次试管,但依旧没有一儿半女。 于是准备接受命运,丁克过一辈子。 没想到妻子出了车祸,这世界就剩他孤孤单单一人。 在新年里,外面万家灯火,他一个人忍受孤独,于是吃了安眠药,离开了人世。 没想到他竟然重生了! 虽然重生这样穷困潦倒的家庭,他却依旧满心欢喜。 因为又见到了媳妇!还有八个女儿,这简直是泼天的福气! 林海握住李月月干瘦的手,轻轻拍着她的背。 “不生了,以后再也不生了,我就喜欢女儿!” 李月月身子一颤,心里更是如擂鼓一般。 难不成是因为又生了闺女,把林海气的说胡话了? 毕竟林海是出了名的重男轻女,因为生不出儿子的事,可没少打老婆。 林海把随意丢在床角的两个闺女,抱进了怀里。 因为是双胎,所以两个女娃都不大,只有四斤左右。 但长得却很清秀可爱,皮肤很白,睫毛浓密,小脸蛋红润润的。 他看过别家刚出生的孩子,都皱巴巴的像小老头,一点也不如自己这两个闺女可爱。 林海用手逗弄着两个小闺女,心里稀罕的不行。 这时王春花从门外走了进来,伸手就要把这两个孩子给抱过去。 “小海,把这两个赔钱货给我,妈帮你处理掉!” 第2章 这个家里是真穷啊! 林海听到这话,把孩子抱的更紧了。 抬起眼盯着面前这个,五十多岁的妇人,面色阴沉。 “处理掉?什么意思?” 王春花没察觉到,林海身上散发出来的低气压,说着她的处理办法。 “咱们家的条件,哪还养得起这两个小赔钱货,我和你爹商量了,就扔到最远的那座后山上,这就是她们的命!” 李月月心情刚平复了一些,听见这话,瞬间又哭的浑身颤抖。 “妈!不要!不要扔了我的孩子……” 她确实也想为家里生一个儿子,但这些女儿她同样爱,毕竟是她身上掉下来的肉啊! 王春花听见这哭声,心里怒气翻涌。 “你这贱蹄子,整天就知道哭哭哭!我的大孙子都让你哭跑了!” 狠狠地瞪了李月月一眼,她伸手就想把两个孩子给抱走。 可林海抱的很紧,她完全动不了分毫。 王春花有些纳闷地看着林海,出声问道。 “小海,你把这俩赔钱货交给妈呀!你抱那么紧是啥意思?” 林海用力地甩开她的手,直视她的眼睛。 “她俩是我的女儿!也是你的孙女!你就这么弄死她们?你怎么这么狠的心?!” 王春花听了这话,讪讪地缩回手,舔了舔下唇。 她以为儿子肯定想也不想就同意,没想到竟然遭到了拒绝,实在有些纳闷。 “可咱家这条件,确实也养不起她们啊!多出来两张嘴,会饿死人的!” 虽然面前这个人,是原主林海的亲妈,可他却十分厌恶。 粗鲁无知又刻薄,这些年来没少虐待李月月和孩子们,他实在生不起一丝好感来。 林海冷哼了一声,说道。 “多了两张嘴,那就去掉两张嘴,你和爸这么大年龄了,去山上坐石牢呗。” 王春花眼睛瞪的牛大,以为自己耳朵听错了。 “你!你说啥?!” 坐石牢可不是个好话,有些家里父母老了,儿女不想赡养,就会把父母送到山上。 用砖石搭建一个,猪圈那么大的地方,每隔几天送食物来,并且把砖石再垒高一些。 直到最后砖石完全封上,父母就会在里面活活等死。 “对!坐石牢!你不让我女儿活,那我也不让你俩活!” 看到林海态度坚决,一脸认真的样子,王春花瞬间感到一阵心寒。 她最疼的就是儿子,没想到儿子今天竟然会说出这样的话,她简直大受打击。 “你这说的什么混账话!好好好,你愿意养多少养多少,我不管了!” 说完转身就走,脚步跌跌撞撞,看得出来很受打击。 李月月此时人也是懵的,她完全没想到林海会说出这番话。 林海向来是和他妈穿一条裤子的,用现代人的话来说,就是纯纯的妈宝男。 她本以为林海会立马同意,将两个女儿处理掉。 没想到他此时竟然这么袒护两个女儿,不惜对婆婆说出这样的话来! 李月月眼含泪水,心里溢出一丝感动。 “海哥,你放心,我拼死也要给你生个儿子!” 林海摸了摸她的头,心里有些无奈。 自己的媳妇还是和上一世一样善良,不过受到了时代的局限。 有些事情还得慢慢来,不能操之过急。 “别想那么多,把现在的日子过好,比啥都强。” 好不容易把两个小奶娃哄睡以后,林海吹灭了旁边的煤油灯,躺在梆硬的床板上。 心里有些惆怅,这个家里是真穷啊! 他们居住在一座很大的海岛上,也就是现代的旅游胜地,海南岛。 为了能生出儿子来,居然连着生了八个女儿,每天一睁眼就有这么多张嘴要吃饭。 家里本就是穷的叮当响,这两年更是要揭不开锅了。 幸好是住在海边,还能淘点儿小海鲜来吃,否则真的要饿死人! 但靠着这点儿小鱼小虾续命,不是林海的目标,他要让自己的妻女都过上好日子! “起床了!还不起床!怀娃睡懒觉!生了娃还要睡懒觉啊!” 此时屋外的天色刚蒙蒙亮,王春花就已经扯着嗓子,喊李月月起床了。 李月月慢慢坐起身,轻轻地穿衣服,怕吵醒了林海。 林海早被他妈的大嗓门吵醒了,他把李月月重新拉回被窝。 “你继续睡,我出去看看。” 李月月满脸不安,挣扎着想起身。 “不行,我得做早饭了。” 林海给她拢了拢被子,满脸都是疼惜。 “你还在坐月子呢,我去做就行,你多睡会儿。” 李月月在家里被搓磨惯了,哪里敢睡懒觉。 “不可以的,妈会生气的。” 林海摸了摸媳妇鬓间的发丝。 “乖,听话。” 李月月心里猛地一紧,感觉像做梦一样,结婚13年了,她从来没有体会过这种温柔。 踏出房门后,林海满含笑容的脸,瞬间变臭。 “大早上的鸡还没叫,你搁这叫唤啥?” 王春花正在喂鸡,看到林海满脸堆笑,仿佛忘记了昨晚上的不愉快。 “小海啊,妈没叫你,我叫你媳妇儿起来做饭呢,你快回去多睡会儿!” 林海拿着劈好的木头,来到土灶旁准备生火。 “月月刚生完孩子,你就叫她做饭?你可长点儿心吧。” 王春花对这话有些不满,轻嗤了一声,挺了挺胸脯。 “我当年生了你,第二天就洗衣做饭!你这媳妇儿就是太矫情!” “哦,既然你这么爱洗衣做饭,那以后就别使唤月月了。” 此话一出,王春花眉毛皱的能夹死人。 她的好大儿是咋回事?这两天咋净帮着那女人说话? 肯定是他媳妇儿吹啥枕边风了! 对,肯定是! 看来得找个机会,好好收拾收拾她! 林海在厨房里到处寻摸,也没找到啥有营养的东西。 打开米缸里面就只剩下薄薄的一层米,而且还是发黄的陈年碎米。 唉,只能随便熬点米粥了,这营养跟不上,月月可怎么坐月子啊…… 少的可怜的米粒,在锅里熬煮着,院子里又传出了王春花骂人的声音。 “一大早上就捡这么点儿螺?小兔崽子赔钱货!是不是玩去了?” 第3章 老婆子敢动他闺女! 林大妹手里提着一个篮子,里面装着刚从海边捡来的螺。 “奶奶别生气,我们没有贪玩,刚才天太黑了捡的不多,我们下午又去好不好……” 刚才天还没亮,林大妹就和二妹一起去海边捡螺了,只为了赶上最早的那次退潮。 两个小丫头摸黑在海边寻找,还要时刻留意着潮水的水位,忙了一早上,捡了半筐螺。 “明明就是贪玩,你这小赔钱货嘴还硬!” 说着王春花就用手,拧大妹的胳膊,疼的她忍不住叫出了声。 “奶奶别揪了!我错了!呜呜呜……” 听到院子里的动静,林海气的喷火,这老婆子敢动他闺女! 他疾步走到院子里,站到了大妹身前,用眼睛怒瞪王春花。 林大妹看到来人是爸爸,更加恐惧了。 比起奶奶她更怕爸爸,因为爸爸打人更痛! 想到昨天因为她,爸爸摔了一跤的事,她就吓得身子直发抖。 林海抬手想接过大妹手里的竹筐,大妹看到他抬起手,满脸都是恐惧和害怕。 “爸爸我错了!你别打我……” 林海看到瑟瑟发抖的大女儿,简直心疼坏了。 心里痛骂原主真不是个东西,明明有这么可爱的女儿,还不知道珍惜,总是非打即骂。 林海拿过大女儿手里的竹筐,并把她揽进怀里。 “爸爸不打,弄了这么多螺呀,大妹真乖真听话!” 想象中的巴掌,并没有落在身上,反而进入了一个温暖的怀抱。 林大妹整个人都是懵的,这是怎么回事儿?难道在做梦? “天还早,你们快去睡个回笼觉,爸爸把饭做好了叫你们。” 爸爸做饭? 大妹满脸疑惑,这么多年她还从来没见过爸爸做饭呢…… 不过她也不敢说什么,没有睡回笼觉,而是去干院子里的杂活儿了。 林海掂了掂手里的这筐螺,带壳大概有十斤左右,估计能出个两斤左右的肉。 这里面有蛤蜊,还有又大又肥的月亮贝和猫眼螺。 把螺肉和贝壳肉都弄出来,放进锅里和米一起煮。 林海还从鸡窝里,偷偷顺出来了两个鸡蛋,也都加进了锅里。 看着这一锅有点稀的海鲜鸡蛋粥,林海满意的点了点头,这才像话嘛! 虽然看着有一大锅,但是盛出来每人就只有一小碗了,因为家里的人实在是太多了。 不算刚生下来的两个小婴儿,家里就足足有十口人了! “大妹,二妹,三妹,四妹……都快来吃饭喽!” 六个小丫头,最大的12岁,最小的才两岁,此时闻着厨房里的香气,都猛咽口水。 “快来吃饭啊,都傻站着干嘛?” 林海把一碗海鲜鸡蛋粥,递到了大妹的手里,摸了摸她乱糟糟的头发。 林大妹低垂着眼,声音轻若蚊蝇。 “爸爸,这是给我吃的吗?” 这碗粥里面有白米有螺肉,居然还有鸡蛋! 这么好的东西,大妹实在不相信是给她吃的。 “对啊!一人一碗,都要吃光光哦!” “谢谢爸爸!” 几个小丫头端着碗吃的小心翼翼,一粒米都舍不得掉在地上。 林海端着最多的一碗,回到了李月月的房间。 刚回房间没一会儿,外面又吵了起来。 “天杀的!我的鸡蛋啊!就这么糟蹋了!” 王春花看到这几个孙女的碗里,居然飘着鸡蛋花,顿时感觉气血翻涌。 “缸里的米也没了!这日子真是没法过了!” “咋就生了这一群赔钱货!这是要把家给吃垮啊!” 林海在屋里听见这动静,深深叹了口气。 如果可以,他真的想和父母分家,这吵吵嚷嚷的实在烦人! 正当他出去,准备和王春花练练口才时,大门被人砰砰砸响了。 “开门!林海开门!” 砸门的声音很响,这听着可不像是来贺喜的人。 林海打开门,门外是一个三四十岁的男人,一脸的凶相。 门外的男人甚是眼熟,他调动脑海中的记忆,想起了这个人是谁。 瞬间惊出了一身的冷汗! 这男人外号杨赖子,是这一块儿出了名的地痞流氓,也是林海所谓的好哥们。 杨赖子瞅了一眼大妹碗里的海鲜鸡蛋粥,嘴里发出啧啧的声音。 “哟,海哥家里这条件不错嘛,大清早的吃这么好!” 林海大步走过去,拽着杨赖子的袖子,就想往门外走。 “杨哥,你再多宽限我两天……” 杨赖子用力挣脱林海的手,直接坐在了大妹旁边的椅子上。 “海哥,不是我不给你面子,宽限你多久都没用,这钱你肯定是还不上啊!” 刚刚还在旁边指天骂地的王春花,看到杨赖子脸上更不高兴了。 她总觉得儿子是个好的,只不过被这些狐朋狗友带坏了而已。 “小海,他说的啥钱啊?啥意思?” 林海一脸的无奈,他重生不仅继承了林海的身体,还继承了他的一堆破烂事儿。 杨赖子翘起二郎腿,吊儿郎当地说道。 “你儿子上个月赌钱输了,找我借了两百块呢!” 王春花一听这话,顿时就急了,声音瞬间提高了八度。 “啥?!两百块?!小海!这是真的吗?!” 林海郁闷地点了点头,原主是一个妥妥的赌徒,家里穷的叮当响,还总去赌钱。 两百块在这八零年代,可以说是一笔巨款了。 毕竟这个年代,职工的工资,每个月也才四五十块。 对于他们这些没有工作的渔民,两百块绝对是天文数字! 林海觉得这就是杨赖子做的局,故意坑原主的钱,不过已经写了借据,白纸黑字抵赖不得。 王春花此时已经急的跳脚了,拍着大腿想往地下躺。 “天老爷啊!我们家哪里拿得出两百块啊!这不是要我们的命吗!” 第4章 赶海!海鲜!赚钱! 听到院子里这么大的动静,林海的父亲林强,还有李月月也都出来了。 听到这个消息,脸色都非常难看。 杨赖子眼睛滴溜溜地转,上下打量着刚满12岁的林大妹。 大妹由于常年营养不良,很瘦个头也不高,但长的是真水灵。 一双圆圆的杏眼,眼神澄澈透亮像一只小鹿。 杨赖子嘿嘿一笑,说道。 “我不要你们的命,之前和海哥说好的,到期拿不出钱来,就把大妹抵给我。” 听了杨赖子的话,李月月一个趔趄,差点摔在地上。 “不行!” 李月月眼眶通红,她还以为林海已经改好了,没想到又做出这糟心事来! “嫂子也别伤心,我肯定给大妹在岛外边找个好人家,不让她吃苦!” 杨赖子的钱不干净,他最近有一个赚钱的活儿,就是给别人安排童养媳。 这年头刚出生的小女娃卖不上价,但是像大妹这种,再过几年就能结婚生子的,那就不一样了。 妥妥的抢手,山沟沟里的光棍汉们可盼着呢。 王春花眼珠一转,把大妹往前一推。 “实在没法子,也只能这样了,这也是个好去处,别亏待咱大妹就行。” 满院子的赔钱货,她看着就烦,如果能少一个,她倒也乐得自在。 “什么好去处!我绝不卖女儿!” 林海看到母亲这样做,满脸怒气,将不知所措的大女儿,一把护在身后。 杨赖子看此场景,也黑起了脸。 “不想卖女儿,那就还钱!两百块呢,一分都不能少!” 林海紧握着大妹的手,声音坚定。 “你再给我一周的时间,我一定还!” 杨赖子冷笑一声,一周时间还两百块?痴人说梦呢? “行!一周就一周,一周还不上,你怎么说?” 林海咬了咬腮帮子,说话掷地有声。 “一周还不上你这两百块,我把自己卖给你,一辈子当牛做马没有二话!” 李月月听到这话,感觉两眼一抹黑,完了,过几天不仅大妹要没了,家里顶梁柱也要没了!她可怎么活啊! 杨赖子听了这话,差点儿没笑出声,这林海绝对是脑子坏掉了。 秉持着有便宜不占王八蛋的原则,杨赖子想都没想就同意了。 “好!那就这么定了,一周后还不上钱,大妹我要带走,你也要给我打一辈子工” “放心,一周内我一定还你!” 杨赖子刚走出院门,李月月就实在受不了,冲进屋里嚎啕大哭。 哭声很大,将两个熟睡的小奶娃都吵醒了,满屋子哭声乱作一团。 林海听到媳妇的哭声,心都在痛,冲进屋里一把把老婆抱进怀里。 “月月你别哭,我肯定能把钱还上!” 李月月哭的上气不接下气,泪眼婆娑。 “你哄我呢!怎么可能还得上!!” “月月你信我,我真能还上!” 李月月抬头满目含泪,仍是不信。 “那可是两百块呢!一周时间哪弄得到那么多钱……” 林海直接举起右手,发起了誓。 “我肯定还他钱,保护好咱们的女儿,不然我就不是男人!” 林海之所以敢这样说,是因为他完全有自信,在一周内还完这两百块! “大妹二妹三妹,走,跟爸爸赶海去!” 下午两三点钟,正是退大潮的时候,林海叫上三个丫头,拿着工具就准备去赶海。 三个小丫头拿着竹筐和铲子,头低垂着都有些闷闷不乐。 一想到刚才的事,她们心里就惴惴不安,被恐惧给塞满了。 林海也看出了三个孩子心情不佳,从怀里掏出了一把水果糖。 “爸爸会保护好你们的,来吃糖,别不开心啦!” 三妹是个小贪吃鬼,虽然才八岁,但却比十岁的二妹还要高些。 看到糖果眼睛瞬间亮了,把不开心的事,直接抛在了脑后。 “哇!谢谢爸爸!” 大妹手里攥着糖却不肯吃,她是所有孩子中最懂事的,也是心事最重的。 这些糖果看着好漂亮,应该会很贵吧?如果用来买糙米,应该能做顿饭了…… 三妹把吃过的糖纸丢在了地上,林海悄悄地捡了起来。 不是他爱护环境,而是这糖纸不属于这个时代。 这糖纸五彩绚烂,还富有设计感,是21世纪的杰作。 这些糖果从何而来?还得从今天早上说起。 林海早上做饭,在清洗大妹她们捡的海鲜时,发生了一件奇异的事情。 【检测到高品质猫眼螺!一斤50积分,是否售卖?】 【检测到高品质月亮贝!一斤60积分,是否售卖?】 【……】 机械的系统声,猛然出现,吓了他一大跳。 不过作为网文忠实爱好者,他很快就明白,自己这是绑定了商城系统! 早上的海鲜数量不多,所以他也就卖了半斤的猫眼螺,和二两的月亮贝,总共换取了37积分。 脑海里还出现了一个商城,上面各种商品琳琅满目,有点类似于拼夕夕的界面。 刚才他花了5积分,给孩子们买了这些水果糖。 拥有了这么强大的商城系统,林海相信这两百块一定能还上! 此时虽然是夏天,但海风徐徐吹着,甚是惬意。 海边离家大概十分钟的路程,碧海蓝天,风景美不胜收。 不过他现在可没心情欣赏海景,此时心中只有一件事。 赶海!海鲜!赚钱! 此时的潮水已经退的很低了,露出了大片湿润的海滩,还有隆起的礁石。 此时海边的人还真不少,都是挎着竹篓来赶海的。 林海虽然上一世没有赶过海,但赶海视频可没少看。 根据赶海博主的经验,赶海时看到石头一定要翻开,底下绝对有惊喜。 不得不说,这个年代海洋没有过度捕捞,海资源真的太丰富了。 刚翻开一块石头,林海就有了收获。 有一只八爪鱼正在石头下面休息,只可惜个头不是很大,估计也就半斤左右。 【检测到小型八爪鱼一只,交易价格为60积分,是否售卖?】 第5章 有了媳妇,就忘了老娘! 【是!】 林海的心情甚是愉悦,这些海鲜的交易价都不低呢! 毕竟是当场抓获,这新鲜度杠杠的。 海鲜这东西,最重要的就是新鲜! 一只小八爪鱼就60积分,要知道商城里的大米,才两积分一斤呢。 就这么一小会儿,就赚了30斤大米,这谁受得了啊! 海鱼海虾在深水区,赶海不怎么容易碰到,不过螺却非常多。 螺的种类实在是多,林海很多都叫不出名字,还是系统发出提示音,他才知道是什么品种。 蛤蜊的价格最低,一斤才20积分,猫眼螺、蛏子、血蛤、红螺和贻贝这些会高一些。 并且大小不同,价格也有很大差异。 海边的梭子蟹特别多,不过个头都不大,一斤 150积分。 林海偶然在石头底下,抓到一只比手掌还大的梭子蟹,居然一斤300积分!直接翻倍! 只可惜那些大货,得出海才容易遇到,赶海要碰上那种大体型的很难。 太阳毒辣,赶海虽然累,但林海却乐在其中。 看着账户上的积分增长,这种成就感和满足感真的绝了! 就这样一直忙到了下午五六点,天色也有些蒙蒙黑了。 “大妹二妹三妹,咱们准备回家喽!” 三个小丫头虽然年龄小,但干活儿都麻利着呢。 每人一个竹篓,都装的满满当当,确实收获颇丰。 下午收获不错,大妹心情也好了一些,但看到爸爸的竹篓时,又无奈地轻声叹气。 爸爸平时很懒,不愿意赶海,还以为他今天变好了。 结果…… 林海的竹篓连三分之一都没有装到,里面都是个头很小的那种。 因为个头大的,都被他兑换成积分了,竹篓里的体型太小,卖不上价。 不得不说,这系统就是好,光今天赚到的积分,就够买一屋子粮食了。 不过这些东西怎么过明路呢?这确实是个问题! 现在是80年代初,各个地方已经慢慢开始放开了。 不再像以前那样,不准私自售卖东西。 现在有些人,会把自家吃不完的菜和鸡蛋之类的,拿出来摆个小摊卖。 林海也打算这样做,可是卖什么好呢? 他家里是远近闻名的贫困户,家里时常连饭都吃不饱,哪有什么东西能拿出来卖呢? 若是莽撞地将白花花的大米拿出来售卖,相信很快就会被有心人盯上! 卖什么东西既能凑到两百块的巨款,又不会被旁人疑心呢? 之后的几天,林海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很快心里就有了一个完美的计划! 这两三天林海除了去赶海,就是照顾刚出生的两个小闺女儿。 李月月本以为自家男人信誓旦旦,真能有什么好办法,结果一连几天过去了,还是没有动静。 她急的嘴里长了好几个泡,实在忍不住问了出来。 “海哥,眼看一周时间就快到了,那两百块钱咱们可怎么办啊?” 林海摸了摸媳妇的头发,安抚道。 “你放心这钱我肯定能凑齐,我下午就进山去碰碰运气。” 在这海岛上,除了有一望无际的大海,还有连绵的山脉。 在茂密的深山丛林中,是有不少野生动物的。 在附近的村子里,有好几家都是猎户,平时打到的野鸡野兔,拿到集市上,能卖个不错的价钱。 林海的父亲林强,年轻时也做过猎户,只不过这两年人老了,眼睛不行了,猎枪放在那儿一直没动过。 林海来到放杂物的破草房,在里面一通翻找,终于找到了那把,已经有点生锈的猎枪。 扛着猎枪,刚出了茅草屋,就被王春花一把拽住了。 “小海啊!你疯了不是?你哪会放什么枪啊!” 林海之前是个不学无术的懒货,虽然父亲会打猎,可他从未跟着学过。 王春花听李月月说,儿子要上山打猎后,马上过来阻拦。 这林海可是他们老两口的独苗苗啊,出了啥事儿那可完犊子了! 林海扯开王春花的手,耐着性子和她解释道。 “这不难,我看都看会了,不去山上碰碰运气,怎么凑这两百块?” 林海前世是射击俱乐部的会员,虽然这猎枪款式很老,但他也会使。 王春花一听到这两百块,嘴角瞬间向下耷拉。 用三角眼狠狠地剜了一眼,在角落洗衣服的大妹。 “这些没用的赔钱货卖就卖了,你何必费这个神!” 林海再一次听到,这种重男轻女的话,面色沉了下去,语气很是冷硬。 “妈我再和你说最后一次,她们不是什么赔钱货,都是我的女儿,这钱我必须得还上,我林海说什么都不卖闺女!” 王春花以前一直最得意,这个儿子听她话孝顺。 今天还是第一次在儿子脸上,看到这样的表情。 她心里有些不安,对这个儿子好像有了一种陌生感。 她用脚往地上猛地一跺,转身回房。 一边走,嘴里还一边絮絮叨叨。 “果然有了媳妇,就忘了老娘了!是谁一把屎一把尿把你给拉扯大的……” 在角落处洗衣服的大妹,也看到了这个场景。 眼眶瞬间就红了,泪水啪嗒啪嗒落在洗衣盆中。 这还是她的爸爸吗?爸爸竟然这么维护她们! 这简直像做梦一样…… 林海是个心思细腻的人,自然察觉到了,在角落处偷偷抹泪的大妹。 他走过去轻轻拍着大妹的脊背,声音中极尽温柔。 “我准备去山上打猎,你想跟爸爸一起吗?” 大妹看到爸爸走过来,连忙用衣袖抹掉眼角的泪珠。 听到爸爸的邀请,没有犹豫直接点头。 “我想跟爸一起去。” 带个十二三岁的孩子,一起上山打猎,听着并不是什么好主意。 不过在今天的计划当中,没有大妹跟着可不行! 第6章 天哪!这下小海家可发财了! “哟!大海还会打猎呢!” “哈哈,还把他家大丫头带上呢!” “上山打猎多累啊,咋能把闺女当儿子使呢!” “那有啥办法,谁叫家里没儿子呢。” “这小丫头瘦的,怕是连杆枪都背不起吧哈哈哈!” 林海远远看到,村口坐着一群老太太时,就觉得有些头疼。 果不其然刚走到村口,这群人的叽叽喳喳声,就铺天盖地而来。 这个年代的农村人,嘴是真的碎,尤其这些一天无所事事的老太婆。 每天就是东家长西家短,林海家生不出儿子绝户的事,也是他们津津乐道的谈资。 林海拉着女儿的手,从旁边经过,面带微笑,对这些老太婆竖起了中指。 然后头都不回,快步离开。 “大海这手势是啥意思啊?” “搞不懂,估计跟咱们问好呢。” “唉,也是可怜,你听说了吗?他家最近又生了两个闺女呢……” “看来他们老林家是真要绝户了!” 林海带着女儿,在山林中穿梭半天,一只野物的影子也没有看到。 猎户哪有那么好做,想有收获,要走好多山路进入深山才行。 可林海有系统,他今天来可不是真想打猎的。 林海顺着原主的记忆,带着大妹来到了一个地方。 站在这里可以看到,几十米开外有一个黑黢黢的山洞。 林海此时打开商城系统,快速下单。 【购买成年公野猪一头,重280斤,支付2800积分。】 【购买成年母野猪一头,重260斤,支付2600积分。】 【购买幼年野猪十二头,支付6000积分。】 从早到晚赶海,忙活了好几天,林海获得的积分,此时差不多快清零了。 系统提示音响过后,这些野猪瞬间出现在,黑漆漆的山洞中。 这些野猪突然出现在漆黑的环境中,有些愣神。 很快看到了山洞口的亮光,便向着光走去。 当看到一公一母两只大野猪露头的时候,林海快速端起猎枪。 一枪直接命中公野猪的脑袋,然后迅速拉动枪栓,又击中了母野猪。 这一切都发生的太快,在电光火石之间。 这群小野猪正要出洞,被这两声枪声吓到,慌忙跑了回去,躲在山洞里不敢出来。 大妹此时眼睛瞪的老大,满眼的难以置信和兴奋。 她没想到爸爸的枪法竟然这么准,也没想到今天的运气居然这么好! 地上的两只大野猪,折腾了一阵子,渐渐失去了动静。 林海马上过去守在洞口,防止这群小野猪趁机逃跑。 大妹此时还处在发懵的状态,她第一次觉得自己无用的爸爸这么神武。 林海赶紧对大妹,交代了一番话。 “你回去叫你爷爷,让他多带些人来,再拿些粗麻绳过来。” 大妹猛点头,脸上满是欣喜。 “好!我现在就去!” 看着大女儿飞奔离开的背影,林海笑的那叫一个春风得意。 他可真是太聪明了,白花花的大米不好拿出来,打的野猪可没人说了吧。 一家十多口在山洞休息,被他猎到,这简直不要太合理。 而且还有大妹这个目击证人,绝不会引起什么无端的怀疑。 “爷爷!爷爷!” 大妹这一路上一刻都不敢停,跑的气喘吁吁。 “叫什么叫!叫魂啊你!” 院子里的王春花,看到大妹这模样,就想举起巴掌扇下去。 不过想到儿子刚才,那冰冷的眼神,瞬间收住了手。 大妹看到奶奶,眼中有些惧意,但还是把刚才发生的事情说了出来。 “爸刚才在山上打死了两只大野猪,山洞里还有好多小野猪,爸让爷爷快带人去。” “野、野猪?!你没骗人吧!” “真的奶奶!那野猪可大了,肯定有两三百斤呢!” 王春花听完这话,眼睛都笑成一条缝了,连忙钻进房里。 “老头子!快!快找人,咱们上山!” 在这个村子里,林家也算是个大家族了,毕竟林强就有五六个兄弟,开枝散叶后有不少亲戚。 附近的邻居有不少,都是沾亲带故的,林强只是喊了一嘴,就来了六七个汉子。 “你们家林海是打到啥了?要这么多人帮忙?” “估计得是个大家伙!” “真打到东西了吗?可别让咱白跑一趟啊!” “八成是忽悠人的,小海那人你们又不是不知道哈哈哈!” 最后这句话是林海的堂哥说的,他俩一直以来都不太对付。 这次跟着来,他可不是想帮忙,而是想看林海的笑话。 林强此时却不敢开口,说实话,他对这事持怀疑态度。 虽然叫了人,但他还是不太相信。 自己这个儿子什么德行,他太清楚了,除了吃喝赌钱,正事一件不干。 当众人跟着大妹到达目的地后,每个人都震惊地倒吸了一口凉气。 山洞口两只肥硕的野猪,倒在血泊中,这一幕太震撼了! 中年秃顶的堂哥,在路上已经准备好了,一大串挖苦的话。 此刻全部堵在了喉咙处,两只眼睛瞪的铜铃那么大。 林海用枪把推了下堂哥林志的胳膊,眼中满是戏谑。 “不帮忙就让开点儿,别挡着我们的路。” 这堂哥的为人他可太清楚了,刚来的时候就差把看笑话写在脸上了。 堂哥听到这话想发作,但又忍了下来。 看到这肉他实在是馋得紧,这两头肥猪,勾起了他的馋虫。 上次吃肉还是过年杀猪那回呢,这次说啥也得弄点儿肉吃! 堂哥咕咚咽了下口水,脸上带着讨好的笑容。 “小海真是有本事啊!堂哥专门来给你帮忙的,咋能让我让开呢!” 周围的几个男人一脸鄙夷,刚才还说人林海坏话呢,现在看到猪肉,就变成了一副哈巴狗的模样。 大妹把手里的一大团麻绳,交给了林海。 林海拿着大拇指那么粗的麻绳,走进黑黢黢的山洞里。 很快里面就传出震耳欲聋的嚎叫,叽里哇啦的热闹极了。 “林海这是去干啥了?” “你没听见猪叫吗?里面肯定还有野猪!” “天哪!这下小海家可发财了!” 第7章 让林海捡了这么大的便宜! 大概花费了十多分钟,林海就将山洞里的这些小野猪,全部搞定了。 用麻绳从猪的胸背处穿过去,并且打上结,像拴狗一样拴起来。 这些小野猪的个头不大,也就五十多斤的样子。 这么小的猪可不是杀了吃的,而是准备带回家养。 当看到林海牵着一头头小野猪,钻出山洞的时候,众人眼睛都羡慕红了。 天哪!这么多小猪崽! 怎么让林海捡了这么大的便宜! 尤其是那个地中海堂哥,嫉妒地脸都变形了。 堂哥林志生了三个儿子,所以经常挖苦他这个绝户堂弟,处处都要压他一头。 没想到如今也有他嫉妒林海的那天! 林海手里紧紧拽着麻绳,对着周围的亲友点了点头。 “今天辛苦你们帮帮忙,少不了大家的好处。” 一队人就这样浩浩荡荡地下了山,往林海家里走去。 一路上的村民纷纷行注目礼,那一双双眼睛都要掉在野猪身上了。 一行人到家后,家里已经被村民们,里三层外三层围了起来。 没办法,在这样的沿海村落,虽说海鲜管够,但猪肉真的很少能吃到。 围着的很多村民,都是上次过年时,才尝过一点儿荤腥。 来这儿的目的不言而喻,想让林海卖他们一些,给家里开开荤。 破旧的老房子,这下可热闹起来了。 人群中有屠户,毛遂自荐接下了处理猪肉的差事,菜刀嚯嚯磨的锃亮。 屠户一刀破开野猪的肚子,这肉的品质一下暴露在众人的眼前。 深红色的瘦肉格外漂亮,还裹着厚厚的一层肥膘,有些部位甚至肥的比瘦的还多。 在现代大家都爱吃瘦肉,肥肉太过腻歪,很多人都用来炼油。 不过对于这个年代的人来说,肥肉才是顶顶好的东西! 因为肥肉更有油水,炒菜的时候切两片肥肉进去,整盘菜都香喷喷的! 看到品质这么好的猪肉,围着的人群终于按耐不住了。 “小海呀,你这个野猪肉卖不?” “这么多你们家也吃不完呀,卖点儿给乡亲们吧!” 林海看着围过来的乡亲们,嘴角带着一丝嘲弄的笑容。 因为生不出儿子的原因,这些人可没少说他们家的闲话。 断子绝孙和绝户这样的话,也是信口拈来。 平日压根瞧不起林海的乡亲们,今天也有反过来求他的时候。 林海伸出手,比了个数字。 “大家想买的话,一块钱一斤。” 在这个年代,猪肉的价格一般是一块二一斤。 因为这里在岛上,猪肉运进来费事,一般能卖到一块四左右。 林海的这个价格,算是稍微给了一些优惠了。 可人群里立马有人不同意了,咋咋呼呼就吵了起来。 “一块钱一斤?!都是乡里乡亲的,你卖这么贵?” “就是!这猪也不是你养的,白得的猪还卖这么贵!” “太黑良心了吧!” “都是乡里乡亲咋能宰人?我看五毛一斤合适!” 林海听到他们这番话,嘴角嘲弄的笑意更深了。 果然老话说的好,穷山恶水出刁民啊! 林海提高了音量,做出送客的手势。 “大家嫌贵不买就是了,我不信这猪还能卖不出去,你们就去市场上买五毛一斤的猪肉去吧!” 说完林海转头,对父亲林强说道。 “爹,你去村里借个拖拉机,咱们现在就去农贸市场。” 原本吵闹的人群,听见这话瞬间鸦雀无声。 原本拱火闹的凶的人,面面相觑不敢说话。 他们之所以闹,就是想让林海给他们低价。 没想到这小子压根儿不吃这套,直接就要送到市场上去卖。 这年头猪可不愁卖啊,这么好的猪肉,在市场上一块钱一斤的价格,可绝对买不到! 王春花是个人精,也很会来事儿,瞬间秒懂自家儿子的意思。 扯着个大嗓门儿,就准备从门口走出去。 “小海你先收拾着,我现在就去你大生叔家里借拖拉机去!” 王春花还没走出院门,就被两个婶子给拦住了。 “哎呀!小海他娘你急啥嘛!” “就是,我们又不是不买!” “去市场多麻烦,就在村里卖了算了嘛!” 王春花两只手抱胸,脖子昂的高高的。 “五毛钱一斤可没那价,我还是去市场上卖吧!” 旁边的一个婶子,率先扛不住了,天知道她家都多久没见荤腥了,这么好的肉可不能错过了! “哎呀,一块就一块呗,先给我称上三斤!” 这婶子的话一出,大家也都回过味儿来了。 想要拿捏林海,低价买肉是不可能的了。 现在唯一能捞的好处,就是用一块钱一斤的价格,选最肥最好的部位。 “海哥,给我来五斤,要最肥的!” “我要十斤!” “给我也来两斤,多给点肥油呗!” 一瞬间院子里又热闹扑腾起来,纷纷往肥猪跟前凑。 有的人冲的太急,鞋子都被人踩掉了一只。 两只野猪总重量是540斤,按照70%的出肉率,能出400斤左右的肉。 村里的人多,有些人一买就是十多斤,完全供不应求。 可卖到最后,却有些卖不动了。 像猪蹄、排骨以及内脏,他们当然不愿意花一块钱一斤的价钱购买。 这些地方骨头多肉少,一块钱一斤的话,谁买谁是冤大头。 但如果砍砍价,还是能接受的。 “小海啊,这猪蹄没肉,要不就五毛一斤卖我得了。” 其实这个价格还算是公道,毕竟在市场上,这些部位也是比较便宜的。 但林海直接摇头拒绝了,他可不愿意。 “都是一块一斤,不愿买的话,我们自己留着吃。” 笑话,在现代这些可都是顶顶好的东西。 猪蹄可比猪肉贵多了,内脏也都不便宜,尤其猪大肠老贵了。 砍价的人一听这话,直接猛翻白眼。 “这些下等肉还一块一斤?那你还是自己吃去吧!” 买完肉的乡亲们,都脚步匆匆离开,回自己家了。 买的肉多,肯定是不会一顿吃完的。 他们回家后,把买来的肉用盐腌好,挂在房梁上。 腌好的腊肉几年都不会坏,想吃的时候割下一点开开荤。 众人散去,院子清静了下来。 林海从包里拿出,今天卖的所有钱,开始细细地点了起来。 王春花笑的嘴角都咧到了耳后跟,凑过去问道。 “儿啊,今天卖了多少钱?” 第8章 这就是有爸爸疼的感觉吗…… 林海没有接话,而是将这些钱分成了两份。 有一份是刚好两百块,放进了自己的裤包里。 另外一份是一百多块,他转手就交到了李月月的手中。 “月月,除开还债的二百块,这些就由你保管了。” 王春花原本咧开的笑容,此时顿时消失了。 眼里满是震惊、怀疑和失望,要知道以前,儿子可都是让她来管钱的。 今天这么大笔进项,怎么能让李月月拿着?! 李月月一抬头,就看到了王春花那快喷火的眼睛。 整个人被吓得瑟缩了一下,嗫嚅着唇,连连摆手摇头。 “不不不,海哥,这个钱还是让妈拿着吧。” 林海一回头果然看见了,王春花还没收回来的怨毒眼神。 他不由分说直接将钱,塞进了李月月的兜里。 “让你拿着就拿着,谁要是敢刁难你,只管找我说话!” 他说完这话,一记眼刀丢给王春花。 眼神冰冷,让王春花心里咯噔一下,表情也委屈了起来。 这兔崽子怎么变得这么护媳妇儿了…… 旁边的几个小丫头,看见这场景,眼睛也滴溜溜地转着。 爸爸好像真的变好了呢,居然会在奶奶面前,这么护着妈妈! 王春花被那冰冷警告的眼神整抑郁了,整个人靠在房柱上,显得失神又落寞。 林海心脏有些钝痛,或许是妈宝男原主残存的感觉。 他叹了口气,走过去脸上勉强扯出一点笑容。 “妈,你别发呆了,这些剩下的猪肉你处理下挂在房梁上,我去供销社买点东西。” 王春花看到儿子脸上的笑容,整个人又活泛起来。 “哎!好好好!妈这就去!” 林海出门前又回头望了一眼,正抱着一大罐粗盐忙活着的王春花。 这老女人典型的农村泼妇,每天除了嚼舌根就是磋磨儿媳妇。 但也并不是大奸大恶之人,而且对这个儿子,那是绝对的百依百顺和溺爱。 林海继承了原主的身体,而原主父母就只有这么一个儿子,自然是不能直接抛弃他的父母。 他原本想过,带着妻子和女儿一走了之,找个没人认识的地方,靠着系统商城幸福生活。 现在看来,要考虑的事情还多呢…… 现在天色已经不早了,林海去的是离村子最近的那家小供销社。 这里的东西,自然是没有镇上的全,但好在一些基础的物品都有。 家里穷几乎没什么调味品,做饭时也就加点儿盐。 林海在上一世是家庭煮夫,各种美食都是信手拈来。 可到了这边却没法发挥,毕竟调料都没有,怎么可能做的好吃。 “妹子,这辣椒粉咋卖的?” 一个扎着麻花辫的女售货员,轻轻抬了抬眼皮回道。 “一块三一斤。” “这么贵!” 林海不禁惊呼出声,要知道这年代猪肉也才一块二一斤呀! 林海接着继续问价,他发现这里的调料不光贵,而且品类也不全。 供销社里的调料,也就是一些盐、酱油、醋、辣椒粉,和八角香叶之类的。 更让他惊奇的是,竟然连味精都没有。 不过也不奇怪,此时才刚刚1980年,味精还没有兴起呢。 差不多要等到1983年,周口国营味精厂开业,味精才真正进入千家万户。 拿着这些调料回到家后,林海关起了厨房,自己在里面捣鼓起来。 供销社的调料少没关系,系统商城里有啊! 林海回家后,发现房梁上已经挂好了猪蹄、猪肚、猪舌和猪腰等,都均匀地抹上了厚厚的粗盐。 今天晚上的食物主要是猪肠,两只猪的猪肠加一起可真不少。 一大盆子满满的,都是猪大肠和猪小肠,散发着一股便便的味道。 在这个年代,极少人会买猪肠来吃。 因为处理不好,那个臭味儿真的让人想yue。 林海先用清水清洗了一遍,又将猪肠的内部翻了出来。 从灶膛里抓了几大把草木灰,洒在猪肠上反复揉搓。 把那些粘液和脏东西,全部揉搓掉后,再用清水清洗。 下锅焯水,并且加入料酒去腥。 大锅加水后,放入各种卤料,再把猪肠都切成段,放下去慢慢熬煮卤制。 卤水一煮开,那股飘香的味道,就顺着门缝溜出去了。 他还取了一只猪蹄,剁成小块,焯水去腥后,在砂锅里文火慢炖。 月月最近在喂奶很是辛苦,多喝点儿猪脚汤有好处。 院子里的几个小丫头,都忍不住咽口水,但谁也不敢往厨房里凑。 “开饭咯!” 林海将一张木桌,放在了院子里。 这张桌子是前两天买来的,很大而且是圆形的,不像以前那张小小的四方桌。 之前女儿和老婆月月,都是不允许上桌吃饭的。 可现在不一样了,大大的圆桌,可爱的女儿们坐成一排,看着就赏心悦目。 卤猪肠捞起来后,切成小段儿,家里最大的两个饭盆都装不完。 今天也不再是喝稀粥了,而是蒸出来的白米饭。 饭桌上,几个小丫头埋头小口地吃着米饭。 虽然桌上的卤肠香的要命,可她们还是不敢伸筷子夹菜。 毕竟猪肉可是难得的稀罕东西,上次过年三妹多夹了一块,就被奶奶和爸爸骂是嘴馋的赔钱货。 看到几个小丫头不敢夹菜,埋头扒拉米饭的样子,林海可心疼坏了。 于是开始疯狂给孩子们夹菜,香香的卤猪肠,在碗里摞成了小山。 “多吃些,好长身体。” 几个小丫头偷偷抬眼瞧着爸爸,满脸都是和煦的笑容。 这哪里还是之前,为了一块肉大发雷霆的爸爸。 这就是有爸爸疼的感觉吗…… 真的好幸福啊…… 当把卤猪肠放进嘴里咀嚼时,这些小丫头就感觉更幸福了。 “香!太香了!” 尝到味道后,三妹忍不住发出满足的赞叹。 在这压抑的家庭氛围中,这些孩子的性格都比较内向,但三妹却是个例外。 她今年八岁,性格是天生的乐天派,性子从来大大咧咧,想到啥说啥。 不过在王春花和之前的林海眼里,就是这丫头又贱又皮,跟个泼猴似的,所以平时没少挨骂。 但林海特别喜欢三妹这性格,夹了一块猪蹄肉放进她的碗里。 “以后爸爸天天给你们做好吃的!” 三妹用手拿着猪蹄,一边啃一边说。 “爸爸你现在怎么变得这么好,我都不习惯了呢!” 林海听到这话心里一惊,有些心虚地挠了挠头。 自己的变化已经大到,连八岁的孩子都看出不对劲了吗…… 第9章 肩上的担子不轻啊! 林海轻咳一声,连忙拿话找补。 “爸爸前几天想了很多,觉得这些年太亏欠你们了,我再不犯浑了,以后咱们一家好好过日子!” 正在喝汤的李月月,听见这话眼睛一酸,豆大的泪珠掉进了碗里。 看来丈夫是真的变好了,她终于等到这一天了…… 王春花听见这话眼神复杂,张嘴想说什么却又闭嘴了。 她想起儿子白天那冷寒的眼神,还是别找不痛快了…… 平时寡言少语的林强,喝了一大口酒,难得地说了一长串话。 “小海啊,没想到你能说出这些话来,看来你是真的懂事了!” 林强停顿了一下,叹了口气继续说道。 “若是能再有个儿子,咱们一家就圆满了。” 听到公公说这话,李月月低下了头,眼中的愧疚都要溢出来了。 王春花此时再也憋不住了,顺着林强的话继续往下说。 “可不是嘛!没个儿子怎么行,你看你堂哥家三个儿子,都送去读书了,等以后考上学做个官儿,全家都风光……” 王春花的嘴还在吧嗒吧嗒说着,林海却听不进去了。 他的脑子里现在只有两个字。 上学! 对啊,自己的大女儿今年都十二岁了,二女儿也十岁了。 早就到了入学的年龄,可现在却还是大字不识一个。 这怎么能行?! 别人的儿子能读书,他的女儿也得上学,还得去最好的学校! 林海知道在这个年代,上学有多么重要。 在这个八零年代,读好书上好学,是真的可以做到,知识改变命运的! 一想到要承担起,八个女儿的衣食住行,和上学的所有费用。 林海顿时觉得,肩上的担子不轻啊! 看来是得想个办法,改善改善家里的条件了! 第二天早上,林海起的更早了,天刚泛起一丝鱼肚白,他就已经背上背篓,准备赶海去了。 “爸,你等一下,我跟你一起去!” 大妹正在猪圈忙活,看到他要去赶海,连忙放下手里的活。 为了这12只小野猪,昨天饭后在院子里搭了一个简易猪圈,大妹她们还弄了几大背篓的猪草回来。 林海本以为自己起的够早了,没想到大妹比他更早。 这孩子真是懂事的让人心疼,这样的好姑娘,他一定要让她读书,见识更广阔的世界! 来到海边时,潮水已经退了下去,露出一大片一大片的礁石。 林海从背篓里掏出撬海蛎子工具,递到大妹的手中。 “咱们今天就撬海蛎子,不弄其他海鲜了。” “海蛎子吗……好的爸。” 大妹清秀的眉头微蹙,眼中有些不解。 海蛎子的味道虽然鲜美,但遍地都是,在市场上根本卖不出好价。 村民们来赶海,都是奔着值钱的海鲜来的,很少有专门来撬海蛎子的。 她虽然不解,但还是按照爸爸的话,认真地在礁石上撬起了海蛎子。 林海上辈子吃过不少生蚝,但还是第一次自己动手撬。 海蛎子长在礁石上,用工具一撬就起来了。 这些海蛎子的个头,虽然没有生蚝那么大,但绝对鲜甜! 对于热爱赶海的林海来说,撬海蛎子真的会上瘾! 看见背篓里越来越满,真的很有成就感,今天出门前他还带了两个超大的网兜,今天一定要装的满满当当再回家! 在海边忙了差不多三个多小时,背篓和网兜终于装满了。 林海直起腰捶了捶背,别说这个活儿还真累人! 在礁石上撬海蛎子要一直弯着腰,手上也要使力气。 弄久了必然腰酸背痛,在海边做渔民,还真是有些不容易呀。 林海扛着这些海蛎子,准备往家走时,正好遇到了堂哥林志。 林志和他朋友刚出海回来,手上提着好几个大桶,里面有不少海鲜。 林海远远往里面瞅了一眼,有颜色鲜艳的海鱼,还有大虾。 他心里实在是羡慕坏了,家里有条渔船可真好! 其实堂哥家的这条渔船很小,顶多上三四个人。 而且只能在近海,不能到太远的地方,每次出海的鱼获,并不会太多。 但也比林海家强多了,毕竟他家连一艘小船都没有。 “大妹,我们回去吧。” 林海叫上女儿,就准备回家。 岂料冤家路窄,堂哥眼尖地发现了他们,叫上朋友加快步伐,来到了他俩面前。 “哎哟是小海呀!今天咋这么勤快呢?” 堂哥说话阴阳怪气的,林海白了他一眼。 “咋的?就准你打渔,不许我赶海了?” 堂哥看着这两网兜的海蛎子,脸上露出戏谑的笑容。 “没看出来你这么爱吃海蛎子呢,搞这几麻袋!” 林志旁边的两个男人,听见这话也发出嘿嘿的笑声。 “志哥这就不知道了吧,这海蛎子可是大补呢!” “嘿嘿就是,每天吃它个几麻袋,晚上媳妇儿嗷嗷叫,指不定还真能添个儿子!” 背着背篓的大妹,自然也听到了这些话,她的脸上一片愁云。 说实话,她真的讨厌林志和他的这些朋友! 他们总是明里暗里嘲讽爸爸没有儿子,每次爸爸当面不发火,回来却会狠狠地打妈妈! 林海此时脸色非常难看,他倒是不在意,有人说他没儿子的事情。 不过这三个鳖孙,竟敢当着他女儿的面,说这种带颜色的话。 那就别怪他疯狂输出了! “我是不打算再生儿子咯,儿子有个屁用啊!你看我堂哥家的三个儿子,个顶个的没用,老大偷老师的钱被全校批评,老二上期末数学考了八分,老三更没用,一加一都算不清楚呢,哈哈哈哈哈……” 林海一通输出后,笑的特别大声,旁边的堂哥脸都绿了。 他的这三个儿子虽然调皮捣蛋成绩差,可从来没人摆在明面上说。 今天堂弟就这样大喇喇地,在他朋友面前说这话,实在是让他有些没脸。 旁边两个男人看林志的脸黑了,连忙拿话找补。 “孩子还小嘛,长大就好了!” “就是!男孩子皮一点正常嘛!” 林海勾起嘴角笑了笑,调准炮头继续输出。 第10章 买?你准备给多少钱? “孩子还小,但你俩可不小了,都三十好几的人了,连个婆娘都讨不到,我堂哥好歹还有三个傻儿子,我看你俩是真的要断子绝孙咯。” 堂哥的这两个朋友,都是村里的光棍,都是三十好几的人了,到现在都没娶到老婆。 毕竟家里穷的叮当响,根本没女的愿意和他们过,这也是他们心中的痛…… “你、你、你!” 两个男人被气得眼睛瞪的牛大,“你”了半天也没说出完整的话。 看这三人都吃瘪了,林海心情大好,加快脚步把三人甩在了身后。 大妹跟在林海身后,望着爸爸的背影,心里一片震撼。 这还是他那个欺软怕硬的爸爸吗! 以前的爸爸从不敢和林志他们正面硬刚,都是受了气回来发泄。 没想到今天居然这么猛,大妹表示,真的有被爸爸帅到…… 林海和大妹刚走到院子门口,就听到里面传来争吵声。 “不给!这明明是家里的东西,为什么要送人!” 林海一走进去就看见二妹摔在地上,整个人狼狈不堪,但小手却死死地拽住,一只小野猪的后腿。 “你个死丫头,家里什么时候轮到你做主了!快点把手给我松开!” 王春花气的挽起袖子,抬起巴掌就想打人。 二妹看到奶奶举起巴掌,却没有丝毫闪躲。 小脸上沾上泥土脏兮兮的,但眼神却异常坚定。 “除非爸爸回来,不然我绝不松手!” 林海见此场景,把手里的海蛎子往地下一摔,冲到二妹身前,抓住了王春花的手。 “我说了多少遍了,不准打我闺女!你是真的听不懂吗?” 林海手上用劲,眼神里也都是怒气,像一只发狂的护崽豹子。 王春花被突然回来的林海吓的一个激灵,快速缩回手,语气也有些委屈巴巴。 “小海这真不怪我,这丫头实在是太不懂事,太气人了!” 王春花的话音刚落,旁边一道女声立马帮腔道。 “就是啊堂弟!你这个闺女性子太冲了,可得管管!” 林海转过头,打量起出声的这个女人。 这女人是堂哥的媳妇刘梅,三十来岁,一身带着乡土气息的碎花衣服,完全掩盖不住那过分丰腴的身材。 林海没理会这两人,把地上的二妹抱了起来,轻轻地拍去她身上的灰尘。 “二妹,你跟爸爸说这是怎么回事儿?” 林二妹看到爸爸时眼睛一红,差点儿哭出来,但却捏着拳头忍住不掉泪。 “爸爸,堂婶要抢走我们的小猪!” 刘梅一听这话,立马急了。 “你这孩子怎么说话呢!我可没抢,这是你奶奶要送我的!” 林海转头与王春花的目光对视,眸光中带着探究。 “是这么回事吗?” 王春花脸上带笑,准备和稀泥。 “你堂嫂又不是外人,咱们家这么多小猪呢,给他们一头又有什么关系嘛,对吧小海?” 林海将王春花手里牵猪的麻绳,抢回到自己手里。 “你这话就不对了,虽然你是我妈,但这猪是我的不是你的,你凭什么替我送人?” 王春花听见这话,心里又涌起一阵伤心。 “咱们是一家人,还分什么你的我的?” 刘梅过来安抚似的,拍了拍王春花的背。 “就是!堂弟这话说的也忒小气了,咱们都是一家人,这样就太生分了。” 林海对这个爱占便宜的堂嫂,实在没有什么好感,冷笑一声说道。 “既然堂嫂这样说,那就把你家那条渔船送给我吧,反正咱们是一家人嘛!” 刘梅没想到林海会说这话,毕竟之前林海对他这个嫂子,还是很客气的。 “你看你这话说的,这猪我又不白要你的,等我儿长大出息了,还不是要孝顺你的!” 林海翻了个白眼,有些无语一串三连问。 “咋的?我八个闺女不能孝顺我吗?指望着你那三个废物儿子?” 刘梅听到说他儿子废物,顿时就炸毛。 “你那八个女儿早晚都要嫁人的!等你老了谁管你?没有儿子连棺材都没人给你抬!” 这句话虽然难听,却说进王春花心坎儿里了。 她之所以处处照顾堂哥堂嫂家,就是想让他三个儿子日后能多帮帮林海。 林海被刘梅的弱智言论给气笑了,但却并不准备和她辩驳。 这些人没怎么受过教育,愚昧极了,不必和她对牛弹琴。 “不想和你掰扯那些,反正这小猪是我的,你不问自取就想弄走,这是偷窃!” 紧接着又对身旁的大妹说道。 “你去村长那里一趟,就是说我家有偷东西的坏分子,让他帮我移交派出所!” “哎!别别别!”刘梅连忙拦住想往外跑的大妹。 这年头作风抓的很严,如果真是要强占他人财物,就算是亲戚也得好好教育两天。 “堂弟你这人真是的!我跟你买还不行吗!” 其实刘梅今天来,是她公公的意思。 刘梅公公拿了几十块钱,让刘梅去林海家买一只小猪回来养。 不过刘梅却起了歪心思,一来就用好话哄着王春花,目的就是不花一分钱将猪领回家。 如今的这个情况,想要白嫖小猪是不太可能了,刘梅只得掏出钱打算买下来。 林海听到这话,眼睛滴溜一转。 “买?你准备给多少钱?” 一听到钱,刘梅眼中露出精明的光,开始挑肥拣瘦。 “你这猪太瘦了,看着精神头也不好,顶了天给你五十块钱,你看咋样?” 五十块钱确实有些低,但在市场上这种小猪也卖不了太多钱。 毕竟个头太小,最多也只能卖到七八十块。 五十块就把这只小猪卖掉,林海当然是不愿意。 看到门口那一大堆海蛎子,他心里突然有了想法。 “都是亲戚谈钱就算了,要不这样,这猪白送给你,你们就每天帮我干点儿活就行。” 刘梅听见这话眼睛瞪大,有些难以置信,刚才还恨不得把她送到派出所,现在怎么又愿意白送吗? 不过秉持着有便宜不占王八蛋的原则,刘梅忙不迭地就答应了下来。 “好好好!每天帮你干点儿啥活?” 第11章 堂嫂以后可有的忙喽! 林海指了指地上那一大堆海蛎子,说道。 “你每天给我家送三十斤海蛎子肉,这小猪就送给你们了。” 刘梅听见这话面露疑惑,实在是想不通为什么。 “这海蛎子有啥吃头?还一天要三十斤?” 林海可不想和她解释那么多,“我就好这口,你就说干不干吧。” 刘梅虽然满心疑惑,但还是点头答应了。 毕竟在海边,海蛎子要多少有多少,是不值钱的玩意儿,哪有猪金贵呀! “行,那就这么定了,我给你送海蛎子肉,你把这猪给我。” 林海点头同意,并且继续补充道。 “每天都要三十斤,丑话说在前头,你要是哪天不送来,这猪我可要收回来咯。” 刘梅像极了大便宜似的,赶忙把小猪护在自己身后。 “哎呀,你放心小海,没问题啊!” 就这样,堂嫂牵着这只小猪离开了院子。 院子里的众人都有些不理解,用最廉价的海蛎子肉换猪肉,这可亏大发了吧! 不过这些孩子们也不敢问,毕竟林海的话向来就是圣旨。 二妹眼中满是困惑和不理解,低垂着头,甚是委屈。 她之所以今天拼命护着这只小猪,就是因为昨天爸爸说过,大家都要照顾好小猪。 在这些孩子当中,这个老二是为数不多性格比较硬气的。 其他姐妹的性格都很软,而二妹却像沙漠中开出来的仙人掌。 生活在困境,却长出了锋芒,也是林海最欣赏的女儿。 林海蹲下身,为二妹拍干净身上的泥土。 “二妹今天真棒!知道保护小猪,非常的勇敢!” 听到林海的肯定和夸奖,二妹的眼睛亮了亮,但还是有些不解。 “爸爸为什么要用海蛎子来换小猪呢?” 她虽然小但也知道,这是一笔很不划算的买卖。 林海笑着摸了摸二女儿的头,语气甚是温柔。 “乖宝,等会儿就知道啦。” 林海将网兜和背篓里的海蛎子,全都倒了出来,用小刀将壳撬开,把肉都剔了出来。 这些带壳的海蛎子,差不多有一百六七十斤,可剥出来的肉却少的可怜,仅仅只有二十斤。 毕竟海蛎子的出肉率低,平均八斤海蛎子才能出一斤肉。 林海让堂嫂每天送三十斤海蛎子肉过来,听着感觉不多。 但是换算成带壳海蛎子,差不多有二百四十斤,这可不是一个轻松的工作量。 而且还得每天都送来,这个爱占便宜的堂嫂,以后可有的忙喽! 在这个调味品极度缺乏的年代,林海想到的第一个赚钱法子,就是做蚝油。 蚝油这玩意一点不比味精和鸡精差,烹饪的时候滴上几滴蚝油,寡淡的菜肴立马变得鲜美起来。 林海相信只要这东西出现在市面上,那绝对不愁卖! 林海在院子里架起了一口大锅,锅里加入水和洗干净的蚝肉。 先用小火慢熬,将肉里的汁水全部熬煮出来。 几个小闺女蹲在锅旁边,认真地看着锅里上下翻腾的蚝肉。 这水一煮开,海鲜的香味就飘了出来,惹的几个小姑娘不停地吞咽口水。 林海用筷子夹起一块蚝肉,递到大妹的嘴边。 爸爸居然亲自喂她吃东西!大妹心中受宠若惊,乖巧地张开了嘴。 林海又继续给其他几个小丫头都喂了一些,这个微小的举动,却拉近了父女们的关系。 大概煮了半个小时,锅里的水已经变成了蓝黑色。 林海知道是时候了,于是把所有蚝肉都捞了出来,加大火力,将这些汤汁继续熬煮。 熬蚝油很耗费时间,大概需要两个小时左右。 林海趁这个功夫,把午饭也给丫头们安排上了。 刚才煮熟的蚝肉盛在盘子里,还调了一个蘸水。 房梁上的腊肉取下一块,切成小小的碎粒后,和白米一起熬煮。 两个小时后,锅里的汤汁已经变成了咖啡色,而且有些许浓稠。 这时候用小火慢熬,并且加上适量的盐和水淀粉勾芡。 “哈哈哈!成啦!” 林海用筷子蘸了一点,放进嘴里一尝,这鲜味简直了! 这几个小丫头看着锅里的黑糊糊,面面相觑。 这是啥呀?糊锅了吧?看着不像能吃的样子呀…… 不过看爸爸那一脸兴奋和陶醉的样子,好像又很好吃。 活泼好动的三妹,直接将小脸凑了过去。 “爸爸这是啥呀?我能尝尝吗?” 林海蘸了一点蚝油,放进三妹的小嘴里。 “这个呀叫蚝油,是爸爸做的一种调料,等明天爸爸就去集市上卖。” 三妹吧嗒着小嘴,尝到味道后,瞬间开启了彩虹夸夸。 “哇!这个好鲜啊!好好吃啊爸爸!” 三妹的夸夸林海很受用,笑的眼睛都眯了起来。 “嘿嘿,等爸爸赚钱了把你们都送去上学!” 这几个小丫头听到上学这话,都有了一瞬间的愣神。 这是真的吗?她们也可以上学吗! 呜呜呜……爸爸怎么变得这么好! 居然愿意去集市上卖东西赚钱,供她们上学! 要知道以前爸爸可是最看重面子的,这种在集市上抛头露面的事情,他向来是不屑做的。 第二天天一亮,林海就背着背篓往集市去了。 背篓里是一个大玻璃罐,玻璃罐里是满满的蚝油。 昨天那些海蛎子,做出来的蚝油其实只有三斤左右,而这个罐子里差不多有十多斤。 毫无疑问,多出来的那部分,是从系统商城里买来的成品蚝油。 这样确实有点作弊的感觉,不过身怀系统不用,那岂不是锦衣夜行? 只要找到稳定的销路,大家知道他会做蚝油,收到的钱能过明路。 那这些蚝油是自己做的,还是系统商城买的,又有什么分别呢? 而且他发现自己做的蚝油,味道上总感觉差了些什么。 虽然是挺鲜的,但却没有商城买来的那么好吃。 林海觉得应该是,少了一些食品添加剂的原因吧…… 在这80年代的集市,可以说是热闹非常。 集市里的商贩超级多,林海来的都够早了,却只抢到一个靠边的角落。 装着黑乎乎的蚝油的玻璃罐,放在摊位前面。 足足等了半个多小时,也没人上前来问价,着实让林海有些恼火! 第12章 这店真得关门儿了! “蚝油!蚝油!鲜掉眉毛的蚝油!不好吃不要钱!” 林海放下面子,开始扯着嗓子吆喝起来。 毕竟他这个东西冷门,比不得卖粮食和卖鸡蛋的,总会有人问价。 别说这法子还真好使,从他摊位前路过的人,听见他的吆喝都好奇地围了过来。 “你这卖的啥呀?咋黑乎乎的?” “这啥玩意儿啊?看着不像能吃的东西呀!” 林海看见围了这么多人,立马开始热情地推销。 他将玻璃罐里的蚝油,倒了一些在小碗中。 将木棍做成的小牙签分给众人,让大家蘸着尝尝味儿。 “这个呀叫蚝油,是一种调料,炒菜做饭放一点儿,那滋味鲜的嘞!” 围观的人都用牙签蘸了一点,放进嘴里一尝,哟!这味道还真不错! “哇!这味道是怪鲜的!” “小伙子,用这玩意儿炒菜真好吃吗?” “这蚝油咋卖的呀?” 林海拍着胸脯,和他们保证道。 “大娘你放心,用这个炒菜绝对好吃!这蚝油两毛钱一两,你看看要多少?” 听到这2毛钱一两的价格,大家都惊呼出声,觉得这价太高了。 “这玩意儿咋这老贵,两毛钱一两?” “那一斤岂不是要两块钱?” “在供销社里,啥调料也卖不到这个价钱呀!” “就是!大兄弟你心太黑了吧!” 说实话,这个价格对于这个年代来说,并不算便宜。 花两块钱只为买一斤调料,大家肯定觉得不划算。 他们没用这蚝油炒过菜,也不知道味道具体咋样。 就这样围着的人渐渐散去,他的摊位前又变得冷冷清清。 林海的心中有点挫败,但想想也很正常。 谁愿意花两块钱去买,不知道炒出来啥味儿的调料呢? 林海心里愤愤地想,只要他们尝过用蚝油炒出来的菜,肯定就知道这两块钱有多值了! 在摊位前给他们现炒吗?这显然是不现实的。 林海将玻璃罐放进背篓里,走出了市场,此时他的心中,已经有了一个更好的办法。 春风吹拂的80年代,各行各业都开始崛起。 餐饮业也在这些年,慢慢崭露头角。 毕竟大家的条件都渐渐好起来了,手里有闲钱了,当然愿意偶尔下下馆子。 林海背着背篓来到了双喜街,这里是镇上最热闹的所在。 这一条长长的街上,卖着各种各样的东西,而且饭馆特别多。 林海将这条长街,从头到尾走了一遍,挑了生意最差的一家。 这家饭馆冷冷清清,里面没有一个客人,而旁边的几家饭馆生意都很不错,形成了强烈的对比。 林海走进去后,老板立马热情地迎了上来。 “大兄弟,你想吃点儿啥?我马上给你做!” 林海笑着坐了下来,开始和老板攀谈。 “老板,你家生意咋这么差呀?” 这男老板看着四十出头,是个秃头微胖的男人,此时满脸愁容。 “唉,不知道怎么搞的,最近生意越来越差!再这样下去,这店真得关门儿了!” 男老板说完话深深叹了一口气,眉头皱的都能夹死苍蝇了。 这双喜街上的门面租金可不便宜,如果生意再这么差,他真得关门大吉了。 林海抬头看了看墙上的菜单,随便点了个最简单的菜。 “老板,来一份米饭和一份炒青菜吧。” “哎,好嘞!” 男老板勉强收起烦闷的情绪,来到后厨一阵捣鼓。 炒青菜简单,没用几分钟就做好端上了桌。 林海夹起一片绿叶青菜放进嘴里后,他就知道为啥这个店的生意这么差了。 这味道确实太一般了,这街上这么多竞争餐馆,根本没法脱颖而出。 这炒青菜吃着寡淡无味,估计就放了点儿盐,让人吃着味同嚼蜡。 林海一边机械地往嘴里扒拉米饭,一边对老板说道。 “老板,你是在哪儿学的厨啊?” 老板挠了挠头,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 “我没正经学过厨,我就是看我妈做饭自己学的。” 林海抿唇一笑,难怪啊,老一辈的人做饭,只管做熟能吃,味道方面自然没法强求。 林海尽量用最委婉的语气,对他说道。 “大哥,你这手艺好像是差了点啊。” 这个老板一脸无奈,面露苦笑。 “唉!好像是不太行,但这个店里生意这么差,也请不起厨子了,没办法,这店凑合开吧。” 两人正说着话,这间餐馆终于又迎来了一位客人。 进来的男人是附近的搬运工,身上的衣服脏污,还散发着汗臭味儿。 “老板,还是老样子,一碗米饭一盘青菜。” 这个男人是这家店为数不多的常客,经常来这家吃的原因很简单。 这家餐馆生意不好,所以价格压的特别低,比起旁边的饭馆便宜了不少。 这个下苦力的老哥,一看经济就很紧张,比起好吃的饭菜,肯定更愿意选便宜的。 “哎好嘞!我现在就去给你做!” 林海见老板钻进了后厨,也放下手中的筷子跟了进去。 “小兄弟,你咋进来了?有啥事儿吗?” 林海露出亲和无害的笑容,说出了自己的意图。 “大哥,我之前学过几年厨,要不让我来炒这份菜,你放心,我免费帮忙!” 老板听到前面本想拒绝,但听到免费帮忙后,还是同意了。 “行,那你炒吧,我也在旁边跟着学学。” 得到允许后,林海便在厨房里忙活起来了。 炒青菜是最简单的一道菜,只要方法正确,几乎不考验什么厨艺。 林海在锅里倒入油,放入蒜末和干辣椒爆香,再放入青菜进行翻炒。 在翻炒青菜的时候,下调料是关键。 如果像这个老板一样,只放一勺盐,那肯定寡淡无味。 林海从背篓里取出装蚝油的玻璃罐,舀了一勺蚝油放入锅中,又放了一勺生抽和少许盐。 炒熟后出锅,林海炒的这份分量很大,装满一盘后还剩了一些。 他将剩的放在小碗里,递到了老板手中。 “大哥,你等会儿尝尝我的手艺哈。” 饭菜上桌后,搬运工大哥夹起一块青菜放进嘴里,顿时整个人有些愣住。 咀嚼吞咽后,又猛夹了几大筷子,和着米饭吃的津津有味,才两分钟就干完了半盘子菜。 搬运工大哥望向旁边的老板,眼里满是惊讶。 “王哥,今天这菜炒的不错啊!实在太好吃了!” 第13章 对对对!就是这个味儿! 老板刚收拾完后厨出来,就听到这么热情的夸赞。 这还是他第一次被人夸炒的菜好吃,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 “这菜是这个大兄弟炒的,看来厨艺是不错,我也尝尝啥味儿!” 老板夹起一片青菜叶,放进嘴里慢慢咀嚼。 青菜的口感清爽,味道和之前完全不一样。 单纯的炒青菜味道难免寡淡,但加了蚝油之后,这鲜味一下就上来了。 在这么素的青菜里,能尝到这么诱人的鲜味,吃的老板眼睛都亮了。 他本来只想尝尝味道,结果一碗青菜全部下了肚。 吃完后他抹了抹嘴上的油光,比起了大拇指。 “小兄弟,你这厨艺真厉害啊!一盘炒青菜都能做这么好吃,你是专职的厨师吗?” 林海摇了摇头,说道。 “我不是厨师,这些是我自己瞎琢磨的。” 这时候那个搬运工大哥,已经吃完离开了餐馆,老板直接一屁股坐在林海的身旁,态度热情无比。 “小兄弟,咋称呼你呀?” “我叫林海,大哥你呢?” “我叫王勇,你叫我勇哥就行,小海兄弟,为啥你炒的就那么好吃,我咋炒不出那个味,你能教教我不?我不白学,我给你交学费!” 他刚才观看了林海炒菜的全过程,其实和他烹饪的步骤也差不多。 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为什么炒出来的味道,会差这么多呢? 林海听到这话眉眼含笑,终于说到正题上了。 “勇哥,我哪能收你学费呢?其实很简单,我炒的之所以好吃,是因为加了蚝油。” 王勇还是第一次听到蚝油这个词,不禁好奇地问道。 “蚝油,啥是蚝油?” 林海将装着蚝油的玻璃罐放在桌上,用筷子蘸了一点递给了王勇。 “这个就是蚝油,用海蛎子做成的调料,炒菜的时候放点儿进去,味道可鲜了!” 王勇将筷子放进嘴里,仔细地咂吧着这个味道。 “鲜,这玩意儿确实鲜!你能借我使使吗?我想炒个菜试试。” “当然可以,勇哥你拿着用就行。” 就这样,王勇宝贝地抱着这个大罐子,又进入了后厨。 花费几分钟的时间,重新做了一盘炒青菜。 菜一炒好,他就迫不及待地夹起青菜放进嘴里。 尝到味道后,顿时眉开眼笑。 “哈哈哈,对对对!就是这个味儿!” 看来问题就出在这调料上,和手艺没太大关系。 “小海兄弟,你这蚝油在哪儿买的呀?我也想去进一批货。” “勇哥,这蚝油是我自己做的,不是我夸口,除了我别的地方都没有。” 王勇边听边点头,的确,这蚝油他还从没在市面上见到过呢。 “小海兄弟,你这蚝油咋卖的呀?” “这蚝油制作复杂,我原本是准备卖两块钱一斤的,不过我想跟勇哥交个朋友,就卖你一块七一斤,咋样?” 王勇摸着玻璃罐,沉思了一会儿。 一块七一斤的调料,说实话还真不便宜。 不过这蚝油炒出来的菜,味道是真的好,说不定能靠着这蚝油,让这个餐馆起死回生! 一番思考后,他还是决定买下这蚝油。 “小海兄弟,你这罐蚝油我买了,你称称看有多少斤。” “哎!好嘞!” 这一大罐蚝油是十五斤三两,卖了26块钱。 这钱虽然看着少,但对于这个年代来说,也不是一笔小数目了。 差不多是工人半个月的工资了,这年代物价低,这26块钱能买可多东西了! 林海眼角眉梢都是喜色,看来这蚝油的生意大有可为。 “勇哥,这蚝油用完了的话,你随时联系我,我给你送货上门。” 王勇小心地将这罐蚝油,放进了厨房里。 “行,用完了我还找你拿货!哎,不过我怎么联系你呀?” 在这个80年代,确实有很多不方便的地方。 在1987年华国才出现大哥大,而且用上这东西的人,都是非富即贵。 就连小灵通都是1996年才生产出来,这个年代没有电话,想要联系到人太难了。 “那这样吧大哥,五天后我再到店子里来,看看店里的生意咋样,确定你需要订多少货。” “嘿嘿,行!” 在临走之前,林海还特意教了王勇几道简单的家常菜。 都是这个年代已有的菜式,但烹饪方法经过了现代的一些改良,而且做菜时会加入蚝油。 虽然不至于碾压其他餐馆,但足以在这么多餐馆中脱颖而出了。 离开王勇的家常菜馆后,林海进入了一家饰品店。 “售货员,这三款头花和两款发卡各拿八份。” 家里的这些闺女们,每天头发都乱的跟鸡窝似的。 她们连扎头发的头花都没有,只能用破绳子绑着。 林海买了超多好看的头花,毕竟他的闺女就得漂漂亮亮的! 其实在商城里,有更漂亮时尚的头花和发夹。 不过款式太超前了,一看就不属于这个时代,不符合80年代的审美潮流。 林海一路走一路逛,除了头花还买了不少东西,两大口袋沉甸甸的。 “丫头们,爸爸回来喽!” 还没进家门,林海的声音就传进了院子里。 通过这段时间的相处,这几个小丫头对林海改观了不少,听到爸爸的声音连忙迎了出去。 林海将沉甸甸的口袋放在地上,先从兜里掏出大把的头花,分给小丫头们。 “这是爸爸买给你们的头花和发夹,以后每天都要把头发梳的整整齐齐,知道吗?” 这些小丫头虽然以前泡在苦水里长大,但作为女孩子,内心深处都是爱美的。 看到这么多的漂亮头花,眼睛里全是小星星。 “哇!好漂亮的头花和发夹!” “谢谢爸爸!” “谢谢爸爸!” “谢谢爸爸!” “……” 这个礼物深得孩子们的喜欢,满院子都是谢谢爸爸的声音。 作为资深女儿奴,林海简直爽翻了,笑的眼角鱼尾纹都出来了。 听到院子里嘈杂的声音,母亲王春花也走了出来。 看到林海放在地下的口袋,蹲下身扒拉了一下,顿时惊呼出声。 “天哪!小海,你咋买这么多麦乳精?!” 第14章 这不是糟蹋钱吗! 王春花知道林海今天出去卖蚝油的事情,是打心底的高兴,儿子终于有长进了,还知道出去做生意呢! 看来做生意是赚到钱了,不过也不能这么糟蹋呀! 麦乳精在这个年代,是十分珍贵的东西,毕竟它比猪肉都还贵! 在供销社里一罐麦乳精的价格,就要卖到2块7毛,这价格都能买两斤多猪肉了! 这样的东西对于他们家来说,是绝对的奢侈品。 以前只看过别人买,自家还从没买过呢。 而她竟然看到,林海买了足足五罐麦乳精,吓得老婆子张大了嘴。 “孩子们都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买点加强营养。” 王春花一听到是给这群小赔钱货买的,更加肉痛气愤了。 “小海,你真是的!都是女娃,哪用得着这么金贵的东西呢?这不是糟蹋钱吗!” 林海才不觉得是糟蹋钱,买再多他都心甘情愿。 “妈,重男轻女的话,以后就别再说了,我现在能挣钱了,说啥都不能亏待我闺女!” 听到又是这种话,王春花深深叹了口气,转身回屋了。 现在儿子特别宠媳妇宠闺女,她也不敢再说什么。 毕竟打狗还得看主人,现在在家里,她再也不敢随意欺负这些孩子们了。 晚上睡前,林海给女儿们和媳妇月月,都冲了一大碗麦乳精。 “哇,爸爸这个好香啊!奶香奶香的!” “味道甜甜的,也太好喝了!” 孩子们抱着碗,小口小口喝的特别认真,表情都十分享受,仿佛碗里是琼浆玉露一般。 像他们这样贫困的家庭,连糖都是稀罕的东西。 更别说这种奶香奶香甜滋滋的东西,那简直要馋哭小朋友了。 虽然买了这么多麦乳精,但林海全都放进了自己的柜子里,并且还上了锁。 并不是他小气,不让孩子们喝,而是他在给孩子们兑麦乳精时,会偷偷往里面加料。 在这个物资匮乏的年代,麦乳精确实算是好东西了。 不过和现代高品质进口奶粉相比,那简直不够瞧。 这些女儿们实在是太瘦了,肋骨突出看着可怜,必须得加强营养! 所以林海在兑麦乳精的时候,只加了少量麦乳精,其他全是从商城买来的顶级奶粉。 反正这些孩子从来没尝过麦乳精是什么味道,这样掺杂在一起,她们也察觉不出来。 接下来的几天,林海一直待在家里,没有外出。 每天换着花样,给媳妇和闺女们做各种好吃的,没事时就架着大锅练练蚝油。 和林海的悠闲生活形成鲜明对比,堂嫂这两天忙的日渐憔悴了。 “吱呀~” 院门被推开,堂嫂手里提着个桶,桶里是三十斤海蛎子肉。 她满额头都是汗,累的发出粗喘,毕竟如今可是七月,太阳正毒的时候。 就算在海边,海风吹着会凉快些,在外面干活干久了也受不住。 “小海,海蛎子给你送来了,下次能不能少送点?这活儿真累人啊!” 她这几天简直累的要命,皮肤都晒黑了几个度。 公公拿的买小猪钱,她偷偷放进了自己的口袋。 为了保住小猪不被林海收回,她每天都要去弄三十斤海蛎子肉,实在是辛苦极了。 林海也懒得和她废话,直接说道。 “不行,你要是哪天不想送了,就把小猪还我就行。” 堂嫂自然是不愿意的,狠狠地瞪了他一眼,气鼓鼓的走了。 时间很快来到了五天后,林海背着背篓前往镇上。 “妈的,等我赚了钱,一定得先买个二八大杠!” 林海走到半路就累的不行,蹲在土路上休息。 从渔村到镇上的距离说远不远,可确实也不太近。 大概有四五公里,走路需要一个多小时。 这个年代的制造业还不太发达,自行车贵的离谱。 一辆自行车的价格,差不多要150元左右,大概是工人三个月的工资了! 不管咋样,再贵都得买,对于上一世出行都开车的林海来说,甩火腿简直是活受罪! 时隔五天,再一次来到双喜街勇哥的饭馆,还真是大变样了! 以前冷冷清清门可罗雀,现在生意简直爆满,所有饭桌都坐满了。 “老板!蚝油豆腐还没做好吗?快点儿上菜呀!” “还有我的蚝油青菜,等老半天了!” 王勇此时在后厨已经忙的起飞了,恨不得把人劈开来用。 林海一进后厨,就看到王勇的狼狈样,正是三伏天,厨房里火光冲天热的吓人,王勇一脑门儿汗。 “小海兄弟,你来啦!你先坐坐,这会儿忙的要命!” “没事儿勇哥,我给你搭把手。” 厨房里两个人一起干活,可就快多了,两个人忙活了好久,终于把午饭的饭点给忙过去了。 “哎,好累!终于可以歇歇了。” 林海身上的白背心都湿透了,坐在凳子上直喘气。 王勇给林海倒了碗茶,递上擦汗的毛巾。 “实在不好意思啊,小海兄弟,店里这两天可太忙了!” “那有啥,看见店里生意这么好,我心里也高兴呀!” 店里的生意好,那他的蚝油可就不愁卖了。 接着王勇给他讲了,店里这五天的情况。 开始的前两天,客人只是稍微多了一点,来吃的都是附近一些搬运工。 直到最近两天,人流量突然暴涨,生意好的让人惊喜。 “小海兄弟,多亏了你这蚝油,这次我想多订些货,上次那一大罐子都快见底了呢!” 林海将背篓里的蚝油拿了出来,这次准备的量比上次多,有三十二斤。 从勇哥的饭馆出来之后,林海的钱包里又多了54块4,心里那叫一个美滋滋。 回到家后,李月月正坐在床头给两个孩子喂奶。 两个小奶娃如今长得更好看了,白白嫩嫩的,笑起来还有小梨涡。 林海将小闺女抱在怀里,一边逗弄一边和李月月说道。 “媳妇儿,我想买个自行车,以后咱们去镇上能方便些,你看咋样?” 第15章 这瘪犊子!神气什么呢! 李月月知道这段时间,林海每次去镇上,都会走很长的路,早就心疼的不行了。 听到林海的话没有丝毫犹豫,从床褥子底下翻出了钱,交到了他的手里。 “海哥,买一辆自行车吧,你走路去镇上太辛苦了。” 今天又赚了五十多块,只需要再拿一百块就能买自行车了。 拿到钱后,林海将媳妇拥进怀里,十分甜蜜。 “月月,等你身子好一点,我骑着自行车带你去镇上玩!” 以前的林海哪里会有这么温柔晓意的举动,李月月心中又甜蜜又害羞。 “好,听你的。” 林海对自行车简直万般渴望,第二天天刚亮就去镇上买车去了。 林海买到自行车,简直稀罕的不得了,一点儿也不比上一世买轿车的兴奋感弱。 哈哈哈,终于摆脱甩火腿的命运了! 回去的路上骑着二八大杠,还真别说,比起走路是要轻松多了。 平常走路需要一个多小时,现在半个小时就到村里了。 想要进入村里,那肯定绕不过,村口那棵大槐树下面的一帮人。 这些每天无所事事的老太婆聚在一起,最爱说东家长西家短。 当这群老太婆看到,林海骑着一辆崭新的二八大杠时,眼睛瞪得像铜铃。 在这个年代,自行车可不是村里这些泥腿子们,能骑得起的。 就连村里条件最好的村长家,也只有一辆破旧的自行车。 林海知道他们这些人嘴巴最贱了,经过这里时像一阵风一样,刷地一下冲了过去。 “天呐!我没看错吧,林海居然骑了自行车!” “我的娘嘞,那可是崭新的二八大杠呀!” “这玩意儿听说要一两百块呢,贵的要死!” “林海家不是穷的叮当响吗?咋骑得起这玩意儿?” “看来林海家可真是发达了!” “到底是撞了什么大运了?就连自行车都能说买就买!” “不清楚呢,等会儿我得去找小海他妈唠唠嗑,问下是啥情况!” 当林海把自行车骑入院子里,这些小丫头们顿时蜂拥而来。 小丫头们用手小心地抚摸着自行车,眼里都是亮晶晶的光芒。 “哇!这个就是自行车呀!好神奇呀,两个轮子转起来飞快!” “好漂亮的自行车呀!比村长伯伯家的更漂亮!” 性子活泼的三妹,摸着自行车爱不释手,抬起小脸问道。 “爸爸,你能教我骑自行车吗?” 林海笑着摸了摸三女儿的头发,说道。 “乖宝,现在还不行哦!你的个子太小了,等你长大些,爸爸教你骑车哈。” 这个年代几乎没有,小孩骑的那种自行车,都是很高的二八大杠。 三妹听见这话有些小失望,大大的眼睛里全是渴望。 林海捏了捏三妹的小脸,拍了拍后座说道。 “傻丫头,上来吧!爸带你在村里骑一转。” 三妹一听这话,顿时眼睛一亮,笑的眸子都弯成了月牙。 “哇!好耶!爸爸太好了!爸爸是世界上最最最好的爸爸!” 林海哑然失笑,三妹这丫头真是嘴甜,实在是让人爱惨了。 其他闺女围在周围,一脸羡慕地看着三妹。 林海是一个公平的爸爸,自然不会厚此薄彼。 “你们在院子里等着,等我和三妹骑一圈回来,又来带你们!” 就这样林海带着三妹,在村里的乡间小路上快乐骑行。 因为带着孩子,又是乡间土路,所以他骑的很慢。 “爸爸,堂婶在前面呢!” 在前面十多米的地方,堂嫂刘梅一脸的不高兴,手里提着个大桶,里面装着海蛎子肉。 这段时间她天天脸色臭的要命,没办法,每天干这么多活儿,心里实在难受。 可她和林海早有约定,这活儿又不能撂挑子,只能苦苦扛着。 她老远就看见,有一辆自行车驶来,以为是村长家的。 可靠近后看清状况,顿时惊的嘴巴都能塞下鸡蛋。 这根本不是村长家的破自行车,是一辆崭新的二八大杠。 那没出息的混子堂弟,骑着车带着女儿,此时简直满面春风。 这场景看的她有些懵,不由自主地问道。 “哎!小海,你从哪儿搞的自行车?” 此时自行车已经骑到了堂嫂的身旁,可林海并没有停车的意思,慢悠悠地从她旁边骑了过去。 在离开时,撂下了一句话。 “肯定是拿钱买的呗!还能哪儿搞的?难不成还是偷的呀!” 这话呛的刘梅一脸怒气,提着木桶的手攥的紧紧的。 这瘪犊子!神气什么呢! 她满脸晦气地琢磨了一路,这林海家到底哪来的钱?能买这么好的自行车! 自从家里买了自行车,王春花的尾巴,简直要翘到天上去了。 自家儿子果然是大器晚成,最有本事! 和其他老太婆在一起闲聊时,王春花的腰杆挺得笔直,一脸傲气像斗胜的大公鸡。 一个大娘将一把瓜子塞进王春花的手里,笑容带着谄媚。 “哎哟!春花姐,你家可是发达了哟!那么好一辆自行车,说买就买呢!” 王春花对于这种吹捧很是受用,笑的嘴都合不拢了。 “哈哈哈,没办法嘞,我们家小海有本事的嘛!” “你们家小海最近在做啥呀?咋突然赚了那么多钱?” 王春花挠了挠头,想了想说道。 “好像是做啥调料,叫啥蚝油来着。” 这大娘眼睛咕噜一转,继续问道。 “你们家小海可真有本事,还会做调料呢!这蚝油是咋做的呀?” 王春花原本被夸的有些飘飘然了,听到这话瞬间警惕了起来。 “咋的?这是我家的独门秘方,你问这干啥?” 第16章 凭什么?!凭什么?! 大娘满脸堆笑,又抓了一把瓜子递过去。 “哎呀,春花姐,问问又没关系的嘛!” 王春花没接瓜子,翻了个白眼,说话有些不客气起来。 “问问没关系?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啥心思!你这老婆子心眼儿真多!” 说完后王春花哼了一声,傲娇地转身离去。 接下来的几天,林海每天都会去赶海,收获的海鲜,大部分都通过系统换成了积分。 无事可做的时候,就架起火炉熬蚝油。 堂嫂每天送来的30斤海蛎子肉,其实也就只能熬个三四斤左右的蚝油。 跟林海系统商城里的海量蚝油比起来,确实算是可有可无。 不过这件事,是不能不做的。 他每天在家熬蚝油,那股股香味早就传遍了左邻右舍。 现在几乎整个村子里的人,都知道他会做蚝油,并且靠这蚝油赚了不少钱。 如果不用这个打掩护,商城里的蚝油可就说不清楚来路了。 居住在80年代的村子里,不比现代,有些事情还是要做做表面功夫的。 “滴滴滴~” 渔村里静谧的午后,突然被一阵鸣笛声给打破了。 坐在村口的老大娘们,顿时被眼前的景象震惊到了。 一辆精美大气的黑色小轿车,正缓缓地驶入村子里。 在这年代村子里连自行车都少见,更别说汽车了。 这些土生土长的渔民,在他们眼里,这绝对是九九成的稀罕物! “天哪!这、这就是汽车吧!” “哇!这个车也太气派了!这车上坐的肯定是有钱人!” “快快快!咱们看看这车究竟是来干嘛的?” 这辆黑色的轿车在村口处停了下来,从上面下来了三个男人。 走在最前面的男人,大约30多岁,穿着得体的西服,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看着文质彬彬的模样。 这通身的气派一看就是城里人,和他们这些泥腿子简直云泥之别。 这些老大娘全都一窝蜂地凑了上去,这种大热闹怎么可能错过。 “小伙子,你找谁呀?” 西装男脸上带着得体的微笑,询问道。 “大娘,你们村是有人做蚝油吗?” 那大娘边听边点头,心里也大致猜出来是啥事儿了。 “对对对!我们村是有人做蚝油的!” “请问做蚝油的那户人家在哪里?可以方便带下路吗?” 那大娘呲着大牙笑着,非常热情。 “嘿嘿!方便方便,我带你去!” 整个村里都知道林海家在做蚝油,他们想带着这个老板过去,顺便也瞧瞧热闹。 乌泱泱的一帮人,正准备往林海家走的时候,人群中突然跳出来了一个人。 “老板!老板等一下,还是我带你去吧!” 众人定睛一看,这人正是林海的堂哥林志。 林志说完这话,转头对着这一群大娘说道。 “我带这个老板去就行了,你们忙自己的去吧,这是我们家的事,你们就别管了!” 林志是林海的堂哥,他们本就是一家人,如今林志说了这话,大家肯定不好再去了。 既然不让帮忙,那就不帮呗,只可惜错过了一个看热闹的机会。 在旁边带路的林志,满脸谄媚的笑容。 “嘿嘿老板,你是想要蚝油对吧?” 西装男点了点头,说道。 “没错,我来这里是想收购蚝油。” 林志的眼角眉梢,都是抑制不住的兴奋,有一种心花怒放的感觉。 “嘿嘿!那老板你找我可就找对人了,这村里就我家能做蚝油!” 西装男听到这话,脸上露出欣喜的笑容,并且向林志伸出了手。 一边握手,一边介绍起了他的来意。 “你好,我是瑞华饭店的东家周瑞华,我这几天跑了好多地方,总算找到你了!” “瑞华饭店!” 林志惊呼出声,整个人震惊到不行,握着周瑞华的手都忘记松开了。 林志没吃过猪肉,但也见过猪跑,这瑞华饭店的名气,那可是响当当的! 这是他们整个镇子上,最大的一家高级饭店。 这家饭店足足有三层楼,装修阔气又华丽,美中不足就是菜价太贵,像他这种泥腿子,根本不敢奢望进去吃顿大餐。 而且这瑞华饭店不仅他们镇上有,听说在京市也有呢! 周瑞华看林志这傻掉的样子,默默抽回了自己的手。 “这蚝油确实是好东西,我名下的几家饭店都需要,可能用量会很大,不知道你能不能稳定提供这么多货源呢?” 林志此时一脸傻笑,眼睛的鱼尾纹都笑出来了。 他居然和瑞华大饭店的老板搭上线了,还要和他做生意! 这泼天的富贵不就来了吗?! “能能能!周老板你放心,要多少有多少!” “好的,那你现在方便带我们去看一下蚝油的品质吗?” “方便!方便!周老板,快跟我来。” 林志带着周瑞华一行人,在村子里七绕八绕才到了自己家,因为他要特意避开林海家。 这么大的惊喜掉在他头上,可不能被堂弟那个二流子抢了去! “媳妇儿,快来,快来!把咱家的蚝油拿来给周老板尝尝!” 没错,林志家里最近也开始做蚝油了。 那天堂嫂刘梅看到林海骑自行车,当天就找到王春花打听了一番。 这才知道原来她每天送去的30斤海蛎子肉,是用来做蚝油的。 而林海就是通过卖蚝油,才赚了那么多钱,买的自行车。 听到这些,刘梅简直要嫉妒的发狂! 凭什么?!凭什么?! 她每天累死累活,弄那么多海蛎子肉给林海送上门,结果他赚了钱,连一分钱都没给她分! 此时的刘梅早已忘了,她之所以每天弄那么多海蛎子肉,是为了白得小猪。 她胸中怒气翻涌,心里非常不平衡,简直气的她肝儿疼! 暂时把心里的妒意压制住,她有了一个主意。 刘梅拉了拉王春花的袖子说道。 “婶娘,这蚝油是咋做的呀?你和我说说呗!” 王春花一听这话,下意识地摇了摇头。 “这个是小海的配方,我哪能到处乱说呀!” 第17章 这是来大单了呀! 刘梅亲昵地握住了王春花的手,满脸讨好的笑容。 “婶娘,咱们是一家人,这有啥关系嘛!而且我也不白要你这配方,你放心,我家刚子、强子和壮子长大了,肯定给小海养老!” 刘梅说完这话,用手推了推面前的三个儿子。 三个男孩手里正拿着弹弓,玩的不亦乐乎,被刘梅推了一把,只能敷衍地点头。 “对对对,我们以后一定给海叔养老。” 王春花原本是不打算将配方告诉任何人的,可听到刘梅这话却动摇了。 她最担心的就是,儿子老了没有人给他养老送终,屋里的那几个丫头片子,她是看不上的。 如果这三个男娃,以后真能给小海养老,那绝对是好事一桩。 这配方和他们说一下,应该也没关系,毕竟肥水没有流到外人田。 于是王春花将她看到的,林海做蚝油的过程和刘梅说了。 刘梅拿到蚝油的配方后,几乎是全家出动,不分白天黑夜地做蚝油。 家里的所有男丁,都去海边撬海蛎子,刘梅和她婆婆在院子里架了两口大锅,不分昼夜地熬煮。 忙了四五天,做的蚝油已经把家里的那几口大缸全装满了。 他们正准备明天到镇上去售卖,没想到大老板竟然亲自找上门了! 刘梅听自家男人说了事情的前因后果,笑的见眉不见眼。 连忙进屋舀了一满碗蚝油,放在了周瑞华的面前。 “嘿嘿,周老板,你快尝尝这蚝油!” 周瑞华看到碗里的蚝油,眉头微不可察地蹙了一下。 这碗里的蚝油,和他之前在王勇餐馆里看到的,似乎有些不一样。 王勇餐馆里的蚝油,质地非常浓稠,把瓶子倒过来,用力摇晃才倒的出来。 而面前这碗里的蚝油,稀巴巴的像水一样,没有什么浓稠的感觉。 虽然心里有些疑惑,但周瑞华还是拿起筷子,蘸了一点放进嘴里。 品尝到这蚝油的味道后,周瑞华顿时失望摇头。 “这个味道不对,不是我要的蚝油。” 刘梅一听这话立马就急了,眉毛瞬间皱成了川字。 “啊?怎么不对?这就是蚝油啊!” 旁边的林志也急了,这是咋回事儿?泼天的富贵不会就这么飞了吧! 林志带着质问的口气,问着刘梅。 “这味道咋会不对?你这做的是蚝油吗?你是按婶娘说的做的吗?” 刘梅被林志一通质问,急的都快哭出来了。 “我是按婶娘说的做的呀!把海蛎子肉放进水里煮,然后把那汤上火熬,没错的呀!” 林海在熬制蚝油的时候,王春花也就出来看过几眼。 毕竟熬制的时间那么长,肯定不会看全程,最后加盐和勾芡的步骤都错过了。 所以刘梅熬出来的蚝油,品相和味道都不太对。 没有勾芡,所以没有那种浓稠的感觉。 熬煮的时间也不够长,所以鲜味也比较淡。 而且林海售卖的蚝油,里面只有少部分是自己做的,大部分都是商城里的高品质蚝油。 商城里的蚝油浓稠又鲜美,还含有食品添加剂,刘梅做的这几大缸蚝油,在它面前就是垃圾。 刘志听到周瑞华这话,脸上带着苦笑,做小伏低地商量道。 “周老板,我这个可能味道是差了点儿,但我们可以给你便宜,你说多少钱我们就卖多少钱,行吗?” 周瑞华原本脸上的喜色早已不再,一脸严肃地说道。 “不好意思,你们这蚝油的味道根本不对,再便宜我也不会收的。” 说完后没有丝毫犹豫,站起来便转身离开。 “没什么事的话,我就先离开了,打扰了。” 周瑞华离开之后,林志简直气的不行。 满腔怒火无处发泄,一巴掌拍在刘梅的背上。 “你个死娘们儿!这么点小事都做不好,这么大的主顾都被你耽误了!你知道要少挣多少钱吗?” 被打了一巴掌的刘梅,也气的恨恨咬牙。 “我是按婶娘说的配方做的!肯定是那个老不死的忽悠我们呢!她肯定是不想把真的秘方说出来!” 林志看着屋里几个半人高的大缸,里面全是满满的黑水,气的牙痒痒。 “这老不死的跟咱耍心眼!亏咱们平时对她不错,以后得给她点儿好果子吃!” 周瑞华一行人走出屋外后,有一个汉子问道。 “老板,咱们要离开了吗?” 周瑞华指了指那棵大槐树下,仍然坐着聊天的老大娘们。 “等一会儿吧,你去那边找一位大娘,让她带咱们去刚才那人的婶娘家里。” 刚才林志和刘梅说话的时候,提到了婶娘两个字。 周瑞华琢磨着觉得不对味,或许这婶娘才是村子里真正会做蚝油的人。 紧接着在一个热心大娘的带领下,周瑞华一行人来到了林海家的院门口。 刚走进院子里,周瑞华就被惊到了。 整个院子里全是女孩,有的在喂猪,有的在喂鸡,有的在过家家。 看到这么多女孩子,周瑞华脸上有些一言难尽。 看来这家又是那种重男轻女的,生了这么多女孩,只为拼一个儿子。 周瑞华嘴角勾起一丝嘲讽的笑容,他最看不起这种把女儿当做草芥,把儿子当成宝的人家。 可当他走进院子里后,才发现根本不是那样。 每个小姑娘的头上,都戴着漂亮的头花和发夹,还有好几个小姑娘,手上都抓着肉干吃。 这是林海前几天,用猪肉给丫头们做的零食。 用做牛肉干的步骤,做的猪肉干。 之所以不做牛肉干,是因为这年头牛肉可太贵了。 在这个年代牛可是耕地的好帮手,大家轻易不舍得杀掉。 在市面上牛肉的价格高达1块8一斤,比猪肉贵好多呢。 猪肉干被晒得硬邦邦的,小丫头们扯着肉丝,一丝一丝吃的津津有味。 周瑞华环视着这个家,烂木板搭成很是简陋,一看家里条件就很差。 但对这些闺女们却如此大方,这么疼女孩的家庭实在少见了! 当看到林海从厨房里出来时,周瑞华他们走了过去。 “你好,你们家是做蚝油的吗?” 林海看他们这身打扮,就知道不是普通人不能怠慢。 “对,我是做蚝油的,有什么事儿吗?” 周瑞华走上前与他握手,脸上带着笑意。 并把自己的来意目的,和身份都详细地告诉了他。 林海听到周瑞华的身份后,心里猛地一惊,看来这是来大单了呀! 第18章 小海,你哪儿来的这么多钱?! 周瑞华绝对是他创业中的贵人,只要把握住了,说不定能让家里脱贫致富! 林海脸上带着和善的笑容,搬出椅子让周瑞华坐下。 “周老板,你等我一下,我把蚝油拿出来给你尝尝。” 一小碗的蚝油端出来后,周瑞华就知道没错,就是这家! 颜色浓稠黑亮,放进嘴里鲜美无比。 “我名下有好几家饭店,蚝油的需求量很大,不知道你能不能稳定供货。” 周瑞华的担心不无道理,毕竟林海家只是一个小作坊,如果产量太少,是会影响饭店生意的。 林海拍着胸脯打包票,说道。 “周老板你放心,我做这个是老手了,你要多少货我就能供多少货!” 周瑞华满意地点了点头,说道。 “行,那我们现在来谈谈蚝油的价格吧。” “周老板,咱们认识一场也是缘分,价格嘛我当然得给您优惠了。” 林海知道以后会有长期的生意往来,而且这种贵人可得罪不起。 所以在价格上并没有敲他竹杠,价格还算公道。 “这蚝油我原本是定价两块一斤的,就给您一块八的价格,您看行吗?” 周瑞华听到这个价格后,没有丝毫犹豫便同意了。 “行,那就一块八一斤,每隔半个月我会让人上门取一次货,这次我想先定个五百斤,到时候再根据饭店的用量进行增减,你看如何?” “行行行!周老板果然是个爽快人!” 两人达成一致意向后,签订了合同,并且还预付了一半的钱作为定金。 收到450块的定金时,林海乐的眼睛都眯了起来。 450块,在这个年代绝对是一笔巨款呀。 这是他来到这个年代,挣到的最大的一笔钱,实在是令人振奋! 有了这些钱,自己的闺女们都能去上学了! 周瑞华对眼前这个直爽的林海很有好感,在临走时觉得有必要提点他一下。 于是将刚才去他堂哥家的事说了一下,让他要做好防范保护秘方。 林海听到堂哥的这些事情,心里偷笑。 哈哈哈,真是活该!偷鸡不成蚀把米! 偷配方弄了那几大缸劣质蚝油,不仅卖不出去,还累的像条狗。 不过王春花这个多事的妈,他确实应该管管了。 今天一大笔收益入账,当然得吃点好的庆祝庆祝。 林海专门骑着自行车出去,买了一些新鲜的猪肉、牛肉蔬菜和海鲜回来。 来到这个世界后,还从没吃过火锅呢,说实话,真想念这一口。 吃火锅可比炒菜方便多了,从商城下单了一块火锅底料,放进去煮开后,就端到了院子里。 猪肉和牛肉全部切成薄片,鲍鱼肉改上花刀,还有鲜嫩的海鱼也切成薄片。 整个桌子被摆的满满的,看着实在是丰盛极了。 “丫头们次快来吃火锅喽!” 院子里的小丫头们,早就被这火锅的香味,馋的直吞口水了,听到爸爸的呼唤都立马上桌。 “哇!爸爸这火锅也太香了!” “就是!就是!我还从没吃过这么香的东西呢!” 自从林海穿到了这里,家里的伙食是越来越好。 以前总吃野菜煮小海鲜,或者糙米煮小海鲜。 现在顿顿米饭不说,还有各种色香味俱全的菜。 王春花坐上桌后,看着满桌子的菜,也忍不住咽口水,伸手就去夹锅里涮好的猪肉片。 林海却不打算,让她吃的那么开心。 “妈,你先等一下。” 林海说完从兜里掏出今天赚的钱,全部摆在了桌面上。 王春花下午出去赶海了,自然不知道周瑞华的事情。 此时看到桌子上这么多钱,眼睛发亮,惊讶地捂住了嘴。 “天哪!小海,你哪儿来的这么多钱?!” 林海把钱移到王春花的面前,让她看的更加真切。 “这些钱是我今天挣的,而且差了一点儿,这钱就挣不着了!” 王春花显然听不懂这话中的意思,问道。 “啊?这是为啥?” 紧接着林海将今天发生的事情,前因后果全部讲述了出来。 “妈,还好你给堂哥说的秘方不对,不然今天这四百多块咱们就挣不着了!不仅这四百多块挣不着,今后源源不断的钱都不属于咱们了!” 王春花听见这话,有些愧疚地低着头,心里一阵后怕。 还好给他们说的配方不对,不然就把儿子的生意给毁了。 这么多钱呀!要是都流向别人的腰包,那她可就肠子都悔青了。 林海看她低头沉思,继续说道。 “妈,我知道你一直想,让他家的三个小子给我养老,但别人的孩子怎么靠得住呢?有的人连亲爹娘都不养的,更别说只是普通亲戚关系了!” “虽然我生的都是闺女,但只要好好培养,以后一样出人头地,你没看单位里很多都是女干事吗?妇女也能顶半边天啊!” 林海说完这番话后,王春花一直低着头,像是在思考着什么。 整个吃饭的过程中,王春花一句话都没说,今天林海的话,她必然是听进去了。 在之后的日子里,林海为了不露馅,每次弄蚝油时,都会躲在厨房里捣鼓。 每次捣鼓半天后,一出来就是一大桶的蚝油。 由于上次配方泄露的事情,大家都有意识地想要保护秘密。 于是林海在厨房做蚝油的时候,不会有任何人靠近。 就这样仅仅过了一个月的时间,林海就通过蚝油赚了接近两千块。 虽然距离万元户还差的远,但这对于一个普通的渔村家庭来说,是完全想都不敢想的。 在渔村静谧的夜晚,没有电视没有电影,夜生活十分匮乏。 夜晚林海搂着媳妇躺在床上,和李月月一起畅谈美好的未来。 “月月,等我攒够了钱,一定给你买一栋大房子,又大又气派,有三层楼的那种,再也不让你住烂木板房了。” 在这渔村里,像他们一样还住着烂木板房的,其实已经非常少了。 大部分都是结实一些的土坯房,条件更好一些的,还住上了砖瓦房。 但林海形容的那种三层独栋别墅,在渔村里还真没有。 李月月满脸都是幸福的笑容,此时的生活对她来说,已经比蜜还甜了。 “海哥,现在的日子就很好了,我真的非常满足。” 林海搂着媳妇的肩膀,叹了口气。 “哎,好啥呀!看到闺女们睡的地方,我就心疼!” 第19章 这也太夸张了吧! 如今的住宿条件,说实话真挺差的。 家里原本只有两间木板房,林海夫妻一间,王春花老两口一间。 可随着生的孩子越来越多,没办法又搭了一间。 就在猪圈旁边,搭了一间破烂的小木板房。 不仅房子小,屋里还只有一张床。 没办法,六个女儿只能蜷缩在一张床上睡觉。 冬天时还好,挤着热乎,可到了夏天,挤在一起黏糊糊热烘烘的,一想就知道多难受了。 “月月,咱们要买个大房子,八个女儿一人一间屋,每个闺女都有自己的小床和书桌……” 谈完未来的美好生活后,林海和李月月,以及旁边的两个小奶娃,都沉沉睡去。 未来十分美好,可现下境遇马上要糟糕起来,老天爷即将戏弄于他! 静谧的渔村突然开始刮风,这风大的吓人,刮风的声音如同鬼叫一般。 一阵狂风之后,天空开始淅淅沥沥下起雨来。 伴随着轰隆隆的雷声和闪电,雨势越来越大。 到了半夜时分,突然一声巨响,整个房顶被风直接刮飞了。 没了房顶的庇护,豆的雨水啪啦啪啦砸进屋里,砸到他们的床上。 当冰冷的雨水打在脸上时,林海瞬间惊醒,猛地坐了起来。 看到眼前的一幕,他简直惊呆了! 狂风骤雨如同末世来临,房顶早已不见,四周的木板也摇摇欲坠,雨大的他睁不开眼睛。 林海活了两辈子,还从没见过这种场景。 妈的,这也太夸张了吧!什么怪风能把房顶都给吹飞? 月月和两个小奶娃,被这雨水一淋也都醒了。 两个婴儿哇哇哭了起来,李月月抓起被子,护在两个孩子的头上。 “海哥!刮台风了,这可咋办呀?” 李月月已经被淋成了落汤鸡,眼里满是害怕。 “雨太大了,别把你们淋坏了,咱们先去爸妈的屋子里避一避!” 林海和李月月抱着两个奶娃,来到了王春花老两口所在的房间。 王春花被他们开门的声音弄醒了,一睁眼就看到,刚走进房间里的李月月。 睡得正香被吵醒,王春花很是恼火,张口就骂。 “什么毛病啊你?大半夜的还要不要人睡了!到我们房间来干嘛?” 李月月嗫嚅着嘴唇,低着头不敢说话。 林海站了出来,对王春花说道。 “妈,我们房间的房顶被吹飞了,先来你们这儿躲躲雨。” “啊?!房顶都被吹飞了!今年的台风这么大吗?” 王春花满脸惊讶,面色有些惊慌。 住在这海边,虽然有海鲜吃,但也有坏处。 到了雨季,如果发生台风,是很危险的事情。 台风的威力巨大,腰杆那么粗的树,都可能被吹断。 今天这台风,似乎是这几十年以来最大的一次,居然把房顶都吹飞了! 林海正准备找干毛巾,给李月月和孩子们擦水时。 突然听到另一个房间里,传出了孩子们的哭喊声。 林海心中一紧,不妙!孩子们那里肯定出情况了。 “月月,照顾好自己,我去看看孩子们!” 林海来到孩子们所在的那间破木板房后,一看果然出事了。 这间木板房更破,也更承受不住台风的攻击。 不仅屋顶被吹飞了,门和窗也都被吹走了。 木墙摇摇欲坠,感觉随时都会倒塌砸到人。 孩子们全都成了落汤鸡,躲在床上一脸无措。 几个年纪最小的闺女,此时满脸都是泪水和雨水的交杂。 林海看见这一幕简直心疼坏了,连忙冲了过去。 “乖女儿,别害怕!爸爸来了,不要害怕!” 林海把所有孩子,都弄在自己的身边,孩子们抓着爸爸的衣摆,才稍微安心了一点。 林海带着女儿们,就准备往老两口的屋子里去。 挤点就挤点吧,能避避雨就行,可不能把孩子们给淋坏了。 福无双至祸不单行,此时在王春花的那间屋子里也出了事! 毕竟都是用的一样的破木板,这间屋子也坚持不住了。 房顶上的一块木板被吹的松动了,几乎是一瞬间就要砸了下来。 这块木板正好在王春花的头顶上,若是砸在这老婆子的头上,不死也得躺几个月。 王春花此时正在找干毛巾,刚才看儿子满身是雨,她心疼的不行。 等会儿林海进来,要好好给他擦擦。 木板就要落下来了,王春花却毫无察觉。 怀里抱着女儿的李月月,突然看到木板即将掉落。 心急如焚,却也没法将她推开,因为怀里还抱着两个女儿,根本腾不出手。 最后她心一横,直接冲了上去,将王春花撞倒在旁边,用自己的背承受住了,那块木板的撞击。 木板砸下来的力道很重,疼的她直抽气,但好在怀里的两个女儿没事。 王春花被这突如其来的力道撞倒在地,心里气的要命,张嘴就要开骂。 可一抬头,却看见了这一幕。 房顶掉落的木板,砸在了儿媳妇的背上。 如果刚才她没有被撞开,那么那块木板将会,精准地砸在她的头顶! 看到这个场景,王春花顿时懵了,心里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 短暂地愣了一下,王春花连忙过去,把两个小奶娃接过来,抱在了自己怀里。 “唉!你呀!那木板那么沉,哪能用背来接!快坐床上歇一歇,没砸坏吧?” 两个孩子出生以后,因为是女娃,王春花心里烦闷,连一次都没有抱过。 今天还是她第一次,抱着这两个小孙女,两个小丫头抱在怀里,香香软软的。 林海这些女儿,个个都是美人胚子,这两个小奶娃因为林海的照顾,胖乎乎的像漂亮的小福娃。 王春花看着怀里两个可爱的小奶娃,又看着坐在床上,疼地直不起腰的儿媳妇,心中五味杂陈。 林海带着孩子们一进来,就看到坐在床上,面色不佳的李月月,顿时就急了。 “月月!月月!你没事儿吧?” 李月月强撑着身子,想站起来。 “海哥,我没事儿,只是被木板砸了一下。” 林海看到地上的木板,知道这地方不能待了,多待一刻就多一分危险! 第20章 大半夜的咱们去哪儿呀? 林海蹲下身,将媳妇李月月背在背上。 “这地方不能继续待了,咱们重新找个地方!” 李月月虚弱地趴在林海背上,问道。 “海哥,这大半夜的,咱们去哪儿呀?” “去祠堂!咱们一家人都去祠堂!” 这个年代的许多村子里面,村民们的宗族观念是很重的。 就像林海他们所在的这个渔村,村子里的人大多数都姓林。 大家往上数几代,基本是同宗同源的。 为了祭奠宗族里的祖宗们,村子里专门盖的有祠堂。 这个祠堂是村里前几年盖起来的,家家户户都捐了钱。 出于对老祖宗的尊敬,这祠堂盖的相当好。 用的都是结实的砖瓦,请了专门的师傅,忙了好几个月才弄成。 林海想这台风再怎么大,那砖瓦房肯定吹不跑! 一大家子人离开房间后,走到了院子里。 不光是人,院子里的牲口也遭老罪了。 猪棚和鸡棚,早就被吹飞到不知何处了,十一只小猪和几只老母鸡,在狂风暴雨中害怕地乱窜。 “哎呦,我的鸡!我的猪!” 王春花看到自家的牲口成了这样,简直要心碎了,这些可都是钱呐! 林海知道她舍不得这些东西,连忙转头对她说道。 “妈,这都啥时候了?别管这些了,现在人最要紧,这些东西以后再说吧!” 就这样一家人离开了住了几十年的破木板房,往村子里的祠堂走去。 在这一路上,林海看到好些人家的房子,也遭遇了惨祸。 大概有十多户的人家,木板房被吹飞,土坯房被吹垮。 在这几十年不遇的大台风中,受灾的人家还真不少。 林海带着一家人来到祠堂后,发现这里已经有不少人了。 毕竟失去房屋无家可归的人,第一个能想到的避难所就是祠堂。 祠堂里吵吵闹闹,有孩子的哭声,也有大人的谩骂声。 “这该死的老天爷呀,真是要断人活路!” “不知道这台风要刮多久啊!这可咋办呀!” “家里的东西,估计要被淋坏了,真是愁人啊!” 林海带着一大家子人,找到了一个相对安静宽敞一些的地方,将媳妇轻轻地放了下来。 六个女儿也围着妈妈的身边,在地上席地而坐。 因为刮台风的原因,气温下降了不少,空气中的闷热已经被刮走了。 他们一家子浑身都湿透了,此时湿漉漉的衣服贴在身上,黏糊糊的很是难受。 不仅是难受,湿衣服一直贴在身上,还会导致失温。 林海这样的成年人,倒能扛得过去,可这一大群的闺女们,肯定是熬不住的。 孩子们裹着湿衣服,已经感觉到冷了,有好几个小丫头都开始打喷嚏。 林海的心里真是急的要命,这样下去可不行啊! 而且媳妇月月刚生完孩子没多久,还没出月子呢,被木板狠狠砸了背,又淋了一大场雨。 如果再不想办法,肯定会落下月子里的毛病! 如果这个时候有一堆火就好了,在火堆旁很快就能将衣服烤干,这样大家会舒服很多。 这个祠堂是用砖建成的,在这里面生火,也不用担心把房子给点燃。 可此时外面风雨交加,哪里能捡得到干木柴来烧火呢? 外面都是湿哒哒的木头,根本点不燃。 林海想到了自己的系统商城,里面是有干木柴售卖的,而且价格非常便宜。 不过思考后,他还是放弃了从商城购买木柴。 在现在这样的情况,如果贸然拿出一大堆的干木柴,那估计整个祠堂里的人,都会把他当成异类和怪胎。 毕竟这个年代的人,可没听说过什么重生和系统,对于鬼神之说是很禁忌的。 思来想去他有了主意,既然没有干木柴,那就去弄些煤炭来! 在这样的渔村里做饭时,几乎没人用电磁炉和煤气这样的东西。 家家户户都是用木柴来烧土灶,有些条件好一些的家庭,会储存一些煤炭。 毕竟比起木柴,煤炭要耐烧的多,省去了总去砍柴的麻烦。 “我现在去祥叔家里借些煤炭来,大家好把衣服烤干。” 林海站起身,正准备走的时候,却被王春花叫住了。 “小海呀,你祥叔家太远了,去你堂哥家借吧!” 堂哥林志的家,离祠堂并不远,大概有五分钟的脚程。 刚才在路上时,王春花就想去林志家借宿。 “干嘛去祠堂呀?直接去你堂哥家不好吗?至少还有床呢!” 王春花觉得凭借两家的关系,借宿几天没啥问题,总比躺在祠堂那硬邦邦的地上好。 不过林海直接拒绝了,说啥都不去林志家。 毕竟他太知道林志一家的为人了,过去免不了被冷嘲热讽和趁火打劫。 林海没有采取王春花的建议,继续往外走了。 “我就去祥叔家借,远点儿也没关系。” 林海前脚刚走,王春花就将两个小奶娃,交到了林强的怀里。 然后也冒着雨出去了,她想去林志家借几条毯子。 两个小奶娃身上都湿透了,借两个毯子裹着能舒服些。 林祥和林海是有一点亲戚关系的,不过亲缘已经很远了。 勤奋能干的林祥,这几年靠着海上捕鱼,也算是赚了一些家业。 前几年在村里盖了砖瓦房,红砖青瓦看着很气派。 家里条件好了,自然不想总去山上砍柴,所以家里一定是有煤炭的。 林海冒着狂风骤雨,来到了林祥家的门口,敲响了他家的大门。 如果是在以前,他这样的二流子半夜来敲门,别人绝对不会开门,而且还会骂他赶他。 可如今不一样了,整个村里人都知道,他靠卖蚝油赚了不少钱。 生意做的风生水起,和开汽车的大老板多有来往。 门被打开后,是林祥那张被日头晒黑的脸。 “是小海呀,这大半夜的还下大雨,你来有啥事儿吗?” 林祥说话时脸上带着笑,忙把他带进了屋里。 林海把事情的经过说了,并且想买一些煤炭,就算用双倍的价格也行。 林祥一听这话,就提出让他们到他家来借宿。 但林海却拒绝了,毕竟他家的人太多,林祥家的人也不少,也腾不出多少空屋来。 最后林祥不仅卖给他一大袋煤炭,还把自家孩子以前穿过的小衣服和几张毛毯,装到袋子里交给了他。 林海这边十分顺利,可王春花那边就没这么好运了! 第21章 自家人才靠得住! 林志家里虽然是土坯房,但好在质量不错,在这台风天气中并没受什么影响。 王春花来到林志家,敲了好久的门,才终于有人来。 刘梅打着哈欠,满脸不悦地开了门,看到来人是王春花后,心里更不爽了。 “咋了?有事儿吗?” 以前刘梅对王春花一口一个婶娘,现在却连人都不叫了。 不过王春花被雨淋的厉害,也顾不上这些了。 “小梅呀,我家房顶被台风吹飞了,现在住在祠堂,想来你家借两个毯子,对了,你家还有现成的吃食吗?我们现在都挺饿了。” 刘梅听到他家房顶被吹飞的消息后,勾起嘴角笑了一声,心里大骂活该。 听到借毯子和吃食的话,刘梅勾起嘴角,眼睛里都是算计。 “毯子和吃食有啊,你要借是吧?” 王春花用手抹了把脸上的雨水,回答道。 “对,你给我拿一下吧,等这雨停了我就还你,谢了哈。” “诶,婶娘,这东西也不能白借呀,对吧?” 王春花听到这话有些不悦,之前一口一个婶娘喊的可亲热,现在借点儿东西,还不能白借? “不能白借是啥意思啊?难道我还得花钱买吗?” “也不用你拿钱买,你之前给我说的那个蚝油配方是错的,只要你把正确的配方告诉我,这毯子和吃食送你都成!” 王春花一听这话,瞬间就炸毛了。 “什么?就两个破毯子!你还想要我家的配方?!” 刘梅双手叉腰,一脸的理所当然。 “本来就是你之前答应过的,结果给我个假配方!这算什么事儿呀?!” 王春花心中怒火翻腾,这帮白眼狼!之前真是看错他们了! “这配方我不能给你,你就说借不借吧!” 刘梅翻了个白眼,语气恶狠狠的。 “不给配方还想借东西?做梦去吧!” 王春花狠狠地朝地上啐了一口,心里失望极了。 “我呸!一帮没良心的东西,还要配方呢,你要个屁!” 自此两家人算是彻底翻脸了,王春花总算看清了他们的嘴脸。 之前表现的那么热情,如今到了这种时候,居然做趁火打劫的事情。 王春花气鼓鼓地转身就走,这个地方她一刻都不想多待。 之前还指望他们家三个男孩给小海养老,看来根本是天方夜谭,绝对靠不住! 走在回祠堂的路上,她想起了刚才儿媳妇,为她挡下木板的场景。 心里一阵暖哄哄的感觉,果然还得是自家人才靠得住! 她又想起了,之前磋磨儿媳妇的事情,心里顿时悔极了。 她以前觉得李月月没给小海生儿子,害得他们老林家断子绝孙。 心中非常怨她恨她,因此做了不少错事,唉!自己竟也成了别人口中的恶婆婆了! 她这次是真悔了,自己或许真的做错了…… 当王春花拖着湿透的身体回到祠堂时,林海已经回来了。 煤炭点燃后,周围瞬间变得暖烘烘的,大家围坐在碳火旁,不仅没那么冷了,衣服也在慢慢变干。 到了凌晨时分,衣服差不多都烤干了。 大家困得不行,闺女们在地上横七竖八地躺着,李月月靠着墙壁,沉沉地睡了过去。 看着媳妇有些苍白的面容,林海怜惜地抚摸她的脸颊。 当手摸到李月月的脸时,顿时吓了林海一跳。 脸上的温度很高,他又摸了摸额头,额头的温度更高! 林海整颗心都提了起来,遭了!媳妇发烧了,而且发烧的温度还不低。 “月月!你还好吗?你发烧了,身上有哪里不舒服吗?” 靠在旁边的王春花此时醒了过来,也用手探了探李月月的额头。 “天呐!这么烫!得送医院吧!” 旁边的林强看着外面还未停歇的风雨,满脸忧愁。 “这天气咋往医院送呀?” 李月月睁开眼,面色虚弱,强撑着身子说道。 “没事的,我扛扛就过去了,这大半夜的就别折腾了。” 林海一听这话,顿时急了。 “你都烧成这样了,怎么能扛呢!把身子烧坏了怎么办?” 说完后他立刻站起身,对着王春花说道。 “妈,你帮我照顾好月月,我去去就回。” 林海衣服刚烤干,就又跑入暴雨当中。 他并不打算去医院里面开药,毕竟离医院太远,而且下着暴雨。 他的系统商城里,就卖的有退烧药,此时不用更待何时? 他冒着暴雨冲回了家,足足装了一麻袋的东西后,扛在肩上便回了祠堂。 王春花看到自己儿子浑身又湿透了,还扛了一大袋东西回来,真是心疼坏了。 “小海,你去哪儿了呀?又淋这么湿!” 林海来到李月月面前,摊开手掌,里面是一粒白色的药片。 “这是我之前在医院拿的药,没吃完还剩了一些,应该能管用!” 林海手里握着商城里买来的退烧药,嘴里说着瞎话。 反正也没人能考证,他以前究竟去没去医院拿药。 说完他从麻袋里面掏出几块砖头,和家里的那口铁锅。 他把砖头码放在碳火的周围,把锅放在了上面,做了一个最简单的土灶。 然后从袋子里掏出一个大桶,这里面装满了水。 把水倒进锅里,在碳火的作用下,水很快沸腾了。 林海倒了一碗热水,并把药放在李月月的手里。 “月月,把药吃下去就好了。” 李月月手中捏着药片,眼中有些犹豫不决。 “海哥,我现不能吃药,吃了药怎么给两个孩子喂奶呢? 林海直接拿过药片,放进了李月月的嘴里,态度十分坚定。 “没事,我有办法,你乖乖吃药,吃了药好好睡一觉。” 第22章 顶天立地的真男人! 李月月刚吃过药没多久,这两个奶娃娃就饿了。 小奶娃无法忍受饥饿的感觉,张着嘴哇哇大哭。 林海老早就想到,李月月无法喂奶的事情了,所以早有准备。 从麻袋里掏出了一罐麦乳精,不过这里面装的却不是麦乳精。 这是家里的一个空罐子,他将系统商城里的进口奶粉,装在了里面。 将奶粉舀出来后兑上温水,一勺一勺喂闺女喝下去。 奶粉的香味浓郁,两个小闺女喝的很香,喝完奶粉后,便乖乖睡了过去。 林强是个沉默,老实巴交不爱说话的父亲。 看着儿子林海忙里忙外,为全家人做周全的安排,林强心中大为震动。 自己的儿子如今真是长大了,再也不是从前那副吊儿郎当的样子,变得如此靠谱,成为了一个顶天立地的真男人! 这几天雨一直下个不停,仿佛天被捅了个窟窿。 没办法,只能一直暂住在祠堂。 这六个闺女实在是太懂事了,每天忙里忙外,照顾妈妈和两个小妹妹。 值得一提的是,王春花的态度也转变了不少。 李月月受伤后的第二天早上,天刚亮王春花就冒着雨跑回家了一趟。 院子里的鸡,已经被淋的不成样子了,王春花直接揪了一只最肥的老母鸡。 在祠堂里烧上水,三下五除二就把鸡给弄干净了。 用铁锅将一整只鸡全部炖上,那香味馋的满祠堂的人纷纷侧目。 鸡汤熬好后,第一碗她就盛给了李月月,碗里还有一个大大的鸡腿。 这一切林海都看在眼中,心里很是欣慰。 经过这一次的共患难,这老太婆的想法,是真的转变了很多。 如果她能一直这样,善待他的家人,林海也不介意给她养老送终。 这两天林海的心里也一直压着事,因为今天下午就是约定交蚝油的时间了。 台风肆虐,不知道他们会不会来。 林海怕他们来了找不到自己,于是在村口等着。 在下午2点,果然又看到了那辆熟悉的黑色轿车。 林海没想到,这次周瑞华竟然会亲自前来。 毕竟周老板是大忙人,前几次运送蚝油,他是没有一同前来的。 “周老板,你怎么亲自来了?” 周瑞华此时手中拿着伞,还差点儿被吹翻了。 “这次的台风导致多地受灾,我有些担心你,所以跟来看看。” “多谢周老板的关心了,我家确实也受灾了,现在全家都在祠堂。” 周瑞华想到他家的木板房,确实很难撑过这次台风,说出的话很是体贴。 “这次的蚝油交货量没那么多也没关系,不算你失约。” 林海爽朗一笑,坐着车来到了破败的家。 “周老板你放心,蚝油早就做好了,分量足足的。” 如果真是自己亲手做的话,那肯定做不了这么多蚝油。 不过他可是有系统商城帮忙,要多少有多少,而且都装在大油壶里,也不怕进水。 把所有货都装上车后,周瑞华皱着眉担忧地问道。 “这房子都成这样了,你们以后住哪儿呢?” 林海听到问话,也一脸忧愁。 “只能先将就挤在祠堂里,等啥时候雨停了再说吧。” 周瑞华思考了会儿,满脸诚恳地说道。 “你如果不嫌弃的话,可以来我家暂住一段时间,之后在镇上找房子,也比住村里方便一些。” 周瑞华的这个提议,简直说到林海的心坎里了。 为了女儿们的教育问题,他之前就想过去镇上住。 在村子附近也有小学,不过教学质量太差了。 作为女儿奴的林海,当然想让自家闺女,读镇上最好的小学。 “行,那就麻烦周老板了,我们要打扰您一段时间了。” 轿车开到祠堂后,林海和家人说明了情况。 林海家的人多,轿车又跑了两趟,才把他家所有人都接到了镇上。 坐在轿车里,望着两旁移动的风景。 在镇上的住宅区,基本上都是平房和筒子楼,一般面积都不会太大。 穿过一排排的筒子楼,来到了周瑞华的家,是一个独栋的三层别墅。 不得不说,这房子是真气派,和那些筒子楼天壤之别。 这个年代能在镇上,住上这样的三层小洋楼,自然是非富即贵。 这几天时间,大家没条件洗澡换衣服,都像一群难民似的,周瑞华的态度却依旧客气友好。 “三楼的客房刘妈都已经收拾好了,你们直接上去住就行。” 王春花进入别墅后,眼里满是羡慕。 “嚯!这房子也太气派了,我这辈子要能住上这房子,死了都值!” 闺女们进入这么气派的别墅洋房,都变得小心翼翼缩手缩脚。 在进门之前,还专门把脚在地上蹭了蹭,以免把屋里的地毯弄脏了。 “三妹你和四妹一起睡这个房间,有事就来找我,爸爸就在隔壁。” 活泼可爱的三妹,看见这漂亮的公主房,简直喜欢的要命。 “爸爸!这个房间也太漂亮了!是我这辈子住过最漂亮的房子了!” 林海摸了摸三妹的小脑袋,觉得有点心酸。 “傻闺女,你才多大呀就说这辈子,你放心,爸爸以后让你天天都能,住这么好的房子!” “好耶!爸爸最好了!” 林海在心里暗暗下定决心,他一定要更加努力,让老婆孩子们都能住上,这么豪华的大别墅! 住进别墅后的第三天,雨势渐渐小了很多,这场台风终于要过去了。 吃过午饭后,林海便准备出门,想看看附近的房源。 “海哥是要出门吗?让司机王叔送你一趟吧。” 林海摆了摆手,笑着拒绝。 “不用麻烦了,我就在附近看看房源问问价。” “海哥是要买房吗?” 周瑞华对林海的事来了兴趣,走上前继续说道。 “这附近有不少民房都挺不错,不过海哥家人多,估计会稍微挤一些。” 在这镇上最多的房型,就是平房和筒子楼。 这些并不在林海的考虑范围内,因为都太小了。 对于普通三四口人的家庭来说,住那筒子楼还行。 他家可是足足12口人,住在那筒子楼里得多憋屈呀! 周瑞华对他非常热心,又继续说道。 “我知道有几处平房,空间能大一些,价格也不算贵,要不我带你去看看?” 林海摇了摇头,说出了心里话。 “周老板,你有没有别墅的资源?我想给家里人整一套,像您这样的别墅。” 林海此话一出,站在旁边的司机王叔,嘴角忍不住抽搐。 第23章 贵的也太离谱了! 这泥腿子虽然和他家老板攀上了关系,但现在还是一身粗布麻衣。 居然敢说想买和老板一样的三层大别墅,天呐,这简直痴人说梦! 这里面随便一间房,都能掏空他的家底,更别说这一整栋! 听到这话的周瑞华也有些吃惊,但并不会出言讽刺。 “海哥,现在别墅的行情不便宜,就算二手的也要几万块,你真的要买吗?” 在这80年代,房价其实算便宜了。 那种条件差的老破小,千元之内就能拿下。 宽敞一些好一些的大平房,小几千块钱就能搞定。 不过别墅这个东西嘛,属于富人的奢侈品,再便宜也便宜不到哪儿去。 林海现在手里的钱,能买个筒子楼住着,可他并不甘于此。 “现在应该是买不起,不过我可以先租着,等慢慢有钱了,再买下来就行。” 听到林海这话,周瑞华扶了扶眼镜,沉思了片刻。 “海哥,如果你真的想要一套别墅,我可以送给你。” 林海被这突如其来的话惊到了,但转念一想就知道,这肯定是有代价的。 毕竟好几万块的别墅,怎么可能说送就送? “周老板,你的条件是什么呢?” 周瑞华抿唇轻笑,这林海确实是个爽直的聪明人。 “明人不说暗话,你那个蚝油的秘方我确实想要,如果你愿意把蚝油的配方分享给我,你可以随便挑一套别墅,我买单。” 说实话,这个条件真挺诱人的! 在最繁华的地段选一栋别墅,不仅可以改善家人的居住环境,再过几十年后,涨成上千万都可能。 林海实在是心动,但却还是叹了口气,拒绝了。 “唉,实在是对不起啊周老板,这个秘方是祖传的,实在不能外露,还希望你能理解。” 听到这话后,旁边的司机王叔,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 天呐,这人怎么这么不识好歹? 用一个配方换一套大别墅都不肯?这人简直是疯了吧! 周瑞华虽然有些失望,但却还是表示理解。 “没事,我能理解你,我会帮你留心别墅的房源,租的话价格应该不是很贵。” 林海的心里,是很想用配方来换大别墅的。 不过这蚝油的配方,他自己也不知道呀! 他从商城里下单的高品质蚝油,是现代食品工厂里生产出来的。 有专门的研发团队,对配方进行创新和修改,不是他这种小作坊能做出来的。 别说配方了,就连里面的食品添加剂,林海都搞不出来。 林海能拿出来的只有成品,这配方换别墅的生意,他是做不成了。 不得不说,有人帮忙就是好办事,在晚饭之前,林海就见到了那套,让他十分满意的别墅。 司机将他带到了一栋三层别墅前,有专门的人接待他。 这栋别墅虽然没有周瑞华他家那么华丽,但胜在地段好,离小学和中学都挺近。 “林先生你好,这栋别墅的租金是两百块一个月,半年起租,您是周老板的朋友,所以可以免收您的押金。” 听到一个月的租金要200块,旁边的司机王叔倒吸了一口凉气。 这一个月的租金,就差不多是普通工人,四五个月的工资了! 啧啧啧,这贵的也太离谱了! 没想到林海居然直接同意了,并且马上就要签合同准备入住。 说实话,这对于现阶段的林海来说,也确实是有些贵。 半年的租金是1200块钱,就要花掉他大半的存款了。 林海咬咬牙还是要租,再苦不能苦孩子! 租到别墅之后,林海就不想再打扰周老板了,直接将一家子人,全都带到了新别墅。 王春花看见眼前这一栋大别墅,整个人都傻了。 “小、小海?咱们以后真的住这儿吗?” 她简直不敢相信,要知道几天前,他们还住在烂木板房里呢! “对!虽然现在是租的,但我早晚会把这里买下来!” 李月月和孩子们,也觉得像做梦一样,这生活环境的改变实在太大了! 三层别墅最不缺的就是房间,每个小闺女都选了自己喜欢的房间。 林海在一楼选了最大的一间,作为自己的办公室,平常无聊时就在里面捣鼓。 住着这么阔气的别墅,他再也不满足和周老板做生意的那些钱,他想自己开阔市场。 如今市面上,这蚝油的名气可不小,不过大家根本不知道在哪买。 只知道在勇哥餐馆和瑞华饭店,能吃到蚝油做的菜。 蚝油这东西,目前可以说是有价无市。 出摊卖蚝油之前,林海找到了附近的一家玻璃厂。 在玻璃厂订购了一批玻璃瓶回来,如今全在他的办公室里。 他将系统里下单的蚝油,全部灌装到玻璃瓶里,每瓶都是一斤的量。 他打算以后就按瓶来卖,一瓶卖两块钱。 这样做的好处是方便快捷,省去了称斤数算价格,这个繁琐的步骤。 这两天台风已经完全过去了,镇上又恢复了往日的热闹。 如今住在镇上方便多了,距离市场没那么远了,骑自行车差不多七八分钟就能到。 今天第一天出摊,他准备了整整两大箱,总共是一百瓶蚝油。 把满满两大箱放在自行车后座,并且用绳子绑的结结实实。 市场里一如既往的热闹,林海刚把蚝油摆出来,周围就围了不少人。 “嘿!小伙子,你这东西是蚝油吗?” “这黑乎乎的应该就是蚝油,听说炒菜贼好吃!” “哇!真的吗?我问过好多地方都没卖的!” “小兄弟,你这东西多少钱一瓶?” 第24章 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 和上次冷清的场面不同,这次生意十分火爆。 一百瓶蚝油,在短短半个小时内就卖掉了,直接到手两百块。 而且还有很多人没有买到,毕竟实在太抢手了。 “小伙子,我还没买到呢,你明天还来不?” “你明天多带一些呀,这点儿哪够啊!” 尝到甜头的林海简直乐坏了,这钱赚的可真容易! 赚了钱当然得消费,再也不用像以前那样抠抠搜搜了。 再过一个多月就要开学了,林海打算给所有孩子,都置办几套像样的衣服。 “爸爸,要不买些布料,去裁缝店里做吧?成衣店里的衣服太贵了。” 正准备进服装店时,林大妹小心地拉住了林海的衣袖。 在这个年代有很多裁缝,专门帮人做衣服。 拿着布料去裁缝店里做,要比去服装店里买便宜多了。 裁缝店里做的,虽然款式没那么时尚,但好在价格便宜,是穷人们的首选。 林海搂着大妹的肩膀,眼里满是欣慰。 这大女儿真乖,还知道替他省钱呢,不过他林海的女儿,不需要活的那么辛苦! “没事儿闺女,爸爸现在有钱了不用那么节省,进去逛逛喜欢哪件买哪件!” 服装店里的衣服款式还真不少,以林海这个21世纪人的眼光来说,有那么点土气。 不过在这个年代,却是最时髦的衣服了。 林海带着闺女们,整整逛了一下午,收获颇丰。 每个闺女都有了,三套新衣服和两双新鞋。 原本有些土气的小村姑,现在变洋气了,一点儿不比镇上的孩子差。 林海还给李月月挑了两条时尚的连衣裙,嫁给他这么多年了,连一条裙子都没买过。 最近王春花对他媳妇也格外的好,隔三差五还会给李月月煲汤喝。 考虑到这老两口最近表现这么好,于是给他们也各买了一套新衣服。 买完衣服后还整了不少菜回家,一楼的大饭桌,摆的全是硬菜。 不仅庆祝住上大别墅,更是庆祝生意有了个好开端。 第一天的生意这么好,林海第二天更是干劲满满。 足足弄了三大箱150瓶蚝油,三个大箱子都绑在自行车的后座,林海真觉得摇摇晃晃有些危险。 骑着自行车的林海,此时心里太想买汽车了,不过这事得慢慢来了,毕竟那玩意儿在这年代可真老贵! 今天的蚝油也格外好卖,150瓶很快销售一空。 林海把三百块放进裤兜里,哼着歌骑着车,就准备回家陪闺女了。 林海骑车回家时,会经过一条僻静的小巷子。 这个小巷子离居民区比较远,所以一般很少有人经过。 林海骑进巷子时,有一个胖男人和他迎面对上了。 那胖子把他的自行车挡住了,脸上带着笑,眼睛都陷入了满脸胖肉中。 林海被挡住后,心中有些警惕。 “喂!你干嘛挡着我?” 那胖男人满脸堆笑,态度很是和气。 “大哥,你是卖蚝油的对吗?我还想再买点蚝油,你那儿还有不?” 林海听见这话,心里放松了警惕,看来这胖男人应该是这两天买过蚝油的,还想继续买一些。 林海摆了摆手,对他客气地说道。 “不好意思啊兄弟,今天的已经卖完了,你明天早点儿来市场吧。” 林海的话刚说完,后脑勺就突然传来一阵钝痛。 那股剧痛袭来,林海瞬间眼前一黑,整个人便倒了下去。 林海之前觉得,被棍子打一下后脑勺就晕倒,是虚假的电视桥段,今天才发现这也太真了。 当他再次醒来时,就已经在医院的病床上了。 脑袋上缠着厚厚的纱布,手上打着点滴。 床边的林三妹率先发现睁开眼睛的爸爸,声音委屈巴巴哭了出来。 “呜呜呜……爸爸你终于醒了……呜呜呜。” 病床边上围满了他的家人,大家眼睛都红红的。 李月月眼睛都肿了起来,一看就哭过好几回。 “海哥,你醒了,有没有哪里不舒服?” 王春花既心疼又气愤,手捏成拳说道。 “我的儿!是谁把你打成这样?妈给你报仇!” 见林海醒来,有两个身穿制服的帽子叔叔走了进来。 “林海同志,我们接到报案,来调查一下具体情况。” 林海将当天发生的事情,全都说了一遍。 两个帽子叔叔对视一眼,就大概猜到是怎么回事了。 身上带着一笔巨款,肯定是被有心人盯上抢劫了。 “林海同志,你看看你身上的钱还在吗?” 林海一摸裤兜才发现,里面干干净净,就连一分钱都不剩了。 林海也知道是咋回事了,气愤地拍床。 “这些抢劫犯!实在是太过分了!” 帽子叔叔安抚着他的情绪,说道。 “你也不要着急,这件事情我们会调查清楚,尽快帮你追回损失,并且让犯人伏法。” 林海感激地点头,“谢谢,太感谢了。” 帽子叔叔离开后,林海突然想到了什么。 “哎对了,我的自行车呢?不会也被骑跑了吧?” 一提到这个,王春花顿时满脸怒气,整个人张牙舞爪的像要吃人。 “说到这个老娘就来气!咱们的自行车被那些王八蛋给砸坏了!” 林海被热心群众发现时,自行车还在原地,不过受损非常严重。 龙头完全坏了,链条也全部断裂,车身被砸毁严重。 原本崭新的自行车,被破坏成了零件碎片,根本修都没法修。 林海听到这儿,被气的牙痒痒。 天呐!这可是他刚买的爱车呀!这才骑了多久啊?爱车就和他阴阳永隔了。 这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啊?真的是气死了! 林海的头虽然被砸出血了,但好在不是特别严重的问题,在医院住了两天后,就转回家休养了。 林海这次被抢受伤,大家都心有余悸。 他带着闺女在附近商店买糖,父亲林强都会紧紧跟在后面。 距离被抢的那天都快过了一周了,可帽子叔叔却仍然没有抓到凶手。 在这个年代,没有监控覆盖,经过这条小巷子的人又很少,没有目击证人,破案手段比现代也要落后不少。 究竟是谁从后面击打他的脑袋?根本无从得知! 第25章 你这个二流子凭什么! 这种案子要查的话,确实非常棘手。 日子一天天过去,林海觉得这案怕是破不了了。 妈的,算了,就当吃个哑巴亏吧! 林海这段时间在家,王春花和李月月一点儿活都不让他干,每天就躺着休息,已经被养胖不少了。 今天天气不错,林海搬了一把摇椅,在院子里晒太阳。 这个别墅带了一个院子,院子虽然不大,但种了许多花草树木,风景非常不错。 林海正躺着晒太阳时,大门的门铃被按响了。 来人是周瑞华,他手上还提着好几箱补品。 “海哥,我前几天去了京市,今天刚回来听说你遇上了抢劫,还受了伤,身体没有大碍吧?” 林海将周瑞华迎进客厅,和他讲了那天发生的事情。 周瑞华听的认真,眉头微皱仿佛在思考。 “海哥,你是说在你被打之前,有个胖子和你说话,是吗?” 林海点了点头,表情很是愤恨。 “对!那胖子八成是他的同伙,居然跟我玩这套!” “那个胖子长什么样呢?” 林海咬着下唇思考了好一会儿,却还是摇了摇头。 “我没咋细看,而且那人长了张大众脸,不过真挺胖的,估计得两百斤。” 周瑞华临走之前,拍了拍林海的肩说道。 “海哥,你安心养伤,抢劫你的人,我一定帮你揪出来。” 林海笑着说好,但心里却不抱什么希望了。 毕竟连帽子叔叔都抓不到人,更别说他一个生意人了。 三天之后,那辆熟悉的黑色小轿车,又来到了林海的别墅。 周瑞华将后座的车门打开,对着身旁的林海说道。 “海哥,你来认认哪个是那天的胖子?” 林海一听这话,眉毛一挑,不是吧!周瑞华还真能找得到人? 林海探头看向车内,后座整整齐齐坐着三个胖子,手都被绑在了背后。 林海的目光扫过三个胖子的脸,居然真的在里面看到了熟面孔。 “对对对!就是这孙子!那天就是他在前面和我说话!” 林海指认过后,司机王叔一把把那胖子扯下了车。 “周老板,你是怎么找到这个人的呀?” 林海实在是有些疑惑,他就只说了是个大众脸的胖子,周瑞华居然能找得到。 周瑞华双手抱胸,看着地下的胖子说道。 “上次你说自行车没有被偷走,而是被损坏了,我就觉得不太对劲。” “自行车这么值钱的东西,如果是专门的抢劫犯,肯定会弄走,然后通过黑市卖掉。” “而抢劫你的人却把车给损坏,说明他没有销赃的渠道,而且和你有仇。” 林海听着周瑞华的分析,想了想确实是这样。 专业的抢劫犯都有销赃渠道,这种自行车肯定会弄走。 而这些人却没拿走自行车,说明并不是专业抢劫犯。 偷来的自行车无法销赃,不能光明正大的骑,丢弃在地就好。 而他们临走之前,却把他的车砸的稀巴烂,想来肯定是报复之举。 周瑞华接着继续说道。 “你和你堂哥之间不对付,我也是知道的,所以派了人日夜蹲守,和你堂哥最近接触过的胖子全都抓来了,果然没猜错。” 林海听见这话,都忍不住想要鼓掌了。 这周瑞华能开这么大的饭店,脑子果然好使。 “周老板实在是太谢谢你了!要是没有你,我还真得吃这哑巴亏了!” 林志这狗东西,以前只觉得他蠢,没想到他还坏! 这种抢劫的事,他居然也敢干! 