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月倪裳》 第一章 明月倪裳 二百七十年前(公元1748年) 初夏时分,夜,天空阴云密布,空气凝滞,天地交接之处,隐隐传来闷雷声,偶尔一道闪电,如同游走于天空的银蛇,隐约而诡异。 一处在苍穹之下闪着尘世灯火的小城,天阴欲雨,城门虽然敞开,却已少有人出入,偶尔有匆匆行走的路人,也是赶着入城而去,如同倦鸟归巢。 突然间,就从这道寂寞的城门处,飞驰出来一匹马,马上的人一手牵缰,一手甩着马鞭,弓身催马急驰,虽然天地暗沉,但那匹马,竟能顺着官道一路向前,显然是一匹良驹,而就在这匹马飞驰出来之后,又一匹马也紧跟而出,只是因为那匹马似乎有些孱弱,即使马上的人奋力扬鞭,也并不能紧跟着前面的骏马。 夜色之下,依稀可见,前面那匹急驰的马背上的人是一位年轻的男子,身形修长敏捷。当他催马驰入城外茫茫荒野时,当空雷声滚过,狂风卷云,刹那间如珠的雨击打向大地,也击打在了他的身上。 男子在雨中奔驰了有一里地,至一处芦苇处,突然,天空一声炸雷响过,这声雷伴着一道划破天空的闪电,瞬间让男子胯下那匹原本沉着的良驹也骤然受惊,那马一声长嘶,一扬前蹄,眼看就要往芦苇丛中窜去,马上男子情急之下,猛勒缰绳,那马腾空一跃,立在原地,男子借着刚才的闪电,却看见芦苇丛边,已是一条河流,芦苇生长在河畔边,异常丰茂。 男子口中轻轻地发出吁声,安抚胯下的马让它稍微平静,才催马往前来到了河边。这条河此时在暴雨的击打下,流声湍急。男子绕马立在河边,听着雨击落在河面,河水翻卷东去,天地之间仿佛只剩下了他一个人。他只能在黑暗的雨中兜马四顾,不知道该往哪里去。此时又一道闪电,照见他如落汤鸡一样的身形,和一张被雨水喷淋但却很清俊的脸宠,脸上的神情焦灼而茫然。 他翻身下马,踩着河石来到河边,看着这条河懵然发呆。一道闪电再次划过天空,一道白亮下,他突然看见脚下的河水和芦苇丛连接的地方,河卵石间,有一样晶莹的东西。他俯身从水中捞起来,那是一枝银簪,他在黑暗中用手指抚摸着那枝簪,依稀辨出,这枝簪虽然饰样简单,但是也是异常精致,那簪头是用银片錾出一片流云,流云边上还有星粒装饰。 暴雨突然间,就停了,天空流云乱渡,一轮明月也款款露出了脸,天地之间骤然有了光亮,雨中的男子浑身湿透,但是却浑然不觉,手中拿着那枝簪子,在时明时暗的月光下在河边踉跄乱走,四处张望。 他在寻找什么? …… “大人,大人!”一阵马蹄声伴着由而近的呼喊,从城门外一直追着男子而来的那匹马此时也特特地赶到了河边,马上的人虽然头上戴着一顶斗笠,但是也是长衫尽湿。他来到河边,在已经穿破云层的月光下翻身下马,从马鞍前摘下一件羊皮雨披,来到男子身边,将雨披披到了他的肩上:“大人,你这是要干什么,下这么大的雨,你办完公事也不回家,突然从县衙骑马出城,万一出点儿什么事,我怎么向老夫人交待?——大人,你这是……怎么了?” 那位被称作大人的男子从肩上抹下羊皮雨披,摔还给戴斗笠的男子,长叹一口气:“雨已经停了,要雨披又有什么用?人已经死了,再多说又有什么用?” 斗笠男子迟疑一刻,道:“大人,你说的,可是……今晚被沉河的那名杀人女犯吗?“ “长安,但是我这几夜连夜翻看她的案宗,感觉她可能没有杀人,她可能是被冤枉的……,”年轻的大人提高声音道。 名叫长安的男子一眼看到了大人手中的那枝银簪,他叹口气,道:“大人,我们回去吧,据狱头李明说,按照州府钱大人的安排,此案因为涉及朝中周大人的清誉,那名女犯在今晚晚饭后,就要被押到这里,秘密沉河,执刑者只有两名狱卒。据李明说,这样做也是要保住周杨两家的名声,这个案子也就这样了结,州府会以斩首结案报给朝廷。——大人,你到青阳县不过月余,这个青阳首富之甥女勾引舅母之弟为奸淫之事不成的案子,虽然有些不合情理,但是也不是经过大人你的手,你到任后,此案已经由前任县令,现任州府钱大人主判结案,就像您说的,人都已经死了,你就是心里不甘,也没有办法啊。你看,咱俩此时都全身湿透,我们还是赶紧回去吧,再待一会儿,我们肯定都会受凉生病的。啊——霆……,大人,我都要感冒了!” 年轻的大人默默从河边走上河堤,来到自己的坐骑旁,翻身上马,对长安闷声说道:“我们回去吧!” 雨后的夜空,阴云托月,忽明忽暗,年轻的大人催马前行,从特特的马蹄声中,能感受到他此时心里的落寞与沉重。长安催马跟随在他的身后,也不敢多言,两个人就这样在寂寞的月色下,在荒郊野外,催马碎步慢行,一言不发地依原路回城。 …… 大地辽远,雨霁云散,明月高悬。 子夜时分了。 河边的芦苇深处,如一阵风过一样,芦苇枝叶一阵乱晃,却并不是风,分明是一个生物在芦苇丛中。 的确是一个人,一个女人。 她摇晃着从水中站立起来,拨开苇枝,一身泥水,披头散发地踉跄走向河边。 她身上穿着粗布衫裤,月光下,那布衫上是一个大大的黑色“囚”字,衣衫有几处已经撕破,凌乱的长发也是泥水淋漓。 但是她即使是从泥水之中爬出来,却似乎并没有受伤,她初起身时脚步踉跄,站稳之后,却腰肢挺直,单薄修长的身形竟然显露着一种蓬勃和昂扬。 她来到河边,蹲下身,伸手掬起河水,洗了洗脸上的泥污,挽一挽头上的长发,立起身,看着天上的一轮皎皎明月,喃喃自语:“我还没有死,我没有死,所以,一切都还来得及……只是这位县太爷,你既然说我冤枉,那为什么不在我行刑之前出手相救?你们不是一定要置我于死地而后快么,这时候又来假悻悻地做什么?我记得,我应该和你有一面之缘,也就在三天前,你来狱中看我,站在牢门外,盯着我这个满身伤痕的死刑犯看了足足半个时辰,却一句话都没有说就走了,女牢头告诉我你是新上任的县令。可是你今晚来到这里,又是为了什么呢!你说我可能是冤枉的,又知道我已经死了,是来猫哭老鼠一场么?据我想,你虽然知道我冤枉,但是也畏于强权,不敢做什么,等我死了,又良心不安,来惺惺作态一番,好对自己有个交待,哼,真是个伪君子……” 女子喃喃许久,一声冷笑。她理理凌乱的长发,站在河边,仰天凝视夜空,用一种激愤的声音说道:“苍天在上,从此之后,昨日之我,已死,今日之我,将以这天上流云取名,为倪裳,我倪裳今日对天起誓,终有一日,一定要手刃那些毁我清誉,害我性命的恶人,为我自己报仇! …… 第二章 钱大人寿辰 时光一瞬,这一年的中秋马上就要到了。 青阳县县衙内,长安手里拿着一封请柬,在县太爷的书房外转了三圈,跺跺脚一掀帘子走了进去。 年轻的大人此时一身官服,正襟危坐在书桌前看文书案卷,看见长安进来,一言不发,神情不喜不怒,显得异常淡漠。 “大人,这是刚才州府钱大人差人送来的请柬,请大人过目!” 年轻的大人猛然抬头看了长安一眼,立刻又低下头,继续看手中文卷,好半天才冷冷说了句:“我可以不看,也不去吗?” 长安皱着眉头:“大人,钱大人是您的顶头上司,这请柬虽然名为中秋赏月,其实就是钱大人自己的生日到了,要下级官僚给他祝寿送礼,大人要是不去,就分明是不把周府大人放在眼里,咱这个七品芝麻官也不好干了!” 年轻的大人哗地扔掉手里文卷:“长安,这个七品芝麻官,我还真不想干了。想我蒲开颜,从小父亲早逝,是母亲一个人含辛茹苦抚养我成人,依靠祖宗留下的一点家产为生,寒窗苦读十几年,金榜题名,蒙朝廷恩典授命青阳县令,本来是要为民请命,造福一方的,结果一上任,就看到的是冤案无处申,官员相勾结,我一个七品芝麻官,遭人威胁,申诉无门,我当这个官还有什么意思?索性撕破脸面,大闹一场,辞官回乡算了。” “可是大人,长安虽然读书少,但是据我想,这样做,其实就跟小孩子发脾气一样,不是男子汉大丈夫所为。你想,那个钱大人早看您不顺眼,巴不得你出岔子走人,你自己如果意气用事,岂不是把刀递到人家手里任人宰割,再者,你也说了,老夫人含辛茹苦抚养您长大成人,眼看你今天也成了朝廷命官,按她老人家的品性,是希望你为百姓,为国家有所作为的,你自从上任以来,日渐自暴自弃,老夫人嘴上不说,心里着急,你也要为老夫人着想,应该振作起来,哪怕和强权抗衡,也要抗下去,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你只要有为民请命的心,就应该保住官位,总有机会造福一方啊。” 长安这一番话,说的义正言辞,蒲开颜不禁看着眼前这个和自己年纪相仿,读书不多,但却和自己一见如故,心性相通的县府衙役,一瞬间肃然起敬。他沉吟半晌,点点头:“长安,你这番话倒提醒我了,看来,钱大人这中秋赏月加生辰,我们还得去,哪怕是拿根针给他,我们也得去好好喝他一顿酒!” 长安点头微笑:“大人,您这样想就对了,到时候,长安陪您一起去,两个人喝的酒,总比一个人喝得多,长安可是个出了名能吃的大肚汉,不吃喝他个盆干砵净,我就对不起大人你心里的憋屈!” 两人相视一笑,年轻的县太爷蒲开颜的脸上,第一次有了开颜一笑的神情。 但是瞬即,蒲开颜又问:“长安,那你说我们去赏月喝酒,拿什么东西给钱大人比较好呢,总不能真拿一根针去!” 长安挠挠头,灵光乍现道:“大人,我有个好主意,老夫人不是厨艺高超吗?尤其是做月饼点心,不如您去求老夫人,让她做一些月饼寿桃,我们不用花多少钱,见了那位钱大人,特意告诉他这是老夫人亲手做的,钱大人心里再不高兴,也不能当着众人的面发火,你说是不是?老夫人见你肯和上司搞好关系,心里也高兴不是,这样就两边都有交代了不是?” 蒲开颜一拍手:“长安,你这个主意很好,我这就去求老夫人做月饼寿桃!” 第三章 中秋夜宴 中秋佳节,花好月圆,万家团圆! 距离青阳小县百里外的青州府衙,从三天前就已经张灯结彩,州府钱大人便放出风声,因为今年青州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又刚好中秋节是钱大人自己的生辰,所以身为州府父母官,要备薄宴款待辖内官僚,慰问同僚们一年来公务辛劳,和百姓共庆丰收佳节。 蒲开颜和长安赶在这一天的下午时分,天边落日已经垂到西山顶时才赶到了钱府。两人在府邸前下了马,长安从马鞍后取下一个大大的食盒,主仆两人互相看看,看见对方都是嘴唇干裂,风尘仆仆,不禁相视一笑。——两人从早上天尚未亮时就上路,一路上一口饭未吃,一口水未喝,就是要让钱大人看看他们大老远赶来的诚意。 钱府门口此刻车水马龙,宾客如潮,已到晚上开宴赏月时候,蒲开颜带着长安挤进宾客丛里,顺着钱府气派豪奢的正门甬道来到了正堂。正堂此时真是花团锦簇,宾客盈门,年过五旬的钱严中钱大人和自己的正室老婆坐在正堂上,旁边站着几个着红穿绿的侍妾,看的蒲开颜心里一阵不舒服。 他强忍心中不快,乘着此时宾客满堂,和长安挤到钱大人跟前,屈身行了个大礼:“大人,在下青阳县令蒲开颜,特意从青阳阳赶来为大人中秋赏月助兴,因家母得知中秋刚好是大人的寿辰,为表对大人的敬意,特下厨烹制了一些月饼寿桃,命在下带给大人,请大人一定品尝,长安!” 长安跪在蒲开颜的身边,立刻解开食盒外的布裹,打开食盒。 此时,满堂的宾客都把目光投到了蒲开颜带来的食盒里。食盒里,是蒲母亲手蒸的月饼寿桃,只见那月饼面白胜雪,里面卷了玫瑰丝,顶上缀了十二生肖的造型,一个个栩栩如生,憨态可掬,而那六个寿桃更是白里透红,鲜艳夺目,这月饼寿桃不但看着好看,闻着也是一阵香气扑鼻,令人垂涎欲滴。堂中宾客不明就里,只为了拍钱大人的马屁,都交口称赞这月饼寿桃做的好。 钱严中看着这一食盒的月饼寿桃,心里一千个不痛快这时候也说不出来,只能强挤出笑颜,淡淡说一句:“蒲大人的贺礼,钱某心领了!” 长安听了这话,立刻起身将食盒放到了堂中一个专门放宾客贺礼的桌子上,和蒲开颜转身出了正堂。 正堂两边,是钱府的连廊厢房,此时早已摆上酒宴,宾客众多,各自入座,认识不认识的都行礼寒暄,青州豪绅权贵们都趁此机会结交朋党。 蒲开颜和长安在靠近钱府东廊花阁处,找了一个酒菜丰盛,又不太引人注目的地方坐了下去,这个位置后面是一处花圃,两人都是布衣长衫,在青州府认识的人也少,因此也没有人过来寒暄。刚一落座,已经饿红了眼的长安抄起筷子便吃,蒲开颜此时早已饿的头晕眼花,也顾不得斯文,拿起筷子也埋头吃喝,想起刚才钱大人看着自己送的寿礼虽然一万个不高兴,但又不能当着众人面流露不满的情形,这会儿又吃着喝着钱大人准备的这丰盛的酒宴,几个月来郁结于心的不痛快也消散了许多,和长安又说又笑,频频碰杯,也不理不顾周围的人。 就在两人吃得兴起时候,一轮明月冉冉升起,映照在楼阁、花圃、庭院之中。 “这钱大人的府邸,还真是阔气啊!”长安吃喝差不多了,放下筷子,抬头赏月,不禁感慨道。 蒲开颜也抬头赏月,却并不在意钱府的豪奢。 长安一回头,却看见蒲开颜的旁边,不知道什么时候,坐了一位穿褐色长衫的人,这人头戴一顶黑缎的瓜皮小帽,留两撇小胡子,长相本来应该不错,但是在左边腮上,却长着半个蚕豆大的黑痣,痣上还有两根痣毛,猛一看,显得有点儿轻浮相。 这人手里拿着一柄折扇轻摇,一边举杯饮酒,一副悠然自得的样子。蒲开颜看着长安神情不对,顺着他的眼神,也看见这个人,便举手行了了礼,那人也回了礼,仍然自顾自地喝酒吃菜。 蒲开颜此时心情不错,忍不住道:“今晚这中秋月,真是圆满!” 褐衣人淡淡一笑:“天上月圆满,但是人间事却大多残缺,这中秋月,也就是有钱有权的人喝酒听曲儿时赏着才有心境,平常百姓,缺衣少食,那来的心情赏月,世间人有悲欢离合,所以,算不得圆满!” 蒲开颜一听这话,不禁仔细看了他一眼,虽然觉得他说话我自己一样,带着满腹的牢骚和愤世嫉俗,但是却和自己很对脾气。忍不住倒了一杯酒:“兄台,听你说这样的话,也是有正义的人,在下敬你一杯!” 那褐衣人并不推辞,举起杯:“蒲大人高看小的了,我一介草民,有什么正义不正义的,活在这世上,能图个一生平安已经是万幸了。” 蒲开颜本来已经有点儿醉意,顺着褐衣人的话,说:“那我就祝你一生平安,万事如意,来,咱俩干了这杯!” 那褐衣人也痛快,两个人一来一去喝了几杯,还不尽兴,蒲开颜提议,两人划拳喝酒,长安在一旁督战。 三个年轻人一时间竟然玩得十分开心,十分投机,忘了这是在钱府,在别人家的宴席上。 第四章 酒宴命案 将近亥时,明月已经移到中天,钱府依然人声喧嚣,酒宴进行的异常热闹,在远处,还有一台昆曲在唱,洞箫呜咽,唱腔宛转,听得出是唱一出《牡丹亭》。 蒲开颜这会儿已经醉眼朦胧,举着酒杯,对着眼前的这位酒友说道:“兄台,我和你一见如故,这酒喝得也高兴,敢问兄台,尊姓大名啊!” 眼前的褐衣人也喝醉了,他半眯着眼睛看着蒲开颜,刚欲张口,却听见中堂方向,突然一片人声喧哗,一个人高声叫喊:“快来人,快叫医生,快啊,钱大人,周大人晕了!” 所有人听见喧哗,都起身惊惶冲向中堂方向,蒲开颜也愕然变色,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和长安两个人起身张望,只见从中堂方向跑过来三四名钱府的管家仆人模样的人,飞奔到一个正坐着喝酒的六旬老头儿跟前,架起老头儿便走,一边喊:“让开,快让孔大夫去给钱大人周大人瞧病!” 蒲开颜酒顿时醒了一半,虽然不想和钱府的事有太多纠缠,但是出于好奇,也跟着众人往正堂方向赶去,长安紧跟在他身后,想要知道钱府发生了什么。 在正堂,匆匆赶到的那位孔大夫推开围成一圈的一堆人,蒲开颜顺着孔大夫的后背望去,看见正堂摆着一桌酒宴,满桌山珍海味,但是坐在主位上的钱大人,此时却半仰在太师椅里,身体僵直,旁边是赋闲在青州的原朝中宗人府丞周大人,同样身体僵直瘫在坐椅上,嘴角边流着白沫。再一看,这一桌食客,竟然全是一个姿势,全部瘫在坐椅上,口吐白沫,除钱大人周大人外,周大人的侄子,青州防守尉周铁仁,还有钱大人的夫人以及一名侍妾,共五个人都是一样的情形。 “大人,这钱大人他们,是不是了吃了这酒宴中的什么东西,中毒了!”长安在蒲开颜旁边小声嘀咕道。 蒲开颜此时也很震惊,他轻嘘一声,长安便不再说话。两人屏息看着那位孔大夫神情凝重地把住钱大人的脉息,又翻看了他的瞳孔,又到周大人跟前同样把了脉,对旁边钱府的仆人道:“钱大人和周大人是中毒了,现在还有气息,赶紧抬到后边卧室床榻上,赶紧用催吐药催吐。” 五六名仆人慌忙把五人抬起来,往正堂旁边的侧厢房去,孔大夫跟在后边,除了钱大人的亲近家属外,众人被拦在了外面。 “钱大人周大人这分明是中毒了啊……” “这么多酒宴,为何独独这一桌酒宴上的人就中了毒……” “我不会也有事吧……” …… 惊惶的宾客此时聚拥在一起,议论纷纷,有人趁着乱,准备往外走,想离开这是非之地,却被一声喝止住了:“所有来宾,谁也不许离开,等我查明真明,大家再走不迟!” 厉声说话的人,是青州府卫千总领朱谦,很巧,蒲开颜和这位朱谦朱千总领因为公干打过交道,此时朱千总领如鹰一样的目光扫过堂中众人,突然一瞬间落在了蒲开颜和长安两个人的身上。他盯着蒲开颜看了片刻,径自走了过来:“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您应该是青阳县令蒲大人吧!” 朱千总领是从六品,比蒲开颜官高一阶,蒲开颜行了礼:“朱大人,在下正是蒲开颜!” 朱千总领冷冷地看着蒲开颜,突然一回身,从身旁的桌上拿起一角寿桃:“蒲大人,这寿桃,是你特意从几百里之外的青阳,带来给钱大人贺寿的,对吗?” 蒲开颜点点头:“是的,是我带来的!” 朱千总领一声冷笑:“那就对了,钱大人府上今天晚上备了薄宴招待各位来宾,所有饮食都是自己家的厨师烹制,唯独这一盒寿桃月饼是蒲大人你带来的,而且,大家看……” 朱千总指一圈正堂的酒宴,对众人道:“蒲大人带来的寿桃,一直放在那里,没有人动过,只有钱大人和周大人这一桌,夫人在酒宴过程中,想起蒲大人带来的寿桃,命人切了一块放在席上,此时,这一桌的人都中毒了,那么各位一想,就知道是怎么回事儿了吧!钱大人周大人他们,必定是吃了这位蒲大人带来的寿桃,所以才中毒的!” 所有人哗地一声,将目光齐齐盯在了蒲开颜的身上。蒲开颜也是大吃一惊,看了一眼,看见在那一桌酒宴之中,的确放着自己带来的寿桃,且有人掰尝过的痕迹。 蒲开颜和身旁的长安对视一眼,一时间竟无可辩解之辞。 正在这时,内室的一名钱府家仆跌撞着跑出来:“不好了,不好了……,朱大人,钱大人和周大人他们原本是口吐白沫,此时突然七窍流血,孔大夫说,钱大人周大人他们,可能……不行了……” 钱府中所有来宾皆一声惊嘘后,个个吓得面如死灰,有几个身份较为低微的来宾,许是为了表白忠心,也许是为了开脱,竟立刻伏地痛哭起来。 朱千总领一转身,从身后一名随身侍卫腰中呛啷抽出一把钢刀,一声厉喝:“钱大人府上出了这么大的命案,来人,将青阳县令蒲开颜和他随身这名衙役给我拿下!” 蒲开颜和长安立刻被钱府的几名家丁团团围住,两条绳索绑了起来。长安不甘心,挣扎着大喊大叫:“不是,不是蒲大人,那寿桃是老夫人一个人亲手蒸制的,老夫人为人善良,怎么会想着要下毒给别人?” 朱千总领一声冷笑:“照你这么说,那我们还要去青阳县一趟,把蒲夫人也带来问个究竟了!” 蒲开颜瞪了长安一眼,长安立刻住了嘴。这时,孔大夫搓着手从内室出来,看见被绑起来的蒲开颜,摇摇头一言不发,只是走到朱千总领跟前,行了礼道:“朱大人,钱大人和周大人以及两位夫人共五个人,我已经都给了催吐药,但是已无药可救,唯有钱大人的如夫人,中毒较浅,目前还在昏迷中,应该还有一线生机!小的,也是尽力了!” 伏地痛哭的几个人突然间止住了哭声。孔大夫的这一番话,已经证实,今晚在钱府,是出了一件极大的命案,钱大人周大人以及小周大人三人身为朝中大臣,以及镇守一方的大吏,突然在众宾齐聚的中秋之夜暴毙,四条人命,这真是骇人听闻,闻所未闻…… 蒲开颜的头也是嗡嗡地闷响,就在他一抬头的瞬间,他突然看见在堂外的廊下,人群的缝隙中,灯火暗淡处,站着一个人,那人神情淡定,手里摇着一柄折扇,因为在一柱香之前,这人曾经和自己在一个桌上喝酒划拳,所以那神态,他很是熟悉,依然那样远远旁观,对眼前发生的所有事,都只是一个看客,而且是一个很开心的看客。 蒲开颜盯着他,一瞬间突然脑海中有金石崩裂的感觉,这个人……这个人,他以前应该见过,是的,见过…… 在哪里……!!!! 他霍然转过脸,不再看那个人,而是盯着朱千总领,大声道:“朱大人,在下身为朝廷命官,无端被你诬陷是投毒凶手,我有被嫌疑的证据,我无话可说,但是,我想要自证清白,总是可以的吧!” “都这个时候了,你怎么自证清白?” “很简单,你既然说是我带来的寿桃里有毒,那么,我现在就当着众人的面,吃了这些寿桃,如果我被毒死,那是我罪有应得,就算是当场处决我了,如果我没有中毒,那么就说明有毒的食物另有他物,我们需要再找出真正的罪魁祸首才对!” 长安在一旁大声附合:“蒲大人说的没错,既然这盒食物是我带来的,那就由我来试吃吧,如果我被毒死,那就说明这毒是我下的,和我们大人无关!” 听两人这样一叫喊,朱千总领反倒不说话了,他瞪着蒲开颜颜:“蒲大人,你物证在前还不认罪啊!” 蒲开颜昂然道:“朱大人,你忘了,我虽然只是个七品县令,但也是皇上钦点的朝廷命官,你这会儿不分青红皂白就绑了我,而且不允许我自证清白,这有违大清律法吧!” 朱千总领冷哼一声:“来人,给蒲大人松绑,让他吃这桌上的寿桃!” 蒲开颜被松开了身上的绳索。他抚抚肩膀,坐到了刚才钱大人坐的位子上,看着眼前还算整齐的酒菜,拿起一块母亲做的寿桃,就要塞进嘴里吞下去…… 然后,他闭上眼静坐在椅子上,心里默默念道:“如果……真有人借着母亲的寿桃下毒,那我也是罪有应得,命该如此,如果不是,那或许……,钱府这几个人也许真是该死了……” 他为自己有这样的想法而心里一惊,眼前再次浮现几个月前的那个雨夜,那个河边,那枝银簪…… 他在这一瞬间,突然洞明,他的人生错了,他不是一个做官的料,却挤破了头考了功名,进了官场,所以才让自己有了今天这样的尴尬和困局。 就在这不到一炷香的功夫,蒲开颜闭着眼,思绪如潮,突然想明白了以前没有想明白的许多事情。 堂中所有人都屏息看着这位年轻的县令,等到一炷香的时辰过了,却看见他缓缓睁开眼,缓缓起身,脸如秋水一样平静。他冲众人做了一揖,道:“在下蒲开颜,并没有谋害钱大人,也没有谋害钱大人的道理,现在朱大人可以相信在下了吧!” 一旁还被绑着的长安立刻大叫:“我们大人没事,我们寿桃没有毒,你们还不放开我,你们还不快去找真正的凶手,这么多条人命,朱大人,你断案不明,纵容真凶,被朝廷知道了,是要追究你的失职之罪的。” 朱谦一脸冰霜。他一挥手,命人松开了长安。说:“蒲大人,既然你也是青阳县的父母官,今天晚上,钱大人和周大人小周大人三位朝廷命官同时出事,这么大的命案,肯定会朝野震惊,你既然说你不是嫌犯,那你现在就来查明凶手,我想,这凶手现在应该还在钱府。——来人,把前后门都封锁,所有宾客都请到钱府客房休息,我要查明此案。——当然,蒲大人,如果找不到凶手,你纵然吃了这桌上的寿桃,那,也避免不了嫌疑,因为,当时钱夫人命人拿了两个寿桃到桌上,你怎么能证明这一桌人已经吃掉的另一块寿桃没有毒呢?来人,把钱大人的客房打开一间,请蒲大人和他的随从在里面休息,凶手查不明,蒲大人就暂时不要回府了!” 蒲开颜看着朱谦那一双阴森森的细长眼睛,想起青州官场关于朱千总领和钱大人周大人乃是朋党的传言,心里不禁一声长叹,知道自己已经陷入了一个巨大的麻烦。 他转头再用目光搜寻人群中,那个摇着折扇和自己一桌喝酒,在自己被绑后又冷冷站着看热闹的青年人,看了一周,却,已经找不见了。 第五章 同卧一榻 夜已三更。 蒲开颜静静地合衣躺在一张硬床上,盖着薄薄的被子,鼻子里闻着屋子里潮湿发霉的味道,没有丝毫睡意。 这间所谓的客房,根本不像朱谦所说,是钱府的客房,而是一间常年不住人的废弃房屋,屋子逼仄简陋,左右不过十步,除了这张床外,空无一物,分明就是钱府的私牢。长安此时也不知道被朱谦安排到哪里去了,蒲开颜一个人被禁足在这私牢里,无法安眠。 好在,这间私牢有一扇窗,窗外中秋之月依然如银盘一样明亮,照在床前的地上,一地银光。 窗户突然悄无声息地被推开,一个人影无声地掠了进来,闪在了窗户旁边的阴影处。 蒲开颜虽然此时万念俱灰,但还是吃了一惊,只不过心里虽然万分惊惧,却一动不动,一声不响。 “你,是来杀我的人吗?”他轻声地问阴影里的人。 那人轻笑了一声,刚准备说话,窗户外却响起一阵脚步声,一个粗重的男声咳嗽一声,在窗户外说道:“蒲大人,这窗户怎么突然开了,你屋里不会有人进去了吧?” 看来,有钱府的人一直在周围巡查的。 蒲开颜刚准备张口,他的嘴却已经被一双手捂住了,他醒悟过来发现,刚才那人影已经在一瞬间,跃上床躺到了自己身边,并用手捂住了他的嘴。 那是一只异常柔软的手,手指间透着冰凉,但是却让他瞬间怦然心动了一下,同时,鼻子中闻到了一股沁人心脾的女儿体香。 这黑影,竟然是个女人,她俯在他的身边,轻轻地喘着气。 窗户外的人已经来到了窗前,蒲开颜忙举手轻摇了一下,示意那女子移开手,那女子似乎和他心意相通,竟然取开了手。 蒲开颜咳嗽一声,翻了一个身,装做睡意朦胧的声音冲窗外道:“嗯,刚才一阵风,把窗户吹开了,我也被风吹醒,请关上窗户就是了!” 来人听了这话,似乎也很相信,吱呀一声关上窗户。 蒲开颜和女子静无声息地并排躺着,他们听不见窗户的脚步声是否去远,于是蒲松示意那女子不要起身。他靠近她的耳边,用只有两个人才能听见的低声问:“你是谁?是今晚毒杀了钱府一家五口的人吗?” 在他靠近那女子耳边时,从那女子脖颈中散发出的体香让他眩迷。他虽有妻室,但是也只是媒妁之言的妻子,今春高中进士后成的亲,新婚之夜,乘着七分醉意行了夫妻之礼,次日便上任到了青阳县,不料妻子已经有了身孕,蒲家几代单传,母亲对有了身孕的儿媳妇儿珍爱异常,为了养胎,也为了让刚上任为官的儿子专心公务,便让儿媳妇儿一直和自己同居同住,后来婆媳两人虽然从小镇跟随蒲开颜到了青阳县衙,但是蒲开颜见了妻子,却如同见一个陌生人一样拘束无言,依然让她和母亲同住,只等待怀胎十月,瓜熟蒂落,为蒲家产下子女。所以蒲开颜对于女人,并没有更多的了解,于是今晚枕边的女人,便让他平生第一次有了剧烈的心跳,因为她那在月光下挺立精致如刀刻的侧面,和那令人嗅之眩晕的女儿香,以及,她的神秘…… 女子用同样低的声音冷笑:“不是我杀的,是你杀的他们,你难道忘了吗,是你用寿桃月饼杀了他们。” 她的脸紧靠着他的脸,如兰一样温热的口气轻轻吹到蒲开颜的脸上。他闭上眼,叹口气:“我似乎能想到你是谁,你没有死很令我欣慰,所以,你一定要说是我杀了他们,我此时也不想辨解,因为我当初没有能替你洗刷冤屈,你一定怀恨在心吧!只是,纵然这些人你蒙冤,但是你毕竟还活着,他们也罪不至于死,而且一死,就是五个人啊,你何必这样累及无辜?” “我活着,那是意外,不是拜他们所赐!”女子依然冷笑回答:“而且,你以为他们处死的是我一个人吗,还有我年迈的舅舅。我从小父母双亡,寄养在舅父家中,舅父是青阳首富,祖上留下的家业何其豪奢,舅舅也是我在这世上最亲的亲人,可恨我舅母去世的早,舅父三年前续娶了周铁仁的姐姐周氏,周铁仁,按人伦应该是我的长辈,却在舅父寿辰家宴时,乘着醉酒强行非礼我,我誓死反抗,他恼羞成怒,偷了我贴身穿的小衣,诬告我乘他酒醉,与他通奸,还让他的大小妻妾到我家来闹事,整得青阳镇人人皆知,我舅父已经气得病倒,不想那周铁仁的伯父身为朝廷命官,竟然串通知府钱贼,判定是我勾引他侄子……” 蒲开颜能感觉到那女子全身都在微微地颤抖,显然已经愤怒到了极点。她停顿半晌,继续说:“这两个狗官恶贼,胡编了证人供词,硬生生做了这起冤案,我舅父一气之下,吐血而亡,这真是朗朗青空,天理何在?天理何在?……” 女子的声音陡然拔高,蒲开颜情不自禁反手按住了她似乎要挺起来的身子,一按之下,却按到了她软如酥蜜的胸口,慌忙抽回手,那女子一惊之下,也安静下来,两个人静静躺着,片刻之间不再作声。 “这些,我都知道……”蒲开颜轻声道:“其实这些人穷凶极恶这样做,无非是你舅母,哦……是那周氏做的局,我曾经见过她,外表虽然显得温顺和蔼,但是言语之间能感觉到,随机应变,心机很深,她那么年轻,如果我没有猜错,她是要和弟弟、伯父一起联手逼死你舅父,你舅父早年丧子,只有你一个外姓的甥女,他们便瞅准你下手,也要令你蒙冤而死,然后霸占你舅父的祖业,真是忒可恨了。想来,他们也真是死有余辜,只是你是怎么活下来的呢?那晚,我赶到河边,天下大雨,以为你已经被投到河里处死了……” “我活下来只是侥幸……”那女子声音变得平缓温柔,轻轻贴在蒲开颜耳边说道:“我虽然也怨恨你,但是后来细想,你是个好人。今晚,我们也曾一起把酒欢聊,你很好……,但是……” “但是什么?”蒲开颜柔声问道,转脸也看着她,看见的是一张美丽不可方物的脸,一时间竟让他不知道此时的情景是不是在梦中。 “但是,你肯定也是活不成了……” 女子话音刚落,便听见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在门外响起,紧接着,是一阵拍打门环的声音:“蒲大人,快起来,朱大人有令,朝廷来人,要连夜提审命案嫌犯,请蒲大人随我们到前堂呗!” 蒲开颜猛然一惊,再看身边的女子,却见那张美丽的脸,在月色下绽出一个灿烂的微笑,那张笑脸如花般让人惊艳,她轻轻拥上来,几乎是整个身子俯在蒲开颜身上,温热而又香甜的气息直扑到蒲开颜的脸上,说:“蒲大人,你对我有恩,我会记在心里,只是,你这一生是错生了,好好的人不做,偏要做了官。你知道,我死中求生,明白人心丑陋,不可直视,也不想直视,我现在,便最恨当官的人,只要是官,只要是和我家冤案有牵连者,管他好恶,一概格杀勿论。好了,你去呗,死也不要忘了我啊……” 蒲开颜看着她,看见她依然是褐色长衫,瓜皮小帽,只是没有了八字须和脸上长毛的那颗黑痣,一张精致美丽的脸,就生生抵在自己眼前。蒲开颜突然间不知道哪来的勇气,他突然伸开双臂紧紧拥住了那个女子,将她的脸拥在自己脖颈间,让她的胸口按住自己狂跳的心,说:“我知道了,我这一去,应该是有去无回,有死无生,但是纵然死了,心里也会记着你,也希望,你一生都不要忘了我,我叫蒲开颜,不是青阳县令,只是蒲开颜,你记住了吗?” 说完,一把推开了那女子,将她推到了这张硬床的床下,翻身坐起,沉声说:“你们不要乱喊,我这就来!” 他起身开门,迎着皎洁的中秋之月,带着一脸满足的微笑,昂然走了出去。 …… 第六章 青阳镇的年轻人 公元2016年春天 很难得,二百七十年后,当初的青阳县并没有改名,不过不叫青阳县,而是叫青阳镇了,并且,也只是一个小小的镇,原属青阳县的其它地方,已经改成了许多时尚的名字。 青阳镇之所以没有改名,大概是因为青阳镇上有一条古旧的老街,除了许多青砖盖成的清代民居,还有一座青阳书院,据说是270年前一位姓蒲的读书人创建的,这位蒲姓读书人是一位很传奇的人物,据老人讲,这位蒲先生自小由母亲和祖母抚养成人,聪明过人,饱读诗书,曾经多次考中进士,却不受官府的任命,辞官不做,只用官府赏赐的钱在青阳镇建成了青阳书院,在这里教书育人,因此这条街上,很多人都姓蒲,不过,现在的青阳书院,已经被当地政府重建成了旅游名胜地。书院除了供游客参观,还开发了青阳酒楼、书院食府,还在东厢建了民宿,民宿的名字叫古蒲客栈,而且,客栈的每一个房间,都很文艺地用一个曲牌或者戏剧的名字来命名,颇为风雅。 下午六点多,蒲松和肖晓天将一辆二手破越野车开进这家名叫古蒲客栈的民宿宽敞的大院子里,从车上拎下旅行包,来到门口的登记室,登记一间房。登记室的小姑娘一边查看两个人的身份,一边大声对一位五十岁左右的阿姨喊:“金阿姨,你把西厢记给两位客人打开,他们住西厢记!” “西厢记!”肖晓天听见房间的名字,扑哧笑出了声:“我们住西厢记,那有没有崔莺莺和红娘啊!” 蒲松瞪他一眼,不说话,拎着旅行包跟着客栈的阿姨往房间走。 阿姨带着两个人进了这间“西厢记”。这房子很小,但是干净,设施齐全,有简单的太阳能沐浴,最惊喜的是,在房间窗户处,开了一扇门,门外是一片桃杏林,这片桃杏林足足有十几亩大,此时桃花杏花正盛开,一片粉红鲜艳。肖晓天推开门,大喊:“蒲松,这还真是西厢记啊,我敢保证,这段日子我们在这里肯定会有艳遇,肯定能像张生一样遇到一位崔莺莺。你看这桃花杏花开的多漂亮,好兆头啊!” 蒲松也看着那片桃杏林,使劲地吸口气,很享受这扑鼻的香,一边说:“艳遇你个头,这个地方,这么多花红柳绿,小心晚上有女鬼来找你,这可是有两百多年历史的古宅!” 肖晓天回头看他一眼,有些发怵:“你不是说,这都是新建的吗?” “新建的,也是在原来古宅的根儿上修补的,肉体腐朽,灵魂尚在!” “什么肉体,灵魂的!”蒲松的玩笑让肖晓天有点儿发怵,他不再兴奋,走过来问蒲松:“唉,蒲松,你不是说这书院是你们家老祖宗建的吗?我们住在这里还要交房钱啊!——不过你说,这个镇子现在都建成这样了,你要找的那个秘密,能找出来吗?” 蒲松翻身躺到床上,看着天花板:“我不知道!我也只是闲的无聊,没事可干,来帮我父亲完成他没有完成的心愿!” 肖晓天也翻身躺到另一张床上:“你说的那个秘密,到底是什么呢,你现在可以告诉我了吧,毕竟我可是辞了工作,跟着你来到这个小乡镇的!” 蒲松瞪他一眼:“什么你辞了工作,明明是你干的那个破销售工作三个月没有业绩,让你老板炒掉的好不好!” 肖晓天:“呵呵,蒲松,别说我,你不也一样,在医院混不下去,才请长假出来的,我看离失业也快了,再不回去上班,你们单位肯定不要你,你那公务员考试,估计又没戏。——唉,蒲松,你的秘密,是不是你们家老祖宗在这个古镇,或者就在这个书院,留了一个宝藏?” 蒲松看了一眼肖晓天,一双明亮的眼睛里透出一丝狡黠:“可能是吧,我现在不能告诉你,因为我也不能确定啊!” 肖晓天用质疑的眼神看他一会儿,叹口气:“管他有没有宝藏,反正我现在也没有工作,我跟着你,你管我饭就行。蒲松,吃饭时间到了啊,我们晚上吃什么?到你老家了,也应该请我吃顿好吃的了吧?” 蒲松看看表:“行,今晚不吃泡面,我们出去吃,算是我尽一尽地主之谊。” “你还算地主?来这个地方亲戚朋友都没有。”肖晓天嘲讽蒲松,但是很开心,翻身坐起来就走。 “这镇上凡是姓蒲的,都是我们蒲家人,只不过,我不愿意去打扰他们,自己出来逛就行,要是一说我是蒲松,蒲青柏的儿子,我估计整条街的人都得请我到他们家吃饭。” “你就吹吧!”蒲松和肖晓天一路斗着嘴出了房间,来到院子里,客栈的客人不太多,院中只有那位五十多岁的金阿姨在拿着笤帚扫地,头也不抬地跟两个人打招呼:“要出去啊!” 蒲松客气地嗯了一声,就看见从客栈的大门口,走进来一个女子。 第七章 一位美女 蒲松和肖晓天的眼睛不约而同地盯住了这个女子。 之所以不叫她女孩儿而说她是女子,是因为他们两个人在第一眼看到这个她的时候,分明有一股说不出来的气场扑面而来,是一个年轻的女孩儿所不具备的。 但是,她看上去很年轻,二十八九岁的样子,柔软飞扬的长发,微微地烫了点儿卷儿,顺着修长的脖颈倾泄而下,一条牛仔裤,上身是碎花的棉绸衬衣,一条烟灰色的丝巾随意地绕在胸前。 她微低着头,神情淡然,拖着一只大大的行李箱迎面朝两人走来,却并不看任何人,而是径直向民宿老板的房间走去,她也是来住宿的客人。 蒲松和肖晓天微转头看着女子从他们身边过去,肖晓天拉一把蒲松:“看那女孩儿,艳遇啊!” 蒲松甩开他:“艳遇你个头,快走罗!” 青阳镇华灯初上,一个安静而不失繁华的小镇子,春天的气息扑面而来,让人感觉无限的惬意。两个人一路慢走,仔细地看,小镇真的不错,沿街两边真是应有尽有,无数的小餐馆,有面食,有火锅,也有烤串,还有街边摊。 蒲松想吃面,肖晓天想撸串,两个人从街这头争执到街那头,又争执着走回来,足足逛了一个多小时,最后还是肖晓天赢了,两人找了一家烤串店进去,里面很干净,人也不多,点了一堆烤串,又要了啤酒。 蒲松打开啤酒,给两个人的杯子里倒酒,肖晓天却突然说:“刚才那女孩儿,真的……很与众不同!” 蒲松笑笑:“你还记着啊!与众不同的女孩儿满大街都是,你这样,容易走火入魔知道吗,男人,还是淡定点儿好,对自己好,对工作好!” 肖晓天不服:“这和工作有什么关系,你不觉得,她不光是漂亮,还特别有气质吗,一种,说不上来的气质,让人又喜欢,又不敢靠近的气质,那是一种什么气质?……神秘?” 蒲松把啤酒倒进两只杯子:“打住啊,别再想了,我告诉你,工作需要专心,心无旁骛,你只要一看见女孩儿就走神,满脑子都想着泡妞,怪不得工作做不出业绩,被老板炒鱿鱼。” 然后,他一抬头,就看见从店门口走进来一个小时前看见的那个女子。他愣怔地看着那女孩儿,倒杯子的手僵在了半空中,直到肖晓天喊道:“蒲松,你瞎啊,酒倒外面了!” 他才猛然一惊,而走进店里的女子也被这声喊吸引了,她看着两个年轻人,身上的衣服已经从牛仔裤和衬衣,换成了一条浅紫色的长裙,肩上斜背着一个淡蓝色的包,显得更加轻松飘逸。 肖晓天顺着蒲松的目光回头,也愣了,他小声说:“蒲松,呵……你这会儿,也不淡定了吧!” 他立刻起身打招呼:“喂,你好,又遇到你了,真巧啊!” 女子看着他们,微微笑了一下,蒲松感觉那女子的笑,就是小说里写的那样,笑得倾国倾城的。他的脸一下子有点儿发烫。 肖晓天站起来:“我先介绍一下吧,我叫肖晓天,他是我朋友,叫蒲松,我们也住在古蒲客栈,刚才我们见过的,你也住那里,真是有缘份,不如我们一起吃吧,反正都是出来玩么,三个人热闹一些!” 在公司做过销售主管的肖晓天说话还是很得体的。 女子侧头看了一眼蒲松,好像若有所思,然后竟然很爽快地点了点头,说:“可以啊,不过是我打扰你们,那由我来请客好了!” 蒲松和肖晓天对视了一个惊讶的眼神,没有说话,因为在他们的以前对女孩儿的邀请里,没有一个女孩儿会说:“我来请客啊!” 女子坐在了肖晓天的旁边,面对着蒲松。蒲松说:“谢谢您啊,不过谁请客无所谓,男人不习惯女孩儿请客,尤其是两个男人,别跟我争这个,遇到一起,玩开心就好!——这条街真不错!” 女子笑着点头:“嗯,春天的青阳镇,一直都很美!” 蒲松将菜单递给她:“你以前来过青阳镇啊!” 女子不说话,自己点了菜给老板,端起肖晓天倒给她的酒:“谢谢两位的邀请,不然我要一个人吃饭了!” 一大盘烤串上来,三个人吃得很开心,女子喝酒很少,蒲松和肖晓天并不强劝。三个人聊天的内容,都是女子在问两人一些无关紧要的问题,蒲松和肖晓天言无不尽,却并不多问对方,因为觉得这样太唐突了。 当女子知道蒲松是青阳书院主人的蒲姓后人后,露出很歆羡的神情,举起酒杯:“你们蒲家人,可都算是青阳镇的功臣,有了你们祖上,才有这青阳书院,我敬你啊!” 蒲松忙说:“不敢不敢,那都是我们曾爷爷的爷爷的爷爷……的功劳,我这个小辈可不敢当!” 肖晓天在一旁笑得喷出酒:“又来了,曾爷爷的爷爷的爷爷……,哈哈……” 蒲松脸竟然红了,打肖晓天的头,不让他笑。 蒲松和肖晓天两个人已经喝得有了八分醉意了,肖晓天一直拉着女子,说要划拳喝,蒲松一直拦着他,不让他和女子多纠缠。一边讪讪地说:“我这兄弟就这样,你别理他!” 他其实很想问她叫什么名字,从哪里来,但即使有了醉意,还是忍住了。 夜已深了,女子说想要回去了,于是三个人从烤串店出来。蒲松和肖晓天,走在青阳镇的大街上。春天的夜晚有点儿寒意,蒲松转头问旁边的女子:“你冷不冷啊?” 女子摇摇头,抬头看天上的月亮,道:“不冷啊,你看这轮明月,多美好,我只要看见月光,就觉得很温暖。” 蒲松也抬头看着月光,觉得天上的那轮明月散发着冷冷的清光,很奇怪女孩儿为什么会说这月光很温暖。就在他这样想的时候,却看见走在身边的女孩儿突然停住了脚,原本万分惬意满足的脸上,呈现出一种怪异的神情,那神情就像突然发作了疾病一样,痛苦而焦虑。 “我好冷啊!……”她说,然后用双手抱住肩膀,慢慢地弯下身去,蹲在地上,整个身子都在微微发抖。 蒲松很吃惊,这个刚刚还说温暖的女子,为什么说“好冷!”。他过去扶她:“你怎么了,不舒服吗?是不是刚才吃了不好的东西?” 女子摇摇头:“我只是突然感觉好冷!” 蒲松脱下身上的外套,要去披在她的身上,却被推开了,女子霍然站起了,双手依然抱着自己的身子,但是却用坚定地口气冲蒲松和肖晓天说:“我要去一个地方,你们回去吧!” 然后一转身,快步朝一条黑暗的小巷奔去。 第八章 林中狂奔 蒲松迟疑一下,追了上去:“喂,这么晚了,你干嘛去,我们陪你去吧!” 他和肖晓天追着女子往前走,前面穿过一条短短的巷子,便是一片树林,女子头也不回地奔进了树林。 蒲松发现,这片树林,竟然就是古蒲客栈窗外的那片桃杏林,但是此时在月光下,这片桃杏林却显得无边无际而诡异,他和肖晓天两个人追在女子的身后,令他感觉奇怪的是,他们两个男人追赶一个柔弱的女孩儿,竟然追的异常费力,他绕着树桠错杂的桃树杏树拼命地奔跑,却依然不能赶上她。 女子猛然停住,隔着一树桃花,回头对着两人,紫裙飞扬,长发飘散,整个人在月光下,如同在画中,但这幅画此时却让人觉得恐怖,她眼睛里透着寒光,喘着气对蒲松和肖晓天说道:“不要跟着我……” 蒲松看着她:“你是女孩儿,身体又不舒服,一个人到处走我们不放心,毕竟,我们还是朋友对吧!” 肖晓天:“对,我们有保护你的责任!” 女子在月光下看着两个人,许久不说话,似乎在下一个很大的决心,突然说:“你们为什么不问我要去干什么?” 蒲松和肖晓天对视一眼,这也是他们想知道,但是又不敢问的。蒲松和肖晓天不约而同地意识到,为什么面对这个女子,他们显得这样被动,不问她是谁,不问她叫什么,不问她突然的举动,就这样跟着她一路狂奔,他们这究竟是怎么了? 蒲松咳嗽一声:“我想……,你应该不是坏人,我们相信你,所以才这样跟着你!” 女子看着他,轻轻地笑了:“那我告诉你们,就在这个周围,有一个人可能马上要死了,我就是要找到这个人,你们相信我吗?” 蒲松虽然觉得这个女子的怪异行为已经超出了常人,但是当她说出这番话的时候,他还是大吃了一惊,他看着她,觉得自己不会相信她,但是却不由自己地点了点头:“我相信你,我们和你一起去找好吗!” 肖晓天愣怔一会儿,一把拉住了他,他胖胖的脸上透出惊恐:“蒲松,你真疯了,她刚才说什么,死人?我们为什么要去找一个死人?” 女子看了肖晓天一眼,冷冷地说:“我说了,那个人可能还没有死,我没有让你们跟着我,是你非要跟着我的,真是可笑!” 她说完,转身继续往桃林深处走去。 蒲松依然紧紧跟着她,肖晓天却停住了脚步,全拉住蒲松:“你,真的要跟她去吗?” 蒲松用他惯有的玩世不恭的笑对着肖晓天:“你怕什么,这女孩子,弄故玄虚呢,我们跟着她,看看真有没有死人!” 肖晓天犹豫了片刻,摇摇头::“蒲松,……我不跟你疯了!这个女孩儿,我从看到她第一眼的时候,就感觉她不寻常,我不跟你玩了,现在这个社会,很社会,很乱,你懂得,我不玩了,再玩真要玩出人命了,……我回客栈了啊!” 他喊完后,掉头向来的方向跑去,蒲松回头看他一眼,冲他喊一声:“回到房间不要反锁门啊,等我回去,你这个胆小鬼!” 喊完后,他转身坚定地跟着女子往前走。天上的月光在浮云下时明时暗,女子的脚步不像前面那样急促,她从肩上的包里拿出手机,打开手电筒,仔细地开始寻找什么。 蒲松跟着她后面说:“这里除了杏树就是桃树,你到底要找什么!” 女子不说话,继续往前走,她的裙子挂在了一根树枝上,抖落了无数的杏花,蒲松在后面替她取下来,女子回头看他一眼。为了缓和气氛和自己的紧张,蒲松追问她:“喂,万一我们在这里碰到鬼怎么办!不要说晓天,我也感觉很恐怖啊!这前面是古宅,这片桃林,说不定以前是一片古墓呢!” 女子用手机的光晃了晃他的脸:“你说对了,这里以前真的是一片古墓,你要怕了,也赶紧走,跟着我干什么?” 蒲松不吭声,女子说:“不过,苍穹之下,百鬼夜行,鬼并没有什么可怕的,这个世界上,可怕的永远是人!” 蒲松点点头说:“是啊,我感觉你就很可怕!” 女孩儿瞪他一眼,继续往前走。 蒲松突然看见在她的手机光影里,没有了桃林,前面出现的是一片黑,黑中又泛着光,仔细看,那是一个水池。 两个人站在了水池旁,蒲松能闻到女孩儿身上散发出的淡淡的体香,那是完全不同于浓烈的桃花和杏花香味的香,是一种令人沉醉的香。 “这是这片桃杏林的蓄水池!”女孩儿俯下身看着水池里没有任何波澜的水面,说。 蒲松也闻到了那水里散发出的腐臭味道,这的确是一潭死水。 女孩儿沿着水池慢慢往前走,她在仔细地寻找,在十分钟后,蒲松看见了一个一半身子浸在水中,半身子趴在岸边的人,从堆在一边的长发看,那是一个女人。 女子关了手机的光,对蒲松说:“你帮我看看,她是活着还是死了?快!” 蒲松看着她:“为什么让我看,万一,万一她是被谋杀,她的身上留下我的指纹,我就会被列为杀人嫌犯的!” 女孩儿不理他,自己走过去,俯身去翻那个女人。 蒲松抢步过去,推开了女子:“算了,还是我来吧,万一是腐尸呢,你会吐的!——刚才没有告诉你,我是一个外科医生,不过辞职了!” 他用手摸了摸那个女人脖子中的动脉,感觉到了她微弱的脉博跳动:“还好,她还活着,这我就放心了,我们会成为救人英雄的!” 他一边说话,一边费力将那个女人从水中拖了出来,放到地上,让她仰面朝天。朦胧的月光下,虽然看不清这人的脸,但是从她的体态能看出,她年纪不会超过三十岁,身材娇小匀称,很丰腴的样子。 第九章 溺水女子 “她身上没有伤,好像是溺水,要做人工呼吸,你帮我打一下手电光好吗?”他对身旁的女子说。 “我不能!”女子断然说。 蒲松去解溺水女子的上衣,说:“我知道,你是怕她醒过来,第一时间看见你的脸。” “我为什么怕她看我的脸?”女子问。 “因为据我猜测,这个女人是你扔到这个池子里的,不然,你不会知道这个池边有一个人快要死了。” 蒲松一边说,一边跪到溺水女子的身旁,用双手去按压溺水女子的胸部,挤出她腹中的水:“如果我救不活这个女人,你等一会儿,可能会连我一块杀了,然后扔到这个池子里。” “你知道我要杀你,为什么还要跟我来这里!”女子冷冷问道。 “没办法,鬼迷心窍呗!”蒲松手下不停,那溺水的女子吐出几口水后,身子似乎动了一下,同时,蒲松闻到她吐出来的水里,有浓浓的酒精味儿。 “据我所知,男人在罪案死亡事件中,杀人者的动机,有多一半是和女人有关,要么是太喜欢一个女人被杀,要么是不喜欢一个女人被杀。同时,女人杀人,一半原因是因太爱一个男人,另一半原因,是太恨一个女人。”蒲松说。 女子冷笑:“听着你的分析,我觉得你不像是一个外科医生,倒像是一名私人侦探,或者,是看犯罪小说看多了,成了有心理问题的宅男,你还不如去做警察算了。” 蒲松说:“你还真说对了,我是医科生,外科,但是毕业后,不想去充斥着消毒液的医院当外科医生,我的理想是当一名法医,可惜公务员考试比考大学难多了,考了三年都没有考进公安局,所以也不想上班,到处乱逛,现在是个无业游民。——所以,你承认吧,这人就是你扔到水池里的,放心,我不会告诉别人的,我估计她是你的情敌,女孩儿为了感情做傻事的很多,过后都会后悔,我理解!” 女子叹了口气:“你真是逻辑一大堆,其实没有半点儿智商。那我问你,既然是我把她扔到水池里,我为什么又要赶过来救她呢?” “良心发现了,后悔了!”蒲松手下不停,继续去按溺水女子的胸口:“这个人嘴里有酒味儿,应该是你趁这个女人喝了酒,或者你和她一起喝了酒,然后骗她来到水池边,把她推到水池里,这个水池四周有近千米全是桃杏林,基本没有人出现,所以没有人会发现她。你离开后,和我们不期而遇,然后一起去吃烤串喝啤酒,这个时间段,这个女人并没有死,等她慢慢死后,法医做尸检,即使发现你有嫌疑,但是因为死亡时间可能是在今天深夜,或者明天凌晨,所以,我和肖晓天就是你不在场的证人,真是巧妙的安排。当然,据我猜测,就在我们三个人在一起的这段时间里,你可能因为某种原因——,这个原因是什么?是良心发现,还是觉得杀人要偿命,很后悔很害怕,所以,在你和我们一起吃完东西走出烧烤店的那一刻,就是你内心很挣扎,并做出决定的时候,你当时的神情说明了这一切,于是你毅然决定跑过来救她,就是这样。” 女子站在他的身旁,听他说完,哧地笑出了声:“你这个故事,可真是把我吸引住了,都可以拍成悬疑电影了,杀人环节构思精巧,如果真是我干的,连我都要佩服我自己了。” 蒲松:“没事儿,只要人活着就好。我跟你说,不要杀人,杀人没什么好玩的,现代刑侦手段,没有查不出来的案子,就是个时间问题!相信我!” 溺水女子还没有醒过来,蒲松俯下身,去给她做人工呼吸,他能闻到溺水女子嘴里的酒味的确很大。 乘着往女子嘴里吹了两口气停顿的间隙,他继续说:“如果你现在要离开,还来得及,因为根据我的临床经验,她没多大事,呛水不多,发现的也及时,会被救过来的,等她醒过来,我会告诉她我也是喝完酒,跑到这里来方便,刚巧遇到了救了她,这样,我就成了救人英雄,你呢,也就安全了!——喂,我跟你真心说,她马上会醒过来,你要走,现在就赶紧走啊!” 蒲松说完,继续俯身去给溺水的女人做人工呼吸,他已经能感觉到那女人有了心跳和呼吸,身体也在微微地动了。 从街道卫生院辞职,蒲松已经很久没有做过这样的急救,这个施救过程让他满头大汗,他做完一轮人工呼吸,站起身,擦了擦额头上的汗。 但是一转头,他却发现,除了身边溺水的女子,这月光昏暗的的树林里,水池边,竟然只剩下他一个人,一阵夜风吹过,树枝发出索索的响声,似乎从一开始就只有他在这里自说自话一样。 ——那女子,竟然真的在一转眼间,走得无踪无影。 “喂,喂!”他愣怔了一会儿,禁不住大喊起来:“我去,你真的走了啊,你这个杀人犯……,我去!” 但是此时,除了黑夜里吹过的沙沙的风声,周围一片寂静。他还想继续大喊,又闭上了嘴,用手抽了自己一耳光,让自己镇定。 他想,刚才自己不是语重心长谆谆善诱地劝她赶紧离开这里吗,这会儿人家真走了,为什么又惊慌失措? 他抬头看看天上被浮云遮住的月亮,回想自己今晚从在古蒲客栈遇到那个女人开始,所遇到的,以及自己所做的一切事,都让自己彻头彻尾像个十足的傻逼,怪不得肖晓天要半途跑掉,因为他一直是清醒的,而自己,就像前面自己所说的那样:鬼迷心窍了! 直到外套口袋中的手机震动的时候,他掏出来,看见肖晓天已经打他的电话快打到手机关机了。 “喂,别打了,我活着呢,这会儿就回来,给我留着门啊!” 他挂了电话,看时间,已经是凌晨了,茫然地看着眼前的这片桃杏林,不知道自己该往哪个方向走才能回到客栈。 “朝着远处的灯光走,就应该没有错的。”他自言自语了一句后,打开手机的手电,准备离开这里。 “你……为什么要救我?……”一个声音在他的脚下响起,蒲松霍然一惊,他才发现自己竟然忘了,脚边还躺着一个差点就成为死人的女人。 那个女人伸出手,在黑暗中抓住了她的裤脚,沙哑着嗓子叫道:“你,为什么要救我……” 蒲松的手机光晃到了那个女人的脸上,那是一张惨白的如同涂了白灰的脸,还有涂着口红的一张嘴…… 蒲松在一瞬间就被吓懵了…… 第十章 我是倪裳 不错,我是倪裳,两百多年后,我竟然还活在这个世上,而且容貌一直定格在了两百七十年前的那个晚上,成为不老不死之身。 为什么会这样?我在后来的两百余年里,走遍了世界各地,查阅了大量资料,确定应该是和那天我被行刑的晚上的雷电有关。在我被投入河中已经淹死,没有了任何知觉的时候,天空雷电划过天空和大地,有一道闪光击向了那条河,我记忆中,当时已经死去的我,象被一条鞭子抽中一样惊醒过来,发现自己躺在河边的水中。于是我活了下来。最开始,我以为我只是侥幸没有死,只是侥幸活了下来,但是随着一年年的时光流逝,我发现,我不但没有死,我还不会老,即使生了病,也很快会痊愈过来,于是,我的身体年龄,永远停留在了那个雨夜。 在我最开始成为不死之身的那一百年里,我有时候痛苦,有时候兴奋,以为是被神灵点化成了神仙,我于是经常去寺庙和深山里,寻找和我一样的神仙,但是却一无所获。我除了不死不老之外,也会和常人一样害怕和受伤、饥饿和痛苦。为了生存,我开始学习生存之道,很快便学会了怎么在这个险象环生的人世间生存,并且生活得比别人更好。因为我本身的聪明,以及比别人更多的人世阅历,我的智慧也别人的高出很多。我学会积攒财富,并且让这些财富安全藏匿,永不枯竭。因为我知道,只有财富,才是这个世上唯一能保护女人的东西,但是我除了不老之身和多于别人的阅历智慧,再没有别的特长,不但没有,还有一样让我一直痛苦的病症环伺在身,永远摆脱不了。 这个病症就是,我能在十里之内,感受到同性所遭遇到的异常的喜悦和痛苦,和她们一起感同身受,共历悲喜。 这很像美国小说作家斯蒂芬.金的那部小说《绿里奇迹》里的情节不是吗?但是事实就是这样。几百年来,我就这样不老不死地活在人世间,没有感觉太多幸福,也没有感觉太多痛苦。到最后,我的痛苦和幸福,完全来自那些和我擦肩而过的陌生人,因为只要我走进人群,我便会感觉到尘世上那些和我一样的女子的痛苦,越是密集的人群,痛苦就越是密如针刺,所以,我在经历过百年沧桑后,在这个人世间的人口越来越多,世界的发展越来越快速后,也有了更多的不满与痛苦后,我便开始尽量远离人群,独自生活,这样我才能过得更平静安然一些。 不老人生是幸还不幸,只有经历过的人才能知道。很多时候,我是感觉庆幸的,从古到今,所有人都渴望长生不老,上至帝王,下到平民百姓,谁不渴望容颜永驻,长生不老?而这样别人求之不得的东西,却被我所拥有,我该是多么幸运的人。但是,当真正拥有后,你才会明白,你要经历多少孤独和艰难,才能让自己小心翼翼淹没于滚滚红尘之间,而不被别人知道和察觉。 为了不让我的不老人生引起周围人的怀疑和注意,我永远不和别人做长久的朋友,即使有,也会在一个特定的时间内故意让他们失去我。也许很多人会想,一个不老不死的人,迟早要被周围的人发现,怎么可能会一直安然生活在这个世上而不被世界科研机构发现,或者被某个国家抓去做研究。 其实,这个世界远没有想象中那么热情,只有比你想象得更冷漠。历经世间万事,我早已发现,所有的人一生其实只关心自己,关注自身,关注与自己有关的人,即使有一天你和他们亲如一家,突然有一天,你故意让自己死去,然后制造一个完美的死亡现场,他们也会在悲伤讨论几天之后,将你遗忘。知道根本的原因是什么吗?因为我在人世间,已经没有了有血缘关系的亲人,所有人,都是后天相识的人,他们可以相信我所编造的一切身世,因为除了我的美貌和金钱能不能带给他们益处外,其它一切他们并不特别关心,我也会刻意所有相遇相逢的人保持恰当的距离,让自己只成为他们的一个邻居,一个同事,一个偶尔的好友,有一天突然离去,也丝毫不会引起他们的注意。所以,我一直都像一条自由的鱼一样生活在这个尘世间。至于别人最为关心的身份问题,其实都不是问题,在两百年前不是问题,在两百年后也不是太大的问题,就算到了身份认证系统全球化的现代,我也可以处理得完美。经历两百年,我小心收集的财富已经可以让我在这个世间活得游刃有余,不论处理有多麻烦的事情,只要有足够的金钱,只要某一天,我从某个不知名的小国购买一张身份证来到另一个国家,我就可以成为任何一个国家的合法公民,然后再堂而皇之地来到另一个国家,然后以归侨的身份回到中国。 做这一切的前提是,永远不要犯罪,永远要在尽量合法的规则里去做事情。 对了,正因为这样,我通晓全世界三分之二国家的语言,在十几个国家不太出名的大学读书上学,学习他们的文化和法律以及经济。经验告诉我,我不能去国际名牌大学读书,因为那样的话,有一天会有一个国家总统或者诺奖获得者会成为我的同班同学,这很危险。 这就是人人羡慕的不老之身,我内心的名字一直叫倪裳,虽然在过去无数年,我会给自己改名字,但是今天,我又改回了我最初的名字,倪裳。 我已经将近三百岁了。百年沧桑,我倍尝人间欢乐,领略世间美景,但是同时也要尝尽人世艰辛。 但是两百年多年来,我一直保留着一个习惯,那就是每隔几年,就要重游一次青阳,我出生长大的地方,原来叫青阳县,现在已经改名青阳镇。青阳,是这个世界上,我唯一的心灵归宿,这片土地上,有我父辈的骨血,也有我熟悉的人的后代子孙,他们是我心灵深处,唯一长久的回忆…… 2016年的春天,我又来到了青阳镇,但是奇怪的是,我刚一到这里,就碰到了一个人,他的名字叫蒲松。 蒲松,我在第一看到他时候,就像看到了两百多年前的一个故人:蒲开颜。他们不但同姓,而且连长相都是那么相似,修长的身材,乌黑的发,一双明亮灿烂的眼睛,笑容淡然中透着温暖。 那一刻,我虽然尽力不去看他,但是依然禁不住一颗心狂跳,这是好久好久已经没有过的感觉了,是那种突然遇到故人的亲切感。 果然,一起吃了饭喝了酒,我发现他竟然就是蒲开颜的后人。瞬间,关于两百年前的记忆,都一一浮在眼前,虽然岁月久远,记忆可能会淡去,但是关于蒲开颜,他的容貌,他的一言一笑,却是一直如刀一样刻在我的心里。 因为,是我让他蒙冤而死的,明知道他是一个好人,一个好官,却因为仇恨,因为年少的执念,一定要昧着心痛,看着他死,觉得只有这样才能解自己滔天的怨恨。 然而,在多年后经历了人世冷暖,我才知道,我用自己的执念和仇恨心,杀死了那个和自己同样年轻善良的翩翩少年。我得到了永生,而他却抛下未出生的孩子,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 而这个遗憾,今生再也弥补不回来了,也正是这个遗憾,让我一直想尽自己的微薄之力,来帮助更多受到伤害的人,虽然这个世间可能没有在天之灵,但是也希望是对蒲开颜的补偿,因为长安说过,蒲大人一生都想做个好官,做个好人! 也正因为这个原因,当我又感受到了一个陌生女子的痛苦时,我那一刻,本来是可以朝相反的方向跑去,因为我只要远离让我痛苦的主角,只要离开让我能感受到他人痛苦的区域,就可以不再觉到那种濒死的绝望和刺骨的寒冷,但是我看着天上的明月,看着身旁的蒲松,还是不可控制地带着他去救了那个女孩儿。 这样做太危险了,因为很容易引起他们的怀疑,他们肯定会有各种猜测。 这个世间,这个宇宙,包括这天上的明月,到底着藏着怎样的秘密,我即使在这个世间行走了两百多年,却依然参不透这个茫茫尘世的因果。 …… 第十一章 她是自杀 清晨的古蒲客栈,蒲松和肖晓天的“西厢记”。 蒲松梦中正搂着一个看不清楚脸的女孩儿心旌摇荡,感觉那个女孩儿也过来搂着自己的腰,他伸手去摸那女孩儿的脸,却摸到了粗拉拉的东西,这扎手的痛感让他从梦中猛然心惊醒,睁开眼,却看见肖晓天竟然光着上身搂着自己的腰睡得正香,嘴角边挂着口水,流到了自己的衣服上。 他一脚踹了过去,将肖晓天踹到床边,感觉自己的皮肤上还有这个家伙流的一滩湿湿的口水。 他翻身坐起来,一转头,看见房间的另一张床上,披头散发地坐着那个女人。 那个昨晚上自己从水池里捞上来救回来的女人。 其实那是个女孩儿,年纪最多也就是二十四五岁的样子,正用恶狠狠的目光瞪着自己,蒲松这会儿才看见,她其实画着浓妆,只是经过昨晚的水泡,和自己做人工呼吸的一顿揉搓,她的脸已经跟鬼一样难看了,不过可能是因为正值青春,她这会儿除了披头散发、像个花脸鬼外,睡了一晚上,竟然已经精神饱满,一开口,就丹田气十足:“你为什么要救我?” “我去!”蒲松小声嘀咕一句,问:“那你能告诉我,你是被谁推到水池里的?是一个女人吗?” “谁也没有推我,是我自己跳水池里的,我不想活了!”女孩儿撕扯着自己身上的衣服,那其实不是衣服,而是肖晓天把她身上的湿衣服换下来后,用洗手间的浴巾给她裹的睡衣。 “别,你先别扯,扯了你可就光着了,你没有衣服穿。你告诉我,你……真的不是被人推下去的?” 女孩儿停止了扯浴巾的动作,看着他:“那是你推我到水里的行了吧,是你要杀我,你就是杀人犯!你现在就赶紧给我找一件衣服让我穿上,不然我现在就喊人,就这样光着身子去警察局告你,告你们谋杀,告你们拐带妇女强奸,任何一样都够你们把牢底坐穿的。” 蒲松这时才发现,这女孩儿说的一点儿没有错,如果任由她这样大喊大叫,光着裸着,那可真是要出人命的。他赶紧跳下床,还好自己昨晚是和衣而睡的。他从自己的旅行包里找了一条刚买还没有穿过的休闲裤,和一件黑色的t恤扔给女孩儿:“姑奶奶,你的衣服都在卫生间,自己去找找,能穿的穿上,不能穿的,就先凑合穿这个吧,我怕了你还不行吧,想想,我还救了你一命呢,现在的人虽然已经经坏得不如狗,但是还是要有那么一点点儿的良心,对嘛?千万别嚷嚷好吗!” 女孩儿拿过他的衣服,放到鼻子边闻了闻,放平语气说:“我也实话告诉你,我呢,失业又失恋,我爸妈也不管我,我真是不想活了,随便买了张车票就来到这个地方,身上就剩了一百块钱,买了瓶酒,喝了后想想真是万念俱灰,感觉人活着又没意思又累,就找了个臭水池,准备跳下去淹死算了,没想到你瞎操心,非要来救我,现在好了,你救了我,我还得继续活,真他妈累!” 