在这个年代,对于这种犯罪行为,打击的是很严厉的。 既然你不仁在先,那么就别怪我无义了! 就这样,黑色的小轿车开往了派出所。 那个胖子原本还嘴硬,不承认抢劫的事和他们有关。 不过在帽子叔叔的威慑下,胖子腿都软了,如竹筒倒豆子般,承认了自己的罪行。 “这真不怪我呀!是林志!都是他的主意,我只是给他帮忙的!我家就我一个男丁,我可不能坐牢啊!呜呜呜……” 那胖男人说着说着,竟委屈地哭了出来。 林海鄙视地白了他一眼,呵,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了解事情的所有经过后,帽子叔叔便去村里抓人了。 林志出现在派出所时,手上多了一副银手镯。 他满脸的慌张和害怕,此时怕是肠子都悔青了。 林海坐在派出所的凳子上,双手抱胸静静地看着他。 林志知道东窗事发,这一切都瞒不住了。 他脸上再也没有那副趾高气昂的样子,真恨不得跪下来。 “堂弟!我错了堂弟!我就是跟你开个玩笑,没想到那么严重!你就放过我这一次吧,好不好?我们可是亲戚呀!” 林海恨恨地瞪着他,恨不得啐他一口。 “开玩笑?林志你没事儿吧?你觉得抢劫是开玩笑?我可没有你这样的抢劫犯亲戚!” 林志在一旁哀求了好久,可林海丝毫没有原谅他的意思,并且要求派出所从重处理。 林志眼中的光一点点灭掉,整个人害怕地颤抖。 这抢劫可是重罪,牢狱之灾是免不了的。 从此以后,他就成了劳改犯,见不到媳妇,见不到儿子,在冰冷的监牢里反思自己的罪过。 当林志被帽子叔叔拖走的时候,他双目赤红声嘶力竭地嚎叫着。 “凭什么!你这个二流子凭什么!凭啥你家赚那么多钱,还能买自行车住洋楼!你这儿子都生不出来的孬种!凭什么过的比我好!” 看着堂哥被拖走,林海深深叹了口气。 果然嫉妒是魔鬼呀,会扰乱人的神志,让人做出错误的事情。 经过审判之后,林志最终判处了8年6个月的刑期。 他们抢劫到的三百块,全数都归还给了林海。 因为自行车被严重损毁,所以还得赔偿他的自行车。 林志家的钱不够赔偿,于是把家里所有的牲口,包括那头猪在内,全都赔给了林海。 如今他们住在镇上的别墅,当然是没法养猪了。 家里原本的猪和母鸡,全部拜托邻居赵大婶有偿帮忙。 林海给赵大婶留了不少猪饲料,只用每天抽时间喂一下就行。 之前最护着堂哥一家的王春花,这次难得这么懂事,一句求情的话都没有帮着说。 反而满脸大仇得报,整个人神清气爽。 “哼!活该,敢害我儿子吃牢饭去吧!” 这次抢劫风波虽然过去了,可林海的心里却总不踏实。 他如今做着这么赚钱的生意,难免会有人眼红。 他如今毫无背景,如果被有心人盯上想搞他,那他可就惨了。 真是让人烦心,这可怎么办呀! 第26章 这一天来的这么早! 林海思来想去,还是觉得背靠大树好乘凉。 这棵大树就是周瑞华,也是目前最好的选择。 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林海发现周瑞华虽然是生意人,但却并没有那么奸猾,人品还是很不错的。 和他合作的话,利润虽然会少一点,但自身安全是有保障的。 想清楚后立即行动,林海来到周瑞华的别墅与他商谈。 “周老板,我有个生意想和你合作。” 周瑞华一听这话,立马来了兴致。 “好呀海哥,是什么生意?” 紧接着林海就将他的想法,全部说了出来。 周瑞华听到内容后,面露喜色欣然同意。 顺利达成了合作,林海负责提供蚝油,周瑞华负责装瓶和岛内岛外的销售。 得到的收益,林海分六成,周瑞华分四成。 考虑到周瑞华是个聪明人,林海自然要做戏做全套。 林海家的别墅,距离最近的海边差不多有两公里。 林海拜托周瑞华,在海边给他建了一处简单的小平房。 这小平房大概四十平,就在海边上,作为他的小作坊。 林海买了一辆新的自行车,每天骑车到海边的平房,就开始忙碌的一天。 在外人看来,林海每天都是早出晚归,在平房里做蚝油格外辛苦。 可只有林海知道,他这日子过的快活似神仙。 “爸爸,快看!我抓到了一个超大的八爪鱼!” 林三妹手里抓着一只大八爪鱼,笑的眼睛都眯了起来。 林海去平房时,隔三差五就会带几个闺女一起。 在海边退潮的时候,好货可不少。 他今天就带着大妹、二妹和三妹,一起在海边赶海。 四妹、五妹和六妹的年龄都太小了,林海一般不带她们来赶海。 林海满脸带笑心情愉悦,翻开一块大石头,又捉到了一只超大超肥的兰花蟹。 才赶海半个小时,就有了非常不错的收获。 “好了,闺女们,咱们回去涮火锅!” 回到平房里烧上火,架上锅倒入清水,又加入了一块火锅底料。 一大三小围坐在锅边,把刚才捡到的海鲜,冲洗干净后直接下锅。 “这八爪鱼煮久了可嚼不动,来,闺女们多吃点!” “哇!好香啊!我刚才捡到的海兔,爸爸你尝尝!” “生蚝肉涮一下,香香辣辣的好好吃!” 那些海鲜从捕捞到进肚,不超过一个小时,这才是真正的新鲜! 麻辣的火锅底料和海鲜搭配在一起,别有一番滋味。 三个小丫头被辣的小脸红扑扑的,吃的嘴角都是红红的辣油。 80年代的人们虽然也吃火锅,不过在这个岛上,可没有这么好吃的火锅。 当地的火锅,味道十分清淡,林海带着女儿们去吃过一次,不香不辣也就比白水涮菜强一点。 在这个调料品匮乏的年代,这种滋味十足的火锅料,绝对是顶级的存在。 商城里随便买一块火锅料,都能吊打本地大厨。 林海每天早出晚归,一天蚝油的产量大概是400斤。 这已经是最大限度了,林海不敢弄的再多了。 毕竟他这只是一个小作坊,如果产量再多,必然会招来怀疑。 与其冒着暴露的风险,不如自己少赚一点。 一瓶蚝油的量是一斤,零售价两块,400斤蚝油总共能卖到800块。 林海拿到六成的分成,差不多也有个四五百块一天。 仅仅用了一个月,林海就成为了万元户。 这种赚钱的速度,对于这个年代来说,那简直像坐飞机一样快! 包里有了钱,家里的生活状况完全不一样了。 到了年龄的闺女们,全都去上学了,上的是镇上最好的小学。 原本抠抠搜搜,连鸡蛋都舍不得拿出来吃的王春花,现在做饭顿顿三菜一汤。 林海在心里美滋滋地盘算,只要坚持一年,手里就有十来万了。 不仅能买下这栋别墅,还能给家里添一辆汽车。 正当他美滋滋地幻想未来时,周瑞华带来了一个不幸的消息。 这天下午,周瑞华开车来到了林海家。 卖蚝油的利润每半个月分一次,今天正是分钱的时候。 今天的周瑞华不像往日那么开心,眉头微皱面有愁容。 “这是咋了?今天心情不好吗?” 周瑞华叹了口气,讲述了发生的事情。 “这段时间咱们的蚝油不好卖了,销量没以前那么好了。” “啊?这是为啥?” 林海有些不理解,华国的市场这么大,而且蚝油是消耗品,应该不存在市场饱和的问题。 周瑞华从旁边的袋子里,掏出了一瓶蚝油,递到林海的面前。 “最近市面上出了这款天海蚝油,味道和咱们的差不多,而且价格便宜很多,一瓶才卖一块四,这蚝油在市面上出现后,咱们的就不好卖了!” 林海端详着这瓶蚝油,质地浓稠色泽黑润,一看就不是次等货。 这样的东西一瓶卖一块四,而他们卖两块,就很难卖出去了。 周瑞华想了想,提出了建议。 “海哥,要不咱们降降价,咱们卖一块二试试?” 林海知道周瑞华是想和他们打价格战,通过更低的价格,将对手逼出市场。 这是个不错的商业手段,但林海却立马否决了。 “算了吧,打价格战咱们赢不了的。” 这款蚝油来自于一家大型企业,天海食品,这家企业兴起于这个年代,而且会日渐繁荣。 和这样的大企业打价格战,没有一点点赢的机会。 林海其实早就知道,蚝油在这几年就会被生产出来,进入到千家万户。 只是没想到,这一天来的这么早! 到目前为止,他的蚝油产业才开展了五个月啊。 这5个月的时间赚了六万多块钱,没想到就在这里要终止了,说不可惜是假的。 周瑞华微微点头,打价格战确实不是一个好办法。 “海哥,你有啥办法能解决这个难题吗?” 第27章 这玩意儿是真上瘾啊! 林海点了点头说道,“当然有办法!” 周瑞华一听这话,脸上顿时一喜。 “那就好,海哥你有啥办法?” “既然这蚝油不好卖了,那咱们不卖就是了呗!” 听到林海这话,周瑞华人都有些傻了,本以为能听到什么好办法,结果直接说要放弃?! “你跟我开玩笑吧海哥,咱们别急着放弃呀,看看有什么办法能挽救一下!” 林海看着周瑞华,一脸认真地说道。 “我没开玩笑,这个蚝油的生意确实做不得了,咱们斗不过他们的。” 看到周瑞华的神情有些沮丧,林海继续说道。 “你也别丧气,能做的生意多着呢,不卖蚝油了,咱们还能养猪呀!” 在80年代,猪肉的价格绝对是偏高的。 一斤猪肉的价格,差不多是一块二左右,而一个工人每个月的工资,也就是四五十块。 工人们辛辛苦苦干一个月的活,却只能买三四十斤猪肉! 猪肉的价格如此昂贵,对于条件差的家庭来说,是很难吃上肉的。 林海来到这个年代后发现,由于大家很难吃上肉缺乏营养,所以相比起现代的人来说,身高偏矮体型偏瘦。 尤其是许多贫苦人家的孩子,一年才能吃到一回肉,瘦的皮包骨像个小猴儿。 林海现在腰包里已经有好几万块钱了,而且把系统商城里的东西,进行倒买倒卖也能大赚一笔。 其实没必要费心费力地去养猪,毕竟这可不是个轻松活儿。 不过他还是想做这样的实业,他想让这个年代的华国同胞们,都能顿顿吃上肉! 咱们华国的后代多吃肉,才能长出健壮的骨骼,才能有更健康的下一代! 周瑞华听到养猪后挠了挠头,面露难色说道。 “海哥,这跨度也太大了吧?我从来都没养过猪呀!这我还真不会……” 周瑞华接手自家的饭店生意,一直以来涉足的都是餐饮界,还真没有碰过养殖。 而且他听别人说,猪可不好养。 老话说的好,家财万贯,带毛的不算。 养殖过程中一旦出了什么意外,那绝对是赔的精光,倾家荡产的都有。 林海笑了笑,拍着胸口打包票说道。 “你放心,我养过猪,我有经验保准能成!” 周瑞华看到林海拍着胸口,一副胜券在握的样子,心中有了些底。 和林海接触了这么长时间,周瑞华知道他不是一个吹牛不着调的人,既然林海这么笃定,那他也赌一把! “行!海哥,我跟着你干,有什么需要我做的,知会一声就行!” 说实话,林海还真没什么养猪经验。 上辈子没有养过猪,这辈子也就养过一段时间的小野猪。 之所以敢信誓旦旦地打包票,还是系统商城给他的底气。 林海此时坐在书房里,点开了系统商城。 在商城界面中输入了四个字,“养猪书籍”。 下一秒商城界面就出现了,一本又一本的专业养猪技术书籍。 这些养猪技术,是几十年来专家总结出来的,里面是许多专家和养殖者的心血。 林海下单了几本,逐一翻开来看。 写的超级详细,包括小猪品种的选育、种猪的繁殖、饲养环境、饲料的调配、疫病的控制和猪的常见病治疗等等…… 林海越看嘴角的笑容越多,有了这些好东西,何愁养不好猪! 林海现在只想快点,把这些好东西分享给周瑞华,让养猪大业快点开始。 不过这几本砖头厚的养猪书籍,肯定是不能直接交给周瑞华的。 毕竟这些书籍的出版日期,是在好几十年后呢。 而且这个年代,这些书根本就不存在,是有暴露风险的。 “唉!还是我受点儿累吧……” 林海叹了口气后,从桌肚里拿出纸和钢笔,就开始进行誊抄。 花了整整一天的时间,林海终于抄完了,关于建造养猪场方面的内容。 “华子,这是我写的养猪经验总结,你看看咋样。” 林海把自己手抄的密密麻麻的一摞纸,交给周瑞华时,他的眼睛都亮了。 边看边点头,再看向林海时,眼睛中满是赞赏和钦佩。 “海哥,你可真有两下子,我感觉你比养殖专家还专业!” 周瑞华之前对于养猪的事情,心里还是有些没底,但看到这些专业的知识总结后,顿时干劲满满。 “行!那你按照这些内容,先找人把猪场盖起来吧,其他的咱们一步一步来。” “好嘞!海哥!” 不得不说有个靠谱的合伙人就是好,盖猪场的事周瑞华全包了,林海根本不用操心。 盖猪场的工期差不多需要一个月,这一个月的时间里,林海可真是玩疯了。 除了陪伴家人,他最近还有了一个爱好。 那就是出海捕鱼! 上次堂哥林志打破了他的头,不仅锒铛入狱,还将他家的那艘小渔船也赔给他,抵做医疗费。 这艘小渔船是木头做的,小木壳船没多大,而且航海的里程也短,最多就十多海里。 这船虽然说简陋了点,但林海却体验到了捕鱼的乐趣。 难怪现代有那么多捕鱼爱好者,这玩意儿是真上瘾啊! 这不今天周三,女儿们都在上学,他又下海捕鱼了。 今天的天气格外的好不冷不热,海水的颜色湛蓝湛蓝的。 这艘船不像现代的那种大型捕鱼船,跑不了那么远,所以捕捞的海鲜也差了些。 虽然那种深海的大鱼大虾弄不到,但这些近海的小鱼小虾还是很多的。 林海站在船上,将手中的渔网大力地洒向海面。 在渔网中绑的有沉重的铁块,渔网慢慢下沉,开始捕鱼! 撒完网后林海坐在船上,手里是啃德基全家桶,吃的贼香。 靠着之前的赶海,和最近出海捕鱼,他账户上的积分飞速增长。 系统商城里的东西包罗万象,各类商品和美食应有尽有。 只可惜有很多东西不属于这个时代,平时不太方便拿出来。 因此每次出海打鱼时,在一望无际的海面上,他就会疯狂享受现代的美味。 吃完全家桶后,他又从商城下单了一份麻辣小龙虾。 “嘶哈!就是这个味儿!又麻又辣!真爽!” 第28章 行啊!咱们一起去! 林海一边嚼着香辣q弹的小龙虾肉,一边有些惋惜。 这么美味的东西,可惜自己的女儿和老婆吃不到。 毕竟小龙虾这玩意,差不多到2000年才开始吃。 而且近几年才真正火起来,逐渐走进千家万户。 在如今这个年代,还真没见谁吃小龙虾。 大概等待了快一个小时,林海便开始拖网。 在近海的地方鱼货没那么多,所以拖起网来并不那么吃力。 将渔网拖上渔船后,刚在船舱内一打开,系统的播报声便叫个不停。 【检测到野生金鲳鱼!一斤40积分,此处共有14.8斤,是否售卖?】 【检测到野生黄花鱼!一斤180积分,此处共有6.5斤,是否售卖?】 【检测到野生石头蟹!一斤20积分,此处共有10.7斤,是否售卖?】 【检测到野生皮皮虾!一斤80积分,此处共有9.2斤,是否售卖?】 【检测到野生石斑鱼!一斤120积分,此处共有8.6斤,是否售卖?】 【……】 林海看着在船舱里活蹦乱跳的海鲜,语气都染上了兴奋。 “售卖!” 通过出海捕鱼赚积分就是快,就这一网里光是野生的黄花鱼,就能赚一千多积分了。 不过林海并不会全部售卖掉,这野生的黄花鱼可是好东西,拿回去蒸着吃那个鲜哟! 林海捞了四网就收手了,今天的收获着实不错。 不仅收获了上万的积分,还弄了一大筐的鲜活海鲜带回家。 “闺女们,爸爸回来喽!” 林海刚走到大门口,小丫头们都围了过来,一口一个爸爸叫的欢。 在院子里的树荫下,李月月眉眼带笑,怀中抱着一个小闺女,旁边的摇篮里,还安静地躺着一个。 家里的人很多,叽叽喳喳说笑着,林海却一点儿也不觉得烦,这才叫热闹!这才是人过的日子! 林海提着一筐子的海鲜,便走进厨房准备做晚饭了。 最小的两个闺女,如今已经半岁了,可以适当吃一些辅食。 于是林海便将海鱼的鱼肉,剔下来了一些,剁成肉末后,打入几个鸡蛋搅拌均匀。 上锅蒸出来又鲜又嫩又有营养,作为辅食再合适不过了。 林海又做了一大盆盐焗皮皮虾,这可是孩子们的最爱。 又用石头蟹和大虾,做了一盆肉蟹煲,满满一大盆全是螃蟹和虾,丰盛极了! 海鱼的做法就更简单了,直接清蒸出锅,倒上热油和蒸鱼豉油就行。 “开饭喽!大妹二妹都来吃饭,作业等会儿再写。” 林海看到埋头写作业的大妹二妹,怜爱地摸了摸她们的头。 这两个闺女因为入学时间晚,所以比班上其他同学的年龄都要大不少。 这两个小丫头学习特别刻苦,每天回家不是做作业就是背课文。 相比起来,三妹这小家伙可就懒多了,不过林海也不会逼着三妹学。 毕竟要因材施教,他林海的女儿想做什么都行! “好的爸爸。” 大妹将课本合上后,带着二妹往餐桌的方向走。 林海手中正端着一大盆肉蟹煲,余光瞟见大妹走路时,居然有点一跛一跛的。 “大妹,你的脚怎么了?” 林海眉头一皱,紧张地问道。 “没事的爸爸,我回家的时候不小心崴了一下,没关系的。” 林海连忙将手中的肉蟹煲放在桌上,将大妹扶到了餐椅上。 “以后走路小心一些,等吃了饭爸爸给你上点儿药。” “好,谢谢爸爸。” 大妹抿唇一笑,眼睛弯弯的像月牙。 而旁边的二妹眼中有着复杂的情绪,张嘴似乎想说什么。 大妹却突然用力捏了捏二妹的手,头轻轻地摇了摇。 “二妹,咱们吃饭吧。” 养猪场快竣工的时候,周瑞华找到了林海。 “海哥,这养猪场眼看就快完工了,咱们得买一批小猪了。” 林海点了点头,问道。 “是得买小猪了,这小猪的价格咋卖的?” 周瑞华是个很周全的人,早就做过详细的调查了。 “猪仔的价格还好,一只二十斤左右的猪仔大概三十块,只是在岛内很难买到这么多小猪啊!” 在这个年代,猪仔可金贵着呢,岛内养猪的人少,猪仔也就更少了。 如果真要买大批猪仔,得坐船去岛外才能买到。 “海哥,我想去岛外买一批猪仔,不过我怕拿不准,你能跟我一起去吗?” 林海没有丝毫犹豫,直接点头答应。 “行啊!咱们一起去!” 这里的很多底层渔民,几乎一辈子都待在岛内。 毕竟要去岛外,还得花钱买船票。 他们在岛外也没房子没亲戚,去了连旅店都住不起。 林海的原身长到三十多岁,还没怎么去过岛外呢。 林海来到这个年代后,也没有去过岛外,不知道在这80年代的岛外是怎样的风景呢?他实在是好奇的很! 第二天一大早,周瑞华的车便在林海家门口等着了。 林海在媳妇的额头上落下一吻,声音温柔的能滴水。 “媳妇儿,我去岛外忙两天,等我回来哈!” 司机王叔载着二人,来到了岛内最大的一个港口。 林海还真没来过这个港口,这港口很大,岸边停着好几艘大船。 最大的那一艘船,就是连通岛内外的轮渡了。 上了轮渡后,林海的目光还一直望着海岸边上的船。 这几艘船可真大,和渔村里的那些木船比,简直天壤之别。 是专门到远海捕鱼的大船,船上至少能容纳几十人,而且还有专门放网和拖网的设备。 周瑞华看林海的目光,始终锁定着那几艘船,笑着问道。 “海哥,你对这些船感兴趣吗?” 林海一边看船一边点头,语气中满是憧憬。 “对呀!这船看着太得劲儿了,这要开出去捕鱼,那简直爽翻了!” 林海都不敢想,如果有一天他能开着这样的船,到远海处捕鱼,那他将会是一个多么幸福的男人! 第29章 两位老板有什么事吗? 周瑞华看他对渔船感兴趣,便聊了起来。 “这些渔船的捕捞量确实大,瑞华饭店里的海鲜,有很大部分都是他们供的货呢!” 林海听到这话眼睛一亮,询问道。 “华子,你认识这些船老板?” “认识,还挺熟的,有机会我带着你认识一下。” 林海爽朗一笑,拍了拍他的肩膀。 “哈哈,华子够意思!” 坐了几个小时的船,终于到达了目的地。 林海被船晃悠的有点想吐,精神也不太好,于是找了个旅店先住下,明天再忙正事。 林海来到房间后,往床上一躺,看着周围的环境叹了口气。 “两块钱的旅店就这?也太差劲了吧!” 在这儿住一晚,差不多要工人1\/20的工资了。 这个价格在现代妥妥的星级酒店了,可这里虽然干净却非常简朴。 狠狠补了一觉后,在晚饭时,周瑞华敲响了他的门。 “海哥,睡醒了吗?咱们下楼吃饭吧。” 这家旅馆的地理位置不错,楼下就有许多饭店和小吃。 林海在街上逛了一圈,说实话,这年代的小吃对他来说,还真没什么吸引力。 大多都是冰糖葫芦、丁丁糖、麦芽糖、米花糖、麻花和核桃饼之类的。 对于这个年代的人来说,算是美味佳肴了。 不过对于林海这个逛遍夜市,吃遍美食的人来说,就有点乏味了。 最后两人来到了一家馄饨店,点了大份的海鲜馄饨。 鱼肉混着虾肉,这滋味确实不错,靠海吃海就是好! 第二天起床后,周瑞华便和林海打听起附近的猪场。 在这附近还真有几个猪场,然后他们去了最大的那家长隆猪场。 这猪场的名字听着蛮气派的,可真正到达猪场后,林海的眉头都快皱成川字了。 臭!太臭了!实在是臭不可闻! 林海都还没进猪场,站在门口就已经被熏到了。 在现代的养猪场,都是机械化养殖,猪场里卫生弄的很好,到处都很干净,也没有太重的异味。 可这里养猪场的养殖方式,却是非常原始落后。 猪场厂长一出来便看见,一身高级西装的周瑞华,不敢怠慢连忙迎了上来。 “两位老板有什么事吗?” 周瑞华礼貌地和他握了下手,说道。 “我们准备采买一批猪仔,想来你们养猪场看看。” 厂长一听这话,连忙带着两人参观起猪场来。 林海走进去后,那味道冲的他天灵盖都要被掀翻了。 这些猪不像现代猪厂住单间,而是许多猪住在一起。 一个个大猪圈里,卫生情况实在堪忧。 地上全部是猪粪和猪尿的混合物,这些猪有的卧在地上,有的还在里面打滚。 白白的猪身上全是黑色的粪水,看着就让人倒胃口。 厂长指着猪圈里的猪,说道。 “这批猪马上就能出栏了,老板你看,是不是还挺壮实的?” 林海看着这些快出栏的猪,嘴巴撇了撇。 说实话,这些猪还真算不上有多么壮实。 这些猪看着也就两百斤左右。 在现代出栏的猪,差不多有300多斤,有些特殊品种,甚至能长到500多斤。 周瑞华看着猪群点了点头,问道。 “厂长,这些快出栏的猪,养了多长时间呢?” “算起来差不多养了快一年了吧!” 林海听见这话眉毛一挑,一年?! 这生长周期也太长了吧,要养整整一年的时间才能出栏! 要知道在现代,差不多五六个月就能出栏了,整整缩短了一半的时间。 很快林海就知道,为什么要养一年才能出栏了。 他们给猪吃的东西,实在是称不上有多么营养。 就是割来的猪草,再拌上糠,这能有啥营养。 在现代猪吃的饲料,都是经过专业营养配比的,是被研发出来,最适合猪生长的饲料。 最后他们跟着厂长,到了母猪的产房,最近这段时间,下崽的母猪还真挺多的。 母猪也是真的能生,一胎就能生十只左右,产房里有许多小猪,此时正在到处撒欢。 厂长随机拎起了一只小猪,面带笑容问向身旁的周瑞华。 “老板,你看我这猪仔你还满意不?” 周瑞华看着小猪,满意地点了点头。 “这猪仔我还挺满意的,海哥,你觉得咋样?” 林海此时心中腹诽,就这猪仔,满意啥呀…… 这些猪仔的父母,体型也就那么大,实在算不上优质的猪种。 不过林海还是点了点头,说道。 “这猪仔还行,就买他家的吧。” 就这样他们将这个猪场里,体型合适的猪仔,全都买了下来。 要的都是20多斤的,这个体重范围的猪仔,消化功能和免疫功能都发育的差不多了。 这种大小的猪仔买回去,也是最容易成活的。 最终从长隆猪厂里,总共买了200多只小猪仔。 “海哥,要不就先买这么多吧?咱们先回去试试水。” 林海却摇了摇头,不太赞同。 “两百多只还是有点太少了,咱们要做就做大一些。” 于是又向附近的几家猪场,买了一些猪仔,总共凑到了500只。 因为是合伙做生意,所以本钱也得对半出,林海可真的心疼死了。 这些猪仔的成本,就是一大笔支出。 一只20斤左右的小猪,成本差不多就要30多块。 500只猪仔就要一两万块钱,林海这边需要出8000多,真的有点心疼。 “华子,这么多猪,咱们怎么运送到岛内呀?” “海哥,你放心,我已经和那些船老板联系好了,明天就帮咱运回去!” 周瑞华在买猪之前,就和那些大船的船长联系好了的。 一批一批的猪仔,被大船运送回了岛内。 在港口处还雇了几辆大货车,专门将猪仔拉往养猪场。 “嚯!你们的这些猪还住单间呢!” 第30章 乖宝,出什么事了? 帮忙运送猪仔的师傅,看到养猪场的内部结构后,简直啧啧称奇。 他还从没见过这么奇特的养猪场,没有一间一间的大猪圈,而是用挡板隔成一个一个小单间。 将所有猪仔安排到单间之后,周瑞华带着四个年轻人进入了猪场。 林海知道这四人就是以后的员工了,和他们打招呼道。 “你们好呀,以后咱们就是猪场的同事了,咱们要共同奋斗啊!” 周瑞华望着诺大的养猪场,眉眼中带着些许担忧。 “海哥,这养猪场的规模这么大,只招四个人,能顾得过来吗?” 上次他去长隆猪场的时候,一个养猪场有一二十号人呢。 而且个个都忙的不行,有的负责清理猪粪,有的负责割猪草,以及给猪拌食喂食。 林海猪场的猪,数量虽然少一些,但是四个人总感觉不太够啊! 林海拍了拍他的肩膀,让他放心。 “放心,这四个人管够,而且还不会太累。” 林海说完后,便给他们仔细介绍了,猪场的运作方式。 林海指着小猪们脚底下,用铁条焊接成的漏粪板。 “漏粪板的好处多多,这样猪排泄的屎尿,可以直接通过漏粪板漏到下面去,省去了人工处理的麻烦,而且也干净卫生很多。” 猪的粪便全部漏到了下面,进入到统一的排污区,处理起来肯定方便多了。 林海又指了指猪吃饭的食槽,这个食槽设计的很巧妙,就像是一根粗水管被劈成半截。 “这种食槽喂食也很方便,从这里把流食倒下去,就能流到末尾。” 林海在讲解时,有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小伙子,听的格外认真。 林海很喜欢这种勤奋好学的小伙子,当即开口问道。 “小伙子,你叫什么名字?” 这小伙子皮肤很黑,但眼睛却很亮,抿唇一笑说道。 “林老板,我叫陈奋进,您叫我奋进就行。” “好的奋进,你们一定要记住一点,不能让陌生人随意进入猪场,一定要记得!” 养殖业之所以风险高,是因为如果出现动物疾病,那就会损失惨重。 为了避免动物生病,不能随意让外来人员进入。 毕竟外来人员是否携带病毒和细菌,谁也不知道。 在长隆猪场时,他们没有消毒说进就进,真的是太不规范了。 陈奋进认真地点了点头,说道。 “老板你放心,我们会做好的!” 正当众人继续参观猪场时,周瑞华的助理进来了。 助理在周瑞华的耳边,叽里咕噜说了一大堆,都是工作上的事情。 没办法,周瑞华开着好几家大饭店,工作上的事情确实很忙。 周瑞华了解到工作上的事情后,面露歉意对林海说道。 “海哥,我最近又要到外地去一趟,这猪场还有好多事情,得麻烦海哥了。” 林海不在意地摆了摆手,说道。 “这有啥麻不麻烦的,咱们是合伙人,都是我该做的!” 周瑞华和助理离开后,林海也让这四个年轻人先回家,等明早再来上班。 今天下午和晚上,就由他守在猪场。 大家走后,看着空无一人的猪场,林海搓了搓手十分兴奋。 嘿嘿,这下轮到他好好发挥了! 【检测到养殖猪仔!一斤15积分,此处共计500只,总计斤,是否售卖?】 “是!全部售卖!” 随着林海的话响起,整个猪场里的所有猪仔,全部凭空消失,随即他的账户里多出了17万的积分。 林海养猪自然要选最好的猪种,这些品质一般的猪仔,他是看不上的。 将所有猪仔售卖后,他点开了系统商城。 系统商城里售卖的猪仔果然不一般,是经过专门培育的,这些小猪长大后,随随便便三四百斤! 为了不让其他人看出端倪,他从系统商城里购买的高品质猪仔,体重也选在20斤左右。 安顿好这些小猪后,林海又走到了一间大仓库里。 这个仓库里有一堆米糠,是前几天刚买来的。 这些米糠营养太单一,用这个喂猪肯定不行。 真要喂猪,还得是专业猪饲料! 现代很多人觉得,猪饲料喂出来的猪肉,不绿色不健康。 其实这个观念是错误的,猪饲料中含有多种营养成分,并且进行专业配比。 在猪饲料中也并不是乱七八糟的东西,主要是玉米、豆粕、高粱、鱼粉、麦麸和白糖等,都是些好东西。 于是林海在系统商城页面,搜索高品质猪饲料。 【高品质猪饲料,100斤\/袋,一袋120积分,请选择购买数量!】 林海回想了一下,自己前段时间看过的专业养殖书籍。 一只20多斤的小猪,一天差不多能吃一斤的饲料。 这里有500只小猪,一天就能吃500斤,这绝对是个大数目! 林海思考了会儿,这饲料可真不能买少了。 “下单猪饲料1000袋!” 林海话音落下后,整个仓库都被猪饲料塞的满满当当。 这些猪饲料足足有十万斤,够它们吃很长时间了。 光饲料就花了12万积分了,还好林海之前攒的积分多,不然还真不够花的。 之后的日子里,林海每隔两天都会去猪场看看。 小猪仔自身品种优秀,而且饲料也有营养,可以说是一天一个样。 按照这种长势,再过几个月就能出栏售卖了! 看完猪仔后,林海骑着自行车回家,在路上看到卖冰糖葫芦的商贩,给闺女们带了一大把。 今天大妹、二妹和三妹都去上学了,其他孩子的年龄还小,所以在家玩儿。 林海回来后躺在客厅的沙发上,看着闺女们在旁边玩闹。 林海正有些昏昏欲睡时,客厅的大门突然被人敲响了。 敲门声咚咚咚快速而强烈,让人不由得心中一惊。 林海起身打开客厅的门后,一个小巧的身影立马扑进了他的怀里。 “呜呜呜……爸爸……呜呜呜……” 三妹抱着爸爸的腰,哭的实在可怜,眼睛红彤彤的,脸上都是泪痕。 在三妹的身后,还有一个20岁左右的女人,林海对她有点印象,是女儿班上的实习老师。 林海见三妹哭的这么凄惨,顿时就有些慌神了,连忙擦去她眼角的泪问道。 “乖宝,出什么事了?快告诉爸爸!” 第31章 这女人似乎在哪儿见过! “呜呜……大姐和二姐在学校里打架了……” “打架?!” 林海满脸的吃惊和疑惑,大妹和二妹向来是不爱惹事的性子,怎么可能打架? 身后的实习女老师周莱,向林海点了点头说道。 “林先生,你快跟我们去学校一趟吧,出了点儿突发事情!” 林海三人一路上走的飞快,来到学校后,推开了校长办公室的门。 林海一眼就看到了自己的两个女儿,大妹的眼睛红红的,二妹头发乱的像鸡窝,衣服也变得皱巴巴的。 两个小丫头看到爸爸进来后,神情都有些紧张和无措。 这还是她们人生中第一次被请家长,心里有些后悔和自责。 林海刚走到她们身边,大妹就流下一行泪,眼眶红红的。 “对不起爸爸,都是我们不好。” 有些孩子闯祸后,家长被请到学校,不由分说就会责骂,甚至动手打自己的孩子。 可林海才不会那样,他直接上前将大妹二妹揽在怀里,拍着她们俩的背,安慰道。 “没事儿爸爸来了,跟爸爸说怎么回事儿?” 大妹低着头,眼睛看着自己的鞋尖,声音蕴满了自责和内疚。 “爸爸对不起,我们不应该和他们打架,都是我们的错。” 大妹的话音刚落,二妹却昂起头,神情很是不忿。 “不是的!才不是我们的错!是他们欺负我们,我们只是保护自己,这有什么错!” 二妹说完后恨恨地瞪着,站在办公桌旁的两个男孩。 两个男孩大概七八岁的样子,此时都挂了彩,脸上有不少血印子,而且身上还臭烘烘的。 这两个男孩长得都又胖又壮,林海在这个年代见多了干瘦的孩子,很少看见这么胖的。 这两个男孩见二妹在瞪他们,还嚣张地做了个鬼脸。 “哎哟!我的儿!是谁把你打成这个样子的!” 一个三四十岁的中年妇女,推开办公室门后,立马扑到自己儿子的面前。 她捧着儿子被抓伤的脸,左看右看,气的眉毛倒竖。 这时一个膀大腰圆的男人,也进了办公室,拉着另一个男孩儿左看右看。 “就这么两个丫头片子,把你揍成这样?你不会还手啊?!” 坐在办公桌前的校长,是个50出头的男人,看到人都来齐了,清了清嗓子说道。 “大家都到了,那就调解一下这个事情吧。” 一个小胖子窝进他妈的怀里,用手指着二妹说道。 “妈,就是她!就是她打的我!她凶的很呢!” 那女人轻轻拍着儿子的后背,恶狠狠地剜了二妹一眼。 “这么小的丫头片子就会欺负同学了,长大了还得了?!” 二妹听到这话,被气的声音都有些颤抖了。 “才不是!明明是他们欺负我们!是他们欺负人!” 紧接着二妹用颤抖和带着哭腔的声音,讲述了她们这段时间受到的委屈。 大妹和二妹的年龄,比班上的同学们都要大。 这两个小霸王刚开学,就嘲笑她们这么大了,还跟他们一起上一年级。 大妹和二妹向来不爱惹事,所以总是忍气吞声。 没想到这两个小霸王却觉得她们是软柿子,所以经常随意欺辱。 大妹的性子最软,受到的欺负也是最多的。 往她的桌肚里放死老鼠,扯掉她的头发。 把她的课本扔到垃圾桶里,害的被老师罚站。 林海也知道了,上次大妹在家走路一跛一跛的,并不是自己摔倒。 而是上体育课时,这两个小坏种将大妹绊倒,害得她摔倒伤了脚。 林海听到这儿时,心疼的要命,喉咙发紧,捏紧了拳头。 他当宝贝一样宠的女儿,竟然被别人这么欺负,他还不知道! 而今天下午这两个小坏种,竟然把大妹的文具盒,丢到了厕所的便池里。 这个文具盒是林海买给大妹的,粉红色带有一个小熊的图案。 大妹喜欢的不得了,平时都小心地呵护。 见到自己的心爱之物,被丢进了便池里,还沾上了不少肮脏的东西。 大妹实在是忍不住了,这段时间受到的委屈如山洪暴发。 大妹上前推了那个男孩一把,哭着问他为什么要这样做。 被推的男孩,二话不说直接就要上手打人。 二妹哪里舍得自己的姐姐被欺负,立刻上前加入战斗。 二妹用指甲抓花了他们的脸,这两个小子牛劲贼大,也把大妹二妹身上打出了淤青。 很快大妹二妹就落入了下风,打不过这两个又壮又肥的小子。 眼看要落入被动挨打的局面,二妹看到了角落处的那把扫帚。 二妹一个箭步冲过去,把扫帚拿起来,放进最脏的便池里一阵搅和。 这平平无奇的扫帚,立马被附了魔。 二妹拿起扫帚,对着这两个坏种就一阵招呼。 附了魔的扫帚,神挡杀神佛挡杀佛。 这两个坏种,被打的一边乱叫一边呕吐,根本没有还手之力。 眼看着打不过了,他俩连忙冲出厕所,来到了校长办公室里告状。 林海听到这里时,心里一阵痛快,用手摸了摸二妹的头以示嘉奖。 他真的太喜欢二妹的性格了,平常温和有礼,但却也不是软柿子。 如果有人真欺负到头上,也是有脾气有血性的,不愧是他林海的女儿。 那个中年妇女听到这儿脸色变青,闻了闻刚才摸过儿子的手。 差点呕出来,难怪刚才闻到什么怪怪的味儿…… 林海听完所有的事情后,心里气的要命,没想到这么小的孩子,居然就会校园霸凌了! 林海在21世纪时,在网络上看到过不少,校园霸凌的恶性事件。 这种事情,绝不能忍让和姑息! 林海转头看着校长,说道。 “这两个坏种欺负同学品德败坏,校长,你说应该怎么处理他们?” 听到这话,那男孩的妈妈立马不乐意了。 白眼一翻,说出了令人气愤的话。 “为啥我儿子就欺负你家丫头不欺负别人?这俩丫头片子自己也有问题,怪不得我儿子!” 这种受害者有罪论的话,气的林海真想抽她。 林海用锐利的目光,直勾勾地看着她,从上到下扫视了一遍,觉得有点眼熟。 这女人似乎在哪儿见过! 第32章 跟着我看好戏就行! 林海在脑海里想了好一会儿,终于想起来了,这个女人是双喜街火锅店的老板娘! 林海之前带孩子们去她家吃过一次火锅,不过味道确实一般。 之后就再没去过,都是在自家吃的。 在这个调料品匮乏的年代,麻辣提味的火锅,对于大家诱惑力满满。 即便这家的味道非常一般,生意依旧很不错,每天都是客满,想来是不少赚的。 如今的这所小学,是镇上少有的私立学校。 比起其他的公办学校,教学质量以及生活环境要好很多。 因此学费和生活费很贵,家里没点儿钱的,还真舍不得送孩子来读这所学校。 这个女人能送自家孩子读这么贵的学校,想必靠的就是开火锅店赚的钱。 旁边五大三粗的男人,也立马帮腔道。 “就是!没找你赔医药费就不错了,还敢追究我们的责任?” 这个男人刚才一进门,林海就把他认出来了。 在这里最大的那个市场里,林海去买东西时,看到过几次。 这个男人经营着一家很大的肉店,主要是卖猪肉的。 他家的猪肉是从岛外批发进来后,在岛内进行销售。 这年头抓住风口,做生意肯定赚钱,更别说是做猪肉生意了。 校长察觉出了三方的剑拔弩张,于是出来打圆场,想当和事佬。 “这其实就是孩子之间的一点矛盾,小打小闹罢了,反正也没多大损失,咱们各让一步好不好啊?” 听到校长这话,林海觉得这秃头老头越发讨厌了。 “校长,这是小打小闹吗?这是非常恶劣的校园霸凌!对我女儿造成了身体和心理的伤害!” 那中年妇女一听这话,嘴里发出啧啧啧的响声。 将林海从上到下打量了一遍,眼中满满都是鄙夷。 “你说这话不就是想要赔偿吗?你们这种乡下人,自己穷就想敲别人竹杠是吧?” 林海虽然赚了钱,但是并不像有的老板那样,穿西装打领带。 平时穿的衣服都是随便买的,很日常价格也便宜。 站在旁边观看全程的实习老师周莱,听见这话眉头一跳。 这女人居然说林先生是穷人?这她可万万不信。 她跟着林三妹一起去叫家长的时候,她可看见了,他们一家住的是三层独栋别墅! 能住得起这种房子的人,再怎么也和穷不沾边吧…… 那膀大腰圆的男人,也白了林海一眼说道。 “赔偿啥赔偿?看老子有钱想蹬鼻子上脸?我看这男的就是穷疯了!” 眼看着要吵的更凶了,校长连忙对林海说道。 “你说说你的想法,你想怎么处理这事儿?” 林海用手指着那两个小坏种,神情冷冷地说道。 “我不要什么赔偿,让这两个坏种退学就行。” 校长听到这话十分为难,说道。 “这就是孩子之间的玩闹,退学就太严重了,这怕是不行啊!” 那个中年妇女双手抱胸,眼中带着讥笑。 “呵,你这乡巴佬,以为学校是你开的呀?让退学就退学,做梦去吧你!” 那五大三粗的男人,也哈哈哈笑出了声,仿佛听到了天大的笑话。 “哈哈哈就是!你以为你谁呀?别给脸不要了!” 大妹拉了拉爸爸的手,委屈巴巴地说道。 “爸爸,要不算了吧……” 明眼人都看得出来,校长不仅不会让这两个坏种退学,而且觉得这是一件非常小的事,觉得林海在小题大做。 林海深呼了一口气,既然如此就别怪他发疯了。 他先对着那卖猪的壮汉,说道。 “你这嘴腌了几年啊这么入味儿?光长肥肉不长脑子是吧?你儿子欺负人你还有理了?你们父子俩不会做人,就给老子赶紧投胎!” 那男人没想到林海直接开骂,还骂的这么脏,整个人愣在了原地。 林海调转枪头,又对着那女的开骂。 “别以为你长得丑,我就不骂你了!当妈的一脸三八样,生的儿子小脑缺失像个弱智,自己的儿子不管教,以后早晚得让人打出屎来!” 那女人听完后气的发抖,想扑过来厮打,却被两个男老师给拦住了。 林海又对着校长说道。 “行,他们不退学,那我这三个女儿退学。” 说完后拉着三个女儿,转身就走。 林海这一通语言暴力美学的输出,把两个小闺女都给看呆了。 两个孩子虽然嘴上没说什么,可心里更佩服爸爸了,对这种坏人他是真骂呀。 在离开学校时,林海偷偷潜进了车棚里。 他刚才在楼上看到,这两人骑着自行车来的,把车放进了车棚里。 “乖女儿帮爸爸在外面守着,看着点儿人哈!” 进去后林海拿出随身携带的小刀,直接把他俩的刹车给割了。 做完这事后,林海拉着两闺女一溜烟地跑了。 自行车没了刹车,虽然出不了人命,但摔个四脚朝天还是基本操作。 林海看过了,刚才附近一个人都没有,这个年代又没有监控,没有证据能奈他如何? 这只是一个小警告,林海之后还有更大的报复! 他心中已经酝酿了一个计划,能让这两个富庶之家,变成穷光蛋。 没钱后这两个坏种自然读不起这么好的学校,退学也是迟早的事。 俗话说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林海要让他们好好尝尝滋味…… 林海带着三个闺女回家后,正遇到在花坛里种菜的王春花。 院子里有几处花坛是空着的,作为农村人的王春花,哪里舍得就这样空着。 于是去市场买了不少菜种,准备在花坛里种上菜,等菜熟了想吃就能摘。 王春花一抬头,看到是儿子他们回来了,都不用细看就能察觉到,他们的气压不对。 三个闺女耷拉着脑袋,脸上的表情委屈又伤心。 林海面沉如水,紧绷着唇似乎在想什么。 王春花有些担心,放下手里的小锄头,走过去问道。 “小海,出啥事了吗?你怎么一脸不高兴?” 林海在院子里的凳子上坐下,将事情的经过和王春花讲述了一遍。 王春花越听越生气,面色越来越黑,气的嘴都要歪了。 听到最后时气的直拍胸口,这实在是太欺负人了! 看到奶奶在拍胸口,大妹连忙过去给奶奶顺气。 “奶奶,你别生气了,这事已经过去了。” 王春花抓着大妹的手,就准备往外走。 “天杀的太欺负人了!哪能这么放过这些小王八蛋,快!你带奶奶去学校,不把他们骂的祖坟冒烟,我不姓王!” 林海看到这一幕,内心有些柔软起来,看来他妈对他闺女,也不是完全冷心无情。 不然此时也不会这么生气,要帮着闺女们出头。 林海原本紧抿着的嘴角,浮出一抹微笑。 看来他这段时间在家里的调和,是有作用的。 虽然现在王春花偶尔还会提几句想抱孙子,但对这些孙女们,已经没那么恶劣了,祖孙之间的关系缓解了不少。 林海走过去拍了拍王春花的背,止住王春花的脚步,带她回了客厅。 “妈,你不用去,我有的是办法对付他们,你就跟着我看好戏就行!” 第33章 家里的白糖也敢偷! 安抚好王春花后,林海回到了自己的书房。 刚在椅子上坐了没一会儿,书房的门就被敲响了。 林海打开门后,发现来人是二妹。 二妹的性格是比较内敛的,不像三妹四妹她们,总会来缠着林海玩。 这还是二妹第一次主动来书房找他呢,林海有些诧异地问道。 “乖宝,来找爸爸是有什么事吗?” 二妹一脸心事重重的样子,眼中有一团抹不开的愁云。 “爸爸,我们以后是不是不能上学了?” 虽然在这段上学的时间里,二妹经常受到那两个坏种的欺负,以及其他同学有意无意的排挤。 但二妹是真的很喜欢上学,她喜欢听老师讲课,更喜欢学到新知识。 她非常珍惜这次上学的机会,所以才会一次又一次地忍气吞声。 而今天爸爸说要让她们三人退学,她心里实在是担忧。 退学了是不是以后都不能去上学了?不能再读书了? 她真的好想读书…… 林海看出了女儿眼中的担忧,知道她在为什么发愁。 “乖宝,虽然退学了,但还是要继续读书的,爸爸会送你们到新的学校。” 听到这话,二妹的眼睛瞬间亮了起来,眼中是欣喜和憧憬。 林海摸了摸二妹的头,继续说道。 “只不过这学期就先不去了,爸爸想让你们俩跳级。” 才读一年级的林二妹,显然不知道跳级是什么意思。 “爸爸,什么是跳级呀?” “爸爸想等你们开学后不读一年级,直接读二年级或者三年级。” 二妹挠了挠头,面露难色。 “可是这样会不会跟不上老师的进度,听不懂上课内容呢?” “别担心,爸爸会给你们找家庭教师,这学期剩下的时间你们就在家学,多学些知识,你们就能跳级了!” 二妹听了这话眼睛更亮了,眼中隐隐有泪珠,满眼都是感激。 “谢谢爸爸!我和姐姐会认真学习的!” 跳级的事情,是林海深思熟虑后决定的。 对于女儿在学校受欺负的事情,他很自责,他觉得这里面也有他的原因。 他确实考虑不周,大女儿和二女儿的年龄,比一年级的孩子们大太多了。 大女儿12岁,二女儿10岁,读一年级确实有些太大了。 就这样塞进去,有些鹤立鸡群,不合群的感觉。 而校园霸凌就是始于不合群,和大家不一样。 如果能够跳级,那么和班上同学的年龄差就小了,也更容易融入集体。 这学期剩下的时间加上暑假,总共差不多有半年时间。 他相信两个女儿这么聪明勤奋,在这半年时间里肯定能跳级成功! 第二天一大早,林海又来到了学校,他来并不是找麻烦的,而是要处理事情。 首先找到校长,把三个孩子剩下的学费退了回来。 然后又上楼,去了实习老师周莱的办公室。 正在批改作业的周莱,看到站在门口的林海后,连忙站起身。 “林先生快请进,大妹和二妹好些了吗?” 这个实习老师周莱,人确实很不错,对他的三个女儿一直都挺照顾的。 林海点了点头,面露微笑。 “谢谢周老师的关心,她们已经好很多了。” 紧接着林海对周莱说出了,他此次的来意。 “我想让大妹二妹跳级,这学期剩下的时间,想请家教老师上门辅导,不知道周老师能不能推荐两个家教老师?” 周莱听见这话有些动容,这林先生确实是位好父亲。 这么照顾关心自己的女儿,方方面面都想的很周到。 林海找周莱老师给他介绍家教,其实是无奈之举。 如果是在现代,直接发个招聘信息,就有大把优秀大学生争着当家教。 可这年代大学生稀少,林海这种泥腿子出身的人,还真没怎么接触过大学生。 周莱自然是很愿意帮这个忙的,她想了一会儿,心中有了合适的人选。 “我有两个高中同学,成绩相当不错,比我还好一些,只可惜因为家里的原因,没能参加高考,他俩肯定能行!” “好!那能不能辛苦周老师给我引荐一下。” “当然没问题,我今天上午没课,要不咱们现在就去吧?” “好!” 周莱和林海都骑着自行车,越骑越偏僻,来到一处农家土院。 刚走到院门时,就看到院子里有一个姑娘,正坐着洗衣服。 看着20出头的年纪,坐在小板凳上埋头猛搓。 “彩铃姐!” 周莱向院子里的那个姑娘喊道,冲她招了招手。 张彩铃听到有人叫她,将低垂着的头抬起,看到门口的二人。 “小莱,你怎么来了?快快快!快进来坐坐。” 张彩玲的手湿漉漉的,胡乱地在衣服上擦了几把,连忙迎了过去。 因为常年下地干活的原因,张彩玲的皮肤,不像周莱那样白皙细腻。 她的皮肤被晒成小麦色,一双黑色的眼睛异常闪亮。 虽然长相不是特别出众,但却有着这个年代的生命力。 林海跟着进屋后,在木凳上坐了下来。 周围有几道视线,看的林海浑身不自在。 在桌子旁摆着一张大炕,张彩玲的父母此时盘腿坐在炕上,像看猴子一样,看着他们两个生人。 “彩铃,这谁啊?” 张彩玲的母亲问道,却没有下炕招待他们的意思。 张彩玲眼睛亮晶晶的,一脸的高兴。 “妈,这是我高中同学,专程来看我的!” “哦。” 张彩玲母亲简单地哦了一声,便没再说话。 林海觉得这家庭氛围怪怪的,家里来客人,不说费心招待,至少也不能干看着吧…… “你们先坐会儿,我给你们倒点儿热水喝!” “彩玲姐,不用那么麻烦的,我们不喝水了。” 虽然周莱拒绝了,但张彩玲还是兴冲冲地直奔厨房。 看到自家女儿进了厨房,张彩玲母亲立马翻身下床,也跟着去了厨房。 “你个死妮子!家里的白糖也敢偷!” 第34章 工作?介绍啥工作? 张彩玲母亲将厨房里的一罐白糖抢了过去,紧紧地抱在自己怀里。 三角眼恨恨地瞪着张彩铃,眼神不像看闺女,倒像是看仇人。 张彩玲眉头微皱,神情有些委屈。 “妈,不是偷,家里来客人我就用一点儿白糖,可以吗?” 张彩玲小心翼翼地哀求,但却完全不起作用。 “你把这白糖用了,你弟弟回来喝什么?” “你这一天天的钱也不挣,吃家里的住家里的,还净糟蹋东西!” “一天天的看见你就来气!衣服洗完了吗?猪喂了吗?哪儿来的这些不三不四的朋友?” 张彩玲的母亲大概40出头,骂起人来中气十足,都不带喘气的。 张彩玲原本见到朋友的好心情,此刻被完全破坏了。 她低垂着头,眼中全是悲伤、难过和绝望。 看张彩玲不说话了,她母亲才抱着糖罐回去,把糖罐锁在了旁边的柜子里。 这种土坯房自然是不太隔音的,张彩玲和她母亲的话,他们听的一清二楚。 周莱此时满脸尴尬,又非常心疼张彩玲的遭遇。 林海的白眼都要翻上天去了,张彩玲的母亲他是真看不惯。 林海自从有了8个女儿后,愈发痛恨重男轻女的人。 难怪这个姑娘成绩比周莱好,但却没能上大学。 这种重男轻女,家里有弟弟的家庭,女孩子总是格外艰难! 厨房里的张彩玲,端着两碗热水深呼吸一口,压下眼中的泪意。 “也没什么能招待你们的,就将就喝点热水吧。” 张彩玲说这话的时候,眼睛不敢和他俩对视。 能感觉到她的不自信、自卑和难为情。 周莱怕伤到她的自尊,于是赶紧捧起热水喝了一口。 “没事没事,喝热水挺好的!彩玲姐,你高中毕业之后在做什么呢?” 高中三年,周莱和张彩玲的关系挺不错的。 不过高中毕业后,两人就分道扬镳了,一个去外地上大学,另一个留在了家乡。 好几年的时间都没有联络过,如今还是高中毕业后,她们的第一次见面。 “也没做什么,就是帮家里干干农活,做做家务这些的。” 听到这儿周莱心中非常惋惜,这么珍贵的时间,就这样蹉跎浪费了。 “彩玲姐,你成绩那么好,不读大学太可惜了!” 张彩玲嘴角扯出一抹苦笑,心中酸楚,叹了口气说道。 “唉,都过去了,现在说什么都晚了。” 周莱摇了摇头,神情认真地对她说道。 “彩铃姐不晚!你现在才二十多岁呢,只要没超过三十岁就能去读大学!你还有机会的!” 在这80年代,读大学的年龄限制是30周岁,只要是在30岁之前考上大学,都能去读。 张彩铃母亲听见这话却不乐意了,用她独一份的大嗓门说道。 “什么大学不大学的?都二十多岁的老姑娘了,心别那么野!” 这话周莱非常不爱听,正准备反驳时,张彩玲母亲继续说道。 “反正亲事我已经给你定好了,等今年年底必须给我嫁过去!天天在家白吃白喝,你也不嫌害臊!” 张彩玲突然腾地一下站了起来,眼中有不甘还有心寒。 “我不嫁!我一点也不喜欢他,而且他还是个瘸子,你真要把我往火坑里推吗?” 张彩铃的声音哽咽了下,又继续说道。 “而且我哪有白吃白喝?这几年地里的活,家里的事儿,我哪一样少干了!” 对于张彩玲的控诉,她母亲没有一点内疚,梗着脖子说道。 “什么瘸子不瘸子的?你多读了几年书,就觉得自己傲起来了是吧?反正彩礼钱我都收了,你不嫁也得嫁!” 听到母亲这话,张彩玲身子有些发软,又坐回了凳子上。 她神情发愣,嘴里一直喃喃道。 “我不嫁,我说什么都不嫁……” 张彩铃的母亲快步走过来,一把拧住她的耳朵。 “你这妮子今天非要惹人不痛快是吧?你不嫁你弟弟拿什么读书?以后拿啥娶媳妇儿?你非要把我们两个老的逼死吗!” 紧接着又是一顿吵吵闹闹,吵的林海头疼。 不过林海也大致了解了,这事情的原委。 张彩铃有个弟弟,此时正上初中。 张彩玲的相亲对象是他们同村的,因为得过小儿麻痹症,不仅脚是瘸的,手还会发颤。 因为身体上的毛病,所以30多岁了,还一直没能结婚。 他家急着想让儿子结婚,所以给的彩礼特别丰厚,足足有三百块! 在80年代的农村,300块的彩礼着实算高了。 正是看上了这些彩礼,所以让张彩玲和那瘸子订了婚。 张彩铃反抗过很多次,但换来的只有母亲的咒骂,和父亲的冷脸。 眼看着吵的不可开交,周莱连忙隔开了两人。 “阿姨你先冷静一下,我们今天来其实是想给彩玲姐介绍个工作。” 张彩玲母亲听见这话,止住了撒泼的动作,问道。 “工作?介绍啥工作?” “我想给彩玲姐介绍一份家教的活儿,在镇上教孩子学习。” 张彩铃母亲听后,皱眉摇了摇头。 “镇上那么远,还是算了吧,马上就要结婚了,别把她的心给跑野了!” 林海已经看出这个女人唯利是图的本性了,于是立马开口说道。 “我想请彩铃给我闺女补习小学的课程,从现在到暑假开学,差不多半年的时间,一个月的工资是六十块,并且食宿全包,你愿意做吗?” 张彩玲母亲原本还持反对意见,一听这话眼睛滴溜溜转了一圈。 这个年代的60块,绝对算是高工资了。 而且还是包吃包住的,这种工作打着灯笼都难找! 张彩玲认真点头,神情中全是渴望。 “林大哥,我愿意!” 这几年她一直像个骡子一样,在地里和家里忙的不可开交。 她心里非常渴望,能够拥有一份工作。 张彩玲母亲此时也不反对了,脸上带着罕见的笑容。 “行行行,那就让彩铃去你那儿干半年!” 快要离开的时候,张彩玲母亲却将她拉到了一边。 “以后每个月发的工资,你可不准乱花!这钱得给你弟弟留着,记住了吗?” 第35章 别怪他心狠手辣了! 张彩玲眉头微蹙,心里自然是不愿意的。 但母亲用手紧紧地抓住她的袖口,大有一副不答应就不让走的样子。 没办法,张彩玲只能点头。 “嗯,我知道了。” 紧接着林海就带张彩玲,来到别墅旁的一处平房。 他把这里租下来了,房子不是很大,是个两室的,两个女生住刚好。 林海将钥匙递给张彩玲,说道。 “你就在这里住吧,可以先熟悉下环境,过两天再上门教课。” “好好好,谢谢林大哥!” 张彩玲心中万分感激,这个房子她真的喜欢到不行。 这还是她第一次不和父母住一起,拥有自己的空间,这种欣喜无法言说。 安排好张彩玲后,林海就跟着周莱,去另一位家教老师刘霞的家里。 当到了刘霞家后,林海简直大为震惊。 这家的条件实在是艰难,让人看的眼睛发酸。 她家住着年久失修的土坯房,土墙都已经开裂,下雨天保准漏水。 周莱和林海进屋后,有好几个小孩都围了过来。 眨巴着眼睛看着他俩,一脸的好奇。 经过周莱的介绍,林海知道刘霞没去读大学,不是因为家里不让。 而是她自愿放弃高考,和读大学的机会。 没有别的原因,只因为一个字,穷。 她的父母在她高考前夕相继去世,没给她留下任何财产,只留下了四个弟妹。 最大的妹妹今年十五岁,最小的弟弟今年五岁。 在这样的环境下,刘霞根本没有条件去上大学。 周莱和林海去的时候,正好碰上他们的午饭时间。 桌上的食物看着可怜,玉米面和野菜做的糊糊,桌上不见半点荤腥。 这东西一看就不好吃,可这五个孩子都吃的贼香,一看就没怎么吃过好东西。 所有孩子的衣服都是破破烂烂,瘦的小脸都有些凹陷下去了。 当林海说出想聘请家教后,刘霞二话没说就答应了。 这个家里实在是太缺钱了,如果再这样下去,日子会越来越糟糕。 好在二妹妹已经有15岁了,可以照顾其他几个年龄小些的孩子。 来到镇上后,林海带着刘霞去了市场。 先预支了20块的工钱给她,让她采买一些日常物资,送回家给孩子们。 大米4毛8一斤,买了15斤大米。 小米要便宜些,3毛2一斤,买了25斤。 土豆1毛2一斤,买了将近二十斤,毕竟这东西耐放又管饱,还买了好几头大白菜。 看着刘霞瘦弱的身体,扛着好几十斤的东西,准备走路回家。 林海拿过东西,放在自己的自行车后座上,拿绳子绑好。 “你跟着周莱去出租房吧,这东西我帮你送一趟。” “谢谢!谢谢林大哥!” 从镇上去她家的土坯房,骑车二十多分钟,但如果走路还真得走一两个小时。 林海骑着车,快到目的地时却停了下来。 看着周围四下无人,林海打开了系统商城。 从商城里买了5斤鲜猪肉,一只杀好的鸡,还有一大袋的腊肉腊肠。 以及一些最基本的调料,林海看他们厨房里,根本就没有调料,只有一些盐。 买这些东西花费的积分,对林海来说只能算是九牛一毛。 林海并不是想当圣母,而是看着实在揪心。 看到这些被饿的皮包骨的孩子,就会想起刚穿越来时,可怜巴巴的闺女们。 在不损害自身的前提下,帮助一下这些苦命人,有何不可呢? 原本想让她俩适应两天,结果第二天张彩铃和刘霞就上门授课了。 这两个家教老师的敬业程度,和自家女儿热爱学习的心,让林海大为感动。 整整一天时间,除了吃饭和上厕所,一直在房间里学习。 李月月都有点心疼了,时不时端个果盘进去,让歇一歇再学。 老师肯教,学生肯学,没有比这更美好的事了! 三妹这个小家伙,此时窝在爸爸怀里,声音软萌撒娇道。 “爸爸,我可不可以也等暑假以后再上学呀?” 林海笑着捏了捏女儿的鼻子,说道。 “当然不行,过两天爸爸就给你安排学校咯!” 女儿们的事情安排好后,林海就准备着手开始他的报复了。 林海这个人还蛮记仇的,尤其涉及他的女儿们。 竟然欺负到他闺女们的头上,那就别怪他心狠手辣了! 第二天一大早,林海就骑着自行车出门了。 骑到了他最熟悉的那条双喜街,虽然是大清早,这条街却依旧热闹。 在这街上有不少卖早点的,此时生意正旺。 一家包子铺前围了一圈人,林海也凑过去买早点。 “老板来三个肉包,俩油条。” “好嘞!” “我要四个菜包,两个肉包!” “好嘞!” “老板,那馒头给我装十个!” “好嘞,稍等稍等!” 这家包子店的生意是真不错,老板和老板娘忙的脚不沾地。 不得不说,在这个年代做生意是真有赚头。 在这双喜街人流量大,就更适合做生意了。 不过做生意自然是有赚有赔的,尤其是餐饮业这方面。 林海来到镇上这几个月,就看到双喜街上,有好几家餐馆倒闭了。 毕竟这地方租金那么高,如果赚不到足够的钱,那就稳赔。 林海边吃着包子,边推着车往前走,走着走着突然在一家店门口停了下来。 这个店子的门口挂着一块大招牌,“香十里火锅店。” 没错,这就是上次那个小坏种家的火锅店。 林海嘴角扯出一抹讥笑,就这家还香飘十里呢?也就是岛内的人没吃过啥好东西! 火锅店是中午和晚上开,此时大清早店门紧闭着。 在火锅店附近,林海还真找到了几家正在出租的铺面。 林海路过一家铺面,大概有五六十多平的样子。 门口写了一个大大的出租牌子,里面坐着的人似乎还没睡醒,正在眯觉。 “老板,这店铺在出租是吗?” 正在打瞌睡的中年男人看林海进来,连忙揉了把脸站了起来。 “对对对!我这个铺子又宽敞又亮堂,你快进来看看!” 第36章 等着看他赔个精光! 林海在店铺里转了一圈,确实还挺不错的。 店里原本的装修还算时髦,不需要再另外装修。 桌椅板凳也都是齐全的,厨房也能用。 “这个店铺还不错,租金多少钱?” “租金一百五十块一个月。” 一个月150块的店铺租金,说实话是挺贵的。 不过对于林海来说,那简直太便宜了。 这个店铺是不错,不过有一个缺点,那就是太小了。 毕竟火锅店和家常菜馆可不一样,客人的用餐时间长,翻台率低。 所以就需要更大的空间,更多的餐桌和座位。 林海看到隔壁那家店铺也在出租,于是问道。 “你知道隔壁那家店铺是谁的吗?我也想租下来。” 男人一听这话,笑着说道。 “那间铺子也是我的,你一起租的话,我给你便宜点儿。” 这两间铺子是相邻的,中间只隔着一堵薄墙,林海看了下并不是承重墙。 “我想把这两间都租下来,把中间的墙打通,你看行吗?” 那男人一听这话,瞬间面露难色。 “这…为啥要把墙打通呀?你需要这么大的店面吗?” 林海点了点头,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我确实需要大一些的店面,我想把两个店打通,变成一个大店。” 男人摇了摇头,显然是不愿意了。 “这咋行呢!等你退租了,这么大的店子租给谁呢?我还得重新砌墙,那可太麻烦了!” 被拒绝后,林海垂眸想了想,然后似乎下定了决心,说道。 “你这两间铺子多少钱?我买下来。” “买下来?!” 男人满脸诧异,这双喜街的铺子不仅租金贵,卖价更贵。 他还从没听人一开口,就说要买两家铺子的! “兄弟,这铺子可不便宜,这两间铺子得两万多呢!” 林海的神情平静,出口询问道。 “两万多少?你出价就行。” “一间铺子一万一,你要是两间都买了,我能给你便宜八百块。” 林海之前了解过双喜街铺面的价格,这个价格算是比较公道的了。 “行,那咱们现在就签合同,我等会儿回去给你取钱。” “哎、好好好……” 那男人感觉像在做梦一般,居然这么快就卖掉了两间铺子,这怕是遇上了财神爷! 林海回家取钱,两万多块钱有厚厚的一大摞。 这么多钱一下付出去,说实话还真有点肉疼。 不过这钱花出去,绝对不会后悔! 双喜街是整个城市里,最热闹繁华的所在,这里的房价只会水涨船高不会跌。 再过个几十年,这里的铺面就会从现在的2万块,涨到几百上千万! 现在花点钱,就算是提前给家里购入房产了! 得知儿子盘下了店铺,王春花自告奋勇来帮忙。 此时已经把中间的墙砸了,两个小店面,瞬间变成一个一百多平的大店面。 “我的天爷嘞!这店也太大了!小海,你准备开个啥店呀?” “我准备开个火锅店,以后咱们做火锅生意!” 其实林海之前就有想过开火锅店,不过他有点懒,一直拖着没有实施。 可因为校园霸凌的事,林海被那个开火锅店的女人刺激到了。 因此决定提早实施自己的开店计划,顺便把那个女人的火锅店搞黄,断她财路! 林海订做了一批吃火锅的专用桌,以及一些鸳鸯锅。 火锅底料都是从系统商城里买来的,百年老店的独家配方,味道绝对正宗。 因为店面大,所以林海定制了一块超大的门牌。 林海给这家火锅店取的名字,叫“海月火锅店”。 包含了他的名字,也包含了李月月的名字,暗戳戳地秀了一波恩爱。 当海月火锅店的牌子挂上去后,有些人可就坐不住了。 此时在香十里火锅店里,男老板坐在板凳上,一边淘菜一边忧心忡忡。 “媳妇儿,隔壁要开那么大的火锅店,这可咋整啊?” 老板娘李娟双手抱胸,眼中尽是不屑。 “这有啥可担心的?我看他那店要不了三天就得黄!” 男老板听见这话,还是有些不放心。 “真的吗?他们不会抢咱们生意吧?” 李娟摇了摇头,满脸都是自信。 “那怎么可能?咱家火锅店的味道这么好,还有那么多老顾客,谁能抢咱的生意啊?” 虽然媳妇这么说,但男老板望着不远处的那家火锅店,心里还是惴惴不安。 李娟虽然对自家店有信心,但还是见不得有人想和她抢生意。 她狠狠地往地上啐了一口,说道。 “呸!早晚得黄,我就等着看他赔个精光!” 林海只用了短短一周的时间,就将火锅店的事情都筹备好了。 毕竟火锅店和其他餐馆不同,麻烦事要少很多。 挑了一个黄道吉日,海月火锅店就正式开业了! 开业的时间选在中午,周瑞华专门抽出时间来给他捧场。 “爸爸,快放鞭炮吧!” 四妹抱着一大盘鞭炮过来,软萌的样子超级可爱。 点燃鞭炮后,噼里啪啦的响声,将四周的路人都吸引过来了。 里里外外围了几大圈,但却没人进店来吃。 “哇!这家店这么大,不知道味道咋样?” “我听隔壁老板娘说,这家味道不行,根本不正宗!” “味道不正宗那就懒得吃了,哈哈,我这人嘴刁的很。” “这么大的门面,估计价格也贵的很呢!” 这些人一阵议论,看了顿热闹后就渐渐散开了。 一直没人进店用餐,王春花心里可急了。 “小海啊!这是咋回事儿?他们咋都不进来呢?” 林海心里清楚这是怎么回事,估计是那个老板娘在外面散播谣言,说他家的味道不正宗不地道。 而且他的门面这么大,差不多是其他店子的两倍,别人会担心价格太贵不敢进来。 在这个年代,火锅的价格可不便宜,吃一顿火锅,人均差不多三块钱左右。 三块钱听着不贵,但要知道这时候,工人的工资也才四十块左右啊! 也就是说一个人吃顿火锅,差不多就得花费工资的1\/10! 第37章 酒香不怕巷子深! 其实林海开火锅店,并不打算走高端路线,而是想做平价火锅。 等以后生意渐渐好起来,再想着开分店之类的,价格还是比较亲民的。 周瑞华也是做餐饮的,看他刚开业却没有生意,于是给他提了些建议。 “海哥,你刚开业得招揽客人,要不弄个折扣或者开业大酬宾之类的?” 林海却摇了摇头,一副成竹在胸的样子。 “没事,酒香不怕巷子深,既然没有客人,那咱们先尝尝!” 打折和降价这样的手段,确实可以揽客,但林海压根儿用不着。 毕竟林海的火锅,和那香十里比起来,绝对是降维打击,不必费心搞那些。 开在海岛上的火锅店,那必然少不了海鲜了。 这些海鲜是林海从船老板那里批发采买的,因为要的量多,而且订购了长期合同,所以价格特别便宜。 像花蛤和海虹这样比较泛滥的海鲜,甚至比菜价还便宜。 海岛里海鲜的物价,着实给林海一波不小的震撼。 此时大大的圆桌上放满了菜品,一眼望过去简直丰盛极了。 桌面上的菜有鱿鱼、大虾、兰花蟹腿、生蚝肉、嫩牛肉、毛肚、鸭肠、鱼片、花蛤、皮皮虾、手打虾滑、蘑菇、笋片、猪大肠、鸭血,以及从系统商城里买的各类丸子。 锅里的红油煮开后,那浓浓的香味到处翻涌。 只有这种火锅,才能被称为香飘十里! “海哥,你这菜品也太丰富了吧!我去京市吃的火锅,都没你这么全!” 周瑞华算是见过世面的,吃过很多次火锅,但看到这么多菜品时,还是忍不住惊叹。 在这年代有很多东西,大家都没发觉到能涮火锅,因此火锅的菜品相对简单。 “爸爸!这个丸子好香哦,一咬还爆汁呢!” 四妹尝过撒尿牛丸后,简直被这味道给征服了,味道q弹一咬还爆汁。 林海会心一笑,果然孩子们就爱吃这些丸子类的东西。 那些丸子里有现代的添加剂,味道肯定差不了,虽然不是特别健康,但偶尔吃一下没关系。 吃着吃着林海突然想到了什么,一拍脑袋又钻进了厨房。 “瞧我这记性,居然把这个给忘了!” 林海从厨房里搬出一桶麻酱,给每人盛了半碗麻酱。 这是林海从系统商城里购买的,吃火锅专用麻酱。 林海从小吃火锅时,用的都是香油碟,后面去外地上学时,在北方吃到了麻酱。 最开始他感觉味道有点怪,但后面发现,用麻酱蘸着越吃越香! “你们尝尝这种麻酱蘸料,真的老香了!” “哇!蘸着好好吃,爸爸你也太厉害了!” 在四妹一声又一声的彩虹屁中,林海笑的嘴角都咧到了耳后根。 当屋内开火后,火锅的香味一阵一阵往外飘,隔得老远都能闻到诱人的味道。 原本散开的众人,很快又回到了海月火锅店的门口。 “我的妈耶!我刚才正准备买炒饭,被这味道勾的口水都差点淌出来了!” “可不是嘛!我才进这双喜街就闻到这味道了!” “这味道闻着,比香十里那家火锅店还要香呢!” “不是说这家火锅店不正宗嘛?咋闻着感觉好好吃的样子!” “管它正不正宗,这味儿太香了,馋死我了,我得进去尝尝鲜!” “这家店会不会很贵呀?” “哎呀!磨磨唧唧!进去问问就知道了!” 很快有一批顾客就准备进店品尝,林海看到有客人,连忙放下筷子过去招呼。 林海将自己做好的菜单递了过去,一个男人拿着边看边挠头。 “这我也看不懂呀!你直接给我说价格行吗?” 林海嘴角一抽,是他失算了,做这个菜单用处不大。 毕竟此时是80年代,读书认字的人没那么多,有许多人都是文盲状态,大字不识一个。 “火锅汤底收费一块二,蘸水不收钱,一份鱼片四毛,鸭血三毛,嫩牛肉六毛,皮皮虾四毛,鱿鱼四毛……” 这些客人听着这价格,惊讶地眼睛都瞪大了。 原本都做好了大出血的准备,没想到价格竟然这么便宜! 要知道香十里火锅店里,连油碟蘸水都要三毛钱一份呢! 一份嫩牛肉更是要一块钱!这里居然才六毛?简直难以置信! 不过他们又想着,或许是这里菜的分量少吧,所以价格便宜些。 当端上锅底并且陆续上菜后,众人又惊讶了一波。 没想到价格便宜,量还这么足,一点儿也不比香十里的那家少! 火锅的汤刚刚煮沸,有人立马将两盘嫩牛肉,全部倒进了锅里。 林海看到这场景摇了摇头,按照他们这种煮法,简直暴殄天物。 这个年代吃火锅,大家都是把食材放在里面煮很久,煮到熟透透的才吃。 而有些食材是不能那样煮的,尤其是毛肚和嫩牛肉之类的。 于是林海赶忙走过去,拿起漏勺就准备帮他们捞了。 “我家这个嫩牛肉不能煮太久,十秒钟就够了。” 说完后就将煮好的牛肉,捞到他们的碗里。 一个女人用筷子夹着牛肉片,有些不敢下口,面露难色。 “这才刚放下去就捞上来,煮熟了吗?能吃吗?” 林海拍着胸口和他们打包票,说道。 “放心!绝对能吃,吃坏肚子我负责。” 于是大家将这烫了10秒的嫩牛肉放进嘴里,刚一咀嚼就品出不同来了。 以前在香十里吃的牛肉会感觉比较老,要嚼老半天的那种。 而这个牛肉非常嫩,那种嫩滑的口感,让人回味无穷。 林海在牛肉片上面裹了一层芡粉,所以烫熟后会更加嫩滑。 “哇!这也太好吃了,我还是第一次吃到这么好吃的牛肉!” “老板,你这手艺是真行啊!搞不懂怎么还会有人说你家不正宗!” “就是!肯定是有人恶意造谣!差点错过这么美味的火锅!” “老板,再给我上两盘嫩牛肉!” 一顿火锅吃完后,这些人都吃美了,饱的肚子都鼓了起来。 他们都是朋友共用一桌,平均下来每个人花的钱才两块多。 要是在香十里火锅店吃这么多好菜,吃到撑墙走,至少得要三四块了。 送走这几位客人后,林海又开始忙活起来了。 他找了几个木工过来,做了一个大架子,放在店里。 在这一层一层的架子上,放着好几种不同的盘子。 红底的盘子是代表6毛钱一份,蓝底的盘子是5毛钱一份,绿底的盘子4毛钱一份,纯白盘子3毛钱一份。 把准备好的食材放在盘子里,一盘一盘摆开。 这个办法是林海从现代的一些自助火锅店里学到的,能省不少事。 能照顾到看不懂菜单的顾客,又省去了点菜的麻烦,能起到节约人工的作用。 中午的这顿饭,林海只接了三四桌客,香十里火锅店生意依旧不错。 午饭时间点过了,李娟坐在柜台前,一边数钱一边笑道。 “哈哈哈,我就说吧,他那火锅店不行!这一中午才接几桌客呢?哼哼,早晚得倒闭!” 男老板也一边抹桌子一边笑道。 “嘿嘿那是,谁能有我媳妇儿的手艺好!” 可等到晚饭时间时,老板娘李娟的脸却绿了。 第38章 能吃就吃,不吃就滚! 中午生意冷清的海月火锅店,晚上门口居然围了一大群人,店里已经坐的满满当当了,还有许多人排在门口等待着。 海月火锅店的客人多了,香十里这边的人自然就少了。 只坐了四五桌的客人,连一半的占桌率都没有。 要知道晚上的火锅店,生意会更好一些,平常都是坐满了的。 男老板看到海月火锅店火爆的生意,挠挠头有些不理解。 “明明中午生意那么差,怎么晚上突然好起来了?” 他不知道的是,虽然林海中午只接了四桌客十几个人。 但这十几个人都是活招牌,回去后到处讲,今天中午吃火锅的体验。 把林海的火锅店,夸的天上有地下无,而且还说他家的价格特别实惠。 在这年头人情味浓,消息传的就是快,海月火锅店的名声,很快打响出去。 李娟一晚上就只接了七八桌客,心情差的要命,眉头皱的能夹死一只苍蝇。 看到自家媳妇心情不好,男老板连忙上去安慰。 “别担心媳妇儿,他们可能只是瞧着新鲜,说不定过几天就没人吃了!” 李娟叹了口气,说道。 “唉,希望如此!” 之后接下来的三天时间里,香十里火锅店的情况,越来越糟糕了。 今天中午时,竟然连一桌客人都没有了,隔壁海月火锅店简直人满为患,生意要多火爆有多火爆。 经常爱笑的男老板,此时完全笑不出来了。 “媳妇儿,这下可咋办呀?” 李娟黑沉着脸,一脚把地上的凳子踢的老远。 “你问我咋办?我咋知道咋办?!” 男老板看李娟要发火的样子,说话声音都不敢大声了。 “他们都说海月火锅店比咱卖的便宜,味道还比咱好,所以没人愿意来咱们这儿吃了……” 李娟垂眸思考了一会儿,眼珠一转想到了个主意。 “比咱们便宜是吧?那咱们就降价,我不信斗不过他!” 于是李娟来到店门口就开始吆喝,那声音老大了。 “香十里火锅店打折喽!所有菜品和锅底通通八折!蘸水和饮料全部免费!” 李娟站在门口吆喝了半天,嗓子都干了,可还是没有一个人进她的店。 如果两家的味道差不多,打8折的话,肯定能拉来更多客人。 可林海家的味道和她家的比,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别说打8折了,打半价都得考虑考虑。 不过李娟肯定是不愿意半价的,毕竟房租水煤和食材都要花钱,如果半价出售,那绝对是稳赔的。 8折的营销策略,没有为李娟拉来一桌客人,一直到了晚上还是没人来。 李娟已经怄地吃不下饭了,一直望着海月火锅店,眼睛都快要喷出火来了。 男老板用火锅汤底煮了点菜,端到她的面前。 “媳妇儿,你多少吃点东西吧,别把身子给气坏了!” 李娟看着面前的火锅菜,突然想到了什么,眸子瞬间一亮。 她腾地一下站了起来,眼中闪着兴奋的光。 “你在这儿看店,我去那家火锅店里尝尝味道!我倒要看看,他家的火锅到底是啥味儿!” 男老板听李娟这话,自然也明白她是什么意思了。 “媳妇儿,你是想去尝尝他家的火锅,来改善改善咱家的是吗?” “对!等我尝出他家的配方,咱们这店就有救了!” 李娟在厨房里混迹这么多年,自认为对调料还是非常敏感的,她相信只要让她尝一尝,肯定能够逆转局势! “好嘞!媳妇儿,你快去试试!” 这几天店里的生意太火爆了,所以林海经常会来店里帮忙。 他将一大盆火锅汤底端到客人桌上时,猛地和坐在桌旁的女人对上了眼。 林海和李娟四目相对,仇人见面分外眼红。 林海看到她时,就想将火锅汤底直接泼她身上,但想想还是忍住了。 李娟上下扫视了他一眼,嘴角带着轻蔑的笑。 “把锅端上来了还不快走,臭服务员看着就晦气,别在这儿碍我的眼!” “服务员?” 林海低头看到自己腰间系着围裙,笑着摇了摇头,这疯女人估计是把他当成店里的服务员了。 “什么晦气?服务员怎么你了?你能吃就吃,不能吃滚出去!” 李娟一听这话,嘴角轻蔑的笑意更甚。 “哟!你这臭服务员气性还挺大是吧?看我咋收拾你!” 说完后,她拉住了旁边一个正在端菜的女服务员,说道。 “你去把你们老板叫来,这个服务员嚣张跋扈,我还真不信没人治得了他!” 李娟的嘴角带着得意的笑,这种服务员辱骂客人的情况,一旦让老板知道,轻则扣工资,重则开除! 这臭服务员臭打工的,既然非要找不痛快,那就别怪她让他丢工作了! 那个女服务员看着李娟,脸上有些发懵和莫名其妙。 用手指着林海,对她说道。 “大姐,这位不是服务员,是我们老板呀!” 第39章 完了!这下全完了…… 李娟一听这话瞬间就石化了,整个人愣在那里,有些难以置信。 这人一副穷酸样,怎么可能是老板?怎么可能开这么大一家火锅店? 不过事实摆在这里,也不容她不信了。 林海双手环胸,唇角勾起看着她。 “找老板我有什么事儿吗?我还是那句话,能吃就吃,不吃就滚!别那么事儿逼!” 按照李娟平常那个火爆脾气,哪里受得了这种窝囊气,肯定一拍桌子就走人了。 不过她这次来,身上是带着任务的,要参透这家火锅汤底的配方,肯定不能说走就走。 此时她只能低头挨骂,生了满肚子窝囊气,却不敢发作了。 回到后厨后,那个女店员对林海说道。 “老板,她是隔壁火锅店的老板娘,估计是要来咱们这儿偷师学艺呢!” 林海双手叉腰,满不在乎地说道。 “没事,她要是能偷到,算她有本事!” 林海家的火锅汤底,看着油汪汪的,并且红的透亮。 而她家的火锅汤底,只是最表面上有一层红油。 李娟家的火锅,是普通的清油火锅。 倒入清油后加入各种调料,炒好后再加水煮开。 而林海的火锅料中有十足的牛油,并且熬煮火锅汤底时,加的不是白水而是高汤。 牛油火锅里并没有牛膻味,当然很难尝出来。 当更何况李娟从来没见过牛油火锅,能猜出来才有鬼。 李娟夹起锅里的鱼丸,用麻酱蘸过后放进嘴里。 简直被惊到了,怎么会这么好吃?! 鱼丸q弹嫩滑,并且麻辣鲜香,让她忍不住连吃了好几个。 为了能分析出火锅汤底的配方,李娟还舀了一勺油喝进去,并且用勺子打捞底料仔细观察。 麻酱蘸料也猛喝了一大口,仔细咂吧里面的味道。 最后一顿饭吃完,她还是感觉半知半解的。 回到自家厨房后,李娟便开始尝试修改,自家的火锅配方。 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每天都没有客人上门用餐,李娟把自己关在厨房里忙的热火朝天。 做出了n多个版本的火锅汤底,可是味道始终不对。 别说接近了,和林海的火锅味道根本不沾边! “不对!不对!怎么还是不对!” 李娟面前的火锅汤底正沸腾着,她抱着头状若癫狂。 她明明尝试了这么多次,为什么味道还是这么差! 其实她再试多少次都是这样,毕竟她连最基本的窍门都没找到,连最基础的牛油都不知道。 看到自己老婆都快发疯了,他根本不敢靠近,只能默默发呆。 李娟满腔的怒火,在今天下午终于爆发了。 中午的饭点过后,林海躺在店里的摇椅上,正拿着账本在看。 突然听到不远处传来,孩子撕心裂肺的哭喊和尖叫。 林海向来是爱凑热闹的,于是从店里探出头,发现那声音传来的方向,正是香十里火锅店。 林海看清楚了,挨打的人正是那天那个小坏种。 那小胖墩儿此时一边抹泪,一边往店外跑。 李娟手里拿着一根木棍,一下一下打在小胖墩的身上。 胖墩眼看李娟越打越狠,往地上一躺,就开始又哭又嚎。 “呜呜呜!爸爸!爸爸救我!呜呜呜!” 此时在他们店门口,已经围了一大帮看热闹的人,毕竟热闹不看白不看。 听到这边的声音后,男老板拨开人群看到了,被打的躺在地上的儿子。 他瞬间心疼坏了,连忙挡在儿子身前。 “你干嘛呀?你打儿子干嘛?!” 李娟满脸气愤,指着收钱的抽屉。 “这小兔崽子又偷拿抽屉里的钱!必须得给他点儿教训!” “这咋了?他以前还不是也拿!就为这事儿打他?” 这小坏种作为火锅店的少爷,他们唯一的宝贝儿子。 一向花钱大手大脚,没钱了就从抽屉里直接拿。 往日李娟从来不会责骂他,但不知怎的,今天却如此大动肝火。 林海却知道这是为什么,以前日进斗金,当然不在乎孩子拿钱。 现在连着半个月,天天不赚钱倒亏钱,孩子还来抽屉里偷钱,那李娟的火气肯定压不住了。 李娟气的眼睛都要喷火,拿着棍子又想继续打。 “一抓就是一大把钱,真以为你妈的钱是大风刮来的吗?!” 男老板这段时间憋屈坏了,此时再也受不了了,把李娟往身后一推。 “能不能改改你的坏脾气!我真是受不了了!” 说完后扛起地上的儿子,转身就走了。 围着的路人们,都窃窃私语,看他们的笑话。 李娟恨恨地扫视着人群,然后进店把店门关住。 平时母慈子孝,现在这小魔王却被打的嗷嗷叫,林海真的是看爽了。 又过了两天,香十里火锅店的门口,贴了一块硕大的出租牌子。 李娟和她男人也在忙着收拾店里的东西,准备搬走了。 林海看到他们把锅碗瓢盆全部包好搬走,就知道他们不是不干了,而是准备换个地方。 对待恶人,林海一向奉行的是赶尽杀绝。 于是一直密切地关注着他们的动向,果然发现他们搬到了其他地方开店。 他们居然搬到了西街,距离双喜街算是比较远了,人流量也要少很多。 他们开业的时间,也是选在一天中午,李娟站在店门口满脸喜色。 这条街上突然开了家火锅店,自然有很多人想要来尝尝鲜。 店里的座位全都坐满了,李娟笑的嘴都咧到了耳后根。 果然天无绝人之路,换个地方她李娟照样赚钱! 看到李娟笑的这么开心,林海也走进店,找了个位置坐了下来。 “来个辣锅底,再把菜单拿来,我要点菜。” 当看到林海时,李娟瞬间表演了个笑容消失术,脸都绿了。 “你、你来干嘛?!” 林海皮笑肉不笑,翘着二郎腿。 “咋的?你都能去我店里吃饭,我不能来你店里尝尝?” 此时店里的人挺多,忙的不得了,李娟也懒得和他掰扯,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就去后厨了。 林海只点了个锅底,又点了两个菜。 但却一口没吃就走了,临走前还说了句。 “呸!真特么难吃!狗都不吃!” 林海这次来只是想恶心恶心他们,气气他们。 这玩意儿他才不吃呢,谁知道那个狂躁的女人,在后厨有没有往他的锅里吐口水呢? 仅仅过了三天,在这条西街上,海月火锅店的牌子就挂了起来。 当李娟看到海月火锅店的牌子时,整个人手脚冰凉腿发软,一下瘫坐在了地上。 “呜呜呜……完了!这下全完了……” 第40章 我可以考大学吗? 李娟的眼中已经都没有光了,她这下是真的山穷水尽了。 在双喜街和西街这里的店铺,一般起租都是至少半年。 之前在双喜街,生意实在惨淡,没办法只能关店。 而当时交的半年房租,还剩了一半没用呢! 和房东交涉了很久,却依旧没有退给她。 毕竟签合同的时候,白纸黑字写的清楚,半年起定,毁约不退。 而来到西街后,刚签订了半年的房租合约,就又遇到这事。 完了,这下可全完了…… 生意才好了几天的香十里火锅店,又变得门可罗雀。 林海在这边开的分店,生意也是极好的。 这次租的门面不大,只有50多平,不过这里的人流量小一些,倒也够用。 虽然开了两家店,但林海并不是很忙。 毕竟店里雇了店长和服务员,他只需要隔几天去店里对对账就行了。 别墅内,林海书房。 “大妹和二妹真的很聪明!这次的测验都接近满分!” 张彩玲把试卷递给林海看,脸上都是欣慰和自豪。 刘霞也为这两个孩子高兴,对林海说着她们现在的学习进度。 “一年级的知识已经学的差不多了,再巩固巩固就能学二年级的内容了!” 林海边看边点头,乐呵呵地说道。 “多亏了两个老师教的好!这个月的工资该发给你们了。” 说完将两个信封递给了她们,这里面是七十块钱,六十块的工资,还有十块的奖金。 “谢谢林大哥!” 刘霞离开后,林海让张彩玲留了下来。 “彩铃,这些钱你是要给你母亲是吗?是要留给你弟弟吗?” 张彩玲听见这话,又想起她那让人头疼的家庭。 想了想摇了摇头,表情挣扎犹豫又痛苦。 “说实话,我并不想给他们。” 林海继续问道,“那如果他们闹上门了呢?” 张彩玲设想了一下那个场景,就觉得非常棘手。 她爸妈都是极不讲理的人,如果闹上门,闹到了林海家,她真不知道该怎么收场! 林海似乎看穿了她的心思,于是出声说道。 “你记住我和你说的话,你的工资得自己攒着,谁要都不准给,就算你妈闹到我家别墅里来,你也不要给,你如果给了,这辈子都没法翻身了!” 张彩玲嘴角露出一抹苦笑,叹了口气。 “唉,我没文凭又没有技术,这辈子已经这样了,哪有什么翻身啊……” “没有文凭没事,以彩铃你的成绩,想考个大学非常轻松啊!” 张彩玲听到考大学后,整个人愣了一下,抬起头眼中仿佛有了光。 “我、我可以考大学吗?” 林海看着她,肯定地点了点头。 “当然可以了,你现在已经能自己赚钱了,到时候钱不够我可以借给你,再过几个月就是高考了,你得好好准备呀!” 1980年的高考,不是在六月份,而是在7月7日到7月9日,还有几个月的时间,足够她准备了。 而且在这几年里,学费基本都是国家承担的,一年的学费也就只收50块。 只需要自己付一些伙食费、书本费和住宿费,其实不会特别贵。 听到这一番话,张彩玲感动的几欲落泪。 “林大哥,我真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了,你真的是个好人!” 林海摆了摆手,用手指了指楼上。 “你不用谢我,其实这都是大妹和二妹的意思。” 他的这两个宝贝闺女,真的非常善良,自从知道这两个家教老师的事情后。 便一直拜托爸爸多多关照她们,林海当然会满足女儿们的要求。 和老师们聊完天后,林海便上楼去了大妹的房间。 大妹和二妹此时正埋头,认真地做着一道数学题。 “乖宝们,累不累呀?” 两个闺女抬头,冲爸爸露出甜甜一笑。 “爸爸,我们不累!” “不累也不能天天在家闷着呀,再怎么也得放一天假,爸爸带你们去玩,好不好?” 大妹和二妹毕竟是个孩子,听到爸爸要带她们去玩儿,都露出了期待的神情。 “好呀!爸爸你带我们去哪里玩呀?” “嘿嘿保密!明天你们就知道咯!” 这次的出游计划,林海早就在心里想了千百遍了。 第二天一大早,林海带上大妹、二妹、三妹、四妹和媳妇李月月一起。 剩下的其他孩子都太小了,林海让爸妈在家带娃。 “爸爸,我们来码头干嘛?是要去岛外吗?” 三妹挽着林海的胳膊,身上穿着碎花褂子,走起路来一蹦一跳的。 “哈哈,过段时间再带你们去岛外,今天咱们去海上玩儿!” 来到码头后,林海直奔一艘超大的出海捕鱼船。 “林老板,来的这么早啊!” 船上两个精壮的男人,看到林海后,连忙下船来迎接他们。 “哈哈,早点来能多玩会儿,咱们什么时候出发呀?” “王老板说了,今天这艘船包给您了,您想多久出发,想玩多久都行!” 没错,这艘大船正是王老板的。 王老板是周瑞华介绍给林海认识的,林海火锅店的所有海鲜食材,都是从王老板这里采买的。 和王老板混熟后,林海就提出了,想要包一天大船的想法。 王老板也是个爽快人,二话不说就答应了,连船的租金都收的很便宜。 “来!宝贝们跟爸爸上船!” “哇!好大的船呀!” “可以去海上玩咯!开心!” 这些孩子们虽然住在海边,但是因为家里没有渔船,从来没有体会过,开船去海上的感觉。 此时一个个都兴奋的不得了,站在船舱的甲板上,眺望大海等待开船! 第41章 上鱼的感觉真的会上瘾! 不得不说大船就是好,林海他们有六个人,再加上六位船员,在船上也一点儿都不拥挤。 当船行驶到远海的时候,船员们就开始忙碌起来了。 “哇!爸爸,我还是第一次见这么大的渔网呢!” “这么大的网得捞多少鱼呀!” 四个小丫头聚精会神地看着,船员们将网投入海中。 这些渔网比林海之前用的,至少要大几十倍。 这个网有点类似于放大版的地笼,不是很宽,但是特别长,应该有近百米左右。 船员共同协调,把渔网顺利地放了下去。 “渔网放完了,老张给船加速!” “好嘞!” 驾驶室的老张提高了船的运行速度,这样拖网能够捕捞到更多的海货。 大概拖行了二十分钟后,就到了收网时间。 林海也终于体会到了船员们的辛苦,这活儿是真累呀! 在这艘船上没有现代的那种大型起重机,只是安了一些省力的滑轮。 虽然滑轮能省力,但这些海货是真重啊! 六个船员都是宽肩厚背,一身腱子肉的男人,此时都纷纷用力把渔网往船上拽。 近百米长的渔网一点一点拖上了船,透过绿色的渔网,林海已经看到了令人激动的收获! 费了好大劲,终于把渔网全部收了上来。 接着就把渔网里的海鲜,全部抖落在了甲板上。 林海看过很多出海捕鱼的视频,但亲眼看到后,还是被震惊了一波! 捕捞上来的海鲜量非常大,在甲板上堆的像一座小山。 而且种类繁多,林海看都看不过来了。 “爸爸!这个虾也太大啦!” 四妹蹲下身捡起了一只超大的虾,举得高高的给林海看。 林海定睛一看,这虾长得异常漂亮,身上有一节一节的花纹,而且个头贼大,差不多有他整个手掌那么长。 林海想起来了,他在日料店吃过这个,名字叫竹节虾。 这可是顶级的刺身,像这种品质的竹节虾,在现代一只至少能卖到两百多块。 林海乐的不行,这可是虾中爱马仕呀!在这一网里面,差不多有近百只竹节虾呢! 林海在这一大堆海鲜中,突然发现了大管鱿鱼。 这鱿鱼晶莹剔透的,活力也特别足。 林海以前在视频上看到,有人捞到这种大管鱿鱼后,直接生啃。 一边啃一边满足地眯眼,当时可把林海给馋坏了。 嘿嘿,这下他可要尝尝,这大管鱿鱼是不是有那么好吃。 林海毫不犹豫地生啃了一口,口感脆嫩脆嫩的,味道很鲜甜,这鱿鱼刺身直接吃,居然不会觉得腥! 三妹看爸爸抓起来就吃,还吃的喷香喷香,也抓起一只海兔,就要往嘴里塞。 林海脸上带着宠溺的笑,制止了三妹这个小馋鬼。 给每个孩子都分了一个小桶,让她们挑选自己喜欢的海鲜。 “都挑自己爱吃的,爸爸等会儿就给你们做!” 林海包下这条船,今天捕捞到的所有海货,都属于林海。 虽然这船一天的租金就要大几百,但看到这些海鲜后,林海觉得简直太值了! 他包下这个船,也并不是想靠这些海鲜大赚一笔,而是想和孩子们体验一次,海上美食盛宴! 这种钢铁做的捕鱼船,就是比木船好,在船上是能做饭的。 闺女们拎着装满海鲜的小桶,来到船上的简易厨房。 林海已经在厨房里忙活起来了,做的第一道菜就是刺身。 这种高品质的海鲜,不吃刺身的话那就太可惜了。 竹节虾和大管鱿鱼都适合做刺身,林海切好后,再倒上一些芥末和酱油。 递给身旁的媳妇和闺女,让她们先吃着。 渔网里还捞上来了好几条章红鱼,林海选了一条十多斤的。 麻利地宰杀放血后,就开始将肉切片。 章红这种鱼也超适合做刺身,不仅没有腥味还很鲜甜,切出来的鱼片晶莹剔透。 除了章红杀了一条斑石鲷,斑石鲷被称为刺身极品,肉质细腻而且胶原蛋白丰富。 这些刺身林海没有弄太多,毕竟重头戏在后面呢。 在早上出门时,他就背了个大包,里面装着不少调料。 刚才那一大网,捕捞起来了不少螃蟹和虾,林海随便抄了一篮子就有十多斤。 林海准备做鲜虾肉蟹煲,这是他的拿手菜之一。 把螃蟹处理好,再把大虾用料酒、盐和胡椒粉腌制十分钟。 在锅中倒油,将香料爆香,放入螃蟹块和大虾,还有从家里带来的蘑菇。 一边烹煮一边加入各种调料,有许多都是这个年代根本没有的。 这香味从厨房里一股一股飘到外面,正在忙碌的船员们,忍不住直吞口水。 船员们拖上来一网后,不会马上就拖下一网。 他们需要把这一大堆海鲜,进行分类装箱,将同类的海鲜分到一起,并且把螃蟹用绳绑起来。 他们已经忙活很久了,此时肚子还真有点饿。 他们一般在海上干活时,都是自备干粮,毕竟海上的活儿太忙,也没时间开火做饭。 他们是干苦活的工人,在大船上是干活赚钱的,没啥机会享受美食。 “强子,我今天早上多带了块儿葱油饼,你吃不?” “行,刚好肚子咕咕叫了。” “水叔,你中午吃啥?” “俺婆子昨天蒸的白馍,给我带了好多呢!” 林海从包里取出了一摞纸碗,每个碗里都盛了满满的鲜虾肉蟹煲。 “大妹二妹三妹,咱们把这些分给外面的船员叔叔吃吧。” “好呢爸爸!” 林海走到甲板上,和这些船员们说道。 “大家先休息会儿吧,吃完饭再弄。” 今天他包了这艘船,这些船员就相当于是他的员工了。 林海不是那种黑心老板,让船员们无休止地拖网干活。 还是得歇歇再干,毕竟这活儿确实累人。 刚才在拖网的时候,这些健壮的汉子们累的气喘吁吁,额头上青筋都暴起来了。 “哎好!谢谢林老板!” “谢谢林老板!” 这鲜虾肉蟹煲刚才闻着就香,尝到味道后,一个个都竖起了大拇指。 “哇!这也太好吃了吧!我还没吃过这么好吃的肉蟹煲!” “那肯定的,这林老板家里是开火锅店的,手艺能不好嘛!” 这些住海边的人,自然是吃过很多海鲜的,可林海做的肉蟹煲,和他们以前吃的完全不一样,味道真的绝了! 吃过饭后没歇多大会儿,船员们又开始拖网和分拣打包海鲜。 林海和闺女们还有媳妇月月,一边看着海景,一边狂吃狂吃。 闺女们坐在船舱上,用手扒拉着虾壳,吃爸爸做的椒盐皮皮虾。 林海这次出门还带了鱼竿,坐在船边上悠闲地海钓。 海钓当然比不上撒网,弄到的海鲜少,但是这种上鱼的感觉真的会上瘾! 窝在爸爸怀里的四妹看着海面,突然瞪大了眼睛。 “爸爸!海上那一大团是啥?” 第42章 不会吧!不会这样吧?! 四妹指着几十米外的海面上,一大团漂浮着的白花花的东西。 一大团白色的东西,在水面上下沉浮,林海看了半天也没看出来是啥东西,于是向身旁的海员问道。 “强哥,你看那团白的是啥?” “那个呀是水母也就是海蜇,林老板你要不?你要我去给你捞!” 凉拌海蜇林海吃过,吃起来味道清爽,很是不错。 这还是他第一次见到活着的水母,自然是想开开眼界的。 “行,那就麻烦强哥帮我捞一下了!” 大船匀速前进,冲着水母的方向去了。 强子手中拿着一把巨大的抄网,站在船边上紧盯着水面。 当距离水母非常近时,用抄网将它抄了起来。 林海刚才在远处看就是一大团,这下离近了发现更大了。 强子一个人根本拽不上来,还是两个海员一起,才终于把这水母拖到了船上。 这水母超级大,估计有个一两百斤,长得像个巨大的蘑菇头,晶莹剔透的非常漂亮。 捕捞上来后,强子用小刀开始麻利地分解,将海蜇头和海蜇尾分开。 林海切了一大块最好吃的海蜇头,来到厨房现调了一个辣醋汁。 “媳妇儿,尝尝凉拌海蜇!” 李月月夹起一块凉拌海蜇,放进嘴里品尝。 “真好吃海哥,比市场买的新鲜多了!” 李月月今天穿着一件红色的外套,衬得她更加白皙漂亮。 林海穿来之前,李月月被生活折磨,整个人看着没有精气神,脸上气色发黄。 经过林海的悉心照料,李月月的气色变得好多了,也慢慢开始打扮。 脸上的笑容越来越多,整个人也更加青春活力,或许这就是爱人如养花。 今天一共拖了四网,装箱的海鲜放在甲板上,堆的像一座小山。 下午快返航时,大妹看到船舱堆着的海鲜问道。 “爸爸,这么多海鲜咱们也吃不完呀,这些怎么处理呢?” “留一部分送到火锅店去,其他的就卖掉吧,卖钱给乖宝买糖吃!” 在这种码头边上,有许多收海鲜的商贩。 船刚一靠岸,这些商贩就围了过来,林海把品质最好的一些留了下来,其他的都卖掉了。 一家人回去的路上,还看到有崩爆米花的。 一个老大爷坐在火炉边,火炉上是被烧的黢黑的爆米花机。 “爆米花!爆米花!香香甜甜的爆米花!” 在这老大爷的摊子附近围了不少人,几乎都是一些小朋友。 三妹拉着林海的手,就往人群里挤。 “爸爸,咱们去看崩爆米花,好不好?” 女儿的要求,林海从来不会拒绝。 “好好好!” 说实话,这年代崩爆米花,还真挺有观赏性的。 那种专门的爆米花机,在火上旋转烤了一会儿,时间差不多了,老大爷就取了下来。 爆米花机一打开,瞬间发出砰的一声,这声音震天响,而且还弥漫着白色的烟雾。 “老板,爆米花给我称五斤。” 林海将刚出炉的爆米花,递给小馋鬼三妹。 “少吃一点啊,咱们晚上回去还得吃饭呢。” “好耶!爸爸最好了!” 林海觉得这种老式爆米花,其实味道一般。 他在现代吃过更好的,比如奶油味、焦糖味以及麻辣小龙虾口味的爆米花。 麻辣小龙虾口味的爆米花,听着感觉像是黑暗料理,但真的巨好吃,吃完都会嗦两下手指的程度。 等啥时候有时间了,他也买个爆米花机,给孩子们做点儿不一样的零食吃吃。 快到别墅经过那条长街时,林海发现路人都有些怪怪的。 到处都是三五个人聚在一起,交头接耳仿佛在说着什么。 林海向来是爱听八卦的,靠近了一群正在聊天的大姐们。 “赵姐,你可得把你家那几个娃娃给看紧了,这年头人贩子太猖狂了!” “可不是嘛!哎哟!我现在都不敢让孩子自己在家了!” “那女的也是可怜,一听说家里孩子丢了,哭的差点儿晕过去!” “你说孩子丢了能找回来吗?” “唉!肯定够呛的!现在的人贩子都是团伙作案,早不知跑哪里去了!” 林海听到这些对话后,心里大概明白是什么事情了。 应该是附近谁家的孩子,被人贩子拐走了! 林海对此表示同情,不过他想肯定不是自家的孩子。 毕竟他出门前特意交代了爸妈,专心带孩子不要出门,将大门锁好。 穿过这条长街后,到了别墅大门外,林海看见自家门口围着不少人。 好几十个人都是附近的居民,把他家大门围的严严实实的。 从他的别墅里面,还传出了孩子们的哭声,声音非常凄惨伤心。 见此场景,林海的心都漏跳了一拍,整个人瞬间出了一背的冷汗。 不会吧!不会吧!不会这样吧?! 林海的手发颤,脚发软,用力拨开面前的人群,想要冲进去。 “让开!让开!快让一让!” 拨开人群冲进去后,林海第一眼就看到了,站在院子里的王春花。 他又在院子里扫视了一眼,却没有看到自家的那四个孩子。 林海一下子扑过去,用手紧紧拽住王春花的袖子。 “妈!出什么事了?孩子呢?孩子在哪儿?是不是孩子丢了?!” 第43章 她这一生就毁了! 王春花看林海急的额头都冒冷汗了,连忙说道。 “小海你别急,孩子们都在屋里,你爸看着呢!” 听到这话,林海心里满满都是疑惑,问道。 “孩子们都没事吗?那我怎么听说谁家小孩被拐走了?而且咋有这么多人围在咱家门口?!” 王春花叹了口气,指了指院子里,坐在石凳上的两个女孩。 “丢的不是咱家的孩子,是刘霞老师的弟弟妹妹!” 林海顺着王春花手指的方向看过去,那两个女孩是刘霞的二妹和四妹。 两个女孩此时都在抽抽搭搭地哭泣,林海刚才听到的哭声,就是她们发出来的。 “妈,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你快和我说说!” 之后在王春花的讲述中,林海知道了事情的经过。 因为家里的木柴烧完了,昨天下午刘霞的二妹带着四妹,一起去山上捡柴。 留下三妹在家,照顾最小的弟弟。 当捡完柴回家后,却发现家里的木门大敞着。 走进去后发现,三妹和弟弟都不在了,不知去向。 可是二妹在临走之前明明说好了,让三妹和弟弟就在家待着,不能随便出去外面。 这下可把二妹和四妹给急坏了,在村里到处寻找,所有地方都找遍了,却没有看到弟弟妹妹。 周围的乡亲们也帮着他们到处找人,找了几乎一整夜,却仍然没见踪迹。 第二天天色麻麻亮,那些热心村民们确实也遭不住了。 只能叹了口气,对这两个小丫头说道。 “唉,找了一夜都没找到,八成是被人贩子弄走了,估计很难找回来了,你们还是去镇上投奔你大姐吧,你们两个小丫头自己在家也不安全!” 在这个年代人贩子特别猖獗,不仅骗和偷,还有明抢的。 入室抢孩子时有发生,他们这种家里没有大人的,确实很危险。 就这样两个小姑娘,天色微亮时就开始往镇上走。 好在前段时间,刘霞带弟弟妹妹们到镇上来过,他们知道具体位置。 刘霞见到两个妹妹,知道三妹和弟弟被人贩子拐走的消息后,犹如被晴天霹雳击中。 整个人脸色瞬间苍白,差点晕了过去。 稍微缓过来一些,就拜托王春花帮她照看下两个妹妹,她要出去找找。 “唉,刘霞老师已经出去找了一整天了,不知道能不能找到……” 跟在后面的李月月和孩子们,也听到了这个事,大家的神情都凝重起来。 李月月是有孩子的人,对这种事很能共情,对林海说道。 “海哥,要不咱们也出去帮刘霞老师找一找吧?” “好!闺女你们都进屋待着,我和你妈妈再出去一趟。” 林海带着李月月,首先就去了附近的派出所。 讲明了孩子丢失的事情,让他们尽快出警。 当帽子叔叔听到刘霞的名字后,说道。 “刘霞已经来报过案了,派出所的同志们出去已经找了一整天,目前还没有消息。” 报案后,林海和李月月在大街小巷里,到处穿梭寻找。 一直找到夜色渐黑,天边挂起弯月。 街上的人也越来越少,林海心里清楚,像这样大海捞针一般寻找,或许只是徒劳。 毕竟昨天下午就被拐走了,已经过了这么久的时间,说不定已经被卖到哪个山里了。 他在现代时就听说过,在八九十年代猖獗无比的人贩子。 他听家里老人讲过,当时有一户邻居,家里有12岁的女孩,带着3岁的弟弟。 人贩子撬开门锁进去后,拿砍刀向女孩后脑勺连砍三刀,然后将三岁的男孩抢走了。 这种拐卖儿童的事,不仅特别频繁,而且手段残忍。 在这八九十年代,丢孩子的家庭特别多,所以后面有许多寻亲的事。 在这个年代拐卖早就成了一种赚钱的生意,很多都是团体作案。 一个团体中有几十甚至上百人,有的人负责拐骗,有的人负责运输,有的人负责找买家和销售。 主要是拐卖小男孩,卖到没有男孩子的家庭,或者是快成年的女孩,嫁给光棍当童养媳。 林海想到刘霞妹妹,她今年才刚刚13岁啊!如果被卖给山里的光棍,她这一生就毁了! 渐渐的天色越来越黑,在外面也几乎没什么人了。 林海知道再这样找下去,不会有任何收获,于是对李月月说道。 “月月,咱们先回去吧,回家再想办法。” 两个人回到家中后,家里的氛围十分压抑沉闷。 刘霞的两个妹妹眼睛都哭肿了,此时正呆坐在凳子上。 家里的孩子们也知道出了事,心里为她们难过,也不再像平常那样玩耍打跳了。 大概半个小时后,别墅的门打开了,进来的人是刘霞。 刘霞个子不高,本来就矮矮瘦瘦的,此时双眼通红,更显得摇摇欲坠。 刘霞二妹看到姐姐回来,连忙跑过去小心翼翼地问道。 “大姐,妹妹和弟弟找到了吗?” 刘霞无力地摇了摇头,“还没有。” 听到否定的回答,刘霞二妹瞬间跪在了地上,用手抱住姐姐的大腿。 “呜呜呜……对不起大姐,都是我不好,如果我不上山捡柴,弟弟妹妹就不会丢,都怪我呜呜呜……” 刘霞听到妹妹的哭诉,也忍不住掉了眼泪,把妹妹抱在怀里,声音哽咽。 “不怪你,是大姐不好,是大姐没有照顾好你们。” 说完后,刘霞来到林海面前。 “对不起,林大哥,今天给你们添麻烦了,我先带妹妹回去了。” 林海知道她是要带两个妹妹回出租房,可那房子只是个小两居,她们三个得挤在一个屋一张床。 “我们楼上还有空房,让你两个妹妹先在这儿住下吧。” “不用了,林大哥,你帮我们的够多了,不好再多打扰了。” 林海却直接让王春花去楼上收拾两间客房,语气不容推拒。 “不会打扰的,出租房太小了,让两个孩子先住这儿,你也别太着急,先回去休息一下,明天咱们再想办法,一定能把两个孩子找回来!” 刘霞眼中垂泪,声音哽咽。 “谢谢,谢谢大家……” 这次意外的发生,林海心中是有点内疚的。 今天下午在大街上找人时,他心里冒出了一些想法。 如果当时没有找刘霞来当家教,他们家里有大人,弟弟妹妹也许就不会被拐走了? 如果当时他租的不是小两室,而是租了更大的房子,刘霞可以将弟弟妹妹接来同住,会不会更安全一些呢? 唉,事情已经发生了,谁都不应该再自责。 如今得赶紧想办法,将这两个可怜的孩子,从人贩子手中解救出来! 第44章 这系统是真能处! 晚上林海躺在床上,看似闭着眼睛睡着了,但他却清醒着。 这几天事赶事都堆在一块了,明天要去帮刘霞找孩子,今天晚上他还得提前把猪的疫苗给买了。 猪长到三个月大的时候,就需要给他们注射非洲猪瘟疫苗了。 这个疫苗很重要,能够帮助预防猪瘟。 在上个月的时候,还给猪场里所有的猪,注射了口蹄疫疫苗。 注射疫苗不需要啥技术含量,林海到猪场教了一遍,他们就会了。 明天早上还得跑一趟猪场,把非洲猪瘟的疫苗送过去。 林海在脑海中打开系统商城的页面,预购了非洲猪瘟疫苗后,返回了首页。 这个系统商城的页面,和拼夕夕极其相似,有时候林海都怀疑,系统是不是剽窃了人家的设计。 退出到主页,林海正准备关闭系统商城时,眼睛猛然一亮。 林海的目光聚集在了,猜你喜欢的商品那一栏。 往常在这一栏的商品,都是林海爱吃的各类美食。 而今天在猜你喜欢的商品中,混入了一个不一样的东西。 林海用意念点开后,出现了商品的详情页面。 【天地无极万里追踪—寻人寻物利器—精准定位在十米范围之内—积分一次。】 林海看到这东西激动不已,真是瞌睡来了递枕头,这正是他需要的! 这系统平常和林海交流不到两句话,林海觉得它像个哑巴似的。 没想到关键时刻还挺靠谱啊!这系统是真能处! 有了这个东西,肯定能帮刘霞找到弟弟妹妹。 1万积分一次,还真有点小贵,不过林海毫不犹豫地支付了,毕竟该省省该花花。 支付1万积分后,林海的脑海中出现了一个框框,只需将人或者东西的名字填进去就行。 林海今天去派出所报案时,从登记的报案信息,看到了两个孩子的名字。 丢失的三妹,名字叫刘燕,林海填了进去,并且点击确定。 下一秒林海的脑海中,就出现了一串地址。 “大石村?这是在哪儿……” 林海又从商城里下单了一份电子地图,点开地图后输入大石村。 看到地点后,林海拍着胸脯松了口气。 还好没跑到岛外去,要是弄到千里之外,找起来更麻烦了。 大石村距离林海所在的镇子,差不多有一百多公里,幸好不是特别远。 林海在电子地图上点开大石村,查看村子具体图片,一边看嘴里一边小声嘀咕。 “啧啧啧,这村子看着真够穷的,这也太偏僻了吧……” 林海觉得以前居住的渔村,就够偏僻了。 可这大石村更离谱,简直是不与外界通人烟。 这个村子就像被嵌入山中一般,几乎是四面环山。 离这个村子最近的镇子和集市,差不多有十多公里。 那去赶集岂不是得走三四个小时? 真是绝了,这种地方居然有人住,这些人得有多爱故乡啊! 如果林海重生在这个村里,早就跑了800回了。 查完三妹的地点后,林海在框里输入弟弟刘壮的名字。 下一秒弟弟所在的地点弹了出来,居然也在大石村。 竟然把姐弟俩卖进一个村了,林海的心中有些气愤,浪费他1万积分! 查到刘霞弟妹的地点后,林海心里就没太大压力了,随即沉沉地睡去。 第二天早上天刚亮,林海就起床骑着自行车去了猪场。 “奋进,这些疫苗你们去给猪打上哈!” “好嘞!林哥!” 交代完工作后,林海沿着猪场巡视了一圈。 如今这些小猪都已经三个月左右了,小猪的体重已经达到了,80到100斤之间。 比起刚来的时候,长大了不是一点点。 有几头公猪长得最大,已经100斤出头了。 这几只公猪是林海专门留着,准备成年后配种的。 还留了一批体格健壮的母猪,等着成年后繁殖猪宝宝。 毕竟自己做繁育,比以后到处买猪仔要好的多,不仅花钱少,而且猪仔的质量有保障。 其他的猪都被阉割了,是林海从当地请的,专门阉猪的匠人。 “奋进,这只猪咋长得不行啊?” 林海指着一个猪圈里的小猪,和周围其他的猪相比,它的体型小了很多,估计只有60斤左右。 正在忙碌着的陈奋进抬起头,看着这只个头偏小的猪。 “不知道咋回事儿,这只猪胃口小不咋爱吃饭,活力倒挺好的,就是不见长肉!” 林海听闻此话勾唇一笑,不爱吃东西是吧?看来是皮痒了,得给它松松皮! “你再观察段时间,要是还不长肉,过段时间送我家来!” 陈奋进听懂林海的意思,嘿嘿一笑。 “好嘞林哥,要真不行,过段时间我给你送过去。” 林海对于烤乳猪已经垂涎好久了,以前每次来猪场,都有强烈的欲望。 不过之前还太小,烤起来不够一家人吃的,但现在这个大小,做烤乳猪刚好合适。 等这两天把刘霞的弟弟妹妹,从大石村解救出来后。 就把这爱挑食的猪给弄回来,做个烤乳猪,让大家吃吃压压惊。 骑着自行车回去时,林海在路上碰到了刘霞。 刘霞一晚上几乎都没怎么睡觉,天刚麻麻亮时,又起床去寻找弟弟妹妹了。 可是没有线索,只能像无头苍蝇一样,在大街上乱窜。 林海看到刘霞被折磨的,都有些失魂落魄了,骑着车过去停在刘霞身边。 “你怎么这么早就出来了?来,你上我车,咱们回去说!” 第45章 整个人紧张到不行! 回到别墅的客厅后,家里人正在餐桌上吃着早饭。 刚一落座,林海就对刘霞说道。 “我探查到了消息,你的弟弟妹妹应该在大石村,大概一百公里外的一个小山村。” 原本神情萎靡的刘霞,听见这话眼中瞬间迸发出狂喜。 “林哥,真的吗!你知道我弟弟妹妹的具体位置了吗?” “是的,不出意外就是卖到大石村里面了!” 刚吃完早饭的三妹,听到爸爸这话,瞬间一个猛冲扑进林海的怀里。 “爸爸!你也太厉害了!你怎么知道他们在大石村里呀?” 三妹随口一问,林海就感觉众人的目光,都齐刷刷地射向他的身上。 “呃……” 林海轻抿下唇,随口编了一个理由。 “我今早出门打听的,一些道上的朋友跟我说的。” 正在喝粥的王春花,听到这话脸上露出焦虑的神情。 道上的朋友?难道小海又出去混了吗…… 见众人没说话,林海赶忙继续说道。 “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咱们得赶紧去大石村救人!” 三妹拉着林海的衣摆,小脸上的神情十分认真。 “爸爸,我也要跟你一起去救人,那个大石村很远吗?” 林海拍了拍三妹的小脑袋瓜,说道。 “明天就上学了,你可别想逃学,那大石村还真挺远的,我去想办法借个车才行!” 在这个年代交通非常不便利,而且也没有导航。 对于他们这样的普通人来说,如果只知道一个地名,是很难在短时间内找到并且到达的。 而林海拥有电子地图,只要能借到一辆车,就能以最快的速度抵达。 林海来到了周瑞华的家里,刚把借车的事情一说,周瑞华二话不说就答应了。 “以后要用车,直接找王叔就行,不用跟我客气,不过你借车是打算去哪儿呢?” 然后林海就将这两天发生的事情,以及要去大石村的事,和周瑞华说了。 周瑞华越听眉头皱的越深,脸上露出担忧之色。 “穷山恶水出刁民,估计你们进了村,也很难把人要回来啊!” “不管咋样都得试试,要不把这两个孩子救回来,我心里也难受!” “唉好吧,我等会儿给你找两个保镖,去的时候多带点人能安全些,一定要小心啊!” “行,谢谢华子!” 很快这辆黑色的车就上路了,车里差不多坐满了。 王叔开着车,林海和刘霞一直望着窗外。 车里还坐着两个身高一米八往上,满身腱子肉的保镖。 林海刚看到这两个保镖时,嘴里不禁啧啧称叹。 这手臂比他小腿还粗,一看就是练家子。 这年代能练出这样的体型,身体素质和力量绝对很强。 和现代在健身房里吃蛋白粉的肯定不一样,这俩保镖一看就靠得住! “王叔,一直往前,等会儿岔路口往左边走。” 林海一边看着脑海中的电子地图,一边给司机王叔指路。 “哎好嘞,路有点儿烂,你们坐稳点儿啊。” 司机王叔刚才也在,听到了拐卖案的事情,一边开车一边和林海闲聊。 “林老板,你们是准备直接进村,还是去当地派出所呢?” 林海想了想,毕竟是打击犯罪,还是得叫上执法人员。 “先去当地派出所吧,然后跟着一起进村。” 司机王叔却摇了摇头,不太赞成这个做法。 “这些山里人贼精贼精的,尤其村子越小越团结,有人在村口看到警察,马上就会去报信,然后把拐来的妇女和孩子藏进深山里面,那就更麻烦了!” 林海听了感觉也对,还是不要打草惊蛇了,他们这么多人,一定能救出来两个孩子。 “行,那先不去派出所,咱们自己去村里!” 后座上的两个保镖,此时拍着胸脯跟林海打包票。 “林老板你放心,我们哥俩跟着你去,绝对没问题!” “就是,不说以一敌百那虚话,一个打十个还是没问题的!” 听到保镖们的话,林海也安心了不少。 “行,这次的事要是成了,我给你俩发奖金!” 这一路上异常颠簸,林海的屁股都颠疼了。 如果是在现代的话,这一百多公里,差不多三个小时就能到达。 可这里的路况实在太差,王叔足足开了快六个小时,才终于到达大石村所在的镇上。 “哎!终于到了,累死我了!” 林海下车后伸了个懒腰,舒展着身体。 此时太阳已经落山,四周已经有些黑蒙蒙的了。 司机王叔把车停靠好,之后的路就没法坐车了,只能甩火腿。 因为都是蜿蜒曲折的山路,汽车根本没法走,只能靠人力双腿。 林海觉得自己的体力算很不错的,结果还是走的吭哧带喘。 刘霞也累的不行,但凭借毅力坚持着。 大家的步伐很快,司机王叔都快跟不上了,整个人喘的上气不接下气。 这还是他第一次后悔当个司机…… 就这样走啊走啊,走了三四个小时,到达村子的时候,已经差不多是晚上9点了。 到达的时间晚也是有好处的,在村子里几乎没什么人了。 这种与世隔绝的村子,如今还没通上电,晚上没啥休闲娱乐活动,早早的就睡觉了。 这可是好事,林海他们就不用担心被人发现了。 两个壮汉保镖,此时已经摩拳擦掌,准备大干一场了! “林老板,你知道两个孩子具体在哪儿吗?” 林海点了点头,压低声音和他们说道。 “我朋友和我讲了,一个卖到村里最东头,一个就在水井旁的那家。” 林海用手指着远处的水井,和它周围的那处房屋。 “这家近一些,咱们先去这家吧!” 林海从系统那里查到,刘霞三妹刘燕,就是卖到水井旁的这户人家。 众人蹑手蹑脚,悄悄来到这处土坯房的周围。 土坯房的木门紧锁着,林海用手轻轻推了一下没推动,里面应该是有东西别着的。 “这门儿咋弄开啊?” 听到林海的问话,一个保镖立马从背包里掏出东西。 “林老板,你让一让,这玩意儿我会开!” 保镖拿着一个特制的铁制工具,把它从门缝里伸进去用力一撬。 后面的门栓被撬了起来,另一个保镖配合着把门缓缓打开,取下后面的门栓。 司机王叔和刘霞没有进屋,在外面守着。 林海和两个保镖,像做贼一样,蹑手蹑脚地进去了。 林海一直都是本本分分的人,这还是他第一次,半夜偷偷潜进别人的家。 他的心里咚咚咚直跳,整个人紧张到不行! 第46章 出啥事了跑这么快? 林海悄悄来到一间屋子,屋内很暗借着几缕月光,林海看到床上的人不是刘燕。 是两个发丝花白的老夫妻,此时睡的正香,鼾声一阵比一阵强。 两个保镖去的是旁边的一间屋,里面睡着一个男人,也正在欢快地打着呼噜。 这两个房间里都不是,那就只剩下最边上的那间屋了。 刚一迈进这间屋,林海就知道没错。 一张小床上并没有人,而屋子的墙角处,有一个睡着的女孩。 她的手被麻绳绑在身后,脚也被绑了起来。 林海在叫醒她之前,用手先捂住了她的嘴,万一等会儿喊叫起来,那可就坏菜了。 林海用手轻轻摇了摇,这个睡着的小姑娘。 感觉到身体被别人触碰,刘燕瞬间惊醒,眼中满满都是恐惧,不由自主地想要惊叫出声。 幸好嘴被捂住,只发出了呜呜的声音。 林海压低声音,在她耳边小声说道。 “小燕别害怕,我们是来救你的,我是你海叔,你刘霞姐就在外边儿等着呢!” 刘燕见过林海三次,虽然此时房间很暗,但她还是认出了林海。 下一秒滚烫的眼泪瞬间落下,眼泪落在了林海捂她嘴的手上。 林海见她认出自己不会反抗后,连忙为她解开手脚上的绳子。 然后四个人悄悄地,一步一步退出屋外。 当大家都安全退出屋外后,林海松了口气,第一个孩子顺利救出来了! 刘霞握住妹妹的手,怎么都不愿意放开了,泪水夺眶而出。 她拉住的不是手,而是她失而复得的骨肉至亲! 当六个人准备去村子最东边,救弟弟刘壮时,林海拦住了司机王叔。 “王叔,你和刘霞刘燕就别跟我们一起去了,你们三个躲在村口,等会儿我们回来了就一起离开!” “哎好!你们小心一点!” 林海之所以不让他们去,是因为人太多没啥用,反而更容易被发现。 林海根据系统提供的地址,精确地找到了,买弟弟刘壮的这户人家。 依旧是一处土坯房,木门紧锁着。 那个保镖一脸胸有成竹的样子,从包里掏出了自己的独门工具。 当工具将门栓撬开,木门刚推开一个小缝时,意外却发生了! 那个健壮的保镖正准备开门进屋,瞬间感觉脑袋被什么东西抵住了。 下一秒门从里面拉开,一个年近40岁的男人,就这样出现在了他们三个面前。 这男人一脸凶相,此时手中端着一把猎枪,黑洞洞的枪口,抵在那保镖的头上。 林海和两个保镖瞬间有些傻眼,事情发生的太快,而且大大出乎他们的意料。 林海自小生活在华国,这个对枪支管控极其严格的国家。 只在专业的打靶场接触过枪,枪口是绝对绝对不能对着人的。 而此时这把猎枪,却抵在保镖的头上,这一幕很有冲击力。 这两个保镖处于懵逼和恐惧中,来之前他们以为,顶多和山里的土农民干干仗。 谁知道竟然有枪! 那个被枪指着头的保镖,此时一动都不敢动。 这要是把他惹毛了,一枪毙了他,他找谁说理去?! 拿着猎枪的男人,恶狠狠地看着他们,眼中仿佛有杀意。 “你们鬼鬼祟祟的在干嘛?撬我家的门干啥?是想找死吗!” 林海见他火气上头,连忙出声安抚道。 “大哥别冲动!我们不是坏人,这次半夜来你家,实在是有难处啊!” 听见林海的话,这男人依旧没有放下猎枪。 “难处?啥难处?” “大哥,你家最近是不是买了个男娃?那是我家刚丢的孩子啊!听人说卖到了你家,所以想来找找,你得体谅体谅我们家长的心啊!” 那男人听见这话,脸色瞬间一变,眼中的情绪非常复杂。 愣了片刻后,立马出声否认。 “我家没买孩子!谁给你瞎说的!你家孩子丢了去别处找,再来我家我可不客气了!你们几个赶快滚!” 林海不相信他这自欺欺人的一番话,不过现在悄悄偷娃是不行了,看看能不能用金钱打动他。 “大哥,这孩子真是我家的心头肉啊!你就发发善心还给我吧!我也不让你吃亏,你买孩子的钱,我双倍还你行不行?” 双倍返还买孩子的钱,林海觉得这个条件非常有诱惑力了。 可这男人却还是板着脸,端着猎枪想驱逐他们。 “我都说过了,我家没买什么孩子!你们几个再敢啰嗦,我要你们好看!” 林海真没想到他油盐不进,实在令人头痛。 “大哥,要不你开个价吧?只要你把孩子还给我,多少钱我都能接受!” 拿着枪的男人没说多少钱,也没有再回话,只是拉动了猎枪的枪栓,咔哒一声,在寂静的夜里非常响亮。 被抵着脑袋的保镖,听到枪栓拉响的声音,心里是真的怕了。 林海也看出那保镖被吓得不行,今晚上还是算了,明天再慢慢想办法。 别真把这老哥惹毛了,出人命就不划算了! “那不好意思啊大哥,可能真是我们搞错了,抱歉打扰了,那我们就先走了。” 林海说完这番话后,拉上这俩保镖,转身撩腿就开跑。 拿着猎枪的男人,一直站在门口看着三人的背影,直到消失不见才转身进屋。 村口处的几人,本来以为没多大问题,肯定能成功。 结果却看到三个人,仿佛被狗撵了一样跑的飞快,实在是有些狼狈。 王叔来到三人身边,有些着急地问道。 “这是咋了?出啥事了跑这么快?” 一个保镖拍着胸口,直喘粗气。 “呼呼呼……别提了!那家男人手里有枪!” 另一个保镖此时惊魂未定,仿佛灵魂刚归体。 “那枪管硬邦邦的抵我脑袋上!老长一把猎枪了,我的妈呀!” 第47章 你们几个的胆子也太大了吧! 王叔听到事情的经过后,被惊的眼珠子都瞪大了。 “天哪!这些人咋会这么猖狂!居然还敢拿枪!” 健壮的保镖拍着胸口,心有余悸地说道。 “可不是嘛,要是我们再不走,估计今天真得吃枪子儿了!” 刘霞听到这番话后,心里又着急又愧疚。 因为他们家的事情,让大家冒着这么大的风险,她的心里实在过意不去! 王叔看林海愣在原地,似乎在想着什么,问道。 “林老板,咱们现在咋办呢?是回镇上还是藏在山里?” 林海摇了摇头,肯定不能留在山里了。 把刘燕救了出来,明天那家人发现后,肯定会到处寻找,山里绝对不安全。 “他们有枪,咱们没法来硬的,还是回镇上,到派出所再想办法吧!” 林海之前认为,山里也就是些农民,用武力和金钱完全能对付的来。 可现在看来不是这么回事,还是得寻求帽子叔叔的帮忙才行。 在茫茫夜色当中,他们又走在了蜿蜒的山路上。 司机王叔刚才走了三四个小时的山路,脚早就发软了。 此时又要马不停蹄地走回镇上,他真的是欲哭无泪。 今天的运动量大的惊人,他的命好苦…… 在回镇上的路上,刘燕也给大家讲述了,这段时间具体发生的事情。 那天下午弟弟在屋内睡觉,她在屋里搓洗衣服。 突然听到砰的一声,屋子的木门直接被踹开了。 紧接着两个男人,快速跑到她的面前,用一块毛巾捂住了她的口鼻。 这一动作快的惊人,几乎是在一分钟内完成的。 刘燕根本来不及反抗,就感觉到头脑一阵接着一阵的昏沉,紧接着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当她再次醒来的时候,就已经到了山脚下。 她和弟弟两个人的手,都被绑在了身后,还有一条绳子套在他俩的脖子上。 这两个人贩子像牵狗一样牵着他们,就往村子里走。 在路上刘燕反抗过很多次,不愿意继续往前走。 可换来的却是人贩子的拳打脚踢,没有办法,只能走进了这个村子里。 进入村子后,她和弟弟便被分开了,她被带到了水井旁的那户家中。 这户人家家里的两对老夫妻,已经五十来岁了,有一个儿子三十多了,却一直没娶到媳妇。 两个老人拿出自己的棺材本,把刘燕买进家门。 当看到刘燕时,两个老人是有些嫌弃的。 毕竟刘燕只有13岁,而且由于营养不良,个头也不是很高,看着就更显小了。 人贩子给他们便宜了20块钱,让他们再养两年,就能结婚生娃了。 就这样刘燕成了他家的童养媳,可刘燕自然是不愿意的。 她心里无时无刻不想逃走,想找到弟弟,想要回家! 这家人也看出来刘燕想跑,所以时刻防备着她。 每天手脚都被捆着,吃饭要人喂,上厕所也有人盯着。 这几天的时间,仿佛坐牢一般,刘燕回想起来,还是害怕地发抖。 林海听见这番话,心里松了口气。 还好刘燕的年纪比较小,去了没法直接结婚生娃,还得当两年的童养媳。 没有被垃圾男人玷污,没有破坏她以后的美好人生。 差不多三四个小时后,他们终于到达了镇上的派出所。 到达派出所时已经是凌晨两三点了,里面只有两个帽子叔叔在执勤,其他的帽子叔叔都已经下班回家了。 两个保镖进入派出所后,急哄哄地来到帽子叔叔的面前。 “同志!同志!有人要开枪打我们!” 两个帽子叔叔一听这话,瞬间紧张了起来。 他们快速站起身,手也摸到了腰间的配枪。 “怎么回事?出什么事了?是有枪击案吗?” 保镖摇了摇头,说道。 “呃……也不算枪击案,他没开枪呢,不过他是想开枪来着!” 听到没有发生枪击,两个帽子叔叔松了口气。 “哎!你俩这么急,我还以为真出枪击案了呢!” “具体是什么事情?和我们说一下吧!” 林海走上前,将孩子被拐卖和找孩子的事情,一五一十都说了一遍。 听完所有事情后,两个帽子叔叔脸色有些一言难尽。 “你们几个的胆子也太大了吧!居然敢大半夜去村里把人偷出来!” “这事以后你们可千万别干了!这有多危险,你们知道吗?!” 紧接着两个帽子叔叔,就给林海他们讲了,在他们片区内发生的一些事情。 这个管辖片区内,普遍不是很富裕,山多村多刁民多。 在这穷山沟沟里面,男人们很难找到老婆,为了传宗接代,有许多人都选择花钱买媳妇。 有些家里几个儿子,买一个媳妇共妻传宗接代,这样的荒唐事都有发生。 有些人知晓自家的孩子被卖到这边,会寻求他们派出所帮忙。 可每次还没走到村口,就已经有人去那家通风报信了。 这些村里人早已串通一气,都会互相打掩护的。 去了之后自然是扑了个空,早就把人藏起来了。 在村里到处找,还去山上到处搜,花费了很多时间和精力,却一无所获。 派出所找不到人,又没有证据,就只能悻悻而归。 有时候运气好找到人了,却也很难带回去。 买主全家都会撒泼打滚,说什么都不愿意撒手。 甚至以死相逼,要多无赖有多无赖。 有的人急眼了,甚至还会打警察。 帽子叔叔说着说着,神情越发激动。 “这些人简直是泼皮无赖,之前一次出警,还殴打了我们派出所的一个同志,把人打的在医院躺了大半年呢!” 两个保镖都听的一愣一愣的了,天呐,这些山里人简直是土匪呀! “那咋办呢?就没办法收拾他们了吗?” 刘霞的脸上也写满了担心,心里实在急坏了。 “难道弟弟真的回不来了吗……” 第48章 你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 帽子叔叔看出大家的沮丧和愤懑,连忙安抚道。 “你们也别着急,咱们明天多带些人上,应该能把人给要回来!” “就是!你们先休息一会儿吧,等早上大家都来了,再调派人手跟你们一起上山!” “好好好!谢谢同志!” 今天累了一整天,大家都是身心俱疲,林海坐在凳子上都睡着了。 司机王叔觉得凳子坐着不舒服,找了个墙角靠着,很快就打起了呼噜。 才刚睡了三四个小时,几个人又得起床了。 派出所里的帽子叔叔们,陆续都到岗了,派出所的所长赵雄,也了解到了这个情况。 “你们放心,这种事情我们绝对不会姑息,咱们多派一些人,无论如何也要把孩子救出来!” 刘雄的声音铿锵有力,仿佛给大家吃了一颗定心丸。 林海看到刘霞也准备出发时,赶忙叫住了她。 “你和小燕就留在派出所里吧,你把妹妹照顾好就行,放心我们一定会把你弟弟救出来的!” “好!林大哥你们千万要注意安全!” 司机王叔今天脚痛的很,说啥都不要再走山路了,也留在了派出所。 派出所里几乎所有帽子叔叔都出动了,只留下几个守家。 一行人一起进村,他们几个人再加上帽子叔叔,足足有三四十号人,挺长的一列队伍,看着还真挺唬人的。 帽子叔叔身体素质好脚程快,很快就到了村子里,来到了昨天晚上那个男人的门前,把这家团团围住。 有一个年近四十的女人坐在门口淘菜,看见这一幕吓得瞬间慌了神。 连忙冲着屋内大喊,声音慌乱无比。 “当家的!当家的!你快出来看看怎么回事儿!” 接着一个男人就走出了屋,正是昨天晚上那个像杀神一般的男人。 派出所的所长走在最前面,面色严肃对着这个男人说道。 “我们接到举报,你家有被拐卖的儿童,请你配合将孩子交出来!” 这男人看到他们身上的制服,却没有很慌乱,看着还挺冷静。 男人的目光扫过在场的众人,看到了林海和身旁两个保镖。 他的眸光泛着阴冷,眼中似乎有压制的怒气。 “你们搞错了吧,我家没有被拐卖的孩子,我家就我和我老婆两个人。” 赵雄的面色有些发沉,声音更加严肃。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只要你现在把孩子交出来,我们可以不追究你的责任!” 那男人依旧摇头,死不承认。 “我家真没买什么孩子,你要是不信自己进去搜啊!” 这男人的话说的信誓旦旦,一副问心无愧的样子。 林海看他这样就知道不妙,这龟儿子八成是把孩子藏起来了。 帽子叔叔们进入这土坯房里,每个房间角角落落全都搜了一遍。 可是连孩子的一根毛都没有找到,大家心里都清楚,在这房子里肯定是没有的。 毕竟昨晚林海他们已经打草惊蛇了,但凡长点脑子的人,都会连夜将孩子藏起来。 “所长,没有找到孩子,但是从柜子后面找到了一把猎枪!” 帽子叔叔的手里拿着一把猎枪,这把猎枪的款式老土,一看就是自己做的。 这些村民们的肉食来源,就是山上的野生动物,靠山吃山,所以山上有很多猎户。 这种自己制作的粗糙猎枪,很多农户家中都有。 这个年代枪支管理没有那么严格,帽子叔叔虽然知道,但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只要不是太过分,弄到他们眼前,一般是不太管的。 而此时赵雄显然不打算轻拿轻放了,这样的刁民必须得治一治。 “非法持有枪支是违法犯罪的行为,你知道吗?” 那男人听见这话,却依旧没有什么恐慌和害怕的情绪。 “违法就违法呗!顶多吃几个月牢饭,我不信你还能枪毙我!” 几个月的牢饭?林海有些难以置信。 在现代如果非法持有枪支,是一个比较重的罪了。 一般要判三年以下,情节严重的,甚至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看来这个年代对枪支的管控,还没有那么严格,处罚的力度也没有那么大。 这个男人显然也知道这事,所以脸上的表情很不在乎。 赵雄此时稍微放软了一些语气,对这个男人劝道。 “如果你能交出那个孩子,我可以网开一面,让你免除坐牢,你看怎么样?” 那男人很明显不吃这一套,依旧在装傻。 “家里有枪这事儿我认,把我关多久都行,不过我家真没买什么孩子!” 看他软硬不吃,赵雄真有点儿上火了。 “你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赶快把孩子交出来!” 男人也大声地反驳,根本不认账。 “我真没买什么孩子!不信你就问问附近的街坊邻居,这事儿我真没干过!” 林海听见这话眉头皱起,一脸鄙夷地看着他。 这村子里的人,有很多都是从人贩子那里买的媳妇。 村子里的人都穿一条裤子,怎么可能把他给供出来? 赵雄见此场景,实在有些头痛,唉,看来只能搜村搜山了。 光是到每家每户逐一排查,就是一个大工程了。 而且这村子附近都是连绵的山脉,山中藏人的地方多的很。 把这附近的几座山全部搜个遍,至少要三天三夜。 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还不一定找得到,毕竟他们不是土生土长的村里人。 对地形不熟悉,很多藏人的地方非常隐蔽,他们很难找到。 可事到如今也只有这个办法了,赵雄于是开始安排人,有的负责搜村子里,有的负责往山上搜。 那个男人因为非法持枪的罪名,已经被扣押了。 而那男人的老婆,此时用愤恨的眼光,盯着他们这一群人。 林海从这女人的目光中,除了看到仇恨,还看到了一丝得意。 呵,这个女人看来非常自信,觉得没人能找到是吧? 林海和两个保镖,也被赵所长安排了任务,跟着帽子叔叔一起排查村内。 “我家啥都没有你搜啥呀?动作轻点儿,把我东西弄坏了找你们赔!” 进入一个土院里,一个三四十岁的男人,坐在凳子上翘着二郎腿。 他看到穿着制服的一群人,没有丝毫害怕,说话还很不客气。 帽子叔叔们看他这态度,就知道人不可能藏在这里,但还是要例行检查。 林海跟着搜到厨房时,突然被人一把抓住了衣服! 第49章 生是我家人,死是我家鬼! 林海被这突然的举动吓了一跳,低头一看,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女人。 她穿着破旧的衣服,此时正在厨房里烧火。 “大哥!我是被拐卖来的!我不是这个村里的人,求求你把我救出去好不好?” 女人说话时声音压地极低,说着说着眼泪就流了下来,看着十分可怜。 林海一看这场面,就什么都明白了。 又是一个被卖进大山,卖给光棍当媳妇,被折磨不堪的女人。 林海蹲下身,也小声的对她说道。 “你先别着急,我出去叫个人过来,你放心我们一定救你出去!” 那女人听见这话猛地点头,眼中燃起亮光,就像抓住救命稻草的溺水者。 林海从厨房里大步走了出去,到外面找了一圈,找到了所长赵雄。 林海把刚才的情况说了一遍,并且问道。 “赵所长,能把那个女人,也一起救出村子吗?” 赵雄凝眉沉思了一会儿,然后下定了决心说道。 “既然来了就不能见死不救,救一个是救,救两个也是救,走,我和你一起去!” 林海带着赵雄,一同进入这家的厨房后,坐在院子里的男人,感觉到了不对劲。 他立马也冲进了厨房,正好看到两人准备带那女人离开。 “干啥?你们这是干啥?!” 那男人说着就想冲上去,把他老婆扯到身边。 赵雄直接迈步上前,挡在了女人的前面。 “这位女同志是被拐卖来的,根据她的意愿,我们要带她回去,送她回家!” 那男人一听这话,眼中露出狠厉,指着女人就开骂。 “你这臭娘们儿!专门给我搞事是吧?你可是我花钱买来的!生是我家人,死是我家鬼!想走门儿都没有!” 赵雄眉头紧皱,说出的话带着威严。 “你知不知道买卖人口是违法行为?你再干扰我们办案,我真让人把你抓起来了!” 赵雄出身部队,身上自带一股正气和威压,而且他的腰间还别着枪。 那男人见此情况,也知道没法来硬的了,咬着后槽牙走出了厨房。 林海以为他是服输了,没想到竟是去搬救兵。 那女人刚走到院子里,准备出门时,一大一小两个孩子,冲过来抱住了女人。 “呜呜呜……妈!爸说你不要我们了,是真的吗?” “呜呜呜……妈妈,你别走,别丢下妞妞好不好?” 一个七八岁的男孩,和一个五六岁的女孩,此时抱着女人的腰,哭的一把鼻涕一把泪。 林海一眼就看出来,他想搞什么飞机,想用孩子把母亲拴住,让她没法离开。 当两个孩子冲过来时,那女人眼眶瞬间红了。 听到两个孩子的哭诉时,女人也呜呜地哭了起来。 林海见此场景叹了口气,女人最是心软的,尤其是对自己的孩子,这下估计难走了。 男孩看母亲哭了,连忙举着手想帮妈妈擦眼泪。 “妈!你别离开我们,等我长大了一定好好孝顺你!” 小女孩的声音软软的,带着哭腔。 “妈妈不要离开妞妞,妈妈不在,妞妞晚上不敢睡觉了呜呜呜……” 这场景闻者伤心见者落泪,林海眼神一暗,看来这个女人一辈子都要被困在村里了。 可下一秒女人却将两个孩子推开了,她用手擦去脸上的泪,声音哽咽地说道。 “妈妈必须得走,你们不要怪我,妈妈也是有苦衷的,你们一定要照顾好自己,妈妈陪不了你们了……” 说完这些话后,她直接冲出了院门,头都没有回一下。 两个小孩在后面哭的震天响,把林海的耳朵都吵痛了。 或许在孩子们眼中,这样的妈妈太过冷血无情。 可林海却很欣赏她,有这样的决心和魄力,追求自己的自由。 她首先是自己,然后才是他们的母亲! 解决完这里的问题后,林海就开始寻找刘壮了。 他知道靠自己和这些帽子叔叔寻找,肯定是大海捞针,这种时候还得靠系统啊! 他在脑海中打开系统商城面板后,花费一万积分又下单了寻人。 一万积分只能查一次,他们这次换了地点,林海还得再花积分查询。 输入刘壮的名字后,他所处的地点很快就出来了,精确度非常高。 根据系统提供的地址,林海照着导航开始走。 果然他们并没有把孩子藏在村里面,毕竟村里能躲藏的地方少,容易被发现。 他们把人藏在了后山上,林海按着导航走了二十多分钟,才终于到达目的地附近。 在这里有两个帽子叔叔正在排查,林海也加入了他们。 刘壮的地点显示在前面的一个石洞里,林海指着前面的石洞,对两人说道。 “前面那个石洞搜了吗?要不咱们去看看?” 那两个帽子叔叔摇了摇头,回答道。 “那地方我们早就搜过了,洞里什么都没有。” “啊?洞里没有吗?” 林海挠了挠头有些奇怪,地图上标的点,就显示在那个石洞里,怎么会没有呢? “感觉那石洞挺大的,我进去看看。” 林海说完后走进了这个石洞,这洞里几乎没有藏人的地方,一眼望过去空空荡荡,果然啥都没有。 “奇怪,系统明明标的就是这里,不可能骗我呀……” 林海一边嘀咕,一边在石洞里到处转。 转着转着他突然想到了什么,地点标的是这里,如果没在石洞里,会不会在地下? 他看着自己脚下的地,脚踩着是厚厚的土地质感。 林海心里冒出个想法,会不会刘壮是在这地底下? 有了想法后,林海蹲下身在地上到处寻摸。 他发现有一块地方的泥土,和周围的看着有些不同。 感觉这泥土的水分要多一点,而且更松软一些。 林海用手直接开始刨土,最后足足手挖了二十公分,终于发现了异常! 这下面不再是土,而是一块厚木板。 林海将这块木板掀开后,发现这竟然是一个地窖。 这地窖挺深的,但是并没有多大,在地窖底下正是一个小男孩。 林海的嘴角露出一抹得意的笑,呵呵,还敢跟他玩地道战呢,掘地三尺他都能找出来! 林海顺着梯子下到了地窖的底部,看见刘壮的惨样后有点心疼。 这孩子的手脚都被麻绳绑着,嘴里鼓鼓囊囊被塞着布条,像一只可怜的小鸡仔。 啊呸!这些人的心可真狠,这么小的孩子,把人家绑成这样! “小壮别怕,叔叔来救你了!” 林海把这孩子的手脚解开,又把嘴里的布条扯了出来。 嘴巴被解放后,这男孩呜呜地哭了起来,实在是委屈极了。 听到石洞里传来孩子的哭声,附近的两个帽子叔叔连忙跑了进去。 当看到这地下非常深的地窖后,两个人都忍不住感叹。 “天呐,这底下居然有这么深的地窖!那些人可真会藏的!” “可不是嘛,差点儿就错过了!” 林海带着刘壮回到了村子里,那个买主女人看到刘壮后,整个人都癫狂了。 女人快速冲过去,想把孩子抢回去。 “干嘛?你们干嘛?这是我的孩子!” 第50章 好好的家都被你们拆散了! 林海嗤笑一声,白了她一眼。 “你们刚才不是说没有孩子,家里就你们两个吗?怎么现在又说是你的孩子了?” 女人像一只发怒的母狮子,冲着林海大声嘶吼道。 “是我的孩子!这就是我的孩子!我花钱买来的,谁都不能抢走!” 两个帽子叔叔将这疯狂的女人按住了,想要好言相劝。 “买卖人口是犯罪,这孩子是别人家的,真不是你家的!” 那女人涕泗横流,用力挣开束缚后,在地上尖叫嘶吼,像个疯子一样,两条腿在地上乱蹬。 “放屁!我花了钱的!怎么会不是我的孩子!现在钱也没了人也没了!凭什么?!凭什么?!” 林海冷漠地看着她发疯,继续补刀。 “你早该想到有这一天,就是要让你人财两空!” 附近围了许多村里人在看热闹,很多大娘大婶一边看,嘴里一边叭叭。 “啧啧啧,这些当官儿的心可真狠呐!好不容易买来的孩子,说带走就带走了!” “可不是嘛,他们两口子都快四十了,一个孩子都没有,好不容易凑够钱买了个孩子,结果还被弄走了!” “这些人的心太狠了!这不把他们两口子往绝路上逼吗?” “啊呸!穿着这身皮就不知道自己是谁了,一群没心肝的东西!” 这些诋毁人民公仆的话,林海是肯定听不惯的。 林海可不想惯着他们,直接转头对着他们开大。 “你们这些臭鸡婆别张着嘴就喷粪!到底是谁心狠?他们把别人的孩子弄到自己家,害得别人骨肉分离不心狠吗?!” “要是把你们家的孩子偷了卖给人家,你们愿意?!人贩子和买家丧尽天良,都该下十八层地狱!” 林海的声音很大,话音落下后人群都不吭声了。 那些老婆子大婶子撇了撇嘴,竟然也找不到话来反驳。 最后准备离开时,除了刘壮还解救了五六个被拐妇女。 这村子里被拐卖的女人,远远不止这么一点,不过有很多女人,已经没法离开了。 有些被拐卖时间长的,如今已经做了奶奶,每天照顾孙子孙女。 一辈子也就这样了,年纪大了不想再折腾。 而有些则是被孩子绊住了脚,看着自己的一堆孩子们,根本狠不下心离开。 林海虽然觉得可惜,但也尊重她们的选择。 一行人走到村口要出村时,却被眼前的一幕气到了。 此时在村口处,里里外外围着不少人,把出去的路围的水泄不通。 这些人不仅把路挡着,还用仇视的眼光看着他们。 一个帽子叔叔走上前,和他们交涉道。 “你们这是做什么?快把路让开!” 众人没有挪一步,还有个男人冲出来大声喊道。 “这些是我们村子里的人!你们凭啥带走?你们今天必须得把人留下,否则别想踏出我们村子!” 林海在人群中大概扫了一眼,这些人大多和买卖妇女有关联。 有好几个汉子,眼中都是狂怒,声音喊的震天响。 “快把我媳妇留下!不然你们都别想走!” “我花钱买的老婆,你们要真敢带走,我要你们好看!” “把老婆还给我们,不然你们一个都别想出去!” 除了这几个男人,还有一些老婆子,应该是这几个男人的妈。 此时各种撒泼打滚,还上来拉拽帽子叔叔的衣服。 “你们要把我儿媳妇带走,就从我的尸体上踏过去!” “孩子不能没妈呀!你们就发发善心,让我儿媳妇留下吧!” “好好的家都被你们拆散了!不干人事的东西!” 这群帽子叔叔见此场景,脸色都有些黑沉。 这群刁民泼妇,又想来以前的那一套! 一大帮人把执法人员拦住,不给放行,毕竟法不责众,帽子叔叔也没法处理他们。 说什么都不让开,两方僵持不下,之前甚至围了几个小时都不让走人。 “所长,这可怎么办呀?围的人太多咱们过不去啊!” 所长赵雄此时眉头皱成了川字,这些人实在是太无赖了! 既然这样的话,那也就别怪他不客气了! 赵雄从自己的腰间拔出了配枪,朝着人群方向的上空,开出了一枪。 虽然是朝着人群的方向,但枪口却是朝上的,射出的子弹,不会打在这些人的身上。 子弹射出后,发出很大的枪响声,把众人都吓住了。 他们完全没想到,竟然真的会开枪! 因为这一声枪响,人群中发生了骚乱,有的人想离开,有的人想趁乱闹事,场面瞬间乱的像一锅粥。 “臭娘们儿!快!还不快跟老子走!” 一个男人看乱起来后,连忙一个箭步冲了过去,拉住一个女人的手,就想把她给拽走。 看到有人想硬抢妇女,旁边的帽子叔叔当然不干了。 “你干嘛?松手!快松手!” 那男人不仅不松手,反而更加大力地拖拽那个女人。 帽子叔叔和那男人便起了争执,还发生了身体上的推搡。 帽子叔叔只是用手推开他,没有太过激的行为。 而那个男人却从自己的腰间,抽出了一把小刀,表情狰狞就要朝着帽子叔叔的手扎去! 第51章 我的儿!你没事吧! 天呐!这些山里人真是疯了,竟然敢袭警! 林海看到那男人的动作后,想过去阻拦却来不及了。 眼看那把尖锐的小刀,就要插到帽子叔叔的手上了,突然又听到一声枪响。 一发子弹精准贯穿了持刀的手,射击的人正是赵雄。 “啊啊啊!!!我的手!啊啊啊……” 那男人瞬间爆发出,足以震碎人耳膜的嚎叫。 将周围人的视线都吸引了过去,大家看到他那惨不忍睹的手,此时正呼呼往外冒血。 大家一看见了血,心里都怕了,不敢再生事,人群一溜烟散掉了。 只留下那男人的一家人,在地上撒泼打滚。 “呜呜呜……我的儿!你没事吧!” “你们居然开枪打我儿子,我要去告!我要去告!” 赵熊的脸上没有多少表情,对着他们说了最后一句话。 “你儿子刚才是在袭警,我们是正当防卫,你要是不服就告去吧!” 说完后,一行人终于得以顺利离开村子。 回到派出所后,这些帽子叔叔还要负责,将这些被拐妇女们送回家。 林海一行人在感谢完帽子叔叔后,也踏上了返家的路程。 这辆小轿车里塞了五个大人和两个孩子,显得特别的拥挤。 不过大家的心情却都是蛮好的,像打了一场大胜仗。 “这次的事真是大快人心!只可惜没能和那些刁民干一仗!” 林海降下车窗,感受着春天的风吹拂在脸上。 “大家这几天都费心了,等明天一定到我家来,一起吃个便饭聚一聚!” “行啊海哥,我们明天一定来!” 经历了这几天的事情,大家的关系明显都亲近了很多。 现在也不一口一个林老板了,都喊海哥。 “啊!爸爸!我们好想你呀!” 林海刚到别墅门口,一堆小姑娘就跑了出来,一个个热切地抱着林海的胳膊和大腿。 “爸爸也想你们呀!” 和香香软软的闺女们玩了一会儿,林海出去在附近重新租了一套房子。 这套房子面积比之前的大,价格也没贵多少。 林海直接定了一年,这样刘霞的弟弟妹妹们也能住得下。 之所以这样做,不是林海有钱没处花了。 而是他打算聘用刘霞,作为长期稳定的家庭教师,教完大的闺女,再教小闺女们。 张彩玲有很大可能以后会去读大学,而刘霞是没有这个打算的,她是想在这里长干。 刘霞有耐心又负责,而且教的很不错,林海觉得这笔钱花的值。 第二天一大早,陈奋进就骑着一辆破三轮,把那头猪给送过来了。 这只小猪上称称了一下有64斤,这个大小做烤乳猪很合适。 这只猪个头小,杀起来不费劲,林海和他爸两个人就搞定了。 六十多斤的小猪去掉内脏后,差不多还有五十斤,再弄点儿其他的菜肯定够吃了。 小猪的心肝肺和肠子也没有丢掉,全部处理干净,做一道香辣炒猪杂。 院子里弄了一大堆的炭火,又从打铁匠那里,买来了几根长铁棍。 小猪被穿在铁棍上,身上涂满了酱料和脆皮水,架在炭火上慢慢烤着。 “海哥,我们到咯!需要帮啥忙不?” 这两个壮汉保镖来的挺早,两人手中都提着一大袋钙奶饼干,虽然不怎么值钱,但也是他们的心意。 “没啥帮忙的,你帮我看着那烤猪,别烤糊了就行。” 两人看着炭火上的猪,被烤的滋滋往下滴油,都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哇!海哥可真大气!这比我家过年吃的还好呀!” 因为有现成的炭火,林海还准备了不少海鲜食材。 巴掌大的生蚝买了足足一麻袋,这生蚝撬开后,里面的肉又大又饱满。 四妹坐在小凳子上,正在埋头捣蒜,小丫头认真的样子真可爱。 林海准备等会儿做碳烤生蚝,这种品相的碳烤生蚝,在现代一个卖20块都不过分。 还有一些大虾和海鱼,等会儿放在烤网上烤熟,再撒点儿秘制佐料,别提有多鲜了! 今天别墅里的孩子可太多了,自家的八个女儿,再加上刘霞的四个弟妹,那热闹劲儿太足了。 快准备开席时,一辆黑色的小轿车,停到了别墅门口。 司机王叔和周瑞华下车,走进了院子里。 王叔手里提着一大堆东西,周瑞华脸上带着歉意的笑。 “不好意思啊海哥,今天早上谈了个生意,刚得空过来。” 林海搂着他的肩膀,让他上桌来坐。 “没事儿,你人来就行了,带这么多东西干啥?” 此时王叔手里提着两大箱的水果,还有一堆烟酒。 “这些都是客户送的,我想着拿给孩子们尝尝,这水果不经放,现在就洗了给孩子们吃吧。” “谢谢华子,你有心了。” 林海扫了一眼水果箱,竟然是草莓和樱桃! 去洗水果时,林海发现这并不是普通樱桃,而是大樱桃,也就是人称的车厘子。 这个年代普通人很难实现水果自由,更别说像草莓和车厘子这种水果了。 在这海岛内最不缺的水果就是椰子,可是像草莓和车厘子这样的好东西,在市场上很难见到。 两大盆水果放到桌上时,三妹眼睛瞪得圆溜溜的,咽了口口水问道。 “哇!爸爸,这是什么呀?看着好好吃哦!” “这是草莓和大樱桃,孩子们快拿着吃哈!” 这些孩子们认不得这两种水果,其实也很正常。 在这个年代信息不发达,水果运输也困难,有很多东西孩子们都没接触过不认识。 这些水果林海的系统商城里是有的,不过他不敢贸然拿出来。 在四下无人的时候,他可以买一点自己尝尝鲜,不过是万万不敢分享给别人的。 孩子们都拿着水果尝到滋味后,夸赞声四起。 “哇!这个草莓好好吃哦,香香的!” “大樱桃也好好吃,爸爸你也尝尝!” 林海拿起一颗大樱桃,放进嘴里细细品尝后,却觉得有点失望! 第52章 你有承包土地的渠道吗? 这大樱桃的个头不算大,而且也没那么甜。 林海在上一世樱桃成熟的季节,专门驱车去过山东烟台,大樱桃的原产地。 在这边几乎遍地车厘子,林海花了五十块钱,就能进入果园畅吃。 他只挑最大最红的吃,果肉厚汁水足,那滋味他一直记到现在。 他在那个樱桃园里上蹦下跳,摘最大最红的车厘子,快乐的像一只猴子! 车厘子在原产地价格很便宜,但这玩意儿运输难,在其他地方就贵的离谱,七八十块一斤都算便宜的了。 车厘子在这个年代,绝对是富人专属,除了在原产地,其他地方的人很难能品尝到。 然后林海又拿起一颗草莓,放进嘴里咀嚼后,他脸色微变。 这草莓虽然很有草莓味,但是未免有点太酸了。 林海在上一世吃过丹东草莓,个头大还特别甜,带有微微的奶香味,那才是真正的草莓天花板。 这两样水果虽然和现代的比起来差远了,但在这个年代是妥妥的高级货。 在岛内几乎没有卖的,想吃还要出岛去买。 因为是客户送的水果礼盒,所以分量不是特别多,加起来也就五六斤。 今天的人多孩子多,能分到的就少,孩子们还意犹未尽时,就已经吃光光了。 小馋鬼三妹还看着装水果的盆子,一看就没吃爽。 孩子们爱吃,林海当然是不会吝啬的。 第二天他就拜托人去岛外,帮他采买水果了。 买了30斤草莓和20斤大樱桃,足足两大箱。 当然嘛,这价格也是贵的离谱,买这些水果花的钱,是普通家庭几个月的买菜钱了。 “乖宝们,快下楼看爸爸给你们买了啥!” 在小丫头们期待的目光中,林海打开了水果箱子,里面满满的都是红彤彤的草莓和大樱桃。 这可把这些小家伙们给高兴坏了,一个个都像小馋猫一样。 大妹将水果洗干净后,首先端到了林海的面前。 “爸爸,你先吃。” 林海笑着摸了摸乖女儿的头,拿起一颗大樱桃,就放进了大妹的嘴里。 “你要多吃点,上次你都没怎么吃呢。” “没事爸爸,让妹妹们吃吧,我不是很爱吃。” 林海叹了口气,大妹真是懂事的让人心疼。 昨天饭桌上的水果,大妹都没怎么吃。 林海看得出来,大妹其实是很爱吃的,吃草莓时小口小口地咀嚼,都不舍得很快咽下去。 大妹是家里的老大,已经习惯了,把最好的东西让给妹妹们。 林海抓了几大把草莓和大樱桃放进碗里,让大妹一个人拿着吃。 “多吃点水果对身体好,以后想吃多少有多少!” 陪女儿们吃完水果后,林海骑着他的二八大杠,就去找周瑞华了。 “华子,你有承包土地的渠道吗?” “承包土地?怎么了海哥,你是打算进军农业了吗?” 林海挠了挠头,笑地畅快。 “哈哈差不多吧,昨天你送的水果,孩子们特爱吃,我想着多搞几亩地,种点儿水果,以后给孩子们吃。” 林海虽然现在不缺钱,这种贵价的水果也买得起,但他还是想自己种来吃。 毕竟可以从商城里买果树,种出来的口感会更好一些。 也能让孩子们体验到,在自家果园里,随意撒欢畅吃的感觉。 要栽种果树自然得承包土地,不过林海还真没这方面的资源。 周瑞华混迹商界多年,这方面的资源肯定有的。 周瑞华一直知道林海很疼他的八个女儿,没想到竟然疼到这种地步。 为了让女儿们能多吃水果,竟然承包土地专门种果树! “想要承包土地简单,在咱们猪场后面有十多亩地呢,一直荒着没人种,你觉得这地方咋样?” 猪场位于郊区,附近几乎都是一片连着一片的荒山。 林海想了想猪场那边不算特别远,十多亩地也完全够种了,于是说道。 “行,那就猪场附近那片荒地吧!” 在周瑞华的帮忙下,林海签订了16亩荒山的土地承包合同。 然后就准备着手开始种植了,当然这么累的活,林海是不可能亲自来干的。 他从附近的村子里,专门雇了三四十个壮汉。 每天两块钱的工资,这个日薪在当地算比较高的了。 种植用到的果苗,都是林海从系统商城里下单的。 商城里的果树,是经过现代培育后的,比在这个年代买的,肯定是要好的多。 在系统商城里一输入果树,跳出来的东西五花八门,把林海的眼睛都给看花了。 首先就是选孩子们最爱吃的草莓,草莓苗的品种很多,林海选的是最适合在海南种植的,黑珍珠草莓和巨峰草莓。 在海南这个地方也是可以种车厘子的,林海足足下单了两百棵车厘子树苗。 而且都是三年的车厘子树苗,等到明年就直接能开花结果了。 海南这个地方超级适合种芒果,林海也买了不少芒果树苗。 再过几个月就要入夏了,西瓜可是夏天必备,于是还专门种了半亩地的西瓜。 石榴、葡萄和柿子,也是孩子们从未品尝过的水果,林海也选了不少。 各种杂七杂八的水果,林海都尝试着买了一些。 这十多亩地势必要种的满满当当的,让孩子们能吃个够,顺便小赚一笔。 “奶奶,不要再装了好不好?这么多东西我快背不动了……” 此时在客厅里,三妹嘟着嘴,委屈巴巴地看着王春花。 王春花左手拿着三妹的书包,右手往里面塞东西。 这书包里满满的都是各种吃的,一大盒钙奶饼干,一大把大白兔奶糖,一包爆米花和米花糖,还有一个超大号的杯子,里面是刚冲泡好的麦乳精。 王春花一边往里面塞吃的,一边对三妹说道。 “春游得出去玩一天呢,不多带点儿吃的咋行?总不能别的孩子吃着,让我王春花的孙女看着对吧?” 三妹的学校决定在今天组织一天的春游,全校学生都去山上野炊。 三妹把这事一说,这小老太太可忙活坏了。 把家里的各种吃的全都搜罗来,硬往三妹的小书包里塞,都塞得鼓鼓囊囊的了,还不准备停手。 林海在旁边看着有些忍俊不禁,自己的这个妈还真是变了! 第53章 走!咱们上山采蘑菇去! 之前的王春花,可以说是重男轻女到了极点,看到家里的一堆丫头就觉得烦。 可随着林海的开导,和现在的生活状况越来越好,这老太太的观念,还真改正了不少。 现在几乎很少说,让林海和李月月再生个儿子的话了。 倒是常把多入赘几个孙女婿挂在嘴上。 “咱家这样的家庭,才不用把孙女嫁出去呢,多入赘几个孙女婿回来,咱们就享福喽!” 每次听到王春花的这番话,林海都有些哭笑不得。 在林海的八个女儿当中,没想到这小老太太竟然最疼三闺女。 其他的闺女们胆子略小,不敢和王春花深入接触。 而三妹从来就是大大咧咧的性子,在王春花的面前也是。 因为林海和李月月有时候太忙走不开,几乎每天都是王春花接送三妹上下学。 三妹是个大馋丫头,每天放学后为了零食,钻进奶奶的怀里撒娇卖萌。 “奶奶,我好想吃那个大辣片呀!” “奶奶,你今天如果给我买爆米花的话,你就是我最最亲爱的奶奶了!” “奶奶,你要是给我买那个糖人的话,我就跟你天下第一好!” 王春花其实本性不坏,之前做出那些事情,主要有两个原因。 一个是对孙子的执念太深了,所以对孙女带上了埋怨。 第二个就是家里太穷了,贫贱家庭百事哀,处处都是争吵。 三妹性格软萌,一口一个奶奶喊的格外甜,把王春花哄的心花怒放,对这个孙女也格外疼爱一些。 三妹本就有些贪嘴,如今被王春花喂成了大胖孙女,比起其他闺女们,已经超重不少了。 “等会儿春游跟着老师们走,可不能乱跑呀,别磕了碰了!” 王春花把书包给三妹背在背上,还一边叮嘱她。 “我知道啦奶奶!我去春游啦!爸爸妈妈爷爷再见!姐姐妹妹们再见!” 当三妹离开家门后,林海一转头,就看到这些闺女们眼中的羡慕和憧憬。 四妹的小脸委屈巴巴的,撇着嘴说道。 “为什么三姐能去春游啊?我也好想去呀……” 刚满五岁的五妹,此时正是人嫌狗憎的时候。 早饭都没吃完,直接过来抱住林海的大腿。 “爸爸!爸爸!我也要春游!我也要春游嘛!” 大妹和二妹的眼中也有着羡慕的情绪,不过却很懂事地没有说话。 吃完早饭后就上楼了,继续跟着两个家教老师学习。 如今她们已经学到二年级的知识了,学习进度快的惊人。 林海看着这些闺女们,心中已经有了一个出游的好计划。 这段时间他一直忙着很多事情,忙猪场的事情,忙火锅店的事情,果园的事情也才刚刚忙完。 他来到这个年代,不能光顾着赚钱,那他就丧失重生的意义了。 好好陪伴家人,才是最应该做的事情啊! 下午五六点时,王春花去接三妹回家了。 三妹回家后整个人无精打采的,脚步像灌了铅一样沉重。 “三宝,快来吃饭了,爸爸今天给你做的糖醋排骨哦!” 平常活蹦乱跳精力十足的三妹,今天却像霜打的茄子一样蔫儿巴巴的。 “爸爸,我没有胃口,可不可以不吃呀?” “啊?没胃口?!” 林海还第一次从三妹口中,听到没胃口的话,实在是有些吃惊。 “这是咋了?三宝?” 三妹的小脸哭唧唧的,嘟着嘴说道。 “今天的春游一点都不好玩!从早上一直走路,走到中午才到,中午吃了东西才休息了一下下,又走路回学校,可累死我了!” 原本对春游充满期待的三妹,结果硬生生走了一天的路,怎么可能开心的起来! 林海听到这话,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哈哈哈哈哈,这哪是春游啊?这明明就是远足嘛!” 林海在做学生的时候,就体会过远足。 打着春游的名头,但却硬生生走了一天的路。 选的地方远的要命,还没什么风景,走这一趟脚都磨出泡了。 同学们纷纷抱怨时,老师却说这是磨练意志的好机会! “哼!爸爸你还笑,我都想哭了……” 三妹真是越想越委屈,自己的两条腿真是酸痛的要命。 “好好好,爸爸不笑了,你先回屋躺会儿吧,等晚些再给你热点儿饭吃。” 四妹和五妹看到三姐这惨样,也不吵着嚷着说要春游了。 可林海已经为他们安排好了一次春游,这次春游和学校安排的完全不同。 林海不需要让女儿们磨练意志,只需要让闺女们感受快乐! 三天后正是周六,三妹放假,大家都在家里,林海早上叫醒女儿们,并让她们准备去春游了。 “乖宝们,快点儿穿衣服洗漱啦,今天爸爸带你们去春游哦!” 三妹听到春游两个字时,都快要应激了。 “爸爸,怎么又要春游啊!我可不可以不要去?” 林海摸着三妹头顶翘起的呆毛,说道。 “放心,这次爸爸带你们春游绝对好玩儿!” 这次春游的目的地,是林海提前探查过的。 这座山离家不是很远,走路也就半个多小时,而且山上好玩儿的东西超级多。 这次的集体活动,照例还是有三个小宝贝不能参加。 也就是六宝七宝和八宝,没办法她们的年龄太小了,去了实在是不方便。 所以只能让林海的父亲林强,还有张彩玲和刘霞老师一起在家照顾。 林海走之前,对着父亲林强说道。 “爸,这次委屈你先在家了,等下次一定也把你带上。” 向来沉默寡言的林强,有些扭捏地说道。 “啥委屈不委屈的,我懒得出去,就乐意在家带孩子。” 这次去山上野炊游玩,大家都背着一些东西。 林海背着铁锅、锅铲和碗筷,王春花背着些调料,孩子的小背包里,放着她们爱吃的零食和饮料。 至于媳妇李月月嘛,自然啥都不用背,林海牵着她的手就开始春游! 一行人刚走到山脚下时,就隐隐约约听到了流水声。 林海带着家人们,朝着流水的地方越走越近,这里有一处泉眼。 从山上流淌下来的山泉水,此时已经汇成了一条小溪。 这条小溪虽说规模小,但这水是真的清亮,水源干净又澄澈。 这也是林海选择这座山,作为春游地的原因之一。 林海指着溪流边一块干净的空地,对大妹说道。 “大妹把野炊毯拿出来吧,这小溪边就是咱们的大本营。” “好呢爸爸。” 大妹从背包里拿出一块碎花毯子,铺在了地面上。 其实这并不是什么专业的野炊毯,就是家里的一床床单。 碎花毯子铺在地上后,小丫头们都把背包里的零食倒在毯子上,堆在了一起。 林海从附近捡了一些石块过来,搭建了一个简易的石头灶。 把灶搭好后,就对着身后的众人说道。 “走!咱们上山采蘑菇去!” 第54章 啊!那树丛后面是什么?! 王春花完全没想到,林海还安排了这个环节。 “小海,这山上有蘑菇吗?” “当然有啊,而且还多呢!” 蘑菇可不是云南的专属,在海南这边的山上,也有很多不同品种的蘑菇。 如今这个时节,正是吃菌子的好时候,前两天还刚下过雨,山上的菌子发的更好了。 这也是林海选择这座山,作为春游地的重要原因之一。 带着孩子们一起采蘑菇,想想就有意思。 林海在上一世最爱看的三种视频,一个是赶海视频,一个是给牛修蹄子,还有一个就是去山上采蘑菇! 李月月此时面露担忧,说道。 “海哥,你能认得哪些蘑菇能吃,哪些蘑菇有毒吗?” 蘑菇这种东西可不是开玩笑的,如果错采成了毒蘑菇,后果很严重。 轻则中毒送医院,重则把人送走,他们这边也有食用野生蘑菇死人的事情。 王春花显然也不敢冒险,对林海劝道。 “要不算了吧小海,这蘑菇也不是非吃不可。” 若是在上一世,林海就要放弃这个采蘑菇的环节了。 毕竟许多蘑菇之间长的特别相似,不是专业人员很难分清。 不过这一世他可是系统傍身的男人,识别蘑菇so easy! “你们放心,我真的会认蘑菇,绝对不会出问题,咱们一起上山吧!” “唉好叭。” 李月月和王春花,还是有些担忧。 “哇!采蘑菇喽!” 不过孩子们可高兴坏了,每个孩子都背着自己的空背包,那小脸笑的像太阳花一样灿烂。 上山后林海弯着腰,在地面上仔细寻找。 扒开一层落叶后,林海看到了一片奶黄色的蘑菇。 【检测到野生鸡油菌!一斤40积分,是否售卖?】 林海用意念回复了系统,【否!】 这些蘑菇他才不卖呢,都留着自家吃。 没想到这山上竟然还有鸡油菌,看视频上说这个东西可好吃了,肉质细嫩香味浓郁。 林海小心地把鸡油菌采下来,给大伙儿的手里都分了一朵。 “这个是鸡油菌,很好吃的,你们就照着这个样子去采,知道了吗?” “知道啦,爸爸!” 【检测到野生奶浆菌!一斤50积分,是否售卖?】 林海又发现了一种蘑菇,虽然也是黄色的,但和刚才的很不一样。 用手在伞盖内部轻轻一掐,就流出了一些白白的汁液,看着真的像奶浆一样。 在这山上的红菇也特别多,虽然是红伞伞白杆杆,看着像会躺板板的样子。 不过这红菇是无毒的,能安全食用,用这个煲出来的汤,颜色红红的,味道极其鲜美。 “爸爸!你看我的背包里都装了快一半了!厉不厉害呀!” 三妹把自己背包里的蘑菇拿给林海看,一副求表扬的小表情。 林海笑着摸了摸她的头,夸奖道。 “厉害厉害!我家的三宝最棒了!” 林海接过三妹的背包后,用手翻看了一下脸都绿了。 这小丫头采的倒是挺快的,可采的有一大半都是毒蘑菇。 没办法林海只能通过系统的播报,再将毒蘑菇一一筛选出去。 前几天刚下过雨,这山上发起来的蘑菇真的很多。 采了快一个小时,林海这边至少已经采了七八斤了。 孩子们和王春花那边也有不少,这些加起来绝对够吃。 林海这时在脑海中打开了系统商城的页面,在搜索框中输入了“野鸡”。 这次来的时候他没带什么食材,毕竟在山上现弄更有意思。 输入野鸡后跳出来的商品详情页面,是一只鲜艳肥硕的大野鸡。 商城里的野鸡和山上猎到的野鸡,外形几乎一样,但却又有着很大的不同。 虽然都有着鲜艳亮丽的羽毛,但体型有很大的差异。 一般山上的野鸡,成年后的体重在三斤左右。 而商城里的野鸡是人工饲养的,喂的是营养配比的饲料,所以长得又肥又大,足足有五六斤呢! 山里的野鸡一般飞翔能力很不错,普通人很难能抓得到,刚一靠近过去,野鸡就警惕地飞掉了。 而这商城里的胖野鸡,飞行能力就差太多了,毕竟自身体重太重,飞不太起来了。 由于是人工饲养,野性和警惕性也不足了。 林海直接从商城里下单了,一公一母两只野鸡,将接收的地点,就定在前方的灌木丛后面。 支付积分后,下一秒两只野鸡就出现在了灌木丛后面。 刚来到陌生环境的野鸡,在树丛后面有些惊慌地踱步,把灌木丛弄出沙沙的响声。 “啊!那树丛后面是什么?!” 二妹最先察觉到灌木丛后面的动静,有些惊慌地用手指着那边。 此话一出,大家的视线都被集中到那里,灌木丛后的东西一动一动的,大家都有些害怕起来。 “会不会是蛇呀?要不赶快下山吧!” “快走,快走!” 正当一行人准备往山下跑时,灌木丛后面钻出来了,一只毛色鲜艳靓丽的野鸡。 王春花见到那野鸡,瞬间眼睛发亮。 “哇!野鸡!这里居然有野鸡!” 以前林海在山上打猎时,猎过野鸡回家,那野鸡的滋味,比家里的老母鸡还要香呢! 林海站起身,就朝着野鸡的方向去了。 “爸爸把这野鸡抓了,今天给你们加加餐!” 第55章 得赶快往医院送啊! 看到林海直愣愣地朝着野鸡走去,王春花的心里不抱什么希望。 毕竟野鸡这东西可太会飞了,儿子这赤手空拳的,估计是抓不到了。 可令她没想到的是,林海一个箭步冲过去,直接把这只野鸡抓在了手上。 “啊啊啊!爸爸太厉害了!” “野鸡!爸爸居然抓到了野鸡!” 在孩子们的欢呼声中,又一只野鸡从灌木丛中跳了出来,林海顺势将它也收入囊中。 林海一手一只野鸡,在孩子们的簇拥下,回到了山下的小溪边。 “乖宝们帮爸爸在附近捡些木柴,月月你帮我烧锅开水。” 林海以极快的速度,将这两只野鸡给料理了。 用热水一烫后,就开始风风火火地拔鸡毛。 把两只野鸡处理干净后,剁成小块,先简单焯一下水,去一下腥味和血水。 然后就开始烹饪今天的硬菜,野鸡炖蘑菇。 两只野鸡脱毛和去除内脏后,总共差不多还能剩六斤。 再放入一些菌子炖成汤,三个大人和五个孩子完全够吃了。 几个闺女在附近捡木柴,还有几个在小溪边洗蘑菇。 虽然是简单的工作,却都做的很起劲。 “嘻嘻,爸爸,我感觉我们好像在过家家呀!” “嘿嘿!真的好好玩呀,我要当大厨喽!” 采的蘑菇实在太多,林海只放了一部分,剩下的拿回家晒干慢慢吃。 鸡汤因为加了红菇的缘故,整锅汤都变成了粉红色。 王春花掀开锅盖后,看到这锅鸡汤直皱眉。 “小海,这真的能吃吗?不会中毒吧?” 林海拍着胸脯,和大家保证道。 “妈你放心,我有百分百的把握,绝对不可能中毒!” 这野鸡蘑菇汤可真香啊,林海已经忍不住咽口水了。 他从背包里拿出一摞小搪瓷碗,给每个孩子盛了一满碗。 在这样优美的环境下用餐,孩子们的胃口都好了很多,这一大锅鸡汤全被吃的干干净净。 这次的春游实在是欢乐多多,这种集体活动,让家人之间更加亲密。 在孩子们的欢笑当中,短暂的春天转瞬即逝,很快就迎来了夏天。 他们此时所处的海南岛,在整个华国的版图上,属于是最南边了。 这海岛上的夏天,实在是热情的让人遭不住。 而且今年这个夏天,比往年似乎要更热一些。 如今孩子们刚刚放暑假,正是酷暑七月,天气已经热的非常夸张了。 明晃晃的太阳长时间挂在天上,孩子们都蔫儿巴巴的,林海也整天无精打采的。 此时正是中午吃饭时间,林海在自家火锅店里,支了个躺椅躺着。 在以前这个饭点时间,火锅店里早就坐满了。 可是近半个月来生意越来越少,今天中午整个饭店里才坐了三桌。 火锅店的服务员上完菜后,没啥事干,坐在凳子上和林海闲聊。 “海哥,最近咱火锅店的生意真是越来越差了啊!” “唉是啊,夏天这火锅的生意不好做啊!” 林海靠在躺椅里动都没动,额头上都一脑门汗。 这样热的天气里,谁愿意来吃热烘烘的火锅呀? 林海望着外面的滚滚热浪,心里有些发愁,要不夏天就把火锅店关了? 林海正被热的心慌时,突然听到从外面传来吵闹的声音。 虽然天气很热,但热闹还是要凑的,林海从躺椅上起身,就要出去查看情况。 林海出了火锅店后,左右张望了一眼,便看到事情发生在,王勇家常菜馆那边。 最初王勇的家常菜馆无人光临,已经岌岌可危,面临倒闭了。 因为林海卖给他的蚝油,不仅让饭馆起死复生,而且还小赚了一笔。 赚钱后王勇就雇了一个技术不错的厨子,但饭店的价格依旧没变。 凭借着味道好价格便宜,王勇家常菜馆在这双喜街还真立住了脚。 因为价格实惠,每天光顾最多的,还是附近扛大包做苦工的男人。 王勇家常菜馆门口,此时围了不少人。 林海在人群中左挤右挤,挤了一脑门的汗,终于站在最前面的位置,看清了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一个赤裸着上身的男人,此时躺在店门口,整个人似乎陷入了昏厥状态。 王勇满脸焦急,蹲在地上喊着这个男人。 “刘哥!刘哥!你快醒醒啊!你这是咋的了?” 王勇摇晃了好几下,可这刘哥却一点反应都没有。 这刘哥是附近干苦力的男人,今天照例到王勇的家常菜馆来吃饭。 刚走到门口时,却发生了意外,这男人突然倒地不起,把店里的人都给惊到了。 这些围观的人群中,似乎有人看出了端倪,议论纷纷。 “这人看着像是中暑了呀!” “八成是中暑了,这天气这么毒,这人应该扛大包热着了!” “中暑可不得了啊!搞不好会出事儿的!” “快让让!快让让!” 突然有一个小伙子拨开了人群,来到刘哥的身边,一把抓起了他的手。 “我从隔壁借了针,我们村中暑都是这样做,给手指放放血就好了!” 说着他用针依次刺入,手指和手指的关节处,然后用力挤压,将里面的淤血放出来。 把十个手指全都扎了一遍,挤出淤血后,这小伙子又用力地掐他的人中。 掐了好一会儿,刘哥却仍然没有醒来的迹象。 这小伙子心里开始发急了,说话的声音都带着慌乱。 “怎么还没醒?怎么会这样呢!我看村里人中暑,都是这样救的呀,错不了呀!” 林海看他操作的全过程,其实是没问题的,对于中暑的情况,这种手指放血是有一定效果的。 不过看刘哥的这个状态,估计已经不只是中暑了…… 周围的人群也看的十分心急,纷纷开始想办法。 “你这法子怕是不奏效了!还是得赶快往医院送啊!” “就是!得赶快让医生看看,别误事儿了!” “来!小伙子,我们几个搭把手,把他先往医院里送!” 看到要送往医院,王勇连饭馆的生意都不顾了,也跟着一起去了。 这个年代的人,很多都有雷锋精神,喜欢助人为乐。 看到刘哥实在醒不过来,有好几个男人挺身而出,将他背着抬着往医院里送。 如果是在现代的话,这种晕倒在地的人,估计大家是不敢轻易上手的。 毕竟万一被讹上的话,那可就倒大霉了。 差不多晚饭时间,王勇从医院回来了,走在双喜街上,经过海月火锅店。 林海见到王勇,连忙走出去询问道。 “勇哥,今天那个昏倒的人咋样了?送到医院好些了没?” 第56章 真是世事无常啊! 王勇深深叹了一口气,脸上的表情带着同情和难过。 “唉,人送到医院后,还没到半个点就走了,真是世事无常啊,只是中个暑怎么人就没了!” 王勇刚才在医院里看到那一幕,整个人感觉像在做梦一般。 那个刘哥的家里,上有老下有小,这样撒手一走,他们家可怎么办啊? 一想到这些,就让人觉得难过和心痛。 林海听到这话也被惊到了,刚才那人躺在地上,明明还有呼吸,怎么这么快就没了? 看来刚才那人已经不是简单的中暑了,而是得了热射病。 热射病这个词,是林海上一世从短视频中看到的。 这个病和中暑不一样,实在是残酷极了,致死率高的惊人。 在夏天的户外工作者,最容易患上热射病。 这种病是因为高温的炙烤,导致身体内部的内脏被烤熟了。 身体里的内脏被热坏了,那就回天乏术药石无医了。 听到王勇带回来的消息后,林海的心里一直很难受。 虽然是陌生人,但是看着生命就这样流逝,还是觉得惋惜。 林海回头看了一眼火锅店内,此时店内空空如也,连一桌客人都没有。 林海对着店内的两个服务员,说道。 “今天太热应该也没什么客人了,你们等会儿把店关了,就回家休息吧。” “好的老板!” 林海骑着自行车就准备回家了,以前骑着自行车,耳边吹着风很舒服。 可如今的空气像凝滞了一般,连一点风都没有,就算有风也是热风。 回到家后,孩子们都在客厅里玩,客厅里的两台摇头电风扇,此时正对着孩子们吹着。 大妹打开门后看到是爸爸,连忙去拿了毛巾过来。 “爸爸,先擦擦汗再去吹风扇吧!” 面前这两台电风扇,是林海上个月买来的,电风扇的价格也不便宜,一台就要好几十块呢。 在这个年代,电风扇也不是谁都能吹的起的。 一些贫苦家庭买不起电风扇,只能自己用蒲扇来扇。 李月月看到林海的上衣,都被汗给浸透了,她简直心疼坏了,拿了一件短袖让林海换上。 “海哥,换件衣服能舒服点,这几天这么热,要不就别去店里了吧?” 王春花看儿子满头大汗,也心疼的不得了。 听到李月月的话后,连忙附和道。 “就是啊小海!天这么热就别去店里了!这几天店里的生意咋样?要没啥客人的话,干脆把店关了算了。” 林海一边换衣服,一边回话道。 “这几天店里的客人确实少了好多,太热了,大家都不愿意来吃火锅了。” 林海心里还真有了关店的想法,要不等这热劲儿过去了,快秋天的时候再开? 其实在现代时,火锅店一年四季都开着。 即使是酷热的夏天,火锅店里的客人依旧不会减少。 毕竟火锅店里可开着空调呢,坐在里面别提多凉快了,喝着冰镇啤酒吃着热辣的火锅,是一件非常爽的事! 可是在这个年代,虽然空调已经研发出来了,但在这岛内几乎没有。 毕竟空调才问世一年多,只有北上广深那些地方能偶然见到,这岛内根本没有卖的。 而且价格还贼贵了,在这个年代,一台空调都要4000块左右。 这是什么概念呢?相当于工人连上100个月的班,才能买得起一台空调! 因此买空调的人是极其少的,要是有人在这个年代买空调,基本上都是巨富,还会被别人嘲笑说人傻钱多。 “爸爸,来,吃块西瓜吧,冰冰的超级凉快!” 三妹拿了一大块西瓜,递到林海的面前,想让爸爸吃点东西消消暑。 这西瓜是几个月前种下去的,如今地里的西瓜,已经有小部分成熟了。 林海选的西瓜品种好,结出来的西瓜又大又甜,而且还是沙瓤的。 这些西瓜比起市面上,那些瓜农种的,品质好了不是一点半点。 地里刚成熟的西瓜,林海主要是给家里人吃,还有就是送给周瑞华和一些朋友们。 林海咬了一口,甜滋滋冰凉凉的,暑气一下消散了不少。 之所以这西瓜能这么清凉,还得归功于家里的那台冰箱。 没错,林海家买冰箱了,这冰箱的价格也不便宜呀,要两三千块呢! 在这个年代,冰箱已经开始逐步走进大众的家里了。 有国产的和进口的,国产的便宜些,进口的价格贵些。 因为家里人多,对冰箱的使用频率高,所以林海选择的是进口冰箱。 虽然这冰箱价格昂贵,但比起现代的双开门大冰箱,那简直逊色太多了。 这个年代的冰箱个头小空间少,装不了太多东西。 只能用来保鲜水果,和给孩子们冻冰糕吃。 吃完水果后林海去冲了个凉,冲完凉水的感觉太爽了。 但那种凉爽的感觉顶多保持十分钟,很快又觉得闷热和出汗了。 林海和李月月的房间里,放着台风扇对着吹,床上还铺了凉席。 可林海这一晚上,还是翻来覆去睡不着,没办法太热了!他感觉这电风扇里,吹出来的都是热风。 他起身去了女儿们的房间,孩子们吹着风扇睡着了。 不过额头上还是有细密的汗珠,林海心疼坏了,真怕女儿们中暑。 啊啊啊啊!他此时真是万分想念,那久违的空调啊! 现在空调才刚出来,存货量少的可怜,价格贵倒是小问题,不过是真的难买啊。 周瑞华的卧室里安了一台,林海去体验过一次,还是有点小失望的! 第57章 请支付17600积分! 周瑞华家的空调,制冷效果不太行,虽然确实能感觉到屋内凉快一些。 但完全达不到现代空调那种快速制冷,透心凉心飞扬的感觉。 不过只要能凉快些,林海花多少钱都愿意! 不过就连这种品质的空调,要购买还得排队。 都入夏好久了,却还一直没有排到林海,真是让人大为恼火! 说到空调林海其实有点憋屈,自己的系统商城里,空调要多少有多少。 都是现代的高精尖产品,国产的和进口的都有,质量嘎嘎好的那种。 不过他却始终心有顾虑,不敢拿出来用。 毕竟这空调不是这个年代的东西,就算在家里用,他也怕被有心之人发现。 毕竟现代空调的颜值,和这个年代复古的样式,非常不一样。 虽然家里没有外人,但是他也怕孩子们出去跟别人说,自家的空调长得多么多么漂亮,引起别人的疑心。 自己明明有好东西,却要藏着掖着不能用,这种感觉林海真的是太不爽了。 “海哥!海哥!小七的额头怎么这么烫呀?你快摸摸!” 早晨七点多时,林海突然被李月月给叫醒了。 李月月手中抱着七妹,脸上神色万分焦急。 林海听到这话瞬间清醒过来,一个翻身坐了起来,连忙查看起女儿的情况。 他用手探上女儿的额头,摸着真的很烫,小脸也被烧出了红晕。 “这是发烧了!走,咱们快去医院!” 林海随便套了件衣服,就抱着女儿往医院去了。 林海选的这个别墅,地理位置就是好,离医院也就五分钟的路程。 抱着女儿看过医生后,开了一些小孩吃的退烧药。 走之前医生还叮嘱他们,天气太热要注意给宝宝降温。 今天之所以发烧,就是因为最近异常炎热的天气,引起的风热感冒。 七妹平常最乖了,虽然还是个小奶娃,但却很少哭闹。 可生了病就不一样了,身体不舒服,难免总是哭闹。 李月月一直衣不解带地照顾着孩子,王春花也一趟一趟地换冷毛巾,给孩子湿敷。 林海思考了很久,终于决定了,还是得用系统商城里的空调! 只要能想个办法不暴露空调的外观,那就能随便用。 毕竟这个年代空调早就研发出来了,林海家中富裕,有空调也不是什么稀奇事。 怎样能够掩盖空调的外观呢?林海还真是想了不少办法。 他找了专门的人,定做了一些东西。 按照空调和空调外机的尺寸,定做了一批铁盒子。 空调和空调外机可以藏在里面,而且不会影响出风和散热。 当这东西定做好后送到家来,林海立马把自己关在屋里一通倒腾。 林海上一世年轻的时候并不富裕,试过很多种工作。 还干过大半年的空调安装修理工,这安装空调的活对他来说不在话下。 【购买美迪空调大1.5匹,总共八台,请支付积分!】 【购买美迪空调大2匹,总共一台,请支付2800积分!】 林海从商城里下单的都是挂壁式空调,买了八台1.5匹的,分别安在大家的卧室里面。 还有一台大两匹的,准备安在客厅里。 【购买无色无味无甲醛油漆,黑色系一桶,请支付380积分!】 林海又下单了一桶纯黑色的油漆,他用刷子蘸上油漆后,就开始把洁白的空调刷上黑漆。 这黑漆的颜色深,覆盖力强,很快就看不出这空调的原本面貌了。 待空调上的黑漆干透后便开始安装,安装完后,空调和空调外机都罩上了一个大铁盒子。 这下完全看不出这空调的样子了,只能感受到它吹出来的冷风。 林海这一忙就是整整一天,一刻都没停歇,终于将这九台空调安装完毕。 林海在干活时,让所有家人都待在自己屋里,不准出来打扰。 安装到他们的卧室时,就让他们先去客厅里待着。 当林海把所有的空调都安装好后,一打开空调,大家简直惊讶地不行。 屋里那种闷热的感觉很快散去,家里变得异常凉爽。 王春花感受到周身的凉意后,眼睛瞪得像铜铃一样大。 “小海,这是咋回事儿呀?咋突然这么凉快?” 三妹注意到了,在墙壁最高处,挂着的一个大铁盒子。 “爸爸,那个大铁盒子里是什么呀?好像是从那里吹出来的凉风呢!” 林海指着那个大铁盒子,和大家解释道。 “这里面装的是空调,开着空调屋里就不会热了!” 大家虽然没见过空调,但却对空调有所耳闻。 只是没想到自家竟然也能装上空调,这简直太棒了吧! 家里有了空调,大家的心情都不一样了。 之前总会觉得心里烦闷,提不起精神,现在一家人其乐融融,正坐在客厅里涮火锅吃呢。 自从天气热起来后,家里就没再吃过火锅了,连汤都不怎么煲了,家里通常都是熬点儿稀饭,配着凉菜吃。 尤其是凉拌海蜇和生腌海鲜,家里吃的最多。 这种凉菜提前在冰箱里冷藏一会儿,吃起来格外爽口。 如今有了空调可就不用再忌口了,一家人围在一起美美地涮火锅吃。 在空调房里吃火锅真的是太舒服了,吃一口热辣的毛肚,再配一口冰镇过的饮料。 这一顿饭是入夏以来,大家吃的最开心的。 第二天林海起了个大早,穿上衣服洗漱完就准备出门了。 李月月看到后问道,“海哥,你是要去店里吗?” 林海点了点头,说道。 “店里都好几天没开门了,我去想想办法,得让咱们这店继续开起来!” 第58章 老板,你不会赔本吧? 之前天气太热,店里没生意,所以林海就把店关了几天。 可现在他已经有办法了,准备把系统商城里的空调拿出来用。 那么夏天没客人的问题,就能迎刃而解,继续开店! 林海骑着自行车来到海月火锅店后,他打开卷帘门进去,又将卷帘门关好,自己在里面一通捣鼓。 因为店内的面积比较大,而且在店内吃火锅,会导致温度比较高。 所以他在火锅店里安装了,两台大两匹的空调。 被涂黑的空调和空调外机,都用大铁盒子严密地封着,不会有人能看出什么端倪来。 火锅店的外面,原本只有一道卷帘门,营业时卷帘门会升上去。 为了防止冷气泄露出去,林海叫人上门定做了玻璃门。 把所有的事情都弄好后,第二天海月火锅店继续开门营业。 之前休业在家的服务员也都来了,服务员在10点进入店内上班后,就发现店子里的不同了。 “哇!咱们店里咋凉飕飕的?” “嘿嘿,你不知道吧!咱们老板弄了两台空调来呢!那玩意儿开着可凉快了!” “这也太凉快了吧,跟过秋天一样!” “实在是太舒服了,你俩去后厨备菜,我们在外面揽下客!” 之前的火锅店是没有揽客举动的,毕竟火锅店的名头响亮,很多人都是自愿来吃的。 可如今进入夏天,大家都没有吃火锅的意愿了,就需要服务员招揽一下。 两个服务员站在门口,看到一个男人从门口经过,看样子是来双喜街上吃饭的。 连忙叫住了他,说道。 “大哥,要不要吃火锅啊?我们家的味道贼好了!” 那男人之前也是尝过海月火锅店味道的,笑着摆了摆手说道。 “我知道你家的火锅好吃,可这天太热了,吃火锅遭不住啊,算了算了!” 听见这话,服务员知道有戏,连忙又说道。 “大哥你放心,现在吃火锅一点都不热了!我们老板在店里安了空调呢,要多凉快有多凉快!” “啥?空调?!” 那大哥惊呼出声,没想到在这种饭店里,居然有人会舍得安空调? 大哥眼睛一亮,显然是心动了,想要试试那传说中的空调,到底是啥感觉! 进入到火锅店后,这大哥瞬间感觉到被凉意包裹着。 刚才身上的暑气完全消散,在这么凉快的环境中,又闻到了后厨熬着的火锅底料味儿,这大哥瞬间食欲大开。 有了店里的空调加持,很快就招揽了不少人进店吃火锅。 往日萧条的火锅店,此时又坐满了人。 中午的生意好,晚上的生意更好,有很多人来到店门口,看到里面坐满了人,没有办法,又只能遗憾地走了。 店里一连三天生意都十分火爆,店里连一个空桌都没有。 有的人想吃没有位置,甚至和陌生人一起拼桌都要吃。 吹着火锅店里的凉风,林海坐在躺椅上开始查账。 查着查着林海的面色有些不好,这账怎么感觉有点问题? 这两天店里都坐的满满的,火爆的要命,可是每天的利润并没有多高。 完全出乎了林海的意料,为啥人多了利润却不够多呢? 把账目完整地看了一遍,又仔细地观察了,客人们的用餐情况。 林海知道了问题所在,那就是翻台率实在是太低了。 以前店里的客人吃完后就离开了,一顿饭最多一个小时左右。 而现在的许多客人,为了能在店里享受空调,吃饭吃的特别慢,吃完后还坐在凳子上休息。 林海看到最角落处的一张桌子上,吃饭的那家人看着很是眼熟。 于是叫来旁边的一个服务员,问道。 “这一家人看着好眼熟,这几天是不是来吃过很多回了?” 服务员顺着林海手指的方向看去,这张本来能坐八人的圆桌上,坐了一家五口,是一对夫妻和三个孩子。 服务员看着那张桌子,说话时眼中带了一点小嫌弃。 “那家人天天都来!每次来只点个锅底和两样素菜,昨天我还瞧见他们自己带了一大盆米饭过来,店里免费的酸梅汤,喝了不知多少了!” 林海看过去发现,他们桌上确实没什么菜。 每个人的碗里都盛着米饭,用红油锅底泡着吃。 一个六七岁的小男娃,此时正拿着杯子,咕咚咚地往嘴里灌酸梅汤。 林海看他们的穿着,也不是特别贫苦的家庭,毕竟家里太穷的话,也不会来吃火锅。 服务员看着猛灌酸梅汤的那家人,摇了摇头说道。 “像他们这样的,还有好多呢!这些人压根儿就不是来正经吃饭的,只是想蹭空调吹!” 林海也觉得有点头疼,这可怎么处理呀? “唉,毕竟是客人,也不能赶他们走呀,我说怎么店里最近的利润不行!” 服务员听到店里的收益不好,有些担忧地说道。 “老板,我听说那空调可费电了,这空调一直开着吹,不会赔本吧?” 第59章 再也不怕排不上队了! 林海笑着摇了摇头,“哈哈放心,赔本是肯定是不会的。” 八零年代生产出来的空调,技术还不是很发达。 没有智能控温,所以需要频繁地开关空调,来调节室内的温度,因此会非常费电。 可林海这可是变频空调,而且还是一级能效,省电效果嘎嘎强。 这个年代的电费,是0.07元一度。 店里两台空调开一天,顶多也就是大几十度电。 每天店里的电费也就是几块钱,完全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电费这方面林海是不操心的,他主要操心的是,店里的翻台率太低,每天接待不了多少客人。 爱占便宜的人什么年代都有,林海也没法责怪他们,毕竟他们是客人。 如果真的把他们赶走,他们在外面乱说,肯定会影响店里的口碑。 可这店里本来就只有十多张桌子,他们占了别人就没法消费了。 这可真是个令人头痛的问题,林海着实被难住了。 回家思考了一晚上,林海终于想到了解决的招。 他是从现代旋转小火锅中,吸取到的灵感。 他在现代吃过几次旋转小火锅,一般店面没多大,一进去里面的客人可真不少。 这种小店如果用传统的大火锅桌,随便放几个桌子,店里就被摆的满满的了。 而这种旋转小火锅则完全不同,大家围着坐成一个圈,每个人有个单独的小锅。 林海从系统商城里买了,旋转小火锅专用的桌椅和锅具。 大家之间的间隔距离比较小,围坐在一起空间的利用率更大。 凳子是不占位置的吧台凳,和林海店里带靠背的凳子相比,虽然没那么舒服,但能促进翻台率。 毕竟这吧台凳坐着没那么舒服,占便宜蹭空调的人,在店里坐久了屁股也难受。 简直是妙计呀,轻松搞定这些爱占便宜的家伙! 这次的店内改造,在两天时间内就完成了,改造后的火锅店生意简直爆满! 店内的空间被利用到了极致,这一百多平的火锅店,此时能接纳的客人,是以往的两三倍。 客人们是第一次接触这种用餐方式,一个个都新奇的不得了。 “这锅小小的真可爱,一个人吃刚好合适呢!” “这些菜是咋旋转起来的呀?真的好神奇哦!” “不同颜色的签子代表不同的价格,这老板也太聪明了吧!” “店里的位置多了就是好!再也不怕排不上队了!” 就这样旋转小火锅顺利地开了起来,生意比起之前更上一层楼! 解决完旋转小火锅的事情,林海也就真正闲下来了。 店里的服务员能轻松搞定,上锅底和上菜的事情,林海只用偶尔去一下店里查账就行。 这天早上林海推着自行车准备出门时,三妹一蹦一跳地跑过来,抱住了他的胳膊。 三妹最近放暑假了,几乎天天都想粘着林海。 “爸爸,你要去哪里呀?” 林海捏了捏三妹软乎乎的小脸,说道。 “爸爸出去一趟,摘点玫瑰花回来,给乖宝做鲜花饼好不好呀?” 周瑞华的生意伙伴,有一次送了几盒鲜花饼给他。 周瑞华自己留了一盒,把其他的都送给了林海,让小丫头们吃。 鲜花饼味道香甜,吃完后口齿留香,孩子们简直爱惨了,李月月也格外喜欢。 为了让老婆孩子能吃到更多的鲜花饼,林海干脆自己种了半亩玫瑰。 三妹听到鲜花饼,情不自禁地咽了下口水。 “哇!好耶!我最爱吃鲜花饼了!爸爸,我可以和你一起去摘玫瑰花吗?” “当然可以啦!” 就这样林海带着三妹,来到了养猪场后山的那一片果园。 在果园里留了半亩地,林海种的是玫瑰。 这可不是普通的观赏玫瑰,而是可食用的玫瑰。 一大一小两人刚靠近玫瑰花圃,就闻到了一阵一阵的香味。 抬眼望去一片玫瑰花海,实在是漂亮极了。 三妹手里提着一个小竹篮,已经钻进了花圃里。 小丫头今天穿着一条白色的裙子,扎着红色的发带。 三妹长得很像妈妈,皮肤白皙眼睛永远带笑。 此时小丫头穿行在娇艳的玫瑰当中,真的像一幅画一般。 林海手中拿着剪刀,就是咔嚓咔嚓一顿剪。 他还专门剪了一些长枝条的玫瑰,准备做成花束,等会儿拿回去送给媳妇,让她开心开心。 “乖宝,这些就够了,太多了咱们吃不了。” 三妹手中的竹篮,和林海背后的背篓,都已经装满了。 这些不仅够做鲜花饼,还能再做两瓶玫瑰花酱留着吃。 “好呢爸爸!下次咱们又来一起采花!” 采完花后,林海和三妹却并没有离开,而是一起走到花圃边上的田埂处。 在这里放了七八个,用木头做成的箱子。 稍微靠近些,能听到里面发出嗡嗡嗡的声音,有许多勤劳的小蜜蜂正在飞进飞出。 “爸爸,咱们又能收蜂蜜了吗?” 林海点了点头,说道。 “应该差不多了,咱们弄些蜂蜜回家,晚上给你们做小甜品吃。” 因为果园里的果树开了很多花,所以这附近招来了不少的蜜蜂。 看到有蜜蜂在果园里采蜜,林海就动了养蜂的心思。 不过林海可不是想搞蜜蜂的大型养殖,他只想做小型的家庭蜂箱,产蜜供给自家吃就行。 毕竟自家养的蜜蜂,采自家果园里的花,产出的蜂蜜,吃着更加放心。 这八箱蜜蜂,是从专门的养蜂人那里买来的。 林海还专门向养蜜蜂的老师傅,学习了一些基础的养殖知识,和怎么收蜂蜜。 林海打开第一个蜂箱,看到那一大饼黄澄澄的蜂蜜,实在是太有成就感了。 他动作轻柔地将这一大块蜂蜜取下来,放进一个大袋子里。 这些蜜蜂虽然看着一群群的有些恐怖,但其实它们是非常温顺的。 只要动作轻柔不惹恼它们,是不会被主动攻击的。 林海连着收了几大块蜂蜜,可当打开第四个蜂箱时,他却傻眼了! 第60章 你快点跑!快点啊! 和其他的蜂箱不同,这个蜂箱里一片死寂,里面没有嗡嗡振翅的蜜蜂,倒是有许多蜜蜂的尸体。 林海又陆续打开后面几个蜂箱,检查了一番,总共有三个蜂箱都出现了这样的情况。 “爸爸,这里面的蜜蜂去哪里了呀?” 三妹看到蜂箱里空空如也,有些不解地问道。 林海经过一番检查,已经发现了问题所在。 他用手指着在蜂箱外面趴着的,个头比蜜蜂大许多,身上有虎斑纹的蜂子说道。 “就是这个坏家伙,把咱们的蜜蜂给打跑了!” 三妹看着这只外形有些不同的蜂子,好奇地问道。 “爸爸,这个蜜蜂怎么长得和其他的不一样呀?” 林海从旁边捡了一块石头,快准狠地将这只蜂子给砸死了。 “这个是虎头蜂,坏的很!不仅不产蜜,还会欺负咱们的小蜜蜂呢!” 这虎头蜂的个头很大,差不多是蜜蜂的三倍不止,尾部还有一根尖尖的针,看着就厉害极了。 养蜂的老师傅之前跟他说过,只要见到这种虎头蜂,一定要立即弄死。 因为这东西可坏着呢,简直是蜜蜂杀手。 虎头蜂不采蜜,他们是妥妥的肉食动物。 一只虎头蜂在一分钟的时间,就能咬死40只蜜蜂。 而且他们还会霸占蜜蜂的巢穴,把原本蜂巢里的小蜜蜂们,全都打跑赶走。 林海看着三个已经空掉的蜂箱,有些后悔,他应该早些来的,好好处理一下附近的虎头蜂。 这些虎头蜂害得他足足损失了三箱蜜蜂,真是可惜! “虎头峰也太可恶了,竟然欺负小蜜蜂,我要把它们全都踩死!” 三妹气鼓鼓地说道,蹲下身开始寻找地上的虎头峰。 在地上还趴着好几只虎头蜂,林海和三妹直接用脚将他们消灭掉了。 只要不是遇到大群的虎头蜂,这样形单影只的,处理起来还是很简单的。 父女俩正在消灭蜂箱旁的虎头蜂时,突然听到远处山林中,传出男人的声音。 这个果园原本是荒地,在附近有一大圈茂密的树林。 这片树林非常偏僻,几乎很少有人来。 听到树林中传出男人的声音时,林海还真觉得有些诧异。 很快树林的出口处,有一个男人匆匆忙忙地跑了出来。 这男人满脸惊恐,两条腿抡的飞快,嘴里还一直大喊着救命。 “爸爸,那林子里好像跑出来了个人,还在喊救命呢!” 林海抬眼望去,那个人距离他们大概有一两百米的样子,此时正以极快的速度,向他们这个方向飞奔而来。 林海的心中有些嘀咕,这是咋了?难道在山里遇到猛兽了?被猛兽追赶? 可想想又觉得不太可能,这片山虽然偏僻,但不是那种深山老林。 这种山林里或许有野鸡和鸟类,但豺狼虎豹是绝对不可能有的。 那男人跑着跑着更靠近了一些,林海此时终于看清楚了是怎么回事。 “天哪!居然有一大群蜂子跟着那个男人!” 那个拼命奔跑的男人,身后跟着一大群的蜂子。 这蜂群的数量多的惊人,隔着一百米的距离,林海就看见乌泱泱的一大群。 那蜂群一看就不是,自家温顺的小蜜蜂,而是能蛰死人的虎头蜂! 眼看那男人带着蜂群,就要跑到他们这里了,林海立马急了。 他把三妹往前一推,指着猪场的方向,声音急迫地说道。 “快跑!你快往猪场的方向跑!去找猪场里的叔叔们!快点跑!” 三妹也看到了那一大群的虎头蜂,拽着爸爸的手就想一起跑。 “爸爸,我们一起跑吧!” 林海抽出了自己的手,把三妹继续往前推。 “爸爸等一下就来,你快点跑!快点啊!” 三妹此时眼睛里都急出眼泪了,那蜂群马上就要到了,爸爸为什么不跟她一起跑! 她担心爸爸,她想跟着爸爸一起…… 看女儿还愣在原地,林海再次用力把她往前推。 “三妹听话!快跑到猪场那边去,不然爸爸不喜欢你了!” 三妹听见这话更委屈了,甩开腿往猪场的方向去了。 林海此时不跑,不是想当圣母,而是他确实有办法能救这个男人,不能眼睁睁见死不救。 那男人跑着跑着,突然被地上的一个大土块绊了一下,整个人趴在地上。 倒在地上后,男人却并没有起身继续跑。 而是干脆趴在地上,用衣服蒙住了头和脸。 林海一看这情况就急了,这小伙子看来是不懂虎头蜂的习性! 以为趴在地上装成木头人,虎头峰就会忽略他放过他。 才不是这样啊! 如果是在普通情况下,虎头峰的状态平和,趴着不动还行。 此时的虎头峰已经处于癫狂暴怒的状态,就算趴在原地装死,也根本不起丝毫的作用。 他们会围上来一个劲地蜇!趴着不动那简直就是活靶子! 这男人趴下后,果然又挨了几针,整个人发出痛苦的嚎叫。 林海冲着男人的方向,大声喊道。 “别趴在地上!没用的!快站起来跑!往我这个方向跑!” 男人听到有人的声音,就像溺水者抓住了救命稻草。 听到林海的指令立马实施,一个翻身站了起来,朝着林海的方向跑来。 林海当然是不会,等那人靠近再一起跑的,那样会挨蛰。 而是跑在前面十多米的地方,给他引路。 “这边!快!跟着我往这边跑!” 那男人跟在林海的后面,一个劲甩开腿跑。 跑了大概五分多钟,林海终于到了地方。 这里是一条河,河的水位大概有大腿那么深。 猪场里的日常用水,还有灌溉果园,用的都是这条河里的水。 林海之前敲定这片荒山作为果园,就是看中了这条河,省去了灌溉的烦恼。 林海扑通一声跳入河中,对着后面的男人招手说道。 “快点!快跳到河里面来!” 那男人没有丝毫犹豫,也一个猛子扎入了水中。 两个人全身浸入水中,在水里憋气,大概憋了一分多钟,那男人就憋不住了。 毕竟刚才跑的太急,整个人喘的不行,这时候早就憋不住气了。 当他从水面露出头时,被吓得立马又埋进了水里。 这些虎头蜂都停留在,水面上的半空中,仿佛就在等着他露头似的。 好在那男人露头时吸了一大口气,又在水里憋了好一会儿。 努力憋了两三分钟,他觉得这群虎头蜂,应该走了一些了。 悄悄把头露出水面时,却发现还是那么一大群,压根就没走! 林海也在水底下憋的难受,他原本以为躲进水里,虎头蜂没见到人就会走了。 没想到这些家伙还挺狡猾,竟然一直守在水面上。 他们俩不知道的是,虎头蜂盯上的人,很难能把它们甩开。 有的人跑过好几座山头,虎头蜂依旧能稳稳地跟在身后。 而跳入水中躲藏时,虎头蜂会一直守在水面上,等待几个小时都有可能。 林海和那男人简直憋的不行了,可虎头蜂仍然没有离开的迹象。 林海觉得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再憋人都要憋坏了! 第61章 呵,林海才不信这个邪! 于是林海准备潜水,往下游的方向游去。 林海上一世就是会游泳的,这一世又住在海边,也是泳技高超。 准备往下游时,林海把那男人拽了一把,提醒他往下面游去。 就这样两人顺着水流,一路向下,足足游出一百多米开外,才敢把头露出水面。 果然,那些虎头蜂群还停留在刚才那片水面,并没有跟着他们顺流而下! 两个人的脸上都露出劫后余生的喜色,继续往下游游去。 又游了很长的一段距离,直至完全看不见蜂群的时候,两个人才上了岸。 林海此时也真正看清楚了,面前这个男人的模样。 看着大概二十五六岁,脸上虽然肿起了好几个大包,但也隐约能看得出五官立体端正。 尤其个子特别高,应该有185往上,在这海南小岛上,个子长这么高的还真不多见。 这小伙子从水里起来后,明显状态没那么对了。 可能是刚才有肾上腺素撑着,而现在整个人仿佛提不起精神了。 他浑身疼的要命,尤其是被蛰了的地方,就像烧红的铁钉,直接刺进去一般。 林海看他状态不对,连忙扶着他下山,来到山底的猪场处。 来到猪场门口,三妹眼眶红红的,蹲在地上一直等着爸爸。 旁边的陈奋进,看到林海后连忙过来帮忙。 “海哥,你们没事吧?你们是从哪儿下来的?他们几个上山去找,还没找到你们呢!” 林海清楚不能耽搁时间,于是连忙把自己的自行车推了过来。 走之前摸了摸三妹的小脑袋,叮嘱道。 “你在猪场这里等着爸爸回来,听奋进哥哥的话,不要乱跑知道吗?” 三妹看到爸爸似乎没怎么受伤,只是衣服湿了,心里也放心了些。 “爸爸你早点回来,我就在这儿等你!” 交代好三妹后,林海又对着陈奋进说道。 “山上有发狂的虎头蜂,你让去山上的人都快回来,千万别被蛰了!这人伤的不轻,我得先送他去医院!” 说完后让那小伙子坐在自行车后座,林海骑着自行车一溜烟地走了。 林海这一路上蹬的飞快,在最短时间内,将他送到了医院。 来到医院后刚说明情况,立马被医生护士推入了急诊病房。 医生紧急进行清创,将刺入肉中的毒针,一个个拔出来。 林海大致数了一下,蛰了十多下呢,还好这小伙子跑的算快的,不然说不定现在已经没了。 看到这小伙子已经开始接受治疗,林海也就放心下来了。 走出医院大门时,林海笑着摇了摇头。 今天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只不过肯定把三妹这小丫头吓着了,得回去好好安抚安抚她。 林海骑着自行车再次回到猪场时,三妹快步跑过来,扑进了爸爸的怀里。 把头埋进爸爸的怀里,小丫头说话的声音还带着点哭腔。 “呜呜……爸爸,刚才真的吓死我了,太可怕了呜呜……” 林海轻轻地拍着女儿的背,安抚着她。 “乖宝别怕别怕,爸爸在呢,没事的没事的。” 旁边的陈奋进将一大摞东西,交到了林海的手里。 “海哥,这些是你采的玫瑰和蜂蜜,我去山上帮你拿下来了。” 林海拍了拍陈奋进的肩膀表达感谢后,叮嘱道。 “你们这几天一定不要到山上去,那些虎头蜂发狂了,最近会攻击人,都注意安全哈!” “好的海哥!” 回到家里后,林海换了身衣服,和大家一起处理摘来的玫瑰花。 要做鲜花饼,首先得做玫瑰花酱,并且发酵一段时间。 把玫瑰花的花蒂去掉,清洗干净,再剪碎,加白糖进行熬煮,就能得到香香甜甜的玫瑰花酱了。 林海忙着手上的活,三妹此时像个说书先生一样,和家里人讲着今天的惊险时刻。 这小丫头虽然文化课不行,但是嘴皮子是真利索。 把当时的场景讲的更加惊险刺激了,周围的人越听脸上的担忧越重。 王春花听了急地直接从凳子上站起来,扯着林海上看下看。 “我的儿!你没事救那人干啥呀?个人有个人的命!你要是出事了,我们可咋活啊!” 林海感受到了家人们的担忧,连忙宽慰道。 “哎呀,放心吧,我机灵着呢,一下都没蛰到!” 虽然林海没事,但王春花还是念念叨叨说了一大堆。 “以后谁都别去那山上了,那虎头蜂可厉害着呢,以前咱们村里有几个小孩淘气去掏蜂窝,结果四个孩子都没了,有两个连当天晚上都没挺过去!” 林海拥有前身的记忆,所以这件事情自然也记得。 那是村里的四个小男娃,家里都疼的跟眼珠子似的。 结果因为淘气去掏蜂窝,被虎头蜂直接蛰死了。 就因为一个蜂窝,四个家庭遭受了灭顶之灾。 家里的女人们哭的死去活来,男人们也是悲愤到了极点。 想为孩子报仇,可是谁也不敢再去招惹那个蜂窝。 那个蜂窝至今还在村里,大家每次经过那儿,都是绕道走的。 对于这虎头蜂,村里人都是退避三舍,还真没人收拾得了它们。 没人能收拾虎头蜂?呵,林海才不信这个邪! 第62章 将虎头蜂一网打尽! 虽然王春花警告过林海,让他不要上山,更不要靠近那些蜂群。 可林海的心中,却有个想法蠢蠢欲动,他想将这山林中的虎头蜂一网打尽! 那山里的虎头蜂,对附近已经产生了影响。 首先是果园太靠近虎头蜂的领地,工人到果园种植和采摘时会有风险。 自己和女儿们也不能再去果园,体会采摘的乐趣了,毕竟要冒着风险。 而且自己那几箱蜜蜂,肯定也难逃厄运。 为了果园的持续发展,势必要铲除掉这些虎头蜂! 不过林海也不是蠢货,不会赤手空拳单挑那些毒蜂,没有万无一失的把握,他是不会去冒险的。 虎头蜂看着张牙舞爪,但只要做好防护,铲除他们简直so easy! 说干就干,心里有了规划后,第二天林海就上山去收拾虎头蜂了。 有了林海的告诫,山上一个人都没有,正好方便他的操作。 林海打开系统商城后,首先买了一套用于捕蜂的专业防护服。 这防护服刚拿到手,林海就知道是好东西。 这玩意儿真的忒厚了,那面料足足有两公分,虎头蜂要想刺穿根本不可能。 又下单了一些捕蜂的专用工具,还租了一台无人机。 此时在蜂箱旁边,有几只强壮的虎头蜂,正在殴打可怜的小蜜蜂呢。 林海用一根树枝串着一坨猪肉,放在虎头蜂的旁边。 虎头蜂是食肉动物,闻到肉的香味直接扑了上去,用嘴开始撕咬起来。 看到虎头蜂开始吃肉后,林海拿起一个小东西,就往虎头蜂的身上套。 这个小东西是由柔软的白色羽毛,和一根超细的丝线组成的。 将丝线从虎头蜂的腹部套过去,系在了它的身子上。 虎头蜂饱餐一顿后,就要起飞准备回到巢穴里。 林海此时嘴角勾起一抹笑,声音中带着兴奋。 “嘿嘿,吃了我的肉,那可就得帮我带路喽!” 这只被标记过的虎头蜂刚起飞,林海就升起了无人机,在它的上方一直观察着动向。 通过无人机上的屏幕,跟随着虎头蜂的轨迹,林海很快就确定了它落下的方位。 “原来是在这儿啊,也没多远嘛!” 林海将无人机收起后,拿着自己的装备,就开始往山林中进发。 在离目的地还有十多米的地方,林海就停了下来,开始穿防护服。 这防护服虽然防护效果好,但这玩意儿是真厚啊,在夏天穿着还真挺闷热。 穿好防护服后,林海继续前行,他睁大眼睛到处看,终于发现了一个不一样的地方。 这里有一大片的土,这土的颜色和旁边的不一样,颜色偏深一些。 林海看到这堆土,就知道准没错。 虎头蜂通常都不在树上筑巢,而是在地下筑巢。 为了在地底下建设蜂巢,它们会将地底下的土,一点一点地运出来,所以这些土的颜色,就和周围很不一样。 林海看这土的覆盖面积,就知道这绝对是一个超大的蜂群! 走近一些就能看到,有虎头蜂在这里,进进出出忙个不停。 林海从包里面拿出一个,铁网做成的圆柱形筒。 他直接将这个圆筒插在,蜂群的出入口处,然后他便用手拍打,蜂巢上方的土地。 感受到外面的动静后,这些受惊的虎头蜂,一窝蜂地都想冲出来。 这些虎头蜂刚一冲出来,就钻进了这铁筒当中。 虎头蜂的数量实在是太多了,才刚一会儿这铁筒就装满了。 于是林海将圆筒撤出来了,蜂巢的出入口刚一打开,里面成群的虎头蜂,便都纷纷涌了出来。 这场面实在是太壮观了,一群群的虎头蜂围绕在身边,耳边全是巨大的嗡鸣声。 要是没有身上的防护服,估计一头牛都得被蛰死了。 不过林海有防护服傍身,根本不带怕的。 虽然这些虎头蜂出来了,但完全不用担心,虎头蜂们四散逃走。 因为虎头蜂是会护巢的,感受到危险后,他们会守护在巢穴的周围,并且攻击入侵者。 既然它们不愿意走,那林海就慢慢收拾它们。 林海将一个大玻璃罐打开,刚一开盖就能闻到,直冲天灵盖的酒味。 这可是他为这些虎头蜂们,准备的好东西,高浓度的烧酒。 林海手中拿着一个小抄网,手持抄网在空中反复挥舞。 在空中挥那么几下,就能发现抄网里,已经捕获了一大团的虎头蜂了。 再快速将抄网中的虎头蜂,放进那大罐的烧酒当中。 原本活蹦乱跳不服输的虎头蜂,在这高浓度烧酒中一泡,瞬间就蔫儿吧了。 用小抄网捕捉虎头蜂这个工作,看似重复无趣。 可只有做的人才知道,这多么有意思,这趣味性一点儿都不比赶海差呀! 很快在身边飞舞的虎头蜂越来越少,而烧酒罐里的虎头蜂越来越多。 一大罐装的满满当当,林海又打开了一罐烧酒。 最后把所有虎头蜂全都一网打尽,刚才那铁筒里的虎头蜂,也被倒入烧酒中,足足有满满两大罐子。 林海看着这满满两大罐的虎头蜂,简直成就感满满。 这要是在现代,他绝对能赚一笔,很多人会买这种虎头蜂回去泡酒。 这种个头的虎头蜂,一只就能卖两块钱呢! 这些虎头蜂中,有一个体型最大,颜色偏深的就是蜂王了。 林海自然是不可能放过它的,得把它消灭掉,这山上才能真正太平下来。 把所有虎头蜂搞定后,林海就要完成今天的重头戏了。 他把外面松软的土全部刨开,让它的巢穴一步步暴露出来。 很快林海就看到了,那巨大的蜂巢。 这蜂巢一共有五大饼,每一块都像个大铁盘子,这些蜂巢加在一块儿起码几十斤。 蜂巢里自然是没有蜂蜜的,不过这里面有超级珍贵的宝贝! 第63章 这是怎么个事儿?! 蜂巢里面有超级多白白胖胖的家伙,这些是虎头蜂的蜂蛹。 虎头蜂的蜂蛹比蜜蜂的蜂蛹可大多了,拿在手上很有分量,浑身胖乎乎的。 这绝对是好东西呀,在现代这玩意儿的价格不便宜! 这是妥妥的高蛋白,很多人都爱吃,有营养非常滋补,不过对蛋白质过敏的人,还是不要尝试了。 林海将这些蜂巢全部装进麻袋里,心情大好,哼着小曲就出了林子。 林海拿上自己的战利品,骑着自行车,就志得意满地回家了。 他拿着东西刚走到客厅,吹着空调的家人们,就看到了他手中的东西。 “啊!小海!你那玻璃罐里装的啥?!” 这透明的玻璃罐中,里面密密麻麻的全是虎头蜂。 王春花看清里面的东西后,瞬间惊呼出声,整个人都被吓了一跳。 林海把两罐虎头蜂烧酒放在桌上后,坐了下来,说话时语气十分平静。 “这些是山上的虎头蜂,听说泡酒很不错呢。” 虎头蜂虽然会蜇人,但这东西泡酒是真的好。 虎头蜂泡的酒,能够促进血液循环,缓解风湿痛和降血压。 可王春花此时的注意力,完全不在这药酒上面,而是担心自己的宝贝儿子受伤。 王春花眉头紧皱,开始埋怨儿子不听她的话。 “小海啊!妈不是和你说过了吗?那些虎头蜂危险的很,不要去招惹他们,你怎么就不听妈的话呢?” 李月月也满脸担忧,说道。 “是啊海哥,这种危险的事情不能做,你要是出事了,我们可怎么办呢?” 眼看大家又要开始唠叨安全问题,林海连忙扯了个借口。 “哎呀,你们放心,我没去招惹虎头蜂,我是雇人去弄的,是专业的人做的很安全!” 大家听见这话,才终于安心了一些。 “那就好、那就好!” 林海把这两大罐的虎头蜂烧酒,搬到了林强的卧室,对旁边的林强说道。 “爸,这虎头蜂泡的酒不错,你拿着用吧,可以活血通脉,对你的老寒腿有好处。” 林强一直都有风湿痛的老毛病,听到这话瞬间心中暖暖的。 儿子现在变得太好了,还会关心他呢,这个外冷内热不善言辞的老头子,此时心里暖烘烘的。 “谢谢儿子!” 林海下楼后开始处理这些蜂蛹,把这些白白胖胖的家伙,从蜂巢里一个个地弄出来的。 小丫头们都围在林海的身边,眼睛里闪着好奇的光芒。 “爸爸,这个虫子胖乎乎的,虽然丑丑的但还是有点可爱呢!” “爸爸,这是什么东西呀?你弄这个干嘛呢?” 林海把蜂蛹装进一个汤盆里,从这些蜂巢中足足弄了一满盆。 “这些是虎头蜂的蜂蛹,也就是虎头蜂小时候的样子,这玩意儿老好吃了,等会儿爸爸炸给你们吃!” 林海端着这盆蜂蛹来到厨房后,起锅烧油,把它们全放下去,炸成金黄色后捞出。 然后在上面撒上椒盐和一些辣椒面,看着就很有食欲。 孩子们围在周围,已经闻到香味了,可还是有点怕怕的。 林海直接拿起几颗放进嘴里,给她们打了个样。 这蜂蛹是真的香啊,口感酥脆,香味浓郁。 孩子们看爸爸吃的很香,一个个也放开胆子尝试。 “哇!真的好好吃哦!” “好香好香!蘸上辣椒面香香辣辣的!” 之后的几天,林海一直在家里葛优躺。 在空调房里躺着,实在是太舒服了,压根就不想出门。 林海几个月前在果园里,移栽的几棵葡萄藤,此时也成熟了。 这葡萄的品种好,果子又大又甜,孩子们特爱吃。 陈奋进送了一大筐过来,林海冻了几串在冰箱里。 把葡萄冰冻后,吃起来会有脆脆沙沙的口感,更加美味了。 此时的林海和孩子们,都躺在客厅的大地毯上。 一边吃葡萄一边搭积木,别提有多欢乐了。 当玩的兴起时,客厅的门被敲响了。 三妹一蹦一跳地去开门,脸上带着甜甜的笑。 “嘻嘻,肯定是奶奶买菜回来啦!” 可打开门后,却不是奶奶的身影,而是一个个头极高的陌生男人。 这男人的个子太高,三妹要仰着头才能看清他的脸。 看到陌生人,三妹有些警惕,把门关的就剩一个小缝,探着脑袋问他。 “叔叔,你找谁呀?” 那男人手中提着大包小包的礼品,冲三妹露齿一笑。 “小朋友你好,我想问一下林海林老板是住这里吗?” 看来是找爸爸的,三妹转头对着客厅里喊道。 “爸爸!有人找你哦!” 林海来到门口时,一看到这身高,就认出了来人。 是那天被虎头蜂蛰伤的男人,现在脸上虽然还有些红肿,但精神头好了不少。 林海的心里已经猜到了,估计是来上门感谢的,连忙让他进来。 “小伙子是你啊,快,进来坐吧!” 那男人把手上的礼品放下后,在沙发上坐了下来。 说话时脸上的表情很是诚恳,满满的都是发自内心的感激。 “林大哥,真是谢谢你了,要不是你救我,我肯定小命不保了!” 这个小伙子还挺知恩图报的,林海对他的印象不错。 “没事,谁看见那情况,都会搭把手的,你人来就行了,拿这么多东西干嘛?” 林海朝着那些礼品看去,不看不得了,一看吓一跳。 嚯!这都是好东西呢! 在岛内普通人家走动送礼,一般就是拿点苹果香蕉之类的水果,或者是钙奶饼干和点心。 再大方一些的,还会送罐麦乳精以及刚割的鲜猪肉。 可这小伙子送的礼品,比那些都要贵重多了。 有一个礼盒里铺着红布,上面放着三棵人参。 这人参的个头,虽然不是特别大的那种,但是品相极好,一看就价值不菲。 还有一个玻璃罐里面,放着一块块黄色的半透明的固体。 这个东西在这个年代,估计有很多人都不认得。 不过林海在上一世时,给自己妻子买过这个东西,这东西叫做雪蛤油。 滋补养颜的木瓜炖雪蛤,用的就是这个东西,这东西可老贵了,一斤得上千块呢。 这小伙子送的这罐雪蛤油,估计能有一斤多,而且品相极佳。 还有一个礼盒里,摆着很多一片一片的小圆片。 林海看了半天没认出来,这是啥东西? 第64章 年代的长白山! 如果是在其他地方看到,林海可能会误以为,是晒变色的小萝卜片。 不过装在这么高档的盒子里,那就只会是鹿茸片! 除此之外,还有很多其他的干货和药材,都是值钱的东西,林海看的一愣一愣的。 这是怎么个事儿? 难道他不小心救了个富二代? 林海给他倒了杯茶,然后开始聊了起来。 “大兄弟,怎么称呼啊?” “我叫赵安,林大哥,你叫我小安就行。” 林海差不多比他大了快十岁,叫一声小安也差不多。 “小安,你不是海南本地人吧?” 赵安听到这话,有些惊讶地问道。 “林大哥,你怎么知道的呀?我确实不是海南人,我是吉林的。” 林海有些没憋住,抿唇一笑。 “你这口音我想不知道很难呀,一听就感觉像东北那边的人,你咋跑这么远到海南来了?” 这年头交通并不太方便,从吉林到海南,可是有两千多公里呢。 林海有些想不通,这个小伙子跑这么远来干啥? 赵安挠了挠头,也笑了起来。 “嘿嘿,我的口音是有点重哈!我是来海南这边谈生意的,家里的山货太多,得到处多卖卖。” 林海看着这大包小包的山货和药材,问道。 “你说的山货,不会就是这些吧?” “对呢!我家在长白山那边儿,家里的山货和药材太多了,得到处跑找销路。” “长白山?!” 林海听到长白山三个字,眼睛瞬间瞪大了,一脸的向往和憧憬。 长白山的大名,他在现代就常听说。 这山上简直像个百宝库,小到野菜和药材,大到各类珍稀保护动物应有尽有。 林海从短视频上,看到过长白山人采山货的视频,他简直羡慕坏了! 没想到这个小伙子居然是长白山的,而且是80年代的长白山! 80年代的长白山更不得了,更有意思了。 毕竟这个年代还没有禁止狩猎,也没有开展对野生动物的保护。 在这山上不仅可以采各种山货和药材,野生动物也是随便打! 林海简直不敢想象,这个年代去长白山上,能有多么好玩。 赵安看出了林海对长白山的向往,和他聊了快一个小时,长白山上好玩儿的东西。 不仅林海聊的欢,周围的闺女们也听得入迷。 这些丫头们从来没有去过岛外,没想到这个世界上,竟然还有这么有意思的地方! 闺女们一边听一边问,一口一个安叔叔叫的可欢了。 林海和赵安也越聊越投缘,越聊越对脾气,林海对赵安说道。 “你在我家住几天吧?孩子们很喜欢你呢,都想听你讲故事。” 赵安脸上露出抱歉的神情,说道。 “我也很想留下来和你们多玩几天,只可惜给家里去了电报,说明我的情况后,我爸妈急的不行,让我快点回吉林呢。” 这个年代没有电话,传递信息大多用送信。 可是送信太慢了,所以有的人会选择发电报。 电报可不是谁都发的起的,这玩意儿还挺贵。 单单发一个字就需要七分钱,要是想说的话多了,还真挺费钱的。 赵安定的是今天晚上的火车,林海也没法再挽留他了。 “好吧,小安,路上要注意安全!” “好的林大哥,有机会一定到长白山来玩,我招待你们!” 林海笑着和他挥手告别。 “好!有机会我们一定来!” 林海心里是真的想去长白山,不过这边还有一堆事呢,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抽开身。 一周后的清晨,司机王叔敲响了林海家的别墅大门。 林海出门一看,周瑞华正倚靠在黑色的轿车旁,笑着冲他招手。 “海哥,今天咱们可有的忙咯!” 林海笑着问他,“华子,今天有啥安排吗?” 周瑞华打开车门,一边叫林海上车一边说道。 “小陈说养猪场的猪,最近体重都不怎么长了,是到出栏的时候了。” “咱们的猪可以出栏了吗?!” 林海心中有些兴奋,这猪养了差不多半年时间了,他盼这天盼了好久了。 之所以这么期待,是有两个原因在的。 首先就是希望这些猪卖个好价钱,让家里的钱越攒越多,给女儿们积攒下丰厚的家产。 第二个原因就是,让欺负大妹二妹的小兔崽子,和他卖猪肉的爸爸破产。 之前开火锅店的那个女人,他们家已经破产倒闭了。 他们家的火锅店不仅倒闭了,还倒欠了一笔钱。 林海向实习老师周莱打听过,那个小兔崽子的妈妈交不起下学期的学费,已经提出转学的事情了。 林海也算是出了一口恶气! 林海到市场看过,另一个小兔崽子爸爸,开的那家猪肉店。 这几个月的生意依旧红火,店一直开的挺好。 猪场的猪可以出栏了,林海现在有的是办法,把他家的猪肉店搞黄! 第65章 你挺有当演员的天赋! 坐着黑色的小轿车来到猪场后,周瑞华和林海都脚步轻快心情大好。 此时正是喂猪时间,一只只住着单间的猪猪们吃的正欢。 陈奋进和其他几个猪场员工,正在费力地给猪过磅称重。 林海也围了过去,看清秤上的重量后很是满意。 “哇,三百零六斤,这些猪长得是真快呀!” 周瑞华看着这头猪,也满意地直点头,向陈奋进问道。 “咱们猪场里的猪,都是三百斤出头吗?” 陈奋进摇了摇头,把具体情况说了出来。 “差不多有三分之一超过三百斤,其他的是二百八左右,有极少部分长得特别慢的,是二百五六的样子,估计还得再养段时间才能出栏。” 虽然是一个养猪场的同一批猪,但体型大小有差别是很正常的。 在现代机械化养猪场里,每一只猪都有身份信息,会对每只猪的体重进行监控。 根据体重的不同,机器还会调整喂食量。 因此等到出栏的时间,猪的体重会非常接近。 而林海的养猪场,没有那些先进的机械设备,虽然有饲料,但也是纯人工喂养,体型有差别是很正常的。 “那咱们就先卖体重达标的,体重不够的就再养养。” 回到猪场里的小办公室后,两人就开始讨论,这些猪的销售问题了。 周瑞华手中拿着纸笔,一直在写写画画。 “海哥,咱们的猪要不都在岛内销售吧?要是运出岛外的话,运输费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呢。” 林海和他的想法不谋而合,点头赞同道。 “我也是这么想的,咱们的五百头猪虽说挺多,但可以分批卖,在岛内完全可以消化掉!” 周瑞华继续说着,接下来的打算。 “咱们先卖个三五十头试试水,这样的话得请两个杀猪匠人,在最大的那几个市场里要租摊位,还要雇人来守摊和售卖……” 林海边听边点头,周瑞华的安排很细致,几乎不用林海再费什么心了。 “猪肉的价格,还是按咱们之前定的一块二一斤吗?” 周瑞华提笔在纸上算了一会儿,得到结果后笑得开怀。 “对,就定一块二吧,价格有优势,咱们还能赚不少呢。” 在岛内的市场里,猪肉的价格一般是一块四一斤。 如果以纯商业的角度来看的话,把猪肉价格定到一块四,能赚的更多一些。 不过在开猪场时,两个人就达成了共识。 他们的雄心抱负是,让更多的人能吃得起猪肉,这也是他们俩办猪场的一个初心。 他们俩人的本质,其实并不是唯利是图的商人,而是心怀家国的企业家。 所以他们适当把猪肉的价格下调了一点,定在一块二一斤。 其实这个价格,他们就已经非常赚了。 毕竟普通猪场,养猪的周期至少一年,而他们的猪半年就能出栏了。 饲料这方面一直是林海在负责,他是从系统商城里下单的,根本没花钱。 在养猪开销这方面记账时,这些饲料都是以极低的价格报账的。 确定好这些流程后,林海坐过来用手勾着周瑞华的肩膀,说道。 “华子,你要信得过我,我有个门道能把几十头猪直接打包卖掉,能省些麻烦事儿。” 周瑞华扶了扶眼镜,笑着说道。 “哈哈,没想到海哥还有门路呢,你放心去弄就行,我信得过你。” 此时王叔坐在凳子上,百无聊赖地抠着指甲,这些生意上的事情,他听的想打瞌睡。 林海看了看王叔,向周瑞华问道。 “华子,王叔这两天忙不?” 周瑞华以为林海是要借车,于是说道。 “这几天我不怎么用车,你要用车的话,让王叔开车送你就行。” 林海摇了摇头,眼睛盯着王叔嘿嘿地笑着。 “嘿嘿嘿,我不用车,我想找王叔帮帮忙,你能把王叔借我两天吗?” 周瑞华虽然不懂林海这是什么意思,但还是大方地表示。 “当然可以,王叔这几天跟着你就行。” 原本和周瑞华形影不离的司机王叔,就这样跟着林海到了他家。 司机王叔又想起上次,去解救拐卖儿童,被累的够呛那事儿了。 王叔哭丧着脸,委屈巴巴地说道。 “林老板,你把我借来干啥,我就会开个车,其他的啥都不会呀!” 林海揽着王叔的肩膀,眼神中都是对他满满的肯定。 “谁说你啥都不会?我看你挺有当演员的天赋的!” 林海无厘头的夸奖,弄得王叔都有点不好意思了,连连摆手说道。 “你就别拿我开玩笑了,我这样当啥演员呀!” “王叔,真没跟你开玩笑,我这儿有个活,就是当演员演场戏,你要帮我做成了,给你包个大红包!” 王叔听到有外快能赚,立马就心动了。 “嘿嘿行,不就是演戏嘛,我保准演的像!” 第66章 这猪肉简直就是垃圾货! 林海把王叔带进屋后,从衣柜里拿出了一套正装。 “来,王叔你把这套衣服换上。” 这是一套浅灰色的西装,配了件白衬衫和精致的领带。 王叔换上这套衣服后,在镜子前左瞧瞧右看看。 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笑着说道。 “我还从没穿过这样的衣服呢,穿上这套衣服不像个司机,倒像个老板了!” 林海站在旁边,把王叔从上到下打量了一遍,不错不错,这外形真不错! 王叔是个司机,平常就开开车,不会干什么重体力活儿,所以体型有些微胖。 身上的白衬衫微微凸显出他的啤酒肚,再加上这套灰色的西装,衬得整个人就像,派头十足的大老板一样。 “王叔,这次你要演的角色,就是个大老板,我细细讲给你听!” 紧接着林海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和该怎么演戏,都一点一点和他讲清楚了。 把所有事情都了解完后,王叔扯起嘴角嘿嘿一笑。 “嘿嘿嘿,你小子真是蔫儿坏蔫儿坏的!” 王叔换上这套西装后,便来到了镇上最大的市场。 穿着灰色西装的王叔,在这个市场里可谓是格外显眼。 毕竟市场里的大部分人,都穿着很普通的衣服,穿这么正式的还真是少见。 王叔朝着小兔崽子爸爸的那家肉店去了,刚走到门口,那个卖猪肉的男人,就笑着招呼他。 “老板,买肉不?这都是今天刚杀的猪,你瞅这五花肉多好呀!” 卖猪肉的男人脸上的笑容格外热情,毕竟王叔这身打扮,一看就不是穷鬼,绝对是个大客户。 王叔用眼睛斜睨着一大块儿五花肉,脸上露出嫌弃的表情。 “就这五花肉还叫好呀?听市场里的人说,你家猪肉的品质最好,我看也就这样。” 卖猪肉的男人听见这话,有些不乐意了。 “老板,我这五花肉的品质还不好吗?肥的多瘦的少,我敢说这市场上,没哪家比我家的肉好!” 王叔不接他的话茬,而是继续挑刺。 “你这肉也不怎么肥嘛,是从岛外进来的吧?还没我家的猪一半好呢。” 卖猪肉的男人一听这话,猜到这老板估计是行内人,眉毛微挑问道。 “老板,你家是开猪场的吗?” “对啊,我在岛内开了个养猪场,品质比你这好太多了,你这猪肉简直就是垃圾货!” 垃圾货三个字,把卖猪肉的男人有些刺到了,不过对方是个大老板,他自然是不敢招惹的。 “老板,我这些猪是从岛外进的品质最好的了,每一头都有两百斤往上,你家的猪真能比这还好?老板,你怕是逗我呢!” “嘿!这个人真是的,我逗你做啥?我家的猪每头都有三百斤朝上,那肥膘足足有这么厚一层呢!” 王叔说完后,还用手比了个非常夸张的幅度。 其实王叔并不是虚假宣传,林海养猪场里的猪,确实有那么肥。 如果是在现代的话,养猪追求肥瘦均匀,太肥的大家反而不喜欢。 在这个年代大家吃不起肉,对于油脂更加偏爱,所以买肉更喜欢肥多瘦少的。 因此林海在系统商城中购买饲料时,选的都是营养特别丰富,容易长肥膘的。 而且每个猪住单间,空间不大没什么运动量,就更容易长肥了。 卖猪的男人看王叔的样子,不像是在说谎,于是来了兴趣问道。 “老板,你家真有那么肥的猪吗?咋卖的呀?” “我家的猪物美价廉,你们这种猪肉店如果要买的话,按整头拿算一块二一斤。” 听了他的话,卖猪肉的男人在心里琢磨了一下。 从岛外运进来的猪肉,按整头算是1块1毛钱一斤,而且送进岛内的运输费还得自己出。 如果真有这老板说的品质这么好,而且是在岛内没有运输费,那么一块二一斤确实不算贵。 “老板,我对你那猪肉有点兴趣,不过我也不知道,是不是真有那么肥呀?” 王叔听到这话心中一喜,看来这小子是上钩了。 “这样吧,你要不信的话,我等会儿让人拉头猪过来现杀,这猪要是没那么肥的话,你不要就行了。” 卖猪肉的男人思考了几秒钟后,立马点头同意了。 “行!” 毕竟这事对他来说百利而无一害,如果品质真有那么好,一块二一斤买下来也不吃亏。 如果品质不行,他直接不要就行了,反正这老板自己说的这话。 两个人有了做生意的意向后,便询问了互相的名字。 “老板,怎么称呼你呀?” “我叫王大富,你就叫我王哥就行,咋称呼你呀?” 猪肉的男人回答道,“我叫赵强,你就叫我强子就行。” “那行,强子你在这儿等着我,我现在就去叫人运一头猪过来!” “好嘞,等你哈王哥!” 然后王大富就回了猪场,挑了猪场里最肥的一头猪,让陈奋进用一辆三轮车运了过来。 当这只大肥猪,被运到赵强的猪肉店门口时,瞬间吸引了不少的路人围观。 赵强从店里出来,当他看清三轮车上的肥猪后。 顿时嘴巴微张着,瞪的老大的眼睛中闪着精光! 第67章 这肥膘也太厚了! 这只肥猪一看就绝非凡品,比他之前买的猪个头大多了,身材肥硕膀大腰圆,一看就是好货。 周围的路人,都围着这只猪议论纷纷。 “嚯!这只猪可真够肥的!” “这猪咋喂的呀?咋养这么肥?” “这猪一看就好,老板,你这猪等会儿要杀了卖吗?” 听到别人对猪的夸赞,王大富也与有荣焉,面上带笑对着大家说道。 “哈哈大家果然很识货呀!这头猪现在立马就要杀,有人能帮我找个杀猪匠来不?” 赵强听见这话,面带笑容连忙上去献殷勤。 “王哥,我就是杀猪出身的,这活我熟,让我来吧!” 紧接着赵强就从店里,拿出一把锋利的杀猪刀。 周围上来几个壮汉,帮忙压住猪的身体和四肢,就这样在市场里开始杀猪了! 市场里的人很多,看到这边有杀猪的热闹看,大家都聚集了过来。 以肥猪为中心,足足围了几大圈人,弄的这边都有些拥挤了。 锋利的杀猪刀,割开肥猪的喉管后,一股股温热的猪血便涌了出来。 这猪血可是好玩意儿,当然不能浪费了。 提前就在下面接了一个盆,差不多接了五斤左右的猪血。 刚把猪血放完,周围就已经有人想提前预定了。 “老板!你那猪血我都要了!” “嘿!你这人忒不厚道了,咋能都要了?我还想买一点呢!” 在现代猪血主要是用来涮火锅,或者做毛血旺的,大家也就吃个味道。 可在这个年代没啥补品,猪血可就是好东西了。 人们会特意买回家,给家里的孕妇或者体弱的老人吃。 放完猪血后,就开始划开肚子,清理内脏了。 猪的内脏虽然没有猪肉那么值钱,但是依旧好卖。 猪肝、猪心和猪肺,用辣椒一炒,就是顶好的下酒菜。 只是像大肠小肠这些,有的人会觉得有味膈应,所以价格会低一些。 把内脏都清理出来后,就开始杀猪的重头戏,把肉给分割了。 赵强虽然人品不咋样,但杀猪的手艺确实不错。 手法纯熟地把每一个部位的肉,分门别类地切割好。 猪肉被切割时,露出了厚厚的肥膘,肥的多瘦的少,简直是这个年代人们的梦中情猪。 “天哪!这肥膘也太厚了!这要是拿来炼油肯定香惨了!” 这年头的普通家庭,想要经常吃上肉是很难的,可不吃肉嘴里又觉得寡淡会很馋。 于是很多人都有炼猪油的习惯,买这种厚肥膘,拿回家炼成猪油,装在搪瓷罐里。 炒菜的时候舀那么一勺,寡淡的蔬菜便有了肉味儿。 眼看着肉差不多都分好了,围观的人们都有些等急了,连忙问道。 “老板,你这猪肉咋卖的呀?” “管他多少钱,那厚肥膘肉先给我来五斤!” “老板,那五花肉给我称三斤!” “老板,猪肺都给我包上!” “……” 看着周围热情的顾客们,赵强的脸都要笑烂了。 于是连忙转头,对着旁边的王大富说道。 “王哥,这生意我跟你做!这头猪你先拿给我吧,就按一块二一斤,等会儿给你结账!” 王大富也笑着对他说道。 “行,你先把肉卖了,等会儿咱们慢慢谈生意!” “好嘞!” 当赵强说出这猪肉的价格,是一块五一斤时,大家也没有觉得特别贵。 毕竟这东西确实好,比平常的肉价贵一毛钱,大家也都能接受。 没过多长时间,这一只三百斤出头的肥猪,就已经卖掉快一半了。 虽然还没有卖完,但赵强在心里大概地估算了一下。 这一头猪全部卖光后,差不多能净赚二十块左右。 二十块听着感觉不多,但差不多是工人半个月的工资了,由此可见做生意还是很赚钱的! 顾客们买到心仪的肉离开后,赵强便将王大富恭恭敬敬地请到了店里,把买猪的三百多块交到了他的手中。 “王哥,您这猪确实不错,您家的猪场有多少头猪啊?” 王大富坐在凳子上,翘了个二郎腿,财大气粗地说道。 “我厂子里有五百头呢,你想要多少?” 赵强此时已经想好了,以后就从这王大富这里进货。 虽然价格贵一毛钱,但是不用付运输费,而且猪的品质好不愁卖。 “王哥,我想以后都从您这儿进货,暂定一天拿一头猪,每天您派人把猪送过来,我把钱付给您,您看咋样?” 赵强的意思是猪钱一天一付,货到付款。 这样他的手上不会压货,也不存在资金周转的问题。 可王大富听到这话后,却面露不悦,嗤笑一声,站起身就想往外走。 “我看你也不是诚心想跟我做生意,就不浪费时间了!” 第68章 裤子都给他赔掉! 赵强看王大富这副样子,立马急了连忙问道。 “王哥,这是咋了嘛?我是真想跟您做生意呀!” 王大富露出不耐烦的神情,一边说一边准备往外走。 “我是做大生意的,不喜欢磨磨唧唧,你这一头猪一头猪的买,还不够麻烦的呢!” 赵强一听这话,心里也就明白了。 确实像这样的大老板,向来是只搞批发,不搞零售的。 这样一只一只的卖,对于大老板来说是耽误时间。 赵强感觉这样确实不好,于是脸上堆笑,向王大富问道。 “王哥,那您这儿一次最低拿多少头猪呀?” 王大富想了想,说出的话把赵强吓了一大跳。 “别人从我这儿买猪,一次至少五六十头呢!” 赵强被这数目吓了一跳,在心里也简单地估算了一下。 一头猪按一块二一斤的价格来算,五十多头猪差不多就要2万块了。 这可绝对不是个小数目啊! 虽然他家是赚了些钱,可这几年也没积攒到这么多家底啊! 赵强面露难色,用商量的口气问道。 “王哥,我这确实拿不出那么多钱,您看能不能通融通融,一次少拿些货,我以后就从您这儿买,再也不去别家买猪了!” 王大富沉默了片刻,仿佛在思考,深思熟虑后说道。 “既然你诚心想跟我合作,那就少一些吧,一次最低拿三十五头,你看咋样?” 赵强听见这个数目后,立马又在心里打起了算盘。 三十五头猪估摸着,应该是一万三千块钱左右,他把家里的钱凑吧凑吧,再借一点应该就够了。 这个钱他能拿的出来,可是此时却又犹豫了。 把全部身家一次梭哈投进去,会不会有风险呢? 万一出了什么事,那他可就完蛋了,这可真不是开玩笑的! 王大富仿佛看穿了他心里所想,于是赶紧给他打了一支强心剂。 “你放心,咱们合作是要签合同的,白纸黑字写清楚,有法律效应的,谁也不担心受骗吃亏!” 听到要签合同,赵强心安了一些,可还是有一点犹豫。 王大富看他仍在犹豫,抬腿就要离开。 “既然你不相信我王大富,那这生意就别做了,有的是人想买我的猪!” 赵强此时不再犹豫,连忙拉住王大富的袖子,语气坚定地说道。 “王哥,我没有不信你,咱们现在就签合同吧!” 这个合同的内容,其实并不复杂,主要就是这么几条。 首先写明了王大富每天要派人送一头猪过来,一共要送三十五头猪,而且每头猪的重量不低于300斤。 赵强今天需要先交齐一万三千块,最后根据猪的重量再多退少补。 最后还写明了,双方都不得反悔违约,而是有谁违约的话,将面临着巨额赔偿。 签好合同后,赵强就回家了,把家底全都掏出来,甚至还找亲戚借了一笔,才将这一万三千块给凑齐了。 不过他已经想好了,这生意肯定是稳赚不赔的,只需要一个多月的时间,不仅能回本还能大赚一笔! 王大富收到这厚厚的一摞钱后,连忙藏进了怀里,一路上小心翼翼地来到了林海家。 见到林海后,他连忙将怀里装钱的信封,拿出来拍在桌上,脸上是自豪和神气的笑容。 “看!这钱到手了!嘿嘿,我可真是个演技派!” 林海摸着这摞厚厚的钞票,丝毫不吝啬自己的赞美。 “嘿嘿,王叔确实是有一手啊!” 王大富在凳子上坐下后,突然又想到了什么,神情复杂地说道。 “不过咱们的猪是真的好卖,你是没看到,在市场里简直抢疯了!咱们这么好的猪,真要给那赵强吗?” 林海哑然失笑,“肯定得给呀,要是咱们拿了钱不给猪,那不就是犯罪了,得蹲局子的!” 王大富听闻此话,眉头一皱嘟囔道。 “这要真把猪给他,我怕这小子真赚的盆满钵满呢!” 林海笑了笑,神情笃定地说道。 “王叔你放心,我敢打赌他要赔的精光,连裤子都给他赔掉!” 第二天早上5点多,陈奋进就用三轮,将一头300多斤的猪,拉到了赵强的店子里。 市场里开业早,所以赵强让他每天尽早送来。 赵强看着这头大肥猪,笑的合不拢嘴,此时心里比蜜还甜。 昨天的那头猪,在下午关市场前,就已经全部卖光了。 还有好些人没有买到,说明天一定来光顾他的肉铺。 磨刀霍霍的赵强,一边杀猪,一边已经开始做发财的美梦了。 把猪肉分割好,整整齐齐地码好后,就迎来了市场早上的最大的一波人流。 原本以为要数钱数到手抽筋了,可事情却并不如他所想的那样! 第69章 完了!这下完了! 赵强原本以为今天店里的生意会非常火爆,结果生意不但不火爆,连平常都不如。 他在自己的猪肉店里,等了快半个小时了,可却还没有开张。 不仅人流量少了,而且很多人过来问了一嘴价格后,立马转头就走。 实在是弄得他,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难道这一块五一斤的价格贵了吗?不可能呀! 明明昨天也是这个价格,大家都恨不得抢疯了!今天怎么就没人买了呢? 赵强心里实在是疑惑极了,于是他让一个店员看店,他要在市场里到处去看看。 在市场里转悠着,他来到了市场入口处,他终于发现了不对劲的地方。 在市场入口处的那几个档口,因为地理位置比较好,所以租金很贵。 因为租金太贵了,所以有一个档口空了一两个月都没人租。 而今天这个档口却开业了,在这档口附近,围着里三层外三层的人群。 赵强的心中有些好奇,不知道这档口是卖什么的,生意居然这么好。 他努力往人群里面挤,终于来到了最前排。 当看到这居然是家猪肉店时,他的心里像吃了蛆一样难受。 原本在这个大市场里,一共有三家猪肉店。 猪肉店里的猪肉价格都差不多,大家是很强烈的竞争关系。 像他们这种生意,是最怕同行的,同行越多,生意就会越差。 没想到市场里竟然又开了一家猪肉店,实在是让人恼火! 当看清这个档口里摆着的猪肉时,他更是感觉晴天霹雳,腿都有些发软了。 这些猪肉的品质,和昨天从王大富那里买来的不相上下。 猪肉有着厚厚的肥膘,而且特别新鲜,一看就是今天早上刚杀的。 这!这是咋回事?! 这家猪肉店怎么也会有,品质这么好的猪肉?! 正当赵强愣神的时候,这家店已经卖出了好几单猪肉了。 “这猪五花多少钱?” 两个忙碌的男店员,一边切割着猪肉,一边回答着顾客们的问题。 “婶子,这五花肉一块二一斤,你要多少?我给你切。” 大婶一听到这价格,瞪着圆溜溜的眼睛,有点不敢相信。 “一块二?这么便宜?给我来五斤!” 周围的群众们听到这个价格,也都兴奋坏了,一起叽叽喳喳地讨论着。 “天哪!我在这个岛上,好久都没买过一块二一斤的猪肉了!” “可不是嘛,现在的肉价都是一块四,有的店还卖一块五呢!” “而且这猪肉的品质是真的好呀,瞅这大肥膘看着都得劲儿!” “这种品质的猪肉卖一块二一斤?这老板是在做慈善吧!” “当家的!快,咱们今天多买几斤!免得过几天涨价了!” 店员把切好的五花肉装好,给那个大婶时,还给了她一张小卡片。 “婶子,这个是海月火锅店的赠菜卡,凭借这张卡到海月火锅店吃饭,能送一道菜呢!” 听到海月火锅店和送一道菜,周围的人群又沸腾起来了。 “海月火锅店?我知道那家店,味道可好了呢!” “是啊!那老板还在店里安了空调呢,可凉快了!我家每个周末都要去吃一回!” “没想到买猪肉还能送火锅店的一个菜,挺不错的,这卡片等会儿我也要一张!” 买猪肉获得火锅店的赠菜卡,这个提议是林海提出来的。 来买猪肉的人,大部分家庭条件还不错,吃得起旋转小火锅的,家里条件也差不了,都是愿意花钱消费的群体。 送一张火锅店的赠菜卡,能够让买猪肉的人感觉占了便宜,而且还能拉动火锅店的客流量,实在是两全其美! 赵强此时站在人群里,如同被天雷劈中,整个人都懵了。 这家店不仅猪肉品质好,而且价格竟然这么便宜! 还开在市场入口处,直接截断客流!还有什么劳什子赠菜卡! 完了!这下完了!他这个店里的生意可怎么做啊! 赵强在走回自家店铺时,整个人摇摇欲坠,仿佛失了魂一般。 到自家猪肉店,等了整整一个早上,虽然有人来问价,但却一单都没有卖出去。 明明是炎炎夏日,可他却感觉手脚冰凉,一直坐在摊位前,像被人抽走了魂魄。 一直这样呆呆地坐着出神,直到他老婆中午给他送饭时,他才终于回过神来。 “强哥!强哥!你干嘛呢?发什么愣呢?” 第70章 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赵强老婆看到案板上的猪肉后,皱着眉头问道。 “这猪肉咋回事儿?怎么感觉都没怎么卖呢?” 一脸苦大仇深的赵强,叹了口气把事情的始末说了一遍。 赵强老婆听完后,瞬间感觉天旋地转,有点傻眼了。 昨天赵强签合同凑钱买猪这事,属于是先斩后奏。 不过赵强这几年做生意一直都没赔过,而且他说这次肯定稳赚,所以赵强媳妇也挺支持。 结果没想到今天竟然出了这档子事,赵强媳妇对这猪肉的价格很是不理解。 “这么好的猪肉,咋能卖一块二呢?整个岛上都没这个价呀!” 赵强一边抽着手里的烟,一边说道。 “是啊!估计是新店开业,所以头一天便宜,想要拉拢些顾客吧?我估摸着过两天就得涨价了!” 赵强不相信他们会一直卖一块二的价格,毕竟这么低的价格,根本就没得赚! 现在猪肉的进货价就很贵了,再加上房租和人工,一块二的价格铁定得赔钱呐! 看到老婆闷闷不乐,赵强连忙出声安慰道。 “老婆你别急,等过两天他们把价格涨起来就好了,咱们不说赚的盆满钵满,至少不可能亏本!” 赵强想的是等价格涨起来,他家没了价格优势,大家的生意也就平分秋色了。 “唉,好吧,那这些猪肉可咋办?最近天气这么大,当天卖不完,第二天就得馊了!” 在这个年代的鲜猪肉摊,当天的猪肉最好全部卖完。 尤其是在这海边的夏天,炎热潮湿,猪肉当天不卖完,第二天肯定发酸。 这头三百多斤的猪,今天怕是一单都卖不出去了,得想办法处理才行啊。 于是这两口子和猪肉铺的店员,便整整忙活了一个下午,把猪肉用盐给腌制了。 这海边粗盐管够,把肉切块后抹上厚盐,做成腌肉能存放好久。 腌肉的价格自然比不上新鲜猪肉,不过也只能这样了,做成腌肉再慢慢卖吧。 第二天早上天刚亮,陈奋进开着他那辆破三轮,又送了一头300多斤重的大肥猪来。 这次赵强可学聪明了,没有立马宰杀,而是想等着看看情况再说。 如果新开的猪肉铺涨价了,那他就可以杀猪做生意了。 若是没有涨价还是那么便宜,他就不急着杀猪。 市场里新开的猪肉店刚开门,周围就聚集了一大堆人。 昨天买到实惠猪肉的人,一回去自然大肆宣传,今天来的人更多了。 赵强第一个凑上去,指着一大块五花肉,心急地问道。 “喂!你们家这猪肉多少钱一斤?” 卖肉的小伙子,满脸带笑回答道。 “大哥,这五花肉一块二一斤,你需要多少?” 一听到还是这么低的价格,赵强心里的火噌噌地往上冒。 这些家伙!哪有这样做生意的?这明明就是扰乱市场! 赵强满脸怒气,指着卖肉的小伙子,说话的声音老大了。 “你们这不是扰乱市场吗?你们凭啥卖一块二一斤?你让别家卖猪肉的咋办?!” 围着的一大群顾客们,都是想来买实惠猪肉的,听见这种话当然就不乐意了。 “你这人咋回事儿?猪肉便宜还不好吗?这样大家都能吃上猪肉,多好的事儿啊!” “别人想卖多少钱卖多少钱,关你屁事啊!” “就是!真特么狗拿耗子,多管闲事!不买就爬开一点,好吗?” 围着的顾客们,有些人也认出了赵强的身份,于是说出来的话,更加尖酸刻薄了。 “这人是那个卖猪肉的老板啊!咋的?只准你家卖,不准别家卖是吧?” “别家卖的便宜,你要眼红你也卖便宜点呀?不多赚咱们几个钱,浑身不舒服吗?” 看到这些顾客们,这么拥护自家的店铺,卖肉的小伙子连忙感谢道。 “谢谢各位捧场!我家老板说了,我们店里的肉价一直是一块二,不会随便涨价的,大家放心来买就行!” 赵强听到肉价一直不会涨,顿时就心梗了,整个人六神无主悲愤交加,却只能灰溜溜地跑了。 回到店内后,他萌生了换地方的想法,大不了到其他市场去做买卖! 跑了周围的好几个市场,却发现简直奇了怪了! 仿佛是一夜之间,每个市场里都开了一家这样的肉铺,价格都是这么便宜! 那个时候他就知道他完了,他的猪肉生意,不可能再做的起来了。 现在能做的,只有及时止损,不要让自己的所有家产,全部打了水漂。 第三天陈奋进又骑着他的破三轮来送肥猪了,把猪卸下车后正准备走,却被赵强给叫住了。 “小兄弟,你能不能帮我给你们老板说一下,我不要猪了,买猪的钱能不能退给我?” 第71章 林海同志,你的包裹到了! 赵强问这话的时候,心里也没抱太大希望,毕竟合同上白纸黑字写的清楚,实在没法反悔。 这件事林海早就和陈奋进招呼过了,所以陈奋进回答的也很是干脆。 “不好意思哈,我们老板说过合同生效后不能反悔,谁要反悔就得赔违约金!” 当时在合同上规定的违约金,可不是一笔小数目! 不过赵强当时想着,这种好事怎么可能反悔,于是想都没想就签了字。 这个时候真是肠子都悔青了,真不该签那份合同呀! 赵强搓了搓手,又用商量的口气问道。 “那这个猪能不能先别送来?我这段时间暂时不需要,先在你们猪场放一段时间,等两个月再给我送来,行吗?” 陈奋进摇了摇头,直接拒绝道。 “不好意思,我们老板说过,要按合同一天送一头过来,不能存放在我们猪场里。” 赵强听见这话心里很是恼火,语气都忍不住加重了。 “这么一点小事都不行吗?我家又没场地,在你们猪场存放一下又咋了?!” 陈奋进依旧摇了摇头,回应官方没商量。 “不好意思老板,一切按合同走的,这猪我会每天来送一次的。” 陈奋进说完后,跳上他的三轮就走了,赵强在后面气的直跺脚。 第二天的猪本来就还没宰杀,第三天的又送来了,这可把赵强给愁坏了。 在这市场里的店铺,空间本就不大,两只硕大的肥猪在里面,实在是拥挤不堪。 第四天的肥猪送来后,店里也放不下了,没办法,赵强只能将这头猪牵回了家。 他家虽然做生意条件不错,可住的也只是普通平房,家里的面积不大,两室一厅的格局。 把猪牵着刚走进家里,一个胖小子就冲了过来。 “爸!你咋把猪给牵到家里来了?” 正在厨房里炒菜的赵强媳妇,听见这话拿着锅铲就冲了出来。 “你这是干嘛?!把猪牵到家里来做什么?这多脏多臭啊!” 赵强本就一肚子火气,看见媳妇这样也吵了起来。 “还不是没办法的事!这猪又卖不出去,每天都要送来,我不弄回家能咋整?扔掉吗?” 赵强说完这话,突然房间里飘出一股恶臭。 三人低头一看,原来是这猪拉屎了,就拉在客厅里,看着都恶心。 赵强媳妇简直要崩溃了,冲着赵强大喊道。 “快把这个猪给我弄走!弄走!” 就这样赵强牵着他的猪,只能在附近租了个仓库,暂时养着。 毕竟现在的市场行情不好,他也舍不得把这些猪给贱卖掉。 就这样卖猪肉的赵强,还兼职起了养猪。 每天忙的要命,喂猪食铲猪粪,给猪买猪食和租仓库都是一笔花费。 这些猪已经养到出栏体型,不会再怎么长了,而且因为他给猪吃的伙食太差,这些猪反而都掉秤了。 赵强的猪肉店,最终把价格都定到了一块三一斤,只得1毛钱的利润,却还是没人来买。 连着两个月没钱入账,店员也被辞退了,眼看店也要黄了。 林海听说他在仓库里养的猪,情况也非常堪忧,卫生条件太差,有好几只猪都患了病,估计都得砸手里了。 之后的事情,林海也不想再多打听了,他知道这家人的好日子,也就过到这儿了,他的仇也算报了! 林海和周瑞华靠着这段时间卖猪肉,不仅回本了,还都大赚了一笔。 给员工们发了一笔奖金,可把这几个养猪的小伙子给高兴坏了。 林海火锅店的生意也是嘎嘎好,首先归功于赠菜卡,其次就是店里推出的卤大肠深受好评。 这年代猪的肠子基本卖不上什么价格,于是林海把这些大肠小肠全都收购了。 这东西在现代,是绝对的好东西,就是这个年代的香料不够,弄不出那种好味道来。 林海把收购的猪大肠和猪小肠,用卤水卤制后,作为店内新品,那简直好卖的要命。 “林海同志,你的包裹到了!” 一个邮递员来到别墅门口,将一大包东西递给了林海。 几个女儿跟在林海的身边,眼睛亮晶晶地盯着这个包裹。 “爸爸!这是赵安叔叔送的包裹吗?” “肯定是呢!说不定又给咱们带好吃的啦!” “嘻嘻!上次赵安叔叔送的酱肉干,真的太好吃了!” 林海眉眼带笑,看着这几个小馋鬼。 “是你们赵安叔叔送的包裹,来,爸爸打开看看又送啥好吃的了!” 赵安回到吉林之后,没有终止和林海的联系。 每隔一段时间,都会邮送一个大包裹过来。 包裹里都是当地的特产和美食,这些小丫头们现在一看到包裹,就要流口水了。 林海打开包裹后,首先是一大袋的榛子,这榛子个头很大,一看就是上品。 还有一袋松子,刚拿起来就有很浓的一股松香味。 以及一些肉干和干货,在所有东西的最下面压着一封信。 林海把松子递给女儿们,自己拿起信开始看了起来。 当看完信的内容后,林海的眼中难掩激动,嘴角都要咧到耳后根了。 心思细腻的大妹,察觉到了林海的心情变化,好奇地问道。 “爸爸,赵安叔叔在信里说啥了呀?” 第72章 邀请咱们到长白山去! 林海笑了笑,乐呵呵地说道。 “你们赵安叔叔说秋天到了,正是采山货的季节,邀请咱们到长白山去,一起打猎赶山玩呢!” 正在吃松子的女儿们,听见这话,瞬间感觉松子都不香了。 她们听赵安叔叔讲过,长白山上的趣事,在那山上打猎和采山货,别提有多好玩儿了! 三妹放下手里的松子,一个箭步冲进林海的怀里,像一只小猫一样撒娇。 “爸爸!爸爸带我一起去,好不好呀?” 林海抿着下唇,表情有些无奈。 “可能不太行哦,今天是周末,明天就要上学了,等以后有机会了,再带你去玩儿好吗?” 三妹听到林海的拒绝后,圆圆的杏眼里,瞬间变得水雾蒙蒙。 “爸爸不嘛,不要等以后了,你就这次带我去嘛。” 林海看到三妹的可怜样,很想带她去,可考虑到实际情况却只能拒绝了。 “可是你要上课的呀,去了长白山怎么学习呢?三妹乖,等以后爸爸一定带你去!” 林海说完这话后,转头对上了大妹和二妹的眼睛。 大妹和二妹虽然乖巧懂事,但林海也从她们的眼睛中,看到了渴望和向往。 这个年纪的孩子,对于有趣的大自然,自然是无限向往的。 不过大妹二妹什么都没说,只是乖乖地坐在那里。 看到爸爸在看她们俩,大妹和二妹非常懂事地说道。 “爸爸,那我们先上楼了,刘霞老师布置的卷子还没做呢。” 如今新学期开学,大妹和二妹因为在这几个月里的恶补,直接升入了三年级。 在新学期里,刘霞的工作就轻松一些了。 主要负责孩子们课后作业的辅导,以及在周末时,教孩子们预习新知识。 张彩玲这次的高考成绩非常不错,如今已经到了北京,念的是一所北京有名的师范学校。 瞒着她那吸血的一家人,独自去的北京,林海借给了她一笔钱,应该够她在北京的开销了。 “孩子们,快来吃饭喽,看今晚上做的啥?话梅排骨!” 话梅排骨这道菜,是王春花从林海那里学来的。 口味独特,好吃不腻,孩子们特别爱吃,尤其是三妹。 格外疼爱三妹的王春花,夹了一大块排骨,放在三妹的碗里。 可三妹却没怎么吃,低头扒拉着白米饭。一看就心情不佳。 “这孩子今天是咋的了?怎么光吃白米饭啊?快吃奶奶做的话梅排骨!” 王春花见三妹今天胃口不好,很是惊讶,连忙一个劲儿地劝三妹多吃点。 三妹微微抬头,声音齉齉地说道。 “谢谢奶奶,我有点吃不下。” 王春花看向三妹后,顿时吓了一跳,声音提高了几个度。 “呀!这孩子是咋了?眼睛肿的像个小桃子一样,是谁欺负你了?” 林海看着三妹红肿的眼睛,一看就是下午偷偷哭过了,无奈地叹了口气说道。 “唉,是这么回事儿,赵安邀请咱们到长白山去玩儿,不过大妹二妹三妹要上学,所以就没法带她们去了,三妹正伤心呢!” 平时最疼三妹的王春花,看着自己的大胖孙女,此时又委屈又吃不下饭,实在是心疼坏了。 一把把身旁的三妹揽进怀里,对着林海说道。 “哎呀!要我说就把三妹也带上,反正这孩子在学校也听不进去课,还不如出去玩儿呢!” 王春花每天接送孩子,三妹的家长会也是她去的,她太清楚三妹的学习情况了。 这孩子平时看着鬼机灵的,但在学习上真像缺了根弦儿。 林海看王春花这明晃晃地偏袒三妹,无奈地笑了笑。 “虽然三妹成绩不好,可也不能不上课呀。” 王春花思索了一下,说道。 “实在不行就让刘霞老师也跟着一起去吧,每天抽点儿时间,给三妹补补课不就行了!” 刘霞老师的工作是包餐食的,正埋头认真吃饭的她,突然被点到后抬起了头。 王春花立马笑着,对刘霞老师说道。 “刘霞老师,你放心跟他们去长白山玩儿,你那几个弟弟妹妹都接到别墅里来,我帮你好生照看着!” 林海看这架势,这老太太是要把三闺女维护到底了。 他心里有些犹豫,到底该不该带三妹去呢…… 第73章 去外面看世界! 林海想了想这样也行,就是多买一张车票的事,也能让三妹开心一些。 于是林海先询问了一下,刘霞老师的意见。 “刘霞老师,我们过段时间,准备去吉林长白山那边玩,你能跟着一起吗?” 刘霞还从未去过岛外,心里是很想见识,祖国大好山河的。 而且刚才王春花还打了包票,会帮她照顾弟弟妹妹,于是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下来。 “可以的,林大哥!” 听到刘霞肯定的回复后,林海对着三妹说道。 “行,那三妹也一起去长白山!” 三妹听见这话,简直高兴坏了,肉肉的脸颊上,笑出了两个小梨涡,开心地喊道。 “耶!爸爸万岁!爸爸最好了!” 王春花捏着三妹的小脸,佯装吃醋道。 “哼,爸爸最好了,奶奶就不好了。” 可爱的三妹又抱住奶奶,把头埋进奶奶怀里。 “才不是呢,奶奶也最好了!” 此时的桌上一片欢声笑语,大妹和二妹看着快乐的三妹,眼睛里满是羡慕。 林海时常观察孩子们的情绪,此时大妹和二妹眼中的羡慕,他也尽收眼底。 不知道为什么,他此时感觉心里有点酸酸的。 突然就想到了在上一世,童年的那些经历。 在上一世他的童年过得并不快乐,父母早亡,所以一直跟着爷爷奶奶生活。 可是爷爷奶奶并不止他这一个孙子,林海也并不是他们最疼爱的孙辈。 因此在童年时,爷爷奶奶带着表哥去镇上赶大集,没有带他时,他只能装出懂事的样子,在家里看门。 爷爷和奶奶给表哥买零食,他也会懂事地说我不饿。 可是只有自己才知道,这其中有多少的委屈。 向来都是如此,会哭的孩子有糖吃,懂事的孩子有苦头吃。 因此对于大妹和二妹,这两个和他童年极其相似,不吵不闹非常懂事的女儿,林海是带着心疼和怜惜的。 其实想想旷一段时间的课又怎么了呢?有什么大不了呢?会影响人生吗? 他看未必!去外面看世界,反而对孩子形成良好的世界观大有帮助! 林海用怜爱的眼神,看着大妹和二妹,语气温柔地询问道。 “大妹,二妹,你们想去长白山玩儿吗?” 大妹和二妹听到林海的询问,眼神中有一瞬间的惊喜,可还是很懂事地回答道。 “可是我们还要上学,没事的爸爸,我们在家等你们回来。” 林海知道她们的顾忌,于是继续说道。 “我会跟你们学校老师说一声,请一段时间的假,去了长白山也有刘霞老师帮你们补课,不用担心功课落下。” 大妹和二妹听见这话,知道爸爸不是客套,而是真的想让她们去,心里实在是激动不已。 两个小姑娘此时都开心坏了,眼睛亮亮的看着林海,说话的声音都带上了喜色。 “好!那我们也一起去,谢谢爸爸!” 第二天清早醒来,林海就去街上找了一家传真店。 昨天赵安送来的信里,问了他是否要去长白山,以及去的人数,林海得给他回个信儿。 去传真店的路上,林海掰着手指头算了算,这次要去的人是真的多啊! 六妹、七妹和八妹,此时年龄都很小,不太适合带出去玩。 所以家里就留了赵强和王春花,一起照顾这三个小孙女。 加上刘霞老师的话,这样算起来就是三个大人,和五个孩子,总共是八个人。 把这些的信息传真给赵安后,很快就收到了回复。 赵安的回信满满都是热情,诚挚邀请他们前来,并且还说他们的车票他包了,这几天就快递过来。 之后的一周时间里,林海和孩子们都在做着准备。 儿行千里母担忧,王春花倒腾了一些厚衣服,拿出来塞给林海。 “听说北方一入秋就开始冷了,你和孩子们多带一些厚衣服上,可别冻着了!” 林海有些无奈,把厚衣服塞进了衣柜里面。 “妈,你别忙了,路上东西带多了很麻烦,就带一点吃的上就行,厚衣服不用带,去了当地再买!” 他和女儿们是去旅游的,可不是农民工进城。 在路上东西带多了,绝对是个累赘,影响旅游体验感! 林海买了三个双肩大背包,里面带上一些必需品,和路上吃的东西就行。 一周时间很快过去,邮递员又敲响了别墅的大门。 这次不是大包裹,而是一个信封。 打开信封后,林海看着里面厚厚的一叠车票,顿时眼睛瞪得老大! 第74章 一般人还真搞不到! 林海原本以为,赵安会给他们订硬座车票,没想到居然是卧铺,而且是软卧! 要知道在这年头,卧铺可是难买的很呐! 要买普通硬卧的话,需要单位开具的证明才行。 而软卧更是一票难求,没有一些特殊关系,这东西一般人还真搞不到! 可以说软卧就是身份地位的象征,想坐上软卧,必须是行政级别或者是有特殊身份。 林海看着这一沓车票,心里简直美滋滋,没想到这赵安真不是一般人,不仅家里有钱,而且估计有点儿背景呢! 从海南到吉林,是没有直达的火车的,需要在北京的火车站中转一次。 这年头没什么动车高铁,只有最原始的绿皮火车,而且这绿皮火车的速度,也是贼慢的那种。 原本林海都做好了在路上遭罪的打算,没想到居然是软卧票,那这一路上可就滋润了! “妈,我们是明天上午的票,我们走了就辛苦你和爸在家带娃了!” 林海说这话时,心里是带着感激的。 刚穿来的时候,王春花对媳妇和孩子很不好,所以他那时对王春花也带着偏见。 觉得这老太婆实在难搞,心里很厌烦她。 可是经过这段时间的调解和相处,他发现其实王春花和林强的人品都不坏。 不仅对林海好的没话说,在带孩子方面,也是出了不少力的。 王春花将一块最肥的红烧肉,夹进林海的碗里。 “出去了就玩的开心些,你们放心,我和你爸一定把孩子给带好!” 第二天早上天刚亮,林海和孩子们就起床了,开始准备出发。 每个孩子都穿着自己最漂亮的衣服,背着可爱的小背包,里面放着自己的小物件。 林海的双肩背包里东西最多,沉甸甸的大概有近二十斤。 王春花帮林海拿背包时,都吓了一跳。 “天哪!你这包咋这么重?都装的啥东西呀?” 林海笑了笑,说道。 “都是一些吃食和零嘴,这次去长白山有四天三夜呢,得多备一点儿!” 这里面大部分都是,林海给孩子们准备的零食。 他还记得自己小时候坐火车,最期待的就是在火车上吃零食。 他总觉得在火车上吃东西,比在其他地方吃更香! 周瑞华知道他们要去吉林玩,于是专门让王叔将他们送到了港口。 先坐轮渡到了岛外,就准备去当地的火车站了。 这年头长途交通工具少,火车站这样的地方,可以说是人满为患。 在这个年代的火车站,有两种人一定要提防。 第一个就是人贩子,第二个就是小偷扒手。 因为带了五个闺女,林海真恨不得开个监控,每一个女儿都得在他的视线当中。 还有车票一定得保护好,在出门之前,李月月专门帮他在衣服内侧缝了暗包,重要的车票和钱都要贴身放着。 这年头的车票,可没什么实名制这一说。 火车票都长一个样,车票上才不会写谁的名字呢。 所以在火车站内,时常会发生偷票的事情。 把你的票偷走了,那你就没得车坐了。 与林海高度紧绷的状态不同,孩子们就像出笼的鸟儿,欢乐地快要飞起来了。 “三妹!你这小皮猴可别乱跑,乖乖在爸爸身边坐下!” 看到在候车大厅里,恨不得起舞的三妹,林海就头疼。 赶忙抓着三妹,让她乖乖地坐下。 这候车大厅里人是真多呀,不仅人多行李更多,有的人带的行李比自己还重! 整个候车厅里熙熙攘攘,看着乱糟糟的。 经过一通折腾,检票后进站终于上车了,看到软卧的条件后,林海非常满意。 软卧的条件不错,空间很宽敞,一个包间里有四个床位。 他们八个人分到了两个相邻的包厢,还蛮好的,可以有个照应。 林海把沉重的双肩包放下后,就开始分配床位了。 “这样吧,我睡这个包厢,刘霞跟你月月姐睡旁边那个,闺女们想睡哪个自己来挑!” 听到林海的话,三妹直接一个箭步冲到林海的包厢,选了一个下铺的位置。 四妹和五妹想了一下下,也选了和林海一个包厢。 虽然她们真的很喜欢妈妈,但是跟爸爸待着会更有趣耶! 爸爸的包里全是零食,还会讲笑话逗她们玩。 大妹和二妹不争不抢,笑着看妹妹们嬉闹选床铺,然后把行李放在了,妈妈那边的包厢里。 软卧这边的环境非常不错,整个车厢里都挺安静的,偶尔有人说说话。 随着汽笛声响起,火车缓缓地动起来了,孩子们都好奇地趴在车窗边上,看着景物慢慢向后移。 “哇!好神奇呀,真的动起来了!” “哇哦!坐火车咯!坐火车咯!” 第75章 终于快到吉林了! 四妹此时看着窗外,简直看出神了,眼睛一眨不眨,像个洋娃娃一样。 今年四妹已经七岁了,在这些孩子里面,林海觉得四妹是长得最漂亮的。 虽然感觉这样比较不太好,但是四妹的五官长得确实不俗。 皮肤比几个姐姐都要白一些,接近冷白皮了。 巴掌大的小脸,五官漂亮又和谐,在眉心有一颗黑色的小痣。 有时候看着这么漂亮的闺女,林海都不敢相信,竟然是自己的孩子。 太漂亮太可爱了,简直要把他的心都萌化了! 林海从包里拿出一部分零食,交给四妹。 “乖宝,把这些给妈妈和姐姐们送去。” 林海是想邀请她们一起过来吃的,不过今天早上起的太早,还是让她们多休息一会儿吧。 四妹送完东西过来后,林海便像掏百宝箱一样,变出了各种美味的零食。 首先就是几大袋的爆米花,这爆米花不是从街上买来的,而是林海自己做的。 他专门买来了爆米花机,隔三差五就会给孩子们弄爆米花吃。 他做的爆米花可不一般,味道甩其他大爷几条街,绝对能馋哭小朋友。 因为林海做的爆米花,上面撒的调料,是从系统商城里买来的。 这个年代的爆米花,基本上只有白糖味,可是林海做的不仅有咸奶油味、炼乳味,还有麻辣小龙虾味。 三妹最爱吃麻辣口味的,此时一边吃一边嗦手指。 除了爆米花,还有林海自制的猪肉干和牛肉干,以及用水果做的果酱和罐头。 看到三妹埋头猛吃的样子,林海摸了摸小丫头的头。 “现在别吃太多喽,等会儿咱们还要在火车上吃午饭呢。” 三妹抬起头,眼睛亮晶晶地问道。 “爸爸,这火车上也卖饭吗?” “对呀,等会儿带你们尝尝,火车上饭菜的滋味!” 在这个年代,火车伴侣泡面还没问世呢,得等到90年代去了。 所以在这年头坐火车,要么自备干粮,要么在火车上买饭吃。 火车上有专门的厨房,用的是煤,明火炒菜。 这年代车上的餐食,和现代的火车盒饭,那简直不是一样东西。 火车上的盒饭味道确实难吃,根本没什么厨艺可言,还不如吃泡面。 可这年头火车上的厨师,那也不是一般人,都有大酒楼掌勺的经历。 在火车上切菜配菜的学徒,要跟着师傅学习两年,审核通过后才能正式掌勺。 因此火车上的餐食,那味道是不逊色于大饭店的,林海还真得好好尝尝! 软卧的隔壁,就是用餐的车厢,快到饭点时,一股股香味就在软卧车厢里到处飘荡了。 吃过零食的闺女们,闻到饭香味还是馋了。 于是林海收拾上重要东西带在身上,就带着大家去餐车了。 餐车里的人挺多,但却没有林海想象的那么拥挤。 