她抱怨完了,跳下床,拿起衣服进了卫生间。 蒲松坐在床沿上呆愣了一会儿,用一瓶矿泉水漱了漱口,走出了房间。 他来到古蒲客栈的住客登记室,看见那个中年阿姨依然在扫院子,办理登记的客栈服务员在登记室里玩手机。他走进登记室,问那个胖胖的小服务员:“你好啊美女,我是住在西厢记的客人,我想问一下,昨晚有一个和我们差不多时间住进来的客人,一个人,女的,她没有退房吧!” 客栈服务员看一眼蒲松:“我们有规定,不能透露房客的信息给别人!” “美女,我不是别人,我是她一起的朋友,一块出来玩儿的。” “我怎么知道你是她朋友,你们又没有一起登记房间。”女孩儿上下打量着蒲松:“现在看着长得漂亮的女孩儿想搭讪的男人太多了,你有本事,找她本人吧,别找我,我要违反规定,老板会炒我鱿鱼的。” 蒲松无奈地看着这个口音里带着浓重的本地方言的小镇姑娘,想想还真拿她没办法。 “小景!”扫地的阿姨从登记室进来:“我跟你说个事儿,我估计牡丹亭的客人昨天出去一直就没有回来,因为我今早打扫卫生,敲了半天门,没人应,就自己打开房间进去看,里面除了一个皮箱,没有人,也像是没有人住过的。” 那客栈服务员抬头看了一眼蒲松,蒲松不再说话,转身从登记室出来,出了古蒲客栈。 清晨的青阳镇,空气清新,人却很少,蒲松顺着这条街往前走,其实却茫然不知道该往去哪里。 住在“牡丹亭”的女子,她到底是什么人?是要杀死女孩儿的凶手,还是和自己一样,只是这里的一个过客?但如果是过客,她怎么会知道有人溺水,又怎么能准确无误地找到她? 蒲松用手去揪自己凌乱的头发,感觉到疼痛。——这不是一场梦,从昨晚到今天早晨的一切,都真实发生过,但是那个女子,她现在在哪里?他一边想,一边信步就绕过了一条街,来到昨晚的那片桃杏林里。 清晨的桃杏林,那桃花杏花开得更加滋润浓烈,花香带着潮湿的甜味。他一路往前走,本来想找到那个女孩儿溺水的水池,想想也没有什么兴趣,百无聊赖,就地便在一棵桃树下坐来,可能是因为昨晚没有睡好的缘故,一会儿,他竟然睡着了。 他又梦见了去世的爸爸,这个世上自己最爱的那个人…… 梦中,他和爸爸一起坐过山车,呼啸的过山车让他感觉到眩晕和刺激,全身都感觉热得冒汗。 突然,他和爸爸从过山车中被甩了出来,抛向了天空,天空是一片血一样的鲜红。 他猝然从恶梦中惊醒,看见自己的睡在树林中,已经快正午的阳光透过桃花,炽热地照在他的身上,晒出了一身的汗。 第十二章 祖先遗愿 他闭上眼睛,感觉眼角边有一颗眼泪,静静地闭眼静默好久,他才睁开眼,依然躺在桃树下,从裤兜里掏出手机,习惯性关在静音的手机上有肖晓天打来的两个未接电话,他也不想回,联上网络,从设置为仅自己可见的qq相册里,找出几张照片,照片上一家三口,是蒲松的父母和他十几岁时在游乐园里游戏玩耍的情景。年轻帅气的爸爸比今天的自己也就大了十多岁,脸上带着灿烂的笑容,和自己在游玩场里开心地大笑。 蒲松的眼睛里泛起了泪光,爸爸在一年前的一场车祸中去世了,这成为他这一生最大的痛,也是他开始颓废的原因,他辞了工作,到处游荡,虽然知道妈妈也很痛苦,但蒲松自己却无法从这种失去父亲的痛苦中走出来,只能选择逃避。 他又翻到下一张照片,那是两年前的春节,妈妈给他和爸爸用手机拍的一张照片,是他和爸爸在家里喝酒,父子两个人,喝醉了酒,搂在一起像兄弟俩。 蒲松将手机贴到脸上,乘机拭去脸上的泪水。没有人知道,那天晚上,爸爸乘着酒兴,给他和妈妈讲了一个故事。他说,他们蒲家原来是青阳镇的名门望族,祖上一直是官宦之家,一直到后来,一位为官的祖先,蒙冤入狱,屈死在牢中,最后那件冤案也不了了之,那位祖先临死前留了遗书,就是蒲家后人,必须读书,却不能为官,即使考中秀才举人进士,也必须辞官不做。那位祖先留有一位遗腹子,长大后还真的聪慧异常,考上了进士,但是遵守父亲的遗言,不去做官,只在家乡建立书院,教书育人,成为一代名儒。 “爸,这都是你听人家瞎编故事听来的吧,没有个准儿!”当时的蒲松这样对爸爸说。 爸爸一边喝酒一边摇头:“不是,我小的时候,你爷爷就告诉过我这个故事,还说,蒲家每代人都要把这个故事告诉下一代,还要让子孙们都要去祖先所创的青阳书院看一看,如果有能力,有精力,把当年那位祖先所受的冤屈查明就更好了,但是至今,没有哪一位蒲姓后人能查明当年祖先冤死的真相,我几年前也去过青阳镇……” “你去过青阳镇,那你发现什么了没有?”蒲松问爸爸。 爸爸喝一杯酒,醉眼朦胧:“没有,什么也没有发现。我去的时候,当地政府正在重修已经破败不堪的书院,当地的蒲姓人家,和政府打架,不能让重修,我在你一个堂叔家住了两天就回来了,一无所获,不过那个镇子,真的是很神秘……” 蒲松清楚地记得,那天晚上父子俩的聊天,被煮好饺子进来的妈妈打断了:“大过年的,别说这些冤啊死的事儿行吗?一点儿忌讳也没有,以后不许说了啊!” 爸爸于是再没有和蒲松提起关于青阳镇的事情。 一年后,爸爸去世,沉浸在悲伤中的妈妈还会提起这次聊天,她是一个迷信的人,悲伤之余会各种各样的胡思乱想,认为是父子两个人在春节晚上聊不吉利的事情,才会让家里有这样不幸的变故。 但是,从小骑在爸爸的脖子上长大的蒲松,只要看到这张照片,就会想起爸爸的那段话,并且,他开始想要来到青阳镇,万一能破解祖先的冤案之迷,也许,爸爸在九泉之下,也会感觉到欣慰吧。两个月前,一直在社区卫生站工作者的蒲松,第三次报考了市公安局公务员考试后,在等待考试结果出来的这段时间,毅然向单位请了长假,和从小一起玩大的好朋友肖晓天来了青阳镇。 初来乍到,青阳镇,就给了他意外和神秘,美丽而神秘的女子,不知道来历和善恶,莫名其妙说要自杀的女孩儿,到底是真自杀还是假自杀。这一切,都让他感觉好奇又困惑。 他拍拍被太阳晒得有些疼的脑门,努力让自己不再去想,起身出了桃杏林,往古蒲客栈走去,出来逛了一个早晨,他也要回去看看和那个连姓名都不知道的女孩儿同居一室的肖晓天有没有干什么蠢事,据他和肖晓天一起长大的经验,他会在某个关键时刻勇敢做逃兵,但是也会在某个关键时刻更勇敢地挺身而上,比如当和一个光着身子没有穿衣服的女孩儿同居一室时。 这个念头一闪而过时,蒲松的脚步便有些急,他还真怕平时做事不长脑子的肖晓天把那个女孩儿给怎么样了。 但当他匆匆赶到古蒲客栈的院子里时,他看到的情景,让他更加眩晕。 肖晓天一只手提着旅行包,另一只手拉着那个已经穿上衣服的女孩儿的手,正在院子里风风火火地准备出发,而且是准备开着自己那辆破二手越野出发。看见蒲松进来,肖晓天脸上竟然没有丝毫的惊慌无措。 “我去!”蒲松冲过去,一把拉过肖晓天,走到那个身上穿着自己的短裤和t恤的女孩儿看不见的地方:“肖晓天,你这个禽兽,我离开就这么几个小时,你就把这个女孩儿给办了?而且还准备开着我的车私奔?你他娘的也太渣了吧!” 肖晓天甩开他的手,一脸气恼:“我靠,你说什么呀,什么我把她给办了,我有那么猴急吗?要办也得等过几天再办吧,我就是想现在办,人家女孩儿还不愿意呢,小心让人家听见,过来打你,你以为人家刚一见面就和我上床啊,我有那么帅,人女孩儿还没那么贱呢?——蒲松,你脑子里想啥呢最近!” 肖晓天一番话,说得蒲松一时无言,想想也觉得肖晓天说得有道理,禁不住回头瞄一眼车那边的那女孩儿,怕人家听见自己刚才那番话,还真会过来打人,于是挠挠头:“妈的,这两天怪事儿太多,我有点儿过敏!总之,你别给我惹事就好。对了,你这样急里慌张,要开车干嘛去,还拿着行李,告诉你,这可是我的车,你这不是准备要扔下我两个人去鬼混还是干嘛?” 肖晓天跳脚:“又来,你没看见我把你的东西也收拾好了吗。我们两个人在房间里呆着瞎聊天,你一直也不回来,聊着聊着,林菲——对了,那个女孩儿叫林菲,她自己说朋友都管她叫小肥羊,不过我可不敢叫,林菲给我讲了一个很刺激很冒险的故事,我们两个一商量,准备出发去探险,肯定是要带上你的,你也知道我还没有拿到驾照呢,怎么可能丢下你,走啊,现在就出发!” “你没有驾照,那是驾照被吊销了,不等于你不敢开车,在你的人生字典里,除了怕死和吃饭埋单,没有什么事是你不敢的。” 肖晓天不容蒲松多说,推着他来到车旁,推他上了驾驶座,那个叫林菲的女孩儿早已经坐到了副驾驶座上,一脸的兴高采烈,完全不像昨晚自杀了一回,要不是被救回来,这会儿已经是一具死尸的样子。 “我们要去哪里?”蒲松发动了车,一边掉头,一边问肖晓天和林菲。 “我们去碧罗村,一个没有人住的村子,据说是一座鬼村。” 第十三章 去碧罗村 为什么突然想起去碧罗村,肖晓天的说法是,他和林菲两个孤男寡女呆在房间里尬聊,林菲告诉肖晓天,她自杀是因为失恋了。她大学谈了三年的男朋友,在毕业一年后,和她分手去了新疆,原本他学的是海洋生物,但是上学时迷上了网络小说,喜欢看探险类的例如《藏地密码》,看得走火入魔,便觉得自己一定要去西域住几年才觉得不枉此生,林菲是家里的独生女,肯定不愿意去,于是两人就分手了。分手后她有几天极度兴奋,有几天极度痛苦,便辞了工作到处乱走,走着走着不开心,就要自杀,这次恰好被蒲松救了过来。 为什么她要来青阳镇,林菲告诉肖晓天,是因为大四时,她和男朋友来过这里,男朋友告诉她,要带她去一个叫碧罗的鬼村,结果到了青阳镇,两个人因为吵架分分道扬镳,林菲自己回去了,后来听男朋友说他一个人也没有敢去。 肖晓天在听完林菲的讲述后,立刻提意:要去碧罗村看看。 “我去,你也不怕这女孩儿是骗子,把我们两个大老爷们儿骗到黑煤矿当黑奴!”蒲松在心里狠狠地骂肖晓天,但是脸上却风清云淡,专心开车。 从青阳镇出来,走了三十多公里的一条公路后,路边的一位放羊人告诉三个人,碧罗村还要走五十公里,不过全是山路,山路能不能通行,放羊人也不知道,因为他也已经有十余年没有去过那里了。 “为什么没有再去过啊?”蒲松从车窗户里伸出头,从林菲的烟盒里抽出一支烟递给放羊人,用打火机给他点上。 年近五旬,一脸沧桑的放羊人深吸了一口烟,露出一个满足的表情后说:“因为啊,那个村子早已经没有人住了,原来村民的房子都塌了,我们这个地方老人有个说法,房子时间久了不住人,就会有鬼狐之类的异类去住,听别人说,去过那村子的人晚上还真看到过鬼,所以就没有人敢去了,大白天也没有人敢去。——怎么,你们三个年轻人,要去找找刺激?” 蒲松笑了:“您猜对了大叔!” 放羊人也笑了:“那就去找刺激吧,说实话,我是要放羊,没心思没时间去,我要是闲着,也想去看看鬼,这辈子还没有见过鬼呢,不过你们也小心点儿,这个世间,有些事儿还真说不清,不过我相信,人是一堆肉,鬼也只不过是一口气,鬼再恶,也没有人恶。” 蒲松冲这位爽朗善良的放羊人伸了一个拇指:“叔,你是个世外高人啊!” 蒲松旁边的林菲伸过了头,紧靠着蒲松:“大叔,我还有一个问题,为什么这个村子要叫碧罗村,这名字听着好文艺啊!” “文艺?”放羊人穿过蒲松,看着林菲嘿嘿地笑了两声:“小姑娘,你们都是有文化的人,难道不知道碧落黄泉这四个字吗?只不过那个村子不叫碧落,叫碧罗……” 碧落黄泉,蒲松的头皮陡然麻了一下,回头看林菲,这个女孩儿除了好奇外,再没有其它表情,他再回头斜睨一眼肖晓天,看见他脸上的表情已经不太自然了。 放羊人又深深地吸了一口烟,望着前方遥远的地方,似乎是在自言自语:“那个叫碧罗村的地方,离这里还很远,我三十多岁的时候曾经去过,真是个山青水秀的好地方,山村里人不多,也就三四十户人家,后来听人说,有几个人突然就死了,而且死得很离奇,村里本来人就少,各种传闻,让他们很害怕,就纷纷搬走了,就成了一个鬼村,其实,也都是人吓人罢了,现在这样人少的村子很多,只不过那个村子是彻底没人了。” “您这样一说,我就知道了。”蒲松说。他们告别了放羊人,按照他指引的方向继续前行。 第十四章 成为警察了 山路崎岖难行,本来就破旧的越野车一路颠簸,坐在后面半天不吭声的肖晓天突然问蒲松;“蒲松,你今天早上给车加油了吗,这箱油,够我们去了再来吗?别走着走着车没油了!” 蒲松摇摇头:“是你日急慌忙要去探险,我哪有时间给车加油?就剩小半箱油了,没事儿,这车也不值钱了,没油了,我们就扔到半道步行进村,反正是探险,步行才有意思!” “我靠……”肖晓天抱着头嘀咕了一声,沮丧地看着车窗外,半天不再说话。 蒲松一边开车,一边问身边的林菲说:“喂,小菲子,你去和晓天坐一起吧,他这会儿很害怕,估计全身都在发抖呢!” 林菲冲蒲松妩媚地抛一个媚眼:“你叫我小菲子,你怎么不叫我小肥子呢。我才不和他坐一起,你是我的救命恩人,我当然要和你坐在一起啰。——肖晓天大白天就发抖,那到了晚上还不得尿裤子,放心,刚才那放羊人不是说了,鬼不可怕,人才可怕呢!” 坐在后座的肖晓天尴尬地笑一笑,强打起精神来和他们聊天。 车再往前走,草木茂密,山峦起伏,突然间,真的连一个人影都没有了,寂静的山间,偶尔有一只鸟被他们的车从草丛中惊起,叽叽地叫着冲上云霄。 车里有一阵子突然很沉默,蒲松的手机突然响了,他接起来,是妈妈打来的。“蒲松,你在哪里?” “妈,我在老家青阳镇呆几天,怎么了?” 妈妈在电话里停顿了一下:“有件事要告诉你?我刚登录了政府网站,你的公务员考试,刚刚出结果了,你是第二名,应该会被录取吧!” “什么?”蒲松兴奋地叫出声:“我真的是第二名吗,妈!” “这有什么假的,难道我还会骗你吗?恭喜儿子,你就要实现你的梦想,成为一名人民警察了!”妈妈在电话里的语气并不高兴,蒲松于是立刻相信她说的是真的,因为妈妈一直希望他顺从自己的专业,做一名外科医生,而不是一个警察,在她的心里,医生是白领,是受人尊重的职业,而警察即使收入再高,那也是古装剧里的差役捕头。 “没事儿,你先在外面疯吧,录取结果还得等一阵子,正式上班也得等,实现你的刑警梦,估计怎么也得等三五个月,别太兴奋了!” 蒲松顾不得照顾妈妈的情绪,在挂掉妈妈的电话后,觉得整个世界都亮了。他把车开得满山路乱扭,回头对肖晓天喊:“傻子,我考上警察了,我要成为一名法重案组的法医了!” “你成为干预自杀案的法医还差不多!”肖晓天的语气也带着酸溜溜的嘲讽,但是突如其来的好消息,也三个年轻人都很开心,林菲用崇拜的眼神看着蒲松:“你好帅啊,原来你是这样的帅哥,你这么用功上进,你猜你肯定没有女朋友吧,你昨晚给我做的人工呼吸,肯定是你的初吻吧!”。 肖晓天在后面大笑:“你猜错了,他的初吻在他一岁多的时候就给了他们家的泰迪狗,第二次,是在三岁时就强吻了幼儿园的同桌琪琪,让人家妈找上门来吓得蒲松同学尿裤子。另外,他并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勤奋,考个公务员考了三年,哈哈哈……” 三个人都开心地笑,此时的蒲松,瞬间觉得前方的鬼村就是自己人生第一个侦破现场,充满了吸引力。 林菲说:“喂,你都成警察了,要好好开车,不要太兴奋啊,不如我给你们讲一个烧脑故事吧,考考你是不是适合做一名刑警神探!” 蒲松说:“好啊,你讲!” 林菲说:“这是我男朋友给我讲的,一个他遇到过的真实的事情,每次我看见荒山野岭时,就会想起这个事,自己也想得脑门疼。” —— 林菲的男朋友叫谷风,在大学时学的是海洋生物专业,但是却一直痴迷于盗墓探险的事情,大二时,认识了一位市博物馆的副馆长杨海涛,专门负责当地考古的,说直白点儿,就是哪个地方发现了古墓,他会带人第一时间赶去挖墓找墓里的东西,别人都管他们叫合法的盗墓者。 有一次一个工程队在公路施工时,发现了一座古墓,工程队的人打了电话给博物馆,杨馆长当时正在和谷风在办公室聊天,出发时,便带上了这个自己也很喜欢的大学生。 那座古墓是在一个村庄的边上,他们赶到时,工程队的人已经挖开了古墓的一角,露出青色的墓砖。杨海涛根据多年的考古经验,判定那是一座明代砖椁墓。他让工程队挖开了古墓的正门,带着谷风他们进到了墓室。 墓室很宽大,左右有十五步宽,整个墓室由青砖砌就,幕顶和墓壁上绘着简单的山河日月。墓室正中,摆放着两具棺木。 据谷风的描述,那两具棺木一大一小,显而易见是夫妻合葬棺木是用上等好松做的,因为墓中空气封闭,并没有腐朽,连外面的红漆都依然鲜艳,只是,那具小一点的棺木,棺盖是打开的。 “这座墓看来是被盗过的!”杨海涛看见扔在一边的棺盖时对谷风说。但是当他们继续仔细勘查时,杨海涛却有些惊讶了,这座墓,并没有被人从外面进来盗过的迹象,因为墓室完好,并且,两个墓主人随葬的东西都一样不缺。但是,小棺木不但棺盖是被打开的,而且棺中人的骨骸,并不在棺中,而是头和一只臂膀在棺外,身子则在棺中,似乎应了一句话:身首异处,还有,墓主人的棺木外面,竟然沾有血迹,地上,是用血写了一个大大的“恨”字。 更为奇怪的是,这具棺木中,除了陪葬物品,还有一只女人的乌木梳妆盒,那盒中,却什么都没有。 林菲的故事突然就讲完了,她回头看着正听得入神的蒲松和肖晓天,问:“你们说为什么呢?” 蒲松转过头:“啊,就是这么一个故事啊。晕,你问我为什么,那我问谁去?” 肖晓天在后面冷笑:“这么简单的事情,那位武官,是封建时代的大男人,两个人肯定不是一起死的啊,丈夫死的时候,老婆肯定还活得好好的,但是丈夫舍不得老婆,也怕留她一个人在世上还要给自己戴绿帽子,所以就给活着的老婆做的棺材,硬生生要让活着的人和他一块去死,你想那老婆能愿意吗,要么就是被灌了迷药,要么就是被打晕扔进棺材里,等她醒过来一看自己被活埋了,就吐了一口血,写了一个恨字,最后还是被闷死在墓中了,就这么简单。只能说,古代的女人,好可怜啊!活生生被男人拉着陪葬了!” 第十五章 山路难行 肖晓天这一番分析,倒是头头是道,林菲听完点点头:“其实我听完这个事儿,和谷风两个人也是这么想的,但是据谷风说,他把这个想法告诉杨海涛馆长,当时杨海涛馆长讳莫如深地笑了笑,对谷风说,没那么简单,谷风问为什么没那么简单,杨馆长就再不讲了,所以,这件事到现在还是个谜。” “照你这么说,那位杨馆长,肯定在古墓中,还发现了其它东西,所以才说没有这么简单。”蒲松一边说,一边专心地开着车。 山路突然变得异常难行,几乎没有路了,一条仅能容车通过的小路,一侧是山,山上松树冲天,另一边,则是缓坡,坡上是丈余深的茅草,春天的茅草,上面是去冬的枯草,下面是正在发出新绿的草。就连崎岖难行的路上,也长满了这样的茅草。蒲松把车开得很慢,前方,太阳已经开始西斜了,但是他依然没有看见有村庄出现。 “蒲松,你饿吗?”肖晓天突然伸过头问:“我们中午都没有吃饭,我这会儿饿的头都晕!” 蒲松这才发现,自己也早已饿得前心贴后心了,可是,他们临出发的时候,竟然忘了带食物,车上只有一箱纯净水。他伸手从脚下拿过一瓶纯净水,递给肖晓天:“饿了就多喝水,到地方,肯定会有很多野味让你吃。——谁让你们想一出是一出,一听鬼村就要来看看,你真把自己当探险家了!” “切,好像你是可以不吃东西能撑下去的神仙似的!” 而这去往碧罗村的路上,竟然真的连一户人家,一个人影都没有碰到。 难道,这就是令几十里外的人都闻之却步的碧罗鬼村吗? 蒲松忍不住也拿起手边的水瓶,一口气喝掉了大半瓶。 前面的路更加难行,一边山林,一边是陡坡,几乎没有路了。蒲松觉得自己的膀胱开始发涨。他停下车,对肖晓天说:“我下去方便一下啊,你不一起去?” 肖晓天摇摇头:“不想去,等看见人烟再去吧,这儿说不定有狼出没!” 蒲松冷笑:“胆小鬼,干什么事儿都是第一个哭着喊着要干,到最后怂了打退堂鼓的也是你。” 他一边说,一边下了车,往车右边的山林爬上去,但是一回头,却发现坐在车副驾驶室的林菲正冲他笑,他尴尬地笑一笑,又继续往山林里爬,直到看不见山下自己那辆车。 这里,真是一片荒野,前面根本看不见有村庄和房舍,甚至好像从来没有人迹在这里出现过。 蒲松站在一棵松树下,望着天边的太阳叹口气,他有些后悔听肖晓天和林菲的话,稀里糊涂便来到这里,这里真要是有鬼村就好了,但是都走了都快三个小时了,除了荒山野岭,他什么都没有看见。 他找到一个平坦的地方,在一棵松树下解手,一下午都在喝水,此时肚子里空空如也,也就只剩下水了,但是这水根本无法充饥,一泡尿解完后,他觉得整个身体更加发虚发空。 他转身往回准备下山,却在一转眼间,看见就在自己刚才解完手的松树旁边,有一块似乎是被人平整过的地方,左右有三米长宽,春天的草从那块地上钻出来,但是依然掩盖不了人为修整过的痕迹,同时吸引了他的,还有那块地里摆放着的几块青石。那几块石头在翠绿的草丛中,被摆放成一个不是很规则,但是仔细看,却能看出是一个“心”的形状。 这个荒芜的山里,竟然会出现这样浪漫的一个标志。 蒲松走过去,仔细地看着那几块石头,回头往山下看,这个地方更像是一个观景台,能一眼看见他刚才开车走过的蜿蜒山路。更让他意外的是,他看见在石头旁边,一条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的路径,并且那条路径,显然是有人走过的。 蒲松顺着路径一路往山的另一边走去…… 第十七章 果然是她 “有没有人?”女子继续大声问道。 蒲松咬咬牙,鼓起勇气大声回应:“有人,是我,蒲松!” 但是就在说完这句话之后,他听见一声尖叫:“不要,我不要,是男人,坏人……快走……” 那尖叫是短发女子发出来的,蒲松回头去看,看见她像一只受惊的小鹿一样挣扎着要从水里站起来逃上岸,但是被长发的女子按住了。她回头冲蒲松喊:“你快离开这里,去屋子里,卧室床上,帮我们拿衣服,快啊!” 短发女子依然控制不住地在泉水里歇斯底里地叫喊。蒲松慌忙答应一声,转身往那院子里跑去,耳朵里听见长发女子在哄小孩儿一样地哄短发女子:“没事了,不要怕,坏人走了,坏人走了!” 蒲松跑进院子中,看见院子的正中一间房门是虚掩的,他推门进去,才发现这屋子从外面虽然看着简陋,但是走进去,却很干净精致,地上铺着青砖,房间中有桌椅衣柜,但是却并没有女孩儿提到的床,他仔细再看,看见这房间还有套间,于是走进去,看见那才是卧室,的确摆着一张木床,床上扔着女孩儿的衣服。 蒲松看见这些衣服的时候,瞬间有些脸红,因为那是两套女孩儿从里到外的衣服,精致的纹胸,以及那条他见过的长女女孩儿穿过的紫色长裙,都扔在床上。 蒲松内心立刻有了深深的愧疚。这两个女人在他没有闯进入之前,在这个山间肯定是无拘无束的,他能想象到,她们在这样一个阳光灿烂的美好下午,在房间里脱了衣服,然后一路奔跑和嬉闹着跑出去,跳到温泉里洗澡,准备洗完后,再跑回这里穿上衣服。 从她们放衣服的方式来看,她们应该对外界没有丝毫的戒备。 为什么没有丝毫的戒备呢?是因为她们可能觉得没有人会在这个时候突然闯进来,除了这个,还能有什么理由呢? 蒲松一边想,一边将床边的一条旧床单扯过来,包起了那堆衣服,出了房间。 天色已经是黄昏时分了,群山遮住了夕阳,山中的夜要来得更早一些。蒲松来到泉边,正在他考虑着怎么把衣服拿给她们才不让她们不尴尬的时候,他突然间发现,那池泉水中,早已空无一人,只有依然在咕咕地翻滚的温泉水。 蒲松一下子慌了。 “喂,美女!”他冲着山林大声喊:“你在哪里啊,你别又突然消失啊!我不是坏人,我告诉过你,我是蒲松,昨晚我们一起吃饭喝酒,还一起去救了一个要自杀的女孩儿的,我今天也是不小心闯到这里。我没有恶意的!” 但是没有人回应。蒲松顺着绕着温泉跑了一圈,看见在在温泉的另一边有石阶,石阶上去连着一条小路,小路上还留着明显的水痕,显然,两个女子乘着他回去取衣服的功夫,已经从这条小路逃掉了。 蒲松感觉沮丧到了极致,他不知道那两个把自己当成坏人的女子,此时赤身裸体的能逃到哪里去,难道就这样光着身子躲起来? 但是当一声汽车喇叭响起的时候,他才发现自己又错了。 他顺着那声音,沿着眼前的小路飞奔过一个山弯,看见眼前竟然是一条宽阔的山路,山路上,一辆黑色的奔驰suv缓缓开动,开过自己身边,从摇下来的车玻璃里,他看见那个长发的女子穿着白色的浴袍,握着方向盘侧脸冲他笑一笑,衬着白色的浴袍,披散的长发和远处的夕阳,那笑容依然美得像仙女。 蒲松在车驶过自己身旁时,情不自禁冲着她举起手,拼命大喊:“喂,停下,你们的衣服啊!” 但是那个女孩儿就像没有听见他的叫喊一样,转眼间,那车便绝尘而去,消失在了山林间。 蒲松站在地上,呆怔了足足有五分钟,看着怀里还抱着的那堆衣服,觉得这两天遇到的所有事,都是像在梦中一样。 这女子到底是什么人?这两天,到底是她有意和自己如影随行,还是自己一直在和她不期而遇?而且,她竟然还会在样的深山荒村里,开一辆奔驰出现,难道真是见鬼了? 蒲松转头往回走,他觉得这个时候,只有回到那个石头院子里,只有找到肖晓天和林菲,三个人一起才是最安全的,虽然这两天奇遇让他感觉刺激到心跳,但他真的不想再有更多让他头脑发昏的奇遇了。 他走到了那座有温泉的院落前时,整个天空都暗了下来,夜幕即将降临。 “蒲松!”肖晓天的喊叫声在山间响起,他抬头,看见蒲松和林菲从他前面走过来的山路上冲下来,一边大声骂他:“你个笨蛋,你为什么关手机,我们等你,都快等到老死了,你竟然在这里一个人逍遥!” 蒲松松口气,看着眼前的院子,想:今天晚上,好歹有一个可以住的地方了。 第十八章 山村晚饭 石头院儿除了没有灯火外,其余的竟然一应俱全,客厅,卧室,厨房。厨房中,竟然有米面和食用油,虽然没有新鲜的蔬菜,却堆满晒干了的蘑菇、黄花草、野蕨菜,甚至有两串风干的腊肉。还有一个可以烧柴的灶台,显然有人在这里一直住着。是谁呢,是那两个美丽的女子吗?蒲松想,但是那个短发女子在看见自己时,为什么会发疯一样大叫? 肖晓天和林菲在走进这个院落时齐声欢呼,林菲说:“简直像在梦里,竟然有这么好的地方,除了没有电,什么都有,不行,我们得做饭,不然我会被饿死在这里的。还有,这里到底是不是鬼村?如果是,那这个屋子,肯定是鬼屋了,真刺激!” 肖晓天让林菲闭嘴,再不要提鬼村鬼屋之类的话,但是饥饿显然是最好的生产力,就在林菲抱怨的时候,肖晓天已经从外面的山坡上,抱回来了一大堆枯树枝,并且很快生着了灶火,又让蒲松陪他去温泉里用一只水桶提泉水。 “喂,晓天!”蒲松从温泉里拎上来水桶,小声对肖晓天:“我告诉你,我刚到这个泉边时,你猜我看到了谁?” “看到谁?”肖晓天问。 “昨晚和我们一起喝酒吃烤串的美女,想不到吧!” 肖晓天不相信:“不会吧!你想美女想疯了!” 蒲松摇摇头:“是真的,而且,我还看见她在温泉里洗澡,你闻闻,这个泉水,可是被女孩儿洗过澡的,你要不要喝一口?” 肖晓天想一想,还是不信:“我估计是你想那美女想出幻觉来了吧!蒲松,现实点儿,别想了,这个世上,很多人都是擦肩而过,即使动心,也只是一个美好的回忆,生活不是言情小说。” 蒲松不作声,用水桶里的木瓢子舀了一瓢水,举到肖晓天的鼻子前:“晓天,闻闻有没有女人洗澡后留下的体香?——我告诉你,我也不相信,但是我没有骗你,我真的看见她了,而且,更夸张的是,她竟然开着一辆大奔。” 肖晓天夺过蒲松手里的水瓢,端到嘴边喝了一口:“我喝一口才能尝出来是不是美女的洗澡水。照你这么说,你不但艳遇了,还艳遇了一位霸道女总裁,我去,你以为真的是霸道女总裁爱上你,脑子有病!回去做饭吧,我快饿死了。” 山间院院里此时已经灯火通明,看不出来,林菲竟然是一个很会料理家的女孩儿,她在院子燃起了一堆篝火,照得整个院子都是亮的,也驱赶了夜晚来临的山间寒意。厨房中的铁锅里已经经炖上了腊肉、蘑菇以及各种山野菜。锅中间,一个盆里是加了水的大米,林菲说,等腊肉炖好,米饭也就好了。 蒲松和肖晓天用崇拜的眼神看林菲。三个人来到院中,围着篝火席地而坐, 肖晓天说:“这要再有一只山鸡或者野兔子来烤着吃,那就更完美了!你们说,这到底是什么人住的地方啊?” 林菲看了一眼蒲松:“我猜,这里肯定是深山里成了精的狐仙住的地方,你没看蒲松刚进屋时,自己偷偷藏起来一堆女人穿的衣服吗?说不定蒲松到这里,看见了狐仙,狐仙受惊变成狐狸跑了,扔下身上穿的衣服,蒲松抱着人家的衣服追,没追到,这会儿心里说不定有多难过呢。” 蒲松没想到林菲会看到自己藏衣服的过程,不禁有些尴尬,但是林菲的一番话,也让他一下子想起了他看见那女孩儿的情形,以及她开车离开时的那惊鸿一瞥,一时间竟然忘记了回答,只是看着篝火发呆。 “呵,看蒲松的神情,难道我猜的会是真的?”林菲坐在蒲松旁边,用肩膀撞他:“你发呆傻笑什么,真的遇见狐仙啦?” 蒲松回过神,摇摇头:“没有,哪来的狐仙,咱们可都是有知识有文化的人啊,别迷信!——林菲,我问你,你到青阳镇后,准备要自杀之前,是和谁在一起?是不是和一个女人?” 林菲瞪他:“什么女人?我告诉过你,我到青阳镇是一个人,自己喝了点儿酒,到处乱走,看见水池就跳下去,是一时兴起要自杀!没有和谁在一起!看来晓天说的没错,你这几天犯花痴病了,一天到晚想一个女人,告诉我,那女人是谁,叫什么名字,是不是很漂亮?” 蒲松:“你真没有见过一个女孩儿,二十七八岁的样子,长发,很漂亮!” 林菲摇头:“看来我没有猜错,的确是美女,很漂亮,不过我明告诉你,我真不认识,没见过这样一位大美女!” 肖晓天打断蒲松的话头,喊:“饭熟了,快开饭啊,好香!” 三个人于是从厨房里搬出一张木头桌子,找到碗筷,盛了米饭和菜出来,围桌而坐,开始吃饭。 虽然那米饭因为水太多了,有些像粥,但是炖菜很香,加上三个人已经饿极了,所以一顿狼吞虎咽,一会儿就把一盆菜和米饭吃得干干净净了。 肖晓天放下碗,摸着肚子打个饱嗝,万分满足:“要是这个院子是我的就太好了,我就再不回城里,听我妈的唠叨,上班看领导的脸色,我就在这里过一辈子也心甘情愿。” “你在这里过一辈子,你指望谁会送米送面给你?”蒲松也吃饱喝足了,站起身。 林菲环视一下这个院落:“对啊,你们说,这个院落的主人要会是谁?当地村政府,看着不像,农家客栈,也不像,但是肯定有人一直住在这里,不然哪里来的米面油?可是这屋子的主人呢?” 蒲松站起身,问:“你们两个人来找我的时候,为什么没有带我们的包,还有,车停在里了,谁去取我们的包啊?” 肖晓天和林菲面面相觑一下,肖晓天说:“不如我们三个人一起去吧,反正,我不敢一个人留在这里……” 蒲松说:“你和林菲去吧,我要留下来看着火堆,不然的话,如果有山风刮过来,万一把火星刮到屋子里或者山林里,会引起火灾。” 林菲说:“肖晓天你一个大男人,就不能一个人去取吗?我走不动了,要和蒲松一起守着火。” 肖晓天拉林菲:“亲爱的小菲儿,赶紧走吧,我一个人真的害怕,这可是晚上,一个人走山路会遇到鬼的。” “两个人走山路好像就不会遇见鬼?”林菲不情愿地站起身,接过蒲松手里的手电,和肖晓天两个出了院子,去到山那边的车上去取三个人随身的东西。 “晓天,你把车再往前开十分钟,绕到西边,就有有一条大道,大路连着一条小路,可以把车开到院子子后边。”蒲松冲肖晓天喊了一嗓子。 “我没有驾照,不敢开车!”肖晓天回头怼他。 蒲松不去理这个从小一块长大的朋友,看着他和林菲消失在山角处,给火堆中扔了几根木柴,火焰瞬间升腾起来,映照着寂静的山间。 一轮扁月升起在天边,蒲松坐在火堆旁边,忍不住回头去看身后的房间,房间没有电灯,也没有蜡烛,此时这里除了这一堆火,一切都是黑暗的。他想进到房间里去看看,却觉得这需要极大的勇气。 ——没有人知道,男人和女人内心的恐惧其实是一样的,此时,蒲松也感觉到了一丝恐惧,对于黑暗的恐惧,对于周围这个陌生环境以及这两天所发生的诡秘的事情的恐惧。 第十九章 遭遇袭击 但是,在静静坐了有十分钟之后,他还是鼓起勇气,从火堆里抽出一枝燃烧得正旺的树枝,起身走向客厅。 黑暗的房间被火把的光亮照耀着,闪烁着巨大的光影,连蒲松自己的身影也被投射到墙上,让他感觉到发怵。 他仔细去看,房间里的所有东西和装饰,虽然简单,但显然是经过精心设计的,保持着天然古朴的风格。纯木的一张桌子旁边摆着长条凳子,桌子上,是茶壶,茶杯,两只茶杯中还有喝剩下的茶水。 蒲松想,这是那两个女子白天坐在这里喝茶闲聊剩下的,她们在这里悠闲地喝了茶后,又去温泉洗澡,但是却被自己突然闯入进来惊扰了。此时,她们又在哪里呢? 如果她们只是不愿意被人打扰,那么自己要是离开这里,她们是不是会回来?蒲松想,她们的行踪,倒真像是狐仙一样,出入神秘,看见人就逃。 难道这个世上,真的有鬼狐? 蒲松摇摇头,感觉自己这个想法很可笑,他以前是一名医生,现在马上要成为一名警察了,这个世界,是科学的,万物皆有定律,哪来什么鬼狐呢? 客厅没有什么异样的,他举着火把,从客厅进了卧室。这几间房屋,每间房外面都有门,但是里面却又房房相套,各自连通。卧室是他白天就进去过,后来又乘着林菲和肖晓天不注意偷藏过衣服的,所以并不陌生,但是也没有细看。 他走进去,看见木质的家具,木头床,床上铺着干净的被褥,但是只是有一张,床头有衣柜。——蒲松把那两个女子的衣服扔进了衣柜里。 屋子里除了这些,空无他物。但是在那张陈旧的床头小柜上,一个简单的木头像框映入了蒲松的眼睛。他把火把移了过去,看见那像框里,是一个男人的照片。他拿起照片,借着火光仔细看,那照片上的男人只有二十多岁的样子,穿着白色的汗衫,戴着眼镜,瘦弱又清秀,站在一棵树下,望着远方,一脸的向往和阳光。 蒲松看着照片上男人身后异常眼熟的山林,拼命回想,觉得这个背景,他应该是在哪里见过的,那么眼熟。 而照片上的这个男人是谁,是这房子的主人吗?那么白天在温泉里洗澡的两个女子又是谁,也是路过这里吗?但是她们的衣服又脱在了房里了。 ——蒲松将像框放回床头柜上,下意识地顺手拉开了床头柜的抽屉,在他的常识里,一个人的秘密,大多时候都会藏在床头柜的抽屉里。 果然,抽屉里躺着一本已显陈旧的褐色皮子的笔记本。 蒲松拿出那笔记本,因为手里举着火把,他生怕火星掉到床上或者纸上,他只能小心举着它,轻轻翻开笔记本的第一页。看见已经有点儿泛黄的纸上,是用钢笔画着一个扎辫子的女孩儿和一个短头发的男孩儿,旁边写着:我们一起长大,一起变老…… —— 然后,他觉得他的后脑勺被重击了一下,一阵剧痛让他头脑轰鸣,他想要转过身,鼻子中却闻到一股直刺脑卤的味道,同时听到一个闷闷的声音,几乎是贴着他的耳朵说:“不想死,就快离开这里……” 随后他手中的火把掉落在了地上,自己也重重摔在地上,失去了知觉…… …… 不知过了多久。 “蒲松,蒲松!你快醒醒,你死了吗?”一阵急切的带着哭音的叫喊声响起在蒲松的耳边,他睁开眼,发现自己的头枕在林菲的腿上,林菲手里举着手电照着自己的脸,肖晓天正使劲揉自己的胸口,再看时,看见自己并不是在屋子里,而是已经在院子里,那屋子里正冒出浓浓的烟。 “着火了吗?快救火啊!” 他挣扎着要站起来,却被林菲摁住了:“没事儿,就是一堆衣服被火点着了,肖晓天已经拿水浇灭了。你这是怎么了?我和晓天回来就看见满屋火光,你躺在院子里,我们以为你死了。” 蒲松动一动脑袋,还是感觉后脑勺一阵针扎一样的疼痛。他挣扎着坐起来:“刚才有人打了我一下,我被打晕了,我当时是在屋子里,手里拿着火把,应该是手里的火把掉下来,把房间里的东西点着了,没着大火就好。” “有人打了你?”肖晓天惊跳起来,满院子看了一圈,那堆沟火此时已经熄灭,整个院子和房间都是黑暗而无声的。 “有人吗?”肖晓天在院中大声地叫喊:“有人就给我出来,老子不怕你们,我们是警察……” “我去!”蒲松禁不住骂一声,坐起身揉着脑袋:“晓天,别喊了,我看我们要离开这里了,这里的主人没有露面,我们擅自住在这里,肯定不安全。” 肖晓天停住叫嚷:“离开?这大半夜的我们能去哪里,返回青阳镇吗?我告诉你,我们车箱里的那点油,肯定把我们扔在半路上。没办法,哪怕这里是鬼屋,我也要住在这里。” “跟我来!”蒲松拉住肖晓天,拿着手电,再次来到了房间的门口。 门依然大开着,蒲松小心冀冀地准备进去,却被肖晓天从后面一把推了进去:“别怕,我刚进去过,什么都没有,有鬼他也怕我们两个大男人。” 两人进了房间。 房中,客厅的桌子上,那杯茶水依然没有动过的迹象,卧室的地上,扔着还在冒烟的床单和衣服。蒲松看见那堆被烧了一半的衣服,吃了一惊。他拿起来仔细看时,那竟然是他放进衣柜里的那两个女子的衣服。他震惊之下,转身用手电去照床头,却发现,自己看见的那个像框和笔记本,都不见了。 “这个房间里一直有人!”蒲松对肖晓天说:“我乘你们去取东西的时候进了房间,看见这个床头柜上有一张男人的照片,抽屉里有一个笔记本,我准备翻看那个笔记本时,就被人袭击了,袭击我的人应该不想让我死,他把我拖到屋子外面,又把我放到衣柜里的衣服烧了,还拿走了那张照片和笔记本。” “袭击你的人会不会是你提到的那个女孩儿?”肖晓天看着地上被烧的衣服问。 蒲松摸摸自己还在隐隐作痛的后脑勺,努力回想:“不是,那个人在打了我后,还说了要让我离开这里的话,那应该是一个男人的声音。” 肖晓天一把拉住蒲松:“走,我们还是离开这里吧,再呆下去,我们真会死在这里的。” 蒲松嘲讽他:“你刚才不是还说不准备离开吗?” 肖晓天从房间里拉出了蒲松:“我不怕鬼,但是我怕人,人会杀了我们的。” 蒲松被肖晓天硬生生地拉了出来,却看见林菲在刚才烧过火堆的地上,铺开了两个睡袋。 肖晓天拍手:“行啊林菲,这个主意太好了,我们今晚就睡这里了,这样就会安全一些,有人想要杀了我们,也不敢在光天化日下行凶。——林菲,你才发现,你很厉害啊,不如你做我女朋友吧,我什么都愿意听你的。” “什么光天化日下,是月黑风高夜好杀人好吗?”林菲怼他:“反正我们今晚也无处可去了,睡在这里,第一是因为房间里只有一张床,床单都被火烧了,还有就是这是人家的房间,不管是鬼还是人,肯定不愿意我们进去住,所以才要吓唬蒲松,我们睡在院子里,也是要告诉人家,我们不会喧宾夺主,我们借住一晚就走,不会在这里长待,这样我们就安全了,你们别再去乱动人家的东西了,懂吗?” 蒲松觉得林菲说得有道理,这个有点儿神经质的女孩儿,其实很聪明,野外生存能力,也出乎意料地强。 第二十章 奇怪的暗室 深夜,起风了。 蒲松从装睡中睁开眼,看见肖晓天紧紧地抱着自己的腰,睡得很香。 肖晓天和他同岁,就差同月同日生了。他们从小是在一个胡同里长大的,后来也一起上学,一起打架斗殴一直到高中毕业,蒲松上了医科大,肖晓天则上了一个三流的工商管理学院,毕业后都不约而同地回到了老家城市工作,肖晓天一直吊儿啷当,蒲松一直充满理想,所以两个人几个月前同时失业,到处乱逛,家里人也拿这对难兄难弟没有办法。 蒲松也一直觉得自己拿肖晓天没有办法,他胆小,浮躁,做什么都来得快也去得快,最先提议的是他,最快打退堂鼓的也是他,但是却从小到大一直和自己不离不弃,成为不同姓的兄弟。 此时,山风刮过,发出轻轻的呼啸,深夜时分,即使睡袋下的石板还有火堆的余温,依然有寒意钻进来,他小心冀冀地从睡袋里钻出来,替肖晓天拉好了睡袋的拉链,看见一旁自己的那只睡袋中,林菲用衣服蒙着半边脸,发出微微的鼾声。 他穿上鞋,披上搭在睡袋外面的外套,蹑手蹑脚地往那此时大开着房门的房间走去。 他到门口,推开虚掩的房门,紧紧贴着墙壁往屋里小心地挪动,——他还是想去卧室,因为他就是在那里被人打晕过去的。 他贴着客厅的墙一直贴到到卧室门口,闪了进去后,继续贴墙行走,一直挪到了那张烧糊了的床跟前,他伸手去拉床头柜的抽屉…… “不要乱动别人的东西!”他的身后传来一声低语。 蒲松骇然停住,一动不动地僵在黑暗中,但是他突然回过神,这个声音,是一个熟悉的女子的声音。 他回过头,打开了手里的手电—— 牛仔裤,碎花衬衣,长发在脑后扎成了马尾。——那个女子静静地站在他的身后,一张美丽的脸,被手电的光映得绚丽而神秘。 “是你?……”蒲松惊讶中带着惊喜:“你回来了!” 女子看着他:“这不是你们的地方,为什么要擅自闯进来,而且不经过主人的容许,就留下来又吃又喝还住在这里,你们难道不怕死吗?” 她伸手夺过蒲松手里的手电关掉:“你还想再引来人吗?” 蒲松依然抑制不住激动,他轻声问:“我们是第三次见面了,你能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吗?” “我叫倪裳!” 蒲松:“倪裳,很好听的名字。你我想告诉你,我们不是坏人,我昨天晚上还和你一起,救了一个女孩儿不是吗!那个女孩儿这会儿也睡在外面。而我今天也不是故意偷窥你们洗澡的,我只是无意闯进来,我也什么都没有看见,我给你道歉,我希望我们是朋友……” 倪裳:“是朋友就更应该懂得尊重,保持距离,你们这样住在这里,并没有征得这个屋子主人的同意。” 蒲松想一想:“你说的这个院子的主人,是不是今天我看到了那位大姐,既然她是这里的主人,为什么你要带着她逃走?我其实可以当面跟她解释道歉的。我们的车没有多少油了,今晚只能在这里借宿。明天一早,我们就离开好吗?” 倪裳叹口气:“我也和你们一样,只是路过这里!” 黑暗中,蒲松看不清倪裳的脸,他迟疑一下,问:“几个小时前,打晕我的人……应该不是你,但是那谁呢?” 倪裳冷冷地笑一声,说:“我为什么要打你?” 她越过蒲松的身边,轻手轻脚地靠近他身后的那堵墙,在黑暗中用手去摸,说:“这里,会不会有一扇看不见的门?” 蒲松吃了一惊,问:“你是说,有人从这里进出?” “我猜想!”倪裳轻轻说,一边用手指去扣那面墙,墙体的确发出清脆空洞的声音,像敲在一个厚纸板上。 蒲松准备说点儿什么,倪裳嘘止了他,她伸手到木床的后面,摸索着摁了一下,那面墙上便无声地开了一道缝,她缩身到一边,示意蒲松推开那道门。 蒲松推开那扇暗门,却什么都看不见到,眼前是更黑的黑暗。 “我要进去看一下吗?”他轻声问旁边的倪裳,他能看见倪裳在黑暗里点了点头。他于是伸脚进去,用手摸索着去看那个黑暗的空间。 但是他的手很快便碰到了另一堵墙,他于是左右摸索,发现他所在的地方,是一个左右不过两米的空间,里面空无一物。确定这里面应该没有人,应该是安全的,他忍不住从口袋里掏出手电,打开。 手电的光照射到四面墙上,小小的空间一览无余。这里只是卧室的一个夹层,宽不过一米,正对面的墙上,有一道明显的门,他前后左右去推,都打不开。 蒲松回头,看见倪裳并没有跟进来,于是关掉手电走出来,看见她安静地站在黑暗中,似乎对他看见的那个夹壁间的东西早已熟知一样。 “里面是个夹壁,对面有门,但是打不开!”蒲松对她说。 “应该是从外面可以打开的。——你有烟吗?”倪裳问他。 “什么?”蒲松有点儿懵。 “身上带烟的话,给我一支。” 蒲松并不抽烟,医生的职业让他的从高中后戒掉了烟。但是他想起,林菲在他车上时,将一包烟塞到他的口袋里。他伸手去摸,果然在短风衣的口袋里摸到了那包烟,还有火机。 倪裳接过蒲松递过来的烟抽出一支点燃吸了一口,在黑暗中吐出烟雾,然后走过去,将那截只抽了一口的烟扔到那黑暗的门里,轻轻关上了那扇。 “我们出去吧!”她把那包烟和火机还给蒲松,说。 蒲松跟着她,在黑暗中出了这个房间。 月光如水,倪裳看了一下腕上一块简单而精致的手表,说:“马上快天亮了,你的两个朋友这会儿都睡得很沉,不如我们去外面走一走,不要打扰他们。” 蒲松说:“好!” 第二十一章 山村诡案 倪裳带着蒲松,远远绕过肖晓天和林菲睡觉的地方,来到泉边上。蒲松不禁想起白天看见倪裳在这里洗澡的情形,有一点儿心旌摇荡,但是倪裳并没有停下脚在泉边。她带着蒲松沿着温泉那边的那条小径走去,这条路的前方,就是白天蒲松看见倪裳开着奔驰绝尘而去的那条路。 倪裳顺着小路不是往大路的方向走,而是向右攀登,带着蒲松来到了一个小山上。 天边泛起了鱼肚白,已经接近黎明时分,一抹淡淡的红晕在天边升起。 倪裳站在快到山顶的一处山石下,指着南边对蒲松说:“看见了吗,那就是碧罗村,你们的车再往前开,开过荒路,开到这条大道上,往前就是你们要去的鬼村了。” 蒲松顺着倪裳的手指看去,前面山下,的确是一片依山的村落,能看见有一些房屋静静地伏在黎明的夜色,却没有一丝灯火。 蒲松挠头:“真是柳暗花明又一村,我们再往前开一点,昨晚就会住在鬼村了。不过,你怎么知道我们要去碧罗村?” 倪裳笑:“来这个地方的城里人,肯定都是要去碧罗村?不然是来打野兔吗?” “打野兔也很好啊!”蒲松也笑了:“我还真想打野兔,可惜没有枪。” 清晨的山上有风露,很冷,他看一眼只穿了一件衬衣的倪裳,说:“你冷不冷,要不要我点堆火取暖?” 他准备去折身旁的枯树枝,却被倪裳制止了。 “不要瞎忙了,我不冷!”她坐到一块山石上,双手环抱着身子:“你要是点火会被人发现有人在这里。” 蒲松转头看四周:“怎么会有人在这里,难道这个奇怪的地方,真的到处有鬼?” 倪裳笑一笑:“你忘了昨晚打你闷棍的人了?” 蒲松停住手,想想脱下自己的外套,自己只剩下一件短袖t恤,走过去要披在倪裳的身上:“早晨凉,小心感冒,你要不披,可就是嫌弃我了!” 倪裳愣了一下,没有拒绝蒲松的好意,顺从地让蒲松把外套披到她的肩上。 “你为什么也会来这里?”蒲松也坐在离倪裳不远的山石上:“肯定也不是来打野兔的!” 倪裳看着远处的村庄:“你们来这儿的时候,有没有听到一个关于碧罗村的诡异传说?” 蒲松摇摇头。 倪裳看着碧罗村的方向:“据说,碧罗村以前是一个山青水秀的好地方,但是因为这里太偏远,所以村子里也少有人居住,三四十年前,也就只有四五十户人家,再加上后来有许多年轻人去了城里打工生活,这里人更加少了,都是一些老人和没有什么文化的人留守在村里。十多年前,村里发生了一起惨案,一个姓董的年轻媳妇儿被她丈夫一直虐待暴打,后来投到一口废井里死了,死后的第二天,全村所有人都来围观,董家媳妇儿的娘家人赶来后,拦住村民不让入土下葬,于是这个女人的尸体便被放在井边,放置了三天,村里有一位懂阴阳的村民,说这样下去,死去的鬼魂不能入土,冤魂一直盘桓在尸体周围,会成精成妖的,便在死者的嘴里放了三枚铜钱,然后又过了两天,才劝解了死者的娘家人,将死者下葬,这件事也就过去。但是过了半年,这个媳妇儿的丈夫便在一个晚上,不明不白掉进了那口井里,被人打捞上来时,嘴里竟然含着三枚铜钱,当时这件事一下轰动了整个山村,人们都说,是含恨屈死的董家媳妇儿来索命了,更诡异的是,不出半年,村里又有一个男子在放羊时从一个陡崖上掉了下去,被人发现时,嘴里也含着三枚一模一样的铜钱……。就这样,短短一年多时间,村里接连有五个男人意外死去,被人发现时,嘴里都含着三枚铜钱。村民都慌了,所有人都认为,是董家媳妇儿的冤魂回来索命的,凡是那时候到过废井边看过董家媳妇儿尸体的男子,都会这样死掉……” 蒲松听着倪裳平静地讲述,不禁向倪裳跟前挪了挪,觉得只穿了短袖的身上冷的起了一层鸡皮。 倪裳看他一眼:“怎么,害怕啦!” 蒲松摇摇头:“不是害怕,是有点儿冷!” 倪裳站起身:“我们走吧,这清晨的山风的确很冷!” 此时,天已经亮了,天际处,露出一轮绯红的朝霞,朝霞四周,是鱼鳞一样的云片,当两个人缓步下山时,一轮红日也冉冉升起,霞光万丈,流云如锦。 倪裳看着天边,一声感叹:“竟然好久没有看日出了。” 蒲松走在她的前面,看见她穿着细高跟的鞋子,用手去搀她,却被她甩开了。 蒲松有点尴尬,说:“是啊,我也好久没有看过日出了,没想到竟然是在鬼村看日出,真是值得记一辈子。” “这里并不是鬼村,只是一个荒村而已!”倪裳说:“我想,所有这些人的死去,都是有人故意制造的。” “那是肯定,这个世上有冤屈而死的人,但是没有冤魂。” 蒲松的话音未落,却看见倪裳突然像飞起来一样向旁边的一片草丛跃过去,几乎就在一秒之间,她已经在离他有十米之外的地方站住,回过头,手里拎着一只活蹦乱跳的兔子。 蒲松瞬间目瞪口呆。 第二十二章 独居的女子 那是一只很肥硕的野兔,倪裳把兔子交给蒲松:“今天的中午饭就是烤兔子了。” 蒲松听话地抱着兔子跟在倪裳后面,不知道为什么,他觉得他在这个女子的面前,她说的所有话,她做的所有事,他都只能顺从。 他从认识她的那一刻起,就一直在猜想:她到底是什么人? 两个人下了山,顺着山路往前走了大约有二十分钟后,蒲松看见了倪裳的那辆黑色奔驰。 倪裳停住脚,轻嘘一下,说:“罗梅在车里睡觉。——罗梅,就是你昨天看见和我一起在温泉里洗澡的女子,那个院落本来是她的家,但是被你们占了,她昨晚只能睡在我的车里。她精神有问题,不能受到惊吓。” “对不起,我真的不知道!”蒲松表示歉意:“那我现在就和肖晓天他们离开,你带她回家去吧!” 倪裳看着蒲松手里那只兔子:“蒲松,你说你的理想是当一名刑警?” 蒲松点头:“忘了给你报喜,我的公务员考试过了,如果没有意外,我很快会是一名刑警了。” 倪裳微笑:“恭喜啊!那我想问你,你觉得碧罗村这五个村民的离奇死亡,是因为什么?” 蒲松看着怀里那只灰色的野兔:“我想,是不是那个董家媳妇儿的亲人怀恨在心,滥杀这些无辜的村民,替她报仇,因为你看,第一个死去的,就是董家媳妇的丈夫。可能这些死去的村民,有的和姓董的关系好,或者当时在现场说了不该说的话,都成了被杀的理由,而这些人死后是嘴里都含着三枚铜钱,就是杀人者故弄玄虚,想用死者索命来掩人耳目而已。” 倪裳微皱着眉头沉思:“你知道我是因为什么来的碧罗村吗?” 蒲松:“因为听到这个离奇的命案,出于好奇?” 倪裳摇头:“两年多前,我来到青阳镇,在镇上突然……遇到了这个碧罗村的女人,罗梅,她在镇子上被一群孩子追赶,受到惊吓后到处乱跑,大哭大叫,我赶走孩子,给她买了吃的东西,她虽然有精神上的疾病,但是在没有受到攻击和惊吓时,能记得很多事情。她告诉我,她住在碧罗村,她让我带她回家。我带她来到碧罗村她住的那个院落里,出于好奇,我找到了碧罗村,那时候,这个村子里还有一户姓朱的人家,但是家里只剩两个年近七旬的老夫妻,夫妻俩给我讲了关于碧罗村的离奇命令案,还带我去看了那口恐怖的井,井已经被填了,但是四周堆满了村民们用来镇邪的东西。我很好奇这个疯女子罗梅为什么会住在村外面的院子里,而不是村子里,那一对老年夫妻在听我问到这个问题时,却很慌乱,言语间显得闪烁其辞,任凭我怎么问都不愿多说。后来我因为有要紧的事,就离开了。离开的两年,我一直在想,罗梅一个精神有问题的女子,要怎么生活呢。就是这个原因,我才又一次来到这里,想看看罗梅的生活,以及碧罗村,来了之后我发现,罗梅生活一如既往,还能认得我,但是依然痴痴呆呆,受到惊吓会发狂。而那一对姓朱的老夫妇,却已经去世了。” 蒲松哦了一声,沉思一下说:“你是说,罗梅,有可能和这些离奇的命案有关?” 倪裳从蒲松怀里抓过那只野兔子:“天亮了,你的朋友他们也该睡醒了,看见你不在肯定要找你。你现在就回到那个院子里,收拾一下三个人一起离开,开车往碧罗村走,我会在你们离开后,把罗梅送回去,然后去找你们。——我这次来这里,就是想要找出那五个村民离奇死亡的答案的,你,能不能帮我?” 蒲松点头:“应该是你帮我,我马上就是警察了,这个事儿,我不能不管。” 倪裳轻笑,她指了指蒲松怀里的兔子:“再见,中午我们一起烤兔子吃。——是不是很残忍!” 她转身走向车边,蒲松目送她一会儿,自己才转身沿来时的路再回去。 第二十三章 他是蒲松 我回到车里,看见罗梅还在后座上沉酣地入睡,我能近距离地感觉到她内心的平静。 然而一夜未眠,我却感觉不到疲惫,是因为这清晨的太阳让人清醒吗? 轻轻打开车载音乐,一首in''backtome》缓缓响起,让我的心沉静又波澜涌动。 当蒲松看着我的背影时,我能感觉到他的目光在注视我。 我除了不老不死,除了能感知别人的痛苦和喜悦之外,似乎没有任何特异的能力,但是也并不是这样,我在这个世上已经生存了即将三百年,我有许多别人无法超越的技能,比如徒手抓住一只兔子,比如能洞察别人的想法,比如…… 按照我一直以来的行事风格,我在任何时候,都不忘和所有人保持距离,在发现我的行为引起了别人的注意,并心存疑惑的时候,会立刻从他的生活里消失,相信他们即使对我有疑问,也会很快忘掉我,但是这一次,我为什么会开始信任并接近蒲松? 是因为他实在太像蒲开颜了么? 那个年轻而俊朗的县令,儒雅,高傲,悲悯,我在认识他的时候,恨他入骨,一定要置他于死地,并且他真的就那样死了。但是在以后漫长的时光里,我越来越发现,像那样的男子,在这个世间真的比明珠还要珍贵和稀有,我再也无法遇到。 三百年,很多人会认为,会把所有的记忆,所有的爱和恨,都全部遗忘,但是事实并不是这样,我,真的无法忘记那个人,那个因我而死的人。 这就是我在看见蒲松的时候,会放下一切戒备的原因么?他那么像他。 这样做是不是太危险了,但是,我却做不到克制和拒绝。我觉得他就像我的一个故人归来,让我想起当年的雨夜,那个在雨中对月悲愤的青年,想起中秋之夜,那个和我在一个酒桌上侃侃而谈的蒲开颜,以及,那个在潮湿的房间里,那张床上,突然拥到我眼前,一字一句说:“你记住,我叫蒲开颜”的年轻人。 我的内心竟然混杂着喜悦和慌乱,我应该怎么办? ——我不知道…… 没有人知道,我来青阳镇,是为了查清楚一件事,就是那五个村民的离奇死亡,这是我近百年来养成的的一个爱好,——与其说是爱好,不如说是迫不得已,因为我当我感受到别人的痛苦时,我无法做到不去探究,没有人知道,探究关于死亡,关于谋杀,关于罪恶的真相的过程,本身就是一个痛苦而奇妙,又容易让人上瘾的过程,就如同别人爱好写作、绘画、诗歌、旅游一样,我痛苦而执着地爱好上了这些让我痛苦的事件,每一次都忍不住疯狂地要去查明别人无法查明的那些事件的真相,知道离我灵魂最近的女子,她们为什么痛苦,她们为什么成为这个世间的弱者和受害者,我尽可能地要让她们不再痛苦,或者让这些痛苦得到释怀,对于死者,也一定要让他们能够瞑目。我想,这一切,是不是冥冥之中死去的蒲开颜对我的惩罚和托付,或者是缘于我含冤而死的舅舅在天之灵的注视?不论如何,我只能一次次地去作这些事,欲罢不能。 这座神秘的碧罗村,我相信五个村民莫名死去,肯定不是因为冤魂索命,我更相信,这些命案的幕后主使已经露面,我必须静如处子一样去等待他露出马脚…… 在这个等待的过程中,或许,蒲松能够帮助到我的! …… 第二十四章 赶快离开吧 等蒲松抱着那只野兔子回到小院里的时候,肖晓天和林菲正在院子里大呼小叫。 “蒲松,快出来!” “蒲松,你被人绑架了吗,还是被人杀了?” …… 蒲松进了院子,两个人看见他立刻闭了嘴。蒲松将手里的兔子塞给林菲:“我早上去抓野兔了,你们不是想吃烤兔子吗,看,我抓了一只!” 林菲很惊讶:“你怎么抓到的?” 蒲松故弄玄虚:“不告诉你。” 他跟肖晓天说,他要去屋子后面解个手,便向屋后走去。 这是蒲松第一次认真的查看这个院落和房屋。这里有三个房间,客厅,卧室,厨房,三个房间从外面都有正门,但在里面又有三道门,让三个房间可以互通,客厅和卧室面南朝北,厨房面西朝北。蒲松从厨房旁边绕过去,来到房屋的后来,看见厨房是一堵矮墙,墙外便是茂密的树丛和灌木林,以及那处温泉。绕过矮墙,他来到了卧室的后面。 卧室后面,堆着一大堆用来生火的干柴,柴堆的另一边,是一间矮小的小房间,好像是堆放杂物的。蒲松走过去凑近那些木柴仔细看,看见卧室后墙上,有一个木门,门上挂着一把小小的锁子。蒲松明白了,倪裳的判断一点儿没有错,这个后门进去后就是那个夹壁,夹壁又直通卧室,所以有人可以从这里悄然进出,却不会被前面的人察觉。他再看了一眼那个小房间,房间只有一扇门,门是紧闭的。 他想过去推开那扇门去看看,突然想起倪裳让他离开这里的叮嘱,迟疑了一下,忍住了。 他依原路回到院子里,对你躺回睡袋里的肖晓天说:“晓天,我早晨起来乘你们睡着,到山顶看了一下,这个山翻过去就是碧罗村了,我们去碧罗村吧,这个院子本来就是我们借住的。” 肖晓天眼角还堆着眼角屎,不愿意睁开眼,对蒲松说:“我不想去那个碧罗鬼村了,我们要么回去,要么就在这里再做住一天,我靠,没事儿探什么险,探访什么鬼村?这还没到鬼村呢,就差点儿被人一棍子敲死,再去鬼村,说不定我们三个人的小命儿都搭上了。” 不等蒲松说话,林菲走过去揪他的头发:“喂,肖晓天,你一个大男人怎么这么胆小?当时是谁第一个提议来鬼村的,现在又是谁嚷嚷着要赶快跑的?你能不能男人点儿。快起来! 肖晓天从睡袋里爬出来,伸懒腰:“我就是男人点儿,你能做我女朋友吗?你看你看蒲松那个眼神,一脸爱慕的样子,我告诉你,蒲松这个人贼没意思,除了外表能骗女孩儿外,啥优点没有,你做他女朋友,肯定独守空房,到最后寂寞出轨!” 蒲松和林菲两个人一左一右,不约而同用手去扇肖晓天的头,肖晓天一闪身躲开了,蒲松的手拍到了林菲的手上。 蒲松忙要抽回手,林菲却反手握住了他的手:“蒲松,肖晓天说的是真的吗?我要做你女朋友,到最后肯定会寂寞出轨?” 蒲松挣脱了林菲的手:“听他瞎说!” 林菲扑到蒲松身边大笑:“那不行我们试试?” 蒲松下意识地躲开了林菲,肖晓天则在一旁气得冷笑:“靠,这是生扑的姿势啊。林菲,我告诉你,你别撩蒲松,蒲松最近心里住着一位女神,估计一时半会儿走不出。” 林菲立刻好奇:“蒲松,肖晓天说的是真的吗?怎么样的女神?对了,你问过我,是不是见过一个二十八九岁,长发的女人,是不是就是她?” 蒲松迈过头:“听他瞎说!” 肖晓天依然冷嘲热讽:“你天生就是个闷骚贱,明明想念一个人,还要装着无所谓,明明不喜欢一个人,还要装着不拒绝,你这个样子,迟早有一天要被女人弄死。” 肖晓天充满醋意的嘲讽让蒲松恼火,但又不好发火,他瞪他一眼,自己动手去收拾地上的睡袋行李,准备离开。林菲也将怀里的兔子装进旅行包里,帮蒲松收拾东西。 “不过蒲松,我劝你现实!”肖晓天嘟囔一句,也忙着收拾东西。 肖晓天这句话,让蒲松的心莫名的刺了一下。 此时已经是早晨七点多了。三个人收拾好东西,准备离开,肖晓天又恋恋不舍地看了一眼这安静雅致的小院,嘀咕了一句:“我要是找出这房子里藏着的人,肯定弄死他,然后这小院儿就归我了!” 林菲对他嗤之以鼻,蒲松走在前面,带着两个人往山那边去找他们的车。 转过山路,就在他已经能看见自己那辆破越野车的时候,蒲松也看见了昨天他撒尿的那个地方,那个用石头砌成心形的草丛。 蒲松停住脚,再次仔细看着这个地方。 “哦,原来是这里!”他脱口而出。 身后的林菲看着他,问:“什么是这里!” 蒲松摇摇头:“我在一张照片上看到过这个地方,照片上,这个地方站着一个男人。” 林菲好奇:“什么样的一个男人。” 蒲松看她一眼,指指脚下:“林菲,按照你的判断,一般什么样的人,会在山里摆这样一个心形?” 林菲这才注意到了蒲松的脚下,她“咦”了一声,弯腰仔细端详。 “这是有人刻意摆放的一个心字,心当然象征爱情了,所以,摆字的人,肯定是要表达对另一个人的感情,至于是男人还是女人……?我觉得,应该是个女人摆的。” “为什么?”蒲松问。 “因为这些石块摆得特别整齐,连石头的颜色都是一样的,你看,全是鸡血色的小石块,大小一样,颜色一样,一般男人即使摆这些,也不会这么细心。” 蒲松点点头:“林菲,你帮我把这里用手机拍几张照片吧。” 林菲答应一声,掏出手机一顿左右前后拍。肖晓天背着大行囊追了上来,看着两个人,问:“你们呆这里瞅啥,这里有矿啊?” 林菲已经拍完了,收起手机:“嗯,肖晓天,你来晚了,我们刚才在这里找到了金矿,已经拍了照片,证明这块矿是我们的的了,没你的份儿。” 三个人说笑着一路小跑下了山坡,看见那辆破越野正静静地停在路边等着他们,车身全是灰尘。 蒲松上了车,看看油箱,还有可以跑三十多公里的油,他发动车,向碧罗村的方向开去。 第二十五章 四人探险 蒲松开车前行的时候,想,他的车会不会迎面碰到倪裳的车,但是却没有。 破越野从那条荒径穿过后,的确看见了那条开阔的山路,一路向前,碧罗村就在眼前了,掩在群山之中的村落,零零落落的院落,却看不见一个人。 他找了一家看着最为整齐的院落门口停了车,三个人一起下来,肖晓天此时紧跟在蒲松的后面,想用手去拉林菲,被林菲甩开了。 “肖晓天,大白天都被吓成这个怂样,你能行不?”林菲一边训肖晓天,一边兴奋地左顾右看。 蒲松却在心里想:倪裳这会儿在哪里,她不是说要来找我们吗? 林菲已经冲到了村头这个院落的大门口,回头冲蒲松喊:“喂,蒲松,你们快过来看,这是什么?” 蒲松和肖晓天走过去,看见这户人家的大门用一把已经生锈的大锁子锁着,但是发黑的木门上,赫然有一块像是泼上去的紫红色。 蒲松凑近那红血,用手摸了摸,说:“这是泼上去的血。” “是人血吗?”肖晓天一听脸色都变了。 蒲松仔细地看着那个血迹:“我猜,这应该是狗血吧,有些落后的地方,为了辟邪,会用黑狗血泼在门上。” 他指了指那血迹旁边:“看,这还有两张纸符呢!” 肖晓天和林菲看见那血迹上方的门框上,的确贴着一张用朱砂涂画的黄符,被风吹雨打,黄纸已经褪色了,但是朱砂依旧鲜艳。 “你说的没错,这就是狗血!” 三个人的身后,传来一个声音。 蒲松三个人惊讶回头,看见倪裳站在他们身后,依然是牛仔裤,但是换了一件天蓝的t恤,依然淡然中却掩饰不住的神采飞扬。 蒲松心里突然就松了一口气,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要松一口气。 肖晓天看见倪裳,又惊又喜:“美女,你真的也来这个鬼地方了啊,也是来这里探险找刺激的吧,我说蒲松……” 他打住话头,像看见久别重逢的老朋友一样跳到倪裳身边:“亲,我可连你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呢!” “我叫倪裳!”倪裳微笑着看着三个人,然后走到那扇大门前,也仔细地看一眼那血迹,说:“这个村子,每家每户大门上,都有这样的辟邪狗血和辟邪符,没什么好奇怪的。” 林菲看着倪裳,拉一拉蒲松:“喂,这个美女是谁啊?” 蒲松看一眼林菲:“你没听她说吗,她叫倪裳,肖晓天的朋友!” 林菲撇撇嘴,靠近蒲松的耳边:“我猜,她是肖晓天的朋友没错,但是,她应该就是你心里的女神吧,你看你看她那眼神!” 蒲松装作没有听见,对倪裳说:“我们一起去村里看看呗,反正都是来玩,一起走啊!” 倪裳笑着点头,肖晓天依然团在倪裳身边:“倪裳,我们这应该就叫探险四人组,蒲松和林菲一组,我和你一组,男女搭配,干活儿不累!我们走,别理蒲松,他正追林菲呢!” 蒲松气的肝都颤了一下,想说什么,又说不出来。林菲对肖晓天的话嗤之以鼻,不置可否,拉着蒲松就走。 四个人在这个不但没有人,连一只狗都看不到的村子里一路走去。就像倪裳说的,这个村落里每家每户的大门上都涂着狗血,贴着朱砂辟邪符。但是家家都是门窗衰败,有些年代久远的院子已经成了断壁残垣,被茅草掩盖着,即使还有完好的院落,门前也是荒草丛生,偶尔有一只野兔或者山鼠从里面窜出来,吓得肖晓天和林菲两个人一阵惊叫。 蒲松和倪裳走在了一起。 “这就是碧罗鬼村,我昨天已经来过一次,村子里一个人都没有了。”倪裳说:“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她一拉蒲松,闪身进了一个院落的残墙后面,三拐两拐,便把肖晓天和林菲扔得看不见了。翻过一个小山弯,蒲松看见了一个院落。 这也是一个异常简陋的院落,石头砌成的矮院墙,也被疯长的荒草掩盖着,院落连大门也没有,院子敞开,有三间破旧的土坯房,门窗紧闭。 倪裳拨开院子中的茅草来到屋子前面,伸手推开了没有上锁的门。 即便在阳光灿烂的早晨,这屋间中也是昏暗的,因为房间里小小的两扇窗户,都被厚厚的窗帘围上。倪裳把门打开,让阳光透进房间。 一股浓重潮湿的土腥味儿扑鼻而来,蒲松忍不住打了个喷嚏。 “你过来看!”倪裳叫他。 蒲松走过去,这时已经适应了昏暗光线的眼睛,能看见房间迎门的桌子上,摆放着两张黑白的照片,照片的像框上围着黑布,那应该是两位老人的遗像。 “这,应该就是你提到的那两位姓朱的老年夫妇,对吗?”蒲松仔细地看着那两张照片,说。 “是啊!”倪裳站在他的身后,指一指桌面:“你再仔细看一看,能看出什么?” 蒲松仔细地看。照片上的两位老人,都是一脸山村农人的沧桑,但是眉目间也透着善良和慈祥。老年的男子深眼高鼻,精瘦的脸能看也年轻时的清秀。 蒲松仔细地看着这张照片,心里猛然一动,他回头看倪裳,问:“你见过罗梅房间里,床头柜上的那张照片吗?” 倪裳微笑点头:“见过,是在我昨天找到罗梅后,在她的房间里换衣服准备给她洗澡时看见的,但是在我离开,你被袭击,那张照片就不见了。那张照片上的人,和这张照片上的人,长得很像对吗?” 蒲松点头:“我明白你为什么带我来这里了。” 倪裳走近那张桌子,用修长的手指轻轻掠过桌面,然后举起手,打量着房间说:“这张桌子上的尘土,很少,桌子屋子也很干净,按照我上一次来这里的时间来计算,两位老人去世时间应该在这一年之内,因为我见到他们时,他们并没有什么疾病,所以,这一年之内,是有人来过这里,不论是照料老人,还是为他们安排后事。甚至,这个人现在都在这个村子里。因为,这张桌子,包括这个房间,灰尘并不太多,不是嘛!” 蒲松扫视了一眼房间,点头:“你说得还真是!” 第二十六章 烤野兔 蒲松的手机响了,他接通,是肖晓天打来的。 “你又扔下我们跑了,你是不是朋友?你在哪里,赶紧回来,泡女孩儿也不能这样泡啊,这里可是鬼村。” “在车旁边等我们,马上就来!”蒲松挂掉了电话,看倪裳:“我们现在在做什么?我们得找出那个人,可是他现在在哪里?” “他应该就在我们身边。”倪裳扫视了一眼房间,说:“我们走吧,这会儿,他应该不会在这里。” 两个人出来,蒲松要带上房间的门,被倪裳制止了。 “你是要一直牵着这个人的鼻子走,让他知道我们的行踪?” “不论他是谁,当他知道我们已经发现了他的存在,他肯定会感觉到慌张害怕,然后会主动出击,只有这样,我们才会找到他。”倪裳说。 他们出了这个院落,径直往村口的车旁走去,肖晓天的电话还在不停地打来,蒲松很奇怪这个荒芜的鬼村,手机信号倒是很好,就是他的手机马上就要没电了。 当他看见自己那辆越野时,看见倪裳的车也停在旁边,林菲双手叉腰站在车旁,一脸的怒气,肖晓天焦急地张望他们。 “怎么了?”蒲松跑过去。 林菲手里拎着那个装野兔的包,朝蒲松扔了过来:“这谁干的,吃烤兔子可以,本来人就是坏东西,除了不吃人,什么都可以吃,但是不能这样虐待啊,你看看!” 蒲松拎起那只包,看见那只野兔缩成一团绻在那里,全身都在瑟瑟地发抖。蒲松伸手去碰它,才发现这只野兔的四只腿都是折断的,只连着一层皮,折断的地方,渗着血迹。 蒲松抬头看倪裳:“怎么会这样?是谁干的?” “肯定是她,还能有谁?只能是她,一直都是她装神弄鬼来吓唬我们。”林菲一指倪裳。 “别胡说,怎么可能是倪裳,她一直和我们在一起。” “我们并没有一直在一起。”林菲反驳:“我是第一次见她,我们到这个村口的时候,她才突然出现的,开着豪车,来到这个连条狗都没有的地方,把车停在我们的车旁,难道还不能说明是她做的吗?我下车后,想着这个地方反正也没有人,并没有摇上车窗,怕这只兔子闷死,肯定是她先折断了兔子的腿,然后才去找我们的。怎么这么狠心?……” “不要说了,林菲!”肖晓天从蒲松手里夺过那只被折断了腿的兔子:“反正是要烤着吃的,我现在就去烤兔子,我相信不是倪裳干的,她这么作有什么意义呢,别对开豪车的女人有意见,开豪车的女孩儿,都好酷!” 肖晓天的话却让林菲更加生气:“她是想吓唬我们,让我们赶紧离开这里,一次次地吓我们。蒲松,就是她打晕你的,你还替她说话!” 倪裳看一眼蒲松:“这个人的确是想让我们赶快离开!” 蒲松点点头,看见肖晓天已经拎着兔子去远处的一处山泉边,便问倪裳:“我们应该怎么办?” 倪裳甩甩头发,想一想,去自己的车旁拉开车的后备箱,从里面取出一个收纳包,说:“我们烤兔子吃啊!” 一边说,她一边从从包里取出来了盐和调料,开心地招呼蒲松去找干柴,让他在一块空地上生起了火。又从包里拿出一块野炊用的防潮垫铺到了地上。林菲在一旁看着,气急败坏,却又无可奈何。 肖晓天用随身带的瑞士军刀把那只可怜的野兔收拾成了一具雪白的尸体,又用倪裳递过来的盐粗略地腌了一下。这时蒲松的火也生起来了,两个人用一根松树枝穿着兔子,架到火上去烤。 肖晓天说:“这只兔子,也只够我们四个人打个牙祭,我这会儿肚子又咕咕叫了。在这荒村里呆着,我迟早会饿死,好在还有倪裳,我们想要出去,只能坐倪裳的车。蒲松,你那辆车,只能扔半路让人捡废铁了。” “你们就不怕这兔子肉有毒吗?”林菲赌了半天气,感觉没意思,也坐到了倪裳铺开的防潮垫上。 “不会有毒的。”倪裳看着林菲笑:“你怀疑兔肉有毒,可以不吃。” 林菲气得噎住了,肖晓天嘿嘿地笑。但是蒲松却笑不出来。他翻转着那只肥硕的兔子,看着兔肉由白渐渐变得焦黄,一滴滴的油掉到火里,发出滋滋的响声,想:是谁,会在这么短的时候里,把这只兔子的四条腿生生折断呢,当然不会是倪裳,也不会是肖晓天和林菲,那就只有那个打自己闷棍的神秘人,但是他到底藏在什么地方?为什么会一直这样神出鬼没?就象倪裳说的,这个人的意图很明显,就是要恐吓他们,让他们尽早离开这里,那么,让他们尽快离开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怕他们发现探寻鬼村的秘密。 那么鬼村,倪裳所说的那五个离奇死亡的村民,他们的死,又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呢? “喂,蒲松!”肖晓天从他的手里夺过了串在松枝上的兔肉:“你用心点儿好不好,这兔子都快被你烤焦了,要翻,要翻懂吗?” 一会儿,一只流着油散发着诱人香味的烤野兔烤好了,肖晓天招呼:“好喽好喽,可以吃兔肉了,我可真快饿死了,从早上到现在没有吃过东西。” 他举着那只烤好的兔子,却看见倪裳已经从收纳包里取出了折叠盘和刀叉放到了毯子上。 她看着那只在几个小时前还活蹦乱跳的兔子,闷闷地说“一只活生生的兔子,被人逮住,折断了腿,还要杀死烤熟吃掉。人,为什么要有喜怒哀乐,要承受动物所没有的欲念之苦,就是因为,人是这世上,最残忍,是为罪孽深重的动物。” 蒲松觉得倪裳说得非常有道理。 “看见了吗,林菲,现在知道倪裳为什么是男人心中的女神了吧,不单单是长得漂亮,还要懂得生活,即使在荒郊野外,也要有生存能力,要能把一只野兔子吃成郊游大餐。——不过你昨晚上那顿饭也做得不错!别生气了,来,快来吃烤兔肉,好香啊!” 肖晓天一边对林菲说,一边用刀切开了那只兔子,把肉分到折叠盘里。林菲却依然赌气坐在一旁,不去吃兔肉。 倪裳站起身,去了自己的车旁打开后备箱,当回来时,手里拿着矿泉水和一盒自热泡面走过来递给林菲:“不放心吃兔肉,就吃这个吧,我备了只够自己吃的,但是我们现在是四个人,要省着吃,别跟食物过不去。这里,真没有什么吃的东西!” 林菲脸有些红,迟疑一下,接过了倪裳递过来的东西。 于是,倪裳和蒲松肖晓天三个人吃烤兔肉,林菲吃泡面,四个人在碧罗村,感觉的确刺激又开心。 “唉,我们四人探险组,应该加一个微信或者扣扣群聊才对,你们,要不要加一下?”肖晓天嚼着兔肉,开心地说。 蒲松也觉得这个主意好。三个人都掏出手机,林菲说:“玩大了,我的手机就剩百分之十的电,所以加了微信也好,一个人手机没电,我们还可以互相联系到其他人。” 但是倪裳却半天没有作声,认真地吃着兔肉,说:“我没有微信,也不用qq!” 蒲松和肖晓天林菲三个人面面相觑。 第二十七章 三人昏迷 东边,一片厚重的乌云蒙住了太阳,缓慢而臃肿地朝天正中移过来,原本睛朗的天空风起云涌,山雨欲来。 林菲跪在地上,抱着头准备失声痛哭,却哭不出来。 在她的身旁,蒲松、肖晓天、倪裳三个人都斜斜地倒在那里,最开始还只是干呕,到最后牙关紧闭,已经昏迷不醒,她逐一去摸每个人的脉博,感觉他们还没有死,但是却怎么叫喊,都没有知觉。 肯定是兔肉中有毒,三个吃了兔肉的人才会这样。林菲此时恨不得杀了倪裳,但是倪裳也和另两个人一样,脸色如灰,不知死活,只有自己是吃了倪裳给的泡面所以才没有中毒的迹象。林菲想,这倪裳也是个傻子,并不知道那只野兔子,不但被人折断了腿,还下了毒,自己也吃了兔子肉,生死未卜,又怎么能怪她呢。 但是这时候该怎么办?打急救电话?她拿出手机才发现,手机已经没电关机了。蒲松和肖晓天的手机也是一个没电关机,一个还有电源却上了锁屏密码。 天空,有隐隐的雷声,马上要下雨了,林菲站起身让自己冷静下来,从蒲松身上摸到他的车钥匙,立刻奔跑过去,不大功夫便把蒲松那辆越野开了过来,停在三个人的身旁。 她下了车,打开车门,奋力先把倪裳抱上了车,又把蒲松,肖晓天也拼尽吃力的力气塞进了车里。自己跳上车发动后,一脚油门便飞驰而去。 她记得蒲松昨天晚上说过,有一条小路是可以到那个他们留宿过的院子里的,这辆车的油,也只能到那个院子里再说了。 当天空的雷声滚过时,她竟然准确无误地找到了那条连着大路的小路,虽然又窄又陡,但是小心翼翼加足油门,竟然开上了那道缓坡,然后,她就看见了那个院子。 前面隔着一个地下温泉的天然池穴,再没有路了。她停了车。看着车上依然昏迷的三个人,发愁怎么才能把他们弄到对面院子里的房间里去。 但是这时,她就看见了罗梅,一个留着短发,神情惊惶地站在温泉边看着她的女人。 林菲没想到,这个院里此时竟会有一个女人,她下了车,走到她的面前,看见她不到三十岁的样子,一张略显苍白的脸上透着惊慌失措,她的身上穿着已经显得陈旧的裤子和衬衣,脚上是一双手工做的布鞋。 林菲上下打量她,问:“你?一直在这里,我昨天晚上怎么没有看见你?你藏起来了吗?” 罗梅冲着她拼命摇头,一脸惊惶,用手指着她:“你是坏人,都是坏人,快走……” 林菲仔细看着面前这个女子的眼神,松口气:原来是一个精神有些问题的人。难道昨天晚上蒲松说的被人打闷棍,是这个女人吗,那给兔子肉里下毒的又是谁?真凌乱,看来这兴致而起的一次探险,说不定真是连命都要丢在这里了。 她抹一把头上的汗,尽量用亲切的口气说:“你看,天马上要下雨了,我的朋友突然吃了不好的东西生病了,我能让他们去房间里休息一下吗?,他们快要死了。” 那女人听懂了她的话,痴呆的眼神中露出惊恐:“要死了?” “嗯!”林菲拉着她来到车旁边:“你看,三个人,都快死了!” 林菲的话还没有说完,罗梅已经大叫起来,因为她看见了倪裳:“她怎么了?她死了吗?” 她爬上车,使劲地掰过倪裳的脸,用手去摸她,眼中已经流出眼泪。 林菲很吃惊,原来这个女人是认识倪裳的。还不容她再说什么,罗梅已经三两下背起了倪裳,这个单薄的女人,竟然力气大得惊人,她背着倪裳,沿着山路,一溜小跑,已经进了那座院落。 林菲叹口气,看看天,豆大的雨滴已经开始落下来,她希望那个女人能再出来,帮她把蒲松和肖晓天背进去,但是她知道这根本没有可能。 她于是又拼力背起蒲松,冒雨往院子中走,而于此同时,她也听见背上的蒲松,轻轻地呻吟了一声。 这昏迷的家伙,竟然有了知觉。林菲长松一口气,问:“喂,你醒了吗?” “倪裳呢?”蒲松喃喃地在她背上问。 林菲已经冲到了那房间,听到这句话,狠狠地将蒲松扔到了客厅的长凳上,返门出门去背肖晓天。 在瓢泼大雨降下来的时候,林菲总算把肖晓天也扔到了房间里。 两个人依然神志不清,好在蒲松开始有了意识,不停地呕吐。肖晓天也偶尔会发出一声呻吟。 等她松一口气去看找倪裳时,却发现她已经被罗梅放到了卧室里干净的床上,那房间里被蒲松烧得一地狼籍也已经收拾干净。倪裳盖着干净的被子,紧闭着眼睛躺上床上,依然昏迷。 罗梅抱着倪裳的胳膊在哭泣,一副不知所措的样子。 林菲觉得这两天发生的一切,都很凌乱。这两个女人又是什么关系,这个院子真正的主人又是谁呢,为什么那只兔子的腿会莫名其妙地被折断,三个吃了兔子的肉的人,又怎么会昏迷不醒,这一切到底是因为什么? 是因为这本来就是鬼村吗,让外面的人闻之却步、神秘而恐怖的碧罗鬼村? 林菲突然想起了来时路上,那个放羊人说过的四个字:碧落黄泉! 她茫然地看着眼前的一切,突然感觉后背发冷。 而房屋外面,大雨贯穿了天地,天地一片潮湿苍茫。 第二十八章 石头洞穴 罗梅一直在摸着倪裳的脸哭,不停地喊她:“姐姐,你快醒过来……” 林菲站在她的身后,有点儿哭笑不得,她觉得这个女子要比倪裳的年龄大一些吧,但是她此时却像个小孩儿一样手足无措,这让林菲也感觉挺无奈。因为在卧室外面的那间房子里,她给蒲松和肖晓天喂了水,两个人已经开始呕吐,神志也在渐渐恢复,而只有倪裳,却一直昏迷。 他只能使劲去摇醒蒲松,希望他能赶快醒过来,毕竟他是医生,等他醒来,一切都可能会好一些,但是蒲松除了不停地闭着眼睛呕吐外,意识始终没有完全清醒。 她只好又去看倪裳,奇怪的是,这个漂亮的女孩儿,始终像睡美人一样静静地躺在那里,任凭罗梅怎么呼喊,都始终一动不动,像是死去了一样。 林菲想,这个女人不会是在装吧。她在房间里转头看了一圈,发现床下面有一个竹篮子,篮子里是针线,布头和剪刀。她想了想,过去翻找了一会儿,找到了一根缝衣针。她拿着针,走到床边,推开罗梅,毫不犹豫便要去刺倪裳的人中穴。 这是她从古装宫斗剧里看到的情节,一个人昏迷不醒,就拿针去扎一扎人中,反正醒不过来,也不会死,如果是装的呢…… 她的针还没有够到倪裳的脸旁边,就感觉一脸上重重的被击了一下,一个耳光几乎要将她扇倒,火辣辣的痛直击到脑门。 竟然是那个疯女人扇了她一个耳光,并将她狠狠地推到一旁。 “不要过来,不要碰她!”罗梅恶狠狠地指着林菲:“你个坏女人,该死……” 林菲气急败坏,却又无可奈何。想想还是要不要和这个疯子起争执,想要安抚她一下的时候,却看见她已经弯腰抄起了篮子里的一把剪刀,尖锐的剪刀头直直地对着她的脸:“你,出去,快出去……” 林菲一时间吓傻了,她不敢想象一个疯子拿着剪刀冲向自己时会是什么后果。她当场恨不得给这个疯女人跪下。 “好姐姐……”她堆出满脸笑容,相信那笑容应该比哭都难看:“我不是坏人,真的,我真不是坏人,你别杀我……千万别杀我,你看,是我把这个姐姐送到这里来的,对吧!” 罗梅想了想,竟然点了点头,但是依然举着剪刀。 林菲提到嗓子眼的的心轻轻落了一点儿,她继续陪笑:“真的,我真是倪裳倪姐姐的好朋友,和你一样喜欢她,我除了想救她,没有任何坏念头,你要相信我,我都快急哭了,我不知道她现在是不是要死了……” 林菲用大学毕业晚会时表演小品练出来的一点儿拙劣演技望向床上的倪裳,一脸哀伤。 罗梅手中的剪刀咣啷一声掉到地上,她顺着林菲的目光望向床上的倪裳,眼中再次掉下眼泪。 林菲此时突然明白,这个疯女人,对床上这个恶毒又漂亮的女人,真的是有着很深的感情的。 她于是往后退,一边退一边说:“没事儿,我相信她会醒过来的,她没事儿,你陪着她,我这就去外面好吗?” 就在她返身关上门卧室的门的时候,对面的罗梅却突然冲了了过来,一把拉住了她。 “嘘!”她竖起手指对林菲轻嘘:“别怕,我带你去找一个人,他是好人,他肯定会救倪姐姐的。” 就在林菲一头雾水的时候,罗梅已经拉着她走到了床头边。她伸手到床后按了一下,只见床旁边的那面墙上,便裂开了一道缝。 林菲大吃了一惊,但是罗梅已经推开了那道门板,伸手拉着林菲便跨了进去。 进了昏暗的夹壁,罗梅回手便紧紧地关上了那道暗门。而林菲看见,夹壁对面竟然有一扇开着的门,门虚掩着,并没有从外面上锁,罗梅伸手拉开了那道门,两个人就来到了院子的后。此时,门外的雨已经小了一些,罗梅拉着林菲,扒开堆在门口的那堆烧火柴,露出小茅草房的门,推开走了进去,嘴里轻声的喊:“东哥!”。 林菲感觉到了巨大的恐惧,但是也遏制不住巨大的好奇,被这个女人拉着,走进了那间矮小昏暗的茅草屋。 茅草屋里空无一人,但是林菲发现,这屋子的墙又有一道门,罗梅推开了那道门走进去,那里竟然是一个石头洞穴。原来她们刚才进来的茅草屋从外面看,是依着一座山搭建的,但是走进去,其实就是为了掩饰这个隐秘的石头洞穴。 林菲一瞬间觉得:自己的小命,肯定会要丢在这里了,因为她看见这个不足十平米的石头屋子里,昏暗的光线下,一张床上,躺着一个留着络腮胡子的高个子男人。 “东哥!”罗梅叫道。 床上的男人听见了罗梅的叫声,像一只警觉的狼一样,从床上翻身跃起来,一双如炬的眼睛,看着罗梅身后的林菲。 第二十九章 落入魔爪 “罗梅,为什么带陌生人进来!”男人的眼睛盯着林菲,轻轻走过去,搂住疯女人的肩膀,柔声说:“给你说过,不要带任何人到这里来吗?为什么不听话!” 罗梅拉着男子的胳膊:“哥,去救姐姐,快去救姐姐!” “救哪个姐姐?”男人嘴里和罗梅说话,但眼睛却始终没有离开林菲,在昏暗的光线下,他一双狼一样明亮的眼睛,让林菲全身都禁不住微微地颤抖。 “快去,救倪姐姐!”罗梅依然扯着男子的胳膊,焦急地要让他走。 男子轻轻摔开了罗梅的手,用手摸了摸她的头:“罗梅,别傻了,你的倪姐姐好好的,我知道,不用去救。——乖乖听话啊!” 他这样柔声说完,罗梅竟然安静了下来,看着他的脸,信任地点点头:“嗯,我听话!” 然后,那个男人朝林菲走了过来,林菲感觉不妙,立刻想要转身逃离这里的时候,她身后的门,已经被男子极快地一把推上了。 石头屋子里立刻一片黑暗,林菲大喊了一声:“救命啊!” 男子站在他的对面,冷冷地说:“别喊了,没有用的。” 林菲深深地咽一口唾沫,让自己平静一下,说:“我不是坏人,你放我出去好吗,我还有三个朋友在外面,他们吃了兔子肉,食物中毒了,是她……,罗梅想救他们,所以带我来找你的,我们不是坏人,你可以不救他们,但是请放我出去好吗!” 男子在黑暗中沉默了半分钟,走过去,在他刚才躺的床边摸了一会儿,林菲听见哧的一声,是一根火柴被划着了。男子用划着的火柴点着了石头屋子中间一张桌子上的一盏灯,林菲看见,那竟然是一盏如同从古墓里挖出来的古老的油灯。 林菲此时想哭,却觉得哭不出来。因为那男子已经扑地一声吹灭了火柴,转身走到她的身边,静静地看着她。 林菲此时能看清楚这个男人了。他有将近一米八的身高,高瘦得像一只螳螂,穿着圆领的黑色棉t恤和灰色的外套,即使头发和胡子几乎拥住了脖子,但是依然能看出,他是一个年纪在三十岁出头的男人,长着鹰隼一样的一双眼睛。 他的身旁,那个痴傻的女人罗梅,像一只小猫一样温顺地看着他,眼神里充满了依赖和崇拜。 这个女人,应该就是被这个男人弄成疯子后,成为他的奴役的吧。林菲发着抖想:不行,我一定要逃出去,我一定要逃出去,如果逃不出去,我就自杀吧,我绝对不对落到这个魔鬼的手心里,让他折磨。这里,分明就是一个囚室。 但是她怎么逃出去? 高大的男人的脸上竟然带着一丝笑,朝她走过来,说:“不要怕,过来,过来坐到这边来!” 林菲靠着冰凉的石壁一动不动。 “过来呀!” 他突然一声厉喝,屋里的两个女人都猝然地一哆嗦。 “东哥,不要生气啊,为什么要生气!”疯女人胆怯地站在那里,快要哭了。 “罗梅!”男子立刻摸摸疯女人的头发,用低柔的声音说:“我没有生气啊,我就是想叫她过来,给她讲一个故事。” “讲故事吗?”疯女人立刻笑逐颜开,转头冲林菲叫:“姐姐,东哥要讲故事,赶快过来呀,我们一起听东哥讲故事,讲许多山外面的故事给你听。” “过来吧!”东哥用不容反驳的口气沉声命令林菲。 林菲抑制住发抖的腿,慢慢走了过去,在那张放着油盏灯的桌子旁边的一张木凳子上。 被罗梅叫东哥的男人拉着罗梅的手,走到了他刚才睡着的床边,说:“没事了,别害怕,什么事,有东哥在,都不用怕。去睡觉吧!” 林菲看见,那个痴傻的女人,竟真的乖乖躺了下去,抱着枕头,喃喃了几句,一瞬间,就睡着了。 然后,东哥坐到了他的对面。林菲借着那盏油灯,看见这张乌黑的桌子对面,东哥的身旁,生着一个小火炉,火炉上坐着一个铁锅,正散发着浓重的肉香。 林菲把双手搁在桌面上,极力控制着自己,不让自己的手指发抖。 她突然想起,前天晚上,她喝醉了酒,想要自杀,并且真的跳进了一个臭水池里,自杀了,不知道为什么会被蒲松救上来,又稀里哗拉莫名其妙地认识了两个好朋友,然后便开心地吃喝玩乐和探险。回首那一晚,她觉得生和死,其实是一样的,就像向左和向右一样,只是一个选择。 但是此时,他才发现,生和死是不一样的,生就是阳光,欢乐,爱情,朋友,而死,就是眼前的黑暗,以及一个狼一样冷冷盯着她的男人,和他身旁一锅坐在热火上的肉。 这是真实的,缓慢的,一步步逼向她的,死亡的气息…… 第三十章 讲个往事 “你饿了吗?”东哥说,一边伸手揭开了身边那口锅的锅盖:“我从昨天晚上到现在,一直没有吃过东西,很饿了!” 他从面前的桌子下面拿出了两个碗和两双筷子以及勺子,用勺子去铁锅里盛肉。 “这是野鸡肉,很香,不像野兔肉,有土腥味儿。你要不要尝一尝?” 他盛了两碗放在桌子上,热气蒸腾的肉香在空气中弥漫开来,的确很香,早上只吃了一碗没泡透的自热泡面的林菲,禁不住暗暗咽了一口口水。 她摇摇头:“谢谢,我不饿!” 东哥拿起筷子,埋头大口地喝了一口热汤,开始嚼碗里的肉。吃了一会儿,他把另一只碗推过来推到林菲的面前:“别怕,看见我吃了吧,没有毒,吃吧!” 林菲依然拼命地摇头。 东哥几乎是狼吞虎咽地,一会儿就吃完了那一大碗肉,又去锅里盛里一碗汤,热热地喝了下去。 昏暗的灯光下,他的额头上冒出密密的汗,把凌乱的头发贴到了额头上,胡须上沾着肉屑。 他放下空碗,抹一下嘴巴,问:“你真的不想吃吗?很好吃!” 林菲再一次摇头。 东哥点头,端过她面前的碗,把那碗肉倒回了锅里,盖上了锅盖:“等会儿,罗梅醒来,给她吃吧!” 他做这一切做的波澜不惊,如同居家过日子,对她说话的口气,也像是对着一个家人,林菲却看得惊心动魄,感觉他说得每一句话,都会像雷一样滚过她的耳畔。 “你,放我出去吧!”她再次开口哀求:“我真的只是路过,没有任何恶意,你留我在这里,也没有什么用对吗!” 东哥吃饱了,长吁一口气,抬头看着她:“我知道啊,是你自己进到这里来的,不是我让你进来的,我肯定会让你出去的,不过——” 他停顿一下,低下头,看着眼前桌上的灯光,眼神迷离,深不可测。 “我给你讲一个故事吧!”他抬起头说。 林菲想一想,点头:“好啊,我喜欢听故事,你讲给我听。” 东哥慢慢地开始讲—— 其实这不是一个故事,只是一个往事。 你们去过的村子是,叫碧罗村,是一个贫穷又落后的地方,但是景色很美。我和罗梅从小就出生在这里。我们两家是邻居,用老套的话说,算是青梅竹马吧。但是罗梅,他的妈妈有家族遗传的精神疾病,结婚时,娘家隐瞒了这个事儿,就和罗梅的爸结婚了,后来生了罗梅后才打听出来的,罗家就不让她妈妈再生育了,所以罗梅是家里的独女。 我和罗梅从小一起玩,一起上学。我们上中学要去几十公里远的青阳镇。我到了青阳镇,才感觉这个世界真的很热闹,不像这个死气沉沉的碧罗村,我很兴奋,觉得外面的世界真精彩。但是我学习很差,上了不到一年中学,我就觉得学习太吃力了。我经常逃学,后来有一次,我被老师骂了后,从学校出来,就再也没有回去上学。我拿着家里给的一百多块钱生活费,坐车去了省城,准备闯荡一番。我在外面一混就是十几年,很自由很开心,也受不了不少苦。 但是在外面混了三四年,我曾经回过一次家来看我父母,那时候,碧罗村还有在三四十户人家。而且我还知道了一件事,就是罗梅,她疯了。我想她应该是继承了母亲的家庭遗传精神病史,在我离开家乡后,遗传病在她身上发作了。但是,村里人并不相信精神病会遗传,他们都传言,罗梅的发疯和我有关系,说是因为罗梅喜欢我,我父母也这样认为。当时,我不相信、也不愿意相信。我知道我和罗梅从小到大的感情虽然像兄妹一样,但是又不同于兄妹,她一直很依恋我,我们一起在青阳镇上学的时候,都是我在照顾她,我的突然离开,肯定也对她造成了很大打击,但是我觉得,她之所以发疯,是因为她遗传了她母亲的家庭病史,和我关系并不大。于是,我和父母吵了一架后,再一次离开了碧罗村。但是我离开的时候,罗梅一直跟着我,跟了我有三四里地,到对面的山坡上,我一直狠着心没有回头,又一次离开了家乡。 …… 东哥突然停顿了讲述,因为在他身后的那张床上,罗梅睡了一觉,已经醒过来了,像个孩子一样揉着眼睛爬起来,叫“东哥!” 东哥立刻柔声叫:“罗梅,过来吃肉了!” 罗梅立刻很兴奋,下了床来到东哥身边,靠着他坐下来。东哥转身揭开锅盖,又从锅里盛出了那碗肉,放在罗梅面前,说:“快吃吧!” 罗梅拿起筷子,大口地吃那碗野鸡肉,神情和吃相完全像个孩子。 林菲突然觉得,眼前的画面变得不再恐怖,而是带着温馨。 东哥用温柔的眼光看一眼罗梅,开始继续讲他的故事—— 我第二次离家出走,觉得自己需要长大成人,担起责任了,我于是努力想成为一个成功的人,我不再到处给人下苦力打工,而是想办法去做生意,积攒钱。慢慢的,我有了自己的一点儿积蓄,我用这些积蓄开了一家饭馆,生意还不错。那时候因为一心想成功,也因为忙,我再没有回过家。就在我没有回家的这七八年里,我一直在努力想要把自己的生意做好做大,我接连又开了三家店,生意都还不错,但是开饭馆是很辛苦的,我觉得很累,来钱也慢。就在三年前,我想转行了。我把三个饭馆都转让出去,又约了几个平时要好的朋友,一起入股开了一家歌城,没想到,这一次投资,让我彻底失败了。因为运营成本太高,即使开业后生意不错,但是还是亏损,而我手头又没有多余的钱,没有了周转运营资金,开业不久,这家店就陷入了困境,我只好到处借钱来支撑运转,但是到最后,还是没有办法,生意越来越萧条,欠的债也没办法还上,尤其是一起入股的那些兄弟,没有合伙做生意时,都是生死过命的交情,但是等亏钱的时候,我们开始内讧翻脸,争执不断,到最后,他们都来逼我要退股,要钱,债主也天天上门讨债,我那段时间,觉得很绝望,绝望到想要自杀,后来,我卖掉了这家拖垮我的歌城,还了债务,我已经身无分文,还有一些没有还。这时候我想起了我的家乡和父母,因为我真的太累了,我想回家。当有了这个念头后,我第一时间坐了一趟车,回到了青阳镇,去了我的母校看了看,但是也就是在青阳镇,我竟然看见了罗梅。她在青阳镇的街头到处乱跑,旁边的人都在起哄嘲笑,她被小孩子追着扔菜叶子。当我走过去的时候,她已经认不出我来了,但是她的手里,竟然紧紧攥着一张照片,看见我时,他把照片举给我看,问:“你见过东哥吗?你认识他吗?”那一刻,我的眼泪一下子就流下来了。我抱着她当着众人的面失声痛哭,在那一刻,我才真正觉得,我的人生是失败,我竭尽全力去追求那些虚幻的东西,到最后一无所得,但是却丢掉了真正属于我的东西。我于是带着罗梅回到了这里。这时我才知道,我的故乡,这个偏僻的村子里,已经没有人了,除了我的父亲母亲,所有人都搬走了,罗梅的父母也搬走了,独独扔下了她,因为她是个疯子。我想,我这十几年,不但亏欠了我父母,还欠了罗梅还不清的感情债。我父母告诉我,在我离开后,罗梅动不动就会走几里地,来到这个我和她最后一次分开的地方呆着,一呆就是一天一夜,也不知道回家。我父母是很善良的人,看着不忍心,就用我寄给他们的钱,在这里建了一个院子,让罗梅住下来。我回到村子里不久,父母就去世了,我料理了父母的后事,也从村子里搬了出来,住在这里。可能你会问,为什么我要住在这个不见天日的地方,我说过,我在外面还欠着一大笔债,他们打听到我是这个村子的人,曾经追到过村子里,好在都没有找到我。我不是一个赖账不还的人,但是我真的没有钱还债了,我也累了,不想再去外面闯荡,于是我就和罗梅一起搬到这个院子里,为了防止万一有债主找到这里来找我我,在屋后开了这个石头洞穴,当外面有人来的时候,就躲在这里。——我承认,我是一个失败者,一个不讲信用的懦夫,但是,我真的累了。我开始喜欢上这个少年时厌恶,一心想要离开的地方,也深深地依恋罗梅,因为,只有她会全心全意爱我,信任我。我想后半生就这样永远生活在里。我还留了一点儿钱,虽然不多,但够我们买几年的米面了。我会一两个月外出一次,去镇子上买些日用品,其它东西,这个山村会给我和罗梅的,我真希望人们永远遗忘这里,就只有我罗梅两个人。等有一天所有人都遗忘了我们的时候,我们会在这里耕种土地,种些蔬菜,再不会去打扰这个世界,也不希望这个世界来打扰我们。 他说完这番话,静静地看着罗梅,眼睛里,是怜惜,和悲悯。 “我想,这就是爱情最真实的样子吧!”林菲情不自禁叹口气,用羡慕的口气说道。 第三十一章 都醒了 蒲松是突然一下子从迷糊的状态中清醒过来的,他睁开眼,看见自己趴在一张桌子上,酸臭的呕吐物熏得他立刻皱起了眉头。而趴在自己对面的肖晓天,依旧像个酒鬼一样喃喃低语。 他摇晃着站起身,觉得全身除了疲软外,并没有什么异样的感觉。再看周围,他竟然发现他们又回到了这间山间小院里,他是躺在客厅的木桌子上,肖晓天在他的对面。 倪裳呢?林菲呢? 外面竟然在下雨,不过此时已经停了,满院子的积水。他想起来,奔过去打开卧室的门,便看见了躺在床上的倪裳。 她静静躺在那里,闭着眼睛,一动不动,像是睡得很香。蒲松走过去,摇摇她:“喂,你没事吧!” 她依然一动不动,没有知觉。蒲松猛然有点儿害怕,他伸手到她的鼻子下面摸了摸,觉得她似乎有点儿气息,又似乎没有,虽然他是医生,但是依然被眼前倪裳的症状吓了一跳,她似乎不像是睡着了,但是也不像昏迷。 她不会是因为吃了有毒的兔子肉,中毒死了吧?他走过去,再轻轻摇她的身子,还是不见动。 他伸手再去摸了一上她脖子下的动脉,觉得有微弱的跳动。 根据他的临床经验,倪裳应该是深度昏迷状态。他于是上去抱住她的身子,想垫高她的上半身,让她躺高,然后再看看是不是有什么呕吐物让她窒息了。 就在他抱住她的肩膀,抱起她的身子的时候,他的耳边却突然一句:“不要动我!” 倪裳的脸几乎是贴着他的脸,赫然睁开一双明亮的眼睛,紧盯着他轻轻地说道。 蒲松猛然惊吓,急忙松开抱着她的双手,面对着她,却看见倪裳完全清醒的脸上绽了一个有点儿俏皮的笑:“别怕,我只是睡了一会儿!” 蒲松松开手,倪裳依然静静地躺在床上,虽然神情平静,但是蒲松竟然看见,她的额头上有细密的汗渍。她说:“不要担心,林菲也没有事儿,是她开车送我们到这里的,你放心,她这会儿是安全的。” “你怎么知道?”蒲松问。 “我知道的!”倪裳说:“你去看看肖晓天吧,他吃的兔子肉最多,应该昏迷时间最长,这会儿也应该醒了。” 蒲松看着倪裳:“倪裳,我想问问,烤兔肉里,是不是被下了药,那药,是你从车里拿出来的盐对吗?” 倪裳沉默一下,点点头:“是,是我给兔子肉里放了一点儿药,所以林菲没事儿,我们三个吃过这个肉的,都会暂时昏迷。” “为什么要这样做,万一出事儿,这可是犯法的!”蒲松虽然猜到了,还是感到震惊。他发现自己对眼前的这个女孩儿一点儿都不了解,但是又如此无可奈何,他用质问的口吻对倪裳说道。 倪裳用平静的目光回应着他的逼视:“没办法,我只能这样做,只有这样,才能以最快的速度让那个幕后人露面。事实也证明,他已经露面了!” “那他在哪里?”蒲松问。 “他和林菲在一起!” “什么,和林菲?那林菲岂不是很危险?他们现在在哪里?” 倪裳看着蒲松:“你很在意林菲?” “我在意每一个人。”蒲松抬高了声音:“每个人都要安全,这也是我想成为警察的理由。” “放心,林菲这会儿是安全的。”倪裳闭上眼,显得有些疲惫:“你去看看肖晓天,他应该也醒过来了吧,还有,我昨晚没有睡好,想继续睡一会儿,你不要打扰我好吗?” 蒲松想要再说什么,看着倪裳的眼睛,却又说不出什么来。他点点头,走出了卧室,去看肖晓天。 肖晓天的确已经醒了过来,趴在桌子上,地上也是许多呕吐物。 “我去!”他看见蒲松,骂了一句脏话:“妈的这兔子肉的确有问题,我差点儿就死了。蒲松,这是怎么回事儿,我们怎么又回到这里了,是不是被人迷晕弄过来的?,林菲呢?还就是林菲说兔子肉有毒,让我们别吃,我们非要嘴馋去吃,奶奶的,到底是谁要弄死我们?——对了,怎么不见她们两个女孩儿?” 蒲松看着肖晓天愣怔了一会儿,因为他真不知道应该怎么回答肖晓天。 半晌,他说:“倪裳,好像还在昏迷,在卧室的床上,林菲她没事儿,她没有吃兔子肉,所以没有事儿,也是她开车送我们到这里的!” “看来,还是林菲聪明,林菲说的是对的。”肖晓天摇晃着站起身,去看窗外。 此时雨过天睛,天空出现一道彩虹。 第三十二章 痛苦如影随形 嗯,我是倪裳! 其实我一直是清醒的,即使我吃了那些放了一些类似高度酒精一样的迷醉粉的兔肉,我依然是清醒的。 当我们三个陷入昏迷状态的时候,我能清楚地感觉到身边的林菲,她内心的所有情绪。在看见我和蒲松他们昏迷后的焦虑和恐慌。毋庸置疑,她是个好女孩儿,很善良。 还好,和我预先估计的一模一样,她在慌乱无措,又没有手机联系外界的情况下,想到的办法,的确是开车送我们回到了罗梅的小院儿。并且,我的昏迷,成也功地引起了罗梅的恐慌。那也是一个善良的女孩儿,只要她们在我身边,我就能感觉到她们的痛苦,焦虑,和对我以及对别人的感情。 但是,女人永远是单纯的,当她陷入感情后,她就会失去理智,不管是正常如林菲,还是痴傻如罗梅。 在罗梅的心中,我是她难得可以依赖的人,是她的亲人,是姐姐。所以当她知道我快要死的时候,我知道她一定会想办法救我的。 果然,她在情急之下,忘记了别人对她的叮嘱,拉开了那个暗门。那道暗门的存在,以及一个神秘人的存在,罗梅一直是知道的,这和我的判断完全吻合。 ——在她们两个人走进那个夹壁之后,我开始感觉到了痛苦,那种痛苦是林菲带给我的,那是极度的恐惧,像快要死去一样的恐惧紧紧地握住她的心,同时也握住我的心。但是,我没有感觉到罗梅的情绪,她在进入那个我看不见的暗室的时候,我感觉不到她的情绪,因为她的情绪开始稳定又平和,她觉得她是安全的,这让我明白了:那个人和我一样,是可以让她信任和放心的人。 接下来,我唯一能感觉到的,是林菲的恐惧,将近一个多小时的时间里,她都被巨大的恐惧笼罩着。 但是后来,我的心开始慢慢放松,窒息的恐惧和痛苦在慢慢地消散,我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让林菲开始不再恐惧。但是我也知道,她肯定是安全的,因为按照以往的经历和经验,如果林菲发生意外,我是能感觉到突然而至的巨大的痛苦的,但是此时,那份痛苦始终没有出现,这让我放心。 甚至在最后,我开始感觉不到林菲的情绪。要知道,当一个女人的情绪归于平和,恢复正常的情绪时,我即使和她近在咫尺,也会失去和她的心灵感应。 但是,此时,这反倒让我开始紧张,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唯一能解释的理由就是,林菲要么就是已经逃离了那里,要么,就是对她所面对的人,以及周围的环境,开始变得完全信任,就像罗梅信任那个环境一样。 我想,只能是后者,就是林菲对她周围的人和环境完全放下了恐惧和戒备。 但是,这并不见得就是一件好事,那个女孩儿,为什么要对她所面对的人,她所面临的环境放下戒备?那只有一个原因,她开始和罗梅一样,信任眼前的人,和周围的环境。 这很危险! 我想知道林菲此时的处境和想法,但是我竟然丝毫感觉不到,这让我真的担心。 我想我应该主动出击,而不是这样守株待兔了。 第三十三章 你是要债的? 当倪裳立刻从床上翻身坐起,整理一下头发和衣服来到外面房间时,她看见蒲松和肖晓天已经恢复了正常,但是当肖晓天转脸看她时,她看见,肖晓天看她的眼神已经不再热情,而是带着防备和质疑。 “倪裳,你也没事啊!”他像看一个陌生人一样打量着倪裳,说:“……那只兔子,是怎么回事儿?林菲说有毒,还真有毒,我们三个人,差点儿就又死在这里了,你能告诉我,这是怎么回事儿吗?” 倪裳一下子倒被问住了,她想一想,回答他:“我也不知道,我以为没事儿的,但是还真有毒。我很抱歉!” 一旁的蒲松没想到倪裳会这样回答肖晓天。他想说什么,又忍住了,他突然感觉迷惑,他觉得自己也看不清眼前的倪裳了。 “我们去找林菲吧?”倪裳对两个人说:“我点儿担心她!” “她去了哪儿?”肖晓天立刻焦急:“不是说她没事儿吗,你们都在骗我!我想知道,我到底掉进了一个什么局?……” —— “我没事儿!”一个清亮的声音打断了肖晓天的叫喊。三个人齐回头,看见林菲正从门口走进来,身上依然穿着蒲松的黑色t恤和她自己的运动裤,全身上下毫发无损的样子。 倪裳在看见林菲的那一刻,松了口气,但是她立刻意识到,哪里好像不对,为什么是林菲一个人? 她拉过林菲:“罗梅呢?” “罗梅?”林菲微顿了一下,摇摇头:“我不认识谁是罗梅。” 倪裳突然明白发生了什么。她抓住林菲的肩膀:“告诉我,罗梅呢?还有,和她一起的那个人,他在哪里?” 林菲摔开了倪裳的手:“那你先告诉我,你到底是谁?你想要干什么?是朱耀东欠了你钱,所以你追到这里吗?如果是这样,求你放过他们,欠你多少钱,我想办法还给你行吗?” 倪裳:“他叫朱耀东?……好吧,他跟你说了什么?” 林菲捋捋头发:“他什么都没有跟我说,但是我能猜出来,你是来找他要钱的,对吗?” 倪裳觉得哭笑不得:“是,我是找他要钱的,他现在人在哪里?你告诉我?” “他们,已经离开这里了,是我让他们离开的,因为我知道你不会轻易放过他!” 倪裳不敢相信:“你说什么,为什么要让他们离开?” “因为我知道你肯定会处心积虑找到他们,所以告诉让他们趁你们还没有发现,离开这里,对了,他们开走了蒲松的车,因为这里刚好有储备的汽油,我就告诉他们有车,反正蒲松的破越野车里的油也没办法开出这里了。” 不但是倪裳,蒲松和肖晓天也吃了一惊。 肖晓天大叫:“我们的车在哪儿,你怎么可以送给别人?你疯了吗?现在我们怎么离开这个鬼地方?” “不是说,我们可以坐她的车离开吗?”林菲理直气壮地一指倪裳:“而且,我们走都能走出这个地方!” 蒲松和肖晓天都觉得林菲是疯了。 倪裳无语地咬牙看着林菲,半晌,说了句:“你们跟我来!” 她转身去了卧室,径直到床边摁开了那扇暗门的机关,推开门自己走了进去。 林菲嘀咕一句:“原来你也知道这里也暗门,还说不是来讨债的。” 倪裳出了夹壁,看见夹壁对面的门的确是打开的。她来到房间后面,推开虚掩的柴房门,后面三个人跟着她。 肖晓天一边走一边嚷:“天哪,原来这里真的有这么多机关!这里到底住着什么人啊?我什么时候死在这里都死得不清不楚。” 倪裳和蒲松、林菲三个人都不说话,只顾往前走,他们很快便找到了石头洞穴。此时肖晓天紧紧地拉着蒲松的手,每走一步,便会发出一声抑制不住的惊叫,蒲松也拿他没办法。但是蒲松也感到震惊:这里,和倪裳预想的是一样的,的确有一个神秘的地方,那么,隐藏在这里的,到底是什么人呢?林菲为什么会让他们离开? 第三十四章 一盏油灯 一张床,一张桌子,一个火炉,桌上依然亮着那盏古老的油灯,能闻出来,那是点着菜籽油的一盏油灯,所以并没有太大的油烟,而是有着一股淡淡的菜香味儿。余火将烬的火炉上依然放着那只铁锅,锅里的肉汤还在咕咕地响,但是也只是剩了一些汤,依然在散发着浓烈的肉香味儿。 蒲松拿着手电,和肖晓天仔细地搜索着这个小空间,却发现除了这些简单的东西外,再没有多余的摆设。 肖晓天用勺子舀起一勺汤闻了闻,说:“好香啊,应该是炖的野鸡,我以前吃过的,这个地方真好,有烤野兔,还有炖野鸡。” 他把汤连同汤勺一起扔进了锅里:“不过打死我也不会再喝这个汤了,说不定里面还是有蒙汗药,这个地方,全是套路,奶奶的怪不得叫碧罗鬼村,真可怕!” 蒲松借着灯光,一言不发地察看着这个石头洞穴。 “他们离开有多久了?”倪裳回头问林菲:“怎么离开的?” “我也不知道啊!”林菲耸耸肩:“反正已经走了,你现在要追也不上了,他们,可是开着蒲松的车走的。” “你是真傻还是假傻,你为什么要相信一个危险的陌生人,凭什么自己作主把我的车送给他们!”蒲松气得骂林菲。他和肖晓天一起过来,一左一右拧住林菲的耳朵,要打她。 林菲甩开了蒲松和肖晓天,用手一指倪裳:“你们还是先问问你们这位霸道女总裁,她应该最清楚是怎么回事儿。她来到青阳镇,来到碧罗村,假悻悻地接近罗梅,甚至不惜给你们和自己吃的兔肉里下药,用这样的苦肉计,就是要利用罗梅,然后引出她的债主,逼人家要钱。我只能说,有钱人真是高智商啊!” 蒲松纳闷:“你是怎么知道这些的?” 林菲坐到了桌边:“一个多小时前,我就是坐在这里,听朱耀东讲了一个他和罗梅的故事,我才决定要让他们离开的,因为他说,你是他的债主,他不想见到你,也不想见到外面世界的任何人。我相信他,因为你开着奔驰,你当然是有钱人了,只有有钱人,才会借钱给别人,然后到处来追债。既然那点儿钱对你来说不算什么,为什么不放他们一马呢?” 倪裳在屋子里踱着步,用手指去抠洞穴上的石土,皱着眉头沉思。听完林菲的话,她转过头点头:“那就对了,他叫朱耀东,姓朱对吗?他说他从小在碧罗村出生长大,和罗梅青梅竹马,罗梅的疯傻是因为先天就有病,对吗?” 林菲点头:“是啊!” “他做生意失败,回到家乡,住在这里,是要躲避债主的追债,而我,就其中的一个债主对吗?” “没错,不过他可没有说,这都是我猜的!”林菲毫不示弱:“事实证明,你很清楚关于朱耀东和罗梅的所有事情啊。” 倪裳不置可否,只是冷冷地笑一下,他拉过肖晓天,按坐在林菲对面:“我明白了,那个人,在几个小时前,就是坐在这里,旁边坐着罗梅。他一边吃着肉,一边给你讲了一个故事,应该是一个很动人的爱情故事对吗?他用他的故事打动了你,打动到你竟然会把蒲松的车都擅自作主送给他,让他带着罗梅逃离这里。——他真不是一个一般的人。” “是又怎么样?”林菲直视着倪裳的眼睛:“他总比那些逼人到死,利用别人的感情和信任的人好很多!” 倪裳依然在房间里踱步,似乎是在沉思。突然,当她再次转过身的时候,她的目光突然落到了林菲和肖晓天面对面坐着的那张桌子上,那桌上,是那盏摇曳的油灯。她盯着那盏油灯,轻轻抽了抽鼻子,微微皱起眉头,突然过去,一口气吹灭了那盏灯,立刻,整个洞穴中一片黑暗。 “你要干什么?”林菲大叫了一声。 站在倪裳旁边的蒲松立刻打开了手里的强光手电。他看见倪裳俯下身,用鼻子去闻那盏油灯里的油烟味儿。 “我们离开这里吧!”她说:“这个油灯的味道很奇怪,如果再呆下去,我们可能都会被迷晕在这里。” “切!”林菲嗤之以鼻:“你以为别人都和你一样,用卑劣下三滥的手段对付……” 但是她的话却打住了,因为她明显的感觉到眼前开始旋转眩晕,而坐在他对面桌子上的肖晓天,也猛然挣扎着站起来,用力去摇晃脑袋,说:“我们离开这里吧,我感觉……头好晕!” 蒲松一把拉起林菲和肖晓天,转身出了那个洞穴。 第三十五章 我们走吧 雨后山里,空气清新,但是天,已近黄昏。 倪裳从石室出来后便和任何人不再说话,她出了房间的门,是要离开的姿势。 蒲松追过去:“喂,你要干嘛去?” “她肯定是要走啊,债主没有了,她才不愿意和我们一起混呢!”林菲依然在后面冷嘲热讽。 倪裳不停步,也不说话,快步出了院子。蒲松追到了院子外面:“倪裳!” 倪裳停住脚,回头看蒲松,说:“我去找我的车,车还停在离这里还有三里路的地方,我要去开车才能离开啊!” “那我们呢,我们三个人,怎么办?……” 倪裳继续往前走:“如果你们要离开,一个小时后,我会过来接你们送你们出山去。如果你们要继续在这里玩,那就留在这里吧。” 蒲松:“我陪你去吧,天又要黑了,你一个人不安全。” 倪裳不理她,脚下飞快地前行,远远将蒲松拉在了身后。 蒲松几乎是用跑的速度去追她:“等等我,我跟你一起去!” 倪裳于是慢下脚步,等蒲松追上来。和他一起翻过了院子后的山坡。 在狭窄的山道上,还停留着那辆越野车留下来的车迹。倪裳摇头苦笑:“你们可真是捡了一位好朋友,这个傻丫头,你的车说送给人就送了!” “别忘了,她可是你救回来的!”蒲松看着倪裳,觉得从她说话的口气能听出,她没有多少怨恨恼怒林菲的意思,有的只是无奈,就像一个大人对一个已经犯了错无法挽回的顽劣的孩子一样的无可奈何。 “已经这样,多说也没有用。现在的小女孩儿都这样,自以为是,情绪化!”倪裳淡淡地说,一路往碧罗村的方向走。 蒲松说:“那你呢?你怎么这么冷静成熟,我能问一下,你,是做什么的!对了,我今年二十八岁了,你,是不是要比我小很多啊。” 倪裳回头看他:“我们只是萍水相逢的朋友,你关心的有些多了,如果你非要问这些,你就回去吧,别跟着我了,我们就从这里说再见了。” 蒲松忙陪笑:“别啊,我只是好奇才问嘛,你不愿说就算了。我就是觉得,你是一个对人很宽容,但是又很冷漠的女孩儿。——算了,我也不多问了,我陪你去找车吧,毕竟,我们还要搭你的车离开这里。” 两个人默默地沿着山路上往碧罗村的方向走。 “不过……”蒲松忍不住又说:“你能不能跟我说一说,这两天,碧罗村所发生的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儿?那个开着我的车离开的人……” “那个人我从来没有见过,但是我知道他的存在。”倪裳说:“正因为这样,我低估了对方,我以为我再等等,他就会露面,没想到,他会用这种方法逃脱,也难怪,因为我们有林菲这个猪一样的队友。” “那,林菲所说的,你利用我们,利用罗梅,利用林菲的苦肉计,都是对的对吗?” “是啊!”倪裳回头冲蒲松笑笑:“林菲说的一切都没有错,唯一不对的是,就是那个人把应该是把一个不堪回首的罪恶的故事,改编成了一个悲情的爱情故事。不过,他讲给林菲的故事,多一半是真实的。” 蒲松追问:“罪恶的故事,你了解这些故事吗?” “这只是我的判断和猜想。”倪裳说:“本来,我这一次来这里,就是想要找出碧罗鬼村的所有真相,但是却遇到了你们,一切计划都被打乱了,最终,这一切还是没有证据和答案,我甚至连我想要见到的人都没有看见,真的很遗憾。但是我相信,那个被林菲称作朱耀东的人,他肯定有着不可告人的秘密,这个秘密不是我们听到的碧罗村的传说,也不是他讲给林菲的爱情故事。只是,他这会儿早已去了他想去的地方。所以,我呆在这里也没有任何意义。” 已经是晚上六点,两个人边走边聊,已经来到了碧罗村的村口。蒲松看着这片死寂的村落,问倪裳:“你说的那个人,会不会并没有离开这里,而是来了碧罗村,比如……他父母的家里。我们要不要再进村去看看?” 倪裳摇摇头:“不会,他的房间里,的确如林菲所说,储备着汽油,我看过了,那桶储备的油已经不在了。还有,我们一路走来,下过雨的路上,并没有汽车行走过的痕迹,所以,他是往山外去了!” 蒲松瞬间觉得,竭力想成一名警察,并且已经马上要实现梦想的自己,有点儿愚蠢。 看见倪裳那辆车依旧停在村口。她走过去,用指纹打开车门,回头对蒲松说:“上来吧!” 第三十六章 林菲病了 倪裳开着车,很沉默,显得有点儿心事重重,一路往回去的方向行驶。 车里,一直循环播放着一首in''backtome》。蒲松喜欢音乐,但是这首英文歌,他却觉得很耳熟却又陌生。这安静而又深情的旋律,让人如此沉醉又动情。他拼命回想:在哪里听到过这首歌呢? 而他身边的倪裳,静静地开着车,始终一言不发,从认识到现在,蒲松应该是第一次这样近距离而又长时间地安静坐在她的身边。他能闻到她身上那一股淡淡的、不是香水,而像是一种花香的甜香的味道。这个就像空气一样自然,又让他沉醉。一时间,他也什么都不想说,只是默默地坐着。倪裳的车在走过一段宽阔的大路,往那条狭窄小路驶去的时候,她稳稳的车技让蒲松不禁惊叹。作为一个已经开了七八年越野的男人,他第一次发现,原来精致豪奢的奔驰也可以在这样恶劣的山路上开出越野的水平。 当倪裳的车开了有三四里地的时候,他看见肖晓天和林菲拎着行囊站在路边。 蒲松老远看着林菲,觉得有些无语,这个被自己和倪裳无意救过来的女孩儿,从一看见倪裳就对她各种嘲讽和质疑、不满,把自己的车送给陌生人,却依然可以理直气壮地来让倪裳送她出山,他也不禁尴尬,万一倪裳不让他们上车,自己该说什么才好? 但是,倪裳却已经稳稳地将车停在了两个人的身旁,一言不发地开启了车门锁。 等肖晓天和林菲上了车,蒲松刚想说什么,肖晓天却已经开口:“林菲,她突然发烧了,还呕吐,蒲松,你快给看看!” 蒲松这才看见,林菲抱着双臂,原本圆润的脸通红得像苹果,鼻息很重地喘着气,闭着眼睛眉头紧皱,一脸的痛苦。 蒲松忙伸手过去,摸了摸林菲的额头:“是在发烧。这丫头这几天各种折腾,刚自杀完,昨晚又睡在野地里,今天又淋了雨,应该是感冒了,还伴着肠胃感冒。” “给她披上厚外套!”一直一言不发的倪裳忽然回头说,似乎一个小时前冲她吼的那个人,并不是眼前的林菲。说完,她从车的收纳箱里拿出一块洁白的毛巾和一瓶纯净水,说:“用毛巾给她褪烧吧!” 肖晓天接过了毛巾和水,把水倒在毛巾上,敷到林菲的额头,林菲轻轻地呻吟了一下,却依然迷糊。 倪裳发动了车。此时夕阳西下,天,已经黑了, 接下来将近一个多小时的行程里,倪裳一句话也没有说,只是认真地开着车往前疾驶,蒲松也沉默着,只有肖晓天坐在林菲的旁边,从背包里掏出一件自己的厚外套,裹在了林菲的身上,一边不停地给她敷上冰冷的毛巾。 当倪裳的车回到青阳镇的时候,青阳镇已经万家灯火。蒲松突然觉得,他们只离开了人群两天一夜,却有恍如隔世一般的感觉。 “我送你们去医院吧!”倪裳说:“林菲在发高烧,最好去医院看急疹!” 蒲松回头看林菲,见她的嘴唇都已经干裂了,只好点点头,却又忍不住抱怨一句:“林菲可是你带着我捡回来的,还是得费心你照顾她,我们两个大老爷们儿,可真拿她没办法!” 倪裳没有回答,而她的车,已经停在了一个标着青阳镇卫生院的院子门口。 “快送她去门诊吧,我去找地方停车!”她用不容置疑的口气冲两个人说道。 肖晓天下了车,把林菲从车里搀了出来,冲蒲松喊:“蒲松,快找找林菲的身份证,去急诊室挂号啊,我身上可没有钱!” 蒲松答应一声,回头看见倪裳已经把他们的行囊从车上取了下来,递给他,说:“把你的手机号告诉我,我停好车,会打电话给你。” 蒲松有点儿惊喜,这是倪裳主动朝他要手机号啊。他忙不迭地说了自己的手机号,说完后,又不放心地对她说:“你现在就给我用手机打过来,不然会记不住。我手机充电开机后,会第一时间打给你的!” “放心,我记住了!”倪裳在夜色下冲他微笑,有点凌乱的长发在夜风中卷起来,那笑容依然是他第一眼看见她时的温和和恬淡,似乎不像是她这个年龄应该有的。 “再见啊!”她挥挥手,上了车,掉转了车头,转眼就驶向了街道的另一头。 为什么说再见啊?蒲松看着手里的包,又抬头看倪裳的车,突然预感到了什么,他立刻要冲着那辆车大喊,跑了两步,却收住了,因为他知道,即使喊,也没有什么用了。 倪裳,可能不会再回来了。他沮丧地想。 但是,她留了他的手机号,或许,她会打电话给他的。他抱着一丝希望,站在青阳镇的街头安慰自己。 第三十七章 深夜茶座 我出了青阳镇的街头,打开导航仪去搜索,距离青阳镇最近的城市名字叫东安,走高速有一个小时就可以到达。现在是晚上八点,九点之后我会到达那里,用餐,住宿,一切都来得及。 蒲松猜得没错,我当然不会再回去见他们了。 因为没有任何意义,我们只是偶尔遇到的人,注定要擦肩而过,不留任何痕迹。 但是,碧罗村那几个村民离奇死亡的事情,却并没有告一段落,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嫌疑人终于露面了,他叫朱耀东,的确是和罗梅青梅竹马长大的,我和了解的大致相同。但是,在那个女孩儿林菲轻信和帮助下,他就这样轻易逃脱了,这真让人头疼。 更重要的是,我不知道罗梅的安危,虽然我相信,罗梅和那个人在一起,应该会是安全的,但是谁又能猜得透人性? 不过,这两天的碧罗村之行,我真的有点儿累了,有收获,但是又似乎一无所获,这让我的内心,还是有点儿怨恨那三个莽撞的年轻人。虽然他们也是无意闯入,但是他们的介入,让事情变得复杂而凌乱,让我无法控制局面。 好在,我总算摆脱了他们。 我不能再留在青阳镇了,再停留在这里,只会有太多的纠缠。 去往东安市的高速路上车辆并不太多,沿途都是原野和春天的麦田,菜地。我摇下窗户,感觉很自在。但是又有一丝说不清的惆怅。 两年一次的青阳镇之行就这样匆匆结束了,今年的心情,却有一些复杂。 是因为蒲松吗?那个和蒲开颜长得那么像的蒲松。每一次看见他,我就会情不自禁地想起蒲开颜,心里就会有一些莫名的情愫涌起来,是对蒲开颜的愧疚么? 或者,应该只是对故人的一份情意吧! 但是,这种情愫是危险的。因为这两百多年来,我没有过这样的感情,也不允许自己有这样的感情。对于我这样的人来说,这种感情太危险了。 它会毁灭我! 一个多小时后,我到达了东安市,已经又累又饿了。这座我第一次来的城市,和所有现代化城市一样,繁华,热闹,在春天的季节里充满了热气腾腾的喧哗。 我慢慢地开着车在街头寻找,找到了一家看着很安静而又不是特别清淡的咖啡茶座,根据我的经验,这样的茶座为了迎合顾客,都会有中餐和西餐。停好车,拿上我的随身用品走进了这家茶座。 漂亮的服务生很热情,迎我坐下来。苏格兰风格的桌布,和干净柔软的沙发,让我瞬间放松。我点了一小份披萨和一碗面,还有一壶碧螺春。 谁能想到,我依然保留着古老的饮食习惯,为了掩饰这个,我在每次吃饭时,都会刻意点一份我并不喜欢的很现代的食物,比如披萨。我的目标是要吃那碗加了蔬菜和几滴香油的面,清淡而又永远都吃不厌烦,那是属于青阳镇家乡的味道。 在等待上餐的时候,我打开随身带的电脑,用餐桌角上的提示连上wifi,登录了qq。 在早晨四个人一起吃烤兔肉的时候,我骗了蒲松他们,说从来不用这些聊天工具,我相信他们并不相信,事实也并非如此,我是用qq的,只是上面只有一个好友,就是我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一位网络好友,乔治.慕,但是我们已经有好久没有联系了。 在我登录qq后,我的邮箱提示有一封乔治.慕发给我的邮件,是祝福端午节快乐的,这个远在非洲的澳大利亚人会记得所有的中国传统节日,和我的生日,然后用邮件发来祝福。 我用qq中的通讯录加好友功能搜索了蒲松的手机号,不出意外,我找到了他的qq,但是我并不是要加他,我记下了他的qq邮箱。 这时候,我点的所有东西,已经上到了桌上。我把电脑推到旁边,开始吃东西。的确很饿了,热腾腾的面,温暖了我的胃,也让我感觉到安全。 我的车,食物,以及孤独,是这个世界上唯一能给我安全感的东西! 我慢慢地吃着东西,看时间,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了,这个茶座的客人并不多,但是也不少,有三之二的座位是有客人的,除了我之外,大家都在喝茶或者饮料咖啡。 我于是吃完了那碗面,把剩余的食物放到一边,一边喝着淡淡的碧螺春,一边拿过电脑来,写一封邮件,这封邮件是要发到蒲松的邮箱里的。 邮件内容是关于碧罗村。我要把关于碧罗村的真相告诉他,因为他即将成为警察,而那个叫朱耀东的人,还下落不明。 这个村子的事件,交给他去处理吧! 在邮件写到即将结束的时候,我的对面突然坐下来一个人, 一个年轻的男子。 这种事情,我已经不是第一次遇到了,所以毫不吃惊,半天才抬起头,告诉他:“先生,这里空位置很多,我正在做一点儿工作,不想被打扰!” 第三十八章 我叫铁衣 “我姓韩,叫韩铁衣,你叫我铁衣就好!”男子微笑着对她说道,依然稳稳地坐在倪裳的对面,没有丝毫要离开的意思,也没有丝毫尴尬。 但是倪裳在听到他的名字后,却吃了一惊。 她抬头认真地看了一眼眼前的这个人。他三十岁出头的样子,穿着淡灰色的短风衣,细格纹的衬衣,式样虽然简单,但是一眼就能看出来都是大牌。他双手相握放在倪裳眼前的桌面上,修长的手指,干净的指甲,一块黑面镶钻的腕表上的光泽像极了他一头浓密黑发上的光泽。他紧盯着倪裳的脸看,薄薄的嘴唇,嘴角边带着一丝笑容,挺立的鼻梁,剑眉朗目。 倪裳瞬间有点儿微微的不自在。 这让她很奇怪,她很少有这样的感觉,因为从内心来说,几乎没有人会比她的内心更加坚硬强大,以至于让她产生这种不自在的情绪。 但是,眼前这个人却给了她这种奇怪的感觉,而且,让她微惊了一下的,是他报出来的名字:铁衣! 铁衣!倪裳! 她从来不相信这个世间有缘份这种鬼东西,那么,这个人,在自己面前报出这个名字,是有意的吗? 她静静地看着他。 他微笑着看着她。 他帅气的嘴角绽出的笑,荡漾着一种如诗如画的景色,但是这却让倪裳的心里油然生出一丝厌恶,因为他的神情,没有一丝一毫面对一个陌生人所应有的礼貌和距离,当他不经询问便坐到她的对面时,他的整个人,都带着一种张扬和侵略。倪裳讨厌这种张扬和侵略。 她于是先自结束了这种对峙,低下头,继续写还未完成的邮件。 “如果工作完了,我请你喝杯红酒可好!” 不容倪裳回答,他回头冲吧台边的服务生挥了挥手。 服务生走了过来,躬身向着他。 “给我来一瓶你们这里最好的红酒,两只杯子,冰块!” 服务生答应一声,转身离去。 “我猜,你在写关于碧罗村的事,因为你刚从那里回来,对吗?”对面的人继续说。 倪裳抑制住内心的惊愕,依然不抬头,只淡淡地回一句:“我并不认识你,你关心的太多了。” “好啦,我不多说了。”铁衣呵呵一笑,仰过身去,将身子陷进沙发里:“等你工作结束了,我们一起喝一杯。” 服务生把酒和杯子送到桌上的时候,倪裳合上了电脑,抬起头看着他:“铁衣,很好听的名字,我叫倪裳。” 铁衣更加灿烂的笑,依然是那种侵略式的、并不让人舒服的笑:“铁衣,倪裳,你不觉得我们两个人的名字有点儿像武侠小说中的一对武器,或者,小说中两个有缘份的人?……总之,真是奇妙的两个名字。” “的确是。”倪裳微笑:“不过你叫韩铁衣,我姓倪,叫倪裳。