毕竟这餐车上的饭不便宜,很多人还是选择自带干粮,不舍得上这儿吃。 四天三夜的时间,虽然漫长,但过得还挺快。 林海带着五子棋和一些小玩具,女儿们在车上也不会觉得枯燥。 终于快到吉林了!林海已经等不及,想要去长白山上,亲近一下大自然了! “检查检查东西带完了吗?收拾好咱们等会儿就要下车喽!” 林海带着大家出了火车站后,一眼就看到了在外面等待的赵安。 因为那段时间送包裹投喂,孩子们对赵安叔叔特有好感。 看到他后,就连忙跑过去乖巧地打招呼。 “赵安叔叔好!” “赵安叔叔,你来接我们吗?” 赵安笑着将手里的糖果递给孩子们,然后对林海说道。 “这车站距离我家那边还有点远呢,我租了个车送咱们过去。” 赵安租的这辆车,是一个小型的客运车,八九个人稍微有些紧凑,但好在都能坐下。 车子大概开了两个多小时,这一路上越走越偏僻,越走越靠近大山。 路也是越来越烂,林海坐在车上把屁股都给颠痛了。 好在终于是到了,赵安指着几十米外的一栋房子,对他们说道。 “这段时间采山货,咱们就先住在这里吧,如果孩子们想去镇上玩儿,我在镇上也有房子。” “哦哦好!” 林海边听边点头,他还以为他家就住在这山里呢,没想到这栋房子只是采山货的时候住。 想来也是,他家条件那么好,在镇上肯定也有房子的。 虽然只是采山货的时候住的房子,但这房子修的是真的不错呀! 这是一栋二层的小楼房,有点像现代农村自建房,不过审美在线,房间都挺清新漂亮的。 赵安帮大家安排好了住处,收拾妥当后,已经是下午的三四点钟了。 眼看过不了多久,就快到饭点了,赵安指着屋后的山对林海说道。 “林大哥,我到后边儿去一趟,等会儿回来咱们做饭。” 林海看这天色也不早了,有些不解地问道。 “都这个时间了,你还要上山吗?” 第76章 一起去采榛蘑吧! 赵安从厨房拿了一个竹篮子,回答道。 “今天太晚就不上山了,我就在山底下摘点榛蘑回来,今晚上咱们煲鸡汤喝!” 林海一听到榛蘑,瞬间就来兴趣了。 这东西可是东北地区有名的山珍啊!地道的东北菜小鸡炖蘑菇里,用的就是这个榛蘑。 之前赵安给林海送的,都是晒干后的榛蘑,他还真没尝过新鲜的是啥味儿。 林海都有些迫不及待了,赶忙说道。 “嘿嘿小安,我跟你一起去采榛蘑吧!” 赵安看林海这兴冲冲的样子,笑着摇了摇头。 “你们这几天舟车劳顿太辛苦了,今天就好好休息休息,等明天一早我带你还有嫂子她们一起上山,好好采一次榛蘑!” 听见赵安的安排,林海觉得不错,确实得把女儿们带上。 上次带着闺女们春游时,她们可喜欢采蘑菇了。 上次根本没采尽兴,明天得把她们带上,让她们好好体验一次采蘑菇的乐趣! 赵安走之前指了下,院子角落处的一处鸡棚。 “林大哥,你得空了去那儿抓两只最肥的,咱们今晚上煲汤!” “好嘞!” 赵安离开之后,林海就拿着菜刀直奔鸡棚。 刚来到鸡棚,看到里面的场景后,林海愣了一下。 他原本以为是普通的家养鸡,没想到这鸡棚里居然全是野鸡,足足有一二十只呢! 毛色鲜艳而漂亮,一看就是纯野生的东西! 这鸡棚里的野鸡都已经成年,不过个头却不大,带毛估计也就三斤的样子。 难怪刚才赵安让他抓两只,他们这么多人,一只确实不够吃。 当林海将两只野鸡杀完拔毛后,赵安也正好回来了。 “嚯!就这么一会儿,采了这么多榛蘑啊!” 赵安手里的竹篮子,被榛蘑塞的满满当当的,多的都快溢出来了,估计有八九斤呢。 这里的厨房是搭建的柴火灶,用这样的灶做出来的柴火饭,粒粒分明特别好吃。 赵安用这些柴火饭,做了一道十分美味的炒饭。 将榛蘑洗净后切成丁,又将火腿肉切成小粒,舀一大勺猪油在锅里,和柴火饭一起炒。 榛蘑炖野鸡的味道,简直能把人香个跟头,鸡汤里浓浓的肉香和菌类的鲜香,交织在了一起。 三妹把肚子喝的圆鼓鼓的,都舍不得停下。 吃完饭后,大家一起坐在院子的躺椅上,享受着山里清新的空气。 如今正是九月初,在海南时,还能够感受到一股股的闷热。 可是来到这长白山后,闷热完全消失了,如今的天气不冷不热正正好。 大妹和二妹非常自觉,此时正在楼上的房间里,和刘霞老师探讨学习。 不过三妹却撒着娇不肯去,说累了好几天,一定得好好缓缓,林海也由着她了。 关于三妹的未来,林海也想过,好好学习考大学这条路,怕是行不通了。 毕竟这个年代可不是2024年,考大学的难度是很大的,就算是专科,都需要付出极大的努力。 不像现代两百多分都有学上,随便都能混个文凭。 通过林海这段时间对三妹的观察,他发现这小妮子在体育方面,还算有些天赋。 这丫头从小就精力旺盛,整天疯跑疯玩,都不会累似的。 而且跑步也比其他姑娘快多了,林海打算等旅游回去,就给这丫头请个老师,看看她在体育方面是否有可能。 知道第二天要采蘑菇,孩子们都起来的格外的早。 一个个脸上都是迫不及待,三妹更是像个小尾巴一样,跟在赵安后面。 “赵安叔叔,我们什么时候上山采蘑菇呀?” 赵安被小姑娘催着,有些哭笑不得。 “再等等哈三丫头,叔叔把奶给你们热了,喝了奶咱就去!” 胖乎乎的三妹,听到奶舔了舔嘴唇问道。 “赵安叔叔,你家也买奶粉了吗?” 赵安摇了摇头,指了指院子里的牲口棚。 “叔叔家里没有奶粉,不过叔叔家有奶羊哦!” 赵安拿着一个大铁盆,带着三妹一起来到了牲口棚。 这牲口棚里有好多山羊,有几只母山羊都正在哺乳期,在母山羊的周围,围着咩咩直叫的小山羊。 三妹认真地看着这些羊,眼睛一眨不眨,有些呆愣愣的。 她之前吃过羊肉,但还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山羊呢。 白白的毛还有两个角,尤其是山羊宝宝,可爱的就像玩具娃娃一样。 母山羊正在哺乳期,奶量非常多,用手一挤,纯白的羊奶就落入了铁盆中。 每只母山羊挤一些,最终接了满满一大盆,这分量完全够喝了。 刚接的羊奶不能直接喝,还得上锅煮开,这羊奶一看就是好东西,煮开后在最上层,有厚厚的一层奶皮子。 喝过羊奶后,大家背上背篓拿好工具,就上山采菌子了! 第77章 这山上真的有灵芝吗?! 赵安背着背篓在前面带路,虽然是爬山,但是路还算好走。 大概走了快二十分钟,赵安带着他们,来到了一处地方。 “还好你们来得早,再过段时间这榛蘑可就没了,这里是我的秘密基地,昨年这里少说采了两三百斤的榛蘑呢!” 榛蘑在九月份开始生长,能采摘的时间段,仅仅只有20多天。 等到九月末的时候,天气渐渐冷了起来,这榛蘑可就采不到了。 果然在这片秘密基地里,榛蘑遍地都是,几乎不用费心寻找,就跟自家菜园儿似的。 “小安,你看这朵蘑菇,和榛蘑长得有点儿像,但又感觉不同,这个能吃吗?” 林海发现在许多松树附近,长着一种蘑菇,和榛蘑有点儿像,不过这种蘑菇的伞盖更厚一些。 赵安看了一下这朵蘑菇后,说道。 “这个是松蘑,当然可以吃,而且味道更鲜呢!” “哇!这就是松蘑呀,看着就好吃!” 林海听过松蘑的美名,在现代这种蘑菇比榛蘑更贵,味道也更好。 它的肉质更加肥厚鲜美,是不可多得的山珍。 看到地上这么多蘑菇,孩子们都开心坏了,一个劲地往背篓里装。 “爸爸你看,我摘的这几朵蘑菇超级大!” 三妹拿着自己找到的大蘑菇给爸爸看,采蘑菇真的会上瘾,这种满足感不比赶海差! 眼看才刚到第一个地方,大家的背篓都装了快一半儿了。 赵安和大家招了招手,指着前面的一个地方说道。 “榛蘑和松蘑采这么多差不多了吧,走,咱们到前面去,那儿还有好东西呢!” 一行人继续往前,来到一个林子里,这个林子里树没那么多。 这里并不是没树,而是树被砍了大半,有许多树都被砍的,只剩下一个木墩子。 而被砍伐后的木材并没有运走,而是横七竖八地躺倒在地上。 看到这些足足有大腿那么粗的树,就这样倒在地上,林海觉得非常可惜。 “这么好的树是谁砍的呀?怎么不运走呢?放在这儿朽了多可惜啊!” 赵安看林海疑惑,于是出声解释道。 “这些树是故意砍掉放这儿的,这可不是浪费木材,有大作用呢,你去瞅瞅那些树干上的东西!” 有大作用? 林海心中好奇,于是走近这些被砍掉的木材后,果然在上面看到了不一样的东西。 这些被砍伐后,有些朽掉的木材上,竟然长着许多的黑木耳。 “黑木耳?这木头上长的是黑木耳吗?” 赵安点点头,揪了一块木耳放在鼻尖轻闻。 “对,这是今年的头茬黑木耳,这桦树发出来的木耳,还带着一股清香呢!” 林海见到这些木头桩子上的黑木耳,感觉十分神奇。 他虽然吃过不少黑木耳,不过是晒干后的成品,这还是第一次见到鲜活的木耳呢! 大家正专心致志地采木耳时,突然听到林子东边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 林海以为是这山里的野生动物,连忙直起腰四处张望查看。 可过了会儿发现,才不是什么野生动物,而是有一队人从他们这边经过。 这是个十多人的小队,全部都是男人,年龄最大的四十多岁,最小的估计二十出头。 这些男人看到正在采木耳的赵安时,连忙走过去,和他进行友好攀谈。 “安哥,今天怎么这么早就上山了呀?” 赵安回头看见是他们,脸上带着友好的笑容。 “最近家里来了几个朋友,带他们上山采菌子摘木耳呢!” 在人群中年龄最大的一个男人,此时脸上堆笑,对着赵安说道。 “小安呀,今年山上的灵芝没有去年多,这灵芝可不好采呀!那个…今年灵芝的收购价,能不能给乡亲们涨点儿呀?” 赵安没有丝毫犹豫,脸上依旧带着笑容说道。 “大家采山货辛苦了,今年的灵芝会给大家一个好价格的!” 这些人听见这话,赶忙千恩万谢起来。 “谢谢安哥,安哥人可真好!” “可不是嘛!要是没有小安呀,咱们家的娃娃连学都上不起呢!” 这一队人刚走,林海就来到赵安身边问道。 “小安,这些是什么人呐?他们在说什么灵芝呀?” “他们是附近的村民,今天去山上采山货,他们刚才在问我灵芝收购价的事情。” 林海听见灵芝两个字,眼睛瞬间亮了。 “灵芝?这山上真的有灵芝吗?!” 第78章 嗷嗷叫是啥东西啊? 赵安点了点头,指着远处的那片山头说道。 “这山上当然有灵芝了,只不过在比较远的地方,得那边的山头上才有呢!” 林海一听这话瞬间心动了,灵芝这个东西,他只见过干货,还真没见过新鲜现采的呢。 对于采灵芝的体验,林海可太期待了! 赵安看到林海脸上期待的神情,自然明白了他的想法。 “海哥,你是想去采灵芝吗?” 林海猛猛点头,说道。 “我可太想了!咱们能一起去吗?” 赵安唇角带笑,满口答应道。 “当然可以,不过这山路难走,而且特别远,要不让嫂子她们先回家吧。” 几个小丫头此时正眼巴巴地看着林海,很明显她们也想去。 不过林海想了想还是算了,估计要走很远,这些孩子们肯定坚持不住。 到时候走在半路,孩子们走不动了,那可就麻烦了。 “乖宝们听话,你们跟着妈妈在这儿采黑木耳,等会儿沿路回家,等爸爸回来给你们带好吃的哈!” 三妹有些不愿意,就想跑过去跟爸爸撒娇。 却被眼疾手快的二妹,一把揪住了后脖领。 “那山上有狼,小心把你给叼走!” 听到二姐的话,三妹小嘴翘起有些不开心,蹲下继续捡木耳了。 林海将背篓放在原地,和赵安只带了一个大蛇皮口袋,就跟着上山了。 两个人的脚程很快,没过一会儿就撵上了,那个采山货的队伍。 走在队伍最后面的一个小伙子,看到赵安后有些好奇。 “安哥,你咋跟着上山来了?” 赵安带着林海走进队伍中,对着大家说道。 “我这朋友也想去采灵芝,跟着大家的队伍,不影响大家干活吧?” 这些人都是东北汉子,性格豪爽,自然是不在乎这些的。 “没事没事!跟着咱们一起进山就行!” “这大山里头危险着呢,是得结个伴儿!” 就这样林海和赵安加入了,他们这支采山货的小队。 林海和赵安手里就只有一个蛇皮口袋,而这些村民们的工具就多了。 手里拿着小铁锹,还有粗麻绳,以及一些林海不认识的工具。 去山里采山货还真是不容易,足足走了快一两个小时,一行人才终于到达了目的地。 “嚯!差点没看见!这树皮上长了这么多嗷嗷叫!” 说话的人是一个三四十岁的男人,嘴边长了一颗大痦子,队伍里的人都叫他大喇叭。 这人不仅话多,声音还贼大,一路上和赵安林海聊天就没停过。 他知道林海是外省人后,只要看见路上有啥稀奇的,都会叽里咕噜给林海讲一大堆。 林海顺着大喇叭手指的方向看过去,在一棵腰那么粗的大树上长着不少苔藓,而从这些苔藓里,长了许多像小草一样的东西。 叶片纤细翠绿,在叶片的背面儿还有一颗一颗黄色的孢子,排列地十分整齐。 林海听着那名字,实在不知道是啥东西,于是问道。 “这嗷嗷叫是啥东西啊?” 大喇叭一边把这叶片薅下来往麻袋里装,一边嘿嘿笑着回话。 “嘿嘿嘿,这嗷嗷叫可是好东西呢!这玩意儿晒干了泡水喝,嗷嗷叫一宿,床板都搞塌!嘿嘿嘿!” 林海听见这话,大概懂是啥意思了…… 赵安觉得这大喇叭的话实在是太糙了,于是给林海解释道。 “这个是肾精茶,俗称嗷嗷叫,可以补肾壮阳清热利尿,是很好的药材。” 林海点了点头心里想着,这玩意要真有大喇叭形容的那么有效,那肯定老值钱了。 在这个年代这东西一般北方才有,南方很少见到。 而现代可以网络购物,到处都买得到,不过价格嘛确实挺贵的。 在现代网店里面,晒干后的肾精茶,50克都要100块呢! 大家采了一会儿肾精茶之后,继续往前就到了灵芝的窝点。 这种灵芝窝点一般都是自己人知道,不会告诉外人,免得被别人捷足先登。 “林海兄弟!喏,我采了个小的,你等会儿按照这样式儿的找就行!” 大喇叭走过来,将一个小灵芝塞进了林海的手里。 “好!谢谢了!” 林海把这灵芝摊在手上,仔细地看着。 这灵芝虽然没多大,但外形上和大灵芝是一模一样的。 长得像一把小蒲扇,正面是黄褐色,背面是白色。 赵安虽然平时都是收山货,但他自小在长白山长大,采山货的技巧也熟门熟路。 “海哥,咱们主要在树墩子上,和倒在地上的枯树上找,摘大的留小的,他们以后好来采第二波。” “哎!好嘞!” 这个地方的灵芝还真挺多,不过林海却没有猛猛地采。 毕竟他来只是体验采摘,采的量够自家用就行了。 而这些村民们不一样,这是他们的工作,是养家糊口的生计,林海不想跟他们抢这些东西。 正当众人专注地寻找灵芝时,突然听到远处的山林中传出嚎叫声! 第79章 啊!这个是桦树茸?! 林海听到这嚎叫声时,顿时被吓了一跳,这声音一听就是大型猛兽,唤起了人原始的恐惧。 “啊!这是什么声音啊?” 站在林海身旁的赵安,谨慎地看着四周说道。 “估计是山里的熊瞎子,没事儿别怕,咱们带着家伙呢!” 林海跟着这队人,一起上山的时候就发现了,有两个男人的身上都背着猎枪。 虽然今天的目的,不是上山打猎,可这玩意儿必须拿上。 毕竟这深山老林中难免会有猛兽,而猎枪这种众生平等器,就算是猛兽也惧三分。 听到这声熊瞎子的嚎叫,这队人在四周查看了一下,并没有熊瞎子的身影。 毕竟这青天白日的,他们还那么多人,熊瞎子不敢胡来。 知道这山上有熊瞎子后,林海也不敢跟大队伍走的太分散了。 一直跟大家靠的很近,捡着树桩上的灵芝。 他一边在附近找灵芝,一边和大喇叭交流起来。 “这深山里的熊瞎子多吗?” 大喇叭想了想,指着远处的一棵大树说道。 “我估摸着不少呢,你看那些树,树上的树皮都是被熊瞎子扒的!” 林海顺着大喇叭手指的方向看过去,一棵腰那么粗的树,树皮有很大一块都被扒了下来。 那么厚的树皮就像被撕开一样,林海感叹道。 “那你们上山采山货,还挺危险的呀!” 大喇叭摆了摆手,不在意地说道。 “这有啥危险?只要带了家伙事儿,来了大黑熊也不怕,昨年我们队就在山上打了个黑瞎子,那肉可香了!” 大喇叭咂吧了下嘴,似乎在回味着黑熊的味道。 林海听见这话既惊讶又兴奋,没想到这山里的村民们,还真会狩猎黑熊! 听着大喇叭一直讲述,上次狩猎黑熊的经历,林海简直羡慕坏了。 林海在上一世虽然在射击馆学过射击,但几乎很少狩猎。 空有一副好枪法,却没有用武之处,看来这次可以好好体验一下打猎的快乐了! 林海正四处找灵芝时,突然发现有好几个村民都开始爬树了。 在这深山里面的树,几乎个个都有腰那么粗,树普遍都有好几层楼那么高。 这些树不像林海以前遇到过的,树干很多很好攀爬。 这里的许多树都是一柱擎天,长得笔直,看着连下脚的地方都没有。 村民们要爬这样的树,可是有技巧的,他们脚上穿着脚扎子。 脚扎子绑在鞋底上,是一块铁片做成的工具。 在上树的时候,将脚底的脚扎子插入树干,这样能够避免往下滑产生危险。 村民们的保护措施,做的还挺全面的,上树时都在脚上挂了一根安全绳。 并且手中拿着一根粗麻绳,上树时左右手紧紧拽着粗麻绳,因此并不是很危险。 大喇叭虽然长得人高马大,但是上树还挺灵活的。 爬到树的中央后,用手上的东西在树干上一戳,一大坨东西就掉落了下来。 林海看到有东西掉落在树底下,连忙拨开草去捡了起来。 看到这个东西后,林海一愣,这是个什么玩意儿啊? 这一大坨东西长得黑不溜秋的,摸着感觉硬硬的,有点像一大块煤炭。 不过林海知道,这个东西绝对不是煤炭,因为这东西是长在树干上的。 当大喇叭从树上慢慢下来后,林海忍不住问道。 “喇叭哥,这黑不溜秋的东西是什么玩意儿啊?” 大喇叭接过林海手里的这一大坨,小心地放进自己的包里。 大喇叭嘿嘿地笑着,对林海解释道。 “嘿嘿,这可是好东西啊,这叫桦树茸,一般就长在这桦树上。” “啊!这个是桦树茸?!” 林海心中惊讶不已,他在上一世知道桦树茸这个东西。 上一世林海隔壁工位的一个大哥,有非常严重的糖尿病。 所以每天都在用桦树茸泡水喝,还给过林海一些,让他也泡着喝。 不过林海见到的桦树茸,长得和这个不太一样。 虽然也是黑色的固体,但是经过加工处理后,被处理成一小颗一小颗的。 所以林海看到这一大块的桦树茸,有些认不出来了。 “嚯!快来!这洞里面全是桦树茸!快来掏!” 第80章 好吃到怀疑人生! 赵安此时蹲在一棵桦树茸面前,这桦树茸的树根处空了一个大洞,赵安正把手伸进去,在费力地掏着什么。 林海看到这一幕,立马过去帮忙,把手伸进空掉的树洞里一掏。 掏出了一大块的桦树茸,这一块少说也有半斤多呢! 这块桦树茸的品相非常好,黑的发亮,一看就是好东西。 林海看着自己手上这一坨,要是在2024年,起码得卖好几百块呢! 桦树茸这种东西,并不是桦树的果实,而是寄生在桦树上的一种真菌。 这种真菌会不断地吸取桦树的养分,直到把整棵桦树给吸死。 这东西虽然对树是有害的,但是对人可是大有好处呢。 桦树茸有天然胰岛素的称号,对于血糖高的人来说,这东西可是好宝贝呀! 林海也开始在树林中寻找着桦树,抬头往树干上看,是否有鼓起来的大黑包。 看着看着突然发现,在一根枯树枝上,长着几个圆圆的东西,看着毛茸茸的。 “喇叭哥,你瞅那树上是啥呀?” 大喇叭顺着林海手指的方向望过去,看到几个像大桃子一样的东西贴在树干上。 “嘿!这也是好东西啊,猴头菇拿回家煲汤可鲜了!” “猴头菇?” 林海今天可真是大开眼界了,以前还从没见过长在树上的猴头菇,今天可算开眼了。 林海从附近捡起一根长棍子,冲着树干上面几个毛茸茸的球戳过去。 这几个猴头菇纷纷落在地上,林海捡起来放进袋子里,拿回家孩子们肯定爱吃! 在这林子里林海不仅发现了猴头菇,还发现了扫帚菌,也叫是珊瑚菌,就是云南人口中的干巴菌。 林海上一世从视频中看到说,干巴菌可比松茸更名贵,算得上是菌中爱某仕。 听说用干巴菌炒饭,那简直是人间美味,好吃到怀疑人生! 林海在林子里到处寻摸,找到了不少的干巴菌,回去可得炒出来尝尝看。 这山里好玩儿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林海简直舍不得走。 这些采山货的村民们也舍不得走,毕竟费力上山一趟,必须得大干一整天。 因此中午就没法回家了,只能在山上解决伙食。 在山林中自然是不方便生火做饭的,大家都自备了干粮。 “来!我带的馍馍多,你们也拿着吃!” “我多带了两张饼,给你们分点!” 队里的汉子们看赵安和林海没有吃的,于是给他俩分了点。 林海手中拿着白馍,感觉有点干巴,毕竟没有下饭的东西。 这时大喇叭走了过来,从兜里掏出一大把东西递给了他们。 “嘿嘿,那边结了好多狗枣子呢!给你们尝尝味儿。” 林海接过大喇叭递过来的一把野果,仔细一瞧,这东西真像猕猴桃的缩小版。 外形几乎跟绿皮猕猴桃一模一样,不过是超级缩小版的,像是拇指猕猴桃。 林海拿起一颗放进嘴里尝了一下,还真是猕猴桃的味儿呢,酸酸甜甜的。 把这野果子夹进白馍里,别有一番风味呢。 这狗枣子其实也是一味中药,把这狗枣子晒干后有滋补的作用,还能补充维生素。 这狗枣子如今已经完全成熟了,吃着几乎不怎么酸,林海知道孩子们肯定爱吃这东西。 于是向大喇叭问道,“喇叭哥,你这野果在哪儿摘的?我也去弄点儿。” 大喇叭用手指着几十米外的几处地方,说道。 “这里、那里、还有那个大树后面都有,多的很呢!” 林海提着自己的麻袋,就去采狗枣子了,结的果很多,林海采的不亦乐乎。 正当林海采的上头时,突然听到不远处传出枪响,一听就是传统猎枪,声音巨响的那种! 第81章 天上龙肉,地下驴肉! 林海被这巨大的枪响声吓了一跳,转过头后发现远处的林子里,钻出了一个男人。 林海认得他,就是今天背着枪的男人,好像是山里的猎户。 “杨哥,打了啥好东西呀?” 其他人也听到枪响,知道肯定是猎到了东西,一个个都围上去了。 30多岁的杨刚,笑着摆了摆手说道。 “唉,也没打到啥好东西,就只打了一只小野鸡而已。” 说着把手中的一只小野鸡提起来,给大家看了看。 林海看着这只野鸡,发现跟他之前见的野鸡都不一样。 之前的野鸡毛色非常鲜艳,而且一般有三斤左右。 而这只野鸡全身都是灰色,带有一些斑纹,看着估计顶多一斤半左右。 林海走近了,仔细地看着这只被猎到的野鸡,突然想起了这到底是什么东西。 这个东西他上一世在视频中看到过,是榛鸡啊! 在现代榛鸡可是一级保护动物呢!若是在现代狩猎这东西,必定要去踩缝纫机的。 这东西可不是普通野鸡,榛鸡还有一个别名,是“飞龙”。 有一句话叫做天上龙肉,地下驴肉,那龙肉便是指的这个“飞龙”。 听说这榛鸡虽然长得小,但是肉质雪白细嫩,鲜美异常,简直是肉中极品! 这些男人们本来以为,杨刚猎到了什么大猎物,结果是一只榛鸡,都有些不感兴趣。 这年代的长白山,山上动物不仅品种多,而且数量多。 这榛鸡还真不算什么新鲜稀罕的东西,住在这长白山的村民们,几乎家家户户都吃过。 林海的目光放在这只榛鸡的身上,迟迟不肯挪开。 这么好的东西,只是可惜了自己没有枪,不然非得打一溜串,拿回去给孩子们煲汤喝! 紧接着一下午的时间,大家又采到了不少的山货,杨刚也在山上猎到了不少的野物。 一边采山货一边打猎,猎到了五只榛鸡,两只野鸡,还有三只野兔。 很快太阳就要逐渐西斜了,此时大概四点多钟,这个时候必须得快点下山了。 因为到了夜里,这林子里可就不安全了。 这一队人全都收获满满,心情大好,开始往山下走。 下山可就比上山要快多了,只用了一个多小时,就回到了赵安的家。 这些村民们也都跟着赵安一起,来到了他家的院子里。 “大家把东西拾掇拾掇,我给大家过秤了哈!” 赵安从屋里拿出了秤和纸笔,就开始给村民们结算了。 别说上一趟山赚的还真不少呢,最多的一个大哥,所有的山货足足卖了八九块。 这些相当于工人四分之一的工资了,这么算的话,采山货还真挺来钱的。 不过也不能这么算,毕竟每年采山货的时间,就在这一两个月。 从秋季9月份开始,在冬天之前也就结束了,村里的村民们,也就这两个月的时间多赚些钱。 把所有山货都过秤后拿到了钱,村民们就开始往自己家走了。 他们家距离赵安的二层小楼并不远,走路也就是十多分钟的样子。 赵安这二层小楼建的地方非常好,距离村民们所在的村子并不远,而且就在山脚下。 这个地方可以说是闹中取静,而且上山贼方便了。 林海一回家,女儿们就把他团团围住了。 “爸爸!你给我们带什么好吃的了呀?” “爸爸!我也要我也要!” 林海将摘的野果,从麻袋里拿出来,足足装了一大盆呢。 “爸爸从山上给你们带的狗枣子,快来尝尝看好不好吃呀!” 小丫头们拿着野果吃的津津有味,这种水果还是她们第一次品尝呢。 “太好吃啦爸爸!好甜好甜呀!” 看女儿们吃的这么开心,林海进入厨房,准备给大家准备晚餐了。 在厨房的房梁上挂着许多腊肉,这腊肉弄得特别好,肥瘦均匀,看着十分诱人。 林海准备用今天采到的菌类食材,给孩子们做一桌蘑菇盛宴。 林海正在洗菜时,忙完的赵安从外面进入了厨房,手里提着一大串东西。 当看清赵安手中的东西后,林海的眼中是抑制不住的喜色! 第82章 海哥,你还会打枪呢? 此时赵安的手中提着一溜串的榛鸡,这些榛鸡的脚都用麻绳捆在一起,总共有五只。 林海一看就知道,这是今天杨刚打到的猎物。 “小安,这不是杨哥今天打到的吗?你咋拿回来了?” 赵安笑了笑,将榛鸡放到了大铁盆里。 “海哥,我看你好像对这个很感兴趣,所以我就让杨哥卖我了。” 林海感受到了赵安的细心和大方,心里有些感动。 “真是让你破费了,谢谢你小安。” 赵安摆了摆手,说道。 “这有啥呀海哥,这山上的榛鸡多,卖的也不贵,你啥时候想吃了,和我知会一声就行!” 林海在土灶里生起火,准备烧一大锅开水来处理榛鸡。 林海一边往灶膛里添柴,一边和赵安聊起打猎。 “没想到这长白山上野物这么多,随便上一趟山都能打一溜串!” 赵安指着盆里的榛鸡,笑着说道。 “这些都不算啥呢,在那山上好东西多着呢,村里的猎户以前还打过老虎和豹子呢,只不过这两年倒是很少见到老虎了。” 林海听着啧啧称奇,毕竟老虎这东西,他只在动物园里见过。 “还真打得到老虎呀,这也太厉害了!” “其实打到老虎也没啥用,那老虎肉一点儿也不好吃,口感偏酸又柴又干,而且还有点发苦,也就那张虎皮能卖上价。” 林海听着赵安对老虎肉的评价,真是感觉开眼了,没想到还真有人吃过老虎肉! 听着赵安讲起,他们村以前打老虎的事情,林海简直都听入迷了。 “简直太有意思了!要是能去山上打场猎就好了!” 赵安对于林海的想法,向来是有求必应,于是立马提出了建议。 “海哥要是想打猎的话,下次可以叫上杨哥和喇叭哥一起,他俩都是猎户,可以教你用猎枪。” 听见赵安这话,林海眼睛一亮。 “其实猎枪我会使,只不过现在我手里没枪,要是给我把枪,打猎绝不是问题!” 赵安听到林海自信十足的话,心里不免有些惊讶。 “海哥,你还会打枪呢?” 在这年代会使枪的人是比较少的,只有少部分的猎户才会。 赵安觉得像林海这样的老板,应该是不会这些的,没想到他竟然会打枪。 林海上一世在射击馆训练时,不说百发百中,十发九中还是有的。 听到赵安的询问,林海拍着胸脯说道。 “嘿嘿,我的枪法挺准的,啥时候弄到枪了,上山去你就知道了!” “行!枪的事海哥不用操心,村子里的猎户多,有的人家里不止一把猎枪,随便都能借得到。” 这个年代的许多猎户手艺了得,不仅会打枪,而且还会自己做枪。 基本上村里所有的猎枪,都是自己做的。 虽然这些猎枪是猎户自己做的,但使用起来完全不成问题。 林海听到这话嘴角都要咧到耳后跟了,脸上的欣喜怎么都压不住。 “好好好!那过两天咱们一起上山打猎!” 林海的心情格外的好,今天晚上的饭更是用心烹饪,做了满满一大桌。 首先做了一大锅的干巴菌炒饭,大锅里舀上一大勺猪油,放入切碎的干巴菌和腊肉。 炒香后倒入米饭,翻炒出锅,那味道香的嘞! 然后又把那几只榛鸡全部处理了,和榛蘑一起炖汤,孩子们可太喜欢了,一碗接着一碗的吃。 采来的黑木耳十分鲜嫩,用来炒腊肉也是一绝。 第二天早上,林海昨天上山累着了,正在床上赖床。 突然感觉到手臂上一阵凉凉的触感,眼睛微微睁开,他往手臂上一摸。 顿时把林海吓了一大跳,瞌睡都没了。 此时他手臂上正趴下一只蛤蟆,虽然这蛤蟆的个头不大,而且长得也不那么吓人。 但是大清早的突然摸到这个东西,还是被吓了一跳。 “哈哈哈!蛤蟆把爸爸叫醒咯!” 此时三妹正站在林海的床边,三妹的手中也拿着一只蛤蟆,看着林海满脸憨笑。 林海抓起手臂上的蛤蟆,放到了小丫头的手臂上。 “好你这小妮子,竟然敢吓爸爸。” 三妹两只手各拿着一只蛤蟆,笑着对林海说道。 “爸爸大懒虫还不起床,快点起来吃早饭啦!” 今天的早饭虽然简单,但味道依旧很好。 昨天踩到的榛蘑和松蘑没有用完,将它们切成丁状,熬了一锅浓香的汤,配着白馍馍很是美味。 林海正在吃早饭时,三妹抓着赵安的袖子,撒娇道。 “赵安叔叔,你什么时候带我去抓蛤蟆呀?” 林海听见这话,放下手中的碗问道。 “蛤蟆?抓什么蛤蟆?” 赵安指着三妹手中的两只蛤蟆,眼中带笑。 “今天早上路过水塘,我顺便抓了两只林蛙,三丫头喜欢的不得了呢,让我等会儿带她去抓林蛙。” “林蛙?” 林海将目光放在,三妹手中的两只蛤蟆身上。 没想到这玩意儿居然是林蛙?! 这林蛙一看就知道是野生的,在现代野生林蛙可是二级保护动物呢。 虽然林海没吃过林蛙这东西,但也听人说过。 说这玩意儿肉质细嫩,鲜美异常,而且富含丰富蛋白,能够滋补身体,增强体质和自身免疫力。 林海想了想,这地方确实是该有林蛙,毕竟是东北长白山呢! 林海对这可是真感兴趣,此时和三妹一样,想要去试试抓林蛙的感觉! “小安,你等会儿有空不?要不咱们一起去抓林蛙?” 赵安已经在收拾东西了,转头说道。 “当然有空,等会儿咱们都去!” 赵安这二层小楼依山傍水,走个十多分钟就到了一处大水塘。 这水塘是天然形成的,里面的水位不深,也就到小腿肚左右。 里面的水质清澈,刚往里面一望,林海就被震惊到了! 第83章 光吃林蛙都能吃到饱! 天哪!这里面的林蛙也太多了吧!大的小的密密麻麻,让人看了就觉得兴奋! 赵安给林海了一个竹筐,这竹筐是特制的,在上面不是开口的,有竹子编织的封口的盖子。 林海已经迫不及待了,脱下了鞋,将裤腿高高地挽起,便准备下水了。 三妹学着爸爸的样子,也将裤腿和袖子挽起来,将小脚丫踩入了水中。 林海把手伸进水塘里,刚抓起一只大个的林蛙时,赵安走了过来。 “海哥,咱们自己炒着吃的话,就抓公的吧,母的留着冬天有大用呢!” 林海往这水塘里望了一眼,这些林蛙长得都一样啊,怎么分辨公母呢? “这林蛙咋分公母呀?我感觉长得都一模一样啊。” 赵安蹲下身,在水塘里抓了两只,放在大家面前讲解道。 “我左手这只是母的,肚皮是花色的,而且肚子圆鼓鼓的非常大,右手这只公的则是白肚皮,肚子也小小的。” 赵安的讲解非常通俗易懂,就连这些小孩子们都听懂了,一个个开始快乐地抓蛙了! 这个大水塘里的林蛙真的很多,几乎不用费什么力气,就抓了一二十斤。 这些林蛙在竹篓子里跳来跳去,看着十分鲜活。 “走咯!回家叔叔给你们做红烧林蛙吃!” 红烧林蛙是一道地道的东北菜,林海也一起进了厨房,想要偷师学艺。 赵安和林海坐在小马扎上,开始收拾这些林蛙。 赵安手里拿着把小剪刀,一边弄一边和林海讲道。 “要把它们的肚子剖开,把肠肠肚肚啥的都要弄出来。” 林海看着这一大桶的林蛙,深觉这工作量还挺大的。 “那做这菜还挺麻烦的呢!” 赵安点了点头,“是啊!要是在冬天抓的林蛙,就不用这么麻烦了,直接洗干净上锅炖就行!” “为啥呢?那样不脏吗?” “不脏的,入冬后这些林蛙就不吃东西了,肚子里干净着呢。” 把林蛙处理干净后,赵安就开始烹饪这地道的东北菜了。 灶上的大锅烧热后倒入菜籽油,加入葱姜等调料爆香后,再加入最重要的大酱。 赵安家的大酱,在院子里角落处的一个大缸中,这个大缸非常大,都快赶上四妹高了。 这一个大缸里少说也有百八十斤大酱,这酱的颜色黄黄的,看着有点没食欲,但是真的香啊! 刚把大酱加入油中一炒,那香味儿就迸发出来了。 锅里炒出香味后,便把那一大盆处理好的林蛙,全部倒了下去。 还好赵安家的锅特别大,不然还真炒不下呢。 将林蛙翻炒一会儿后,又倒入了一些水,盖上盖子慢慢焖煮。 这个味道实在是香惨了,几个闺女都趴在厨房门口,像群小馋猫一样。 “红烧林蛙出锅喽,大家快来吃饭吧!” 院子里支起了一张大桌子,直接在院子里吃饭更舒服。 今天的菜虽然种类不多,只有红烧林蛙这一道菜,但是分量十足。 用了家里最大的两个大铁盆,装的满满的,即使不吃饭,光吃林蛙都能吃到饱! 赵安从盆里夹了一只个头最大的,放进林海的碗中。 “海哥,你尝尝我的手艺咋样?” 林海直接咬上一大口,首先第一口就尝到了,那浓郁鲜美的酱香味。 林蛙的肉质非常细嫩,几乎不需要怎么咀嚼,直接就咽了下去。 这道菜连一丝蛙的腥味都没有,实在是让人回味无穷。 吃到这红烧林蛙的滋味后,林海觉得在现代超火的美蛙鱼头,都比不上这道菜。 难怪在现代,养殖林蛙卖的那么老贵,这样看来也是情有可原啊! 在现代这种品相的林蛙,一斤就能卖到三百多块,而林海在这长白山里,却可以随便吃。 不得不说穿到这个年代就是好呀,生态没被破坏,这种野生的东西就是多! 林海边吃边点头,对这道菜给予了高度评价。 “这红烧林蛙实在是太好吃了!这肉又香又嫩,我还从没吃过这么香的蛙肉呢!” 几个小丫头们也在埋头苦吃,一只接着一只,都不舍得停下来了。 看到大家这么喜欢吃,赵安的心情大好。 “大家要是喜欢吃,我过两天又给你们做,不过这公林蛙还是不如母林蛙,母林蛙红烧更好吃,肚子里的油膏满满的可香了!” 三妹一边嗦着林蛙的肉,一边问道。 “赵安叔叔,那我们今天为啥不捉母蛤蟆呢?” 赵安冲着三妹神秘地笑了笑,说道。 “嘿嘿,你先乖乖吃饭,吃完饭叔叔带你去看个好东西!” “好耶!” 林海大概已经猜到了,这些母林蛙的用处。 不过饭后跟着赵安,一起去到储物间时,林海还是被震惊到了。 赵安带着父女几人,来到了一个储物间,这储物间的面积很大,差不多是两个卧室打通那么大。 在里面密密麻麻堆放着不少东西,林海大概扫了一眼,都是各种各样的干货。 赵安来到墙角处,堆放着好几个大麻袋的地方。 随便打开了一个麻袋,将里面的东西露出来给大家看。 三妹看到里面的东西后,捂着小脸有点害怕。 “啊!这些蛤蟆怎么都变成这个样子了呀?” 这个大麻袋里面,全部都是晒干的林蛙干。 晒干的林蛙腿绷的很直,两只小手背在背后,像一个挺着大肚子的领导。 此时这个麻袋里,满满的全是林蛙干,一眼望进去是真的多啊! 赵安摸了摸三妹的脑袋,和大家解释道。 “到了冬天我们会把母林蛙给捉起来,全部都晒干,主要是要这肚子里的油,之前送给海哥的雪蛤油,就是这么来的。” 林海想起赵安第一次上门时,就给他带了一盒雪蛤油。 淡黄色的雪蛤油,家里人都认不得是什么东西。 自然也是不会做的,于是林海就用这些雪蛤油,给家里做了炖雪蛤吃。 林海在家自己做的炖雪蛤,不知道为什么,总有一股腥味。 腥味虽然不是特别重,但是隐隐约约的,孩子们都不爱吃。 “小安,这雪蛤到底咋炖呀?我炖出来的总有股腥味!” 赵安从旁边的架子上,拿了一个小簸箕,一边把林蛙干往簸箕里装,一边说道。 “这炖雪蛤可有讲究呢,今晚上做来给大家尝尝。” 赵安足足装了半簸箕,把林海的眼睛都看直了! 第84章 咱们在山脚下集合! 赵安这小伙子人是真大方呀,这野生林蛙做的雪蛤油,是多么珍贵的东西,居然二话不说直接弄半簸箕! 一只母林蛙差不多能出2克左右的雪蛤油,而2克雪蛤油泡发后能有120克。 这半簸箕的林蛙,差不多有个二三十只,取出的雪蛤油泡发后,估计能有个六七斤呢。 今天晚上也不用煮啥饭了,估计吃炖雪蛤都快吃饱了。 在现代养殖的林蛙,做成的雪蛤油,一斤都要卖好几千块。 更别说这种野生林蛙做的雪蛤油了,价值更是无法估量。 也就是在这个年代,可以敞开肚皮吃,在现代还真不敢这样吃呢! 赵安端着这些林蛙干,来到院子里开始处理。 处理的方法很简单,把腿一掰,把肚子上的皮撕开。 肚子里淡黄色的雪蛤油,就暴露出来了,其实这就是母林蛙的输卵管。 取出雪蛤油后,用山泉水浸泡着。 在这长白山附近的村民们,几乎家家户户用的都是山泉水。 从山上流淌下来的山泉水,水质清澈而且口感甘甜。 在泡发的过程中,林海就知道,为啥自己做的总有股腥味了。 赵安在泡发过程中经常换水,而林海则是扔到水里,直接泡上几个小时泡开就行。 一直泡到下午天色渐黑的时候,这些雪蛤油终于泡发可以用了。 赵安在做这炖雪蛤时,也是真舍得下食材。 先去了羊圈,挤了一盆羊奶回来,在炖煮时不仅加入了羊奶,还下了红枣、枸杞、切成片的人参,还有少许姜片。 炖了一大锅的雪蛤,看着就美味,给每人盛了一大碗。 尤其是李月月和刘霞,给她们盛的最多,毕竟这东西美容养颜,最适合女人吃。 别说赵安炖出来的雪蛤,还真没有腥味,原本对这个不太喜欢的孩子们,都吃的津津有味。 林海捧着这碗炖雪蛤刚吃完,院子外就传出豪迈的男声。 “赵安兄弟!林海兄弟!看我把啥带来了?” 林海放下碗后走出去,发现来人正是大喇叭。 大喇叭满脸带笑,背上背着两支猎枪。 赵安从锅里盛出一大碗没喝完的炖雪蛤,递给了大喇叭。 “喇叭哥辛苦了,明天我们上山打猎的事儿,就拜托你了哈!” 大喇叭也没客气,接过这一碗炖雪蛤,咕咚咕咚几口就喝完了。 “嘿嘿甭跟我客气,这两把猎枪你们先拿着,明天早上咱们在山脚下集合!” 林海接过大喇叭递过来的猎枪,用手抚摸着猎枪,心中兴奋异常。 前两天刚说想上山打猎,没想到这么快就安排上了! 大喇叭离开之后,林海就和赵安一起进厨房里忙活了。 毕竟明天估计要在山上待一天,得把干粮提前准备上。 先用面粉做了好几张大饼子,不过大饼子寡淡无味,还得弄一点配菜才行。 “海哥,咱们炒一瓶蘑菇酱带上吧,这玩意儿配饼子贼好吃了!” 首先将松蘑和榛蘑全都切成丁,从房梁割下了一坨肥瘦均匀的腊肉,也切成肉丁。 大锅里舀上两大勺猪油,再将蘑菇丁和肉丁放进去翻炒,快出锅时加上一点盐就行。 赵安从厨房里找出一个,装黄桃罐头的玻璃瓶,装了大半瓶。 剩下的盛在碗里,留给孩子们吃。 在盛蘑菇酱时,林海舀了一勺放进嘴里品尝。 刚入嘴咀嚼,就能尝到蘑菇的鲜味,和腊肉的香味,这两种味道交织缠绵实在诱人。 这自制的蘑菇酱,比起现代的蘑菇酱下饭菜,要好吃十倍不止! 做好明天要带的干粮后,两人就上楼睡觉了。 虽然感觉兴奋的睡不着觉,但林海还是强迫自己入睡,毕竟明天上山需要充沛的精力。 第二天两人都起了个大早,简单用过早饭后,两人背上猎枪就出门了。 来到山脚下后,不仅看到了大喇叭,没想到杨刚也来了。 杨刚的年岁是这些人中最大的,差不多四十左右。 杨刚虽然话不多为人老成,但是狩猎的技术绝对顶呱呱。 杨刚指着远处的那几座山头,说道。 “要想打着好东西得到那远处去,估摸着得走一两个小时。” “行!那咱们赶路吧。” 这一路虽然远,但是走着并不无聊,毕竟有大喇叭在,想无聊都难。 在林子里穿行着,突然大喇叭抬起头,往一棵树的树梢上面看。 “嚯!这些树上的松果可真多!林海兄弟,过两天要跟我去摘松果不?” 林海顺着大喇叭视线的方向,也往上望去。 这是一棵有腰那么粗的大松树,这松树至少有几层楼那么高。 在最顶上挂着好多松果,这松果和林海以前见到的,还挺不一样的。 林海是南方人,之前在山上也见过松树。 只不过南方的松树没这么粗大,而且松果也很不一样。 林海之前见到的松果没有这么大,而且松果里似乎也没什么松子。 林海不知道的是,虽然这些都是松树,但是品种却不相同。 在南方见到的那种松针树,其实是马尾松。 结出来的小松果,里面的松子小的可怜,而且苦涩不能吃。 而这种长在东北长白山的野生红松,才能结出高品质的松子。 看着这些松树的枝头上,挂着一个个大松果,林海也十分心动。 “行!哪天来摘松果的话,喇叭哥你叫我就行!” 林海走到脚底微微有些酸痛时,终于到达了目的地。 没办法,要打猎的话就得走这么远。 毕竟在比较近的山头,村里人经常上山采山货。 人类活动比较多的地方,野生动物就少,都往这深山里躲了。 进入深山之后,大家都打起了精神,也不再说话。 就连大喇叭都闭上了嘴,要打猎就得保持安静,不然猎物可都被吓走了。 刚进入深山中,就听到四周传出野鸡的鸣叫声,杨刚走在最前面带路。 杨刚不愧是老猎人,有着敏锐的直觉,很快就发现了这深山里的第一只猎物。 是一只个头小但肉质鲜美的榛鸡,此时正在一棵松树底下,在地上啄着什么吃。 杨刚看到猎物后正准备架枪,林海凑过去小声地说道。 “杨哥,要不让我来试试?” 第85章 天哪!鹿!梅花鹿! 杨刚点了点头,准备让林海来开枪。 不过大喇叭却有些担心,凑近林海小声地说道。 “这榛鸡个头太小可不好打呀,很考验准头呢,要不等会儿碰到大野鸡你再试试?” 大喇叭有这种担心也很正常,毕竟林海不是猎户,想来枪法也不会太精准。 林海此刻已经架起了枪,对着大喇叭说道。 “喇叭哥,我先试试,你瞅瞅我枪法咋样!” 林海刚架起枪,瞬间就有了手感,半闭着眼睛进行瞄准。 这只榛鸡距离林海,大概有一百多米。 虽然距离不是特别远,但是目标物体比较小,说实话还真有点难度。 但好在榛鸡正在埋头啄东西吃,没有移动,算是一个固定靶子。 林海瞄准后没有丝毫犹豫,直接扣动了扳机。 扣动扳机后,瞬间响起一声震耳的枪响,几乎是一瞬间,那只榛鸡就倒地不起了。 对于这只小体型的榛鸡来说,这发子弹的威力实在巨大,直接从身体上洞穿了。 大喇叭看到榛鸡被打中后,一溜烟跑过去,将榛鸡提溜了过来。 大喇叭把榛鸡交给林海,竖起了大拇指。 “嚯!还真打中了,林海兄弟,你这枪法可以呀!” 紧接着陆续又打到了几只榛鸡和野鸡,可明显大家并不满足,毕竟来到这深山里,是想打大东西的。 进入深山差不多一个多小时后,终于发现了今天的第一个大猎物! 林海发现远处的一个灌木丛里,有轻微的响动。 仔细地观察后,发现竟然真的有东西在那儿。 “杨哥!你看那个草丛里面,好像有东西在那!” 杨刚顺着林海手指的方向看过去,大概三四百米开外的地方,有一大片的灌木丛。 那片灌木丛里还真有东西,这么远看过去,能隐隐约约见到一抹黄色。 杨刚压低声音,用气声和大家说道。 “那边有东西,咱们悄悄地摸过去!” 一行人弓着身子,蹑手蹑脚地往那个方向靠近着。 最后距离差不多一百多米时,大家停下来了。 大喇叭看清那灌木丛里的东西后,脸上带着兴奋的笑容。 “嘿嘿,居然有这么多狍子!这下可赚大发了!” “原来这就是狍子呀!” 林海看着那几只狍子感叹道,他刚才还以为是小鹿呢,没想到居然是狍子! 不过这狍子和小鹿长得还真有点像,毕竟都是鹿科动物。 杨刚用手指轻轻点了点,笑着说道。 “居然有五只呢,咱们一起架枪吧!” 杨刚说完后便开始指挥,每个人各瞄准一只。 狍子有聚集的习性,一般都是3到5只在一起活动。 虽然它们看着呆头呆脑的,但是却非常敏锐,只要一察觉到风吹草动,就会立马撒开腿逃走。 如果一个人射击的话,那只能射中一只,其他的都会跑掉。 所以必须得大家一起举枪,而且同时射出子弹才行。 “我数三个数,大家一起开枪。” “三,二,一!” “砰!砰!砰!砰!” 几乎是一瞬间响起了四声枪响,有几只狍子倒下了,还有几只立马撒开蹄子就跑。 “唉!真是可惜,就差一点儿就能射中了!” 赵安看到自己射偏后,有些懊恼地拍了下大腿。 赵安虽然也是在山里长大,但毕竟不是猎户,摸枪的时间很少,所以打猎技术一般。 大喇叭一把勾住赵安的肩膀,笑着说道。 “这有啥的赵安兄弟!我的狍子分你一半儿!” 五只狍子总共射中了三只,有两只跑掉了,除了赵安之外,其他三人都精准命中。 杨刚和林海都直接射中了脑袋,狍子当场毙命。 大喇叭射在了身体上,狍子直接大出血,只跑了几步,也倒在了地上。 一行人走过去后,仔细查看着猎物,这些都是已经成年的狍子,大概五六十斤左右。 林海将自己射中的一只母狍子,扛在了肩膀上。 五六十斤虽然不算太重,但是扛在肩膀上去打猎,确实很不方便啊。 林海扛着狍子准备起身离开时,大喇叭叫住了他。 “林海兄弟,这狍子这么重,扛上没法打猎啊,要不咱们先放这儿吧?” 林海想了想,又觉得有些不妥。 “这些狍子放在这儿安全吗?会不会被其他野物给拖走或者吃掉?” 林海的担心不无道理,毕竟在这深山当中,是真的有豺狼虎豹。 这些被射中的狍子流出了鲜血,很大可能会吸引别的肉食动物前来。 “都先装麻袋里吧,我帮你们吊树上。” 还得是杨刚这位老猎手,心里早就有了办法。 大家把狍子装进了麻袋里,用粗麻绳将袋口系了起来,吊上了一棵大树。 这样的话就不怕其他肉食动物过来,糟蹋他们的狍子了。 把猎物就放在这里,等会儿原路返回时带上就行。 将狍子挂在树上之后,一行人继续向前面进发。 “天哪!鹿!梅花鹿!这是好东西呀!” 大喇叭压低声音,语气非常急促,指着远处的一个方向,眼睛都在冒亮光。 众人看过去后,发现还真是梅花鹿。 这是一头成年的公梅花鹿,身上的斑纹十分漂亮,头上还有一对硕大的鹿茸。 梅花鹿最是胆小谨慎,林海害怕这鹿跑了,连忙端起了枪。 杨刚和大喇叭面色一急,连忙拦住了林海。 “林海兄弟!可不能开枪,这梅花鹿要是死了就不值钱了!” 林海此时有些疑惑,这梅花鹿死了不值钱,难道要抓活的吗? 可是这是梅花鹿耶!天知道这得有多难抓! 林海虽然没见过抓梅花鹿,但是他看过动物世界。 这种食草动物,在被豹子和老虎追赶时,也丝毫不落下风。 四条腿跑起来快的惊人,各种躲闪技能简直拉满。 毕竟食草动物没有尖锐的獠牙保护自己,只能依靠强健的双腿,和灵活的身法。 林海有些不理解,就连老虎和豹子都很难抓住的梅花鹿,他们要怎么抓呢? 第86章 养梅花鹿做什么呀? 很快林海就见识到了,虽然梅花鹿身法灵活,但人类有的是办法。 杨刚从自己的背包里,摸索出了一个东西。 这是一张大网,这张网展开后非常大,但是网洞不是捕鱼的那种小洞。 这种网一看就不是捕鱼的,而是用来捕猎的。 杨刚拿着这张网,给大家说着他的计划。 “林海兄弟,等会儿我俩拿着网,绕到梅花鹿后面去,大喇叭你从正面来吓这只鹿,一定要把它往小路的方向撵!” “哎!好嘞!” 就这样林海跟着杨刚,蹑手蹑脚地向前,绕了一个大圈子,来到了梅花鹿的后方。 当他们来到后方时,大喇叭和赵安就开始行动起来了。 大喇叭跑的飞快,将这只梅花鹿往小路的方向撵。 而在这小路的路口,杨刚和林海早就在此等候了。 很快就听到一阵疾驰的脚步声,而且越来越近,杨刚对林海说了一声。 “就是现在!快拉网!” 两个人原本躲在小路两旁的灌木中,此时感觉到猎物靠近,直接将这张网拉了起来,封住了这条小路。 而这只梅花鹿由于被大喇叭追赶,跑的速度快的惊人。 冲着这条小路疾驰,几乎是一瞬间,就撞在了这张网上。 这张网的网洞很大,梅花鹿的前半个头过去了,但鹿茸和身子却卡住了。 看梅花鹿暂时卡住了,两个人立马将网收拢,将这梅花鹿团团困住。 “捉到了!我们把这梅花鹿捉到了!” 林海实在是兴奋坏了,向着大喇叭他们喊道。 大喇叭见他们捉住了梅花鹿,也是心情大好,几乎是一蹦一跳地跑了过来。 “嘿!这梅花鹿还真不错呢,估计有个两三百斤!” “对啊!你看这鹿茸长得多壮实多好!” “嘿嘿!这次可真是赚钱了,到时候卖了的钱咱们四个人分!” 听到大喇叭说将这梅花鹿卖了分钱,林海的心中冒出了疑问。 “喇叭哥,这梅花鹿卖给谁呀?” 大喇叭一边按着地上的梅花鹿,一边乐呵呵地说道。 “这梅花鹿是卖给村里的钱麻子的,他家养了老多这玩意儿了!” 林海的心中更疑惑了,养这些梅花鹿做啥?这些都已经是成年的,直接卖肉换钱不行吗? “钱麻子养梅花鹿做什么呀?” 赵安蹲下身,用手抚上这梅花鹿的鹿茸说道。 “钱麻子家养梅花鹿,是为了割鹿茸的,他家每次割的鹿茸我都收,这鹿茸的收购价可不便宜呢!” 听到这儿林海算是明白了,难怪要捉活的梅花鹿卖才值钱。 这钱麻子就是做鹿茸生意的,想获得源源不断的鹿茸,死的梅花鹿当然不行。 此时梅花鹿还在网里面扑腾,杨刚从包里抽出一根粗壮的麻绳。 他将这麻绳套在了,梅花鹿的脖子和前胸上,有点类似于拴狗的手法,将这只梅花鹿拴了起来。 “来,大喇叭你手劲儿大,这只梅花鹿你可得拽好了!” “得嘞!没问题!” 就这样一行人牵着这只梅花鹿,开始往山下走了。 在往山下走时,路过刚才狩猎狍子的地方,将吊在树上的狍子也取了下来。 一行人今天的收获,虽然不是特别丰盛,但也已经很不错了。 林海此时肩头扛了一只,接近60斤的狍子,手里还提着一个大麻袋。 麻袋里面有八只榛鸡和野鸡,还有六只野兔。 光是这麻袋里,差不多就有个八九十斤了,这些猎物一家人得吃好久,才吃得了呢! 其实现在天还早,才下午两三点,还能继续再打猎一会儿。 不过牵着这只梅花鹿,大家也不太方便了。 大家扛着各自的猎物,纷纷往山下走,到了山底下后,大家便分道扬镳了。 在离开之前,大喇叭指了指这头梅花鹿,和大家说道。 “等会儿进了村,我就把这只梅花鹿卖给钱麻子,分到的钱,明儿就给你们拿过来。” “行!那就麻烦喇叭哥了!” 林海往家的方向走着,很快就看见孩子们,在二层小楼的院子里翘首等待着。 “爸爸!爸爸!” “哇!爸爸打了好多东西呀,好厉害!” 李月月也迎了过来,帮林海一起抬着麻袋。 “月月,你给我找个大盆儿来,咱们把这些拾掇拾掇。” 在院子里放了一个超大号的红盆子,将所有的猎物都放入了盆中。 狍子和野兔的皮毛可是好东西,要小心地剥下来。 这些野兔的毛色是灰灰的,虽然没那么漂亮,但是实在是暖和呀。 眼看着天气慢慢要冷下来了,林海想多猎一些野兔,做点小皮夹袄给闺女们穿。 这些兔子剥完皮后,有些血呼刺啦的。 还好他的这些孩子们也都不矫情,在旁边专心地着,没有很害怕。 “乖宝们,今天晚上爸爸给你们做麻辣兔肉吃!” 林海之前在四川时,吃过最正宗的麻辣兔肉。 林海吃到麻辣兔肉时,就知道为什么说,没有一只兔子能活着走出四川。 这道菜实在是太美味了,那滋味实在是麻辣爽口,而且兔肉细嫩不肥腻,实在好吃极了! 来到这个年代这么久,还真没怎么吃过兔肉呢,今天打了六只野兔,可算能吃到爽了! 至于这只狍子,和那些榛鸡野鸡们,今天肯定是吃不下了。 此时虽然天没那么热了,但是不处理好也是会坏的。 于是将这些肉切割好后,用盐腌好挂在了房梁上。 在第二天上午时,大喇叭又来到了赵安的家。 大喇叭的肩膀上扛着两个大麻袋,里面都是晒干后的蘑菇。 “赵安兄弟,这些是我媳妇上山采的,已经晒得很干了。” 赵安这里不仅收各种药材,榛蘑和松蘑这些山货也是收的。 在赵安给大喇叭的货物过秤的时候,大喇叭掏出了怀里的钱。 “嘿嘿,昨天那梅花鹿可卖了个好价钱呢,钱麻子一共给了咱三百二十块,咱一人八十!” 林海接过这些钱,没想到竟然这么多! 第87章 这鹿茸长得也忒好了吧! 林海原本以为每人也就分个三四十块,没想到竟然这么多。 这可是八十块呀,相当于工人连着上两个月的班了! 不过想想也合情理,毕竟现在的肉价也不便宜,这只梅花鹿单纯卖肉,估计也能卖个两百多块呢。 大喇叭将这八十块递给赵安时,赵安摆了摆手拒绝道。 “算了算了,捕猎这只梅花鹿我都没出啥力,这钱你们分掉就行。” 大喇叭此时胸部一挺,有些不愿意了。 “这咋行!咱们是一起的,哪能不分你钱呢?而且这些年你做这收购生意,这么照顾村里人,大家本来就很不好意思了,你再不收这个钱,那我成啥了?” 赵安这些年一直在村里,做山货收购的生意,给出的价格非常公道。 这里的乡亲们通过卖给赵安山货,这几年还真攒了些钱。 因为大家住在这远离市区的小山村里,交通很不方便,这山货自然不好卖,家家都穷的要命。 也是多亏了赵安,现在大家的日子都慢慢好起来了。 见大喇叭这样说,赵安也不好推辞了,于是将这卖梅花鹿的80块钱收了下来。 看到赵安将这钱收了下来,大喇叭的脸上重新带上了笑容。 “赵安兄弟,钱麻子说他家今天准备割鹿茸了,问你要鲜货不?” 鹿茸这东西,可以直接割下来卖鲜货,也可以晾干后卖干货。 虽然卖鲜货价格会稍微低一些,不过会省很多事儿。 毕竟新鲜的鹿茸拿回来后,还要处理切片和晾干。 赵安本想拒绝说只收干货,但是看到林海此时眼睛都要发光了。 经过这段时间的接触,他发现林海这个人,虽然什么都不缺,但是对这些山里面的事儿格外感兴趣。 既然林海感兴趣,他也乐意收鲜货,来体验一下过程。 “行,可以收鲜货,要不咱们现在就去钱麻子那里看看吧?” “哎!好嘞!” 赵安和林海背着背篓拿着麻袋,就往钱麻子家的方向去了。 这一路进村后,林海也看清了这村里的具体情况。 这个村子里的人并不多,大概是100多户的样子,总共应该差不多一千人。 虽然人不多,但这个村子里却很热闹,邻里之间的关系和睦,见到赵安和大喇叭,都会给他们打招呼。 这钱麻子家一看就条件不错,他家修的并不是普通的土坯房,而是盖的砖瓦房。 走进这套阔气的砖瓦房,前院里却没有什么人,只有一个老大娘正在院子里搓洗衣服。 大喇叭走过去,对着这个老大娘说道。 “钱大娘,麻子哥在家吗?” 钱大娘点了点头,指着后院的方向。 “在呢,他们都在后院割鹿茸,你们快去吧!” 一行人离开前院,绕了一圈儿来到后院,这后院的面积是真的大呀,估计是前院的十多倍。 后院不是敞开的,而是用土坯建成的高墙,围得严严实实的,只留了一扇小门。 一行人来到这扇小门处,林海往门里面一望,顿时眉毛一挑。 难怪要建这么高的土坯墙,这么多的梅花鹿在里面,可得用心保护好了。 整个后院里没有其他的动物,只有梅花鹿,就像一个专门的饲养场。 林海大致扫了一眼,估计有七八十头梅花鹿,这可真不是一个小数目呀! 这里面公的多母的少,毕竟只有公鹿才长鹿茸,一眼望过去,这些鹿的头上全是鹿茸。 看见门口来人后,一个四五十岁的男人擦了擦手,连忙走了过来。 这个男人正是钱麻子,人如其名,脸上果真有很多麻子。 钱麻子的个头不是很高,整个人精瘦矮小,但是眼里的光却很亮,一看就是精明的人。 钱麻子走过来,一把握住赵安的手,脸上带着热情的笑容。 “小安兄弟,辛苦你跑一趟了,进来看看吧,今年的鹿茸老好了!” 赵安也笑着点头回应,带上林海和大喇叭一起进入了后院。 院子里的这些梅花鹿,很大部分都是来自于这长白山上。 有猎人上山猎到梅花鹿后,就会卖给他。 还有一部分梅花鹿,是野生梅花鹿养殖后下的崽。 只不过下的崽只占少部分,毕竟这梅花鹿繁殖并不容易。 梅花鹿这种动物一胎一般只生一只,极其罕见的情况下,才会怀双胞胎。 而且怀孕的周期也特别长,差不多需要八个月的时间才能生下小鹿。 这些梅花鹿虽然是野生的,但是经过钱麻子长时间的投喂和驯化后,也没有特别重的野性了。 这些梅花鹿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低头吃着钱麻子为它们准备的草料。 钱麻子和赵安站在一起,正在商量着鹿茸鲜货的价格。 “唉,伺候这些牲口是真的累呀,每天光弄草料就得花老长时间了,所以这鹿茸我也没时间打整,就只能卖鲜货给你了。” 赵安摆了摆手,不在意地说道。 “没事,鲜货我也收,只不过价格给不到干货那么高。” “没事没事!我知道小安兄弟的价格是最公道的了!” “……” 两个人聊着聊着就确定了价格,别说这收购价就确实蛮贵的了。 难怪林海看赵安出门之前,往裤包里塞了厚厚的一叠钱,不多带一些钱,还真不够付的。 这鹿茸的价格贵,林海也很能理解。 毕竟从古至今鹿茸就是名贵药材,任何年代都不见得有多便宜。 毕竟鹿茸这东西是真的好,谁用谁知道。 对于体虚之人,鹿茸是真正的大阳大补之物,功效非常之猛。 谈好价格后,就开始进入今天的重头戏了。 割鹿茸! 林海上一世在视频中,看到过割鹿茸的过程。 首先要先把梅花鹿给麻醉了,把鹿平放在地上。 然后小心地将鹿茸切割下来,并敷上止血的药。 可林海发现钱麻子家割鹿茸,和他在视频上看到的有些不同。 居然根本没有打麻药的环节,就那样生割呀! 不过想想也是,这个年代普通农户家里,哪里来的麻药? 站在旁边的大喇叭,眼睛都粘在梅花鹿头上的鹿茸上了。 大喇叭看的专注,发自内心地感叹道。 “嚯!这鹿茸长得也忒好了吧!” 第88章 这活儿危险啊! 林海虽然没吃过猪肉,但也见过猪跑。 他虽然没了解过,鹿茸的采购方面,但是也能看出来,这些鹿茸品质真的极好。 这些鹿茸长得非常大,看着就沉甸甸的。 但是这些鹿茸并没有骨化,看着还是圆润饱满,上面还有密密的绒毛。 这样的鹿茸,在现代绝对是上等品,仅仅一克就能卖到几十上百块! 赵麻子的两个儿子和一个兄弟,此时都开始忙活起来了。 首先用一根黑布条,将一只梅花鹿的眼睛蒙了起来。 然后用麻绳将前后的蹄子捆在一起,众人一同用力,将梅花鹿平放在了地上。 有的人按住鹿的身子,有的人按住鹿头。 赵安也在旁边帮忙,用一根细麻绳绑在了鹿茸的根部,应该是用来压迫止血的。 钱麻子的手中拿着一把小刀,这刀闪着寒芒,一看就锋利极了。 由钱麻子亲自操刀,没费太大功夫,就将这只梅花鹿头上的一对鹿茸取了下来。 鹿茸被切下来后,在创口处留了一些血。 钱麻子连忙从旁边的小桶里,抓起一把绿色的糊糊抹了上去。 这绿色的糊糊散发着一股股的药香,是捣碎的草药,用来止血消毒的。 这一套流程还真挺快的,把整个院子里所有公鹿的鹿茸都取下来,也只花了一上午的时间。 林海在后院里一会儿看看割鹿茸,一会儿看看小鹿。 这后院里有五六只小梅花鹿,长得实在是可爱极了。 小梅花鹿长得萌萌的,林海真想买几只给孩子们当玩伴。 只不过他家毕竟不在这边,不能长待,也没法将小鹿带上火车,想想也只能作罢了。 此时所有的鹿茸都已经割完了,赵安正在过秤。 大喇叭满脸笑意,看着满地的鹿茸说道。 “哈哈哈,麻子哥今年有个好收成呀!这卖鹿茸的钱,给儿子娶个媳妇儿都够用了!” 大喇叭这话说的一点也不夸张,这些鹿茸在山里娶个媳妇,还真是绰绰有余了。 这些鹿茸的个头都非常大,一对鹿茸就有十来斤。 所有的鹿茸加在一块,竟然有好几百斤呢,光是赵安他们几个人,还真背不回去。 清点好重量后钱货两讫,鹿茸要运到赵安的家中。 赵麻子叫上自己的儿子和弟弟一起帮忙,将这些东西全运到了,赵安的院子当中。 林海回到家后,家里已经做好了午饭。 林海和赵安草草吃了两口,就又准备干活了,这些鹿茸得尽快处理好。 院子里放了一个大盆,里面装满了水。 林海、赵安、林月月、刘霞和大喇叭,都围着盆子坐了一圈。 这鹿茸不能直接切片,在处理之前得先清洗干净。 大家手中拿着小毛刷,将鹿茸用清水刷洗干净。 主要是刷掉上面的灰尘和杂质,刷洗的时候手法一定要轻柔,免得将鹿茸给损坏了,清洗干净后再用纱布擦干。 “水烧开了,大家快让让!别烫着了!” 大喇叭提着一大壶的沸水,从厨房里出来了。 将滚烫的开水倒入盆中,又将鹿茸放下去,差不多烫个20秒钟,就得捞起来。 像这样烫个几回,起到一个消毒的作用。 这些步骤都做完后,就来到了今天的重头戏,把鹿茸给切片。 小丫头们围着看,眼睛都一眨不眨,切鹿茸的过程,实在是太解压太治愈了! 赵安拿出了两台专门切鹿茸的切片机,这玩意儿格外锋利,切起来又快又准。 林海在旁边观摩着赵安切鹿茸,他学习了好一会儿才敢上手。 这东西看着简单,就在切片机上嘎吱嘎吱切就行。 可这也是需要手上功夫的,不仅要切的薄,而且厚薄要非常均匀。 切起来咔嚓咔嚓的声音甚是悦耳,这么解压的工作林海喜欢不已。 鹿茸实在是太多了,两个人一刻不停,一直切到太阳落山才终于搞定。 切片后的鹿茸放在簸箕里,只需要晾干就行了。 赵安忙碌完后,甩了甩有些胀疼的手,伸了个懒腰。 “哎!这活儿还真累呀,今天真是辛苦你了海哥!” 林海虽然是有些累,但精神头却很好。 “哈哈,这有啥辛苦的,我爱干这活儿!” 或许是为了犒劳大家,赵安今天晚上煲了一道超级滋补的汤,补的能让人流鼻血的那种。 在大砂锅里依次放入,切块焯水后的野鸡肉,切片后的人参和鹿茸,还加了一些枸杞、桂圆和红枣。 今天大喇叭也跟着辛苦了一天,于是把他留下一起开饭。 大喇叭捧着碗嘬了一小口汤后,脸上全是享受。 “哈哈!这汤也太鲜溜了!” 林海给大人们盛了一大碗,给孩子们只盛了一点来尝一尝。 毕竟这里面的药材太多太补了,他害怕孩子们虚不受补。 大喇叭埋头吃着吃着,突然想起了什么,抬头对着林海说道。 “林海兄弟,我们明天要去山上摘松塔,你要一起不?” 摘松塔的事情,前几天大喇叭就提过了,林海早就想去了,于是立马答应道。 “去啊!那明天咱们在山底下集合!” 林海原本以为,摘松塔和摘桦树茸差不多。 第二天到了后才发现,摘松塔的危险系数实在是太高了,这活儿真不是谁都能干的! 摘桦树茸和摘松塔比起来,简直就是小意思了。 毕竟桦树茸一般就长在桦树的中段,不会太高。 而松塔这个东西,是长在松树的最顶端。 “喇叭哥,那松塔长得也太高了吧?你瞅那树尖的地方太细了,这活儿危险啊!” 林海见到松树时,心里不免捏了把汗,对大喇叭提醒道。 松树越往上越细,到了可以摘松塔的地方,细的甚至都没有小腿粗。 大喇叭嘿嘿地笑了笑,搂着林海的肩膀说道。 “上树这活我俩都干不了,我俩这体格子,上树准把那树尖给压断了!” 林海此时有些迷茫,问道。 “我俩不上树的话,那怎么把松塔给摘下来呢?” 这松树可有好几层楼那么高呢,这年代也没有啥先进工具,咋可能弄得下来? 第89章 今年这松塔是真多呀! 大喇叭看向同行的另外两个男人,说道。 “咱们俩不上树,在地下捡松塔,我这两个兄弟上树,他们可是摘松塔的好手呢!” 林海此时仔细地看向,同行的这两个男人。 他们一个是大喇叭的亲弟弟,一个是大喇叭的堂弟。 虽然和大喇叭有亲缘关系,但不知道为什么,这两个人都长得精瘦精瘦的,而且个子也不高,和大喇叭又高又壮的体格子完全不同。 林海的心里感觉有些过意不去,毕竟他们俩在树下这么安全,让别人上树去冒风险。 “这样会不会不太好?让这两个兄弟冒这么大风险……” 大喇叭摇了摇头,说道。 “我这两个兄弟都是老手了,这活儿对咱们危险,对他俩不算危险,其实今天咱们来就是给他们帮帮忙,他们拿大头,我们分点儿就行。” 林海听到这儿心里舒服了一些,看来是术业有专攻,而且也不算占他们便宜。 在这山林中的松子,以前是不值钱的,村里人没事儿时,会摘点儿回来吃。 不过赵安开始收购后,这松子也变得值钱起来了。 赵安有渠道,能将这些松子销往各个地方,所以这些松子也能换钱了。 这松子的采摘十分耗费人力,而且量不会太大,所以价格也不算便宜。 在这个年代能买得起松子干货的家庭,也算是条件不错的了。 不仅仅是在这个年代,即使是在现代,这松子卖的也不便宜呢。 在现代带壳的松子,一斤也要六七十块。 剥好壳的那就更贵了,一斤一两百。 和花生核桃这些干货比起来,算得上是贵价了。 毕竟这松塔长在几层楼高的松树上,而且在山林当中。 即使是在现代,也得靠人力爬树来采摘。 于是现代在东北就有了一批,专门摘松塔赚钱的师傅。 一个松塔的价格是六七块,在松塔的采收季节勤奋一点儿,一天就能赚两三千呢! 不过高回报那必定是高风险的,几乎每年都有上树摘松塔,导致掉下树来,或死或伤的事情发生。 这两个男人身法灵活,像个猴似的,抱住松树蹭蹭蹭地就往上爬。 一直从树底爬到了顶端,在准备摘之前,上面传出了声音。 “哥,你们小心着点儿,我们要丢松塔了,别砸着头!” “哎!好嘞!” 很快一个个松塔,就哐当哐当掉在了地上。 林海手里拿着大麻袋开始捡松塔,当把松塔拿到手时,他还有些震惊呢。 林海知道这些松塔,肯定比他以前在南方山上见到的大,可没想到居然这么大。 在地上捡起最大的一颗松塔,差不多快有脸那么长了,在手上掂了掂,估计有个一斤出头呢! 难怪能结出那么大颗的松子,这松塔的个头就不小呀! 每个树冠顶上都长着好几个松塔,一棵树上差不多有40个左右的松塔。 一棵树长40个松塔,这产量真不算高。 不过这里可是长白山呀,这山上啥不多就是树多,一排排松树连成一片片的山林。 两个男人在松树顶上干的热火朝天,林海和大喇叭弯着腰,在地上捡地认真仔细。 全都得捡起来,一个都不放过。 毕竟这一个松塔里面,就有200颗饱满的大松子呢。 两百颗大松子,都够孩子们磕好久了。 差不多弄个四棵松树,就能装满满一麻袋的松塔。 这一麻袋的松塔,估计有个上百斤,这要是吭哧吭哧往村里扛,绝对是个劳累的力气活。 只不过村民们是有智慧的,这种力气活,能避免的当然要避免。 “哇!今年这松塔是真多呀!” “大喇叭你们是真能干嘞!这么一会儿就弄好几麻袋了!” “嚯!你瞅瞅这松塔又大又重!今年松子儿肯定好!” 林海正在低头捡松塔时,突然看到有七八个中年妇女,朝着他们这个方向走来了。 有的人手里拿着袋子,有的人还带着个小马扎。 大喇叭直起腰,和这些婶子们打着招呼。 “婶子们来啦!今天剥松塔的活儿就辛苦你们了!” “这有啥辛不辛苦的,一个村儿里的,说这话就见外了!” 这些大婶们坐了下来,戴上白色的线手套,已经开始忙活起来了。 这些松塔全运回去的话太费力气,所以一般会叫人上山来,把松子剥出来。 把剥好的松子再带回去,那可就轻松多了。 这些大婶们都是一个村里的,手里没有活的时候,当然愿意来帮忙,毕竟也不是白帮忙,肯定是有东西感谢的。 这松塔的外壳很是坚硬,要剥开还真不容易呢。 不过这些大婶们手里有自制的工具,剥起来要省力一些。 若是在现代,剥松塔这一步,那可就简单多了。 有专门剥松塔的机器,直接把松塔全都倒进去,松子就被处理好了。 在中间休息的空档里,大喇叭从大婶的桶里,掏了一小把松子出来。 这松子的外壳十分坚硬,用手很难剥开。 不过有专门的夹子工具,用力一夹就开了。 大喇叭夹开了几颗松子后,将剥好的生松仁递了过去。 “来!林海兄弟,你尝尝这生松仁儿味道咋样?” 林海放进嘴里,刚入口就能尝到淡淡的松香味,在嘴里越嚼越香。 “好吃哎!这松子嚼着太香了!” 大喇叭笑着摇了摇头,说道。 “嘿嘿,松子这样生着吃,还不是最好吃的呢,把松塔直接丢火里烤,烤出来的松子那叫一个香!” 烤松塔是这长白山里的村民,从小吃到大的东西。 大喇叭还是个小孩时,童年没有什么零食,到了可以摘松塔的季节,就会上树摘松塔,烤着吃比啥都香! 这种长白山人的童年美食,林海当然是想尝试的。 “喇叭哥,要不等会儿咱们弄一袋松塔下山,回小安家烤着吃?” “嘿嘿!行啊!” 摘松塔这个活儿,一直忙到下午四五点钟,才真正收工。 这些大婶们的手速很快,除了林海特意留下来的一麻袋松塔,其他的都剥成了松子。 林海看着麻袋里,个大饱满的松子,顿时起了心思! 第90章 烤了一整只小羊! 松子这东西,孩子们真的超级爱吃。 来到长白山之后,赵安每天都会给孩子们拿松子吃。 虽然林海知道,赵安不是缺这点儿东西的人,但总这样白嫖别人,他多少有些不好意思了。 既然孩子们爱吃,那他就把今天的所有松子都买下来,让大家能吃个够! 林海来到大喇叭两个弟弟的面前,和他们商量道。 “今天摘的这些松子,你们能卖给我吗?就按照赵安兄弟给你们的价格,我买了回去给孩子们吃。” 这两人听见这话,当然是没有意见的。 “行!没问题!” 就这样大家纷纷下山了,大喇叭扛着一大袋的松塔,林海的手上也提着沉甸甸的松子。 林海和大喇叭还没走到门口呢,就闻到院子里传出一阵阵的香味。 大喇叭用力地嗅了两下鼻子,忍不住咽了下口水。 “赵安兄弟在家弄啥呢?咋这么香?” “喇叭哥,咱们进去瞧瞧,你今晚上就和我们一起吃吧!” 两人推开院门走进去后,发现大家都在院子里。 院子里生着一堆炭火,此时在炭火上面,居然烤着一整只小羊! 大喇叭见此场景,眼睛都要瞪出来了。 大家在这长白山里住着,虽然不会特别缺肉吃。 但是羊仍然属于珍贵的物资,这只羊看着也就三十多斤,明显还是只小羊。 都还没长大就这么烤了吃,也太浪费了吧! “赵安兄弟!这羊还这么小,咋就杀来吃了?” 赵安此时正在往羊肉上刷着油,看到他俩后嘴角带笑。 “这只小羊最近不肯吃东西,都瘦了好多,懒得请兽医来看,还不如给大家加加餐,喇叭哥你们去洗洗吧,待会儿来吃就行!” 此时大喇叭和林海,整个人都灰扑扑的,还流了好多汗。 尤其是一双手看着脏兮兮的,没办法摘松塔就是这样。 松塔上面的松油黏糊糊的,今天上树摘松塔的两个人,满手满脸都是黑乎乎的松油。 林海和大喇叭稍微好一些,只是手上黑乎乎黏唧唧的。 这个东西可不好洗呢,得用机油才能洗干净,不过这地方没那玩意儿,只能简单洗洗了。 在这长白山的房子里,并没有安装什么热水器。 不过在赵安这里洗澡,还真挺舒服的,因为洗澡间设计的确实不错。 在这东北,尤其是长白山的山里,寒冷的时间是相当长的。 一进入深秋就冷的不行了,等到明年开春依旧寒冷,冷的时间长达好几个月。 这么好几个月的时间里,不洗澡是不可能。 这年头没有地暖,没有浴霸,连热水器都少有。 要是在东北零下二三十度的时间,脱下衣服洗澡,那绝对是酷刑啊! 而在赵安家的洗澡间里,居然有炉子。 这炉子设计的和壁炉有点像,靠在洗澡间的墙角处,有一根烟囱通向外面。 不同点是壁炉只能烤火,而这个炉子上面还可以烧热水。 “喇叭哥,我烧点儿热水,你先给木桶里放点儿冷水进去哈。” “哎!好嘞!” 林海拿着家里做饭的超大号铁锅,装了满满一锅水,放在这炉子上面。 炉子里加了不少干柴,里面燃着熊熊烈火。 因为有烟囱的缘故,在屋里烧火一点儿熏人的感觉都没有。 大喇叭在往两个木桶里面装冷水,这两个木桶可老大了。 整个人都能坐进去的那种,虽然得稍微曲着腿不能伸直,但也非常不错了。 或许这就是农村的浴缸吧,是由这里的原生态木头制成的,真的是嘎嘎好用。 这炉子烧起火来,整个屋里都是暖烘烘的,这样洗澡别说冷了,林海还感觉有些热呢! 炉子火力十足,很快水就烧开了,热水倒入浴桶中,两个男人坐进去,开始洗净身上的灰尘。 大喇叭洗的飞快,毕竟中午就草草地吃了两张饼,早就饿坏了。 两人洗完后来到院中,羊肉也差不多快烤好了。 羊肉的外皮烤的酥脆,那油亮的颜色一看就让人垂涎欲滴。 这样烤出来的羊肉,不用再撒什么调料,直接吃就是绝顶美味! “喇叭哥、海哥,今天累着了吧?来,我给你们切个羊腿!” 林海拿起羊腿刚吃了一口,简直惊艳到了。 别说这种小羊烤着,就是比老羊好吃,外皮酥脆,内里鲜嫩多汁,肉质一点也不柴。 虽然这一院子里的人很多,但这30多斤的羊肉,到最后还是没吃完。 反正今晚上也没什么事,大家坐在院子里,围在火堆旁玩的尽兴。 “闺女们,快来看爸爸今天采的大松塔!” 林海把墙角处的那袋松塔拿了过来,打开袋子后,孩子们立马凑过去瞧。 “哇!这个就是爸爸说的,会结松子的松塔吗?” “真的好大呀,比我的脸还大呢!” “爸爸,这个怎么这么硬呀?掰都掰不开!” 三妹这个小丫头,正用力地掰着松塔,但松塔却纹丝不动。 林海看着傻乎乎的三妹,笑着说道。 “傻丫头,你的力气太小了掰不开的,让喇叭叔叔给你们烤松塔吃吧!” “好耶!好耶!” 烤松塔的做法,真的非常简单。 大喇叭将整个的松塔,直接扔到炭火里面,就不用管了。 松塔在炭火里,被火一烤就开始滋滋往外冒油,还在火堆里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 孩子们坐在火堆旁,托着下巴认真地看着,被烤着的松塔。 “喇叭叔叔,要烤多久才能吃呀?” 第91章 咋这么快就上鱼了! 大喇叭手里拿着个火钳,把松塔往火力最猛的地方弄。 “这玩意儿老难烧了,得烤半个小时吧,丫头们再等等哈!” 大概半个小时后,第一批烤松塔终于出炉了。 大喇叭手拿火钳,将炭火里的松塔,一个一个夹出来。 原本绿色的松塔,现在都被烧的像焦炭似的,最外面包裹着一层灰。 稍微晾凉了一点后,大喇叭拿起一个烤过的松塔。 用脚稍微踩了一下,然后上手,直接一用力就扒开了。 这松塔的外面被烤焦了,但是里面和松子都是好的。 扒开松塔之后,就能看见里面一颗颗饱满大个的松子了。 大喇叭将里面的松子都取出来了,分给了周围的大家。 林海拿着铁夹子,将松子壳夹开后,原本生松子是米色的,现在已经变得泛黄了。 烤过的松子放进嘴里,那油脂的香味更加浓郁了,这种做法是真的好吃啊! 孩子们在旁边就像嗑瓜子一样,林海和大喇叭都快忙不过来了。 这样在炭火里现烤现剥实在是太慢了,林海从麻袋里舀了一大盆的松子,直奔厨房去了。 处理方法非常简单,直接在大锅里,将生松子炒熟就行。 炒熟后的松子,吃着真是满口醇香,真是怎么吃都吃不腻呀! 林海想再多搞一些,到时候去邮局,把松子寄到岛内去。 这样的话等回了岛内,家里也能有松子吃。 于是林海看向旁边的大喇叭,问道。 “喇叭哥,明天咱们还去上山摘松塔不?” 大喇叭一边磕着松子,一边回道。 “林海兄弟,明天怕是不成了,我和杨哥约好明天去西坡了,要不过两天再去摘松塔?” 林海点了点头,“行,你和杨哥去西坡做啥呀?” 一提到西坡,大喇叭的脸上流露出向往。 “嘿嘿!明天去西坡那边钓鱼,等钓完鱼后再好好泡会儿温泉!” 钓鱼?温泉?! 林海听到这两个词后,整个人都兴奋了,长白山里面居然还能钓鱼泡温泉吗? “喇叭哥,这西坡是哪儿呀?居然还有温泉吗?” 大喇叭点了点头,用手指着一个方向。 “西坡就在那边,也不是特别远,山里那野温泉贼舒服了,每次去山上抓鱼,我都要去泡一次!” 天知道对于一个现代人来说,野温泉多么有吸引力。 林海在现代是泡过温泉的,不过是那种温泉酒店。 虽然在里面泡着确实热乎乎的,不过那水一看就不是温泉水,只是自带加热罢了。 在现代的很多地方,与其说是温泉,不如说就是恒温澡汤子。 林海此时嘴角都要咧到耳后根了,勾住大喇叭的肩膀说道。 “喇叭哥,明天你们去西坡能带我去不?我也想泡泡野温泉呢!” 大喇叭没有丝毫犹豫,直接点头同意。 “当然没问题呀!明天咱们一起去,赵安兄弟你也来!” 孩子们在旁边听完后,抬起头好奇地问道。 “爸爸,什么是温泉呀?” 林海想了想,用最简单的话,给孩子们解释。 “就是在野外的一个水塘子,不过水不是冷的,而是热乎乎的,在里面就跟泡澡一样舒服!” 听到林海的描述后,孩子们的眼睛里,简直要亮星星了。 “哇!一听就好好玩儿呀!” “爸爸,你能带我们一起去吗?” “爸爸,我们也好想泡温泉呀!” 孩子们像小猫一样,睁着圆溜溜的眼睛,眼里全是渴望。 看着孩子们的样子,林海连拒绝的话,都不忍心说出口了。 不过他心里又很纠结犹豫,怕孩子们在路上累着了。 大喇叭看出了林海心中所想,连忙说道。 “既然孩子们想去,那就一起去呗!西坡和咱们上次打猎不一样,路没那么陡峭,也没那么远,可以带孩子们去玩儿!” 听了大喇叭的话,林海心中自然也没什么顾虑了。 既然孩子们都去的话,媳妇李月月和刘霞老师,自然也不能落在家里。 “行!那咱们所有人都去!” 知道第二天要去泡温泉后,孩子们简直兴奋的睡不着。 第二天早上天才微微亮,孩子们就都起床了。 往常三妹四妹是最爱睡懒觉的,今天也起的格外早。 林海无奈地笑了笑,这些孩子们真是天真烂漫活力四射啊! 昨天大喇叭和林海讲了,在西坡有一些大水塘,里面有不少鱼呢。 所以林海和赵安收拾了一些家伙带上,带了鱼竿还有抄网。 林海还把自己的双肩包背上了,里面放着不少东西。 孩子们则是轻装上阵,什么东西都不带,毕竟还是要走不少路的,不能让她们再负重了。 第二天这一长队,便向着野温泉出发了。 总共有六个大人和五个孩子,早上的空气清新,大家的心情也格外的好。 大概走了接近五十分钟的山路,就到达目的地了。 林海来到这儿后不免感叹,这长白山真是鬼斧神工钟灵毓秀啊! 没想到在这一片片的山林当中,居然还有水塘和温泉。 此时他们来到了一个大水塘的旁边,这水塘差不多三个游泳池那么大。 水塘边的水草丰茂,这水塘里的水还挺深,虽然看不清楚,但林海觉得这里面一定有鱼。 三妹拉着大喇叭的衣摆,问道。 “喇叭叔叔,你说的温泉在哪里呀?” 大喇叭用手指着几个方向,说道。 “野温泉多着呢,这边、那边还有那远处大树后面,都有野温泉呢!” 林海看这小丫头,似乎想往温泉的地方跑了。 连忙拦住了她,摸着三妹的小脑袋说道。 “我们要先钓会儿鱼,再去温泉那边玩,三妹想看爸爸钓鱼吗?” 听到钓鱼,三妹的眼睛又亮了亮,拉着爸爸的手一脸开心。 “好耶!我要看爸爸钓鱼!” 林海四人每人手中都拿着一根钓鱼杆,在水塘附近各找了一个钓点坐了下来。 这钓鱼竿都是自己做的,和现代的专用渔具,肯定是没法比的。 不过钓鱼这东西,和渔具关系不大,主要还是看技术,技术好的拿根鱼线都能钓! 林海在鱼钩上挂上了一条蚯蚓,这是今天早晨在院子的一小菜园里挖到的。 在现代钓鱼一般都用的是,专门买来的钓鱼料。 林海好久没用过,这么原始的诱饵了,不知道效果怎么样呢。 “嚯!杨哥!你咋这么快就上鱼了!” 几个人刚在水塘边坐下没多久,杨刚就率先上鱼了。 大喇叭看着简直羡慕坏了,继续说道。 “哇!这条野生的大板鲫得有个两斤多吧!这玩意儿熬汤得老鲜了!” 林海心里正羡慕着,突然浮漂一沉,鱼竿上传来拉力! 第92章 啥?涮鱼片吃? 这力道还真不小呢,林海心中一喜,这绝对是条大鱼! “哇!爸爸钓到鱼了!” 李月月原本坐在林海身旁,见此情景立马拿起了抄网。 这鱼被拉到岸边时,李月月弯腰用抄网抄了起来。 当大家看清这抄网中的鱼时,都纷纷发出赞叹。 “哇!这么大的鱼!得有个七八斤吧!” “林海兄弟钓的这条草鱼,可真漂亮啊!” “唉!我这儿咋还不上鱼呀!” 林海钓上来了一条草鱼,这个头还真不小呢,拿在手上沉甸甸的。 把草鱼放进大桶里,林海再挂上一条蚯蚓继续开钓。 不得不说,这蚯蚓钓鱼还真挺好使的,才一个小时林海就连着上了四条鱼了。 毕竟蚯蚓有天然的腥味,对鱼类有很强的吸引力。 蚯蚓本身还会蠕动,更能刺激鱼类咬钩。 “唉!怎么钓的是鲶鱼呀!” 大喇叭钓上来一条鱼后,拿着鱼看了下,有些失望就想扔回水塘里面。 看到大喇叭要将鲶鱼扔回水塘,林海有些不解,连忙问道。 “喇叭哥,这鲶鱼咋了?为啥你不要呀?” 大喇叭眉头微蹙,面带嫌弃地说道。 “这鲶鱼的土腥味最重了,一点儿也不好吃,家里人不爱吃,拿回去也是浪费!” 鲶鱼这个东西确实土腥味,但只要烹饪得当,做出来超级好吃。 就比如红烧鲶鱼和大蒜鲶鱼煲就超好吃,配着米饭能吃几大碗。 不过这些村民往往做不出来那个味道,毕竟住在山里,离供销社太远了,想买调料很难。 山里人做饭,就是拿水煮煮,顶多加点儿盐和酱油。 那种做法是肯定压不住,鲶鱼的土腥味的。 林海走过去,将大喇叭手中的大鲶鱼接了过来,笑着说道。 “喇叭哥,这鲶鱼我会做,绝对没有土腥味,而且特别好吃,今天晚上回了家我做给你吃!” “哈哈!好!” 在这水塘里面,鲫鱼和草鱼是最多的,还有一些鲤鱼和鲶鱼。 水塘里的鱼不仅多,而且都还不小呢。 钓了两个多小时,林海带的手提桶就装满大半了。 “快到中午了,孩子们肯定饿了,要不咱们去温泉那边先弄点东西吃吧!” 此时差不多快11点了,赵安看几个孩子都有些无聊了,于是提出先吃饭。 “好耶!好耶!” 孩子们听见这话,像撒欢的小鹿一样,奔着前方的温泉跑去。 “慢点跑,慢点跑,别摔着了!” 现代的温泉池都超大超讲究,而这种野外的野温泉,也是别有一番风味。 这里的温泉水干净的要命,清澈见底,似乎没有一丝杂质。 水不太深,估计只到林海的膝盖处。 林海将手掌浸入温泉水中,这温度大概有40度左右,暖暖的很舒服。 不过有点可惜,这温泉水没法拿来煮鸡蛋。 林海之前在视频中,看到过西藏那边的野温泉。 那边的野温泉从地底下冒出来,那温度可高了,冒着一股股的热气。 有些游客会将自己带的鸡蛋,放进温泉水里面。 鸡蛋在温泉水里咕嘟咕嘟又泡又煮,煮出来的鸡蛋是真正的溏心蛋。 外面的蛋清是固体,蛋黄是流心的,听说十分美味呢,只可惜今天没法尝试了。 大喇叭和杨刚打了一桶温泉水,到旁边的地方去。 此时正拿着自带的小刀,开始处理起刚才钓上来的鱼。 今天上山他们俩可没有背干粮,毕竟在这山上可以自己搞吃的。 杨刚选了一条大鲫鱼,大喇叭选了一条小一些的草鱼。 把鱼鳞刮干净,内脏挖出来,清洗一遍后,串在了一根粗树枝上。 林海和李月月正在生火,在户外野炊当然离不开生火了。 在山林中是不方便生火的,而在野温泉这边,几乎没什么植被树木,地上只有些绿草十分安全。 林海用周围的石头,搭建了一个简易的石头灶。 从附近捡了一些枯叶,塞进石头灶底下,用打火机点燃。 赵安从附近的林子里,砍了不少的柴背过来。 杨刚和大喇叭将穿在树枝上的鱼,伸到了石头灶上。 他们用手拿着树枝,坐在火堆旁,一边烤一边翻面。 烤鱼确实是道不错的美食,不过像他们这样烤,肯定好吃不到哪里去。 毕竟这样的处理也太粗糙了,完全没有什么去腥的步骤,也没有加任何调料。 这样烤出来的鱼不腥才怪,林海已经可以想象到那股腥味了。 大喇叭一边烤,一边对林海说道。 “林海兄弟,我那边还弄了好几根树枝呢,等一会儿你们杀了鱼,串上就能烤。” 林海摆了摆手,从背包里拿出了一口小锅。 “谢谢喇叭哥了,我们今天不吃烤鱼,准备涮点鱼片,等会儿你们也尝尝。” 林海今天之所以背这双肩包,就是为了等现在的野餐时刻呢! 林海觉得出来玩,野餐是最重要的,可不能草草地对付了。 此时他手中拿着的小铁锅,其实并不是锅。 这是赵安家里盛汤的一个铁盆,这铁盆和林海的脸差不多大,虽然小但也够用了。 “啥?涮鱼片吃?还能这么弄吗?” 第93章 啥?野猪群? 大喇叭眼睛瞪得溜圆,显然对林海的操作很是好奇。 “哈哈对!你们俩留点肚子哈,等会儿一定尝尝我的手艺!” 林海说完后,就赶快去忙活了。 首先从桶里面,抓了一条两斤的野鲫鱼。 把鲫鱼给收拾处理干净,就开始做涮鱼片的汤底了。 涮鱼片自然是不能用清水来涮的,用鱼汤涮起来更好吃,原汤化原食。 林海从双肩背包里,拿出来一个小罐子,从罐子里舀了一大勺猪油。 雪白的猪油在铁盆里化开后,将这鲫鱼放下去煎。 鲫鱼的两面都煎的发黄时,再加入附近的山泉水,慢慢熬煮。 其实这时候加入开水,效果会更好汤会更白,不过也没条件另烧开水了。 鲫鱼汤得慢慢熬才香,趁着这个功夫,林海就去收拾鱼片了。 从桶里捞了两条最大的草鱼,加在一起有快二十斤了。 全部处理干净后,就要开始切片了。 赵安从附近搬来了一块石头,这石头的表面光滑平整,用温泉水洗刷的干干净净。 这鱼片要切的越薄越好,林海的刀工不错手速也快,很快就将这两条鱼弄好了。 草鱼的鱼头不适合用来涮着吃,这血呼刺啦的也不方便带回家。 还是等会儿走的时候扔在山林里吧,让山上的动物们也能开开荤。 在涮鱼片之前,林海还弄了一些调料,稍微给鱼汤调了下底味。 还专门调了一个小料碗,涮好后可以在里面蘸一下。 这草鱼的鱼片切好好,真是晶莹剔透十分漂亮。 林海把这些准备工作都弄完后,大喇叭和杨刚的鱼已经烤好了。 大喇叭揪下了几坨鱼肉,分给孩子们。 “来!丫头们尝尝叔叔烤的鱼味道咋样?” 三妹尝到味道后,面露难色,张嘴就想说大实话。 大妹拉了拉三妹的手,将整块鱼肉咽下去后说道。 “谢谢喇叭叔叔,很好吃的。” 林海见状也分了一小块,放进嘴里尝了尝。 他一尝就知道,是大妹在说善意的谎言。 这烤出来的鱼肉,带着一股难以名状的腥味。 而且为了烤熟,烤的时间还挺久的,这肉也变得干干柴柴的并不好吃。 林海从背包里拿出一大把筷子,递到了大家的手上。 “来,都来尝尝这涮鱼片儿,这鱼片切的薄,涮个七八秒就行了,时间长了就不好吃了。” 草鱼的鱼片,切成这种薄度,涮个七八秒完全足够。 只有这样才能吃出它的鲜和嫩来,不过在这个年代的北方,还真很少有人这样吃。 “涮个七八秒能熟吗?不会吃了拉肚子吧……” 大喇叭有些难以置信,毕竟他还从没这样吃过。 “放心,保准熟了!” 大家尝到味道后,大喇叭丝毫不吝啬自己的赞美,立马伸出了大拇指。 “好吃!这涮鱼片也太好吃了吧!吃着又嫩又鲜溜,我都不想吃我的烤鱼了!” 准备的鱼片很多,让大家吃涮鱼片都能吃到饱。 涮完鱼片后留下来的鱼汤,大家也都分着喝了,经过长时间熬煮后,这鱼汤浓郁鲜美简直绝品! 大家都吃饱后,就进入到今天泡温泉的环节了。 三妹将裤腿挽的高高的,就准备踏进温泉里面。 林海连忙拦住了她,虽然孩子们还小,但林海觉得泡温泉这种私密的事情,还是得男女分开。 林海带着李月月、刘霞和孩子们,走到了远处的一处温泉。 这里的温泉距离大喇叭他们那边,大概两三百米。 互相看不到对方,而且不算太远,大喊一声都能听到。 这里的温泉水依旧是热嘟嘟的,用手摸着真是舒服坏了。 林海的双肩包里,主要背着工具和调料这些杂物。 李月月和刘霞的背包里,背着自己和孩子们的换洗衣物,还有一些零食。 这样孩子们可以在温泉里面,敞开玩儿尽情玩儿! 把衣服弄湿也不怕,换上干的就行。 林海走之前,对着一行人说道。 “你们今下午就在这儿,好好玩就行,我们不会过来的,有什么事大声叫我们就行。” “好呢!爸爸拜拜!” 林海回去之后,他们三个男人已经开始泡温泉了。 男女分开之后,他们也更放得开一些。 全身脱的只剩下身上的裤衩了,整个人舒舒服服地躺了进去。 大喇叭的姿势尤其惬意,搬了一块石头过来。 把头放在石头上,然后整个身子全部都浸入温泉水中。 林海也脱掉身上的衣服,泡进去后不禁发出舒服的喟叹。 这水的温度刚刚好,既不会太烫,也不会感觉不热。 这黄金温度,简直就是为他们量身打造的。 这温泉水闻着有一股淡淡的异味,类似于臭鸡蛋的味道,不过挺淡的。 林海知道不是这水变质了坏了,而是这里面有硫磺的成分。 虽然气味闻着有点怪怪的,但含有硫磺的温泉才是真正的温泉,泡了对皮肤有好处。 他们四个人吃完饭本来就有些困,此时泡在温暖的温泉中,更是感觉昏昏欲睡了。 一连泡了一个多小时,几个人都舍不得起身,林海的手指头都泡的有些发皱了。 林海也搬了一块石头过来,将头放在石头上,正要迷迷糊糊进入梦乡时。 突然大腿上被人猛地拍了一下,吓得林海一个激灵,立马睁开了眼! “咋了?喇叭哥你拍我干啥?” 林海睁开眼后发现,拍他大腿的人是大喇叭。 林海有些疑惑,这泡的好好的,突然猛拍他的大腿干啥? 大喇叭一脸兴奋的神情,用手指着前方的一片山林当中。 “林海兄弟!那片林子里有野猪群!” “啥?野猪群?!” 林海听见野猪两个字,原本困倦的眼睛立马睁得滴溜圆,整个人都兴奋起来了。 林海顺着大喇叭手指的方向看了过去,那片山林距离他们这里的温泉,还真挺远的。 林海的视力其实还不错,可此时却怎么都看不清楚。 林海一边揉眼睛,一边努力地看着。 “喇叭哥,你说的野猪群在哪儿呢?我看了半天咋都没看见呀?” 大喇叭挠了挠头,嘿嘿地笑着说道。 “嘿嘿,我也没看见,是杨哥给我说的,他说他看到那山林里有野猪群!” 林海转过头看向杨刚,此时他已经从温泉水里面起来了,正在擦拭身上的水,准备穿衣服了。 林海又瞪着眼睛往那山林中看,可还是没有什么发现。 “我怎么还是没看见,杨哥会不会看错了呀?” 大喇叭一听这话,头摇的跟拨浪鼓似的。 “绝对不可能看错!杨哥是咱们整个村里眼睛最好的,那绝对是鹰的眼睛,咱们看不到的他都能看见!” 杨刚是村里最好的猎手,虽然今年已经四十出头,但视力依旧特别好。 林海也见过杨刚的眼睛,的确又明又亮,让他不免想到了非洲的马赛人。 在非洲的马赛人,几乎人均视力6.0,而一般的普通人,5.0就算视力特别好的了。 毕竟马赛人生活在非洲大草原里面,到处都是凶残的动物。 所以他们更需要良好的视力,时刻观察着周围的情况。 没点儿本事傍身,还真活不到传宗接代! 第94章 好大好肥的野猪呀! 知道对面的山林中有野猪,林海顿时感觉温泉都不香了。 直接从温泉中站起身,拿起毛巾就开始擦水穿衣服了。 大喇叭和赵安看着这两人都兴致勃勃要去打猎了,有些不舍地从温泉里起身。 这次到西坡来钓鱼泡温泉,其实是没有狩猎的打算的。 不过在山上怕遇到豺狼虎豹,所以杨刚带着他的猎枪防身。 而林海上次打猎还没过足瘾呢,这次想着看看能不能在路上猎到点什么,所以也带着猎枪。 四个人带着两把枪,就这样朝着对面的山林进发了。 大喇叭一边走着,一边对林海提醒道。 “林海兄弟,这野猪和家猪可不一样呢,那凶猛着嘞!等会儿你一定得小心啊!” 赵安也眉头微皱,面带担忧地说道。 “一猪二熊三老虎,野猪可不是闹着玩儿的,能猎到最好,猎不到也没关系。” 野猪虽然看着没有熊和老虎那么吓人,可它的攻击力绝对是杠杠的。 当发现有人闯入它们的地盘后,它们会直接发狂。 尖锐的犬齿十分锋利,而且冲击力很强。 在之前就有长白山附近的村民,因为误闯入野猪的地盘,被野猪重伤。 轻则伤筋动骨,最严重的甚至将腹腔都捅破了,肠子都快露出来了! 林海紧握着手里的猎枪,点头说道。 “放心,我会小心的!” 进入山林中,四人屏气凝神,小心地探查着四周。 视力好在这山林中还真有用,杨刚率先发现了野猪的动静。 “在前面那块灌木附近,野猪群就在那边儿!” 因为距离太远,大家看的不是特别真切,于是都轻手轻脚地朝野猪靠近。 在距离100多米时大家停了下来,也真正看清了这个野猪群的规模。 有两只膘肥体壮的大野猪,还带了五六只半大不小的。 看到这个场景,大喇叭有些后悔自己怎么没带枪。 “唉!早知道把枪带上,这两把枪只能打两只野猪了!” 猎枪一响声音巨大,肯定会把其他的野猪给吓跑,预计也就只能猎到两头。 杨刚用手指着两只最大的野猪,对林海说道。 “咱们打那两只最大的,我打左边那头,你打右边那头。” “行!没问题!” 两人瞄准后,几乎同时射出了子弹。 两个人的枪法奇准,射出的子弹都是朝着野猪的头部去的。 被射中脑袋的野猪,几乎是一瞬间,就丧失了逃跑的能力,肥硕身躯哐当一下倒在地上。 其他的几只野猪,见此场景简直被吓坏了,立马撒开腿就跑。 林海和杨刚十分有默契,快速拉动枪栓,立马又瞄又打。 要射中运动状态下的猎物,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需要超准的枪法,还要预判野猪下一步的走位。 林海上一世在射击训练馆时,训练过打移动靶子。 这对于他来说,难度不是特别高。 在这些野猪全部跑没影之前,他总共射出了两发子弹。 一发射空了,一发射中了野猪的后腰处。 “唉!可惜了!” 杨刚射出了一枪,只差一丢丢就命中小野猪的脑袋了。 被射中后腰的小野猪,或许是肾上腺素飙升,跑的更快了。 大喇叭见状可急了,像离弦的箭直接发射了出去。 “可不能让这野猪跑了,咱们快追呀!” 林海把猎枪往身后一背,也跟着追了过去。 受伤的野猪跑的虽快,但是也挺好追的。 地上残留着丝丝血迹,而且受伤的野猪会越跑越慢,直至跑不动栽倒在地上。 “哈哈!这野猪还真挺能跑!可把我累的够呛!” 大喇叭和林海终于追上了野猪,大喇叭喘着粗气,整个人累的不行。 林海过去后发现,这野猪已经快不行了,整只猪瘫倒在地上,已经是有进气没出气了。 林海提着这只野猪的后腿掂了掂,嚯还真不轻啊。 虽然这野猪还没成年,但估摸着有个一百四十斤左右,也算是不错的收获了。 林海和大喇叭带着小野猪回去后,发现杨刚和赵安此时已经累的满头大汗了。 杨刚和赵安正在费力地,将野猪往温泉方向拖。 两人各拽着一头野猪的后腿,就在地上拖拽着走。 这都过了差不多十多分钟的时间,两个人估计才拖了一两百米远。 “不行,这玩意儿我是真拖不动……” 赵安实在是累的不行,整个人瘫坐在了地上。 林海见此场景,连忙过去搭把手。 “这野猪估计都接近三百斤呢,这玩意儿咱们咋弄的回去呀!” 大喇叭嘿嘿一笑,拍了拍自己发达的肱二头肌。 “哥们儿有的是力气!今天就算拖,也得把野猪拖下山!” 就这样四个人拖着三只野猪,一步一步地慢慢往温泉方向靠近。 快到温泉时,发现李月月和孩子们都在这里等着他们。 刚才突然爆发出好几声枪响,李月月就猜到他们肯定是去打猎了。 带着孩子们不好进山,而且也不想打扰他们,所以一直在附近等待。 “哇!野猪!好大好肥的野猪呀!” “爸爸和叔叔们也太厉害了,居然打了这么多野猪!” 李月月和刘霞看到这几人费力的模样,立马上去帮忙。 把野猪抬到刚才的营地后,大家就开始想办法了。 这些野猪得想办法弄回去,就这样在地上拖,肯定是不行的。 这样拖到家的话,肉都要拖烂了。 “拖回去肯定是不行的,要是有粗麻绳就好了,再砍一根粗木棍,两个人抬着要好的多。” 杨刚提出了自己的想法,以前在山上打到了大猎物,一般都是用这种方法抬回去的。 砍一根粗棍子,用麻绳将野猪吊在棍子上,两个人各抬着棍子的一端。 大喇叭看着自己手里,用来杀鱼的小刀摇了摇头。 “我只带了这把小刀,砍木头估计够呛的,而且我也没带麻绳呀!” 第95章 集市一个月只开一回! 这把小刀用来杀鱼剁菜还行,要砍木头那可就难了。 正当大家愁眉苦脸陷入难题时,林海打开了自己的系统商城。 直接在商城里下单了一卷粗麻绳,还有野外露营专用的军工斧。 这军工斧是小型手持的,不仅威力大,而且体型小。 林海将物品的投放地点,选在了自己的双肩背包里。 自己的双肩背包大,放下这两样东西完全不成问题。 “要砍树简单呀,我今天上山专门带了防身的斧子呢,麻绳也带了一些。” 林海开始翻起了自己的双肩背包,一边说着一边将两样东西拿了出来。 林海双肩背包里的东西,都是自己放的,而且里面的东西,也没有提前给任何人看过。 大家自然是没有丝毫怀疑的,尤其大喇叭可开心坏了。 “嚯!林海兄弟,你这可真是百宝箱啊,简直帮大忙了!” 有了军工斧那可就简单多了,直接在林子里砍了两根粗木头。 又用粗麻绳将野猪吊在了木头上,林海和大喇叭的那根粗木头,挂上了一只大野猪后,眼看又要将小野猪也挂上去。 李月月和刘霞走了过来,对着他们说道。 “你们再砍一根木头吧,这头小野猪我们俩扛着就行。” 林海自然是舍不得老婆辛苦的,摇摇头就想拒绝。 “没事的,我们扛就行。” 大喇叭也说道,“这小野猪得有一百四十多斤呢,要不弟妹还是算了吧。” 可李月月和刘霞却很坚持,她们从小就在农村里长大,不是娇滴滴手不能提的女人。 “我们真的可以的,两个人扛这小野猪不算重。” “就是,喇叭哥,你快帮我们去砍根木头来吧!” 在她们的强烈要求上,最后还是安排上了。 有了这些大野猪,大家连钓鱼的兴致都没有了。 而且确实得早些走,这野猪太重,一路上肯定得走走停停,要花不少时间呢。 两人一组各抬着一只野猪,五个小闺女乖乖地跟在队伍里。 原本五十分钟的路程,最后足足花了两个小时,才终于到早安的家,到家时差不多是下午三点了。 这些野猪虽然是林海和杨刚开枪猎到的,但大家都是一同去的,而且都出了力。 所以杨刚和林海都一致决定,这些猪肉大家一起平分。 大喇叭有些不好意思的挠挠头,说道。 “我都没开枪呢,咋能平均分呢?这多不好意思呀……” 林海爽朗一笑,对着大喇叭说道。 “这有啥呀!等会儿我和赵安在家烧水准备杀猪,你去把家里人都叫来,今天咱们一起吃杀猪宴!” 林海早就听说过东北的杀猪宴,简直是丰盛极了。 那是只有在过年时,才能吃上的美食,是所有东北孩子的最爱。 很快大喇叭的媳妇,和两个儿子都来了,还有杨刚的一家人。 整个院子里真是热闹极了,满满的都是烟火气。 杨刚和大喇叭是村里的猎户,也非常精通屠宰。 大喇叭拿着家里最锋利的刀,将野猪的肚子剖开了。 取出里面的内脏,并且把各个部位都分割好。 大喇叭和杨刚的媳妇,一看就是精明能干的那种。 李月月和刘霞也不肯闲着,也进入了厨房,厨房里此时是真正的热火朝天。 杀猪菜必然少不了酸菜猪肉炖粉条,这是地道的东北菜,味道自然是杠杠的。 大喇叭媳妇做的锅包肉,颜色金黄,一看就十分正宗。 猪大肠是装臭臭的地方,不处理好很难吃。 虽然在这个年代没有去腥的料酒,但是这两个媳妇处理起来也有妙招。 “这灶膛里的草木灰,给我弄点儿来!” 大喇叭媳妇刚才把猪大肠里面的污秽,已经清洗干净了。 不过还是带着一股隐隐约约的异味,于是弄了一大把草木灰放进去。 将草木灰和猪大肠用手抓拌均匀,这些猪大肠都变成了黑乎乎的一大坨。 看着似乎挺糟糕的,不过用水清洗干净后,就能发现奥妙所在了。 经过草木灰清洗后的猪大肠,那股臭味居然神奇般的消失了。 这三只野猪光是猪大肠,就装了满满一大盆。 林海此时也进了厨房,用这些猪大肠做了卤味猪大肠。 还留了一些猪大肠,用辣椒炒着吃也是一绝。 院子里用了两张大桌子拼在一起,所有人才勉勉强强坐下来,挨的特别紧凑。 大家一起吃饭的氛围超级好,还难得的喝起了酒。 这可不是普通的酒,而是赵安专门泡的药酒。 林海见过赵安泡药酒的罐子,不得不说赵安是真舍得下料呀。 一大罐白酒里面,泡着许多的珍贵药材。 灵芝、人参、当归和鹿茸都有,林海都不敢想这酒能有多补人。 林海一边喝酒一边吃菜,心情畅快如同到了云端。 说实话,他是真的喜欢这长白山。 这长白山上不仅物产丰富,而且这里的人都豪爽热情。 如果可以的话,林海真想在这长白山定居啊! 可惜这个想法现在还不太现实,毕竟张春花和林强,此时都还在岛内呢。 大家吃着吃着,大喇叭的小儿子突然跑到了大喇叭的身边。 大喇叭的小儿子叫狗娃,今年刚好十岁,活泼又可爱。 狗娃拽着大喇叭的袖子,一脸期待地看着爸爸。 “爸,明天去赶集,带上我好吗?” 大喇叭用大手摸了摸儿子的头,毫不犹豫地同意了。 “行行行,明天把你带上,那你可不能睡懒觉了哈!” “嘿嘿!谢谢爸!我不会睡懒觉的!” 林海听到赶集两个字,顿时来了兴趣。 这个村落在长白山这里,可以说是十分偏僻了,在这附近也能赶集吗? 林海转过头,对着身旁的大喇叭问道。 “喇叭哥,这附近有赶集的地方吗?” 大喇叭点了点头,和林海说道。 “离这儿几公里外的地方,是有个集市,不过这个集市一个月只开一回,就是在明天。” 在长白山附近的许多村子,到镇上和市里是非常远的。 有很多需要的东西,压根儿就买不到。 为了解决这个难题,这些村的村民们,就自发形成了一个集市。 这个集市一个月只开一回,在赶集的这一天,那可是热闹极了! 第96章 不是狸花猫,这是兔狲! 附近这些村的村民们,几乎都会到这个集市里来。 大家会带上自家富余的东西,到集市上售卖或者以物换物。 村民们自发形成的这个集市,让大家能卖出自家有的,买到自家没有的,确实是个好地方。 林海听大喇叭解释完这个集市后,对这个山里的集市,更加感兴趣了。 “喇叭哥,明天去赶集能叫上我不?咱们一块儿去!” 大喇叭咧着嘴角,连连点头。 “嘿嘿,没问题!” 第二天去赶集,几乎是全员出动了。 林海、赵安、李月月还有刘霞,以及五个孩子全都带上了。 大喇叭和杨刚也一起走,一路上都是热闹和欢笑。 去集市走的路还真挺多的,孩子们虽然腿走的有些酸痛,但是一个都没抱怨。 毕竟对于这个年代的孩子们来说,赶集就是最让人兴奋的事情了。 就算腿走酸了,也没一个孩子抱怨。 来到这个集市后,林海对这里简直太喜欢了。 虽然这里不像现代市场那样,有专门的摊位比较标准化。 但这里的人很多,人情味也非常重。 村民们就在路的两旁摆摊,把自己的东西直接放在地上,供其他人来挑选。 一行人就这样开始逛集市了,林海才走了几步,就被一个摊位给吸引住了视线。 林海用手指着摊位上,一块黑乎乎毛茸茸的东西。 眼睛瞪得溜圆,惊呼出声。 “这、这该不会是熊掌吧?!” 熊掌这东西,对林海还真挺有冲击力的。 林海知道有一道菜叫红烧熊掌,是宫廷御菜,而且是八珍之首。 这道美食在古代,可是皇帝的专属菜肴,绝对的天花板美食。 可自从出台了野生动物保护法,这道菜就没人再能尝到过了。 在现代别说吃熊掌了,很多人想都不敢想,毕竟太刑了! 林海蹲下身,将这只大熊掌拿了起来。 这东西还挺有分量呢,摸着毛茸茸的,不知道味道咋样。 大喇叭也蹲下身,将另一只熊掌拿起来把玩。 “这个就是熊掌,不过味道真不咋样,跟猪蹄的味道差不多。” 林海的眼睛瞪的老大,问道。 “喇叭哥,你还吃过熊掌吗?” 大喇叭点了点头,“对啊,吃过两回,味道挺一般的。” 对于大喇叭这种山里人来说,想吃到熊掌并不是什么难事儿。 虽然听大喇叭说熊掌的味道一般,但是林海心里却还是蠢蠢欲动,想要尝试一下! 林海拿着一只熊掌,对着摊主问道。 “老乡,这熊掌咋卖的呀?” 摊主没有回答,而是看向林海手里提着的麻袋问道。 “小兄弟,你这麻袋里装的啥呀?” 林海将手中的麻袋敞开后,拿给摊主看。 “这是我昨天猎到的野猪肉,还很新鲜呢。” 林海从大喇叭那里了解到,这个集市用钱买东西其实是少数,大部分人都是以物换物。 所以今天在出门之前,他扛了一些野猪肉,估摸着有个好几十斤。 摊主看到这些野猪后,眼睛一亮。 “要不这样吧,你拿你的野猪肉和我换熊掌行不?” “行行行,当然行!” 林海立马忙不迭地答应了,嘴角都要咧到耳后根了。 林海买了两只熊掌,虽然不多,但是也够大家尝尝鲜了。 买到熊掌后,林海的心情大好,跟着大家继续往下逛。 “嘟实!嘟实!晒干的嘟实嘞!” 林海听到有人大声吆喝,走过去看热闹。 一个头发花白的大娘,摊位前放着一个竹篓子,竹篓子里满满的都是黑乎乎的小果。 这小果大概小拇指甲盖那么大,这一竹篓大概有个六七斤的样子。 三妹蹲下身,看着篮子里的小果,好奇地问道。 “奶奶,嘟实是什么呀?” 这老大娘看到玉雪可爱的三妹,面色温柔地说道。 “小丫头,这是我在山上采的野果,你尝尝看好不好吃。” 三妹捻起了一颗,放进嘴里尝了尝。 这晒干后的野果,味道酸中带甜,确实味道不错。 “爸爸,这个好好吃哦!” 林海眉眼带笑,直接大手一挥说道。 “行,那这些野果我们都要了。” 林海原本没看真切,这些黑乎乎的小果子,到底是什么东西。 买完后拿起一颗放进嘴里尝了尝,就明白过来了。 一吃就知道,这是晒干的蓝莓。 只是他不知道,为什么这里的人会将蓝莓叫做嘟实。 其实在90年代之前,野生的蓝莓被叫做笃柿。 这老大娘口中的嘟实,其实就是笃柿。 长白山上的野果众多,其中就包括野生蓝莓。 野生蓝莓虽然没有现代培育的那么甜,但是口感酸甜果味十足。 只可惜现在野生蓝莓的季节过了,在山林中已经找不到了。 不然带着孩子们在山林中摘野蓝莓,应该也蛮有趣的。 孩子们一边吃着蓝莓干,一边继续向前。 当走到一个摊位前时,这些孩子们都迈不动脚步了。 齐齐地站在摊位前,全神贯注地看着摊位上的东西。 看孩子们对这摊位这么感兴趣,林海也凑过去想仔细瞧瞧。 “孩子们,在看什么呢?” 三妹抱着林海的手,眼睛里仿佛有小星星在闪光。 “爸爸,那三只小猫太可爱啦!” 林海看向这个摊位,居然真的有三只小猫。 这三只小猫实在是太小了,还没有林海的巴掌大呢。 “好漂亮的小猫呀,这是狸花猫吗?” 林海观察着小猫们,全身的皮毛是灰色的,而且还带有一些斑纹。 似乎是狸花猫,可他看着却总感觉有哪儿不太对。 赵安蹲下身,摸了摸这些小家伙毛茸茸的脑袋,说道。 “不是狸花猫,这是兔狲。” 赵安说完后,又抬头看向摊主,脸上的表情有些一言难尽。 “这几只兔狲还这么小,明显都没断奶,你把这些东西捉来干嘛?” 第97章 他家最近可倒大霉了! 这个摊主听出了赵安语气中的责怪,两手一摊,有些无奈地说道。 “哎呀,这也怪不了我呀,这几只小兔狲的妈被狼给咬死了,这些小兔狲在窝里都饿了一两天了,它们还没断奶呢,早晚是个死呀!” 摊主叹了口气,继续说道。 “与其死在窝里,不如拿到这集市里卖了算了,这些兔狲虽然小,但拿来煲汤可营养着嘞!” 四妹这个小丫头心思柔软,共情力特别强。 当听到这些小兔狲,这么小就失去了妈妈,还要被人卖掉用来煲汤。 这小丫头真是伤心极了,摸着小兔狲的头,就忍不住掉眼泪。 三妹睁着大眼睛,挽着林海的胳膊撒娇道。 “爸爸,可以把它们买下来带回家吗?我真的好喜欢它们呀!” 四妹和五妹也过去拉住林海的手,满脸希冀。 “爸爸!就把它们买下来吧,好不好嘛?” 之前从来不会对林海提要求的大妹和二妹,此时也眼巴巴地看着林海。 “爸爸,可以把它们带回家吗?” 听到孩子们的请求,林海正在犹豫时,李月月说道。 “要不还是算了吧,这些兔狲实在是太小了,估摸着养不活呢……” 这些兔狲都还没有断奶,很难喂养,而且死亡率高。 李月月担心孩子们将兔狲带回去,却见到这些兔狲一个个死亡,心里会非常难过。 林海也看出来了李月月的担忧,他思考了好一会儿,最终决定。 “那就把这些兔狲都带回去吧,我们好好照顾它们!” “好耶!谢谢爸爸!” “爸爸最好啦!” “啊啊啊!爱你爸爸!” 孩子们简直高兴坏了,脸上的笑容比花还灿烂。 把这些兔狲装在一个竹筐里,小心地呵护着一路带回了家。 刚一回家,孩子们就都忙碌起来了。 大妹和二妹搭建了一个小窝,并且在里面铺上了旧衣服。 三妹跟着赵安一起去了羊圈,此时正在专心致志地挤羊奶呢。 他们听村里人说,这兔狲是可以喝羊奶的。 这可算是解了燃眉之急,如果有奶喝,这些兔狲或许是可以活下来的。 林海去找了一个玻璃瓶,在玻璃瓶里面灌入热水。 又在玻璃瓶的外面,套了一只棉线袜子。 把这热乎乎的套了袜子的玻璃瓶,放在了兔狲的窝里面。 这个小窝一下就变得温暖起来了,可以防止兔狲感冒和失温。 “哇!这个小家伙抱着热水瓶不肯撒手呢!” “也太可爱了吧?我好喜欢他们呀!” 孩子们都蹲在旁边,眼睛都一眨不眨,满脸幸福的微笑。 挤好的羊奶,加热到温热的感觉,林海拿着家里最小的勺子,一点一点往它们的嘴里面喂。 “爸爸,漏了!又漏了!” 这小勺子用来喂奶,是真的难用啊。 兔狲们还太小了,不懂该怎么配合。 一勺子弄到嘴边,估计只喝了一半下去,还有一半全都撒了出来。 弄的这些小兔狲身上有点脏兮兮的,然后大妹拿着纱布,给它们一一擦干净。 喝完奶的小兔狲肚子圆鼓鼓的,围在热水瓶的周围,眼皮越来越沉重,睡得可香甜了。 林海的系统商城里,有给小奶猫喂奶的专用工具。 不过那些东西不属于这个时代,肯定是不能贸然拿出来用的。 从集市上买来的熊掌,在今天晚上也给大家做来吃了。 这毛发浓郁的黑熊掌,首先要用沸水烫一下,烫过的黑熊掌,能够很容易地将毛给拔干净。 按照做红烧猪蹄的方法,林海完成了红烧熊掌这道美食。 难怪大喇叭会说,熊掌和猪蹄的味道差不多。 这两个东西的口感,确实有相似之处,烧的软烂的熊掌,吃着满满的胶原蛋白,还真有点猪蹄的感觉。 味道没有林海想象的那么惊艳绝世,不过也还不错。 这东西尝一次就够了,也没必要经常吃,毕竟这些黑熊还真挺可怜的。 林海原本以为孩子们对这些小兔狲,可能会是一时的新鲜,过段时间就变淡了。 可没想到孩子们把这三只兔狲,简直宠成了心尖的宝贝。 夜间喂奶时,即使再困挣扎着都会起身。 玻璃瓶里的水变冷后,也会主动去换。 是真正真心爱护它们,而不是把它们当做一时的玩物。 林海的心中很欣慰,因为喜欢动物的孩子,都是十分善良的。 对于这些孩子们,林海不指望她们做出多大的功绩,只要心地善良就够了。 小兔狲在大家的呵护下,不仅没有死掉,而且还慢慢地长大了一些。 一个个圆头圆脑的,实在是可爱的不行。 幸亏是在这个年代,遇到兔狲才能将它们养起来。 若是在现代,这可是名副其实的二级保护动物,见到了必须上交。 “赵安叔叔,你手里拿着的是什么呀?” “这些是鹿腿,叔叔今天中午给你们做红烧鹿肉吃!” “哇!一听就好好吃呀!” 赵安和三妹的对话内容,被林海给听见了。 林海走了过来,看向赵安怀中两条粗壮的鹿腿。 这鹿腿没有扒皮处理,而是直接剁下来的。 看到鹿腿上的花纹,林海有些惊讶。 “这不是梅花鹿吗?是从哪儿来的呀?” 林海来到长白山之后,吃过不少野味,但却还从没吃过梅花鹿肉呢。 毕竟梅花鹿十分珍贵,是能长鹿茸的。 村民在山上狩猎到梅花鹿后,都会选择卖给钱麻子换钱,不会直接杀掉卖肉。 赵安拿着鹿腿往厨房的方向走,一边走一边说道。 “这梅花鹿的鹿腿,就是钱麻子家的,他家最近可倒大霉了!” 钱麻子家的梅花鹿?林海听到这个答案,实在是有些惊讶。 毕竟钱麻子将这些梅花鹿,看的可重了,恨不得像宝贝一样供起来呢,怎么可能会舍得杀来吃掉? 林海的心中实在疑惑,继续问道。 “这钱麻子为啥杀梅花鹿来吃?还有你说他家最近倒霉,是咋回事儿呀?” 赵安叹了一口气,讲述了事情的经过。 “昨天半夜有一大群红狗子下山,从钱麻子家的土坯墙翻进了后院,足足咬死了七只大梅花鹿呢……” 赵安今天去村子里收药材的时候,经过钱麻子家,发现这里围了不少人。 赵安一过去就看到了,十分震撼的场景! 第98章 这遭瘟的红狗子! 在一片空地上,整整齐齐地摆放着七只梅花鹿。 这七只梅花鹿的死状非常凄惨,脖颈处被撕咬过,肉都翻了出来。 身上也被咬掉了好多块肉,血肉模糊,看着就可怜极了。 钱麻子的媳妇和老娘,此时都伤心极了,拍着大腿边哭边骂。 “呜呜呜!这遭瘟的红狗子!真是杀千刀的东西!” “唉!每天从早到晚到处扯草,精心伺候!都被这些红狗子给嚯嚯了!” 就这样赵安了解到了,在昨天半夜发生的一件惨事。 昨天半夜有一大群的红狗子,偷偷溜下了山。 红狗子,也就是豺狼虎豹中的豺,被称为四大猛兽之首。 溜下山的豺来到了钱麻子家的后院,从结实的土坯墙直接翻了过去。 翻进后院内,豺就开始大肆虐杀,足足糟蹋了七只梅花鹿。 这些豺饱餐一顿后,又从墙上翻走离开了。 豺在捕杀梅花鹿的时候,不少梅花鹿受到了惊吓,在院子里又跑又扑腾。 弄出的动静,把钱麻子给惊醒了。 钱麻子立马翻身下床,来到后院但一切都晚了。 只看到红狗子的身影,消失在黑夜的尽头。 看着地上已经殒命的梅花鹿,钱麻子似乎苍老了好几岁。 钱麻子对围着的村民们,无奈地说道。 “家里遭了灾没办法的事,这些梅花鹿虽然被红狗子啃过,但还是很新鲜的,大家想买鹿肉吃的话,就到我儿子这里来称吧。” 说完后钱麻子叹了口气,满脸忧愁地回房了。 赵安看到这场景,知道钱麻子是被这些红狗子给伤透心了。 这时候也没别的办法安慰,多买点他家的鹿肉,帮他稍微挽回点儿损失吧。 于是赵安就买了两条整根的大鹿腿,准备拿回来做午饭。 林海听赵安讲述完,整个事情的经过后,也觉得一阵唏嘘。 钱麻子家精心养护的梅花鹿,就被这样糟蹋了,确实是可惜呀! 林海从动物世界里,看到过豺这种动物,生性狡猾十分残暴。 豺虽然是四大猛兽之首,但它的体型却很娇小。 这里的人把豺叫做红狗子或者红毛狗,是因为它的全身都是红棕色的毛,而且体型和狗差不多。 豺的脸长得和狐狸有些相似,身子和普通的田园犬很像,也就40斤左右。 这些豺体型较小,但却可以称霸山林。 就算是凶猛的老虎,也敢围杀,彪悍的野猪,也不是它们的对手。 这是为啥呢?因为这些豺不讲武德,从来不单挑只打群架! 豺都是群居生活,通常都是好几十只豺聚在一起捕猎生活。 凶猛好斗的豺,在打群架时简直默契拉满。 和野猪打架时,有的豺扑到野猪的背上,有的豺攻击野猪的眼睛,有的豺攻击野猪的尾巴。 这种围殴的战术,连山林中最凶猛的野猪都招架不住。 更别说是在后院中,几乎没有攻击力的梅花鹿了,只能无奈等死! 赵安看着自家院子里的牲口,有些担忧地蹙眉。 “咱们这儿离山上近,而且牲口也挺多的,得防着红狗子一些呀!” 赵安在自己家院子里,还真养了不少家畜。 有一小群山羊,还有野鸡和兔子,这些都很容易被红狗子给惦记上。 “没事,咱们手里有家伙呢,晚上警醒着点儿,它们要是敢来,就让它们有来无回!” 林海没想到自己说话这么灵验,真一语成谶了。 当天晚上院里的家畜,竟然真被红狗子给惦记上了。 林海和李月月住的卧房,最靠近牲口棚的方向。 林海今天睡得早,到了半夜时分迷迷糊糊突然听到,院子里似乎有什么声音。 他立马就想到了,会不会真有红狗子,来夜袭院子里的牲口? 他蹑手蹑脚地起床,悄悄来到窗口往楼下望去。 林海卧室的窗口,正对着底下的牲口棚。 今天外面有半轮弯月,在月光的照耀下,并不是伸手不见五指的漆黑。 林海竟然真的发现,在牲口棚里有鬼鬼祟祟的身影。 虽然看不太真切,但他能看清大概的身影,体型就像一群群的小狗一样。 在这村里自然不会,有一群狗半夜窜进别人院子里,这玩意儿绝对是红狗子! 林海蹑手蹑脚来到隔壁赵安的房间,进入房间后发现赵安睡得正香。 林海轻轻将赵安推醒后,压低声音说道。 “小安,那些红狗子来了!咱们拿上枪,一起干它丫的!” 赵安刚睡醒,整个人还有点发懵,但听到林海的话很快清醒过来了。 “行!” 那两把猎枪,此时正放在赵安的房间里,赵安房间的窗户,也是对着牲口棚的。 两个人来到窗口,架上猎枪就开始瞄准了。 赵安家的牲口棚,并不是开放式的,而是用木桩子进行加高过的。 这些红狗子都是手脚并用,费了很大力气才翻进去的。 此时它们已经准备开始,在牲口棚里干坏事儿了。 “砰!砰!” 赵安和林海各开了一枪,精准命中了两只红狗子。 这两声枪响如同石破天惊一般,不仅将房子里睡着的孩子们都吵醒了。 而且把牲口棚里的红狗子群,都吓破胆了。 听到如此响的枪声,红狗子们知道此处有危险,不宜久留。 于是一个个都慌乱地想要逃跑,可是逃跑哪有那么简单的! 刚才费了好大劲,才翻进牲口棚里,此时要出去还得再费力翻出去。 它们逃跑需要时间,而林海和赵安只需拉动枪栓,就又能继续射击了。 “砰!砰!” 赵安和林海又射出了一发子弹,只可惜两发子弹居然双双射空。 这些红狗子此时心中慌乱,自然是不肯在原地当活靶子的。 它们在牲口棚里急促地上蹿下跳,还真挺不好瞄准的。 不过没关系还有机会,他俩又拉动枪栓,继续! 林海通过预判红狗子的走位,枪法的精准度也高了不少。 最后这些红狗子死的死逃的逃,可以说是溃不成军。 等到第二天天色蒙蒙亮时,林海和赵安起了个大早,来到牲口棚打扫战场。 “哇,居然打死了这么多红狗子!海哥,你的枪法可以啊!” 第99章 这紫貂的皮毛还有不? 昨天赵安总共打死了两只,而此时在牲口棚里,横七竖八居然躺着十一只。 林海蹲下身,看着这些红皮毛的豺。 豺这种动物他只在动物世界里看过,这还是他第一次近距离观察。 长得似乎有点像狐狸,不过比狐狸大,也没有那么蓬松的尾巴。 这些都是成年的豺,每只都有40斤左右,这11只加起来,足足有四百多斤,这可不是个小数目啊! “小安,这么多豺咱们怎么处理呀?” 三妹今天也起了个大早,此时蹲在旁边,抢先回答了林海的问题。 “当然是吃呀,这么多肉肉,不吃多可惜啊!” 林海用手摸了摸豺的身子,不算太瘦,还真有点肉。 “小安,这个豺的味道咋样?好吃吗?” 赵安想了想,似乎在回忆,然后面露难色,一脸嫌弃地说道。 “这个东西我小时候吃过,是真的难吃啊,有股骚臭味,煮了再炒和放香料都不行,吃的人直犯恶心!” 虽然林海没吃过豺的肉,但听到赵安如此切身的描述,就能想象到那肉的难吃程度了。 不过想想也很合理,毕竟豺是标准的食肉动物。 和食草动物相比,食肉动物的肉质要差很多,一般都不太好吃。 有很多食肉动物的肉,吃起来不仅会泛酸,而且肉质特别的柴,还会带有骚臭味。 林海看着地上这么多豺,实在是觉得有些可惜。 这豺的肉虽然难吃,但是毕竟是肉啊,就这样扔掉的话,总感觉好可惜呀! “小安,那我们要把这些豺都扔掉吗?” 赵安摇了摇头,面上浮出一抹笑容。 “扔掉倒不至于,这些豺还是能有点用处的。” 天色渐渐亮了起来,赵安和林海在院子里忙碌着。 他们正在把这些豺进行剥皮处理,用一把锋利的小刀,小心翼翼地将它们的皮毛给取下来,要尽量完整。 这个画面真挺血腥的,林海让孩子们先回房间玩,免得被吓到。 这些豺的皮毛确实很漂亮,毛色鲜亮,是天然的红棕色。 赵安提出的建议就是,将这些豺的皮毛取下来,可以给大家做小褂子穿。 豺的皮毛颜色鲜亮漂亮,做出来的褂子保暖又好看。 他们将这些豺的皮毛,全部都剥了下来,其实后续还有很多步骤十分繁琐。 皮毛上粘着的肉屑皮脂,要全部刮干净,还有清洗、鞣制和烟熏等等一系列的步骤。 还要有专门的裁缝,才能将皮毛褂子做的好看。 这些事情太过麻烦,林海和赵安是肯定搞不定的。 这种是手艺人才做得来的活,专业的事就该交给专业的人。 在长白山这种靠山的村子里,自然是有这种手艺人的。 赵安把这些皮毛,全部装进一个大麻袋里,对林海说道。 “海哥,咱们去村里一趟吧,去找专门做皮毛褂子的匠人。” “行!” 两个人就这样进村了,在村子里七拐八绕之后,来到了目的地。 这里虽然是一处土坯房,但是能看出来盖的极好。 这土坯房宽敞漂亮,还用篱笆围了一个大院子,院子里种着不少菜。 赵安拿着这一袋的皮毛,进入院子后问道。 “周大哥在家吗?” 听到院子里有人来,很快从土坯房里走出来一个男人。 这男人约摸40出头,别人都叫他周皮匠,体型偏瘦,面带笑容看着很是和善。 “是小安来啦,快进来坐坐!” 赵安带着林海一起进屋,在板凳上刚坐定,赵安就打开了手中的麻袋。 “周大哥,你瞧瞧我这些皮毛。” 周皮匠看到这袋子里的皮毛后,顿时眉毛一挑,眼中露出惊讶。 “嚯,这是红狗子的皮毛呀!你这儿居然有这么多,是咋搞来的呀?” 赵安用手指着身旁的林海,说道。 “昨天红狗子到我家来嚯嚯牲口,这些基本上都是我这个兄弟猎到的。” 周皮匠对林海点头示意,夸赞道。 “这红狗子可不好打呀,这个小兄弟真是好枪法!” 林海摆了摆手,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我就是随便打的,这做皮毛褂子的事,就麻烦周大哥了!” 林海说完后突然发现,屋子里的一台缝纫机上,正放着一件衣服。 虽然隔了好几步远,但是林海一眼就看出来,这东西并非凡品。 林海一边往缝纫机的方向走,嘴里一边感叹道。 “哇!这是什么皮子呀?一看就是好东西啊!” 林海走近后用手一摸,这皮毛柔软厚实,色泽光润,实在是漂亮极了! 林海不知道怎么用言语来形容这件皮草,不过他知道这东西如果放在现代的话,估计没个好几万块钱下不来。 周皮匠走了过来,也用手轻柔地抚摸着这件皮草。 “这个小兄弟真是识货,这是紫貂的皮毛,绝对的上等货,没有比这更好的了!” 紫貂?! 听到这两个字,林海顿时眼睛瞪大。 他知道这东西非常好,但没想到竟然是紫貂皮毛! 在现代紫貂可是一级重点保护动物,妥妥的牢底坐穿兽啊! 在东北三宝中,除了人参、鹿茸,还有一样就是这珍稀的紫貂。 许多现代人连紫貂的样子都没见过,而在这个年代,却可以用紫貂来做衣服,也太奢侈了! 林海摸着这件皮草,心里实在是喜欢极了。 “这紫貂的皮毛可真漂亮,这样一比起来,红狗子的皮毛显得太一般了!” 赵安听了林海的话,也点了点头附和道。 “红狗子的皮毛颜色虽然好看,但毛确实太薄了,确实比不上紫貂呀。” 虽然有了红狗子的皮毛,可以做许多小褂子,可林海心里还是惦记着这紫貂。 “周大哥,你这紫貂的皮毛还有不?能不能给我也做几套?” 听到林海的询问,周皮匠摇了摇头,脸上带着抱歉的笑容。 “实在不好意思啊兄弟,这紫貂皮不是我弄来的,是村里赵猎户打到的,而且只打了两只,就只够给他家的孩子做一套小衣服穿。” 第100章 这东西酿酒也老好喝了! 紫貂的个头不大,成年后也就才两斤左右,能取到的皮毛当然不多。 两只紫貂取到的皮毛,只够给很小的孩子,做一个小褂子穿。 虽然和现代比起来,这年头的紫貂数量要多一些。 不过紫貂警惕强,在山中不轻易露头,狩猎的难度还是很大的。 在这个年代紫貂的皮毛,依旧是珍稀贵重的东西,很难轻易获得。 林海听了周皮匠的话后,心里有些遗憾。 不过也没办法,这紫貂皮本来就是可遇不可求的。 和周皮匠沟通好,孩子们的身形大小后,林海和赵安就离开了。 回去的路上走在村子里,赵安遇到了不少熟人。 “王大哥,我家昨天打到了不少红狗子,我记得你家养的有狗,得空了你来我家拿点红狗子肉回去,喂家里的狗子吧!” 赵安走在路上,见到一个熟人后对他说道。 这王大哥连连道谢,“哎好嘞!谢谢小安了哈!” 这些红狗子肉味道腥臭,村里人都不太爱吃,但是对于狗来说,那就是绝顶的美味。 住在山里的村民们,有很多人家里都养的有狗。 毕竟狗能看家护院,而且狗还是狩猎的好帮手。 有一些猎人家里,就专门养了田园犬,每次上山都会把狗牵上,收获会好的多。 林海和赵安从村里回到家时,就看到李月月正准备出门。 李月月背着一个竹背篓,看到林海时走过去说道。 “海哥,桂花姐说山上的野葡萄熟了,叫我一起去摘呢,我现在要出门了哈。” 桂花姐就是大喇叭的媳妇,性格开朗又洒脱。 自从上次来家里做了杀猪菜之后,李月月就和桂花姐她们熟络起来了。 桂花姐今天准备上山摘野葡萄,要去之前专门来喊上李月月一起。 “野葡萄?” 提到野葡萄,林海情不自禁地吞咽了一下口水。 野葡萄这个东西林海吃过,不过只吃过一次,那时候他还很小呢。 虽然只在孩童时期吃过一次野葡萄,可那味道林海却怎么都忘不了。 野葡萄的个头不大,颗粒很小,就像一颗颗小小的紫色珠子。 野葡萄吃在嘴里,酸酸甜甜的,而且酸味偏重一点。 对于爱吃酸的人来说,这简直是绝顶美味。 虽然口感偏酸,但是果味十足,和大棚里结出来的葡萄完全不同。 大棚里种出来的葡萄,虽说甜度爆表,可却缺少了那种天然的酸甜果味。 林海这个爱凑热闹看稀奇的人,当然是不会错过采摘野葡萄,这么有趣的事情。 “桂花姐,你上山摘野葡萄,能不能带我一个呀?” 背着大背篓的桂花姐,听见这话笑的眉眼弯弯。 “这有啥不能的,当然行啦!” 赵安此时也从墙角处,拿起一个背篓背在了背上。 说起来他也有两三年没吃过,这山上的野葡萄了,还真挺想念的。 “桂花姐,也带我一个!” 就这样一行四人,各背了一个竹背篓上山。 因为去摘野葡萄的那段山路难走,所以孩子们就留在家里,由刘霞老师照顾着。 如今九月中旬,正是山里野葡萄成熟的季节,林海上山前还觉得,大家背的背篓太大了。 可跟着桂花姐到了地方才发现,这要是把背篓背小了,还真装不下呢! 之前林海上山打猎时,没见到过野葡萄的身影,估计是地头不对。 桂花姐带着他们去的这片山上,几乎走两步就能看到野葡萄。 野葡萄的藤攀爬的到处都是,葡萄藤上硕果累累,一眼望去真是让人又惊又喜。 赵安看着这大丰收,心里甚是开心,感叹道。 “哇!好久没上山摘过野葡萄了,今年这收成是真不错呀!” 李月月摘了一串,一边看一边说。 “这野葡萄长得可真有意思,小颗小颗的像珠子一样。” 林海已经像撒欢的猴子一样,钻到葡萄藤底下,忙活的不亦乐乎! 这些野葡萄基本上都成熟了,要在这几天内摘掉,不然烂了也是可惜。 大家没花多长时间,就将自己的大背篓,给装的满满当当的了。 满满一背篓的野葡萄,估摸着至少有六十斤往上。 四个人的背篓都装满了,加在一起估摸着接近三百斤。 这山上的物产实在是太富饶了,就算摘走了三百斤,这山上的野葡萄还有好多呢。 林海有些意犹未尽,不过今天是肯定摘不了了,还是等下次再来吧。 走到岔路口时,桂花姐就和他们分道扬镳了。 临走之前,还特意对他们叮嘱道。 “这些野葡萄放久了会坏,吃不完的可以拿来酿酒,这东西酿酒也老好喝了!” “好嘞!桂花姐你慢点儿哈!” 剩余三人继续往家走,刚走到门口就看见,好几个小闺女正眼巴巴地守在门口。 三妹看到他们后,直接蹦蹦跳跳地跑了过来。 “爸爸!妈妈!赵安叔叔!你们终于回来了,我都想死你们了!” 三妹最是嘴甜和粘人,林海笑着摸了摸她的头。 “傻闺女,去洗洗手吧,等会儿一起吃野葡萄喽!” 三妹对这野葡萄的兴趣很浓,毕竟这些葡萄长得太漂亮了,外皮紫的发黑,像漂亮的紫水晶。 三妹拿起一颗野葡萄放进嘴里,刚一咀嚼,汁水就在嘴里爆开了。 下一秒三妹就露出了痛苦面具,整个人被酸的眼睛都闭了起来。 “啊!好酸好酸,这葡萄酸死了!” 小孩子都是爱吃甜食,对于酸的东西,他们还真有点接受无能。 不过林海和李月月倒挺爱吃的,直接弄了一大把,塞进嘴里嚼着吃。 看着这几个小丫头被酸的不行,林海想到了一个好办法。 “闺女们等等哈,爸爸给你们榨果汁喝!” 在这里当然是没有榨汁机的,不过这可难不倒林海! 第101章 巴拉油?啥巴拉油? 在赵安的家里有一些研钵,平常用来研磨药材和食材。 这种研钵是用天然石材做成的,还是蛮好用的。 林海倒了一些野葡萄放在研钵中,然后将它们捣碎。 捣碎后的汁水,用一块干净的棉纱布过滤。 过滤后得到的野葡萄果汁,林海在里面加了一些糖进去。 “乖宝们,快来尝尝爸爸做的野葡萄果汁!” 野葡萄原本酸味偏重,加上糖之后中和了酸味,变得特别好喝。 一个个小丫头都爱喝的不行,林海就用这研钵捣了至少半个小时,可真累的够呛。 “海哥,你太惯着丫头们了,一直捣这果汁多累呀。” 李月月满眼含笑,看着林海这个宠娃狂魔。 或许外人会觉得,林海真是吃太饱了,对几个丫头片子也宠的这么厉害。 不过林海才不管那些呢,这几个闺女就是他的心尖宝,再怎么宠都不为过! 这些野葡萄大家吃了一部分,做果汁用了一部分,还剩了一百多斤呢。 第二天早上起床后,林海和赵安就开始酿酒了。 葡萄酒的做法简单,林海上一世自己就尝试过。 只要做好灭菌,就不会有太大的问题,自己酿的葡萄酒喝起来柔和甘甜,一点也不比外面卖的差。 其实和买来的葡萄相比,这种野葡萄更适合用来酿酒。 毕竟这些野葡萄中,花青素的含量更高,而且含糖量和酸度也更高。 这种野葡萄酿出来的酒,才是真正的极品呀! 