你的名字,倒挺像我小时候我们家同一个胡同里一个大哥的名字,他爸爸是军人,所以给他起的名字,叫周铁盔。我想,您父母应该是文化人,向往精忠报国,寒着铁衣的壮士,所以给你取了这样一个很诗意又很阳刚的名字,只是,你长相这么俊秀,和这个名字倒不太符合!” 铁衣即使慵懒的靠在沙发上,但目光却一直霸道地盯着倪裳:“呵呵,你名字叫倪裳,很古典的名字,但是你却在这时尚的茶座里,吃着披萨,用着苹果电脑,和我聊天不卑不亢,沉稳聪慧,你的名字,也和你这个人不太相符啊!” 他说完,坐起身,给两只高脚杯里各倒了三分之一杯的酒,一杯放到倪裳面前,说:“我们为在这个陌生的城市,两个陌生的人能坐在一起聊天,来喝一杯可好?” 倪裳举起杯子,和铁衣碰一下,看着他一饮而尽,自己只是微抿了一口,便放下了杯子。 “你和我想象的一样,矜持,高傲,但是并不拒人于千里之外。”铁衣说着,竟然用倪裳未用过的刀叉,切了一块她动也没有动的披萨,递到嘴里,一边咀嚼,继续说:“但是,你的这份温和是刻意和伪装出来的。你真正的内心,是对所有人都保持着距离和冷漠,就和我一样。不过,这有什么关系呢?你真的太漂亮了,简直可以用惊艳来形容,所以,太过美貌的人,美貌本身,就是一种热情和语言……” 他用冰夹夹起一块冰放进自己的酒杯里:“就像红酒里的冰块,酒是你的美貌,而冰,是让这份美貌更加醇厚浓香的调剂。——你和我,都是这样的人!” “扑!”铁衣的最后一句话,让倪裳终于忍不住发出一个耻笑的声音:“韩先生,你,真是我见过的最为自恋的一个人。抱歉,我从来不知道我是一个拥有美貌的女人,因为你看看这满大街的女孩儿,所谓的美貌,可能早已经成为这世上最不值得炫耀的东西了。” 铁衣也扑地一声笑了:“谢谢你这么坦诚地耻笑我,但是,我还是认为,即使满大街那些浓妆艳抹的女孩儿再怎么漂亮,都抵不过你天然的美丽,因为只有上天赋予的,才是最值得炫耀的,不是吗?” 倪裳看着眼前这个人,虽然和他在谈笑喝酒,但是内心,却笼罩着一种莫名的不安,这种不安,已经影响到她无法写完要发给蒲松的那封邮件,她于是给那封潦草写完的邮件设了一个定时发送,接收日期是一周之后。 然后抬起头,专心去应对眼前这个不速之客。 铁衣,显然并不同于以往任何一个和她闲着无聊过来搭讪的男人。 第三十九章 我们是一样的人 东安市的安酒店。 倪裳在前台登记了房间,身份证上,她的年龄是二十九岁。 拿了房卡,她准备上楼,她的身旁,却已经站了一个人,冲前台的接待说:“给我登记一间房,要在十四楼!” 倪裳就住在十四楼。她不禁转脸,看见铁衣正拎着手提包,冲着酒店前台客服魅惑地笑着。 她从茶座和他告辞,只想着赶紧摆脱这个人,再也不要见到他,但是,他却如影随行。 她忍着巨大的不快,头也不回地去了电梯口,按了电梯。 有些不顺的是,电梯迟迟不见下来,她只有耐心等待,着急到有些些微的心跳。 但是,当电梯门启开,从电梯里走出来三五个人,可以轮到她进去的时候,铁衣已经站在了她的身边,侧脸冲她微笑:“哦,倪裳,我们竟然住同一个酒店,很巧啊!” 倪裳觉得自己的脸上的笑也是强挤出来的,但是她已经不想说多余的一个字,只是点点头。 铁衣跟着她进了电梯,在倪裳摁下十四的数字后,狡黠地微笑:“我们竟然住在同一个楼层!” 倪裳摁住心里的怒火,只淡淡微笑,依然一言不发。电梯封闭的空间里,他能闻到铁衣身上直扑过来的潘海利根香水的味道。 这个男人,帅气,精致,彬彬有礼,放在人群里,应该为所有女孩儿垂涎和仰慕,但是此时,却让倪裳有一种喘不过气来的感觉,她只想赶紧摆脱他。 但是一时,却不知道应该怎么摆脱他。 他身上有着一种比自己更加咄咄逼人的力量,那可以称之为无耻无畏。 此时,在电梯窄小的空间里,他直直站在自己面前,依然肆无忌惮地紧盯着她的眼睛,她却只能靠墙站立,无处可躲。 他突然伸臂放在了她身后的电梯壁上,将她圈在自己的眼前,一张脸几乎贴在她的脸上,说:“倪裳,你有没有试过恋爱的感觉呢?爱一个人,一眼钟情,爱到不能自拔,可以为他舍弃生命和……名誉!” 倪裳闪身从他的臂弯里躲开,站到了电梯中央:“韩先生,你不觉得你的举止言谈已经很不得体了吗?我当你是萍水相逢的朋友,尊重你,也请你自重!” 铁衣却再次疾转过身,依然贴近她的耳边,轻轻说了一句:“我们并不是萍水相逢,你记住,我们是一样的人……” 倪裳骇然抬头,却看见,电梯已经到了十四层,阖然开启。 她疾步走出了电梯,去寻找自己的房间,铁衣也跟着出来。 1408,她走了过去,用房卡开了房间门,还是忍不住侧目去看。她看见铁衣用房卡打开了隔壁的房门,1406,在打开门的一瞬间,依然不忘冲她投过来一个霸道的微笑。 她走进自己的房间,回身关上房门,长出一口气,然后打开了房间里的所有灯。 这是好久以来,她第一次感觉到了惊慌和失态。 她检查了房间,已经不想动,但是还是去洗了热水澡,感觉整个人才放松下来,裹上自带的浴袍,躺到了床上。 刚躺下去,门铃响了,她有些意外,想,应该不会是隔壁那位铁衣来半夜骚扰吧。 她还是过去打开了门,却是酒店的服务生。 “女士您好!这是您的好友韩先生给您点的夜宵,请您慢用!” 倪裳看着服务生的推车,一份白粥,两个葱油饼,小碟的素菜。 她抬头对服务生说:“请您送去给韩先生吧,告诉他我晚上不吃夜宵,心意我领了!” 她不等服务生说什么,关上了房门,转身躺回床上,心事重重。 就在她即将要沉入梦想的时候,一阵剧烈的疼痛突然将她击醒过来,她骇然惊跳起来,觉得呼吸急促到窒息一样,全身的血脉有爆裂开的疼痛感。 “天呐!”她轻呼一声:“罗梅出事了!” 第四十章 comin back to me 林菲在青阳镇卫生院发了三天的高烧后,烧退的时候,也被医生勒令赶紧离开,不要再占着床位,原因很简单,他们除了凑够了林菲的药钱外,床位费都付不起了。而这三天蒲松和肖晓天,都是以照顾病人的名义,在林菲的邻床,蹭着空余的病人床位睡觉的。 蒲松带着两个人从卫生院出来,三个人失魂落魄地站在大街上。蒲松给妈妈打电话:“妈,我的车真被人偷了,你给我微信转点儿钱啊!求你了,我可是你亲儿子,你不能眼睁睁看着我流落在异地他乡,没有饭吃,没有回去的车费,这会儿就差去哪个饭馆要饭吃了!” 手机那一头的妈妈态度依然强硬:“我不会给你给钱。你这次去,肯定又是认识了几个狐朋狗友,很快把身上的钱得瑟完了就朝我要。蒲松,你说你天生穷小子的命,却是宝哥哥的派头,从小到大,朋友吃饭你掏钱,朋友喝酒你掏钱,连朋友生病,我看你都得付医药费……” 蒲松慌不迭地挂了妈妈的电话,回头朝肖晓天一吐舌头:“我的天,我妈就是我妈,怎么我朋友生病我掏钱她老人家都能知道,不会是你发朋友圈了?” “靠,我为省手机流量,都好几天没上微信了,哪发过什么朋友圈,再说,我就是发朋友圈,也和你一样,把你妈给屏蔽掉啊!你是他儿子,我是他三分之一儿子,你又不是不知道!” 蒲松叹口气,想想肖晓天说的也有道理:“可是这钱上哪里去找呢?肖晓天,你就不能朝你爸要点儿钱?” 肖晓天翻翻白眼:“朝我爸要,亏你想得出来,我爸自从和他二老婆结婚后,工资存折就从来自己没摸着过,他还一天不知道朝谁要钱呢。你知道,我可是后娘养的孩子啊,别打我主意!” 肖晓天说完,把目光投向了林菲。蒲松也看着她,这害死人不偿命的丫头一周之内,自杀一次,高烧一次,也折腾的瘦了有整整一圈,但是看上去,依然有着青春勃发的丰满身材。此时她已经元气满满,用仅剩的五块钱,从青阳镇街头一个卤肉馆买了一只鸡腿,陶醉地大嚼着,嚼得一旁的肖晓天口水直流。 “林菲!”肖晓天咳嗽一声说:“你看,我们三个人现在都是身无分文,你……能不能想想办法!” 林菲专注地啃完鸡腿,伸手从裤兜里拿出手机,翻找了个手机号拨了过去。 “爸!”林菲对电话那头的人大声喊:“我在外面,被小偷偷走了钱包,身上一分钱也没有了,卡上你好久也没有给我打钱了。我现在一个人在一个小镇子流浪,刚从一个小菜馆偷了一只鸡腿吃,你看着办吧!” 林菲的电话那头她爸在说什么蒲松和肖晓天听不到,但是能了解,这个女孩儿的确是被家里惯坏得无法无天,她立刻威胁着爸爸给她打四万块钱,然后挂了电话。 “你原来是个富二代啊!”肖晓天对林菲说:“一下子就能朝你爸要四万块,我跟我爸,除了上大学时,连四百块都要不来。” “富二代会要四万块钱?肖晓天你太穷了,我见过的富二代,一个月就得花四万,我这半年了,就朝我爸要四万。而且你们别听我爸满口答应,能不能兑现还不知道呢!”林菲说:“等着吧,半个小时后,就知道我爸是不是骗我了,不如我们先找个餐馆先点菜,如果我爸给钱,我们就吃完付账,如果我爸拖着不给钱,我们吃完饭,就让老板打电话给我爸要钱,我爸那时候就非给不可,你们看怎么样?” 肖晓天立刻举手赞成,推着蒲松便去找一家餐馆。蒲松也感觉自己很饿,想想不管有没有钱,先吃一顿再说。 他们进了餐馆,林菲拣餐厅里最贵的菜点了一桌。肖晓天看的心惊胆战,蒲松却心事重重。 他的手里一直拿着手机,每一声轻微的响动,都会赶紧掏出来看一下。 “蒲松,倪裳还没有给你打电话吗?”肖晓天大口喝着茶水问他。 蒲松看他一眼,不说话。 “要女孩儿电话,你比我差远了,怎么能让对方留你的号,不要对方的号,这不是跟没留一样么。” 蒲松默不作声,等着上菜的空间,无聊地翻手机,登录了一遍qq和微信,都没有人加他。 肖晓天坐在蒲松对面看着他:“有人加你微信?qq?” “没有!”蒲松摇摇头,收起手机,不想多说话。 菜已经上来,肖晓天和林菲开始大快朵颐,抱盆狂吃,蒲松很饿,但是并没有觉得眼前的饭菜能给他带来多少吃的喜悦。 他这几天一直有点儿失落,这让他很不开心,但是又没办法开心起来。 他一边吃菜,一边从手机音乐里搜索了那首在倪裳的车里一直循环播放的in''backtome》。舒缓的旋律响起时,林菲抬起头看看蒲松:“喂,这么浪漫,这首歌我也很喜欢,回到我身边!要表达什么心境啊蒲松!” 肖晓天也停一下筷子:“这首歌叫什么名字,我怎么没听过,不过很好听!” “都给你说了:回到我身边,你英语这么差肖晓天,肯定是学渣?” “我是偏科好不好,体育和数字一直在班里名列前茅,你问蒲松。——蒲松,别听伤感的情歌了,你现在是警察了,别太文艺,和你的身份不符。” 蒲松问林菲:“这首歌很流行吗?我也是偶尔听到,觉得好听,搜出来听一下。” “并不流行!”林菲说:“我大学学的是编导,烂大街的专业,有一次在网上看一部电影,中间一个镜头,有这首歌的两句歌词,觉得很好听,便从网上搜了一下这首歌,有时候会用来做短视频的背景音乐。——呀,我爸打钱给我了!” 林菲惊喜地拿起手机看了一下:“晕,说好的四万,只有两万,我就知道会这样。” 她叹口气:“蒲松,我给你一万五吧,算我赔你车的钱,等有钱了,我再给你一万,你那车,估计也就值两万五。” “我觉得,一万五就够了,蒲松!”肖晓天在一旁说:“朋友之间不要太计较钱嘛!” 蒲松瞪着肖晓天,再一次气得说不出话来。 第四十一章 蒲松的人生 早晨九点,蒲松的房门依旧紧闭。 妈妈敲了两次门,最后忍不住踹了一脚,依然叫不出蒲松。 他其实早已经醒来,只是不想出门,就在自己的房间里上网。自从碧罗村回到家里后,他便一直把自己锁在房间里。 他从网上去查关于碧罗村的信息,发现百度以及贴吧,以及各种论坛里,除了在遥远的外省有一个和碧罗村重名的地方外,再没有关于这个村子的任何信息。 他也在焦急地等待着官方的通知,通知他能尽早入职市公安局,这样他就有机会去从公安内部网去查阅一下和碧罗村有关的案件了。 但是他并没有很快的接到通知,他只能像当年高考结束后,等待高考结果一样焦急的等待。 肖晓天回来后,因为身无分文,从林菲还给蒲松的一万五千块钱里借了两千块钱后,去了一家房地产公司去上班做置业顾问,除了每天晚上在微信上问:“倪裳有没有给你打电话之外!”之外,也没有多余的聊天内容。 不过,他也告诉蒲松,他准备追林菲,虽然她已经回到自己的城市,但是肖晓天坚定地认为,林菲和自己还有蒲松有过患难之情,他如果能追到林菲,对蒲松也非常有利,会让他多一个一生一世的好朋友,同时也少一个仰慕者,这样有利于蒲松一生的爱情和事业。所以他准备先上班攒三个月的工资后,就辞职去林菲的城市找她。 蒲松承认,肖晓天的人生观永远有点儿混蛋,但是却让人无可辩驳,他只能鼓励他。他也认为,林菲是一个很好的姑娘,如果他能把林菲追到手,可能他才会服贴一些,不过想想林菲有一个远走他乡的前男友,蒲松就觉得这事儿不太靠谱。 但是林菲内心怎么想,他并不知道,因为林菲也会隔三差五在微信上跟自己聊天,说“我一定要还你钱”之类的话。 蒲松觉得无聊又烦躁。 这会儿妈妈又在敲门喊他吃早点,他觉得自己是个窝囊废,二十八岁了,周围的人都会在妈妈跟前夸他条件好,医科大毕业,长得帅,性格也好,但是自己却连女朋友都没有。妈妈一直引以为傲的医生工作辞职了,考了警察,还住在家里,每天要妈妈伺候吃喝。 但是又能怎么办呢? 蒲松一直觉得,女朋友,以及女朋友的衍生作品婚姻,都是这个世上最难说清最难搞定的一件事了,也是这世上唯一必须两个人一起完成的事情,就像双人单腿行走游戏,只有亦步亦趋才能幸福,但是世上却鲜有亦步亦趋的爱情和婚姻。你爱一个人,对方并不爱你,对方爱你,你却不爱对方,即使两个人一开始是相爱的,但是最后却不爱了,或者其中一个人不爱了,能怎么办呢?所以,他觉得,网上那句话其实很有道理:世上最幸福的事,是发现自己爱的人,也正好爱着自己! 但是,自己又爱着谁,谁又刚好爱自己呢。 他伤感的时候,会想起十几岁读《哈姆雷特》里的一句台词:女人不喜欢我,不,男人也不喜欢我! 当蒲松在肖晓天面前模仿哈姆雷特朗诵这句话时,肖晓天便会大笑说:“不,蒲松,即使全世界人不喜欢你,记住,还有我喜欢你,只要你一直请我吃饭,我们就是生死之交的好兄弟,大不了哪天我们俩都找不到女朋友,跟咱妈说一声,咱俩搬一起过就得了,你负责挣钱,我负责花。——不过,蒲松,我告诉你,我发现你不但恐婚,你连爱情都恐,其实你可以选择不结婚,但是要选择恋爱啊!” 蒲松说:“靠,那更难,婚姻可以没有爱情,但是没有爱情,怎么恋爱!” 肖晓天便骂蒲松矫情,但是骂也没有用,蒲松的确很矫情。 他的微信里,有原来单位的一个名叫郝星的单身女孩儿的留言,问五一的时候,去哪里旅行比较好。这样的留言他明白,就是要在你推荐了具体的地方后,她就有机会问:可不可以一起去啊! 所以他直接回答了“不太了解!” 但是对方立刻问:“西藏怎么样?” 他于是选择了沉默不回答。 更让他感觉哭笑不得的是,昨天晚上,妈妈在客厅看电视,自己在卧室上网,妈妈什么话都没有说,直接用微信给他发了一张女孩儿的素颜照片,配图文字是:年龄25岁,本科学历,银行工作,如果可以,找时间见见。 蒲松给妈妈回了一个笑哭的表情,妈妈直接发给他一个怒火冲天。 但是他依然不止一次地拿过手机去看,并没有漏掉的未接电话,登录了微信,也没有陌生人加自己。于是坐到了书桌前,打开电脑,先浏览了政府网站关于公务员考试的结果通知,只有考试结果,但是没有入职通知,他还得继续等。 他登录了电脑qq,qq也没有陌生人加自己,并且,从有了微信后,qq基本上已经没有好友聊天了。 就在他觉得今天又将是非常无聊的一天的时候,电脑的右下角突然有一封qq邮件的提示,文件名是三个字:碧罗村! 第四十二章 碧罗村的罪恶 蒲松感觉全身都震了一下,他立刻打开了邮箱,看那封邮件。 邮件是用一个word文件写的,没有署名,没有日期,只有正文,但是,蒲松大概浏览了一眼,就知道,这是倪裳发来的。 —— 这一趟碧罗村之行,相信你听到了两个关于碧罗村的故事:第一个故事,是一个名叫董明富的村民长年虐待自己的妻子,妻子投井身亡后,村里的五个村民离奇死亡,死后嘴里和董明富的妻子一样,含着三枚铜钱。第二个故事,罗梅发疯的故事,这个故事应该是那个神秘逃走的朱耀东讲给林菲的:罗梅有先天性的家族精神病史,在青梅竹马的爱人突然离开后,就疯了。事业失败的朱耀东回到家乡,准备和罗梅厮守一生,于是在碧罗村村外的山里开凿了石头洞穴居住。 但是事实真是这样吗?两个看似毫无关联的事件,中间有没有联系呢? 我在两年前见到罗梅时,也见到过朱耀东的父母,那时候唯一还生活在碧罗村的一对夫妇。我记得我曾经向他们问起过罗梅的病,两位老人立刻言辞闪烁,不愿多说,这很蹊跷。我后来几经周折查了罗梅的直系亲属,并没有发现罗梅有精神病史的亲人,而且,我曾经陪伴过罗梅一段日子,她的胸前有一处刀伤,很奇怪很狰狞的刀伤。当我问她这个伤怎么回事儿的时候,她的情绪立刻很暴躁。除了这个刀伤,她在见到陌生男人时,她会极度恐惧,这种种迹象都说明,她的发疯可能并不是爱人离开而导致的家庭遗传病史发作,真正的原因是:她受到过极度的被侵害。并且,这个侵害过程和那五个村民有关。这并不是没有根据的猜测,在你救回林菲的当晚,我没有回客栈,直接开车去了碧罗村,可能就是因为我是晚上去的,车灯老远就暴露了我的到来,一直和罗梅在一起的朱耀东藏进了石头洞穴,我见到罗梅的时候,她是沉沉睡着的,床头有一盏已经熄灭的菜籽油灯,这盏油灯和我们那天在石头油穴看到的油灯是一样的,只不过当时,那盏灯是熄灭的,所以我并没有过多去注意它,但是现在去想,罗梅是被朱耀东很快送入梦乡,以等待我的到来。但是当我走进那个房间,我立刻能感觉到一个男人在房间里停留过的气息,所以我知道,罗梅一个疯傻的女人,虽然有时候清醒,却不可能在这山沟里井然有序地生活,这一切都说明,有人在一直陪伴他。 罗梅看到我的时候很开心,她的认知是单一的,她记住谁,就会一直记得。第二天清晨,我曾经想开车带她去碧罗村,但是当我的车往碧罗村方向走的时候,她开始不安,惊恐,我只好停下来不再往村子里去。为了证明我的猜想,我有意地提到了五个离奇死亡的村民中的两个人的名字:董明富,周长春……,她在听到这两个人的名字后,立刻开始叫喊:“坏人,都是坏人,杀死……”,要拉开车门跳下去,不让我往碧罗村的方向走。 我想,这两个故事,和我所知道的这些事情,可以联系起来讲一个最为真实的故事了: 十八年前,罗梅十四岁,和朱耀东还是青梅竹马的同学,他们一起考上了青阳镇的中学,虽然住校,但是每周都要走几十公里山路去镇里读书,那时候,有时候会有顺路的车,有时候没有,只能步行。罗梅和朱耀东经常结伴走山路上学回家。但是朱耀东不喜欢读书,的确像他自己说的,他在上中学不久,就逃学离开了家乡,这样,罗梅上学时,有时候会是一个人,也就在这个时候她出事了。她在村外的山路上,被村里的成年男人侵犯了,而且应该不止一次,不止一个人,是五个人,就是那嘴里含着铜钱死去的五个人。我想象不出来当时事情发生的经过,但是,我想那应该是一个令人发指的过程。那五个村民已经死了,但是罗梅身上的刀伤,以及她对那段山路的恐惧,还有,她的发疯,都说明了这个罪恶而让人愤怒的事件的存在。没有猜错的话,应该是先有一个人开启了罪恶的源头,进而激发了另外几个人他们原始的兽性。他们觉得这是不会被惩罚的,所以这种群体性的罪恶狂欢便一发不可收拾,所以,这个碧罗村,被外界称为鬼村,是对的,因为在罗梅的事件,以及董姓媳妇儿的事件中,这些村民的表现,和魔鬼没有什么不同…… 更为可怕的是,这个村子的人,对这种罪恶保持了沉默。——直到朱耀东回到青阳镇。 朱耀东说的没错,他第一次离家出走后,很快就回去了一趟,并不是像他自己说的三四年,而是在两年之后,他回到家乡,见到的是已经发疯后的罗梅,也很快知道了事情的真相。他和罗梅的感情,是青梅竹马,更是少年之间最纯真的依恋和深爱。他的愤怒可想而知,但是,可能是整个村子的村民,包括罗梅的家人朱耀东的父母,因为自己的私念,都对这些恶徒保持了沉默和容忍,所以他决定以自己的方式去复仇。他知道了关于董姓媳妇儿被丈夫虐待致死的那件事,他的复仇开始了。 五个嘴含铜钱死去的村民中,姓董的村民可能并没有对罗梅做什么,但是他必须死,因为只有他死,才能让村人们相信,是董姓媳妇儿来索命。 这一次,或许村人们还是知道是怎么回事儿,但是他们依然保持了沉默,最后,他们选择集体逃离这里。 这也正是朱耀东想要得到的结果。他复仇,然后利用村民们的恐惧和愧疚心理,赶走了全村的人,在料理了父母的后事,和罗梅过上了隐居的生活。当然,在这十多年时间里,他其实也并没有完全隐居,他有汽油,他可以熟练的驾车逃走,这一切都说明,碧罗村外的小院儿,只是他陪伴罗梅的故乡,他在外面,有自己的世界。 经过就是这样的,应该尽快找到这两个人,最重要的是,保护罗梅,她是整个事件的受害者。 插播广告 今天晚上20.49分,中央电视台法制频道,将播出由我的长篇小说改编的迷你电视剧《追凶笔记》。 所以今天有点儿小兴奋,没有更新小说。 请谅解! 也欢迎各位亲观看这部电视剧。我写了四年的小说。 第四十三章 朱耀东死了 这封邮件,让蒲松看得血脉贲张,他仔细去回想碧罗村的所有细节,的确和倪裳说的一样。 罗梅,朱耀东,两个不幸的、被侵害的人,反过来又疯狂地报复了碧罗村整个村人,让这个村子成为鬼村。 他看邮件的发信人,想要去加她和qq,想想又忍住了,他用邮箱的回复模式回了一句话:“收到了,你也要照顾好自己。蒲松” 他盯着这有点儿让自己脸红的话看了好久,最后一闭眼,还是发了出去。当这个邮件发出去时,他瞬间觉得此时不知道在哪里的倪裳,离他很近了。 他起身拉开门来到客厅:“妈,有饭吗,给口饭吃,我吃完要出门一趟。” 妈妈系着围裙从厨房走出来,刚准备张口骂他,门铃响了。 蒲松走过去,拉开了门,门口站着一位穿警服的胖子。 他有点儿兴奋:“你好!” “你好,你是蒲松吗?”胖警察问他:“我姓石,石岳。” 他掏出了警察证在蒲松面前晃了一下:“我有一个案子正在调查,需要你的配合。” 蒲松有点儿懵,他以为对方是公安局的同志特意上门来和自己谈谈心,了解入职情况的,但是对方却说,是来了解案子的。 是来了解碧罗村的案子吗?他暗自吃惊。 “请进来吧!”他说。 石岳走进了蒲松的家,看见这个家里只有蒲松和他的妈妈,一个五十多岁长相温婉的中年妇女,戴着眼镜,正在给孩子准备早餐。蒲松有些犹疑地请他进门,这是一个长相阳光的年轻人。 蒲松的妈妈看见穿警服的人,也愣了一下,但是旋即笑道:“快请坐同志,您是来通知我们家蒲松上班的事儿的吧,他刚考上警察,这个孩子,好好的医生不当,非要去当警察,唉!不过你们警察也挺好,除暴安良!” 石岳笑一笑:“嗯,我知道,他们查了蒲松的档案,以前是医生,刚刚被市公安局法医科录取,不过上班还得过一个月,有许多任职手续,我今天来,是了解一些其它的事……” “还能有什么事儿?”妈妈有些疑惑。 蒲松看着做了大半辈子会计工作的妈妈,说:“妈,你去市场买菜吧,肯定是我入职的事儿啊,这不这得庆祝一下,你去市场买条鱼好不好,我好久没有吃你做的酸菜鱼了。” 妈妈想想,解下围裙:“也行,我也不想掺合你的事儿,想想一个医生儿子突然成了警察,我心里就不舒服。我也出去走走,顺顺气!” 妈妈拿了钱包和购物袋出门去了。 石岳坐到了蒲松家的沙发上,看着坐在茶几对面椅子里的蒲松:“也许再过一半个月,我们会成为一个单位的同事,但是我今天来是要问你,你是不是有一辆车号为d4875的越野车?” 蒲松点头:“是!” “这辆车现在在哪里?” 蒲松立刻觉得出这警察上门的意图有些蹊跷,他迟疑了一下:“被人偷了!” “好,我不问怎么被偷的,我是来告诉你,你的这辆车,在三天前,出了车祸,车里的是一男一女,男的死亡,女的重伤,目前在医院抢救!” “什么?”蒲松从椅子里跳了起来:“在什么地方出的车祸?罗梅现在怎么样?” “你不要关心这些,我想知道的是,你是车是怎么被偷的?在哪里被偷的,我想,你需要去局里跟我聊一聊。”石岳依然不紧不慢地说,一双微眯的眼睛里,看不出喜怒哀乐。 蒲松立刻明白了石岳来找他的真正意图,他拿起手机和外套:“我其实是想等吃完饭后,去一趟公安局的,既然你来了,我们现在就走吧!” 石岳站起身,蒲松跟在后面,出了门。 石岳开着一辆银灰色的大众捷达,等蒲松上了副驾驶,他便开车往市公安局的方向去。这条路,蒲松非常熟悉,因为是他一直梦想的路,他有时候会在晨跑的时候,一直跑到那里,看一看那个单位门口。 “你去过碧罗村对吗?”石岳问:“你的车是被人从碧罗村偷走的?” 蒲松骇然看着石岳。 “别多想!”石岳专注地开着车,并不看蒲松:“这会儿也快到午饭时候了,前面有一家小餐馆,里面的酸菜鱼很好吃,我相信比你妈妈做的更地道一些,不如我请你一起吃!” 蒲松转脸看着这个见面还不到半个小时的人,他有着一张看不出任何表情的,平庸的中年油腻男人的脸。 还不等蒲松说话,他已经往右掉转了车头,将车停到了一个餐馆旁边的小区里。停稳车后,他坐在座位上,脱掉了身上的警服,只穿一件t恤。 “今天是星期天,我们可以喝一杯。”石岳说,一边从手边取出一瓶青稞酒:“看见了吗,我家就是这幢楼,我刚好喝完酒就回家了。” 蒲松这才想起,今天的确是星期天,他一直闲呆在家,已经没有星期天的概念了,他的生活一直是周末。 他跟着石岳走进了那家名叫鱼之恋的餐馆,两个人拣了一张靠窗的小桌坐下,石岳点了一盆酸菜鱼和一碟拍黄瓜、一碟花生米,打开酒,倒了两杯,自己先抿了一口。 “你,前几天去过碧罗村对吗?”石岳抬起头,看着蒲松。 蒲松再次吃了一惊,他只能点点头。 “在十八年前,我比你还年轻一些吧,我从部队转业,被分到青阳镇,是青阳镇派出所所长!” 蒲松愕然。 第四十四章 警察石岳 石岳仔细地咀嚼着花生米:“那时候,一个镇派出所,除了我这个所长,就只有两个民警,都是退伍军人,经常要回家种地,所以根据谈不上有什么警力。有一天,我在所里喝茶,有一个只有十七八岁的年轻人来报案,说他的妹妹被人强奸了……” “他叫什么名字?”蒲松忍不住插嘴问道。 “朱耀东。” 蒲松“哦”了一声。 “不过他后来改了名字,叫朱旭。”石岳继续说:“我那时候也是年轻气盛,听他一说,立刻很吃惊,让他告诉我详细经过,可是还没等他说,我的办公室外面就来了一对夫妇,走进来拧住他的耳朵就骂,点头哈腰跟我说孩子不懂事,到处胡说八道,然后就揪着他出去了。我本来想要去追他问个明白,刚好镇里要开会,我就把这件事耽误了,而那天的会议,是宣布我借调到县武装部工作。工作的调动,让我来不及去多想那个来报案的小伙子。再加上,我内心也告诉自己,应该就像他的父母说的,他就是小孩儿无聊瞎扯蛋。这件事慢慢就淡忘了。 “就这样,过了将近有两年多时间,我因为工作,去了一趟碧罗村。那的确是一个非常偏远的村落,村民很少。我在村子里听到了一个骇人听闻的事情,一个女人跳井后,迷信的村民怕她成精,给她的嘴里放了三枚铜钱,但是随后,那个跳井妇女的丈夫和村子里其他几个村民,开始接二连三地死去,有掉到那口井里的,也有坠崖的,还有一个死在了自己家的炕上。离奇的是,死后,这五个村民嘴里都含着三枚铜钱,和那个跳井死的妇女一样……” 餐馆的服务员把一盆热气腾腾的酸菜鱼端上了桌,石岳打住了话题,盯着那盆鱼说:“动筷子吧,这鱼真的好吃!” 说着自己已经夹了一块鱼,极陶醉地塞进里嘴里。 蒲松也拿起筷子夹了一块放进嘴里,鱼肉滑嫩鲜美,酸辣可口,但是蒲松却并没有多少心思放在吃上,他静静地听着石岳的讲述。 “我当时很震惊,觉得这件事肯定有蹊跷,就去实地调查,但是所有村民,都斩钉截铁地告诉我说,是董家的媳妇儿成妖了,来索命,让我不要过多问这件事,对村子不好,为这件事,甚至和村民发生了争吵,我最后几乎是被赶出来的。” 石岳停下来,喝一口酒,吃一块鱼,低头沉默,似乎在回忆十多年前的情形。 “但是,一直都记得两年前,那个去找我报案的小伙子,我想尽办法,找到了他的父母,他父母却告诉我,他们的儿子从小就不学好,不好好上学,和村里人打架滋事,还到处告状,他们没办法管,早已经离家出走,不知道去哪里了。我记得我还问了他父母有没有一个女儿,朱家两口子一口否认,说就生了一个不争气的儿子,没有什么女儿。我当时很奇怪,经过打听,说朱耀东有一个青梅竹马的玩伴儿,但是已经精神不正常了,并没有被人强奸的妺妺。” “那个姑娘就叫罗梅!”蒲松接了一句说。 “是啊,是叫罗梅!”石岳叹了口气:“如果我当时注意这个细节,好好住在那里去调查,我相信,事情的真相肯定不是村民们说的那样,但是这一次,我还是没有,第一因为村民的排斥,第二,也是因为我当时并不是警察身份,我那时是一名县武装部的干部,我虽然对这件事心里有很大的疑惑,但是还是匆匆离开了。现在想起来,还是年轻不负责啊!” 蒲松给眼前这个认识不到两个小时的老警察倒上酒,自己也举杯和他碰了一杯,听他继续说。 “只到十年前,我重新回到了警队,并且是在刑侦队工作,负责dna的建档和比对工作。我在办理很多案子的时候,都会回忆想碧罗村,我慢慢对那些村民的死亡有了一个思路,而且抽空去了一次碧罗村,但是遗憾的是,那个村子里,已经剩下不多几户人家,而且全是老人和残疾人。问什么都说不清楚,我也没有找到朱耀东和罗梅。但是,也是这一次碧罗村之行,我更加坚定了我的猜测。因为早已过了立案时间,也没有报案人,甚至连受害人的的家属也无处可寻,所以碧罗村五个村民的死亡,其实早已经注定是个不了了之的悬案,但是我还是不甘心,我要找到朱耀东。” 蒲松想:“原来这个世上,不止一个人在关注碧罗村,也不止一个人在寻找朱耀东。” “那么这十年间,你找到过他吗?”蒲松问。 “找到过,但是,他早已经不是我记忆中那个稚气未脱,衣着破旧的半大小伙子,他是一个小老板……” “原来他自己说的也没有错,他的确没有一直待在碧罗村,他也在外面风光过!”蒲松忍不住插嘴道。 “看来,你也了解到了我所不知道的事情。”石岳说:“我见到他时,他开着一家餐馆,成熟老练,对我的问题回答的滴水不漏,而且,我似乎也提不出什么问题,因为这个我认为的凶案,其实没有任何的证据,证人,目击者,所有人过程,都是我们对两个事件之间的关联想象。他很轻易就击败了我的提问。那一次,我是狼狈的离开的。唯一的收获,就是我还是不甘心,我拿到了他的dna检测信息,并且入了库,我想,总有一天他会有其它行动的,没想到……” 石岳停顿了一会儿,抬头看着蒲松:“当我再次看到他的时候,竟然是一起交通案件送来的nda检测比对,我立刻去了现场,虽然他已经死了,整个人都被起火的车烧得面目全非,但是,他是和罗梅在一起。这一下子,就把以前的很多事关联起来了。所以,今天我找你来,说是要让你到局里去谈一下这个案子,但是,我只能找你到这里来,请你吃着酸菜鱼来谈,因为,这个案子,就算朱耀东活着,也只会以一个猜想的故事而存在,更何况,他突然死了!” “我也相信这个故事,应该是真实的!”蒲松说。 “你相信就好!”石岳举起酒杯:“我不想问你为什么会去碧罗村,为什么会关注这个案子。我只要有另一个人相信,也算是去了我这么多年来的一个心病。不过,罗梅还在医院里,如果她还活在这个世上,也算是对整个故事的一个交待吧!我去勘察过车祸现场,我总觉得,那起车祸,那个小子,是要带着罗梅一起走的,但是罗梅活了下来。” 他举起杯:“我们喝一杯,就算是为了朱耀东吧。我一共见过他两次,他不是一个坏人,只是处在了一个沉默的罪恶环境中。不久之后,你也会成为警察,你慢慢会明白,这个世上所有的犯罪,都是人类在集体犯罪的结果,是群体的罪恶,凶杀事件,都是对所有人的惩罚!” “酸菜鱼真得很好吃!”蒲松举起酒杯,觉得眼前的这个中年警察,像个哲人一样睿智而深邃。 第四十五章 万块钱 蒲松回到家已经是下午一点多了,妈妈在家里等他,饭桌上,是一盆已经凉透的酸菜鱼,看见他回家来,很愤怒。 “你除了一天折腾我,还能做什么?”她冲儿子吼:“要吃酸菜鱼,特意去市场买了鱼,回来忙了一中午做了,又不回来吃,我这免费的保姆也是要面子的!” 蒲松很羞愧,过去抱着妈妈哄一下,但是也只是哄了一下,立刻丢下她,回到自己的房间。 电脑还开着,他点开倪裳的邮件,要给她重要再发一封邮件时,却看见倪裳已经又发来了一封邮件。 只有一句话: 朱耀东死了,罗梅重伤,刚好在你所在的城市,由警方暂时看护,她已经没有任何亲人,需要人照顾,拜托你来想办法,给我一个卡号,我打给你照顾她的钱,等她伤好后,送她去当地的精神病院! 蒲松苦笑一下:这个女孩儿连发邮件都是这样霸道而不容置疑。 但是想想,如果让自己想办法,自己怎么照顾一个精神有问题,又重伤的孤女? 他坐在电脑前发呆。他的手机叮地响了一下。他拿起来看,一下子惊跳起来,他的银行卡,短信通知收到了10万人民币。 倪裳,她怎么能知道自己的卡号? 但是,他现在已经对这个神秘的女子的所有举动不再有过多的惊讶。 他扔下手机,继续看邮件,斟酌半天后,回复给她一句话:“我的卡上收到10万元,如果是你给的,我会全部用在罗梅身上,你放心就好。这笔钱,我以后肯定会还你。蒲松” 邮件发出去,他关了电脑出了房间。 妈妈依然坐在沙发里一个人生闷气。蒲松走过去坐在她身边。 “妈,我跟您商量个事儿,你现在也退休了,在家休息,能不能去医院帮我照顾一个朋友?” “蒲松!……”妈妈跳了起来。 “听我说完,听我说完!”蒲松把妈妈按到沙发上:“有偿服务,纯属帮朋友忙,一个受伤的姑娘,她的家人不在身边,拜托照顾一下的,给……五万块钱!” 妈妈的怒火稍平,想一想:“你朋友愿意给五万块钱你就要啊?你这个人怎么这么势利?照顾朋友也是应该的,给点儿医药费营养费就行了,再说你还是医生,有些你能自己看的就自己看了,要人家那么多钱干嘛?乘人之危打劫啊?” 蒲松觉得妈妈很可爱:“我知道我知道,我不会乘人之危,你儿子没那么坏。走吧,我们去趟医院。” 母子两个人出门。 蒲松没有车了,这几天正联系二手车市场,准备再买一辆便宜的二手车当代步工具,暂时只能打车。 市第一人民医院门口,蒲松给石岳打电话,对方告诉他想见到罗梅并照顾她。 喜怒不形于色的石岳在电话里也显得有点儿兴奋:“那很好,那很好,正愁这个人该交给谁,一个可怜的孩子。为这事儿,我还找了个网站记者准备呼吁一下,看有没有社会机构帮助一下。我马上和这位记者同志过来。” “记者?”蒲松挂了电话,有点儿懵:“记者能有什么用?” “记者当然有用啊!”妈妈在一旁说,记者写个报道,报道里写写这个人有多惨,引起社会关注,就会有人捐款,也会有单位收留她!” “不能这样!”蒲松立刻摇头。他想起他第一次看见罗梅时的情况,那个在水中欢笑着,但是突然看见自己后惊惶失措的女子,她一直生活在山区里,因为受伤才有机会来到这个嚣闹的城市,她清醒过来,会更加发疯的。 在等石岳的多半个小时里,蒲松拉着妈妈坐在医院外科楼的花园石栏上,给妈妈大概讲了一个女人悲惨的一生。未成年时被村人性侵,男友为了报复,杀死了性侵她的村民,然后和她一起隐居在山村里,三天前,她的爱人死了,剩下她一个人在这个世上。 妈妈愣愣地听他讲完,说:“蒲松,你这个警察真能编故事,不过没关系,不管她有多惨,我都会照顾好她的。自从你爸去世后,我不喜欢悲伤的故事,一点都不喜欢!” 蒲松紧紧地搂住妈妈。 第四十六章 一个记者 “不要报道她!”蒲松坚定地对面的人说。 外科病床上,罗梅满身缠着绷带,依然昏迷。蒲松和妈妈站在罗梅的病床前,妈妈关切地看着病床上看不见眉眼的罗梅。蒲松则对眼前这位穿着马甲,拿着相机,戴着眼镜的记者说:“她不需要捐款,也不需要报道,从现在开始,她会由我妈来照顾的!” “我叫潘明!”拿相机的记者说:“可是你们并没有什么血缘关系,政府也不会放心让你们去照顾她吧!” 蒲松直视这个记者:“你不让我照顾,那你来照顾她吗?就靠你写个新闻稿,发到网上,就能有人来给她钱,伺候她?” 潘明不再说话,回头看身后的石岳。 “既然蒲松能照顾,就让他照顾好了。不过蒲松,要照顾好啊,别嘴上说说!”石岳一边说,拿着手机,紧皱眉头心不在焉。 “怎么了石队?”潘明似乎和石岳很熟,察言观色地问。 “刚来的警讯,一个自杀的女孩儿,没有救过来。”石岳说:“怎么好好的要自杀呢?现在的年轻人,生活越好,越不想好好活。” 潘明立刻很好奇:“在哪里啊石队,什么情况?” 他拿出手机,去刷朋友圈:“这种事情,肯定会第一时间在朋友圈传开,不要说一个城市,现在全世界都没有隐私。” 蒲松看着这个记者,他二十五六的样子,胖胖的脸上带着机敏和老成。刷了有一分钟朋友圈,他抬起头,冲蒲松说:“您说一下你的手机号,我给你打过来。我会随时关注这位大姐的事情的,这会儿,我要去一个采访现场了,这里就拜托你了。” 蒲松给他说自己的手机号,潘明立刻用手机拨过来,等听到蒲松的手机响了,才挂掉,回头和石岳紧紧地握了手,出病房去了。 “这位记者是石队的朋友啊!”蒲松说。 石岳摇摇头:“不是朋友,他原来是一家报纸的记者,刚入行就经常因为采访的事情来找我,也认识了,后来转成了网站记者,采访更多了。我们做警察的,对记者一直是八个字:保持距离,还得联系。有时候有些事还得需要他们宣传,但是有些事,又怕他们宣传,处理好就行了。” 蒲松认真地听着,一旁的妈妈盯着罗梅看了一会儿,转过头冲蒲松说:“以后多跟前辈领导学习,不然你就是当了警察也不是个好警察,毛里毛躁的。” 石岳笑:“年轻人才机敏,我的思想才老旧了。好了,那这里就交给你们二位了,谢谢了啊。” 石岳过来握了握蒲松的手:“真的谢谢,这个女子,不容易,感谢你们能照顾她,我有时间也会来看她的。” 蒲松说没事儿没事儿,应该的。 他想问问石岳刚提的有人自杀的事儿,石岳却接起一个电话,一边接电话,一边挥手,走了。 蒲松回头看着病床上的罗梅。 “我刚出去问了医生,医生说,她有时候清醒,但是大多时候是昏迷的,清醒的时候,问她什么她都答不上来,也不知道自己叫什么名字,好像完全失忆了。”妈妈说。 “失忆了好!”蒲松自言自语地说:“把什么都忘掉吧,失忆最好了!” 妈妈看着他,点点头,去给罗梅盖好脚上的被子。 蒲松的手机又响了。拿起来,是林菲的微信语音,他接通,林菲带着哭音朝他喊:“蒲松,我快要死了!” 蒲松说:“林菲,你天天要死,也还活得好好的,别乱说话,说多了,会成真的,就跟狼来了的故事一样,听话!” 妈妈立刻过来:“谁呀,谁家的女孩儿?新谈的女朋友吗?” 她抢过了蒲松的手机:“喂,别哭别哭,蒲松要是惹你了,你就给阿姨说,阿姨打他替你出气。别哭啊!” 手机里的林菲停顿了一下,立刻大哭:“阿姨,我总算找到你了,阿姨,蒲松他对我不好,一点儿都不好,不爱我,不关心我……” 妈妈倒手足无措了:“好了好了,我知道了,我会骂蒲松的,乖啊……” 蒲松从妈妈手里夺过手机:“喂,胡说什么,是我妈……” 蒲松一边说一边往病房外走,回头冲妈妈挥手:“妈,我走了,这里就交给你了,有什么事儿打电话跟我说,我相信你能行,回头我先微信给你转五万块钱。” 妈妈追出来:“你告诉我,你从哪里骗来的五万块钱,来历不明的钱,我不要……” 蒲松聊着手机,已经走远了。妈妈气得站在病房门口跳脚。 第四十七章 谷风失踪了 “给我发个位置,我过来找你!”林菲在微信里说。 “林菲!”蒲松离开了妈妈的监视,口气变得愤怒:“你知不知道,朱耀东死了!” “什么?”林菲惊叫了一声。 “以后别再任性了,朱耀东死了,开着你送给他的那辆车坠了崖,是故意的!我这会儿刚从医院出来,罗梅重伤!我妈照顾着她,你也别到医院来。你在哪里,告诉我,我来找你。对了,有什么事,最好找肖晓天,他在追你,你知道的。” “可是,我男朋友也失踪了!”林菲的声音带着哭腔。 “我去,你们不是已经分手了吗?他失不失踪关你什么事?”蒲松说。 “即使分手了,那也是我前男友啊,他失踪了,我不能不管!” “他和你分手,就已经是失踪了。对了,你怎么知道他失踪了?” “我打他手机,一直无法接通,微信不回,qq不回,邮件不回,都一个多月了。” 不等蒲松再说,林菲挂了微信语音聊天,给蒲松发了位置。 蒲松在街头举着手机,给林菲发了一句:“你直接改名叫非有理吧!” 但是依然打了车,十多分钟后,来到了市中央广场。林菲靠在一辆几乎和蒲松那辆破越野车一模一样的老旧越野车上,一身旅行装,看见蒲松过来,立刻迎上来:“蒲松,你得帮我,不论谷风是死是活,我都得找着他,找到他,就和我没有关系了。” “找不到也和你没有关系!”蒲松对她说:“你叫我来我能帮你找到他吗?” 林菲二话不说,拉他进了旁边的一家星巴克:“走,我请你喝咖啡。” 蒲松甩开她:“喝咖啡可以,现在给肖晓天打电话,叫他过来!” 林菲瞪他:“你是什么意思?——算了,实话告诉你,我早给他打过电话了,他这会儿正请假往过赶呢!放心,我不是那样不分轻重的人,不过,我也明告你,我们三个人,可都是好朋友,谁也别往歪了想。” 蒲松说:“我今年最倒霉的事,就是遇到了你。” 林菲说;“你今年最幸福的事,是遇到了倪裳,可是,也没什么卵用。” 蒲松端起咖啡杯,咕噜了一大口,沉默不说话。 林菲可能觉得自己的话太多了,停顿一下,讨好说:“蒲松,你真是一个有点儿粗糙,不浪漫,但是怎么看都可爱的小男人。罗梅没事儿吧,我也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朱耀东……” 蒲松打断林菲的话:“罗梅没事儿。朱耀东出车祸,警方已经确认过,就是自己出的意外,这件事不要再提了,就让它过去吧。林菲,这件事不要提了。说吧,你前男友到底是什么情况?” 林菲刚要张嘴的时候,肖晓天从外面走了进来,还穿着上班的工装,头发用发胶打成刺猬立。看见林菲,两眼放光: “菲儿,我本来周未就去看你的,你怎么千里迢迢来看我了。” 他靠着林菲坐下,伸手要去喝林菲的咖啡,林菲打回他的手。他于是起身去前台要了一杯拿铁。 林菲说冲肖晓天的背影说:“这肖晓天,收拾一下也不是特别难看啊!” 蒲松也看着肖晓天的背影:“他本来就不难看!” “不过怎么也没你好看,你不是好看,你知道嘛,你不是好看,你是耐看,蒲松!” 肖晓天端着咖啡过来:“你们在说什么?” “林菲的前男友失踪了!”蒲松说。 “太好了,最好永远别再出现!”肖晓天手指比v说。 肖晓天刚说完,头上就被林菲拍了一巴掌:“肖晓天,谷风可能死了你知道吗?” “不会死吧!”肖晓天说:“去西部探险的人很多,怎么能说死就死呢!你联系不到他,只是人家在那边偶遇了小美女,怕女朋友误会,所以把你拉黑了,这很正常,我是男人我理解!别多想了,还是想想我们的未来吧,是我去你的城市,还是你来我的城市?” “不是这样的!”林菲拿着手机,翻了一会儿,递给蒲松和肖晓天看: “谷风一直有自己的个人博客网页,也喜欢在朋友圈每天发动态,几乎是每走一个地方都要发动态,在我们大学校友群里也会发,但是就在我们一个前个月前,也就是他去了西部两个多月后,他的博客,朋友圈的所有动态突然都停止了,我刚开始的时候,也以为他在微信屏蔽了我,出于自尊也没有去主动联系他,可是直到我从碧罗村回来,都已经将近两个月了,他的网络信息还是没没有任何动静,我有点儿急,给他打电话,他的电话关机,发微信,也不回。我问了我们几个关系好的同学,都说好久没有联系到他了。这肯定是出事儿了呀!” 蒲松哦了一声,看林菲手里的手机,手机打开的是谷风的个人博客页面:风行谷底,浪迹天涯! 封面照片是一个头顶上扎着小马尾的男子站在一个雪峰上大呼小叫的姿势。 蒲松拿过林菲的手机,仔细翻着谷风的博客文章,突然明白,林菲为什么会为这个男人寻死觅活,这位谷风,看上去的确是一个勇敢与才华兼具的男人。 第四十八章 恐怖的地震 蒲松一边喝着已经微凉的咖啡,一边翻看谷风的博客文章: 他的每一篇博客文章,不论是原创,还是转载,都是关于旅行探险,和一些奇异事件的。他最近的一篇博客,日期是3月16日,《上世纪世界最惨烈的地震在海原》,除了文字外,配了许多旧的黑白照片: 1920年12月16日,晚8时6分4秒(农历十一月初七),在海原县发生了一次震惊世界的特大地震。地震发生时,全世界都有震,就连地球的另一面美国也震感强烈,纽约一个正在举行的舞会上,水晶灯掉到了地上。这次地震,也被世人称为“寰球之震”。海原大地震震中位于海原的甘盐池至西安一带,震源深度17公里,震中烈度为12度。海原大地震一共造成震区23万死亡。 …… 在海原的南华山上有一处着名的菜园文化遗址,早在新石器时代,这里就有人类挖窑洞居住,千百年来,他们在土窑洞里居住生活。大地震中,这些窑洞全部毁坏滑坡、移位,居住在窑洞里的人几乎无一生还。 在距震中百里之外的关桥张湾村河对面的王家湾、附近的殷家山等地,大地震中这些村子的人全部灭绝。 …… 谷风3月15日的博客文章:《大地震前的奇异事件》。 一碗羊肉摇一摇,白花了,世上的好人摇摇摆,贼杀了。咯噔咯噔摇,哗啦啦摇。大豌豆开花摇一摇,麦出穗,咱两个名声摇摇摆,死去了。咯噔咯噔摇,哗啦啦摇…… 园子里长的绿韭菜,摇摇摆。货郎子哥哥快挑来,摇摇摆。咯噔咯噔摇,哗啦啦摇。货郎子哥哥不挑来,摇摇摆。地摇了,稀哩哗啦塌散了。咯噔咯噔摇,哗啦啦摇…… ——这是1920年海原大地震前在当地普遍传唱的童谣——《摇摆歌》。 据大地震幸存者回忆,地震是发生在寒冬腊月,但是在那一年的春夏之际,在海原来了一个形似和尚的货郎,他边走边唱,见到什么就唱什么,不是天摇就是地摇,好像全都会摇,没有不摇的。当地的小孩子们跟在和尚的后面,很快学会了这首歌,于是所有的孩子们都在传唱这首《摇摆歌》,流传很广……。大地震后,人们想起这首歌,再也不唱了。 民国9年(1920)海原特大地震前,在震中所在地的海原及周边地区,动物异常现象相当普遍。地震前的一个月里,有些人家饲养的牛羊骡马驴猪等家畜都出现了反常,夜不归圈,主人强行驱赶,家畜神态惊恐,甚至不怕鞭打,连踢带抵,撒腿逃跑。当地震即将发生时,有的牲畜撞开圈门,嘶叫外逃。家禽的鸣叫一反常态,雄鸡叫明报晓不守时辰,连母鸡也啼鸣不已。山中之民还听到野鸟无辜夜啼。当时正值隆冬,人们看到过冻僵的蛇爬在洞外。震前,据说老鼠早已逃得无影无踪,村民茫然不解,还暗自庆幸,以为来年没有的鼠患。而那些猫狗虎狼,叫声凄惨而恐怖,令人毛骨悚然。夜间,群狼长嚎,众犬狂吠,此起彼伏,遥相呼应。曾有狗匍匐在主人的脚下,焦躁哀叫,且有紧张战栗情状。 据当地志记载,1920年西北大旱,赤地千里。但震灾最严重的海原,当年五谷丰登,农民沉浸在丰收的喜悦之中。但是那一年秋天,也出现了怪异现象,海原的香水梨还未成熟,可树头又开出了白灿灿的花朵。人们误以为是好年景,并不在意。而到了这一年冬天,虽已是严冬季节,天气却特别暖和,山上没有冻土,还长着青草。 3月15日,谷风还有一篇博客:《消失的驼队》 海原位于古丝绸之路上,是回汉民族交融的地方,常年有商人驼队经过此地,沿途也有商栈。海原地震发生时,有许多经过此地的驼队也没有幸免于难。当时的驼队,五只骆驼为一链,一只驼队大概有七八链,地震发生时,驼队要么踩全掉入了裂开的地缝里,要么被山崖掩埋,即使没有被全部掩埋,也在惊惶逃窜中互相踩踏致死。 …… 蒲松看完了这几篇博客文章,抬头问林菲:“你男朋友是不是去了这个叫海原的地方?” 林菲点头:“应该是吧,所以我才来找你们,我想让你们陪我去海原。我行李都准备好了,这次,吃喝用品全部备齐,你们俩跟着我,就当是一次旅行吧!” 蒲松苦笑:“亏你能想得出来。” 一旁的肖晓天却兴奋附合:“好啊,我同意,我愿意去。” 蒲松瞪他:“肖晓天,你刚上班才几天?你还要不要工作,要不要上进,你这样混,你的人生还有前途吗?” “他的人生一直没有前途,就是上班也没有!”林菲接住蒲松的话头:“一个卖楼的,干到死也不会有前途,所以不如趁早辞了工作,跟我去旅行,反正回来后,不去卖楼,还可以卖洗发水卖化妆品卖卫生巾,没多大损失。” 肖晓天坚定地点头:“说得对,没有价值的工作,说辞就辞。” 蒲松一口气喝了咖啡,站起身:“你辞的好,辞了该干啥干啥去。你们聊,我走了,我还要回家帮我妈买菜做饭。” 林菲一把拉住了蒲松:“不许走,你必须跟我们一起去,不然……” “不然怎么样?”蒲松回头看她。 林菲想想:“我也不能怎么样,可是你难道就这样见死不吗,你不是说,你现在已经是警察了吗?趁着你还没有正式入职,你就应该替朋友行使做警察的职责。你这样见死不救,你还算是警察吗?” 蒲松倒无言以对。 肖晓天站起来:“蒲松,就跟我们一起走吧,反正你在家窝着也是窝着,我知道,你暂时也上不了班,心情也郁闷,刚好出去散散心,这一趟,肯定不让你花钱,也不会让你操心,对吧,林菲!” 林菲点头:“找谷风,一切费用我负责,跟我走就行,西北,肯定很好玩,我还没有去过呢!——而且,蒲松,你不觉得,谷风博客里提到了海原地震,很神秘很有意思吗,你难道不想去看一看。我听谷风以前和我聊天说过,海原大地震后,在震后形成的堰塞湖里,出现了一种彩鲫,就是彩色的鲫鱼,色彩斑斓,非常漂亮,我一直想去看一看。走吧,蒲松,就当是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肖晓天和林菲两个人,一左一右架着蒲松,走出了星巴克。 第四十九章 还是铁衣 我是倪裳,在我知道罗梅出事的第二天清晨醒来,我躺在酒店的床上想了一会儿,还是决定去看一看罗梅。我始终记得她看见我时,毫不犹豫喊我一声姐姐的样子,多少年了,她是唯一一个喊我姐姐的女子,那份依赖让我心疼。她在这个世上已经没有任何亲人了,除了在她出事时,我能感应到她所承受到的巨大痛苦之后,就没办法再感受关于她的任何情绪。 上天给我的能力,是有限的,当然我也很庆幸这有限的能力,因为我就不会因此有太多的痛苦。 你以为上天厚待你,给予你优于其他人的能力和智慧,是因为宠爱你吗,并不是,是因为他在人群中挑选了你,要让你替他做更多的事而已。 于是静静躺了一会儿后,便起床洗漱,收拾东西,来到安酒店前台退房。 但是,我再一次在酒店大厅看见了铁衣,他翘腿坐在大厅里,依然是那一幅悠闲无赖的样子。 因为朱耀东和罗梅出事,我几乎忘了这个人,但是突然看见他时,我还是又吃了一惊。我只能装作没有看见他。 我去前台退了房,便低头从酒店旁边的侧门出去,去后院开车,借此避开那个人。 但是他已经站了起来,跟在我的身后,和我一样的路径。 在我来到停车场时,我走向我的车,我看见他也走向他的车,一辆黑色的沃尔沃,一般中产小老板或者公司中层领导开的车。 他在打开车门的时候,冲我喊了一声:“倪裳,一起走啊!” 我不知道他到底是什么人。 但是,我能感觉到一股危险的气息在一步步地逼向我。 第四十九章 我们一起走 当三个人在星巴克的门口迎面看见戴着咖色墨镜的倪裳时,他们一时间都呆住了。 她穿着淡紫色的裙子,烟灰色小披肩,依然是偏成熟的衣着,长发倾泄,摇曳生姿地迎面朝三人个走来,在看见蒲松他们三个人,顷刻的惊讶后,依然是一脸的微笑。她摘下墨镜。 “倪裳!”肖晓天第一个喊了一声:“我们又见面了,太高兴了,你是来找蒲松的吧!” 但是在肖晓天说完这句话后,三个人看见倪裳的身后,走过来一个人,一个精致帅气的让人有距离感的男人。 韩铁衣。 “你们好,我叫韩铁衣,是倪裳的朋友,我们来这里喝杯咖啡,要不要一起啊!” 蒲松看着铁衣,又看看倪裳,他看不出倪裳脸上有什么表情。 “不了,我们刚喝完,要走了!”林菲拉着肖晓天就走。 “你们要干什么去啊?”倪裳却难得地主动问蒲松。 “又是林菲呗!”蒲松用目光扫一眼林菲:“自己闹完自杀,又告诉我们她前男友失踪了,要去找。——你是来看罗梅的吧!” 倪裳点头:“是啊,已经看过了。医生说她失去了所有记忆,依然有些痴呆,但是却是一个全新的人,身体也在慢慢恢复,谢谢你妈妈的照顾。” “应该谢谢你才对!”蒲松说。 林菲回头喊蒲松,蒲松却站在倪裳面前挪不动脚步:“他……是谁?” 这个他指的是铁衣。 倪裳看着蒲松,突然拉过他往旁边走了几步,很近地靠着蒲松,低声说:“蒲松,帮我摆脱那个人,现在。” 她的眼睛看着他,蒲松第一次从她的目光中看到了一丝无助无奈。 他知道,倪裳肯定是遇到麻烦了。 他想都没有多想,一把拉过倪裳的手,紧紧握在自己手里,转身,回头,向林菲和肖晓天走去,正眼都没有瞧一下铁衣。 一贯骄傲的倪裳,此时在蒲松的手里,突然显得顺从,她没有抗拒蒲松,跟着他越过了铁衣,那个已经紧紧跟了她两天的男人。 感觉自己已经吃定了倪裳的铁衣,对这突如其来的局面,很愕然,喊了一声:“倪裳!” 不等倪裳回头,蒲松停下脚:“记住,不要纠缠她,不然,我会对你不客气!” 铁衣依然不甘心地向前一步,却看见蒲松已经牵着倪裳的手,疾步向街对面走去,连肖晓天和林菲都被甩在了身后。 林菲被肖晓天牵着,也是一脸懵懂,她甩开肖晓天:“蒲松什么情况?” 他追上去:“蒲松!” 蒲松停脚看肖晓天,回头对倪裳说:“倪裳,不如我们去西部吧!我答应林菲要去找她的前男友谷风,却又碰到了你,如果你不去,我也不会去的,因为我不放心……” 肖晓天跳脚拍手:“太好了,倪裳,一定要去,你不去,我和蒲松就不去,一起去才好玩!” 他回头对追上来的林菲说:“我们要和倪裳一起去,如果她不去,我和蒲松也不去!” 林菲咬牙看着倪裳,说:“倪裳,我们一起走吧!虽然我不是那么喜欢你!” 倪裳挣开了蒲松的手,想一想,看着林菲笑,说:“你不喜欢我,我倒挺喜欢你的。好,我们一起走!” 她指指街对面:“我的车在那边,你们前面走,我后面跟着!” 肖晓天一推蒲松:“倪裳,你和蒲松一起,我和林菲一起,我们出发啊!” 倪裳犹豫了一刻,微回头,看见韩铁衣站在街的对面,正冷冷地看着他们。 她转头,对蒲松说:“好,我们走,去西部!” 第五十章 奇怪的梦 要去海原,海原在什么地方? 因为突然遇到倪裳,原本准备的三人行,继续变成了四人探险组,肖晓天一路欢呼。 林菲开着她的越野车,和肖晓天两人一车。倪裳开着她的奔驰,和蒲松一起。蒲松有些尴尬,其实他是想开着车的,但是他没办法开口对倪裳要求,毕竟,身边这位女孩儿,给她的感觉一直是强势的,他开不了口。 当他们两车四人出发时,蒲松用微信语音给妈妈留言说:“妈,我要出一趟远门,可能好几天,你照顾好罗梅,也照顾好你自己,钱我已经给你微信转账了,你慢慢用啊!” 妈妈也同样用语音回他:“你永远也别回来了!” 倪裳看着蒲松微笑:“你有一位非常善良的母亲啊!” 蒲松说:“你在医院见过她?” “没有,只是远远见到。”倪裳说,她开车跟在林菲的车后,有点儿心不在焉,蒲松看见她透过后视镜,在看后面,知道她的心里,还在想那个叫铁衣的男子。 “他是谁?,为什么会害怕他?”他问倪裳。 倪裳侧脸看蒲松,笑了:“只是一个无聊的男人而已,并不是害怕,只是想赶紧摆脱而已。” 蒲松想想:“也是,美女都会有这种遭遇,人之常情,没事的,有我在!” 倪裳并不说话,开始专心地开车,跟随着前面林菲那辆越野,半个小时后,他们已经出了这座城市,一路向西。 肖晓天在前面和蒲松一路微信语音。 按照林菲的计划,为了节省钱,他们选择的路线,全是不收费的公路,所以一路沿途不是山野就是乡村。春天的野外,不是原野,就是绿意盎然的山峦,风景如画,车载音乐依然是那首英文的in''backtome》。 蒲松觉得这几天的郁闷,一下子因为倪裳的突然出现,一扫而光,他不再有第一次坐在倪裳身旁的拘束,在车驶出城市,奔向城郊的时候,他看一眼身旁的倪裳,觉得整个世界都是如此美安静,他舒服地靠在椅背上,竟然睡着了。 …… 一轮明月,照得整个天地清亮如白昼,清风,明月,树影,流云,整个世界美轮美奂。 但是蒲松,却觉得全身酸痛,一点点也动弹不得。 他拼力挣扎,拼力挣扎…… 却发现自己的手脚竟然全部被铁镣缠绕着。 ——他是一个囚犯。 就在他惊惶无措的时候,耳旁,传来一阵阵凄厉的惨叫声。 他拼力转头去看,看见他竟然是在一个古老的牢狱中,而那惨叫声,是从隔壁的囚室中传来的,狱卒正在对犯人拳打脚踢。他慌忙低下头,却看见自己的囚服上也沾满了鲜血,身上是如刀割一样的疼痛。他立刻惊恐大叫起来:“倪裳,倪裳……” 他霍然从梦中惊醒,看见自己靠在车的座椅里,旁边是倪裳正在安静地开车。 “你做恶梦了!”她静静地问他。 蒲松很尴尬,抹一把额头上的汗水,又回想了一遍那个梦境,这是他第一次做这样一个奇怪的梦,自己竟然是在古代,像穿越小说里一样,最为奇怪的是,他竟然是一个一个古代的囚犯,而且他在惊恐的时候,脱口喊出的,是“倪裳”两个字! 为什么会喊倪裳?是自己从心里很依赖她吗?不知道! 她尴尬地冲倪裳笑一下:“是啊,真丢脸,竟然睡着了,做了一个梦,梦见我自己是一个古代的囚犯,被关在监牢里,满身是血,有点儿恐怖,所以……,可能是下意识叫了你的名字,真丢脸,哈哈……” 倪裳握着方向盘的手突然抖了一下,整个车,也随着她的失控而晃动。 她随即立刻凝神专心开车,侧脸冲蒲松笑一下:“只是一个梦而已,一个大男人,也真是有点儿丢脸,别睡了!” 蒲松直起身:“不睡了,不睡了。要不……,我来开车吧?” “也好!”倪裳爽快地答应:“不过,已经是晚饭时候了,前面有一个小镇,我们就在镇子上吃饭吧,再往前,可能就要饱一顿饥一顿了。” 蒲松看车外,发现车窗外面,已经是浓浓的夜色。 第五十一章 路边的餐馆 夜色浓重,一个公路边的小集镇,方圆不过一里地,临街的小饭馆和商铺闪耀着灯火,远处是荒野,这是一处位于一条偏僻的省级公路的小集镇,总共不过五六家路边店铺。 林菲和倪裳将车停在一家小饭馆的门口,四个人下了车走进这家看着装修还算干净的饭馆。饭馆的隔壁,就是一家旅店。 已经过了吃饭时候,饭馆里除了前厅坐着的一男一女,好像是夫妻两个人,再没有吃饭的客人。 那女人四十多岁的样子,热情地迎接四个客人的到来,带他们进了一个小包间,递过来菜单的同时,端来了热热的茶水。 四个人围桌而坐。这是这个有点儿令人匪夷所思的“四人探险组”自那次在碧罗村吃完烤兔肉后的又一次吃货聚会。 林菲看着倪裳,并不热情,倪裳却一脸的平静,似乎什么事儿都没有发生过。 肖晓天说:“倪裳,这个地方很简陋,你就凑合吃一顿吧,前面遇到大城市,让林菲请我们吃大餐。对了,这一趟,林菲负责全程费用啊!” 林菲生气:“肖晓天,你是不是在追我,你脑子进水了吗?” 肖晓天尬笑:“在追,在追,但是目前这阶段,不是还在帮你找你前男友吗?那费用肯定是你负责了。你知道,我没钱,蒲松也没钱,你总不能让人家倪裳出钱帮你找前男友吧,人要讲道理!” 林菲气得翻白眼。 倪裳和蒲松都忍俊不禁笑。 林菲说:“我也实话跟你们说,我出发的时候,在车后备箱早已准备了三大箱自热方便面,一大箱火腿肠和榨菜,还有矿泉水,饿了渴了自己动手,管够。” 肖晓天立刻抗议:“不行,我要求每天准时停车吃饭,要吃肉和菜,还要有主食。我不吃方便面,不然我现在就回去,不跟你去。” 林菲打他的头:“肖晓天,你自己要吃大餐,自己花钱,我没有钱。我爸给的钱,我买这辆越野车了。对了蒲松,我开的这辆车,从西部回来,就归你了,算我还你的。那一万五千块钱你也不用还我了,这一路上,你请我们吃饭就行!” 蒲松说:“可以,就这么说定了!” 肖晓天拿过菜单递给倪裳:“倪裳,今天你点菜,蒲松掏钱,别嫌弃,入乡随俗,走哪儿吃哪儿饭,这小饭馆,说不定也有美味。” 倪裳也不推辞,拿过菜单浏览一遍,叫过老板,点了六个菜,扔了菜单说:“估计越往西去,能吃到可口饭菜的地方越少,既然是蒲松请客,我们好好吃一顿啊! 四人组的气氛顿时又轻松起来了。 蒲松说:“吃完饭,我们就在旁边的旅馆住宿吧。我查了手机地图,再往前走,就到西北地区了,气温会很比这里低很多,我想我们在这里住一晚再走!” 肖晓天举双手赞成,很快,第一道菜便上来了,是红烧鸡,肖晓天对上菜的老板娘说:“老板,给我们来一箱啤酒。” 林菲:“肖晓天,不许喝酒。” 那老板娘答应一声,一箱啤酒却已经被拎进了小包厢。 肖晓天给四个人每人面前放了一罐,自己打开:“我们今天一定要庆祝一下。我们四个人,除了我和蒲松,都是机缘巧合相识的,尤其是林菲和倪裳……,林菲,你知不知道,其实你那次自杀,真正救回你的人,并不是蒲松,而是倪裳……” “晓天!”倪裳微笑着冲肖晓天摇头。 “就为林菲大难不死,我们喝一杯!”蒲松接过话头说。 四个人都举杯。 “今天要一醉方休,明天,往西行!”肖晓天一口气喝掉了半罐啤酒,夹起一块鸡肉放进嘴里。 包厢的门开了,那个五十岁左右,同样胖胖的老板围着围裙,满面笑容的走进来,手里托着第三盘菜:烧鲑鱼。 倪裳看一眼这个已经谢顶的中年男人,他殷勤地把菜送到桌上后。说:“各位喝了酒,肯定晚上不能开车赶夜路了,刚好,隔壁就是我开的小旅店,如果愿意,我现在就给你们留两间房,你们看……” “很好,很好!”肖晓天很开心:“老板,一定要帮我们打扫干净,两间,我和蒲松一间,林菲和倪裳一间。