首先打了几大桶的山泉水过来,将这些野葡萄简单清洗一下。 赵安准备将野葡萄一颗一颗地摘下来,好好清洗一番,却被林海给拦住了。 “小安,这野葡萄在水里简单涮一下就行,不用洗的太厉害,别把表面这层白霜洗掉,这可是酿酒的好东西呀!” “哎好!”赵安点头答应后,又笑着说道。 “我发现海哥你知道的东西还真挺多的,没想到你对酿酒也这么懂呢!” 林海作为2024年的人,生活在互联网的世界,知识面自然比这个年代的人宽广很多。 林海摆了摆手,回以微笑。 “哈哈哪有,凑巧知道一点罢了!” 在葡萄酿酒的时候,是万万不能将葡萄表面,那一层白霜给洗掉的。 这一层白霜是天然的酵母,在酿酒时能够帮助自然发酵。 而且要一整串放进去涮洗,涮掉表面的灰尘和脏东西就行。 不能一颗一颗摘下来清洗,防止渗水进入果肉里,从而造成污染。 用水涮洗过后的野葡萄,表面的水分晾干后,就可以进行操作了。 林海将一颗颗野葡萄摘下来,放进一个开水烫过的大盆里。 并且把手洗的干干净净的,用手将这些野葡萄捏碎。 将备好的野葡萄全部捏碎后,就要转入大缸中发酵了。 总共准备了两口大缸,这大缸不仅里里外外清洗了好几遍,而且是用滚烫的沸水消毒过的。 将捏碎的野葡萄放进大缸里,并且放入了好多块黄冰糖,还有适量的酒曲。 最后给大缸封上口就行了,这些步骤都是林海一个人来完成的。 自己一个人做虽然累了一些,但是安全能有保障。 操作的人多了,卫生没达标的话,容易出现杂菌污染的情况。 在现代有些人自酿的葡萄酒,喝了却出现中毒的情况。 就是因为在酿造葡萄酒时,卫生不达标,导致杂菌混了进去。 杂七杂八的细菌,在罐子里疯狂生长,那样酿出来的葡萄酒,喝了不中毒才怪呢。 林海自己做的时候格外小心,所有的东西都是用沸水消过毒的,这样酿出来的葡萄酒喝着才安心。 在罐子里不能装太满,顶多装到四分之三,还要留下一些空间。 第二天和第三天早上,林海都会来放放气,很快这缸里就发生了变化。 野葡萄的葡萄皮慢慢地浮了上来,缸里的下层已经有厚厚的酒液了。 不过还得多发酵一段时间,酒的味道才能更加醇香。 根据林海以往的经验,100斤葡萄大概能酿出70斤左右的酒。 到时候酿出来这么多葡萄酒,林海也只能现场尝一尝,不能带回岛内,想想真是可惜了。 毕竟坐火车确实是不方便,带的东西太多的话,挤火车是很麻烦的。 其他的东西倒没关系,林海最担心的是,养的那三只兔狲,以后可怎么带回家呀! 兔狲估计是不好上火车的,可孩子们对这三个小家伙,简直喜欢到不行了,当心肝宝贝一样疼爱! 林海都不敢想,到时候要回岛内,把这些兔狲丢下的话,孩子们会有多伤心! 唉!愁啊! 只不过愁也没办法,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如果可以的话,真想在这里长待,林海如今已经完全喜欢上,这个长白山的小山村了。 林海和村里的许多人,已经成了朋友。 毕竟村里有许多汉子和他年龄相仿,而且志趣相投。 “嘿嘿!林海兄弟,摸巴拉油去不去啊?” 这不今天林海才刚起床,正在院子里洗漱时,大喇叭就又来找他玩了。 “巴拉油?啥巴拉油?” 因为南北方的差异,有时候大喇叭他们说的东西,林海还真听不懂。 刚给孩子们熬完羊奶的赵安,也听到了大喇叭的话。 毫不犹豫直接拿了一个大竹筐,挎在手上笑着说道。 “海哥,这玩意儿你肯定感兴趣,走,咱们到了你就知道了!” 林海抿唇一笑,哈哈,跟他卖关子呢。 他心里实在好奇,随便抹了两把脸,也拿上一个竹筐子,就跟着一起去了。 三个人没走多久,就来到了一条小溪处。 这小溪的溪水十分清澈,林海一眼就看见了溪水里的东西,也知道了此行的目的。 “哇!你们说的巴拉油原来是田螺呀!” 大喇叭点了点头,已经开始往竹筐子里捞田螺了。 “这田螺用辣椒一炒,配上白酒别提有多美了!” 大喇叭说这话时,感觉嘴里已经开始分泌口水了。 辣炒田螺这道菜,真的超适合下酒,越吃越香的那种! 看大喇叭说话时那馋样,林海想起自己有好几年没吃过田螺了。 自从来到这个年代后,他还真没吃过田螺这东西。 闺女们生活在岛内,也没尝过田螺,今天得多捞点儿,让老婆孩子们都尝尝鲜! 第102章 今天有个好活儿! 林海挽起裤脚脱下鞋子,走进溪水里面,这几天天气渐冷,溪水还真挺冻脚的。 “嚯!这田螺的个头可真大呀!” 林海从小溪里拾起一颗田螺,不禁感叹出声。 这小溪里的田螺又大又肥,比起自己上一世吃的,要大了不少。 这田螺大的让林海觉得,像大福寿螺一样。 只不过在这个年代,肯定是没有福寿螺的。 毕竟福寿螺得等到1984年,才开始引进华国。 在这条小溪里的生态特别好,不仅田螺特别多,而且还有许多小鱼小虾。 小鱼小虾在石头缝之间穿梭着,个头都很小,这些小鱼基本上只有小拇指那么大。 林海本来想抓一点,结果这些小鱼小虾的动作太灵敏了,徒手压根抓不到。 于是林海便专心致志地开始摸田螺了,他选的都是小溪里个头最大的。 毕竟个头大的里面的肉才多,吃着才爽嘛! 林海真觉得自己带的竹筐小了,才半个多小时,这一筐就已经完全装满了。 一筐大概有十多斤的样子,加上赵安那一筐,家里人肯定是够吃了。 “行,那咱们今天先抓这么多吧,下次想吃再来!” 回到家后林海自动包揽了,烹饪田螺的任务。 做辣炒田螺之前,最复杂的就是处理田螺。 林海上一世吃田螺,都是买店里做好的,几乎不自己做。 毕竟处理田螺这活儿,真的是太麻烦了! 在田里和沟里的田螺,外壳都特别的脏,要用小刷子挨个刷干净才行。 而这些在小溪里的田螺则不一样,有流动的溪水时刻冲刷着,因此外壳非常干净,几乎不需要怎么刷洗。 虽然不需要刷洗,但是还得泡一泡。 毕竟田螺里会有些脏东西,得把它们泡在清水里,倒上一些油,让它们把脏东西吐出来才行。 就这样从早上一直泡到了太阳快落山,才终于算吐干净了。 赵安将这些田螺滤好水,装在一个大盆子里端进了厨房。 “海哥,你会炒田螺吗?要不我来吧?” 他听林海说岛内那边,不怎么吃田螺,所以担心林海不会弄。 林海脸上带着自信的笑容,拍了拍胸脯说道。 “你放心吧,我弄出来绝对好吃,你出去等着吃就行!” 赵安出去之后,厨房里就剩林海一个人了。 林海打开了自己的系统商城,在里面买了几大袋炒田螺的调料。 田螺这种东西,不可避免会带有一丢丢的土腥味。 要做的好吃的话,调料是关键。 辣椒、花椒、姜、蒜、料酒、十三香、孜然粉和豆瓣酱等等。 自己配齐调料来做,不仅麻烦,而且味道也差一些。 所以林海直接从商城里买,专门炒田螺的调料。 只需将田螺略微焯水之后,放入调料翻炒就行,又简单又好吃。 如果拥有商城系统,即使不会做饭的人,在这个年代也能当大厨。 毕竟商城里啥都有,买这种现成的调料,只需稍加烹饪,味道就不会差。 做麻辣小龙虾,只需要买麻辣小龙虾的调料。 还有水煮鱼、钵钵鸡和酸萝卜老鸭汤等等,都能直接在商城买调料来做。 做出来的味道也不会差,在这个调料还比较缺乏的年代,这样做出来的菜品,可以说是上等了。 林海就是太忙了,如果有时间还真能开一个饭店,生意绝对差不了。 总共有二十多斤的田螺,装了满满一大锅。 放了好几袋调料进去翻炒,炒了一会儿又倒了几大瓶的啤酒进去,再盖上锅盖慢慢焖煮。 焖煮田螺时,最好加入啤酒而不是水,因为加了啤酒味道会更加鲜香。 “辣炒田螺来喽!” 炒好的田螺特别多,装在最大的盆里,足足装了三四盆。 孩子们早就闻到了香味,此时已经忍不住狂咽口水了。 林海给每人分了一根自制的牙签,是用木头和小刀削成的。 “哇塞,爸爸这个也太好吃了,香香辣辣的!” “海哥,你第一次做这辣炒田螺,就能弄这么好吃,也太厉害了吧!” 用调料炒出来的田螺,味道是真不错,获得了大家的一致好评。 听到大家的夸赞,林海又想给大家做螺蛳粉吃了。 螺蛳粉这种美食,在2024年可是十分风靡,不仅广西有,各个城市都有螺蛳粉店,生意都还特别好。 螺蛳粉的做法也不是特别难,主要就是用田螺和猪筒骨熬一大锅汤底。 自己在家就能做,虽然没有店里的正宗,但也大差不差。 只不过在这个月份,冬笋还没长出来呢,就没法泡酸笋了。 而酸笋是螺蛳粉的灵魂,没有酸笋的话,螺蛳粉吃着也就寡淡无味了。 接下来的两三天,孩子们天天都吵着想吃辣炒田螺。 林海也乐得忙活,每天都拿着一个大竹筐,到小溪里摸满满一筐回来,给孩子们炒着吃。 今天早上林海正准备去小溪里,再摸点儿田螺回来。 还没出门呢,大喇叭扛着一把锄头就来了,背上还背着一个大背篓。 “林海兄弟!赵安兄弟!今天有个好活儿,你们要一起不?” 林海放下了手里的筐,一脸好奇地问道。 “喇叭哥,是啥活儿呀?” 大喇叭用手指着一个方向,说道。 “隔壁村的许大哥种的魔芋该挖了,只要去帮忙,就送一背篓魔芋呢,你俩要一起不?” 虽然赵安和林海都是老板,但大喇叭知道他俩不是那种高高在上的人,而且对这些事儿都很感兴趣,和村里人没啥分别。 所以有这种捡漏捡便宜的事儿,也会叫上他们。 林海上一世就是南方人,当然知道魔芋是什么东西了。 不仅知道而且还非常熟悉这东西,毕竟他从小就见过。 云贵川这些地方,特别适合魔芋生长。 小时候林海就跟着家里人一起上山,在山上挖魔芋,并且把魔芋做成魔芋豆腐,拿到街上去卖。 这些都是小时候的事情了,现在想想真的是十分怀念啊! 他没想到的是,在这东北居然也能有魔芋。 他想起做魔芋的童年时光了,此时兴趣来了,也去拿起了锄头。 “喇叭哥,我跟你一起去!” 第103章 这魔芋种的可真好呀! 赵安今天也是闲着,自然也想跟着一起去。 就这样三个人拿着锄头背着背篓,徒步走到了隔壁村子里,找到了许大哥。 他们跟着四十多岁的许大山,来到他家的田间地头。 大喇叭看到一大片的魔芋茎叶,啧啧称奇。 “嚯!许大哥,你这魔芋种的可真好呀!比山里的野魔芋可要好多了!” 许大山看着这些魔芋,也是满心收获的喜悦。 “山上的野魔芋确实不行,这还是我去南方专门弄来的种呢,等会儿你们挖的时候就知道了,一个个的块头贼大了!” 林海一行人来的最早,过了一会儿又来了不少人,大家在地里开始忙活起来。 如今到了深秋,正是魔芋收获的季节,这地里的魔芋茎叶长得非常强壮。 光看这魔芋的茎叶,就知道下面的魔芋肯定不小。 大喇叭是干农活的老手,挥舞着锄头,没多大会儿就挖起了一颗巨大的魔芋。 这魔魔芋的根茎是真的大呀,大喇叭用手掂了掂,大概有个四五斤的样子。 魔芋的茎和根连在一起,能用来做魔芋豆腐的,只有它椭圆的根部,大喇叭见状想用手把茎杆给撅断。 林海见状连忙制止了他,从兜里掏出一把小刀递了过去。 “喇叭哥,别用手碰,用这刀割断就行!” “哎,行!” 其实用手撅断更简便,不过这魔芋可是全株有毒的,最好不要用手触碰,沾上它的汁液。 林海小时候不懂,用手碰过,顿时两只手又痛又痒,可以说是奇痒难忍! 因为在魔芋中有生物碱的成分,对皮肤是有刺激性的。 林海当时手痒的实在没有办法,还好隔壁婶子倒了一些醋在他手上,让他猛搓后再用清水洗,然后就真的好多了。 魔芋这东西说实话还真挺神奇的,从叶子到根茎,全株都是有毒的。 但是做成魔芋豆腐后,不仅没毒还挺好吃。 而且魔芋这个东西热量极低,对于想减肥的人来说,实在是太友好了。 吃魔芋可以狂吃不胖,不用过度节食也能减肥。 做成的魔芋爽更是让人爱不释口,被称为人类猫条。 这些有毒的魔芋,之所以能成为魔芋豆腐,离不开劳动人民的智慧。 林海觉得华国的人民,不仅勤劳而且十分聪慧。 有些东西在国外,被当成没用的野草,可是我们却能够识别出是野菜。 可以做成美味的凉拌野菜和野菜包子,不仅好吃而且有益健康。 像魔芋这种微微有毒的东西,华国人会想出特别的处理办法。 将微毒的魔芋,处理成无毒的魔芋豆腐。 而像一些剧毒的东西,比如毒蛇、蝎子和毒蜂。 华国人民也有办法,拿这些剧毒之物来泡酒,泡成的药酒也是好东西呢! 这许大山看来是真的用心了,种的这几亩魔芋,收成非常不错。 每一窝魔芋挖起来,下面的根块都有好几斤重,最大的甚至接近十斤。 中午这顿饭,是主人家许大山提供的。 一道清炒魔芋,再配上一碗稀饭。 大喇叭连吃了好几块魔芋,一边吃一边感叹道。 “魔芋豆腐还真挺好吃的,嫩滑嫩滑的,这口感真不错!” 在这附近自然野生的魔芋是很少的,而许大山也是今年才刚开始自己种。 很多村民们都还没吃过魔芋豆腐呢,第一次尝到这味道都挺新奇的。 其他来干活的村民们,也都是赞不绝口。 “这滑溜溜的是好吃嘞!” “吃着弹弹的,不过不太像豆腐的口感!” 林海吃着这清炒魔芋,觉得这味道太一般了。 这魔芋豆腐做的确实不错,嫩滑q弹用料十足。 只不过魔芋豆腐直接清炒的话,很难体现出它的美味来。 魔芋豆腐最适合两种烹饪方式,做酸菜鱼的时候加进去,或者涮火锅的时候吃。 因为魔芋豆腐本身没什么味道,得靠着调料才能让它有味。 在酸菜鱼中的魔芋酸辣可口,而火锅中的魔芋则是香辣爽口。 中午吃完饭后,下午又干了三个多小时。 因为有的村民家住的远,所以许大山让大家早些下工。 所有来帮忙的村民们,在临走之前都拿到了不错的报酬。 林海一行三人的背篓里,也装满了魔芋。 这一背篓的魔芋有个好几十斤,做成魔芋豆腐得吃好久呢。 三个人背着魔芋走着,大喇叭突然想起了什么,一拍脑袋说道。 “哎呀!我忘记问许大哥,这魔芋咋做成魔芋豆腐了!” 大喇叭也是第一次见到这魔芋,当然不知道怎么做成魔芋豆腐。 大喇叭背着背篓又想返回,想再去问问许大山。 林海一把拉住了他,笑着对他说。 “这魔芋豆腐我会做,今天有点晚了,明天你来我家,我教你一起做!” “哎!好嘞!” 第二天早上大喇叭背着一背篓的魔芋来了,同行的人还有他的媳妇桂花姐。 大喇叭将魔芋倒在院子里,笑着说道。 “我媳妇儿也想跟着学学魔芋豆腐咋做,林海兄弟,你不介意吧?” 林海刚跟闺女们吃完早饭,此时都在院子里玩儿。 “当然不介意了,今天还要辛苦嫂子帮忙呢!” 做魔芋豆腐也不是个轻松的活计,还是挺费功夫的。 林海根据以往的经验,一斤鲜魔芋大概能做出,三斤左右的魔芋豆腐。 他们三个人的鲜魔芋加在一起,总共差不多有一百五十多斤。 一百五十斤的鲜魔芋做成魔芋豆腐,差不多有个四五百斤呢! 四五百斤的魔芋豆腐,他们这两家人根本吃不完,做出来也是浪费了。 所以今天不能做太多,顶多拿十多斤鲜魔芋做成魔芋豆腐。 其他的放在阴凉干燥的地方,差不多能存放一个月左右。 做魔芋豆腐的第一步,就是先将魔芋的皮给削掉。 这一步虽然简单,但是要注意保护好手,不要用手直接接触。 还好赵安家有胶皮手套,戴上手套再削皮就不伤手了。 削皮后的下一步,就是将这些魔芋打成糊糊! 第104章 居然还会做这些东西! 如果是在现代这一步特别简单,将魔芋切成小块儿,然后放进打浆机里。 加入一些水进去,“日”的一声打成糊糊就成了。 可是在这个年代的小山村里,哪有什么打浆机。 林海突然想到了什么,对着身旁的赵安说道。 “小安,你以前打磨红薯用的是啥工具呀?” 林海记得之前听赵安提过一嘴,他昨年在附近种了一片红薯地。 收成非常不错,没吃完的红薯全部做成了红薯粉。 红薯要做成红薯粉的话,也是需要将红薯完全磨碎的。 所以林海猜想,赵安家应该有用来研磨的工具。 赵安听见林海的话,转头去了仓库,拿了一个工具出来。 这工具看着还真挺粗糙的,就是一块铁板做成的,铁板上有许许多多的凸起。 “这个就是家里用来磨红薯的,海哥,这些魔芋也需要磨吗?” 林海点了点头,从桶里拿出魔芋,想试试这铁板好不好用。 魔芋块在铁板面上搓动着,那些凸起还真挺有用的,将魔芋块慢慢地给磨掉了。 这工具虽然看着粗糙,但是磨的还挺细的,效果属实不错。 这些魔芋块磨了整整一大盆的粉子,然后又在这一大盆粉子里,加了一些山泉水。 用一个大勺将盆子里的东西搅拌均匀,做魔芋豆腐的原材料就完成了。 “林海兄弟,这灶膛的火已经生的很旺了,你快来看看接着咋弄!” 桂花姐在旁边认真地跟着看跟着学,大喇叭在帮忙添柴加火。 林海将了一大盆的魔芋糊糊倒进锅中,然后拿出了一个玻璃瓶,里面装着白色的粉末。 桂花姐看到玻璃瓶里的东西,开口问道。 “小海兄弟,这瓶子里的白粉是啥呀?是面粉吗?” 林海摇了摇头,和她解释道。 “这不是面粉是食用碱,做魔芋时必须得用这个。” 林海在一个小碗里,倒入适量的食用碱,然后加水搅拌均匀。 把这些食用碱倒进锅里后,就要开始搅拌了。 刚才倒进大铁锅里的魔芋糊糊,此时已经微微煮开了,林海手里拿着大铲子,一刻不停地搅拌着。 原本魔芋糊糊还挺稀的,搅着搅着糊糊越来越浓稠,到后面几乎已经搅不动了。 这时候就说明到时间了,将大锅盖盖紧,让它自己焖煮一会儿。 等再次揭开锅盖时,里面就不是像大鼻涕一样的糊糊了。 此时已经成了一大块的魔芋豆腐,这样一整块肯定是不行的,还得用刀来切割一下。 用小刀横着划几刀,再竖着划几刀,就将这魔芋豆腐给分开了。 在锅里掺入一些水后,继续盖上盖子,将这些魔芋豆腐彻底煮熟。 煮熟后将魔芋豆腐块盛出来,浸泡在冷水里面。 只用了十多斤的鲜魔芋,就整整做了两大锅的魔芋豆腐。 大喇叭用手轻轻戳了一下,这魔芋豆腐手感q弹q弹的,一看就非常正宗。 “林海兄弟,真没想到你这个城里人,居然还会做这些东西!” 林海从水中取出魔芋豆腐,放在案板上切成长条状。 “喇叭哥,我哪是什么城里人呀!我自小在村子里长大的,自然是什么都会一点。” 桂花姐学会了魔芋豆腐的做法,一番感谢后就准备回去了。 林海却叫住了他们,想留下他们一起吃饭。 这魔芋豆腐的做法,桂花姐虽然会了,但是他们肯定不知道,该怎么把魔芋豆腐做的好吃。 反正如今两家的关系很近,不如在一起聚个餐。 “喇叭哥,你把孩子们也叫过来吧,今天中午咱们一起吃饭,我做酸菜鱼给大家尝尝!” 大喇叭也不是一个矫情的人,略加思索后就同意了。 “行!那你先准备着配菜,我去想办法给你搞两条大鱼回来!” 在村子里其实是有鱼塘的,不过这种鱼塘,一般不是无主之地。 大喇叭装了两大块魔芋豆腐,又回家从房梁上取了一大块腊肉。 然后来到了村子里的水塘,找到了主人家,用这些东西换了两条超大的草鱼。 “嚯!喇叭哥可以呀,搞了这么大的两条草鱼!” 林海接过大喇叭手中的草鱼,简单地掂了掂就知道,这两条加起来估计接近30斤呢! 林海原本是想着多弄一些配菜,让大家能吃饱,这下看来光吃鱼都能吃饱了! 酸菜鱼的做法简单,林海不打算用商城里的调料包了。 毕竟桂花姐还在旁边,准备学学厨艺呢。 在东北这边,几乎家家户户都腌的有酸菜。 因为这边入了冬冷的要命,几乎没有什么蔬菜可吃。 可是一整个冬天不吃菜,那也不行呀。 于是这边几乎每家每户,都有腌酸菜的习惯。 入冬之前用大白菜来腌酸菜,赵安家里也不例外,足足腌了两大缸。 捞了一大碗的酸菜出来,林海尝了尝这味儿,太正宗了!就是地道的东北酸菜。 除了酸菜还加了魔芋豆腐和豆芽这两样配菜。 不仅魔芋豆腐是手工做的,就连豆芽也是自己发的,都是纯天然的食材。 其实这豆芽也不是林海特意发的,只是陪着孩子们玩儿的时候弄的。 林海知道在现代时,有很多上小学的孩子,都有这种课后趣味小实验。 比如发豆芽、养一些蚕宝宝,以及孵化鸡蛋这些小实验。 像这些有趣的小实验,可不是玩物丧志,能够激发孩子们对事物的热情和探索。 让孩子们在有趣的实验过程中,知道更多的知识,明白更多的道理。 不过在上一世,林海和妻子一直都没有孩子,这些有趣的事情,也不能带着孩子们一起做。 如今他有了八个女儿,这些有趣的事情,他要带着孩子们一一做个遍。 如今已经是深秋了,天气有些冷,在这样的温度下发豆芽,一般是不好发的! 第105章 哪个男人能不喜欢车呢? 不过林海可有的是办法,既然屋内太冷,那就把炉子烧起来,自然就暖和了。 发豆芽的房间就选在了洗澡间,毕竟洗澡间里烧上炉子那可太暖和了。 林海小时候家里没菜也发过豆芽,所以做这些那是得心应手。 除了一些绿豆和黄豆,林海还弄了一些花生。 在洗澡房里放上了几个淘菜的大盆子,在盆子底部铺上干净的纱布,厚厚地铺了两层。 用山泉水把纱布给浸透,然后在上面均匀地铺洒上豆子。 最后在豆子上面,再盖一层轻薄的纱布,并且浇一点水下去。 发豆芽其实很简单,只需要这些操作,并且保证一定的温湿度就行。 “哇!爸爸!快来看我们发的豆芽!” “这也太厉害了!太神奇了吧!” 豆芽已经发了好几天的时间,林海今天带孩子们去看看,是否可以采收了。 林海和孩子们来到洗澡间,掀开最上面的一层纱布。 这些豆芽的长势非常好,把最上层的纱布都顶了老高。 “哇!这个花生发的豆芽好粗啊,一看就好好吃!” 林海取了一部分绿豆芽和黄豆芽,而花生芽准备以后弄来炒着吃。 花生芽炒着吃特别美味,就算清炒也很好吃。 花生芽带有一种特别的甜味,而且很适合孩子们吃,营养丰富! “林海兄弟,你这手艺真是没得说,比外面的餐馆还要好吃!” 大喇叭边吃边赞不绝口,对林海的厨艺给予高度肯定。 “哈哈,喇叭哥过奖了,这都是家常菜,大家一起吃才香!”林海谦虚地回答。 大喇叭那天吃的清炒魔芋,感觉有些寡淡,而林海酸菜鱼中的魔芋,则是酸辣可口十分诱人。 没想到只是换了一种做法,魔芋的味道竟然千差万别。 今天聚餐人很多,整整坐了两个大圆桌,十分热闹。 饭快吃完时,突然听到有车的声音,不是自行车一听就知道是汽车。 赵安和林海都站起身来,他们知道是李哥来送物资了。 居住在这长白山的村里,可以打猎和采山货。 大体上是不缺东西的,不过还是有些生活物资和食材,是这山里没有的。 李哥是赵安家的司机,自从赵安带着林海一家,住进了这长白山的老家,每隔一段时间他就会送物资过来。 最主要的就是一些米面粮油,毕竟赵安家里种的地不多,这些粮油是供应不上的。 林海一行八个人过来住,每天就要消耗不少的粮油。 大喇叭也知道,大概是送物资的车过来了,站起身就要过去搭把手帮忙。 “李哥,辛苦了。” “嘿嘿,不辛苦不辛苦!” 李哥开着一辆轿车,山路难走,车身上有不少的灰尘。 李哥这人性格随和,下车后就开始往下搬东西。 赵安一一清点着这些东西,突然发现了什么。 “李哥,这些调味品里面,怎么没有盐啊?你是不是忘带了?” “啊?没有带盐吗?” 李哥连忙过来查看,里里外外翻了一遍,可都没有盐,他一拍脑袋说道。 “哎呀!原本是备上了的,应该是搬东西的时候漏掉了!” 在这山里面最缺的东西,应该就是盐了。 其他的粮食作物,大家可以自己种植,而盐这种东西,山里的乡亲们是弄不出来的。 在这山里面没有盐矿,大家想吃盐的话,必须要走十多里山路,去到镇上才能买到。 为了能照顾到乡亲们,赵安让李哥每次来时,都带上一大箱的盐。 乡亲们缺盐的时候,就不用走那么远的山路了,直接来他家买一点就行。 最近已经有好几个老乡,想来赵安家买盐,可是家里的存货,已经快用光了。 这次忘记带盐可不行,毕竟有好多乡亲们,家里已经没有盐用了。 赵安思索一下,对着李哥说道。 “要不这样吧,辛苦你明天再跑一趟,把盐给我们送过来吧。” 李哥此时却有些为难,面露难色。 “小安,明天可能不太行,明天我得接送人去车展,可能抽不得空,要不后天你看行吗?” 听到车展两个字,林海的心中激动起来,连忙问道。 “李哥,什么车展呀?” 李哥看林海感兴趣,也解释了起来。 “明天在市里要办一个车展,是车商举办的,听说规模还挺大呢!” 赵安这段时间一直住在长白山里,没有回市里,还真不知道参加车展这回事呢。 他想应该是他父亲的意思,要多弄几辆车,以后运输货物做生意的时候要用。 林海大喜过望,来到这个年代之后,他早就想买车了! 林海之前是资金不够,现在资金够了,是应该给家里添置一辆了。 而且目前这个情况,他真的很需要一辆大一些的车。 毕竟他们要带的东西太多了,还要把那三只可爱的兔狲带上。 坐火车回去太麻烦,如果有一辆车的话,那就太完美了! 林海耐住内心的激动,对着赵安和李哥说道。 “我还真挺想买一辆车的,这市里的车展我能去吗?” 在现代的车展,几乎不需要什么门槛,人人都能去看。 而在这个年代,车是非常贵重的东西,一般人压根买不起,更没有去车展看的必要了。 所以当造车厂家研发出新车时,举办的车展不是谁都能来的,需要受到特别的邀请才能参加。 对于林海的请求,赵安没有丝毫犹豫,直接点头答应了。 “当然了,海哥你想去车展的话,今天咱们就可以先去市里,在我家住上一晚,明天直接去车展就行。” 林海内心兴奋,嘴角都咧到了耳后根。 “好好好,那咱们等会儿就一起去市里吧!” 三妹听到他们的对话后,也颠颠地跑了过来,抱住临海的胳膊撒起娇来。 “爸爸!我也想去看车车!你把我也带上好不好?” 林海还没开口回应,赵安直接爽快地答应了。 “当然没问题了,把三丫头也一起带上!” 大妹和二妹也非常想去,但却没有上前说出心中的想法。 毕竟李哥开的这辆车,只是普通的轿车,空间并不大,带不上她们那么多孩子。 大喇叭站在旁边听完事情的全程,心里也非常感兴趣。 虽然他家的条件一般,肯定是买不起车的。 可他对这车展真的很感兴趣,毕竟哪个男人能不喜欢车呢? 第106章 这车咋这么贵呀! 赵安这个人心思细腻,自然也看出来了,大喇叭眼中的兴趣。 大喇叭虽然跟他们关系好,但赵安知道他不会开这个口的。 于是赵安转过头,主动对身旁的大喇叭说道。 “喇叭哥,这次的车展你也一起去看看吧!” 大喇叭脸上又惊又喜,有点懵。 “啊?真的吗?要带我一起去吗?” 林海笑着勾住了大喇叭的肩膀,说道。 “对啊!我明天去买车,还想让喇叭哥给我掌掌眼呢!” 大喇叭开怀一笑,差点露出大牙。 “嘿嘿!好!那咱们一起去看车!” 李哥开着车带着他们,渐渐驶进了市里。 三妹坐在靠左边的车窗位,大喇叭坐在靠右边的车窗位,两个人都扒着窗户,新奇地望着外边。 不得不说,和长白山村庄里相比,这市里简直是太繁华了。 路上人来人往,卖东西的商贩特别多,不少新奇的东西,吸引着路人的视线。 从长白山村里到镇上就够远了,去市里那就更远了,山里的人几乎几年都难进一趟市里。 大喇叭和三妹看什么都觉得新奇,看什么都有意思。 当这辆车到达赵安在市里的家时,大喇叭顿时瞪大了双眼! 林海虽然已经见多识广了,但是此时还是挺惊讶的。 赵安家坐落于市里最繁华的地方,是一套很漂亮的三层别墅。 进门后踩上的地毯蓬松柔软,一看就是高级货,家里的装修也是价值不菲很有品味。 这套别墅比起林海在海南家的那套,更加豪华大气,看来赵安家里是真的颇有家资啊! 来到赵安家之后,林海见到了赵安的父母。 赵安父亲脸上带着和气的笑容,但是难掩威严,一看就是叱咤商场的生意人。 看来赵安应该是这个年代的富二代,难怪年龄不大却颇有家资。 在二楼收拾出几间客房,林海、大喇叭和三妹就住下了。 第二天早上三妹可兴奋坏了,一路上像小鸟一样叽叽喳喳的。 大喇叭在去车展的路上,也是难掩兴奋。 因为有赵安的陪同,他们很顺利地就进去了。 这是一个非常大的展厅,林海一进去,就被眼前一台台崭新的车,给吸引住了视线。 和现代不同的是,在这个车展上,居然连一个车模都没有。 在现代一说到车展,就容易让人想到车模。 一些靓丽的大美女,在车子周围摆pose,吸引了不少人在周围驻足观看。 不过这年头的车展,可没有什么车模,因为对于这年头的人来说,车比美色更诱人。 毕竟在这个年代,纯天然的质朴美女多的是,而这些车却非常少见。 “哇!爸爸快看!这辆车和瑞华叔叔的好像呀!” 三妹扯着林海的袖子,让他看前面放着的一辆车。 这是一辆黑色的轿车,和岛内周瑞华的那辆几乎一模一样,但是也有一点小差别。 林海靠近这辆轿车,用手摸着这辆车的车身,心里自然是十分喜欢的。 林海觉得这个年代设计的车,别有一番风味,有独属于这个年代的感觉。 大喇叭也过来了,他喜欢的不得了,却不敢上手摸,怕自己粗糙的手把车漆给刮花了。 “林海兄弟,这车可真漂亮,你是想买这种车吗?” 林海摇了摇头,说道。 “我家孩子太多了,买这车可不行,根本坐不下呀!” 林海之所以选择在这边买车,有他自己的想法。 他想买一辆车,能够坐八个人的那种。 这样的话回岛内这几千公里的路,就不用再坐火车了。 林海可以直接开着车,带着老婆和闺女们,一路上游山玩水,慢慢逛荡着回家。 虽然开车回家会比较慢,但是能带上孩子们的兔狲宠物,也不会那么拥挤。 而且软卧票这个东西,是真的很难搞,他也不想再麻烦赵安一次了。 林海觉得孩子们肯定会喜欢,这次返程的自驾游。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虽然开车回去会耽误一点时间,但是孩子们在旅途中,学到的东西一定不少! 林海拉着三妹继续在展厅里面逛着,突然看到了一款车,让他眼前一亮。 林海原本是想看看,这个展厅里面,有没有什么中巴车之类的。 可此时他看到了一款更好的车型,是超级适合人多家庭的面包车! 这面包车的款式设计简单,外形看着也并不华丽。 总体的设计和现代的面包车,没有太大的差别。 比起中巴车,林海更倾向于这种面包车。 毕竟中巴车的车身有些长,块头也太大了,开起来不太方便。 而面包车开起来灵活,也完全能塞下八个人。 看林海呆呆地看着这辆面包车,赵安好奇地问道。 “海哥,你是想买这辆面包车吗?” 林海点了点头,看着这面包车怎么看怎么满意。 “对!我家的人多,这种面包车最合适了!” 面包车旁的销售员,看到他们这么感兴趣,连忙上来热情地介绍道。 “大哥,要是感兴趣的话,可以上车体验一下,车里的空间很大,舒适性还是很不错的!” 林海拉开车门后坐了上去,后面的座位坐着蛮舒适的,不会显得逼仄。 坐在这车里,让林海回忆起了上一世。 上一世最初开始创业的时候,他手里的钱不多,于是就买了面包车。 虽然面包车看着没那么气派,但舒适性是真不错。 而且巨能装,装人装货都很有厉害。 紧接着林海将三妹也抱上了车,让她也体验一下车内的感觉。 “乖宝,爸爸想买这辆车,你觉得咋样?” 三妹平时虽然活泼顽皮,但也是很懂事的。 她的脸上洋溢着大大的笑容,甜甜地说道。 “爸爸,我喜欢这辆车!这里面真的好大,妈妈和姐姐妹妹们都能坐得下啦!” 自己喜欢而且女儿也喜欢,那就没有什么好犹豫的了,接下来就是商讨价格了。 “啥?!两万三千块?!这车咋这么贵呀!” 第107章 这驾照是真不好考呀! 当销售员说出这辆面包车的价格后,大喇叭瞬间惊呼出声。 大喇叭朴实的脸上,写满了难以置信,整个人惊讶地张大了嘴巴。 他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山里人,靠山吃山,平时几乎没有什么大花费的地方。 他家里所有的积蓄,都是靠上山打猎卖钱,一点一点积攒了几百块。 对他来说一百块钱就是巨款了,他完全无法想象,两万多块钱是怎样的概念! 他只知道这东西贵!实在是太贵了,贵的不可理喻! 林海听到这个价格后,也是眉心微蹙。 虽然他通过自己做生意,已经积攒了不少的积蓄了。 但是花费两万多块钱买一辆面包车,对他来说还是感觉有些肉疼。 要知道在现代一辆面包车的价格,也就是几万块钱。 在好几十年前的80年代,一辆面包车卖到这个价格,属实算得上是天价了。 销售员看到林海的微表情,知道他心里也是嫌贵的,于是立马说道。 “大哥,这个价格虽然贵点,但是耐不住性能好呀,这车是从岛国那边进来的,性能方面您不用操心,放心开就行了!” 听到销售员这话,林海又有些心动了。 不是他不爱国货,胳膊肘往外拐。 而是在这个年代,华国确实还落后一些,尤其是在技术方面。 如今已经在大力发展造车了,只不过因为技术关系,车的性能方面还是欠缺一些。 性能差了一些,所以在开的时候容易出现故障,会经常需要维修。 林海这一路上足足要开好几千公里呢,如果经常出现故障的话,那绝对不行。 不仅会耽误他们的行程,而且还非常危险。 这样一想,林海还是决定将这辆面包车给买下来。 反正他穿来这个年代,拥有现代人的思维,而且还手握系统商城,各种暴富的点子都是信手拈来。 这两万多块钱就算花掉了,他相信很快也能再赚回来的! 想清楚之后,林海对着面包车的销售员说道。 “这辆面包车我要了,咱们尽快签合同办手续吧。” “好嘞大哥!我这就去拿合同!” 这个销售员的脸上难掩惊讶,还带着几分喜色。 销售员原本以为,今天这单应该做不成,没想到林海竟然这么爽快,居然直接决定要买下来。 当然比销售员更惊讶的,就是大喇叭了。 他之前知道林海是个老板,但是没想到,林海竟然这么有钱。 两万多块钱的车居然说买就买! 销售员的办事效率特别高,在两三天的时间内,不仅将所有的手续办好了,还给车上了牌照。 等到他们去提车的这天,林海简直神清气爽。 这可是他来到这个年代后,拥有的第一辆车,真的是越看越喜欢! 林海拉开驾驶室的门,一屁股坐上去后,却突然想到了什么。 然后他又退了出来,坐到了后面的座位上。 没办法,虽然他在上一世学过驾照会开车。 但在这一世,他是个完完全全的生手,几乎都没碰过方向盘。 这要是直接坐到驾驶位,把车开的飞起,估计会把大家吓一大跳。 林海退出驾驶室之后,赵安笑着坐了进去,手摸上方向盘开始开车了。 今天这面包车上,装了不少的物资,就连盐都装了满满三大箱。 之前李哥都是用轿车来送物资的,所以每次带的东西都不是特别多。 而这面包车的空间是真大呀,各种各样的物资胡乱往里面塞就行。 赵安一边开车,一边和后座的林海聊着天。 林海首先问出了,自己目前最感兴趣的话题。 “小安,在这里的话,驾照该去哪儿考呀?” 如今虽然是80年代,可也要遵守交通规则。 所以林海想尽快将驾照给考出来,这样就可以带着老婆孩子们,自驾游回家了。 可接下来赵安的一番话,却像一盆冷水一样,浇在了林海的头上。 “要学驾照的话,得挂靠单位,有单位的证明才能去考试。” 在现代考驾照太简单了,直接报一个驾校,就能安排的明明白的。 林海没想到在这年代,考驾照居然这么复杂,还需要单位的证明才行。 赵安也看出了林海的为难之处,于是接着说道。 “这件事情海哥不用担心,这个单位证明我能帮你搞定。” 林海听见这话心中欣喜,正准备感谢时,赵安又话锋一转。 “不过考驾照可不简单,要学的东西实在太多了,有的人差不多两三年才考得下来呢!” 听到这里林海没忍住,声音都提高了八度。 “啥?考个驾照需要两三年?这也太夸张了吧?” 赵安摇了摇头,脸上带着无奈的笑。 “真不是夸张,要学的东西真的太多太难,不仅要驾驶技能熟练,而且还要学会机械维修才行,这驾照是真不好考呀!” 通过赵安的讲述,林海了解到了,在这80年代初,驾照的含金量实在是太高了。 这驾照不是谁都能考的,也不是谁都能考得到的。 考驾照时不仅要学驾驶技能,还要学机械维修。 就驾驶这方面,不仅要学理论,还要学实际操作。 而机械维修更是一个重难点,想考这证得买本机械维修的书,老厚一本了像砖头一样。 等到千辛万苦考过之后,却只能拿到一本实习证。 还得跟着老师傅一起训练半年,得到老师傅的肯定和签字后,才能真正拿到驾照。 林海了解到考驾照的难度后,心里直呼变态。 在现代几个月就能搞定的事情,在这个年代需要好几年的历练。 驾驶证在80年代实在是太珍贵了,难怪说在以前会开车的,那都是技术人才! 林海突然想到在岛内,给周瑞华开车的王叔。 这王叔看着窝窝囊囊的,居然能考下这么难的证,也算是很有本事了。 林海哭丧着脸,心头很是失落。 “考驾照居然需要这么长的时间,我还想着赶紧学会开车,把老婆孩子们带着,开车回岛内呢!” 开着车的赵安沉默了一会儿后,出声说道。 “要不这样吧海哥,我去想办法,这驾照我帮你想办法弄到,不过这开车的技术你必须练的够好够熟练,不然我也不放心你们上路啊!” 第108章 熊瞎子不会都冬眠了吧? 听到赵安的承诺,林海嘴角扬着笑,刚才心情的阴霾一扫而空。 “好!谢谢小安,你放心,我一定尽快练熟!” 对于在上一世,有着一二十年驾龄的林海来说,这简直就是小意思! 这辆面包车的性能还真挺不错的,从进入长白山后,有许多路都很烂。 这车坐着虽然颠簸了一些,但安全还是很有保障的。 在这80年代,公路的建设也没有现代那么完善。 高速公路就不用想了,而且也不是所有地方都有公路。 这一路上的路况,肯定是没那么好的,这辆面包车的性能不错,应该扛得住。 等车停到院子门外,大家下车后,四妹五妹齐齐冲了上来,一个猛子扑进林海的怀里。 “爸爸,这个就是你买的车车吗?” 林海将两个小丫头抱上了车,让她们也体验一下新车。 五妹上车后脱下了鞋,直接在座位上躺了起来。 “哇!爸爸我喜欢这个车,躺着好舒服呀!” 五妹今年已经五岁了,个子差不多有一米一左右。 此时五丫头躺在座位上,双腿自然放平不用弯曲,空间大就是好,还能在车上平躺着。 接下来的半个月时间里,林海每天都会抽出两三个小时来学车。 今天是林海学车的第三天,赵安此时坐在副驾驶,眼里都是佩服。 “海哥,你真是太厉害了,你真是我见过学车学的最快的!” 第一天赵安教林海开车的时候,林海故意藏拙,表现的啥啥都不会。 第二天表现的稍微会了一些,能勉强起步了。 等到第三天,林海稍微露了一些,展示出自己一半的开车技术,就让赵安狠狠地惊讶了一把。 对于没接触过车的人来说,三天就能开到这种程度,简直像奇迹一般。 “海哥,你在开车这方面,实在是太有天赋了,不出半个月绝对能出师了!” 林海挠了挠头,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嘿嘿,哪有哪有,还是小安你教的好!” 每天除了开车,林海就和大喇叭他们一起上山打猎。 如今已经是九月下旬了,林海估摸着最多再过半个月的时间,就必须得启程回家了。 在离开长白山之前,他一定要打猎打到爽! 林海目前最想弄到的就是紫貂,紫貂的皮毛实在是太漂亮太舒服了,上次看过一次他就忘不了了。 他想多猎一些紫貂,给老婆孩子们做个皮草穿穿。 上次用红狗子皮毛做的小褂子,已经穿在孩子们的身上了。 孩子们实在是喜欢的不得了,怕弄脏了平时都穿在里面,在外面再套个衣服。 长白山附近如今早晚已经非常冷了,穿上这小褂子后,还真是暖和不少。 林海今天跟着大喇叭又上山了,一连上了三次山,都没有猎到紫貂,林海都有些想放弃了。 林海跟着大喇叭在山林中穿梭着,突然他感觉踩到了什么东西软软的。 低头一看,顿时把他恶心坏了。 自己的脚踩在一大坨粪便上面,把鞋子都弄得脏兮兮的,看着就恶心。 “妈的,哪儿来的这么大一摊屎!害我踩了一脚!” 大喇叭听见林海的动静,过来一看后吓了一跳。 “啊!这是黑熊的粪便啊!咱们闯进黑熊的领地了,快!咱们快点儿走吧!” 大喇叭的脸上浮现出担忧,在这长白山里的黑熊,可不是能随便招惹的。 听到黑熊两个字,林海的眼睛一亮。 在这山上狩猎,光猎到一些野鸡野兔,林海心里当然是不满足的。 他一直期盼着,能遇到什么大的猎物,这不机会就来了! 林海拍了拍自己背后的猎枪,说道。 “喇叭哥,你怕啥呀?咱们可都是带着枪的!” 大喇叭摸着自己手中的枪,还是有些犹豫不决。 “虽然话是这么说,但我还是有些担心,这熊瞎子的皮可厚了,不好打呀!” 打黑熊和打野鸡完全不同,根本不是一个难度级别的。 打野鸡只要一枪命中,那就没得跑了。 野鹿和麂子也比较容易,就算没打中致命区域,中了枪后的猎物也是跑不远的。 而这熊瞎子可不一样,和其他的野物比起来,可以算得上是铜墙铁壁了。 毕竟熊瞎子的皮厚,而且皮下有好几十公分的脂肪。 想要将熊瞎子一击毙命,就得朝着心脏那个地方打。 如果射中其他地方,对黑熊无法造成致命伤害。 黑熊要么会慌乱逃窜,要么会扑上来殊死一搏。 虽然大喇叭是十多年的老猎人了,但也没法百分百确定,自己能一枪命中这大黑熊的心脏。 若是没打中,熊瞎子跑了还好,若是真过来跟他们拼命的话,那就完了。 黑熊的攻击力非常凶猛,一爪子下去就能将人脑袋开瓢。 别看熊长得这么大只,看似无比笨重,跑起来速度可不慢呢! 黑熊跑起来的最高时速,能达到一小时50多公里,比那电动车跑的都快。 林海知道大喇叭在担心什么,拍着胸脯和他说道。 “喇叭哥,我的打枪技术你还不放心吗?绝对妥妥的!” 大喇叭想起这段时间,跟着林海上山打猎的经历。 只要发现猎物后,林海几乎都能一击即中。 就算是在逃窜过程中,运动着的猎物,也没多大问题,几乎能算得上是神枪手了。 大喇叭点了点头,最终还是同意了。 “行!那等会儿你开第一枪,没中的话我立马补枪!” 就这样两个人进入林中,开始小心地寻找着黑熊的踪迹。 在林子里又发现了几处黑熊粪便,还有被黑熊撕掉树皮的树。 这一切都昭示着,在这一片区域内有黑熊的存在。 在这林中找了许久,却没有发现熊的影子,林海有些郁闷地问道。 “喇叭哥,这是咋回事儿呀?熊瞎子不会都冬眠了吧?” 第109章 熊瞎子!还真是熊瞎子! 大喇叭一边警惕地看着周围,一边小声地说道。 “那不能够,现在还没到时候呢,咱们再找找!” 在林子里又找了一会儿,林海突然发现,在一百米开外的地方有一抹黑影。 见此场景,林海连忙把大喇叭一拽,拽到了一棵大树后面躲藏身形。 “喇叭哥,我看见那熊瞎子了!咱们先躲躲!” 两个人躲在大树后面,时不时悄悄探出头,往黑熊的方向张望。 这是一头成年的黑熊,浑身被茂密的黑毛覆盖着,真是长得虎背熊腰,站起来估计半人那么高。 林海搭眼一看,这黑熊起码有个四五百斤。 “林海兄弟,咱们要靠近点儿不?这距离你能射中吗?” 这黑熊虽大,但心脏的位置却小,大喇叭有些担心林海射偏了。 林海摇了摇头,已经将枪举起来开始瞄准了。 黑熊的感知力非常敏锐,此时距离也就一百多米,如果再贸然靠近的话,他怕惊扰到了黑熊,反而得不偿失! 说实话,这种老式猎枪,林海用着还真觉得挺不得劲儿的。 用着手感会差一些,而且也没有瞄准镜。 要是大喇叭不在的话,他肯定得从商城下单一把新式狙击枪。 不过现在这种情况下,只能用这老式猎枪尽量一试了! 林海端着猎枪一直在进行瞄准,手都有些微微出汗了,但却一直没有射出子弹。 大喇叭也在旁边,屏气凝神连呼吸都不敢太重了。 大喇叭等了好久,都以为林海是不是被点了穴,怎么还没动静。 突然林海扣动了扳机,子弹发射出膛的声音,炸响在山林中。 这颗子弹快速飞出,精准命中了黑熊胸口的位置。 这黑熊被射中了心脏,根本没有力气逃跑,挣扎了一会儿就彻底不动了。 “中了!中了!林海兄弟你可太神了!这熊瞎子真被你给打死了!” 大喇叭看林海射死黑熊后,嘴角的笑都扯到了耳后跟,整个人都兴奋到不行。 林海的心里自然也是激动万分,这是他射中的第一头黑熊,是他猎到的最大的动物! 两个人都高兴的跟过年似的,把枪往背后一背,就朝着黑熊的方向走去。 这还是他第一次,如此近距离地看到黑熊。 上一世他只在动物园里,隔着铁栅栏,远远地看到过一次。 林海用手摸着熊瞎子黑到发亮的毛皮,用手接触后,他才发现有多么震撼。 这黑熊长得可真大真结实,这一颗大脑袋估计就得好几十斤。 “林海兄弟,咱俩搭把手看看能不能抬得动。” 大喇叭抬着两条后腿,林海抬着熊头。 两个人费了很大力气,勉强能抬起,但根本走不了路。 “这家伙估计快五百斤了,咱们俩可弄不下山呢!” 500斤对于两个男人来说,并不是特别重。 如果是在工地上抬钢筋,一人抬着一头,完全能抬起来走。 不过这是熊,可不是什么钢筋,受力点不同,两个人抬着怎么都不得劲。 大喇叭和林海又试了试,发现还是不行于是说道。 “要不咱们还是回去叫人吧?这玩意儿咱俩整不动啊!” “喇叭哥你去叫人就行,我在这儿守着。” 刚才林海的那声枪响,可以说是震彻山林,附近的大型猛兽估计都被吓跑了。 此时山林中是很安全的,他一个人待在里面也没事儿。 “行!我现在就去叫人!” 大喇叭说完后跑的飞快,他已经忍不住想让别人看看,他俩今天的战果了! 大喇叭来到村口只吆喝了一嗓子,就有一大群男人跟着他一起上山了。 其实抬熊瞎子要不了那么多人,有很多人都是想来看看热闹的。 一群人浩浩荡荡准备上山时,经过了赵安家的院门口。 正在院门口和小兔狲玩的几个孩子,看见了为首的大喇叭。 三妹将小兔狲抱在怀里,冲着大喇叭喊道。 “喇叭叔叔,你们要去哪里呀?我爸爸呢?” 大喇叭顿住脚步,转头对三妹嘿嘿一笑。 “你爸爸在山上打了一头大黑熊呢,你回去让你赵安叔叔准备着,我们一会儿就回来!” 一群人上山进入山林后,果然看见一头大黑熊倒在了地上。 而林海手中持枪,正气定神闲地在旁边盘腿坐着。 虽然这长白山中野生资源丰富,村中也有不少猎人,不乏上山打到各种野物。 但是这黑熊依旧是十分难得的,若是有谁能打到黑熊,必定是村里几个月的美谈。 “嚯!这熊瞎子可真够大的!长得又肥又壮!” “这兄弟听说是城里来的呢,没想到打猎这么厉害!” “你瞅瞅那黑熊皮多好呀,又黑又亮的!这玩意儿得老值钱了!” “就是!这黑熊皮要是拿到市里去卖,估计能卖个好几十块呢!” 这些村民们围在黑熊周围议论纷纷,有的人夸着林海的神勇,有的人探讨着黑熊的价值。 在这个年代有专职猎人,除了卖肉赚钱,最重要的一笔收益就是卖皮子。 在七八十年代还真有人靠打猎,让家里过得滋润无比。 尤其是在一些大草原上,那些土拨鼠简直多到泛滥,到处打洞。 有猎人专门去逮土拨鼠,这种草原小肥猪不仅肉质肥美,而且它的皮毛也特别好卖。 在70年代一张土拨鼠的皮子,到供销社能卖好几块钱呢。 不过林海才舍不得,将这张熊皮给卖掉呢。 毕竟他压根儿不缺钱,这种好东西是花钱都买不到的。 最后林海叫了四个村民过来帮忙,像抬野猪那样,将这头黑熊给抬下了山。 赵安将院子收拾了,又准备了一些东西,此时早就在院门口等着了。 听三妹说林海打到了一只黑熊,他简直难以置信,必须得亲眼目睹才能彻底相信。 大部队一下山,隔着老远赵安就看见了,那一团黑乎乎的东西。 “熊瞎子!还真是熊瞎子!” 黑熊被运进了院子里放在地上后,林海一时不知道该从哪里下手。 周皮匠听说林海猎到黑熊,也跑来看热闹,此时从人群中站了出来。 “小海兄弟,这熊皮可是好东西,要是弄破了可就糟蹋了,要不我来帮你揭熊皮吧?” 林海正愁不知从哪儿下手呢,这下有专业人士,他自然乐得其成。 “行!谢谢周大哥!” 第110章 这可是好宝贝呀! 果然专业的事就得让专业的人来做,周皮匠拿着一把锋利的小刀,没用多长时间,就将这张熊皮完完整整地给剥下来了。 这张熊皮完全摊开后还真挺大的,林海用手摸着这皮毛,是真舒服真厚实啊,有暖烘烘的感觉。 林海想了想,对周皮匠说道。 “周大哥,你能帮我用这熊皮,给我媳妇儿做件外套不?” 虽然过不了多久就要回岛内了,估计做成外套媳妇也穿不了几次。 但林海还是想给媳妇做个东西,作为来长白山的纪念。 周皮匠摸着这熊皮,沉思了会儿,坚定地摇了摇头。 “不成不成,这熊皮可不能拿来做衣服!” 林海听到这话有些不解,问道。 “不能做衣服吗?这是为啥?” 周皮匠给出了专业的解释,说道。 “这熊皮太厚太重,做成衣服穿在身上累赘不舒服,而且这熊皮做成的衣服,穿身上也不好看呀,把人显得又肥又壮,没有美感呀!” 林海一听确实是这么回事,心里觉得有些可惜。 周皮匠立马又接着说道,“不过可以用这熊皮做成毯子,盖着别提多舒服多暖和了!” 这主意确实不错,用熊皮做成一条黑色的毯子,不仅漂亮而且还暖和。 “行!那就辛苦周大哥帮我弄一下了!” “好嘞!妥妥的!” 熊皮处理好后,接着就是处理熊肉了,这活儿被大喇叭给包揽了。 大喇叭剖开黑熊的肚子后,小心翼翼地取出了一坨东西。 “嘿嘿这可是好东西呀!林海兄弟你去挂在房梁上吧!” 林海将这东西拿在手上看了半天,也没认出来是啥。 “喇叭哥,这是什么东西啊?” “这个是熊胆啊!这可是好宝贝呀!” 熊胆这东西林海当然听过,从古至今熊胆都是非常名贵的中药材,位列四大药材之首呢! 林海听说熊胆能清热解毒清肝明目,但这还真是他第一次见呢。 在这年头熊胆都是非常少见的宝贝,更别说在动物保护法颁布之后,更是鲜少有人能够用上这东西。 这只熊的胆囊被大喇叭取了下来,并且把囊口给系紧了,把这熊胆挂在房梁上阴干就成。 林海没吃过熊胆,也不知道这熊胆究竟有啥厉害的功效。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熊胆都颇受追捧。 不仅熊胆能卖出高价,而且还出了活熊取胆的技术。 用一根管子插进腹腔,连接着熊的胆囊,这样就能从熊的体内,源源不断地取到胆汁。 这种活熊取胆虽然不伤及性命,但还是挺残忍的。 这只黑熊估计是快入冬了,正在储存脂肪,长的实在是肥美。 身上的脂肪多肉多,肉质鲜红和牛肉有些类似,看着就想让人流口水。 大喇叭庖丁解熊,将这些熊肉分成一块一块的。 刚才抬熊下山的四个村民和周皮匠,林海给他们分了一些以示感谢。 其它的就他们留着自己吃,吃不完的做成腊肉腌起来,全给挂房梁上。 “喇叭哥,这黑熊身上哪个地方的肉最嫩呀?” 听到林海的问话,大喇叭拿起了几大坨鲜红的肉块。 “这几块肉绝对是最嫩的,我全都给留着呢!” 林海看过去,这几块肉是从熊腰部内侧,脊椎下方割下来的。 林海没记错的话,这些肉应该被称为里脊。 在牛和猪身上,也是里脊的部位最为鲜嫩。 尤其牛里脊价格很贵,用来涮火锅那口感又嫩又滑。 熊的里脊肉,林海自然是不打算用来涮火锅的。 这玩意儿听说煎着特别好吃,赛牛排呢! 林海上一世虽然没吃过熊肉,但是在视频里可真没少看。 熊在华国虽然是牢底坐穿兽,但是在俄罗嘶那是可以随便狩猎的。 毕竟那地方地广人稀,野生资源多到泛滥,不仅狩猎不犯法,还会专门雇猎人,消灭这些野生动物。 林海看过一个专门猎熊的赏金猎人,将熊击毙后直接现场处理。 割下熊身上最嫩的肉,切成像牛排那样的大小和厚度。 然后直接原地生火,拿出平底锅现场开煎。 熊肉差不多煎到五分熟,他就直接拿着开吃,那一大口一大口嚼的香的要命,可把林海给馋坏了! 如今狩猎了这么大一头熊,林海当然要尝尝,这煎熊里脊肉是什么味道。 虽然家里没有平底锅,但用大铁锅也行。 在烹饪过程中,林海关着厨房的门,自己在里面捣鼓。 先把熊里脊肉去去腥,以免吃着口感不好。 在锅中加入橄榄油和黄油,把切成厚块的熊排,放进去两面煎烤均匀。 出锅之前加上一些黑胡椒和盐就完成了,真的是超简单。 相比起做中餐,这种西餐牛排实在简单到不行。 在熟度的选择上,林海才不想搞什么,五分熟和七分熟,全部都是全熟,免得大家吃了拉肚子。 煎熊排的味道,吃着其实还挺不错的。 这里脊部位的口感挺嫩,吃着和牛肉的口感挺相似的。 吃完这份高热量的熊肉后,大家都坐在院子里忙活起来。 虽然现在天气凉快了,但是这些熊肉也必须尽快腌制起来,以防变质。 大喇叭拿着刀,将熊肉分的小块一些。 用盐、生抽和花椒粉等调料自制了腌料,大家一个劲儿地往熊肉上面抹。 院子里的人们,一边干活一边闲聊。 “林海兄弟,你这车学的咋样了?会开了吗?” 林海点了点头,冲了大喇叭笑了笑说道。 “已经很熟练了,估计再过一周左右,我们就要开车离开这里了。” 虽然大喇叭知道林海快走了,但听到具体时间,心里还是有些不得劲儿。 “唉!过不了多久就要下雪了,还想带你看看,我们长白山上的雪景呢,真是可惜了呀!” 第111章 跟你一起去采榛子! 在这东北地区,到了冬天最美的就是下雪。 千里冰封的世界,银装素裹美的就像梦一般。 尤其是在这长白山中,那雪如同鹅毛一般。 到了寒冬季节,林子里的雪老深了,人走进去能陷到大腿根。 其实说实话,林海也挺想看看东北的雪景,体会一下东北猫冬的感觉。 不过今年的话,指定是不行了。 他到这长白山,已经待了差不多两个月了。 如果再待下去,等看了雪景再走的话,开车就不方便了。 毕竟在大雪天里,地上结冰滑的要命,开车是非常危险的一件事儿。 要想开车回家,就只能等到冰雪化尽,来年春天了。 这样算起来的话,总共在长白山,差不多要待上半年时间。 如果他只有一个人的话倒是无所谓,不过这拖家带口的,而且岛内还有父母和孩子。 大半年不回家的话,那肯定是不行的,家里也该担心和着急了。 所以还是得回家了,没关系反正他现在有车了,等明年把一切安排好了,然后再过来猫冬也行。 “没事喇叭哥,明年的冬天我还来呢!” 听到林海的话,大喇叭的心里愉悦了一些。 “听人说那海南岛可老远了,你们开车回去估计也要不少时间吧?” 在这个年代是没有高速公路的,也并不是走到哪儿都有公路。 如果是在现代开车跑这一趟,走高速也要二三十个小时呢。 而在这个年代开车回去,林海预计最快也得半个月。 “估计得要大半个月呢,反正也不急,边走边看风景嘛!” 大喇叭突然想到了什么,指着远处的一片山说道。 “明天我去那山上摘点儿榛子回来,给你们弄一麻袋路上吃零嘴儿!” 如今正是榛子成熟的季节,在这长白山上的野榛子可真不少。 榛子在现代是贵价坚果,但在这长白山上的村民们,人人都吃得起。 林海听见大喇叭的话心中一暖,大喇叭这人仗义而且不失柔情,对林海他们一家是真的好。 “行,我明天跟你一起去采榛子!” 第二天早上大喇叭和桂花姐,都背了个大背篓一起来了。 知道今天要去采榛子,李月月也格外开心,一大早就把背篓给准备好了。 李月月对上山打猎没多大兴趣,但特别喜欢上山采野果采山货,那可太有意思了。 每次去山上采摘,李月月都要跟着一起。 林海穿到这个年代,已经差不多一两年了。 在这一两年的时间里,林海和李月月的感情越来越好。 虽然已经生了八个闺女了,但是现在感情还是如胶似漆,像新婚夫妇一般。 大喇叭和林海不仅背了背篓,背篓里还放了大麻袋。 今天不光得弄一背篓,还得再扛一麻袋回来。 榛子这东西也难怪卖的贵,这玩意儿是真好吃啊! 炒熟的榛子嚼在嘴里,那股坚果的香味萦绕舌尖。 尤其是榛子和巧克力,更能碰撞出不一样的火花。 有些巧克力里面会加上榛子碎,那榛子吃着又香又脆,真的是怎么都吃不够啊! 林海觉得榛子巧克力里面,巧克力多榛子少,吃着有些太甜太腻歪。 这次他要弄上几麻袋的榛子,给孩子们做榛子巧克力吃! 虽然吃过许多榛子,但林海还真不知道,榛子树长啥样呢。 他以为是像松树那样,非常高大粗壮的树上,结着许多榛子。 到了才发现原来榛子树这么矮,也就是齐胸那么高,看着像是灌木。 在榛子树的枝头,结着一个个的大榛子。 此时的榛子外面,还被绿色的皮给包裹着,要拿回去剥开才行。 桂花姐用手上下薅个不停,脸上带着收获的喜悦。 “今年的雨水好,这榛子长得又多又大!拿回去炒熟,一个冬天都不愁坚果吃了!” 大喇叭嘿嘿地笑着,附和着媳妇的话。 “嘿嘿就是!住在这山里还真是好,就算手头再穷也饿不死人嘞!” 或许有些人会觉得,在这长白山里交通非常不方便,连买点米面粮油都要走好远的山路。 可对于这些土生土长的本地村民们来说,这片土地他们实在是太爱了! 这一片片的大山,养育了一代一代的人。 虽然在这山里,大家过的都不是特别富裕,但是真的快乐呀! 在这山里的野榛子是真的多,还没花多长时间,带来的背篓和麻袋,就全都装满了。 一行人满载而归下山时,眼尖的林海突然看到了一棵板栗树。 板栗树对林海来说,那真的是童年伙伴呀! 林海小时候没有零花钱,没法去小商店里买吃的,可他们这群孩子嘴巴又馋的很。 于是到了板栗成熟季节,一群孩子就会拿着棍子去敲板栗。 敲下来的板栗直接扔进火堆里烤,烤熟后剥开,那简直好吃的要命! 林海一想到那味道,立马咽了咽口水。 没有放一点糖,却觉得香甜无比,而且口感软糯又细腻,吃上一个便觉得唇齿留香。 板栗无论怎么做,林海都觉得好吃,简直是长在他喜好点上的一种食材。 用板栗可以做糖炒栗子,还可以做板栗糕。 用板栗来煲鸡汤,那汤喝起来更是清甜无比。 林海用手指着远处的那棵大板栗树,语气兴奋地说道。 “喇叭哥!在这山上居然还有板栗树呀!” 大喇叭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了过去,这棵板栗树大概有腰那么粗,看起来枝繁叶茂,这上面的板栗绝对少不了。 “对!是板栗树!这山上的板栗树多着呢,不过现在板栗在树上大家懒得打,一般等到都掉下来再去捡。” 在这收获的季节,山上的山货多的要命。 在这两天村民们都在忙着采榛子呢,这板栗大家还真顾不过来! 林海看见这些板栗树,心里就馋得慌,可此时背上已经有一大背篓的榛子了,还是过两天再来吧。 “喇叭哥,那咱们过两天来山上捡板栗子!” “好嘞!” “孩子们!来院子里帮忙喽!” 林海一行人回到家后,便把孩子们叫到了院子里。 这些榛子是没法直接吃的,还得处理下才行。 五个闺女都乖乖地坐在小板凳上,坐了一长排。 “爸爸,这个绿绿的就是榛子吗?怎么感觉和赵安叔叔给的不一样呢?” 第112章 东西实在是够多了! 林海拿起一颗榛子,用手剥掉了外面绿色的果皮。 “把皮剥掉就一样了,你们乖乖干活,等会儿有好吃的!” 今天林海和李月月的收获还真不少,李月月的背篓中有七八十斤。 而林海连背带扛,总共弄了一百四五十斤回来。 榛子把最外面绿色果皮去掉之后,总重量差不多就得少个一两成了。 最后得到的榛子,一共有一百七八十斤。 不过林海是不打算,要这外面的壳的,毕竟太累赘了,他打算把里面的榛子仁全都取出来。 把这些榛子全部上锅翻炒,炒熟后就能取出,里面脆香的榛子仁了。 这榛子的壳还挺硬,得用专门的工具给夹开。 这一步挺费时间的,不过好在家里人多,两三个小时就全部搞定了。 取出的榛子仁,林海放在秤上称了一下。 “才五十斤!那么多榛子才取出来这么点榛子仁!” 林海以为今天再怎么,能弄个八九十斤榛子仁,没想到最后才弄到五十斤。 其实也难怪,毕竟这榛子的壳又硬又厚,确实挺吃秤的。 一斤的榛子,顶多就只能出个三两的榛子仁。 这种不带壳的榛子仁要密封保存,不然很容易坏。 从家里找了好几个装油的大壶,反反复复清洗干净后将水擦干,就能用来装东西了。 超大的白色油壶里面不装油,反而装上满满的榛子仁。 第二天林海和李月月又上山了一趟,又弄了不少的榛子回来。 忙碌了两三天,将几个大油壶全都装的满满当当的,估摸着有一百多斤呢。 采摘完榛子之后,林海又将大喇叭叫上,一起去山上弄板栗。 大喇叭戴着一双线手套,背着背篓。 “林海兄弟,我知道有一个地儿,一大片全是板栗树,在那儿捡板栗可舒服了!” 在大喇叭的带领下,一行人来到了这个风水宝地。 林海进入这个板栗林后,简直被震惊到了,这长白山上真的全是宝藏呀! 一片接着一片的板栗树,这些板栗树都长得又粗壮又高大,至少都有十多年的树龄。 林海原本还想着弄一根木棍打板栗,现在看来完全没必要,毕竟在地上的都捡不完。 林海和李月月也都戴着线手套,毕竟这板栗外壳的刺,扎在手上还挺疼的。 掉在地上的板栗都是已经熟透的,外面包裹的果皮已经微微张开了嘴。 林海随便捡起一颗板栗果实,轻轻一掰,里面的板栗就出来了。 这个板栗果实里面,总共有四颗板栗,林海放在手上看了看说道。 “喇叭哥,这板栗子咋这么小呀?” 林海在上一世经常从外面的小摊买糖炒栗子吃,那些板栗的个头老大了。 而长白山的这些板栗真的很小,估计只有上一世吃过的一半大。 大喇叭从旁边捡了一个石头,用石头一砸,里面的板栗就滚落出来了。 大喇叭一边弄,一边说道。 “这山上的野板栗就是这么小,你别看它小,吃着又香又甜呢!” 林海也捡了一块石头,他负责将板栗果实砸开。 李月月负责将板栗捡到背篓里,两夫妻配合的非常默契。 将背篓和麻袋都装满后,林海一行人就下山了。 一进院子里发现孩子们都在,她们围坐在火堆旁,正在烤火呢。 烤的不是火炉子,而是在农村里最传统的坝坝火。 这些木柴都是长白山上的,质地厚实非常耐烧,坐在旁边十分暖和。 如今的天气越来越冷了,几乎天天都会在院子里架一处火。 这也是长白山村民们,入冬后的习惯。 赵安家的房檐下面,堆的整整齐齐的全是木柴,烧一个冬天不成问题。 不过这不是赵安自己上山砍来的,而是从村民们手中收来的。 靠山吃山,为了取暖村民们经常会上山砍柴。 在秋天之前,就要将冬天用的木柴全部砍齐,不然到了冬天,是真的会冻死人的! 虽然村民们砍的柴多,可是也不用担心森林会被破坏。 村民们上山砍柴,主选的就是一些枯树和有病害的树。 而且砍柴也会选择比较粗壮的,年岁比较大的,一些细的树木会留着,让它们继续长。 这段时间虽然没下雪,但是体感真的很冷。 外面的北风呼呼吹着,躺在床上就算盖着厚被子,仍然会觉得手脚冰凉。 不过在这东北的农村里,家家户户都弄的有土炕。 林海上一世和这一世,都是地地道道的南方人,这还是第一次接触东北的大土炕呢。 这土炕的设计实在是巧妙,炕的下面是空的,设计的有烟道。 晚上睡觉之前,给炕洞里面添上柴火,烧上火后的炕,睡着真的贼暖和了,热热乎乎的一点儿寒意都没有。 “爸爸!你们今天又弄什么回来了?还是榛子吗?” 三妹看到爸爸妈妈回来后,立马扑了上去,将小脑袋埋进爸爸的怀里。 “今天不是榛子哦,爸爸捡了板栗,等会儿给你们弄来吃!” 林海拿了个小板凳坐在火堆旁边,从背篓里掏了一大把板栗,直接扔进火堆中间。 板栗在火中烤熟后,林海用火钩全部勾出来。 剥开壳后,放进嘴里咀嚼,这味道简直绝了。 虽然个头不大,但是味道十分香甜,软糯无比,有些类似于沙红薯的口感。 孩子们对这板栗也非常喜欢,围在一起像小松鼠一样剥板栗吃。 林海想给孩子们做糖炒栗子吃,可惜家里没有糖炒栗子的工具,于是决定做板栗炖鸡。 杀了一只长膘的老母鸡,不加其他任何东西,就和板栗一起炖。 那汤真是清甜无比呀,林海猛猛喝了三大碗! 在临走的前一天,林海开着车独自去往市里,采买了不少东西回来。 这些东西都是在路上要用到的,得准备齐全,免得在路上啥都缺,玩儿起来不尽兴。 临走的这天早上,说实话林海心里还真舍不得。 赵安准备了不少的山货,一个劲儿地往林海的后备箱里塞。 喇叭哥和桂花姐,也拿了不少东西过来。 林海这辆面包车,后备箱的空间蛮大的,此时被塞的严严实实,一点空隙都没有了。 就连副驾驶的车座下面,都被塞了好几大块腊肉。 赵安围着车看了一圈,还在思索哪里能塞东西。 “够了够了,这些东西实在是够多了!” 第113章 鱼!这水里面有鱼呀! 林海有些哭笑不得,这些山里汉子实在是太热情了。 他如果开辆卡车,估计都能被塞的满满当当。 大喇叭拍了拍林海的肩膀,眼中满是不舍。 “林海兄弟,路上注意安全,等你得空了,一定要再来咱们长白山玩儿!” 赵安将最后一袋木耳干货塞进车里后,抱了抱林海。 “海哥,等明年一定再来玩儿,我还招待你!” 林海点了点头,笑着和他们说再见。 “放心,我明年还来,你们也保重身体!” 面包车缓缓驶出村,孩子们在车里快乐的像小鸟一般。 “爸爸!这车里坐着可真宽敞,我感觉还能再塞个人呢!” 加上林海这个司机在内,这面包车上一共坐了八个人。 如果是普通轿车的话,那早就挤得要命了,压根儿坐不下。 而他们这面包车上,坐着还挺宽敞的,毕竟有五个都是小孩,个子小占的位也不多。 二妹坐在靠窗的位置,一直看着窗外的风景,突然想到了什么,问道。 “爸爸,回家的路那么远,你认得路吗?” 二妹想着来的时候,坐了四天三夜的火车,路程非常的长。 有些方向感差的人,穿过两三条巷子就会迷路,爸爸真的记得这么远的路吗? 林海当然是不认得路的,之所以敢上路,是因为他有系统商城。 在系统商城里有专门的导航售卖,直接跟着导航的提示走就行。 果然二妹这孩子,就是观察细微比较谨慎。 林海有些心虚,脸上带着笑,指了指自己的背包。 “爸爸包里有地图呢,还带了指南针,二丫头不用担心哈!” “小汤圆!乖乖的不要乱动哦!” 大妹的怀里抱着一只萌萌的小兔狲,这些小家伙如今正是调皮的时候,一刻都不肯老实地待着。 原本只有巴掌那么大,还担心养不活的小家伙,如今已经半大不小了。 他们身上的毛蓬松又厚实,还有一对圆溜溜的眼睛,看着真是可爱极了。 这小汤圆原本在车厢里到处跳,被大妹一把抱在怀里捋了捋毛,竟然乖乖地卧在了她的腿上。 林海以前还担心,这些兔狲是野生动物,长大后会不会野性难驯,伤到孩子们。 结果发现他的担心完全是多余的,这三只兔狲还没断奶时,就和人类生活在一起。 所以社会化训练做的非常好,虽然不像家猫那么粘人,但是从来没有攻击的举动。 “大姐,小汤圆肯定是饿了,咱们给它喂点儿肉干吧!” 三妹说着从座椅底下掏出来一个小布袋,打开布袋后,里面都是一条条的肉干。 不光孩子们喜欢这三只小家伙,林海也格外疼爱它们。 这些肉干是林海给小家伙们专门做的,用到的是野猪肉和熊肉。 将肉切成细细的小条,挂在火堆上面慢慢烘干而成。 烘干后的肉条一咬嘎嘣脆,这三只小家伙非常喜欢吃。 吃的肚皮圆鼓鼓的,在车上一摇一摇的,便沉沉地睡去了。 早上8点出发,开了整整四个小时,一直到中午12点。 到了饭点后,李月月原本是想拿些东西出来,大家随便吃点凑合一下。 不过林海却提议,大家下车一起野炊! 毕竟开车旅行主要是为了玩儿,他们并不急着赶路。 根据导航的提示,再往前走个两三公里。就到了一条小溪边。 要野炊的话,没有水可不行,于是他继续往前开了一会儿,到了地方便招呼孩子们下车。 “乖宝们下车了,看爸爸今天给你们做啥好吃的!” 孩子们兴高采烈地下了车,三只小家伙也跟在身后。 此时仍然在吉林境内,这里的风景非常漂亮。 溪水潺潺清澈见底,这水流看着干净极了。 林海捧起一捧溪水喝了一口,这水清甜甘冽,没有任何异味。 在80年代初,华国土地上的河流,基本上都还是非常干净的,没有受到工业的污染。 像这种小溪的溪水,用来野炊没有任何问题。 如果在现代的话那可就不行了,喝了保准闹肚子! 在小溪边有一大片平地,很适合野炊做饭。 只是在北方稍微有些冷,不过这是小问题。 在这小溪附近就有不少的树木,林海拿着军工斧随便砍了一些木头,就够烧好久了。 升起一堆火后,孩子们坐在火堆旁,感觉全身都暖和起来了。 三妹不怕冷,不肯坐在火堆旁,此时正在小溪边专注地看着什么。 “爸爸!鱼!这水里面有鱼呀!” 林海听到三妹的叫声,一溜小跑了过去,蹲在她旁边一起看着水里。 这溪水差不多到膝盖那么深,此时有好几只小鱼,在石头底下穿梭游戏。 看到这鱼的大小,林海有些失望,这鱼简直太小了,还没有小拇指大呢。 这种个头的小鱼几乎没什么肉,只能用来油炸,还算是道下酒菜。 刚才听到三妹那么兴奋的喊声,林海心里都想好,怎么熬鱼汤了,结果空欢喜一场。 林海从后备箱里取出自带的铁锅,这是他从市里买来的,专门在路上用的。 这锅身比较薄重量轻,而且大小适中,很适合旅途中使用。 他拿着铁锅在小溪里打水时,脑子里灵光一现。 这小溪里有没有鱼不重要,他可是自带系统商城的人啊! 就算这小溪里一条鱼都没有,他也能变出来呀! 于是他打开了系统商城,在挑选鱼的品种时,他没有选个头大的草鱼和鲤鱼啥的。 毕竟这小溪的水浅,一般不会有那些鱼类。 林海选了鲫鱼、虾虎鱼,还有麦穗鱼。 林海小时候跟爷爷奶奶生活在农村里,农村的小溪里就有虾虎鱼和麦穗鱼,这些都是林海的最爱! 第114章 无法拒绝露营的诱惑! 虾虎鱼的个头不大,最大也只能长到四五两重。 不过这玩意儿是真好吃啊,刺少肉厚,极其鲜美! 麦穗鱼的个头就更小了,最大只能长到个一二两重。 由于麦穗鱼真的太小,所以就不适合烧来吃了,不过油炸的话那是一绝! 刚才大家都在忙活着生火,搭简易小灶,一直没来仔细看溪水里面。 那林海可就不客气了,从商城里下单了好多鱼,尤其是麦穗鱼,足足下单了三十斤。 这些鱼放入水中后,便在水里到处游荡,林海连忙跑到面包车处,打开后备箱开始拿工具。 林海从后备箱里拿了一个捞鱼的抄网,还有一个小桶。 向着溪边走去时,对着坐在火堆旁的孩子们说道。 “乖宝们,来跟爸爸一起捞鱼,今中午咱们弄鱼来吃!” “好耶!好耶!” 孩子们来到小溪边都非常高兴,没想到这个小溪里的鱼这么多。 三妹挠了挠头,她刚才看到的鱼好像没这么多呀…… 哎!管他的呢,抓鱼最重要! 林海脱下鞋子挽起裤腿,便踏入了溪水中。 三妹见状也立马想要脱鞋,林海有些无奈,赶忙制止了她。 “三丫头,你们就在岸上,帮爸爸拿桶就行了不用下水!” 这两天的溪水还真挺冻脚的,他可不想把孩子们弄感冒了。 林海从商城里下单的鱼,都是现代养殖的。 自小就生活在恒温恒氧的水缸当中,突然被投入到了这冰凉的溪水中,此时它们都有些发昏。 这些鱼的状态有点蔫儿吧,仿佛游不动了一般。 和这溪水中的土着鱼,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林海在心里嘿嘿一笑,游不动更好,这样他可省事儿了! 林海只要瞅准之后挥出抄网,便能一次捕获好几条。 林海拿来装鱼的桶,被塞的满满当当的。 孩子们简直看呆了,用一脸崇拜的表情看着林海。 “爸爸简直太棒了!” “哈哈!好多鱼呀!好多鱼呀!” “哈哈!爸爸好厉害,我最爱吃鱼了!” 在孩子们崇拜的目光中,林海上了岸,将脚上的水擦干后,便准备开始给大家烹饪午餐了。 第一道菜简单,直接熬了一道鲫鱼汤。 这鲫鱼汤看着简单,可林海的用料可不简单。 在熬鲫鱼汤的时候,他在里面加了赵安送给他的干货。 加了一些泡发后的松蘑和榛蘑,还切了一点参片,加了一把枸杞。 在这样的秋冬之际,喝上这样一碗热气腾腾的鱼汤,别提有多享受了! 这炖鲫鱼汤的鲫鱼,林海没让孩子们吃。 没办法,鲫鱼的刺实在是太多了! 上次吃鲫鱼的时候,四妹被卡住了嗓子,可把林海给心疼坏了。 一根鱼刺卡在四妹的嗓子眼儿里,折腾了好几个小时,才终于弄出来了。 四妹难受的直掉眼泪,看着让人心疼死了。 对于年龄太小的孩子,还是得谨慎着吃鲫鱼,这种刺多的鱼。 因此今天熬鲫鱼汤时,大家只喝汤,鲫鱼给这三只小兔狲吃。 喝完汤后,林海已经把虾虎鱼在溪边处理好了。 直接起锅烧油,做了一大锅的红烧虾虎鱼。 这虾虎鱼的刺少,就不用担心被卡住了。 这满满一大锅的量,完全不需要什么主食,大家吃鱼都吃饱了。 “爸爸,这桶里面还有好多小鱼呀,咱们也吃不了了,要不放回溪里吧?” 四妹看见桶里还有那么多鱼,有些不忍心,于是对林海说道。 “这个就不放回溪里了,爸爸等会儿给你们炸鱼吃!” 如今桶里剩下的全都是麦穗鱼,这些鱼的个头都不大,也就手指那么长。 这些是养殖的鱼,就算放回溪水里面,成活率也低的可怜。 这些鱼的个头实在太小,也就不需要处理内脏了。 林海在锅里倒了一些油,然后将这些麦穗鱼放进去,炸至金黄后捞出。 林海之所以买这些麦穗鱼,就是想炸成小鱼干,让孩子们和三只小兔狲,在路上的时候吃零嘴。 “芝麻丸!来!姐姐给你拿小鱼吃!” 三妹将炸好的小鱼,递到一只小兔狲的面前。 这只兔狲身上的毛,黑白灰夹杂着,看着就像爸爸给她们吃过的芝麻丸子,所以取了这个形象的名字。 芝麻丸是这三只小兔狲里长得最大的,浑身肥嘟嘟的,此时肚子已经高高地鼓了起来。 看来刚才的鲫鱼已经把它给撑饱了,可闻到这炸鱼的香味,它还是忍不住吃了起来。 二妹见状一把将炸鱼,从这小家伙的嘴里给扯了出来。 “三妹!它们已经吃太饱了,现在别喂了!” 二妹一脸担忧地说道,这三只小家伙此时肚子鼓的像皮球,她真怕一不小心就炸了! 大家都太饱了,这些炸鱼自然是吃不下了。 不过好在如今气温低,这些炸鱼放上两三天也不会坏。 把所有的炸鱼装在一个大盆里,盖上盖子带上车。 吃饱后大家坐上车,向着家的方向继续前进。 在这东北的冬天,天黑的确实早,下午差不多只开了四个小时的车,天色就完全黑了下来。 在现代公路旁几乎都有路灯,夜间行车的问题不大。 而在这年代,路灯也少的很,在夜间只有一缕月光,勉强能够照亮。 天太黑能见度太低,在这种条件下开车是比较危险的。 于是林海将车停了下来,还是早点收拾早点休息,第二天早点起来开车就行。 毕竟在这边天亮的也比较早,第二天六七点钟出发正好合适。 “爸爸!我们今天晚上真的要露营吗?” 在现代露营是很平常的事情,一些热爱旅行的人,出门在外都会自带帐篷。 找到一个风景不错的地方,就会撑开帐篷,当做自己的临时小家。 可这个年代的人们,还没有那么闲情逸致呢。 有很多人都没有体验过,露营是什么感觉,有些村里人甚至听都没听过。 而孩子们之所以知道,是因为今天白天在车上时,林海给她们讲了。 孩子们一听可以在野外搭起帐篷,睡在帐篷里面就格外兴奋。 这些热爱自然的孩子们,根本无法拒绝露营的诱惑! 第115章 黑乎乎的东西是啥呀? 林海根据导航的提示,挑选了一个露营地。 露营地的挑选也是有讲究的,可不能随便乱选。 首先不能选在太过偏僻的地方,以免有大型野生动物出没。 而且如今天气渐冷,夜晚有风,尽量选在避风的地方。 林海选的这个地方就刚刚好,距离附近最近的村子,也就一二十分钟的路程。 而且是个避风的好地头,不用担心寒风直吹。 林海从后备箱里拿出了三顶帐篷,这帐篷的外观非常朴素。 简单的土黄色,看着不仅不起眼,而且感觉有些老气。 孩子们都以为这三顶帐篷,是从市里面买来的,其实并不是,而是林海从系统商城里购入的。 林海去到市里面,看过店里卖的帐篷。 这年代卖的帐篷种类少,而且用的面料不太行。 这年代帐篷的面料,在冬天根本用不了。 虽然能简单防雨,但是不保温隔热,在大冬天的睡在北方野外,估计得冻得瑟瑟发抖了! 于是林海选择在系统商城里,买现代专业的露营帐篷。 这些露营帐篷所选用的面料,是涂硅尼龙的。 能够防雨雪防风霜,即使气温很低睡在里面,也能够比较暖和。 林海看到有些探险家,在雪山顶上用的就是这类帐篷。 于是他毫不犹豫地下单了,并且没有选择特别鲜亮的颜色,而是选择了最低调的颜色。 林海上一世也喜欢带着老婆出去露营,所以搭帐篷这活儿,对他来说简直是手拿把掐。 连半个小时都没用到,就将三顶帐篷给搭好了,并且把里面也收拾地齐齐整整。 不仅有帐篷,帐篷里面还有睡袋呢。 这些睡袋也是他从系统商城里面下单的,保暖性能嘎嘎好。 晚上睡觉时钻进睡袋里面,暖哄哄的也不怕孩子们踢被子了,不用担心孩子们着凉。 “哇!像个小房子一样哎!” “好喜欢呀!好可爱的小房子!” 这两顶帐篷虽然颜值一般,但是孩子们都喜欢到不行。 此时一个个都忍不住了,开始往帐篷里面钻。 不知道为什么,林海发现孩子们都很喜欢这种小空间。 对孩子们来说,就像一个小世界一样,待在里面安全感满满。 今天的晚餐吃的格外简单,用带来的腌肉做了一道炒菜,配着炸鱼一起吃。 大家吃饱后,在火堆旁烤了会儿火聊了会儿天,就准备早些入睡了。 有三顶帐篷,每个帐篷睡一个大人,并且再带一两个小朋友。 四妹和五妹都很粘人,一定要挨着爸爸睡。 两个小丫头钻进了睡袋里面,一左一右挨着爸爸。 虽然有睡袋,可林海还是担心孩子们不够暖和。 于是又从后备箱里拿出了秘密武器,周皮匠给他做的黑熊毯子。 林海刚把这条黑熊毯子拿到手里时,就喜欢到不行。 他终于明白为什么有些人,会那么钟情于皮草了。 因为这种质感和体验感,是普通织物根本比不了的。 黑熊的毛非常厚实,也比较柔顺,摸起来舒服极了。 黑色的皮毛油光发亮,整张毯子没有一丝杂毛,颜值是相当高的。 这张毯子盖在身上后,两个小丫头都直呼好热。 毕竟这可是熊皮呀,熊披着这张皮,在北方零下几十度的天气里,也能扛得住呢! 在临睡之前,林海抓了一把雪蛤油,提前用水泡上了。 第二天早上起床时,炖了一锅雪蛤,大家一人分了一碗吃掉,接着就继续上路了。 第二天中午做的饭就更简单了,用蘑菇干货熬了一大锅的蘑菇汤,配着油炸小鱼干吃。 “乖宝们,中午咱们简单对付两口,爸爸晚上给你们弄好吃的!” 车行驶到晚上天色渐黑时,便停了下来,又将帐篷给扎了起来。 三妹此时已经迫不及待了,像个小跟屁虫一样,跟在林海的身后。 “爸爸,你要给我们做什么好吃的呀?” 林海神秘一笑,从面包车的后备箱里拿东西。 “嘿嘿!等会儿你们就知道啦!” 林海从大油壶里面,倒出了一大盆的榛子仁。 将这些酥脆的榛子仁,用菜刀简单剁吧剁吧,然后装起来备用。 再将锅烧热,放了好几大块的东西进去。 正举着手电筒照亮的三妹,看着锅里的东西,有些疑惑地问道。 “爸爸,这些黑乎乎的东西是啥呀?” 林海拿了双筷子,一边加热一边搅拌。 这些块状的巧克力遇热后,很快就变成了一锅浓稠的液体。 “这个是爸爸从市里买的巧克力,等会儿做榛子仁巧克力给你们吃!” 这些巧克力确实是林海买的,只不过不是从市里买的。 而是林海从系统商城里,买来的高品质巧克力。 林海在市里到处转悠,却发现很少有地方,卖巧克力这种东西。 在各个商店里面,水果糖和奶糖卖的多,可巧克力是真的难找。 毕竟这个年代,巧克力属于外来品,自然是相当少见了。 林海也懒得再费心寻找,直接从系统商城里买了。 巧克力融化成液体后,就将锅给端了下来,并且把刚才弄好的榛子碎,全都倒了下去。 满满一大盆的榛子碎倒进去后,便要立刻搅拌均匀。 搅拌均匀后,等它慢慢凝固就行了。 做好的成品林海非常满意,里面的榛子仁多巧克力少,吃着不会太过甜腻。 这榛子仁巧克力的味道,也受到了孩子们的一致好评。 将这一整块儿的巧克力取出来,竟然是一个锅的形状。 林海用菜刀敲碎成小块,放在袋子里,孩子们想吃时直接拿就行。 在这一路上并不缺吃食,他们车上自己就带了好多。 而且有路的地方,一般都不会太过偏僻,只要有人家就能买到东西。 路过市场时买些肉和菜,没有市场只有村户时,也能从别人那里花钱买鸡来吃。 林海开着车,看着系统的导航,突然发现在几公里外的地方,竟然有一个小型养殖场! 第116章 还真有点馋羊肉了! 地图导航可以投放在他的眼前,而且只有他能看见,其他人都看不见。 通过地图上的显示,他了解到了这个养殖场里,主要是养羊的。 规模也不是特别大,总共有七八十头左右。 他们这几天大多吃的是猪肉和鸡肉,说实话,林海还真有点馋羊肉了! 这家养殖场正好顺路,林海当然不能错过了。 林海在开车过去的路上,心里想着等会儿该找啥借口,停车过去买羊。 结果快靠近这家小养殖场时,三妹在车里欢呼出声。 “哇!快看快看!路边有好多小羊呀!” 这一段路又破又烂,在路两旁是大片的荒地。 在路旁边生着一堆坝坝火,有一对老夫妻正围着烤火,在他们的身后,有几只白色的小羊卧在地上。 听到三妹的欢呼,车里人都纷纷向那群小羊看去。 林海也在经过小羊时,踩下了刹车,笑着说道。 “既然三丫头这么喜欢,那咱们就下车去看看!” 正在烤火的老夫妻,头发花白了,估摸着六七十岁上下。 看到突然有一辆车停在他们旁边,这老夫妻都有些惊讶。 这条路又烂又窄,并不是主路,而是林海抄近路选择的小路。 这年头没什么车,而且大多数车也不会选择这条路。 这老夫妻俩突然看见,这么漂亮的面包车,而且还停到他们附近,不免好奇地走上前去。 “小伙子,有什么事儿吗?” 林海正准备回答时,活泼开朗的三妹乖巧地说道。 “爷爷奶奶好!我们是下来看小羊的,这些小羊真的好可爱呀!” 在这老夫妻的身后,卧着五六只小羊,估计也就一两个月左右的大小。 看着也就二三十斤,浑身都是白色的毛,就连叫起来的声音都透出可爱。 三妹这种不怯生又有礼貌的孩子,自然是人见人爱。 老奶奶笑着将后面的一头小羊牵了过来,和蔼地说道。 “这小丫头真乖,来,瞅瞅奶奶的小羊!” 三妹用手摸上这小羊的头,手感毛茸茸软乎乎的。 这小羊的性格很温顺,就任人这样摸,没有丝毫不愿。 三妹真的是越摸越喜欢,抬起头眼睛水汪汪地看着林海。 “爸爸,这小羊太可爱了,可不可以买一只带回家去呀?” 林海看着女儿的神情,拒绝的话想说却说不出口。 好在大妹和二妹立马跳出来了,阻止道。 “不行的三妹!咱们车里没有位置了,小羊带不上的!” “就是,而且这小羊会拉屎的,到时候拉的车里会臭臭的!” 这些小羊一边吃着地上的干草,还在一边拉着黑珍珠。 三妹想了想,确实不太方便带上车,于是只好委屈巴巴地放弃了。 看到三妹放弃了养小羊的想法,林海的心里松了口气。 那三只兔狲就够调皮了,每天在车里上蹦下跳。 要是再来一只小羊,那车里可就变成动物园了,那谁受得了呀…… 三妹继续摸着小羊,林海也和老夫妻说明了他的来意。 “大娘,您这儿有大一些的羊吗?我想买一只带走。” 老大娘听见这话,指了指身后的一排平房说道。 “有有有,我家养了挺多羊的,大小都有,你跟我过来挑吧!” 他们跟着老两口来到这排平房,这房子是土坯垒成的,看着有些年头已经十分破旧了。 推开房门后,就能看到里面的羊,此时正卧在干草上面。 林海挑选了一会儿,终于选中了自己心仪的一头羊。 这头羊并没有成年,应该是几个月大的小羊,估摸着五十多斤重。 林海指着这头羊,说道。 “大娘,我要这头羊可以吗?” 这两夫妻顺着林海手指的方向看过去,当看到是这头半大不小的羊时,都有些舍不得。 在这年头卖羊,一般卖一个多月的小羊,或者是已经成年的羊。 小羊卖出去后,在别人家长大。 成年的羊卖出去,可以直接杀来吃肉。 而林海要这只半大不小的羊,并不是养来长大的,而是要杀来吃的。 这种体型的羊卖出去,说实话是有些不划算的。 再养一段时间,等它长到最佳体型再卖,这是最合算的。 但老大娘还是点了点头,同意了。 “你们远道来的也不容易,这羊就卖给你们了。” 林海连声道谢后,给了一笔远高于市价的钱。 这老夫妻大冷天的,还在这里放羊,属实也是不容易,能照顾一点就照顾一点吧。 林海买下这只羊后,老大爷出声询问道。 “小伙子,你这羊是要带走,还是要杀来吃呀?” “我们是要杀来吃的,不知道这附近哪里有屠宰场呀?” 老大爷笑着摇了摇头,就准备开始挽袖子了。 “老头子我杀了一辈子羊了,哪需要啥屠宰场来,来,我给你弄!” 就这样老大爷和林海两个人,便开始屠宰起来。 老大爷果然是老手了,很麻溜地就将一整张羊皮给剥了下来。 又用刀划开肚皮,取出了内脏,再用清水将血水给洗干净。 临走之前,林海将羊皮和羊内脏都留给了老夫妻。 这羊皮和羊内脏都是好东西呢,羊皮可以做成羊皮袄,内脏可以做羊杂汤。 只不过林海此时在路上,弄这些东西实在是不方便。 那内脏虽然好吃,但是清洗起来特别费事儿,没两三个小时还真处理不好! 五十多斤的羊,去掉羊皮和内脏后,连肉带骨头还剩个三十多斤左右。 对于这一车八个人来说,也不算特别多,努努力争取一天内搞定。 屠宰好的羊肉,林海用一个麻袋装起来,暂时放在后备箱里。 根据导航的提示,林海又开了半个小时左右,来到了一处河边。 这河边有一大片的荒地,非常适合林海带着孩子们野炊。 三妹此时早就把小羊,忘到九霄云外去了,看着这一只处理好的羊馋的不行。 “爸爸,咱们今天中午吃什么呀?炖羊肉吗?” 林海摇了摇头,说道。 “炖羊肉不好吃,爸爸给你弄好吃的!” 第117章 年代京市的魅力! 有很多地方到了秋冬季节,都会有炖羊肉的习俗。 将羊肉切成块后,放入高压锅里,加上一些胡萝卜块。 炖满满一大锅,开盖之后再撒一大把的香菜在上面。 可林海觉得这样清炖出来的羊肉,总有股膻味儿怎么都压不住。 别人觉得炖羊肉鲜,可林海却享受不来。 用清水这样炖煮出来,羊肉吃着味道寡淡,还有些塞牙。 林海觉得羊肉最好吃的做法,除了葱爆羊肉,就是做成羊肉串儿! 羊肉串那个香呀,让林海觉得这羊真没白活。 尤其是要那种肥瘦相间的,用红柳枝串起来,烤熟后撒上孜然和辣椒面。 一口下去实在是太满足了,用烧烤的方法完全吃不到膻味,只有羊肉那独特的味道,这是猪肉完全比不上的! 林海拿着刀将羊身上的肉都取下来,林海切的块儿比较大一些,才不像有些烧烤摊那抠抠搜搜的做派。 将肉切块后放在一个大盆子里,加入从系统商城里面买来的,最地道最正宗的烧烤腌料。 搅拌均匀后,就让肉先在这里腌着。 林海在附近砍了些木柴回来,还砍了几根棍,做成一个架子。 又来到面包车的后备箱里一通翻找,找到了烤烧烤的网子。 这个铁网子很简单,就是一个长方形的框架,里面横横竖竖有铁丝交织。 这是林海早就准备好的,他早就期盼在路上,来一顿肆意的烧烤了! 将这烧烤网子放在刚才搭好的架子上面,就可以准备开烤了。 穿羊肉的签子,林海也直接现场取材,从附近掰一些细的枝条,直接穿就行了。 孩子们以前也在野外春游过,但这还是她们第一次在野外烧烤,全都兴奋坏了。 “爸爸!你简直是天才!” “好香啊!这肉烤的太香了!我都要流口水了……” 下面的火力很猛,这羊肉串儿烤的也很快。 烤好的肉串,撒上孜然和辣椒面,那叫一个香嘞! 林海觉得比他上一世在烧烤摊上吃的,还要美味不少。 毕竟这食材是真的新鲜呀,从屠宰到进嘴巴,不超过两个小时。 林海开着车,走了大概三四天,便出了东北的地界,直奔京市的方向去了。 林海之所以想开着车,带着孩子们回家,有一个重要的原因。 就是想到时候途经京市,在那里好好地玩上几天! 京市这个地方,对于整个华国来说,都是有非常浓厚意义的。 在上一世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耽搁了,所以始终没有去成,这也是他心中的一个遗憾。 这次从海南到长白山时,中途在京市换乘。 中间的时间太过仓促,也没能好好看看这个城市。 所以这次的机会说什么也不能放过,一定要好好体会一下,这80年代京市的魅力! 开着车载着家人们来到京市后,林海第一个感受就是人真多啊! 这里的人比海南岛多多了,长白山那边更是没法比。 在这大街小巷里都是人,处处都是一派热闹的景象。 生活气息非常浓郁,让人觉得心里暖暖的,很有烟火气。 不仅人多,这边的车也相应地多了。 在街上能看到汽车,而且自行车特别多。 经常能看到一溜串的人,披着军大衣戴着手套,骑着自行车到处穿梭。 这年代的自行车可不便宜,在这里竟然有这么多人有自行车,由此可见京市的人民,还是比较富裕的! 孩子们此时都趴在车窗玻璃上,望着外面这个新奇的城市。 “爸爸,这里真的好热闹好繁华呀!” “嘻嘻!感觉这里好好玩的样子呀!” 林海选了一个地方将车停好,就带着大家下车准备游玩了。 虽然开着车是挺方便的,不过在这繁华人多的京市里面,还真不太适合开车。 路上人太多,开车容易撞到人出危险。 而且时不时就有一些很窄的胡同,这些地方开着车可进不去呢! 从停车的位置,到一些景点还是挺远的。 在这80年代初,虽然出租车已经开始有了,但是并未普及。 在这街上能见到的出租车很少,不过人力三轮车却多的很。 尤其是在车站和各个景点,等着一长排准备拉人的车夫。 看着这用脚蹬的三轮车,林海真觉得有些怀念呀。 林海已经不记得有多少年,没见过这人力三轮了! 他还记得小时候,跟大伯坐过一次人力三轮。 在川蜀地区地势不好,一会儿下坡一会儿上坡。 在上坡的时候,那车夫铆足了劲儿地蹬车,累的汗衫都湿透了。 林海此时周边就有好几个车夫,正在左顾右盼想要拉客。 有些人不提倡坐人力三轮,觉得这是把人当牛马用,不尊重人权。 可林海觉得这话就是何不食肉糜,对于这些车夫来说,能拉到人赚到钱,就是无比幸福的事了。 林海想再体验一回坐人力三轮的感觉,而且他确实也舍不得,老婆孩子们走这么远的路。 于是招手叫来了几辆人力三轮车,问道。 “你们这边哪里的烤鸭最正宗呀?” 一个三十岁左右的车夫,看着很机灵,立马回道。 “那肯定得是全德的庄烤鸭呀!那叫一个地道呢!不过就是路有点儿远,大哥,要不我们拉你去吧?” “行!那就去全德庄!” 京市烤鸭这东西,可以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从几十年前一直火到几十年后,是正儿八经的国宴呢。 林海在上一世一直没吃过正宗的,这次来了京市说啥都得尝尝。 京市的地势比较平坦,这几个车夫蹬的飞快,很快就到了地方。 看到这全德庄的装潢后,林海有些感叹,不愧是京市呀,连饭店的装修都这么阔气。 在这里面吃饭,价格可不便宜,不过林海也不是缺钱的人,一进去直接跟服务员点了三只。 这烤鸭果然不同凡响,外面烤出了一层黄色的漂亮酥皮。 有专门的师傅,一片一片地切割着,每一片的大小和厚度都十分均匀。 在手掌中摊开一张薄饼,涂抹上一层酱料,放入葱丝和黄瓜丝,再放入两块烤鸭肉。 将这薄饼折起来,一口塞进嘴里,那香味简直了! 第118章 姐,拍电影你知道不? 林海这两世算是吃过无数珍馐的人,此时也忍不住狼吞虎咽起来。 一口气连吃了四个,那种满足感难以形容的。 吃到这么美味的烤鸭,林海突然有点打消了,想做中餐馆的想法。 说实话中餐这个东西,一般人还真把握不住。 在这种大店子里面的厨师,身上都有十几年的掌勺功夫。 而且都有正经的师傅传授技术,不是普通人自己钻研能比得上的。 林海虽然做饭技术还可以,而且还有商城中的许多调料。 但和这种大店里的厨师相比,肯定是逊色的。 开个中餐馆吃力不讨好,不如做特色美食更能吸引人。 林海点的实在太多了,孩子们吃的肚子都鼓起来了,最后还剩了不少呢。 于是将剩下的全部打包,等会儿玩累了再接着吃! 都来到京市了,不去天安门和故宫看看,那就等于白来了。 坐着人力三轮快到达目的地时,路边有许多摆摊的商贩。 “汽水嘞!卖汽水嘞!两毛五一瓶!” 林海看向这个简易的小摊,卖的是老牌子北冰洋的汽水。 包装简单,就是个透明的玻璃瓶,里面装着黄色的汽水。 对林海来说,这汽水还真不算好喝,咂摸一口是一大股的甜味儿。 不过这汽水却是一代人的回忆呀,孩子们的小眼神儿,直勾勾地盯着摊位,林海下车直接买买买。 给所有孩子都买了汽水后,林海又来到了旁边的摊位,瞅着这老京市豆汁挪不开脚步了。 林海虽然没喝过这豆汁儿,但视频可没少看。 视频中有美食博主来品鉴豆汁,一口下去直接化身喷泉,吐了个干净。 林海见这些美食博主的反应,都夸张到不行,心里好奇这玩意儿能有多难喝呀? 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林海买了一碗豆汁尝尝。 “爸爸!这是什么呀?我可以尝尝吗?” 小馋鬼三妹看到爸爸买了一碗喝的,连忙凑了过来,眼巴巴地看着。 林海勾唇坏笑,这小丫头等会儿绝对要后悔了。 “好,三丫头来尝尝吧!” 三妹抱着碗闻到了那股酸臭味,不过想着可能和臭豆腐一样,闻着臭吃着香。 猛喝了一大口后,顿时面露难色,直接喷了出来。 “爸爸!这个汤馊掉了,好难喝呀!” 三妹哭唧唧的,拿着手里的汽水开始漱嘴巴了。 林海拿着碗嘬了一口,这味道属实是太上头了,又酸又臭,真的像馊了一样。 林海感觉咽都咽不下去,简直太黑暗了! 听说这老京市豆汁,能够清火解毒,还特别养胃呢。 林海是无福消受了,将大半碗的豆汁放下,和孩子们一起逛故宫了! 林海虽然上一世从手机里,看到过故宫的视频,可此时身临其境后,仍然感觉到震撼。 朱红色的墙壁,古香古色的建筑,让人沉醉其中。 孩子们也不吵不闹,欣赏着这故宫中的风景。 正当他们看的正入神时,突然听到了一个女人的声音。 “哇!这小女娃好可爱呀!长得太漂亮了!” 一个女人突然蹲在了四妹的面前,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四妹。 这女人三十岁左右,不过保养的非常好,看着像是二十出头。 在这年代普通的三十岁妇女,一般都围着锅碗灶台和孩子们转。 打扮的非常简单朴素,不会太过出挑。 可是眼前这个女人的打扮,就连见过现代潮流的林海,都得直呼一声太时髦了! 里面穿着高领毛衣,外面套着一件皮衣,下身穿着一条牛仔微喇裤。 身上配饰也很亮眼,豹纹的围巾,还有超大的金属圆圈耳环。 林海来到这个年代后,看惯了妇女们朴素的穿搭,这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fashion的! 不过想想也不奇怪,毕竟是在这大城市里,时髦一些也是正常的。 四妹平常胆子就很小,突然看到一个生人凑到她面前,她有些害怕地往妈妈的身后躲。 李月月紧握着女儿的手,眼睛里带着防备。 自从上次刘霞的弟弟妹妹被拐卖后,李月月的防备心也越来越重了。 在外面的时候,从来不会让孩子离开自己的视线。 陌生人过来示好,也时时保持着提防的状态。 这样做是一件好事,毕竟这年头的人贩子实在是太多了,不得不防呀。 这八个可爱的孩子,哪怕是丢了一个,林海和李月月也是舍不得的。 这女人看到李月月防备的姿势,心里自然明白。 于是站起身对他们露齿一笑,从怀里掏出两张名片,给林海和李月月递了过去。 “姐,你别害怕,我不是人贩子,我叫周玲,是一个星探。” 林海看着周玲递过来的名片,上面写的公司是京市的一家电影制片厂。 李月月听到星探两个字,没太明白是什么意思。 周玲也察觉出了李月月眼中的疑惑,于是耐心地解释道。 “姐,拍电影你知道不?我的工作就是选一些人,让他们去拍电影儿的!” 李月月听到这儿就明白过来了,原来是这么回事啊。 在这个年代,虽然没有手机和电脑这些娱乐来源,但电影还是有的。 李月月看过几回电影,在一个很宽敞的坝子里,放着一大块的幕布。 村里的所有乡亲们全都来了,每个人都搬着把小板凳坐在周围。 直接围的水泄不通,那场面实在是热闹极了。 在这个文化娱乐不太丰富的年代,电影实在是太吸引人了。 不过并不是什么时候都能看的,要安排专门的人放电影,一年能看上一次就很知足了。 比起一起在大坝子里看电影,李月月其实更爱在家看。 自从家里的日子好起来后,林海便买了一台电视放在家里。 虽然是黑白电视,但是无聊的时候看一会儿,还挺解闷儿的。 其实林海是很想弄彩电的,不过在这年代,彩电是真的太难弄到了。 不过也不用急,就在这两年华国就会建起一条,彩电的生产线。 过不了多长时间,就能把彩电给买回家了! 周玲看李月月差不多理解了,于是继续说道。 “你这个闺女长得是真漂亮,瞅着浓眉大眼的,上镜保准好看!不知道有没有兴趣,让闺女去拍电影呀?” 第119章 啊啊啊!这是啥东西! 李月月听见这话,含笑地看着身后的四妹。 她的这个四丫头确实是玉雪可爱,长得漂亮极了,走在路上经常被夸。 这拍电影的事,李月月心里还挺向往的,不过她一时也拿不定主意,于是看向身旁的林海。 “海哥,你觉得这事如何?” 林海看着这张名片沉思着,其实对于四妹的以后他是考虑过的。 如果四妹在学习方面不太擅长的话,可以让四妹培养些才艺,试试文艺方面。 毕竟四妹长得漂亮,这是生来就有的天赋。 如果走文艺方面的话,绝对是事半功倍。 眼前这个周玲,如果真是电影制片厂的人,那一定得先结交着。 林海是个现代人,自然知道演员这饭碗有多香了,日薪208w可不是说说而已! 虽然并不是所有演员,都有这么高的薪资,但是只要有演技并且长相出众,那一定不会混的太差。 想清楚后,林海对着面前的这个女人说道。 “您的想法我们会考虑的,不过我这个闺女现在年龄还小,还是先读两年书再说。” 听到林海说这话,周玲有些失落,看来这是婉拒了呀,只可惜了这么漂亮有灵气的姑娘了…… 看到周玲面露失落,林海赶忙又接着说道。 “还是很感谢周小姐能够赏识的,能否留个通讯地址?如果我们有想法了,一定联系您!” 一听到要留联系地址,周玲的眼中又冒出亮光,看来是有戏的。 “行!我现在就把地址写给您,您也给我一份地址吧,咱们书信联系!” 这个年代没有电话就是麻烦,想要联系远处的人,必须要有对方的地址,通过书信来联系。 不过再熬熬就好了,估计就是这两年,大哥大和小灵通就快出来了,到时候可就方便多了。 今天晚上他们准备住京市的宾馆,就懒得自己搭帐篷了。 这京市果然不一般,就连夜生活都这么繁华。 三个大人带着五个孩子,逛起了地道的京市夜市。 自从放开让做生意之后,这些小摊贩真是越来越多。 虽然小摊贩多,但是林海发现还真没有什么,特别有创新的美食。 在现代特别爱吃的麻辣小龙虾、锡纸花甲粉和牛蛙,在这夜市里通通没有。 不过这五个小闺女,仍然逛的津津有味,左手拿着一串糖葫芦,右手拿着一串。 在这夜市上,尤其是卖糖画的手艺人特别多。 在现代糖画的手艺人已经很少了,偶尔在景区里能够看到。 而且要么是粗制滥造,要么就是价格贵的逆天。 如今林海回忆糖画,还是上小学时,在小学门口的场景。 林海觉得糖画的味道一般,毕竟就只是熬的糖浆做的。 不过如果遇到真正的手艺人,那种体验感是很美妙的。 看手艺人用最简单的糖浆,笔走龙蛇完成一幅艺术品,是一种很奇妙的过程。 林海在好几个糖画摊位前,都看了一会儿,终于选定了一个手艺最好的师傅。 这师傅的年纪可不小了,头上生出白发,估摸着五六十了。 林海从兜里掏出了钱,对这师傅说道。 “师傅,来八个糖画!” 这师傅一听这话,脸上露出和蔼的笑容,看来是来大单了呀。 师傅看见五个小丫头,围在他的摊位前,乐呵呵地说道。 “丫头们,这里有个转盘你们自己转,转到啥爷爷就给你们做啥!” 在这师傅的摊位上放着一个转盘,类似于在ktv喝酒做游戏的那种转盘。 通过转盘上最后指向的区域,来选择不同的图案。 这确实还挺新奇,就跟猜盲盒一样。 比起直接选中图案让师傅来做,这种似乎更有趣味性呢! 大家轮番着转转盘,最后五妹抽到了最难的图案,一条飞龙。 这老师傅用勺子舀了一勺热糖浆,就开始作画。 在这师傅的手里,这糖浆格外听话,整个过程丝滑到不行。 除了买糖画,林海还给孩子们买了不少龙须酥。 其实龙须酥的味道,也说不上有多么惊艳,毕竟这东西归根结底,就是麦芽糖。 不过孩子们和林海,都很爱看龙须酥的制作过程。 在摊位前卖龙须酥的一个婶子,一看就是老手了。 手里拿着一大坨黄色的麦芽糖,两只手来回套圈来回拉扯,时不时地沾一些小麦粉。 将这一大坨糖越扯越细,最后变得根根分明,细如发丝。 夜市里像这样的手艺人还多着呢,林海带着孩子们逛了好久,才恋恋不舍地回到旅馆。 这个年代的孩子们,虽然没有手机电脑玩,可是童年却更加快乐。 跳房子、跳花绳、买画、吃龙须酥……这个年代好玩儿的东西可多着呢! 林海就这样开着车,带着老婆孩子们一路走一路玩。 原本计划的是半个月左右回到岛内,结果路上好玩儿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耽误了不少行程。 最后回到岛内时,足足花了近一个月的时间。 “哎呀!我的乖孙女儿!咋去了那么久,奶奶都想死你了!” 面包车停到了别墅里,车门刚打开,王春花就一下扑了上去,将三妹抱在了怀里。 他们这一走就是三个月,老两口带着几个孩子,住在这偌大的别墅里。 说实话,是真的想他们呀! 三妹也将奶奶一把抱住,嘴甜的要命。 “奶奶!我也想死你啦!我好想好想奶奶呀!” 正当这两人在一起腻歪时,突然王春花被吓得尖叫起来。 “啊啊啊!这是啥东西!” 此时一只小兔狲也下了车,芝麻丸此时凑到了王春花的脚边,正用她的老布鞋磨爪子呢。 王春花突然感觉到,脚上似乎有什么东西,低头一看立马被吓坏了。 三妹见状连忙把肥嘟嘟的芝麻丸抱进怀里,甜甜地笑着和王春花说道。 “奶奶,这是我养的宠物,叫芝麻丸哦!” 第120章 真是打破她的认知了! 在王春花愣神的片刻,三妹又指着院子里,另外两只小兔狲说道。 “那只叫小汤圆儿,另外一只叫小乖,是不是超级可爱呀,奶奶?” 王春花此时将它们丢出去的心都有了,可看着孙女眨巴着大眼睛,一脸萌萌的样子,又不忍心说出口。 王春花用手摸着头,有些头疼。 “这、这玩意儿是猫吗?” 林海走了过来,对着王春花说道。 “妈,这几个月辛苦你们了,这三只小家伙不是猫是兔狲,孩子们喜欢的紧呢!” 王春花看着这三只兔狲欲言又止,还是说了出来。 “那个、要不把这三个东西送人吧?这野生的东西会抓人吧?把孩子们抓伤咋办?而且我感觉也不太干净……” 对于思想守旧的老人来说,基本上是没有宠物概念的。 有些家里会养条狗,不过也只是用来看家护院,并没有多少感情。 对于老人来说,不喜欢宠物是很正常的事情。 林海上一世就见识过,一个女同事在家养了猫,结果被自家婆婆给知道了。 那简直闹得天昏地暗,恨不得把家给拆了。 林海也有些担心,虽然王春花已经改了很多了,但难免对宠物会有成见。 “妈,这兔狲是三个孩子从小养的,特别乖不会抓人的,而且洗过澡的一点儿也不脏!” 三妹听见奶奶说,想将这三个小家伙送人,顿时变得委屈巴巴。 眼眶里面盛满了泪水,要掉不掉的样子,很是惹人怜爱。 “奶奶,它们真的很乖的,不要把它们送人,好不好?” 王春花见三妹这可怜巴巴的样子,也是投降了。 “好好好!不送不送,快别哭鼻子了!” 虽然同意了不将这三个小家伙送走,但王春花还是不太待见它们。 “哎呀!这家伙咋跑沙发上来了?可别把沙发皮给扣坏了!” “啊!这些家伙太皮了!怎么能抓着窗帘荡秋千!” “哎呀!不能上床!不能上床!这动物咋能上床呢?” “哎!别给它们喂那么多吃的了!等会儿在家里拉屎可咋办?” 王春花实在是焦虑的不行,毕竟这三个小家伙也太爱搞破坏了。 林海赶忙过来,安抚着这个小老太太。 “妈,这些小家伙的指甲剪过了,不会抓烂东西的,抓烂也没事咱们再换就行!” 王春花也知道自己这个儿子,今时不同往日了,是个大老板,家里压根儿就不缺钱。 之前家里的窗帘还是好好的,只是花色看厌了,林海就直接换了。 如今他们家庭的生活水平,这点东西确实不用放在心上。 王春花还是皱着眉,叹了口气说道。 “好吧,那他们在家拉屎可咋搞?弄得脏脏的可不行啊!” 林海拍着王春花的肩膀,笑着说道。 “妈,你就别操心了,它们会定点上厕所呢!” 这三只小兔狲之前在长白山的时候,白天是在外面上厕所。 到了晚上,三妹非得搂着芝麻丸一起睡觉。 没办法,林海只得在三妹的房间里放了个猫砂盆。 本来只是想试试的,没想到教了兔狲几遍,它们居然还真会用了。 在这年代基本上是没有猫砂用的,于是林海就地取材,做了简易版猫砂。 弄了一些烧过的蜂窝煤回来,用一个锤子将这些蜂窝煤捣碎捣小。 将捣碎后的蜂窝煤渣,铺在一个大盆子里,兔狲们晚上就在这盆子里上厕所。 这些家伙会用猫砂盆,可就方便多了。 林海开车带着它们时,也不怕在车上乱拉乱尿。 此时林海已经将那个简易猫砂盆,放在了一楼客厅的角落处,专供这三只小家伙使用。 正当林海和王春花说话时,小乖内急了,来到了猫砂盆,蹲下就尿了一泡尿。 王春花看到这一幕,有些稀奇地说道。 “耶!这些家伙挺通人性哎,还知道自己上厕所呢!” 他们这些农村出来的老人,一直都认为猫狗是乱拉乱尿,不讲卫生的。 结果没想到,这些宠物还会定点上厕所,真是打破她的认知了! 第二天林海开着空面包车出去了,在外面转悠了一大圈后,返回了家里。 此时面包车里,已经被塞得满满当当的。 孩子们也来帮忙,把东西往屋里搬。 “爸爸,这些是啥东西啊?真的好重呀!” 林海将一袋猫砂打开后,用手捧着颗粒给孩子们看。 “这个是猫砂,小家伙们上厕所用的,以后就不弄蜂窝煤了,那个太麻烦了!” 林海从系统商城里,下单了不少的膨润土猫砂,并且还是带有活性炭成分的。 之前的蜂窝煤渣其实不太好用,吸水性很差,而且没法吸附味道。 小家伙们在里面尿尿后,没法儿结团,整的脏兮兮的。 而且那味道确实是有些难闻了,搞起来也麻烦的很。 和蜂窝煤渣比起来,膨润土猫砂可太好用。 小家伙们在里面尿尿后,立马结成一个团块,用铲子铲掉扔了就行。 而且有活性炭的成分,能够除臭就不怕有怪味了。 自从用上了膨润土猫砂,家里确实清清爽爽的。 渐渐相处下来,王春花对这些小家伙们也爱的不行。 最开始想把它们给丢出去,现在可真香了。 王春花在厨房做饭的时候,时不时都要切点肉投喂它们。 三只小兔狲越养越肥,一个个全变成大肥猪了。 回来之后,孩子们就继续去学校上学了。 再不去的话,过不了两个月就说要放寒假的话了。 在长白山的这段时间里,大妹和二妹的功课一点儿都没有落下。 不仅玩儿的好,而且学的更好。 她们超前学习了不少内容,此时她们的学习进度,已经赶在学校之前了。 按照她们两个这种学习状态,说不定过段时间还能再跳一级。 而三妹就不太行了,在长白山的那段时间,也是三天打渔两天晒网。 识字和背课文这方面还行,数学就实在是太差了。 刘霞老师给三妹辅导作业时,有时候都被气的脑瓜子疼。 林海知道三妹走文化这方面是不行了,所以还是等下学期,给她安排专门的体育教练吧! 第121章 打响80年代小龙虾的第一枪! 如今冬季已经完全到来了,可林海却没感觉有多冷。 在这个岛的冬天,平均气温是16到25度。 这个岛上虽然夏天热死人,但是冬天确实友好。 根本不会把人冻得打哆嗦,冬天里穿件秋衣再套个适中的外套,就完全够用了。 用红狗子的皮毛做成的褂子,孩子们都不乐意穿了,这玩意儿穿在衣服里实在是太热,受不了呀! 这不今天是周末,而且气温比较高,阳光暖暖地照在身上。 林海在家里可闲不住了,开着面包车带着老婆和孩子们,去海边钓螃蟹去了。 林海这个内陆人,也是穿越到这岛上后,才知道原来螃蟹也是能钓的。 在林海的印象中,螃蟹都是一只一只地抓的。 翻开石头后,抓石头下面的,或者去红树林里掏洞,抓洞里面的。 当他第一次见到本地人钓螃蟹时,震惊到不行。 林海眼睛瞪得像铜铃,这钓螃蟹的方法好用到爆。 当地人钓螃蟹的操作,林海已经完全学会了,而且还知道了几个特别好的钓点。 “爸爸,给你!” 下车后三妹捏着鼻子,将袋子里的东西递给了林海。 也不怪三妹这么嫌弃,这袋子里的东西是真的臭啊,让人闻一下就要反胃了。 这袋子里的东西是鸡腿,只不过已经在这袋子里放了好几天了。 放的时间太长,已经腐烂了,一阵阵的臭味喷涌而出。 这东西虽然臭,但却是林海的钓蟹法宝。 在一根木棍子上,绑着一截长长的鱼线,在鱼线的末端,拴着这只臭烘烘的大鸡腿。 林海带着女儿们,来到了一块大礁石的旁边,这礁石底下的空隙多,藏着非常多的螃蟹。 不过这礁石底下错综复杂,真要用手捉的话,很难把螃蟹捉出来。 林海手持自制钓鱼竿,把这大鸡腿浸入海水中,位置就在礁石旁边。 这鸡腿对林海来说臭烘烘的,可对这些螃蟹来说,那简直是致命美味呀! 这鸡腿散发的味道,很快就吸引了一大群的螃蟹。 这些螃蟹一个个都馋坏了,忍不住想要冲上去大口吃肉。 螃蟹用钳子夹住鸡腿,仿佛是怕这鸡腿跑了似的,然后嘴巴一动一动地开吃了。 “哇!螃蟹在吃了!在吃了耶!” “爸爸!快把螃蟹给拉上来吧!” 林海满脸带笑,不紧不慢地说道。 “乖宝们,不急不急,等一会儿再拉它们上来!” 在林海等待的这几分钟内,越来越多的螃蟹,聚集在鸡腿附近。 这只鸡腿被一层一层的螃蟹包裹了起来,这螃蟹的数量属实多到惊人。 在外层的螃蟹急的要命,只能闻到那味儿,压根吃不上一口! 看到此时的螃蟹已经够多了,林海手握竿子,往上用力一拽。 被拽上来的不仅有鸡腿,还有鸡腿上的螃蟹们。 这些螃蟹夹住鸡腿不舍得放手,于是也被林海给拽了起来。 在拽起来的时候,还有不少的螃蟹往下掉,重新掉入了海里。 有些螃蟹是没夹稳,有些螃蟹是在最外层,根本没夹到东西。 虽然掉下去了挺多螃蟹,但拽上来的也不少,估摸着有好几十只呢! “快!桶在这里!” 李月月见状,连忙将一个塑料桶递了过去。 这些螃蟹就进入了桶中,它们再想出来可就没机会了! 这短短几分钟时间,就捕捞到了好几十只螃蟹。 这个年代海洋资源没有过度开采,海洋生物是真的丰富呀! 林海将桶里个头太小的螃蟹丢了出去,等它们长大了再抓。 林海和孩子们轮着操作,这些孩子虽然小,但钓螃蟹的技术也很不错呢。 没花多长时间,带来的一个大桶就装满,收获颇丰开车回家! 其实今天钓到的螃蟹,基本上都是石头蟹。 和大青蟹比起来,这种石头蟹确实是不够瞧的。 石头蟹的肉没有那么肥美,所以在市面上的价格也是很低的。 虽然没有那么肥美,只要会烹饪,同样很好吃。 每次钓到螃蟹后,林海都会用这些石头蟹,给孩子们做香辣蟹吃。 用超多辣椒大火爆炒,这样做出来的香辣蟹,虽然鲜味没那么浓,但吃着是真爽呀! 那口感又香又辣,一边看着电视一边吃,根本停不下来! 说到这钓螃蟹,林海就想起了一件事。 今天在礁石上钓螃蟹的时候,林海想起小时候和同村伙伴们,一起钓小龙虾的经历。 林海小时候生活的村子里,有好几条大河沟。 在那河沟里面好东西可多着呢,不仅有田螺,还有小龙虾。 村里的小孩儿会从家里偷出一块肉,用来钓小龙虾。 林海现在还记得,当时的装备特别简陋。 一根长木棍上面绑着缝衣服的线,在线的末端绑着从家里偷来的肉。 这装备虽然简单,但用来钓小龙虾是真好使呀。 把这肉放进河沟里,过不了多久就有小龙虾过来。 小龙虾将这肉夹住后,就能将它们给拽上岸来。 村户里的人家,自然是不太会烹饪小龙虾的。 毕竟当时小龙虾还没有那么风靡,吃过的人还很少。 虽然钓上来的小龙虾,没法儿做成麻辣小龙虾和蒜蓉小龙虾。 但林海和一群小伙伴们,也有办法处理。 将小龙虾直接扔进火堆里面烤,直到外壳有些发黑时掏出来。 将虾尾上的肉取出来,沾上一点盐,直接放进嘴里。 对于缺少零食的农村孩子们来说,这样粗糙的做法就已经十分美味了。 这钓小龙虾的经历,也是林海童年宝贵的回忆了。 所以他对小龙虾有一种很特别的感情,小龙虾在他最爱吃的食物中,也是妥妥地排入了前三。 无所事事躺在床上,准备睡午觉的林海,脑子里突然有了个想法。 他猛地一下坐了起来,嘴角都要咧到耳后根了。 既然爱吃小龙虾,那干脆就做小龙虾的生意! 让他来打响80年代小龙虾的第一枪! 第122章 三四月份就能吃上小龙虾了! 海南是天然大温室,到了冬天也不会寒冷。 岛内的气候非常适合养小龙虾,在这冬天里就能养,根本不用担心冻死虾苗的事情发生。 而且从现在开始养的话,到了明年五六月份龙虾季正好上市! 林海是个心里有了想法,便想立刻实施的行动派。 此时他在床上已经躺不住了,一个翻身便起了床。 想要养殖小龙虾的话,首先需要有场地。 林海找人托关系,一口气直接包下了五十亩的水塘。 林海从系统商城里,买了相关的养殖书来看。 了解到一亩水塘,能收获大概500斤以上的小龙虾。 这样粗略地算了一下,等到明年至少能收获,两万五千斤的小龙虾。 这个量可以说是非常庞大了,林海要做就做大的。 毕竟他是准备到时候开一个小龙虾店,得把货品给准备足。 在这市区里面,自然是找不到这么多水塘的。 这些水塘是在一处很偏僻的山区里面,林海开车去的话,差不多需要两个小时左右。 这些水塘里面原本是养鱼的,如今已经把鱼全都捞走了。 在这水塘附近有一间木屋,原本在里面住着守鱼人,如今也空了下来。 林海和家里人知会了一声后,直接开着车来到这里,在木屋里面住了一周。 这一周时间里林海可忙坏了,没办法,要做的事情太多太多了。 这水塘旁边的屋子,由木板搭成,看着已经有些年头了。 木屋面积不大,也就十来个平方的样子,里面除了一张木床之外空空如也。 林海打开了系统商城,首先下单了一些床上用品,还有一些简易的家具。 把这破烂的木屋,布置的还算是个小家的感觉。 把木屋布置好了,不过他也就住一周,在之后这个木屋会留给他的员工。 到时候他会雇一个人住在木屋里,专门帮他管理和照顾塘里的小龙虾。 虽然这里算得上是荒山野岭,附近很少有人居住。 但是这小龙虾毕竟是肉啊,不得不防。 将这小木屋布置好后,林海靠坐在床上,开始浏览起商城界面。 输入小龙虾虾苗后,出来了一连串的商品页面。 选小龙虾虾苗时,也是有讲究的。 刚出生没多久,个头小小的,最好不要选。 这种个头太小了,专业技术不过关的话很难养活,成活率不高。 林海为了保险起见,选的虾苗都是个头稍大一些的。 虽然积分会稍微贵一点,但是没关系,他的账户里积分多的根本花不完。 从商城里下单的小龙虾虾苗,林海将他们过水之后,放入了所有的水塘中。 林海在以前根本不知道,小龙虾到底是吃什么东西的。 在小时候村子的水塘里,那些小龙虾根本就没有被喂什么吃的,却依旧会长大。 林海看了专业的养殖书籍后了解到,小龙虾可是地道的杂食动物呢。 它们会吃水塘里的藻类,还有水中的一些小昆虫,尤其是水蚤可是它们的最爱呢。 无论是菜叶还是动物的肉,它们都能吃,真是一点儿也不挑食。 林海从系统商城里下单了,几种水藻的孢子,全部抛洒进了水塘里面。 等水藻长起来以后,就不用特别费心照顾它们了,它们自己就会找食物。 不过这些水藻要长起来的话,还是需要时间的。 于是林海又从商城里下单了,专供小龙虾食用的饲料,在水藻还没有长起来之前先喂饲料。 在水藻长起来之前,主要的工作就是,给这些小龙虾们喂饲料。 这个活儿看似轻松,只用把饲料往水塘里一丢就行。 不过这里的水塘加在一起,足足有50亩呀,还真挺累人的。 光是寻找养虾的员工,林海就找了两天,说实话还真不太好找。 首先是要勤劳肯干的,不能偷奸躲懒的那种,不然这50亩的虾苗,很有可能会被饿死。 而且还得耐得住寂寞,住在这荒山野岭的木屋中,一待至少好几个月呢。 像个野人一般住在这深山野林中,与外界几乎没有任何联系,一般人是受不了的。 找了两天林海也没有找到合适人选,这时候陈奋进举荐了一个人。 陈奋进带着一个和他有五分相似的男人过来,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 “海哥,这是我堂弟陈奋强,他说想来您这儿干,不是我偏袒自家人,我这兄弟确实能干!” 林海看向陈奋强,这个男人的面相就很老实,皮肤黝黑话也不多,但是眼睛却很闪亮里面有光。 陈奋进是养猪场里最为优秀的员工,林海想来他的堂弟应该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不过林海还是要,提前把话说清楚。 “养虾那地方在山里偏僻的很,附近都没什么人家,到那里一去就要待上好几个月,不知道能不能熬得住?” 陈奋进面带笑容,对林海说道。 “我这个堂弟不爱热闹,是个喜静的性子,他肯定干的下来!” 陈奋强也连连点头,表情严肃又认真。 “海哥,我一定会认真工作,不让您失望!” 很快陈奋强就上岗了,这份工作也就是前期稍微累一些。 等过段时间水藻长起来了,每天几乎就没什么事情忙了,偶尔喂点儿饲料加加餐就行。 林海每隔一段时间,会开车送一些基本生活物资过去,并且查看一下虾苗的状态。 在这边气温舒适,而且食物充足,虾苗的个头嗖嗖地往上涨。 按照这种生长速度,都不用等到明年五六月份了,估计三四月份就能吃上小龙虾了! 第123章 啥?旅居过年? 陈奋强在这边住的也很习惯,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没事的时候,还会将林海买给他的躺椅,搭在外面晒晒太阳。 这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还有一手不错的种菜技能呢。 在木屋的前后开辟出了一小片荒地,上面种的蔬菜,已经冒出嫩绿小叶了。 看到这个养虾场地,被陈奋强照顾的这么好,林海也就放心多了。 回到岛内之后,林海的海月火锅店,陆续又开了两家分店。 现在一共是一家总店和三家分店,生意都非常好。 尤其是如今入冬了,气温稍降,大家都更喜欢聚在一起吃火锅。 手里的店铺多起来后,林海第一个感受就是忙不过来了。 之前有两家店,他可以经常去店里看看,清理账目和做一些管理。 现在有了四家店,而且四家店各自距离都挺远的。 再这样忙的话,林海就觉得有些吃不消了。 所以林海就给每家火锅店,都选了一个店长,由店长负责店里的所有事务。 平常的小事不用汇报,店长可以自己拿主意,遇到实在解决不了的紧急事件,才向林海汇报。 自从给每个店选了店长之后,林海就真的闲下来了。 每天没什么工作上的事情,孩子们在学校里忙着期末考试,林海偶尔去海边钓钓鱼。 这天下午林海刚钓完鱼回家,突然见到别墅门口站着一个人。 林海一眼就认出了这个男人,是火锅店分店的店长吴晋。 吴晋这个小伙子今年二十五六,刚来到火锅店时,从最简单的切菜配菜开始做起。 不过这小伙子着实勤劳肯干,林海看出他的潜力,所以将他升为了店长。 林海走到吴晋的身旁,放下手中的鱼桶问道。 “小晋,怎么突然来找我?是店里出什么事了吗?” 吴晋抬起头,眼白上布满了红血丝,神情疲惫又无奈。 “海哥,店里没出什么事情,是我要辞职了,专门过来和您说一声。” “辞职?!” 林海有些惊讶,不明白做的好端端的,为什么要辞职。 在这个平均薪资很低的年代,林海给出的工资,远高于其他地方。 有很多人想进海月火锅店里上班,都进不来呢,吴晋好端端地怎么会想辞职呢? 吴晋看林海一脸惊讶,于是开口解释道。 “我母亲生病了,我得回去照顾两个月,没办法只能辞职了。” 这确实是一个正当的辞职理由,可是林海还是不太舍得让吴晋辞职,毕竟这个小伙子能力确实不错。 自从他出任店长之后,店里各方面都变得更好了,就连营业额都涨了不少。 像这种勤劳肯干的年轻人,林海是很希望留在自家火锅店里的。 “小晋,其实也不一定非要辞职的,要不这样吧,上下班时间你自己安排,只要将店里账目处理好就行,每天可以多抽出时间在家陪你母亲,你觉得怎么样?” 吴晋听到这话,眼里露出感激的神色。 像林海这么开明的老板,确实很难找了,要是在其他店子里,肯定是不会这样特殊照顾的。 吴晋想了想,却还是微微摇了摇头。 “谢谢海哥了,不过我不是本地人,我家住在涠洲岛的,要回家很麻烦,看来只能辞职了。” 林海有些惊讶,他还以为吴晋是本地人呢,或许他只是在当地租的房子吧。 如果是这样的话,确实没法每天抽时间照顾母亲,似乎只有离职这一个选项了。 林海拍了拍吴晋的肩膀,对他说道。 “那好,你先回去照顾母亲吧,等病好了你再回来,我先临时找人顶上,等你回来依旧是店长!” 吴晋被这话感动不已,泪水都在眼眶里打转了。 “谢谢海哥!” 林海晚上躺在床上,打开了从商城里购买的电子地图。 今天听到那涠洲岛的名字,林海觉得异常耳熟,却怎么都想不起来在哪里听过。 在电子地图中输入“涠洲岛”,下一秒就跳转到了地方,看到这个地方林海的眼睛突然亮了。 涠洲岛!他想起来了! 这是现代的一个,很宝藏的度假胜地呀,他听同事说过好多回,可却一直没去过。 涠洲岛并不属于海南,而是属于广西。 不和任何陆地接壤,是一座坐落在广袤海洋中的岛屿。 涠洲岛和广西北海靠的比较近,距离林海的位置稍微远一些,大概是三倍的距离。 从这电子地图上林海了解到,这岛的具体大小,居然才二十多平方千米。 在地图上面,如果海南岛是一个旺旺雪饼的话,那涠洲岛就是一颗芝麻粒。 他现在还记得上一世在办公室里,去过涠洲岛的同事,讲起涠洲岛时,那眉飞色舞的样子。 不仅有跃出水面的大鲸鱼,还有漂亮到想要珍藏的各类贝壳。 在海边有超美的自带泳池的海景房,以及无比诱人的海边烧烤盛宴。 林海当时就听的非常心动,准备带着老婆一起去。 不过老婆的身体越来越差,最终还是没能去成,这也是他心中的一个遗憾呀! 从长白山回到岛内之后,虽然日子宁静而美好,但林海总觉得少了一丝趣味。 此刻想到涠洲岛后,他的心中顿时澎湃起来。 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他实在是太向往了。 如果能带着全家人,到这岛上去旅居一段时间,那该多有意思呀! 如今孩子们已经快放寒假了,正是好机会呀! 寒假差不多有一个多月的时间,趁着寒假的时间,带着孩子们美美地玩一次,想想就爽翻了! 虽然林海心中已经想去的不得了了,但是这是一件大事,还是得问一下家里所有人的意见。 到了第二天下午,孩子们都放学了,大家聚在一起吃晚饭。 林海将一块鸡腿,夹进王春花的碗里,说道。 “妈,你知道涠洲岛那地方不?” “涠洲岛?以前听说过,好像离咱们这儿可远了,坐船都得坐一天呢!” 林海在电子地图上看过,从他们这个位置到岛上的话,直线距离差不多有个两三百公里,坐船的话还真要不少时间。 三妹一边往嘴里塞了块红烧肉,一边问道。 “爸爸,你问奶奶这个做什么呀?爸爸是要去那里玩吗?” 林海摸了摸三妹的小脑袋,笑着说道。 “还是我家三丫头最懂我了,我有个想法和大家说说看,要不今年咱们全家都去涠洲岛上旅居过年吧?” “啥?旅居过年?这是啥意思呀小海?” 第124章 眼中难掩失望! 王春花还是第一次听到,这么新奇的词汇,十分好奇地问道。 看到大家都有些不理解,林海详细地解释道。 “我想趁着今年寒假,咱们全家都到涠洲岛上去玩,住一个月左右,正好在岛上过年!你们觉得咋样?” 三妹听见这话,嘴里的红烧肉都不香了,开心地差点蹦起来。 “好耶!好耶!要去要去!” 几个小丫头都在一旁猛猛地点头,眼中全是兴奋和渴望。 看到三妹这么想去,王春花乐呵呵地说道。 “我在这岛上过了一辈子了,还真没到其它地方玩儿过,咱们今年就像你说的那样,旅居过年吧!” 获得了全家的一致同意,林海就开始筹备这件事了。 首先要解决的第一件事,就是怎么去的问题。 从林海家到涠洲岛,看着直线距离不是特别远。 不过根本没有直达的轮渡,要去的话真是太麻烦了。 首先要坐船到岛外去,再坐车到北海,然后再从北海坐轮渡到达涠洲岛。 这是大部分人选择的路线,不过如果自己的有船的话,那就另当别论了。 林海自然是不想让家人,一路转车颠簸辛苦的。 所以宁愿多花一些钱,也要想办法搞一条船来,直接将一家人送到涠洲岛。 普通的小木船是无法到达涠洲岛的,毕竟这一路上实在太远了,而且途经深海区。 普通木船不安全,稍有不慎翻了船,那可就玩完了。 还是得找人弄一条大船,说到大船他一下就想到了王哥。 王哥是大船的船老板,林海火锅店里所有的海鲜食材,都是直接从王哥那里订购的。 林海在之前还租过王哥的大船,到远海处亲身体验捕鱼呢。 林海和王哥认识了这么长时间,早就是关系不错的生意伙伴了,这船借起来很简单。 出发的日期也定了下来,就在孩子们放寒假后的第二天。 今天是寒假的第一天,全家人都在忙碌着,积极收拾着行李。 “妈妈,帮我把小熊也带上吧,不然晚上睡觉都不香了呢!” 三妹将床上的一只小熊玩偶抱在怀里,想让妈妈装进箱子里。 这只小熊玩偶是林海买给女儿的,三妹每天晚上都抱着睡觉。 这是三妹的阿贝贝,晚上没了这个还真睡不着觉。 李月月看着这玩偶有些为难,这虽然是小熊玩偶,可个头真不小呀。 这玩偶的长度接近一米,而且胖乎乎的毛茸茸的,这东西可占位置了。 “三宝乖啊,这玩偶就不带了好吗?实在是放不下了哦!” 家里的孩子多,所以要带的行李就多,如今已经收拾了两大箱了。 三妹听到妈妈的话,委屈巴巴地摸着小熊的胖脸,有些恋恋不舍。 林海见这小丫头的可怜样,直接将玩偶扔进了,自己的蛇皮口袋里面。 “没事儿,都带上吧,那船可大了,多少东西都带的下!” 出发时间是在第二天的傍晚,林海先将所有行李送到了码头。 健壮的船员已经等候在那里了,见状帮着将行李往船上扛。 在这些行李里面,除了一些日常的生活用品,还有两个超大的皮箱子。 这两个黑色的大皮箱,差不多有30寸左右,里面巨能装。 这两个大皮箱上都带了锁,需要钥匙才能打开。 这是林海准备的箱子,里面装着各种各样的好东西,这里面可都是好宝贝,能让大家在岛上玩的更畅快。 林海家里的人真的很多,一对老夫妻,加他们这对中年夫妻,还有八个孩子,总共是十二个人。 大家一上船后,整条船上热闹极了。 三妹和王春花站在甲板边,小嘴巴拉巴拉,一刻不肯停。 “奶奶!上次我们就是在这船上捞海鲜的!真的超级好玩!” 兴奋的孩子们,过了几个小时后,慢慢地安静了下来。 坐船坐太久难免有些腻歪,大家都失去了新鲜感。 虽然这艘船已经算是目前比较先进的了,可时速也就那样。 一个小时估计能跑个二十公里左右,如果是大清早出发的话,估计天黑后才能到。 所以林海把时间定在傍晚,这样的话能够在第二天早上到达涠洲岛。 这一路上是真的无聊,就连林海都觉得时间过得太慢了。 深海区到处都是连绵的大海,没有其他任何景观,此时又在黑夜,大海也是漆黑的。 这船荡悠荡悠的,让人有些昏昏欲睡。 “小懒虫,起床了,快点儿起来啦!” 三妹在奶奶的怀里,睡得正香时,被突然叫醒了。 三妹揉着惺忪的睡眼,此时整个人还有些懵。 大船已经靠岸到了码头,此时天色已经亮了,在码头周围有不少人很是热闹。 在这涠洲岛的渔业异常发达,几乎整个岛都是靠海吃海。 码头旁停着好几艘,连夜出海的渔船,有许多工人在码头干活。 他们将船上的鱼,搬运到最近的市场,这一幕太有烟火气了。 船上的船员们,帮林海将所有行李搬下了船,放在码头上。 他们总共只有四个大人,可这行李却多到爆炸,而且孩子们也得要大人领着才行。 于是船员们准备帮林海扛行李,说道。 “海哥,这附近好像有个旅馆,要不我们帮你搬过去吧。” 林海摆了摆手,拒绝道。 “我们找人弄过去就行,你们这一路上辛苦了,尽快返程吧。” 这几个船员晚上都没怎么睡,林海也不好意思再麻烦他们了,还是让他们快些回去吧。 林海来之前就已经做好攻略了,在这码头周围有一个小旅馆。 如今来的仓促,先在旅馆歇一歇,后面再说另租房子的话吧。 在这码头上找人帮忙可太容易了,一堆晒得漆黑的汉子,在码头上等着接活儿。 林海直接叫了两个健壮的汉子过来,他们一听扛行李就能拿一块钱,个个脸上都笑开了花,扛着行李健步如飞。 到达这个小旅馆后,林海的眼中难掩失望! 第125章 小伙子,你有八个闺女啊? 这个小旅馆距离码头有些远,在这里的房子不仅看不到海,去海边玩还要走好一会儿呢。 这旅馆里基本上没什么人住,林海开好房间,进去后一脸嫌弃。 这旅馆里的条件是真的差呀,房间破败桌上厚厚一层灰。 林海用手摸了下床上的被褥,摸着又潮又润。 “这房间也太差劲儿了,这能住人嘛!” 听到林海的抱怨,李月月安慰道。 “没事,我等会儿收拾收拾就好了,将就一下没关系的。” 林海带着家人们过来,可不是来将就的,而是来享受的。 “月月,你别费劲收拾了,我等会儿就出去找房子!” 其实旅馆这么破也合乎情理,在这80年代,这涠洲岛可不是旅游胜地。 不仅不是旅游胜地,这地方远离陆地,各种物资都很难运进来,条件自然也会格外艰苦一些。 旅馆基本上是给旅行的游客住的,而这年代的涠洲岛,基本没啥人来旅行。 没什么人光临的旅馆,看起来破旧就再寻常不过了。 老两口昨夜在船上没怎么睡着,于是林海让他们先在旅馆里补觉。 孩子们也在旅馆里,让李月月照看着。 林海走在这小岛上,沿着海岸线的一边走,到处看着周围的房子和建筑。 在这80年代,岛上发展的确实不行啊,有许多都是木板房或者土坯房,砖瓦房是真的少见。 林海想起上一世,同事给他看的涠洲岛实拍图片。 装修格外讲究的海边民宿,让人看着就心情愉悦,而且一出门就能踏上沙滩,离海近的要命。 林海找了好久,也没有看到比较心仪的房子。 要么就是房子太过破旧,要么就是离海太远,要么就是屋子太小空间不够。 正当林海想要放弃了,准备回去收拾旅馆时,突然被百米开外的一处房子,给吸引住了视线。 这套房子距离海边,也就是三分钟的路程。 和周围的一众土坯房不同,竟然是由红砖盖成的。 由红砖堆砌而成,外面没有再刷漆,或许在现代人眼中,这房子看着又土又丑。 可在林海的眼里,这房子哪里丑?这房子可太棒了! 这砖瓦房和周围实在是格格不入,不仅是砖瓦房,而且居然盖了两层呢。 林海在外面大概看了一下,估摸着至少有十个房间。 林海在心里祈祷,希望这家里的人丁不要太兴旺,还有剩余的房间能够出租。 林海走到砖瓦房前,敲响了门。 咚咚咚地敲了好多下,林海都以为屋里没人了,终于门被打开了。 开门的是一个大娘,看着五六十岁的样子,头发有些花白了,整个人干干瘦瘦的。 林海是有求于人,所以脸上的笑容格外热情。 “大娘你好!我有点事儿,可以请您帮帮忙吗?” 这大娘虽然长得干瘦,但眉目却很和善,透着几分慈祥。 “小伙子,是啥事儿呀?” 林海面上带笑,详细地讲述道。 “大娘是这么回事,我们一家人来这涠洲岛上旅游,准备在这儿住一个月,不过旅馆的条件实在太差了,我想问下您家还有空房间出租吗?” 林海此时从门口望进去,这个家里实在是冷清极了,似乎没有其他人在这里住。 林海有些奇怪,这么大的一栋房子,怎么就住了一个大娘? “空房间是有的……” 大娘说着说着却停下来了,似乎在犹豫着什么。 林海自然知道这大娘在担心什么,像他这样一个壮年男人,突然上门来说想要租房。 大娘自然会心有疑虑,担心是不是坏人。 林海语气诚恳,继续说道。 “大娘,我这次来把家里的八个女儿都带上的,实在不忍心让闺女们住那么差的地方,所以只好麻烦您了!租金多少钱都可以,您自己定。” 这大娘听见林海有八个闺女,眉毛一挑有些惊讶。 在这个年代虽然人们生的多,但是家里连着生八个孩子的还是少数。 “小伙子,你有八个闺女啊?” 林海点了点头,眉眼中都是温和的笑意。 “对呀,我大闺女今年十三岁了,还有两个小闺女,今年才一岁多呢。” 这大娘听了林海的话,似乎想到了什么,眼中闪过一抹苦涩。 “好呀,生闺女好,等你们老了就知道了,只有闺女才是最贴心的……” 听到大娘的这番话,林海有些惊讶。 来到这个年代这么久了,林海发现上岁数的老人们,大部分都觉得生儿子更好。 觉得生丫头早晚要嫁出去,是赔钱货不划算。 而这大娘的思想竟然这么先进,林海不免对这大娘的印象蛮好。 “对呀!生闺女就是好,闺女又可爱又懂事!” 大娘此时脸上露出笑容,对着林海说道。 “小伙子,你现在去把家里人和闺女们都接来吧,我家空房多住的下!” 林海心里狂喜,没想到这大娘人这么好,竟然这么快就同意了。 “好!那就太谢谢大娘了,我现在就接他们过来!” 林海带着一家人过来的时候,大娘已经敞开门等着迎接了。 林海在来的路上,就和大家说了租房的事,并且交代孩子们要有礼貌一些。 三妹性格开朗,在人际交往这方面尤其在行。 看到这个大娘后,三妹一溜小跑过去,脸上露出甜甜的笑。 “谢谢奶奶把房子给我们住!奶奶的房子真的好漂亮呀!” 其实和他们家的别墅比起来,这红砖房显得逊色多了。 不过三妹很懂人情世故,上来就是一顿夸夸。 林海看得出来,这个大娘是真的很喜欢孩子,她看着孩子们的眼睛里,满满的都是怜爱。 “来来来!快都进来坐,家里也没啥好东西招待你们,快拿花生和瓜子吃!” 大娘的手里端着一簸箕的花生瓜子,实在是热情极了。 林海决定总共租五间房,爸妈住一间,他和媳妇带着两个奶娃娃住一间,其他的六个孩子,两个孩子睡一间屋。 林海从裤兜里拿出了一百块钱,对大娘说道。 “大娘,真的是太感谢你把房子租给我们了,我们打算租五间房,大概要租一个月,租金的话给一百块钱,你看成不?” 第126章 苦了谁也别苦了自己! 这个价格算是很高了,毕竟工人一个月的工资也就几十块。 一百块钱就算是在市里,也能租到很不错的房子了。 大娘摇了摇头,连忙把钱推了回去。 “不用给钱,你们就在这儿安心住下就行,哪用得着拿什么钱呀!” 林海自然是不好意思白住别人房子的,连忙又将一百块递了过去。 “大娘,那怎么行呢?这个钱是必须要给的,毕竟住了您的房子,不然不就是白住了嘛!” 这大娘却仍然不肯收,连连摆手。 “我老婆子不要这些,我一个人在这岛上能花什么钱呀!你快把这钱收着,我真不要!” 两个人推来推去,林海硬塞了好久,大娘都不肯收,语气也越来越强硬。 “说了不收就是不收,你们要给钱的话,我还真不好意思让你们住了,你快把钱收好,安心住下!” 看这大娘语气这么坚定,是完全不肯收的状态,林海也不好再强求了。 “好吧,谢谢大娘,这段时间我们就打扰了!” 三妹这个小机灵鬼见这状况,过去坐在大娘的身边,声音软萌软萌的。 “奶奶你人好好哦!” 大娘眼中带笑,摸着三妹的小脑袋。 “乖丫头,就在奶奶家安心住下,想住多久都行!” 林海和家人们将行李拎上了楼,在房间里面放好。 进入房间后林海有些惊讶,这些房间里面都太干净太整洁了。 按理说长时间没人住的屋子,再怎么都会有些灰尘的。 可这些房间就像日日都打扫的样子,一点灰尘都没有,到处都是干净锃亮。 把东西都码放好下了楼,差不多也到了中午十一二点了。 林海看到客厅里,还是只有大娘一个人,没有其他人的踪迹。 林海的心中更加疑惑了,如果家里住的有其他人的话,中午肯定会回来吃午饭的。 但这个点都没人回来,看来这偌大的房子里,真就只住了大娘一个人。 林海抿了抿下唇,还是决定将心中的困惑问出口。 “大娘,这家里就您一个人住吗?” 大娘听到问话后叹了口气,眼睛里是化不开的愁绪。 “唉!是啊,老头子去的早,我一个人将两个儿子拉扯大,两个儿子如今在外面闯荡,家里可不就剩我一个人了……” 在这大娘的讲述中,林海了解到了她家里的情况。 这大娘叫孙玉珍,是个苦命人,孩子才几岁的时候,丈夫就去世了。 之后孙大娘没有再结婚,而是独自拉扯着两个儿子长大。 一个独身女人将两个孩子带大,这其中的心酸和苦累谁都明白。 好在这两个儿子都很有出息,一直在外面打拼,这几年还算是挣了些钱。 赚到钱后,两个儿子请人修了这么一栋砖瓦房。 看着似乎是日子越过越好了,可这其中的心酸,只有孙大娘自己知道。 在这岛内基本上赚不到什么钱,所以两个儿子只能在外面打拼。 两个儿子常年在外面都非常忙,很少能抽出时间回家。 每年过年能回来一次就很不错了,而在今年儿子托人带口信回来,说太忙实在是走不开,今年过年回不来了。 两个儿子其实并非没有孝心,时不时就会寄钱回来。 可对于孙大娘来说,这样的日子太过冷清,太过孤独了。 一个人住在这么大的一栋房子里,她不觉得幸福,只觉得空荡荡的。 没有人陪伴在身边,有时候一整天都没人跟她说一句话。 这样的孤独是很压抑的,不过也没有办法,儿子在外面走南闯北,她也不能挡了儿子的前程。 孙大娘的脸上带着一抹苦笑,说道。 “有时候宁愿儿子没那么大出息,就和岛上的渔民一样,一家人和和美美热热闹闹的,该多好呀……” 孙大娘就是因为太孤单了,所以才会这么喜欢孩子。 当知道林海有八个闺女后,便欣然同意让他们住下,并且不收任何报酬。 王春花听完孙大娘的讲述后,对于这个和她同龄的女人非常心疼。 王春花对比了一下自己,她确实算得上是好命了。 自己的丈夫虽然不是多有本事,但还是能养活一家人。 她的儿子虽然以前那么混不吝,但现在也变好了,而且还有一大堆的孙女,家里热闹极了。 王春花坐到孙大娘的身旁,将手放在孙大娘的手上,安慰道。 “玉珍妹子,你要看开一点,孩子们在外面忙,就忙他们的去,你自己得把日子过热闹呀!你看咱俩都是不到六十的人呢,你就该再找个老伴儿,两个人陪伴着多好呀!” 其实这孙大娘的年龄也不算大,和王春花差不多,今年也才五十八九。 只不过这孙大娘常年郁结于心,显得比同龄人要老一些。 孙大娘听到王春花的话后,笑着摇了摇头。 “我都这么大年纪了,还找啥老伴儿呀?大姐你在取笑我了。” 虽然这孙大娘这样说,但王春花却真把这事放心里了。 “五六十岁正是享受的时候,苦了谁也别苦了自己!” 聊完天后孙大娘便起身,准备去厨房里给大家做饭吃。 林海连忙拦住了她,在这里不花钱住宿,已经很不好意思了,哪里还能让大娘做他们全家的饭呢! “大娘,你就在这跟我妈还有孩子们玩会儿,这饭呀我来做就成!” 王春花也笑着拉着孙大娘的手,说道。 “我儿子做的饭可好吃了,咱俩等着吃就行!” 在这海边附近就有一个很大的市场,这个市场基本上是卖海鲜的。 此时已经是中午时间了,但是林海进去后发现,这里面还是很热闹。 这些海鲜都是今早刚捕捞上来的,非常新鲜,而且个头也很大。 现在家里有三个老人了,所以林海要做一些,比较清淡养生的食物。 在市场里面逛着逛着,林海突然被一个摊位前的东西,吸引住了视线。 这是一个卖海参的摊位,其实在这海边城市,海参是很常见的食材,并不像现代吹捧的那么名贵。 不过这个摊位上的海参,和林海以前见过的都不一样。 林海之前也给孩子们买过海参来炖汤,那种海参是黑色的,大概有中指那么长。 而面前这个摊位上的海参,和之前见过的完全不同。 它的外皮竟然是金黄色的,而且个头比那种黑色海参大多了。 在摊位上最大的那一条,应该有整个手掌那么长! 这海参长得又大又胖乎,林海完全挪不动脚步了。 直接蹲在了摊位面前,向卖海参的摊主问道。 “大哥,你这是啥品种的海参呀?咋是这颜色还这么大?” 第127章 原来这个就是金刺海参啊! “这个是金刺海参,不仅长得又大又漂亮,而且还很补人呢!小兄弟来点儿不?” “哇!原来这个就是金刺海参啊!” 林海非常惊讶,金刺海参的名字,他在上一世的时候就听说过,只不过一直没吃过也没见过。 听说这金刺海参又叫做黄金海参,是海参中的珍品,当然价格也是极其昂贵的。 在那种高端饭店里面,把这金刺海参烹饪好,在那名贵的餐盘里一摆,随随便便千元起价。 黑色的海参,在这金刺海参面前一比,都成了妥妥的廉价品了。 林海吃过不少黑色的海参,不知道这金刺海参有啥不一样,心里好奇想要尝试。 “大哥,这金刺海参咋卖的呀?” 卖海参的男人拨弄着装海参的盆子,笑着说道。 “小兄弟,你要是都要了的话,我给你算三块钱一斤行不?这东西我原本是卖三块五的。” 林海原本都做好了,对方狮子大开口的准备,没想到这价格居然不算太贵。 果然在这80年代就是好,很多东西没有炒到天价,像这种海鲜溢价也不会特别严重。 “行!那大哥帮我包起来吧,这些我都要了。” 将这些海参从水中捞出过秤,一共是四斤半。 四斤半的海参看着挺多,但是林海收拾过这玩意儿。 海参将肚子里的内脏掏空,简单焯一下水,能剩下六成的重量就不错了。 随后林海又从市场里买了几条多宝鱼,多宝鱼没什么小刺,拿回来清蒸后适合给老人吃。 除了照顾老人的口味,还要兼顾孩子们,他的这几个孩子,无一例外都很爱吃辣。 于是又买了一大网兜的梭子蟹,回来做香辣蟹吃。 买回来的海参,林海原本打算做葱烧海参的,可家里的人确实太多,这些海参的量不够大家吃过瘾的。 于是决定做一道名菜,海参小米粥。 林海上一世参加婚宴时,在酒店里端上来的第一道菜,往往都是一杯海参小米粥。 这一杯海参小米粥看似高端,可林海每次都吃不够,不仅量少,而且里面的海参也只有小小一块。 今天中午林海做了一大锅,豪华版的海参小米粥。 黄澄澄的粥看着就很有食欲,一口下去鲜香味十足,而且里面海参的量实在是太足了。 每口粥喝进嘴里,都会夹杂着鲜美的海参块。 把孙大娘给吃的泪眼婆娑的,一边吃一边对身旁的王春花说道。 “大姐,你真是生了个好儿子呀!在这年头男人下厨的真不多了!这粥煲的太好了!” 林海的心中也有些怜悯这个孙大娘,刚才在厨房里面忙活的时候,他看到在灶台上,有一碗剩稀饭。 这应该是大娘要留着中午吃的,她每天只有一个人在家,自然是没有什么心思做美味餐食的,虽然不缺钱却一直吃的很差。 林海又给这孙大娘,盛了一碗海参小米粥,说道。 “我们住的这段时间都由我来做饭吧,大娘也多吃点,好好养养身子!” 这孙大娘此时更是感动了,泪眼朦胧连连点头。 “好好好!真是谢谢你们了!” 今天这一天着实是累着了,下午和晚上都没有出门,大家好好补了会儿觉。 第二天早上林海懒得做早饭了,就在附近的市场里,买了好几笼屉包子回来。 “哇!爸爸!你买的这包子也太鲜了!” 三妹咬了一口包子后惊呼出声,她还没吃过这么好吃的包子呢。 这包子的个头不大,也就比小笼包大一些。 皮儿很薄,一咬开就是满满的汁水,这不是普通的菜包子或者肉包子,而是货真价实的海鲜包子。 在这海岛上的包子,里面的馅儿简直太顶了。 三妹吃的这个包子,是蟹肉加鱼肉馅的,简直鲜的没边儿了。 林海也拿了一个包子,是鲜虾海贝馅儿的,这馅儿又嫩又鲜美,在嘴里真是越嚼越香。 除了这两种之外,还有海肠韭菜馅儿的,海肠和韭菜配在一起,别提多好吃了,孩子们吃的根本停不下来。 林海本来还担心会不会买的太多,吃不完浪费了,结果全部吃的干干净净的。 其实做这些包子的师傅,手艺并不见得有多顶级,也没有什么独门配方。 不过这玩意儿就是好吃,因为食材是真的好。 在绝对鲜美的食材面前,随便弄弄就是顶级美味。 快吃完早饭时,三妹兴高采烈地问道。 “爸爸,咱们今天去哪里玩儿呀?” 对于今天的行程,林海昨天就已经计划好了。 “今天爸爸带你们去海滩,海滩上有可多漂亮贝壳了,咱们去捡贝壳!” “好耶!” 林海在上一世就听同事说过,到了涠洲岛后,一定要去沙滩上捡贝壳。 在这个岛上捡到的贝壳,颜值简直太高了,比其他地方的贝壳都要漂亮。 那个女同事当时捡了足足一塑料袋呢,专门飞机托运回去的。 捡回来的贝壳稍微处理一下,贴在纸上再加个漂亮的相框,在夜市上卖30块钱妥妥的。 女同事当时的原话就是,“去了涠洲岛不捡贝壳,那绝对亏大了!” 所以林海今天的第一站,就是带孩子们去沙滩上捡贝壳。 听到林海的计划后,王春花冲他摆了摆手说道。 “小海,我和你孙大娘就不去了,我们约好了,等会儿去公园里转转。” “行,那爸跟我们一起去吗?” 林强也摆了摆手,笑着说道。 “在那市场边上有下象棋的,我等会儿要去切磋两手!” 第128章 船上有人掉下去了! 既然他们都有自己的安排了,那林海就带老婆和闺女们一起去。 住的地方离海边很近,去海边只需要几分钟。 女孩子们天生就喜欢,这种漂亮可爱的小物件,而且很喜欢玩这种寻宝活动。 林海安排的活动,孩子们超有兴趣,此时一个个已经在海边忙碌起来了。 现在刚好是海边退大潮的时间,一大片的沙滩都被退了出来,在这些沙里面,藏着许多美丽的贝壳。 “哇!爸爸你看!这个紫色的贝壳也太美了吧!” 四妹的手里举着一个贝壳,通体都是紫色的,漂亮的就像是艺术品。 林海在这个活动之前,就偷偷做了功课,这种叫做紫宝螺。 “爸爸你看!这个好漂亮呀!” 三妹此时手中拿着的,是一个漂亮的海胆壳。 这海胆壳里面的肉早就不在了,上面的刺也被海水给冲刷掉了。 只剩下一个漂亮的空壳,有点像南瓜的形状。 林海看到这海胆后,突然想起来,他穿越到海南岛上那么久了,似乎还一直没吃过海胆。 在现代海胆的价格可不便宜呢,算得上是贵价海鲜了。 海胆这个东西看着挺大一个,弄开之后将内脏清理干净,能吃的部分少的可怜。 能吃的就是那些黄黄的东西,也就是海胆的生殖腺。 海胆可以说是刺身界的宠儿,在日料店必有这东西。 人均几千块的omakase店里,那些海胆是真的贵呀。 在海胆上贴点儿金箔,加点儿米饭,就贵的让人吃不起了。 而在这个年代,海胆几乎没啥人吃。 在咱们华国70到0年代之间,海边人民都不咋吃海胆的。 某些地方甚至将海胆,作为肥料拿去沤肥,毕竟这海胆处理起来实在麻烦。 林海在现代时,也去日料店吃过几次海胆,不得不说味道确实不错。 海胆吃起来入口即化,味道鲜美清甜,在林海吃过的刺身食物中,能妥妥排进前三。 想到那海胆的美味,林海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算起来已经有好几年没吃过海胆了,此时馋虫被勾起来了,还真想尝尝呀! 林海将心中暂时的馋意压制住了,继续陪着孩子们寻找漂亮贝壳。 别说在这个涠洲岛上的海滩,和其他地方的海滩,确实是不一样。 林海上一世带着媳妇,去过一些海水浴场和海边公园。 在海边的沙滩上,也扒拉过贝壳。 不过被海浪推上来的贝壳,品相都很差。 大部分都是蛤蜊的壳,没有啥美感,毫无收藏意义。 偶尔能看到一些扇贝的壳,不过也不是很好看。 可是在这涠洲岛的海边,贝壳的品类又多又漂亮。 林海自己就捡到了好几种,有一种叫做笋螺,长得物如其名。 这螺长得细长细长的,就像是雨后冒出来的春笋一样。 还有车轮螺,身上有一圈一圈的漂亮花纹,像个精美的艺术品。 以及小丑鱼笔螺,看着得像小丑鱼一样, 身上是黄白色相间的花纹,有趣极了。 就连这边的扇贝壳,都长得格外美丽,不仅有红色,还有金黄色的。 林海发现二妹把这些贝壳,放在手里看着,眉头微皱。 “咋了?二丫头在看什么呀?” 二妹将已经干了的贝壳,递到林海的手中。 “刚才在水里的时候,这贝壳可漂亮了,可不知道为什么,干了却灰蒙蒙的,没那么好看了。” 这是一颗紫宝螺,被水浸湿之后,像光亮莹润的紫色宝石。 而干了之后表面感觉灰扑扑的,原本的紫色没那么亮丽了。 确实是这样,贝壳和石头一样,在水里时会更加光亮漂亮。 表面的水干掉后,就会有灰扑扑的感觉。 林海早就想到这个问题了,已经把东西给孩子们准备好了。 林海在来之前,手里就拎着一个小桶,挎包里还放着些东西。 “没事二丫头,爸爸有办法让这些贝壳一直那么漂亮!” 看到爸爸在那儿弄什么东西,孩子们都好奇地围了过来。 林海将一瓶白醋倒入了桶中,对着孩子们说道。 “乖宝们,把你们捡到的贝壳都放进来吧!” 这些贝壳放入白醋中浸泡着,林海手里拿着个小刷子,将这些贝壳表面的杂质刷掉。 刷干净后的贝壳用水洗干净,并且用毛巾擦干。 做完这些之后,林海从挎包里拿出了一瓶油。 这是林海从系统商城里,买的婴儿油,林海用棉签将婴儿油,均匀地涂抹在贝壳上面。 经过这样处理后的贝壳,干掉之后也不会灰扑扑的,而是光洁漂亮。 孩子们一个个都开心坏了,也要自己上手操作。 今天的天气不错,阳光暖暖地照在孩子们的身上。 孩子们专心做手工的时候,突然五妹哭了出来。 五妹声音中带着哭腔,用手指着海面上的一个方向。 “呜呜呜……掉下去了……” 五妹今年才刚刚五岁,此时哭了起来,说话都不怎么清楚了。 林海看到五妹突然哭了,心里有些着急,连忙抱住五妹,轻拍着她的背问道。 “五妹乖,五妹不哭,你说什么掉下去了?” 五妹擦了擦眼泪,稍微平复了一下,继续指着那边的方向说道。 “船、船上有人掉下去了!” 林海顺着五妹手指的方向看过去,在远处的海面上,飘着一艘小木船。 此时这船上空无一人,独留木船在海面上荡漾着。 这船肯定是有人划到海面上的,这时候船上没人,那肯定是掉下去了,五妹应该没有看错。 林海的这些闺女们,都是心地善良的孩子,看到似乎出了事,也没有心情再继续做手工了。 “爸爸!我们要不去看看吧?” “人掉进海里,要怎么才救得上来呢?” “爸爸会游泳!可以游过去救起来!” 三妹拉着林海的手,大家一起往那个方向去了。 林海的原身自小生活在渔村,水性是非常不错的。 而真正的林海,在上一世也是专门学过游泳的。 并且在机缘巧合下,加入过一个潜泳俱乐部,潜水这方面也很擅长。 大妹跟在后面,眉眼中露出担忧。 她很希望落入海中的人,能被早些救起来,可是她也不想让爸爸涉险。 毕竟对她来说,这么好的爸爸,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 林海往那个方向去的时候,大概观察了一下,木船所在的位置,并不是特别深的水域。 根据林海的推测,这地方的深度,应该有个几米左右。 木船周围的海面上,没有任何挣扎和呼救的痕迹。 要么是掉落海中的人,已经被冲到了远处,要么就是那人已经遭遇了不测。 第129章 居然抓了这么多海参! 林海想了想还是决定去木船周围看看,如果有条件救的话,就去救一下。 如果确实太危险,或者是人已经没了,那也没办法了。 毕竟他还有八个女儿,不可能以身涉险,让孩子们失去爸爸。 林海到了木船正对着的海滩时,就开始脱衣服了。 今天的天气暖和,林海没穿太厚,将外面的薄外套脱下来,又将秋衣脱下来,最后脱到只剩个底裤。 孩子们围在林海的周围,眼中都是担忧,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 “爸爸!你一定要小心一点!” “呜呜呜!爸爸,你一个人可以吗?” “呜呜!有没有其他人来帮帮忙呀?刚才船上有人落水了!” 李月月看着林海准备下水,也是心急如焚。 说一句不太仁义的心里话,她不太希望林海下水救人。 她害怕自己的爱人遭遇风险和不测,可这话却怎么都难说出口。 林海此时已经走到了海水里,正准备一个猛子扎入水中,往海里游时。 突然被人一把拽住了胳膊,给扯了上来。 “哎!小伙子,你可别去呀!” 林海做好了入水准备,此时突然被人给一把拽住了,他有些发懵地转过头去。 拉住他的人是一个大哥,估计有四五十岁。 这个大哥长得很有福相,粗眉毛大耳垂,身材有些胖,肚子圆滚滚的。 林海一时搞不清楚状况,说话的语气有些着急。 “为啥不让去呀?刚才有人从船上落水了呀!” 这大哥笑着摆了摆手,说道。 “小伙子,他们不是落水了,他们是海猛子,专门潜到水底下抓海参的!” “啥?海猛子?抓海参?” 林海的心里有些懵,但大概知道了不是有人落水,于是跟着这个大哥回到了岸上。 “大哥,你说的海猛子是啥意思呀?” 这大哥将地上的衣服捡起来,递给了林海。 “专门潜到海底下,去抓海参的人就是海猛子。” 林海听到这儿,心里大概明白了。 “原来不是有人落水,他们是专门跳进海里,下去抓海参的呀!” 这胖男人笑着点了点头,把手伸过去,握了握林海的手。 “你这小伙子心还挺好的,以为有人落水还真去救呢,那船上的两个人,是我家海鲜店铺里的员工。” 林海挠了挠头,笑着说道。 “我也没想那么多,看到有人落水就想去救一下。” 紧接着林海和这个胖大哥,坐在海滩上开始畅聊起来。 这个胖大哥叫郑阳,是做海鲜生意的,开了一家很大的水产铺子。 捕捞到的海鲜不仅供给岛内,而且还会送到陆地上售卖。 这艘小船上的两个人,是店铺里的伙计,也是专门捕捞海参的海猛子。 “阳哥,你这两个伙计的水性是真好呀!” 林海由衷地感叹道,他坐在这里看着,这两个人在海里的忙碌过程。 这两个人在海里能待至少六七分钟,每隔一段时间,会游到海面上换一会儿气。 林海以为这两个人,至少背个氧气瓶啥的。 结果发现根本没啥装备,竟然是自由潜,靠憋气的那种。 郑阳点了点头,“干这捞海参的活儿也不容易呀!不是水性极好的人,是干不了这行的!” 在这个年代,海猛子已经成为一种职业了。 水性极好而且敢冒风险的人,会选择这一行,因为回报是很丰厚的。 海参这东西营养大补,虽然现在大家的经济条件不是特别好,但是海参却不愁卖。 对于家里有生病的人,或者体弱体虚的人,会买海参来滋补身体。 林海想起昨天在市场里买的海参,大哥的原价是三块五一斤。 听着感觉不是太贵,但是这年头一个月工资,也就才四五十块呀。 从海底弄个十多斤的海参,差不多就能顶工人上一个月的班了。 这利润确实不错,不过是要冒风险的。 这海参用渔网可捞不到呢,因为海参都趴在海底下,必须要下潜到海底才能抓到。 每年因为潜水抓海参,死在海里的人不少呢。 知道没有出事,孩子们继续在海边做着手工。 林海和这个刚认识的郑大哥,已经越聊越投机了。 过了一两个小时后,在海里抓海参的两个人上了船,摇着小桨回到了海岸上。 这一两个小时的时间,他们都泡在海里,两个人已经精疲力竭了。 这种高强度的劳作,是干不了太长时间的,他们此时浑身都有些酸痛了。 这两个人赤着上身,只穿了一条宽松的裤衩。 “阳哥!今天我俩的收获不错呢,快来看看吧!” 林海坐在海滩上闲聊时,早就很好奇,他们到底弄了多少海参了。 见此场景,林海立马跟着郑阳,来到了这二人的小船旁边。 此时在小船里,放着一个大网兜。 “嚯!居然抓了这么多海参!” 林海看到这网兜里的分量后,不禁惊呼出声。 林海开始以为,顶多抓个一两斤左右,因为在海底下干活,难度是很高的。 在海里面人都是飘忽的,干活自然是不太得劲儿。 每次憋气的时间顶多六七分钟,这其中还要加上,下潜和上游的时间。 海底下也不是遍地都是海参,还得到处游到处寻找。 这一听就是难度极大,非常辛苦而且产量极低的工作。 而在这个网兜里面,竟然装的满满的全是海参。 大部分都是普通的黑海参,金刺海参也有一些。 在这木船上面,就有现成的一杆秤。 郑阳把金刺海参拿出来,将两种海参分开称了一下。 郑阳称完后,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 第130章 大爷,这蛤蜊咋卖的? “不错不错,这黑海参有六斤二两,金刺海参也有一斤半,这次的收获不错呀!” 这黑海参自然是不如金刺海参值钱的,不过一斤也能卖到两块。 而且海参这东西,郑阳都是晒成干货后,弄到岛外去卖,价格还能再翻一番。 林海在旁边心里大概算了下,这生意是真的能做,利润是真的高呀! 难怪很多人都说,在80年代遍地都是黄金,就看你会不会捡了。 就连海鲜中一个单独的海参品类,就有这么多的商机呢! 在他们临走之前,林海对郑阳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阳大哥,我对这潜水还挺感兴趣的,想找人带带我,钱这方面不是问题。” 这件事对郑阳来说,是再小不过的事情了,自然愿意帮助。 郑阳指着旁边一个小麦色肌肤,赤着上身的男人说道。 “你想学潜水的话简单,让小峰带你就行,他水性很好的。” 这个叫小峰的男人,年龄并不大,看着似乎才刚满二十的样子。 脸上带着一些青涩,整个人看着活力满满。 小峰一笑露出一口大白牙,对着林海说道。 “哥,你啥时候想潜水叫我就行,等会儿给你留个地址,钱不钱的无所谓!” 拿到小峰的地址后,林海目送这一行人离开,心中简直开心坏了。 距离上次在海中潜水,已经有好几年的时间了,天知道他现在有多想,潜入海底畅玩一番。 不过他还是不太放心,一个人去潜水,毕竟如果发生了危险,那可就太不值了。 他如今是八个孩子的爸爸,身上的担子是很重的,无论如何他不能出任何意外,不然孩子们就可怜了。 有小峰这个水性极好的人陪着潜水,危险性就小得多了。 在很多潜水俱乐部里面,潜水游玩的人,都会带着一个潜水教练陪着,保障自身安全性。 这小峰看着憨厚老实,水性也是极佳,想来是不会有问题的。 今天这一上午孩子们真是收获满满,一个个玩儿的开心极了。 收集到了一大堆,各种漂亮的贝壳,孩子们像宝贝一样装在口袋里面。 回到家里后,林海又从自己的皮箱子里面,拿出来了一个小工具。 这是他从商城里面下单的一个工具,专门给东西钻孔。 刚才捡到的贝壳,钻孔后可以做成手链或者项链,佩戴起来很是漂亮。 钻好孔后孩子们继续做手工,林海则在忙着做午饭了。 刚才在海边玩耍时,他们还遇到了一个,在海里耙蛤蜊的老大爷。 这个大爷自制的耙子,还真挺好用的,有点类似于猪八戒的九齿钉耙,不过要更密一些。 在浅海区弯着腰,像锄地的姿势忙活了好久,当然收获也是很不错的。 老大爷忙活了一早上,拖着一网兜的蛤蜊上了岸。 这老大爷看着年近70了,头发几乎全白了,却还在这海里讨生活。 他将这一大网兜的蛤蜊扛在肩头,一步一步往前走,估计是准备拿到附近的市场上去卖。 孩子们也注意到了这个劳累的老爷爷,四妹牵着林海的手,语气中带着心疼。 “爸爸,这个爷爷好可怜呀!” 四妹情感细腻,共情能力很强,她的眉头微皱,似乎已对这种辛苦感同身受。 “大爷等一下!” 林海也心觉不忍,于是走上前去,叫住了这个老爷爷。 “大爷,这些蛤蜊咋卖的?我都要了。” 这个老爷爷听到林海的话,有些浑浊的眼睛里流露出喜悦。 “小伙子,这些你都要的话,就拿一块钱吧!” 这老爷爷忙活了一个早上,这满满一大网兜的蛤蜊,带壳估计有个五六十斤重呢。 而这老爷爷却只收一块钱,因为蛤蜊在这海边是真的不值钱。 和海胆一样,在这海边蛤蜊也会被用来,弄在地里沤肥。 在这海边,蛤蜊是最便宜最廉价的海鲜了。 因为在这海边随处都是蛤蜊,和山上四处长着的野菜差不多。 想吃的话直接到海边,用手扒拉一会儿,就能弄两斤回家。 随处都有的东西,自然不值钱了。 这老爷爷弄这么多蛤蜊,得在市场里守一下午才卖的掉呢。 所以当听到有人愿意买光他的蛤蜊时,心里自然是开心的。 听到这老爷爷只收一块钱时,林海的心里更是心酸了。 人老了真的很难,有很多工作都做不了,不能像那些小伙子一样,潜水摸海参赚钱。 如果没有自家儿女养着孝顺着,自己手头也没有钱的话。 就只能干这样的活,拿着低廉的钱,看着让人心酸难过。 虽然这个年代的物价低,但一块钱是真的用不了多久,连一斤猪肉都买不了,只能买一点米面。 林海从包里掏了五块钱,塞到了老爷爷的手里。 这老爷爷看到这些钱连忙摆了摆手,准备将另外四张拿出来。 “小伙子给多了,是一块钱,不是五块钱。” 林海把蛤蜊扛在背上,冲着老爷爷一笑。 “没事大爷,你收着吧,拿着买点儿吃的。” “小伙子,谢谢!谢谢你啊!” 这五六十斤的蛤蜊确实很重,扛在背上沉甸甸的。 不过这蛤蜊的出肉率,真是低的可怜! 一斤蛤蜊差不多只能出二两肉,这里虽然有五十多斤的蛤蜊,但也就只能出个十斤多点的肉。 家里如今有十三个人吃饭,一顿是完全能够搞定的。 林海拿出了屋里,最大的一个红盆子,将这些蛤蜊全部倒入盆中。 在盆子里接了一些水,又倒了适量的盐和油。 让这些蛤蜊先在水里,把沙子给吐干净,不然等会儿吃着会硌牙。 蛤蜊虽然价格低廉,但其实味道是很不错的。 为了照顾到老人们的口味,林海首先做了一道蛤蜊蒸蛋。 蛤蜊这东西真的太适合蒸蛋了,两种食材碰撞在一起,味道超级鲜! 还煮了一大锅的冬瓜蛤蜊汤,这种鲜美的汤,泡饭是最好吃的。 孩子们喜欢吃辣口的东西,于是林海又做了一大盆的辣炒蛤蜊。 孩子们最喜欢吃,林海做的辣炒蛤蜊了。 每次林海做了,孩子们都吃的可欢快了,就连蛤蜊壳都要舔干净,将上面的辣味给嗦掉。 把这些弄完之后,还剩下了不少的蛤蜊。 林海从系统商城里面,下单了捞汁小海鲜专用的酱料。 将这些蛤蜊都做成捞汁海鲜,等泡一会儿更加入味,给孩子们当饭后零嘴吃。 下午时分,林海来到了小峰的家里,距离林海现在住的地方没多远。 虽然是土坯房,但是收拾的井井有条。 这土坯房围了一个蛮大的院子,林海一进去就看到,小峰正在忙活着什么。 林海走进院子后,笑着和他打招呼。 “小峰,在忙些啥呢?” 第131章 要潜水?超兴奋! 小峰放下了手里的菜刀,站起来迎接。 “海哥你来啦,也没有忙啥,正准备喂鸭子呢!” 在这院子里面,用木栅栏围了一块地方,里面有七八只鸭子。 林海一眼就认出来了,这鸭子的品种,是不爱叫唤的番鸭。 林海小时候在爷爷奶奶家时,养的就是这个品种的鸭子。 有些鸭子总爱嘎嘎嘎地叫,很是烦人。 而这番鸭则像个哑巴似的,就算张开嘴叫,也几乎没什么声音。 小峰手里端着一盆东西,来到鸭圈旁边,全部倒入了食槽中。 林海看清楚,小峰给这些鸭子们,喂的是什么东西了。 是一些被剁碎了的鱼虾,看着血呼刺啦的,但是鸭子们异常爱吃,一个个埋头苦吃。 林海小时候养鸭子,一般都是将菜叶子剁碎,拌着米糠来喂。 在这海边却不一样,这海边的鸭子可不再是吃素了,都变成了肉食动物。 林海之前在渔村住的时候,家里养的鸭,也是用剁碎的鱼虾来喂的。 毕竟米糠和粮食都要花钱买,而在这海边,鱼虾可以免费获取。 大一些的鱼虾,可以在市场里卖钱,而那种小拇指大点的,则根本卖不上价。 于是大家就会拿回家,剁碎了给家里的鸭子吃。 用鱼虾来喂的鸭子,长得是真的不错。 不仅长得快,而且还很肥,身上的肉多,连屁股都是圆嘟嘟的。 多吃鱼虾的鸭子,身上的毛都是油光水滑的。 小峰喂完鸭子后,林海也说出了自己的来意。 “小峰,其实我会点儿潜水,只不过想找个人陪着,明天我想潜水去弄点儿海胆,你知道哪里有不?” 小峰想了想,回答道。 “我知道有个地方,不是特别深,而且底下的海胆贼多了,简直是一片一片的!” 林海听到小峰的描述,简直是迫不及待了。 “行!那就约在明早九点吧,我来你家找你,咱们一起去!” “行!” 小峰点了点头后,又想到了什么,忍不住问道。 “海哥,你去弄那海胆做啥呀?是有啥用处吗?” 林海想到海胆那鲜嫩的口感,都忍不住咽口水了。 “当然是吃呀,那玩意儿老好吃了!” “啊……是吗?我感觉挺一般的,而且那东西太难处理了!” 林海觉得海胆好吃到不行,而小峰却说挺一般的。 林海想了想,就知道是怎么回事儿了。 在这个80年代,是不太兴吃生食的,即使是这些海边人,也没什么吃刺身的概念。 从海里捕获到的海鲜,都是扔到锅里煮,煮熟后再吃。 而海胆这东西,就得要吃刺身。 生的海胆吃着鲜甜鲜甜的,煮熟后那股鲜甜味便消失了。 没有鲜甜味的海胆,吃着口感自然就一般了。 林海刚开始吃刺身的时候,闺女们都挺不理解的。 三妹小脸皱巴巴的,有些一言难尽。 “爸爸,这生的东西吃了,不会拉肚子吗?” 在这年代的很多人都觉得,生的东西吃了会拉肚子,而且肚子里还会长虫。 不过林海知道,这种海里的东西,吃刺身是没问题的。 在海里这种高盐浓度环境下,寄生虫是很难存活的,即使生吃也没多大问题。 不过像那些河鲜可就不能了,生吃的话,感染寄生虫的风险极大。 小峰不理解这海胆的美妙之处,林海决定也带他尝试尝试。 “这海胆是真的好吃,等明天你到我家来吃饭吧,让你尝尝这海胆真正的滋味儿!” 小峰这人也不扭捏,听到林海的邀请,立马就答应了。 “哈哈好,那明天就去海哥家蹭饭喽!” 一想到第二天要去潜水,并且在海底弄海胆,林海就兴奋的睡不着觉。 第二天天一亮,林海就起来了,倒腾了好一会儿,便往小峰的家里走去。 “海哥,你来的好早呀!” 小峰此时正在洗漱,还有点没睡醒的感觉。 “哈哈,一想到要潜水就好兴奋,连瞌睡都不香了!” 小峰没什么可准备的,从家里翻出了两个护目镜。 小峰将其中一个,递给林海后说道。 “海哥,等会儿潜水得把这个眼镜带上,那海水可刺眼睛了!” 林海看着小峰手中的护目镜,是这个年代很老的款式了。 看着不是很好用的样子,后面还有两根带子绑在头上。 林海从自己的挎包里面,拿出了一副护目镜。 “不用了小峰,我的已经备好了。” 林海在来之前,就已经做了周全的准备了,护目镜当然也准备好了。 在海中潜水不戴护目镜的话,那绝对受不了。 在海水中暴露出眼球,会刺的眼睛生疼。 而且裸眼在海水中,是很难看清楚东西的。 小峰看着林海手中的护目镜,感叹道。 “海哥,你这东西一看就是好玩意儿!” 林海的护目镜是现代产的,虽然他已经选了最低调的黑色,但一看就不是一般东西。 在临走之前,林海从挎包里掏出了一张,崭新的十块钱,递到了小峰的手中。 小峰连连摆手,不肯接下。 “海哥你这是做啥嘛!我们反正是一起玩儿的,我咋能收你的钱!” 小峰说啥都不肯收,两只手都快摇成花手了。 可林海当然是不肯的,直接一个箭步冲进屋里,将这十块钱压在了他的褥子下面。 “你陪我潜水,肯定会耽误干活的时间,本来就是我雇人陪我潜水,这钱我说啥都得给!” 第132章 这年头娶媳妇也不容易呀! 小峰听见这话,挠了挠头,还是有些为难。 “海哥,虽然是这样说,可是这十块钱也太多了吧!” 小峰是郑阳海鲜店铺里的伙计,每次捕捞到的海参,他能得到的只是一部分提成。 毕竟对于像他这种年轻人,没什么人脉,生意上的事情,是很难做起来的,只能帮别人打打工。 帮别人打工的话,自然拿不到太多钱。 昨天他们两个人抓到的海参,在岛外的话,应该能卖到几十块。 而到了小峰手里,也就是两块多的样子。 不过这也算是高薪了,如果每天都去的话,一个月算起来,比在厂里上班还多呢! 林海笑着摇了摇头,搂着他的肩膀就往外走。 “不多,以后潜水我还找你,而且听你老板说你也快结婚了,老婆本还没凑齐呢,多给你拿点儿有啥关系!” 在华国就是这样,要想将媳妇儿娶回家,彩礼是必须的。 这80年代虽然不像现代,要什么万紫千红一片绿的彩礼。 可是最基本的三转一响还是要的,这是给自己媳妇的体面。 林海来到这个年代后才知道,这三转一响具体是什么东西。 那三个会转的东西,就是缝纫机、单车和手表。 至于那一个会响的,就是收音机。 以现代的视角来看,这三转一响也太简单了。 可是在这个工业不太发达的时代,这三转一响还真不便宜呢。 每一样都要花掉小几个月的工资,这年头娶媳妇也不容易呀! 小峰带着林海走了快半个小时,才终于到达了那片秘密基地。 “海哥,就是前面了,这海底的海胆老多了!” 这一片海域比较偏僻,不像林海家门口的那片海滩人很多,这里几乎看不到什么人。 不过越是这种人少的地方,越能弄到好东西! 今天的天气也很不错,甚至比昨天还要热一些,这种天气潜水不会感觉到太冷。 在太阳的照射下,这片海美的令人窒息,这就是网上说的那种果冻海。 两个人站在海岸上,就开始脱衣服了。 小峰仍然像昨天一样,脱到只剩下一个宽松的裤衩。 而林海将外套和裤子脱下来后,身上是一整套的黑色潜水服。 潜水服也是选的最低调的款式,长袖长裤通体黑色的那种。 小峰看到林海这身装束,有些惊讶地问道。 “海哥,你这穿的是啥呀?感觉好紧都贴到身上了。” 在这个年代其实也有潜水服,只不过知道的人不多。 像小峰这种,从小生活在小岛上的渔民,自然是没穿过什么潜水服的。 潜水服是林海从系统商城里买来的,所以也不太想聊这个。 林海笑了笑,简单搪塞过去。 “额,这是个紧身秋衣,听人说穿这个潜水比较舒服。” 小峰的装备简单,身上一个宽松裤衩,戴着游泳的护目镜,手里拿着一个网兜,还有一个铁钩子。 并且还特意戴了一双,白色的线手套。 抓海参可以不用手套,但是去弄海胆,还是得把手套戴上才安心一些。 毕竟如果不小心,被海胆的刺给扎伤的话,那简直难受的不得了。 在这海边潜水的渔民,有时候不小心会被海胆给刺伤。 那感觉也太酸爽了,刺伤的地方会有剧烈的疼痛,还有一种难以名状的灼烧感。 情况比较严重的时候,还会出现呕吐和发热。 被刺伤的渔民们,也不兴去医院弄什么药,自己拿醋把刺泡软后夹出来,硬扛几天就算了。 两个人都准备好后,便准备正式潜水了。 小峰选的这个地方,深度大概在五米左右,并不是那种特别深的地方,那些地方水压太大,不适合新手。 刚才在海边有太阳晒着,还觉得暖洋洋的。 慢慢潜入海底之后,林海就感觉到这海中的凉意了,不过还好,在能接受的范围。 在这海底下到处都是礁石,而这些海胆就附着在礁石上面。 来到海底后林海心中喜悦,小峰推荐的这个地方果然没错,这底下的海胆也太多了吧! 多到让人有密集恐惧症的感觉了! 在礁石上面趴着密密麻麻的海胆,还有一些颜色漂亮的小鱼,在礁石和海草中穿梭着。 林海靠近一些,仔细观察后发现,这海底主要有两种海胆。 第一种就是紫海胆,这海胆的颜色是黑紫色的,它的刺特别的长,看起来张牙舞爪的。 而另外一种海胆,就是白棘三列海胆。 白棘海胆长得像一只小刺猬,身上的刺没那么长,而且是白色的刺。 这两种海胆的味道都是非常不错的,很适合用来吃刺身。 正在林海观察的过程中,小峰已经开始忙碌起来了。 小峰的左手拿着网兜,右手拿着自制的铁钩子。 在这海水中网兜被撑开了,直接用钩子把海胆往网兜里面刨就行。 看小峰干的那么起劲,林海也想试试。 往礁石处靠近的时候,脚下突然被什么绊了一下。 整个人失去平衡,瞬间感觉气都憋不住了。 没办法,林海只能赶忙浮到海面上去,让自己换换气。 看到林海才刚下来,又游上去了,小峰停下手里的活儿,赶忙也跟着游了上去。 “海哥,你没事吧?是呛水了吗?” 林海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说道。 “我没事儿,第一次没咋准备好,我换换气咱们又下去!” 稍微休息了几分钟,两人又下潜到了海底。 林海学着小峰的样子,也开始干了起来。 这活儿其实挺简单的,只是在海里面肢体不是特别协调,慢慢地就越来越熟练了。 林海慢慢地渐入佳境,开始享受起这潜水的感觉。 他扒拉着海胆,周围还时不时的有小鱼,和他亲密互动。 海水里面的小鱼,长得实在是太漂亮了,林海忍不住用手逗弄。 林海才刚把手一靠近,那小鱼似乎受到了惊吓,连忙逃走了。 小峰果然是一个很贴心,很注重对方体验感的人。 看到林海这么喜欢这些小鱼,他暂时停下了手里的活儿。 小峰拍了拍林海的肩膀,让他看向自己这边。 林海不知道小峰要做什么,但还是停下了手里的动作。 第133章 吃海胆吃到爽的感觉! 小峰手中拿着一颗海胆,用这铁钩子一敲就给敲碎了。 敲碎后的海胆,里面黄黄的东西,开始往外泄露出来。 对于这些小鱼来说,这海胆黄简直是绝顶美味。 察觉到这边的海胆味道后,一大群小鱼瞬间朝着小峰的方向蜂拥而至。 一群漂亮的小鱼,围在小峰和林海的身旁。 一个个像饿狼扑食一样,围在海胆周围,抢食着掉落下来的海胆黄。 当这个海胆吃干净后,这些小鱼便又慢慢地散开了。 这一幕把林海都看呆了,这实在是太漂亮了。 一群美丽的小鱼就这样围在身边,如同梦境一般。 观看完小鱼抢食的画面后,两个人浮上了海面。 林海乐呵呵地笑着说道。 “小峰,跟你来真没错!刚才也太有意思了!” “哈哈,那等会儿海哥你也试试,拿海胆的时候要用巧劲儿,别握的太用力,被刺伤就不好了。” “嘿嘿!好!” 再次下水之后,林海把一个超大的海胆敲碎之后,很快就吸引了一群海鱼的到来。 林海发现有一只长着尖嘴龅牙的鱼游了过来,似乎也想弄点儿海胆尝尝。 虽然这鱼长得有点丑,但林海还是把手伸了过去,想让它也尝尝味儿。 手才刚伸过去,林海就感觉到自己的潜水服,被人用力地拽住,并且一鼓作气拖到了海面上。 林海被拖到海面上时,整个人都有些发懵。 他正好端端地喂鱼呢,小峰突然把他拖上来干啥。 “小峰,我还能再憋两分钟呢,你咋就把我给拖上来了?” 小峰拍了拍胸口,有些惊魂未定的感觉。 “海哥!你知道你刚才想喂的那条是啥鱼吗?” 林海仔细地想了想,他还真不知道,这鱼是什么品种呢。 他吃过不少的海鱼,但是大部分都是石斑鱼、海鲈鱼或者比目鱼这些。 像刚才那个长得那么丑,还龅牙的鱼,自己还真没吃过。 林海摇了摇头,回答道。 “不知道啊小峰,那是啥鱼呀?” “那个是炮弹鱼,很是凶猛,脾气跟个炮仗似的!见到那种鱼一定得躲开,它那一口牙咬到人的话,真不是开玩笑的,手指都能给咬掉呢!” 林海听到这番话,顿时惊出一身冷汗。 没想到刚才那只看着蠢萌蠢萌的鱼,竟然这么厉害。 还好刚才小峰的反应快,这要被咬到了,那可就惨了。 果然在这海底确实存在着危险,还是得要有经验的渔民陪着才行呀! 稍做调整之后,他们又下去继续捞海胆了。 这海底的海胆资源,实在是太丰富了,没花太长时间,就弄了一大堆海胆了。 其实除了海胆,这里面的海鱼也多的很。 不过他们今天是没机会抓海鱼了,毕竟连工具都没有。 这些海鱼在水里面灵活极了,徒手是根本抓不住的。 要带上专门的射鱼枪才行,在海水里射鱼的难度也是很大的,要有经验的渔民才行。 海鱼的事就下次再说吧,今天得把海胆弄个够。 他们在来之前,专门带了几个大麻袋。 将捕捞上岸的海胆,都装进麻袋里面,四个麻袋装的满满当当。 两人上岸后穿上衣服,一人手里拖着两个大麻袋,就准备往家走了。 这两大麻袋的海胆是真的重,只能拖在地上走了。 好在路上遇到了三轮车,他们花了两角钱,坐了个便车到家了。 看到他们回家后,李月月和大妹便想来帮忙。 林海拦住了她们,表示自己来就行。 毕竟这海胆刺有毒,扎到她们可就不好了。 林海从系统商城里下单了,专门处理海胆的超厚手套,就开始在厨房里忙活起来了。 这些海胆的刺实在是太长了,先用剪刀稍微剪短一点。 然后将海胆的嘴,用剪刀给揪下来。 用剪刀将海胆,剪成像碗一样的形状。 然后将里面的内脏和黑膜,都给处理干净,只留下黄澄澄的海胆黄。 再用水简单冲洗一下就行了,弄好之后直接摆上餐桌。 林海将芥末酱油加到里面后,递给了小峰。 “小峰,你拿勺子直接舀着吃就行。” 小峰看着这海胆,有些不敢下嘴。 “海哥,你这煮都没煮呀,还是生的呢!” 林海此时已经迫不及待,端起一只海胆就开吃了。 “这海胆就要生的才好吃呢,你快尝尝味道贼好,你放心不会拉肚子的!” 小峰看林海吃的这么香,也拿起勺子舀进嘴里。 这一勺刚放进嘴里,他的表情就皱了起来,这股芥末味儿也太冲鼻子了。 可是那一股冲劲儿过了之后,那鲜甜味就在唇齿之间展露出来了。 味道简直太鲜了,说不出来的感觉,真是越吃越上瘾! 这海胆就是新鲜,从捕捞上来到进入嘴巴里面,不超过两个小时。 而且这些海胆的个头很大,品质很好。 像这种品质的海胆黄,在日料店里面,一斤至少卖个几百块。 这海胆刺身的味道虽好,但是老人们确实是接受不了。 于是林海用海胆做了海胆蒸蛋,让他们也跟着尝尝鲜。 三妹是最爱吃刺身的,此时在三妹的碗里,看着就馋人! 在碗底下铺了一些米饭,米饭上面是厚厚的一层海胆黄,浇上一些芥末酱油后,就可以开吃了。 吃的时候用勺子稍微搅拌一下,每颗米粒上面都粘着海胆黄,那味道简直了! 足足四麻袋的海胆,一顿就被造完了,第一次体验到,吃海胆吃到爽的感觉! 这顿海胆大餐刚吃完没一会儿,林海就又馋了。 于是林海看向身旁的小峰,询问道。 “小峰,你明天有时间不?咱们再去多弄些海胆回来。” 小峰摇了摇头,面带歉意。 “海哥,明天估计不太行了,后天行不?明天得去抓蛏子,郑老板前几天就定好了。” 林海听到抓蛏子后,顿时眼睛就亮了。 在海底下抓海胆这种体验,其实有一次就过瘾了。 如果再想吃海胆的话,林海也可以雇人去捉。 相比起来林海更想带着孩子们,去体验一下抓蛏子! 第134章 这罐子里是啥东西啊? “小峰,你们明天去抓蛏子,我能把闺女带上一起去玩玩不?” 小峰没有丝毫犹豫,立马点头。 “当然可以呀,人多更热闹!” 林海之前带着女儿们赶海,主要就是捡螺和捉螃蟹。 抓蛏子还真没怎么弄过呢,这下又可以带女儿们,体验新的经历了。 第二天早上小峰来到林海家,将他们一起带上,来到了目的地。 今天来捉蛏子的人,总共有四个,都是郑阳海鲜店铺里的员工。 有一个是前几天下海捉海参的,还有两个是生面孔。 这几个人背上背着背篓,手中还拿着大麻袋,一看就是要大干一场的架势。 林海在这片退潮后的海滩上,走动的时候就发现了,地上有好多的呼吸孔。 小峰说这种有呼吸孔的地方,底下都有蛏子。 这一大片的沙滩上呼吸孔密密麻麻,林海都不敢想象,这里的蛏子到底有多少。 小峰的背篓里,背着一大袋子的盐,这些盐的颜色发黄发黑,应该是直接用海水晒干而成的。 其实这也算不上是盐,甚至连粗盐都不是,毕竟粗盐还要简单提纯呢。 这种杂质特别多的海盐,是不能吃的,是专门用来捉蛏子的。 小峰没有像其他三个伙计那样,来了直接开始干活。 而是蹲在林海他们旁边,认真地给他们讲解如何捉蛏子。 小峰抓了一把盐,撒在这些小孔处,过了一小会儿就有动静了。 原本躲在这沙子底下的蛏子,似乎被这些盐给齁到了,一个个开始冒出头。 看到蛏子冒头后,小峰眼疾手快,一把就给揪了出来。 “这些盐撒在洞里,然后就等着它们冒头就行,简单的很!” 闺女们显然对捉蛏子非常感兴趣,按照小峰教的方法,已经开始忙活起来了。 在这些洞里面,蛏子的大小不一样,有的跟细面条似的,有些是普通大小。 而在这里最大的,能有手掌那么长,并且长得还贼粗。 林海发现他们四个伙计,在捉蛏子的时候,也不是什么型号都要的。 捉的都是个头偏大的,小的一律扔掉。 林海有些不理解,这些虽然个头小点儿,不一样能吃能卖钱吗? 当林海看到小峰又扔了一个,中等大小的蛏子时,好奇地问道。 “小峰,这个蛏子的个头还可以呀,为啥要扔掉了呢?” “阳老板让我们挖的蛏子,好像是供给岛外的一家高级饭店所以特别要求了,必须得抓最大号的!” 林海点了点头,原来是这样啊,难怪只要大的。 林海发现这四个伙计,不仅带了盐,而且每个人手里都有一把铲子。 林海站在旁边,观看了小峰捉蛏王的过程。 在一个很大的孔洞处,小峰撒了一把盐下去。 这个洞里的蛏子,却没有像预想的那样冒出头来,反而好像在往洞里面缩。 见此情景,小峰拿着铲子立马开挖。 蛏子这种东西,是真的很能跑,发觉有危险后,便会一溜烟逃走。 可小峰似乎知道,这蛏子的逃跑路线似的,直接将它的逃跑路线给提前断了。 没费太大功夫,就截获了这只蛏王,长得又大又肥,一只估计就有几两重! 接着林海继续和闺女们,一起撒盐捉蛏子。 这四个伙计在这捉蛏子,要干一整天。 可他的闺女们,干了一上午就累的不行了。 于是林海决定提前收工,带着女儿们回去做好吃的。 在临走之前,林海将他们捉的大蛏子,给挑选了出来,放进了小峰的背篓里。 也算是给小峰帮帮忙,毕竟今天是他帮着带路的。 而且刚才小峰扔掉了许多中等蛏子,三妹直接蹲在旁边捡。 虽然只干了一个上午,可是今天的收获是真不错呀! 毕竟林海可不挑大小,只要是能吃的规格他全都要。 带来的背篓装的满满当当的,林海背在背上大致估了一下,应该有个六七十斤。 这些蛏子真不算少了,因为和蛤蜊比起来,蛏子的出肉率高多了。 蛏子的壳比较薄,一斤蛏子大概能出个六两肉呢。 今天弄的这些蛏子肉加在一起,估摸着接近四十斤,今天是吃蛏子吃到饱的一天! 蛏子这个东西做法也多着呢,林海之前在视频上看到过一种做法,听说可以馋哭小朋友,今天回来一定要试试。 这道菜的名字叫做椒盐蛏子,做法并不难。 将蛏子焯水后,将肉给取出来,在蛏子肉里面打上一个鸡蛋,然后再裹上一层面糊。 炸至金黄后捞出,撒上一层椒盐粉就行。 吃着外酥里嫩,一口咬下去味道鲜美q弹。 这么多的蛏子一顿是吃不了的,而海鲜又容易变质,不过海边人民有自己的储藏办法。 林海将剩下的蛏子,全部倒进大锅里焯水。 焯水后将里面的肉给取出来,放在簸箕里,在外面太阳底下晒就行。 这样晒干后就成了蛏子干,要煲汤或者熬粥的时候,抓一把放进去可以提鲜。 林海一家住进孙大娘家里,也有两三天了。 在这段时间里,孙大娘脸上的笑容越来越多。 尤其是在天生乐天派王春花的带领下,孙大娘的精神头更好了。 以前孙大娘总是待在家里发呆,不想出门。 而现在她每天都会,带着王春花到处逛,整个人变得有活力了,也更显年轻了。 这不今天下午,孙大娘专门去市场里买了鸡。 要给大家露一手,让大家尝尝她的拿手好菜,白斩鸡。 没想到孙大娘竟然会做白斩鸡,林海觉得白斩鸡是真的很难做。 如果火候过了,鸡肉就会变得特别老特别柴。 而一味的追求鲜嫩的话,则可能没弄熟,一咬下去还在流血水。 这孙大娘的手艺是真不错,林海夹起一块尝了尝味道,就知道很地道很正宗。 肉嫩而不柴,吃起来满口香味,不过林海发现,孙大娘好像没有弄蘸料。 林海见别人吃白斩鸡的时候,都会配的有蘸料。 蘸料是将葱姜切碎后,再淋上滚烫的花生油。 林海想可能是孙大娘忘了,不过也没关系,这样就已经挺好吃的了。 看孙大娘还在厨房没出来,林海连忙招呼道。 “孙大娘,你也快来吃吧!” “哎好嘞!” 孙大娘笑着回应了一声,然后从厨房里搬出了一个大罐子。 这个罐子不透明,林海看不到里面具体是什么东西,于是好奇地问道。 “孙大娘,这罐子里是啥东西啊?” 第135章 原来这个就是沙蟹呀! 孙大娘拿了一个碗,开始将罐子里的东西,盛到碗里面。 “这个是我自己做的沙蟹酱,吃这白斩鸡呀就得配沙蟹酱,那才地道呢!” 孙大娘打开这个罐子时,里面的味道就开始往外飘了。 这罐子里的味道真的很奇怪,一股腥臭腥臭的味道直达鼻腔。 挨着孙大娘坐的三妹,闻的最真切,那味道涌出来时,三妹忍不住捂住了鼻子。 “奶奶,这罐子里的东西是不是坏掉了呀?怎么感觉臭臭的……” 孙大娘看三妹被熏的,小脸都皱了起来,笑着说道。 “沙蟹酱就是这样子的没有坏,这东西闻着臭吃着香呢!” 说完后将这一大碗的沙蟹酱,放在了桌子中央。 “把白斩鸡蘸着这沙蟹酱吃,很好吃的!” 此时大家看清楚了,碗中沙蟹酱的具体模样。 这个酱的颜色,让人看了更觉得没食欲了。 这酱的颜色发黑发灰,他们还从没见过,这种颜色的酱呢。 三妹此时对孙大娘的话,表示强烈怀疑,这东西看着还没有京市的豆汁好喝呢…… 孙大娘夹起了一块鸡肉,在这酱中蘸了一下,放进嘴里吃的满脸享受。 林海觉得这孙大娘盛情邀请,不吃有些太不礼貌了。 于是他也夹了一块鸡肉,蘸了一下黑乎乎的酱,做了下心理建设后,放进了嘴里。 林海本以为会是黑暗料理,没想到味道竟然非常不错。 这沙蟹酱的味道,闻着虽然感觉腥臭,但是吃着完全不会,反而有一种极致的鲜。 白斩鸡直接吃的话,吃几块就会觉得腻歪了。 而蘸上这沙蟹酱之后,不仅可以解腻,而且口感层次更加丰富。 鸡的肉香味,混合着蟹的咸鲜味,让人感觉味道都升华了。 林海此时的表情,也是一脸享受,连夹了两大块塞进嘴里。 孩子们看爸爸也吃的这么香,于是伸出筷子也试了试。 果然味道一点儿都没有让人失望,这沙蟹酱配白斩鸡真是一绝呀! 把最后一块鸡肉也咽进肚子里后,林海发出一声感叹。 “哇!这酱的味道真不错,配着白斩鸡绝了!” 看到大家这么肯定她的手艺,孙大娘笑的开怀。 “我们靠着北海这边的渔民,都会弄这种沙蟹酱,不仅是配白斩鸡,配啥都好吃!” 王春花对这沙蟹酱,简直喜欢到不行,这沙蟹酱也太对她的胃口了。 “玉珍妹子,这沙蟹酱是咋做的呀?等回了家,我也想弄来吃吃!” 沙蟹酱是广西北海这边的特产,住在海南岛的王春花,还真不知道这东西该怎么做呢。 孙大娘看王春花这么喜欢她的酱,心里很是骄傲。 “这酱的做法很简单,我明天就教你做,这次我多做几大罐子,你们走的时候带点儿回去!” 孙大娘说完这话后,突然又想到了什么。 “要做沙蟹酱的话需要沙蟹,看这天气,估摸着今天晚上的沙蟹多呢!” 王春花向来就是风风火火的性格,听见这话直接拍板。 “那还等啥?今晚上咱们就去弄沙蟹回来!” 等到夜幕降临后,算好了退大潮的时间,大家手中都提着桶往海边去了。 家里距离海边,也就几分钟的路程,不一会儿就到了。 在这夜晚的海边特别黑,没有路灯,可以说是伸手不见五指。 不过林海来的时候,带了好几只手电筒。 孙大娘拿着一个手电筒,在最前面带路,突然她停下了脚步,指着远处兴奋地说道。 “看!前面那一大片就是沙蟹了!今天的沙蟹果然多呀!” 在这电筒光的照射下,一行人看过去,在远处的沙滩上,确实有一片一片密密麻麻的东西。 等走近之后,林海蹲下身抓了一只沙蟹放在手里。 “啊!原来这个就是沙蟹呀!” 这沙蟹的个头非常小,比硬币还要小。 沙蟹的壳是淡蓝色,腿则是白色。 虽然有一对钳子,可这钳子实在是小的可怜,夹人一点也不痛。 这种螃蟹林海以前在海边看到过,不过却没当回事儿。 这螃蟹小的可怜,压根儿没有肉,林海只以为是什么小杂蟹,从来都没有逮过。 此时在这片沙滩上,沙蟹简直多的要命。 不是一只两只,而是一片一片一群一群的。 如果有密集恐惧症的话,看到这一幕,肯定会掉一地的鸡皮疙瘩。 普通螃蟹在捉的时候要小心着,以免被夹到手。 而这沙蟹压根不夹人,弄起来可就简单多了。 直接用手一把一把地抓,然后扔进桶里就行。 这些螃蟹不会夹伤人,所以也能让孩子们一起弄。 孩子们对捉小螃蟹的游戏很感兴趣,玩的都不想回家了。 原本打算弄个十多斤就回家的,结果人多力量大,这天晚上足足弄了五六十斤的沙蟹回家。 到家后将这些沙蟹倒大红盆子里面,加上水倒些盐,让他们先在里面乖乖吐沙。 吐了一晚上沙后,第二天起来就该做沙蟹酱了。 因为弄的沙蟹太多,家里的罐子不够,还专门去市场里,又买了几个大罐子回来。 沙蟹酱的做法虽然简单,但是还挺耗费时间的。 将这一大盆子的沙蟹放在院子里,大家围着这红盆子坐成一圈。 孙大娘拿起一只小沙蟹,就开始给大家做示范了。 “肠子里面有脏东西,得把这个给扯掉。” 孙大娘抓着这只沙蟹,将它肚子部分的盖子掀开,然后往出来一扯。 这样不仅将肚子那里扯掉了,连着肠子也扯了出来。 沙蟹的个头本来就很小,肚脐那个位置就更小了。 王春花弄了一会儿,就感觉眼睛都花了,不得不停下来休息。 可对于林海和孩子们来说,这就太简单了! 第136章 这是打死卖盐的了! 大家的手速练的越来越快,这一大盆的沙蟹虽然多,但也很快处理完了。 然后每个人的手里,分到了一个玻璃瓶,用玻璃瓶将这盆子里的沙蟹给捣碎。 沙蟹酱里面是没有完整沙蟹的,都是沙蟹的碎片。 必须要将沙蟹给捣碎,才能发挥出它的香味来。 这一步属实有些残忍,但还真挺解压的,用玻璃瓶捣碎,有咯吱咯吱的声音。 把这些沙蟹全部捣碎之后,就要开始加盐了。 “天哪!玉珍妹子!你这是打死卖盐的了!” 王春花看到孙大娘加盐的操作后,眼睛都瞪大了。 孙大娘拿着盐缸子,直接往里面倒,就像盐不要钱似的。 这一盆沙蟹有个五六十斤,在里面加的盐,估计就有个三四十斤了。 往里面倒盐的场景,实在是太震撼了,难怪王春花直呼打死卖盐的了! 孙大娘将盐倒进去后,拿着擀面杖开始搅拌起来。 “春花姐你不知道,做沙蟹酱呀,必须得放这么多盐,不然很容易坏的!” 林海知道为什么要放这么多盐,首先口感是一方面。 而且这里面必须是高盐环境,才能防止细菌在里面滋生。 海鲜这东西本来就容易变质,如果盐太少的话,估计得吃坏肚子。 早上烧了不少的开水,现在已经都晾冷了。 把这些凉白开倒进去后,搅拌均匀就行了。 此时沙蟹酱的制作,就基本完成了,不过这沙蟹酱还不能直接吃,得在罐子里发酵一段时间才行。 将这些沙蟹汁都分装到罐子里,摆放在厨房的角落处,大功告成! 第二天早上林海起床后,正琢磨着今天要带闺女们去哪儿玩时,门突然被敲响了。 林海打开门后,发现门口站着的人是小峰。 小峰手里拿着一些工具,看到林海后笑着和他说道。 “海哥,你今天有空吗?要不咱们去弄生蚝吧?” 上次小峰陪林海潜水,一次拿到了十块钱的报酬。 他觉得这确实有些太多了,所以想带着林海他们,多玩儿一些地方作为回报。 一听小峰说到生蚝,林海就想起了,之前在渔村里的日子。 那段时间为了炼制蚝油,每天接触的最多的就是海蛎子了。 海蛎子肉熬煮后捞出,为了不浪费,只能自家吃掉。 那段时间家里的海蛎子肉多的要命,每天都不怎么吃饭了,把海蛎子当饭吃。 经过那一段时间之后,全家吃海蛎子都吃厌了,看见海蛎子就头疼。 在林海的眼中,海蛎子和生蚝就是一样东西。 长得大一些的叫生蚝,长得小一点的叫海蛎子。 虽然林海对生蚝不是太感兴趣,但是小峰这么热情邀请,也不好拂了别人的好意。 “好呀,那我等会儿把孩子们叫起来,咱们一起去!” 大家穿戴整齐,买好早饭之后,便跟着小峰向着目的地进发。 林海本来以为是一片礁石区,礁石上面长着一些,密密麻麻的小海蛎子。 可到了地方之后,这场景把林海给震惊到了。 此时潮水退下去了,面前的一大片全部都是生蚝。 看着就像是,用生蚝铺成的一片广场似的。 这里的生蚝,个个都有巴掌那么大,和海蛎子根本不沾边。 林海不知道的是,生蚝和海蛎子并不是一样东西。 生蚝不仅个头更大更肥美,而且也更有营养。 生蚝一般生长在水质更好的地方,而海蛎子则不挑水质,随便哪片海域,都是成片成片地长。 这生蚝的个头实在太大了,林海看着就感觉手痒痒。 他的手里拿着一个铁钩子,用钩子往这壳上一戳一拉,这盖子就被掀起来了。 这生蚝里的蚝肉实在是太肥了,肥嘟嘟的把壳占的满满的。 林海将这蚝肉用手抓起来,头往后一仰放进了嘴里。 林海感觉这生蚝的味道,和海蛎子似乎还真有些不同。 不知道是不是水域的关系,这生蚝肉吃着特别鲜甜,一嚼汁水就爆开了。 这生蚝肉在嘴里咀嚼可太香了,香到恨不得将舌头都吞进去。 原本林海还觉得,海蛎子吃多了不感兴趣,此时可就真香了! 林海一边把这大生蚝往背篓里装,一边撬开壳往嘴巴里放。 还没干多久的活呢,肚子就吃的饱饱的了。 其实林海一家以前,之所以会把海蛎子吃腻了。 一个是因为吃的太多了,另一个是因为,在水里煮太久鲜味丧失,肉质也没那么嫩了。 对于高品质的生蚝,就应该吃刺身,享受那种鲜甜的滋味。 除了刺身之外,还有两个吃法是最佳的。 做成捞汁小海鲜,或者是碳烤生蚝。 碳烤的蒜蓉生蚝,之所以能在夜市中屹立不倒,就是因为味道实在是太美妙了。 林海之前在岛内的时候,弄来的海蛎子,要么用水煮着吃,要么煎蛋吃。 还真没有用蒜蓉酱碳烤着吃过,想想还真馋那个味道了! 李月月以前在小渔村的时候,就做惯了撬海蛎子的活儿,此时撬起生蚝来也是得心应手。 李月月来的时候,手中提着一个桶,撬出来的生蚝肉,全部装在桶里面。 在离开这片海域的时候,李月月的这个桶,已经全部装满了,这一桶至少有个二三十斤呢。 带着一大堆的生蚝满载而归后,林海将小峰留下来吃午饭。 今天的午饭主要就是围绕着生蚝,首先就是吃刺身。 用生蚝蘸着芥末酱油,大家吃了个两三分饱。 然后来到屋子外面,在屋子外面有一个院子,坐在这院子往外看,能看到一片湛蓝的海。 林海在这院子里面,已经弄起了一个烤架。 林海此时化身成了,碳烤生蚝的摊主! 第137章 嚯!海边烧烤盛宴! 林海将生蚝一个个码放好,底下的炭火烧的正旺。 每一个生蚝里面,都舀上一大勺的蒜蓉酱。 这蒜蓉生蚝一烤,香味就到处飘散。 不仅把院子里的人香迷糊了,周围的许多邻居,也都被馋的不行。 孩子们爱吃辣,林海又弄了一点辣椒酱在里面。 这些蒜蓉酱和辣椒酱,都是林海从商城里面,买的独家秘方。 这样烤出来的蒜蓉生蚝,比夜市里的还要好吃。 孩子们一个接着一个,好吃到停不下来,最后都吃的肚皮圆鼓鼓的。 林海在给孩子们烤生蚝的时候,就想起了同事跟他提起过的,超级丰盛的海鲜烧烤。 那些海鲜全部都是现捕现捞的,并且在海滩上搭起了烤架。 不需要凳子,大家直接围着烤架坐在沙滩上。 一边吃着海鲜烧烤,还一边唱歌,那简直惬意的不得了。 同事吃的那一顿海滩烧烤,人均差不多要近千元,属实是不便宜呢。 在院子里烤个生蚝,大家都吃的这么满足。 林海想如果弄个海滩烧烤,孩子们不知道会有多快乐呢! 林海向来是想到什么就去做什么的,第二天早上一起床,他就直奔附近的码头。 要弄海鲜烧烤,食材是关键,不仅要新鲜而且品类要多。 码头上刚出海回来的渔船里,海鲜的品类最多也最新鲜。 林海从孙大娘那里了解到,那些出海的渔船,一般早上六七点就到码头了。 所以林海起了个大早,来到码头上时,都还没什么渔船呢。 林海蹲在码头上,等了一小会儿,有好几艘渔船靠岸了。 他们打捞上来的鱼货,此时全部都躺在甲板上。 出海的时间太紧急,他们来不及在海上,处理这些鱼获。 在码头上停靠下来后,便开始将这些海鲜,分门别类地整理好,并准备往市场里送了。 有些船主并没有往市场里送,而是直接在码头上,就开始摆摊了。 毕竟这码头上的人流量可不小,有很多人想买新鲜海鲜,会到这里来瞧瞧。 在他们整理的时候,林海就已经来到了他们旁边。 这些海鲜是真的新鲜呀,估计出水还没多长时间,仍然活蹦乱跳的。 “老板,这虾爬子给我来五斤!” 这船上打捞起来了不少的虾爬子,也就是皮皮虾。 这皮皮虾的个头还真不小呢,有的皮皮虾此时肚皮翻过来了,一眼就能看出来是带膏的,而且肥的很呢! 这种大小和肥度的皮皮虾,在炭火上一烤,再撒上一把椒盐,肯定好吃的不得了! “老板,这黑虎虾给我来三斤,小八爪鱼来三斤,那大鱿鱼来三斤!” “这两条东星斑我也要了,嚯!这青蟹的个头大呀,这几只我都要了!” “这响螺看着也不错,给我来个七八个吧!” “……” “……” 林海就这样像报菜名一样,巴拉巴拉念了一长串。 坐在那里的老板都惊讶坏了,原本以为林海是个散客,没想到买这么多东西! “好好好!我现在就给你称!” 林海几乎把这市面上,能见到的各种海鲜都给凑齐了。 不仅如此,还在市场里买了牛羊肉,吃烧烤的话,肯定不能缺了牛肉串和羊肉串呀! 不过说实话,在这个岛上的牛羊肉价格,是真的贵呀! 毕竟岛上的很多物资,要从岛外走水路运进来,这运费就得花上一大笔呢,贵一些也很正常。 林海准备在中午的时候,让孩子们吃上这顿海滩烧烤。 将这些食材弄回家之后,林海就开始忙碌起来了。 在家门口正对着的那片海滩上,林海已经把家伙事儿架起来了。 在这海滩附近,还有许多转路遛弯游玩的人,看到林海这架势,都有些好奇。 在现代海滩烧烤已经很流行了,不过在这个年代,似乎还不兴这些。 大家就算弄什么烧烤,也是在家里弄,还没试过在这海边吃饭呢。 林海在处理食材的时候,小峰拖着两个大袋子,来到了他家。 其中一个袋子里装着海胆,另一个袋子里装大生蚝。 “嚯!这么多!谢谢你了小峰!” 小峰笑了笑,摆摆手说道。 “哈哈,顺手的事儿,而且我今天还要来蹭饭呢!” 林海昨天就把沙滩烧烤的想法,和小峰说了,并且拜托小峰帮他弄点海胆回来。 小峰尝到了林海的手艺,对这次的海滩烧烤可太期待了。 今天早上天刚亮,他就跑去捞海胆了,还顺路弄了一大袋子的生蚝回来。 海胆不仅弄刺身好吃,做成碳烤生蚝,也别有一番风味呢! 林海和李月月在处理食材,孩子们也没有闲着。 此时正在穿串呢,将这些海鲜穿在竹签上面,整齐地摆放在盘子里。 林海今天从市场里买来的是黄牛肉,黄牛肉比水牛肉可好吃太多了。 林海以前不懂这些,买过水牛肉来吃。 水牛肉的肉质太过粗糙了,肉质偏柴味道不行。 而黄牛肉的肉质细嫩,不仅适合用来炒,做成烧烤也一样好吃。 林海选的牛肉部位,是牛身上最嫩的牛里脊肉。 牛里脊肉很适合用来烫火锅,涮几秒钟就能吃,嫩的不行。 里脊肉长在肋骨附近,这部位的肉是比较少的,所以价格也偏贵。 将这牛里脊肉切成小块后,用腌料腌制一会儿,再串到签子上就行。 这次弄的食材实在是太多了,林海都有些担心今天吃不完了。 光是烧烤的食材,林海就运了好几趟。 在沙滩上摆着一张,长方形的矮桌子,此时的桌子上面,已经被食材给放的满满的了。 收拾的差不多了,此时已经到了中午11点多。 是时候该干饭了,林海已经肚子空空了。 林海拿了一些烧烤串儿,刷上油后,便放在烤架上开始烤着。 烤了没一会儿,那香味便开始往外冒了。 尤其是牛羊肉串的香味是最浓的,那股诱人的味道,沿着海岸线飘了好远。 此时是午饭时间,有不少在海滩边玩耍的人,都已经回家了。 还有一些留在海滩上的人,闻到了这香味,被馋的受不了了。 不过他们不好意思上来要吃的,于是也赶紧回家,想办法把肚子给填饱。 刚才买的黑虎虾,品质非常好,是可以吃刺身的程度。 所以在烤的时候,林海没有烤太久。 烤到虾刚变红一会儿就拿起来了,刷上蘸料便递给孩子们吃。 这种程度刚刚好,吃起来的虾肉嫩的不行! 第138章 爸爸,什么是木薯呀? 虾肉烤太久的话,肉质就会变柴,吃起来味道就不行了。 三妹一边大口吃虾,一边笑着对林海说道。 “爸爸,可以烤点海胆吃吗?” “当然可以啦,爸爸给你们一人烤两个!” 处理好的海胆壳像个小碗一样,直接放在烤架上就行。 在烤的时候还可以加一个蛋进去,一边烤一边搅拌。 今天买的食材实在是太多了,中午这顿没吃完,还剩了好多。 所以林海并没有将烧烤架给撤走,孩子们就在这沙滩上面玩耍,玩饿了林海便将炭火点燃,给孩子们再烤一些吃。 在下午海滩边的人渐渐多了起来,有些小孩子被林海的烧烤给馋坏了。 一个个小萝卜头围在旁边,眼巴巴地看着,口水都要流下来了。 反正食材剩的还很多,林海烤了一些,送给周围的小朋友们。 这些小馋鬼们都围在周围,一个劲地吹林海的彩虹屁。 “叔叔,你烤的东西简直太好吃了!” “哇!我还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呢!” “叔叔!我可以再吃一串烤鱿鱼吗?” “哇!谢谢叔叔,你简直是大好人!” 今天这一天过的实在是令人开心,吃的好也玩儿的好! 今天弄了一整天的烧烤,第二天林海就懒得做饭了。 早上起床后懒得生火,直接到市场旁边去买早饭。 刚走到市场口,林海就被一股香味给吸引住了。 从一个笼屉里面,传出一股股椰香和糯香,闻着让人肚子咕咕乱叫。 “大姐,你这笼屉里是啥呀?” 在摊位前一个系着围裙的女人,看到有客人,连忙将笼屉给打开。 “这是我做的椰子糯米饭,把糯米在椰汁里面泡了一宿蒸出来的,绝对好吃来点儿不?” 这东西看着还真挺不错的,用的椰壳碗来装的,里面蒸出的糯米饭,看着洁白如雪。 如今已经到了冬季,在岛上虽然有椰子,但是数量也少很多了。 这两天大鱼大肉吃多了,还真想吃点儿这些清淡的东西。 “行,你这几笼屉的糯米饭我都要了!” 林海带着椰子糯米饭回到家,摆在桌上便叫大家起床吃饭。 其实也只是叫这几个孩子,其他人早就起来了。 他们三个老年人睡不着,一大早就起来了,在家里一通忙活。 李月月也起来了,刚把还没晒干的蛏子肉,搬到院子里晒。 这糯米吃的香软弹牙,而且椰子味很浓。 林海记得四妹的口味爱吃甜的,于是还给她的糯米饭里,加了一勺蜂蜜。 大家吃过早饭之后,孙大娘背着背篓扛着锄头,就准备出门了。 看到孙大娘的这副架势,林海连忙上前问道。 “孙大娘,你这是要去哪里呀?” “家里的木薯该挖了,我去地里干会儿活!” 林海原本以为,孙大娘有两个儿子寄钱,就不用和其他老太太一样,干地里的农活了。 没想到她还是一样要干活,果然有钱没钱都一样,老人家就是闲不住。 种地这事刻在了每个华国人的基因上,虽然这涠洲岛的面积不大,但是岛内人将每一片土地,都利用起来了。 在这岛上除了渔业,还会种植一些庄稼来补贴家用。 种的主要分为,水果类和粮食类。 比如香蕉甘蔗,这些适合热带种植的水果。 还会种一些木薯和花生,尤其是木薯这东西,很适合在南方种植。 在南方一般就是这个季节挖木薯,从10月份起就可以开始挖了,一直挖到一二月份。 知道孙大娘要去地里干农活,林海也想跟着一起。 “孙大娘你等一下,我去叫下孩子们,我们跟你一起去!” 孙大娘一听这话,摆了摆手连忙拒绝道。 “小海呀,不用真不用,那地里的活儿可脏可累了,你不用来,孩子们更别来,磕着碰着就不好了!” 孙大娘这段时间,把林海的这几个闺女,真的当成自己的亲孙女来疼。 自然是舍不得让孩子们,到地里干活的。 “没事的孙大娘,就让孩子们一起去吧,反正今天也没啥事儿,就当让孩子们锻炼身体了!” 在林海的育儿观念当中,女孩子是要富养的。 不过这种富养,不是说要锦衣玉食,十指不沾阳春水。 而是在见识层面上的富养,让女儿们什么都见过,什么都知道。 不仅见过一些高端的东西,也要见一些底层的生活。 在地里干农活锻炼,也是一种很好的体验呀! 在林海的软磨硬泡下,孙大娘还是同意。 “好吧,那你带着孩子们来吧,到时候累了的话就先回家!” “好嘞!” 林海回到屋内,叫了自己的五个女儿,毕竟剩下的三个女儿年龄实在太小,不适合去地里。 听到是去地里干农活,这是孩子们没有一丁点排斥,反而很感兴趣。 “爸爸,什么是木薯呀?是我们吃的红薯吗?” 三妹拉着爸爸的手,一边走一边问道。 林海之前和孩子们生活在小渔村的时候,家里并没有种过木薯。 只是种了一些普通的青菜,和红薯之类的东西。 “额,不是一种东西,等会儿到了你就知道了。” 走了大概十分钟左右,就来到孙大娘的地里了。 这片种木薯的地不大,应该只有个八分地。 其实说实话,林海之前也没怎么见过木薯,对这东西是很陌生的。 来到木薯地里,他才第一次见到,长在地里的木薯是什么样子。 木薯上面可不是像红薯那样的藤蔓,而是像一棵比较小的树。 一根直直的茎干,上面还结了一些叶子。 根部就是木薯了,木薯的外形和红薯有几分相似,像是加长加大版的红薯。 孙大娘手里拿着锄头就开始挖了,这孙大娘一看就是做惯农活的人,手脚很麻利。 几锄头下去,就将一窝木薯给挖了起来。 孩子们看到木薯挖起来后,就拿着麻袋过去了,将这些木薯给装到袋子里面。 这木薯的产量是真的高呀,这一窝就挖了好多木薯上来。 这一窝里面,至少就有六七个木薯,每个木薯都长得又大又结实又重。 在众多作物当中,木薯的产量确实算特别高的了。 一亩地的产量,平均能达到4000斤,这简直是太高产了! 第139章 木薯也能做成粉子吗? 三妹手里抱着一根木薯,认真地看了半天。 “爸爸,这木薯好吃吗?是什么味道呀?” “额……” 林海有些沉默了,说实话,这木薯是啥味道他还真不知道。 林海在上一世,只用木薯淀粉做过东西吃,但是木薯是什么味道,他确实是不知道。 林海小时候在农村里,村里人好像也有种木薯。 只不过似乎没什么人吃,种来的木薯,基本上都喂猪了。 挖木薯这个活儿还真挺累的,林海和孙大娘一起干,干了整整一个上午。 林海累的满头大汗,这一上午差不多挖了三分之一的地。 挖出来的木薯,林海大致估算了一下,应该有一千斤的样子。 这些木薯装了很多个大麻袋,此时全部垒在了地里。 其实挖木薯还不是最累的,扛回家才是最累的。 这一袋子的木薯,差不多就有百八十斤。 虽然回家的路程不太远,走路也就十多分钟。 但是这一趟一趟运的话,肯定是非常累人的。 孙大娘放下锄头后,走向这些麻袋,准备往家里扛。 像这些农村里的女人们,虽然身形偏瘦,但还是有一把力气的。 不过林海还是觉得,这样的活对孙大娘来说,有些太劳累了。 毕竟是年近六十的人了,这要是在路上一不小心闪了腰,那可就得不偿失了。 眼看着孙大娘要扛着麻袋走了,林海连忙拦住了她。 “孙大娘,你和孩子们在地里等一下,我出去一下马上回来!” 孙大娘不知道林海要去干嘛,但还是点了点头。 “行,你去吧小海,我在这儿看着孩子们。” 林海直奔离这儿最近的那个市场,来到了一辆三轮车的摊位前。 这辆三轮车是这些摊贩用来送货的,林海和老板说了一下,直接租了下来。 这种三轮车虽然不是电动的,要用人力来蹬,不过比自己扛要强多了。 骑着三轮来到田地旁边,林海和孙大娘一起将麻袋扛上了车。 用这三轮车来回运了几趟,就将这1000斤的木薯运到了家。 将这些木薯运回家后,从麻袋里倒了出来,堆放在院子里,堆的像一座小山一样。 王春花此时已经做好了饭,走到院子里吆喝道。 “你们咋才回来呀?快进屋吃饭!” 说完这话后,她看到了院子里那一大堆的木薯,顿时眼睛瞪得老大。 “哇!你们弄了这么多木薯回来!” 林海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笑着和王春花说道。 “这才挖了三分之一,还有好多在地里没挖呢!” 王春花今天中午和李月月一起做的饭,昨天吃的太油腻,所以今天主要是煲汤。 用海参和排骨煲了一大锅汤,王春花一边喝汤,一边似乎在想着什么。 “玉珍妹子,这木薯到底要咋吃呀?我之前听人说这木薯有毒呢!” 王春花一家一直没怎么吃过木薯,而且她之前听说过邻村的一个事情。 在隔壁村子里有一户人家,家里种的有木薯。 他们家把木薯煮来吃后,结果三个人全部都中毒了。 一家三口又恶心又呕吐,头也昏昏沉沉的,就连脸色都变苍白了。 当时就把三个人抬着,往卫生院里送了。 结果送到卫生院后,情况非常严重,两个大人勉强治好了,家里的孩子却不幸死掉了。 王春花这个村子里,原本就不怎么种木薯吃木薯的,听说了这个事情之后,更没人愿意种这东西了。 林海对木薯有毒的事情,也稍微了解一些。 生的木薯确实是有毒性的,吃100克就会造成中毒,如果吃一千克就会使人死亡。 不过木薯这个东西,只要弄熟了的话,吃着就不会有什么问题了。 在现代的华国人,其实将木薯当做主食吃是很少的,一般都是加工成木薯淀粉。 加工成的木薯淀粉,是完全没有毒性的,而且还能做成很多独特的美食。 在奶茶里面的珍珠,就是用木薯淀粉做成的。 孙大娘种了这么多年的木薯,对这个自然是很了解的。 “春花姐,这木薯生的有毒,熟了没事儿,不过煮熟了也不适合孩子们吃,孩子们的肠胃太弱,最好是做成粉子,一点儿都不带毒,孩子们也能吃!” 王春花一听到做成粉子,来了兴趣。 “玉珍妹子,这木薯也能做成粉子吗?” 孙大娘点了点头,说道。 “对啊,和做红薯粉子差不多,木薯粉子吃着味道还不错呢!” 一听到做红薯粉子,林海就想起了小时候,在农村里的经历。 小时候爷爷奶奶种了好几亩的红薯地,毕竟红薯这东西易成活,而且产量很高。 红薯的产量是真的高呀,这几亩地产出的红薯,简直是多到惊人。 每次到了收获红薯的季节,一天三顿饭,顿顿都是红薯。 那简直把林海吃的,看见红薯都要犯恶心了。 这么多红薯吃不完放在那里,虽然能存放很长一段时间,但时间太久了,会蔫巴会坏。 于是就会将这些红薯,做成红薯粉子,就能够很好地储存起来了。 每次做红薯粉子的时候,那简直是大工程,全家都忙碌起来了。 又是将红薯给磨碎,又是过滤又是洗粉,又是沉淀又是晒干! 折腾了好长一段时间,才能得到这红薯粉子。 红薯粉子可以做成红薯凉粉,加上调料拌着吃,味道还挺不错的。 红薯粉子也可以再加工一下,做成红薯粉条子,这粉条子的味道,可比红薯要好吃多了。 林海想了想,他已经有好多年没有做过红薯粉了,还真是有些怀念呀! 不过也没怀念太久,因为今天下午,他们便要开始做木薯粉了。 在这80年代做木薯粉,那绝对是一个更大的工程! 首先就是给这些木薯削皮,这个工作估计是里面最简单的了。 下一步要将这些木薯,给全部磨碎! 第140章 种木薯真的好神奇啊! 如果是在现代的话,这一步那就简单多了。 有专门磨碎的机器,直接将这些木薯往机器里面一扔,就会被全部粉碎。 家里没有这种大型机器,也可以用破壁机来代替。 将木薯切成小块后,扔进破壁机里加上一些水,按动开关就行。 可在这个年代的小岛上,那种大型机器和破壁机都是没有的。 没办法,这一步只能纯手工完成! 孙大娘从家里拿出了,木薯磨粉的工具,这东西林海可太熟悉了。 林海小时候跟着爷爷奶奶做红薯粉,磨碎红薯的时候,用的就是这个工具。 这个叫做擦板,下面是一块木板,在木板上面是一块铁皮。 这铁皮不是平滑的,上面有好多凸起。 将木薯放在擦板上面,上下来回滑动,就能将木薯给磨碎。 此时的院子里,一派忙碌的场景。 大家手里拿着擦板,忙的热火朝天。 院子里放着大红盆子,还有好多大空桶,擦碎的木薯先暂时装在桶里。 别看这操作似乎挺简单的,但是这活儿真累人呀。 没干到半个小时,林海感觉自己的胳膊都有点酸了。 好在大家在院子里,一边聊天一边干活,也没有那么枯燥。 这一千斤的木薯,实在是太多了,干了两个多小时后,大家都弄不动了。 不过成果还不错,已经磨碎了两百多斤的木薯了。 “先弄这么多吧,那些以后再干,别累着了!” 孙大娘看大家的脸上都有疲态,实在是不忍心让大家再继续弄了。 停下来后,就到了过滤的步骤,这一步还挺简单的。 孙大娘拿了一个大布袋子,将刚才磨碎的木薯,装在布袋里面。 将这大布袋放在装水的大盆子里面,反复地揉搓,将木薯淀粉全部都搓洗出来。 最后直到从布袋里面冲出来的水,没什么颜色的时候,就可以停手了。 搓洗过后得到的浑水,静静地放在院子里就行,等它自己慢慢沉淀一个晚上。 到了第二天早上,这些大盆里面,水和粉子就已经分离开了。 将上层有些发黄的水慢慢倒干净,下层留下的就是木薯淀粉了。 孙大娘捻了一点木薯淀粉,在手上看了看说道。 “这木薯粉子还没洗干净呢,还得再淘一淘。” 桶底下的木薯淀粉,此时还不够白,里面还带有一些杂质。 于是又倒了一些清水在盆里,和这些粉子一起搅拌均匀,等它再静置一个晚上。 又过了一个晚上,第二天就到了收获的时候。 孩子们也起了个大早,想一起看看粉子。 今天得到的木薯粉子,果然不一样了,将上层的水倒去之后,下面的粉子非常漂亮。 这木薯粉洁白如雪,看着就让人心生喜爱。 “大妹,你把簸箕端来,咱们把这些都晒起来。” 林海用做饭的铲子,将这些粉子全都铲了起来,整齐地码放在簸箕里面。 这些木薯粉还挺多的,足足放了两三个簸箕才放下。 木薯中的淀粉含量是非常高的,一斤的木薯差不多就能出二两半的淀粉。 昨天弄了两百多斤的木薯,今天大概能收获五十多斤的淀粉呢。 今天的阳光非常给力,直射着簸箕上的粉子,晒了一天后就干的差不多了。 等到第二天几乎完全干了,这些木薯粉今天可以派上大用场了。 前几天林海就给孩子们讲了,这木薯有好多种吃法,样样都十分美味。 孩子们早就馋坏了,此时跟在爸爸的身后,看着林海给她们烹饪美食。 在现代有一样东西风靡全国,那就是奶茶。 在大街小巷里隔不了多远,就会有一家奶茶店。 在有些热门的商圈里,甚至一转头就是好几家奶茶店,生意也是火爆到不行。 奶茶飘香诱人,不仅小孩子爱喝,林海这个成年人也挺喜欢。 不过来到这个年代后,压根就没有奶茶这种东西。 林海似乎也有好长时间,没有喝过奶茶了。 就趁着这个好机会,给孩子们做些奶茶来尝尝鲜。 奶茶的做法其实并不难,林海上一世在视频里,看过许多教程。 自己做的奶茶,不仅健康,而且味道也是很不错的。 林海想做最基本的珍珠奶茶,要做珍珠奶茶,首先得把珍珠给做出来。 奶茶里面的珍珠,是林海最爱吃的,嚼起来q弹q弹的,主要成分就是木薯淀粉。 林海在锅里倒上一些水,然后加了一些红糖进去。 红糖被煮沸后,散发出丝丝甜香,将这些红糖汁水与木薯淀粉混合均匀。 就像和面团一样揉搓均匀,然后就可以开始做珍珠了。 “来,爸爸教你们做珍珠,揪起来一小坨儿,然后在掌心搓圆就行!” 孩子们把小手洗干净,站在桌子旁边,认真地开始搓起来。 几个大孩子做的珍珠很漂亮,大小适中,而且非常的圆。 小一些的孩子,做的就惨不忍睹了,一个个奇形怪状的,不过林海觉得很有童趣。 将这些搓好的小丸子,在水里面煮熟后,就变成了珍珠丸子,将它们泡在清水里面,等会儿再用。 然后就要开始煮奶茶了,现代的奶茶一杯就要卖十几块,但做法真挺简单的。 在锅里加入白糖和茶叶,在锅中翻炒着,一直炒到焦糖色为止。 然后加水煮开,再将里面的茶叶给滤掉,并且把刚才弄好的珍珠丸子加进去。 没花多长时间,一杯珍珠奶茶就做好了。 “哇!真的好好喝呀!” “这个小丸子也太好吃了,甜甜的还弹弹的呢!” 林海做的奶茶,孩子们可太爱喝了,每人一大碗都喝的光光的。 除了奶茶,林海还用这木薯淀粉做了点心,是现代很火的,女生很喜欢吃的手工鲜奶麻薯。 在木薯淀粉中加入牛奶和白糖,并且用小火加热至有些粘稠的状态。 然后分成一小团一小团的,并且倒进黄豆粉里面。 就这么简单,就能制作出纯手工的鲜奶麻薯了。 在这几天时间里,林海确实是挺辛苦的。 他帮着孙大娘,将地里的木薯全部都挖了回来。 并且和孙大娘一起,重新在地里种植了木薯。 林海之前以为,种木薯是将木薯的根块埋进土里面,等着它发芽生长。 结果发现不是那样的,种木薯真的好神奇啊! 第141章 在海里射鱼的枪呀! 孙大娘手中拿着,木薯上面那根长长的茎干,用砍柴刀砍成20厘米左右的长度。 然后将砍好的茎干,放进刚才挖的坑里,并且用土埋了起来。 林海看的一愣一愣的,没想到木薯是这样种植的。 这八分地挖起来累,但是种起来就简单多了。 仅仅一个下午的时间,就将这一片地给种完了。 “孙大娘,这样埋进去就行了吗?不用浇水施肥啥的?” 孙大娘笑着摇了摇头,说道。 “不用不用,木薯这东西最耐旱了,一点都不娇气,埋进土里就能活!” 林海简直是大开眼界,没想到这木薯这么强悍。 不仅耐旱而且产量还高,种起来也是非常简单。 林海终于明白,木薯为什么会成为,全球八亿人的口粮了。 木薯这东西在非洲那边,可以说是餐桌上的常客了。 非洲那边吃木薯,跟咱们吃大米小麦差不多,早就已经当做主食了。 林海觉得木薯之所以,在那边那么风靡,肯定和木薯强悍的生命力有关。 多么干旱的地方都能生长,而且也不需要费心打理,自然成为非洲兄弟们的心头好了。 来到涠洲岛大概有一周了,林海计划的是在岛上待一个月,已经和王哥说好了,时间一到就准时来码头接他们。 这样算起来的话,他们这趟路程,已经过了四分之一的时间了。 三妹这段时间在岛上可算是玩疯了,天天两眼一睁就是玩。 这不刚吃完午饭,三妹又颠儿颠儿地跑去玩了。 在这附近有一棵大树,这树很壮,差不多两个人才抱得住。 此时三妹正在这棵树上荡秋千,玩儿的可开心了。 孙大娘也是真疼这些孩子们,这个秋千是前几天她亲手扎的,就是为了给这些孩子们玩儿。 “三丫头,你再玩一小会儿,就得回去做作业了哈!” 不怪林海提醒,三妹实在也太不像话了。 来的时候虽然把寒假作业带上了,可现在一个字都没动。 反观她的两个姐姐,来这岛上虽然也在玩,可作业也在写,如今都写了快一半了。 三妹一听到写作业,小脑袋瞬间就耷拉下来了。 “好的爸爸,那我再玩一下下……” 林海陪着三妹再荡了一会儿秋千后,就将她送回了家里,让两个姐姐给她辅导作业了。 孩子们都乖乖在家,林海却悄悄地跑了出去。 三妹这个小丫头最爱撵路了,爸爸不管去哪儿,她都想跟着,所以林海只能悄悄走。 他今天已经和小峰约好了,一起去潜水捉鱼。 不是林海故意不带孩子们,而是这个活动有危险性,确实不适合这些小孩子们。 其实小闺女们是会游泳的,毕竟是从小生活在海边的孩子。 林海在夏天时,带着大妹、二妹和三妹,去海里游过泳。 这三个孩子游的都特别好,只不过大妹和二妹的耐力不行,游不了太远。 而三妹像个深水小炮弹似的,在水里游的又快又好,而且还游的很远。 林海当时眼睛都不眨地看着三妹,生怕她游的太远,被海给推走了。 林海觉得三妹的身体素质,还真挺适合练游泳的。 如果以后能做个运动员,那也挺不错的。 林海和小峰汇合之后,看到小峰手里的东西,顿时眼冒金光。 “哇!这个就是在海里射鱼的枪呀!” 小峰的手里拿着两杆射鱼枪,这射鱼枪虽然是自制的,但看着还挺精细的。 小峰将一杆射鱼枪,递给了林海。 “海哥,我知道有个地方,不仅大鱼特别多,运气好还能碰上大龙虾呢!” 林海摸着这杆射鱼枪,心里兴奋坏了。 “嘿嘿好!我今天把麻袋都准备了两个呢!咱们今天要大干一场!” 小峰是本地人,对这边的海域都非常熟悉,带林海来的这个地方,鱼多的要命。 “嚯!这岸边还坐着这么多钓鱼佬呢!” 林海来到这海边,在海边有不少人正拿着鱼竿,专心致志地盯着海面。 果然不管在哪个年代,都是有钓鱼佬的呀。 这些人的鱼竿,并不是现代的那种碳纤维专业装备,基本上都是自己手工自制的。 可是林海走近后,看着他们的桶里,收获是真不错呀。 果然,钓鱼这事儿和装备没关系。 还是要看技术,和这海里面的资源。 “海哥,我们到旁边去一点儿吧,免得惊着他们的鱼。” 小峰带着林海往远处走了一些,到了人少一点的区域。 到地方后脱下衣服做好准备,下水之前小峰给林海讲了,这射鱼枪要怎么使用。 “海哥,你看这边有个扳机,只要对准鱼的方向扣动就行,然后这里的矛就会射出去,射中鱼之后,拽着这鱼线收回来就行!” 这射鱼枪的构造简单,林海简单琢磨了一下就会用了,而且明白了这其中的原理。 就是利用弹簧的动力,将一个尖锐的矛给射出去。 这个矛上绑着很长的一节鱼线,应该有个一两米左右。 熟悉了这射鱼枪的使用方法后,两人便开始潜入水中。 这片海域里面的鱼果然很多,而且这些鱼的体型都不小呢。 上次捉海胆那个地方的鱼群虽然多,但很多都是小体型的鱼。 林海看着身边一条条海鱼,实在是手痒的不得了了。 林海正在挑选猎物的时候,视线被一条闪着银光的鱼给吸引了。 这是一条非常漂亮的银鲳鱼,个头也不小呢,估计有个两三斤。 银鲳鱼的肉质紧实鲜美,无论是清蒸还是红烧,都是顶美味的。 林海双手握着这把射鱼枪,对准那条银鲳鱼后,林海扣动了扳机。 这银鲳鱼在水中游动的很灵活,游速也不慢。 林海射出的矛,和这条漂亮的银鲳鱼擦肩而过。 林海的心里有些可惜,哎!就差那么一点点呀! 第142章 嚯!这章鱼也忒大了! 林海只能将鱼线重新收起来,等待着下一次射击。 林海发现在这海里面射鱼,和在陆地上用猎枪射击的感觉完全不同。 用猎枪射击的时候,有一股很强的后坐力。 所以林海得双手握枪,用力压枪才行。 而在这海水里面,大概是海水浮力的作用,基本上没什么后座力。 林海原本是两只手握着射鱼枪的,后面发现单手也能操作。 林海在这海底,很快又发现了新的目标。 林海从众多海鱼中,一眼就看见了它,因为它的外形实在是太漂亮了。 通体都是青蓝色,在这海水中游动着,就像漂亮的精灵。 这种鱼的名字叫做青衣,是香港的四大鱼王之一。 林海吃过一次这种青衣鱼,味道还是很不错的,肉质很嫩。 面前的这条青衣,林海预估应该有个六七斤重的样子,比起刚才那条银鲳鱼要大多了。 这条鱼的个头更大,目标也更大,林海觉得应该更好射中一些。 他这次学乖了,没有在鱼儿游动的时候射击。 而是看到这条青衣,在礁石旁边短暂逗留的时候,快速扣动了扳机。 扣动扳机之后,鱼线和那锐利的矛,就直直地向着鱼的方向刺去。 果然目标大就是容易射中,这矛直接射进了青衣的腹部。 这条青衣被射中之后,并没有立马死亡,而是受到了惊吓开始乱窜。 这鱼受到惊吓,力气非常大,拖着鱼线跑了好远。 林海心中有些担忧,怕刺进去的矛脱落,让这条鱼跑了,那他可就白忙活了。 好在没跑多远,这鱼终于是不动了,林海扯着鱼线就把这条鱼给收了。 射中这只青衣后,他浮出了水面,开始检查自己的战利品。 这只青衣的个头真挺大,拿在手中沉甸甸的。 在取出刺入鱼身的矛时,林海发现这矛的设计还挺巧妙的。 这矛上设计有倒刺,刺进去容易拔出来难。 无论鱼儿在水底下怎么折腾逃跑,也不用担心脱钩。 在这海底下的金鲳鱼和银鲳鱼挺多的,林海和小峰弄了不少。 不过林海还是想看看,有没有别的鱼种,很快就让他发现了一条不一样的鱼。 这鱼的外貌其实长得挺低调的,没有特别鲜艳的色彩。 看着就是一条普普通通的鱼,只不过身上有很多黑色的斑点。 林海原本以为只是普通海鱼,可看到它身上均匀的黑色斑点时,突然想起来在哪里见过了。 这种鱼并不常见,应该很多人都没有见过。 林海还是在上一世,一个高级大饭店里,见过这种鱼。 当时他陪着领导一起出来应酬,去的是一家豪华大饭店。 当时在整个宴席上有一道头菜,是一条鱼。 当这条鱼端上来时,林海只以为是普通的清蒸鱼。 正准备动筷子时,就被同事给拦住了。 同事悄悄凑到他的耳边,说道。 “这可是老鼠斑!这玩意儿贵的很呢!先让领导动筷子!” 林海看着这条鱼觉得平平无奇,没啥特色,只不过身上有许多黑黑的斑点。 经过同事的介绍后,林海才知道这个是石斑鱼中的一个名贵品种,叫做老鼠斑。 像这种野生的老鼠斑,一斤至少要卖到上千元的价格。 这老鼠斑是香港四大鱼王之首,口感格外细腻鲜美,鱼皮的胶质浓郁诱人。 在领导动筷之后,林海也夹了一块儿放进嘴里品尝。 这鱼难怪卖这么贵,味道果然是不同凡响。 平常的那些鱼蒸出来,完全没有这种入口即化的鲜嫩感。 自此之后,林海就认识了这种鱼。 林海没想到在这边的海底下,竟然有这么名贵的鱼,而且这条鱼的个头可不小呢! 这条野生的老鼠斑,林海根据它的大小推测,应该有四斤往上。 这要是在现代,就这么一条鱼就能卖到四五千块钱。 相当于现代一个打工人,干一个月的工资了! 他的手此时握紧了射鱼枪,看着这条肥美的老鼠斑,林海聚精会神地瞄准。 这种品质的老鼠斑,可以说是可遇不可求,林海要万无一失将它拿下。 这条老鼠斑在一片海草周围,游速慢了下来,林海趁此机会直接扣动扳机。 中了! 林海的心中一喜,果然他还是很有射击天赋的! 虽然这射鱼枪刚上手没多久,但命中率已经很高了。 当林海将这只老鼠斑拿上岸时,小峰都有些惊讶。 “哇!海哥你运气这么好!这玩意儿吃着可鲜溜了!” 林海抹了一把脸上的海水,嘿嘿地笑了起来。 “嘿嘿,今晚上我就把这鱼做了,你记得来吃饭!” 稍微休整了几分钟后,林海和小峰又接着潜入海中。 林海还没有潜到海底,就突然发现了在不远处,一只硕大的章鱼。 看到这么漂亮这么大的一只章鱼,林海怎么忍心错过。 在水中稍微平衡了一下身子,林海就将射鱼枪举了起来,瞬间扣动扳机。 这一枪射过去,竟然从大章鱼八条腿的缝隙处穿了过去。 林海真是气的要命,眼看只能放弃了。 毕竟将这鱼线收回来装好,是要花费时间的,等弄好之后,估计大章鱼早就跑掉了。 下一秒另一只矛被射了出来,小峰刚才也注意到了这边,看到林海脱靶之后,立马补上了一枪。 这一枪很准,直接射进了大章鱼的脑袋里面。 小峰连忙收线,拖着这只十多斤的大章鱼,又开始往水面上浮。 “嚯!这章鱼也忒大了!还好你补了一枪,要是跑了就太可惜了!” 小峰将这只大章鱼装进了麻袋里,说道。 “这个章鱼长得太大了,肉都老了,还是小章鱼吃着嫩!” 第143章 超大的锦绣龙虾! 其实在海边的人,遇到这么大的章鱼,一般是懒得弄的。 因为章鱼长得越大,它的肉也就越老。 这种大体型的章鱼,扔进水里煮熟后,吃着跟嚼橡筋一样,嚼好半天都嚼不烂。 而且吃着并不像海鱼一样,有多么浓烈的鲜味。 这种大章鱼吃着太过无味,就算炒了也不入味。 毕竟这种章鱼的肉太厚,不管怎么炒,里面都很难入味。 不过对于华国的吃货来说,就算是这种大章鱼,也能琢磨出最好吃的做法。 林海以前在朋友家吃过一道菜,叫做卤水大章鱼。 这道菜是朋友专门花钱,从一个夜市摊主那里学来的。 林海也跟着朋友学了一手,用卤水炖煮出来的大章鱼,味道是真的不一样。 用卤水炖煮很长时间,章鱼肉慢慢变得软糯起来。 虽然章鱼的肉特别厚,但是卤水渗进去后,吃起来嘎嘎有味。 再一次下水之后,小峰突然在一个礁石前停了下来。 他整个人呈半蹲的姿势,正在往礁石下面看着什么。 突然小峰似乎有了发现,冲着林海连连招手。 林海看到小峰这么兴奋的肢体语言,就知道这底下肯定有大发现。 于是也围在这礁石旁边,朝着礁石底下看去。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这底下竟然真的有好货。 这是一条超大的大龙虾,看这花纹应该是花龙虾,也就是锦绣龙虾。 在所有的龙虾品种当中,花龙虾的体型应该是最大的,肉质鲜甜,很适合做成刺身。 这只花龙应该有两斤左右,此时正缩在礁石里面。 花龙没有钳子,小峰直接将手伸进去,想要掏出来。 这只花龙躲的非常靠里面,小峰往里面够了好久,终于摸到了长长的须子。 小峰拽着这龙虾的须,开始用力地往外面扯。 这大龙虾劲再大也没人的大,很快就被掏了出来,装进了大麻袋里。 在这片区域的大龙虾不算特别多,可能是水域不够深的缘故。 今天总共只捉到了三只大龙虾,虽然是少了一些,但家里人尝尝鲜还是够的。 林海今天还在海里发现了一种,长得特别像鞋垫子的鱼。 这鱼长得扁扁的,那个形状真是像极了鞋垫子。 林海认得这种鱼叫做踏板鱼,也就是龙利鱼。 很多饭店里卖的酸菜鱼,里面用的就是龙利鱼。 因为这鱼是真的好呀,没有骨头没有刺。 吃这鱼的时候,可以大口吞咽,不用害怕鱼刺卡脖子了。 而且这龙利鱼的肉质真的超级嫩,就算煮了很久,口感依旧是嫩滑的。 不过龙利鱼的价格确实不便宜,在现代像这种野生的龙利鱼,品质好的一斤能卖到上百块一斤呢。 因为价格较贵,所以有很多饭店,会用便宜的巴沙鱼,来偷偷代替龙利鱼。 巴沙鱼的口感,和龙利鱼有些相似。 不过这巴沙鱼可不是海水鱼了,而是淡水鱼,是鲶鱼的亲戚。 林海最小的几个小闺女,每次吃鱼时都可麻烦了。 李月月会细心地将鱼肉给捣碎,把里面的每一根鱼刺都给剔出来。 弄的干干净净的,才放心给特别小的孩子们吃。 而有了这龙利鱼的话,就不用那么麻烦了。 煮熟了直接挑到孩子们的碗里,放心吃就行了。 这种鱼适合孩子们吃,所以林海专挑着这种鱼来抓。 用射鱼枪一枪一只,弄了有八九条呢。 在这海底大概忙碌了一两个小时后,林海感觉有些体力不支了。 今天弄到的鱼实在已经够多了,于是林海决定今天就暂时收手了。 “哇!海哥你这收获也太多了,弄了这么多鱼呢!” 小峰上岸后,看到林海扛着半麻袋的鱼,实在是有些惊讶。 这射鱼枪要熟练使用,其实还是挺难的。 毕竟射击是需要准头的,这种准头要长时间的练习,才能有手感。 他没想到林海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熟练掌握了射鱼枪。 而且用的这么好,林海的鱼居然比他的都还要多!实在是令人惊讶! 不过对林海来说这是小意思了,毕竟上一世他练过好多年的射击。 对于准头这种东西手拿把掐,就算从猎枪换成射鱼枪,也是差不多的。 两个人扛着两麻袋的鱼,就开始往家里走。 到林海家门口时,小峰扛着鱼正准备进去。 林海连忙叫住了他,用手指着不远处的那个市场。 “小峰,你的那袋鱼,快去市场里找鱼贩子收了吧,弄好了来我家吃饭!” 小峰连忙摇了摇头,说道。 “海哥那咋行!我等会儿来蹭饭,怎么能不带鱼呢?” 林海将自己的麻袋口敞开,给他看了一眼说道。 “那有啥不行的,我这一麻袋的鱼,再多来几个人都吃不完呢!你快点儿去吧,再迟点儿市场都要关了!” 像这种射鱼枪射到的海鱼,可以拿到市场里面,找到鱼贩子卖给他。 虽然价格会比市面上低不少,可一次就能脱手,比自己卖要好的多。 林海这半麻袋的鱼,量可真不少,加在一起少说有好几十斤。 虽然家里吃饭的人也多,但还是吃不完这么多鱼的。 林海一回家就开始做那道硬菜,卤水大章鱼。 这道菜挺耗费时间的,要卤很久。 这卤水大章鱼出锅之后,虽然卤制过后略有脱水,重量少了一些。 但差不多还是有个十斤左右,还有其他的好些菜呢,这玩意儿根本吃不完。 三妹手里抓着一大块卤制大章鱼,吃的喷香。 “爸爸,这个也太好吃了!和卤猪大肠一样好吃!” 卤制过后的大章鱼非常入味,不仅带有卤味,还有海鲜自身的鲜味。 林海将这大章鱼留了一部分自己家吃,其他的拿出去,送给了周围的邻居们。 今天他弄的鲳鱼也太多了,没有全部做完,而是留了很多,也送给了周围的邻居。 在这海边虽然是不缺海鲜吃的,但是别人既然送来,那就是一份情谊,邻居们都连连道谢收下了。 林海之所以将这些吃不完的鱼,送给周围的邻居们,其实是有几个原因的。 首先就是不想浪费,海鲜这东西特别容易变质,今天吃不完的话,隔了一夜就不新鲜了。 而且林海想到的是,再过个二十多天,他们这一家人就要离开了。 他们离开之后,在这个诺大的房子里面,又只剩下了孙大娘一个人。 林海希望跟这些邻居们打好关系,以后孙大娘一个人在家的话,也能有邻里之间的照顾! 第144章 美人蚌?是啥东西呀? 今天这顿饭吃的宾主尽欢,小峰更是吃到扶墙走。 因为林海做的饭实在是太好吃了,那老鼠斑鲜美无比,还有大花龙配着芥末酱油吃刺身。 小峰这个人是最不爱占人便宜的,第二天潜海时遇到了好东西,立马就想给林海送去。 第二天中午,林海正在做饭,看到小峰来时有些惊讶。 因为一般都是他邀请小峰来家里吃饭,没想到今天小峰竟然自己来了。 “小峰,快进来坐,等会儿饭就好了!” 小峰连忙摆了摆手,说道。 “海哥,饭我就不吃了,今天潜水遇到了个好东西,专门给你送来。” 此时小峰的手里拿着一个大麻袋,大麻袋里沉甸甸的,不知道装着什么东西。 林海笑着摇了摇头,这孩子就是太客气了。 “饭还是要留着吃,这是啥东西啊?太贵重的我可不要哈。” 小峰一边敞开麻袋,一边笑着说道。 “海哥,不是啥贵重的东西,就是一些美人蚌,拿来给孩子们加加餐。” “美人蚌?是啥东西呀?” 林海从未听过美人蚌是什么东西,不过听这名字,应该是某种贝类生物吧。 当小峰将这麻袋里面的东西,一股脑地倒出来后。 林海瞬间有些被惊讶到了,这蚌也太大了吧! 他蹲下身捡起一个,仔细地看了起来。 这麻袋里面总共有五个美人蚌,最大的那一个,差不多有篮球的大小。 这东西拿在手上沉甸甸的,林海觉得越看越不对劲。 这玩意儿怎么越看越熟悉?林海总觉得似乎在哪里见过! 林海绞尽脑汁想了好一会儿,终于知道他在哪里见过这东西了。 他在上一世看过的一个视频里面见过,那是一个科普视频,专门介绍了濒临灭绝的砗磲。 没错,这个美人蚌就是砗磲。 砗磲可不是普通海鲜,是国家一级保护海洋生物,在现代是牢底坐穿贝。 砗磲和其他的贝壳生物不一样,能长到六百斤往上,是非常珍贵的海洋生物。 谁要敢吃这个东西,那必定要有牢狱之灾。 就连砗磲死掉后,遗落在海边的壳都是不能捡的。 有人去海边旅游,捡了这砗磲的壳,结果连安检都不给过。 林海如果没有记错的话,大概是1983年砗磲就被列为了,世界稀有保护动物,也就是两年后。 林海心里有些过意不去,这么大个的砗磲,就被捕捞上来吃掉了。 这玩意儿如今数量就挺少了,可别给吃灭绝了。 “小峰,这个美人蚌要不还是放掉吧,看着怪可怜的……” 小峰听见林海这话,面露疑惑有些不理解。 是谁昨天拿着射鱼枪,在海里面大杀四方? 今天不过就是抓了几个蚌,咋就让人觉得怪可怜了? “海哥,这美人蚌捞上来有挺长时间了,现在活力都不行了,再拿去海边放掉估计也活不成了,要不弄来吃了算了。” 听到小峰这话,林海心里好受多了。 既然这些砗磲马上也快不行了,那还是让林海来送它们一程吧! “行!那小峰你留下吃午饭,咱们把这个美人蚌弄来吃了!” “哎!好嘞!” 本来小峰是不打算留下来吃午饭的,可一想到林海的手艺就忍不住馋了。 哈哈!那就再蹭一顿饭吧! 林海拿着这一麻袋的砗磲,到了厨房就开始收拾起来。 林海想用手将这贝壳掰开,将里面的肉给掏出来。 手上使了很大的力气,却没法弄开分毫。 “嚯!这玩意儿闭的可真紧啊!” 于是林海拿出了菜刀,从两片贝壳的连接处入手,将它给分割开了。 和普通的贝类相比,砗磲的肉算是特别多的了,这些砗磲应该够家里人吃上一顿了。 小峰站在旁边给林海打着下手,突然他灵光一闪想到了什么。 他想起了上次在院子里吃的烧烤,那生蚝加上蒜蓉酱烤着可好吃了。 不知道这美人蚌烤了是什么味道,应该也差不了! “海哥,要不像上次烤生蚝那样,连壳带肉架在火上烤咋样?” 林海听见这话,把头摇的跟拨浪鼓似的。 要是像烤生蚝那样,将这砗磲放火上烤,那不是糟蹋东西嘛! 首先是因为砗磲吃刺身,更能品尝到它的原汁原味。 而且将这砗磲的壳拿火烤了,那可就太浪费了呀! 砗磲的壳可是好东西呢,林海才舍不得这样搞。 “还是别烤了,这壳我有用呢,咱们今天吃刺身。” 在四大有机宝石之中,砗磲就占其一。 砗磲和其他的贝壳可不一样,它的颜色十分洁白,而且拥有珍珠般的光泽,摸起来质地格外细腻。 而且砗磲还被视作为佛教的圣物,用砗磲制作的佛珠佛牌,可以说是千金难求呀! 在清朝时期,二品官员上朝时戴的朝珠,就是用这砗磲制作而成。 这砗磲的壳是如此宝贵,林海是万万舍不得糟蹋掉的。 看到这么多的砗磲壳,林海的嘴角就止不住地上扬。 砗磲的壳珍贵,肉其实也不错。 林海将砗磲肉切成薄片,码放在盘子里。 并且调了一个泰式的蘸料,碗里面挤上柠檬,还有芥末酱油和辣椒等调料。 夹起一片砗磲肉蘸着料汁,味道清爽可口鲜味十足。 吃完饭后林海拿出了一个大盆子,将这些砗磲壳全都倒进盆子里面。 这些砗磲壳加在一起,起码有大几十斤,林海都不敢想,这些能做多少东西! 林海用毛刷,先将砗磲表面的一些脏东西给刷干净。 小峰看林海刷这壳,更是难以理解了,好奇地问道。 “海哥,你刷这个壳做什么?这壳有啥用吗?” 林海一边埋头干活,一边说道。 “这壳可以做一些饰品,我想给孩子们做点儿手链挂坠啥的。” 林海说着说着,突然又想到了什么。 “小峰,这个岛上有没有,会做雕刻的手艺人呀?” 第145章 每天两眼一睁就是干! 林海想将这些砗磲的壳,全部做成饰品。 虽然在林海的系统商城里,也有不少雕刻的工具。 但毕竟他不是专业的手艺人,做出来肯定是没什么美感的,反而糟蹋了这么好的砗磲壳。 “有啊!我们这边儿有个打金匠,谁家做首饰打金打银都找他,他那一手雕刻的活儿绝了,只不过听说工费很贵呢。” 林海面色一喜,连忙说道。 “工费贵一点没关系,那你啥时候有空带我去一下,我想用这壳做些首饰。” 小峰看着这些壳,有些欲言又止,但还是点头答应了。 “好,那我明早就带你去!” 在小峰的眼中,这些壳属实是太过平常了,他真没看出来,这壳有什么亮点。 因为砗磲长期待在海底下,壳的外层有些黑乎乎的。 看着属实是没有美感,不过等饰品做好后,他就知道什么叫做光彩夺目了。 用砗磲做的饰品,如果在阳光下面看的话,会发出五彩的光。 第二天早上小峰过来找了林海,准备和他一起去打金匠的家里。 林海知道路程挺远的,于是从旁边的菜市场,租了一辆三轮车。 带着这一麻袋的砗磲壳,骑着三轮车,来到了匠人的家里。 这匠人的家和周围一看就不一样,不是土坯房而是挺不错的砖瓦房。 无论在哪个年代,只要有一门手艺,日子就不会过得太差。 林海拎着这一大麻袋的砗磲壳进了院子,一进去就看到在院子里搭了张桌子,一个男人正埋着头,在聚精会神地做东西。 林海走近之后,看了一眼这男人和他手里的东西。 这男人大概四十来岁,此时他的手里是一个银镯子,他正在镯子上刻着复杂的花纹。 银镯子虽然还是半成品,但林海已经看得出来了,是非常漂亮的一只手镯。 看来这个匠人的手艺不错,可以将这砗磲壳,放心地交给他了。 这匠人看到院子里有人进来,浅浅抬了一下眼皮,继续做着手里的活儿。 “是要做什么的?打金还是打银?” 林海将麻袋里的一块砗磲壳拿了出来,捧在手里,对着这匠人说。 “徐匠人,我不打金也不打银,我想用这壳做点儿东西,你看你能做吗?” 徐匠人听到林海这话,停下了手里的活儿,抬起了头眼中有些难以置信。 “你要用这美人蚌的壳来做东西?” 林海点了点头,说道。 “是的,想做一些无事牌、手链、项链和吊坠之类的。” 徐匠人接过这美人蚌的壳,仔细地打量着,眉头微蹙。 “我还从没用这壳做过东西呢,要是做出来不好看咋办?” 在这岛上的人找到徐匠人,一般都是用金或者银,这样的贵金属来做首饰。 提出用贝壳来做首饰的,林海还真是第一个。 别人不知道用这贝壳做出来的东西如何,但林海知道,那可太美了! 如象牙一般洁白细腻有光泽,随便雕个什么都是美的。 “徐匠人,你放心做就行,这一麻袋的壳,麻烦你帮我都做一下。” 徐匠人看着这沉甸甸的一麻袋,简直惊讶极了。 “这一麻袋的壳都要做?那这工费可不便宜呢!” 林海自然是不在乎这些小钱的,毕竟做出来的饰品,在以后可是千金难求的东西。 不过砗磲饰品是不准买卖的,林海是专门给女儿和家人们做的,只要戴着好看,花多少钱都行。 “徐匠人您放心,这工费都是小事,只是您得做快一些,因为再过二十多天我就得离开了。” 徐匠人点了点头,决定接下这一笔生意。 “行!那我这段时间先不接别的生意了,先把你这做出来,你们进屋来挑挑花纹吧!” 徐匠人将他俩带进了屋里,从桌肚里拿出了,厚厚的一沓纸。 在这些纸上绘制着,非常多的精美花纹,和各种首饰的图样。 “徐匠人,给我做二十块无事牌,款式简单大气一些,不用太复杂的花纹。” “再做十块观音牌和十块佛牌,佛珠串做个五串吧。” 这砗磲是佛教圣物,虽然林海不是很信这些,但是还是想做一些保平安的东西放在家里。 除了这些保平安的东西,还要给老婆孩子们做漂亮的饰品。 “那几张图样上的手链不错,每种款式都做个十条。” “这些图样上的项链和吊坠,都一样再来十个。” “你这能不能做手镯呢?” “能啊!” “那再来十对手镯,上面的纹样选活泼些的。” “剩下没用完的,就全部帮我车珠子吧!” 徐匠人听了一愣一愣的,一边记录着,心里一边暗暗地想。 做这么多东西,赶得上他一年接的活了,这次的工费可不得大赚一笔! 只不过这大半个月,估计也睡不了多少觉了,每天两眼一睁就是干! 这工费确实挺贵的,定好样式之后,出了一些定金。 将这些所有东西做完,林海一共要出的工费,估计要六百块左右。 小峰跟着林海出门之后,整个人都有点愣。 这海哥看来真是大老板,做个首饰光工费就花大几百块。 在他们这小岛上,再添吧添吧就能娶个媳妇了。 小峰的心中有些惆怅,不知道自己的老婆本,什么时候才攒的够呢? 他今年二十二岁了,如果在现代的话,是刚出社会的大学生。 可在这个年代,在这个年纪,有很多男人已经结婚了。 他心中有了喜欢的人,所以在攒钱,等攒到足够的钱,他就要去上门提亲! 只不过对他来说,要攒到足够结婚的钱,还是有些太难了。 因为他是孤身一人,并没有父母来帮衬。 小峰早年丧父,刚成年的时候又失去了母亲。 所以如今一直都是自己一个人住,彩礼钱也得自己一个人来筹备。 想想这些事,原本活泼开朗的小峰,心情都有些沮丧了。 林海没有察觉到这些,和小峰分别之后,就回到了家里。 今天回家之后,林海心情不错,因为他发现三妹竟然在乖乖地写作业。 在客厅的桌子上,大妹、二妹和三妹坐成一排,都在认真地书写着寒假作业。 等她们写累了停笔之后,林海笑着问她们。 “今天三个丫头都很乖哦,有没有什么想玩的想吃的?” 三妹用手托着下巴,说道。 “爸爸,小峰哥哥都好长时间,没带我们去玩儿了!我想跟着小峰哥哥去玩!” 第146章 这沙虫的个头也太大了吧?! 小峰是这涠洲岛的本地人,所以知道很多本地的一些,稀奇古怪特别好玩的地方和东西。 这几天小峰只和林海去过潜水,还真没带孩子们去玩过了呢。 对于孩子的请求,林海当然满口答应。 “行!我明天让你小峰哥哥来,带你们一起去玩好玩的!” 为了满足女儿们的要求,第二天早上林海就又去到了小峰的家里。 经过这么一段时间的相处,林海发现小峰这个年轻人格外勤劳。 二十出头正是爱睡懒觉的时候,而小峰每天都起的很早。 林海今天来小峰家里,大概是8点左右,这时候小峰起床很久了。 他已经将鱼虾剁好,给鸭子喂上了,此时正坐在院子里,修补着地笼。 “小峰,你今天有空吗?孩子们想让你带她们去赶海玩儿呢!” 小峰放下了手里的活儿,站起身来。 “海哥,我今天准备去挖沙虫呢,你们要不一起来玩儿?” “沙虫?那当然好呀!我等会儿就去把丫头们叫来!” 林海一听到是去挖沙虫,顿时就来了兴趣。 这沙虫可是好东西呀,被誉为是海洋中的虫草! 沙虫长得是有些怪吓人的,像是放大版的蚯蚓。 不过沙虫的味道极其鲜美,而且富有营养。 被誉为是海中的味精,那种鲜美的滋味,尝过一次就忘不了。 在现代沙虫的价格,随便都要上百元一斤。 如果是晒干后的沙虫干,味道更加鲜美,价格也更贵,卖大几百块一斤,而且还供不应求。 沙虫这东西对环境的要求极高,环境稍微被污染,就不适合沙虫生长了。 林海来到这个年代后,虽然吃过沙虫,但还真没自己挖过呢,这次得体验一下挖沙虫的感觉! 林海回到家后,孙大娘知道林海要去挖沙虫,专门给他拿了一样工具。 这东西长得和锄头有几分相似,是他们这边专门挖沙虫的。 就这样两个大人带着四个小女孩,向着一片海域进发了。 他们到达这片海滩的时候,正是退大潮的时间,这个时候正好挖沙虫。 小峰手里拿着工具,在沙面上敲击着。 林海有些看不懂这是在做什么,于是问道。 “小峰,你敲这沙地是做什么呀?” 小峰蹲下身指了指,地上的一些小圆形的孔洞。 “敲一敲震一震,这些沙虫的气孔就露出来了,这些沙虫就藏在下面,直接挖就行!” 小峰说完这话后,直接开挖给林海他们做了个示范。 用工具一铲子下去,挖了一大铲子沙出来。 然后小峰弯腰,将一个胖乎乎的大沙虫给揪了出来。 “嚯!这沙虫的个头也太大了吧?!这么肥呢!” 林海上一世在市场里买过沙虫,一百多块钱一斤,而且体型比这要小多了。 这沙虫长得又大又肥,一看就知道肯定美味极了! 于是林海也拿着工具,开始挖沙虫了。 林海看到一个孔眼往下一挖,挖了不少的沙出来,却连沙虫的影子都没有看见。 连着挖了好几个孔眼,终于挖到了一个。 可惜这一铲子下去,将那个沙虫的身子,给铲掉了一截。 不过没关系,好在也是有收获了! 林海渐渐地熟能生巧,基本上挖个两三铲子,就能够捉到一条沙虫。 孩子们没有工具,就跟在爸爸的周围。 每当爸爸捉到一只沙虫,周围就响起了,女儿们像小鸟一样快乐的欢呼。 林海原本以为,今天最多弄个几斤回去尝尝鲜。 因为他上一世在买沙虫的时候,听别人说了,这沙虫特别难挖。 没想到在这个年代,这片海滩上这么好挖。 这还没挖多久,估计就已经有个三四十条了。 想来是现代的环境有所污染,所以沙虫的数量比较少,比较难挖了。 林海和小峰干了挺长时间,这活儿确实是累,但是收获也是很不错的。 林海是背着背篓出门的,此时背篓已经装了一半了。 林海掂了掂重量,估摸着有个二十多斤,这可真不少了! 小峰毕竟是熟手了,所以挖到的沙虫更多。 小峰今天背着的背篓全部装满了,少说有个四五十斤呢。 在海边虽然海鲜的价格都不贵,但是这沙虫的味道不错,所以也能卖个好价钱。 小峰平常和林海去赶海,或者潜水的时候,弄到的海货都是自己只留一点,其他的全部卖掉了。 毕竟他的家里空空荡荡,只有他一个人,一个人吃不了多少东西。 林海之前刚到小峰家里,发现他家里空无一人的时候,还觉得有些惊讶。 本来以为是他家里人出去干活了,结果后面和小峰熟悉后,才了解到了他家的具体情况。 林海觉得这孩子也挺不容易的,所以这段时间经常邀请小峰来家里吃饭。 一来是省的他一个人生火做饭麻烦,二来也更热闹一些。 林海心情甚好,背着沙虫和小峰走在一起。 “小峰,今天还是来我家吃饭哈!这沙虫我有好几种做法,你可得来尝尝!” 小峰虽然命运坎坷,但是性格豪爽不扭捏。 “好!那我等会儿来尝尝海哥的手艺!” 两个人正沿着海边走着走着,突然三妹停下了脚步,指着海滩上的一块东西。 三妹可爱的眉头皱了起来,看起来奶凶奶凶的。 “啊!是谁在海滩那边拉屎了!好大的一坨屎!也太不讲卫生了!” 林海顺着三妹手指的方向看过去,在二三十米开外的地方,有一大坨东西。 隔着这么远看不太真切,但这东西发灰发黑,而且形状也很像。 看着就像是一坨,放了挺长时间的屎。 林海看三妹这义正言辞,气鼓鼓的样子,有些好笑地摸了摸她的头。 “哈哈哈你这孩子!别人在海边拉屎你也管呀!” 可说完这话后,林海又感觉不太对劲。 第147章 这么大坨的龙涎香! 在海水刚刚退潮的时候,林海他们就来了。 而潮水退下去后,这片海域基本上只有林海他们在这儿,没有其他人来过。 如果是昨天晚上拉在这里的,那肯定早就被海浪不知道冲到哪里去了。 所以林海觉得,这个东西一定不是一大坨屎。 林海的心里好奇,想要走过去看看,具体是什么东西。 三妹看林海不仅不走开一些,还朝着那一大坨屎的方向去了。 她眼睛瞪的老大,有些嫌弃地拉着爸爸的袖子。 “爸爸,不要去那边了,好脏呀!” 林海笑了笑,还是朝着那里去了,并且蹲下了身,仔细地看着这个东西。 林海用手戳了戳捏了捏,不是软的是硬的。 他拿起来放在手上,仔细地看了起来。 越看林海的心中越兴奋,越看林海嘴角的笑意越盛。 这东西哪里是屎呀!这可是龙涎香呀! 林海之前在网上看到过一则新闻,一个人在海边游玩时,捡到了一大块的龙涎香。 捡到的龙涎香重达两斤,经过专家鉴定,这块龙涎香竟然价值800万。 这则新闻一出,可把广大的网友给羡慕坏了! 就在海边玩了一转,竟然捡到了一套房,这搁谁不羡慕啊! 林海没有想到,这种好事竟然也能让他给碰上! 果然常在海边走走,是真能捡到好东西啊。 不过如果在印度海边的话,还是不要乱捡,因为大概率捡到的是真屎…… 三妹看到爸爸把这个东西捧在手上,实在忍不住了,牵着姐姐们也过去了。 “爸爸!你怎么还把这一坨弄在手上了!” 林海笑了笑,将这东西捧到了女儿们的面前。 刚才隔得老远,感觉这是一大坨便便,可此时凑近了,却发现似乎不是。 小峰此时也走了过来,看到林海手里的东西很是惊讶。 “哇!海哥你的运气真好!这东西是龙涎香呀!” 龙涎香是一种药材,海边人捡到之后,就会卖到附近的药店里面。 龙涎香的价格可不便宜呀,这东西在现代,一克能卖到上千块。 比黄金都要贵的多,毕竟黄金一克也才五六百块呢。 就算是在这个年代,龙涎香也是贵价的药材。 林海手中的这一大坨龙涎香,估计有个七八两左右。 也难怪小峰会如此惊讶了,这和在海边捡到了一大坨黄金有啥区别! 林海自然也是知道,这龙涎香有多么贵重,此时嘴角都咧到了耳后根。 哈哈!他们的运气果然是好呀!在这海边走着都能发现,这么大坨的龙涎香! 这四个小丫头也仔细地打量起,这块奇怪的东西。 三妹对没见过的东西,向来是喜欢打破砂锅问到底的。 “爸爸,什么是龙涎香呀?是做什么的呀?” 林海将这龙涎香收起来,小心地捧在手中,一边往家里走,一边给孩子们解释道。 “这龙涎香是抹香鲸肠道内分泌的东西,这不仅是中药,而且还是香,在古代这可是皇上用的香呢!” 这龙涎香并不是所有鲸鱼都能产生,只有抹香鲸可以。 而且也不是所有的抹香鲸,都会产生龙涎香,概率非常的低,一百只抹香鲸能有四只就不错了。 抹香鲸之所以产生龙涎香,是因为他们吃了章鱼或者鱿鱼后。 章鱼鱿鱼的喙骨没法消化,刺激到了抹香鲸的肠胃。 肠道内就会分泌一种物质,将骨头包裹着,从肠道排出来。 不过刚从肠道里排出来的,还不是正儿八经的龙涎香。 要在海水中漂浮浸泡几十年,经过岁月的洗礼,才会变成这珍贵的龙涎香。 “哇!皇上用的香?这么厉害吗!” 三妹听见这些,真是好奇的不得了。 她把鼻子凑近了这块龙涎香,可是却没闻到,有什么特别的香味。 “爸爸,为什么我闻着没有很香的味道呢?” 林海摸了摸女儿的头,笑着说道。 “傻丫头,这要点燃了才香呢,回去了爸爸弄给你们瞧瞧!” 回到家里后差不多快到饭点了,林海只能先将这块龙涎香放起来,把中午饭弄了再说。 林海今天弄到的沙虫,总共有二十多斤,听着感觉很多,但其实也就刚够吃。 毕竟沙虫处理的时候,要将肚子里的沙子和内脏去掉。 一斤沙虫处理完后,就只剩下半斤了。 这些沙虫林海准备做成三道美食,第一个是清蒸沙虫。 通过清蒸的方法,能够保留沙虫的原汁原味,品出其中的鲜美滋味。 还做了一道椒盐沙虫,把沙虫处理完后,在油中煎至金黄色。 出锅后撒上椒盐,还有孩子们爱吃的辣椒面。 又用这沙虫炖了一大锅的汤,在汤里面加上瘦肉冬瓜,还有各种药材,味道又鲜又滋补。 今天的这顿饭吃完之后,林海便带着女儿们回到了房间,开始琢磨这龙涎香。 林海听说这龙涎香,可以安神舒缓心情,闻了之后能让紧张焦虑的心情,全部都一扫而空。 所以他并不打算,将这块龙涎香卖到药店,而是准备自己调配成香。 其实将这块龙涎香留着,到几十年后,估计能卖个几十上百万。 不过对林海来说,家里压根儿不缺钱,让孩子们长长见识,享受当下的快乐才是最重要的! 林海将这一大块龙涎香,捧在手里观察着。 这东西似乎有油脂的感觉,应该是能直接点燃的。 林海从桌旁拿了一把小刀,准备切下来一点试试。 龙涎香毕竟那么贵,林海也舍不得一次切太多。 林海切下来了半个小拇指盖那么大,放在了一个小铁盒上面。 孩子们都围在林海的周围,聚精会神地看着,眼睛都一眨不眨。 闺女们的脸上都是好奇,她们想感受一下,古代皇帝才能闻到的,究竟是什么味道! 这个东西的主要成分是油脂,所以林海用打火机一点就燃了。 这东西刚一点燃,瞬间整个屋子就弥漫起来了,一股浓烈的香味。 这一小块的龙涎香燃完之后,整个屋子里都被这股味道给充满了。 这个味道确实是香,只不过香的太过浓烈,太过强势了! 林海在上一世也买过一些熏香,和这龙涎香比起来简直太柔了。 该怎么比较呢?如果普通熏香是暖手宝的话,那这直接点燃的龙涎香,就像熊熊烈火! 第148章 最印象深刻的年! 这龙涎香的味道太过霸气,这么一点就能穿透整个空间。 这味道香的太过强悍,把人熏的脑袋都晕乎乎的。 “爸爸,这味道也太香了,不过感觉不是很好闻呐!” 熏香这东西是需要平衡和恰到好处的,有一句话叫做过犹不及。 这香味太过猛烈,反而让人觉得不好闻了。 林海觉得肯定是自己的方法出了问题,这龙涎香应该不是这么用的。 龙涎香应该怎么做成熏香呢? 林海此时真想拿起手机百度一下,只可惜穿到这个年代,压根儿就没手机。 不过在系统商城里面,应该有关于龙涎香调配的书籍。 林海决定下午抽时间,认真地研读一下,于是先将这几个小闺女打发走了。 “好啦,你们先自己去玩儿吧,爸爸再慢慢琢磨琢磨!” 闺女们离开之后,林海打开了系统商城,买了一本关于制作熏香的专业书籍。 刚看了一会儿,林海就知道自己刚才的做法,简直是大错特错。 龙涎香是不能单独使用的,要和其他的香料调配在一起。 而且在调配香料时,龙涎香只需要加一丢丢就够了。 在现代制作香水的时候,有些高端香水中,就会加入龙涎香这种成分。 加的量特别少,只作为定香剂。 林海突然感觉有点肉疼,刚才他切了半个指甲盖那么多,如果放在现代的香水工厂里,估计够做上百瓶了吧! 林海不准备用这些龙涎香来做香水,毕竟香水的制作太过麻烦。 林海又从商城里买了一本古法制香的书,想用这些龙涎香做一些古法熏香。 林海看过之后,发现古法熏香的制作也并不难嘛。 到了晚上吃过晚饭后,林海带着很多东西,来到了客厅里。 “来!反正晚上没事儿,咱们一起来做熏香!” 孙大娘的家里,虽然条件不错,但是也并没有买电视。 毕竟在这个年代,电视对于普通家庭来说,确实还是太贵了。 反正晚上没啥事儿做,那么早也睡不着,还不如一起来做做手工。 大家一起围在桌边坐着,热闹极了。 王春花看着桌上摆着的,让人眼花缭乱的各色粉末,不懂这是要做什么。 “小海,这是要弄啥呀?” 林海将手里这一大块的龙涎香放在了桌子上,和大家解释道。 “今天我和闺女们,在海边捡到了这块龙涎香,这可是好东西呀,可以用来做熏香呢!” 王春花把这一大块龙涎香拿在手中,看了大半天,还是不太明白。 “这一块大石头做啥香呀?要咋做呀?” “妈,等会儿你就知道了!” 林海用一个小锤子,小心地将这龙涎香给敲碎一些。 又拿了一个研钵出来,将这些龙涎香碎块儿放进去,慢慢研磨直至变成粉末。 这几个小丫头们,在等待林海研磨的时候,就开始观察桌上的香粉了。 “哇!这个粉闻着有木头的味道耶!爸爸这是啥呀?” 林海看向那一碗褐色的粉末,回答道。 “这个是檀香粉,等会儿做熏香要用的。” 四妹拿起一些红色的粉末,放在鼻子边闻了闻。 “这个是玫瑰味的呢!和爸爸在果园里种的玫瑰味道一模一样!” 这些香粉的都是林海从商城里面买来的,种类多到令人眼花缭乱。 有檀香、丁香、沉香、乳香,龙脑、甘松、玫瑰粉、桃花粉、茉莉粉和藿香等等。 林海将龙涎香用研钵磨成粉末之后,便开始做手工了。 “在这个碗里加入自己喜欢的香粉,这个粘粉也要加一些,再倒点儿水进来搅和搅和!” 林海选了自己喜欢的几种香粉,分别加到了碗里面,然后加了一点龙涎香的粉末进去。 并且还要加一定量的粘粉,这样做熏香才不会散。 在这些香粉里面倒入适量的水后,就像小时候玩泥巴一样操作就行。 先搅和均匀,在手里反复揉捏,弄得像一大块的面团一样。 