来,老板,我们一起喝杯酒。” 肖晓天打开一罐啤酒,递给老板,说:“刚尝了你这两个菜,这菜做得真不错啊,这么偏僻的地方,这手艺,能赶上城里大酒店的水平了!老板,敬你啊!” 胖胖的老板谦逊地笑,拿过酒,和肖晓天碰了一下,咕噜一口喝完:“过奖过奖,你们吃高兴,我就高兴。那我就去给你们安排房间啊。” 他说完,就要退出。 “你这鲑鱼,也做得很不错!”倪裳看着老板:“这种高汤熬蒸的做法,已经失传很久了,现在想要在大酒店里吃到,也很不容易。” 那老板回头看着倪裳,脸上生意人的笑容突然僵硬,他平淡无奇的一张脸上,一双眼皮有点儿耷拉的眼睛里透出一丝异样的光。 “姑娘你这是过奖了,这都是瞎琢磨着做的,就是这味儿对了几位美女帅哥的胃口而已。既然我的菜合各位的胃口,来,我借你们的酒,借花献佛,敬大家一杯!” 他端着啤酒,和四个人碰了一杯。 “不过,既然你们这样看得起我,我也不能白喝你们的。我们这穷乡僻壤,也没见过什么世面,闲的时候,自己用葡萄加野地里采摘的黑枸杞,酿了一些甜酒,我拿一罐给你们,尝尝!” 老板不等他们推荐,已经出了包厢,转眼拿进来了一个玻璃瓶,里面是红艳艳的酒。 老板打开酒瓶的木塞子,给四个人每人倒了一杯:“来,尝一口,不要嫌弃,自酿的。” 肖晓天和蒲松忙端起来,肖晓天尝了一口:“真香!” 他和蒲松一饮而尽。 小饭馆老板又殷勤地劝了一会儿,出去了。 蒲松和林菲肖晓天的酒都喝了,只有倪裳的酒没有动。蒲松想倪裳这样女孩儿,肯定不愿意喝这种散酒,怕不干净,于是自己端过她的杯子,一饮而尽,说:“倪裳,这鱼真得很好吃,你喜欢吃鱼,就多吃鱼,别喝酒!” 他用另一双筷子,夹了鱼肚子上的一块肉,放到倪裳的碗里。 林菲看着蒲松:“蒲松,我也喜欢吃鱼,为什么不给我夹一块,我不是女孩儿吗?” 肖晓天赶紧夹了一块鱼放到林菲的碗中,林菲却大为不高兴:“肖晓天,人家蒲松给倪裳夹鱼,都不用自己吃过的筷子,你有没有眼色?你能不能泡到女朋友?” “泡不到也要泡!”肖晓天说:“林菲,别耍小孩儿气,你和我,其实特别适合,你以后就知道了,来来来,我们喝酒……”四个人再次开心地碰杯。 第五十二章 酩酊大醉 “你说,林菲,我们要去找你前男友,你前男友是一个怎么样的人呢?”肖晓天已经喝的有六分醉意,他问林菲。 林菲也是啤酒加葡萄酒,喝到扶头。她想了一想,呵呵笑:“我前男友啊,谷风……他是一个非常有趣又野心勃勃的人,非常有意思,你跟他在一起,永远会感觉到激情和梦想。他除了睡觉和吃饭,其余的时间一直都是在到处走来走去,走来走去……。其实我就是喜欢到处走来走去,我们其实很般配。我们在一起五年,真的非常开心,他也是我的初恋,真正意义上的初恋,初中高中那都不算,最多是找刺激瞎玩儿……” “那为什么还分手,你可以跟他去探险!”蒲松也醉了,说。 林菲又喝了一大口酒:“还不都怪我爸……。以前吧,每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我都会跟着他,但是这一次,是我们毕业一年后,他要去西部,我爸爸却突然生病了。其实我也知道,我爸生病,呃……就是装的,可是有什么办法?我妈在我小时候就去世了,我爸为了我,一直单身一个人,自己做点儿生意赚的钱,都花我这个败家女身上了,我必须要照顾我爸的情绪。我啊,那时候就难过……就想让谷风等等我,等我爸爸病好了,不需要我照顾了再走,但是谷风不愿意,说我爸为了让我们分手,为了阻止我跟他走,才装病的,我很生气,就和他吵着分手,他竟然……,竟然不理我,自己一个人说走就走了,他妈的……。谷风走了后,我爸的病也好了,我虽然知道是怎么回事儿,但是我也不能怨我爸啊,他是因为舍不得我到处跑,才装病的。但是我又放不下谷风,一想起来就心如刀割,所以上一次,我就喝酒,一个人喝了一瓶白酒,喝醉后,就跳到了河里……” 蒲松摇头:“那不是河好吧,那就是个臭水池……” “所以啊!……”林菲继续说:“如果谷风要有三长两短,我这一辈子也不会开心的,毕竟,我们曾经……很相爱很相爱的。” 本该吃醋的肖晓天这会儿喝得颠三倒四,十分豁达地趴在林菲的肩上,安慰她:“不会的林菲,你男朋友……不会有事的,男人就这样,男人其实就是傻逼,没一个好东西……。有一阵子,就想一个人闷着,恨不得从这个世界消失,有一阵子,有想让全世界都关注他,妈的说白了就是矫情,你别理他,他……死不了……。对了,我们得走多久才能到……那个地方啊?” “要三天三夜吧。”林菲说。 “什么?”肖晓天和蒲松齐声叫。 “三天三夜能到已经不错了!”慢慢喝酒的倪裳在一旁说:“据我估计,按照林菲选的这个路线,我们这一路,有城镇,但是更多应该是乡村,而且越往西行,越是荒芜,估计吃饭的时候没有饭,饿过劲儿了碰到餐馆也不想吃了,所以还是方便面比较靠谱,你就谢谢林菲准备的那些食物吧!” “我靠!”肖晓天有点儿沮丧,继续喝酒。 林菲陪着他喝。一箱啤酒,和那瓶自酿的葡萄酒,已经被他们喝得差不多了。 蒲松觉得他们四个人很荒唐,但是这就是传说中的命运和缘份,没办法,摆脱不了。他坐在倪裳的身旁,陪着肖晓天和林菲喝酒,觉得人生其实挺美好。 夜已深,小饭馆里的一对夫妻坐在前面,陪着四个喝酒的年轻人。 一首悠扬的葫芦丝清晰地从包厢外面传了进来,应该是那个老板在做完菜后无聊闲坐吹奏的。 那是一首从来没有听过的曲子。 已经有了七分醉意的林菲一指倪裳:“蒲松,你喜欢倪裳,那你了解她吗?我说了,她是一个生意人,我不喜欢生意人,我也不喜欢太有钱的女人……,有钱的女人都聪明,聪明的女人都特没有意思。年纪轻轻的女人,开着奔驰,肯定是富二代,或者,就是有人包养着的那种……” 蒲松打断林菲:“闭嘴,林菲,你真醉得不轻……” 肖晓天靠着林菲:“林菲,你瞎说,我觉得吧……倪裳,你……不会是一个生意人,你应该就是个官二代、富二代,或者学霸那种的,上了名校,成了金领,年薪百万,反正……就是实现了财务自由的那类人。” 倪裳小口抿着酒,开怀地笑:“为什么这么说啊晓天?” “为什么这么说?”肖晓天和倪裳碰一杯:“就凭你那个骄傲劲儿。……我知道,骄傲得有资本,人……只有实现了财务自由,再加上聪明,万事不求人,才会骄傲,你说……我说的对不对……” 林菲万分不屑:“切!骄傲……,有什么值得骄傲的?倪裳,你再有钱,我也不求你。唉……肖晓天,你为什么……不说,我也是很骄傲的一女孩儿?” 肖晓天摇摇头:“人家倪裳的骄傲,那才是……真正气场强大的……骄傲,是……骨子里的骄傲,独来独往,说走就走,好像这个世上没有什么事是能让她畏惧的。你呢,什么事都要拉着我们,连寻找你前男友都要让你现任男友……我……还有倪裳,还有蒲松……去找,你怎么骄傲啊?你就是……娇气还差不多。” 林菲立刻大怒:“肖晓天……,你……再说一遍,你敢……再说一遍?……” 肖晓天搂着林菲的肩膀:“菲儿,我错了,我不说了。我一定……帮你找到你的前男友还不行吗!……我实话跟你说,倪裳再优秀,那……也不是我的菜!” 他冲着蒲松:“蒲松……,我跟你说,倪裳……她也不是你的菜……,你……听见没!” 蒲松觉得他们都喝多了。这个酒后的天聊得乱七八糟,但是自己也控制不了。 小包间的外面,饭馆老板依然在吹葫芦丝,不知名的曲子,在这深夜的荒野小店里,突然有了一丝莫名的恐怖…… 第五十五章 你睡了我 “你要对我负责!”肖晓天光着上身,只穿着短裤,光着脚站在地上,像个泼妇一样对林菲喊,更可怕的是,他嘴和下巴上全是血。 “靠,我负个屁责,我和你就稀里糊涂一张床上睡了一觉,你半夜起来发疯,被我一拳打倒,睡过一觉到这会儿了,看你脸上的血就是证据,我负个毛责啊!”林菲半靠在床上,一只眼睛睁着,一只眼睛闭着,打一个长长的哈欠,酒还没有完全醒。 肖晓天抹了一把脸,脸上的血的确已经干了,他使劲摇摇头,还是不依不饶:“林菲,你不能这样,你不能再游戏人生,人对待感情要严肃点儿,我反正记得昨晚俩睡了……,既然已经发生了,我们就要负责到底,你认真想一想……” “我想你个大头鬼……”林菲睁开另一只眼睛,抄起一只枕头扔向肖晓天,肖晓天顺势一躲,枕头砸在了肖晓天身后的蒲松身上。 蒲松幸灾乐祸地看着这对欢喜冤家,回头瞅一眼站在自己身边的那个胖胖的男老板,问:“老板,昨晚什么情况啊,我们都喝醉了,说好给我们安排两间房,男女分开住的,你看你这安排,我还怕人家女孩儿闹,结果我们这傻小子倒闹起来了,他这满脸血是怎么回事儿。你说整的这事儿吧,纯粹乱整!” 胖老板依然微眯着眼睛,但是却没有老婆的面对这并不在意料之中的情形的慌乱,而是从烟盒中抽出一支烟,递给蒲松,拿出火机要给他点上,被蒲松摆手拒绝后,自己点上烟,慢悠悠地说道:“你们年轻人,一起出来玩,酒喝多了,一个喜欢一个,肯定藏不住要闹腾出来也是正常的,这也是人之常情,我们这个年龄的人,也是理解的。小伙子,你也理解理解呗,没闹出什么大事儿,说不定歪打正着也是一件好事呢!” 这番老江湖一般的话,倒说得蒲松无言以对。 老板说完这番话,回头冲自己的老婆说:“没什么事儿进客人的房间干嘛?真是个乡下人没见过世面,还不赶紧出去,让客人投诉,我们这店还要不要开下去,这一天到晚没客人,眼看要关门了,关了门,欠一屁股债,看你喝西北风去?——还不快出去给烧水做饭?” 那老板娘想说什么,又撇撇嘴,忍住了,转身出了房间。 那老板也走到门口,又回头点头冲三个人道了歉,拉上门走了。 而这一边,林菲已经的宿醉也已经醒了七八分。她指着肖晓天:“肖晓天,你还不赶紧穿上衣服,你在我跟前耍什么流氓,我跟你说,我们俩即使睡在一个房间,也什么事儿都没有,清清白白,你别讹上我,我才不吃你这一套。” 她从床上抓起肖晓天的裤子,劈头扔了过来,扔到了肖晓天的头上。肖晓天这才停止了叫嚷,拽下套在头上的裤子,套在了腿上。又拽过上衣穿上。 林菲从床上跳下来,指着自己身上的衣服:“肖晓天,看清楚了,我可是穿着衣服睡了一晚上的,我和你指多是同床而睡的兄弟,以后不许跟人说我睡了你,再说我会打死你……” 肖晓天挠挠蓬乱的头发:“这事儿我还真说不准,反正我印象中,我俩是睡了……” “肖晓天……”林菲跳过来,就要打他。 蒲松赶紧拦住:“别闹别闹,我做证,晓天酒后肯定没什么情况,你们俩肯定没什么事儿……” 林菲转怒为喜,哈哈大笑:“蒲松说得太对了。” 肖晓天急了:“他对个毛,他自己不行,诬蔑我不行!” 蒲松不容肖晓天再多说,一把拉过他到狭窄的洗手间:“晓天,别闹了,我问你,昨晚这个房间,有没有进来一个女人?” 肖晓天一头雾水:“什么女人,昨晚我们在餐馆吃完饭,吃到最后,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怎么来的这房间我都不知道,半夜醒来欲火焚身的,结果后来又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了。今天早上醒来,就看见我搂着林菲睡,我吓了一跳,我总觉得我应试和林菲有点儿什么事,结果林菲还死不承认,你说我这一晚真是白睡了,自己没感觉,对方不承认,世上最悲惨的事情莫过于此……” 蒲松拍拍肖晓天的肩膀:“行,这事儿也好,从现在起,你就一口咬定,你和林菲睡过了,让她对你负责。” 他转身要走,被肖晓天一把拉住:“喂,蒲松,我问你,你是不是和倪裳一个房间,你告诉我……你们……” “你想什么呢?”蒲松甩开了肖晓天:“我们俩可什么都没有!” 他说完这番话,出了两个人的房间,顺着这个简陋狭窄的旅店走廊,又来到了隔壁他和倪裳的房间,轻轻敲门。 第五十五章 桃花蛊毒 倪裳打开房门,看见她已经是干净利索的牛仔裤棉衬衣。 她一把拉进了蒲松,立刻把房门关上。 她身后的房间的椅子上,坐着那个刚才还在衣柜中的女子。 蒲松看见这女子已经穿着整齐地坐在那里,依然吃了一惊。他看着她,想起昨晚她的各种轻佻,微皱一下眉头。 倪裳走近那女子,拉起她的一只手,回头对蒲松说道:“她叫胡俊丽,中了传说中的桃花蛊毒,本来是好好的女孩儿,却被这夫妻两个人控制,用她来色诱客人,敲诈来往住宿的客人。” 蒲松看那女子的手腕处,白晰的皮肤上,的确赫然有一朵像桃花一样鲜艳的刺青。 他吃了一惊:“难道这世上真的有蛊毒这种东西,我从来不相信真有蛊毒,这和巫术有什么区别?” 那名叫胡俊丽的女子看着眼前的两个人,轻轻抚摩着自己的手腕,半晌,说道:“两年前,我因为厌恶学习,瞒着父母逃出来,准备到处走走看看,来到这里时,身上没有钱,老板和老板娘收留了我,让我暂时留在店里打工,我起初,很感激他们,觉得他们是好人,但是后来,我发现自己身体起了一些变化,没有办法离开这个地方了,只能长久留下来帮老板赚钱。赚钱的方式你们懂得……” 蒲松说:“为什么不报警呢?” 胡俊丽无奈地笑,“这个桃花蛊毒,每天要喝一杯老板自酿的一种酒,如果不喝,就会从这朵桃花开始溃烂,直到全身溃烂而死,我试着离开过,结果不出五天就只能回来。老板说过,这种解桃花蛊毒的酒,这世上只有他才会做,如果他出事儿了,我们也活不成。所以……” “难道真有蛊毒?对了,你刚才说的是,你们!这么说,受这种桃花蛊毒摆布的不止你一个人,还有其他女孩儿对吗?” 胡俊丽站起身,沉默一会儿,道:“这个地方,来往的人很少,不论是吃饭的顾客,还是住宿的客人,都并不多,但是这个老板,在这里开了十几年店,你们看不出来,他其实很有钱,但这些钱都来路不明,其中有靠我们这些女孩儿色诱客人敲诈的,其它怎么来的,我就不知道了。我只知道,这个旅店有个地下室,你们去那里看一看,应该能知道更多的事情。” “你可以带我们去!”蒲松说。 “不行,我现在走出这个房间,就会在老板的监控里,我不想激怒老板。——我不能在这里再待了,我得走了。” 那女人不再多说什么,转身走了。 蒲松紧握着拳头,怒火已经难抑,他问倪裳:“这个老板到底是什么来路,我们现在去找地下室?” 倪裳坐在胡俊丽刚才坐过的椅子上,静静沉思:“这个女孩儿所说的桃花蛊毒,和这个老板,的确来自苗疆。” 蒲松:“你怎么知道?” 倪裳:“他昨晚给我们做的鱼,是云南高汤酸鱼,我们现在所处的地域,已经接近西北,但是距离西南较远,老板能做高汤酸鱼,他应该不是本地人。在我们吃饭的时候,他用葫芦丝吹的也是云贵地区早已失传的一种曲调。” “哦!”蒲松看着坐在那里的倪裳,对眼前这个女孩儿再次升起许多疑问,核心的疑问就是:她到底是什么人,年纪轻轻,却有着这么沉静这么老练的思维。 倪裳看见了蒲松的眼神,打住话头,站起身:“收拾一下,我们该离开这里了。” 蒲松问:“那地下室呢?” “我们会再回来!” 第五十六章 要下雨了 “应该在店里吃了中午饭再走不迟啊!” 结了账,胖胖的老板依然微眯着眼睛,叼着一支烟,对四个人说。 肖晓天刚准备说什么,被蒲松一把拽住了。他说:“还要赶路,不想吃饭了,昨晚喝酒喝难受了。对了,老板的菜和酒真的不错,我们回来时,还会住到你的店里,吃你的酸汤鱼,都成朋友了,还不知道老板贵姓呢!” “我姓陈,叫我老陈就好!”老板看了蒲松一眼,虽然镇定,但是眼神还是难免躲闪,他说完这句话后再不多说。 四个人出了旅店,蒲松回头看,看见早晨的这家旅店,旁边是那间餐馆,都起着同样的名字,老陈餐馆,老陈旅店。 四个人上车,依然是蒲松和倪裳一辆车,林菲和肖晓天一辆车,准备上车出发时,肖晓天却被林菲赶了下来。 “蒲松!”肖晓天拦住倪裳的车:“林菲不让我上车,说我是流氓。” 蒲松开着倪裳的车,摇下车窗:“你就赖上她了,赶紧上她的车。” 他一脚油门绕过了肖晓天,从后视镜中看见肖晓天又拦住了林菲的车,总算被林菲同意坐了上去。林菲的车跟在了他们的后面。 “这两个家伙,真是不是冤家不聚头,算不清的账,吵不完的架!”蒲松说。 “他们倒挺般配,很有意思的两个人!”倪裳坐在车的副驾驶上,看着蒲松,微笑着难得评价一句。 蒲松刚想再说点儿什么,倪裳却已经转移了话题:“我们现在出发,但是在天黑后,要返回这里,我还是不想让林菲和肖晓天知道我们要做的事情,我们必须找一个恰当的理由返回,最好只有我们两个人。” 蒲松专心开车,凝神想法子,一边说:“其实晓天和林菲都是很好的人,他们可以帮我们。” “这件事没有必要让太多人知道,知道反而麻烦。” 倪裳一边说,一边仔细看着车载导航地图,说:“你看外面的天气阴沉,再过一会儿可能就会下雨。我们现在离西北已经越来越近,这个季节这个地方可能会有雨雪天气。看地图,再走六十公里远,就会有一个风景区,应该有可以休息的民宿。等快到那里时,你打电话告诉林菲,说你感觉身体不舒服,想在这里休息,等雨停了再走……” 蒲松答应一声,看车窗外面,的确已经阴云密布。他偷瞄一眼倪裳,她沉静地说着这段话,俨然一个胸有成竹的指挥官。 似乎没有什么话题可说,他打开车载音乐,依然是那首in''backtome》。蒲松顺手摁了下一曲,依然是这一首。 “我设置了单曲循环。”倪裳温和地提醒他。 “很好听的音乐!”蒲松说:“只是,为什么一直听这首歌,是有什么特殊的意义吗?——抱歉,我只是有点儿好奇而已,没有别的意思。” 倪裳似乎并不在意:“我对音乐没有什么特别的鉴赏能力,这首音乐只是因为偶尔听到,放到了曲库里,结果整个曲库只有这一首音乐,所以只能循环去听,如果你觉得厌烦,可以关掉,或者用你的手机蓝牙去播放,都可以的。” “不不,很好听,不用关掉。”蒲松说:“只是好奇而已,因为我以前没有听过这首歌。” 他转过脸,看见倪裳也正看着他,两个人相视一笑,蒲松第一次发现,倪裳细润的脸颊,竟然泛起一抹少女的红晕。 他的心旌瞬间荡漾,忍不住向倪裳说起了自己喜欢的音乐,滔滔不绝。 一个小时就这样过去了。 “给林菲他们打电话吧!”倪裳提醒他说:“马上要下雨了。” 天空的确阴云密布。 蒲松戴上耳机,打电话给肖晓天:“晓天,我这会儿感觉头疼头晕,要下雨了,不如我们在前面找个地方休息一会儿再走。” 肖晓天立刻同意:“蒲松,我也这样想,我想念你和倪裳了。还有,我们只有四个人,为什么要乘两辆车?林菲这一路上快要骂死我了,她肯定还会打我,时间久了,说不定还会谋杀亲夫,弄死我。我想我们四个人乘一辆……” 蒲松挂断了电话,不想再听肖晓天唠叨。 冰冷的雨夹着硬硬的雪粒,落在了大地上,前车窗玻璃瞬间一片朦胧,蒲松打开了雨刷,看见前面山峦下,的确有掩映在树林中的民宿。 他开车越过林菲的车,顺着公路边的石板路,拐进了这处民宿。 第五十七章 四人麻将 雨夹雪,下得整个天地湿漉漉的,四个人将车停在民宿院子中,冲进去,却看见这简陋的民宿中竟然空无一人。 六个一模一样不大的房间,打扫的干干净净,每间房中有一个茶桌,四张椅子,小保温柜中有茶具茶壶和两样茶叶。茶桌上有一个水牌,上面写着:民宿主人因事外出,客人请一切自理,有茶,有水,可喝茶玩牌打麻将,不许赌博。厨房有米,可煮粥做饭,如果是夏秋季节,房前山上有香菇野菜,请自己采摘,每位客人入住一天,收费一百,务请扫码支付! 肖晓天拿着这水牌,惊呼:“我的天,没想到这里还有这么有创意的民宿,林菲,你看看,真是太有趣儿了。” 林菲也觉得很好玩,几乎把每个房间都仔细翻看了一遍,一边看一边说,昨晚要是知道有这么个地方,就不住那个黑店了,再走一个多小时,就可以住到这里,多好玩。 四个人将这个有趣的民宿仔细看了一遍后,蒲松提议,烧水,泡面,吃完后打麻将,等到雨停后继续再走。 肖晓天和林菲都很同意蒲松的提议。 肖晓天烧了热水,从林菲的车里拿出方便面,四个人一人一碗泡面,就着火腿肠和咸菜吃。 林菲说:“我们四个人刚好打麻将,老板说不许赌博,我们不赌博,但是可以论输赢,输的最惨的那个人,就付费用好了。” 肖晓天说:“喂,林菲,你不怕你一路上吃吃喝喝,走走停停,耽误去找你前男友怎么办?” 林菲冲他翻白眼不理他。于是四个人收拾干净后,排开麻将,打了起来。 窗外的雨绵延不断地下着,四个人的麻将劈里哗啦地打着。 “这趟西行,真是太有意思了,怪不得你前男友谷风喜欢到处走,真是神仙一样的生活。”肖晓天一边瞅麻将,一边对林菲说。 林菲撇嘴:“仔细打你的麻将,一会儿输的人是要付费的,你到时候别心疼啊!” 肖晓天吐吐舌头,专心看牌。 一圈麻将过后,蒲松发现,倪裳的麻将打得出神入化,连吃带碰,竟然是她一个人赢了三家。 肖晓天和林菲不服,第二圈重来,还是倪裳一个人赢,林菲和肖晓天两个人越输越是不服气,越不服气,越要继续。 “倪裳,你出牌慢点儿啊,别让我怀疑你出老千!”林菲输急了,出言不逊。 倪裳微笑不语,依然不急不慢地打牌。 而蒲松却已经看出了端倪,倪裳是能记住牌的,即使她拿到最烂的牌,她似乎能看见对方手里的牌一样,不给对方吃牌,直到自己把一把烂牌打成好牌为止。 肖晓天头上的汗都下来了,不停地喝茶,直到不停地上厕所,林菲则是各种不服,不依不饶要赢回一局,却始终没有赢回。 一家独赢的这局麻将打得四个人欲罢不能,不知不觉已经五个小时过去了,而窗外的雨雪天,似乎是为了配合这局麻将,竟然也一直在下,地上已经是一层厚厚的春雪。房间里光线昏暗,四个人套上厚外套,打开了房间的灯,继续鏖战。直到肖晓天喊:“不行了,不行了,我饿了,我们吃完饭再战。” 蒲松抬头看一眼坐在自己对面的倪裳,看见她静静坐了四五个小时,竟然没有丝毫的倦意,始终不渝,偶尔调笑一下林菲,激得她气急败坏又无可奈何。 蒲松突然明白,这局麻将的意义,为什么会是倪裳一直赢,就是为了拖住另外三个人,让他们玩兴不绝,欲罢不能,一直拖到晚上。 “差不多了,我们该吃饭了,按输赢,应该是我来付这里的费用。”蒲松对倪裳一语双关地说。 林菲一把推散了眼前的麻将,站起身:“奶奶的,打了一天,就赢了一把,没有这么臭手过,我还真不信了,我也饿了,煮泡面,吃完再玩,倪裳,我就是不服你!” 倪裳忍俊不禁地一笑。肖晓天已经起身去烧水泡面。 外面的雨雪依然没有停。 “我们今晚就住这里吧,这雨雪天气,路面结冰,车辆难行,不安全!”倪裳用征询的口气对三个人说道。 三个人倒难得地异口同声同意了。 第五十八章 再返黑店 四个人在这个没有名字,没有主人的民宿吃着泡面。 外面的雨停的时候,已经是夜幕降临。 “我想起一件事……”倪裳皱着眉头说:“我的手提电脑似乎忘在今天早上那个旅店里了。” 正在闷头吃泡面的蒲松和肖晓天都抬头诧异地看着她。 林菲从热气腾腾的面桶上抬起头,冲倪裳说:“你这么聪明一个人,怎么也丢三落四的?那个黑店,你难道还要再去取吗,真是让人操心!” 倪裳笑着看林菲:“你要真担心我,你送我一个手提电脑,我就不用去取了!” “我才没有钱送你电脑!”林菲一翻白眼,断然拒绝。 看着倪裳和林菲斗嘴,肖晓天立刻大笑:“哈哈,林菲,你也有担心倪裳的时候。” “我担心她?”林菲说:“我是怕她被人拐卖了,你们两个男人肯定哭天喊地要去找她,我不跟着能行吗?” “别争了!”蒲松说:“晓天,你和林菲在这里呆着,今晚我们就住这里了,我陪倪裳去一趟旅店,取回电脑,电脑是小事儿,万一里面有重要的资料,不能乱丢。” “我们一起去!”林菲说。 “不用啦,我和蒲松两个人去就好!”倪裳说。 “是啊,林菲,有点儿眼色,别老当电灯泡。”肖晓天依然埋头吃泡面。 蒲松和倪裳已经出来,上了车,乘着夜色,顺原路返回。 一个小时后,蒲松和倪裳已经又回到了那家老陈旅店,蒲松把车停在了离旅店还有五百米的远的一个便道上。 “倪裳,如果我们现在堂而皇之走进这家旅店,肯定会引起老板的注意,但是不进去,我们怎么去找胡俊丽说的那个地下室?”他问倪裳。 夜色深浓,公路上来往车辆依然稀少,倪裳坐在车里沉思一会儿说:“开车,我们直接去找老板,我会告诉你怎么去做……” …… 蒲松将车停在了老陈旅店的门口,车里只有他一个人,他下了车,径直来到旅店的前台,他在前台看见了浓妆艳抹的胡俊丽,这女孩儿正坐在那里玩看清宫剧,在她的旁边,是那个早上和老板娘一起闯进他和倪裳房间的魁梧的男子。这个女孩儿在看见他的一瞬间,吃了一惊,但这吃惊的神情出只闪显了一瞬间,她接下来似乎明白了蒲松再一次出现在这个旅店的意图,冲着蒲松微微一笑:“帅哥,舍不得我,又回来了呀!” 那魁梧的男子也抬起头,看见蒲松,却并没有惊讶,而是面无表情地冷冷盯着他。 蒲松感觉到了这个满身肌肉的男人眼神里的恶意。 蒲松假装没有看到那个人。他俯身趴到登记台的桌子上,贴近胡俊丽笑:“美女,不是我想你,应该是你想我才对,所以我回来看看你。——你们老板呢?” “老板在餐馆招待吃饭的客人。”胡俊丽也轻佻地笑着回应她。 “这鬼地方,除了我们这样的傻子,谁愿意到你们这里吃饭,你老板是守株待兔呢!” 胡俊丽笑而不语。 蒲松话锋一转,说:“美女,我们走的时候,把一个手提电脑忘在房间里了,走了一百多公里,又返回来取,你们有没有看到那台电脑?” 胡俊丽有些茫然,想一想,摇摇头:“昨晚就你们四个人住宿了,今天是我打扫的房间,我没有发现有什么手提电脑。” 蒲松说:“我们肯定是把电脑丢在房间了,可能你没有注意到,你现在带我去找一找好不好?” 胡俊丽咬着嘴唇,看一眼旁边高跷着二郎腿打游戏的魁梧男子,回头冲蒲松摇摇头:“帅哥,真没有看见有电脑,老板说了,不住宿的话房间不能轻易进去。” “我丢了东西,为什么不能进房间去看一看?”蒲松突然发飚,梆地一拍胡俊丽面前的桌子:“叫你们老板出来, 胡俊丽愕然了一下,随即镇定,她冲蒲松说:“别闹了,你再闹,我们老板分分钟会来把你扔出去,相信我!” 胡俊丽的话让蒲松立刻明白,那个自称老陈的老板,监控着这里的一切动向。 他从口袋里拿出手机,拍到桌子上,:“叫你们老板出来,不然我就打电话报警了!” 胡俊丽无奈地看着蒲松,冲他怒怒嘴,蒲松转头看见,他的身后,已经站着那个老板老陈,和他的老婆,以及那个魁梧的男子。 那个魁梧的男子,应该是老陈豢养的打手吧,他依然神情淡漠地玩着手机游戏,但是却已经站在了蒲松的身后,身上散发着浓烈的汗腥味儿,直扑蒲松的鼻孔。 第五十九章 一百年前 按照我的推断,当蒲松在旅店前台大闹时,这个地处偏僻的餐馆加旅店,几乎没有什么生意,仅有的三五个人,应该都会去对付蒲松,而忽略我的存在。 我知道那个地下室在那里,因为当我接近这个地方的时候,我能感受到那种熟悉的痛苦和压抑会像阴云一样冲我扑面而来,让我窒息,又像磁铁一样让我无法坐视不理。 我寻觅着痛苦的源头,在黑暗中寻找…… 我走近餐馆,因为他们着急对付蒲松,所以仓促间并没有拉下卷闸门…… 我走进餐馆,里面空无一人,就像我们昨天晚上进到这个餐馆时一样,这里晚上并没有什么吃饭的客人。 和所有公路餐馆一样,大厅,陈旧的餐桌餐椅,三个简陋的小包间,挂着脏脏的门帘。 我并不在意这些,我的痛苦源头不在这里。 我径直穿过大厅,来到餐厅的后厨,这厨房也还亮着灯,里面倒很干净整齐,这其实符合那个老陈的风格,他有着一流的厨艺,自然对厨房要求不低。 我看见了一个储物架,共有三层,第一层堆放着做菜的调料,第二层是腌制品和罐头等物,最上层,摆放着几个用白粗布包起来的坛子,看不清里面装着什么,坛口也是严密的封起来的。 但是,当我靠近这些坛子里,我闻到了一股混合浓烈的酒精、让人一嗅作呕的难闻味道。 我站在这几个坛子前,这奇异的味道瞬间击开了我记忆的闸门…… 我想起了一百年前的那段往事,不错,整整一百年前…… 1916年,战乱加上贫穷,疫病在云贵一带肆意流行。我本应该可以在国外休闲的躲避战乱和瘟疫,但是内心的烦躁让我一直无法平静地生活。我于是和一位澳洲传教士乔治先生辗转去了苗疆,查看疫情,想办法救治患病的百姓。经过将近半年时间的逐村逐乡走访查看,我和乔治先生一致得出的结论是:苗疆一些以制作蛊毒为生的人是这些疫病的始作佣者。他们用人或者动物的尸体,加上各种奇怪的东西,制作出恶臭不堪的所谓蛊毒,售卖给不明真相的人,称这些蛊毒可以让食用的人受控于下蛊者。而正是这些用各种尸体制作的蛊毒,让许多人在不明真相下服下后,身体受到细菌的感染,或者当场中毒死亡,或者肠胃感染,诱发疟疾等疫病,互相传染而死。 乔治是一名传教士也是一名医生,他在了解了这个真相后,一边给感染的患者治疗,一边给他们做蛊毒无用且害人的宣讲。而我,则着手调查这些蛊毒的制作者,陈老三! 这个人姓陈,因为排行老三,当地人称他为陈三爷,祖上一直做苗疆菜,酿土酒为生。到了他这一代,时逢乱世,他嫌正经做生意辛苦,赚钱艰难,便靠制蛊售卖赚钱,同时用蛊控制一些年轻的女子为他淫乐,慢慢有了势力后,他拘禁收留了几十名女子豢养在一个寨子中,寨子刚好在云贵交界处,来往客商军阀众多,他在寨子中开了许多酒楼茶馆和,利用这些拘禁的女子,威逼色诱男子,敲诈钱财。 我和乔治先生初到这个寨子,便去了陈老三自己主厨的酒楼吃饭,他祖传的高汤酸鱼的确做得极为鲜美。但是不久我和乔治先生便被他发现。为了制止乔治先生治疗病人,宣讲蛊毒的害处,陈老三在一个黑夜派人喂了乔治先生用死尸炼成的的所谓蛊毒,乔治先生尸菌感染严重,只好回国去治疗。而陈老三当我是一个女子,并不想加害,只是想用不致命的所谓桃花蛊毒挟制我,幸好被我逃脱。我及时抽身离开去到重庆后,花重金购买了一支勃朗宁手枪,几个月后,我返回苗疆,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一枪了结了陈老三的性命,算是为当地除了一害。陈老三有很多女人,但是只留下了一个不到三岁的儿子,陈老三一死,他的**蛊窝也随之解散,这个不到三岁的孩子也不知所踪。 而当那天晚上我吃到那盆高汤酸鱼时,我立刻意识到,陈老三的后代,在一百年后,可能重操起了祖宗的恶业。 一念至此,我的胸口如锤击一样,一阵阵的闷痛袭来,我知道,这个痛苦的源泉,正来自离我很近的地方,应该是有一些女子,正承受着极大的痛苦。我不再多想,立刻顺着我能感觉到这种令我无法忍受的痛苦的方向继续往前寻找。 我环视整个后厨,发现并没有什么异样,但是痛苦的感觉却愈来愈强烈,我熟悉这种感觉,三百年来它会经常性地出现,让我发疯地去寻觅和探求…… 到底在哪里呢?…… 墙角有一只黑色的水缸,那种很古老的红土烧制的水缸。 我走过去,看见缸里装着不多的水,水面上飘着薄薄的尘土,说明这个缸其实并不是用来装水的。 我试着挪动那个缸,缸很沉,即使空着,也足有百斤,但是对我来说挪动它并不是难事,我提住缸沿,轻轻拎起它,免得它发出声音。 缸挪开后,下面,露出一个比缸底略小的洞口,洞口仅能容一个人的身体出入。 原来就是这里了!我长出一口气,拿出手机,打开手电,照向未知的黑暗…… 第六十章 旅店较量 蒲松怒气冲天地看着眼前的老陈两口子。 但是那个老陈却依旧和颜悦色:“兄弟,你早上走,晚上赶回来,怕不是为了一个电脑吧!” 蒲松反问;“陈老板,那你说我是为了什么,我这个电脑并不值钱,但是里面有很重要的资料,所以必须要找回来。” “可是都已经告诉你了,你们住过的房间里并没有,而且,你应该记得,你们是从餐馆喝酒后直接去的旅店,进餐馆时,并没有带太多随身物品,怎么会把电脑丢到我们小店里呢?” 蒲松沉默半晌,说:“那我只好报警,让警察来调查了,没办法,我的电脑里,的确有很重要的资料,丢了电脑,就相当于丢了我半条命。” 蒲松说着,拿出了手机,准备拨电话。 老陈脸上的笑容突然变得僵硬,笑容慢慢收敛起来,露出了一丝狰狞,他身边魁梧的男子,也放下了手机,抬头冷冷看着蒲松。 蒲松拿出手机,看了看,嘀咕了一句:“晕,这破手机没电关机了。” 他将手机装回口袋,坐到了旅店大厅的沙发里:“没办法,你们不让我找电脑,那我就只能在这里赖着不走了。” 一听蒲松这样说,老陈突然变色的脸,又恢复了缓和。他回头冲胡俊丽说:“小胡,给客人倒杯好茶,喝杯茶消消火,你再去房间各处仔细找找电脑。” 胡俊丽在蒲松大喊大叫的时候,自始至终坐在登记台里玩手机,头都不抬一下。听见老板说话,起身从饮水机里倒了一杯水,端出来递给蒲松,在和蒲松四目相对时,有些慌乱地躲闪开了他的目光,立刻又回到登记台后面去看手机了。 蒲松端着手里的那杯水,并没有去喝。 老陈看蒲松安静下来,便坐到了他的对面,自己也用一个泡着枸杞的保温杯慢悠悠地喝头水,回头冲老婆摆摆手:“去餐馆看看,看有没有晚上吃饭的客人!” “这么晚了,哪来的客人,这鬼地方,白天也个人来吃饭,晚上哪有人来!”他的老婆咕咕哝哝唠叨着,转身走了。 蒲松的心不禁揪了起来,他不知道,此时倪裳那边怎么样了。 他看了看表,已经是晚上九点多了,旅店里那个魁梧的男子,这会儿又悠闲地玩起了手机,好像所有人都和他无关一样。 “兄弟,我们聊一会儿吧!”老陈说。 蒲松看着他,依然保留着怒气不息的姿态。 老陈说:“兄弟,你能路过我的店,住一晚上,又返回来找我要电脑,说明我们有缘份呐。——其实我真不可能藏匿了你的电脑,你不相信就算了。我呢,从小在这个山沟里长大,后来不愿意种地,就和老婆在个公路边开了这个餐馆旅店,想着生活能轻松点儿,但是你也看到了,一天到晚没什么生意,因为我的这个店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除非刚好碰到饭点,一般人也不愿意停下来吃饭住宿,但是即使这样,我也不赚亏心钱,昧良心的钱,做生意嘛,诚信第一啊!” 蒲松静静地看着老陈那张圆圆的脸,和那双永远微眯着的眼睛,已经秃上去的头顶上,闪着油腻的光泽。 白天下了一天的雨夹雪,晚上寒意很重,蒲松即使穿着厚夹克,也觉得有些冷。 他裹一裹身上的衣服,突然想起只穿了牛仔裤薄衬衣的倪裳,心里油然生起万分地牵挂。 他出神地想:倪裳,她那么漂亮,但是却没有一丝一毫的柔弱,行事作风,几乎像个超人一样敏锐。 他想起昨晚他和她相拥眠的美好夜晚。 他觉得自己似乎了解和理解她的一切行为,但是又觉得离她非常遥远,自己根本不了解她是一个怎么样的人。 但是无论如何,只要一想到她,牵挂和心疼就会不由自主地笼罩他的整个心房。 他皱起眉头,觉得时间过的漫长得如同经历了一个世纪。 就在他内心万分焦急的时候,旅店的门口,走进来了一个人。 石岳。 第六十一章 地下室 不要问倪裳是怎么进到这个没有任何台阶的地洞,又将那个巨大的水缸挪回原地的。 事实就是,当老陈的老婆被老陈喝斥着回到他们的生意清冷的餐馆,下意识地巡视了一翻餐馆,看见餐馆没有任何异样,她便懒懒地坐在她经常坐的那个旧圈椅里,发呆。 她是老陈的老婆,也是他的傀儡,老陈让她做什么,她就做什么,她没有自己的思想。 她不知道此时,倪裳已经顺着那个神秘的地洞,来到了一个黑暗的地下室。 她关掉了手机的电源,让自己全然处在黑暗里,因为她知道,这里可能有无死角的监控,只有黑暗能让避免监控。 她能在黑暗中自如的行走,这是她比常人更胜一筹的又一个地方。 岁月让她对黑暗的适应,和白昼没有什么分别。 当她站在这个这个地下室的时候,她看了不足三分钟,便看清了这个地方的玄机。 这是一个巨大的地下室,或者说,这是另一个地下旅店。她所站的位置,就像一个旅店的走廊尽头,她的眼前,是将近十余间房间左右排列。 所有的房间都紧紧关闭着,没有人进出,没有任何声音。 但是,她知道,这些房间里是有人的,应该全部是女孩儿,她们被囚禁在这里,就像一百年前,陈老三囚禁那些被骗喂了蛊毒的女子一样,她们的痛苦,她此时能更加清晰地感觉到,但是,此时的痛苦,已经不带着焦虑和窒息。 因为她已经找到了她们。 她轻轻地来到了靠近自己最近的那间房子门口。 门是紧闭着的,她试着去推,却推不开。 她从她那条牛仔裤的口袋里,掏出一个像卷尺一样的金属小盒子,对准紧闭的门缝按了一下,一道宝蓝色的光从子里射出来,像一柄利剑一样划过后,倏忽收回。 她再次去推那门,门开了。 她走进了那间只亮着一盏台灯的房屋。 一屋子的烟味儿。 一个只穿着内衣,浓妆艳抹的女子,披散着长发半躺在一张宽大的双人床上,一边吞云吐雾,一边用ipad打游戏。 她看见倪裳的时候,却没有半点的惊讶,淡漠的眼神斜睨了她一眼,说:“你走错房间了,赶紧出去!” “那我的房间在哪里?”倪裳问她。 女子瞪她一眼:“鬼知道你的房间在哪里?自己的房间自己不知道吗?你是不是这里的?” 倪裳瞬间明白,她把自己当成走错房间的同伴了。 那么,她们彼此之间应该都不认识。 “我……”她说:“我的房间门打不开了,我出来进不去,刚才推你的门刚好开着,就进来了。我不想晚上去找老板开门,明天早上再说吧。你让我在这儿待一晚上好吗?” “待一晚上?你疯了!让老板知道,我的小命都能搭上,你赶紧给我出去。”女子抬起头看着她:“你新来的吗,不懂这里的规矩?我们一个人一个房间,平常话都不允许说的。” 倪裳看着她:“我知道,我们是一样的人,可是今晚我实在没办法了,你让我在这里待一晚上,我可以给你钱。” “钱?”女子对倪裳的提议嗤之以鼻:“我们待在这个鬼地方,要钱有屁用。” “那你要什么?”倪裳问。 女子深深地吸一口烟:“有粉儿吗?” 倪裳说:“有,在我房间里,你让我待一晚上,等我明天找老板打开房间的门,我回头给你送过来。” 女子抬起了头:“一言为定!我要三包!” 倪裳说:“两包,我也不多了!” 女子:“成交,你待着吧!” 倪裳走了过去,毫不客气地翻身上了床,径直躺在了那名女子的身边,顺手关掉了那盏昏暗的床头灯。 那女子回过神,刚要说话,她的嘴,已经被倪裳紧紧地捂住了。 倪裳压在她的身上,在她耳边温柔地说:“不要动,我们是一样的人,你要听我的话!” 第六十二章 又是铁衣? 当警笛声刺耳地响彻这个位于荒郊野外的餐馆的时候,蒲松和石岳在站在公路边的寒风中聊天。 “你打电话给我的时候,我立刻就往过来赶,顺便通知了当地的的警方。我们两地警方已经对这个不明制售毒品和黄色视频短片的窝点查了很久,但是一直没有查到它到底在什么地方,没想到被你找到了。对了,你怎么会来这里!你好像还没有正式入职到局里啊! 蒲松一边四下张望一边回答石岳:“谢谢你及时赶到啊石队。——我问了,我入职可能还要等两个月,现在还是无业游民,乘着这个机会,准备和朋友去西北旅游,恰好住在这个了这个旅店,店里那个女孩儿,她叫胡俊丽,她向我们求救,我才打电话给你。” “原来是这样!”石岳拍拍蒲松的胳膊:“蒲松,你还没有加入到我们公安队伍,就立了一大功,祝贺你啊!相信你以后会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民警察的。那不打扰你了,去和朋友玩吧,两个月后,我们单位见,这里就交给我吧!” 蒲松答应一声,和石岳握了手,挥手告别。 他想赶快找到倪裳。 他想倪裳应该还被困在警戒线里,因为在他和石岳看见倪裳的时候,她冲她摇了摇头,示意他们并不认识,所以她是和那些女孩儿一起被带出地下室的。 但是他一回头,却看见那辆停在离自己有百米之外的车灯是亮着的,并且正在朝自己缓缓驰过来。 倪裳开着车,停在了他和身边,摇下车窗玻璃说:“上车吧!” 蒲松拉开车门上了车,在看见倪裳的那一瞬间,长出了一口气:“真是太好了,你安然无恙!” 倪裳笑笑:“我能有什么事,我们该赶回去了,不然再等一会儿,林菲和肖晓天该开着车来找我们了。” 蒲松掏出手机,打开,看见肖晓天短信过来,肖晓天已经打了有将近十几个电话。 “你说的没错,他们两个的确快急疯了,我们赶紧赶回去吧!对了,回去怎么说手提电脑的事儿!” “手提电脑找到了,就在车后座上,你没有看见吗?” 蒲松回头,看见车的后座上,的确躺着一个精致的电脑包。 他看着她:“倪裳,你把一切都布置的滴水不漏,我真的太佩服你了。” 倪裳已经掉转了车头,在黑暗中,向西驶去。 雨雪后的深夜,一轮明月升起,照着远处山上的积雪,整个大地一片亮白。 “那么多的女孩儿得救了,真要谢谢你倪裳!这个姓陈的,真是让人发指,要不是你及时发现,他还不知道要害多少人。” 这条路,晚上几乎已经没有车辆过往。倪裳侧脸看着天上的明月:“你看,不论这世间有多少罪恶,这天上的明月,却永远都是那么美丽,真漂亮啊!” “是啊,正是因为有一轮天上的明月,才会让人心底的善良永远不会消失,不是吗倪裳,你真是一个善良的女孩儿,却又这么聪慧。” 蒲松说。 “不要太抒情,我不习惯。”倪裳打断了他的话。 “好,不抒情!”蒲松说。 他们迎着这无边的月色,继续西行。 当蒲松的手机再次响起的时候,蒲松接起,当然是肖晓天打来的。 “你们什么情况?”肖晓天在电话里吼:“关机干嘛?我和林菲已经开车来找你们了啊!” “没事没事!”蒲松说:“掉头回去吧,我们回来了,马上就到住处,回去等着我们啊!” 电话那头的肖晓天这才平静:“真没事儿?” “真没事儿,关机是因为手机没电了,马上就回来了!” ——凌晨时分,当倪裳和蒲松的驶进民宿院子时,看见这个没有主人的民宿院子里却灯火通明。 林菲的那辆车旁,多了一辆车。 倪裳看见这辆车时,吃了一惊,那是一辆黑色的沃尔沃,这铮亮的黑色在夜色和灯光下散发着神秘而诡异的光芒。 那是铁衣的车。 当看见这辆车时,倪裳原本因为今晚一切顺利,笑容意盎然的脸色还是倏地变了。 第六十三章 继续西行 “不要动我!”林菲在睡梦中使劲甩开了一只揪她耳朵的手,咕哝着说道,随后从梦中惊醒过来,已经听见民宿的院子中有车子发动的声音,看窗外,天色还没有大亮。 揪她耳朵的人是肖晓天。 她翻身,从被子里一脚冲肖晓天踹过去:“你要死了吗,半夜不让人睡觉,清早就吵人醒来,我去……” 肖晓天就势一躲:“你这一脚要是不小心废了我,看你后半生怎么办?” “我这一脚废了你,你这后半生最起码不会为祸人间,说不定还会专心致志,成为一名成功人士呢!” “别闹了,快起来!”肖晓天连被子带人扶起了林菲:“你要再不起来,我就揭被子了。” “起这么早干嘛?”林菲依然闭着眼睛:“昨晚等他们两个人,快两点才睡,这才几点就要睡。” “你有没有搞错,我们这么起早贪黑辛苦,是替你找你前男友的,早找到一天,你就早放心一天不是?快起来快起来,倪裳催了!” “倪裳,又是倪裳,就她一天事儿多,真是个事儿妈!” 林菲在肖晓天的催促下起了床,简单洗漱一下,拎着随身东西来到院子里,看见倪裳和蒲松已经在车里等着了。 他们的车旁边,竟然多了一辆车。 “昨晚这还有人来住啊!”林菲看着那辆车问:“什么时候进来的我都没发现。是什么人?” “管他是什么人,肯定也是和我们一样住宿的。” 肖晓天推着林菲。四个人,两辆车,出了这间民宿,天不大亮,就出发了。 “再有半天时间,我们就会翻过秦岭山脉,正式进入黄河流域的西北。”倪裳坐在专心开车的蒲松旁边说。 “我可以问你一件事吗?”蒲松说。 “什么?” “停在民宿的那辆车的主人,是不是那天纠缠你的那个男人?” “只是一辆车而已,和我们一样住宿的行人,我并没有注意到他的主人是谁?”倪裳转头看着窗外,冷冷地说。 蒲松从倪裳的话音里听出了不悦,他看她一眼,不再多说话。 前行的公路崎岖盘旋,两边的山上还有积雪,让人恍然感觉到了冬季,公路上也有偶尔的冻雪。 蒲松打开了车里的暖气,她侧脸看了一眼倪裳,见她依然穿着薄薄的烟灰色低领毛衣和牛仔裤,天鹅一样的脖颈一条银色的链子,链子上,是一个银饰很古朴的银饰,她正用手轻轻抚摩着它出神。 蒲松不禁多看了一眼那个银饰,那似乎是一片流云的形状,做工虽然精致,但是却显得很古旧的样子。 他觉得,他和身边的这个女孩儿越亲近,就越想了解她更多,但是越想了解她,却又觉得离她遥远。 倪裳看了一会儿窗外,拿起手机,用手机通过车里的蓝牙音响,放一首音乐,并不是那首in''backtome》,而是一首用葫芦丝伴奏的民歌。 他觉得这首歌有点儿熟悉,仔细听了一会儿,才发现,这曲调竟然和那天晚上,那个老陈吹奏的葫芦丝曲调很像。 “倪裳!”蒲松忍不住再一次问她:“你,是不是以前就认识那个姓陈的?” 倪裳看他一眼:“你是因为听到这首音乐所以才这样问对吗?我听这首音乐,是因为我想起了我以前的一个朋友。他认识那个姓陈的,具体点儿说,他就是受了陈家这种祖传的、实际上只能让人细胞感染的毒物最后死去的,我很想念他……” “原来是这样!”蒲松吁口气:“这样也算是为你朋友报仇了。” “是啊!”倪裳说。 第六十四章 吃泡面聊天 这就是西部么? 农历二月中旬的天气,即使天空艳阳高照,但是远处的山上,仍然能看见积雪皑皑,大地没有太多的绿色,越往前行,越觉得苍黄。 但是天地却豁然开阔了很多。 林菲在前面带路,依然不走高速,一路千难万险,她也执着地走着。她用电话告诉蒲松,要省钱,然后找到有城市的地方,买点儿厚衣服,不然会冻死在西部的。 蒲松为林菲这个理由啼笑皆非,但是又无话可说,只能紧紧随着她的车一路行驶。 这半天的行驶,一路上除了偶尔的村落,竟然没有看见城镇。 快到中午时,林菲的车在前面停住了,蒲松的车跟了过去,看见这条年久失修的公路前面,有半幅已经塌陷下去,另一半摇摇欲坠,似乎也马上要塌陷。 除了他们两辆车,再没有车辆被拦截,似乎也没有别的车辆从这里路过,或者,其它的车辆选择了绕道。 林菲从车上下来,裹着肖晓天的外套冲蒲松他们挥手。 蒲松下了车。 “路断了,一时半会儿走不了,我们先吃中午饭了。” “中午饭?方便面?”蒲松问。 “当然是方便面,不然是什么?鲍鱼龙虾,红烧肉?”林菲怼他。 倪裳和肖晓天也已经从车上下来。肖晓天从后备箱里拿出了防潮毡和一大堆方便面,火腿肠咸菜,准备他们的午饭。 阳光刺眼,紫外线明显地强起来了。四个人席地而坐,肖晓天用瓶装水加进自热方便面里,一会儿就泡好了四碗方便面,加进了火腿肠和卤蛋,咸菜,倒也丰富。 蒲松先端一碗给倪裳,然后给她打开一瓶纯净水递过去。 “快趁热吃!”他一边说,一边将一包餐巾纸打开抽了两张放在倪裳盘坐的腿上。 “蒲松,我是不是女人,你怎么看不见我?”林菲又开始醋意大发。 “晓天能看见你,你看他一直看着你。” 肖晓天早已经将一碗泡面端到了林菲的面前,里面堆满了火腿和卤蛋。 “肖晓天,放这么多配菜,能好吃吗,我能吃完吗,你这个败家的!” 肖晓天悻悻地看着林菲:“真难伺候,你要再这么难伺候,我就抛弃你了啊,看以后还有谁要你。” 两个人斗着嘴,蒲松和倪裳已经吃完了半桶面。 林菲一边吃面一边问蒲松:“蒲松,你现在马上是警察了,我上次去碧罗村时,跟你讲的那个古墓的事,你有没有想出来是因为什么呢?” 蒲松想了半天,想起了林菲讲的那个古墓的故事。 一个考古馆长发现的明代古墓,夫妻棺椁合葬,但是有一具却似乎是被人杀死。肖晓天推测是因为丈夫死后,女子不愿殉夫,所以被杀死在墓中。 “我还是同意肖晓天的推测,夫妻合葬的墓中,当然是女子不愿意殉葬,所以在棺椁中被夫家杀死,很正常的。”蒲松说。 倪裳已经吃完了那桶面,把面桶放进垃圾袋中,问:“你们在说什么?” 蒲松把林菲讲过的故事给倪裳叙述了一遍。 倪裳问:“那个古墓,是在离蒲松的故乡青阳镇有一百公里的永丰镇发现的吗?” 林菲点点头:“听谷风说,就是一个叫永丰的地方。” “墓主人是一位明末武将。”倪裳喝一口水:“和他一起合葬的,的确是他的夫人,但是这两个人,年纪相差很大,丈夫年近五旬,而这位女主人,却只有二十多岁。” “是啊,谷风也是这样说的,说博物馆的人看了骨骼,得出两个人年龄相差二十多岁的结论。——倪裳,你怎么知道。” 倪裳看着林菲笑:“那个古墓发现的第二天,我也去看了啊,所以知道!” “啊,那你认不认识谷风?”林菲很惊讶。 “我要说我认识他,而且还约他一起喝了茶,你是不是要杀了我?”倪裳笑着问林菲。 林菲皱着眉头。 “呵,那个古墓被发现的时候,网络新闻立刻就报道了,我刚好也路过那里,也是好奇去现场看了一下,怎么可能见到你前男友。你们想知道那个古墓的女主人为什么不是正常死亡,而是被人杀死在棺木旁的秘密吗?” “想知道!”三个人异口同声说道。 第六十五章 古墓之谜 倪裳喝着水,慢慢地说。 这个墓主应该是明末清初的一位武将,授昭信校尉官职。他祖籍永丰镇。明末战乱连年,这位将军世代袭武职,所以从少年时就在军中参战,几年回一次家也是奔丧或者省亲。 将军年近五旬时,夫人过世,有没有留下子嗣无从知道。因为这位将军军功卓着,经家族和当地士吏撮合,这位将军在远方疆场时,便被说定了一位小他二十多岁的继室夫人,按照女子十五及笄的风俗,这个女子出嫁时,年龄应该不会超过二十岁,但是能嫁给为战奋战沙场的将军,依然是这位女子的荣耀,在旁人看来,并不会辱没了她。 这位将军应该是匆匆回家,和这位年轻貌美的新娘成了婚,入了洞房,新婚燕尔,对这位妻子也是非常喜欢。但是军事在身,将军新婚后,也很快离开了家,只留下这位年轻的夫人在家里。这位夫人从小出生在书香门第,饱读诗书,丈夫离家后,他便一直写信给丈夫,而这位将军戎马倥偬,面临大明即将国破家亡的危局,他给夫人的这些信分成两类,一类是由自己仓促写就,字迹狂放潦草,另一类,则是由另一个人代笔,代笔的信倒详细叙述将军的饮食起居,偶尔提及战事,也是中规中矩。而这位夫人写给丈夫的信则是洋洋洒洒,才情横溢,字里行间表达着家人的思念和牵挂。 只是几年之后,大明将亡,这位将军也在壮年时,不幸殉国。一生戎马倥偬,死后,他的尸骨被运送回乡安葬。 你们所说的他的夫人是因为不愿意为丈夫殉葬而被杀。这根本不合情理,按照明时习俗,人们为夫妻做合葬墓穴,一人先去世后,会先入葬,等到另一个去世后,再从留好的门里运棺进去入葬,从此封墓,并不会将活人杀了殉葬。 那么这位年轻貌美,才情横溢的将军夫人为什么会被杀死在棺木旁? 所有事情的真相,都藏在这位将军夫人与夫君的来往的书信里。这些信在一百年前就被盗了,连同这些信被盗的还有将军的军刀铠甲印信。古人盗墓讲究不损墓室,不盗全部,所以,盗墓贼留下了那个装这些书信和一些簪环首饰的乌木妆奁盒。 那些信的确就装在那个精致的妆奁木盒中,木盒描龙画凤,被第一批盗墓贼一眼看上,打开盒子盗走里面所装的东西。结果盗贼盗了这些信回去后,或许这个盗墓贼根本就不识字,或者只是草草翻看一遍,觉得这些信只是一堆废纸,于是准备丢掉,但是又不知道什么样的机缘巧合,这些信被保存了下来,几经辗转,被一个喜欢古玩收藏的人收藏并流传了下来。 我在一个偶尔的机会,有幸看到过这些信,这也是我后来从新闻上看到永丰镇发掘出了这位将军墓之后,立刻兴致很高赶去看了现场的原因。我去看完这个墓室,是为了证实通过那些信猜测出的沉埋故事。 这些信,的确是从永丰镇这位将军墓中盗走的。而这位年轻貌美的女子,借着写给丈夫的名义,是将思念之情写给另一个男人的,这个男人,就是替将军代笔的那位男子,也极有可能就是杀死她的人。 这是一场发生在明末的三角情仇故事。 这个隐藏在这对白首青春夫妻之间的男人,虽然不知道具体姓名、长相,但是想象一下,应该是和这位夫人年纪相当,才情相配的,他们怎么相识,怎么相爱已经不得而知,或许是青梅竹马,或许是嫁入将军府后一见钟情,都是有可能的,也已经不重要,但是那些信中所隐藏的感情,却明白无误地说明,两个人约好,等到将军死后,要相守在一起。,但是墓室中的血腥,却分明说明,这个男子不知因为什么原因反悔了,他在将军死后,将这位和自己相恋,但是又是主人的爱妻的女子骗至墓室杀死,自己逃走。 甚至,他可能就是这个墓室的第一个盗墓者。他杀死了深爱自己的女子,带走了见证他们两个人爱情誓盟的妆奁盒以及墓中的其它珍宝,在世人所不知道的地方,书写了这个背叛主人,随后又背叛爱人的悲剧爱情故事。 当然,这也许只是一个故事,事情的真相并不是这样,但是从所有细节去这样猜测,也不无道理。 第六十六章 翻车了 “你都能当小说家了!”林菲听完了倪裳的讲述,揶揄她。 倪裳笑吟吟地看着她:“这只是一个故事,真的假的并不重要啊,反正他们都已经死了。” 肖晓天推林菲:“林菲,我觉得倪裳说得很有道理,这个故事,真的假有又有什么关系呢,反正这些代的人都已经死了,我们只当是一个故事听一下而已,是非恩怨都随历史沉埋了。” “所以我说倪裳,你真会编故事!”林菲用嘲讽的口气说着,一边喝完了面桶中的最后一口汤,将空面桶递给肖晓天,自己站起身去到前面的路段塌陷处查看。 四个人都站在这条断路边查看。 他们估计不来,如果两辆车从半幅路上通过,会不会造成这半幅路塌陷,让他们连人带车一起掉下去。 而还没有塌陷的这半幅路,紧靠着陡坡,稍不小心车也会掉下山坡,左看右看,这条路都实在难以通行。 “我们只能原路返回,再寻找其它的路了。”蒲松说。 肖晓天看倪裳,想知道她的意见。 倪裳也赞同蒲松的说法。但是林菲却跳了起来:“不行,我查了地图,如果从原路返回走另外一条路,至少要再走两个小时,而且那是一条高速,还是绕道,太远了。” “可是如果不原路返回,冒着巨大的风险强行通过,万一发生塌陷,怎么办?”肖晓天对她说。 “我们不会那么倒霉。”林菲一边说,一边走到了那半幅公路边上:“还有近两米的距离,只要车速够快,就能迅速通过。” 肖晓天和蒲松坚决反对,但是林菲却依然坚持。 “那么,谁来开车?”倪裳问林菲。 林菲挑衅地看着倪裳:“越野我来开,你的车,你自己开,要不,你就自己返回好了!” 倪裳用她惯有的冷静而毫无波澜的神情看了林菲一会儿,说:“我来试试,你先开车后退!” 林菲一竖拇指:“倪裳,这才是我心目中的你么,女汉子,我服你!” 她转身上了自己的越野车,掉头开到一旁,为倪裳让出了一条道。 蒲松冲了过去要拦住倪裳:“你们疯了吗?这是好玩的吗?倪裳,不许干傻事。” 倪裳却已经打开自己那辆车的车门,坐了上去。 只是突然之间的事情。 三个人几乎没有看清楚倪裳是怎么发动的车,又是怎么越过那不足两米宽的塌陷路段的,等他们回过神来,已经看见倪裳的车在那个狭窄的断路边划出一道弧线,然后稳稳地停在了那个让人望而生畏的深洞的对面。 三个人呆了一瞬后,面面相觑,谁也没有说话。 半分钟后,林菲回过神来,赞叹了一句:“不错啊,倪裳!” 她二话不说,转身便朝自己那辆越野走去,没等蒲松和肖晓天阻拦,她已经跳上了车,发动油门,轰然加到了四档往前冲去。 她也想像倪裳一样用最快的速度越过这去。 “不要……” 伴随对面倪裳的一声喊,林菲的那辆二手越野,在山坡边前车轮立起来摇晃了一下后,像一个巨大的玩具一样,翻着筋斗朝着山坡滚了下去。 第六十七章 林菲重伤 肖晓天几乎没有一分钟的迟疑,在林菲的车滚下山坡的时候,他已经大叫着一跃身,连滚带爬的在冲天的尘土中追着那辆越野从乱石乱草丛生的山坡上追了下去。 蒲松也惊呆了,他看见那辆车在一阵翻滚后,轰然停在了坡下面的一块平地上。他也跟着肖晓天往坡下冲,说是冲,其实是往下滑,因为这坡太陡坡了。但是滑了一截子,他拉住一根灌木停住了。 他看见林菲趴在半山坡的一块石头上面,几乎被土埋了。 “林菲!”他喊她,看见肖晓天也看见了趴在山坡上的林菲,已经滚到她身边,抱住了她。 林菲满身是土,满脸是血,不知是死是活。 肖晓天已经大哭起来:“蒲松,林菲死了,她死了……” 蒲松小心翼翼地靠过去,靠近林菲时,看见她双眼紧闭,的确像是死了。 “林菲啊……”肖晓天像个女人一样嚎啕大哭。蒲松一只手抓着石块,一只手去摸林菲的动脉,一摸之下,知道她还活着,只是在从车里摔出来时,头磕到了石块上,撞晕过去了。但是此时她头上在流血,这很危险。 在这连自己都很难趴上去的陡坡上,要想把一个昏迷的人弄上去,还真有点儿难。 “别哭了,晓天,林菲没死,赶紧弄上去抢救,不然就真死了!” 肖晓天立刻止住了哭声:“怎么弄上去,我脚下滑,使不上劲啊。” 蒲松往上看,看见倪裳正往他们所在的靠近,她的手里,拎着一只备用药箱。 蒲松长出一口气,的确,按照正常的急救,越早止血对林菲越是有利的。 他伸臂过去接过了倪裳递过来的备用药箱连同两瓶纯净水,打开药箱,里面竟然一应俱全。 他让肖晓天托住林菲的头,找到了伤口,伤口还在汩汩地往出冒着鲜血,蒲松用水冲洗干净了伤口周围的灰土,摸了摸,颅骨没有受损,只是皮外伤,伤口足有一寸,但是这会儿也没有办法做缝合手术。他用消毒水简单处理一下伤口,用几张创口贴紧紧粘住了伤口,再用绷带缠住了伤口,这样伤口虽然还在出血,但是已经好多了。 他趴在林菲旁边,检查了她身上的其他地方,还好,除了几处皮外擦伤出血外,并没有太严重的伤口。 只是她依然昏迷。三个人在这个陡坡上,趴在她的身旁看着她。 “认识她不到一个月。”蒲松大口喘着气,抹去脸上的尘土和汗水说:“她这是第三次昏迷,我真是受够了,早知道,从一开始就不要救她,就没有这么多麻烦了。” 肖晓天立刻大怒:“蒲松,你说什么呢?你是不是个人,林菲是我女朋友,就算不是我女朋友,和我们没有任何关系,你也不能说这样的话,你再这样说,我不认你这个兄弟了!” 蒲松看肖晓天一眼,不和他争辩,只是说:“我们现在怎么把林菲弄上去,快想办法,再这样下去,你女朋友真就没了。” 肖晓天:“放到我背上,我背林菲上去。” “这么陡的坡,你自己能爬上去,都很难,还要背林菲上去,你想什么呢?”蒲松无奈地看着林菲。 倪裳一只脚蹬着林菲身旁的石头,她往上看了看,从这里到上面的公路处,足足有二十米左右的距离。 倪裳牵住了林菲的双手:“放到我背上,我背她上去。” 蒲松惊讶地看倪裳,倪裳已经背过身去,要蒲松将林菲放到她的背上。 蒲松和肖晓天面面相觑,谁也没有动。 —— “喂,你们需要帮忙吗?”一个慢悠悠的声音从他们的头顶上传了过来。 三个人一齐抬头,看见在他们上面的路边,俯身站着一个人。 一个年轻又英俊的男人。 在看见这个男人的那一刹那,蒲松和倪裳都吃了一惊。 但是,一根绳子已经抖抖索索地垂了下来,垂到了他们的面前。 肖晓天像抓住救命稻草一样一把抓住了那根绳子,三两下便缠在了林菲的腰和腿上。 第六十八章 三个人 当林菲被肖晓天抱着放到防潮垫上时,她痛苦地呻吟一声,醒了过来,睁眼看着眼前的人。 肖晓天抹一把脸上的汗水,大喜过望:“林菲,你醒了,你要吓死我了。” 林菲要动的时候,唉哟一声叫,她全身都受了擦伤。她看见肖晓天跪在她身边,蒲松和倪裳也正忙着查看她的伤势。她的目光落在了一个陌生但是又似乎是见过的人的脸上。 韩铁衣。 他正抱着双臂,微笑地站在三个人的身旁看着林菲,他那张帅气得能令人窒息的脸上的笑容,让林菲一刹那忘记了疼痛。 她想起来,她的确在咖啡店的门口和这个男子擦肩而过,他是倪裳的朋友。 她再往前想,想起自己开着那辆二手越野车,非要逞强像倪裳一样也完美地越过那条塌陷的公路,没想到却马失前蹄侧翻到了山沟里,好在那是一辆老旧的手动挡车,她在车子翻滚的过程中拼力拉开了车门,借力将自己摔了出来,结果又被磕晕过去了,命虽然又一次捡回来了,但是想想,这一次比一次危险的情境,自己真是命大,最近真是和死神不停地玩捉迷藏,说不定哪天就被对方捉住不放了。 “我的天!”她虚弱地嘀咕一声,想要动,却发现动不了。 “别动!”蒲松捉着她的一条腿:“你的腿肿的厉害,有可能骨折了。” 林菲立刻泪如雨下,大哭起来:“什么,我的腿断了吗?” “比起你的头撞到石头上只是撞到皮肉,你腿断了也是你走了大运。”蒲松一边查看她的腿一边说。 林菲忍住了哭声,小声地啜泣。 倪裳也用她那惯有的迷人的笑看着她:“林菲,你要不要照照镜子看看自己。” “你走开,我不要看到你!”林菲冲倪裳吼,但是从头上缠到下巴的绷带让她一阵吃疼,她立刻呲牙咧嘴。 蒲松忍不住看了一眼倪裳,这是从认识她以来,她难得地这样幽默,但是,她知道这不是幸灾乐祸,只是借大难之后的放松和欣慰小调侃一下而已。 就在三个人围着林菲调侃的时候,铁衣一直默默地站在旁边,抱臂而立。 当倪裳站起身时,他走到了她的身边:“真意外,我们又见面了。” 倪裳慢慢地踱步到一边,直到蒲松和肖晓天听不见他们谈话的声音。 “为什么要一直跟着我,这很好玩吗?”她冷冷地说。 铁衣:“问这句话的应该是我,你这么优秀的一个人,为什么要跟他们三个人在一起,而且竟然甘愿忍受那个女人的训斥,为什么?你欠他们什么?” “这跟你有关系吗?”倪裳霍然抬头, “当然有关系?”铁衣骄傲的嘴角挑起,眼睛微眯:“我说过,我们是一样的人!” 倪裳沉默片刻:“从我见到你到现在,我从来没有觉得我们有什么一样的地方,不要给我贴标签,我们素不相识,不要再跟着我好吗?不然……” “不然,会怎么样?”铁衣往前跨了一步,微侧着脸,他的脸距离倪裳的脸,几乎仅有半尺。 倪裳闻到了那股令她窒息的香水味。她嫌恶地后退一步。 但是铁衣却紧跟着往前一步,依然紧逼着她的脸,脸上是霸道的笑容。 “你到底是什么人?”倪裳挺直了脖颈,用目光回击过去。 两个人的目光像两把利剑,对峙。 “这样才是你啊,倪裳!”铁衣更加贴近她的脸,几乎贴着她的耳朵说:“你不应该和他们在一起,他们不配,你明白我的意思。” “我不明白……” 铁衣还要继续说什么—— “倪裳!”一个严厉的声音传来,倪裳倏地回头,看见蒲松正在朝他们走过来,蓬乱的头发上沾着杂草,一身的土。 