将这一团混合均匀之后,就可以放入挤香器了。 这个挤香器是个很简单的小工具,把这一团香粉放进去用力挤压,出来的就是像线一样一长条了。 这样挤出来的线香,此时还是有点湿润润的。 林海将线香平放在簸箕里,慢慢阴干就行了。 无论哪个年代的孩子,都摆脱不了玩泥巴的诱惑。 孩子们看到这个制香过程,简直兴奋坏了,这简直也太好玩儿了吧! 一大家子人就这样热热闹闹地坐在一起,一边谈天说地,一边干着手里的手工活。 很快做好的线香,就摆了好几簸箕了。 做出来的这些香,估计用个好几年都没问题。 而林海的龙涎香,此时用了还不到十分之一呢。 “好!这些就差不多了,等以后用完了咱们再做!” 林海用一个干净的布袋,将这些被敲碎的龙涎香小心地放进去,等以后要用的时候再拿出来。 几天后做的线香就差不多都干了,林海和孩子们已经迫不及待,想要体验一下了。 林海将一支线香点燃之后,一缕缕白烟冒了出来,那香味也开始慢慢飘散出来了。 自己调配过的香,味道就没有那么强烈了。 木质的檀香让心静了下来,加入了龙脑,味道微甜微凉,还有茉莉花的清新。 这些香味的基础上,还能闻到龙涎香的味道,这香味非常有层次,绝对是上品啊! 这香做好之后,使用频率还挺高的。 每天晚上睡前,林海喜欢在房里点上一支香,感觉对睡眠确实有好处。 孩子们做作业时,偶尔也会点上一支,静静心还是挺好的。 这天在做作业的时候,三妹停下笔看向身旁的林海。 “爸爸,再过几天就要过年了,咱们今年怎么过年呀?” 还有不到一周的时间,就真的要过年了。 如今大街小巷里年味很浓,买年货的人也越来越多。 家家户户的门口都贴上了对联,挂上了喜庆的红灯笼。 在这个年代是尤其注重过年的,每次过年的时候,年味儿超级浓! 这还是孩子们第一次旅居过年,所以对这次过年真是期待极了! 林海摸着小丫头的脑袋,笑着说道。 “放心!今年爸爸一定让你们过一个,最有意思最印象深刻的年!” 第149章 阳哥,你有大船吗? 三妹听见这话顿时来了兴趣,好奇地问道。 “爸爸,什么才是最有意思,印象最深刻呢?” “这是秘密哦,过几天就知道啦!” 之后林海便开始精心筹备着,这次过年的事情。 之前过年都是在家里过,弄上一大桌子菜,大家吃吃饭聊聊天,感觉有些太过平常了。 所以林海决定,今年在海上过年! 林海想要租一艘大船,带着全家人一起上船,在船上过一次年。 林海觉得这种新奇的方式,肯定会让过年更有意思一些。 不过在这岛上,他该找谁借船呢? 很快他想到了一个人,那就是之前在海滩上遇到的,海鲜店老板郑阳。 既然是做那么大的海鲜生意,应该再怎么都有条船的吧? 只是林海不知道船的大小,要是船太小了,估计还不行呢,毕竟家里人那么多。 于是林海找到了小峰,和他说了自己的想法。 小峰听到林海说在海上过年,觉得这个主意又新奇又有意思。 “哇!海哥你这想法真挺好,听着就很有意思!” 林海笑着点了点头,说道。 “对呢,要不今年你跟我们一起过年吧?” 小峰一听这话连忙摇了摇头,嘴角的笑容有些苦涩。 “不用了海哥,你们一家人过年我就不打扰了。” 林海拍了拍他的肩膀,语气不容拒绝。 “哎呀!到时候一起来过年,有什么打不打扰的,人多更热闹嘛!” 之后小峰便带着林海,来到了郑阳的那家海鲜店铺。 这家海鲜铺子,在一个很大的市场里面,这家店面很大,店里都是琳琅满目的各种海鲜。 郑阳此时正坐在店子里,盘算着账目。 “阳哥,忙着呢!” 郑阳听到声音后抬起头,看到是他们二人,放下了手里的东西站起身来。 “小海兄弟!快来坐!你们今天来我店里,是有什么事儿吗?” 林海也懒得兜圈子,直接明说了。 “阳哥,你有大船吗?我想租一天可以吗?” 郑阳是专做海鲜生意的,手里自然是有船的。 不过最近正是年底,海鲜生意尤其火爆,将船租出去一天,就要损失不少收益。 “大船有的,你想租哪一天呢?” “我想租过年那一天,你看可以吗?” 郑阳听到这话没有丝毫犹豫,直接点头答应了。 毕竟在过年这天,工人们全都回家过年,本来就是不出海的,船自然也是闲置着的。 “当然可以,船的话小峰知道在哪儿,过年那天你直接去取就行!” 和郑阳商量好之后,林海就离开了,继续采买年货。 在这岛上除了海鲜,其他的东西物价都还蛮高的,尤其是最近年底更是贵了一些。 过年那天由于在海上,海鲜肯定是不缺的,不过其他的东西,还是得准备一些。 首先就是准备孩子们最爱的,过年糖果和花生瓜子。 在店铺里面水果糖居多,大白兔奶糖少一些,而且价格很贵。 林海买了一大口袋的大白兔奶糖,还有一些水果糖,还买了一大袋子的瓜子。 林海买的瓜子是白味的,他觉得店里炒出来的,不好吃而且口味单调。 林海在上一世买瓜子的时候,随便哪个小摊上,味道都特别多。 五香味、焦糖味、奶油味、绿茶味、海盐味和麻辣味等等。 不过在这个年代的瓜子,要么是白味要么是淡盐味的。 也就是王春花他们爱磕,孩子们并不爱吃。 林海买了一大袋的瓜子,有个好几十斤,准备做成孩子们喜欢的不同口味。 首先要做最经典的五香味,在锅里加入水,还有各种五香调料,并且将瓜子放进去焖煮。 通过焖煮这一步,可以让瓜子更入味,焖煮好后在太阳底下简单晒干。 然后在锅里倒入两大包盐,让这些瓜子在锅里,慢慢炒干炒熟就行。 孩子们爱吃的奶油瓜子,做法也差不多。 主要就是在里面加一些,全脂奶粉和奶油香精,自己做的和外面卖的一个味道。 林海还跟市场里,卖肉的商贩提前说好了。 在过年的那天早上,给他们家送五十斤牛肉,还有五十斤羊肉。 郑阳老板的那条船,小峰带着林海提前看过。 这条船没有之前王老板的那条船大,不过乘坐一二十个人,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在这船上虽然没有专门的厨房,但是煤气罐和灶是有的。 等到过年的这天早上,孩子们一个个都可兴奋了,睡不着觉起的老早。 “奶奶!过年好!” “孙奶奶!过年好!” “爸爸!过年好!” “小峰哥哥!过年好!” 可爱的小闺女们,今天穿的特别喜庆。 都穿着林海之前给她们买的大红色的褂子,头上还梳着小丸子,用红色的发带扎着。 尤其是胖乎乎的三妹,看着就像年画上的小福娃一样。 孩子们拜年之后,就跟在了林海的周围。 “爸爸,这个肉怎么不弄回家呢?要往哪里搬呀?” 孩子们看着林海和小峰,都扛着一大袋子肉,却并没有搬回家里,而是往外走,有些好奇地问道。 林海将这一大袋子,今早上刚杀的牛肉,扛在肩上和孩子们说道。 “你回去叫妈妈把家里的大锅带上,咱们一起去个地方!” 紧接着这一路人浩浩荡荡的,就开始往码头边走,最终停在了码头上。 林海用手指着一艘船,对着身后的老婆和孩子们说道。 “咱们今天在船上过年,月月,你带着孩子们先上船玩,我们回家再搬点儿东西过来!” 林海让李月月和孩子们,先待在船上玩儿着,顺便把这些东西给守着。 林海和小峰回家搬了好几趟东西,把过年要用的各种食材和东西全部带上。 最后一趟将王春花他们三个老人,也一起叫上了。 王春花和孙大娘来到码头边上,看着这一艘船实在是惊讶极了。 “啊!小海,咱们今天在海上过年吗?” 第150章 这一片的海鲜最多! 孙大娘看着船舱里,码放整齐的物资,眉眼中都是笑意。 “我老婆子这还是第一次,在海上过年呢!实在是太有意思了!” 所有人都上船之后,大概是早上八九点。 太阳出来了,今天的天气不错,在海面上不会感觉到冷。 小峰是海鲜店里的员工,之前也经常跟着出海,他是会开船的。 开船这项工作就交给小峰了,他开了大概快半个小时,便停了下来。 “海哥,咱们就在这片水域吧,这一片的海鲜最多!” “行!那咱们现在开始捕鱼吧!” 林海和小峰站在船尾,将船上的渔网撒入了水中。 然后小峰再次开船,将这张网在海面上拖行起来。 一般要拖个二十多分钟,然后再收网。 不过今天收网的人,只有林海和小峰,如果网里的海鲜太多太重,他们是拉不上来的。 于是就拖了十分钟左右的网,船就停了下来。 在这船尾处,上面吊了省力的滑轮,两个人拉着粗麻绳,开始往船上拉网。 这片海域的鱼获果然多,才拖了十分钟的网,就收获了不少的海鲜。 就这么一会儿时间,林海本来以为鱼获会很少,没想到还挺多的。 王老板的那种大型捕鱼船,一网就有几百上千斤。 而郑阳的这条船,网如果捞满,能有个几百斤左右。 林海他们拉上来的这一网,估计有个一百多斤。 将这网里的海鲜,全部倒在了甲板上。 这些海鲜刚从海里捕捞上来,此刻都活跃的不行,在甲板上又蹦又跳。 这网里面的海鲜,种类还真挺多的,有虾有鱼还有螃蟹呢。 “哇!居然捞上来了这么多虾!我最爱吃虾啦!” “鱼!爸爸快看!那条鱼真的超级大!” 一家人此时全都围在,这些鱼获旁边。 一起将这些海鲜,进行简单的分拣分类。 在他们分拣的时候,林海他们又拖上来了一网,这一网海鲜更多,估计接近二百斤。 “爸爸!够了够了,再多咱们就吃不了了!” 这些海鲜实在是太多了,今天肯定是吃不完,估计还得拿好多回家呢。 林海将捕鱼的工具收拾好后,便和大家一起分拣这些海鲜。 在这两网海鲜里面,虾真的特别多。 这些虾里面,大部分都是普通白虾。 林海将这些白虾放进大桶里面,准备等会儿做成虾滑,还有油焖大虾。 在这些虾里面,还有一些竹节虾和黑虎虾,只不过数量要少很多。 竹节虾和黑虎虾,做成虾滑就太可惜了,这些林海留着等会儿吃刺身。 为了能早点吃上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分工,孩子们也要干活。 孩子们此时正在给这些白虾去壳,将壳剥掉之后,递给身旁的李月月。 李月月手里拿着菜刀,正在剁虾滑呢。 林海打开煤气灶,在锅里加上水后,放入了几大块特制的火锅底料。 今天午饭除了中餐之外,还有一个小火锅,主要就是涮海鲜和牛羊肉。 剁好的虾滑整整装了一大盆子,用火锅煮虾滑是最好吃的,又q又嫩麻辣鲜香。 买来的牛羊肉,林海取下最嫩的部位,切成非常薄的肉片,等会儿涮几秒钟就能吃。 王春花和孙大娘,此时也是忙的不可开交。 她们今天主要的任务就是包饺子,毕竟过年不吃饺子可不行。 尤其是对于这些老年人来说,对饺子有很深的情怀。 过年的时候必吃饺子,不吃饺子年味儿都要少一半! 在捕捞了这两网海鲜之后,小峰便将这艘船开到了,一处水面平静的海湾上。 因为在刚才的海面上浪太大,待着不太舒服。 林海把带上船的折叠桌子打开后,放在了甲板上。 这两个老太太在桌子旁,现在可忙活坏了。 林海知道过年要包饺子,原本是提议,要不买点儿饺子皮回来算了。 结果王春花不同意了,说这饺子皮一定得是自己擀的,不然吃着就没有灵魂了! 林海笑着同意了,自己擀也行,不过就是麻烦一点。 王春花拿着个大盆子正在和面,孙大娘准备开始弄饺子馅儿了。 刚才捕捞上来的鱼,有两条鲅鱼。 在这海边的人们,鲅鱼馅儿的饺子是必吃的。 鲅鱼真的太适合做饺子了,只有一根主刺没有小刺。 包成饺子后味道鲜美,饺子蘸上一点醋,咀嚼的时候鲜香多汁。 这两条鲅鱼的个头不大,加在一起也就三四斤。 孙大娘将这鲅鱼切开后,用刀刮上面的鱼肉。 最后也就刮下来了一斤多鱼肉,不过这完全够了,毕竟还有好多种馅儿呢。 林海今天上船之前,还带了一些海肠,和一大把韭菜。 这海肠韭菜馅儿的饺子也是必吃的,海肠和韭菜搭配在一起,饺子馅的口感脆嫩脆嫩的,鲜的没边儿了。 捞上来的鱿鱼和墨鱼,清洗干净后剁成小丁,也能用来包饺子。 刚才剁好的虾滑,也包了一些饺子,这虾滑饺子的味道绝对杠杠的! 上船之前还带了好几头大白菜,于是又弄了一点,牛肉白菜和羊肉白菜馅儿的饺子。 包好的饺子整整摆了一桌子,还有好多都没地方搁了。 “好了好了!妈快别包了!再包咱们可就真吃不完了!” 除了饺子,林海还做了好多美味的菜。 有清蒸海鲈鱼、爆炒墨鱼仔、酸菜鱼、肉蟹煲、炸带鱼和生腌小海鲜等等。 今天这一顿实在是太丰盛了,每个人都吃的特别饱。 孩子们吃的小肚子都鼓了起来,可桌子上还剩好多没吃完呢。 大家坐在船上,开始玩儿起了牌,林海不教孩子们斗地主,就只是玩摸乌龟和开火车,这类普通的卡牌游戏。 整个船上都是一片欢声笑语,大家玩儿累了,又拿着桌上的东西继续吃。 今天这一天过的实在是热闹极了,在这艘船上留下了美好的记忆。 在最后孙大娘都有些眼泛泪光了,她已经记不得有多久,没有这么热闹过了。 小峰虽然没有表露情绪,但是他的心里,也是很触动的。 他如今没有了家,家里只有自己一个人,怎么会不孤单呢? 小峰的内心深处,此时非常渴望能够有一个家。 如果自己也有了家,有了老婆孩子以后,每年过年都会像这么热闹! 在林海家里吃完年夜饭之后,林海送小峰出门。 两个人走到门口时,小峰似乎有什么话想说,欲言又止一脸为难。 第151章 找到合适的船长! 林海自然看出来了,小峰此时的状态不对,于是问道。 “小峰,是有什么话想跟我说吗?” 小峰点了点头,虽然心里万分纠结,但还是说了出来。 “海哥,你能不能借我一百五十块钱?海哥你放心我一定会还的,最多一年连本带利一起还!” 小峰说这话时头埋地低低的,眼睛看着自己的鞋尖,心里是非常难为情的。 听到小峰这话,林海感到有些疑惑。 林海有时候付给小峰钱,小峰总是嫌多,从来没有主动向他索要过钱财。 不知道为什么会在今天晚上,找他借这么一大笔钱。 “可以借的,小峰,你是有什么急用吗?” 听到林海说愿意借给他钱,小峰的眼中满是感激。 “谢谢海哥!我之所以借钱是想早点凑够彩礼,我想到小惠家里去提亲。” 林海之前听小峰提过一嘴,小峰有个心意相通的女孩小惠。 虽然女方父母并不知道他们交往,但是他们已经说好了,等小峰凑够了彩礼,就立马去他们家里提亲。 林海明白过来小峰为什么借钱了,是为了心上人,想要早点儿娶到女孩。 林海也是经历过两情相悦的,自然很能体会小峰现在的心情。 于是林海直接从兜里掏出了一百五十块钱,放在了小峰的手里。 “既然互相喜欢,就早点去提亲吧,这钱不用急着还,等你条件宽裕些再还就行。” 小峰手里握着这钱,实在是感激坏了。 朝着林海结结实实地鞠了一躬,说道。 “谢谢海哥!真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了!到时候我的婚礼你一定要来!” “哈哈好!我一定来!” 对于林海来说,这一百五十块钱根本不算什么。 能用这些钱帮到一个年轻人,让他拥有幸福的家庭,那再划算不过了。 在第二天晚饭过后,林海带着孩子们在院子里玩儿时,小峰过来了。 林海站起身,正准备过去问问小峰,提亲的事咋样了。 可却看到小峰的脸色很不好,脸上有化不开的惆怅和难过,整个人像霜打的茄子一般。 林海的心里咯噔一声,看这情况估计不太妙呀…… 小峰进院子之后,看着林海嘴角扯出一抹苦笑。 然后从兜里掏出了那一百五十块钱,放回了林海的手中。 “海哥,这个钱我可能用不到了,还是还给你吧。” 林海虽然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但大概猜到是提亲不太顺利。 于是带着小峰往自己的房间走,准备和他私下谈谈。 “小峰,是出什么事了吗?” 回到房间后,小峰坐在凳子上,他满面愁云仿佛老了好几岁。 “唉海哥,晚了,是我太晚了,小惠已经有了相亲对象,我现在没机会了。” 小惠今年二十,在这个年代已经不小了,家里给安排相亲,是很正常的事情。 在这个年代,虽然恋爱自由,但是父母还是更愿意给孩子们相亲。 毕竟找红娘相亲,能够相到条件更好一些的家庭。 “相亲没关系呀,你和他们父母摊牌,就说你们俩互相喜欢呀!” 小峰听见这话更是满眼痛苦,摇了摇头说道。 “我今天去到小慧家,还没见到她父母,小慧就让我走了,她说她对那个相亲对象非常满意,我和她的事情就算了吧。” 林海听见这话就知道,这确实是没戏了。 如果只是父母不同意的话,还有转圜的余地。 可是如果女方都不同意了,那绝对是吹了。 林海和自己的老婆是初恋,没有体会过失恋的痛苦。 但他知道这种感觉,肯定是不好受的。 林海上前拍着小峰的肩膀,安慰道。 “没事的,你还很年轻呢,说不定她不是你的正缘,你的未来老婆,还在某个地方等着你呢!” 林海安抚了他好一会儿,小峰总算没有那么颓废丧气了。 “海哥,谢谢你,或许我和她是真的没有缘分吧。” 在小峰离开之前,林海又和他说了一些事情。 “这涠洲岛虽好,但是太小也太封闭,我觉得并不适合像你这样的年轻人。” 林海觉得这涠洲岛适合旅游适合养老,却不太适合年轻人在这里打拼。 首先就是这岛上的面积实在太小了,海南岛看着虽小,可也是这涠洲岛的184倍。 而且涠洲岛离陆地实在太远,想要做生意什么的都很麻烦。 林海觉得小峰待在这个岛上,可能就是做一辈子的渔民,很难有其他出路了。 小峰仔细地想着这句话,认真地点了点头。 “确实是这样的,我有时候也想过,要不要去岛外打工。” 林海见小峰也有这种想法,于是继续说道。 “与其出去打工,你不如跟着我干!” 接着林海就给小峰讲了,他在海南岛的生意。 “当然,我不是让你到我的火锅店里,做个普通店员,我想自己买条船,以后店里的海鲜就能自己供货了,我缺一个船长,你想来做吗?” 林海经过这么长一段时间的接触,觉得小峰这个小伙子,是真的挺不错的。 做事特别踏实负责,而且也不是那种耍滑头的人。 林海其实早就想过,自己买条船的事情了。 如今开的那几家火锅店,每天需要的海鲜,都是由王老板来供应的。 林海有预感,他的火锅店会越开越多,开很多的分店。 到时候对海鲜的需求量,自然也就越来越大。 虽然王哥给林海的价格,比市面上要便宜一些。 可是林海更想自己有一条船,通过自家渔船捕捞海鲜,来供应给火锅店。 这样的话能大大降低食材成本,创造更多的盈利。 林海之所以一直没有买船,开始这件事情,就是因为他还没有找到合适的船长! 第152章 出去拼一拼闯一闯! 林海来到涠洲岛,见到小峰之后,他就已经找到了,心目中最合适的船长了。 小峰虽然年纪小,但是他的工龄长啊!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小峰才刚15岁时,就已经出来干活了。 最开始在船上帮忙打杂,后面跟着拉网和开船。 摸海参、捉蛏子、抓沙虫……只要是这海里的事情,他门儿清! 林海觉得如果小峰来当船长的话,那他可就省心太多了,不用操心很多事情。 小峰听到林海说请他来当船长,顿时感觉受宠若惊,又有些不自信。 “海哥,你真的放心让我来当船长吗?万一我做不好怎么办?” 林海拍了拍他的肩膀,语气笃定。 “你这么有经验,怎么会当不好船长,就看你舍不舍得下这里,愿不愿意跟我去海南岛了。” 小峰沉默了片刻,在心里想了很多。 他的父母都已经离世了,他在这个岛上留着,原本就是为了小慧。 而如今小慧也已经觅得良人,和他再无关系了。 那他留在岛上有什么用呢?不如出去拼一拼闯一闯! “海哥!我愿意跟你去,我想跟着你一起干!” 听到小峰这话,林海握住了小峰的手。 “好!那半个月后咱们一起回去,咱们一起干!” “好的海哥!” 林海最近发现过年之后,王春花和孙大娘出门愈发频繁了。 以前她们两个人也爱出去到处转悠,一般玩儿两个小时左右就回来了。 可是这几天王春花和孙大娘,一出去就是大半天,有时候连午饭都不回来吃了。 “爸爸,奶奶和孙奶奶还是没回来呢,咱们要等她们吃饭吗?” 今天中午林海做好了饭,可等了好一会儿,也没见王春花她们回来。 王春花和孙大娘今天一早就出门了,此时都到午饭时间了还没回来。 林海实在是好奇的不得了,她们这段时间究竟在忙什么? 可是每次林海问王春花的时候,王春花却神秘兮兮地光笑不说话。 “还是咱们先吃吧,我给她们留饭菜了。” 林海决定不再等了,毕竟孩子们都饿的不行了。 当他们拿起筷子,正准备开吃的时候,听到有人走进了院子里。 “应该是妈回来了,我去盛饭端菜。” 李月月见状起身去厨房,把留的饭菜端回桌上。 紧接着林海发现,这次回来的不是王春花和孙大娘两个人,竟然还跟了一个大爷。 这个大爷看起来,跟王春花她们年纪相仿,应该也是六十左右。 三个人并排走着,王春花满面春风,笑的很畅快。 孙大娘进屋之后,对着林海有些抱歉地说道。 “对不起啊小海,我们又回来晚了,耽误你们吃饭了。” 林海笑着给他们摆好碗筷,说道。 “这有啥耽不耽误的,回来的刚好,我们正准备吃呢!” 林海不知道这个大爷是什么身份,正在琢磨着该不该问的时候。 王春花满面带笑,对林海说道。 “这个是你吴叔叔,前段时间和你孙大娘认识的,现在俩人处的挺好呢!” 王春花说这话时,孙大娘垂眸唇角带笑。 林海能看得出来,这段时间孙大娘的状态,确实是不一样了。 以前整个人都很丧气,没有什么活力,可是最近有气色多了。 以前衣服都是随便穿穿,最近也换上了新衣服。 林海见到这一幕,心里自然是开心的。 “那可太好了,孙大娘和吴叔叔以后能有个照应,是很好的事情呀!” 林海对这个吴叔叔的印象,其实也蛮好的。 虽然年龄大了,并不是多么帅气,但是人挺周正的,而且收拾的利索不邋遢。 在吃饭的时候,也一个劲儿地给孙大娘夹菜,看着是会心疼人的样子。 通过王春花的讲述,林海也知道了,这段时间他们究竟在做什么。 王春花知道孙大娘一个人孤单,所以来到这个岛上之后,便开始做起了红娘。 王春花这人自来熟,和谁都能聊上几句,很快就打听到了,附近的一些合适人选。 王春花带着孙大娘出门后,就和这些男嘉宾们挨个相亲。 起初孙大娘是完全不同意的,心里有些排斥。 她觉得自己这么大岁数了,再找老伴显得有些轻浮。 可王春花却说这是人之常情,找个互相照顾的体己人,这有什么错? 在王春花的忙活下,最终孙大娘和这个吴叔叔相遇了。 这个吴叔叔早年丧妻,一个人将一儿一女拉扯大。 如今儿女都已经成家,一个人难免孤独,所以也是很想找个老伴陪伴的。 就这样两个老人走到了一起,愿意结为老伴互相照顾。 林海对于这件事是非常支持的,他认为老人也有追求幸福的权利。 并非人老了就不能寻求温暖,就只能自己忍受孤独。 知道孙大娘找到适合自己的老伴后,林海的心里也舒服多了。 原本他还想着,过不了多久他们走后,这孙大娘又是一个人了,每天该多么孤独。 现在孙大娘也有人陪伴了,实在是皆大欢喜! 之后剩下的日子,林海也没有闲着,把这海边能玩儿的东西,全都玩儿了个遍。 这不今天林海带着小锤子和凿子,和老婆闺女们又去赶海了。 四妹手中提着小桶,拉着爸爸的手问道。 “爸爸,我们今天是去捡什么海鲜呀?” “咱们去撬点儿藤壶回来吃!” 林海上次看到这附近,有好几片大礁石,那上面的藤壶,简直密密麻麻的。 而且那上面不是小藤壶,那藤壶的个头都老大了,吃着绝对很爽。 四妹有些不解,抬头问道。 “爸爸,藤壶是什么东西呀?” 林海突然想到在这海边的人们,一般不叫的这么专业,这藤壶在这边一般都叫做马牙。 “就是马牙,咱们去弄点儿马牙。” 三妹听到这话,脸上露出嫌弃的小表情。 “马牙?那东西长得跟石头一样,能吃吗?” “能吃!回去爸爸做给你们吃,肯定馋哭你们!” 第153章 还有好多辣螺呢! 这个年代海边的人,一般都是不吃藤壶的,甭管这藤壶长多大,都是不吃的。 因为藤壶长得很丑,就像个石头似的,而且肉少难取。 在这个年代的海边,几乎没怎么听说,有人弄这个来吃的,在市场里也没有卖的。 不过林海知道,这玩意儿是真的美味呀! 藤壶被称为是来自地狱的美食,虽然长得奇奇怪怪,但味道是真鲜呀。 林海上一世和妻子在海边度假的时候,吃过这东西。 没有用什么特殊的烹饪方式,直接用水煮熟,将肉给拔出来。 那滋味儿鲜!简直太鲜了!鱼虾蟹都比不上它的鲜美度! 林海到了地方,这里有好几块大礁石,礁石上面已经被藤壶,全部覆盖住了。 这藤壶长在礁石上面特别牢固,用手是掰不下来的。 不过林海有凿子和锤子,一敲就下来了。 林海爬到礁石上面,一个劲地敲敲敲。 孩子们喜笑颜开,蹲在地上捡捡捡。 在这些礁石上面有两种藤壶,一种是鹅颈藤壶,另一种是鸟嘴藤壶。 鹅颈藤壶和它的名字一样,长得细长细长的,就像鹅脖子一样。 而鸟嘴藤壶就像一块大石头,在石头里面有一个尖尖的鸟嘴藏在里面。 相比起来,林海更喜欢鸟嘴藤壶的味道,鹅颈藤壶会略微带一点苦味。 而鸟嘴藤壶就只有无尽的鲜美,那种鲜美的滋味,比生蚝还要鲜个十多倍呢。 “爸爸你看!这里还有好多辣螺呢!” 在这些礁石上面,除了藤壶还有不少的辣螺。 辣螺是这海边最多的海鲜了,只要看到礁石,基本上都有辣螺的身影。 林海之前不知道,为什么这种螺的名字叫做辣螺。 后面尝到味道就明白了,将辣螺用水煮熟,挑出肉后放进嘴里,就能够品尝它自带的辣味。 吃起来的味道是真的不错,就像螺肉自带辣根儿似的。 对于爱吃的人来说,那简直是欲罢不能。 用这辣螺配酒,一顿能干个好几斤。 林海在上一世吃的辣螺,个头都不是很大。 而在这几块礁石上面的辣螺,那个头也太大了。 这种个头的辣螺,一个能顶以前吃的那种两三个。 像这种个头的辣螺,至少要三四年的时间,才能长到这么大。 之所以这边的礁石上,辣螺的个头这么大,应该是螺太多,而吃的人没那么多。 现代的那些辣螺,根本就等不到它们长个三四年。 长到差不多大小的时候,就被端上餐桌了。 藤壶和辣螺实在是太好弄了,来了没一会儿,就将桶和背篓都装满了。 满载而归后,林海准备回去做两种吃法,炭火烤和隔水清蒸。 王春花看到林海背了一大背篓的马牙回来,也是满脸疑惑。 “小海,你把这玩意儿弄回来干啥?这东西能吃吗?!” 林海把藤壶稍微洗刷了一下,便上锅开蒸。 才蒸了几分钟,那股浓烈的海鲜香味,就飘的满屋子都是。 蒸好之后,林海将蒸好的一大盆子,放在了桌子上。 林海将鸟嘴藤壶的肉,用镊子拔了出来,递到王春花的面前。 “来,妈你尝尝这味儿咋样?” 王春花有些惊讶,这东西看着跟石头一样,没想到里面真能掏出肉来,虽然说肉少了点。 王春花将这块藤壶肉放进嘴里,一尝到味道立马惊呼出声。 “嚯!居然真的能吃,这玩意儿也太鲜溜了!” 林海刚才将藤壶肉给扯出来之后,藤壶壳里还留了不少的汤。 这汤也是好东西呢,可不能浪费了。 林海拿着藤壶壳,直接仰脖倒进了嘴里,这汤鲜的让人直咂嘴。 辣螺不需要怎么处理,直接用水白灼。 吃的时候连芥末酱油都不用蘸了,配着小酒简直美滋滋。 之后的日子过得很快,三妹在家里狂补寒假作业。 林海有时候叫上小峰,一起去潜水捉鱼。 一个月的时间,过得实在是太快了。 很快时间就要到了,明天早上就是回去的时间了。 孙大娘非常舍不得他们,一想到他们第二天就要离开,都忍不住抹眼泪了。 王春花搂着孙大娘的肩膀,安慰道。 “你和吴大哥就在这里好好过,等以后有机会了,我再回来看你!” 小峰这次也准备,和林海一家去往海南岛,在海南开始他的事业。 在走之前,小峰将家里的鸭子全部都卖掉了。 将这住了二十多年的土坯房,给锁了起来。 第二天早上王哥的船准时到了码头,这次回去的行李也不少呢。 除了来的时候带的那些东西,还有在这岛上弄到的不少东西。 自己做的熏香全部打包带走,还有孙大娘给他们做的沙蟹酱,也全部都搬上了船。 从早上开始出发,一直到了傍晚才终于到了码头。 林海让家里人先在码头等着,他自己回了趟家,将自己的面包车开了过来。 “小峰,来帮帮忙,把这些东西搬上车!” 小峰看到林海开了辆宽敞大气的面包车,整个人都看的愣神了。 小峰自小就生活在海岛上面,从来没有出过远门。 在那涠洲岛的小岛上,像这种款式的面包车根本没有。 在那岛上也就是人力三轮车和自行车,连拖拉机都是非常少见的。 虽然带的行李多,但这面包车的空间大,跑了个两三趟,就把人和行李全部都送回了家。 等回到家后,小峰更是惊讶坏了。 他没想到林海家里住的,竟然是这样的别墅。 在涠洲岛上最好的房子,也就是红砖盖成的砖瓦房了。 这对小峰来说,冲击也太大了,这栋三层小洋楼实在是太漂亮了。 看着没有丝毫的土气,这种偏西方的建筑,他真的从未见过。 这个宽大的院子里面,种着不少的花草和树,看着就非常有格调。 小峰这个住了二十多年土坯房的人,见到这么漂亮的房子,实在是有些太过震惊了。 “小峰,愣着干啥?快点儿进屋呀!” 林海见小峰这傻愣愣的样子,连忙过去搂着他的肩膀,便邀他进屋了。 屋里吊顶是一盏很大很漂亮的水晶灯,打开灯后整个客厅都亮堂起来了。 小峰进入这么漂亮的房子,整个人显得有些拘束,他就在屋里站着不敢乱走。 第154章 林海准备买船了! 林海也看出了他的拘束和不自在,于是态度更加亲和。 林海带着小峰来到了二楼,找了一间宽敞的客房。 “最近你就先住在我家吧,等以后发了工资,你想出去住的话,这附近都有很不错的房子出租。” “好!谢谢海哥!” 接下来的几天,林海在处理岛内的一些事情。 首先就是火锅店遇到的一些问题,他要先解决解决,不过都是一些小问题,也并不碍事。 然后他还开着车,带着小峰去了养殖小龙虾的基地。 林海离开的这一个月时间里,陈奋强一直都在这里守着。 每天观察虾苗的情况,有时候投喂一些饲料。 这一个月一直坚守在这里,就连过年都没有回去。 林海去的时候,陈奋强正准备做午饭了。 他在木屋周围种的青菜,已经能吃了,他正在地里摘菜呢。 林海知道陈奋强这段时间确实辛苦了,一个人在这荒山野岭里,肯定还是有些孤单的。 林海是个体贴的人,来的时候还专门带了个红包,此时见面后他将红包塞了过去。 “强子,这段时间辛苦了哈!” 陈奋强连忙摇了摇头,笑着说道。 “不辛苦的海哥,要我带你们去看看虾吗?” “好,那咱们去看看吧!” 旁边的小峰听到这话,感觉有些疑惑,为什么要养虾呢? 出海的时候随便撒一网,就能捞上来几十上百斤的虾。 为什么要自己辛辛苦苦地养殖,直接从海里面捞不好吗? 而且养虾为什么要在这山里面养? 不应该在海里隔出一片水域,建一个鱼排养虾吗? 带着满心疑问,小峰跟着林海他们,来到了这些水塘边上。 林海之前在水塘里面,撒下去的水藻孢子,此时已经长得非常好了。 水塘里面到处都是绿色的水藻,在这些水藻附近,全是举着大钳子的小龙虾。 林海蹲下身后,用手逮了一只小龙虾。 这才一个月的时间没见,没想到虾已经长了很多了。 这些小龙虾已经长得半大不小了,看来陈奋强照顾的确实用心。 按照这样的长势的话,过不了两个月,林海就能吃上,自己养殖的小龙虾了。 小峰看着林海手中的小龙虾,感觉这东西太陌生了,自己完全没见过呀。 这东西和海里的大龙虾,长得似乎有些相似,不过还是有很大不同的。 首先就是个头不一样,这比海里的大龙虾要小多了。 而且它的壳青红青红的,和大龙虾完全不一样。 “海哥,这是什么虾呀?我咋从来都没见过?” 林海笑着和他介绍道。 “这个不是海里的东西,你没见过很正常,这是河鲜叫做小龙虾,在咱们这边儿还没什么人养呢,我应该是头一家了!” 小峰看着这小龙虾,有些好奇地问道。 “海哥,这小龙虾是啥味儿呢?和大龙虾一样吗?” “不一样,没有大龙虾那么鲜,不过麻辣小龙虾贼好吃,好吃到嗦手指呢!等小龙虾长大了,一定请你尝尝!” “好嘞!海哥!” 处理完这些事情后,林海便准备买船了。 来了的这几天,林海其实能看出来,小峰内心非常渴望,能开始自己的工作。 这个年纪的年轻人,最是渴望有一番作为,每天这样闲着,小峰也不太自在。 在岛内是有卖船的,不过在本地卖的船,都是普通的木壳船,或者一些小型的渔船。 林海想要的肯定不是这种船,而是那种超大的捕鱼船,能够到深海干大事儿的家伙。 那种大型渔船应该到哪里买呢?林海不太清楚。 不过他可是有人脉的,这事儿王哥肯定知道。 这天下午林海开车,来到了王哥的海产铺子。 王哥的那条捕鱼船非常大,一网下去至少能捕捞到上千斤的海货。 王哥除了和各个餐馆合作,给他们供货之外。 还在这里开了一个海产铺子,在市场里面售卖。 “王哥!忙着呢?” 林海到铺子的时候,王哥正跟着店子里的伙计们一起卸货。 这个年代的老板,和现代的老板可不一样。 在现代的老板,一般都是坐在办公室里,喝喝咖啡签签字。 这个年代的这些老板,可都是干实事的,什么都跟着伙计们一起干,亲力亲为。 王哥看到林海后,立马将身上的围裙摘了下来,笑着迎了过去。 两个人合作了这么长的时间,关系还挺不错的。 “小海兄弟,今天来是有什么事儿吗?” 林海也懒得兜圈子,直接开门见山地问道。 “王哥,你知道哪里有那种大的捕鱼船卖吗?” 王哥混迹商场,自然一下就猜到,林海是什么意思了。 应该是想自己弄条船,自己给自己供货。 如果林海自己买船自己供货的话,对王哥来说不是一件好事儿。 毕竟林海是王哥的大主顾之一,每天给林海的供货是非常多的。 不过王哥也不是那种狭隘的人,既然问到自己这里了,那自然是得做一份人情的。 毕竟就算他不说,林海也早晚问得到,船在哪里买的。 不如就做一份人情,而且他这海鲜也不愁卖,弄到内地那些地方,也是真的好卖,只是路费要稍微贵一些。 “小海兄弟,这船在岛内可买不着呢,在岛外有一家船械厂,里面有卖大船的,你需要的话,我把地址给你。” “行!那就太谢谢王哥了!” 拿到船械厂的地址后,林海第二天早上,就带着小峰准备出岛了! 第155章 多少?四万块?! 小峰从小就生活在岛内,从未出过岛,可以说是非常纯正的岛民了。 这还是他第一次乘船到达内陆,说实话,他心中真的蛮激动的。 坐着这艘超大的客轮,到达内陆之后,小峰真是看什么都觉得新奇。 林海按照王哥给他的地址,打听了一番,终于找到了具体位置。 这家船械厂的规模超级大,一看就很专业,不是那种小打小闹。 “哥,是有买船的意向吗?” 林海和小峰进厂之后,立马有人上来迎接他们。 林海点了点头,说道。 “是的,想买条捕鱼船,你能带我们看看吗?” “当然能!我带你们去!” 这个卖船的销售,带着他们到了最近的一个码头。 在这个码头停着不少船,大的小的都有,全部在码头边上放的整整齐齐。 小峰是喜欢船的,看到这些船连忙凑了上去,眼睛发亮地看着。 “海哥!你看这条船!和阳哥的那条一模一样!” 小峰指着一条船,兴冲冲地和林海说道。 在小峰的心里,这条船就已经非常完美了。 这种船深海也能去,而且一网下去,能够捞个四五百斤。 林海看了看这条船,摇了摇头说道。 “这条船是挺不错,不过捕捞量太小了,咱们看看其他的吧。” 小峰一听这话,眼睛瞬间瞪得老大,这捕捞量还小吗?一网都下去可是四五百斤呢! 小峰有些惊讶,林海的火锅店究竟有多大的规模?真的能用得了这么多海鲜吗? 其实林海目前的火锅店,每天消耗的海鲜量,也就是几百斤左右。 按理说用这种船,其实就差不多了。 不过林海可是有野心的,他的火锅店以后会越开越多。 而且他还想趁着这股东风,做一做海鲜生意。 在这个年代车辆不普及,所以运输是个很麻烦的事情。 像海鲜这种容易腐败变质的东西,是很难弄到其他省份去销售的。 海鲜基本上也就只有海边人民能吃得到,像四川贵州这些远离海边的内陆人,可能连海鲜的样貌都不太清楚。 林海看得出来,海鲜这东西绝对是一个能赚钱的风口。 不过生鲜那一类的确实不好搞,毕竟现在的物流太不发达了。 不过可以做海鲜干货的生意呀! 最简单的海带和虾米,弄到其他地方,就能够赚上一笔了。 更别说海鱼能晒成鱼干,海虹和蛤蜊这些贝类海鲜,也能晒成干。 海参和鱿鱼这些东西,也都是能晒成干货,到处销售的。 所以林海决定一步到位,直接选一个最大的船,方便以后的生意。 林海指着其中最大的一艘船,这艘船和王哥的那艘差不多,是林海目前见过最大的船了。 像这种规模的船,几十个人上船后,都觉得无比宽敞。 随随便便一网下去,就能捞到上千斤的海货。 “小峰,你看这条船咋样?” 小峰看着林海所指的这条大船,震惊地目瞪口呆。 “这、这条船吗?会不会太大了些?” 这么大的捕鱼船,小峰虽然长居岛内,可也很少能看见。 “也不会太大吧,我觉得很合适,这艘船的价格是多少呀?” 跟着一起来的卖船销售,显然是没想到,林海会选中这一条船。 销售原本以为,只是买条普通的小型船,没想到竟然是要买这么大的船。 销售的态度立马更加热情了,走上来就和林海详细地介绍着这条捕鱼船。 “大哥果然是好眼光!这条捕渔船是咱们船械厂里,目前最大最好的!不过价格嘛确实不便宜,这艘船的价格是四万左右。” 小峰听到这个价格,简直被吓坏了,多少?四万块?! 在这个年代,万元户都是少有的了。 如果谁家有一万块钱的话,那妥妥就是村里的首富了。 而这艘船竟然要四万块钱,这谁掏的出这么多呀? 小峰听见这个价格后,就想劝林海。 还是买那艘小点的捕鱼船吧,大不了他每天多出海几次就是了。 可林海听到价格后,并没有多么吃惊,而是笑着跟销售说道。 “这个价格是有些偏贵了,你去跟你们经理商量一下,能不能给个实惠价。” 销售一听到这话,就知道林海是真的有心要买,心里更加激动了。 如果真能将这艘船给卖出去,这提成都能顶他几个月的工资了! 于是销售立马到厂子里找到了经理,大家坐在一起开始谈价格了。 这种大型捕鱼船虽然又大又好,但说实话销量真不行。 客户更倾向于买那种中小型的捕鱼船,这种捕鱼船太大,一年半载也没几个人想买。 所以当林海砍价时,真的是格外顺利。 原本这艘大船的定价是4080块,经过林海一通砍价后,砍到了三万六千多块。 这是一笔大钱,林海和经理一行人,一起到了银行里办理了现场转账。 合同签署好,钱交付过后,经理笑着问林海。 “林先生,这艘船你打算什么时候开走呀?” 林海笑着摇了摇头,指了指身旁的小峰。 “这船我可不会开,这位是我的船长,不过他不太会操纵这种大船,你们这边有没有专业人士教一下呢?” 经理连忙点头应下,说道。 “有有有,我明天就专门派个人来教小兄弟开船,其实这船操纵也不难,几天时间就能学会!” “好,那就谢谢经理了。” 接下来的几天,林海和小峰在这附近找了个旅馆。 小峰这几天每天都斗志满满,跟着专门的师傅学习操纵大船。 小峰学的非常认真,每一个问题都问的清清楚楚,记得明明白白。 因为之前是有开船基础的,大概学了三天之后,小峰能够非常熟练地操纵这艘大船了。 这次回岛内不用再坐客船了,直接坐上自己买的大船回家。 小峰在驾驶舱内认真开船,林海坐在甲板上,享受着海风徐徐拂过面庞的惬意感受。 哈哈哈!他林海终于拥有自己的第一艘大船了! 这艘船上光有小峰一个人是不够的,于是林海从附近的码头上,招聘了几个得力的船员。 船员的年纪也不大,小的十八九岁,大的也才二三十。 其实林海选人的时候,并不喜欢选用年纪太大的。 毕竟年轻人才有一股冲劲,年纪太大的反而喜欢耍滑头偷懒。 此时船长有了,船员们也到位了,是时候进入深海捕鱼了! 今天晚饭时分,小峰的脸上是压制不住的兴奋和开心。 “海哥,明天早上我们准备出海捕鱼了,你要一起来吗?” 第156章 明天咱们一起出海! 自己的捕鱼船第一次出海捕鱼,这种时刻林海当然不能缺席。 “当然要来啦!明天咱们一起出海!” 三妹一听到要出海捕鱼,眼睛立马亮了。 “爸爸,我也想跟着一起出海捕鱼!” 林海揉了揉小丫头的脑袋,说道。 “马上都要开学了,你寒假作业都没做完呢,别想着出海了,快补作业吧!” 第二天早上,林海原本是想将自己的面包车开去的。 毕竟码头靠岸之后,那么多海鲜,得运到各个火锅店里去。 不过林海想了想,还是放弃了开自己的面包车。 毕竟海鲜那东西腥味儿太大,要是用面包车来运输的话,得把自己的车都搞臭了! 而且面包车的载货量,也不是特别大,那么多海鲜得运到啥时候去呀。 于是林海从附近租了辆货车,直接租了半年。 林海原本是想买一辆货车的,但是想想还是以后再说吧。 现在这个行情,货车实在是太贵了,还是再等一等,目前还是租车比较划算。 等车企造的车多了,车价便宜一些的时候,他再入手吧。 今天是小峰第一天正式当船长,他的心里既激动又紧张。 林海上船之后发现,小峰将船上的事务,安排的明明白白,管理的非常不错。 林海原本担心小峰的年纪太小,怕他做事情会有疏漏。 没想到小峰处处都做的很好,让人挑不出一点错来。 这艘大型捕鱼船是烧柴油的,开船之后马力非常足,在海面上运行起来了。 开船快半个小时后,就来到了一片很深的海域。 林海此时跟小峰在驾驶舱里,看着他熟练地操作着。 小峰一边操作着,一边和林海说着。 “海哥,我这几天调查过了,这一片海域的海货是最多的,今天至少能弄个几千斤回去!” 看到小峰这么靠谱,林海也乐得当个甩手掌柜了。 “哈哈好!那就看你的了!” 之后小峰便指挥船员们,将网给抛洒进海中。 拖了一二十分钟的网后,船员们便开始将网给拉上船。 小峰说的果然没错,这片海域的海货可太多了。 这第一网竟然就爆网了,拉网的船员们一个个累的脸红脖子粗。 费了老大的力气,终于将这满满的一大网拉上了甲板,这一网林海估摸着至少一千多斤。 最后一共捕捞了三网,加在一起起码有三四千斤。 捕鱼船回到码头后,船员们的工作还没完,还有好多事情要忙呢。 首先就是将这些海鲜全部分拣开,并且搬上货车。 从这大海里面捕捞上来的海鲜,种类非常多什么都有。 不过在林海的火锅店里,是用不到这么多种类的。 小峰跟着林海到火锅店去过,详细地记下了需要的海鲜食材。 首先就是大虾,火锅店里虾消耗的特别快。 因为用大虾来涮火锅,味道是真的好,几乎是客人必点的。 而且用虾做成的虾滑,味道嫩滑鲜美,也是畅销的餐品。 将这船舱里的所有虾,都装进大筐子里,搬运上货车。 不过不是所有鱼,都适合用来涮火锅的。 一般鳕鱼和龙利鱼,是最适合涮火锅的。 而其他的鱼,林海一般用来做成鱼丸。 之前火锅店里的鱼丸,是从系统商城里买来的那种现代丸子。 这种丸子里面有添加剂,味道是挺不错,但是吃多了会让人觉得发腻。 于是后面林海就决定,用真的鱼肉来做鱼丸。 只不过这种鱼丸的定价就比较高了,毕竟之前都是从王哥那里买鱼,本来成本就高。 可如今能自己捕鱼,成本立马降下来了,鱼丸的利润空间也就大了。 这些鱼实在是太多了,估计一家火锅分店里,就能分到好几百斤的鱼肉。 这些鱼肉得尽快处理掉,不然会坏的。 要在今天之内把这些鱼肉,全部做成鱼丸,然后在店里的冰柜里冻起来。 林海已经想到,今天后厨会有多么忙碌了。 看来他得尽快多开一些分店了,不然这捕捞量确实太大,这些海鲜根本用不完呀! 休息了一天后,林海跟小峰说道。 “小峰,要不明天再出一次海吧。” 小峰有些疑惑,问道。 “海哥,可是火锅店里,还有好多存货呢,捕捞多了用不完可咋办?” 上次送过去的海鲜实在是太多了,够这几家火锅分店,用上好几天了。 之所以林海让小峰再次出海,是为了试一下做干货的生意。 在这码头的不远处,林海租下了一间厂房。 他从系统里下单了很多大型烘干机,此时都放在了厂房里面。 虽然海南的天气好,但毕竟是在冬天,这段时间的太阳都不是太强。 所以林海要做海鲜干货的话,还是得用上烘干机才行。 不过等到了海南的夏天,烘干机就可以休息了。 毕竟海南的夏天是真热啊,地面都热的发烫,直接露天晒就行了。 小峰知道林海要做海鲜干货的生意后,立马拍着胸脯说道。 “海哥你放心!今天绝对给你弄个几千斤回来!” 今天出海的收获也非常不错,整条船上全都是海鲜,用货车送了好几趟才送完。 这些海鲜看着多,可是晒干后脱水是很严重的。 三斤的活虾烘干之后,只能得到一斤的虾干。 今天船上捕捞到的虾,总共有个一千斤左右。 这么多虾烘干之后,也只有三百多斤的虾干。 林海准备烘干两批海货之后,就租一辆货车,送到其他省份去试试水。 试一下这些海鲜干货,在其他省份的销售情况怎么样! 第157章 游泳教练也是一份职业呀! 海鲜晒干之后,虽然和鲜活的味道是有那么些不同,但是依旧美味。 就比如虾干来说,晒干后的虾干,虽然没有那种嫩滑q弹的感觉了。 但是用虾干做的菜,依旧是很美味的。 虾干这东西非常适合用来煲汤,尤其是虾干冬瓜汤简直鲜掉眉毛。 用虾干来做煲也很好吃,林海自己就做过白菜粉丝虾干煲,还有虾干豆腐煲,味道都是相当不错的。 而咸鱼干用辣椒炒制后,也是非常美味的。 至于鱿鱼干那就更妙了,虽然晒干之后看着干干巴巴的。 但是将鱿鱼干用水泡发几个小时后,就变得滑嫩q弹了。 这种泡发后的鱿鱼,和鲜鱿鱼几乎没太大的区别,无论做什么菜都好吃。 这一船捕捞上来的鱿鱼是真的多呀,大的小的都有,此时全都已经放进了烘干机里面。 烘干机的效率很高,只需要几个小时的时间,这些海鲜就能变成干货。 除了这些生意上的事情,林海最近还忙着女儿们开学的事情。 大妹和二妹是没什么可操心的了,三妹在上学之前,也终于将寒假作业给补完了。 开学之后,林海找到了学校里的体育老师。 林海和这位体育老师交涉了一下,却发现压根没什么用。 毕竟在这80年代,大家对于体育的重视度,还没有那么高。 在现代的学校里面,尤其是在高中,会很关注孩子们的体育特长这一块。 除了普通的文化生,学校里还会培养一批,艺术生和体育生。 在高考的时候,也能显现出学体育和艺术的优势。 对于艺术生和体育生,只要自己的专业领域优秀,文化课的成绩差一些,照样能上很好的大学。 在现代学校里的体育老师,如果发现了好苗子,是会特别培养的,而且还会带着去参加一些体育赛事之类的。 不过在这80年代,大家对于体育这方面,还不是很重视。 这个年代学校里的体育老师,就是带着大家跑跑步跳跳操。 目的是锻炼锻炼身体,并没有带领同学们,往体育领域发展的意思。 所以当林海和三妹的体育老师交涉的时候,确实是没有什么收获。 不过林海是很想让三妹,走上体育这条道路的。 毕竟三妹的身体素质是真的很不错,如果以后能当上运动员为国争光,那可就太好了。 在现代的奥运会上,华国的运动员们特别抢眼。 尤其是在跳水和游泳方面,简直是力压群雄。 不过在这个年代,体育方面是差了些。 林海有些苦恼,不知道该怎么给三妹安排老师,走上体育这条道路。 林海自己确实没什么门道,想了好几天后,还是决定找周瑞华试试。 毕竟周瑞华这些年走南闯北,也是见过不少世面的,应该能认识些人。 林海算起来已经有一两个月,没怎么见过周瑞华了,毕竟最近确实都挺忙的。 林海见到周瑞华后,把这事情的原委一说。 周瑞华想了想,似乎还真有些门道。 “海哥,你想让三妹练哪方面的体育呢?” 林海想了想,三妹跑步挺快的,游泳也很好,但相比较的话,似乎游泳更有天分一些。 “游泳这方面吧,你有认识的人脉吗?” 周瑞华笑着点了点头,说道。 “游泳的话我还真认识一个人,一个小伙子叫陈茂,在国内参加了很多比赛,不过后面因伤退役了,现在闲在家里,正准备找工作呢。” 林海一听这话,顿时眼睛一亮。 既然能参加很多的国内比赛,说明水平应该还可以,并且对于参赛这些事务很熟悉。 “听着不错呀,这人是咱们岛内的吗?” 周瑞华点了点头,继续说道。 “是咱们岛内的,不过不知道他有没有兴趣带徒弟了。” 林海一脸喜悦,是岛内的就好,他还真舍不得把三妹送太远呢。 “华子,你把那人的地址给我行吗?我想亲自跟他聊聊。” “没问题海哥。” 就这样林海拿到了陈茂的地址,这人的年龄其实也不大,今年二十六七岁。 之前一直参加各级男子组游泳比赛,还拿到了不少的奖牌,后面因为负伤,所以无奈退役了。 林海拎着大包小包的礼品来了他家,结果屋里没人,林海在门口蹲了好一会儿,终于等到了陈茂回家。 陈茂看到自己家门口蹲着人,有些好奇地问道。 “大哥,你找谁呀?是有什么事儿吗?” 林海站起身看着这人,猜测应该是陈茂。 “请问是陈茂吗?我有些事儿想跟你聊聊。” 陈茂点了点头后,便邀请他进屋了。 通过交谈,林海知道陈茂今天出去,是准备在附近的厂子里找工作。 不过看来是不太顺利,在这80年代的工作,也不是那么好找的。 而且他们又是在岛内,岛内的厂子和工作机会就更少了。 看到陈茂没有找到工作,林海的心中有些不仗义地窃喜。 “小茂,你有没有兴趣当游泳教练呢?我有个女儿对游泳这方面挺感兴趣的,我想把她往这方面培养培养。” 陈茂脸上带着抱歉的笑容,轻轻摇了摇头。 “对不起啊林大哥,家里催我得找个工作,我父亲身体不好,家里的经济压力还挺重的。” 林海看着陈茂背后那一面墙上,挂的都是奖牌和奖状。 林海心里也明白他的无奈,于是继续说道。 “小茂,当游泳教练也是一份职业呀!如果你愿意的话,一个月我给你开一百块钱。” 陈茂听见林海这话,抬起了头,眼中满是惊讶和难以置信。 在这个年代的工人们,工资一般也就是四五十块。 没想到这个人为了给女儿找个游泳教练,竟然舍得开一个月一百块钱的工资。 一个月一百块钱,这绝对算得上是高工资了,可以说是非常少见。 面前这个男人,是真的疼女儿啊! 其实对于林海来说,这简直是太便宜太划算了。 如果是在现代,像这种水平的运动员,给孩子开私教课的话,一节课起码得上千块呢! 陈茂对这个条件非常动心,心里很想答应,但突然又想到了什么。 “林大哥,要不把女儿送到岛外去吧,有专门的游泳教练,而且最重要的是有专门的游泳馆,在咱们岛内连个像样的游泳馆都没有,可怎么练呀?” 陈茂学游泳的时候,也是背井离乡,专门到岛外学了好几年。 像那种专业的游泳场馆,在如今的岛内还真没有呢! 第158章 中午给你们做小龙虾吃! 不过对于林海来说,这都是小意思,只要有钱没有什么搞不定的。 “小茂,游泳场地的事情我来想办法,你不用操心,你愿意给我女儿当游泳教练吗?” 陈茂看到林海的心这么诚,也不忍心再推辞了。 “好!多谢林大哥给我这个机会,我会将我会的东西,全部都教给你的女儿!” 安排好了游泳教练之后,林海便开始准备建一个,正规的游泳馆出来。 说实话,要建一个正规的大游泳馆,确实是一件挺费钱的事情。 不过对于林海来说,这是很值得的事情。 能够让三丫头有训练游泳的场所,说不定以后真能成游泳健将。 而且就算三丫头后面不想练游泳了,这游泳场馆也不会荒废了,夏天在室内游个泳还是蛮爽的。 这游泳馆的选址,林海就定在别墅周围,离家也就几百米的距离。 为了能让游泳馆尽量完工,林海聘请了一大帮的工人来施工。 首先从附近的砖窑厂,买了一大批的红砖,用货车一趟一趟的拉了过来。 用砖和水泥,先将这游泳馆的雏形给盖起来。 最外面有了一个大致的雏形后,便开始在里面修游泳池了。 在修游泳池的时候,林海也用了不少的心思。 这游泳池的长宽不是随便弄的,而是林海参考专业赛事游泳池的长宽来砌的。 在这游泳馆里面,除了一个专业的游泳池,在旁边还设计了一个,小型的儿童戏水区。 这样的话以后可以带着小闺女们,到游泳馆来看姐姐练习,在这戏水池里玩儿也蛮有意思的。 2411 所有设施全部完工,差不多用了两个月的时间,此时已经来到了海南岛的四月份。 如果是在北方地区,四月份还是有点冷的,不过在海南岛的四月份,已经非常暖和了,在大中午的时候,甚至还挺热的。 游泳馆里所有的设施都弄好了,今天是正式放水的日子。 干净的水源缓缓注入池中,在这游泳池内铺着淡蓝色的瓷砖。 将水灌入之后,这水池看着蓝汪汪的,实在是漂亮极了。 今天陈茂也到了现场,看到这个游泳场馆后,他心里简直太震惊了。 说实话,他还没见过这么疼闺女的父亲。 为了让女儿能学习游泳,竟然直接盖了一个专业的游泳馆。 这两个多月的时间里,虽然游泳馆没有建好,但陈茂带着三妹在海边,已经学过很多东西了。 三妹此时站在游泳池边,看着这么漂亮的游泳池,简直高兴坏了。 “爸爸!你简直是天底下最好的爸爸!这个游泳池我真的太喜欢了!谢谢爸爸!” 林海摸了摸三妹的脑袋,看着这小丫头,最近都晒黑了两个度了。 每次周末时间,三妹都会跟着陈茂,在海边练上整整两天,被海边的阳光晒黑了好多。 这下有了专业的游泳池,三妹练游泳的环境,也能舒服一些了。 “乖宝,要不游下试试感觉咋样?” “哎!好嘞!” 三妹像个活泼的小鱼一样,一头扎进了水里,在水池里欢快的游了起来。 这两个月的时间里,三妹确实进步了不少。 游泳的姿势标准了很多,速度也更快了。 四妹和五妹此时穿着可爱的小裙子泳衣,围着游泳圈,在戏水池里面玩儿的不亦乐乎。 看到孩子们玩的这么开心,林海让媳妇月月看着孩子们,他有事要先离开一下。 今天是周末,所有孩子们都在家,林海想弄点小龙虾回来,给孩子们尝尝。 林海有一段时间没去过小龙虾养殖基地了,是时候去看看,这些小龙虾长得咋样了。 当林海开着面包车来到这里,看到水塘里的小龙虾时,笑的合不拢嘴。 这些小龙虾长得是真不错呀,如今都已经到了成年的形态了。 林海选的虾苗质量好,而且陈奋强照顾的也不错,所以这些虾的个头非常大。 林海的这些虾在现代的市场里面,可以算得上是最大规格了。 没想到他第一次养小龙虾,收获就这么好。 不过相比起其他的水产来说,小龙虾确实算是最好养的了。 小龙虾啥都吃,而且成活率还高,不用特别费心就能长得很好。 “强子,这段时间辛苦你了!这些小龙虾长得真不错,我先装几桶回去给孩子们尝尝味儿!” 林海来的时候,就带了好几个大塑料桶,此时正忙的不亦乐乎,拼命往桶里装。 把这几个大塑料桶全部装满了,估计加起来有个一百多斤呢。 将这些小龙虾放进后备箱里,林海哼着歌开着车,便回到自家别墅了。 小龙虾这种东西,一个人吃是真没意思,就得一家人围坐在一起,共同享受这份美食! 林海将这些小龙虾运回家时,孩子们也从游泳馆里玩儿累回家了。 这些闺女们还从来没去过养虾基地,自然也没有见过这小龙虾的模样。 “爸爸!这个是什么呀?是好吃的吗?” “它们有两个好大的钳子呀,会不会夹人呢?” 林海搬了家里最大的一个盆子出来,放在院子里面,将这些小龙虾全部倒进盆子里,先用水泡着。 “这是小龙虾,爸爸今天中午给你们做小龙虾吃!” 第159章 这戏啥时候开拍呀? 小龙虾虽然好吃,但是处理起来是真的麻烦呀。 这些小龙虾生活在水塘里面,水塘里难免会有淤泥。 这些常年在淤泥里打滚的小龙虾,身上都会有黑黑的东西。 于是林海手上拿着牙刷,要将这些小龙虾身上的脏污,全部都刷掉,并且将虾线给扯出来。 还要用剪刀将小龙虾脑袋给剪掉,将里面黄黄的胰腺,还有虾腮都给去掉。 林海以前吃小龙虾的时候,最爱吃这脑袋里面黄黄的东西了。 林海觉得这个虾广吃着是真的香啊,简直是精华。 不过后来听别人说,这黄黄的东西是虾的胰腺,最好不要吃这东西。 为了女儿们的健康,林海还是忍痛将这些虾黄给丢掉了。 林海一个人根本忙不过来,于是李月月还有王春花两口子,也都坐过来帮忙了。 就算有四个人一起干活,还是弄了一两个小时,才把这些小龙虾全部给处理好。 处理好后便要下锅开炸,林海拿出了家里最大的铁锅,倒了大半锅油进去。 将这小龙虾倒进热油里面,炸至变色后捞出来。 接下来的步骤就很简单,在锅里加入从系统商城里买来的,麻辣小龙虾的酱料。 稍微炒制一会儿,倒上几罐啤酒进去,盖上盖慢慢焖煮就行。 其实这一步是可以加水的,不过加啤酒的话,小龙虾的味道会更加醇香。 在焖煮的过程中,这麻辣小龙虾的香味,早就飘的满屋都是了。 可爱的小闺女们都围在厨房门口,被馋的不行了。 这一百多斤的小龙虾,要分好几锅才能做完。 这一锅做好之后,林海倒入了家里最大的盆子里面,先端出去让大家尝尝鲜。 “麻辣小龙虾好咯!大家快来尝尝吧!” 五妹早就等不及了,拿起一只就往嘴巴里面塞。 “爸爸!这个虾好硬啊,怎么都咬不动呀?” 看闺女们都不会吃,林海笑着给孩子们帮忙剥虾。 “傻丫头,这壳不能吃,爸爸给你把肉剥出来!” 这小龙虾的个头很大,虾尾肉也是又大又紧实。 林海剥出一块大虾尾肉,又沾了一下盆子里的汤汁,喂进了五妹的嘴巴里。 五妹尝到小龙虾的味道后,眼睛里瞬间发光,满脸都是享受美食的快乐。 王春花此时也拿着小龙虾吃了起来,一边吃一边猛灌水。 她吃不了太辣的东西,可这小龙虾的味道是真好呀,王春花都被辣冒汗了,还是忍不住想吃。 果然,无论老幼都经受不了麻辣小龙虾的诱惑! 小峰此时也坐在桌旁埋头猛吃,连话都顾不得说了。 小峰是个正儿八经的岛内人,大龙虾吃过不少,可是吃到小龙虾这味道,简直给十个大龙虾都不换! 这小龙虾之所以这么受欢迎,和烹饪方式还有调料有很大的关系。 小龙虾不是海鲜而是河鲜,所以无法避免会有一种土腥味。 如果是直接将小龙虾用来水煮,不加其他调料的话,吃着腥味很重难以入口。 而用重麻重辣的料,炒过后的小龙虾,那可就完全不同了。 味道麻辣鲜香,真是让人越吃越上瘾! 这么一大盆子,估计有个一二十斤呢,没多大会儿就吃完了,大家才只吃了个两三分饱。 毕竟这小龙虾的肉确实是太少了,在现代卖小龙虾的话,里面都会搭不少的配菜,比如黄瓜玉米和方便面之类的。 林海刚才还担心一百多斤的小龙虾会不会太多?结果家里人一天就造完了。 吃到最后,三妹一边嗦着手指一边说道。 “爸爸!这麻辣小龙虾简直太好吃了,要是出去卖的话肯定能赚好多钱呢!” 对于做小龙虾生意这方面,林海已经想好方案了。 如今小龙虾的个头都已经很大了,再养着也不会长大多少了。 等明天开始,就要进行售卖了。 也不需要另租店铺了,直接在火锅店里面上新菜品就行。 价格方面林海也不想定的太便宜了,一块钱一斤,并且送一些配菜。 这个价格算有点小贵了,毕竟猪肉一斤也才一块多点。 不过林海觉得就算定价定贵点也不愁买,毕竟这东西在整个海南岛,也就只有他林海这一家有。 在火锅店内推出,麻辣小龙虾和蒜蓉小龙虾的新菜品时,果然反响非常好。 刚开始大家觉得价格贵,而且长得奇奇怪怪的,都有些不敢尝试。 不过只要有人试过之后,那简直就是活招牌,逢人便说那麻辣小龙虾的滋味不同凡响。 林海突然有些后悔,之前养的小龙虾还是太少了。 那50亩水塘,能产小龙虾应该有两三万斤左右。 这两三万斤小龙虾,估计卖个一两个月就能全部清空了。 早知道生意这么火爆,就弄他几百亩水塘多养一些。 不过也没关系,今年可以继续扩大养殖,陈奋强如今已经很有经验了,再给他多派两个人,让他管着就行。 “林先生,这里有您的信。” 林海和孩子们正在院子里玩儿时,突然有个邮递员走了过来,将一封信递给了他。 身旁的李月月看着这封信,有些好奇地问道。 “海哥,是谁寄的信呀?是长白山的小安吗?” 林海摇了摇头,回答道。 “不是小安的信,是之前咱们遇到的,那个京市的星探,还是想邀咱们四妹一起拍电影的。” 上次途经京市的时候,遇到那个叫做周玲的星探。 这个周玲对四妹,真是喜欢的不得了。 自从双方留了联系地址之后,周玲寄了好几封信过来了。 信里都是邀请四妹拍电影,提过不少的资源都非常不错。 说实话,林海还真的挺心动的。 虽然家里不缺钱,不需要四妹拍电影赚钱。 但是林海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锻炼机会,说不定四妹以后真能成长为大明星呢。 不过四妹在读学前班呢,虽然还不算是正式读一年级上学,但林海也不想让她缺席课程。 而且每次拍戏的地方都在岛外,有时候在京市,有时候在哈市,都还是挺远的。 林海实在是抽不出时间,也不放心让四妹单独拍戏,所以这事一直就耽搁了。 李月月听到是星探周玲的信,还是有些心动的。 “这好像是她第三次寄信了,这次是什么角色呢?在哪里拍呀?” 林海将信封拆开后,把里面的内容看完了,顿时脸上浮出笑意。 “周玲说他们准备筹拍一部新电影,叫做小城旧事,说咱们四妹很适合演女主角的闺女,是个很重要的角色呢,拍戏的地点是在云南的一座小城里。” 李月月越听心里越欢喜,这是个很好的机会呀,而且听说云南那边的风景格外漂亮,说实话还真挺向往的。 “海哥,这戏啥时候开拍呀?要不咱们送四妹去吧?” 第160章 出发!云南西双版纳! 林海看了看信中的内容后,回答道。 “周玲说这部戏七月上旬开拍,这时间挺好的,正巧碰上孩子们暑假呢!” 过不了多久就要放暑假了,暑假的时间最长足足有两个月。 李月月听到这话,也满意的笑了起来。 “这时间刚好,那到时候咱们就陪着四妹去一趟吧!” 林海想了想,觉得这次是个旅行的好机会,不仅要带上四妹,其他闺女们也要带上。 “到时候我把面包车开上,把其他几个大闺女们也带上!” 林海想的还是和上次一样,把大妹、二妹、三妹、四妹和五妹带上。 至于六妹和小七小八,年龄实在太小,带着出门很不方便。 出去旅游他们也啥都记不得,还是在家待着比较好。 这件事情定下来之后,林海心里就总想着快点到七月份。 说实话,他也非常盼望着,能够去云南那边玩。 他看过周玲给他写的那串地址,拍戏的地点是在云南西双版纳的一个小村镇里面。 天知道云南西双版纳对林海来说,诱惑力究竟有多大! 西双版纳可是被称为动物王国呀!在这里的野生动物足足有七八百种,占全国的25%! 有很多从来没见到过的珍奇野生动物,在这里都能碰上。 听说那边还有很多大象呢,林海都活了两辈子了,还从来没见过大象呢。 在上一世林海也去过动物园,见过很多品类的动物,可一直没见过大象。 林海在视频里见到过,游客骑大象的游乐项目。 那大象长得又高又壮,像一座山一样,把人稳稳的驼在上面。 林海还真挺想尝试一下,骑大象是什么感觉。 在西双版纳不仅野生动物多,水果也是超级丰富的。 有很多水果是其他省份见都没见到的,七月份过去正值夏季,有很多水果可以品尝呢! 而且林海了解到,从六月份到十月份,都是秋季上山捡菌子的季节。 在云南有超多的野生菌子可以采,什么松茸、见手青、鸡枞菌、干巴菌等等,品类简直不要太多。 虽然林海在这海岛上,也采过几次菌子。 不过这海岛上的菌子品类就那几种,像云南那边,各种野生菌争奇斗艳! 林海在上一世的时候,就最爱看云南那边,上山捡菌子的视频。 山上的菌子又多又大,就像寻宝一样,实在是有意思极了! 哈哈!与其说是陪四妹去的,不如说是林海自己想去! 林海就这样一直盼呀盼呀,终于等到了放暑假的这天。 林海也提前给孩子们说了,这个暑假的安排,要陪着四妹一起去云南的西双版纳。 孩子们一放假冲回家后,就开始马不停蹄地收拾行李了。 因为这次出行不是坐火车,而是有面包车,所以行李就不用太拘束,想带啥就带啥。 孩子们首先把自己的暑假作业都给带上了,还带了很多零食留着路上吃。 林海看过从这里到西双版纳的距离,从地图上来看离得不是特别远。 但是如果要到西双版纳去的话,直线距离差不多也有一千六百公里的左右。 虽然有面包车,但是也要好几天的时间才能到达,所以林海把锅和帐篷这些东西也都带上了,以备不时之需。 除了这些必须的物品,林海这次还带了一把枪,和足量的子弹。 这把枪不是那种普通的自制猎枪,而是从系统商城里面买来的。 它的外形看着非常低调,和普通猎枪没太大的不同。 不过系统出品性能肯定是不一般的,射程更远威力更大,而且用起来的手感也会好很多。 有了这把枪的加持,林海已经想象得到自己在西双版纳打猎,该有多么畅快了! 当天将所有的行李都收拾好后,第二天早上就准备出发去云南西双版纳了! 出发之前,王春花将三妹搂在怀里,有些依依不舍。 “哎!你们这次出去又得一两个月呢!三妹出门得多吃点儿东西,可别饿瘦了啊!” 林海捏了捏三妹小脸,笑着说道。 “三妹可不能再像以前那样胡吃海喝了,丫头现在练游泳了,得要苗条才行!” 三妹跟着陈茂练了这么久的游泳,不光游泳技术变好了,现在身材都不一样了。 之前小脸肉嘟嘟的,身上也胖乎乎的。 游泳是个很消耗体力,能减肥的运动,现在三妹已经变得苗条多了。 临走之前五妹将三只兔狲搂在怀里,摸着它们的毛,和它们说悄悄话呢。 “芝麻丸,你最调皮了,在家里一定要乖乖的,不能惹奶奶生气哦!” 经过这几个月的时间,原本三只小小的兔狲,现在都已经长大了。 三只兔狲此时都已经长到了成年体型,一个比一个胖乎。 像这种兔狲在野外,成年体重一般最多在十斤左右。 可这三个小家伙跟着林海一家,伙食实在是太好了。 从小喝的就是,林海从系统商城里买了点奶粉,还有母羊的羊乳。 顿顿都有肉吃,之前在长白山的时候,不是熊肉就是野鸡肉。 回到海南岛之后,家里的鱼呀虾呀实在太多,给这些兔狲每顿都撑的不行。 就这样被每天投喂着,这三只兔狲的体重,最轻的都有十二斤。 芝麻丸是只公兔狲,体重已经快接近15斤了,小汤圆和小乖是两只母兔狲。 这三只兔狲如今都已经长大了,林海其实是有想过给它们安排个小手术,做一下绝育。 但是想想还是算了吧,毕竟这年头还真没有,给这种小动物做绝育的。 这年头的兽医,都是给牛羊马这种大型动物看病的。 基本上不给这种小动物,看病和做绝育之类的。 在现代猫狗这类宠物特别多,所以宠物医院也遍地开花,甚至还有一些异宠医院,能给蜥蜴和蛇这些异宠看病。 这个年代能把人的病看好就不错了,给猫狗看病就不用想了。 所以林海还是不想让它们上手术台的,万一操作不当,反而对三只小兔狲不好。 而且林海家大业大,各种肉肉都管够,就算生了也完全养得起。 林海和父母还有那三个年龄最小的孩子告别之后,便准备出发了! 第161章 西双版纳的傣族村! 这个路线首先经过广西境内,然后就进入了云南境内。 如今正是七月份,到了早上九点左右,太阳慢慢出来高挂空中。 这天气说实话还真是热呢,林海虽然有辆面包车,可这车上是没有空调的。 林海无比怀念现代的车,车里的空调非常凉快,大夏天的坐在里面,凉飕飕的可舒服了。 这面包车里没有空调,林海怕孩子们被热着了,将所有的车窗全都降了下来。 面包车开动起来后空气流通起来,一阵阵的风在车内流窜起来,确实要凉快多了。 约定好的拍摄日期,其实还挺紧的,所以在路上要尽量节约时间,能在店里吃的就不自己做了。 到了中午时间,林海在地图导航的指导下,找到了一处吃饭的地方。 这是一条当地的长街,街上卖的有各种饭食,到了中午还真挺热闹的。 “米粉!米粉!桂林米粉!” 林海带着老婆孩子们走在街上,两边的店子门口有人站着吆喝拉客。 林海是吃过桂林米粉的,不过不知道正不正宗。 他在上大学的时候,一家餐厅里面卖的有桂林米粉。 味道确实还挺不错的,不过他还真没来过广西,没有吃过本地的正宗桂林米粉。 “爸爸!咱们吃米粉吗?” 林海想了想,继续拉着孩子们往前走,想看看这条街上还有没有别的东西。 其实林海想找的东西,就是广西最有名的螺蛳粉。 螺蛳粉这东西在现代可太火了,本来是广西柳州的特色美食,结果火爆各个省份。 林海在上一世,光楼下就开了两家螺蛳粉店呢。 螺蛳粉这东西闻着臭吃着香,尤其是那个酸笋,虽然臭烘烘的,但吃着是真带劲。 螺蛳粉的口感酸辣开胃,还真是别的面条米粉比不上的。 可林海带着孩子们,将这条街从头走到尾,却没有发现螺蛳粉的身影。 林海实在是有些不解,心里嘀咕着。 “咦?真是奇怪了!怎么会没有螺蛳粉?这螺蛳粉不是广西的特色美食吗?” 林海不知道的是,螺蛳粉这种美食,并不是从古就有的。 而是在80年代初期,逐渐兴起的。 据说最初也是一次偶然,一个摊主既卖米线又卖螺蛳。 在快收摊的时候,有一个人来买米线,结果米线的汤没有了。 于是就着剩下的螺蛳汤煮了一碗米线,结果这个人吃过之后,大呼简直太好吃了。 于是螺蛳粉就慢慢开始兴起,最初只是小范围的火爆,逐渐风靡全省乃至全国。 而林海这时候,螺蛳粉估计还没流行起来呢。 而且林海此时不在广西的柳州境内,没有螺蛳粉也是很正常的。 林海开车主要是沿着海岸线一路前行,途经北海这些地方,这样走距离是最近。 虽然螺蛳粉现在还没有风靡起来,但桂林米粉几乎是处处都有。 桂林米粉最早的记载是在元朝时期,在好几百年之前,竟然就有米粉这东西了。 既然没有螺蛳粉,于是林海带着孩子们走进了一家,生意最好的桂林米粉店里。 林海端着一大碗的桂林米粉,刚嗦上一口就被这味道给折服了,简直太好吃了,味道非常正宗! 其实桂林米粉在卖相上,并不是特别出众。 它的汤色很清,不像有些米粉和面,上面飘着一层非常漂亮的红油。 汤色很清看着似乎有点寡淡,但是味道非常鲜美。 这桂林米粉的卤水,是美味的关键,这一步大费功夫。 牛骨、牛肉和猪骨一起慢慢熬制,还要加上足足一二十种香料,这汤实在是鲜的要命。 这满满一碗的粉,林海都吃光了,还把汤也喝完了,一滴都不剩。 吃饱喝足之后,林海就带着孩子们继续前进了。 行程确实很赶,所以林海除了吃饭和住宿,其他时间一直在开车,就这样只用了三天左右,就顺利赶到了。 车子一路向前,越靠近云南景色越秀美,尤其是到了西双版纳之后。 林海看到真正的西双版纳才知道,为什么拍电影要在这里取景,这里的风景实在是太美了,就像格外加了滤镜一般。 周玲在信中给他的地址,是西双版纳的一个傣族村,林海开着车进村时,路面非常的颠簸。 这种乡村土路是在是太烂了,技术差的还真开不了这车。 “这路你也太颠簸了,海哥咱们在哪儿下车呢?你知道具体位置吗?” 林海点了点头,指着前方的一颗非常大的一棵树说道。 “周玲说看见村口的这棵大树后,右转就快了。” 林海之前看周玲信中的内容说,看到村口的大树右转,原本还担心找不到是什么树。 到了之后才发现,这棵树实在是太醒目了。 这棵树简直太高了,林海觉得至少有四五十米左右,这个高度估计有个十多层楼那么高了。 林海不认得这是什么树,其实这是一棵望天树。 当地的傣族人又将他叫做伞树,这种树只生长在云南,其他地方都没有,也算是当地特色了。 “哇!妈妈你看!那边的几个阿姨,穿的衣服好漂亮呀!” 进村之后,这些小丫头们趴在车窗,好奇地看着村子里的景色。 李月月顺着小丫头们手指的方向看过去,是好几个本地妇女,正在一起干着农活。 看到他们的着装后,李月月的眼中露出新奇和喜欢。 这些当地的傣族人,穿着特色的傣族服装。 虽然没有现代的傣族服装那么漂亮,但很有民族味道。 他们头上梳着半月形椎髻,并且用一把梳子固定着,远远看去像是一轮弯月。 上身是青色的小领褂子,下身是黑色的长裤,腰前还系着围裙,围裙上绣了花非常漂亮。 林海看出来媳妇月月,对当地的传统服饰很是喜欢,于是笑着对她说。 “月月,过段时间给你们每人都弄一套当地的衣服,好好给你们打扮打扮!” 第162章 终于把你们盼来了! 很快林海就到达了目的地,面前的这些房屋,和林海心目中的千户苗寨几乎一模一样。 这些房屋主体是由木头和竹子搭建而成,和砖瓦房比起来,更有民族味道。 林海的车刚开到这间漂亮的木屋附近,就有人往他的方向靠近了。 林海带着女儿们下车后,看到了有几个人迎面走来,其中的一个就是打扮的非常时髦的周玲。 “海哥!终于把你们盼来了!” 周玲眉眼带笑,上前和林海握了握手。 林海牵着四妹的手,笑着说道。 “孩子们一放暑假就往这边赶了,这边的拍摄咋样了?” 周玲看到四妹后蹲下了身,摸着四妹的头,稀罕的不行。 今天四妹穿着粉色的小裙子,裙子的款式很简单,粉嫩的颜色衬的四妹更加精致可爱了。 “我们也才刚到云南,拍摄还没怎么开始呢,再筹备两天就准备正式开机了。” 林海摸了摸四妹的头,说道。 “那就好,没耽误拍摄进程就行。” “好了,就不站在这儿说话了,你们跟着一起进屋吧,房间已经给你们安排好了。” 周玲说着就带领着他们这一行人进屋了,这当地的房子虽然只是木头和竹子搭建的,但是竟然是两层的。 周玲带着他们一家人来到了二楼,给他们安排了好几个空房间。 “这些是我们租的老乡家的房子,肯定是比不上旅店了,不过好在还是挺干净的。” 林还带着孩子们进屋后,发现环境还是很不错的。 虽然没有什么现代的装修和家具,但是这种原木风,林海觉得看着很舒心。 林海没想到周玲安排的这么妥帖,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 “这次来我们带的人太多了,实在是让你费心了。” 周玲笑着摆了摆手,说道。 “这有什么费心不费心的,都是些小事,村里的房子又不贵,等会儿记得下楼吃饭哈!” 周玲说完后似乎又想起了什么,指着身旁的一个20多岁的小伙子说道。 “你们想去哪儿玩,或者有什么事不懂,就问我旁边的这个小伙儿就行,他是本地人!” 这个长得憨厚朴实,长得微胖,但看着很有福相,笑容非常真挚。 “海哥我叫雷川,有什么事你叫我就行,我就在楼下住着呢!” “好!谢谢你小川!” 没想到能这么快认识本地人,林海的心中很开心。 有本地人带领的话,很多事情做起来就方便多了,不至于人生地不熟,两眼一抹黑了。 林海和老婆孩子们,在二楼稍微休息了一会儿就下楼了。 一楼的客厅特别大,在最中间有两张桌子拼在一起,组成了一张大饭桌。 这个剧组里的人员真不少,于是将他们这一排五六户房子全都租了下来。 他们这一套二层小楼,除了林海一家七口人之外,还有周玲和雷川以及几个工作人员。 总共加在一起应该有十四五个人,这个氛围还真挺热闹的。 周玲看到他们下楼后,连忙招呼他们过来坐在桌旁。 雷川此时从厨房里出来了,坐在林海旁边说道。 “还有一道炖菜还得炖会儿呢,要不咱们先吃点儿餐前水果吧。” 雷川说完后端了一个盆子出来,这盆子里似乎泡着什么黄黄的东西。 林海一看就知道泡的是菠萝,云南这种热带地区确实是盛产菠萝。 只不过这些菠萝的个头很小,林海上一世买的菠萝比这要大多了,差不多是两倍大。 雷川将这些小菠萝,全部切成麻将块的大小,然后放进了一个大铁盆里面。 做完这些后,雷川又提了一篮子水果放在桌上。 三妹看到这水果一下,就认出来了是什么东西。 “是芒果!这个芒果怎么这么大呀?和我之前见过的不一样呢!” 在这竹篮子里面有很多芒果,这芒果的果皮是青色的。 而且这个头特别大,林海看这大小,估计最大的那个有一斤多呢。 孩子们之前在海南岛,也是吃过芒果的。 芒果这东西在岛上,并不是特别稀奇的水果。 毕竟海南的气候,也是非常适合种芒果的。 在这80年代就有不少人,专门承包土地来种芒果,通过水果产业来发家致富。 在海南岛种的芒果,大多数品种都是贵妃芒。 贵妃芒的个头不大,成熟后皮是黄色的还带着点儿红,它的果肉格外香甜,咬上一口汁水浓郁。 雷川一边给这芒果削皮,一边给他们解释道。 “这是我们这边本地的芒果叫大青芒,个头要比其他芒果大不少呢!” 三妹睁着好奇的大眼睛,盯着芒果看,于是雷川从竹篮里拿起一个大青芒,递到了三妹的手中。 三妹拿着大青芒,用手捏了捏,眉头微蹙面露疑惑。 “这个芒果摸着好硬呢,这个样子可以吃吗?要不要再放几天呀?” 孩子们之前吃芒果的时候,都是等到软软的时候再吃。 如果外皮摸着硬硬的,就得再等几天,不然吃着口感会很差,甜度不够而且有点涩口。 三妹摸着这大青芒,手感特别硬,就像压根儿没熟一样。 雷川一边将芒果切成块,一边笑着和三妹说道。 “大青芒不用放软就能吃,现在这个状态是最好吃的呢!” 小川将这些芒果的皮削掉之后切成块,也全部都放进了刚才的大盆子里。 林海本以为这样就能吃了,没想到雷川转身回到了厨房里,拿了一些东西出来。 雷川的手中是辣椒面,一些调料和不知名的粉末。 雷川将这些调料,放进了装水果的大盆子里面,特别是辣椒面足足放了好几大勺。 这一步的操作把林海和孩子们,都看的目瞪口呆的,实在是不理解为什么要这样做。 水果这东西不是应该直接吃吗?又不是做饭,为什么要放这么多调料进去? 林海实在是好奇的很,于是问道。 “小川,你往这盆里面放的啥呀?” 第163章 鸡枞菌中的极品! 雷川指着桌上的调料,一样一样地说道。 “这个是糖、盐、甘草粉还有辣椒面,等会儿拌均匀就能吃了。” 林海李月月和孩子们,面面相觑地看着这一大盆东西,有些面露难色。 三妹向来是心直口快的性子,对着雷川说道。 “小川哥哥,真的可以这样吃吗?看着很怪耶!” 加了那么多奇怪的调料,看着真不像能吃的样子。 尤其是辣椒面加的超级多,几乎每块水果上面,都裹着超多的辣椒面。 周玲此时已经等不及了,用筷子夹了一块芒果放进嘴里,一边吃一边说道。 “我前段时间刚来的时候,看见这东西也不敢下嘴呢!结果吃了后发现味道还真挺好的,是云南这边的特色美食,好像叫酸嘢。” 听到周玲说这个东西叫酸嘢,林海的脑中灵光突现,突然想到了什么。 他在上一世刷到过关于酸嘢的视频,当时看到后着实震惊了一下。 是一个美食推荐视频,在一个摊位上,摆着很多品种的水果。 除了大青芒和菠萝之外,还有李子、芭乐、青木瓜、凉薯和黄桃等等。 挑选水果后称重,然后就开始撒入各种调料搅拌均匀。 探店博主将沾满辣椒面的水果,放进嘴里吃的那叫一个香。 林海当时还和媳妇吐槽了一下,这东西看着真像黑暗料理,这美食博主吃的这么香,到底是啥味儿呀? 这个东西是在有些南方地区有,林海和媳妇想试试,可一直都没有机会。 没想到穿越到这个年代之后,竟然还真让他给体验上了。 林海对这东西实在是太好奇了,也拿起筷子夹了一块芒果,放进嘴里品尝起来。 这青芒放进嘴里后,味道还真有些怪怪的。 这个青芒自然是没有贵妃芒那种,香甜多汁的感觉。 青芒的口感脆脆的,而且还挺酸,虽然酸但是没有那种涩嘴的感觉。 在嘴里嚼起来后,那种酸酸辣辣的感觉就涌上来了。 这味道虽然奇怪,但是并不是那种难以下咽的感觉,反而这酸酸辣辣的感觉,越嚼越觉得得劲儿了! 于是林海又夹了好几块,在嘴里咀嚼起来。 这种酸辣的感觉越吃越上头,这种独特的口感,是林海从来不曾体会过的。 这云南的水果配上这酸辣的滋味,没想到竟然不是黑暗料理,味道还真挺不错的,难怪在有些省份会那么风靡。 小丫头们原本看着这一大盆东西,面露难色完全不敢尝试。 可此时看到爸爸竟然一口一口吃的这么香,心里也实在好奇,这究竟是什么味道了。 于是也夹了一块放进嘴里开始品尝,这味道还真挺独特的。 孩子们初尝时觉得很怪,但是慢慢的也变得爱吃起来。 不得不说酸嘢这个东西是真的很开胃,吃了一些后就感觉胃口大开,想要猛猛干饭。 刚好这个时候所有的饭菜都上齐了,正式开饭。 周玲将筷子给大家摆好后,说道。 “今天不知道你们要来,所以也没准备特别丰盛的饭菜,海哥,你们将就吃点儿哈!” 林海看着桌面上的菜,说实话真挺不错的了。 “这已经很好了,谢谢大家招待!” 今天中午一共有三个菜,第一道菜是炒腊肉,这腊肉腌的实在是太漂亮了。 肥瘦参半,肥的地方晶莹剔透,这种品质的腊肉在现代,一斤至少要大几十块。 还有一道菜用芭蕉叶包了起来,雷川将芭蕉叶展开之后,就露出了里面的菜式。 这是云南的一道特色美食,叫做傣味包烧鱼。 这芭蕉叶里面是一条非常大的罗非鱼,罗非鱼的身上改了花刀,身上和肚子里都放着不少的调料。 这些调料的品种很多,林海不太认得,只认出来了里面的小米椒和香茅草。 其实说实话,林海并不是很喜欢吃罗非鱼。 并不是咱们华国的本土鱼,而是在三四十年前被引入的。 罗非鱼原本是非洲的鱼类,被引入华国之后就开始到处泛滥了。 很多河塘里面,都能够见到罗非鱼的身影。 其实罗非鱼的味道还算不错,不过林海可是住在海边的人,各种海鱼吃到腻的那种,所以自然就看不上罗非鱼了。 像罗非鱼这种河鲜,肯定是比不上海鱼的,生活在海里的鱼鲜味特别浓郁。 可雷川做的这道傣味包烧鱼,林海是真的很爱吃。 林海之前做过很多种不一样的鱼,可和这道菜的味道完全不同。 这道菜很有那种傣味的感觉,而且这鱼在烹饪时用芭蕉叶包起来,鱼肉上还带有芭蕉叶的清香,口感真的不错! 除了这两道菜,还熬了超大一锅鸡汤。 这鸡汤看着很平常,就是用母鸡和菌子一起煲汤,没加什么其他的食材了。 林海夹了一块菌子,看了半天也没看出来这是什么品种。 “小川,这是什么菌子呀?” “海哥,这个是鸡枞菌。” 鸡枞菌?林海的心中有些怀疑。 鸡枞菌这个东西在海南也是有的,林海采过一些回来吃。 林海采的鸡枞菌长得细长细长的,上面顶了一顶小帽子,颜色总体是白色的,伞盖上面有些偏黄。 可此时林海筷子上夹的这个菌子,长得和鸡枞菌完全不搭边呀。 这个菌子的杆不是细长的,而是粗的,总体颜色不是白的,而是黑的。 林海再怎么看也不像是鸡枞菌呀,于是说道。 “鸡枞菌不是那种细细长长白色的吗?这种黑色的也是鸡枞菌吗?” 雷川听到林海的描述后,于是给林海讲了这二者的不同。 “海哥,你说的那种细长的是小火把鸡枞菌,那个在山上也有,只不过没有这个鲜,所以我就没采。” 雷川说完后夹起了鸡汤中的菌子,继续说道。 “我采的这种是黑帽大鸡枞,这菌子特别鲜,很适合用来熬鸡汤!” 在现代云南的市场里,这两种鸡枞菌都是有售卖的。 像那种细长的小火把鸡枞菌,一斤大概是几十块钱。 而黑帽大鸡枞价格可就贵了,一斤能卖到400块左右呢!绝对是鸡枞菌中的极品! 第164章 咱们今天吃全牛宴呢! 这种黑帽鸡枞之所以比小火把鸡枞贵了快十倍,是因为这两个味道确实不同。 黑帽鸡枞的味道真的特别鲜,鲜的让人原地升天的感觉! 这种菌子很适合用来炖鸡汤,用它炖出来的鸡汤,那种鲜味简直没法用金钱来衡量! 林海原本只以为是普通的菌子鸡汤,结果被这个味道给深深折服了,最后猛猛喝了三大碗才罢休。 喝的饱饱的,林海心里想着,云南果然是风水宝地。 在海南岛上虽然也有菌子,但是种类和品质,都没法与云南相比。 就连最基本的鸡枞菌,都有这么多不同的种类,林海顿时对采菌子更向往了。 到了第二天,大家就开始忙碌起来了。 工作人员们开始调试各种设备,并且布置场景之类的。 剧组里还给每个演员,都发了纸质版的剧本资料。 让大家先拿着看一看,熟悉一下剧本。 四妹才刚上学前班呢,自然是不认得什么字的。 于是林海就拿着剧本读给她听,林海在朗读剧本内容的时候,孩子们都凑在一起,像听故事一样听的非常着迷。 林海读着读着,对这个剧本也是非常满意的,他觉得拍出来的效果,一定非常不错。 这是在云南傣族的背景之下,在这个美丽的村子里,发生的爱情和亲情的故事。 林海很快读到了剧本中的一个情节,女主和女儿意外捡到了一只,丛林中受伤的小野象。 野象的妈妈已经被狩猎者射杀了,这小象还很小,很难独自在丛林中生活。 于是女主和女儿将小野象带回了家中,治好了小野象的伤,并且悉心照顾。 女儿和小野象共同长大,形影不离,是最亲密的伙伴。 林海读到这里,对这个剧本更有好感了,没想到在里面还穿插了,人与动物之间的这些温暖情节。 “爸爸,什么是大象呀?” 三妹听着这个情节非常感人,但她想破了脑袋也想不出,到底什么动物是大象。 这些孩子们一直生活在海南岛,还从未见过什么是大象。 如果是现代的孩子,可以通过手机和电脑上的图片视频,了解到什么是大象。 和这个年代既没有手机也没有电脑,这些孩子们完全不知道大象是什么动物。 大妹和二妹勉强知道什么是大象,因为上课的时候,老师给她们讲过曹冲称象的故事。 不过也仅仅是通过文字的描述,和老师的形容,具体的模样她们还真不清楚。 林海用语言也确实形容不太出来,只能大概的描述一下。 “大象长得特别高特别大,有大大的耳朵和长长的鼻子,性格很温顺,而且很聪明呢!” 四妹听到这里,睁着圆溜溜的眼睛,一脸向往的神情。 “爸爸,到时候真的会有小野象和我们一起拍戏吗?” 林海笑着摸了摸四妹的头,对她说道。 “这我就不知道咯,等会儿下去吃饭的时候,问一下你玲姨吧!” 晚饭时间四妹下去后,坐在了周玲的身旁。 小丫头脸上带着笑容,乖巧地问道。 “玲姨姨,我们真的会和小野象一起拍电影吗?” 周玲看着三妹可爱的小模样,摸着她的头发语气十分温柔。 “宝贝可真乖,这么快就看了这么多剧本了呢!” 夸奖了一番后,周玲继续说道。 “是会和小象一起拍戏,不过不是野象,而是村民们自家养的,小象现在还没到场,等拍到那个情节的时候,咱们去接过来就行。” 四妹听到这个回答后,笑的露出了小酒窝,心里十分雀跃。 “好耶!到时候就能和小象一起玩儿了!” 林海听到是驯化后的小象,心里也放心多了。 大象这个东西是一定要驯化的,野象带有野性,是具有攻击性的。 大象这种动物,是食草动物中的战斗力天花板。 虽然大象没有锋利的牙齿,可是它的体重随便就能达到三四吨,随便来上一脚,就能将人踩到半身不遂。 虽然大象的战斗力凶猛,但是经过驯化过后就非常温和亲人了。 我们华国从商周时期,就已经开始驯化大象了,当时主要是利用大象来作战,以及运输一些东西。 在云南这边的地区交通工具少,为了运输东西,所以会驯化大象。 大象可是最佳搬运工,比牛马可厉害多了。 吃过晚饭之后,周玲和大家说道。 “明天就是剧组的开机仪式,后天咱们就正式开拍了,我们大家要一起努力呀!” “好!一起努力!” 林海听到有开机仪式,还挺开心的,没想到在这个年代拍戏之前,竟然也有开机仪式。 其实也很正常,咱们华国人还是很信这些的。 在做一件事之前,为了祈求一切顺利,所以都会进行一个仪式。 第二天起床之后,林海带着老婆孩子们来到楼下,发现外面真是热闹极了。 在外面聚集着不少人,都是剧组的工作人员和演员们。 这个剧组里的人还真不少呢,加上林海一家,应该总共有一百人左右。 那个开机仪式的并不复杂,说实话还真挺简单的。 首先是导演讲了简单的一番话,然后就是上香仪式。 剧组里的人们,拿着香点香上香,四妹也有样学样,上了一炷香。 上香之后,这个仪式也就成了,连半个小时都没花到。 林海原本以为这就结束了,结果看到周玲和雷川牵了一头牛,往这里的方向走来。 他们牵着的这头牛体格非常健壮,应该至少有个七八百斤。 雷川牵着这头牛走过来,绑在了一棵大树上面。 林海有些好奇,他们弄一头牛过来做什么,于是走过去对雷川问道。 “小川,你们把这头牛牵过来做什么呀?” 雷川满脸都是乐呵呵的笑意,指着这头牛说道。 “这是今天开机仪式要杀的牛,咱们今天吃全牛宴呢!” 林海听到雷川的回答后,顿时眼睛一亮,心中欣喜。 没想到开机仪式,竟然会杀一只牛来庆祝! 第165章 麻将?带麻将干嘛? 在这个年代,牛广泛用作耕地,所以一般都不太舍得杀来吃。 因此牛肉的价格也普遍偏贵,比猪肉要贵上不少呢。 没想到竟然会杀这么大一头牛,看来这个剧组还是非常大气的呀! 这头是黄牛不是水牛,黄牛的体型要大很多,而且肉质也要比水牛好一些。 知道要杀牛,于是林海挽起袖子,准备跟着一起帮忙。 听到要杀牛的消息,周围许多小伙子,也围了上来准备帮忙。 在这些帮忙的人里面,不仅有工作人员,还有演员。 林海认出了其中一个小伙子,这人非常眼熟,林海在电影里面似乎看到过他。 虽然不是特别出名的电影明星,但应该也有不错的咖位。 林海没想到这小伙子竟然一点架子都没有,居然把袖子挽的高高的,一起过来帮忙了。 这个年代的演员,和现代的那些演员,果然还是不一样的。 这个年代的演员是一份职业,不是高高在上的大明星。 其实林海不是很喜欢,现代有些演员的做派。 一个个高高在上,仿佛不食人间烟火,走到哪里身旁都是十多个保镖,总让人觉得怪怪的。 如果自己的女儿以后能够成为演员,能够成名的话,林海也希望她平易近人,不要自视甚高。 杀牛这活和杀鸡杀鸭可不一样,外行人是根本干不了的。 于是还专门请了一个,本地的屠宰师傅。 由这个师傅来操刀,林海和其他人主要是帮忙打下手的。 这个老师傅一看就是经验丰富,他的手里拿着一个,像铁钻子一样的东西。 这东西很长很尖,像是工地上用的那种铁钻子。 这只牛被绑在这棵树旁边,绳子绑的非常紧。 这老师傅站在旁边,用手摸这牛的头顶,摸了一会儿,确定了一个位置。 然后这老师傅手中拿着这铁钻子,十分用劲地往牛头上捅。 这老师傅手上用的劲极大,这个铁钻子似乎都捅入了牛头当中。 林海当时看到这一幕可吓坏了,这样刺激这头牛,这牛肯定会发了疯一样地扑腾呀! 牛的力气非常大,说不定会把绳索都给挣开了! 可牛接下来的状态,却出乎了林海的意料。 这牛头被铁钻子一捅,顿时整个身子都软了,腿一打颤,身子砰地一声砸在了地上。 这牛倒在了地上,别说挣扎了,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只剩下腿还在一个劲地哆嗦颤抖。 林海看到这儿突然想起,上一世在视频里看到过的,国外杀牛的一个方法。 直接用电击枪对着牛的脑门处点击,那电流能够直接破坏牛的大脑。 林海当时看的时候也觉得很神奇,用电击枪那么一碰,牛瞬间倒地像睡着了一样。 现在看来这老师傅的方法,应该也是通过瞬间破坏大脑的方式,让牛没有力气反抗。 不过说实话,这场面确实有些太过血腥暴力了,让人看了心里有点怪难受的。 这牛倒地之后,没过多久就完全毙命了,于是开始了重头戏分割牛肉。 看到这老师傅的操作后,林海才懂得了刨丁解牛原来是这样的。 分割牛肉看似简单,但是外行人很难完成这个步骤。 外行人不清楚牛身上的骨骼和结构,就连很简单的切个牛腿,都得费老鼻子劲了。 牛骨硬的要命,就算用上斧头,都不一定劈得开。 而这老师傅手中拿着一把锋利的刀,这把刀并不大,用这把刀在牛身上,行云流水地划来划去。 没费多大力气,就将牛腿和牛肉给分割开了,并且开肠破肚。 将肚子破开之后,肚子里面占大部分的都是牛胃。 从肚子里掏出来的牛胃鼓鼓囊囊的,雷川用一个特别大的盆子装走了。 这牛的出肉率还是很高的,用了好多盆子来装牛肉。 虽然剧组里的人挺多,差不多有一百号人,但这牛肉估计吃两顿都吃不完呢。 这刚杀的牛肉果然新鲜,林海都能看到,牛的肌肉还在微微跳动着。 3336 在这个剧组里面,云南本地人其实只有两三个,有很大一部分人都是京市的。 所以当看到这些牛肉后,立马有人提议,可以涮牛肉火锅吃。 铜锅涮肉可是京市的地道美食,林海上次带着孩子们去京市玩的时候,就吃过一次。 这铜锅涮肉和火锅有些相似,但又挺不一样的。 首先是锅长得不一样,铜锅涮肉用的是铜锅,形状像个喷泉宝塔。 而且铜锅涮肉用的锅底是清汤,不是红油辣底的。 确实涮肉的话就得用这种清汤,才能够品尝出肉的原汁原味。 在吃京市的铜锅涮肉时,必须得吃麻酱。 林海现在还记得,在京市吃的那一次,把肉片儿涮熟后放在碗里,加入十足的麻酱。 让每一片肉都沾上浓浓的麻酱,这一大口放进嘴里,简直香惨了! 算起来有好几个月都没吃铜锅涮肉了,林海还真挺想这味道的! 在这里也没有那种铜锅,于是大家就用铁锅来代替。 大伙儿都开始忙碌起来,搬了不少桌子出来,大家聚在一起吃露天粑粑席。 比起单独吃小灶,林海更喜欢这种吃席的氛围,在这种热闹的情况下,胃口都会好的多呢! 突然有人大声地问了一句,“对了!你们谁带的有麻酱呀?” 听到这个问话,有人挠着头不解地问道。 “麻将?带麻将干嘛?难道今天咱们要打麻将吗?” 问话的那个人噗嗤一声笑了出来,赶紧和他们解释道。 “不是那个麻将,是涮肉的时候,用来蘸肉的麻酱!” 问了一圈之后发现,没有一个人带麻酱。 毕竟从京市来的人,路途非常遥远,行李杂七杂八的东西都够重了,谁会想着带麻酱呢? “看来确实是没有麻酱,要不将就将就吃吧?” 这时候周玲站了出来,头摇的跟拨浪鼓似的。 周玲是地道的京市人,吃涮肉的时候,是绝对不能没有麻酱的。 “不行不行!吃涮肉没有麻酱,香味要少一半呢!反正现在时间还早,我去想办法弄麻酱!” 第166章 剧组里的全牛宴! 现在距离中午开饭时间还早着呢,这个时间弄麻酱绰绰有余。 其实林海的商城系统里就有麻酱售卖,不过在这种情况下,肯定是不好贸然拿出来的。 “爸爸,我们可以跟玲姨一起去做麻酱吗?” “爸爸!我也想去!” 孩子们此时对做麻酱起了兴趣,都想跟着周玲一起去,林海当然要满足孩子们了。 从这个村子如果要去镇上的供销社的话,走路大概接近一个小时了。 虽然林海有车,但是这里的路实在太烂也懒得开了。 因为在这个村子里就有卖的,不必跑那么远。 这个村子虽然说不是千户苗寨,但是村里几百户人家还是有的。 村里人为了方便生活,于是在村里自发建立了一个小集市。 这个小集市里面,能以物换物或者买卖东西。 芝麻这个东西在云南并不稀奇,云南的日照时间长,非常适合种芝麻,云南就是芝麻的主要产地之一。 周玲和林海一行人来到集市后,买了一大麻袋的白芝麻,还买了一大袋子的花生。 林海的火锅店里虽然也有麻酱,但是这些麻酱,是林海直接从系统商城里买来的,还真没有自己做过。 林海看到周玲买了花生,有些好奇地问道。 “做麻酱不是用芝麻吗?买花生做什么呢?” 周玲这个地道的京市人,对做麻酱很有心得。 “麻酱光用芝麻做的话不好吃,就得芝麻和花生掺着,那味道才正宗呢!” 拿着买来的东西回到厨房后,首先将芝麻倒进锅里,用小火慢慢炒,一直炒到麦黄色为止。 花生也要在锅里炒制过后才能使用,通过炒制能让花生的油脂更加浓郁。 将这两样东西炒好之后,周玲拎了一大桶子油过来。 这一桶油咕噜咕噜倒了半锅,油热后在里面加入,葱姜蒜等各种调料。 这些调料在油中炸过后捞出,就得到了富有香味的油。 这些事情快做完的时候,雷川和另外一个小伙子,搬了一个沉甸甸的东西进来。 “玲姐,这是我刚才从老乡家里借来的石磨,你看这个行吗?” 周玲看着这石磨,满意地点了点头。 “这石磨不错,大小刚刚好!谢谢你啦小川!” 林海看到这石磨的时候,也被勾起了一段久远的回忆。 他已经有好多年没见过这个东西了,还是以前小时候在爷爷奶奶家,用过这种石磨。 每次推豆浆的时候就会用到石磨,用这石磨推豆酱,虽然有些累,但是口感是真不错。 农村里推豆浆,主要是用来做豆腐的。 林海还记得奶奶最爱用酸水来点豆腐,然后煮上一大锅酸水豆腐稀饭。 将豆浆放在锅上煮沸后,倒入酸菜的汤汁,豆浆便开始凝结成一团一团的。 这便是酸水豆腐了,和普通的豆腐相比,吃着会带一点酸酸的感觉。 林海有好多年没吃过酸水豆腐,也有好久没有推过石磨了。 因为在后来几乎家家户户都有了豆浆机,想要喝豆浆直接插上电就行,再也不用费力地推石磨了。 在农村里石磨一般有两种,一种是那种特别大的,需要骡子来拉着转。 另一种就是雷川带来的这种小石磨,磨盘小的多,而且有个木质的拉手,用手推着转。 有了趁手的工具后,现在就开始正式做麻酱了。 在石磨的上方有一个小洞,把要磨的东西,从小洞里放进去就行。 在这小洞里放上炒熟的芝麻和花生,并且倒一些刚才炼制过后的油。 林海主动揽过了推石磨的工作,这活儿确实挺累,干久了手臂酸的很。 不过看到成果后,林海的心中也十分欢喜。 拉着把手磨了没多久,就流出来了不少的芝麻酱。 这些芝麻酱的质地非常浓稠,居然在磨盘出口放了个盘子,但这些芝麻酱明显有些流不下去。 于是周玲拿了一个勺子过来,把这些芝麻酱往盆子里面扒拉。 这些芝麻酱的成色真的太好了,弄完之后,林海舀了一勺尝了尝味道。 这麻酱的味道醇香诱人,说实话比他从系统商城里面买来的,品质还要好。 林海心里想着看来回去之后,火锅店里要改进一下,换成这种传统手磨麻酱。 在周玲和林海做麻酱的时候,其他人也都在忙碌着。 首先就是将这些牛肉,切成涮火锅的薄片。 牛里脊是最适合用来涮火锅的,毕竟这个部位的肉最嫩。 牛里脊肉切成薄片后,涮个几秒钟就能吃,口感嫩滑无比,是孩子们的最爱。 牛里脊肉几乎全部都是瘦肉,有些人会觉得味道不够香。 所以在切肉片的时候,还选了那种肥瘦相间的。 这种牛肉切成薄片后,实在是漂亮极了,在现代这种被称为雪花。 雪花肥瘦相间,口感完全不会腻,而是浓浓的油脂香味。 当然也有人爱吃肥的,今天宰杀的这只牛体型健壮,身上的肥肉还挺多的。 于是又切了一些肥多瘦少的薄片,这个在现代被叫做肥拼,这种的吃起来油脂味儿更浓,有满口生香的感觉。 除了这道京市的涮牛肉之外,雷川这个云南本地人,还做了一道傣味涮牛肉。 这道菜里加入了很多香料,有薄荷、香菜、香柳、大蒜和辣椒面等等。 这道菜极具傣族风味,是大家从未尝过的味道。 在这道菜里面放的薄荷特别多,嫩嫩的牛肉片上沾上了薄荷的香味。 林海这还是第一次知道,薄荷原来也是一种调料。 在他的印象中,薄荷一般是用来做成驱蚊水,来驱赶蚊虫,或者是做成提神醒脑的薄荷油。 没想到薄荷还能当做调料,而且味道非常不错呢! 除了这两种菜之外,大家还做了很多拿手好菜。 有辣口的剁椒牛肉和水煮牛肉,牛肉配上麻辣的味道,让人越吃越想吃。 做了土豆炖牛腩,还熬了一大锅的牛骨汤。 牛骨头熬了整整一个上午,把里面的骨髓和油全部都熬了出来,出锅的时候在汤里撒上一大把香菜,这味道简直太鲜了! 今天中午这一顿,实在是吃的太满足了,这还是林海和孩子们第一次吃牛肉吃到饱,连一点主食都没吃! 吃完饭后的下午,雷川搬了个板凳,坐在屋外的院子里。 在雷川的面前放着一个大盆子,这个盆子里装着的,就是他今天早上端走的牛胃。 这几个闺女们最喜欢凑热闹,看到雷川在底下忙活着,也搬了板凳到院子里瞧着。 闺女们都去了,那林海肯定得跟着呀,于是也搬了个凳子,坐在雷川旁边。 第167章 啥?牛瘪火锅?! 林海觉得雷川应该是要将这些牛胃给割开,并且清洗干净。 将牛肚和牛百叶给切割好,留着做晚上的美食。 林海想着要不晚上给大家露一手,做麻辣牛油火锅给大家尝尝。 虽然中午吃过涮牛肉了,但是这牛油火锅和涮牛肉的味道大不相同。 这些牛肚和牛百叶,最适合用来涮牛油火锅了。 在锅里七上八下涮好,那口感简直绝了,口感脆嫩麻辣鲜香,绝对能征服大家的味蕾! 林海在岛内开的那几家火锅店里,牛肚和牛百叶就是非常畅销的菜品。 其实之前在岛内,大家虽然也吃牛内脏,但是并没有那么热爱。 在这个年代相比起牛肉,牛内脏的价格要低多了。 因为吃的人少,大家总觉得内脏的味道怪怪的,吃着味道不行。 牛内脏不是味道不行,而是这个年代很多人不太会弄。 牛内脏和火锅实在是太适配了,在现代的火锅店子里面,牛肚和牛百叶是必备的菜品。 在现代像这种处理好的牛内脏,比牛肉的价格都还要贵呢! 正当林海盘算着,怎么用这些牛肚来涮火锅时,雷川将牛胃给划拉开了一道口子,并且把手给伸了进去。 林海原本以为,雷川会将牛胃里的草料给丢掉。 结果竟然没有,他反而将牛胃里的草料,全都放到了另一个盆子里面,装了满满一大盆。 这些汤汤水水的草料装了满满一大盆,估计有个好几十斤,此时正在往外散发着味道。 林海和孩子们看到这一幕,都被震惊到了。 这些脏脏的东西不应该丢掉吗?为什么还专门拿个盆子装起来呢? 坐在雷川身旁的三妹捏着小鼻子,一脸惊讶和疑惑。 “小川哥哥!你把这些牛粪放在盆子里干嘛?为什么还不丢掉呀?” 雷川看到三妹震惊的小表情,笑着说道。 “这个不是牛粪,是牛胃里面没消化完的草料,等晚上我用这个给你们做牛瘪火锅吃!” 啥?牛瘪火锅?! 听到“牛瘪火锅”这个名字,林海突然就想到了,他在上一世刷到过的一条视频。 是一个美食博主探店的视频,去到一家店里吃牛瘪火锅。 这牛瘪火锅就是将牛胃里,还没消化完的草料给掏出来,用它当做汤底来做火锅吃。 林海当时看到这个视频,觉得太没食欲了。 这真的能吃吗?怕不是黑暗料理吧! 在牛胃里消化过的,味道肯定不好闻,可那美食博主却吃的特别香,嘴巴里嚼啊嚼一刻都停不下来。 林海当时就想,这玩意儿真能好吃吗?难道不会吃出牛粪的味道吗? 这些在胃里面的草,再蠕动蠕动就到了大肠,那不就是牛粪吗? 林海看视频时听美食博主介绍过,这牛瘪火锅是贵州黔东南那边的特色美食。 林海突然想到了什么,有些好奇地问道。 “小川,这牛瘪火锅不是贵州那边的美食吗?你是个云南人怎么会做这个呀?” 雷川听到林海的问话后,顿时眼睛一亮。 “海哥,没想到你知道的这么多!我爸是云南人,我妈是从贵州黔东南那边嫁过来的,这牛瘪火锅是我妈教我的,在这云南本地确实没什么人会做这个!” 林海看着这一大盆子的汤汤水水,鼻子里都是那个味道。 他虽然知道这是地方特色美食,但是还是有些不放心,于是继续问道。 “小川,这个真的能吃吗?会不会有粑粑呀……” 雷川听到林海的问话后,没有任何不高兴,反而很理解。 他第一次见母亲做这个的时候,也是非常抗拒的,担心这里面会有粑粑。 雷川知道大家的顾虑,于是和他们详细的讲了起来。 “海哥,这头牛在宰杀之前已经饿了一天多了,在杀牛的半个小时之前,我亲自给他们喂的草料。” 说到草料时,雷川停顿了一下又继续说道。 “其实喂的也不是草,而是各种草药,这些草药都是我今早上从山里采来的,牛胃里都是消化了的草药,不会有那种脏东西的。” 听到雷川专业的解释后,林海彻底放下心来。 在宰杀前的半个小时才投喂的草药,那离变成粑粑还远着呢! 而且林海细看后发现,确实不像是牛粪。 从胃里掏出来的这些东西,颜色是鲜绿色的,仔细闻的话能闻到青草香。 而牛拉的屎一般都是发黄发黑了,这颜色完全不一样。 并不是牛胃里面的东西,都能做牛瘪火锅,这其中是大有讲究的,有很多讲究只有当地人知道。 牛胃里面的草料,必须宰杀前半个小时至一个小时之内喂的。 如果胃里的草料,喂的时间太长了,消化的太过彻底,也就接近于牛粪了。 在网络上就有一个小博主,想要测评牛瘪火锅。 不过本地没有牛瘪,于是就从网上下单,快递送来的。 她买的牛瘪不是鲜绿色的,而是发黄的那种。 不过她不太懂这些,直接加水后就用来涮火锅了。 那味道真是屎香浓郁,那个小博主一边吃一边yue,不过为了流量还是硬着头皮吃完了。 当这条视频发出去后,简直天都塌了。 懂行的人指出来,她这个吃的压根儿就不是牛瘪火锅,这差不多已经快成屎汤子了! 所以做牛瘪火锅这事儿,还是得交给专业的人来。 雷川又拿了一个大盆子来,在这盆子里加上一些草料后,又加入一些水搅拌均匀。 这种被稀释后的草料,就称为百草汤。 第168章 什么是象脚鼓呀? 这百草汤里有不少的草药渣,这个东西是不能要的,得过滤掉。 林海手中拿着纱布,给雷川打下手了,把所有草药渣过滤掉,只留下绿色的汤水。 在这牛胃里面,所有的草料渣加在一起,应该有五十斤左右。 这些草料渣加水稀释过后,得到的百草汤,大概能有三四百斤左右。 这么多百草汤今天肯定是用不完的,于是多的只能倒掉了。 这些倒掉简直是太浪费了,不过用不了这么多也没办法。 在现代这百草汤的价格可不便宜呢! 在牛瘪火锅的店子里面,这种调配好的百草汤,一斤就能买到好几十块。 在贵州那边一条街上,就能有好几家牛瘪火锅店,要是让他们看到倒掉这么多百草汤,肯定得心疼死了! 这些百草汤可不能直接用来涮火锅,那样的话味道不正宗也不好吃。 雷川搬着一大盆子的百草汤来到厨房后,就开始忙活起来了。 首先在锅里倒入了一些油,油不能放太多,不然的话会腻。 油热之后,雷川抓了一大把干辣椒放进去,还有好多特色调料。 翻炒了一会儿后,加入一些白酒提香,再将满满一大盆的百草汤倒了进去。 百草汤倒入锅中的一瞬间,汤被加热后味道更加浓郁了。 在厨房里看热闹的孩子们,都忍不住想捂鼻子。 虽然知道这里面没有粑粑了,可这味道确实让人难以招架呀…… 在熬煮百草汤的时候,雷川又端出了一个小碗,碗里面是不知名液体。 林海看不出来碗里面是什么东西,于是问道。 “小川,这碗里面是什么呀?” 雷川一边将碗里的液体倒入锅中,一边说道。 “这个是牛胆汁,做牛瘪火锅的时候必须加这个,不然味道就不正宗了!” 在这牛瘪火锅当中,牛胆汁可是灵魂所在,这牛胆汁虽然苦,但是会有苦中回甘的感觉。 在吃牛瘪火锅的时候,食材除了牛肉之外,牛内脏是必须的。 除了牛肚和牛百叶之外,雷川还将牛肠给清洗的干干净净,全部剁成一小节一小节的。 快到晚饭的时间时,牛瘪火锅的汤底还有食材,全部都筹备好了。 剧组人太多,所以分了好多锅,此时锅里都开始咕噜咕噜开煮了,这味道也飘散的到处都是。 大家来到院子里闻到这个味后,都表情怪怪的。 “哇!这是啥味道?怎么闻着怪怪的?” “好像是这锅里的味道!听说这叫牛瘪火锅!” “这火锅咋是这个颜色呀?看着像牛屎汤……” “哎!你这说的什么话!这是人家的地方特色美食!” 说实话,这牛瘪火锅的汤底颜色,看着是真没有食欲。 经过一番炒制之后,原本的鲜绿色变成了暗沉的绿色,这一锅看着就像西方巫女熬的药汤。 大家上桌之后,将这些牛肉倒进锅中烹煮,一边煮味道一边散发开来。 煮了好一会儿,大家都不太敢动筷子,毕竟这个味道闻着,真的太不对劲儿了! 林海此时非常好奇,这牛瘪火锅到底是什么味道,于是夹了一块牛肠。 在碗里蘸了一下蘸水,放进嘴里咀嚼起来。 虽然闻着味道怪怪的,但吃着真没有怪味儿,反而能品出青草的香味。 微苦的汤汁和鲜美的牛肉,碰撞出了火花,这味道简直绝了。 林海越吃越上瘾,尤其是这牛肠很有嚼劲,越嚼越有味道。 渐渐地大家都畅吃起来,真的是越吃越香,吃习惯了连那种怪味闻着都觉得舒服了。 这头牛毕竟有七八百斤,虽然这么多人吃了两顿,但还剩了不少呢。 要是在自己家的话,林海就会把剩下的肉放进冰箱,不过在这样的村子里面,大家的条件其实都挺一般的,几乎每家都没有冰箱。 其实也并不需要冰箱,在这样的夏天是最适合晒肉干的。 将剩下的这些牛肉,全部都切成细长的条状,然后挂在二楼的长麻绳上。 就这样晒个两三天,就能变成邦硬的牛肉干了。 今天的晚饭吃完后还挺早,林海和孩子们一起帮忙收拾碗筷,忙完之后回到院子里,发现雷川这又在捣鼓着什么。 林海发现这个年代的年轻人,真的是精力充沛,一天不是做这个就是忙那个,一刻都不肯闲着。 这年代的人们精气神都杠杠的,一天到晚都像有使不完的劲一样。 而在现代林海发现大家都很蔫儿吧,每天没做什么就觉得累,每天的闲暇活动,就是抱着手机刷刷视频。 林海看到雷川的手里拿了一张很大的牛皮,他认出来了,这就是今天刚宰杀的那头大黄牛。 林海在吃晚饭的时候还想着,这牛瘪火锅里涮点儿牛皮,应该也挺好吃的。 不过却没看到牛皮的影子,他以为是大家嫌麻烦懒得弄,毕竟牛皮上的毛实在是太多了。 林海带着闺女们走到雷川的身边,好奇地问道。 “小川,你弄这个牛皮做什么呀?” 此时雷川将这张牛皮,反面摊开放在桌上,并且手中拿着一把小刀,正在刮着皮上的油脂。 雷川看到林海后,放下了手里的小刀说道。 “海哥,我准备用这牛皮做一些象脚鼓呢!” 象脚鼓?虽然不知道这个东西具体长什么样,但林海知道应该是一种鼓。 “小川哥哥,什么是象脚鼓呀?” 这些闺女们从小到大,都没有接触过什么乐器,就只见过街边乞讨拉二胡的。 在现代像她们这么大的小孩,早就培养过这方面的兴趣了,什么钢琴、小提琴、吉他和大提琴等等。 各种课外兴趣班早就安排上了,不过这个年代的孩子们没有那个条件,最多就是吹吹笛子。 雷川见孩子们对这东西感兴趣,于是笑着往屋里走。 “我屋里就有象脚鼓,我去拿出来给你们看看!” 第169章 哇!蘑菇也太漂亮了吧! 等雷川将他屋子里的象脚鼓拿出来之后,林海就知道为什么要叫这个名字了。 这种鼓的形状,真的很像大象的脚。 它不是那种传统的大国,那种椭圆形像大酒缸的那种。 它很长不是特别粗,像大象的脚。 象脚鼓是傣族的特色民族乐器,这个鼓上还用了彩绘,这种色彩太有民族感觉了。 这鼓真的是太漂亮了,不仅是乐器,而且还是工艺品呢! 这象脚鼓有一个背带,能够背在身上,雷川背在身上随便拍了拍,哼唱了一段民族小调。 鼓声厚重通透,随口轻哼的小调却很有感觉。 林海心中感叹,这些少数民族的同胞们,果然是能歌善舞! 他已经能想象到在傣族村里,大家穿着民族服饰,唱着歌跳着舞击着鼓,是多么欢乐的场面了。 孩子们还是第一次近距离接触乐器,对这漂亮的象脚鼓实在喜欢到不行。 也伸出小手轻敲着鼓面,感受那不同的声音。 雷川看出来了这些孩子们对这鼓的喜欢,他心里也是十分开心的,对着孩子们说道。 “这个象脚鼓太大了,过段时间我给你们每人都做一个小的象脚鼓!” 孩子们听见这话,开心的都要蹦起来了。 “哇!好耶!谢谢小川哥哥!” 接着雷川就开始继续干活了,用小刀将牛皮上的油脂,给刮的干干净净的,这样做出来的鼓,声音才会好听。 将油脂刮干净之后,雷川从杂物间里端出来一个破盆子,盆子里装了许多白色的石头。 “小川哥哥,这是什么石头呀?” 雷川在装着白色石块的盆里,倒了许多水进去,并且搅和均匀。 “这些是白石灰,用来给牛皮脱毛的。” 这些白石灰搅拌成糊糊之后,全部倒在了牛皮上面。 让这石灰糊糊和牛毛充分混合,抹上厚厚一层。 然后将这张牛皮收起来,放在盆里等待一晚上,明天脱毛就容易多了。 第二天雷川天一亮就起来了,在院子里将昨天的牛皮给展开,开始进行脱毛。 用一个铁片在这牛皮上刮来刮去,这张牛皮上的毛去掉后,洗干净就变得漂亮多了。 此时的牛皮还不能直接用,要先固定在一块大木板上晾干,然后还要用水泡一宿,泡软再晾干才能使用。 林海第二天一直跟着四妹,充当四妹的专属经纪人。 四妹在下楼的时候,紧握着林海的手。 “爸爸,我感觉好紧张呀!” 林海轻轻抚摸着四妹的头,安抚着她。 “乖宝不紧张,昨天教你背的词还记得吗?” 四妹认真地点了点头,“哦都记得呢!” 对于这种还不识字的孩子来说,拍戏有一个极大的困难,就是背台词麻烦。 所以林海这两天,一直带着四妹背台词。 今天开拍的这场戏的台词,在昨天四妹已经背的滚瓜烂熟了。 好在不是古装剧那种文绉绉的,这种现代剧说的话都比较日常,四妹的记性好,背台词不是太困难。 早上最主要的工作就是化妆定妆,四妹的妆造很简单,主要是服饰方面的。 四妹梳着简单的麻花辫,身上穿着傣族的民族服装,看着可爱极了,像个漂亮的洋娃娃。 林海和孩子们站在不远处,看着四妹和其他演员们对戏。 “哇!四妹可真好看!” “四妹的衣服也好好看呀!” 林海站在旁边一直看着全程,他原本还担心四妹年纪太小,演不出那种感觉来。 结果四妹果然聪慧,在导演和其他演员的讲解和带领下,完成的非常好。 而且林海觉得难能可贵的是,四妹在出镜的时候,没有那种演感。 林海在上一世也见到过,许多演技糟糕的演员。 在演戏的时候,动作和神态非常夸张,生怕别人不知道他在演戏一样,非常的不自然。 而四妹虽然是第一次拍戏,却没有那种感觉,非常的质朴自然。 林海越看心情越好,看来自己的四丫头真的有演戏天赋呢! 中午吃过饭后,剧组继续开拍。 林海中我吃的饱饱的,此时有些昏昏欲睡。 于是在旁边搭了一个凳子,一边看着四妹,一边打瞌睡。 这样一直陪着,说实话林海也有点无聊,毕竟这里没他们什么事了,只能在这儿干看着。 林海困地点头如捣蒜的时候,突然看到了不远处雷川背着一个背篓,似乎要往哪里去。 林海和李月月走过去后,向雷川问道。 “小川,这大中午的,你背着背篓是要去哪里呀?” 雷川用手指着远处的一片山林,说道。 “我想去林子里采点儿蘑菇回来,晚上咱们好弄来吃。” 一听到是去采蘑菇的,林海的眼睛顿时亮了。 他真的好想去山上,体验一下采蘑菇的感觉。 不过四妹在这里拍戏,要是没人陪着,他也不太放心。 李月月自然看出来了林海的心思,笑着对他说道。 “海哥,你带着孩子们去山上采蘑菇吧,我在这儿陪着四妹就行。” 林海嘿嘿地笑了笑,对着媳妇说道。 “嘿嘿好!等下次我把你也带上!” 林海回到院子里后,也背了一个背篓上,然后带着四个小闺女,跟着雷川一起上山了。 在这山林当中树很多,到处都是一片绿意盎然。 原本在外面还觉得挺热的,进入林子里后,树木将阳光给遮挡住了,里面还挺阴凉的。 在这山林当中,蘑菇一般都藏在叶子和草的下面,不认真看还真找不到呢。 雷川这个本地人,果然是采菌子高手,一来就发现了一片宝地。 “哇!你们快来,这一片有挺多菌子呢!” 雷川招呼了一声,林海和孩子们都聚拢了过来。 “哇!蘑菇也太漂亮了吧!居然是红色的呢!” “这蘑菇好可爱呀,是什么菇呀?” 雷川一些叶子扒拉开,下面有十多朵蘑菇。 这些蘑菇的个头不是很大,但是颜色特别鲜艳,伞盖是非常亮眼的红色,而伞柄是白色的。 林海看到这蘑菇的样子后吓了一跳,这玩意儿真的能吃吗? 根据林海的认知来说,蘑菇的颜色越鲜艳就越有毒。 这些蘑菇的颜色简直鲜艳的要命,简直就是把“我有毒”给写到了脸上呀! 第170章 见手青究竟是什么味道? 而且林海在上一世的时候,还听过一首魔改的歌曲。 “红伞伞,白杆杆。” “吃了一起躺板板……” 而面前的这种蘑菇,不就是红色的伞白色的杆吗? 林海见雷川已经在摘蘑菇,并且往背篓里放了,于是赶忙说道。 “小川,这是什么蘑菇呀?真的能吃吗?不会有毒吧?” 雷川将一个红蘑菇放在掌心,清晰地展示给大家看。 “海哥,这个是红菇,我们这边经常吃的,放心绝对没毒!” 林海听见这话就放心多了,既然本地人都说能吃,那肯定是没问题的。 林海不知道的是,这种红菇不仅没有毒,而且还是好东西呢。 这种红菇可以药食同补,在云南这边的村里人,如果腰腿酸痛手脚发麻,就会专门上山去采这种红菇来吃。 利用红菇的药性,后来还用红菇做了一种中药,叫做舒筋丸。 不仅如此,红菇还能抗癌和补血,对于贫血的人来说,多吃这个是很有好处的。 这里的红菇摘完之后,大家继续往前走。 突然走在前面的二妹惊呼出声,指着一个地方,眼睛都在放亮光。 “哇!爸爸快看!这里有好多蘑菇呀!这些蘑菇能吃吗?” 林海走过去一看,在二妹手指的地方,竟然长了一大片的菌子。 林海看到这一大片,密密麻麻的蘑菇,瞬间兴奋了起来。 在这山上面的野生菌子,一般都长得很分散。 在一个地方一般就那么两三朵,比较多的会有十多朵聚在一起。 而在这个地方,这些菌子长得实在是太密了,就像家里的菜园子一样。 林海看着这些菌子,觉得实在是眼熟极了。 雷川此时也过来了,蹲在这些菌子旁边,面露喜色。 “这些是鸡枞菌可以吃的,这也太多了,估计有好几斤呢!” 这些鸡枞菌不是上次吃的黑帽子大鸡枞,而是小火把鸡枞菌,长得细长细长的,顶着可爱的小伞盖。 知道这是能吃的鸡枞菌后,大家都蹲下身来,一个劲地往背篓里捡。 雷川一边捡鸡枞菌,一边说道。 “还好咱们来的早,要是再晚几个小时的话,这鸡枞菌的伞就开了,吃着就不够嫩了!” 雷川这话还真不是夸张,如果晚来几个小时,这些鸡枞菌的伞就开了。 它们的伞盖就从一个小帽子,变成展开的花瓣状,味道就不够好了。 这鸡枞菌和其他的菌子不一样,鸡枞菌这东西长得实在是太快了。 林海对此也深有体会,他在上一世看过一个,延时摄影的视频。 一架摄像机对着一片鸡枞菌,拍摄了24个小时。 刚冒出一点头的鸡枞菌,在短短一天的时间内,能迅速长高长大。 其他的菌子可能要好几天,才能长大成熟,而鸡枞菌一天不摘就老了。 于是有些采菌子的人,发现了一片鸡枞菌的风水宝地,不过还长得太小了。 也不会离开,而是直接在旁边席地睡觉,睡醒之后直接采收。 不仅方便,而且还免得被别人捷足先登。 这些鸡枞菌大家一个都没放过,大的小的全部摘完,估计有个四斤多呢! 接下来又找到了好几片鸡枞菌,其实在这山里面,鸡枞菌是最多的。 所以鸡枞菌价格也是最便宜的,不如其他的菌子值钱。 林海背着背篓继续在这山林中寻摸着,扒开一堆落叶后,突然发现了好东西。 在这堆叶子底下,竟然有三朵羊肚菌。 和其他蘑菇相比,羊肚菌是最容易分辨的。 羊肚菌的头上是黑色的,而且有褶皱感,林海对这个东西可太熟悉了。 在上一世的时候,他就经常买羊肚菌来煲汤。 羊肚菌真的太适合煲汤了,炖汤的时候只需加几朵进去,整锅汤都鲜的要命。 不过这羊肚菌的价格,也确实是贵呀。 林海一般从市场里买来的,都是大棚里面自己种的。 大棚里面自己种的产量很高,但是价格也不是太便宜,晒干后的羊肚菌干,一斤也要几百块。 而像这种纯野生的羊肚菌,价格那就更贵了,晒干之后的野生羊肚菌干,一斤能卖到上千元。 林海现在采的这三朵羊肚菌,个头都还蛮大的,这哪里是羊肚菌呀?这简直就是在地上埋着的钱! 林海蹲下身来,在这附近又仔细地寻摸了一阵,找到了好几处羊肚菌的窝点,虽然加起来不多,但是炖汤绝对够用了。 此时已经采了好一会儿菌子了,林海的背篓也差不多装了一半了。 不过直到现在,林海一直没有采到,自己最想采的一种菌子。 那就是见手青! 林海作为一个非云南人,对于见手青的执念实在是太深了。 在上一世的时候,每次到了采菌子的季节,网络上就会出现许多云南菌子的视频。 出镜率最高的,那肯定就是见手青了。 有采摘见手青的视频,烹饪见手青的视频,还有吃了见手青中毒,去医院就医的视频。 林海至今还记得看到过的一个视频,有个博主炒见手青没炒熟,吃了中毒了。 中毒后能看到奇奇怪怪的小人,和一些光怪陆离的景象。 原本中毒了还没发觉,直到家里的狗开口和他说话,才察觉到是中毒了。 在云南的医院,最擅长的就是治疗菌子中毒,毕竟每年因为吃菌子中毒的人,实在是太多了。 在云南本地的医院里面,因为见手青没炒熟中毒的人,也占了很大部分。 有些蘑菇难以分辨,吃错了中毒,林海还能理解。 可这见手青原本就带毒,稍微烹饪不到位就会中毒。 林海实在是有些不理解,为什么还会有那么多人,冒着中毒的风险去吃见手青呢? 而且就算云南人中毒后,也只会怪自己没炒熟,不会怪这见手青不好。 所以林海觉得,这见手青肯定是绝顶美味,才会让这么多人趋之若鹜。 见手青究竟是什么味道?林海实在是好奇的不得了。 他在上一世就挺想试试的,只不过一直没有机会。 这次来了云南,说什么也得试试见手青,不然可就白来了! 第171章 要是有冰棍就好了! 这见手青林海也只在视频上看到过,而且时间久远,就算看到也很难分辨出来。 于是林海还是决定,求助自己的采蘑菇搭子雷川。 “小川,这山上有见手青吗?我咋这半天都没见到?” 雷川听见林海的问话,有些惊讶。 “见手青?海哥你想吃见手青吗?” 林海嘿嘿一笑,猛猛地点了点。 “嘿嘿对!我听别人说这见手青老好吃了,所以也想试试呢!” 雷川听见这话也笑了起来,说道。 “哈哈,海哥你不早说,我刚才碰到了好几朵都没采,毕竟这东西要是弄不熟的话是会中毒的,所以刚才没打算采呢。” 见手青这种菌子有毒,是本地人都知道的,虽然弄熟后没事,但是每年都会有一些人,因为这个菌子中毒。 雷川担心大家吃了中毒,所以并不打算采这种菌子。 林海听到雷川不打算采这种菌子,赶忙说道。 “小川,要不咱们弄点儿回去吃吧?就咱们几个大人吃,不给孩子们吃,肯定没事儿的!” 林海虽然想吃见手青,但是他并不打算让孩子们碰。 见手青中毒后,会看见一些小人小精灵,看似好像还挺有意思的。 不过毕竟是中毒,会对肝肾有所损害,且如果中毒程度太深,是会危及生命的。 所以这东西还是大人们尝尝就行了,小孩子最好不要碰。 雷川想了想还是同意了,见手青只要完全炒熟就没事儿,他也吃过很多次,还是有把握不中毒的。 “那行,海哥你跟着我一起吧,我带你找见手青!” 林海在雷川的带领,下很快就发现两朵见手青。 “这两朵见手青还挺大的呢,再多找一些就够炒一盘了。” 雷川将这两朵见手青采摘了,递到了林海的手中。 林海仔细地观察着这见手青,和他之前在视频里看到过的一模一样。 它的颜色是红的,只不过没有红菇那么红,是那种暗沉的红色。 它的伞盖特别的厚实,摸着很有肉感,肥厚的感觉。 林海用手指甲掐了一下,果然立马变色了。 被掐伤的地方出现了蓝青色,这就是见手青的标志之一。 见手青是不能在大棚里面种植的,只有野生的。 像林海手中这种品相的野生见手青,一斤也要卖到一两百块呢。 林海手中拿着见手青,比对着在这山上到处寻摸。 这山上的见手青还挺多的,有些已经长得很大了,有些才刚刚从土里冒出点头。 这种找菌子采菌子的感觉,实在是令人快乐,不知不觉林海都采了好多见手青了。 当林海继续埋头猛找的时候,雷川来到了他的身边。 “海哥,我们采这些就够了,再多的话一顿吃不了。” 见手青这东西炒了之后,必须一顿吃完,千万不能留到下一顿去吃。 如果一顿没吃完,下一顿热热再吃,是很有可能中毒的。 林海和雷川两个人采的见手青加在一起,估摸着都有个三四斤了。 这些够炒几大盘子了,完全够他们几个大人吃了。 林海此时还感觉没有采尽兴呢,不过弄太多吃不了也浪费了,还是下回再来吧。 “哈哈好!那我就收手了!” 今天上山也就一个多小时,大家摘的菌子加在一起,估摸着有个三四十斤。 这些菌子完全够晚上吃了,都不用安排其他菜了,直接弄个菌子宴。 林海背着背篓回来之后,看到四妹和其他演员们还在拍戏。 这段时间云南的天气还真挺热的,尤其是从阴凉的山林中下来后,林海感觉闷热闷热的。 上一个暑假在海南岛里,几乎每天都是在家里度过的,毕竟家里装的也有空调。 可是在这个山村里面就没有那么好的条件了,空调是肯定没有的,冰箱也是没有的。 这里的条件艰苦,可是孩子们都没有抱怨,她们从小生活的环境就很差,也算是苦大了的孩子。 虽然孩子们不抱怨,可是林海他心疼呀。 四妹拍戏的时候,是肯定不能坐着不动的,经常走来走去跑来跑去的。 在这样炎热的夏天里,稍微一运动就是一身的汗,流的汗多了就会口渴。 所以林海中午吃完饭后,还给大家熬了一大锅的绿豆汤。 这绿豆汤虽然晾冷了,但是在这样的天气里,仍然是温嘟嘟的。 绿豆汤得要冰镇了才解暑,光是这样喝的话,感觉作用不大。 “乖宝,快坐下歇歇,爸爸给你扇扇子!” 一场戏拍完之后到了休息时间,林海连忙让四妹坐下,手中拿着蒲扇给她扇风。 三妹看到四妹热的小脸红扑扑的,于是拿了毛巾沾了些水,让四妹擦擦脸。 看着小脸通红的四妹,三妹有些心疼地说道。 “要是有冰棍就好了,给四妹吃个冰棍一下就不热了!” 林海笑着捏了捏三妹的脸,很是欣慰。 “哈哈,三丫头也知道疼妹妹了呀,不过在这村里,肯定是没有冰棍的了。” 林海看到三妹这么热,真想从系统商城里掏出一箱冰棍。 不过在这没有冰箱的地方,出现冰棍的话那就太离谱了。 就算有系统商城,现在也派不上用场了啊…… 用湿毛巾给四妹敷了一会儿后,就又到了上场的时候。 四妹虽然热,但是对这拍戏还真挺感兴趣的,一蹦一跳地过跑去,和大家继续搭戏。 时间差不多的时候,林海进了厨房,和雷川一起准备晚上的伙食。 今天采来的红菇和羊肚菌,都是炖汤的食材,所以林海来到后院,从鸡圈里捉了一只老母鸡。 这只老母鸡是剧组从乡亲们的手中买来的,就是用来给大家改善伙食的。 在这个剧组里的伙食是真的不错,基本上每天都会有一顿肉。 虽然比不得林海家里的伙食,但是在这个年代来说,已经是非常好的了。 林海和老师孩子们加在一起,总共有七口人,每天自然是要消耗不少米粮的。 说实话,林海都有些不好意思了,他准备在最后结算四妹的演戏酬劳时少收一些,就当给剧组交的生活费了! 第172章 似乎发生了一阵骚乱! 在这个年代,那种养殖的鸡特别少,在这种村子里面几乎全部都是正宗土鸡。 这些鸡每天吃的是,剁碎的野菜拌着米糠。 有时候会将家里的鸡,赶到外面去放一放,让鸡自己找一些虫子来吃,补充一下营养。 这只老母鸡虽然不是特别肥,但是绝对健康营养。 将这老母鸡处理好后剁成块,放进煲汤的大罐子里,放在火上慢慢熬煮。 今天采到的鸡枞菌最多,差不多十斤左右的鸡枞菌,洗干净后装了好大一盆。 “小川,这些鸡枞菌怎么做来吃呀?” “鸡枞菌炒腊肉最好吃,特别下饭呢!” 雷川说完后从房梁上,取下了一块腊肉。 这块腊肉差不多有个两斤左右,肥多瘦少,肥的地方像块琥珀一样透明发亮。 在雷川切腊肉的时候,林海将油壶给提了过来,准备往锅里倒油了。 雷川见状赶忙把林海给拦了下来,说道。 “海哥,炒菌子的话就不用清油了,用猪油更好吃。” 说完后雷川从柜子里,拿出了一个大陶瓷盆,揭开盖子后,里面是一盆雪白的猪油。 用勺子挖了一大勺猪油放进锅里,锅热后雪白猪油慢慢融化。 猪油化开之后,加入一些调料并炒出香味,然后将腊肉和鸡枞菌倒了进去。 这一大锅的鸡枞菌真的是越炒越香,握着铲子的林海忍不住狂咽口水。 将这腊肉鸡枞菌盛起来后,就到了今天的重头戏,炒见手青! 林海虽然看过烹饪见手青的视频,但毕竟没做过,不敢轻易上手。 雷川在锅里倒了不少的清油,还加了一些猪油进去。 这油量是真的多呀,加的这些油都够炒两天的菜了。 村子里的人们炒菜是舍不得放这么多油的,不过炒见手青就得多放油,不然容易见小人。 雷川看到这么多油,都有些小心疼了。 “这见手青确实好吃,就是太费油了!” 油热之后,就将切成片状的见手青都倒了进去。 然后就是开始不停的翻炒,炒的时间是真的长,林海虽然没看表,但是预估应该有个二三十分钟。 林海原本以为十多分钟就够长了,没想到炒了这么久,看来雷川是真的很怕他们中毒啊! 在锅里有些切的太薄的菌子片,甚至都炒干巴了。 林海觉得这绝对是熟了,想看见小人都没机会了。 所有的菜都做好后,剧组也差不多收工了。 雷川将这些炒菜摆上桌,林海去罐子里面盛鸡汤。 开盖之后林海看见了这鸡汤的颜色,这颜色看着真有些邪门。 不是淡黄色的鸡汤,而是红色的鸡汤。 因为加了红菇的缘故,所以鸡汤的颜色非常红,汤里面的鸡肉都染上了红色,看着好像不是太有食欲的感觉。 可当他喝到鸡汤后发现,这看着没食欲,可喝着太有食欲了。 鲜!实在是太鲜了! 这菌子的鲜味虽然和海鲜不同,但那种鲜美的感觉不输海鲜。 菌子的鲜味和鸡肉的鲜味碰撞在一起,这味道简直太巴适了! 三妹夹了一筷子的鸡枞菌,吃的那叫一个香,吃完后又将筷子伸向了,装见手青的盘子。 林海舰长连忙拦住了三妹的筷子,笑着说道。 “你忘了爸爸怎么跟你说的了,小孩子不能吃见手青,等你长大了再说。” 三妹委屈巴巴地嘟着嘴一脸馋样,“哼好叭……” 阻止三妹之后,林海夹了一筷子炒见手青。 