她立刻转身迎向蒲松。 “林菲的腿怎么样?” 蒲松眼睛紧盯着铁衣:“林菲没事儿,腿好不好得等消肿后才知道。——他是谁,为什么又跟着你?” “一个朋友,我们见过的,他叫铁衣。”倪裳已然恢复和颜悦色。 铁衣走了过来,双手插袋,矜持地微笑点头:“我叫铁衣,是倪裳的朋友,很高兴认识你们,刚好路过,能帮到你们,非常荣幸!” 蒲松从头到脚打量了铁衣一番,伸手抚抚脏乱的头发:“十分感谢,我是倪裳的男朋友,我叫蒲松!” 倪裳的脸瞬间绯红。 铁衣笑了,笑得灿烂,其实是十足的嘲讽。 第六十九章 为什么脸红? 所有的事情都让我感觉到从未有过的无法把控。 这个铁衣到底是什么人?他已经说过两次,他和我是一样的人。 一样的人? 什么地方一样? 相同的人生?——这很可怕。 相同的灵魂?——应该不会。 具体到底是什么?我无法确定。 但是我知道,他一个危险的人,他在一步步地逼近我,充满着侵略和攻击。 我下意识地想要寻求帮助。在我的人生经历中,很少有过这样无助的时候,这种想要抓住一个人来替自己解围的时候。 我顺手抓住的,竟然会是蒲松他们。 我这样做的目的,是想要告诉这个叫铁衣的人,我是一个普通而正常的人,有朋友,有过去,有一个正常人的一切过往。 但是,当蒲松脱口说出“我是她男朋友”时,我为什么会脸红? 这是以前从没有发生过的。 我怎么会为这个年轻人而瞬间脸红心跳? 我在那一瞬间,忍不住偷瞄他一眼,看见他那张温和阳光脸上,神情是理直气壮和坦然。 他显然是在帮我解围,而我也应该坦然接受他的解围就好。 可是,我为什么要脸红呢? 真不应该,真是见鬼! 但是,就在这一瞬间,我突然想清楚了:面对眼前的困境,面对这个叫铁衣的男人的一味纠缠紧逼,选择逃避毫无用处,只会让对方更加猖狂,会让他看出我内心的慌乱和惶惑,这只能让我处于被动之局,后退无路。 我为什么要怕这个无赖一样的人?我想,我必须要主动出击了。 这个人,不值得我去害怕和后退。 第七十章 我要坐铁衣的车 这一场突发的意外,和韩铁衣的突然出现,让蒲松倪裳这四人探险组不得不重新制定计划。 那辆二手越野车已经安静地躺在了沟底,比起蒲松的第一辆越野来说,它算是幸运,因为没有起火烧掉,但是也没有什么用,因为已经完全报废了。 肖晓天下到谷底的车旁,从车的后备箱里找出了一些点食物,其它东西已经面目全非。 他从坡上爬上来,看着眼前的蒲松和倪裳:“这辆车,又报废了!没办法,林菲天生就是这么个主儿,我们除了谅解,没有别的办法,还好有倪裳的车。” “可是,林菲的伤,只能躺着,一辆车里挤着,对她的伤有影响。”蒲松看着躺在地上的林菲,说。 “没事儿啊,还有我!” 韩铁衣站在离他们有三米远的地方,慢悠悠地开口。 三个人齐齐地看着他,惊讶地发现,他的那辆黑色的沃尔沃,就是那辆停在民宿院子里的沃尔沃,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开过了那处塌陷路段,和倪裳的车并排停在了那里。 蒲松走到倪裳身边:“倪裳,我们挤一挤吧。这个人对你不怀好意,我们不要和他一路。” 倪裳看着铁衣,绽出一个灿烂的笑容:“那太好了,只是你要去哪里?这么巧,我们会在这个偏僻的地方遇到,真是意外!” 铁衣走过来,看着倪裳:“你知道,你去哪里,我就去哪里,至于去哪里,并不是我要关心的,反正跟着你到处逛着旅游,也挺好!” 蒲松横在了倪裳和铁衣之间:“我跟你说过了,倪裳是我女朋友,你说话的时候注意点儿。” 铁衣看见蒲松,依然是一脸嘲讽的笑容:“是吗……” “我的腿好疼,你们不管我了吗?地上这么冷!” 就在他们绵里藏针说着话的时候,一旁的林菲哇哇地叫起来。 肖晓天忙过去看她腿上的伤。 “好!”倪裳冲着铁衣一点头:“我们一起走,继续往西。据我想,林菲的伤应该没有什么大碍,不影响我们继续西行。” 铁衣笑:“这样就对了,倪裳,我们一路同行才会好玩啊!” “我要坐他的车!”躺在地上的林菲突然喊了一嗓子。 四个人愕然看着她。 “你,你要坐谁的车?” “他的!”林菲一指铁衣:“这位超帅的帅哥,我喜欢他,我要坐他的车!” 肖晓天的脸立刻紫了:“林菲,你有没有人性,你不怕我把你扔在这个鬼地方不管?” 林菲瞪着肖晓天不说话。 “可以啊!”铁衣却爽快地答应了:“就让这位美女坐我的车好了,正好可以躺在后车座上。我叫铁衣,以后我们就是朋友了。” “我叫林菲!”躺在地上的林菲开心地伸出了手。 铁衣蹲下身,握住了林菲的手,俯身抱起了她,向自己的车走去。 蒲松和肖晓天倪裳三个人眼睁睁看着林菲花痴一样贴在铁衣的胸前,被抱进了那辆黑色的沃尔沃车里。 “林菲!”肖晓天紧握拳头,咬着牙关崩出两个字。 蒲松看一眼倪裳,却见她冷静地收拾着地上的东西,他蹲下身和她一起收拾药箱和食物。 “倪裳,我们要和这个人一起吗?” “可以啊!”倪裳抬头看着他微笑:“眼下,只有他能帮林菲,不是吗?” “可是,我总觉得他……” “他是和我们一样的人,并没有什么奇怪的地方。——我们赶紧上路吧,这一天又过去了!”倪裳打断了蒲松的话,站起身,带着肖晓天向自己的车走去。 蒲松只好跟在她的后面,坐到了驾驶位上。 第七十一章 夜晚的鬼火 就在韩铁衣的车要开动的时候,肖晓天冲到了他的车前头,拦住了他。 他拉开车前门:“我要坐在这辆车上照顾林菲,这总没有错吧。” 铁衣微笑地看着肖晓天:“有点儿遗憾,我本来是想让倪裳坐在这个位置的,没想到是你,不过也没有关系,你不放心,就坐在这里吧。” 肖晓天拉开车门坐进去,狠狠地关上车门,回头看一眼躺在车后座里的林菲,冲她做一个鬼脸,那意思是:别想摆脱我! 这又是一个奇怪的组合。 韩铁衣开着自己的车,后面载着受伤的林菲,旁边坐着肖晓天。 蒲松依然开着倪裳的车,载着倪裳,五个人一前一后,继续往前。 蒲松用微信语音告诉肖晓天,如果前面看见有村落城镇,就停下来,等林菲的腿消肿后,看看有没有骨折才能决定是否继续往前。 但是这时候,天色再次将晚,夕阳已经挂在了天边,他们一路看见的依然是连绵不绝的山野。 有肖晓天坐在身旁,铁衣沉默而专注地开着车,车里连音乐都没有,肖晓天只能听见车驶过黑暗山野的声音。 “肖晓天!”躺在后面的林菲冲着肖晓天叫:“你不管我了吗?我的腿好疼。” 肖晓天无奈回头,黑暗的车内,他看不见她,但是能感觉到她躺在那里的痛苦:“宝贝儿,忍忍啊,到了前面有人的地方,一切就好了。” 过一会儿—— “我很饿啊!”林菲继续叫嚷。 肖晓天继续安慰她:“再忍一忍林菲,再走一会儿就有吃的了。车翻了,我们只剩了一箱方便面,瓶装水全都摔破了,这会儿啃方便面,你也不方便吃啊!” 开着车的铁衣笑了:“美女,你男朋友对你很好啊,这么关心你!” “别胡说,他才不是我男朋友。”林菲立刻矢口否认。 “那么倪裳呢,那个叫什么?——蒲松,他是倪裳的男朋友吗?” “是啊!”林菲回答铁衣:“他们当然是一对喽,你没看见他们开车都是同一辆么!” 铁衣顷刻间沉默不语。 肖晓天忍不住回头偷瞄一 过了许久,他再次开口:“你们了解倪裳吗?她是谁?她是干什么的?为什么和你们一起!” “她是蒲松的女朋友啊!其他的,我们管那么多干嘛?反正她也不是什么坏人!”林菲回答。 肖晓天回头看一眼林菲,虽然看不清她的脸上的神情,但是突然间明白,为什么不论发生什么事儿,倪裳都不跟她计较的原因了。 倪裳,比他们想象的更聪明通透。 “肖晓天,你看看这会儿几点了?”林菲回答完了铁衣的问话,问肖晓天。 肖晓天看看表:“晕,都九点了,怪不得你饿,怎么还是不见有人的地方啊,这西北,真荒凉。” “前面就会有人了!”铁衣开着车,淡淡地说了一句。 肖晓天往前看,果然觉得眼前一亮。 远处,像是着火了一样,一簇火光在黑暗中闪耀着红光。 肖晓天仔细地看着那处火光,夜幕之下,看不出离他们有多远。 但是铁衣开着车在黑暗中疾驶,离那处火光已经越来越近了。 肖晓天拿起手机,打电话给后面车上的蒲松:“蒲松,前面好像有人家了,你看见火光了吗?” 蒲松回答:“看见了,我们就奔着那火光去吧,林菲应该快撑不住了吧。” 铁衣的车突然间驶离了那条已经几乎废弃的柏油路,驶向了一条坑洼不平的砂石路,路两边是荒草和山丘。 一只野猫被车惊动,从草丛中惊窜而出,逃到一个山坡上,猛地回头,一双幽蓝的眼睛发出两束光,直直地朝着车的方向射了过来。 “天哪!”肖晓天猛然被吓,轻轻地呼了一声。 铁衣侧过脸,嘲讽地冲他笑了一下:“前面,并没有村庄,你能看见的火光,有可能是蛮巫人的鬼火,你们怕么!” 第七十二章 戴面具的人 两辆车,在快要靠近那处火光的地方停了下来。 倪裳从车里下来,看见铁衣也从车里下来,正远远地看着那火光。 倪裳举目远看,在无边的夜幕下,她看见那火光是举在一群人的手里的,因为她不但看见了火光的跳动,凝神,还听见了火光中传来的人声的喧嚣。 那是一群人,在举着火把围成一个圈子,跳着类似篝火舞一样的舞蹈。火光之下,远远能看见他们头上戴着彩色的头饰,光着上身在跳舞,嘴里发出整齐的呼号声。 好奇怪! 周围似乎并没有有灯光的村庄或者城镇。今天晚上的天空并不晴朗,阴云遮住了一轮明月,大地之上,只能依稀看到他们此时所处的地方,是一片辽阔的草甸,有连绵不断的小山丘。 这些人在这荒原上在做什么?一种仪式吗? “你猜他们在干什么?”铁衣走到了倪裳的身边说。 “我不知道!”倪裳淡然回答。 “不知道没关系啊!”铁衣转身走向自己的车:“我们过去看一下不就知道了?” “不要,不要惊扰他们!”倪裳在铁衣的后面喊了一声:“只是当地的一些村民,和我们没有什么关系,他们肯定是在进行一个仪式。” 但是铁衣像没有听见一样,已经上了车,发动车子,朝那群舞动火把的人开了过去。 倪裳的胸口突然发闷。——她熟悉的、那种不祥的预感再次涌了起来。 他的车上有肖晓天和林菲。倪裳回过身,转身走向自己的车,拉开车门上车,对蒲松说:“跟着韩铁衣的车!” “发生什么事了?”蒲松问一句后,立刻发动车跟了上去。 几乎没有路,他们的车在荒草丛里向前。 当车离火光越来越近时,倪裳看见那些火光停止了舞动,但是依然在灼灼地燃烧,举着火把的人也不再发出呼号,他们回过头,齐齐地看着他们的车。 当他们回过头时,倪裳在看见他们的脸,也不禁猛地吓了一跳。 每一张脸都是血红的鬼脸,在火光下,赫然显出万分的狰狞和恐怖。 ——他们都戴着面具。 这里的确是在进行一场神秘的仪式。 他们不应该擅自闯入进来,但是已经来不及了。 铁衣已经站到了他们的面前。火光映照下,夜风的风吹起他身上的黑色短大衣,这个精致帅气的男人身上有一种别样的威严。 戴面具的人们举着火把,先是呆愣,随后聚集在了一起,做出防御的姿势。 “你们脚下躺着的,是什么人?”铁衣突然冲着那些戴面具的“恶鬼”问了一声。 十余个“恶鬼”听见铁衣的问话,面面相觑了一阵后,突然,其中一个扔下了火把,拔腿就跑,其余的人一看有人带头逃跑,也突然间全都扔掉了手里的火把,跟着那个人奔逃而去,瞬间消失在了黑暗里。 地上的火把依然在燃烧。 “地上有个人啊!”从铁衣的车里也跟着下来的肖晓天在铁衣的身后喊了一声,立刻冲那堆火把扑了过去。 因为那些慌乱扔到地上的火把,似乎要烧着那个人了。 肖晓天抓起几支火把扔到一旁,俯下身,去扶躺在地上的那个人。 倪裳也往前走了走,想看清那是个什么样的人。 但是还没有等她靠近,她就听到了肖晓天的一声惨叫:“啊——” 他双手捂着肚子,本来半跪在地上的身子,随着惨叫声向旁边倒了下去,借着他身旁的火光,倪裳看见肖晓天的肚子上霍然插着一把刀,顺着刀,鲜红的血正汩汩地流出来。 “晓天!”从倪裳身后赶过来的蒲松疯了一样冲过去,抱住了肖晓天。 第七十三章 一个女孩儿 当倪裳捡起地上一个还在燃烧的火把举到那个人面前时,她看见,那竟然是一个女孩儿。 她应该只有十四五岁的样子,穿着五彩斑斓的裙子,坐在一个竹子编成的类似床一样的器皿上,圆润的脸上也涂着红色,但是因为她稚嫩的神情,并不显得恐怖。而在她身后大概四五米的地方,是一个在火光下泛着波光的湖,说是湖,其实应该只是西北荒原上的一个水甸,水面还结着一层薄冰。 很显然,这些人是在这个深夜,这个在西北少有的湖边,进行一个神秘的仪式,而这个小女孩儿,应该是仪式的献祭。 “你为什么要拿刀捅人?”蒲松用手捂着肖晓天还在流血的伤口,回过头冲那个女孩儿喊道。 女孩儿咬着嘴唇,一言不发,令人惊讶的是,她并不显得惊慌失措。 蒲松抱着肖晓天,尽量让他离那个奇怪而又恐怖的女孩儿远一点儿后,借着倪裳手里的火把查看了肖晓天的伤口,松了口气。他拔出肖晓天肚子上的那把刀,看了看,那刀有半尺长,是一把铜刀,可能是因为她力量太小,并且隔着衣服,刀捅的并不深,没有伤到内脏,当刀拔出来后,血反而不流了。 蒲松抱着肖晓天去到倪裳那辆车里处理他的伤口。 倪裳看着眼前的女孩儿:“你是谁?这是一个什么仪式?” 女孩儿站起身,看着倪裳。她长着一张圆润的脸,有着漆黑的浓眉和大大的眼睛。她紧盯着倪裳的眼睛,突然伸出手向她:“你有吃的吗?我饿了!” “你家在哪里?”倪裳问她。 女孩儿摇摇头:“我没有家。——我饿了!” 倪裳想一想,对女孩儿说:“这么晚你也没有地方去,我们走,到有人的地方再说吧。坐我的车,我车上有吃的东西。” 女孩儿打量着倪裳,以前站在倪裳身后的铁衣。 在肖晓天被这个奇怪的女孩儿捅伤的过程中,只有铁衣一直冷静地站在那里,一言不发地看着眼前的一切,依然像一个旁观者。 女孩儿的目光落在了铁衣的身上,突然伸出手,指向他:“我要坐他的车!” 倪裳看一眼铁衣,他冲倪裳一耸肩:“看见了吗?连小女孩儿都喜欢我,人帅没有办法!” 他走过去把手伸给那个女孩儿:“小美女,如果你手里还有刀的话,千万不要捅我,我是要带你回家的。” 小女孩儿在黑暗中从铁衣身旁走过去,拉开车门,径自坐到了车里。 铁衣看着倪裳,靠近她的身边,嘴角牵着一丝笑:“你很喜欢这样的旅行对吗?我告诉你,继续走下去,你还会遇到比这更奇怪的人,更奇怪的事,这才只是开始。现在,已经有两个人受伤了,还都不能扔下不管对吗!还有一个来历不明的未成年杀人犯要和我们同行。你就祈祷千万不要死人,不然,我们谁都脱不了干系。——走吧!” 他回头上了自己的车,看见车里的林菲挣扎着爬起来,正在紧张地朝车窗外看。 “这个女孩儿是谁?发生什么事了,肖晓天没事儿吧?” 她朝着铁衣发出一连串的问题。 铁衣发动了车,回头看她一眼:“一个捡来的被人遗弃的小女孩儿而已,因为害怕所以失手刺了你男朋友一刀,不过不要紧,只是伤了皮肉,比你的伤轻多了。有你的好朋友照顾他,不要担心!” 林菲看着前面坐着的女孩儿,很愤怒:“你竟敢捅人?你怎么这么狠,就不怕把你送去坐牢?” “哼,我还未成年,捅了也白捅!”女孩儿冷笑一声,头也不回地说道:“你们都该死,为什么大半夜开着车到处乱跑?——怪不得今天晚上没有月亮……” “你!”林菲气结。 铁衣哧地笑一声:“她说的没错啊,你就安静躺着吧,今天晚上能不能找到有人的地方还说不定呢!” 十多分钟后,铁衣把车从荒草甸里开出来,开到了一条砂石路上,蒲松跟在他的后面。 他们的车继续往前走,却看不见前面有人居住的灯火。 第七十四章 麻烦来了 “我们怎么走才能送你回家?”铁衣问小女孩儿。 “我什么时候说我要回家?”小女孩儿嚼着干脆面,转头瞪了铁衣一眼,随后打了一个长长的哈欠。 “你不回家?那我们要把你放在什么地方比较好?”铁衣问她。 “随便吧!”女孩儿的声音低沉下去,铁衣听见她低弱的声音,转头看,发现她竟然已经靠在椅背上睡着了,手里还握着没有吃完的干脆面的袋子。 ——“真是让人无奈!”铁衣冷笑一声,继续往前开车。倪裳的车紧跟在他的车后面。 夜很深了,两辆车的灯光刺破夜晚的黑暗,逶迤前行。 大概走了有半个小时后,前面突然有了灯火。 那是一个村庄。 两辆车快到村庄跟前时同时停了。 铁衣转脸看见了一眼身旁的女孩儿,又看躺在后座的林菲,发现这两个女孩儿竟然都打着微微的鼾声,睡着了! 他松开安全带,开了车门出来,看见倪裳也站在黑暗中。 “好玩吗?”铁衣走过去问。 “还好啊!”倪裳的长发在夜风中飘扬:“又捡了个女孩儿。——她怎么样?” “睡着了!”铁衣揶揄地说,突然走近她,在黑暗中贴近她,说道:“倪裳,在我的想象中,你应该是这个夜空下的一匹白狐,冷静,美丽,高傲,永远独来独往,但是令我失望的是,你却现在却和这样几个人成群结队,我真为你担忧,你不觉得,你可能迟早有一天会为此而付出巨大的代价吗?” 倪裳后退一步,躲开了他的逼近,但是依然禁不住再一次惊颤了一下。她看着黑夜里的铁衣,看不清楚他脸上的神情,但是她知道,他说的一点儿没有错。 “如果你同意我说的话,那么,等天亮后,等你安顿好了这两个女孩儿,就和他们分开吧,我带你回去,我们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你不要和他们搅在一起,他们不值得。” “你搞错了吧?”倪裳说:“蒲松都说了,他是我男朋友,我们本来就是多年好友,你只是一个偶然路过来帮我们一下的路人,我并不认识你,你凭什么这样说我,这一切和你有关系吗?” 铁衣嗤之以鼻:“你以为,那个蒲松真的是你男朋友,他配吗?” 倪裳:“配不配都和你没有关系。” “我还就说,就和我关系!”铁衣咄咄逼人:“我今天就这实话告诉你,这个世上,和你般配的,就只有我,因为我说过,我们是一样的人……” 倪裳:“你……” 铁衣更加靠近她,在黑暗中几乎贴近她的耳边:“相信我,我们才是上天安排的一对儿,蒲松,他算个屁啊!” 不等倪裳说什么,他转过身,看着远处的灯火:“好了,你又要有一个大麻烦出来了,等着吧,等这个麻烦结束了,你和我,就赶紧和这三个人分开,去做自己的事情,不要把精力时间浪费在无用的人身上,不值得!” 他的话音刚落,从村庄灯火的方向,已经传来了一阵轰然的声音,伴随着明晃晃的光亮。 几辆摩托车急驶而来,为首的一辆,一个急刹车停在了铁衣的车前,与此同时,沃尔沃的车门拉开,那个原本沉睡的小女孩儿从车上下来,飞奔到了摩托车前,在几束大灯的照耀下,她身上鲜艳的裙子,显得诡艳。 “麻烦已经来了!”铁衣看着来人,淡淡地说道。 从摩托车上下来了五六个男子,每个人都是一手拿手电,一手拿着一根木棒。 他们晃着手里的强光手电筒,走向铁衣和倪裳,在他们的车前停了下来。而蒲松和肖晓天也早已经从车里下来,两个人拦到了倪裳的身前。 “是他们,他们绑架了我!”小女孩儿站在五六个男子的前面,用手指向倪裳他们。 她和身边,站着一个穿着黑色的皮衣的年轻人。借着他们身后乱晃的手电灯,能看清他的年纪大约在二十五六岁,蓬乱的头发,留着一抹小胡子。 他提着手腕粗的木棒,带着身后的人,一步步地向他们走来。 第七十五章 给钱吧 “你们知道,你们绑架的是谁吗?” 皮衣男子用手电晃着眼前的四个人,带着浓重的方言冷冷地问道。 “第一,我们没有绑架她,只是偶然路过,带她回家;第二,我们并不知道她是谁。”蒲松回答眼前的年轻人。 “你闭嘴!”皮衣男子身边的女孩儿冲着蒲松大声嚷道:“你们是不是绑架我,只有我知道,你们才不会承认。” 倪裳轻拽了一下蒲松的衣服,蒲松便不再说话。 不知道什么时候,铁衣上车,打开了自己车里的远光灯,持木棒的人们愕然后退了一下后,倪裳借着车灯看清楚,这是几个年纪都没有超过四十的年轻人,脸上带着唯皮衣男子马首是瞻的神情。 “那么,你们想要怎么样?”倪裳向前一步,问皮衣男子。 “你们先说该怎么办吧!我们为找我妹妹,在周围都转了大半夜了。” “她是你妹妹!”倪裳看一眼男子身旁的女孩儿,她抱着双臂,正用不屑的目光看着自己,嘴角挂着冷笑。 倪裳叹口气:“好,那你说,该怎么办吧?” “公了,私了,你们选一样吧!” “公了,怎么了,私了,又怎么了?” “很简单,公了,就是报警,私了,就是给我妹妹钱,我带她去检查一下身体,吃点儿好吃的压压惊,这事儿就算了了。” “这倒真的很简单,可是,我们没有钱,怎么办?”倪裳回道。 “没钱?”皮衣男子往前一步:“那就报警喽!” “那就报警啊!”倪裳淡淡地说道。 “我报你妈的警啊!”皮衣男子一声骂之后,突然举起了手中的木棒,挥舞着就向倪裳冲了过来:,你绑架我妹妹,还敢让我报警,看我不打死你。” 他的木棒随着他跳起和身形,凶狠地眼看就要砸到倪裳的头上。 倪裳在黑暗中,没有人看见她是怎么转身的,但是她已经转了身,转身的同时,她推了一把蒲松,同时,也没有人看见,她的腿横了过去,就扫在了皮衣男子的小跃起的双脚上,皮衣男子失去了重心,在木棒还没有落下的时候,自己已经往前倾去,一声闷响,重重地摔在了地上。 “嗤!”站在一旁的铁衣发出了一声耻笑。 和皮衣男子一起来的另外几个男人一看带头大哥摔在了地上,一时间有点儿懵,随后突然围住了那个小女孩儿,其中一个带着浓重的方言,低声和女孩儿说话,不知道在说什么。 倪裳看见那个女孩儿淡定而骄傲的一边听身边的人说话,一边依然狠狠地瞪着自己, 倪裳觉得有点儿奇怪,从她见到这个女孩儿那一刻起,她就没有感觉到她的恐惧和痛苦,她知道,她始终是安全和淡定的。 那么,面对这样一个女孩儿,可能自己,将要成为受害者了。 果然,她看见在地上的皮衣男子翻身跃起来的同时,对面的四个男子,在那个女孩儿的带领下,一步步地朝她走了过来。 蒲松立刻冲过来,挡在了倪裳的身前:“你们要干什么,不要过来,我们说好了要报警的,为什么不报警,反过来打人,你们是黑社会吗?” 没有人回答他。 “好了!”倪裳喊了一声:“我同意私了!” 对面的人立刻停住了脚步。皮衣男子捡起地上的木棒,拍拍身上的土:“好啊,怎么私了?” “当然,是给钱了,你不是都说了吗,就看给多少了!” “给多少?”皮衣男子歪头想一下,似乎他此前并没有做好要多少的准备。 他转脸看着身边的妹妹:“尕娜,你是我们的王,你说要多少?” 女孩儿摸了一下鼻头,夜晚的寒风冻得她流出了鼻涕:“我想,一万差不多吧!” “一万?一万不行!”皮衣男子立刻否决了一万的数字。 “那就两万吧,两万!”叫尕娜的女孩儿立刻改口加大了索要的筹码。 倪裳看着这兄妹两个,想一想,点点头:“两万就两万吧,可是我现在身上没有钱,得等到明天找个银行给你们取才行啊!” 对面的人面面相觑,不知道是因为感觉这钱承诺的太轻易,还是不知道该怎么收这两万块钱。 “这样吧,我给你们一张卡,但是卡上密码不告诉你们,你们先回去,等明天,我会联系你们,带你们去找银行取钱,你们看怎么样?” “这样可以!”小女孩儿尕娜很高兴地答应。 “不行!”她的哥哥却立刻制止:“你给的卡,我们怎么能知道上面有没有钱,万一是一张空卡,你们扔给我们就走了,我们上哪里去找你们?” 尕娜立刻觉得哥哥说得有道理:“对,不行!” 倪裳想一想:“我给你的卡里肯定有比两万多的钱,但是你们不相信,我也没办法,不如这样,我把卡给你,但是你妹妹还是跟着我们,这样明天让她联系你,我们明天取钱,她也就可以跟你们回去了,这样好不好?” 一旁的肖晓天看一眼倪裳,小声说:“他们本来就说我们绑架拐骗小女孩儿,让这小女孩儿留在我们身边,他们能同意吗?” 倪裳不说话。 “这样也好!”对面的皮衣男子却立刻同意了。 倪裳一声轻笑,轻声对肖晓天说:“他们从一开始就心知肚明这个尕娜不是我们拐骗的,他们的目的就是要钱,当然会同意了!” “掉贼窝了!”肖晓天嘀咕了一声。 第七十六章 苍穹之下 当皮衣男子拿过倪裳手里的那张金卡时,小女孩儿尕娜义无反顾地奔跑过来,打开车门,依旧钻进了铁衣的车里。 皮衣男子手里拿着那张卡仔细翻看了一会儿后,举着卡指着倪裳:“记住你说的话,不要失信,不然我跟你没有完。” 他转身,带着他身后的那几个人,跨上摩托车发动后,扬尘朝前面的村庄方面,转眼就消失在黑暗中。 “真是撞鬼了!”肖晓天回头看着车里的尕娜,悻悻地骂了一句。 而铁衣早已经坐进了车里,握着方向盘看着他们,似乎这里发生的一切,都跟他没有任何关系。 本来,也和他没有什么关系,他只是路过帮忙而已。 “他们到底是干什么的人?”蒲松问倪裳。 倪裳摇摇头:“我也不知道!” 她回头看一眼坐在铁衣车里的女孩儿,转身走过去,拉开车门,说:“小妹妹,坐到我的车上吧,我车里有巧克力吃。” 那个尕娜的女孩儿瞪了她一眼:“我才不希罕你的巧克力。” 但是她却立刻下了车:“不过你有钱,我要跟着你,不让你跑了。” 倪裳笑而不语。 于是肖晓天和尕娜互换了位置,肖晓天坐进铁衣的车里,后面依然是林菲,倪裳,蒲松和尕娜一辆车。 “可是,我们现在要去哪里?”铁衣摇下车窗玻璃,问旁边车里的倪裳:“前面这个破村庄,有住的地方吗,还有一帮敲诈的小混混。” “不如我们就在车里休息。”倪裳说,她看看表:“再过四个小时,天就亮了,到时候再找地方休息。” “你可真是不辞辛劳啊,鬼知道你为了什么?”铁衣一边说,一边摇上车窗玻璃,关掉了车内的灯。 蒲松也关了倪裳那辆奔驰的车内灯。倪裳和尕娜坐在后座。 女孩儿上车后,再次打了一个长长的哈欠,歪头就要睡过去了。 这一夜折腾,所有人都很困了。 “尕娜,为什么你哥哥会说,你是他们的王?”倪裳突然问尕娜。 “因为我天生就是他们的王!”尕娜骄傲地回答,继续闭上眼睛准备睡觉。 “那,王都会做些什么呢?”倪裳继续问。 “我为什么要告诉你?我困了,我要睡觉,不要再问我这样那样的问题了,你没有听他们说吗,我是王!” 坐在前面的蒲松回头看一眼倪裳:“这都是小孩儿玩家家的把戏,你也不要当真?” 倪裳微笑摇并没有:“这些人是小孩子吗?并不是啊!” 她不再说什么,将外套盖在身上,闭上眼睛,很快就睡着了。 蒲松回头,在黑暗中看她一眼,也靠着车椅背休息。 他知道倪裳说的有道理,但是此时,真的是太累了,他闭上眼睛,很快就沉入了梦乡。 天穹之上,半轮月亮从厚厚云层中钻了出来,照耀着大地。 深夜之时,不远处的村庄,灯火也熄灭了。 万籁俱寂。 第七十七章 神秘部落 昨晚似乎都累成狗了,当第二天的太阳升起来都有一个多小时了,蒲松肖晓天他们还在车中酣睡。 但是倪裳却早已经从车里下来,迎着清晨的朝阳,在这片只有一丁点儿绿意的山野间慢慢地往前走去。 经过两天的跋涉,他们已经来到了西北境内,此时虽然已经快到夏季了,但是西北却依然少有绿色,清晨的风透着寒意。 倪裳套着毛衣外套往前走,就像在清晨散步。 她走了一阵后立住脚,远远看着前面的村庄。 远处的村庄看着倒很人丁兴旺的样子,清早已经有炊烟升上天空,还有出动的农用车的轰轰声。 一幅田原景色。 “你在看什么?” 她的身后传来一个声音。 她不用回头,就知道,那是铁衣。 “没有看什么?”倪裳淡淡回答:“只是随便走一走!” “你,为什么一直不问,我为什么要这样跟着你?” 铁衣再次靠近了她的身边,顺手将一瓶纯净水递给她:“漱漱口吧!” 倪裳拧开瓶盖,用水漱口,依然不回头去看铁衣;“我问这些有意义吗?反正你喜欢跟着我,那就跟着吧!” “因为你不敢问!”铁衣说。 倪裳一动不动。 “因为你已经大概猜到了我是什么人,你害怕我直接说出你和我的秘密。” 倪裳俯身将口里的水吐到地上,猛然转身:“我并没有什么秘密。” 她转身要朝车的方向走去。 “你想知道,我们现在要去这个地方,有什么故事吗?”铁衣在她和身后对她说。 倪裳并不回头:“能有什么故事呢?” 铁衣紧跟着她:“前面的村庄,有一个古老的传说,传说是吉普赛人流浪到这里后,定居下来,但是他们的信仰和生活习惯依然保持着吉普赛人的特色,崇尚自由,有神秘的占卜术和巫术,还有自己的首领。” 倪裳不禁停下脚步,回头看着铁衣:“你也知道这些?” 铁衣笑:“当然!凡是你了解的,我都了解,你相信我。” 他大步走越过倪裳身边:“也许,我的车里坐着的这位王,就是这个神秘部落的首领也未可知,所以,我们可不能轻视哦!” 倪裳苦笑:“可能,尕娜的确是他们的王,一位神秘的吉普赛人的后裔。” “所以倪裳,赶紧离开这里吧,摆脱这些人,这些麻烦,跟我走,去做一些更有意义的事情,过更快乐的生活。” “什么是有意义的事情,和更快乐的生活呢,我倒觉得我们遇到的这些人和事,就很有意义很有趣了,你看,你的车里,此时可能正沉睡着一位性格奔放的吉普赛姑娘,并且是这个神秘部落的首领。” 铁衣冷笑:“吉普赛人在这个世界是一个传奇,他们最早起源于亚洲,因为天性崇尚自然和自由,所以从开始有这个民族后,他们就没有自己固定的家乡和固定的住所,他们从出生到死亡都一直是在流浪流浪。他们依靠给人占卜和表演歌舞为生,从来都不屑于在什么地方安家落户。但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有一些吉普赛人来到了西部,在这里定居了下来,说是定居,其实他们本性还是热爱自由的流浪的,这个村子里的人每隔三年就要出去流浪一次,流浪三年再回来,他们依靠给人算命为生,走到哪里就住到哪里,外面的人称这些人叫蛮婆子,他们有着奇怪的生活习性,比如正在和你聊天,你不知道哪句话让他们不高兴,他们就会起身离开。他们算命的方式也花样迭出,有纸牌算命,小鸟算命,还有桃木小人等等。关于他们的传说,神秘而又多彩。如果我没有猜错,我们现在就来到了这个传说中的吉普赛人定居的村子。所以,我劝你最好不要接近他们,因为他们可能会勒索敲诈你,让你一时半会儿没办法离开。” “我没有想要离开!”倪裳回答他。 他们往车边走,看见那个叫尕娜的小女孩儿正站在车旁,双手叉腰,招手让他们赶紧回去。 “美丽的吉普赛首领召唤我们了!”铁衣调侃一句。 第七十八章 老奶奶 “喂,你去哪里了,不要逃跑!”尕娜用命令的口吻对倪裳和铁衣说。 倪裳看着这个女孩儿,她虽然身高已经接近一个成年人,身形也开始蓬勃地发育,但是从头到脚依然显得稚气未脱,昨晚在黑暗中并没有看清她的衣着长相,此时,在朝阳下,她身上穿着一件五彩的棉布裙子,说是裙子,其实更像是一件袍子,很破旧,腰里系着皮带,脚上,是一双脏脏的雪地靴。她的头发很浓密,扎成马尾,黑红的脸映着朝霞,泛着青春又健康的光泽。而吸引了倪裳注意的是,她的脖子上挂着一个似乎是用细牛皮绳编成的链子,链子上,是一个鸡蛋一样大的白色饰物。 如果她没有看错的话,那应该是一个鹰的头盖骨。 就像铁衣所说的,他们可能正好路过了那个传说中的吉普赛人定居的村落,这个村落里的人,依然崇尚雄鹰一样的自由,性情奔放。 “我去散步,没有想过要逃跑!”她微笑着对这个女孩儿说。 蒲松此时也已经从车里出来,站在尕娜的身后看着倪裳,看见倪裳和铁衣站在一起时,他侧过脸看着东边的朝霞。 “我饿啦,我要吃东西!”尕娜继续晃着身子喊。 倪裳走过去走到蒲松的身边:“你去给她拿一些吃的过来!” 蒲松摇摇头:“我们除了方便面,什么吃的都没有了,那些方便面也被摔成渣了。还有,林菲和晓天身上都有伤,我们最好尽快找个地方让他们休息,这样一直在车里颠簸着不是个事儿,这一次,又要麻烦你了,倪裳!” 蒲松的语气里有一丝焦虑,但是也带着突如其来的客气,是那种有了距离感的客气。 倪裳没有回应他,回头看着尕娜:“小妹妹,不如,你带我们去找一个吃饭的地方吧,我们也从昨天到现在没有吃过东西了。还有,你拿刀捅伤了人,我们也没有追究你的责任,但是他需要找个地方休息养伤!” 尕娜转头看一眼仰躺在车里的肖晓天,想一想点点头:“那也行,我带你们去一个地方,我让我奶奶给你们做饭吃,不过,你们要付钱的!” 倪裳笑:“那很好,我们付钱。” 尕娜立刻开心,她拉开车门,坐到了倪裳的车里,等蒲松和倪裳上来,说:“我实话跟你们说,我也是昨天早上才吃了一顿饭,快饿死了。我带你们去吃好吃的啊。” “不过——”她转头郑重对倪裳说:“吃完饭,不要忘了去给我们取钱,我哥还等着拿钱呢,他很厉害的。” 倪裳说:“你不是他们的王吗,你应该是最厉害的人才对啊!” 尕娜咬着牙没有吭声。倪裳于是不再问她,示意蒲松开车。 两辆车一前一后,在已经升起的朝阳中,向前面村子的方向驶去。 但是就在车快要驶到村中的时候,尕娜却用手指向了另一条道:“往那边走!” 蒲松依照尕娜的指挥,沿着一条颠簸又狭窄的路向前开去。 他们绕过了那个村庄,来到了村后一个山梁下。一个院子依山而建,低矮的土围墙里,是两间泥巴糊墙的房屋,房屋的后面,是用石块砌起的一个羊圈,里面的羊发出“蛮蛮”的叫声,一只牧羊犬拴在羊圈外面,听到声音,拖着链子疯狂地跳跃着吠叫起来。 一个头发全白的老人拐着拐杖,从院子里走出来,用拐杖点着牧羊犬的头让它安静,用手搭着额头张望着。 尕娜从车里钻出来,连蹦带跳地朝老人跑过去,一边喊:“奶奶!” 倪裳和蒲松也从车里出来,看着老人。 眼前的老人看上去有七八十岁的样子,满脸的皱纹里写着岁月的沧桑,但是脸色却很红润,雪白的头发在脑后梳了一根细细的辫子,用一个银色的发箍压在脑后。当老人看见尕娜扑到自己身边的时候,她突然举起手里的拐杖,用力地抽打在了她的身上。 尕娜一闪身要躲,却没有躲开,拐杖落在她的腿上,她忍不住哎哟了一声,一边抚着腿一边委屈:“奶奶,为啥打我?” “为啥打你?”老太太再次挥起了拐杖:“为啥打你你自己知道,不听话的东西!” 尕娜这一次不再吃亏,立刻逃跑,跑到了倪裳和蒲松的身旁。 老太太看见了倪裳,突然间不动了。她定定地看了一会儿倪裳,问:“你是谁?” “我叫倪裳!”倪裳向前走一步:“路过这个地方,我的两个朋友受伤了,想找个地方休息一下,吃点儿东西!” 老人依然看着倪裳,许久说:“等我先把羊赶出去让吃草,再招呼你们!” 她缓缓走到那只牧羊犬的旁边,那只狗看见她走过来,立刻十分温顺地坐到了地上,老人走过去,拍拍狗的脑袋,先是解开了狗的链子,接着拉开了羊圈的圈栓,打开圈门,那十几只羊早已经聚集在圈门口,等门一开,立刻一涌而出,但是看见那只牧羊犬,却像看见牧羊人一样,排成了一队,迈着小碎步顺着山路向山上走去,牧羊犬跟在它们的后面。 倪裳看着这些羊,忍不住赞叹:“老人家,你养的这些羊一只狗就可以放牧,很不错啊!” 老人看着倪裳:“羊和人的本性是一样的,它们非常渴望自由,但是也害怕自由,因为自由是美丽的,但是也是有风险的,我的这些羊,我给了它们比别人家的羊更加多的自由,但是又让我的狗稍加约束它们,它们反而会很愉快,也会准时回到圈里来!” 倪裳看着老人,看见她闪着光芒的眼睛也正看着自己,说:“你,才是这个村子的主人对吗?” “我不是,我只是我自己的主人!——请到屋里来吧,你真是稀客啊!” 倪裳说:“好!” 第七十九章 尊贵的客人 没有想到,这个从外面看上去简陋寒酸的茅草房,进去之后,竟然有另一番景象, 两间房相通,房间很整洁,一个大炕上被褥干净,叠的整齐码在炕里面。 老人让蒲松把林菲和肖晓天扶到炕上躺下,走过去查看了两个人的伤。 林菲的小腿肿成了萝卜,一碰就疼得大叫,肖晓天的伤倒没有什么,一个刀口,已经不再出血。 但是当老人看过肖晓天的伤口时,她回过头,一双深陷在布满皱纹的脸上的眼睛闪着略带幽蓝的光:“这个伤,是谁弄的?” 尕娜立刻躲到了倪裳的身后:“不是我,奶奶!” 肖晓天气愤:“不是你,难道是我自己捅的?” 尕娜不再说话了。 老人看着伤口:“没什么要紧,两天就长好了。不过,这个姑娘,她的骨头可能断了,为什么不给她接骨?” “只能等消肿后才接骨啊!”蒲松在一旁回答。 “胡说!”老人用拐杖敲敲地面:“如果不接好骨位,这个肿怎么能消下去?你们带着可以消肿的药吗?你应该是医生啊!” 蒲松吃了一惊:“是的,我是医生,所以,我还是坚持先消肿再接骨或者手术。” 老人不再说话,用长着坚硬的长指甲的手指戳了戳林菲肿成透明状的腿,转过身,颤颤巍巍地往另一个房间走去。 “奶奶!”尕娜喊了一声:“我们都还没有吃饭,我们都快饿死了,能不能先给我们做点儿吃的!” 老人停住了要掀帘子的手,回过头,看了一眼倪裳,说:“去后面的地窑里,取一块羊肉出来煮上,招待这位尊贵的客人?” “尊贵的客人?”尕娜疑惑:“你说尊贵的客人是谁?是我吗?” 老人瞪了一眼她:“你被你那个哥哥带的除了惹是生非之外,一点儿长进都没有,——还不快去!” 尕娜吐吐舌头,转身出房门,一边走一边嘀咕:“尊贵的客人,谁是尊贵的客人?这里还有比我更尊贵的人吗?” 老人用手指指着蒲松:“你,去给尕娜帮忙,做饭!” 蒲松:“我?我还是帮您来处理他们两个人的伤吧!” 倪裳说:“奶奶,让蒲松留下来帮你,我去帮尕娜吧!” 老人再次盯着倪裳看了一会儿,突然发出一声笑,笑声有点儿诡异:“嘿嘿,你,叫我奶奶?我可承受不起,你去帮她吧!” 她说完,继续往那间挂着厚厚的帘子的房间走去。 半躺在炕上的肖晓天看一眼蒲松又看一眼肖晓天:“这老太太不一般啊,能看出来倪裳不是一般人,其实我也早看出来了。” 倪裳装作没有听见肖晓天的话,一边喊着尕娜一边出了房门。 蒲松看着因为腿伤而昏昏欲睡的林菲,拍拍她的胳膊:“林菲,这两天作够了吧?没力气作了是不?万一你这腿要是断了,你这后半生可怎么办?” “没事儿,有我呢!”肖晓天伸手去抚林菲的脸:“放心,你的腿不会断,即使断了也最多是走路一拐一拐不好看,相信我,我绝对不会嫌弃你的!” 林菲猛地睁开眼睛,反手就给肖晓天一巴掌:“你个乌鸦嘴咒谁呢?你能不能盼着我好!” 蒲松:“你俩别闹了,都成这样了还闹,真是不是冤家不聚头。” 话音未落,帘子一掀,尕娜的奶奶敲着拐杖,已经从里面走出来。 她的手里,拎着一个黑色的布袋子。 第七十九章 铁衣走了 当倪裳跟着尕娜来到房屋外面时,她的手机突然响了。 是一个陌生的连区域都不显示的号,她接起来。 “我是铁衣!”铁衣慵懒的声音在手机里响起:“你的朋友已经找到了养伤的地方,我也算是帮了你了,我不想和你那几个朋友混在一起,我先走了!” 倪裳“哦”了一声。 “不过,我还是会等着你,等你摆脱你那几个狐朋狗友,和我一起去做真正属于我们的事情,倪裳,听我的,别浪费时间在这些人身上,他们不值得!” 不等倪裳说什么,他挂断了电话。 倪裳拿着手机,发了一会儿呆,不再多想,回头去找尕娜。 尕娜站在院子中一个盖着破旧的木板的地窑前冲她招手。倪裳过去,看见尕娜伸手到粗布裙子下面,掏了半天,竟然掏出一包烟和一个火机。 她娴熟地用火机点燃一支烟,陶醉地吸了一口,从地上捡起一张旧报纸,点燃后,揭开木板扔进了地窑里。 点燃的报纸在黑暗的地窑中划出红色的光后,燃烧殆尽。 尕娜一伸手:“借你的手机用一下,下边太黑了。” 倪裳掏出手机递给她,看着这个女孩儿将手机插进腰中的皮带里,指着旁边一个拴着麻绳的柳条编成的篮子说;“看见那个篮子吗?等我下去后,你把篮子扔下来,听见了吗!” 倪裳点头:“听见了!” 尕娜安排完毕,将烟叨在嘴角,双手抓着窑口,沿着地窑壁上的脚窝,像一只猴子一样,一会儿就不看不见了。 倪裳拿过篮子吊进了地窑里,站在窑口静静地等着。 这个女孩儿,和她的奶奶,都让人感觉意外又有趣。 过了一会儿,她手里的绳子动了几下,她会意,拉着绳子慢慢拽了上来。 篮子中,的确是一大块羊腿肉,还有几瓶结着冰碴的羊奶。 尕娜像猴子一样从地窑里爬了上来,嘴里的烟已经没有了。她把手机还给倪裳,拍拍身上的土:“这个羊奶很新鲜,是我奶奶用冰块储存的,我拿了几瓶给你的朋友喝,记得要给钱哦!这块羊肉,我们去煮了吧!我真的快饿死了!——对了,我想起来了,那个长得帅的帅哥怎么没有不在?” “他只是一个路过帮助我们的人,已经走了!”倪裳淡淡说。 尕娜怅然若失:“哦,他不是你朋友啊,他长得可真帅,应该很有钱吧!我以为是你男朋友!” “我们怎么煮羊肉?”倪裳问她:“这块羊肉煮熟怎么都要两个小时,你那时候估计会真的饿死!” 尕娜点点头:“你说得没有错!” 倪裳盯着那块足有十几斤重,在地窑里冻得硬梆梆的羊腿,一转头,看见在院子中,放着一把应该是给羊铡草的铡刀。 倪裳回头问尕娜:“想不想吃涮羊肉,烧一锅开水,把羊肉片扔进去,一分钟就能吃到!” 尕娜顺着倪裳的目光看着那铡刀,立刻拍手:“这个想法太好了!你想得没错,用铡刀铡羊肉片,吃涮羊肉!” 尕娜瞬间开心起来,这个新奇的主意让她兴奋不已,她立刻去抱柴烧水,在等水开的时间里,她和倪裳一起,她扶着羊腿,倪裳用铡刀,均匀地把那只羊腿铡成了巴掌大的羊肉片。 当尕娜端着一大盆羊肉片时,她发出一声欢呼:“我们有涮羊肉吃了!” 第八十章 她不是坏孩子 林菲的小腿肿起的地方,敷满了尕娜的奶奶从黑色的布袋子里取出来的不知名的膏药。 尕娜的奶奶告诉蒲松,敷上这些膏药,不过三个小时,林菲的腿就会消肿。 林菲躺在炕上看着尕娜和倪裳忙碌着,火炉上烧开了一锅开水,沸腾的水里,飘浮着鲜红的野枸杞,还有几枝冬虫夏草,都是一旁的老人信手从她的布袋子里掏出来扔到锅里去的。锅的旁边,搁着一大盆切成大片的羊肉和五只碗,碗里,竟然有辣酱和腌制的糖蒜。 “我也要吃羊肉!”林菲挣扎着支起身子,深深地咽一口口水,嚷嚷道。 “不行啊!”老奶奶一边收起自己黑色的大布袋子,一边拍拍她的腿说:“小姑娘,羊肉太热了,它会让你腿上的肿消不下去,你喝一碗热羊奶就好了。” 肖晓天立刻举起手:“奶奶,我可以吃羊肉对吗?” 老人点点头:“小伙子,你可以吃,羊肉对你的伤口很有好处。” 林菲分明快要哭出来了:“可是我很饿,我已经两天没有吃东西了!” 蒲松忍着笑,不理她。沸腾的锅里,已经被尕娜倒进去了羊肉片,他用筷子涮好了一片肥美的羊肉夹到碗里,递给了老人:“谢谢您,老人家,感谢您的收留和款待!” 老人将怀里的布袋子放到一边,接过碗,将羊肉送进牙齿还很整齐的嘴里仔细地咀嚼着,连声称赞:“好吃!——不要感谢我,我还要感谢你们,让我吃到了这么鲜美的羊肉。年轻人,我虽然养着这些羊,也经常吃羊肉,但是一个人也懒得去好好烹饪,今天因为你们这些年轻人的到来,让我吃到了这么好吃的羊肉,我也很开心!” 蒲松用另一只碗夹起羊肉递给倪裳,他和倪裳对视一眼,用眼神对她说:“这真是一位不凡的老人!” 倪裳点头微笑。 “那个叫铁衣的人呢?”他轻声问倪裳。 “他走了!”倪裳淡然回答。 “哦!”蒲松松了一口气。他用另一只碗夹了羊肉,递给躺在炕上的肖晓天。肖晓天转头看一眼林菲,摸摸她的脸:“没办法,喝羊奶吧,等你伤好了,我找一只羊给你做涮羊肉吃!” 林菲用手打开了他的手:“吃你的吧,看不撑死你!” 一顿热气腾腾,鲜美无比的午饭,唯一遗憾的是,除了羊肉,别无他物。 倪裳从锅里捞出一片羊肉夹到老人的碗里:“有人告诉我们说,您是吉普赛人的后裔,是这样吗?” 老人看着倪裳:“你说呢?” 她咀嚼着羊肉,看着倪裳:“羊肉虽然好吃,但是吃多了也会上火。姑娘,我年纪大了,胃不好消化,想吃一些青草,你跟我去外边找一些菜回来,就在这一锅羊汤里涮着吃更好!” 蒲松放下碗:“老人家,让我跟着你去就行了!” “不用!”老人断然拒绝:“我要和这位叫倪裳的姑娘一起去!” 她放下碗,拿起一只柳条篮子向屋外走去。 倪裳跟在她的身后,她不知道这个荒凉的地方,哪里会有青菜。 但是她知道,眼前这个老人带她出来,特意带她出来应该不会只有找青菜这么简单。 老人拄着拐杖走在前面,出了房屋又出了院子,来到了她的羊圈后面。 倪裳这才发现,这里竟然真的有一片菜园,在羊粪的滋养下,园子中的小白菜和韭菜、香菜长得翠绿如滴。 老人把篮子递给倪裳,走进园子里开始拔菜,倪裳跟在她的后面捡拾。 “你们和我的孙女尕娜在一起,是这个孩子又惹祸了对吗?”老人开门见山地问道。 “并没有。”倪裳说:“她只是一个孩子,她的哥哥也很年轻,年轻人偶尔胡闹也是正常的!” “她的哥哥!”老人冷笑一声:“我就知道又是他。” “尕娜的哥哥,不是您的孙子吗?” “不是!”老人停下拔草的手,坐在了菜园边的一块石板上,拍拍手上的土,看着倪裳:“姑娘,我看到你的第一眼,就知道你并不是普通的人,你就像天上的明月一样聪慧,所以,我要告诉你,尕娜是个好孩子,她只是受了别人的诱骗和蛊惑,才做出不好的事情,你们要原谅她。” “我明白!”倪裳回答。 第八十一章 聊聊天吧 “把你的手给我!”老人对倪裳说。 倪裳迟疑一下,把手伸了出去,放在了老人的眼前。 老人托住倪裳的指尖,眯起眼睛,在明媚的阳光下仔细地察看了一会儿,又示意倪掌把另一只手给她。 “和我猜的一样!”她微笑着点点头:“你是神灵遗忘在这个世间的一个精灵,就像我们自由而奔放的吉普赛人一样!” “原来,您真的是吉普赛人的后裔。”倪裳说。 “是的,我的确是你们所说的吉普赛人的后裔。正确的说,我们是罗姆人的后裔。在我们罗姆人最早的母语中,罗姆,就是人的意思,人是这个世间最高贵而自由的生物,我们更是人类中的佼佼者,因为只有自由,才是人类最高的追求。我们的祖先崇尚自由,热爱生活,一直过着快乐的流浪生活。但是,随着这个世界的变化,人类最高贵的流浪竟然被人鄙视,同时也让我们的昨天变得艰难,所以,在几百年前,我们的族人开始在全世界各个地方寻找栖息地,过起了定居的生活,你眼前的村庄,就是我们的祖先选择的定居地。你可能会没得奇怪,为什么中国这么大,有许多山青水秀的地方,我们的祖先却偏偏选择定居在这个荒凉贫瘠的地方。这个地方偏僻到连你竟然都没有来过,对吗?” 她狡黠地冲倪裳眨眨眼睛,倪裳冲她微笑,并不作声。 “你可以骗得了所有人,但是你骗不了我,因为我是罗姆人的后裔,我们罗姆人世代靠给人看相和卜卦为生。相信我,我一眼就能洞悉你的一切,倪裳,你是上天的宠儿,但是我们罗姆人也是上天的宠儿呢!” “我不是!”倪裳轻轻摇摇头:“我有时候感觉很痛苦。” “你不是痛苦,你是孤独!”老人灼灼的目光直视着倪裳的眼睛。她从篮子里抓起一把碧绿青翠的香菜,抖抖土放进嘴里咀嚼着:“我理解你,就像理解我自己一样。虽然我在这个世间活得没有你那么长久,但是,身为罗姆人的后代,我们幸运地具备了异与常人的卜算技艺,我们有洞悉这个世间万事的能力,这是上天对我们罗姆人的恩赐,但是你,当上天恩赐给你一样东西时,他必定会拿走你的另一样东西,这就是公平和交换。上天给了你不死不灭之身,但同时也拿走了你的亲人、爱情和世俗的快乐。你必须承受孤独,没关系,就和我们罗姆人一样,上天让给予了我们罗姆人聪慧的大脑,和自由自在的心灵,让我们喜欢流浪,那么就要承受天地间的凄风苦雨和颠沛流离,但是我们罗姆人依然为自己的自由和孤独而感到骄傲。” 她递给倪裳一把香菜:“我喜欢香菜的味道,它能去掉羊肉的腥膻味儿,你要不要尝尝?” 倪裳从老人手里接过香菜,放进嘴里慢慢地嚼,觉得余香满口。 “但是啊,我们罗姆人的骄傲,可能会很快会随着我的死去而消失。” “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这是必然,就好像我们每个人都要死去一样,这个世界,所有的事物,最终都会慢慢消亡,即使像你这样的奇迹,也终有一天会消亡,相信我!” 倪裳叹口气:“我不知道那一天什么时候到来,我也不知道,如果那一天真的到来,我应该感到欣喜,还是感到悲伤,我从来都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既不要感觉到痛苦,当然也不可能欣喜,不论如何,人世间都是美好的!” 老人的话锋一转:“你想知道我们这个家族的故事吗?关于我们罗姆人,我的祖先,以及我的女儿和我女儿的女儿尕娜。” “尕娜并不是你的孙女,而是你的外孙女!” “是啊,她是我的外孙女,是我唯一的女儿留在这个世间的骨肉,也是这个村落的罗姆族头领的唯一传人,可是却到处惹是生非,让我看不到希望。” 第八十二章 我是头领 “在我很小的时候,我的父亲就告诉我,我是罗姆人的后裔,并且,我的父亲,是隐居在这个村子里的罗姆人的头领。” 老人在灿烂的阳光下,嚼着青菜,娓娓道来:“据我的父母说,我的祖先四百年前流浪到这里,觉得只有这个贫瘠而与世隔绝的地方才适合我们罗姆人的生存,于是在这里定居了下来,但是,最初的定居,其实只是一个据点一样,罗姆人灵魂里就已经刻上了热爱自由的精神,我们依然保持着四海流浪的生活习惯。按照我们的习俗,一个人在成年后,在定居的地方待够一年后,就要出去流浪三年,这三年或者独自一人,也可以和同族人结伴,去哪里由自己选择。流浪中,罗姆人靠给人看相算命为生,在崇尚含蓄和内敛的中国,我们不再表演歌舞,这项技能也慢慢消失了。但是和真正的算命先生不同的是,罗姆人给人看相算命,可以要一块钱去吃一顿饭,也可以只要一碗饭,甚至一个晚上的住宿,一件衣服,因为罗姆人的生存原则是:不要存钱,存钱会让人变得懒惰而无用。罗姆人到处流浪,只是为了让自己的心灵保持永远的自由,所以只要能活下去,罗姆人并不贪恋任何多余的物质,对于物质的欲望是最容易让人失去自由的。” 倪裳:“但是,人想要实现自由,还有另一种方式,那就是实现物质充足,当一个人的物质可以令她不向任何人求救的时候,便会自由,不是嘛?” “你说的没错,但那是一个人的自由,可我们罗姆人不是一个人啊,我们是一群人,一群隐蔽而独特的人,所以我们无法以物质来实现自由,那会引起攀比和杀戮,这是人类的本性,所以,我们只有以自由的精神来达到自由本身。” “您真是睿智,能和你聊天,让人感觉到愉快。” “我也一样,我已经有几十年没有和人这样聊过天了。我和你一样感到孤独。” “我今年八十三岁了,我出生的时候,刚好遇到战乱,你应该比我更了解那个年代,我在襁褓中就随着父母到处流浪逃亡,不过我们罗姆人本身就习惯流浪,这种生活对于我来说倒没有什么,唯一不好的,就是死亡的威胁,我的父亲是这个村子的头领,我们头领是世袭制,我的爷爷是头领,所以我的父亲自然也就是头领。罗姆人的头领除了比其他族人享有比较多的特权外,也承担着更多的责任,最基本的就是从小要从上一个头领那里接受学习,不论是在流浪的过程中,还是居家时候,头领的继承人每天清晨学习文字,深夜,要在月光下学习星象和卜算之术,同时,还要听前辈头领讲述这个世界的历史和哲学。即使是一个小小的村子,头领也必须学识渊博,是整个族人的智囊和文化传承者。” “你就是后来的头领继承人对吗?”倪裳说。 老人骄傲地笑了:“你在这个荒凉的山村,和我这样一个住在破屋子里的乡下老太婆聊着天,会相信我是神秘的罗姆人的头领么?——不错,我应该算是这个村子的第十九代头领吧。就像我前面说的,总有一天,罗姆文化会在这个世界消失。我的父亲只有我一个女儿,在我十九岁的时候,他饿死在了流浪的途中,临死前把象征罗姆族人精神的雄鹰头骨交给了我,这意味着我就成了这个罗姆村的头领,但是我对后来的一切,无能为力。战争持续了好多年,村人们在流浪的途中饿死了很多,等回到故乡,发现这个远离战争旋涡的村子中,也来了许多外乡人定居下来,并且和我们罗姆族人通婚,对这些,我不知道应该怎么办,只能顺其自然,并且,多年在外的颠沛流离和战争、死亡,以及和外族人的通婚,让他们开始厌倦流浪的生活,人们渴望安定,后来,现代文明来了,这让流浪的生活更加显得艰苦和没有意义,所以,没有了流浪的罗姆人,不再需要看相算命这些赖以生存的技能,我这个罗姆头领的继承者,也不再受到族人们的重视。我后来结婚,也只生了一个女儿,就是尕娜的母亲,我的丈夫后来不幸去世了,按道理,我的女儿应该是我之后的下一任罗姆头领继承人,但是她也已经不再相信我们罗姆人的智慧,她认为我们都是骗子,其实她根本没有领会,我们罗姆人的看相算命,并不是别人所说的骗人的巫术和迷信,我们靠的是洞悉人心的智慧,这种智慧,是靠着没有任何欲望的修行才能做到,我和女儿的矛盾就因为这些观念而产生了。她除了小时候出于好奇而跟我学习看星座和天象,到了十几岁,和尕娜一样大的时候,就开始对抗和叛逆,后来,她离家出走,却并不是像我们的祖先一样去流浪,而是去了繁华的城里,很早就谈恋爱,和一个离过婚有一个儿子的男人生了一个孩子,就是尕娜,后来那个男人把两个孩子都扔给了她,她在城里没有办法生活,就带着两个孩子回到了这里,把他们扔给了我,就是尕娜和她的哥哥。” “原来是这样!”倪裳叹口气:“尕娜也是一个不幸的孩子。” “是啊,但是她又继承了她母亲的性格,桀骜不驯又喜欢惹是生非,受她那个同父异母的哥哥的蛊惑,在知道自己将是罗姆人头领的继承人后,就妄想着要借这个名义去获得名利,真给我们罗姆人丢脸……” 就在倪裳准备劝慰一下老人时,一阵摩托车的嘶鸣声由远而近地响起。 “尕娜的哥哥,他来了!”老人抬起头,冷冷地说。 第八十三章 我什么都知道 尕娜的哥哥的摩托车在尘土飞扬的地上划了一个弧线后,停在了菜园前面。他下了车,双手叉腰隔着蓠芭冲倪裳喊:“喂,有钱人,为什么不讲信用,为什么不及时来找我,不过你就是走到天边,我也能找到你?” 老人拉着倪裳站起身,从园子里走出来,朝着年轻人走去。 看见了瘦小的而佝偻的老人,这个年轻人明显地往后退了一步,叉在腰里的双手也垂了下来,叫了声:“奶奶!” 老人一手拿着拐杖,一手端着篮子,走到了年轻的面前:“你如果再教尕娜学不好,小心我打断你的腿,你是尕娜的哥哥,她很依赖你,可是你是怎么带她的,你对得起她吗?” 年轻人后退了一步:“我所做的这切,都是为了尕娜好,奶奶……” 老人往前走一步,逼视年轻人:“为了她好?你召集村里的年轻人,说尕娜可以传授给他们罗姆人的神秘法术,然后你在后面收取钱财,你逮住机会就敲诈勒索别人,这些都是你为了尕娜好吗?如果我没有猜错,你好像拿了这位姑娘的东西,我让你,现在就还给她!” 老人的语气已经充满了愤怒,用拐杖敲着地点,冒起一阵尘土。 年轻人明显是害怕老人的。他看一眼倪裳,迟疑一下,乖乖从口袋里掏出了那张倪裳给他的银行卡,递给了倪裳。 倪裳接过了那张卡,想一想转身交给了老人:“这张卡里我会留一些钱,请您保管吧,让这两个孩子去读书或者学个谋生的手艺,罗姆人是这个世界的骄傲,即使没有传统的生活方式,也应该保留你们自由而有尊严的生存精神。” 老人看着年轻人:“孩子,记住这位姐姐说的话,好好待尕娜,等有一天我不在这个世上的时候,我希望你能好照顾她,你们两个是兄妹,都要成为善良的好孩子啊!” 年轻人低头不语,许久点点头,转过身,把手指放进嘴里,冲着身后的屋子打了一个胡哨,不过一分钟,尕娜便从房间里冲了出来,跑到了哥哥的跟前。 年轻人走过去,搂着妹妹的肩膀说了几句话后,便要带着尕娜离开。 “尕娜!”老人叫住了女孩儿:“你过来,奶奶跟你说几句话。” 尕娜走了过来,看一眼倪裳,眼神复杂。 老人将那张倪裳给她的银行卡递到尕娜的眼前:“孩子,这是这位姐姐给你的,不论里面有多少钱,都是她的心意,你拿着,但是要记住,我们罗姆人,永远不要被金钱所控制,钱永远都是身外之物,过分追求金钱,将使你失去心灵的自由,等到有一天我不在这个人世,可能也不没有人承认你是罗姆头领的继承者,因为这么多年,你并没有学到罗姆人真正的文化和精神,但是你的身上,永远都流淌着罗姆人的血液,那就是贫穷而自由,善良而快乐,孩子!” 尕娜接过了那张卡,懵懂地点点头。 老人伸过枯瘦的手到尕娜的胸前,轻轻地抚摸了一下她胸前的那块雄鹰头骨。 “罗姆人的雄鹰头骨,在你的身上,要保护好它。——” 尕娜的哥哥拉过尕娜,冲着奶奶和倪裳鞠了一躬,转身骑上摩托,载着尕娜,绝尘走了。 老人目送两个孩子离开,突然转头问倪裳:“和你一起的,还有一个奇怪的人,他怎么不在呢?” “他走了!”倪裳知道老人指的是铁衣。 “他是和你一样的人,但是他的内心并不善良,他是一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 倪裳忍不住笑了:“你竟然知道精致的利己主义者这个词?” “我是罗姆人的头领。”老人骄傲地看着蓝天:“我当然什么都知道,你想知道,你什么时候会失去你不老不死的生命吗?” 倪裳也抬头看天,许久说:“大概知道吧。多年前我一位朋友对我说过……” 倪裳不再往下说,抬头看着天上一只鹰在空中盘旋。 “我不知道他说的和我所知道的是不是一样,如果一样,那就是一种交换,或许有一天,你会愿意作这种交换,也许,这一天很快就会到来,就看你自己愿不愿意做这个交换了!”老人也看着天上的鹰,说。 “走吧!”倪裳打断了老人的话:“我的朋友还在等你给她接骨呢!” 老人笑了:“好!能认识你,真的很荣幸,你是一个奇迹,就像天上划过一道流星一样,让人好奇和惊喜!” 第八十四章 年轻真好 一锅涮汤还在沸腾,肖晓天坐在炉子边,还在吃最后的几片羊肉,蒲松说:“尕娜突然走了!” 倪裳哦了一声,拿过篮子,把洗过的青菜扔进汤里,肖晓天很开心:“吃完羊肉,还有青菜,美好的生活!林菲,等会儿你可以吃青菜,很香的!” 林菲躺在炕上,因为吃不到羊肉还在生气,用衣服蒙着脑袋装睡。 老人走过去,看躺在炕上的林菲的腿。 她轻轻取掉敷在林菲腿上的黑膏药,蒲松和倪裳看见,林菲原本肿成大萝卜的腿,在这不到一个两小时的时间里,竟然已经消肿了。 “过来给她接骨,小伙子!” 蒲松搓搓手:“奶奶,我虽然是外科医生,但是我除了在学校实习过,我其实到现在还没有给人接过骨,因为我一直就在一个社区卫生所上班,我只能试试!” “那就试试啊!” 老人边说边用手指戳戳林菲的腿,林菲立刻疼的大叫一声,掀掉了头上的衣服,翘起了上身:“疼死我了!” “疼就对了!”老人嘿嘿笑了:“说明你的腿没有断掉!” 蒲松端起林菲的腿,仔细按了一会儿:“看样子,应该只是有一点儿骨裂,骨头并没有断,用木板固定一下,长几天就好了。” “那就快去找木板,你们既然选择了冒险刺激的探险,就要一起解决所有遇到的问题!” 肖晓天扔下筷子,拉着蒲松去外面找木板。 老人已经坐到了那只火炉边,继续吃锅里的青菜。倪裳煮了一碗青菜,端给林菲,林菲已经饿得两眼冒火,端起碗狼吞虎咽。 老人吃了几口青菜,满意地抹抹嘴:“好了,等一会儿给这位姑娘的腿上好了夹板,你们就可以离开了,我也吃了一顿美味的羊肉,谢谢你们,年轻人!” 林菲端着碗还在吃那几根青菜:“不会吧,我还想在这里多待几天呢,我的腿需要休养!” 倪裳笑:“林菲,你要再不出发,你的前男友说不定就没真的永远消失在荒漠中了,你不着急吗?” 林菲叹口气:“我当然着急了,可是我都受伤成这样了,你知道,我这是三个月里,自杀没一次,重感冒一次,这一次骨折,我想想都后怕,我觉得我有一天肯定会死在路上的。” “我觉得也是!”倪裳接过她手里的碗,从锅里再捞一碗青菜递给她:“多吃点儿,这样才有力气瞎折腾不是吗?” 林菲支起身子看锅里:“能不能给我一点儿肉吃,只有吃了肉才有力气折腾啊,你说是不倪裳!” 倪裳想想,将盆里最后的两片羊肉扔进锅煮了一会儿,夹到她的碗里:“也行,让你吃一口肉,不过要记住以后别再瞎闹了,不然不要说肉,可能连青菜都永远吃不到了。” 林菲顾不上和倪裳斗嘴,立刻将肉塞进嘴里,闭上眼睛大嚼起来。 一旁的老人也笑了,她从她身旁的黑布袋子里掏了半天,掏出一只瓶子,递给林菲:“姑娘,拿着这个,里面是一些我自己配的药,每天吃一粒,你的骨伤很快会好的,相信我!” 林菲接过去打开瓶盖闻了闻:“奶奶,是像武侠小说中的秘制解药一样的东东对吗?” “对啊!”老人爽朗地大笑起来:“在我年轻的时候,我的父亲靠卖这些祖传的药,带着我和我的妈妈走遍了大江南北,在我最美的年纪,看过最美丽的风景,吃过最奇特的美食,遇到过最有趣的人,也受尽了人世间所有的苦难。今天,看见你们,真是羡慕啊,如果我再年轻三十岁,我都想你们一起去到远方看看,真怀念以前的时光,怀念那些到处流浪的岁月。” “奶奶,原来你年轻的时候,也和我们一样,经常会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林菲说。 “是啊,我几乎走遍了整个中国,像你一样,也弄得自己满身都是伤,但是很快乐!” 她转头向倪裳:“所以,不论有多少痛苦,孤独,只要活着,就是一件最美好的事情,不是么!” 倪裳怅然看着这位开朗慈祥又睿智的老人,默然无语。 ——活着就是一件美好的事情,她知道,老人这是特意说给她听的。 第八十五章 不相信爱情 这真是凌乱透顶,事情多多的几天。 我以为偶遇到蒲松,就可以借此摆脱铁衣,却没有想到,给自己再次带来了一大堆麻烦,林菲的受伤,铁衣的跟踪,真是让人不胜其扰。 而我又不能丢下他们,因为林菲受伤了。 谁能想到,这两百多年来,一直让我痛苦的,除了孤独,还有矛盾。我是一个始终矛盾纠结的人。 三天前,当我听到林菲讲的那个古墓的故事时,我给他们三个人讲了那个故事,也许他们并不相信,这并不是一个故事,而是四百年前真实发生的事。 这件事,是在我十多岁,还没有经历过巨大的人生变故,还没有获得这不死不灭之身时,就知道的。 那位明末昭信将军的故乡永丰镇,和我出生的青阳镇毗邻。这位将军为国捐躯,乡里敬仰,然而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那位将军夫人和将军的侄子产生爱情的丑事,在将军死后,他的侄子扶柩回乡之时,便被人暗暗传了开来。侄子面对叔叔的突然死亡,和众人的流言蜚语无所适从,惶恐不安。人们总是认为,男人面对感情是懦弱的,其实根本不是懦弱,而是取舍。爱情这件事,在男人心里,比起功名利禄,光宗耀祖,终只是一个人生的花絮。最终,他在名誉和爱情面前,选择了杀死既是情人也是叔母的这位女子,自己远走他乡,但是临走时,带走了最能见证他们爱情的那些书信,或许人们依然以为他是要把这件东西当成一个纪念,其实,在他来说,可能更多的是见事已不可隐瞒,他想要消毁这些证据而已。可巧的是,这些书信后来流落到了我的舅舅手里。舅舅是青阳镇富商,闲暇之余,喜欢收藏一些古董文物来把玩。他得到这些书信后,恰好这些书信刚好印证了永丰镇流传下来的那个传说,他便小心珍藏,作为一个奇闻异事来和朋友们笑谈把玩。我自从父母去世后,便便来舅舅家中寄养,舅父教我读书认字,在我十几岁时,也从舅父和朋友们的闲谈中,知道了这些书信和那个爱情悲剧的存在。 没有人知道,这个惨烈的爱情故事对我的影响是巨大的,加上后来,舅母的弟弟非礼我不成,便诬告我和他通奸,我对男人的偏见,或许从那时候,就很难改变了。虽然后来,在漫漫的人生中,我遇到过许多优秀的男人,也知道他们并不都是负心薄情的人,但是,我对他们,依然敬而远之,除了因为我这无法言说的人生外,又何尝不是少年时那两件事的影响呢? 我想,所有的所谓爱情,最终,受伤的都是女子。 我不想沾染男女之情,即使在我孤独而漫长的人生中,经常会想起那个因我而死的蒲开颜,想起他温暖的笑容,和他豁达而去的身影,我也只当是一份故人之情,我们之间,没有一丝一毫男女之谊的。 我会尽量去帮助他的后人,蒲松,就像帮助一个老朋友的孩子一样。 就是这样! 第八十六章 花痴病犯了 铁衣走了,就只有一辆车,却要坐四个人,还有一个有腿伤的林菲,尕娜的奶奶却没有丝毫要留他们再待一天的意思。她将一袋散发着香味的面粉扔到倪裳的后备箱里,告诉她:“这是我做的炒面,是用筱麦面炒的,里面加了我从山上采摘来的野枸杞,是以前我和父母流浪的时候备的干粮,现在已经没有人愿意吃了,但是在你们没有东西吃的时候,它会是最好的充饥食物,带上吧!” 倪裳走过去,拥抱了一下这位善良可爱善良的老人,在她的耳边说:“希望你永远健康长寿!” 老人说:“你也是!” 两个人相视一笑,挥手告别了。 蒲松开着车,林菲坐在副驾上,倪裳和肖晓天坐在后面,个人继续前行。 他们原路返回,一个小时后来找到了公路,继续前行。 林菲的腿已经被蒲松用四块木板固定后,又用倪裳随身携带的备用药具包扎好,坐在车里,虽然不能伸直腿,也还算舒服。 她头上腿上缠着白色的绷带,样子狼狈而滑稽,却突然转头问倪裳:“喂,你那位帅哥前男友怎么突然消失了,是不是被你故意赶走了?我跟你说,你不喜欢他,或者他不喜欢你都没关系,你可以给我呀,你是不是觉得我坐了他的车,就吃醋让他走的?你太不地道了吧!” 倪裳含笑不语看着窗外。 肖晓天坐在他的后面,伸手打她的头:“林菲,你相不相信,我这会儿让蒲松把车停了,把你从车里直接扔下去,这荒山野岭,没有人会知道!” 林菲挣扎着转过身,用手里的一根耳机线去摔打肖晓天:“肖晓天,你敢!你也不想想蒲松是谁?他是未来的警察,给你一百个胆子你也不敢拿我怎么样?” 肖晓天:“你动不动当着我的面要泡别的男人,我能不生气吗?你答应我以后不这样说了,我也就不气你了!” 林菲:“我才不,你看看人家那张盛世美颜,omg,简直帅得惊心动魄,我怎么能不心动呢?比如你,我就不相信,你看见倪裳第一眼时会不心动?只不过她是你最好的朋友的梦中恋人,所以你就假装不喜欢,转过来喜欢我这个小胖妞了而已!” 林菲这番话,让肖晓天看一眼身旁的倪裳,一阵尴尬的咳嗽。 肖晓天看一眼倪裳,见她对着窗外,似乎没有听见两个人的斗嘴,便继续和林菲斗嘴:“既然你也承认人家倪裳是倾国倾城的大美女,那你以后也就多少有点儿自知之明,别犯花痴了,你知道古人说得好,对象对象,就得对着象才行,你和我,那肯定天上地下,从古至今,绝无仅有,万里挑一的一对啊,一个瘦,一个胖,一个好吃,一个懒做,一个油嘴,一个滑舌,这样的两个人在一起,人生那才叫有爱情有意义,你说对不对啊菲儿!” 连一旁沉默的倪裳也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 “对你个大头鬼!”林菲翻白眼,随后叹口气,对倪裳说:“我倒觉得吧,倪裳,你和那个叫什么?铁衣?你们两个人挺般配的,帅哥美女组合,有一天要是盛装站在一起,肯定惊天地,泣鬼神,美得跟加了一千块钱特效似的。倪裳,你为什么不喜欢他呢?” 倪裳回过头微笑:“林菲,你为什么单方面认为他和我有什么关系,其实,我跟他也只见过两三次面而已,我并不了解他,也不是朋友。” “明白了!”林菲一拍手:“原来是一见钟情的追求者,那就对了,没事儿,慢慢来,这样的话,我肯定还能再见到他。” 她伸手拿过一瓶自己喝剩的水,小心翼翼拿出尕娜的奶奶给她的药,倒了一丸在手心里,和水吞了下去:“我要赶紧好起来,这样下次见到帅哥,我就能漂亮一些了,说不定他会喜欢上我!” 蒲松和倪裳三个人都忍不住摇头叹气。 第八十六章 死亡之谷 沿这条破旧的公路再走两个小时,一路荒凉,偶尔有村庄和小镇,布满了羊肉馆和穿着军大衣开着三轮车的人们,也是一晃而过,没有什么值得流连的地方。 直到林菲举着手机一声惊呼:“天啊,快看,快看,谷风的博客更新了,我靠,他没有死,他出现了!” 肖晓天第一个从昏昏欲睡中跳起身,头撞到了车顶又弹回来:“你前男友没有死,那好啊,我们打道回府吧!” “为什么要打道回府!”林菲问。 “你是因为担心你前男友死了,所以才拉着我们出来找他的,这一路上风餐露宿,我差点儿被人一刀捅死,就是为了知道你前男友死没死,现在他没有死,你也就放心了,当然要打道回府了,我们回去好好谈恋爱,挣钱结婚!” 林菲不理他,仔细看着手机,喃喃道:“但是为什么他只发了一张照片,什么文字都没有?” 倪裳说:“给我看看!” 林菲将手机递给了倪裳。 倪裳接过林菲的手机,看了一眼,脸色瞬间变了。 “死亡之谷!”她说。 “什么?”林菲追问。 “没什么,我们去找他吧,他可能真的比较危险!” “你怎么知道?” “我去过这个地方!” “哦,那你没有死在那里!”林菲和倪裳的对话可能永远没办法友好了,是因为两男不容二女吗? “九死一生!” 倪裳简短地回答。她顺便看了一眼这张照片上面的谷风的头像,一个留着长发,戴着眼镜,年轻而俊朗的男子。 “你前男友很帅啊!”她对林菲说,一边将手机递还给她。 “那当然,比肖晓天可帅多了!”林菲很骄傲。 “可是,他再帅,也不要你了,我不帅,但是对你死心塌地。”肖晓天不失时机地要和林菲斗嘴。 “往震湖的方向走吧!”倪裳她对蒲松说。 蒲松答应一声,专心开车。 “林菲,你现在打电话给谷风!”倪裳继续对林菲吩咐。 林菲想一想,没有反驳,用手机拨了谷风的电话。 “您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林菲气极地挂了电话。 “不要着急,我们去找他!”倪裳安慰林菲。 默默开车的蒲松突然觉得,倪裳是他见过的,最能包容别人的一个女孩儿,即使别人怎样对她,她都会报以真诚,这种真诚有时候会让他感觉不真实,他想起一句话从不知哪本书里看到的一句话:这个世上最具杀伤力的一种人,就是那些最真诚却又最冷漠的人,他们待你十万分地好之后,就会心满意足地离去,头也不回。 一念至此,他便有些忧伤。 此时已经是下午了,天空晴朗,万里无云,但是西部即使马上要进入夏季,外面依然是清寒的,不时有风卷起地上的黄土,以及干枯的草团。 “这个地方,是古丝绸古道的交汇处,自古以来有苦甲天下的说法,常年干旱贫瘠,赤地千里,即使是现在,居住在这里的人们,生活也非常清苦。”倪裳看着窗外说。 肖晓天说:“倪裳,我现在能确定,你肯定是我猜的第二种,从小是学霸,硕博连读,年纪轻轻就是某个领域的技术领秀,我猜的对吧!” 倪裳看他一眼:“我和你们一样啊,的确读过十几年书,学霸不敢说,别猜了,多休息赶紧让你的伤口愈合。因为我们接下来要去一个很危险的地方了。” “死亡之谷,对吗?”肖晓天问。 “没错,谷风发了死亡之谷的图片,十有八九他就在那里,我们想要找到他,就只能去那里了。我们到前面,找一个热闹的地方,买一些食物和日用品,因为去往死亡之谷,可能一时半会儿是出不来的。” 林菲和肖晓天,蒲松三个人面面相觑,立刻觉得空气都有些凝重。 第八十七章 美丽的店主 一个叫乌里镇的集市,很热闹。 蒲松将车停到街边准备下车时,林菲喊:“扶我下去,我也要去,我快要急死了!” 肖晓天说:“别闹林菲,你的腿只能静养,我们三个去看看,你呆在车里,我回来给你买好吃的啊!” 林菲着急也没有办法,只能眼睁睁看着肖晓天他们三个人下了车去逛集市。 可能是因为天气睛好的缘故,镇子很热闹,破旧的柏油马路上虽然倒满各种泔水,但是小孩子和大人们踩着这些泔水,欢快地来去,街两边有许多水果摊,虽然只有简单的苹果和长着黑点儿的梨,但是也让好几天没有见到水果的他们看着亲切。 倪裳挑拣了两大袋子水果让蒲松拎着,又去小商店里买了方便面和纯净水,肖晓天的伤已经大好,帮着蒲松把这些东西搬运到车的后备箱里去,说要去给林菲买好吃的,自己往前面走了。 一个卖当地土特产的小店,里面摆满了琳琅满目的东西,倪裳和蒲松走了进去。 店里摆设的卖品充满了西部特色,狼牙,羚羊头骨,看不出真假的绿松石和玛瑙石、肉石,还有鲜艳的羊毛披肩和羊羔毛背心,以及户外者穿的冲锋衣。倪裳挑了四件大小不一样的四件羊羔毛背心和两条羊毛披肩,四件冲锋衣。 等她挑好这些东西,店的角落里站起一个女人。 她穿着桃红的裙子,外面罩着一件长及小腿的羊毛外套,丰满匀称的身材,染成棕色的长发在脑后挽了一个髻。她起身看着倪裳。 倪裳也看着她,两个同样美丽,但是风格完全不同的女人对视了片刻,倪裳拿出钱包:“老板,算一下账!” 店主扫了一眼倪裳旁边蒲松怀里的衣服,说:“总共一千八,给一千六就可以了!” 倪裳微笑:“谢谢!” 她付了钱,准备出门,店主叫住了她:“美女,正宗的绿松石不看一看吗?还有,要去寒冷的地方,最好带一些牛肉干,必要的时候,可以做干粮。” 倪裳回过头,看见那女子正用审视的目光看着自己。她斜着头,脖颈修长,白皙的脖颈从羊毛外套里露出来半截,上面有一朵玫瑰刺青。 倪裳微笑地看着她:“是真正的绿松石吗?我可以看一下看。” “当然是真的!”女子用涂着鲜艳的指甲油的手指指了指眼前的玻璃柜台:“质地坚硬,货真价实,两位可以看一下!” 倪裳低头去看那些摆放整齐的石头。 质地的确不错,在这样一家街边小店里,能见到这样的真品,还真是意外,倪裳抬起头,再看了一眼女店主,看见她的身后,一个雪白的羚羊头骨旁边,贴着一张照片。 是眼前这个女人和一个男子的合照。照片中的男子,乌黑的长发,俊朗的面孔,戴着一幅眼镜。 呵!——倪裳在心里一声惊叹,那男子,是谷风,她在一个小时前,刚从林菲的手机上看到过这个年轻人。 这个地方,离谷风告诉林菲他要去的大地震废墟“死亡之谷”不过百公里,而且这里也是去死亡之谷的必经之地,谷风在这里曾经逗留,是很合情理的事,眼前的女子如此美丽,不论是这个小镇的原住民还是外来客,都应该是这里最为亮丽的一道风景,谷风来到这里,当然不可能不注意到她。 倪裳只是看了那照片一眼,为了不引起店主的注意,立刻将目光移了开来,但是脸上却是更深的微笑。 女子打量了倪裳一番之后,将目光移到了蒲松的身上:“这位帅哥,你身边的姑娘这么漂亮,但是她戴的那件饰物,却非常普通,和她的气质也不太般配,你要不要从我这里挑一件上好的玉给这位姑娘啊。” 蒲松看一眼倪裳胸前的那件极为普通的银饰,对倪裳说:“你看看,有没有喜欢的,我买给你!” 倪裳摇头微笑:“我对这些东西没有多少兴趣,我脖子里戴的这件银饰,是我妈妈留给我的,不值一块钱,但是我从小一直带在身上,从来没有取下来过。” 蒲松:“哦哦,对不起啊,我不知道,那再看看别的吧!” 店主看着两个的神情:“原来你们并不是一对儿啊,不过看相貌气质,很般配呢!这位姑娘如果不喜欢项链,还有戒指和手镯。有佘太翠,红山玉,都可以看一看喽。” 倪裳看着眼前的店主,她的身上,除了美丽,自然还有浓浓的商人气息,甚至,有一点点儿风尘气,趁她她不注意,又快速地扫了一眼她和谷风的照片。 照片中,谷风从后面拥着眼前的女子,两个人脸上洋溢着灿烂的笑,眼睛看着远方,他们的身后,是一道戈壁夕阳西下的背景,拍得美轮美奂。 就在倪裳看着眼前的女子的时候,蒲松说:“倪裳,你看这块东西,很好看!” 他用手指着玻璃柜里的一块青色的石头说。 “这是贺兰石,并不是玉!”倪裳告诉他。 女店主凑过来看了一眼:“帅哥,这是我们本地的贺兰石,你要喜欢,我送你一块好了,这位美女买了这么多东西,我送你们一人一块!” 她伸手从柜子里拿出两块雕成弯月一样的贺兰石递给倪裳和蒲松一人一块:“送给你们,留个纪念!” 两个接过来仔细看,这是一块半月,上面雕了桂花树和一只玉兔。 “这个多少钱?”蒲松问。 女店主笑:“这个不值什么钱,我说了,是送给两位的,收下当个纪念就好!” 倪裳将那块石头攥在手里,说:“谢谢美女了!” 话音未落,女子身后的门里,帘子一掀,一个大概四、五岁的男孩儿跑了进来,嘴里喊着“妈妈”,抱住了女子的腰。 女子冲倪裳郝然一笑:“那是什么美女,都是孩子他妈了!——小强,你要干什么?” 男孩儿满身满脸都是黑黑的泥土,他抱住妈妈的腿撒娇:“给我两块钱,我要买雪糕!” 女店主看见脚下的孩子,突然一改前面的市井气,温柔地抚了抚孩子的头,从抽屉里抽出两块钱给他:“出去玩要小心马路上的车,不要和小朋友打架!” 孩子答应一声,拿着钱从后门跑了。 “是你孩子啊!”倪裳问女店主。 “是啊,五岁了,今天星期天不上学,就和小伙伴们疯,男孩子,操心死了!” “哦,孩子爸爸不在家啊!”倪裳继续看店里的东西,一边似乎很随意地问。 “他喜欢到处旅游,跑来跑去的,总是不着家。”女店主一边说一边回头看墙上她和谷风的合照。 倪裳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这就是孩子他爸啊,长得真帅,像个艺术家!” “嗯哪!”女店主满脸堆笑地回答。 蒲松也顺着倪裳的目光看到了那张照片,他霍然转头看一眼倪裳,看见倪裳也迎着自己的注视,轻轻地眨眨眼睛。 “东西买差不多了,我们走吧!”倪裳对蒲松说。 “我叫田琳,这个店的名字也叫田琳小店,路过常来啊!”女店主热情地对两个人说。 第八十八章 手抓羊肉 从田琳的店里出来,蒲松把买到的东西塞进后备箱,倪裳把把两件披肩拿在手里准备上车,蒲松叫住了她。 “看那个孩子!”蒲松用目光看街对面的商店门口,正和几个孩子玩耍的田琳的儿子小强对倪裳说。 他站在离车有三米远的地方,怕车里的林菲听到他们说话:“你感觉,那张照片是怎么回事儿,如果我没有看错,照片上的人就是谷风。” “是谷风!”倪裳回答:“林菲的前男友,据林菲说他们分开也有多半年了,谷风来到这里,遇到了这个风姿绰约的女人,产生了感情也未可知。” “不是这样!”蒲松摇头:“她说照片中的男人,——也就是谷风,是他和那个五岁的孩子的爸爸,谷风刚从大学毕业不到两年,怎么可能有这么大的孩子?” 倪裳:“这个就得问谷风自己了。”倪裳的语气依然平淡,依然是那一副世上所有的荒唐事其实都是在情理之中的神情:“这个店主长得很漂亮,谷风喜欢上她也是合情合理的,至于那个孩子,也有可能只是田琳的孩子,管谷风叫爸爸而已。” 蒲松想想,倪裳说得也有道理。 “那不如,我们直接跟田琳问谷风的去向,了解清楚,也算是给林菲一个交待,这样不是更简单吗?” 倪裳转脸看一眼旁边的车里,虽然看不清林菲,但是猜想她正在车里急得跳脚:“这个女孩儿,你应该已经了解,性格鲁莽奔放,而店里的那个女人,也不是等闲的女人。现在她们两个,不论是谁知道对方和谷风有感情上的纠葛,都能跳起来和对方对打,我们在没有十足的把握之前,为什么要把事情弄复杂呢?并且,据我所知,田琳,应该并不知道谷风的去向?” “你怎么知道?”蒲松脱口问道。 “感觉而已!”倪裳简单回答完,回头向车旁边走去,同时看见肖晓天抱着一大堆袋装零食从对面街上跑过来。 三个人上了车。倪裳告诉蒲松继续往前走,林菲却不愿意了。 “喂,你们可是吃过羊肉的人,我从昨天到现在就吃了几片青菜,能不能让我吃点儿东西,我快饿死了,我可是一个残疾伤员啊!” 肖晓天心疼地看着林菲,深深点头:“林菲说得有道理,虽然还不到晚饭时候,但是我也饿了,我们应该吃点儿东西再走。” 蒲松和倪裳都没有意见。于是蒲松将车开到了一家羊肉馆门口。 “对了,尕娜的奶奶说了,林菲的腿伤不能吃羊肉,这是一家羊肉馆啊!” 蒲松边松安全带:“那位老奶奶肯定知道林菲是自己淘气受得伤,所以给她一点儿小小的教训吓唬她不让她吃羊肉。不过腿肿的时候,最好不要吃热性的食物,现在已经消肿,其实更应该补充一些有营养的食物,没关系的!” 林菲立刻跳:“我说呢,怎么连遇到的老奶奶也欺负我,你们都欺负我,当我是个傻子,太过分了!” 三个人都笑了。肖晓天将林菲从车里扶出来,架着她走进了这家羊肉馆。 浓烈的羊肉鲜味充溢着整个店,让人立刻感受到浓浓的西域气息,还不到吃饭的时候,所以店里并没有其他客人,一个脸上长着两团红晕,看年纪只有十七八岁的小店员走过来招呼他们坐到了一张桌子上。 “你们店里最好吃的菜是什么?”林菲拿起菜单翻看,闻着羊肉味,深深地咽了一口口水。 “手抓羊肉是我们的特色!”小伙子回答林菲。 “多久能上菜,我很饿?”林菲再一次咽口水,倪裳他们才发现,林菲的确是饿坏了。 “手抓羊肉是我们提前就煮好的,你们要吃热的还是凉的,凉的现在就可以上,热的也就十分钟!” “要热的吧!”倪裳对小伙子说。她转脸对林菲说:“林菲,热的手抓羊肉更好吃!” “听你的!”林菲难得没有和倪裳顶嘴。 她拿过菜单,又要了一个萝卜片和一个烧土豆,还有四盘手工拉面。 就在四个人喝着烫烫的茶水闲聊等菜上桌的时候,餐馆的帘子一掀,从这个简陋的羊肉馆门外,走进来一个大人和一个孩子,一边进门一边说:“小马飞,给我来两份羊杂汤。” 倪裳和蒲松惊讶地看见,走进来的,正是田琳和她的儿子小。 田琳一转脸,也看见了坐在店里的四个人,看见倪裳和蒲松,她停住脚呆了一下,立刻堆起笑:“好巧,你们也在这里吃饭啊!” 倪裳站起身:“是啊,好巧,过来和我们一起吃饭啊!” “不了不了,你们吃,我们这儿别的不好,羊肉可是全天下最好吃的,闻着腥,吃起来一点儿可不腥膻。” 说话间,他们点的一大盘手抓羊肉已经端上了桌,整齐的羊肋骨和羊蝎子各占一半, “妈妈,我也要吃羊肉!”站在男琳旁边的孩子突然说:“我都好久没有吃过羊肉了!” “羊杂汤更好吃!”男琳拎着孩子的肩膀,小声地说道。 “你骗人,羊肉更好吃,爸爸带我吃过的!” “过来过来小朋友!”已经抓起了一根羊骨头的林菲立刻冲小强招手:“过来和阿姨一起吃肉肉!” 男孩子看着林菲手里的骨头,深深地咽了一口口水,想过来又不好意思过来。 “过来呀!”林菲继续叫他。 那个男孩儿终于禁受不住诱惑,跑了过来,接过了林菲手里的羊骨头,一屁股坐到了林菲身旁的凳子上和林菲一起大啃起来。肖晓天看着这一大一小两个吃货,忍不住笑。 这意外的情形让田琳有些尴尬,她看着孩子,想强行让他离开也不好,但是这样让他在陌生人的桌子上吃饭也显得尴尬。 倪裳站起身走过去,拉着田琳坐到了桌边:“既来之则安之,就和我们一起吃吧,别客气,也算是我们在这里认识的一个朋友呢!” 田琳瞪一眼儿子,只好坐到了桌边:“我请你们吃饭吧!算是尽尽地主之谊了。” 她刚说完,上菜的小店员将四盘面放到了桌上,对田琳说:“琳姐,你就别逞强了,你这日子过得不容易,还要请人家吃饭?” 田琳立刻满脸绯红,似乎被人揭穿了隐私一样。 “小哥,给我们再加两盘面!”蒲松立刻打断了店员的话,让他不要再说话,倪裳将给田琳夹菜。 田琳感激地看着两个人,也不再推辞,坐下来和他们一起吃饭。 “这位姑娘,好像受伤了!”她看着林菲,关心地询问。 “没事儿,不小心从车上掉下来摔了一跤,没什么大碍。”倪裳立刻回应她。 林菲也顾不上说话。一顿饭,林菲和小强狼吞虎咽地吃肉,肖晓天照顾林菲,倪裳和蒲松也不过问关于田琳的任何私事。 饭吃到一半,蒲松早早去结了账,田琳去抢单没有抢到后,便带着小强要离开。 这的确是一个很聪明且有礼貌的女子。倪裳起身送她的时候,留了她的手机号。 虽然这顿饭吃得有点儿气氛有点儿紧张,但是羊肉的确好吃,鲜而不腥,林菲一个人就吃掉了足足有一斤羊肉。 第八十九章 留在田琳家 酒足饭饱,林菲满意地擦擦嘴巴:“我们该出发了!” 倪裳却并不着急,她看着林菲说:“乌里镇,离死亡之谷还有六十公里的路程,再往前,有五十公里的山路,十几公路几乎是没有路的,我们要去死亡谷,就要做好走路的准备,谷里很冷,所以我准备了保温的衣服。” “什么?走路?”林菲惊呼:“那我怎么办?我这个寸步难行的人,别说走路,上下车都难。” “所以,林菲,你现在就得选择,要么留在这个镇上,我们找个人照顾你,要么跟我们走,走到车无法通行的地方,在车里睡觉。可是在车里睡觉很恐怖,你腿受伤了,如果晚上我们出不来,周围会有野兽,或者是鬼怪,你寸步难行,你不怕吗?” 林菲看着倪裳,看见她郑重其事地说话,丝毫没有拿她开玩笑的意思,她想想这一路上的风景,知道倪裳应该不是在骗她。 “可是,是我带你们去找我前男友的啊,怎么能让你们去,反倒我不去呢?”林菲说话带上了哭腔。 “那有什么关系呢?”倪裳看着她:“第一,我们既然走这么远,肯定是要帮你找到你男友的;第二,你去了帮不上我们的忙,反倒让我们担心,不如不去啊!——放心,你如果留在这里,我们三个人也肯定会尽全力帮你找到谷风的!” 林菲沮丧地看着自己夹着木板的伤腿。 沉默许久,倪裳轻轻抿一口茶水:“如果你想好了,我现在就打电话给刚才那个店老板,我给她一些钱,相信她肯定愿意照顾你几天的。” 蒲松转头万分疑惑地看倪裳,一时间不知道她为什么会做这样的决定。 倪裳静静地等林菲回答。 “好吧,我留在这里吧,我知道我这个样子,一路上也是给你们添麻烦,我留下来吧。” 倪裳拿出手机,站起身到一旁打电话。蒲松看着她,猜出来她是打给田琳的。她微笑地说话,一如既往地温和平静,聊了有五分钟,她愉快地挂了电话,回头对林菲说:“我说好了,你住到刚才我们一起吃饭的田琳家里,她是一个善良有趣的人,你们会成为好姐妹的。” 她拉开随身携带的一个漂亮的灰色手拿包,掏出一沓百元的钞票递给蒲松:“这是三千块钱,你和肖晓天一起,开车送林菲去田琳家里,这些钱是给她照顾林菲的酬谢。” 在蒲松犹豫的时候,倪裳转头对林菲说:“这三千块钱,你是要还给我的,记住喽!” 林菲点头:“放心,我从不欠别人的人情!” 蒲松于是接过倪裳手里的钱,和肖晓天一起扶着林菲出了羊肉馆。 “送林菲到田琳家后,过来接我啊!”倪裳说。 “你为什么不不去呢?”林菲回头看着倪裳,倏然间,她的眼神间有一丝不舍:“就这么狠心把我扔在这里了吗?” 倪裳笑:“没事的,傻瓜,我们很快会回来的,带着你的前男友回来!” 三个人出了门,倪裳独自坐在羊肉馆里喝茶,发了一会儿呆,突然有些忍俊不禁。 她知道,蒲松肯定不会理解她突然这样做的原因。但是这样做,其实有一箭双雕的好处,蒲松暂时是无法领会的,因为,他不太了解女人。 不到半个小时,蒲松便开车折返回来。 倪裳上了车,车里突然只剩下倪裳、蒲松和肖晓天三个人,肖晓天显得有些闷闷不乐。 “晓天,问你一句话,你真的喜欢上林菲了?”蒲松开着车,问身旁的肖晓天。 肖晓天转过头:“当然,你怎么能这样问我?蒲松,我们是穿一条裤衩长大的,你什么见过我这么包容一个女孩儿,你用真的这两个字,那我问你,你是不是真的喜欢上了倪裳?” 蒲松立刻慌乱:“我问你,你扯我干什么?” “有什么不一样吗?倪裳是女神,可是林菲也是蠢萌蠢萌的可爱丫头,我喜欢她和你喜欢倪裳有什么区别吗?” 蒲松:“好好好,我不问了行吧!——倪裳,我们现在怎么走?” “你停车到路边,我来开车!”倪裳说。 第九十章 震谷之谜 夕阳西下,晚霞映红了半个天边,湛蓝的天空美得让人窒息。 “荒凉的西部,却有别样的美丽,纯净的天空和空气,我从来没有看见过真实的天空会比3d电影更漂亮,这里竟然有。”肖晓天看着天空发着感慨。 “可是这都马上天黑了,我们难道真的要连夜进死亡之谷?就不能住一晚上,明天白天再去吗?”他转而忧心忡忡地问倪裳。 倪裳专心开着车:“死亡之谷,顾名思义,就是有去无回的意思。不过也是人们夸大了这个石谷的凶险。其实呢,死亡之谷,是海原大地震后留下的一个小峡谷,全长有二十多公里,在这个小峡谷的中间,有一个大地震后留下来的堰塞湖。称作震湖,其实这湖方圆也不过三五米。因为湖水来自天上的雨水,所以叫泉也不合适。这片震湖是在地震后形成,并且在湖里出现了一种五彩斑斓的鲫鱼,至今人们都不知道它们到底是从哪里来的……” “从地震裂开的石头缝里钻出来的吧!”肖晓天插嘴道。 “我也不知道!”倪裳微笑回答。 “你说了半天,还是没有说清楚,为什么这个地方叫死亡之谷。”肖晓天催问倪裳。 “死亡之谷是一条狭长的红石山谷,谷深二十几米,两边山壁陡峭,谷底仅有两三米宽,这也就是震湖为什么方圆仅有五米的原故。这条山谷之所以称作死亡之谷,是因为白天谷里莫名的炽热,即使是在冬季,温度也在三十度以上,现在临近夏季,更是炽热难当,所以只有晚上进入,才能凉爽一些。而且,谷内的温度,似乎并不是因为日照,而更像是地火,传说是有辐射,所以人们不敢接近这种炽热,只有等到晚上高温降下去后,喜欢探险的人才会进去。” “照你这么说,谷风在死亡之谷里,早就被烤成人肉干了,怎么可能还活着?”肖晓天说。 “但是,只要到了震湖边,这种高温就不会存在啊!人们一般在晚上出发,步行十几公里,来到震湖边上,就可以舒服地待在那里,只要食物充足,待多久都没事儿,离开的时候,也是等到晚上时再步行离开,就没有什么事儿。” “原来是这样!”蒲松和肖晓天齐声说了一声。 “倪裳,你怎么知道死亡之谷这些秘密,还有,你怎么什么都知道啊,据我猜,你肯定学的是考古专业,是哪个高校的教授吧,工作时去过很多地方,了解很多历史古迹,还有许多外人不知道的事情,对不对?”肖晓天说。 “你怎么知道!”倪裳说:“和你猜的一样啊,我的人生就是这样的。” “被我一猜就中!”肖晓天得意地对蒲松说:“我就说,我们四个人中,就我和倪裳最聪明,蒲松当警察,就是当个小法医,还是个不会接骨的法医。” 蒲松笑着不说话。 倪裳开着车,趁着渐落的暮色前行,再没有人家,两边是群山连绵的荒白色山包,几乎没有什么草色,偶尔有红色的丹霞山脉,在未落的余晖下显得格外美丽。 他们一行三人,已经进到了一个无人的山域。天似穹窿,群山连绵,无边无际。 倪裳从一条破旧的沙路拐下来,拐进一条更加狭窄的山路,这条路虽然仅能容一辆车通过,但是还算平坦。 天色已经彻底暗了下来,一轮半满的月亮斜挂在天边,路的前方,突然开阔,是一片足有一个篮球场大的空地。 倪裳缓缓将车停在了空地上。 第九十一章 谷中之行 车灯扫过之处,一辆破旧的国产越野停在这块空地上。 “谷风的车!”倪裳看着那辆车轻声说。 “为什么是谷风的车?”蒲松说。 “因为如果没错的话,谷风就在谷里,所以只能是他的车。林菲的前男友,破旧的越野车,和林菲的爱好很像,也符合他喜欢探险的风格,没错的!”倪裳借着月光看着那辆车。 “有一个问题我一直不明白,谷风为什么要到死亡之谷里,是因为喜欢冒险的话,进去就会很快出来,但是据林菲讲,他应该已经在这里盘桓有些日子了,他在干什么?”蒲松也看着那辆车问倪裳。 “考古系的学生,做研究,写论文,或者是要写一本探险小说。”倪裳回答他。 “好像有点儿道理。”蒲松说。 “我们也该进谷了。”倪裳熄了火,转头看着空地前方,那里,是两面壁立陡峭的石山,在月光下,依然能看见那石壁泛着红色,中间,如同刀劈开一样,是死亡之谷的入口。 “这就是死亡之谷吗?”肖晓天也在仔细地看着前方,问倪裳。 “是啊!死亡之谷,也是那次让整个地球都抖动了一下的大地震留下的作品,自然之力,让人震撼。”倪裳喃喃说道。 蒲松和肖晓天对视一眼,觉得这个谷口,因为它的神秘和陡峭,此时在昏暗的月光下,就像一只恶魔的大口一样,裂开着。 而倪裳已经推开车门,下了车,去车的后备箱里取出徒步鞋、冲锋衣和三件羊毛背心。 “各自带好自己的衣服,肖晓天你穿着皮鞋,那就准备好半路有可能光脚走路吧。”倪裳突然间显得强势而严厉,俨然是一个发号施令的领队一样。 蒲松和肖晓天赶紧接过各自的衣服穿好。 傍晚的山谷口,的确很清冷,蒲松想起倪裳说过的,这个谷里白天温度达到四十度,但是晚上却要穿羊毛背心,白天黑夜,温差之大真是难以想象。 西部,真是一个神秘而奇幻的地方。 倪裳用一个大的户外背包开始装水和袋装食品。 “不用装那么多水,等我们走到震湖边上,可以喝湖里的水啊!”肖晓天说。 “震湖的水是没办法入口的咸碱水。”倪裳示意蒲松过去背背包。 “那我想不通,谷风在里面喝什么,这么长时间,他难道拉了一车的水和食物过来?” “震湖的晨露和蒸馏水可以喝,但是提取非常麻烦。”倪裳回答他:“如果有人想在里面长久待着,就会想办法用震湖里的水提取纯净水来喝。” 准备好了进谷的一切,三个人往谷口走去。 “倪裳!”蒲松和倪裳并排走着,说:“我怎么感觉,你以前来过这里,并且进过死亡之谷。” 倪裳转头看他:“就算是吧,别想那么多,我们是来找人的。” 蒲松便不再多问,但是疑惑依然在心里。 横在死亡之谷谷口的,是一条很宽的排水沟,这条沟向两边分开去。三个人从沟里越过去,开始进谷。 死亡之谷,谷口也仅有三米宽,除了两边是陡峭有石壁外,谷底是被水流冲刷了无数次后形成的红砂石块,这些石块露在外面的部分被水流打磨的圆润如球,人的脚踩上去,稍不小心就会滑倒,晚上还留着白天的余温,石块的间隙,是软软的沙子,人的脚踩上去,立刻会陷下去三寸深。肖晓天这才知道倪裳为什么说要让他准备好光脚走路了,因为不过一会儿,鞋里就会溜进去许多沙子。 三个人每个人手里都拿着一把强光手电筒,加上月光从天空投下来的光亮,能清晰地看清谷里的一切。 随着他们前行的脚步,蒲松和肖晓天发现,这条谷越来越狭窄,最宽的地方,也仅有两米,最窄的地方,仅能容一个人通过。 蒲松小心翼翼地注意着脚下和前方,一言不发地走在前面,而肖晓天跟在他的后面,一直不停地说着没有多少意义的话,蒲松知道,肖晓天的内心是恐惧的,他在用这种自言自语的方式来排解他的恐惧。这个从小跟在自己身后的兄弟,胆小,但是却善良,这一辈子,他们两个人可能都是彼此的影子。 他再回头看,倪裳走在最后,不时拿手电去照谷两边的石壁,虽然看不清她脸上的神情,但是从她淡定的脚步里,他能想象出,她依然是那个自他认识以来,便一直从容不迫的女孩儿,没有任何困难能让她变得惊惶失措,除了那个铁衣。 一想到铁衣,他的内心便立刻如同吃了一只苍蝇一样不舒服。这个人,突然出现,又突然消失,神秘而又让人讨厌。更让人生气的是,当他出现时,会让倪裳显得不安。 他为什么会让倪裳不安呢? 想到这里,蒲松在这个艰险的死亡之谷谷底,忍不住边走边呆想。 是因为感情吗?一个女人大多数时候只有面对自己爱着或者爱着自己的男人才会显得不安,但是又不像啊。虽然那个铁衣有一张帅气得让男人嫉妒,让女人犯花痴的脸,看上去也像倪裳一样,是一位成功人士,但是从两个人的神情言谈看,他们,更像是一个稳重的女孩儿面对一个轻佻的无赖。 那么,是因为铁衣的轻佻纠缠让倪裳不安吗?那更不应该,以倪裳的强势,她怎么可能畏惧一个无赖男人的追逐? 如果这些都不是,就只有一个原因:倪裳有把柄在铁衣的手里。 是什么样的把柄,会让这个持重冷静聪慧美丽的女孩儿在面对这样一个人时,显出不安呢? —— “蒲松!”一声叫打断了他的思绪。 倪裳在他的身后,喊了一声。 “蒲松,晓天,你们看这里……”倪裳用强光手电晃着一侧的石壁,对两人说道。 蒲松走到倪裳身边,顺着她手电的方向看去,看见在谷壁上,赫然是一个拱形的石洞。 就在倪裳手里的手电光影照进了石洞里的一瞬间—— “我的妈呀!”肖晓天大叫一声,转身一把紧紧攥住了蒲松的胳膊。 第九十二章 人骨石洞 “别怕别怕!”蒲松像安慰小孩儿一样抚抚肖晓天的肩膀:“就是几个骷髅和几根骨头,没什么好怕的!” 肖晓天将脸埋在蒲松的肩头:“不行,蒲松,我们回去,我们离开这里,这里真的是死亡之谷。会死人的,倪裳,你为什么不早告诉我们这里有死人?” “我一直在告诉你啊!”倪裳依然举着手电,仔细地照着石洞里的骨头。那是三个骷髅,还有一些肋骨和腿骨,倪裳晃着手电仔细看了一会儿说:“的确是人的骨头。” “快离开这里,蒲松,倪裳!”肖晓天抓着蒲松的胳膊大叫。 “蒲松!”倪裳依然继续盯着那一堆人骨查看,一边对蒲松说:“带肖晓天往前走,到前面休息一下。” “还要往前走?”肖晓天颤声道:“为什么一定要进这个可怕的谷里来?” “因为……”倪裳收回手电,用手电光照着肖晓天埋在蒲松肩头的脸:“我们要替你找到你女朋友的前男友,这样,你女朋友才会放心,你才能让她开心,她开心了,你就有机会追到她,就这么简单!我们来这里的目的不就是这个吗?” 或许是因为看不见石洞中的人骨的缘故,肖晓天不再发出恐惧的叫喊,他镇定一下,一屁股坐到了脚下的一块圆石上,脱下脚上的皮鞋,倒出里面的沙子:“可是我们会死在这里的,就像你说的,这是死亡之谷。” “我一直都告诉你,这条谷,就叫死亡之谷,我并没有骗你们,不过,你放心,我们不会有事的,也不会死在这里。” “可是这些人,为什么会死在这里呢?”蒲松走近石洞,用自己的手电筒照近人骨,仔细地查看:“从这些人骨的钙化程度来看,他们最晚也应该是死于五十年前,而且,这一个洞里,有三个骷髅,从摆列形状来看和骨头数量来看,很零散,有缺失,应该是从其它地方移过来安放在洞里的,这说明,这几个人,并不是死在洞里,而是死后,被另外的人把尸骨捡拾过来,放在里。” “你看得倒是一点儿没错!”倪裳站在他的身后看着石洞说:“而且,从石洞内外的脚印上看,是最近才摆放进去的。” 蒲松用手电晃了一下石洞内外,果然如倪裳所说,石洞里面和外面的沙子上,都有人的脚印手印。 “是谷风?”他质疑一句。 “很有可能啊!”倪裳点头。 她回过头对着抱头坐在地上的肖晓天:“晓天,如果我和蒲松没有猜错的话,这几个人应该是半个世纪前就死在了谷里,如果谷风现在在谷里,应该是他把他们移放到了这个石洞里。你看,林菲的前男友是一个勇敢的男人,你也可以做到的。” 肖晓天抬起头:“别拿这些哄小孩子的话来哄我,我从小胆子小,虽然喜欢玩儿,但是不喜欢拿命冒险,这个蒲松一直知道的,我可不想当英雄。” “所以,你不是小孩子了,我们既然已经进到谷里,那就只有前行,不能后退对吗?——起来!”倪裳最后两个字突然变得严厉。 肖晓天的全身随着倪裳的这一声喝猛然抖了一下。他站起身,拍拍屁股上的沙子,穿上了鞋。 “继续往前走吧!”倪裳说。 三个人于是继续踩着脚下的沙石往前走。 一路上,肖晓天低着头,用手电光照着脚下,刻意不去看两边的石壁,而倪裳走在他的身后,依然不停用手电左右晃着去查看。 蒲松和倪裳并排走着。他们看见谷壁两边,每隔几十米远,就会有一个石洞,洞底略高于谷底,正好能容三四个人的样子。 “你知道,我们在这个谷里,最怕的是什么吗?”倪裳问蒲松。 蒲松沉默一下,故意慢下脚步,看着前面的肖晓天埋头走着,离他们两个人有五六米远的时候,他凑到倪裳的耳边,轻声说:“我刚进谷的时候,看到那条巨大的排洪沟,突然想到,如果在我们进谷的过程,天突然下起暴雨,这个除了两头再没有任何出路的死亡之谷里,会立刻形成山洪,我们走在谷里,瞬间就会被巨大的山洪冲出去的。我当时想到这里,但是没有敢说出来。” “你是怕晓天知道对吗?”倪裳也小声回应他。 蒲松点头。 “所以,你看这些石洞,如果遇到山洪,这些石洞就是我们唯一的栖身之所,而在震湖边上,有一个更大的半壁石洞,可以容身,所以只要到了震湖,就不怕有山洪突袭了。 “原来是这样!”蒲松说。 “其实为什么白天不进谷,除了白天谷里温度炽热外,我还没有说另一个原因,就是这个地区的天气还是比较特殊,晚上很少降雨,暴雨大多是在白天降临,所以有经验的人,都是选择晚上进谷探险,但是无论如何,这谷里的风险,真的比你们想象的要大。你在行走的过程中,要凝神细听,如果听到有异常的声音,一定要往有石洞的地方跑,提前躲进石洞,因为虽然此时天空晴朗,但你依然没办法保证前面有一阵暴雨经过。而且,即使我们躲进这些石洞里,也有被山洪卷走的危险。” “那你,为什么还要进这个死亡之谷?”蒲松问。 “也没有什么可怕的,只要你知道该怎么防范风险,就可以进谷。”倪裳的语气显得轻松:“而且,你知道谷风为什么选择在这个季节来死亡之谷,因为他来谷里的季节,是死亡之谷最干旱的时候,一般不会有雨,同样,也不会有雪,因为如果降雪,大雪同样会形成山洪。” “原来是这样!”蒲松想再问什么,想想又不知道问什么好,只能紧跟着她的脚步,尽快前行。 “最能保证我们安全的,就是我们要以最快的速度去到震湖,到了那里,就安全了。”倪裳对蒲松说。 蒲松立刻加快了脚步,三个人不再说话,大步往前走去。 谷底的确越来越冷,好在他们一直在走路,身上出汗,所以并不觉得寒冷。 第九十三章 震湖之夜 蒲松原来并不太紧张的心情,因为和倪裳确认了死亡之谷的真正危险之后,也变得沉重。 他不再说话,尽量靠近倪裳往前走。 不论身边这个女孩儿有多么强悍,但是他依然觉得,他必须要保护好她。 谷中寂静的连彼此的呼吸都能听得见。蒲松不想说话的原因,是因为他想万一真有山洪下来,他必须第一时间听到,好做好逃命的准备。 而肖晓天此时是不想和他们说话,也不想看两边的石壁,因为他害怕再次看见石洞里的人骨。 倪裳倒一直显得轻松,脚步如飞,毫无疲态。 蒲松想,倪裳不单单是考古教授,应该还是一个运动爱好者,因为她的身手有时候敏捷到让人吃惊和疑惑。 他伸手拉开背包的拉链,从背包里掏出两瓶纯净水,递给倪裳一瓶。 “晓天!”他喊一声。 走在前面的肖晓天猝然回头,手里的手电光也直直地照过来:“怎么了?” 这个家伙有点儿草木皆兵了。 蒲松赶了两步,将水递给他:“喝点儿水再走,别怕,有我和倪裳在,没事儿的。” 肖晓天接过水拧开,咕嘟喝了一大口,擦擦嘴巴,大喘一口气:“不要停下来,赶快走,走到震湖我们就安全了。” 蒲松拍拍他的肩,安慰这个平日胆小的兄弟。 “我觉得……”肖晓天又喝了大口水,说:“那个林菲的前男友谷风,肯定是个变态。” “为什么?” “在这样的谷里,即使没有鬼,没有任何危险,一个人呆十天半个月,孤独寂寞也会让人发疯的。” 蒲松想一想,觉得肖晓天说得很有道理,如果换成自己,没有朋友陪伴,在这个地方呆几天,肯定也受不了。 “这个家伙,的确是一个奇怪的人。”他说。 “你说林菲怎么会喜欢他?”肖晓天依然愤愤不平。 “别纠结了,笨蛋。”蒲松笑:“看得出,你是真陷进去了,真喜欢上这个丫头了,也挺好!” “不过,我觉得有一个人可以呆在这里很久?” “谁?”蒲松问。 肖晓天偷瞄一眼后面的倪裳:“她,倪裳,她应该比谷风更变态。” “笨蛋,你才变态!”蒲松抬脚踹了肖晓天一脚。 他回头看倪裳:“倪裳,累吗,要不要坐下来歇一会?” 倪裳摇头:“不累啊,你们累了吗!” 蒲松摇头,肖晓天也跟着疲倦的摇头。 三个人于是不停脚,继续前行。 “倪裳,她还是个女孩儿吗,真是个铁人!”肖晓天忍不住嘀咕了一句,将喝了一半的水瓶塞到蒲松手里,赌气一样低下头继续前行,蒲松将水装进背包侧袋里,不去理他。继续陪着倪裳走路。 “蒲松啊……”肖晓天突然在前面发出一声恐怖的叫声。 蒲松抬头,看见肖晓天转身就往自己的方向跑,但是脚下一滑,摔倒在了地上。 蒲松飞跑过去,扶起了肖晓天:“晓天……” “鬼啊,我看见了鬼,从我前面飘过去了……” 蒲松举起手电,照向前方,却看见前面除了两边红色的石壁和地上的沙石路,什么都没有。 “你走路走眼花了,晓天,这世上哪来的鬼?”蒲松去拉地上的肖晓天:“快起来,你可能太累了,休息一会儿再走就好了。” “不是,我看见了,是一个穿白衣服的女鬼,是真的……”肖晓天有些声嘶力竭:“是真的!” 不等蒲松说话,身后的倪裳却已经越过两个人的身边,举着手里的手电筒往前。 “倪裳!”肖晓天喊了一声:“不要过去,真的有鬼……” 第九十四章 骷髅女鬼 飞扬的长发,雪白的衣服,看不清脸,但是在微弱的月光下,却能感觉到彻骨的阴森。 一个女鬼,在死亡之谷的谷底,慢慢地晃动。 当倪裳手里的光照到她的身上时,一张流着血的骷髅脸赫然出现在光柱里,是一幅比电影里的女鬼更恐怖的画面。 倪裳举着手电,和这个女鬼对视着。 一阵夜风,女鬼直直地朝倪裳扑了过来…… 肖晓天在倪裳的身后,本来已经吓得僵住了,看见女鬼扑向倪裳,他大叫一声:“妈呀,鬼呀……” 撒丫子就往来路上跑,但是脚下的沙子的吸附力让他踉跄着跑不多远,又重重摔到了地上。 蒲松顾不上去看肖晓天,他冲过去,一把抱住了倪裳。 但是,却被倪裳几乎是本能地一下子推开了。 蒲松一个趔趄后,看见倪裳弯腰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朝前面的女鬼脸上砸了过去。 就听见咣的一声,那女鬼就地瘫了下去。 倪裳站在那里,半天没有动,地上的女鬼也没有任何动静。 蒲松擦了一下脸上的汗,走过去拿手电去照,却看见刚才女鬼倒下去的地方,只有一件白色的衣服,衣服里,卷着一个涂了血的人骨骷髅。 蒲松定定神,蹲下身仔细查看。 一件白色的t恤上里,是一个扎成十字的木架,木架的上方,顶着一个戴着假发的骷髅,所谓的假发,其实是用一件黑色的衣服撕成细条做成的,而骷髅上的血,应该是真的血吧,只是不知道是人血还是动物的血。 蒲松从木架上取下来那个骷髅,拿在手里看了看,叹口气,站起身举给身后还在地上躺着不起来的肖晓天看:“晓天,别怕,是有人故意做的这个鬼来吓我们的,你过来看!” 肖晓天爬起身,一瘸一拐地走过来,看了看蒲松手中的骷髅,恨声骂一句:“我去,这是哪个鬼干的?” 倪裳踢踢脚下的那件衣服:“男式的大t恤,这半截是一根断了的徒步手杖,如果我没有猜错,是谷风做的。” “他为什么要做这个?有病吗?”肖晓天还没有从惊恐中缓过来,气不打一处来,用脚狠踩地上的衣服和木架。 倪裳一番从一开始就知道这不是鬼的姿态,说:“他做这样一个东西,当然是不想让其他人进到谷里来,包括前面石洞里的人骨,那些人骨应该是从沙石缝壁里挖出来的,因为裸露在外面的,早让山洪冲到外面去了,他特意在石洞里摆放了人骨,又做了这样一个鬼,就是为了吓唬进谷的人,让别人不要进来。” “哦!”蒲松说:“好了,别多想了,赶紧往前走吧,我们走了也快一个多小时了,估计也快到震湖了,再加把劲儿,一会儿就到,到了震湖,一切就都清楚了。” 肖晓天经历了刚才的惊吓,突然间倒来了精神。他夺过蒲松手里的骷髅,狠狠扔到地上,踩了一脚,大步越过两个的的身边,往前走去:“妈的,别让我找到那个谷风,找到他,我非弄死他不可。” 他赌气般地朝谷的深处走去。 倪裳和蒲松相视一笑,跟在他的身后,继续向前。 “你说这一切吓人的障碍,都是谷风设置的,那他为什么要设置这些障碍呢?难不成,他看透了红尘,想在这里做死亡之谷的谷主,一个人修炼成仙?”蒲松为了缓解刚才的惊魂一出,带着玩笑的口气问倪裳。 “你觉得呢?”倪裳反问蒲松,稍顿一下,她说:“这个世上,人心叵测,你连一个你熟悉的人,都不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想要什么,更何况一个你从未见过面的人,不要去多想,找到他就行了。——对了,刚才我推了你一把,不是故意的,不要介意啊!” 蒲松:“不会不会,我当时也是着急,怕你有危险,有点儿冒失了,对不起啊!” “应该是我说对不起,你来帮我,我却粗鲁地推你,不过也是条件反射,你不要在意就好,我们这一路上,都需要互相照顾。” “没事的!”蒲松看着依然健步如飞的倪裳:“我有一个小小的请求,你能不能答应我呢?” “什么?” “田琳送我的贺兰石,我戴在了脖子里,如果你不介意,你也戴上好吗?我没有别的意思,就……只有这样一个小小的心愿……” 两个人手中的光柱都照在前方,倪裳回头看一眼蒲松,虽然看不清他脸上的神情,但是从他的语气里,她能听出,他说这番话,也是拿了很大的勇气。 短暂的沉默,幽静的谷里,只能听见两个人嗤嗤的脚步声。 “如果你不愿意,没有关系,我只是说说。——你脖子中的那块银饰,是你妈妈留给你的,当然不能和这件别人送的小东西相比,算了,就当我没有说……” 倪裳抬起头看着谷顶的天空。 此时,月上中天,从谷底看,一轮明月刚好走到不到十丈宽的谷顶,虽然不是满月,却也是皎洁如银盘。 “其实……”她缓缓说道:“这件银饰,虽然是我妈妈留给我的遗物,但是,它也是另一个我很重要的朋友重新打磨之后赠给我的,我的那位朋友,也已经不在人世了,我戴着它,就会想起那位逝去的朋友,就像有两个亲人陪在我身边一样……” “倪裳,对不起!”蒲松羞惭地说:“我真的不知道,我这个要求真的很过分,就当我没说过就行了。” 倪裳笑:“不要这样说,因为你刚才提到了我的银饰,我刚好想起了故人,其实没有什么,这块贺兰石很漂亮,我也很喜欢,我一直装在衣服兜里,我这会儿就戴上就行了,满足你这个朋友的愿望。” 她一边说,一边伸手从牛仔裤的兜里,掏出了那块贺兰石:“看,我一直带在身上,戴在脖子里和装在身上是一样的。” 她一只手拿着手电,一只手要去往脖子里戴那块用黑色的同心结绾着的贺兰石,却有点儿戴不上去。 蒲松将自己手里的电筒塞进口袋里,从倪裳手里接过了那块贺兰石:“来,我替你戴上。” 倪裳站住身,蒲松伸臂,将贺兰石戴到倪裳的脖子里。在他的胳膊圈住她的脖颈时,他再一次闻到了她身上那股沁人心脾的馨香。 他的脸离倪裳的脸只有半尺的距离,倪裳低着头,他怕自己咚咚的心跳会被倪裳听见,于是屏住呼吸,小心翼翼地替她理好脑后的马尾,转身后才长吁一口气。 在这个过程里,倪裳的脸几乎抵在蒲松的胸口,她虽然听不到蒲松的心跳,但是能感觉到鼻息中的炽热和急促的呼吸。她在原地呆了一下,回过神继续走路。 两个人突然不再说话,低头跟着前面肖晓天的脚步,默默无语地向谷中走去。 第九十五章 找到谷风 “到了,我们到了,我看见震湖了!” 就在蒲松感觉自己的腿已经不是自己的时候,他听见前面的肖晓天突然发出一声欢叫,并一下子扔掉了手里的手电筒,一个狗扑食,趴在了柔软的沙子里。 蒲松用手电往来前照去,看见前面几十米远的地方,的确是一汪闪着银光的湖,而且,死亡之谷,在这个地方,也突然变得宽阔。 他长出一口气,回头对身边的倪裳说:“好了,到震湖了!” 他紧走两步,也像肖晓天一样,从背上取下背包扔到一旁,一仰身倒在了沙子里,摊开四肢,舒服地喘着气。 就像倪裳说的,越接近震湖边,气温愈低,即使穿着冲锋衣,在汗水散出去,也感觉到了深深的寒意。 倪裳却似乎没有丝毫的倦意。她停下脚,找了一块平坦的石头坐了上去,小口的喝水,用一块湿巾仔细地擦脸和手。 在优雅细致的倪裳面前,蒲松觉得自己的举止有点儿太随意了,喘了几口气,便起身。 就在他坐起身的时候,他看见,一个人已经站到了离他们不到三米的地方。 那个人手里也举着手电,电光直直地照到坐在石头上的倪裳的脸上,倪裳本能地用手抬起挡住眼睛。 蒲松一个鲤鱼打挺跳起来,冲到了倪裳的身前,用身体挡在了倪裳的身前,同时举起手电,也照向对方。 高大的身形,长发,满脸的胡须,污迹斑斑的牛仔裤和厚帆布夹克,和他的博客照片不同的是,他又黑又瘦,衣着褴褛,像个流浪汉。 “你是谷风”他问。 对面的人脸上的神情明显是吃了一惊。他用手电晃了一晃面前的三个人。肖晓天已经从地上坐了起来,往后靠到蒲松的身边,对那人喊:“别动,别过来。你肯定是谷风了,我们是来找你的,你别怕!” “你们,怎么知道我是谷风。”长发的男人缓缓开口,嗓音有点儿沙哑,不知道是因为天生就是这样,不是因为在这个干燥的谷底里待久了。 “林菲,是你女朋友对吗?”蒲松为了避免多余的事情出不,开门见山。 “林菲,她怎么了?”谷风的语速立刻变得快了,有点儿紧张。 “她想你了,让我们来找你!”肖晓天的话语里带了点儿调侃,但是蒲松能听出,那里面有点儿酸酸的味道。 “呵呵!”谷风放松了戒备:“她倒是挺厉害,能找这么多人来找我?你们是他爸公司的员工吧?” 蒲松和肖晓天对视一眼,倒不知道该回答是,还是不是,不过从谷风的这句话里,却能知道,林菲还真是个富二代,只是具体有多富,就不知道了。 “不是啊!”肖晓天却突然说:“我们才不是林菲他爸公司的员工,我们是救援公司的,你前女友花钱雇我们来找你的。” 蒲松为肖晓天这个谎言在心里在笑出了声,但是想想,却很合情理而且有趣。既然林菲是富二代,按照她那个奇怪的性格,花钱雇人找前男友其实更合情理。 “原来是这样!”谷风立刻就相信了:“那行了,既然你们已经找到我了,现在就可以回去交差了。赶紧回去吧,你们一路上走过来,也应该知道,这谷里,待久了会死人的!” “那你怎么没有死?你在这谷里待了多久了?”蒲松接着肖晓天的话问谷风。 谷风强硬地双手叉腰:“我有必要告诉你们这些吗?” 蒲松:“你就不问问林菲怎么样了?是她让我们来找你的,她很想念你!” “她没事儿,据我猜,应该过得很开心。对了,你们需要交差吗?现在拿出手机,拍一段视频,让我说什么你们说了算,拍完后,立刻离开这里,不然……” “不然怎么样?”蒲松问。 “不然我就不配合了,你们回去交不了差,肯定也从林菲那里拿不到钱,相信我,我了解她!” “你真的了解她吗?”始终坐在石头上没有起身的倪裳在蒲松身后慢悠悠地说了一句。 谷风将手电光再次晃到了倪裳身上:“你是谁?” “她是我们探险公司的老板,别拿手电晃她,对我们老板尊重点儿。”肖晓天继续讲自己编的故事,倒是编得滴水不漏。 “原来是老板,怪不得,很漂亮,可是林菲到底给了你们多少钱,你们才愿意冒着生活危险来这里找我?” “林菲给我们多少钱,你不用关心,不过你应该关心一下,林菲现在在哪里?以她的性格,她应该不会自己安静待着让别的人来找你,你了解!” 倪裳喝了一口水,不慌不忙地说。 “林菲?”谷风立刻举起手电远处近处一阵晃:“她在哪里?” 第九十六章 你爱田琳吗 “别看了,她不在这里。”倪裳悠悠地说:“她在乌里镇!” “乌里镇?”谷风的声音明显提高了。 “是啊,她腿受伤了,我们把她留在了乌里镇。对了,你认识一个叫田琳的姑娘吗?开小店的老板娘,我让田琳照顾林菲。” “什么?”谷风的声音震惊又愤怒的在死亡之谷中响起:“你……” “我们走累了!”倪裳缓缓从石头上站起身,优雅地舒展了一下腰身:“你在这湖边,应该有自己的小窝。我们从这么远的地方跋山涉水来找你,不论如何,你都应该尽一下地主之谊,请我们去休息一下,喝口水吃点儿东西才好。” 谷风站在那里一动不动,许久,说:“请跟我来。” 他转身往震湖的水银方向走去,蒲松背起背包,和倪裳肖晓天三个人跟着他走。 淡淡的月光下,死亡之湖就像一面银镜,在这个让人窒息的死亡之谷的谷底,散发着光芒, 倪裳用手电照着湖的两边。横亘在他们面前的震湖边长着茂盛的芦草,湖水静默地没有一丝波澜。在谷和湖的两边连接处,仅容一个人侧身通过,但是在谷壁上,却有一排一个成年人脚一样大的阶洞,阶洞上方,是一个能容十几个人容身的大石洞,洞里有光。 ——这就是谷风在死亡之谷容身的地方。 倪裳不等谷风说话,自己已经顺着那个阶洞三五下爬到了洞口,回身冲蒲松他们说:“上来吧!” 蒲松和肖晓天跟着倪裳,到了洞里。 真是别有洞天! 一盏太阳能灯照得石洞亮如白昼。足有十五平米的石洞里,整齐地放着食物、衣服和一张行军床。 “我操,真在这里安家落户了啊,谷风!”肖晓天一边看一边说了句脏话。 “你们到底是谁?”谷风一屁股坐在了自己的床上,抚了抚垂到眼睛上的长发,显得有点儿沮丧。 “起来,让我们老板坐一会儿休息一下,不懂得尊重女士吗?”肖晓天一屁股坐到地上的一块防潮布上说。 谷风悻悻地站起身,用手扫了扫床单:“老板,请坐!” 倪裳走过去坐在了床上,环视一眼石洞:“很舒服嘛,这石洞冬暖夏凉,白天的时候,坐在洞口看着下面的震湖,与世隔绝,也是一种享受。” “你问你,你们到底是谁?”谷风不耐烦地再次问道:“你怎么知道田琳!” “你倒要问你,你怎么认识田琳的?” 蒲松问谷风,一边扔下肩上的背包,从包里掏出水递给肖晓天和倪裳,自己一屁股也坐到了肖晓天的身旁歇息。 肖晓天此时也反应过来,他看一眼蒲松:“你们这是说,谷风?和那个带孩子的田琳认识?” 蒲松点头:“是啊,田琳说,谷风是他孩子的爸爸!” “什么?”肖晓天一翻身从防潮布上站起身:“谷风,田琳?我去,这是什么情况?” 谷风用手抱了一下头:“那不是我的孩子!” “不是……”肖晓天转头盯着倪裳:“如果是这样,为什么……” “为什么要把林菲留给田琳照顾对吗?”倪裳微笑着看肖晓天。 “是,那两个女人要是知道对方和谷风的关系,不打起来才怪,我真替林菲的安危担心。” 谷风也再次抱一下头:“是啊,你们为什么要这样安排?” “你还有脸说!”肖晓天突然冲谷风发火:“你这个渣渣渣男,你说你要去流浪,丢下林菲一个人伤心,差点儿自杀,要不是碰上我们这个救援公司给救了回来,现在都快过七七祭了。你美其名曰探险,其实就是到处留情,到处泡妞,你说,你和田琳是什么关系?她如果知道林菲是你前女友,把她给剁了该怎么办?” “田琳不会的!”谷风抬头看着三个人:“田琳虽然没有什么文化,也只是一个小镇做小生意的女人,但是她很坚强善良,很善解人意,她不会害别人的……” “你爱她对吗!”倪裳打断谷风的话,直接问他。 谷风看着倪裳,突然沉默了。 “不要问我,这是我的私事!”他 谷风走到石洞的角落里,找出了另一块防潮垫扔到了地上,自己躺了上去,脱下身上的厚外套盖在身上:“我要睡觉了,你们请自便。” 他在三分钟后打起了鼾声。 蒲松看着倪裳。 “睡觉吧!”倪裳说:“只能委屈你们睡地上,我睡床上了。” 她脱鞋拉过谷风的被子盖在腿上,也睡了。 蒲松和肖晓天面面相觑一会儿,一言不发,脱下身上的冲锋衣和羊毛背心盖在身上,双双倒在防潮垫上。 “一切都是安排好的,连睡觉盖的东西都能提前准备好。”肖晓天说:“这就是倪裳的风格。——睡觉吧!” 蒲松嗯了一声,伸手去关了那盏太阳能灯,一室黑暗后,他和肖晓天,竟然也在三分钟后,沉沉睡着了。 第九十七章 震湖的彩鲫 当微弱的晨曦在石洞中亮起的时候,谷风感觉到了又一天的炽热。他在睡梦中掀掉了盖在身上的衣服,翻了个身。 就在他翻身的一瞬间,他的胳膊被人用尖利的东西戳了一下,他从梦中惊醒了。 他睁开眼,看见昨晚那个被另一个人称做老板的女孩儿蹲在自己身边。看见他要张嘴说话的时候,突然用手捂住了他的嘴巴。 她伸也手指轻声嘘了一下,示意他不要说话,然后指指睡在旁边正打着呼噜的蒲松和肖晓天。 谷风明白,倪裳不想让他吵醒那两个男人,于是点点头。 倪裳松开手站起身,谷风坐起了身,穿好外套。跟着倪裳蹑手蹑脚地走到了洞口。 石洞的对面,依然是如刀削一样的红色谷壁,此时在微曦的映照下,更加绯红如火。 倪裳踩着阶洞来到了震湖边上,谷风在后面跟着她。 清晨的震湖,清澈见底,湖里,有寸余长的彩色鲫鱼游来游去。 倪裳慢慢地绕湖边走了几步,仔细地欣赏着湖里的彩鲫。 谷风跟在她的后面:“你到底是谁?你想跟我说什么?” “你先告诉我,你和田琳的感情,到底是怎么回事儿,我再告诉你我是谁?” 谷风沉默了一会儿,说:“好!” “我一个人开着车,一路来到乌里镇后,路上淋了雨,感冒发烧很严重。乌里镇没什么好的医生,我只能吃点自己随身带的药,暂时在镇子上的小旅馆里住着休息两天。那一天我到田琳的店里买御寒的衣服,认识了她,她看我生病严重,就让我去她家里,给我熬了一些汤让我喝,我喝了后,还真好多了,我于是就这样认识了她。她待我很好,虽然她比我大几岁,但是可能我从小是在单亲家庭长大,缺少母爱,我抵抗不了她的温柔,我们就在一起了……” “在一起?”倪裳插了一句。 谷风看一眼倪裳:“是啊,在一起,就是我睡了她。你多大了,对这个还有疑问吗?” 倪裳突然间脸绯红,不再说话。 谷风疑惑地看她一眼,继续讲述:“我在她家待了有一个星期,身体恢复的很好之后,我就离开了。她跟你们说我是她孩子的爸爸,其实不是,不过也没有关系,她喜欢这样说,那是她信任我。小强的爸爸,在监狱里。” 倪裳“哦”了一声。 “田琳有一个男友,因为聚众赌博打架故意伤害被判了十年,就是小强的爸爸。小强是在爸爸坐牢后才出生的,所以这个孩子一直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我在她家里住了几天后,她就告诉孩子,我是他的爸爸,我想,只要对孩子好,怎么说都可以,那个孩子也很开心。” “你以后怎么打算?”倪裳问。 “希望能有一笔钱,能留给田琳和她的孩子,让他们好好生活,如果可以,我也有可能和他们一起生活。比起林菲,我觉得,可能我这个浪荡不定的性格,田琳这样的女人,更适合我吧!” 倪裳看着谷风,这个应该只有二十五六岁的男人,有一种比他的年龄更成熟的沧桑感。 ——但是,她关心的并不是这个。 “你怎么样才能有钱?”她问。 谷风看她一眼:“这个你不用关心,我会想办法的!” “想什么办法呢?”倪裳也停住脚,抱臂看着她,目光灼灼。 谷风看着眼前的女孩儿,半晌:“你关心这个干什么,你,只是林菲花钱雇来替她找我的,现在找到了,你们就可以回去交差拿钱的,剩下的事,和你们没有半毛钱关系,对吗?” “你相信,是林菲雇我们来找你的吗?” “不然呢?”谷风揶揄的笑:“我相信林菲能做出这种事情,我们大学校友三年,她是我的学妹,但是我们一直吵吵闹闹,分分合合只到毕业,她和我一样,单亲家庭长大,我跟着妈妈,她跟着爸爸,但是不同的是,她的爸爸是老板,而我的妈妈只是一个下岗女工,我们性格,处世风格有很大的不同,但是我知道她喜欢我,我也是喜欢她的,但是我受不了她那种带着病态偏激的傲娇性格,我们一直争吵。毕业后,她爸爸也不同意我们在一起,所以我准备离开她,先完成我到处看一看的心愿,我是考古专业的学生,我需要去磨历一下自己,所以,我们分手了……” “然后你在乌里镇遇到了田琳,你爱上了这个对你非常崇拜和依顺的女人,虽然她是个带着孩子的女人,是吗?”倪裳依然紧盯着谷风的眼睛。 谷风坚强地回视着倪裳的眼睛:“不错,算是这样吧!” 倪裳微笑点头:“很好,关于你和林菲、田琳这两个女孩儿的爱情故事,真是无缝切换,让人挑不出任何毛病。” 谷风皱着眉头:“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无厘头的事情,不爱谁,爱上谁,连自己都不知道,无法掌控。我告诉你我的故事,也是有目的的。” “目的,就是通过我,告诉林菲,你爱上了别人,不要让她再惦记你了,对吗?” “算是吧!”谷风转头看着静静的震湖湖面,那里,悠闲地游着七彩的彩鲫,这些鱼儿对这两个世俗的人,漠不关心。 倪裳也看着那些美丽的鱼儿,说:“还好,我早想到了。因为我不喜欢也不擅长处理男女之间的感情,所以,我在进谷之前,就把这个重任交给了田琳。我相信,在爱着你的这两个女人,在相处的这几天时间里,她们会先了解清楚你们和她们之间的感情过往,再由互相嫉妒、仇恨,到同病相怜,再到互相理解,成为姐妹。我想,这个过程,有三天时间就足够了,至于以后在你的世界里,谁会留下,谁会离去,或者好她们都选择离去,那就是她们的事儿了。” 谷风猛然从湖面收回,再次看着倪裳:“你,到底是谁?” 倪裳淡淡笑:“不是说了嘛,我是林菲花钱雇来找你的人。不过,我想讲另一个故事给你听。” “什么故事?”谷风依旧深皱眉头,问。 第九十八章 大地的祭品 “1920年12月16日,晚上8点6分4秒,这一天也是农历庚申年十一月初七,当地天气寒冷,在你和我现在所在的这个地方,发生了一次震惊世界的特大地震,震级8.5级,地震波及三宁夏、甘肃、内蒙、陕西多个省。