当尝到这个味道之后,林海就知道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冒着中毒的风险也要吃了。 这见少青的味道实在是太鲜了,这玩意儿的鲜度,鸡鸭鱼肉完全望尘莫及。 这玩意的鲜度堪比鸡精,但是又没有鸡精那么齁,简直是香到头昏,无法用语言来形容了! 吃到这一口见手青的感觉,就像是三个月没吃肉,突然吃到肉的那种满足感。 林海突然感觉这见手青还是采少了,这一大盘子他一个人都能炫完! 周玲和其他的几个工作员,吃过这见手青后也是赞不绝口。 “这个菌子真是太鲜了!还从没吃过这么好吃的菌子呢!” 今天采的见手青虽然有个三四斤,但是用油炒过后会缩水少一些。 而且大家对这见手青是真的喜欢,这一大盘子的见手青到最后被吃的干干净净的,大家还觉得意犹未尽。 雷川看大家吃的这么欢,心里也蛮开心的。 “大家爱吃的话,我明天再上山去采一些。” 林海也笑着附和,说道。 “哈哈,明天我也一起去,再弄点儿见手青来吃吃!” 今天吃过这见手青后,确实是没有中毒迹象,看来炒熟后还是比较安全的。 第二天早上四妹要早起拍戏,林海也跟着起来了。 四妹洗过脸之后,林海从包里掏出来一瓶擦脸霜。 “来,乖宝过来,爸爸给你抹点儿雪花霜。” 这个盒子的外壳是雪花霜,但是里面装的东西其实并不是。 盒子里面的东西,是林海从系统商城里面买的防晒霜。 最近因为拍戏原因,所以四妹经常晒太阳。 四妹的皮肤很白,晒黑了就太可惜了,而且这阳光里的紫外线是很伤皮肤的。 所以林海将防晒霜,挤到雪花霜的盒子里,让四妹多抹抹。 把四妹送到拍戏的地方后,林海就背着背篓,和雷川一起上山采蘑菇了。 今天采蘑菇林海没有把孩子们带上,因为现在时间还挺早的,孩子们都还在睡懒觉呢。 其实在这片山上,能吃的菌子的种类还有很多,在云南能吃的野生菌至少上百种。 不过今天林海和雷川的主要目标就是见手青,今天中午让大家吃见手青吃到饱。 见手青确实是没有鸡枞菌那么好采的,在这片山上到处寻来寻去,忙活了足足两三个小时。 这几个小时要是采鸡枞菌,估计能弄一麻袋。 不过见手青的收获也挺不错的,加在一起有一背篓的量,应该有个二十来斤。 “海哥,这些应该差不多了,咱们回去吧。” “哎!好嘞!” 在回去的路上,刚好会经过四妹拍戏的地方。 正当林海他们靠近拍戏地点时,突然人群中似乎发生了一阵骚乱! 第173章 祖传的制冰方法! 大家忙里忙慌的,似乎有什么事情发生。 林海见到这一幕,瞬间心中一紧,有些担心四妹。 林海加快脚步来到拍戏的地方,在拥挤的人群中到处寻找,好在是找到了四妹。 四妹眉头紧蹙,一脸的担忧。 “爸爸!欣欣阿姨晕倒了!” “欣欣阿姨?” 林海想了一会儿,想起这欣欣阿姨是谁了。 是剧组里的一个女演员叫做孟欣欣,在这部影片里面饰演四妹的母亲。 “是怎么回事啊?怎么会突然晕倒呢?” 四妹摇了摇头,说道。 “不知道呢突然就晕了,听别人说好像是中暑了。” 听到这里林海就明白了,看来还是这炎热的天气惹的祸呀。 在这年代拍戏,比起现代可苦多了。 在现代有摄影棚有绿幕,像这种外景的戏,可以不用在外面拍,直接在摄影棚里面拍,后期再处理就行。 可这个年代后期技术不发达,必须得实地实拍。 所以经常都是拍外景的,今天拍戏的这个地方,被太阳直直照射着,连一点儿阴凉地都没有。 此时差不多是上午十点,阳光正是猛烈的时候,最容易中暑了。 孟欣欣被掐了一会儿人中,就醒转了过来,只不过头还是有些昏。 这个状态是不适合拍戏了,于是让她先回去休息一会儿。 虽然出了这事,但是剧组的拍戏依旧不能停。 其他演员们继续进入状态,开始拍戏。 剧组里就是这样,无论如何都不能停,不能够耽搁时间。 拍摄时间如果拖得越久,花的经费就会越多。 雷川也知道这里发生的事情了,于是对身旁的林海说道。 “海哥,我们回去熬点儿解暑的汤吧,等会儿送来给大家喝喝去去暑气。” 这孟欣欣虽然不是和他们住同一栋房子的,不过雷川的本性很善良,他看到大家这么难受,还是想为大家做些什么。 雷川先在附近采了许多的薄荷回去,薄荷性凉,确实有解暑和预防中暑的功能。 接着雷川又从屋里拿出了两个布包,将里面的药材掏了出来。 其中的一样,林海认的是晒干后的金银花,金银花确实也是解暑利器。 另一个布包里的东西,林海就认不得了,看着像是什么草叶的晒干的。 “小川,这个是什么药材呀?” “这个是晒干的蒲公英,有清热解毒的效果。” 雷川将这些药材全部都放入锅中,加入清水煮了满满一大锅。 然后将这些解暑的汤水,分发给剧组的人喝。 熬的这个汤水还是有一定效果的,能够解解暑气。 不过要论解暑气,林海还是冰棍的效果最好。 在这种大热天里面吃一根冰棍,冰冰凉凉的送进胃里面,感觉暑气尽消。 不过在这个年代,冰箱也要好几千块,虽然剧组比较大方,但是也不一定想花这个钱。 而且现在所处的位置,在一个很偏远的傣族小山村里,在这边肯定是没有冰箱卖的。 不过这可难不倒林海,他已经想到了,让大家吃上冰糕的方法。 第二天清早,林海又背上背篓准备上山了。 雷川看到林海这个架势,走上前去问道。 “海哥,你今天还要上山去采蘑菇吗?其实家里还有挺多菜的呢。” 在这些房子周围,开辟的有一些菜地。 雷川准备今天从地里面弄些蔬菜,就不打算上山采蘑菇了,没想到林海又要上山了,看来是对采蘑菇上瘾了呢! “对呢,我到山上去转转,随便弄点儿回来。” 雷川见状也准备去拿背篓,“海哥,那我陪你去吧。” 林海连忙摇了摇手,笑着说道。 “不用了小川,我就一个人在山上转转,随便弄点儿就回来了。” 林海背着背篓上山之后,却没有急着采蘑菇,而是在山上乱逛起来。 终于他发现了一个绝佳的位置,这里是一个废弃山洞。 在洞口有厚厚的蜘蛛网,一看就很多年都没人进去过。 林海从商城里买了一个手电筒,走进去后照了照。 这地方不错,适合用来打造成一个硝石矿。 林海瞧着四下无人,于是打开了系统商城。 在商城的搜索栏中,输入了两个字,“硝石”。 硝石这东西用处可多着呢,它是一种药材,有消肿解毒的作用。 而且硝石还可以与硫磺和木炭一起,做成炸药。 除了这两种用途之外,硝石还可以制冰。 硝石制冰这个用途,从唐朝末期就被发现了。 在古代的夏天当然也是热的,热的时候当然想吃些冰来解解暑。 于是聪明的古人,还真琢磨出了不少弄冰的法子。 第一个办法就是做冰窖,从地面上一直往下挖,至少挖个五米左右。 泥土本来就是隔热的,在地底下这么深的位置,温度自然是比较低的。 于是在地下可以修建一个封闭的冰窖,用来储存冰块。 冰块小化的快,于是每年大冬天从河面上凿下来,又大又厚的那种坚冰,然后送进冰窖里面封严实了。 这样冰块就能够存到来年夏天,在酷暑里也能吃上冰。 不过这个法子太耗费人力物力了,在古代只有皇亲国戚,才能享受夏天吃冰的特权。 除了这个法子,另一个就是用硝石制冰了,这个方法就简单省心的多了。 林海在上一世是个理科生,所以对这些实验很感兴趣,自己也做过。 硝石制冰这个实验的原理特别简单,硝石溶于水的过程中,会吸收大量的热量。 水的热量被吸收后,就会导致温度降低,将水温降到0度以下时,自然而然就结冰了。 林海就是想用这些硝石制成冰块,给大家来解解暑气。 【天然硝石块,一斤8积分,请选择购买数量!】 林海想了想,既然是要伪造成一个硝石矿,那就得多买一些,反正这价格还挺便宜。 是林海大手一挥,直接买了好几吨的量,全部囤积在这个洞中。 第174章 要给我们变魔术吗? 这些天然硝石的块头大小不一,大的有石墩子那么大,根本搬不起来,小的和充电宝大小差不多。 太重的林海也背不起,所以选了一些块头小的装进背篓里面,大概弄了个八九十斤,背上背篓就准备下山了。 林海背着背篓回到家时,正好碰到在院子里面玩耍的闺女们。 林海背的东西挺重的,所以此时背弯曲着,额头也冒了不少的汗珠。 三妹看到爸爸这么累,连忙跑过来,拿了一条毛巾准备给林海擦汗。 “爸爸,你今天弄了很多蘑菇吗?怎么这么重呀?” 林海将背篓放下后,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笑着说道。 “乖宝,爸爸今天没怎么采蘑菇呢,但是弄回来了很多好东西,你看看这是啥?” 一听到是好东西,三妹的眼睛一亮,连忙凑到背篓旁边往里面瞅。 三妹本以为是山上的什么好吃的,结果看见这背篓里面,全部都是白色的石头。 三妹拿起一块石头,在手上瞅来瞅去,也没发现有什么稀奇的。 “爸爸,这不就是白石头吗?你把这些东西背回来干嘛呀?” 孩子们从来没接触过这些东西,当然不知道这硝石是什么,有什么作用。 林海将这些硝石拿进了屋里面,准备给孩子们上一节生动的化学课。 林海上一世最喜欢的学科就是化学了,因为化学老师在课上,总会带着他们做各种实验。 这些有趣味性的实验,让林海觉得生动极了,自然就兴趣更浓了。 林海也想让孩子们,体验一下化学的魅力,于是在客厅里面开始做实验了。 其实在院子里会更宽敞一些,不过这样的天气,并不适合在室外做这个实验。 因为在室外阳光直射温度更高,会不利于硝石将水温降下来,可能会实验失败。 林海将硝石块从背篓里拿出来,放在手里让孩子们看个真切。 “这个是硝石,爸爸从山上弄来的,用这个东西就能做冰块儿呢!” 孩子们听见林海这话,双眼瞪大都有些难以置信。 “做冰块?爸爸,你没有骗我们吧?!” “石头怎么做冰块?这怎么可能呀?” “爸爸,你是要给我们变魔术吗?” 化学的魅力就在这里,对于不懂的人来说,绝对会非常震惊,比变魔术还要神奇。 “这硝石真的能做冰块儿,你们跟着爸爸仔细看哦!” 在制冰之前,林海首先弄了一些工具过来。 首先是两个铁盆子,一个盆子大,一个盆子小,还有一桶干净澄澈的井水。 还有两件冬天穿的,超厚的棉衣服。 在这大夏天里,林海自然是没有厚棉衣服的,于是找到雷川向他借了两件。 雷川听到林海向他借厚衣服时,都怀疑自己耳朵听错了。 这天气热成这个样子,拿厚棉衣服做什么?穿上不得热中暑了? “海哥,厚衣服倒是挺多的,不过你拿这做啥呀?” 于是林海将自己在山上找到了硝石,要用硝石制冰的想法告诉了他。 硝石制冰这个办法,说实话知道的人真挺少的。 林海如果不是上学的时候,老师带着做实验,也是完全不知道的。 雷川听到时也是十分惊奇,于是也跟着林海来到了客厅,想要看看是怎么操作的。 林海首先将大铁盆放在桌上,这铁盆里装了大半盆的井水。 然后在小铁盆里装满井水,并且将小铁盆放入大铁盆中。 大铁盆和小铁盆里的水,是互相隔开的不会污染。 林海大致估算了一下,小铁盆里的水,应该有个两斤左右。 于是也拿了几块硝石,总重量在两斤左右。 硝石制冰的比例就是1:1,用一斤的硝石,就能弄出一斤的冰块来。 林海用一把小铁锤,先将这些硝石锤成小块,然后向身旁的雷川问道。 “小川,家里有没有磨东西的研钵?” 雷川点了点头,找出来了一个研钵。 林海本来以为会是普通的石器做成的研钵,没想到雷川家里的是个铁研钵,这可太好了。 硝石块的硬度不高,很脆容易碎,锤起来跟石膏的感觉差不多。 没费什么力气,就将这两斤硝石块,给全部磨成了硝石粉末。 之所以要将这些硝石磨碎,是因为硝石粉末更容易溶于水中,使得水温快速降低。 随后林海便将这些硝石粉末,都倒入了大铁盆当中,并且拿了双筷子稍微搅拌了一下。 紧接着林海连忙将这两件厚衣服拿来,将这大铁盆给牢牢地包围住了。 林海当时在做这个实验时,最初没有用厚衣服包裹。 结果实验就不怎么成功,虽然水喝着冰冰凉凉的,但是却没有结成冰块。 后面用上厚衣服包裹之后,很轻松地就成功了。 这厚棉衣服起的作用可大着呢,将外面的热空气阻挡着,并且将里面的低温给保存着。 所以夏天的小卖部里,在冰柜的上方,总会有厚厚的棉花被子盖着,是一样的道理。 看到这铁盆被厚衣服给牢牢包围住了,孩子们坐在旁边,托着下巴好奇地问道。 “爸爸,这样就好了吗?就能做冰块了吗?” “爸爸,要等多久才能有冰块呀?” 林海根据以往的经验,回答道。 “大概等半个小时就差不多了,你们去玩儿一会儿,等会儿过来就有冰吃了!” 孩子们虽然觉得这事挺玄乎的,但是爸爸向来都不会骗她们。 于是一个个都高兴的不得了,像一群兴奋的小鸟。 “好耶!等会儿就能吃冰块儿了!” 在等待井水结冰的半个小时的时间里,林海也没有闲着。 他提着一个竹筐子就出去了,直奔附近的几棵芒果树。 第175章 冰块!居然真的是冰块! 在这个村子里的芒果树还真挺多的,雷川家就有好几棵。 在以前压根儿就吃不完,很多芒果都烂在树上了,现在剧组的人来了,能多消耗一些。 这种大青芒,本地人都更喜欢吃生一些脆一些的。 不过林海觉得,成熟后的大青芒也别有一番滋味。 成熟后的大青芒完全不输贵妃芒,甜度是很足的。 而且大青芒的个头大,剥皮之后一口咬下去,那果肉非常厚实,吃着简直太爽了! 林海摘了满满一筐回来,回到厨房之后,将两个大青芒的皮给剥掉。 将果肉削下来,放在一个盆子里,然后拿起擀面杖,在盆子里面一通捣鼓。 成熟后的芒果果肉非常软烂,被擀面杖一通捶打后,就变成了芒果肉酱。 完成这些工作后,半个小时就已经到了。 林海刚才让闺女们自己玩儿一会儿,可她们一个都没有离开。 此时都坐在客厅的椅子上,静静等待着最后的揭秘。 “时间到咯!现在就给你们看看冰块儿!” 林海走过来后,便将盖在表面的厚衣服给取下来。 在贴近铁盆处的地方,这衣服摸着的手感都是冰凉凉的。 林海将衣服揭开,大家看到小铁盆里的东西后,都惊呼出声。 “哇!冰块!居然真的是冰块!” “爸爸真的做出冰块了!爸爸太厉害了!” 雷川也在旁边看的一愣一愣的,连连惊呼太神奇了。 三妹这个小馋猫凑到小盆边,看着里面洁白的冰块儿说道。 “爸爸,这个冰块没有味道,没有咱们家的冰棍好吃!” 林海此时将厨房里,锤烂的芒果果酱端了出来,笑着说道。 “哈哈,爸爸今天给你们做芒果刨冰!” 这种方法做出来的冰块,真的超级适合做刨冰吃。 这些冰块因为冻的时间不久,虽然看着确实是块冰,但是硬度却很差。 这种冰块的硬度,肯定是比不上,冰箱冷冻室里冻出来的那种。 冷冻室里冻出来的冰块可硬了,要是冻的太久的话,拿刀都劈不开。 可用硝石做出来的冰块,是那种脆脆的,林海拿着擀面杖直接锤,完全没费力气,就将这些冰给锤成了冰沙。 如果是那种很硬的冰块,要做刨冰的话,还得用上碎冰机。 而这种冰轻轻敲打就成了碎冰冰,简直是太方便了! 林海将这些冰沙,倒进芒果果酱里,搅拌均匀后就变成了芒果冰沙。 这芒果和刨冰简直绝配,吃起来的味道凉爽中带着香甜。 而且解暑的效果简直奇佳,林海刚才在外面摘芒果,本来热的不行,吃到这一口后,觉得浑身都舒畅了。 大家正埋头猛吃的时候,五妹突然停住了,抬起头对林海说道。 “爸爸,碗里剩下的留给四姐姐吃吧,她回来肯定会很热的!” 林海摸了摸五妹的头很是欣慰,这孩子这么小,都知道惦记姐姐呢。 “傻丫头,这些你们吃了就行,等你四姐回来,这冰都融化成水了。” 说完后,林海指着墙角处,那一背篓的硝石说道。 “这硝石多的是呢,等他们回来我再给他们做就行!” 按照一斤硝石做一斤冰块的比例,今天他背下山的这八九十斤硝石,能做不少冰块儿呢。 这刨冰毕竟不是主食,一顿不能吃太多,吃多了贪凉反而对身体不好。 一顿吃个二两的刨冰,就已经能感觉到,从头到脚的凉爽了。 这样算起来的话,剧组里一百多人,只用做20斤左右的冰块,用20斤的硝石就够了。 这里的硝石肯定是够用的,不过容器就不够了。 在雷川家里就只有那么几个铁盆,要做整个剧组的量,还需要好多盆子呢。 于是林海来到了附近的集市,从乡亲们手中,买了不少的铁盆回家。 将铁盆买回来后,就开始用硝石做冰块了。 林海算了算时间,平常剧组收工回来吃饭,大概是11:30左右。 于是在快11点的时候,林海就开始忙活起来了。 林海在客厅里做冰块,雷川在厨房里做饭。 大妹去到剧组,提前将制冰的事情说了一下,让他们回去后,先去雷川家里吃点儿刨冰。 在这些人中也有接受过教育的知识分子,当知道林海用这个办法制冰的时候,都不免惊讶了一下。 收工回来后,大家都热的不行,当捧着一碗芒果沙冰时,个个都忍不住狼吞虎咽起来。 “哇!这凉丝丝的味道可真好呀!” “我都好久没吃过冰了,这感觉也太棒了!” “等会儿给欣欣姐也端一碗回去吧,中暑了吃点儿这个保准好的快!” 吃完饭后,在这大夏天里真的很容易犯困。 林海和孩子们睡了一会儿午觉,下午两三点时就起床了。 林海起床后下楼,看见雷川正在穿鞋,身旁还放着背篓和锄头。 “小川,你这是准备去哪儿呀?” 雷川用手指着不远处的几块地,说道。 “地里的洋芋开始熟了,我准备挖点儿洋芋回来做晚饭。” “挖洋芋?那我跟你一起去!” 洋芋也就是土豆,林海已经记不得,自己有多少年没挖过洋芋了。 还是以前小的时候,跟爷爷奶奶在农村里种过土豆。 每次到了挖土豆的季节,林海都会跟爷爷奶奶一起去地里忙活。 挖土豆比其他的农活要有意思多了,挖开之后才知道,底下的土豆究竟有多少多大。 每次挖土豆的时候,都有一种开盲盒的快乐。 看着爸爸准备出门,几个小闺女们也闲不住了。 “爸爸!我们也想去挖洋芋!” “爸爸带上我们吧!” “好好好!那咱们一起去!” 雷川家的土地,距离住的地方不是太远,走路也就几分钟的时间。 他家种的土豆也不是特别多,差不多也就三分地的样子。 虽然也就种了三分地,但至少能挖个五六百斤的土豆。 毕竟土豆这东西的产量确实高,是其他作物没法比的。 在现代专门种土豆的田地里,一亩地至少能产五六千斤。 林海还记得在上一世看过一个新闻,有一个县里将土豆的品种改良之后,土豆的平均亩产竟然达到了九千多斤,差一点点就是一万斤了。 这个年代土豆的品种没那么好,而且是农村自己种的,种植技术也没那么先进,不过一亩地两千斤还是有的! 第176章 还真挺想打猎的! 春季种下去的土豆,挖土豆的时间是在七月份到十月份。 此时土豆也才刚刚成熟,还可以让它们再多长一会儿,再长大一些。 所以今天挖的土豆够晚上吃就行,也不用整太多了。 在这地里面的土豆,个头大小不一,有的挺大的,有的小小一个。 林海手中拿着一把小锄头,蹲在地里面刨,闺女们就将刨出来的土豆,全部装进背篓里。 背着背篓回来之后,雷川就开始忙碌起来了。 你还看到雷川的操作后,发现土豆在云南人的手里,真的能做出花来! 虽然今天晚上只有土豆这一种菜,但是做出来的东西真的太丰盛了,说是土豆宴都不为过! 雷川将土豆蒸熟之后,放进了臼里面,然后用杵开始捣碎。 “杵和臼”这两种东西,很多外乡人以前都没见过,林海也是来到这里后,才亲眼见过的。 其实这东西林海以前在视频里见到过,有一种特色的美食,叫做云南傣族舂鸡脚。 这傣族舂鸡脚有一段时间特别火,这美食的价格还真不便宜呢。 一份舂鸡脚里面,总共有四个鸡脚,价格能卖到35块。 其实做法也并不难,就是在一个木制的容器里面,加入很多的云南特色调料和配菜,然后放入无骨鸡爪,用一个木棒在里面反复捶打。 杵和臼其实就像是,木头研钵的放大版本。 此时雷川用这工具将土豆给捣的稀烂,然后放了葱、姜、辣椒和折耳根这些调料进去的。 又开始用杵在里面捣,最后搅和均匀后就出锅了。 雷川看到了趴在厨房外面的孩子们,于是先盛了一些起来,让孩子们先尝尝。 “来,尝尝我做的老奶洋芋!” 说实话,这道菜的卖相挺一般的,就是一顿搅和。 可是味道是真的好呀,林海也尝了几筷子,味道也太香了! 没想到洋芋能做出这么好吃的东西,这玩意儿在现代的夜市里摆摊绝对火爆! 林海尝过后,忍不住感叹道。 “小川,你做的也太好吃了吧!不过这个为啥要叫老奶洋芋啊?” 雷川一边继续在厨房忙活,一边说道。 “因为这个软和呀,老奶奶都能吃的了,所以就叫老奶洋芋了。” 除了这一道老奶洋芋,雷川还将土豆切成条后,扔进油锅里炸上几分钟,捞出然后撒上各种调料。 这个和快餐店里的炸薯条,完全不是一种东西。 林海觉得这味道很接近,他以前在夜市里吃过的狼牙土豆。 还将洋芋切成丝后,和面粉和在一起,做了洋芋丝饼。 洋芋切成丝做成饼,真的是太好吃了,香香软软的,让人简直难以拒绝! 除此之外,雷川还做了茴香洋芋粑粑。 将茴香切碎之后,和捣碎的洋芋和在一起,做成饼子的形状,下油锅炸一会儿。 做好的茴香洋芋粑粑,林海尝了一个,尝到这个味道时,直接梦回童年。 茴香这个东西,在现代的城市里面,已经很少有人吃过了。 只有生活在村子里的人,还记得这份童年的味道。 茴香这种植物,喜欢的人觉得简直让人着迷,不喜欢的人觉得臭的让人退避三舍。 在林海小的时候,奶奶会采一些茴香回来。 将茴香切碎之后和在面粉里面,这样摊出来的茴香饼子,比纯面饼子可好吃多了。 偶尔也会弄些茴香回来包饺子吃,那味道也很不错呢。 林海差不多有个十多年没吃过茴香了,今天突然尝到还真是令人感慨呢。 在雷川忙活的时候,林海也没有闲着,他也知道好几种土豆的神仙吃法。 首先第一种那必定是烤土豆片了,只要是吃过烤土豆片的人,没有不夸的。 林海在吃烧烤的时候,一向都只爱吃肉类,在素菜中的他只爱吃烤土豆片。 将土豆切成片串在签子上,刷上油用炭火烤,烤熟之后撒上辣椒面和孜然面,别提有多香了。 除了烤土豆片,林海还做了芝士焗土豆泥。 林海敢保证这道菜,在座的人应该都没吃过,毕竟这道菜是西餐。 在现代西餐厅遍地开花,而这个年代西餐店是很少的,绝大多数人都是没吃过西餐的,甚至连见都没见过。 之前的这些做法,都是中餐的土豆做法,所以林海想做个西式的,让大家尝尝不一样的味道。 做这道菜的时候,林海是关起厨房门,自己偷偷在里面做的。 毕竟这道菜的做法并不常规,需要的很多调料,是这里根本没有的。 林海从系统商城里面下单了,黄油、奶油和淡奶油,还有一些芝士。 这样做出来的土豆泥,虽然看着平平无奇,但是一尝味道就知道不一样,香浓软糯还有诱人的奶香。 虽然能尝出很浓的奶味,不过林海也不担心暴露。 毕竟他开着面包车来云南之前,就买了好多箱牛奶带着了。 如今孩子们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所以天天都要喝牛奶。 林海担心这边不好买奶,所以来之前在后备箱里放了不少呢。 今天晚上的这一顿土豆宴,实在是让人吃的太满足了! 各种土豆美食一次吃到爽,最后撑的肚皮都圆滚滚的。 在吃完晚饭之后,林海还拿了一些土豆,切成非常薄的薄片,下入油锅炸后捞出,并且撒上各种调料。 自制的麻辣薯片,吃起来香香脆脆的,不比现代几块钱一包的薯片差。 第二天早上起床之后,趁着天刚亮那会儿,太阳还没升起来,外面不晒的时候。 林海和雷川两个人背着背篓准备上山了,昨天的那个硝石实在是太好使了,所以准备今天上山多背一些回来。 雷川是村里的原住民,其实也算得上是剧组的工作人员。 不过他不负责拍戏的那些事务,他主要负责剧组人员生活方面的。 剧组还挺大气的,给他开的工资不错,所以雷川干活也挺卖力,想让大家都吃好喝好。 两个人来到山洞,捡了一些小块的消失放进背篓,一人背上八九十斤就准备下山了。 其实他们两个大男人是可以再多背一些,背个一百多斤也能背得动。 只不过这山路难走,这山上的草木多,还是下坡路,背多了不太方便。 林海一边背着背篓走着,一边到处望着。 他想看看在这附近,有没有什么野生动物。 林海来到这西双版纳,已经有好几天的时间了,说实话,他还真挺想打猎的! 第177章 榴莲,这绝对是榴莲! 这次来可是专门带了那么好的猎枪呢,要是不打猎那岂不是浪费了,林海的手早就痒了。 不过这段时间一直都挺忙的,林海还真没抽出时间研究打猎呢。 林海看了好一会儿,也没有发现任何野生动物的踪迹。 不过想来也很正常,毕竟这地方离村子很近。 离村子近的地方,人的活动踪迹就多,野生动物生性敏感,会远离人较多的地方。 如果要打猎的话,林海得到离村子远一些的地方才行。 正当林海东张西望的时候,突然发现不远处有一棵树。 这棵树其实长得平平无奇的,和其他树没有多大的不同。 之所以将林海的视线吸引了过去,是因为在树上挂着挺多东西。 林海猜测应该是这树结的果实,看着应该有手掌那么大,外壳的颜色看着是绿的。 林海看着树上那么多果子,有些好奇不知道这是什么野果?能不能吃呢? 于是林海又走近了一些,靠近这棵树后,头仰着往上面看。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这树上的果子,长得咋那么像榴莲呢? 这树上的果子外形圆圆的,上面长着很多锥刺,真的很像缩小版的榴莲。 不过在市面上的榴莲,一个至少都有七八斤,和这树上的果子,估计连一斤都不一定有。 林海抬头望着这手掌大小的野果,有些拿不准了。 这玩意儿是榴莲吗?长得确实很像呀!但是榴莲怎么可能会这么小呢? 于是林海转头看向旁边的雷川,问道。 “小川,你看那树上挂着的是啥东西呀?” 雷川顺着林海的目光也向上望去,看到东西后立马脱口而出。 “韶子,这些野果叫做韶子。” 林海听到林川的回答后,心里更懵了。 “勺子?啥勺子……” 林海听不懂雷川在说什么勺子,于是继续问道。 “小川,这个勺子可以吃吗?” 雷川点了点头,“这韶子可以吃,味道还很不错呢,只不过就是长得太高了,要摘的话还得爬树,挺麻烦的。” 林海一听这野果能吃,而且味道还不错,立马就想要尝尝味道。 上次他去长白山的时候,就在山上吃过不少野果呢。 那些野果的味道还真不错,一点儿不比市面上卖的水果差。 于是林海就将自己背后的背篓,慢慢卸下来放在了地上。 “嘿嘿,这有啥麻烦的,我最爱爬树了,我上去摘几个尝尝味儿!” 眼前的这棵树,可比长白山的松树和桦树要好爬多了。 长白山的松树和桦树不仅长得高,而且就光溜溜的一根主干。 要爬上去的话,不仅得用绳子绑着,还得费老鼻子劲儿了。 而面前的这棵树,是有许多分支的,有踩脚着力的地方,爬起来简单多了。 在这棵树上的野果还真挺多的,手掌那么大的果子,估计得有近百个。 林海也不贪心,就摘了手边上的几个,要先尝尝味儿,要是味道一般就懒得多摘了。 这果子不重,而且树底下有草堆,所以林海是直接扔下去的,应该也摔不烂。 下树之后,林海将这几个果子捡了起来。 这个野果和手掌一般大,本来以为会很轻,结果拿在手上还沉甸甸的呢。 在最外面布满了锥刺,似乎皮还挺厚的,越看越觉得像榴莲。 林海正准备想办法弄开的时候,雷川说道。 “海哥,这果子的壳特别硬,得回去拿刀才弄得开,现在用手是弄不开的。” 林海上山的时候确实没带刀,不过他可是有系统的男人。 他直接在系统商城里面,现买了一把小水果刀。 购买成功后,下一秒水果刀就出现在了,林海的裤兜里面。 林海将水果刀从裤兜里掏出来,笑着说道。 “哈哈,今天出门刚好带了把小刀,咱们休息一下,我尝尝这味道咋样。” 有了这把小刀弄起来就方便多了,很快就将这野果的皮给剥掉了。 当林海看清这野果的内部结构后,顿时眼睛都在发光。 这玩意儿不仅外面长得像榴莲,这里面更像呀! 这个野果里面有好几房肉,长得和榴莲的内部结构一模一样,简直就是缩小版。 不同的是果肉的颜色不太一样,林海记得上一世吃过的榴莲,果肉颜色是淡黄色的。 而这个的果肉是橙黄色的,颜色要深的多。 林海心里好奇的不得了,于是迫不及待地掰下一房肉,塞进了嘴里。 当尝到味道后,林海心中惊喜不已,这玩意儿还真是榴莲呀! 它的口感丝滑浓郁,如同奶油一般细腻,味道香甜还带一点奶香味。 和以前吃过的榴莲味道基本一致,不过榴莲味要弱一些,闻着没有那么臭。 榴莲,这绝对是榴莲! 将果肉给咽下去之后,林海将他的核给吐了出来。 没想到这东西看着小小的,里面的核还挺大的。 林海觉得有些可惜,要是这满满的都是肉就好了,结果被这核占了空间。 这个像鹅卵石一样的核,害得果肉都变少了,要是核再小一些那就完美了! 这个东西确实是榴莲,是这边的野生山榴莲,在这里被称为韶子。 林海拿了块果肉递给雷川,一边吃一边说道。 “嚯!这玩意儿也太好吃了!我想多摘点儿回去给大家都尝尝!” 眼看林海又准备上树了,雷川连忙笑着拦住了他。 “海哥,咱们背这么多东西也拿不下了,要不下午再来吧?我还知道有好几个地方有这韶子树呢!” 林海一听这话简直狂喜,这云南果然是风水宝地呀,就连野生榴莲都有这么多! “好好好!那咱们先回去,等下午拿个麻袋来装!” 第178章 快看,前面是大象! 等到中午吃完饭后,林海就实在坐不住了,虽然外面的日头还很晒人,但还是拉着雷川一起上山了。 他们一人手中拿着一个麻袋,直奔今天看到的那棵野榴莲树。 “小川,我上去摘,你在下面捡哈!” 林海手脚并用爬上了树,便开始忙活起来了。 这棵树上的野生山榴莲还真挺多的,林海大致数了一下,应该接近一百个了。 今天都不用去其他地方了,光是这棵树都能摘的盆满钵满。 林海将树上的野榴莲摘下来后,直接往树下丢。 这野榴莲的个头小,而且树底下都是杂草,不容易摔碎。 如果是那种正儿八经的大榴莲,是绝对不能用这种方法来采摘的。 那种七八斤重的大榴莲,如果直接丢下来,肯定会摔的四分五裂。 林海看过泰国那边摘榴莲的视频,简直是太神奇了,可以说是艺高人胆大。 在种榴莲的地方,那种大型设备进不来,所以一般都是人工采摘。 如果将榴莲用绳子绑着,一个一个往下运,虽说安全,但是效率会非常低。 于是在泰国那边摘榴莲,便是一个人上树后,将榴莲摘下来,直接往下面扔。 而下面接榴莲的那个人,手中拿了一块大麻布,在榴莲扔下来的时候,挥舞着麻布。 让榴莲精准地砸在麻布上面,榴莲外壳的刺就会挂在麻布上。 林海当时看到这个视频,直呼太夸张了,这简直是不要命的做法! 榴莲本身就重,又从那么高的地方掉下来,砸到麻布上时,会出现一声巨大的破空声。 林海都不敢想,这榴莲要是稍微偏一点儿,砸在人的身上,轻则伤筋动骨,重则小命不保。 虽然这一行危险,但确实工资挺高,接榴莲这工作干个几年,就能在当地买个小户型了。 这树上的野榴莲是真多,林海越摘越起劲,嘴角都要咧到耳后根了。 “海哥!够了够了!再多真装不下了!” 最后雷川在底下叫他时,林海才终于依依不舍的收手了。 今天的收获是真不错,带来的两个麻袋,全都装的满满当当的。 扛着麻袋下山的路上,林海就已经在琢磨,回去给孩子们做什么好吃的了。 榴莲这个东西可以当做水果直接吃,也能做很多美味的小吃。 不过大多数都需要用到烤箱之类的,所以林海回去就只简单做了几种。 “爸爸,水果也能烤着吃吗?” 林海回到家后在院子里生了一堆火,做了一个简易的烤架。 把剥出来的也榴莲肉,放在烤架上面烤着。 榴莲这样烤着,香味着实诱人,烤到外皮焦焦的时候,便可以开吃了。 榴莲这种水果特别适合烤来吃,外皮酥酥的有韧性,内里软糯香甜。 林海感觉烤过之后甜度更高了,每一口都是甜蜜的感觉。 在下午剧组收工之前,林海还给大家准备了冰沙。 这次的冰沙是榴莲口味的,先将榴莲肉取下来捣成榴莲酱,然后和冰沙混合在一起。 吃着冰冰凉凉奶香奶香的,一点都不逊色于现代的冰淇淋。 在吃晚饭的时候,四妹吃着美味的榴莲冰沙,突然想到了什么。 四妹指了指桌上的榴莲,对林海说道。 “爸爸,明天我能带一个榴莲吗?我想分给小象吃。” 四妹此话一出,林海笑了起来。 “乖宝,小象是不吃榴莲的,你说的小象是在哪儿?在咱们村子里吗?” “不是我们村的,是隔壁村的,玲姨姨说咱们明天就要把小象给接回来啦!” 四妹说这话时满眼期待,已经迫不及待想要见到她的小象伙伴了。 林海猜想应该是快拍到小象的戏份了,所以得把小象给接过来。 说实话,林海还真没有正儿八经见过大象这种动物呢,心里实在也好奇紧。 于是林海看向桌上的周玲,问道。 “小玲,明天去接小象,我能跟着一起吗?” 周玲没有丝毫犹豫,点头同意了。 “当然可以啊,孩子们要是起得来的话,也都跟着一起去吧,那个村子里驯养了很多大象呢!” 坐在桌旁的其他闺女们听见这话,也发出一阵雀跃的欢呼。 “好耶!可以去看大象咯!” “谢谢玲姨姨!” 一想到第二天要去隔壁村看大象,孩子们都起的格外的早。 林海将昨天剩的榴莲,做了些榴莲饼,大家拿在手上边走边吃。 在这西双版纳的山里,村子一个连着一个,隔壁村离得不远,也就半个小时的路程。 进入隔壁村后还没走一会儿,突然三妹惊呼一声,用手指着前方,整个人兴奋极了。 “哇!大象!爸爸快看,前面是大象呢!” 三妹虽然从没见过大象,可一看到前面的庞然大物,就笃定这一定是大象。 长得又高又大就像一座小山,两只耳朵像蒲扇,还有一条长长的鼻子,这肯定是大象! 大家顺着三妹手指的方向看过去,前面还真是一头大象。 震撼!实在是震撼! 林海第一次亲眼见到大象,完全不知道该用什么词语来形容,心中只有两个字,震撼! 林海知道大象很大,可亲眼见到后发现,这也太大了吧! 这头成年的亚洲象重量应该是四吨左右,也就是八千斤。 肩高差不多是两米多,接近三米的样子。 看着真的像一座小山一样,实在让人震撼不已。 这头大象走在乡间的道路上,大象的背上坐着一个男人,大象身后还拉着一个板车,板车上是一些货物。 村子里的人们驯化这些野象,主要是从事运输这方面的,大象的力气大,可以拉很多东西。 四妹看到大象在拉货,眼里流露出心疼。 “爸爸,这头大象好可怜呀,要拉那么多东西。” 第179章 什么?青苔也能吃吗?! 板车上面的货物,林海大致估算了一下,应该有个一千斤左右。 一千斤的货物看着挺多的,但这对大象来说,简直是小意思。 甚至林海觉得对这大象非常不错了,没有让它太过辛苦。 大象虽然是人类的朋友,但是从古至今受了不少的苦。 在古代大象会作为坐骑,上战场去打仗。 后来发现大象的聪明才智后,便衍生出了大象表演。 在杂技团里,大象要做出各种高难度动作,甚至还让大象用鼻子来画画。 大象虽然聪明,但再怎么也只是个动物,让它们来作画,根本就是违背了动物的本性。 林海都不敢想象,大象在训练时要挨多少打,才能完成那些表演。 还好到了现代大家逐渐意识到了动物保护,动物表演也就逐渐被禁止了。 在这边云南的村寨里面,大象拉个一千斤的货物,其实不算虐待动物。 林海知道在老挝那边的大象,那才真的是惨不忍睹。 老挝那边有大片的原始森林,这些木头能卖不少钱,所以当地人就会大幅度砍伐。 不过在原始森林里面,运输车辆是进不来的,于是他们就想到了用大象来拉木头。 这些大象被折磨的不成样子,一次至少要拉两吨的木头,一天要工作八小时以上,一头大象一天就能运一百多吨的木头。 这些大象要永生永世工作,至死方休,如果大象不听话,骑在大象身上的老挝人,还会用刀来划伤大象。 相比起老挝那边,在云南寨子里的大象就要幸福多了。 林海走近了之后发现,这头大象是一头公象,因为在它的头上有一对长长的象牙。 这还是林海第一次见到象牙,象牙很长大概有一米多,色泽洁白。 在这个年代还没有动物保护法,所以在这云南境内总会有人来偷猎。 这些大象也是屡遭毒手,其实偷猎者并不会将大象打来吃肉,只是为了取出它的象牙。 在这个年代象牙的价格林海不太清楚,不过在现代一对象牙的价格,至少是大几十万。 象牙露出来的部分,只有三分之二,还有一部分隐藏在大象的头里面。 所以偷猎者会将大象的头颅给凿开,将整根象牙给取出来,听着就觉得毛骨悚然。 象牙和人类的牙齿是一样的,如果断了就不会再生长了,对大象来说是很宝贵的。 紧接着周玲带着大家,来到了一个大叔的家里。 这个大叔家的后院特别大,在里面驯养着好几只大象。 这个大叔家里世代都是驯养野象的,在这十里八乡都挺有名。 说听他训化的大象,性格特别温顺,不会突然发狂,安全有保障。 一行人来到后院之后,发现后院里基本上都是小象。 这些象的大小不一样,不过都还没有成年,看着非常可爱。 孩子们在路上看到那只成年大象时,其实心里是有些怕的。 毕竟体型实在太大了,腿比孩子们的腰还粗,如果太靠近心里自然是会害怕的。 而这些小象则不一样,一个个呆头呆脑的实在是可爱极了。 在后院里放着一辆推车,推车里有许多芭蕉叶和棕榈叶,这些就是小象们的口粮了。 三妹看见这些可爱的小象,早就忍不住了,拿着叶子就去喂它们了。 这些小象的性格都很好,对于人的靠近不会觉得惧怕,更没有任何发狂的迹象。 周玲和四妹在这些小象中,开始仔细地寻找起来。 要找一只拍戏的小象,首先品相要好,得是长得最漂亮的。 而且还得性格好,有一定的配合度,在拍戏时如果小象不配合的话,那会非常麻烦。 经过一番对比挑选之后,终于找到了最心仪的一只小象。 这只小象不仅长得好看,而且十分听话,四妹将她抱在怀里时,也没有任何挣扎的动作。 虽然将这只小象给带走了,但并不是要买下这只小象。 因为剧组拍完戏后就会离开,这只小象肯定是不能一起上火车的。 所以是租借这只小象,等拍完戏后归还回去。 说实话,看着这只小象憨态可掬的模样,林海真想将他给收养了。 大象是非常聪明的动物,在野生动物当中,要排入前几名的。 大象的智商相当于四五岁的孩子,聪明程度仅次于大猩猩。 如果养一只大象的话,互动性会非常好,不过林海也只能想想。 毕竟拍完戏后就得回岛内了,即使是小象,也有好几百斤重,面包车可运不回去。 家里也没有那么大的空间,还是这种靠山的村子里面,更适合养大象。 而且大象是真的能吃呀,一头成年的大象,一天就要吃50斤的东西呢! 在回去的路上,小象一直跟在大家的身边,十分乖巧完全不会乱跑。 回到家里后,雷川已经给小象搭了一个漂亮的小棚子。 在棚子里还放了很多芭蕉叶和棕榈叶,小象进去之后就开吃,一点儿都不认生。 下午的时候,小象就开始进剧组了,先熟悉熟悉环境,培养培养感情。 而林海和雷川在下午时,拿着自制鱼竿,拎着桶去了村子里的那条河。 雷川也就是随便提了一嘴,在村子里有一条河,河里有鱼,林海就耐不住了。 虽然下午还蛮晒的,依旧阻挡不了他想去钓鱼的心。 走了半个小时左右,就到了村里的这条河。 这条河里的水位大概在膝盖上面一点,林海提着桶往河边走时,发现河里有许多穿着傣族服装的妇女。 这些妇女们站在水里弯着腰,似乎在弄什么东西。 林海猜想应该是在捞河里的虾米或者小鱼吧,可当走近之后,林海发现并不是。 她们并没有拿网兜在水里捞东西,而是将手直接伸入河里在摸什么。 林海来了兴趣,驻足看她们究竟在摸什么东西。 一个大婶竟然从河里摸了一把青苔上来,将这青苔在水里涮了涮,放进了腰间的竹篓里面。 林海看着大婶的操作,内心疑惑极了,于是问向身旁的雷川。 “小川,他们捞这青苔干嘛呀?拿回去喂鸡吗?” 雷川笑着摇了摇头,说道。 “不是的海哥,这青苔不是喂鸡的,他们是弄回去自己吃的。” 听到雷川的回复后,林海简直惊呆了。 “什么?青苔也能吃吗?!” 第180章 青苔是什么味道的呀? 在林海的印象当中,青苔就是长在臭水沟里,看着脏兮兮的东西,一点儿也不像能吃的样子。 看到林海惊讶的模样,雷川继续说道。 “这青苔确实能吃,而且味道还不错呢!” 林海还是觉得有些不可思议,这简直太突破他的认知了。 “这些青苔会不会很脏呀?吃了不会拉肚子吧?” 雷川摇了摇头,认真地说道。 “脏的地方的青苔最好就不要吃了,不过在这种流水里面是很干净的,我们祖祖辈辈都吃这个,不会有问题的。” 听到雷川保证说能吃后,林海的心中泛起了好奇。 “这青苔是什么味道的呀?” 雷川想了想,却不知道该怎么描述。 “额…我也描述不出来,不过味道是真挺不错的!” 听到这话,林海的心里就更好奇了,他嘿嘿一笑说道。 “嘿嘿,反正咱们带了这么大两个桶呢,要不也捞一些回去尝尝味道?” 雷川连连点头赞同道,“那当然好呀!” 于是林海将鞋脱了下来,把裤腿挽的老高,和雷川一起踏入了河水中。 在这大热天里,踏进这清清凉凉的河水,那感觉也太舒服了。 真想把衣服脱了,在这河里面游泳,不过在这河里的村民挺多的,还真不好意思呢。 在这河底有许多石头,而青苔就长在这些石头上面。 不得不说,云南的风景是真的好,这条河清澈见底,随便捧一把起来,都是干干净净,没有一点发黄发臭。 不像现代的那些河沟,因为工厂排废水和居民倒垃圾,还没走近就能闻到一股恶臭。 林海踩进水里,发现在这河里的青苔果然不一样。 长在石头上的青苔被水流冲刷着,飘逸又摇曳,看着就像长长的绿色头发,真的是漂亮极了。 在这河底的青苔还挺多的,弯下腰伸手一捞就是一大把。 林海和雷川没费什么力气,就搞了小半桶了,本来只是说尝尝味,没想到一不留神就弄了这么多。 林海在捞青苔的时候,发现岸边有许多当地妇女,正在处理这些青苔。 她们处理这些青苔的方式还挺特别的,将青苔放在一个大石头上,用木棍来敲打。 敲打过后又放入河水中涮洗,反复多次一阵忙活。 “小川,她们这是在做什么?为什么要用棒子来捶青苔呀?” “她们这是在洗青苔,用木棒锤打可以除去里面的小碎渣。” 林海觉得这种清洗方式还挺特别的,不过并不打算这么做,而是准备回去慢慢洗。 这些东西毕竟是要给孩子们吃的,等回去放在盆里,一点一点地漂洗干净。693 到最后足足弄了大半桶的青苔,这可是平常装水的桶呢,这半桶的青苔估计近20斤了。 “哇!咱们弄了这么多,吃不完不会浪费吧?” 雷川摇了摇头,说道。 “没事,这东西可以晒干保存,留着以后慢慢吃。” 弄完青苔之后,两个人回到上游,开始悠闲地钓起鱼来。 首先钓上来了几条罗非鱼,个头还挺大的,可以像上次那样,用芭蕉叶包起来,做傣味包烧鱼。 这河里的鱼还挺多的,用蚯蚓就特别好钓,很快林海又上鱼了。 “哈哈,钓了一条白条!” 第181章 太像黑暗料理了! 旁边的雷川看到林海手中的鱼,笑着说道。 “海哥,这鱼可不是白条,是我们这边的抗浪鱼。” 林海听见这话,有些吃惊地问道。 “抗浪鱼?我钓上来的这条是抗浪鱼吗?” “对啊,这鱼的味道很不错呢,多钓一点咱们回去做道菜。” 林海在上一世就有钓鱼的爱好,所以对鱼种的了解也比较多。 抗浪鱼的名字,林海是听过的,这是一种二级保护动物。 它外形长得和白条鱼差不多,个头不是很大,通体都是银白色的。 不过这鱼的味道甚是鲜美,还受到过康熙皇帝的好评呢,是曾经的贡品。 在90年代的时候,价格还不贵,只要几块钱一斤。 后来因为捕捞的太多了,抗浪鱼的数量减少,所以价格就涨到了100多一斤。 再后来抗浪鱼的数量更少了,因此就不让卖了,并且被列为了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在现代有人工养殖的抗浪鱼了,不过价格也不便宜呢,一公斤就要上千元,一般人还真舍不得买来吃。 林海一听在这河里面,竟然还有这么名贵的鱼种,顿时来了精神头。 最后钓了不少抗浪鱼起来,估计有好几斤呢。 钓鱼耗费时间,等林海和雷川回到家时,都快下午5点了。 回来后找了一个大盆子装上井水,将青苔全部泡在里面。 这么多青苔,今天肯定是收拾不完了,于是雷川只取了今晚上要吃的量。 将这些青苔漂洗干净之后,雷川便开始下厨了。 做的第一道菜就是炒青苔,锅里倒入油,然后放入许多调料,煸炒出香味后,将一碗青苔倒了进去。 原本根根分明像发丝一样的青苔,在锅里炒着炒着,就变成了糊糊。 林海看着锅里的东西有些咂舌,这东西看着是太没食欲了呀。 这个糊糊看着黏唧唧的,就像一大团的绿色史莱姆,看起来太像黑暗料理了。 炒青苔出锅之后,雷川又做了一道青苔汤。 这青苔汤看着没那么浓稠了,不过颜色也是绿油油的。 “海哥,我再做一个红烧巴浪鱼就能吃饭了,你去把糯米饭盛起来吧。” “哎好嘞!” 林海晚上蒸饭的时候,本来准备用大米的,却被雷川拦下来了,说今天晚上必须得吃糯米饭才香呢。 每人盛了一碗糯米饭,这糯米清香阵阵,实在是诱人。 上桌之后,大家都没敢对那青苔动筷子,毕竟除了雷川之外都不是本地人,都没吃过呢。 “小川,这炒青苔黏糊糊的,用筷子都夹不起来呢!” 见大家都不会吃,雷川开始做起了示范。 此时的糯米饭已经晾了好一会儿了,不那么烫了。 洗过手后的雷川,用手抓起一团糯米饭,捏成了一个条状。 炒好的青苔分在了小碗里,每个人的面前都摆着一小碗。 雷川将条状的糯米,放进小碗里裹满青苔糊糊,夹起来后直接塞进嘴里。 看到雷川吃的一脸满足,林海也赶忙试了下。 林海原本以为这青苔就是草的味道,并且还担心会不会有土腥味儿。 可尝到之后发现,味道确实很不错,吃着有一种清香,并且还有淡淡的海味。 青苔汤喝着口感也是很不错的,林海喝了满满一大碗。 林海发现云南这边的美食确实很猎奇,但其实味道都挺不错的。 第182章 老早就馋野味了! 第二天林海起床之后,便开始收拾处理剩下的青苔了,没想到这过程还真挺解压的。 首先就是将大盆子里的青苔淘洗地干干净净,这些青苔虽然干净,但长在水里难免会有细小的杂质,这一步还挺耗费时间的。 洗干净之后,雷川拿了好几个圆形的簸箕,这簸箕不是很大,和一个小脸盆差不多。 雷川将青苔平铺在簸箕里面,铺上薄薄的一层。 这样就成了一张青苔饼,将青苔饼给揭下来,放在院子里铺上的大油布里。 这些做好的青苔饼,就像一块块圆形的绿色毛毡一样,在太阳底下暴晒着。 就这样将水分晒干之后,就能够长期储存了,什么时候想吃拿几块就行。 在今天中午也吃上了青苔,只不过吃法和昨天的不太一样。 晒干后的青苔饼,又放在铁锅里炒,炒个几分钟后拿起来,这青苔的质地变得又酥又脆。 然后大家将手洗干净,将这青苔揉搓成碎碎的渣,再用糯米团子蘸着这青苔渣来吃。 林海尝到这青苔糯米丸子的味道后很是惊讶,这味道和寿司有点相近,要是再加点酱料啥的就更像了。 在饭桌上,雷川对着桌上的众人说道。 “今天的晚饭可能得让大家将就随便吃一点了,我下午想和村里人一起上山打猎,想弄点山上的野物回来给大家吃!” 听到这话,周玲立马举双手赞成。 “好呀小川!我老早就听说云南这边野味多了,我真是馋了好久呢!” 周玲在北京的时候就听人说过,云南这边的野味特别多,有很多野生动物,是她见都没见过,听都没听过的。 在这个年代还没有什么动物保护法,所以大家对于野味并不抗拒。 尤其是很多城里人,更是通过各种渠道买野味来吃。 不过在北京那边,野味的种类就少的多了,顶多也就吃吃野猪和野鸡。 林海听到雷川要上山打野味,激动的心情完全按耐不住了。 “小川,你下午上山打猎能带上我不?我也好想去呀!” 雷川点了点头,又想到了什么说道。 “当然可以了海哥,不过我手里就只有一把猎枪,没有多余的枪了。” 林海摆了摆手,笑着说道。 “嘿嘿不打紧!我来的时候就带了一把猎枪,就是想到这儿来打猎呢!” 雷川一听这话明白过来,林海应该也是会打枪的,于是说道。 “那好!等会儿咱们收拾收拾就准备上山了!” 其实也没什么东西可收拾的,就戴了一顶遮阳的草帽,背上猎枪,带了一把小刀还有一捆麻绳,还有大小不一的几个袋子。 收拾完之后在院子里等了一会儿,雷川的几个伙伴都过来了,也都是20多岁的汉子,穿着本地的服装。 这几个汉子一见面,就和雷川打招呼,说的都是傣族语言。 看到同行的人有林海后,便切换成了普通话,不过他们的普通话并不标准,林海还要仔细听才听得懂。 毕竟在这个年代还没有什么义务教育,普通话也没那么推广,在这里有些老一辈的人,是不会说普通话的。 第183章 天呐!蜘蛛也能吃吗? 和这些汉子相比起来,雷川的普通话就要标准多了,应该是经常与外地人打交道的原因。 雷川用手指着很远处的一片山坡,对着林海说道。 “海哥,咱们打猎的地方会比较远呢,估计得多走一会儿。” “没事儿,多远都不怕,我体力好着呢!” 林海本来以为会一口气走上一两个小时,走到那个山坡去。 没想到才刚走了二十多分钟,雷川和那几个小伙子就停下了脚步。 雷川仰着头,指着树上神情兴奋。 “嚯!这树上竟然有这么多,咱们捉了再走吧!” “嘿嘿好!我去砍一根长木棍过来!” 林海见状也仰起了头,往那棵树上看去。 本来以为这树上是不是有什么美味的野果子,或者是小型的野生动物。 可林海瞅了半天,发现这树上啥果子都没有,也没有什么动物。 林海实在是疑惑极了,于是问向身旁的雷川。 “小川,这树上有啥呀?我怎么没有看见?” 雷川用手指指着树上的一个位置,说道。 “海哥你看,这树上有好多花蜘蛛呢,我准备把他们给弄下来。” 林海仔细一看,发现确实是这样,在附近的好几棵树上,都有很多的蜘蛛网。 在蜘蛛网上有很多蜘蛛,这种蜘蛛的体型中等,肚子花花绿绿的。 虽然知道他们是要弄蜘蛛了,但是林海的心里还是非常困惑不解。 “小川,咱们不是出来打猎的吗?你们弄这个蜘蛛干嘛呀?” 雷川从袋子里掏出一个带盖的瓶子,笑着对林海说道。 “海哥,这花蜘蛛也是很好吃的野味呢!稍微炸一下再撒点辣椒面,那叫一个香呀!” 林海听完这话眼睛都瞪大了,这也太打破他的认知了。 林海确实知道有很多虫子是能吃的,比如蚂蚱就能穿成一串,在烧烤摊里烤着吃。 还有竹子里面的竹虫,也是很美味的高蛋白。 以及带毒的蝎子,也是能炸着吃的美食。 可是他没想到,就连蜘蛛竟然也能吃! 林海觉得蜘蛛长的这模样,就不像是能吃的样子,而且雷川还说非常好吃,真是让他太惊讶了。 这花蜘蛛又叫做大腹蜘蛛,确实是云南的一道特色风味美食。 这蜘蛛和它的名字一样,肚子圆滚滚的,身上的颜色黑绿相间。 这蜘蛛就得在这夏季,口感才是最上等的。 将蜘蛛的脚全部去掉,洗干净之后直接下油锅炸,炸到酥脆时捞出来。 撒上一些椒盐粉和辣椒面,就是云南人爱不释口的美食了。 炸过之后外壳是酥脆的感觉,而肥美的肚腩中,还有异常鲜香的汁液,整个吃起来的感觉外酥里嫩,让人欲罢不能。 油炸花蜘蛛的美食,一般人不敢尝试,但只要尝试过后就完全忘不掉了。 所以雷川今天出门时,就带上了一个瓶子,准备今晚上给大家弄点油炸花蜘蛛尝尝。 林海了解到之后,对这东西还真来了兴趣,这么猎奇这么风靡的美食,他说啥都得尝尝! 第184章 海哥,你想吃猴子吗? 紧接着林海便和大家一起,开始捉起了这花蜘蛛。 这捉蜘蛛的方法并不难,不过工具是很关键的。 如果就用一根光秃秃木棍,很难把它给弄下来,在弄的时候花蜘蛛可能掉下来或者是跑走了。 所以他们砍的木棍,在最上方有许多的树杈和叶子,这些叶子可以将蜘蛛网和蜘蛛裹在一起,一网打尽。 “哇!这几只蜘蛛可真肥!一看就好吃!” “快来!这棵树上还有!个头更大呢!” 几个小伙子一起忙活着,效率还是挺高的,才一小会儿的时间,捉的花蜘蛛就装了半瓶子了。 “这些差不多了,回去让大家先尝尝味儿,喜欢吃下次咱们再来弄就行!” 毕竟捉花蜘蛛只是顺便,今天的主要目的还是狩猎到大型野生动物。 紧接着一行人继续向深山前进,走了快一个小时后,在周围基本上见不到村户人影了。 到处都是茂密的植被,一看就是野生动物的天堂,林海拿着枪的手已经握紧了,聚精会神地观察着周围的环境。 突然林海的余光看到,远处的一棵树上,有什么东西跳了过去。 这个动静不算太小,林海觉得肯定不是,鸟或者松鼠之类的小体型动物。 林海立马转身望向那棵树上,并且对着身旁的雷川说道。 “小川,那边的树上好像有动静,咱们去看看是啥!” 原本还在聊天说笑的雷川,听见林海这话,立马严肃认真起来。 “走吧海哥,咱们一起去看看!” 一行人不再说话,就连脚步都放轻了,向着刚才发出动静的那个地方,慢慢靠近过去。 一行人慢慢靠近,那树上的动物却没有离开,而是自顾自的玩耍着。 当林海看清楚了树上的动物时,忍不住笑了起来。 “哇!是猴子!这山里竟然有猴子!” 在这树上有一只体型中等的猴子,身上长着黄色的毛发,正在树枝上挂着呢。 林海上一世去过动物园,所以一眼就认出来了,这猴子的品种是猕猴。 没想到这云南的生态竟然这么好,在这大山里面还有猴子呢! 雷川在附近看了一圈,又指着不远处的一棵树说道。 “海哥你看,那边还有好几只呢!” 猴子这东西是群居动物,一般都不会做独行侠的,在这附近的猴群数量应该蛮多的。 站在雷川身旁一个瘦高的汉子,看着这些猴子,无奈地笑了笑。 “这些家伙是真的调皮!上次有好几只猴子溜进村子里,不仅偷东西还挠人呢!” 这些猴子的品种是猕猴,能干出这些事情是很正常的。 不同品种的猴子,性格也有所不同,金丝猴性格温顺又优雅,不爱捣乱跟乖宝宝一样。 而猕猴则是天生的调皮捣蛋,虽然聪明但是脾气很暴躁,最好不要近距离投喂,因为他们会挠人还会捡石头扔人。 不过林海觉得最皮的还不是猕猴,得属峨眉山上的猴子。 峨眉山上的峨眉藏酋猴,成年后的体型差不多有三四十斤,比其他品种的猴子要大的多。 不仅长的大,性格还特别贱,尤其爱抢游客的东西。 林海曾经和朋友一起去过峨眉山上游玩,去山上玩大半天,当然要带水和食物。 可被那些猴子看见就不得了了,一个个像强盗一样,二话不说直接来抢包翻兜。 林海在上山的途中,看到了不少被猴子抢包的游客,有些游客不堪其扰,甚至捡了根棍子来防身。 不过也都不是真打,只是不让那些猴子太过分,不要伤人就行。 雷川看林海一直盯着树上的猴子,眼睛都一眨不眨,于是问道。 “海哥,你想吃猴子吗?” 第185章 金鸡!原来是红腹锦鸡! 林海一听这话,立马将头摇的跟拨浪鼓似的。 “不不不!还是算了吧!” 在这个年代虽然没有动物保护法,这些野生动物按道理来说都是能吃的。 但是林海一想到要吃猴子,心里总觉得非常膈应。 或许是因为猴子是灵长类动物,而且人类也是由猿猴进化来的原因吧。 林海知道云南这边的人,其实是吃猴子的,尤其是在中越边界地区,普洱以及昆明这些地方。 就算猴子被列为二级保护动物之后,依旧有人在偷偷地吃。 林海记得看到过一则14年的新闻,记者走访中越边境的一些本地的市场。 发现市场里有售卖猕猴,这些猴子被关在铁笼子里任人挑选,其中大部分都是从越南那边抓来的猴子。 这些猴子的头被剁掉了,剩下四肢被摆在案板上,那场面十分血腥。 猴头这个部位十分畅销供不应求,一被切下来立马就会被人买走。 因为在当地有很多人觉得,这猴脑是好东西,能治疗脑袋昏的毛病。 吃猴脑的方法,更是让林海觉得难以接受太过残忍。 将猴脑切开一个洞,把油烧的滚热后,倒进去将猴脑烫熟。 听说这样的做法猴脑的口感会更加嫩滑,不过这个方法也是真的残忍。 对于这种另类“美食”,林海是完全无法接受的,而且吃猴子肉有害而无利。 吃猴子肉会有感染埃博拉病毒以及艾滋病病毒的风险,就算再美味林海也不会尝一口。 好在大家对动物保护方面,执行的越来越好了,在现代的华国,吃猴子这种事情已经非常少了。 只有在非洲那些偏僻落后的地方,还保留着吃猴子的习惯,在非洲还有食猴部落,专门以吃猴子为生。 听到林海非常坚定地拒绝吃猴子肉,雷川笑着说道。 “哈哈,我看海哥你一直盯着那猴子,还以为你想吃呢!” 林海摇了摇头,“我是不太敢吃这东西的,你们吃吗?” 雷川也立马摇了摇头,显然是对这东西不感兴趣的。 “本地有些老一辈的爱吃,我们也不爱吃这玩意,看着这么可爱像个小人似的,实在也下不去口呀!” 听到雷川他们都不吃,林海舒心多了,指着前方的路说道。 “ 那我们继续往前走吧,看今天能碰到啥好东西!” 继续往前走了一段路程,突然雷川一把将林海给拉住了,并且直接带着他蹲到了地上。 看到雷川脸上紧张的神情,林海就知道肯定是发现了猎物。 林海蹲着身子四处张望,很快就锁定了目标。 在这丛林里面是很适合猎物隐藏的,有些猎物藏起来后很难被发现。 不过这个猎物长的实在是太花枝招展了,林海不需要特别仔细看,都能发现它! 这是一只非常漂亮的野鸡,和林海以前猎到的野鸡完全不一样。 以前猎到的野鸡其实也都挺漂亮的,但和这只野鸡比起来,那简直就成了丑小鸭! 这只野鸡的头上是灿灿的金黄色,整个胸腹部全部都是漂亮的红色,这红色红的非常亮眼,尾巴长长的,是麻状的花纹。 林海还从没见过这么漂亮的野鸡,于是压低声音向身旁的雷川问道。 “小川,这是啥野鸡啊?长的也太俊了!” 雷川慢慢地掏出枪,正在认真地瞄准。 “海哥,这个叫金鸡也叫做红腹锦鸡,这东西煲汤是真不错!” 金鸡,林海觉得这个名字还真挺符合的,这只野鸡的浑身就像是镀了金光,像是被金光覆盖着的火红的太阳。 “这金鸡看着还挺小的,要不等它长大些再打吧?” 林海目测这只金鸡应该一斤半左右,连两斤都不到呢,这要是拔了毛去了内脏,估计也剩不了多少了。 林海在狩猎的时候不喜欢打幼崽,喜欢打成年的,让幼崽再长长,不然真心觉得浪费。 雷川摇了摇头,和林海解释道。 “海哥,这金鸡最大就只能长这么大,这只算大的了呢!” 林海点了点头原来是这样,看来也是属于小体型的野鸡,肉少点就少点,尝个味儿就行! 第186章 这是猴子吗?是蜂猴! 这红腹锦鸡的肉虽然少了一些,不过长的是真漂亮,那羽毛就像是艺术品一样。 林海准备回去给这金鸡拔毛的时候,将羽毛给留下,做成漂亮的饰品,闺女们肯定喜欢。 在这山上的红腹锦鸡还真不少呢,没过多久林海也遇到了一只。 一只漂亮的红腹锦鸡,在地上不知道啄什么东西吃,林海举起自己的猎枪,一枪即中。 不得不说,从系统商城里买的这个猎枪就是好,手感很好,使得命中率也格外的高。 一行人继续往前,很快又发现了一只红腹锦鸡,雷川压低声音对着身旁的一个汉子说道。 “阿成,这只金鸡你来打吧,你还没打到东西呢。” 那个叫做阿成的小伙子,笑着摇了摇头,对他们说道。 “这金鸡你们打就行,不用给我留了。” 林海听到这话以为,是这小伙子谦让,自然是不想让他吃亏的,说道。 “阿成,这金鸡你来打吧,我们手里都有了,不用跟我们客气!” 阿成正准备推拒,却见那金鸡似乎察觉到了这边的动静,想要飞走了。 于是阿成举枪后几乎没怎么瞄,一枪过去直接命中。 看到阿成的枪法林海心中感叹,这小伙子的射击技术是真不错。 看他用的枪是那种老式自制的猎枪,能有这么好的准头,已经非常不错了。 阿成过去捡起这只金鸡,用手掂了掂重量,摇了摇头把鸡塞进了林海的手里。 “这只金鸡太轻了,估计才一斤一两,还不够我吃三分饱呢,你们拿回去煲汤吧!” 林海拿着这只金鸡,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 “额,这怎么好意思呢,这是你打到的,还是你拿回去吧。” 雷川见状拦住了林海,将这只金鸡放进了林海的背篓里。 “海哥,咱们就拿着吧,阿成是咱们村里一等一的猎手,这种小东西他看不上呢,他今天来是想弄个大家伙。” 通过雷川的介绍,林海了解到了面前这个年轻人。 这个叫阿成的年轻人今年20出头,看着干干瘦瘦的,却是村里有名的猎手。 阿成的父亲就是老猎户,阿成从小跟着父亲进山,也练就了好枪法。 他们一家人没有外出打工,也没有种地养殖,但日子过的依旧滋润,就是靠打猎卖猎物。 这红腹锦鸡虽然长的漂亮,但身上的肉确实少的可怜,而且在这年头,山上的红腹锦鸡很多,并不算是什么珍稀的野味。 所以红腹锦鸡在市面上的价格并不高,甚至还没有家养的老母鸡贵。 价格又低重量又轻,所以像阿成这样的猎手,是不屑于打这红腹锦鸡去卖的。 紧接着又走了半个小时左右,猎到了好几只红腹锦鸡,还碰到了云南这边的蜂猴。 林海注意到树上有什么动静,仔细看过去后发现,竟然有一群猴子。 “哇!那些是猴子吗?怎么长的那么小!” 林海大致看过去的时候,觉得像是猴子,但仔细一看又觉得不太像。 首先是体型不像,这树上的猴子简直小的可怜,在里面最大的也不过两公斤,估计有些猴子还没有刚才遇到的红腹锦鸡重呢。 越仔细看越觉得不像猴子,而像蠢萌的小熊。 它们有一双又大又圆的眼睛,眼睛周围的一圈毛是黑色,看着像一对大大的黑眼圈,看着蠢萌又可爱。 雷川也看到了树上这些小家伙,开始给林海介绍起来。 “这树上的也算是猴子吧,只不过不是猕猴是蜂猴,这些蜂猴可小了,最大也就只能长到两公斤。” 第187章 小溪边肯定有大猎物! 听到雷川的介绍后,林海眼中一亮。 “蜂猴?原来这就是蜂猴呀!” 蜂猴这种动物林海之前听说过,好像是体型最小的一种猴子。 在现代这种蜂猴的数量非常濒危,在华国只剩下1000多只了,只在云南还有广西南部有分布。 虽然蜂猴也是猴子,但是和其他猴子也太不一样了。 首先就是外形上面,和其他猴子的区别确实很大。 而且在林海的印象当中,猴子普遍都是敏捷好动的,就像刚才的猕猴似的,在树上荡来荡去一刻不肯停歇。 而这些蜂猴别说敏捷了,做动作都很缓慢,让林海不禁联想到了慢动作的树懒。 就那样挂在树上,连动都不怎么动,一副懒洋洋的样子。 林海不知道的是,这些蜂猴还有一个名字叫做懒猴,它们的性格就是这样,懒洋洋的不爱动弹。 林海在树底下看了好一会儿,都舍不得挪开视线。 这些家伙长的丑萌丑萌的,而且不像其它猴子那么调皮,看着温顺极了。 看着这些可爱的蜂猴,林海的心中不免有了想法。 “小川,我能不能上树捉两只蜂猴带回去?我家的丫头们肯定喜欢!” 这些蜂猴动作缓慢极了,林海有把握顺利抓住两只,这简直太简单了手拿把掐的事! 原本以为雷川会想都不想就同意,结果雷川连连摆手,把头摇的跟拨浪鼓似的。 “海哥不行!千万不能上去抓他们!也不能把他们带回去给孩子玩!” 林海见雷川的反应这么大,心里不禁好奇起来。 “为啥呀小川?这蜂猴不能抓吗?” 雷川认真地点了点头,和林海详细地解释道。 “这蜂猴身上有毒,沾上那毒虽然不致命,但会发红发肿,肚子还会疼的厉害!” 在雷川的详细介绍下,林海了解到了,蜂猴这东西看着软弱,但还是个狠角色呢。 在所有的灵长类动物当中,只有蜂猴是带毒的,或许是因为它们的体型太小又跑不快,才用这种方法来保护自己。 在蜂猴的胳肢窝处有一个腺体,可以从腺体里喷射毒素。 而且它们平常会用这些毒素来舔毛,让自己浑身的毛发都沾满了毒。 这些家伙虽小但是也会咬人,如果被咬到的话,毒素粘到皮肤,皮肤就会发红发肿。 这些蜂猴浑身带毒,就算是本地人都不敢轻易上手,更别提说回去当宠物了,那更是不可能的。 知道这些小家伙不能带回去当宠物陪闺女们玩,林海觉得有些遗憾,这些小家伙长的跟毛绒公仔似的,闺女们看见肯定喜欢到不行。 告别这些蜂猴之后,阿成在前面引路,他经常来这山上打猎,所以知道一个风水宝地。 “往前再走个十多分钟有一条小溪,在那条小溪边上肯定有货!” 在这山林中的动物,自然是需要喝水的,所以在小溪边常常会有意外收获。 听到专业猎手阿成的话,林海将枪紧握在手心。 虽然林海不靠这打猎赚钱,可是今日上山他也是想弄个大猎物回去的! 第188章 嚯!这竹笋也忒大了! 阿成和另外几个伙伴坚持不要,其实对于他们这种山里人来说,这真不算什么稀罕东西,不知吃过多少了。 这么多金鸡,当然得尽快吃完,于是第二天早上一起床,林海就用这金鸡做了早餐。 将这金鸡处理好后拿来炖汤,在汤里加上牛杆菌,还有地里掰的玉米棒子。 这汤喝着又鲜又清甜,在早上能喝到这么美味的汤,孩子们都直呼太幸福了。 中午的时候除了牛肉和金鸡,还将捉到的那些花蜘蛛弄来吃了。 将花蜘蛛的腿全部揪掉,然后在水里淘洗一下,就可以下油锅炸了。 炸好之后放在盘子里,撒上孜然和辣椒面。 孩子们看到盘子里的蜘蛛,原本吓得根本不敢吃,可尝到味道后,便一发不可收拾了。 将一盘子花蜘蛛吃的干干净净,一个都没剩下。 “爸爸,这个蜘蛛也太好吃了吧!” 看到孩子们这么喜欢吃,林海笑着说道。 “乖宝们喜欢吃,过两天爸爸上山再多弄些回来!” 过了两天后,林海原本打算早上上山去捉蜘蛛时,阿成居然来找他俩了。 林海原本以为阿成是来叫他们上山打猎,可却发现他今天来时,身上并没有背着猎枪。 “海哥,你们准备去哪儿呀?” 阿成进屋后发现两人正在收拾东西换鞋,像是要外出。 “我们准备去山上弄点花蜘蛛,上次弄的那些孩子们可爱吃了!” 阿成点了点头,指了指角落处的背篓说道。 “哈哈那咱们一起去吧,你俩也背个背篓上,咱们顺便再挖点竹笋回来!” 林海有些惊讶,这个季节也有竹笋吗? 他记得竹笋一般在春天的四五月份,或者是冬季才有,也就是春笋和冬笋。 而如今是7月多份,按理说这个季节不该长竹笋呀! “阿成,在这个季节也有竹笋吗?” 阿成看林海一脸疑惑的表情,开始解释道。 “其他地方可能没有,但是在我们西双版纳这边是有的,我们的甜龙竹就是在这个季节长竹笋的!” 经过阿成的介绍后,林海了解到了,在西双版纳这边的一种竹子甜龙竹。 甜龙竹在华国好像只有云南才有,在其他的省份不常见。 在印度、缅甸和尼泊尔那些地方也有分布,这竹子就喜欢生活在高温潮湿的地方。 而且长竹笋的季节一般在7~10月份,如今正是竹笋生长的时候。 听到能挖竹笋,林海可高兴坏了,连忙去将背篓拿来背在背上。 对林海来说,挖竹笋是一件非常有意思的事情。 小时候林海跟爷爷奶奶住时,村子里就有一大片的竹林。 林海最喜欢跟着同村的伙伴们一起,钻到竹林里面去弄竹笋。 在林海村子里面的竹林,不是那种很粗的竹子,竹子很细也就一两指粗。 不光竹子细,长出来的竹笋也是细长细长的。 这种竹笋根本不用锄头来挖,直接用手往上一拔就出来了。 这种细竹笋虽然剥出来后的肉会比较少,但是味道是真的好呀。 这种细竹笋口感超级嫩,稍微加点肉进去一炒,简直香惨了! 拔竹笋的过程非常治愈,看着一片片冒出来的笋尖,就觉得兴奋不已。 两只手左右开弓,一个劲地拔拔拔,一下午的功夫就能弄一大麻袋呢! 这种拔笋子的满足感,丝毫不输在山上采蘑菇。 所以听到他们要去挖笋子,林海的心都要飞起来了,这种有意思的事情必须得去。 在出门的时候,除了背上背篓,还带了一把镐头。 镐头长得和锄头有些相似,只不过更加锋利,是挖笋子的好帮手。 “哇!这片竹林长得可真好,这竹子也太粗了吧!” 林海跟随着阿成和雷川,来到这片竹林之后,忍不住出声感叹道。 这西双版纳的甜龙竹,绝对是不可多得的好竹子呀。 这竹子长得很粗,直径应该有十多公分,而且还非常高,应该有十五米左右。 这一片竹林里密密麻麻的都是竹子,竹子又高又多,连阳光都不怎么照的进来了。 当林海走进这片竹林后,便感觉到了阵阵阴凉,这里还真是个避暑的好地方。 林海走近之后近距离观察,发现这竹子就连竹叶都不一般。 普通的竹叶形状窄小,而这甜龙竹的竹叶又宽又大,最大的都能用来包粽子了。 “海哥你看,这就是甜龙竹的竹笋了,是不是很大!” 雷川很快在林子里发现了第一个竹笋,连忙指给林海看。 “嚯!这竹笋也忒大了!一个笋都够炒一大盘了!” 看到这甜龙竹的竹笋后,林海简直乐开了花。 果然竹子大笋就大,这笋长得很粗,像个胖乎乎的小子。 面前的这一个笋估计就有个两三斤重,能炒满满一大盘子菜了。 雷川挥舞着手上的镐头,就开始挖这棵笋子了。 “其实这竹笋还不算大,在这竹林里面,四五斤的竹笋都很常见呢!” “四五斤!哇!这也太夸张了!” 在雷川挖竹笋的时候,林海在四周到处瞧着。 在这林子里面的竹笋其实不算多,但是每一个的个头都大的夸张。 不像林海小时候在村子里的竹林里,笋子长得特别小,但是数量多密密麻麻。 将这棵大笋子挖起来之后,雷川没有直接放进背篓里,而是拿出了裤包里的小刀。 雷川用小刀割了一块笋肉,直接放进了嘴里咀嚼起来。 看到这一幕,林海有些目瞪口呆。 “小川,你怎么直接拿着吃呀?还没焯水呢,这东西不会涩嘴吗?” 第189章 山上竟然有黑松露! 在林海的记忆当中,弄回家的小竹笋,将皮扒掉之后还要焯水。 焯水之后放到水盆里面。还要泡上半天,这样才能将竹笋中的苦涩味道去除掉。 如果不焯水的话,直接炒来吃,苦涩味很重,味道极难入口。 “我们这边的竹笋直接吃也不会涩口,还带点甜甜的呢!” 雷川说完之后用小刀削了一块竹笋肉,递给了林海,让他也尝一尝。 直接吃都不会涩口?还有这种竹笋吗? 林海心中好奇地紧,拿过竹笋也放进嘴里吃了起来。 这竹笋吃着果然没有一点涩味儿,还带点甜,不是那种特别甜,而是清甜的味道。 林海嚼着这竹笋,感觉像在吃玉米杆子,那种清甜的味道和口感有些类似。 林海吃过后真是惊讶极了,这还是他见过的唯一一种可以直接吃的笋子。 直接吃都这么清甜,要是弄熟后不知道会有多美味呢! 林海对这种笋子真是爱极了,也拿着镐头开始忙活起来。 这笋子长得太大了,几颗笋子就装了半背篓,好在林海出门之前还带了麻袋。 背篓里装不下了,就往麻袋里装,出来也就两个多小时,每个人都搞了上百斤。 “嘿嘿!今天的收获是真不错!这下家里可不缺笋子吃了!” “这笋子清甜,中午可以拿回去炖鸡,味道绝了!” 阿成和林海他们分道扬镳的时候,叮嘱道。 “这笋子在热天里放不了多久,你们得快些处理了哈!” 林海点了点头,笑着对阿成说道。 “好嘞!那我们就走了,下次有啥好玩的再叫我!” 回到家之后,将这些竹笋全部倒在了院子里,媳妇李月月过来帮忙,将这些竹笋的皮给削掉。 削掉皮之后,就露出里面白白嫩嫩的笋肉,看着就馋人。 今天中午的菜,也就全部围绕着笋子来展开。 先将这些笋子切成块状,和鸡肉还有菌子一起文火慢炖。 然后取了一块肥瘦相间的腊肉,做腊肉炒笋片。 然后还将竹笋切成笋丝,做了一道红油凉拌笋丝,口感麻辣脆嫩,孩子们爱吃的不得了。 十多个人一起吃,也没吃掉多少笋,没吃完的笋放在大盆子里,堆得像一座小山。 “海哥,这些笋子太多了,要不咱们做成笋干吧?” “行啊,不过要给我留个二十斤左右,我还想做点别的。” 笋干的做法非常简单,先将这些笋切成条状,在锅里焯一下水。 捞出来后将水沥干,就可以放在簸箕里面晾晒了。 如今的太阳更猛烈,只需晒上两天就能彻底干透了,到时候装在布袋里面保存着就行。 这样做好的笋干能储存很长时间,啥时候想吃,直接拿来用温水泡发就行。 下午做笋干的时候,林海并没有参加,而是让李月月和孩子们一起帮忙。 不是林海想偷懒,而是他有事要做,在下午时他背上背篓上山了。 今天弄的那些竹笋,林海留下了二十多斤,是打算用这些笋子来做下饭酱的。 下饭酱这种东西在现代很畅销,装在小号的玻璃瓶里面售卖。 林海记得上一世自己一个人,在外打拼的时候,就经常买下饭酱。 有时候吃的饭太过寡淡,就加一些下饭酱进去,顿时觉得美味极了。 有时候懒得炒菜,焖上一锅白米饭,配上下饭酱,能连干两碗。 林海发现在这个年代,在市面上还没有那种下饭酱,顶多就是一些下饭的咸菜。 所以林海看到这些笋子的时候,就想到了自己做,他已经想好了,就做笋子菌子肉酱。 光听这下饭酱的名字,就知道有多好吃了,里面有口感脆嫩的笋子,还有菌子的香味,并且还有浓浓的肉香。 等林海做好之后,孩子们肯定会超爱吃! 做这种酱的时候,会用很多油进行炒制,并且装在玻璃罐里封存。 虽然不如现代出售的那种保质期长,但还是能放挺长时间的。 林海吃完午饭后就上山了,下午的时间很长,他准备在山上大干一场。 说起来他已经有好长一段时间,没有上山采蘑菇了。 林海去了雷川上次带他们去的那片山上,这山上的蘑菇真的很多。 这么一段时间没采摘,山上的蘑菇如雨后春笋一般往外冒。 上山之后最先看到的,就是一大片的鸡枞菌。 鸡枞菌的味道香的不得了,是非常适合做下饭酱的,林海蹲下身后猛猛采摘。 将这一片的鸡枞菌采摘完之后,林海继续往山上走。 紧接着林海发现了一颗超大的松茸,将这颗松茸小心地摘下来,放在手里真是沉甸甸的。 在这山里的松茸也是蛮多的,而且品相都超级好,一个个长得又粗又大。 像这种品相的松茸,在现代的市场里面,一斤至少三四百块。 林海准备今天多弄一些松茸,用这松茸做出来的酱,不仅鲜美还很有营养呢。 在寻找菌子的时候,林海还发现了不少见手青。 这见手青可万万不能做酱,万一吃出什么问题来,那就得不偿失了。 不过这些见手情林海也没有放过,都摘了下来放进了背篓里面。 虽然不能做酱,但是晚上回去可以用油炒了吃,好久都没吃了,说实话还真怪想的。 “嚯!这松茸也忒大了!” 林海在扒拉草丛时,又发现了一颗松茸,这松茸长得很是粗壮,不过根部有一部分埋进了土里。 林海是不会用手直接拔的,那样会将松茸给拔断,留在土壤里的那部分就可惜了。 于是林海用手开始刨起来,这松茸的根埋的还挺深的,林海刨了好一会儿,才把这颗松茸完整地取了出来。 将松茸取出来之后,林海将刚才刨出来的那个黑疙瘩,拿在手上端详着。 刚才在刨土的时候,刨出来了一个拳头那么大的黑疙瘩。 林海原本以为是一块石头,可拿到手上后就知道不是了。 这手感和石头完全不同,拿在手中还挺重的,握着感觉有韧性,表面还有很多崎岖不平的小凸起。 这个东西并不是纯正的黑色,而是棕黑的感觉。 林海将这东西拿在鼻子旁闻了闻,闻着像是发酵的玉米,又像是很久没洗的床单。 林海掏出裤兜里的小刀,将这东西切开了。 看到这东西的横切面后,林海一下就知道这是啥了。 横切面上有黑白相间的花纹,这东西是黑松露呀! 林海拿着这切开的疙瘩满眼惊喜,没想到在这山上竟然有黑松露! 第190章 砍竹子?砍竹子做什么? 黑松露这东西吃过的人很少,听过的人很多,这是一种十分昂贵高档的食材。 在普通的馆子里面是吃不到这东西的,得到高级的西餐厅里才能尝到。 在这个年代的华国,很少有人会吃黑松露,即使拿着这东西都不知道是啥。 黑松露这东西在法国和意大利这些国家比较盛行,而且价格不菲,被称为能吃的黑钻石。 黑松露被称为欧洲的三大食材之首,价格昂贵,甚至会出现在拍卖会上。 不过这东西到了现代,其实也并没有那么稀罕。 在我们华国云南和四川都有,尤其是在四川的大凉山,一年的产量能够达到上百吨。 光是凉山产的黑松露,就能占到世界的20%,直接将价格给打了下来。 原本看着高不可攀的黑松露,在现代市场里面也就三四百块钱一斤。 对于黑松露的味道,吃过的人都是褒贬参半的。 有的人觉得这玩意儿实在难吃的要命,简直难以入口。 而有些人觉得这东西的确是美味极了,其实是因为做法不同。 黑松露和其他的菌子不同,直接炒来吃的话,味道糟糕透了,会觉得有一股子汽油味儿难以下咽。 这黑松露不能用中餐的方法来爆炒,得用西餐的做法才好吃呢。 林海在西餐厅里吃过用黑松露做的美食,味道确实不错,于是他将这块黑松露收下了,准备回去给孩子们做点好吃的。 这黑松露虽然是作为配料,但只有这么一块肯定是不够的。 于是林海开始在附近寻找起来,用手刨了半天的土,却连黑松露的影子都没有看到。 这野生的黑松露,在山林中根本不知道位置,可以说是非常难找。 林海觉得就算今天他带了锄头,都不一定能再找到。 毕竟黑松露生长在地底下,表面上完全看不来,除非有透视眼,否则很难寻。 虽然黑松露难找,但是也是有办法的。 黑松露成熟之后会释放一种特殊的天然激素,这个味道人闻不到,但是嗅觉灵敏的动物可以闻到。 于是有些法国人想到了办法,让母猪带领着他们去找黑松露。 母猪能够闻到这个味道,而且母猪尤其爱吃黑松露。 将母猪带到有黑松露的地方,母猪为了吃到黑松露,就会疯狂地拱土。 将黑松露拱出来后,在母猪吃掉之前,将这黑松露捡起来就行。 不过林海现在可没带母猪上山,这种做法显然是行不通的。 不过这对林海来说太简单了,在这山上挖不出黑松露,那直接在系统商城里买就行。 系统商城里啥都有卖的,黑松露当然也有,林海花费积分买了一些放进背篓里面,就当是自己挖的。 紧接着林海又在山上采了一些鸡油菌和奶浆菌,大体就是这几种菌子了,还有一些林海不认识就不敢乱采了。 一个下午的收获非常不错,林海带来的大竹背篓装得满满的,这些菌子拿来做下饭酱完全够了。 “乖宝们!爸爸回来喽!” 林海回去之后,拿出了屋里的大盆子,将盆子里的蘑菇都先洗干净。 洗干净之后,林海和李月月一起开始加工了。 把今天挖到的嫩竹笋全部切成小丁,还有这些蘑菇也切成丁。 在大铁锅里,放了一大勺的猪油,还倒了不少菜籽油,将剁碎的肉末先放下去。 香味瞬间就窜了出来,然后再放入笋丁和蘑菇丁,再加入各种调料,炒熟后就成了。 然后林海将这些肉酱放进大罐子里,密封保存起来。 今天的晚饭就有这竹笋菌子肉酱,还炒了一盘见手青,并且用这些黑松露做了一道美食。 这是一道西餐,叫做黑松露奶油汤。 做法其实并不难,只不过得关起厨房来偷偷做,这做法不好让人看见。 这道菜不仅要用到黑松露,还要用到黄油和淡奶油,林海从系统里买了菜谱照着做的。 做法其实并不难,虽然没有西餐厅里口感那么纯正,但是味道绝对差不了。 一入口就是浓郁的奶香,还有菌菇的鲜味,真是让人越喝越上头。 第二天一大清早,雷川又拿着东西准备出门了。 “小川,这么早你要去哪儿呀?” 雷川手里拿着砍刀,还带了一捆麻绳上。 “海哥,我准备再去竹林一趟。” 林海听到这话有些不解,昨天不是才刚去过竹林吗? 弄了那么多竹笋都没吃完呢,为什么今天又要去? “嗯,小川你去竹林做什么?挖竹笋吗?” 雷川摇了摇头,晃了晃手上的砍刀。 “不是的海哥,我准备砍点竹子回来。” “砍竹子?砍竹子做什么呢?” 雷川挠了挠头,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最近天气越来越热了,我家也没多余的凉席,想给你们做些凉席,睡着也能凉快些。” 在这云南的夏天可不止白天热,晚上也热的厉害。 在这里住的是木屋,其实还算是冬暖夏凉了,不过仍旧会觉得闷热。 在这里整个村都没人安空调,在林海来之前,连风扇都只有一台。 那台老旧的电风扇放在客厅里,大家吃饭的时候吹。 林海来了之后,实在是热的受不了。 不仅大人受不了,孩子们更是难熬,热的难以入睡,而且睡着之后满额头都是汗。 看着孩子们这么不舒服,林海的心里也很难受。 于是在前几天,他开着车去了镇上,开了两三个小时的车,终于到了镇上,买了几台电风扇回来。 有了电风扇之后,晚上就要好过很多了。 虽然没有在家吹空调那么凉爽,但也不至于热的难受了。 林海听到雷川去砍竹子,是想给他们做凉席,心里感动地不得了。 “小川,你有这份心我真是太感动了,只不过这会不会太麻烦了,耽误你的时间。” 雷川立马摇了摇头,说道。 “海哥你别这么说,上次你买给我的风扇,我都很不好意思了,做个凉席没关系的,花不了多少时间!” 第191章 蛆?这是竹虫! 上次林海在镇上买风扇的时候,想了想决定买一个给雷川。 这段时间雷川对他还有孩子们都十分照顾,里里外外都安排的井井有条。 这风扇也就是几十块的东西,对于林海来说真不算贵。 雷川见到林海买给他的风扇,说什么都不肯收,毕竟几十块对于这些山里人来说,算是很大一笔钱了。 在林海的再三要求之下,雷川将这风扇给收下了。 “小川,我跟你一起上山砍竹子吧,反正今天没啥事儿!” “嗯好,那咱们一起去吧!” 他们去的还是昨天那片竹林,进入竹林后便开始挑竹子了。 其实也不用怎么挑,在这竹林里的竹子质量都非常不错,长得又粗又高。 林海在竹林里走着走着,突然发现了有好些竹子,似乎都得了病害。 昨天挖笋光顾着看地上了,没注意看竹子,今天才发现有很多竹子生病了。 生病后的竹子一眼就能看出来,颜色发黄,不再那么翠绿。 “小川,我发现有好多棵竹子都得了病害呢,发黄后的竹子是不是用不成了?” 雷川来到林海身边,看向面前这棵发黄的竹子。 “对啊,今年不知道咋了,竹子的病害挺多的。” 看着这么好的竹子得病了,林海还挺遗憾的。 “啊,这么好的竹子,那也太可惜了吧!” 雷川听见这话却笑了笑,开始动手砍这棵病竹子。 “哈哈,一点都不可惜,这种生了病的竹子可是好东西呢!” “啊?好东西?” 林海实在是不理解,这生了病的竹子有什么用?为什么是好东西? 雷川将这病竹子砍下来后放在地上,用刀将这竹子给砍开。 用刀将这竹子给砍开之后,雷川对着站在身旁的林海说道。 “海哥,你快来看看这里面的好东西!” 林海蹲下身往这里面看去,被砍开的竹子里面,有好多白色的虫子。 这虫子和蛆相似度能达到99%,大概三厘米左右,白白胖胖的,在竹子里面蠕动着。 在这竹节里面的虫子特别多,少说有好几十条。 看到这些虫子后,林海惊呼一声。 “啊!这竹子里面怎么长了这么多蛆呀!” 听到林海说这是蛆,雷川立马摇头。 “海哥这可不是蛆,这是竹虫,这玩意儿可好吃了呢!” “这是竹虫?长得怎么那么像那玩意儿……” 看到这些竹虫,林海就想到了小时候在村子里,建在户外的一个茅坑。 这茅坑非常原始,不是那种冲水的,而是搭了几个木板,下面有一个大粪坑的那种。 每次林海去上厕所的时候都提心吊胆,生怕掉进坑里。 而且到了夏天之后,那些白色的蛆总喜欢往上爬,每次去上厕所都恶心的不行。 看林海满脸抗拒的表情,雷川捏了一只竹虫起来。 “海哥这真的能吃,而且比上次那花蜘蛛的味道还要好呢!只要是吃过的人,没有不夸的!” 雷川说完之后,将这只竹虫直接放进了嘴里,并且一脸享受地开始咀嚼。 “这竹虫是吃竹子长大的,很干净的呢,不仅可以生吃,拿回去油炸一下味道更香!” “比花蜘蛛还好吃?那咱们得多弄点回去尝尝!” 听过雷川的介绍之后,林海对这竹虫更感兴趣了。 他也不是矫情的人,从竹子里面捏起一只,放进嘴里尝了尝味道。 胖乎乎的竹虫在嘴里一口爆浆,没有令人恶心不适的味道,甚至还有淡淡的奶油香气! 林海小时候的村子里也有竹林,只不过是那种很细的竹子,只有一两指粗细。 而这种竹虫一般出现在粗一些的竹子里面,所以林海没见过很正常。 林海不知道的是,竹虫在现代可是十分昂贵的美食呢。 一斤竹虫能卖到好几百块的价格,并且不是什么时候都能买到的,可遇不可求。 毕竟这种竹虫只来自于生病的竹子,得碰运气才能弄到。 一根病竹子里面的竹虫还挺多的,估计能装个小半碗了。 就这样林海和雷川在竹林里穿梭着,一边砍竹子一边捉竹虫。 因为来的时候没有带口袋和容器,所以现砍了竹子,做成竹筒用来装竹虫。 这一趟的收获是真不错,收获了几竹筒的竹虫,还有两大捆的竹子。 回来之后雷川就将这些竹虫给烹饪了,做法很简单,用菜籽油炸到金黄捞出。 然后撒上椒盐粉和少许辣椒面,那个香哟,孩子们都直呼没吃够。 吃过饭后雷川便来到院子里,开始处理这些竹子了。 林海和孩子们也到了院子里,想看看能不能帮上什么忙。 林海之前用的凉席,都是直接从店里买来的,今天第一次看到凉席的制作过程,才发现这竟然如此复杂! 雷川为了能让大家早些用上凉席,所以叫了许多村子里的大娘来帮忙。 大娘们对做凉席已经熟能生巧了,手法和速度都特别快,看到林海一愣一愣的。 首先要将这些竹子给破开,然后用刀分成一条一条粗细均匀的竹条。 制作凉席用的是竹子表面的那层竹青,下面的是不要的。 因此还要用专门的篾刀,将竹青给取下来,这一步非常耗费工夫。 光是这样还不行,还得用专门的工具将这些竹条给打磨圆润,不然有竹刺的话,扎进肉里可就难受了。 将这些准备工作全部做完之后,一下午的时间便已经悄然过去了。 等到第二天才是真正开始编凉席,林海在旁边看了老半天都没学会,这真是个手艺活,没那么好学的。 这些大娘们干活速度是真的快,用了一天时间就编了好多张凉席出来。 这些凉席编的精巧极了,在凉席的四个边上,还用漂亮的布包了边。 这些凉席做好之后,孩子们便欢欢喜喜地拿着上楼了。 别说这凉席睡着还真是舒服,躺在上面后,和皮肤接触时冰冰凉凉的,实在是惬意极了。 大娘们来帮了两天的忙,林海也不好意思让大娘们白帮忙。 所以想着第二天开车去镇上买些东西,送一些给大娘,自家留用一些。 第192章 走!一起去镇上赶集! 林海上一次去镇上买风扇的时候,因为人生地不熟,就连找地方都找了好久。 所以这次去镇上赶集,决定将雷川也带上,这样多个向导,买东西也方便些。 在吃晚饭的时候,林海便向雷川询问道。 “小川,我明天准备去镇上采买点东西,你有空吗?要不咱们一起。” “行啊,我明天没啥事儿,一起去吧!” 听到爸爸说明天要去镇上买东西,桌上的孩子们按耐不住了。 “爸爸!我也想去镇上玩儿!” “爸爸把我也带上吧,我一定乖乖的!” “爸爸!我也想去!” 来到这村子里,差不多有半个多月的时间,孩子们一直待在山里,还真没去过镇上。 林海见孩子们实在想去,想想还是都带上吧,只不过四妹去不了了,毕竟她明天还有戏要拍。 这样的话李月月也得留下,随时照看着四妹。 林海怕四妹觉得不能去镇上不开心,所以摸了摸她的头。 “四宝这次就不去了,爸爸给你买好吃的回来哈!” 四妹并没有反对,而是乖乖的点了点头。 “好呢,爸爸。” 四妹这段时间拍戏非常顺利,当演员的这个工作虽然辛苦,但四妹也算乐在其中。 到镇上差不多要两个小时的车程,为了赶上镇上的大集,所以第二天早上大家起得格外早。 天色蒙蒙亮时,就已经坐上林海的面包车,向着镇上出发了。 在雷川这个本地人的指引下,林海开着车带着大家来到了镇上最大的市场。 下车之后刚来到市场的入口,孩子们就走不动道了。 在这菜市场的入口有不少卖小吃的,一阵阵的香气围绕,满满的都是烟火气。 早上出门太急,随便煮了点粥喝,孩子们此时也都饿了,林海当然得满足孩子们。 首先有一家卖早点的,林海瞧了一眼,就是一些馒头和包子,没有什么特别的,就准备去看下一家。 可雷川却将林海给叫住了,指着冒着白烟的笼屉说道。 “海哥,这家的包子可是一绝,一定得试试!” 林海一听这话立马折返了回来,既然本地人都强烈推荐,那味道肯定差不了。 于是林海买了一大笼屉,和孩子们直接站在市场门口就开吃起来。 “哇!小川这家包子也太好吃了,这馅儿绝了呀!” 林海咬了一大口,尝到这里面的馅儿后,瞬间被这味道给征服了。 包子皮做的一般,但这馅儿是真的惊艳到他了。 一入口就是满满的菌菇香味,在这馅儿里有不少切碎的菌子丁。 在包子里面还有切成丁的肉,这肉极其鲜美,油而不腻,带有咸香风味。 “小川,这里面是啥肉呀?有点像腊肉可又觉得不是!” 这里面的肉丁尝着是有一点熏制的感觉,但和腊肉的味道确实不一样。 “这个是宣威火腿,应该只有咱们云南这边有。” 听到这肉的名字后,林海不禁挑眉。 “哇!原来这个就是宣威火腿!” 宣威火腿的名字林海在上一世就听过了,之所以叫这个名字,是因为它产自云南宣威。 宣威火腿可不是火腿肠,而是正儿八经用公猪的后腿制作而成的。 一条腿连接着一大块的腿肉,外形看着像一把大琵琶。 宣威火腿可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林海上一世在《舌尖上的华国》看到过,可却一直没缘品尝。 这宣威火腿有平民版的,也有富人版。 如果是村里人自己腌制的,一斤的价格也就在五六十块钱左右,并不算昂贵。 而那种大师制作的宣威火腿,还带有精美礼盒的那种,一条火腿甚至能卖到3万块钱。 那种品质的火腿可不是用来吃饱的,而是用来品鉴的。 切个三片放在盘子里,就要小几百块钱了。 吃这样的宣威火腿时要配上红酒,并且将肉片配着哈密瓜一起吃。 在华国最贵的宣威火腿,甚至卖到了接近10万的价格。 这价格确实令人咂舌,但这还不是最贵的呢。 西班牙的伊比利亚黑猪火腿,价格更是昂贵无比。 据说最贵的一条伊比利亚火腿,甚至在拍卖行里卖出了24万的高价。 林海当时看到这个新闻时,实在是又惊讶又好奇。 这火腿就是用猪后腿腌制而成的,为啥能卖到这个价格?究竟能有多好吃? 说破天也就是猪肉罢了,一条猪后腿都能抵一辆车了! 当今天尝到这宣威火腿包的包子后,林海发现这玩意儿确实好吃呀! 虽然卖几万块还是贵的有些离谱,但五六十一斤的价格绝对是物超所值。 林海觉得在这个年代,商品不会被营销,价格也不会虚高,肯定会更加便宜。 才尝了几口,林海对着宣威火腿就爱的要命了,此时想买上好几条火腿囤着。 “小川,你知道哪儿有这宣威火腿卖的吗?我想买一些。” 雷川指了指市场里面,说道。 “海哥,在这市场里面就有卖的,等会儿我带你去!” 吃过包子后正准备进市场,孩子们又站在一个大娘的小摊前面,挪不开脚步了。 这大娘看到一群孩子围在摊位面前,笑着问道。 “小娃们,要吃烤乳扇不?” 闺女们的齐齐看向林海,林海无奈地笑了笑。 “哈哈哈吃吧,爸爸给你们买!” 林海上一世在视频里也看到过烤乳扇,这是一种云南小吃。 这乳扇看着平平无奇,就像一张白色的饼皮。 不过这可不是面粉做的,而是用牛奶做成的。 牛奶中倒入木瓜做成的酸水,在火上慢慢加热。 这些液体的牛奶便会凝结成固体,看着像软软糯糯的面团子。 这乳扇就是用凝固的牛奶做成的,所以吃起来奶香味十足,非常受欢迎。 在烤乳扇的时候还会加一些配料,大娘往乳扇上加了一勺玫瑰花酱,并且均匀铺开。 这乳扇在炭火的烘烤下,由硬硬的状态变得柔软,甚至还能拉丝。 “哇!好好吃呀!奶香奶香的呢!” 这烤乳扇一入口,便瞬间征服了孩子们的味蕾。 林海此时也没有忘记媳妇和四妹,于是对着大娘说道。 “大娘,你这摊子上的乳扇给我多来几份,不用烤了,我自己回家烤。” 买好乳扇之后便往市场里去了,早上的市场里人来人往,真的是热闹极了。 在雷川的带领下,林海和孩子们来到了,一家专门卖宣威火腿的店子。 在店里用绳子倒吊了不少火腿,至少有好几十条,一眼望过去还蛮壮观的。 第193章 惊为天人的宣威火腿! 在这火腿店里围了不少人,顾客还蛮多的。 “小伙子,这火腿多少钱一斤呀?” “大娘,一块八一斤,要是你拿整条的话,一斤给你少五分钱!” “一块八?这么贵呀!” “大娘,这可是正宗的宣威火腿!这火腿都腌了一年多了,一块八真不算贵了!” 听到这番询价之后,林海觉得这个价格实在是太便宜了。 他原本以为这种宣威火腿,一斤至少要卖到两三块左右。 没想到竟然才一块八一斤,这个价格确实经济实惠。 毕竟在市场里,鲜猪肉的价格一斤都要卖一块左右。 这些火腿用的都是公猪的猪后腿,一只猪身上也就只有两个后腿。 而且在腌制的时候还要用不少盐,腌制一斤猪肉,就要用个六七两的盐。 而且腌制好后还不能直接售卖,至少得腌个一年的时间,口感和风味才比较正宗。 这样算起来的话,一块八的价格真的不贵了。 一块八对林海来说便宜到不行,恨不得将整个店里的火腿全部包下。 可对于这些普通的小市民来说,确实是不便宜,毕竟一个月的工资也就几十块钱。 大娘虽然嫌贵,但还是舍不下这口美味,于是纠结了一番说道。 “那行吧,给我来一斤,给我切肥瘦均匀些的。” 此时在案板上切开的这块火腿,只剩下了猪脚部位,这猪脚里有骨头,肉的品质也没那么好,所以买的人比较少。 于是从店里取下了一块完整的火腿,准备进行现切。 这一大块火腿放在案板上,说实话卖相不怎么好。 这火腿的外皮看着蜡黄蜡黄的,而且在火腿上还有很多霉,黑灰色的霉覆盖在火腿表面,看着像是坏了的感觉。 三妹向来是心直口快,看到这火腿后皱着眉说道。 “啊!这个猪腿都发霉了,还能吃吗?” 正准备切肉的男人,听到三妹这话也没有生气,而是笑着说道。 “宣威火腿就是这样的,发霉也不碍事儿,切掉就好了。” 说完后这男人拿着刀,开始切割处理起来,下刀还挺狠的,将蜡黄的地方和发霉的地方切下来了不少。 发黄的这些地方是氧化层,将氧化层处理干净之后,这火腿漂亮的纹理就暴露出来了。 切开之后这肉的颜色很鲜亮,红白相间像是漂亮的玛瑙。 围着的顾客也有不少人是懂行的,看到这肉后不禁开口称赞道。 “嚯!这肉是真不错呀!一看就差不了!” “可不是嘛,刚切开就冒油光了,这肉绝对好吃!” 卖火腿的男人一边切肉,一边和顾客宣传道。 “这都是正宗跑山猪,肥瘦均匀肉质紧实,还有没有要买的呀?我一块给切了。” “给我来两斤,我要偏肥一些的!” “给我也称一斤!” 林海站在摊位前却没有开口,因为他是打算买整条的。 切火腿的过程还挺解压的,林海看着这肉喜欢到不行。 这后腿上的肉三分肥七分瘦,真是恰到好处,既不会太瘦太干巴,也不会太过油腻,简直是黄金比例! 等这一批买肉的人散去,摊位前清静下来后,林海对卖火腿的男人说道。 “我按整条买,你给我拿个十条吧。” 十条宣威火腿听着多,但对林海来说并不多。 林海目测一条火腿应该是十多斤,差不多十五斤左右,十条火腿也就是一两百斤。 卖火腿的男人一听这话简直惊到了,没想到今天来了个大主顾! “哎好!我现在就去给你取!” 男人转身快进屋的时候,雷川却叫住了他。 “大哥,你稍等一下!” 听到有人叫他,卖火腿的男人转过身子。 “啊?咋啦?” 雷川指着屋内吊着的那些火腿,问道。 “你们家的火腿都是腌制一年多的吗?有没有三年的?” 卖火腿的汉子一听这话,立马笑了起来。 “哈哈,看来小兄弟你是懂行的!我们店里还真有,足足三年份的宣威火腿,只不过价格嘛要贵一些呢!” 林海不太清楚一年份和三年份的有什么不同,于是看向身边的雷川。 “小川,一年份和三年份的火腿有啥不同?有啥讲究吗?” 雷川正准备开口,卖火腿的男人就抢先解释起来了。 “这宣威火腿呀,年份越久味道也就越好!腌够三年时间的火腿,香味更浓口感更好,都不用下锅煮,切了就能吃!” 听了他的解释后,林海决定就买三年份的火腿,要买就买最好的。 “行,那我就买三年份的火腿,还是给我来十条,多少钱一斤呢?” “既然要这么多,肯定得给你个优惠价!三年份的火腿一般要卖两块二一斤,就给你算两块一吧!” “行!那你帮我装起来吧,给我现切一条我想试试味道。” “好嘞!” 这三年份的火腿拿出来,和刚才的确实有所不同。 一看就知道时间更加久远,上面的灰霉也要更多一些。 将表面的氧化层处理干净之后,便开始切肉环节了。 三年份的火腿因为风干的更久,所以肉质会比较硬,切的时候费了不少力气。 将这些肉切分好后,卖火腿的男人拿了一把更锋利的小刀,用来切薄片。 这火腿肉是真漂亮,在表面甚至还有雪花纹理,用小刀切出的片特别薄,薄到能透光。 这男人的刀功很不错,手速也很快,一小会儿时间就切了一满盘,每一片都薄如蝉翼。 “来,大哥你们尝尝!” 林海接过这一盘火腿肉后,便和孩子们分着吃了起来,味道确实惊为天人! 第194章 臭屁虫也能吃吗?! 如果是不懂行的人,肯定觉得这些火腿肉没法直接吃。 毕竟这火腿是由猪肉腌制而成的,并没有经过煮熟。 不过这火腿还真得这么吃,不用煮直接吃,更能尝到它的本味。 在入口之前,林海将这肉片放在鼻尖闻了闻,没有一丁点猪骚味。 反而有淡淡的清香味,和丰富的油脂香气。 放进嘴里嚼起来,有微微的弹嫩感,肉香和油香交织,那种咸香感让人上头。 这些宣威火腿拿回去后,要继续吊在房梁上,保存得当可以吃很久。 这一两百斤的宣威火腿,林海和雷川先扛着放到了面包车里,然后再继续逛市场。 在逛市场的时候,碰到了一个很奇特的摊位,这摊位不卖菜也不卖肉,而是卖各种野生的虫子。 如果是在以往,闺女们看见这些虫子,肯定是不敢过去的。 毕竟是小女孩们,对于这些长得奇形怪状的虫子,心里是会有些害怕的。 不过自从来到云南之后,孩子们接连吃到了油炸花蜘蛛,还有油炸竹虫后。 闺女们对虫子的接受度,就变得高多了。 因此在市场里看到卖虫子的摊位不仅不害怕,还牵着林海的手,把他往摊位前面带。 “哇!那边有卖虫子的呢,咱们一起去看看吧!” “爸爸!我又想吃虫子了呢!” 云南十八怪,虫子也是菜。 其实在各个省份,都有吃虫子的饮食习惯。 就比如在东北那边,吃蚕蛹的特别多,在烧烤店里会将蚕蛹串起来烤,一口下去还会爆汁,别提多香了。 除此之外,还会吃知了猴,知了猴就是知了的幼年时期。 知了猴生活在地底下,快成熟时就往树上爬,爬到树上就会变成,在夏天疯狂乱叫的知了。 因为知了猴的味道好,往往还没爬上树,就被人给捉走了。 小小的知了猴,一只就能卖到两块钱呢,简直就是行走的硬币。 在其他省份吃的昆虫,一般就那么几种,而在云南的话,那可太多了! 有很多根本想象不到能吃的昆虫,在这边都能吃! “哇!爸爸你看!竟然还有蚂蚱呢!” “啊!蚂蚱也能吃吗?” 在这个摊位上有许多蚂蚱,这些青绿色的蚂蚱,用竹篓子装着,免得蹦出来。 之前住在渔村时,种的地里面就有蚂蚱,所以孩子们一眼就认了出来。 只不过在岛内基本上没人吃蚂蚱,所以孩子们根本想不到这东西也能吃。 林海是知道这蚂蚱能吃的,因为他在上一世的时候就吃过。 蚂蚱这种虫子,一般在烧烤店里能见到。 四五只蚂蚱穿成一串放在火上烤,烤好后的蚂蚱串,比肉串还贵呢。 不过说实话,烤蚂蚱的味道还真挺不错的,林海在烧烤店里吃过好多次。 烤过后的蚂蚱,口感是脆脆的,翅膀这些地方烤得焦焦的,吃着有些焦香味。 吃着外酥里嫩,内部的肉质很香很嫩,味道鲜美,吃着满口肉香,味道还真不赖呢。 看着闺女们惊讶的小表情,林海决定买点蚂蚱回去,让孩子们试试烤蚂蚱的味道。 “大哥,这些蚂蚱咋卖的?” 虫子摊的摊主,摆了摆手说道。 “这蚂蚱不值钱不卖的,你买其他的虫子,这些蚂蚱白送。” 在整个摊子上面,蚂蚱是最便宜的虫子了。 其他的虫子还要费力气,费时间去捉,有些虫子还很难寻,要收集到得费一番功夫。 可这蚂蚱就不一样了,田间地头多的是,都不用费什么力气,一小会儿时间就能捉一大把。 “哈哈行,那我们看看其他虫子。” 这个摊位不大,但是摊位上的虫子还真不少呢,种类繁多,让人看得眼花缭乱。 林海一眼扫过去,目光很快锁定了一个大碗。 这碗的碗口很深,在碗里面有好多条蜈蚣。 这些蜈蚣应该捉了有一段时间了,所以活力不是太好,但能看出来都还活着比较新鲜。 蜈蚣这东西虽然有毒,但是弄熟之后是能吃的。 一般都是拿来烤着吃,林海虽然没吃过,但听别人讲过,这烤蜈蚣的味道非常好,吃着嘎嘣脆鸡肉味。 蜈蚣的价格可就不便宜了,毕竟比较难找,而且还是一味药材。 在现代一条烤蜈蚣能卖到二十块钱呢,并且个头也不会太大,在嘴里嚼吧嚼吧就没了,说实话真是太贵了。 这个摊位上的蜈蚣个头都还挺大的,看着就很不错。 “大哥,这蜈蚣咋卖的?” “这蜈蚣大的一毛,小的六分,你要几条呀?” 林海看了看这碗里的蜈蚣也不是很多,应该有个三十多条,所以决定全部拿下。 “这些蜈蚣我都要了,帮我装起来吧。” “哎好嘞!” 卖虫子的摊主拿了一个玻璃瓶,看着像吃过水果罐头后的瓶子,将这些蜈蚣全都放了进去。 在这摊位上带毒的东西,除了蜈蚣以外还有蝎子。 这些蝎子被装在玻璃瓶里,翘着的尾巴上还带着毒针。 这蝎子也是好东西啊,林海将这些蝎子也全部拿下了。 这些虫子有很多真的很炸裂,就连蜻蜓都有。 除了带翅膀的蜻蜓,还有蜻蜓的幼年时期,生活在水里的水蜻蜓,这时候还没长翅膀呢。 在林海的认知里,蜻蜓这玩意儿压根就不在食谱里呀,没想到在这云南通通都吃! 突然林海又看到了一样东西,惊讶的不得了。 “大哥,这玩意儿不是臭屁虫吗?这也能吃?” 第195章 羊奶果?这是羊奶果? 臭屁虫这东西林海在上一世小时候见过,村子里的树上有很多这玩意儿。 臭屁虫这虫和他的名字一样,是真的会放臭屁呀,那个味道真是熏人,还怪恶心的。 卖虫子的大哥捉起一只臭屁虫,认真地解释道。 “这臭屁虫又叫九香虫,可是好东西呢!不仅能吃,而且还是味药材可以温中助阳!” “哈哈真是长见识了,那这些臭屁虫也给我装点儿吧!” 摊位上的这些虫子,几乎每种林海都来了一些,孩子们爱吃的花蜘蛛和竹虫全部都包圆了。 装了满满三个玻璃罐,估计有个几斤的重量。 虽然这里面很多虫子在山上也捉得到,但林海宁愿在市场上买。 毕竟这捉虫子也老费功夫了,要弄这么多得花不少时间呢。 如今正值夏天,所以市场里卖水果的也老多了。 大部分不是现代的那种水果批发排档,而是农民自己摘来的,摆个小摊售卖。 有一些是家里种的果子,有一些是山上摘的野果,品类超多,有很多水果林海连见都没见过。 在路过一个大娘的摊位时,林海看这摊位上摆的东西怪怪的,有点像皂荚树上结的皂角。 不过细看又不太像,皂荚扁扁的,而这东西看着要饱满多了,个头也大不少。 “小川,这是啥东西啊?皂角吗?” “不是,这是酸角,我们这里的水果。” 林海真是长见识了,他还真没见过长这样的水果呢。 “水果?居然还有长这样的水果!” 雷川点了点头,说道。 “这酸角能开胃消食,还能清热解暑,给孩子们买些尝尝吧!” 林海也正有此意,这水果看着奇形怪状,不知道味道咋样,一定得尝尝味儿。 林海买了两三斤,这酸角虽好,但也不能吃多了,一次性吃太多可能会刺激肠胃,并且还会腹泻。 这酸角将壳剥掉之后,就露出里面棕色的果肉来。 入口后味道酸酸甜甜的,爱吃酸的人可有口福了。 买过酸角之后,又碰到了一个卖鸡蛋果的摊子。 鸡蛋果林海是认识的,以前在网上看到过,差不多巴掌大小通体黄色。 林海也买了好几斤,这鸡蛋果的味道说实话都不太像水果了。 没有水果那种多汁的口感,而是像红薯的口感软糯绵密。 林海觉得吃起来的味道很像板栗,吃着吃着能感受到一点鸡蛋黄的香味。 紧接着还在摊位上看到了杨桃,杨桃这种水果的外形是真的漂亮,在这市场里很亮眼,孩子们一眼就看到了。 “爸爸,那个是什么呀?看着好好吃的样子!” “那个是杨桃,走吧,爸爸给你们买一些。” 林海吃过杨桃,这种水果虽然外形漂亮,但说实话味道确实一般。 小时候林海在课本里,读到关于杨桃的课文,当时真是馋的要命,觉得肯定好吃的不得了。 长大买来吃过后发现,杨桃的汁水虽然很多,但吃着味道不甜,很是寡淡并且带有酸涩感。 不过这形状确实漂亮,林海也没买太多,给每个孩子买了两个。 走着走着又在市场里看到了一个卖水果的摊位,林海和孩子们看到这摊位,也挪不开脚步了。 在这摊位上摆了好几个大筐子,这竹筐很大,里面全是红彤彤的果子。 这个摊位上只卖这一种果子,这么多加在一起,估计有个两三百斤呢。 这么多果子放在一起,远远看去还挺震撼的。 林海刚才在远处看的时候,原本以为卖的是红色的枣子,他还想这也不是吃枣子的季节呀。 走到摊位近前后发现,这东西不是枣子,林海看着觉得有些眼熟,可又想不起在哪里见过了。 看到有顾客过来,守摊的大姐连忙热情地招呼起来。 大姐将这些红彤彤的果子,往闺女们和林海的手里递。 “来,小姑娘们拿着吧,尝尝阿姨这果子,甜滋滋的保准好吃!” 这些红色的果子,个头和枣子差不多大,林海也接过了一个。 这果子的皮很软,轻轻一咬皮就破了,里面甜滋滋的汁水便流了出来。 这果子的口感真的很甜,没有什么酸味,而且细品之下,还能感受到淡淡的奶香味。 林海将这颗果子吃下去后,仍然在咂嘴细品,这果子的味道真是熟悉,似乎在哪里吃过。 “这果子的味道确实不错呀!大姐,这是啥果子呀?” 卖果子的大姐,连忙解惑道。 “这个是羊奶果,我和我男人今天一早去山上摘来的,新鲜的很呢!” “羊奶果?这是羊奶果?” 听到这水果的名字叫羊奶果,林海简直惊讶坏了。 羊奶果这东西,林海上一世在农村时就吃过。 林海小时候在农村里,家里很少买什么水果,所以他经常会跟着同村的伙伴们,一起上山摘野果。 山上的野果大部分酸涩味很重,只有着羊奶果味道奇佳。 成熟后的羊奶果不仅纯甜无酸,而且果如其名,真的会有淡淡的奶香。 林海没认出来这摊位上卖的是羊奶果,是因为这里卖的,和他小时候吃的差别太大了。 这里的羊奶果和枣子差不多大,而林海小时候吃的羊奶果,大概是小拇指甲盖的大小。 林海捻起一颗羊奶果,放在掌心仔细瞧了瞧。 他发现除了果子的大小不一样,长得确实十分相似。 红色的果皮,上面还有白色的斑点,就是小时候那种羊奶果的放大版,味道也几乎一模一样。 林海小时候的老家是在四川,看来四川和云南的羊奶果应该是有亲缘关系,只不过品种有所改变。 孩子们都爱吃甜的,当尝到这么甜的水果时,都喜欢的不得了。 “爸爸!这羊奶果也太好吃啦!” “爸爸,咱们多买一点吧,回去给妈妈还有妹妹吃!” 林海对着羊奶果也喜欢的不行,不仅是童年中记忆的味道,而且果子更大,果肉更饱满吃着更爽。 只不过在他的印象中,这羊奶果放不了多长时间,从树上摘下来后,两三天内就得吃完。 于是林海摸了摸闺女的小脑袋瓜,说道。 “羊奶果放不了太久,咱们就称个二十斤吧,也够吃个几天了。” 林海说完后,转头看向卖羊奶果的大姐。 “这羊奶果咋卖的?一斤多少钱呀?” “这羊奶果不贵,一斤只要六分钱,要是称的多,我还能给你再便宜些!” 听到大姐报出价格后,林海有些惊讶,这果子的价格也太便宜了吧。 一斤才六分钱,称二十斤才一块二呀! 这样算起来这大姐也没挣什么钱,顶多挣个辛苦钱罢了。 羊奶果之所以这么便宜是有原因的,俗话说物以稀为贵,而这羊奶果在云南山上,可以用泛滥来形容了! 第196章 横扫市场,满载而归! 羊奶果这种树,不像其它果树那么娇气,在荒山野岭也能顽强生长。 山上的羊奶果树多,而且一棵羊奶果树上,就能结好多羊奶果。 在羊奶果树上挂的果子密密麻麻的,看着就像一个个红色的小灯笼。 一棵大的羊奶果树上,就能弄个几十一百斤,这东西在本地还真不稀罕。 林海拿着口袋,一边装一边感叹道。 “大姐,你这价格可真实惠,要不是放不了太久,我还真想多买一些!” 这大姐听见这话,也立马来了兴致说道。 “小兄弟,这羊奶果虽然放不了太久,但能做成果皮丹,果皮丹能放挺长时间呢!” “果皮丹?羊奶果也能做果皮干吗?” 在林海的印象当中,果皮丹好像是用山楂做的,还真没听过,用羊奶果做果皮丹的。 卖果子的大姐点了点头,说道。 “这羊奶果做的果皮丹可好吃了,要不小兄弟你多买点回去,做成果皮丹给孩子们当零嘴吃也行呀!” 听见这话林海有些心动了,这羊奶果的味道这么好,做成果皮丹应该也不差,给孩子们弄点健康小零食也不错。 “那我多买一些,不过这果皮丹咋做呀姐?” 这卖羊奶果的大姐也是个热心肠,听见林海问了,便将做法详细地告诉了他。 “这羊奶果拿回家后用水洗洗,把水晾干后放进锅里开始熬,熬的时候就别加水了,这果子的汁水很多的!” “熬到果肉分离的时候,将核给挑出来,然后让果肉继续熬着,在熬的时候加点儿红糖和白糖进去,孩子们爱吃甜的,可以多加些糖。” “最后熬到黏糊糊的样子,看着跟浆糊似的就可以停下来了,在簸箕里面铺上干净的油纸,把这个果酱糊糊给倒进去,薄厚适中抹平就行。” “最近的日头大,晒个几天就能晒干了,晒干后把这果皮丹从油纸上揭下来就行,用刀切成小块,就能分给孩子们吃了!” 这卖羊奶果的大姐讲的非常详细,还在最后描述了一番,这果皮丹诱人的风味。 把林海都给听馋了,于是决定多做一些,这摊位上有两三百斤的羊奶果,林海直接包下来了一半,一百多斤估计够做不少了。 如今正值采菌子的季节,所以在这市场里面卖菌子的也特别多。 几乎走不了几步,就有一个卖菌子的摊位。 林海原本以为到云南之后,他见过的菌子就够多了,没想到在这市场里面,还有好多是他从未见过的。 鸡枞菌和见手青这些菌子,在山上有的林海就不准备再买了,而那些没见过的菌子,都得买回去尝一尝。 “大婶,这是啥菌子呀?长得还怪好看的。” 林海在一个大婶的摊位前蹲了下来,这个摊位上的菌子,有很多都是林海没见过的。 林海此时拿起了一朵菌子,这个菌子总体是灰色的,但菌盖上有图案,看着就像虎豹身上的斑点。 “这是黑虎掌菌,味道可好了还特难找呢,要来点不?” 林海看了看这黑虎掌菌的数量不多,也就三四斤左右。 菌子这种东西不用担心变质,吃不完的在太阳下晒干,晒好菌子干能保存很长时间。 “行,那这些黑虎掌菌都要了。” 除了黑虎掌菌之外,还有珊瑚菌,这东西和它的名字一样,长得像海底的珊瑚似的。 还有小木耳菌,长得像木耳但是特别小,手一掐脆嫩脆嫩的,这东西炒肉绝对好吃。 还有核桃菌,长的和核桃相似度极高,看着蛮新奇的,林海也买了不少。 今天来市场林海可真没少买呀,买的宣威火腿、水果还有菌子,将后备箱塞得满满当当的。 这操作把雷川都给看呆了,他还真没见过有人来市场这样买东西呢。 不像是来市场买菜的,倒像是来进货的! 看到后备箱都被塞满了,林海心里舒服极了,于是便开着面包车回家了。 今天采买的这些物资,够吃好长一段时间了,吃不完的还可以留着,到时候带回岛内。 回到家之后,林海便开始琢磨这宣威火腿的做法了。 回去之后将这火腿炒着吃炖着吃,其实这火腿还能做一道美食,这美食在现代十分风靡了。 用这宣威火腿可以做云腿月饼,这个月饼和普通的月饼太不一样了。 上一世在过中秋节的时候,朋友给他送了一盒云腿月饼。 看到月饼林海原本是没什么兴趣的,他从小就不爱吃月饼。 其实在华国不爱吃月饼的人还挺多的,林海觉得就是一个坚硬的大馍馍。 五仁馅的月饼外皮硬邦邦的,咬进去后里面的果仁吃着也不香。 五仁馅的月饼味道一般,而莲蓉馅的吃着就更不得劲儿了,齁齁甜难以下咽。 所以每次在中秋节,林海只会小尝几口,走个形式罢了。 可当林海尝到这云腿月饼的味道后,瞬间就爱上了。 普通的月饼一般都是甜味,而这云腿月饼是咸味的。 这里面的馅儿简直馋死人了,里面都是宣威火腿肉,吃起来满口油香,让人欲罢不能。 所以之后的每次中秋节,林海就不再买其他的月饼了,只买云腿月饼。 穿到这个年代之后,也过了两次中秋节。 中秋节时是从街上的商店里买来的月饼,月饼的味道属实一般,就连贪吃的三妹都不怎么爱吃。 如今有了宣威火腿,说什么也得做云腿月饼来尝尝。 虽然中秋节还有两个月左右,如今不是过节的日子,但林海还是想做来尝尝,就当做是糕点了。 林海虽然没做过,但是在商城里有教程,看过教程之后,便钻进厨房里进行复刻了。 林海看的教程是改良后的版本,在原本云腿月饼的基础上,还加了菌子进去。 火腿选择肥瘦相间的部位切成小粒,加了一些鸡枞菌和黑牛杆菌进去,口感更加丰富吃着更香! 除了林海之外,雷川每天也在费尽心思,给大家准备更美味的饭食。 这不今天一大清早,雷川就到村子里,将上次用的石磨给借来了。 正吃着早饭的林海,看到雷川将这石磨放在院子里,有些好奇地问道。 “小川,你把这石磨借来干啥?上次的麻酱吃完了吗?” 第197章 超正宗的云南过桥米线! 上次将石磨借来就是因为缺少麻酱,将芝麻磨成麻酱用来蘸火锅菜吃。 林海记得上次弄的麻酱可多了,足足装了两大坛子呢,那坛子可是平常装泡菜的大坛子。 这段时间吃麻酱的机会也少,林海觉得应该不会去那么快吧? “海哥,我准备推点米浆,今天给你们做过桥米线吃!” 雷川说完之后就进了屋,将厨房里的一个盆子端了出来。 这盆子里用水泡着大米,昨天晚上就开始泡了,今天正好用上。 过桥米线是云南非常出名的一道美食,林海自然早有耳闻。 林海在上一世就吃过云南米线,并不是在云南本地吃的,而是开在外省的过桥米线店。 听说云南正宗的过桥米线,会让人吃了念念不忘,林海还真挺想尝尝。 “小川,这做过桥米线还得从磨米浆开始吗?没有现成的米线卖吗?” 林海记得上一世吃过的过桥米线,好像是店主用晒干的米线来煮的,并没有现磨米浆。 雷川点了点头,说得。 “过桥米线就得用现磨的米浆来做,吃着才香才正宗呢!反正今天也没啥事儿,要做就做最正宗的!” “哈哈好,那我来给你帮忙!” 在做过桥米线时,第一件事并不是磨米浆而是炖高汤。 “这汤至少得炖一上午,不然味道出不来!” 雷川拿了一个大砂锅,将准备好的各种食材放入锅中。 要煲好一锅汤,需要有好的食材,现杀了一只老母鸡,还从村子的集市里买了半只鹅,肥瘦相间的火腿肉也切了一些下去。 这么好的食材,还要文火慢炖好几个小时,煲出来的汤不鲜才怪。 砂锅上锅之后,林海和雷川便在院子里开始磨米浆了。 昨天泡的大米,此时都已经泡涨了,将大米捞出来后用石磨给磨的碎碎的。 这一大盆子米,真磨出来了不少呢,雷川看着这分量说道。 “昨天泡的米太多了,这些估计用不完呢!” 林海将多余的部分用碗装了起来,准备做一些米糕来吃。 大米做的米糕真是香惨了,一口咬下去蓬松柔软,那种清甜回甘的感觉,可比面包什么的好吃多了。 做好的这些米浆,不能太稠也不能太稀,看着像非牛顿流体一样。 然后在灶台生起火,便开始做米线了。 一个铁质的大勺上,钻了很多的小眼。 用勺子舀起一大勺米浆后,这些米浆便从小眼处往下漏。 漏下来的米浆,进入了一大锅热水里,就这样变成了粗细均匀的米线。 这过桥米线的配菜更是少不了,雷川准备了好多配菜呢。 有切成薄片的火腿,还有被油炸香了的鸡纵菌。 还有嫩嫩的里脊肉,以及切好的乌鱼片。 “来,每人一块炸过的脆猪皮,猪皮吸满汤之后再吃,那才叫香呢!” 米线出锅盛上高汤摆上配菜后,每个碗里还撒上了一把金丝皇菊。 金黄色的菊花瓣加进去,这过桥米线显得更加诱人了。 这米线沾上汤汁之后鲜美无比,林海将一大碗米线全部吃得光光的,配菜和汤汁一点都没剩下。 “小川,你这手艺可太棒了!以后开家米线店,生意保准差不了!” 雷川笑着摇了摇头,说道。 “这过桥米线的做法,我们这边人人都会,而且我的手艺也不算最好的呢。” 林海平常没啥事时,会去附近摘了一背篓的棕榈叶和芭蕉叶回来。 剧组里的小象正在长身体,最近饭量越来越大了。 算起来小象来到剧组也有一个月的时间了,肉眼可见长大了不少。 这小象长得就是快,一个月的时间长了有四十斤左右,差不多一天就要长一斤多。 如今来到了8月中旬,天气越发热了,有时候甚至热到剧组没法拍戏,得暂时停工避避暑气。 就比如今天中午,吃过饭后外面的太阳像个火炉子,高挂正空炙烤着大地。 中午的日头是最毒的,这个天气在太阳坝子里站一会儿,头就会晕的难受。 虽然有林海的硝石制冰,但最近也有不少工作人员中暑,好在都不是特别严重。 休息休息吃点冰的,也就缓过来了。 吃过午饭后,大家都坐在客厅里,客厅里的风扇摇头吹着。 林海正在用硝石制冰,准备给大家做一碗解暑的羊奶果酱沙冰。 上次的那些羊奶果,还做了一大罐子果酱,每次吃沙冰的时候舀一勺进去,别提多美味了。 周玲一边吃着沙冰,一边感叹道。 “这大热天里吃点冰的可真舒服,这几天导演都有点中暑了,估计这两天都拍不成,得耽误进度了。” 昨天顶着太阳拍了一天,导演昨天收工之后,就觉得身子不爽快。 今天早上的状态也有些蔫蔫的,估计这两天是拍不成了。 正当众人一起吃着沙冰聊着天时,有人敲响了门。 “小川哥,你在家吗?” 雷川打开门之后,发现门口站着的是周围邻居家的女儿彩妹。 “彩妹,这大热天的过来,是有什么事儿吗?” 彩妹的家里距离雷川家不是很远,也就一两百米,不过这日头太毒,小丫头还是冒了一脑门汗。 “小川哥,明天我哥娶嫂子嘞!我妈叫你们明天一起去吃席!” 彩妹今年十二三岁,性格活泼可爱,尤其是一双眸子笑起来像一弯月牙。 彩妹家和雷川家的关系不错,因此林海对她很有印象。 有时候家里的菜不够了,彩妹就会提着篮子送来。 彩妹的年龄和大妹二妹差不多,在一起也很有话说,彩妹每次来的时候,几个孩子都会围在一起玩好半天。 大妹和二妹看到彩妹后,就准备往门口走去,雷川见状笑着说道。 “彩妹,你快进来坐坐吧,这天太热了,别在门口站着了。” 第198章 凉拌猪血?暗黑料理? 彩妹进来之后,周玲便盛了一碗冰沙递到她手里。 “彩妹来吃点冰的,去去暑气!” “好,谢谢铃姨!” 周玲的性格开朗大方,来到这村子里一个多月的时间,和周围邻居都处的挺好。 彩妹一边吃着冰沙,一边说道。 “玲姨,我妈叫你明天也去吃席,还有海叔叔一家,一定都来哈!” 听到彩妹的话,孩子们的脸上都是喜色,连忙看向林海等着他回话。 对于这种婚宴邀请,肯定是不能拒绝的,而且林海也非常想参加。 在上一世林海参加过不少酒席,流程基本上都一样,席面上也就是那些东西。 无非就是鸡鸭鱼肉还有海鲜,流程上没什么新意,有些千篇一律。 而在这云南的山里,少数民族自己办的特色婚礼,林海还真没参加过。 听说少数民族都是能歌善舞的,婚礼上肯定也很有意思,一想到参加这样的婚宴,就觉得好高兴。 于是林海毫不犹豫,直接答应了下来。 “行,那我们明天都去,谢谢你们的邀请啦。” 听到林海答应下来,孩子们都高兴地欢呼起来,对于小孩子来说,没有什么比吃席更快乐的事情了。 周玲想了想,也答应了下来。 “明天应该是不会拍戏的,如果拍戏咱们请下假就行,到时候一定去!” 彩妹离开之后,林海便向雷川询问起来。 “小川,咱们明天去吃酒,随多少礼钱合适呢?” 对于别人的盛情邀请,肯定是不能失了礼数的。 不过林海对这边的风俗不太了解,不知道应该随多少份子钱。 “海哥,我们村子里也没那么讲究,可以随个一两块,几毛钱也行,其实不送礼拎点东西去也可以的。” 在这个年代,尤其是这种村子里面,对礼金没有那么执着,不像现在那样,不随礼就不好意思上桌吃饭了。 虽说在村子里也不注重礼金,但林海还是得给到位。 毕竟他们这一家子都去,人可真不少呢,要是随的礼太轻了,还真有些不好意思。 到了第二天,村子里变得格外热闹。 像这种村里的婚礼,一般村子里关系好一些的都会请,所以人还挺多的。 此时刚吃过早饭,上午八点多钟,雷川已经收拾妥当了。 “海哥,要不咱们早些去,看看能不能帮点什么忙。” 林海听见这话忙不迭地点头,“好啊,咱们一起去!” 在上一世坐席的时候,林海一般都是掐着点去的。 在快11点的时候到达现场,刚好能赶上吃席,这样就不会耽误时间了。 可今天他巴不得早点去呢,能多看看这边傣族婚礼的风俗。 林海和雷川到了男方家之后,发现大家穿的服装十分隆重。 平常的时候他们也是穿的民族服装,但是今天的民族服装,款式更加隆重一些。 平常要下地干活,一般也不会佩戴什么首饰,而在今天这个日子里,有很多人都戴着首饰。 或金或银,都是纯手工打造的,首饰的款式很有民族味道。 接亲这件事,林海和雷川就帮不上什么忙了。 毕竟他们的关系不是太亲近的,如果加入迎亲的队伍,反而有些不太合适。 “海哥,咱们去厨房帮帮忙吧!” “好嘞!” 村子里办酒席,不会在酒店里办,而是在村子里做坝坝席。 林海就喜欢这种坝坝席的感觉,非常朴实接地气,而且人情味很浓。 在村里一片开阔的地方,已经将桌子给摆好了,还专门搭了遮阳的篷布,看得出来十分用心了。 “嚯!那边在杀猪呢!” 林海看到不远处有几个大小伙子捉着一头猪,这猪被捆着在死命扑腾着。 在这个年代,尤其是村子里面,其实还是挺缺肉的。 除了有些山里人会打猎,能时常弄些野味来吃,其他人想吃肉就得等到过年了。 能看出来男方家里还挺大气的,竟然弄了一头大肥猪,这猪是男方家里养的,就为了这次结婚做准备,所以被养的膘肥体壮的。 雷川过去帮忙按住猪的身子,林海端着盆子站在旁边等着接猪血。 村里的屠夫拿着刀,利落地割开了猪的喉咙,一股股温热的鲜血便涌入盆中。 这猪长得肥,身上的血也多,足足接了大半盆呢。 这血鲜红鲜红的颜色非常漂亮,这种血的质量很高,不是现在那种合成猪血能比的。 看到这一盆漂亮的猪血,林海就已经想到了好几种烹饪方式了。 做成麻辣爽口的毛血旺,或者是用猪血做汤,味道都很不错。 林海端着这一盆猪血,便送进了后厨里面。 后厨里的女人们都在忙碌着,她们都是村里的妇女,自愿过来帮忙的。 一个婶子看到这盆猪血后,眉开眼笑地接了过来。 “嚯!这猪血是真不错呀!等会儿咱们做凉拌猪血来吃!” 林海听到这道菜的名字,有些傻眼,凉拌猪血是啥?他咋没听过这道菜。 是将猪血焯水之后凉拌,还是用生猪血来凉拌? 林海原本打算送完猪血后,继续出去帮忙。 听到这婶子的话,他便挪不开脚步了,想看看这凉拌猪血到底是什么东西。 这婶子做起这道菜来十分熟练,弄了很多调料,这调料足足有一满碗。 在配制调料的时候,刚才接的猪血已经凝固了。 大婶便将调料倒入这盆猪血中,然后用筷子搅拌起来。 凝固成块的猪血,在搅拌的时候变成了碎块,每一块猪血都沾上了调料。 搅拌完成后就没有下一步的操作了,反而是直接拿盘子开始分装起来。 林海看见这一大盆东西,眼睛都瞪得老大,这玩意儿真的不是黑暗料理吗? 这猪血完全没煮过,一大盆血乎滋啦的,这真的能吃吗? 林海实在是忍不住了,于是向这个大婶问道。 “婶子,这猪血还是生的,这样就能吃了吗?” 第199章 拍戏杀青,返回岛内! 这个大婶看了看林海,笑着说道。 “小伙子你是外地人吧,我们这儿的猪血就是这样吃的,虽然看着是有点怪,等会儿上桌你就知道有多好吃了!” “啊…好吧。” 林海原本以为这凉拌猪血就够震撼了,可等他出去之后才发现,还有更震撼的呢! 林海原本以为出去之后,会看到大家一起分割猪肉的场面。 结果出来后,却没看到分割猪肉,而是发现一群人围在一起,有一阵阵浓烟往上飘。 林海有些好奇,也走过去围观,走近之后发现,大家围着的就是刚才那头猪。 这头猪此时躺在地上,身上盖满了稻草,稻草燃烧着释放出熊熊烈火。 能看出来已经烧了好一会儿了,猪的身上被烤得黑黢黢的,还盖了厚厚一层的稻草灰。 林海觉得应该是在烧猪毛,不过有些疑惑,这烧猪毛也用不着这么大的火呀,而且烧的时间也太长了。 用来烧猪的稻草,在旁边堆得像一座小山,少说有个两三百斤。 将这些厚厚的稻草盖在猪身上,一波接一波地烧。 按这样的烧法,不仅能把毛给烧没了,猪皮都要烧焦了呀! 烧了好一会儿,终于停了手,有几个大娘提着水桶便过去清洗了。 将水浇在猪身上,用刀把身上黑色的那一层给刮掉。 刮掉了那层黑黑的东西,猪的身上呈现出焦黄色。 接下来的步骤,林海实在看不懂,这些婶子和大娘开始用刀切割猪身上的皮。 一个大娘将猪皮切掉之后,塞了一块放进嘴里,嚼吧嚼吧满脸享受的样子。 这动作可把林海给看呆了,这猪皮虽然用火烧过,但应该也没太熟呀,怎么能直接塞进嘴里? 旁边的雷川看林海有些傻掉的表情,便开始和他详细地解释道。 “海哥,这是我们本地的一道美食叫做生皮,把猪用稻草烧过之后,皮肉和内脏切下来,就着蘸水吃。” 林海还从没听过这么猎奇的美食呢,这不是吃生肉吗? “这猪肉也没烧熟呀,都是生的可咋吃?不会有猪腥味吗?” 雷川摇了摇头,似乎在回忆生皮的美味。 “这生皮蘸了蘸水可香了,没有猪腥味,尤其是生猪肝,剁碎后味道更好。” 在雷川解释这道特殊美食的时候,屠夫已经举刀给这猪开肠破肚了。 这猪被割开之后,里面的肉都是鲜红的显然没熟,肚子里的内脏也没熟。 而这些婶子和大娘们,已经开始现场切起肉来。 将猪皮、猪肉和内脏,切成小片放在碗里,等会儿直接端上桌就着蘸水吃。 虽然这道菜确实太猎奇了,但林海也尊重不同民族的饮食习惯。 这生皮也只是桌上的一道菜,还用这头猪做了不少的热菜。 用猪炖了猪蹄汤,还炸了酥肉,还有各种炒菜。 在这桌上出现率最高的当属菌子了,毕竟这东西在山上就有,不花什么钱,但味道却顶好。 其中有一道菜叫炸菌子,最得林海的喜欢。 将这些菌子洗干净,裹上一层面粉便扔进油锅里炸。 炸好后的菌子外壳酥脆,内里多汁,吃起来外酥里嫩菌香诱人。 这凉拌猪血和生皮,孩子们是不敢尝试了,林海做了好一会儿心理建设,夹了一些尝尝味道。 说实话味道还真挺不错的,没有什么异味,尤其是凉拌猪血,那口感比内酯豆腐还要嫩的多。 民族的婚礼实在是热闹极了,整个过程中载歌载舞,林海都忍不住起身,跟着跳了两段。 在这次婚礼之后,村子里也就没什么大型的活动了。 不过林海和孩子们仍旧过得充实有趣,林海隔三差五就会跟着阿成他们上山去打猎。 因此家里根本不缺肉,这几个月吃野味可以说是吃够了。 闺女们和周围的一些小邻居,也处成了很好的朋友。 每天就是到处疯玩,在这个夏天里,至少被晒黑了三个度。 虽然变成了小黑妞,但林海还挺高兴,自己的孩子这么活泼外向,能交到这么多朋友。 林海原本以为这部戏的拍摄会持续太久,耽误到秋季的开学。 结果后期越拍越顺,这部戏竟然提前杀青了。 剧组里吃了一顿杀青饭,也就准备各奔东西了。 这部剧拍完之后,小象也得归还回去了,三妹真的特别舍不得,搂着小象哭了好久。 在临走的时候,还将三妹这两个月拍戏的工资给结了,虽然不太多,也就八十块钱。 但这是三妹靠自己挣的第一笔钱,她拿着这钱买了一些漂亮的小饰品,作为留念礼物送给大家。 周玲在离开这里回北京之前,摸着三妹的头,也是很不舍的样子。 “乖宝,这次就暂时分开了,等以后有戏约的话,我再找你哦,到时候咱们再一起玩儿!” 三妹认真地点了点头,眼里全是幸福和自信的光。 眼看着快要开学了,于是林海也带着孩子们准备回岛内了。 在回去之前,林海才买了一大批的物资,都是云南这边的特产,到了岛内根本吃不到的那种。 回到岛内之后,日子便又开始步入正轨了。 孩子们进入学校里,一边学习知识一边慢慢长大。 而林海的事业也越做越好,有了那艘大捕鱼船,海鲜干货的生意越做越好,赚了一大笔。 海月火锅店的分店也越开越多,不仅遍布岛内,甚至在岛外也开了起来。 虽然在这个年代还不流行排什么富豪榜,但是林海知道自己手中的钱和资产,在这岛内绝对是首屈一指的,说是首富都不为过。 孩子们慢慢长大,大妹和二妹的成绩也越来越好,毫无疑问是名校的苗子。 而调皮的三妹也找到了自己的赛道,在游泳方面很有天赋,成绩斐然,已经拿到过好几块奖牌了。 四妹跟着周玲又接了好几部剧,之前在云南拍的那部戏大爆,四妹也算是有名气的小童星了。 这不今天就是三妹新电影的首映,家里人收拾好都准备出门了。 “今天晚上三妹演的那部电影要开播了,咱们一起去电影院!” “好耶好耶!” “一起出发喽!”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