那一次大地震,震级之大,世界罕见,地震发生时,连大洋彼岸的美国,都震感强烈,可以说,那次地震,整个地球都晃了一下。” “等等——”谷风打断了倪裳的话头:“这个故事,和我,和你,以及今天的事情,有什么关系吗?” “当然有!”倪裳说:“等我讲完这个故事,你就知道有没有关系了。” 她继续说:“大地震发生时,正值隆冬时节。震中,也是后人被人称做苦甲天下的地方,百姓原本就贫苦不堪,又是乱世,这次地震,比雪上加霜不知道严重了多少。即使这个地方地广人稀,但是这样强的地震,震及范围太广,加上震后冻饿,地震共造成近三十万百姓死亡。而你和我现在所在的这条峡谷,就是近百年前,那次大地震留下来的……” 谷风忽然间咬牙看着倪裳,眉头皱得更加厉害,长发和长满了胡须的脸上透着一股阴郁。 倪裳看着谷风的眼睛,静静地说:“这条峡谷,在没有地震之前,刚好位于西出长安后,古丝绸之路的要道,因为有中原往西部去的驼队和商人日夜兼程,所以是一条难得繁华的官道,据说,大地震发生时,刚好有几个驼队从西域带着大量的和田玉器,青海虫草、阿尔泰砂金赶回中原,因为马上就是年关,他们也想乘着年关回家过年……” “你到底想说什么?”谷风怒声问倪裳。 “我想说的是,就在大地震发生时,这些行走在官道,或者住宿在官道客栈中的驼队,也没有幸免于难。据当地幸存者说,有一支足足有三十只骆驼的晋商驼队,当时因为没有大的客栈投宿,傍晚时候还急着赶路,地震发生时,这个地方地面生生撕裂开来,整个驼队全部掉进了峡谷,连人带驼,无一生还,那么,虽然这支驼队中的活物,那些商人,那些赶驼人,那些骆驼,都随着岁月的风沙化为了枯骨尘土,但是,这支驼队驼载着的巨大的财物,却应该散落在了某个地方,大胆一点儿说,就是在这个死亡之谷的谷底……” “够了!”谷风厉声叫道:“你的想象力可真丰富,你都可以去写骗人眼球的探宝小说去了。你为什么要和我瞎扯这些事情。我告诉你,我是一名考古专业的大学生,我刚从学校毕业,我想在这里了解那次大地震,这有错吗?” 倪裳冷冷地看着他:“我想,是你的想象力比我更丰富吧!这条死亡之谷,如果说感兴趣,应该只有地质学者和专门研究地震的人才会感兴趣,而且,最多也就是进来看一看这幅被自然之力创造出来的杰作而已,但是你,却在这里一呆就是近一个月。你在研究什么?我想你自己最清楚不过了!” 谷风狠狠地瞪着倪裳,许久说:“你是说,我是要找那支驼队坠入裂谷之后遗留下来的宝藏?” “难道不是吗?”倪裳毫不退让:“你刚才已经说过,你是单亲家庭长大,家庭条件一般,而你的女朋友林菲却家庭条件优越,你和她分手的原因,就是因为你骄傲而又自卑的性格让你无法容忍她的跋扈和她爸爸的嫌弃,你也想成为有钱人,但是有钱人,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实现的,因此,你骄傲地认为,以你的与众不同,完全可以另辟蹊径很快成为有钱人。你是考古系的高才生,又因为自己的爱好,有着丰富的历史地理知识。有一个细节,你离开林菲的时候,并没有直接说要跟她分手,模棱两可地就和她不告而别,这也就是林菲这个傻丫头一直放不下你的原因,因为她总觉得你还爱她,只是因为外在原因才不得不离开,其实,你那个时候,已经研究了很久死亡之谷,你想到这条谷里来碰碰运气,你想一夜暴富。但是,在乌里镇,你因为生病,遇到了田琳,你前面讲给我的那段你和田琳认识的经过,我相信,没有一个字是虚假的。田琳的遭遇和她对你的照顾,让你倍生同情,同时也爱上了这个愿意从精神和生活上完全依赖你的女人,于是,你那个原本是为了在林菲面前有尊严而萌生的发财梦,转而成为了想要让另一个女人过上好日子的发财梦,这也完全符合你这个年龄的男人所具有的并不稳定的感情脉络。不过,爱情故事的主角虽然变了,但是你人生故事的主题并没有变,那就是,来死亡之谷寻找当年地震发生时,那支庞大的驼队遗落在这里的宝藏,实现你成为有钱人的梦想……” “你胡说!”谷风突然咆哮。 死亡之谷,震湖湖畔,倪裳和谷风就这样静静地对峙良久。 “我有没有胡说,你自己心里清楚,谷风!”倪裳一字一顿地说道。 她说完这番话后,叹口气,抬头看着天空,此时天已完全大亮,朝霞映照着红色的死亡之谷谷壁,竟然迸发出一种蓬勃灿烂的美丽。 “你看这山谷的红,像不像鲜血!”倪裳突然一转话头,问谷风。 谷风呆呆地看着前方,神情沉重茫然。 “你在这个山谷里,已经呆了这么久,我相信你心里也已经清楚,你是找不到任何东西的,除了眼前这自然惩罚人类的鲜血与伤痕。” “为什么?”谷风低下头,沮丧地问道。 “我不知道!”倪裳摇摇头:“百年来,有无数像你一样做着发财梦的人,来过这里,却都一无所获,甚至有些人为此搭上了生命,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那么,是不是当年根本就没有那支驼队,没有那些传说中的玉器和砂金,对吗?”谷风忍不住问倪裳,听得出来,这是他积攒了不止一天的失望。 “不!”倪裳看着他:“我可以明白地告诉你,当年,那支驼队的确全部坠进了这条谷里,成为了大地的祭品。但是……” “但是什么?” “但是,大地震之后,近百年来,无数人来这里寻找宝藏,却连一根针都没有找到,这并不是我骗你,是真的。我想,这,才是大自然的神秘所在吧!谷风,这一次死亡之谷的旅行,你其实并不是一无所获,你能找到的东西,就是敬畏自然,知道在自然的神秘面纱前,我们人类的所有的痴心妄想,都是一个笑话。——跟我回去吧,去给那两个还在等着你的女人一个交待,好吗?” 第一百章 那一次地震 死亡之谷,是我这一生记忆异常深刻的一个地方。九十六年前,哦,不,应该是九十五年前,我曾经在这里久久盘桓不忍离去。 也正是因为那次惨烈的大地震,让我懂得,人类在自然面前,是多么渺小,而自然之神在这世间的亿万人之中选择了我,给予我不死不灭之身,我就没有权利让她堕落消沉,庸碌无为,我必须尽到自己对于世界的责任。 但是我能做到什么呢? 我于地震的次年春天,来到这个地方,走遍震区,尽自己的微薄力量帮助灾后的人们,每走一个地方,灾难都让人落泪不禁。 有一天,我正在和幸存的百姓熬粥赈济无家可归的灾民,遇到了一对从山西赶过来的母子。他们身上的钱粮都已经用完了,我施粥给他们时,那位母亲告诉我,他的丈夫姓魏,叫魏太,一直在太原晋源号做事,去年秋天带着一支驼队入新疆收购西域货物,本来计划过年的时候,就可以赶回家和家人团聚了,但是,就在家人望眼欲穿地等待地时候,却传来了海原大地震的消息。晋源号老板立刻派人前往海原打听,传来的消息是这支驼队连人带驼全部遇难了。可是她无法接受这个现实,所以带着只有十岁的儿子千里迢迢从太原赶来,要亲自寻找自己的丈夫,哪怕是一具尸骨。 可是在走到半道时,身上带的钱被土匪抢了,本来可以赶回去,但是这个女子带着孩子,一路要饭继续往海原赶来。 我被这个女人千里寻夫的精神感动,安顿他们和我一起住在小客栈里。 本来从来不轻易和别人同床共室的我,因为震区艰难,住所太少,我只能安排他们母子和我挤在一个房间。 等到晚上那个十岁的孩子魏清睡着后,那女子给我讲了她和丈夫的事。 她出身很好,但是丈夫魏太却只是一个商号魏太的小伙计,虽然是民国,新思想新婚姻观念兴起,但是家里人还是绝对不会答应她和一个出身低微的商号小伙计交往。但是她认识魏太却是一个意外,当时正值军阀内战,太原没有一日是太平的,她在女子学校读书,平常都是家里的人接送,有一天家人有事,她一个人放学回家,却碰到了流氓军人当街拦住她就要调戏,刚好替东家收账回来的魏太路过,路见不平,奋不顾身冲上去保护了她,自己却被这些军人打得鼻青脸肿,满身是血。两个人就这样认识并且相恋了。家里父母知道后,自然不同意他们的婚事,女子发誓非魏太不嫁,不然就死给家里人看,父母无奈,答应她嫁给魏太,但是为了家族脸面,从此不认她这个女儿,女子也并不在意,就一个人一身衣服跟了魏太,婚后两个人的日子过得幸福美满,魏太为人正直又聪明,很得东家的器重,有了有学识的妻子扶助,很快就升了商号驼队主管,一年往新疆一次,收购西域货品往中原售卖。没想到的是,这一年,就在儿子已经十岁,家里日子好一天强过一天的时候,丈夫却一去不返,传来的消息是魏太和驼队一起死在了大地震中。惊闻噩耗,女子和丈夫伉俪情深,悲痛欲绝,但是她依然不相信深爱的丈夫就这样离他们母子而去,于是带着才刚刚十岁的儿子,离开家,一路就来到了这里,寻找丈夫。 我记得,在油灯下听着女子讲述的时候,我开始相信这个世上还有真正相濡以沫的爱情。 但是到哪里找她的丈夫呢? 我第二天就开始了解这支驼队经过海原时的情况,很快便知道整个驼队坠入死亡之谷的真相。我思想很久,还是告诉了女子他丈夫的不幸,但是女子却一下子病倒了,那是因为她在此前还抱着一线希望,但是当知道丈夫已经不在世上的消息后,她最后的一线希望也破灭了。 她发了高烧,昏迷中,一直在喊丈夫的名字,说:“魏太,跟我回家,我要带你回家……” 我看着女子昏迷时的神情,片刻便下了决心,要替她去裂谷里找回她丈夫魏太的尸骨。 我托人照顾他们母子,便来找这条裂谷,然而我来到这里才发现,这条在地震中生生撕裂开来的石谷异常诡异,想进去,是根本不可能的。 但是,我不忍心看到魏家母子就这样空手而归。我用半个月的时候,多次尝试进谷又返回,终于摸清了这条谷的气温规律,在一个月圆之夜顺利进谷,一直走到了震湖边上。 但是,我即使进了谷,除了揭开这条谷的神秘面纱外,也是无功而返,我见到了十几具骆驼和人的尸骸,但是都已经支离破碎,无法分辨。 我唯一能确定的就是,魏太和他的驼队,全部坠进谷里,无一生还。 更痛心的是,我出谷回到客栈时,那女子已经病得很严重,看见我一个人回来,那双清澈的眸子中瞬间升起的期望骤然熄灭,她再一次知道,丈夫不但永远回不来了,而且连一块遗物,一块尸骨都没有留给她。 她在一天后,在客栈中溘然辞世。 我本来想将她的尸骸留在死亡之谷,但是看到她的孩子魏清,我改变了主意。 我带着年幼的魏清和他母亲的骨灰离开震区,辗转回到太原,将魏清托付给了晋源号的东家后才离开。 重返死亡之谷,往事历历,无人可以抗衡的自然之力,沉埋了人世间的多少爱恨离合啊! 而我,却都见证过这些惨烈和离别,是幸,还是不幸呢? 第一百零一章 回去吧 谷风突然抱头蹲到了湖边,久久不说话。 倪裳看着他,换上温和的声音说:“听我的,放弃吧,现在就和我们一起离开这里。” “可是我为什么要放弃,你给我一个放弃的理由?”谷风抬头:“你说得没错,我在大学时,就听朋友说起过死亡之谷,知道你说那个驼队,我也知道,近百年来,其实不止我一个人来这里碰过运气。我毕业后,林菲的爸爸嫌我家庭不好,要逼林菲和我分手,我也无所谓,分手就分手,但是我不甘心,我就想来这里碰碰运气,看看我能不能有意外的收获,所以,我冒着丢掉生命的风险,忍受着要命的孤独和寂寞,在这里坚守……” “那你找到你想要的东西了吗?”倪裳问他。 谷风摇摇头。 “所以,我让你放弃的理由只有一个,刚才已经说得很清楚了。”倪裳说:“死亡之谷没有宝藏,除了人骨,连一根那次地震遗落下来的针都没有。” “为什么?我为什么要相信你?”谷风站起身看倪裳。 “其实你已经在家里盘桓了这么久,你应该知道,我说的话是没错的,只不过,你不愿意承认这个结局。你是踌躇满志来到这里,抱着志在必得的美好梦想,可是现在,你离开这里,依然要面对外面的世界,面对没有钱的人生而已,你无法接受。——谷风,听我的,如果你想继续你的人生,你必须相信我,不然再这样呆下去,你会在这个谷里发疯的。” 谷风神情痛苦地看着倪裳,沉默不回答。 “倪裳!”头顶上突然传来一声喊。 倪裳抬头,看见蒲松像一只松鼠一样,从石洞里沿着阶洞溜了下来,上身只穿着薄t恤,显然刚从睡梦中醒过来。 “倪裳,为什么你做什么都是这样,这样很危险你知道吗?”他情绪明显激动,冲着倪裳喊。 谷风收起了刚才的表情,眯起镜片后面的眼睛看着蒲松:“放心,我又不是杀人恶魔,你女朋友和我在一起,不会有什么危险的。” 蒲松看他:“谁知道呢!” 倪裳笑:“第一,我并不是他的女朋友,第二,谷风不会把我怎么样的!” “你们这三个人,都是怪胎!”谷风打量一下蒲松和和倪裳,冷笑一声,自己转身往石洞里去了。 蒲松看着倪裳:“你又独自出来,在跟这个人说什么?” 倪裳微皱了一下眉头:“这个有必要告诉你吗?” 蒲松看着眼前的这个女孩儿:“倪裳,我知道你很强大,很聪明,很多时候我和肖晓天,林菲就是你的一个累赘,可是我想让你知道,我和晓天,我们都很担心你。每个人都有危险的时候,尤其是女孩儿,你太善良,你不了解人性!” 倪裳的神情突然变得冰冷:“你的心意我领了,但是我想尽快处理这件事,我们待在这里,才是最危险的。我刚才已经劝通了谷风,如果没有意外,我们今天晚上就可以离开这里了。” 蒲松无奈地看着她:“倪裳,我只是觉得,我们既然一起经历了这么多患难,就应该把对方当成和自己一样的伙伴,什么事儿都一起,这样我们才不会担心你。你知道吗,刚才我从睡梦中惊醒,第一眼没有看到你,也没有看到那个姓谷的,我被吓出了一身冷汗……” 倪裳霍然转身往石洞方向走去,不再听蒲松说话。 蒲松呆呆看着倪裳的背影,感觉心里有隐隐的疼痛,这是他认识倪裳以来,第一次有这种伤心失落到心疼的感觉。 就在发呆的时候,他觉得自己的身体,就像有无数只虫子爬过,他低头一看,全身竟然都是汗。 倪裳说得没错,死亡之谷的温度,已经随着白天的到来,快速的蒸腾起来了,只不过他是站在湖边,所以湖水浸骨的凉意能吸走他周围的炽热。 就在他准备转身顺着阶洞上到石洞里去的时候,突然听见头顶上的石洞里一声狂叫:“你要干什么?放开倪裳!” 那声音,是肖晓天发出来的。 蒲松觉得头轰的一声响,转身便向谷壁扑了过去,手脚并用朝石洞冲去。 第一百零二章 谷风是个人渣 白天的半壁石洞里,光线充足,并不阴暗。 肖晓天裸着上身站在石洞中央,手里拎着手电筒,指着谷风大声喊:“放开倪裳,放开她!” 对面洞壁处,谷风用粗壮的手臂环绕着倪裳的肩膀,另一只手里握着一把虽然只有半尺长,但是却闪着寒光的利刃,抵在倪裳的脖子上。 “畜生!”蒲松怒骂一声:“放开她,她是个女孩儿,有本事冲我来!” 他要往前冲时,谷风却喝住了他:“不要过来!” 蒲松收住脚:“你想干嘛,你这个混蛋,你这是找死啊,我们是来救你的,你却这样对一个女孩子,你是个人吗?你放开她,过来找我,混蛋!” 谷风看着蒲松和肖晓天:“我实话跟你们说,我不想出去谷去,我他妈太累了,为什么要出去?为什么你们非要来找我,真他妈多事,你们现在就离开,带着这个女孩儿离开,我不想看见你们……走……” “你冷静点儿,你放开她,我们才能走啊!”肖晓天在一旁说。 “你们两个男人先离开这里,半个小时后,我会放她离开这里……” “可是,你明知道这是死亡之谷,白天走路,人会受不了高温而死的,你让我们现在离开不是让我们送死吗?”肖晓天说。 “不会的!”谷风咬着牙面目狰狞:“死亡之谷的高温没有传说中的那么可怕,其实,真正可怕的是白天下雨会有山洪,但是这个季节,不会有山洪,你们快离开这里!” 蒲松看着被谷风挟持着的倪裳,突然的变故让他头上冒出了热汗。倪裳也看着他,但是眼神却依旧冷静。 “倪裳,你别怕,我们不会离开的!”肖晓天此时也慌乱了,他冲倪裳喊。 “为什么不离开?”倪裳说:“谷风不是说了嘛,你们离开后,他半个小时后就会放我离开这里,所以我不会有什么事的,你们赶紧先走吧,这条谷出进就一条道,相信我不会迷路的。” 她这个时候还不忘开玩笑,蒲松瞪她一眼,气得不理她。 其实蒲松看着眼前突然发生的状况,也是束手无策。谷风拿刀逼着倪裳让他们离开,如果不离开,说不定他丧心病狂之下真的会伤害倪裳,可是自己又怎么甘心离开,留下这个疯狂的家伙和倪裳在一起难保他不会伤害她。 “要不,我们三个人一起走,你留下爱干什么干什么,你让我们出去跟林菲怎么说,我们都会照办,绝不食言,这样可以吗?”他用商量的口吻对谷风说道。 “对,我们一定照办,你走你的阳关道,我们走我们的独木桥,我们不会再来打扰你了。”肖晓天在一旁附和。 谷风冷笑:“你们这样想,不见得你们老板也这样想。你们不懂她,她不会就这么放过我的。” 蒲松看着倪裳:“倪裳,跟他说,你不会再让他跟我们离开,他离不离开和我们又有什么关系!” 还没等倪裳说话,谷风皱起眉头:“美女,原来这个男人喜欢你,我应该早都看出来的,这样正好,为了别让喜欢的姑娘受到伤害,现在就从这里滚出去,立刻,马上……” 倪裳说:“听清楚了吗,赶快离开这里,我半个小时后,就会跟你们走,相信谷风,他不会骗你们的。” “走!”谷风突然怒吼,手里的刀刃陷进了倪裳修长的脖颈里,看得蒲松心里发疼。 “他疯了!”肖晓天拉过了蒲松:“听倪裳的,我们走,不然这个疯子可能真要杀了倪裳。” 蒲松捡起了地上的背包,胡乱把自己和肖晓天的衣服塞进去:“别伤害她,我们走,你这个疯子,你死在这里也不关我们的事。” 他转身往洞外走:“记住,别伤害她,不然,我一定会杀了你,相信我!” 肖晓天跟在蒲松的后面,往洞口走,自己先顺着石洞口的阶洞爬下去。 蒲松倒退着往洞口走,眼睛紧盯着谷风:“哥们儿,是男人,就在我走到洞口的时候,把刀放下……” 谷风摇头:“你消失在我的视线里,我自然会放了她。” 蒲松停住脚,狠狠看着他。 倪裳冲他摇头:“快走啊,不然他真会杀了我。” “记住我的话,不要伤害她,如果她有个什么闪失,我一定会回来杀了你,相信我!” 蒲松说完,一咬牙,转过身向洞口爬去。 肖晓天已经坐在了湖边,看着他下来,一脸沮丧:“妈的,林菲的前男友竟然是这么个人渣,我们该怎么办?” 蒲松扔下背包,抬头看洞口,却看见谷风竟然劫持着倪裳来到洞口,正俯身往下看着他们。 “走吧!”蒲松对肖晓天说。 虽然还是早晨,但死亡之谷的温度已经有三十多度,两个人往死亡之谷的来路走去。 没有走过十米远,蒲松突然听到了一声惨叫。 他猝然回头—— 那是谷风的惨叫。 第一百零三章 湖里泡着吧 就在蒲松和肖晓天惊回头的一瞬间,他们看见从刚离开的石洞口,像一个麻袋一样,掉下来一个人,重重地掉进了震湖里,发出一声巨大的击水声。 蒲松扔掉背包,往回飞奔。 “倪裳!”他一边跑一边冲石洞口大喊:“你没事吧!” 半壁石洞的洞口,站着一个人,正是倪裳。她冲蒲松挥挥手:“别上来,去捞谷风吧!” 蒲松见倪裳安然无恙,松口气停在了湖边,一屁股坐下去大喘着气。 清澈如镜的震湖里,哗地一声,谷风从水里扑腾出来,手脚乱刨。 原来他不会游泳,蒲松看着他在水里挣扎,不想动弹,谷风扑腾一下,又沉了下去。 倪裳站在石洞口:“喂,你不去救他,难道让我下去救他吗,他快淹死了!” 蒲松抬头看倪裳:“我紧张的要死的时候,谁来救我,连你都漠不关心我,就当我是个笑话,我为什么要救他,淹死算了,从法律上说,他死了,也是他失足落水的,和我们没有关系。” 倪裳咬牙瞪他,一转身以快得让人咋舌的速度下了阶洞,来到湖边,作势就要往湖里跳。 蒲松一跃起来,一把拉过倪裳,因为太使劲,差点拽到自己怀:“你看谁都是好人,真服了你,倪裳……” 两个人四目相对,倪裳立刻躲开了他灼灼的目光。 蒲松一转身跳进了湖里,几个狗刨便来到在水里折腾着的谷风身边,从他的身后一把拽住了他的长发,回身向湖边游来。 谷风被拖上岸时,已经被水呛得差不多了。他不停地咳嗽着,吐出肚子里的水。 蒲松浑身湿透看着躺在地上的谷风,低头看自己身上的衣服紧贴在身上,正哗哗地往下淌水,不免有些尴尬,一转身,却看见倪裳已经顺着阶洞进石洞去了。 “你们两个,在下面晒干衣服再上来,我累了,要睡一会儿。”她头也不回地对两个“湿身”男人说道。 蒲松脱下上衣晾在沙子上,坐下来看着谷风。 “你就活该被淹死,林菲因为你,喝醉酒后跳湖自杀,也是倪裳救上来的,你知道吗,你这个混蛋,你竟然要伤害倪裳,信不信我现在再把你扔到湖里去,反正倪裳也看不见。” 谷风吐完了水,看着天空默不作声。 肖晓天也已经折返了回来,在高温下大口喘着气,看见谷风,走过去在他身上踹了一脚。 “妈的,早告诉你了,倪裳是我老板,你还敢对她下手,你是活得不耐烦了吧,我早知道就是这样,所以才将计就计听你威胁离开的,你以为我真怕你啊,白痴!” 蒲松想想肖晓天说得话,竟然很有道理,为什么自己就没有想到呢? 倪裳不是一个能让别人随便挟持的女孩儿。 一念至此,他忍不住自己也摇头笑了。 “对了!”肖晓天又踢了谷风一脚:“你是怎么被倪裳制服的,怎么好好的就成落湖鸡了?你不是刚才还嚣张的不要不要的嘛!” 谷风躺在地上,瞪了肖晓天一眼:“妈的,我也不知道,我刚准备转身,就被一个猝不及防的后肘击给击晕了,随后又是一个过肩摔……,我去……,我还是第一次被人这样干得莫名其妙,这会儿全身还疼,妈的,真要命……” “去你的!”肖晓天一脚踹过去:“不要用干这个字眼儿,就凭你也配?我早告诉过你,她是我老板,别惹她,我们两个大男人,平时对她都是俯首帖耳,言听计从,从来不敢违拗的,你算老几!” 蒲松觉得肖晓天说得煞有介事,而且是发自肺腑。 他想了想,从背包里找出一卷医用纱带,走到谷风身边,用纱带将他的两个脚踝紧紧地缠了起来。 “你要干嘛!”谷风挣扎想要坐起来,却已经坐不起来。 蒲松不回答,缠完了谷风的双脚,将他拖到湖边,让他半个身子泡进湖水里。 “晚上我们会离开死亡之谷,到时候会替你解开,你要跟我们走,就走,如果不愿意,就继续留在这里,不过我们三个人现在要去石洞里休息,养精蓄锐了,你就在这里待着,我相信这冰凉的湖水会让你活下来的。” 他从谷风的身上扒下他的外套,盖住了他的上身和头脸:“别让这么强烈的紫外线晒黑你的脸,不然出去就没有女人喜欢了。” 肖晓天看着蒲松的恶作剧:“我靠,蒲松,你什么时候也学得这么坏了,你太坏了!” 蒲松拍拍手:“这个混蛋,敢威胁倪裳,我刚刚走得时候说过不会放过他的。” “我去,看来真是冲冠一怒为红颜了,蒲松,你也可以!” 两个人边说边顺着阶洞,回死亡之谷的半壁石洞里去。 等他们进到石洞,蒲松看见,倪裳竟然躺在那张床上,沉沉地睡着了。 他走过去,俯身看着倪裳那张熟睡的脸,神情疼惜:“这家伙,昨晚被三个臭男人的呼噜声吵得肯定一夜没睡着,这会儿搞定了那个混蛋,才累了,睡着了。别吵醒她,让她好好睡吧!” 肖晓天点头,两个人并排躺到了清凉的地上,感觉这石洞里,此时很是舒服。 第一百零四章 走出死亡谷 当夜幕再一次降临在死亡之谷的时候,炽热开始像潮水一样退去,谷里又恢复了浸骨的凉意。 倪裳和蒲松肖晓天三个人收拾好随身带的东西,吃了泡面,准备出谷。 谷风被解开脚踝上的绷带后,躺在湖边依然不动:“我被那个叫倪裳的女孩儿扔么湖里,又被绑在这里晒了一天,我寸步难行,你们先走,我休息好了,会自己出谷去的。” 倪裳走过去蹲在他身边看着他:“如果还不起来赶紧离开这里,信不信我会把我真的再扔进湖里喂彩鲫?” 谷风看一眼倪裳,爬起来,穿好衣服。肖晓天已经替他收拾好了简单的背包,多余的东西全部扔在了半壁石洞里。肖晓天将硕大沉重的户外背包套到他的肩上:“走吧,兄弟,再不走,我们老板真要生气了,别过分啊!” 他从背包里掏出几根火腿和一罐红牛递给谷风:“给,补充点儿能量,有个人样儿出谷去,见林菲。” 谷风一言不发地跟在肖晓天的后面,低头走路。 依然是来时路,不过却成了四个人。 除了谷风,蒲松他们三个人白天睡了一天,晚上倒是精神奕奕。蒲松和倪裳走在后面,肖晓天和谷风走在前面,因为狭窄的死亡之谷,似乎容不下四个人并排走路。 “你猜,林菲和田琳现在在干什么?”倪裳问蒲松。 “我不知道,估计那画面太美,我不敢想象!”蒲松说。夜色还没有完全暗下来,蒲松看见倪裳咬着嘴唇想一会儿,笑了:“两个女人,应该已经知道了彼此的身份,一个前任一个现任,前任刁蛮强悍,现任也不是省油的灯,不过前任现在躺在床上动不了,气的半死也只能忍着。” “我到现在都不明白,为什么你要突然做这样的决定,把林菲交给田琳?”蒲松问她。 “因为我了解女人啊!” 或许是难得整整睡了一天,倪裳显得心情极好。 “我相信,两个同时爱上一个男人的女人,只有让她们单独相处一段时间,她们才会真正化解矛盾,才有机会成为好朋友。嗯,容我想象一下,昨天她们两个人应该已经在初次见面的过程中知道了彼此和谷风的关系,因为我特意在电话中给田琳提示了一下,林菲是从哪个城市来,在哪里上的大学。田琳虽然没什么文化,但是她很聪明,这个细节她肯定会注意,而林菲是一个喜欢炫耀的女孩儿,没心没肺,她肯定会第一时间告诉她来死亡之谷的原因,告诉田琳谷风是她的男朋友这件事。田琳知道后,除非她装作什么都不知道,但是这不可能,因为她也不是一个能沉得住气的人。另外呢,田琳能把谷风和她的照片挂在自己的小店里,肯定也会贴到自己的房间里,说不定刚一进门,林菲就注意到了那张照片,那么事情就更简单了,林菲会质问田琳和谷风的关系,两个女人互相摊牌后,先是痛苦,争吵,可是吵也没有用,林菲再横,她这时候要人照顾,也只能委曲求全,接下来会有一阵子的冷战,然后是静下心来聊天。女人在一起,是不会沉默的,互相了解对方,内心暗自比较,这时候很关键,如果两个人三观不和,也无话可说,但是也不会拿对方怎么样,如果恰好悻悻相惜,那就更加同病相怜,很快会成为好朋友……” “倪裳,那两个同时爱上一个女人的男人在一起,会怎么样呢?”蒲松接着倪裳的兴头问道。 “两个男人爱上一个女人的结果,是两个男人会厮杀恶斗,分出胜负。” “可是晓天并没有和谷风厮杀,他不喜欢林菲吗?” “肖晓天对林菲,仅仅是喜欢而已,并且,他从一开始就知道,谷风不爱林菲了,他没有情敌……” 倪裳说到这里,突然停顿。她转眼看一眼蒲松,突然闭嘴不再说话。 “倪裳,你很了解人心啊。我第一次见你说这么多话,也是第一次见你心情这么好。” 倪裳:“是嘛!” “你心情好的时候,我觉得整个世界都是明亮的。” 倪裳却继续沉默下来。她抬手看看腕上的表:“我们进谷用了四个小时,出去也要四个多小时,快走吧!” 蒲松有些失落,眼前的倪裳,在她敞开心扉的时候,会让他感觉她和自己的距离瞬间拉近,她也会显得很开心,像一个世俗的可爱女孩儿,但是这仅有短短的一瞬间,突然间,她的心扉,又会悄然紧闭。 只要她高兴,那就这样吧!他一边想,一边默默无言地和倪裳并排走在死亡之谷里。 今晚的死亡之谷里,竟然有风,蒲松感觉到了深深的凉意,即使穿着厚厚的冲锋衣。 “倪裳,你冷吗?”他问倪裳。 倪裳摇头:“不冷!” “我们要走快一些!”倪裳突然冲三个人说道,自己加快了脚步,走到了最前面。 第一百零五章 山洪来了 倪裳的脚步越来越快。 跟在她身后的三个人跟着她,显得气喘吁吁。 一个小时后,最先扛不住的是肖晓天。 “喂,倪裳,你要干嘛?走这么快,你这个铁超人我是服气的,可是,我不行,我穿的可是皮鞋,我的脚上已经起了好几个泡了!” 倪裳慢下脚步回头看着肖晓天:“坚持一下,出去就好了,不行喝一罐红牛补充能量就好了。” “我已经喝了四罐红牛,我把蒲松背着的红牛都喝完了。”肖晓天的脚下打着踉跄,对倪裳说。 倪裳等他到自己身边,拍他的肩膀:“相信你会坚持的,再坚持一下。” “我靠!”一旁的谷风爆了一句脏话。 “你靠什么?要不是你,我能受这么大的罪吗?我跟你说,我长这么大,都没有走过这么多的路,尤其是这样的路。”肖晓天把疲累之余的怒气一古脑发到谷风的身上。 “快走吧,哥们儿!”谷风始终跟着倪裳的脚步:“你没有感觉到越来越冷了吗?” “我浑身都是汗,感觉不到。”肖晓天怼谷风,但是也突然意识到了什么:“为什么会这么冷?” “因为有可能马上要下雨或者下雪了。” 谷风冷冷地说道。 “下雨有可能,下雪,你说什么鬼话,这都快夏天了。” “什么都不懂还来这里。这是西部,不是中原。”谷风冷笑道。 “下雪会怎么样?”肖晓天追问谷风。 “下雪,你就会死在这条谷里。”谷风回答他。 “什么?”肖晓天惊问一声。 蒲松走到肖晓天身边:“来,晓天,走不动的话,和我换鞋,我比你脚大一码,运动鞋大一码穿上更舒服。” 看着三个人的神情,肖晓天也有点儿恐慌。他听话地脱下鞋,和蒲松换了,不再多说话,紧紧跟着倪裳往前走。 没有月光,死亡之谷伸手不见五指,四个人的强光手电只能照见每个人自己脚下的路。 冰凉的雪粒就在这个时候从天空飘洒下来,冷冷地打在了他们的脸上和脖子上。 四个人无声地走着路,寂静的死亡之谷里,只能听见脚踩沙石的擦擦声、雪粒落下的簌簌声,以及他们急促的喘气声。 雨雪越来越大,四个人的脚步也越来越快。 “好冷啊!”肖晓天平民咕哝一句。 “冷并不怕,就怕太热!”倪裳说。 “为什么?”肖晓天不解:“为什么一会儿怕冷,一会儿又怕热?” “别问了,快走吧,我们再有半个小时就应该能出谷了,出了谷,就好了,晓天!”倪裳安慰他。 肖晓天答应一声,紧紧跟上倪裳。 但是,倪裳回头,却看见蒲松明显走得有些吃力。 “你怎么样?”她慢下脚步等他。 “还好!”蒲松笑:“晓天的鞋夹脚,我的脚上也起水泡了,估计不止一个。” “可以脱掉鞋走吗?”倪裳关切地问道。 “地上太湿滑,不能脱鞋,坚持一下吧,也快出谷,别担心!”蒲松咬着牙说道。 倪裳也只能无言地跟在他的身旁,继续向前。 他们的脚下,已经开始有雨雪堆积成洼,松软湿滑的沙子让他们的脚步变得更加艰难,衣服也和头发也被打湿了。 “太不走运了!”倪裳轻声道:“没想到碰到雨雪天。” 蒲松看着她被雨雪打湿的头发和脸宠,从身上脱下那件羊毛背心:“倪裳,我的背心一直有背包挡着,没有之被雨淋湿,你穿上,会暖和一些。” 倪裳摇头:“没事儿,我可以!” 蒲松赶过去,强行将衣服套到了她的肩上:“不要犟,要听话!我有背包挡着,不怕雨淋。” 蒲松坚持,倪裳于是不再拒绝,任由蒲松将那件衣服披到她的身上。 两个人并肩走着,雨夜的死亡之谷漆黑如墨,就连手中的的手电光,也似乎要被这浓烈的黑暗吞没掉。 “倪裳,你喜欢月光,你说过,你只要看见月光,就不会感觉孤单了,可是今晚真不好,一点儿月光都没有。” 蒲松边走边对你倪裳说道。 “别傻了!”倪裳轻笑着回应他。 她抬头,看见谷风已经看不见了,这个家伙已经习惯了谷里的行走,即使在震湖里泡了一天,也照样走得飞快。 而肖晓天可能因为受了三个人的情绪影响,心里感觉到了害怕,在和蒲松换了鞋后,也走得出奇得快,已经远远将他们两个人抛在了后面。 如织的雨雪更加激烈地落了下来。 蒲松看着身旁和自己并肩走着的倪裳,突然俯下身,将脚上的鞋甩掉,准备光脚行走。 没有了夹脚的皮鞋,蒲松的脚一下没那么疼痛难受了。但是,当他穿着袜子踩到齐踝深的雨水里,他才知道,另一种难受是什么。 谷底的砂石太滑了。就在倪裳转头看他的时候,蒲松一个趔趄摔到了地上,他手里的电光瞬间熄灭了。 “蒲松……”倪裳奔过去扶起他:“你没事儿吧!” “没事儿没事儿!”蒲松推开倪裳:“身上有泥,别弄脏你。” 他扔掉手里磕在石头上磕破的电筒,继续往前走。 他听见脚下,有了哗哗的水流声。 “倪裳!”他抹一把脸上的雨水,对倪裳喊:“你别管我了,你快走,马上就要出谷了,你先出去,在外面等我,我很快就会出来的。” “别说话,我们现在只有一个电筒,只能一起走。不要怕,前面马上就到那座人骨石洞,不行我们就先在那里避一避,等明天雨停了再出谷。” 蒲松说:“好!” 第一百零六章 石洞过夜 “倪裳,你转过身去,我要脱衣服!” 率先爬进人骨石洞的蒲松对倪裳说。 倪裳站在石洞下经能听见湍急流动的水里,将手电光从石洞口移开来。 蒲松扔下背包,从背包里取出一卷医用绷带,在黑暗中摸索着去捡那些堆在石洞中的人骨,然后用绷带将这些人骨缠扎起来,又脱下身上已经湿透的冲锋衣,将缠扎好的人骨装了进去,拉上拉链。 “好了,可以进来了!”他冲倪裳喊。 他伸手将倪裳拽进了洞里,方圆大概有两平米的石洞里,瞬间有了暖意。 倪裳看一眼立在旁边的人骨包裹,知道是蒲松怕她心里对这些人骨和骷髅有恐惧,所以提前收拾了起来 蒲松举着手电,倪裳脱掉脚上湿透的运动鞋,卷起湿裤角,坐在石洞冰冷的地上。 蒲松看着她被冻得通红的手指,说:“这洞里要能生火就好了!” 倪裳:“你要点着那些骨头吗?” 蒲松骇然。 倪裳哼笑一声:“这谷里除了石头和沙子,连根草都没有,拿什么生火,忍着吧,忍到天亮就好了。” 她靠着石壁蜷坐在地上,双手抱着膝盖,将脸埋在膝盖上休息。 谷底的水流声越来越大,蒲松探身用手电晃了一下下面的水流:“不知道谷风和晓天这会儿出谷了没有?” “应该出谷了,从他们两个人和我们的距离和时间来算,这会儿应该已经出谷了。” “但愿!”蒲松用手梳理湿漉漉的头发:“晓天从小就胆儿小,遇到事儿就没主意,容易慌,只要他出去,我就放心了!” 倪裳在黑暗中默默无语。 “你冷吗?”蒲松问她:“你身上的衣服都湿透了,这样下去,穿在身上会越来越冷,非生病不可!” “你也一样啊!”倪裳依然埋着头低声说道。 说完,她咳咳地咳嗽了两声。 蒲松的心突然一紧,他突然意识到,铁打的倪裳,可能已经病了。 他挪到她的身旁,伸手去摸她的耳垂,耳垂就像两粒炭火一样发烫。 他立刻去摸她的额头,额头同样烧得厉害。 “倪裳,快把湿衣服脱下来,你已经发烧了,不能再捂着湿衣服了。” “不要啊!”倪裳挥手打开了他的手:“我没事儿的!打开你的背包,从医药包里找退烧药给我。” 蒲松立刻去背包里翻找,果然找到了倪裳装在里面的医药包,里面有感冒胶囊和退烧药。 蒲松分好药,拿纯净水给倪裳,用手电照着,看她喝下去。 就在倪裳吃药的时候,蒲松以从未有过的认真看着那张因为发烧而显得绯红的脸。 她浓密的头发下,不宽不窄的额头光洁饱满,修长的眉毛,顾盼灵动的眼睛,长长的睫毛在低头的一瞬间掩藏着外人所不知道的无边心事,挺直的鼻梁下,因为寒冷而愈发红润的嘴唇在沉默时紧抿着,看似严肃,却有着一种说不出来的温和和平静…… 当倪裳将喝过的水瓶递过来时,蒲松这才慌忙收回目光,接过她的水,说:“倪裳,听话,脱掉湿衣服。” 倪裳叹口气,脱掉了外面那件蒲松的羊毛背心和冲锋衣,只穿着还半干的薄毛衣,牛仔裤的前面,却也是湿透的。 蒲松把自己绑扎起来的那包人骨挪到了石洞口,刚好能挡住从外面飘进来的雨雪,又把倪裳脱下来的湿衣服也挂到上面,石洞里瞬间暖和了许多。 “医药包里有两瓶消毒酒精和一个铜艾灸盒,还有几枝艾条,你找出来。”倪裳埋着头对蒲松说。 蒲松听倪裳说,立刻用嘴叨着强光手电去找医药包。果然找到了那两瓶医用酒精,和一只艾炙盒和艾条。 当看到这些东西时,蒲松立刻明白了倪裳让他找它们的用意。他从背包的侧袋里找出火机,点着艾条,装进了艾炙盒里递给倪裳,让她贴身塞进怀里取暖,又用包里的瑞士小刀在酒精的铝盖上扎了一个小洞,将一条绷带捻成灯芯穿进瓶盖里,一只酒精灯很快就做好了。 点燃了酒精灯,瞬间,伴着一股浓烈的酒味,石洞里亮起了一盏灯。 蒲松将灯放在了倪裳的脚跟前,看见倪裳的眼神也闪起了快乐的光芒。 “倪裳!”蒲松拿过另一瓶酒精:“你是被冻的时间太久,受凉了,我用酒精给你擦一下手心脚心,你就会暖和一些。” “不用啊,我有艾炙盒,身上已经暖和多了!”倪裳摇头。 “别犟了,相信我,我是医生,现在,我们要利用一切能利用的东西取暖。” 蒲松坐到倪裳的对面,一把抓过她的手,将另一瓶酒精轻轻倒一点儿在一团绷带上,放到酒精灯上点着,然后快速地放到倪裳的手心里擦了一圈后,倪裳的手心立刻腾起了蓝色的火焰。蒲松一只手捏着倪裳的手指,另一只手裳快速地摩擦着倪裳的手心,直到摩擦到火焰熄灭,又点着一次,继续摩擦。一只手掌心烧了三次后,又换了另一只手。 “你也擦擦手心吧。”当蒲松再次点着绷带棉时,倪裳将手反过来,按到了他的手心上。 两在蓝色的火焰中燃烧的手捂到一起的时候,蒲松瞬间觉得全身都热了起来。 他呆了一下,感觉到了烫疼,赶紧捂着倪裳的手,使劲地摩擦起来。 倪裳也忍不住笑了。 等倪裳松开手,蒲松说:“你把脚拿给我,我再给你擦一下脚心,脚心是最怕冷的地方,只要脚心暖和了,全身都会暖和。” 倪裳吃惊地看着蒲松。 蒲松说:“怎么了?这样看我?” 第一百零七章 石洞中过夜{2} “没什么!不用了!” 倪裳不再笑,收敛了刚才的笑容,条件反射似地往后缩了缩光着的脚。 蒲松看见,倪裳那双只赤脚紧紧地缩在石头地上,灯光下白晰如玉里,却也透着青紫。 他一伸手,抓住了她的脚踝,倪裳霍然一惊,想要挣脱,却被蒲松紧紧地握着不放手。 “我是医生,你应该看过医生,不应该抗拒我!”他一边对倪裳说,一边盘腿而坐,同时将她的脚拉过来,平放在了自己的腿上。 倪裳于是不再抗挣,看着蒲松先用手掌轻轻地按摩了一会儿她的脚心,然后用酒精点着绷带涂擦她的脚心里和已经冻得冰凉的脚指,细心轻揉地按摩起来。 按摩完了一只脚,蒲松又示意倪裳伸过另一只脚,倪裳听话地伸过来,蒲松继续替她按摩着。 “怎么不说话?”蒲松怕倪裳尴尬,微笑地看她:“要是脚心痒,就跟我说,不要强忍着,我会尽量轻一些。” 倪裳摇头,说:“你应该也很冷吧!” 她从怀里取出那个还在散发着袅袅的艾草香的铜炙盒:“给你,你放在怀里,全身会一子暖和过来。” 蒲松犹豫一下,接过了那个带着倪裳体温的铜盒子,放进了了自己的怀里,装着艾条的铜盒很烫,他哎哟了一声后,感觉周身立刻升起一股暖流。 “倪裳!”蒲松继续替她揉脚心:“你是我见过的,最聪明的人,不论男人还是女人!” “别拍马屁啊!”倪裳用手支着腮,看着自己的脚在蒲松的手里慢慢变得不再青紫僵硬,微笑说。 “我说的可是真的啊!”蒲松认真回答:“可是倪裳,我还是想问你,你觉得我是一个坏人吗?” 倪裳摇头:“你是一个很好的人!” 蒲松长吁一口气,看着她笑一下,手下不停地揉捏按着倪裳脚上的各个穴位。 倪裳不禁也认真地看着眼前的年轻人,这个和自己一路走来,并且还曾经同床而卧了一晚的年轻人。 他长着一张温和中透着儒雅的脸庞,经过几天的艰辛劳累,脸显得有些黑和清瘦,原本整齐的短发也长长了,但是依然掩盖不住他的英气,浓黑的剑眉,清朗的眼睛,挺直却并不削瘦的鼻梁,笑的时候,一边的腮上会有一个若隐若现的酒窝,他个子很高,宽肩细腰,透过一件黑色的圆领t恤,能看见他健硕又没有一丝赘肉的锁骨。 他长得很好看,是那种让人看着会微笑和安心的好看,和韩铁衣那种张扬而精致,并且带着攻击性的帅气是截然不同的。 “既然我是个好人,你为什么一直对我有防备心呢?”蒲松一边揉着倪裳的脚,抬起头认真地问她。 倪裳被蒲松的目光一逼视,慌忙收回凝视他的目光,看向石洞外面。 “雨好像停了,但是山洪很大,你听!”她对蒲松说。 蒲松也凝神听了一会儿,说:“是啊,雨停了,雨肯定会停的。——不过,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呢!” “我什么时候防备过你?你说来西部,我一刻都没有犹豫就跟着你来了,要是防备,怎么可能跟你来?”倪裳斜睨他一眼,说道。 这顾盼流转的一眼斜睨,立刻让蒲松心旌摇荡,他从怀里取出那只铜艾炙盒,放到了倪裳的脚心处。 “这会儿脚不冷了吧!”他问。 倪裳点头:“嗯。” “虽然你可以跟我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而且奋不顾身,但是到现在为止,我依然只知道你的名字叫倪裳,剩下的,我一无所知。” 倪裳想抽回脚,却被蒲松按住了。 “倪裳,你可不可以对我敞开心扉,把我……当成你可以信赖的一个人。” 看着倪裳的眼睛,蒲松也毫不回避地看着她,两个人对视了足足有半分钟。 “我想,我是一个性格有缺陷的人吧!” 倪裳躲闪开蒲松的注视,轻声说。 “在我还不到十岁的时候,我的父母就意外去世了,我一直寄住在舅舅家里。虽然舅舅对我很好,但是父母突然离去的痛苦还是对我的童年造成了很大的影响,所以,我的性格从小就很孤僻,喜欢独来独往。我和舅舅后来移民到澳州,我在国内读的中学,在国外读的大学,后来舅舅也去世了,因为有一些国内资产要处理,我就回国来处置这些事。因为处置这些财产要一些时间,也不想做暂时的工作,所以就趁这个机会,到处走一走,看一看。可能是回到故乡我依然忘不了父母离去的伤痛,所以还是很孤僻,我曾经去看过心理医生,但是也无济于事。心理专家说,我有很深的人际亲密关系恐惧症,这不是一时半会儿能好的,有可能,这种症状会影响我一生吧……” 倪裳慢慢地说着,就像说一件别人的事情一样平静温和。 蒲松听完她的讲述,“哦”了一声,怜惜地看着眼前的女孩儿。 “我累了,休息吧!” 她说。 蒲松看见,她的脸色依然绯红,他伸手过去一摸,她的额头依然滚烫。 “你还在发烧啊!”他说。 “没事儿,已经好多了,睡一觉就好了。” 蒲松突然伸手扳过了她的肩头,用双臂将她揽进怀里。 倪裳立刻挣扎:“放开我,你要干什么?” 她奋力挣开了蒲松的怀抱,一个耳光甩在了他的脸上。 …… 地下的酒精灯突然熄灭了,石洞中一片黑暗。 他们彼此能听见对方的呼吸声。 许久…… “对不起!”倪裳在黑暗中说:“我刚才已经告诉你了,我是一个亲密关系恐惧症患者,为什么还要靠近我?” “傻瓜!”蒲松也在黑暗中说:“你只穿了薄毛衣,裤子也是湿的,还在发烧,如果你就这样抱着头坐在这里睡着,你多半会发烧到昏迷,相信你,我是医生。这个时候,我们只有抱着取暖,才能熬过去,你想想……” 倪裳在黑暗中沉默。 “你是个大气的女孩儿,不要拘小节,好吗!”蒲松在黑暗中抓住她的手:“相信我,我们现在需要互相信任和依靠。不单是你,我也很冷,如果这时候我们不能互相取暖,说不定我们都会冻死在这里的……” 他在黑暗中,轻轻地将倪裳揽进怀里,感觉到她的脸虽然烫得像一只火球,但是周身却是冰冷的,在微微地颤抖。 他紧紧搂着她:“好了,有我在身边,不要怕,睡吧!” 倪裳不再抗拒,她靠在蒲松的胸前,慢慢地安静下来。 石洞外的雨虽然停了,但是山洪的声音却越来越湍急激烈,蒲松能听见倪裳的心跳。 这个强大的女孩儿,竟然会在自己搂着她时,也像自己一样心跳。 蒲松在黑暗中微笑了。他小心翼翼地用两只手臂圈住倪裳的腰,让她有一个舒服的姿势,然后把下巴抵在倪裳的头顶上,闻着她头发里的香气,也渐渐沉入了梦乡。 …… 第一百零八章 谷风和肖晓天 “蒲松……” “倪裳……” 肖晓天站在排洪沟前,用强光手电照着死亡之谷的沟口,撕心裂肺地冲着谷里叫喊。 山洪已经从死亡之谷里像魔鬼的血液一样奔涌而出,发出巨大的轰响声,倾注到谷口的排洪沟里,又沿着排洪沟奔腾而去。 “别喊了!”已经打开了那辆破旧的越野车的谷风冲着肖晓天叫道:“快上车吧,不想被冻死在这里就快上车。” “你闭嘴!”肖晓天回头冲谷风嘶吼:“你这个人渣,你为什么要来这里?为什么要害我们来找你,现在蒲松和倪裳还在谷里,肯定被山洪冲走了,你提前就知道,所以提前就跑出来了,对不对,你这个人渣……” “别装好人了,哥们儿!”谷风把车开到了肖晓天的身边,打开车门看着他。 车前照灯光影进而的肖晓天,头发上顶着冰渣子,浑身也是湿透的。 谷风冷笑一声:“我是人渣,你难道不是吗?你和他们是一伙儿的,是生死的兄弟,可是你照样甩下他们自己早早跑出来了,不是嘛?还有,要不是你和你那个兄弟换了鞋,他能拉在后面出不来吗?他背着包,穿着你的小鞋,为了你安全出谷,什么都能做得出来,我长这么大,还是是第一次见到这么有情有义的人,你还有脸说我?” 肖晓天张着嘴呆住了,他想了半天,突然明白过来,转身就要往死亡之谷的方向冲去。 谷风一跃从车里下来,一把拽住了他:“别闹了,你这时候能进去吗?” “放开我……”肖晓天突然嚎啕大哭:“别拉着我,我就是死,也要进谷去找他们……” 谷风攥着他的胳膊,微胖但是却没有多少力气的肖晓天竟然拼尽全力也挣不开他的手。 “听我说!”谷风不耐烦,一把将上下扭动的肖晓天扔到了地上:“相信我,你的老板和你那位兄弟,他们不会有事的!” 肖晓天止住了哭声,看着谷风:“真的吗,你为什么这么说?” 谷风看着肖晓天:“你不是说那个倪裳是你老板吗?你应该比我更了解她才对,她是怎么样的人你不知道吗?” 肖晓天抹一把眼泪:“她是很聪明,但她毕竟只是一个女孩儿,又不是孙悟空,能腾云驾雾,飞出这个死人谷。” 谷风摇头:“她当然不是孙悟空,但是我相信,有她在,他们就不会有危险的。” “你能肯定?” 谷风看着谷口:“据我猜,她应该对这个死亡之谷非常熟悉,而死亡之谷里,是有避险的地方的,就是那些半壁石洞,只要躲进石洞里,就不会有事儿。所以,他们只要在山洪来袭之前躲进石洞,明天早上他们就会出来的。” 肖晓天将信将疑地回头看着谷口,山洪已经不像前面那样湍急了。 “快上车,我们回乌里镇吧。还是想想我们自己,身上都冻了冰碴子,再不走,会被冻死在这里的。” “不,我要留在这里,等到明天早上,蒲松他们出来,如果他们不出来,我肯定要进谷去找他们。” 谷风看着他:“哥们儿,你就是等在里,又有什么用呢?我说了,这里除了我这辆车,没有可以取暖的地方,你再不上来,你的朋友没事儿,你肯定先死在这里。” 肖晓天此时已经脸色青紫,抱着双臂瑟瑟发抖。 他犹豫一下,走到车的一侧,打开车门上了谷风的车。 谷风关上车门,打开了车里的暖气,自己脱下湿透的外套,一转方向盘,便开了过倪裳的那辆车。 “不,不要走!”肖晓天再次叫喊:“你有没有人性,我们要在这里等蒲松和倪裳!” 谷风掏出一包烟,抽一支给肖晓天,自己点了一支深深地吸了一口:“抽支烟,暖和一下。——你想,如果他们被山洪冲走了,你等在这里,明天根本找不到他们的尸骨,如果他们安全躲过山洪活下来,他们明天早上出来后,不是奔向你,而是直奔那辆温暖的车,和我们一样离开这里,所以,你留下来有什么用呢?除了哭天嚎地,只能是别人的累赘,有些人,一直都是别人的累赘。” “你……”肖晓天一把揉碎了那支烟扔了。 但是,谷风的车,已经沿着他们进谷的路,在黑暗中向前疾驰。 “谷风,你怎么有脸见到林菲?”肖晓天恨声骂道。 “想多了,我不会见她的,我把你留在乌里镇,你自己随便找个地方睡觉,我就走了。我不想见到任何人,林菲,田琳,都不想见到!” “我靠!”肖晓天呸了一声:“说你是人渣,你还真是人渣!” “随你怎么想!”谷风专注地在黑暗中开着车:“如果你没有能力对一个女人负责,消失,或许是最好的方式。” “这就是人渣的托辞!” “我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你似乎喜欢林菲对吗?”谷风不理肖晓天的咒骂,转头看他一眼,说。 肖晓天瞬间沉默。 谷风皱起了眉头,也沉默了一会儿,说:“她是个好女孩儿,但是是我辜负了她,好好对她……” “我会的!”肖晓天用生怼的口气对谷风说。 乌里镇忽然就在眼前了。 将近黎明,乌里镇那条破败的街道已经亮起了几盏路灯,但是空无一人,地面上也是一层白色的雪,雪色让整个大地恍如白昼。 谷风将车停在了田琳的小店门口,沉默地看着那个照样没有灯光的小店,点上一支烟,默默地抽。 “舍不得,想下去看看吗?”肖晓天用嘲讽的口气问他。 谷风将烟头扔到车窗外面,在雪地上划出一道红色的光。 “赶快下车,你这个胆小鬼!”谷风冷冷地对肖晓天说。 “我是胆小鬼?我靠,我胆小只是我怕死,你根本不如我,你连人都怕。”肖晓天说完一拉车门,从车里跳了下来。 谷风的车疾驰而去,消失在了白茫茫的雪地里。 肖晓天站在乌里镇的街头,一阵晨风吹来,让他瞬间感觉到透心的寒意。 他脱下身上还潮湿的衣服,站在这陌生的镇子街头,突然悲从中来。 “蒲松,倪裳……”他大声喊了一声:“我是个胆小鬼,没错,我就是个胆小鬼……,贪生怕死的胆小鬼,卑鄙无耻的人渣……,但是你们一定要活着啊!” 他抱着头,跪到了地上,但是就在跪下去的一刹那,他的膝盖被一个东西顶了一下,他一个踉跄,斜倒在了一旁。 他爬起身,借着明灭的晨曦,看见在他的身旁,是一个人…… 一个被雪覆盖着,已经全身僵硬的人。 他侧着身子,所以脸上并没有雪,当肖晓天侧倒在地上时,一双大睁的眼睛,直直地盯着他,眼睛中,鼻孔中,都是血迹。 肖晓天觉得全身在颤抖,他想要拔腿跑,却每一根骨头都酸软了,他,软软地瘫倒在了雪地里…… 第一百零八章 田琳的家 天马上就要大亮了。 黎明之前,夜色一沉,原本因为地上的积雪而澄明的天地猛地一暗,寒冷逼人。 这一暗一冷,让肖晓天从迷糊中清醒了过来。 他听见远处传来了一声隐隐的火车汽笛声。 他瞬间清醒过来,一咕噜从雪地里翻起身,伸出颤抖的手指,去眼前那个人的鼻息下探了探。 那个人的鼻子几乎是冻成冰蛋的,——他死了。 但是,就在他凑近他的脸时,肖晓天闻到了一股浓重的酒味儿。 一个醉鬼,摔倒在雪地里,冻死了。 ——他想。 那就赶紧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吧。 肖晓天这样一想,立刻爬起身,顺着公路往前跑去。 再往前,就是乌里镇最繁华的地段,离田琳那个土特产小店不远了。 他来不及多想,连滚带爬地朝记忆中那个店奔过去。 他送林菲的时候来过这里,他知道,田琳的家,前面是店,后面是一个逼仄的小院子,就是田琳母子的住所,这个时候,只有这个地方可以让他容身了。 他来到店门口,使劲地拍打店门,大声喊:“田琳!” 黎明的乌里镇寂静的像一座鬼镇。 喊了足足有十分钟,店门才被打开了。田琳睡眼惺忪地将店门拉开了一条缝。 肖晓天一把推开了门,突然就腿一软,顺势倒在了田琳的店里。 田琳一声惊呼后,看清了地上的人竟然就是前两天留林菲在自己家里的小伙子。 …… 当肖晓天被田琳带到后院屋子中时,林菲还在熟睡。 田琳刚准备说话,被肖晓天制止了。 “不要……,不要吵醒她!”他舌头发硬,几乎说不出话来:“给我一件干衣服……,我,我快……快冻死了!” 田琳去前面店里取了一件棉大衣,肖晓天手脚颤抖地脱下身上的湿衣服,裹上了军大衣,瞬间觉得自己不会死了。 田琳的家狭小简陋,虽然是一个小院儿,但是也只有三间房,一间是厨房,住人的房间是两间房套在一起,田琳和儿子住了一间,另一间空的,林菲此时正在里面熟睡。 “你怎么了?”田琳倒一杯热水给肖晓天:“你们一起的那两个朋友呢?还有,你们见到谷风了吗?” 肖晓天本来想要说的话,被田琳最后一个问题给噎住了。 他喝了口热水,看着眼前这个女人。 田琳有二十八九岁的样子,丰满成熟,眼角眉梢都有一股乡镇女人的风尘气。 “你知道谷风去了死亡谷?”他问。 “知道!”田琳坐在床头,床里面,她的儿子小强翻了个身,嘀咕了一句梦话,她从床头柜上摸出一包烟,给自己点上,然后把火机和烟一起扔给肖晓天。 “别瞒我了,我已经知道,你们是来找谷风的,林菲,是谷风的大学同学,也是前女友……” “我靠……”肖晓天在心里暗叹一声:“倪裳真是太聪明了!” 他也点着一支烟,吸一口,代替多余的废话。 “没事儿的,我已经和林菲聊过了,没什么事儿!”田琳深吸一口烟:“看谷风的选择了!” “我靠!”肖晓天再次在心里狠骂一句:“为什么渣男反倒有这么多女人喜欢?” “他不会选择了!”肖晓天摁掉了手里的烟,他和蒲松本来就不太喜欢抽烟:“谷风走了,可能永远不会回来了!” 田琳猛然抬起头,看着肖晓天。 肖晓天觉得眼前的女人有些可怜,他不明白这个看上去很漂亮的女人,即使带着一个孩子,但是也不用喜欢谷风那个渣男啊。 “我和他两个小时前分开的,他离开乌里镇了,不知道要去哪里,你知道,他是一个来去自由的人。”他对田琳说:“我告诉你,是想让你知道,这个男人是一个没有责任心的人,你没有必要为他伤心留恋。” 田琳却已经泪水涟涟,她狠狠地吸着烟:“为什么我喜欢的男人最后都要离开我……” 肖晓天看着她:“田琳,真没必要,你知道,谷风根本配不上你,你相信我,这样的男人不值得你爱他。” “别劝我,让我哭一会儿!”田琳一头倒在了床上,和熟睡的儿子躺在一起,搂着儿子低声的抽泣。 肖晓天想想,对田琳说:“也好,你哭一会儿就好受了,就忘了这个家伙了。——不过,我有一个请求啊!” 田琳翻身坐起来,抹一把眼睛:“嗯,我哭好了,你说吧,什么事儿?” 肖晓天突然呆了一下,田琳这个禀性动作,一瞬间像极了林菲,怪不得这两个女人都会喜欢上谷风这个渣男。 “不要告诉林菲谷风离开的事儿,我会跟她说,我们没有找到谷风,他从来就没有来过死亡之谷,这样她就不会折腾我们到处去找他了。” 田琳想想,再点一支烟,抽一口,点头说:“好!” 外面的天色已经大亮了,田琳身后的小强突然一个骨碌翻起了身,揉一揉眼睛:“妈呀,我要上幼儿园了!” 田琳疼爱地笑起来:“看我这个傻儿子!好吧,你就在这里呆着,等林菲醒来你们自己说话,我去送我儿子上幼儿园了。” 这个女人摁掉烟,像上了发条的快速开始收拾自己和儿子,不到二十分钟,已经收拾停当,和肖晓天告了别,出门去了。 肖晓天还坐在那里,一口一口地喝热水,发呆。 林菲还在房间里睡着,不知道他的到来。 他心里有些发慌,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发慌。 直到半个小时后,田琳推开门,满脸惊惶地看着他,后面跟着两个警察时,他才明白,自己到底在慌什么。 他知道,他摊上事儿了,摊上大事儿了。 第一百零九章 无法解释 死亡之谷里。 一抹阳光照进石洞,洒在了倪裳的脸上,她楚然从梦中惊醒,看见自己的双手被另外一双手环攥在手里,一动不动。而她的整个身子,也被蒲松环抱在怀里。 蒲松的头弯在她的肩膀上,像一个大人坐在地上怀里环抱着一个孩子一样靠在石洞壁上,睡得正香。他的鼻息吹到倪裳的脖颈里,潮乎乎的温暖。 倪裳想要动,但是突然不忍动,石洞外的洪水早已停了。而蒲松可能真的太累了,他抱着自己,其实也是靠着自己,睡得这样香甜沉酣,她不想叫醒他。 但是不叫醒他,他就这样一直抱着自己不动,她也动不了。 这样安静的早晨,被这样一个男子这样紧紧环抱着沉睡,他身上的味道陌生而又让人有些迷醉。 她竟然很享受这种被环搂的感觉,就像几天前,在宾馆的那天晚上,他从后面熊抱着他沉沉睡去的夜晚。 她猛然发现一个可怕的事情,就是她在被蒲松环拥着沉睡时,竟然会连沉酣到连一个梦都没有做。 而在平时,她是习惯做梦的,两百年的岁月和经历,会以各种形式,出现在她的梦里,让她时时会从梦中惊醒过来,有时候。 很多时候,都是很可怕的噩梦,而美好的梦,是很少有的。 而且,她会重复做一个梦,那是小时候和舅舅在一起的时光,她会看见舅舅慈爱的目光和身影,但是这些场景都是一闪即逝,随之而来的是鲜血、惨死、令人厌恶的狂笑,恶魔一般的笑声…… 她每次都会从这个梦境中卒然惊醒,久久无法入睡。 但是这一晚,她什么梦也没有做,睡着之后,也没有一次醒过来。 她睡得如此香甜和沉酣,连自己都感到惊讶。 就在她发呆的时候,她的耳边,蒲松咂了咂嘴,说:“倪裳,不要怕,有我在,没有人能伤害你……” 倪裳突然间就怔住,愣了一会儿后,轻声笑了。 “谁会伤害我?”她自言自语道:“没有人能伤害得了我……” 但是当她想到这里时,却突然心中一凌…… 她想起,好多年衣,曾经有人说过,伤害她的人,将是这个世上最爱她,也是她最爱人…… 一念至此,她全身不禁颤抖了一下,不由自主地动了动身子。 这一动之下,环抱着她的蒲松从梦中醒了过来。他睁开眼,第一眼,看见的是怀中的倪裳的脖颈。 倪裳有一个漂亮到让人眩目的天鹅颈,修长匀称,托起她整个人的气质,此时,她的颈子就在他下巴下面,离他这么近。 他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勇气,突然低头。 这一瞬间,他感觉到了从未有过的如电击一样的眩晕感。 “倪裳……”他紧紧地抱住她,低声叫她的名字。 她有那么一瞬间,突然想要放弃抗拒…… 然而,也仅仅只有那么一瞬间,她直起身子,用力地挣脱了蒲松的怀抱。 “你做梦了!”她轻声说道。 蒲松往后靠了一下,尴尬地看着倪裳已经站起身,一脸冰冷地整理着头发。 蒲松靠在墙上,呆了有半分钟后,突然一言不发地起身,开始收拾地上的背包。 他将所有东西装进包里后,扔到肩膀上,走到洞口一跃到了谷底,低头向死亡之谷外面走去。 清晨时分,山洪早已泄完,谷底是被水冲刷过的松软沙子,踩上去依然湿漉漉的。 倪裳第一次看见蒲松这样沉默,反倒有些意外。她也出了石洞,默默跟着蒲松往谷外走去。 但是蒲松显然并不是真正生倪裳的气了,他走了一会儿,从背包里掏出仅有的一瓶水拧开盖子递给倪裳:“漱口吧!” 倪裳接过水漱了口,蒲松看一眼她,接过她手里的瓶子,也灌了一大口边走连漱口。 倪裳的心禁不住再次跳,她知道蒲松生她的气了。 “对不起!”她看着前方说:“我们只是好朋友,我受不了过分亲密的关系,请你理解!” 蒲松摇头,苦笑一下:“我也明白了,我刚才真的是做梦了,我一个这么普通的人,又穷,又不帅,也只配和你做普通朋友,怎么能痴心妄想瞎做梦,该说对不起的人是我。你别多想!” 倪裳看着蒲松,想说一句:“不是你想得那样……” 但是,话到嘴边,她忍住了。 不是蒲松想得那样,那又是怎么样呢? 她觉得没办法跟他解释。 那就索性不解释吧! 蒲松突然回头冲倪裳笑一下:“我已经道过歉了,所以不要我们扯平了,快走啊,出谷到乌里镇,请你吃好吃的!” 倪裳嫣然一笑,加快脚步跟上了蒲松。 第一百一十章 韩林子死了 “这个肖晓天,还真跟着谷风走了,真不够兄弟!”蒲松站在死亡之谷谷口的那片“停车场”上,看着扭曲的车轮泥印子对倪裳说。 “他们离开是对的。”倪裳往自己的车跟前走:“如果不离开,昨晚上的寒冷,他们难道要冻死在这里吗?” 蒲松点头:“话是这样说,但是总觉得心里不是滋味,好歹……” “好歹什么?”倪裳用指纹打开车门,扶着车门回头看他:“给你留封信在这里?还是……” 蒲松笑了:“也是,没什么好歹的,只要他平安就好,我也就放心了!” 倪裳:“快上车吧,我可是真快要饿死了,我们回去乌里镇,还能赶上热热的早点!” 蒲松立刻上车,倪裳坐在他和身旁,说:“有司机的感觉真好!” “那你雇我当你的司机吧!”蒲松一边启动车子,一边开跟倪裳打趣,经历了一夜亲近,又被倪裳婉转拒绝,两个人都尽量想让对方不要太拘谨。 “行啊,你要多少钱?”倪裳也轻笑回应。 “我不要钱,管一天三顿饭就行!”蒲松将车掉转,往来路行驶。 “你吃得太多,雇不起!”倪裳回答。 “不多不多,我以后尽量少吃点儿,一周只吃两次肉,平常在外,以泡面为主,加咸鸡蛋,这总可以吧!” 倪裳想想,点头:“可以考虑一下啊,只是你为什么要干这样不挣钱的工作呢?” 蒲松笑:“因为可以开一百多万的豪车,比起我破越野,这车开起来太舒服了,而且还可以看美女,豪车,美女就是工资,我还要工资干什么?我给你讲一个段子啊!” “什么段子?” “这个段子讲有夫妻两个人,都是高学历的白领,有体面的工作和很好的收入,于是在海边按揭了一套别墅,精装之后,请了保姆保安,还养了名贵的狗。但是因为要还房贷,夫妻两个人都辛勤工作,经常异地出差,一个月难得回家一次,于是别墅里只剩下保姆和保安两个人,时间久了,保姆和保安有了感情,结婚了,婚后还是住在他们的别墅了,每天打扫、遛狗……” “真是老掉牙的段子。”倪裳呵呵笑一声,打断蒲松的话头:“你想说什么?” “我想说,我就是那个保安保姆啊,开着主人的豪车,哪里还敢要工资?” “你只是保安,那保姆呢?”倪裳也接着他的话打趣他。 “有了男主人之后,就会有女保姆的!”蒲松回答。 倪裳不吭声,转过脸看着车窗外面。 “但是,我希望车的男主人,不要是那个铁衣!”蒲松说。 “你真能想象!”好好说话的倪裳,突然因为这句话不再笑,她冷冷地回了一句,语气里带着愠怒。 蒲松看她一眼,也不多说什么,默默开车。 两个人的话题突然因为提到铁衣而打住了。 迎着朝霞,不过几十公里路程,两个人很快到了乌里镇。清晨的乌里镇不失热闹,做生意的人开了店迎接过往的客人。 蒲松将车停在一个早餐店的门口,和倪裳下了车,去到店里。 小小的店里有三五个人在吃包子稀饭。 蒲松要了两人份的早餐,端到桌上,和倪裳一起吃饭。 “看我们一身脏,就像刚从山里出来的野人!”倪裳看看自己和蒲松,自嘲道。 “哪有这么漂亮的野人,给我来一打!”蒲松吃着包子,说道。 倪裳抬头瞪他一眼:“蒲松,你怎么学上肖晓天的油嘴滑舌了?” 蒲松脸一红,想想自己不知道为什么,在倪裳跟前说话的确显得轻浮了很多,有点儿控制不住自己的感觉,不觉得也尴尬,于是低头喝一口汤:“你就当我胡说逗你开心,好让你多吃点儿!” 倪裳才不说话,低头喝粥。 他们邻桌是一老一少两个男人在吃早点,也在大声的聊天,聊天的声音就像吵架,仔细一听,是爷孙两个。 戴着羊皮帽子的爷爷大声地喝着粥,大声地训斥着孙子:“以后不要再去喝酒,会喝死的,就像韩林子一样,喝醉酒摔到雪地里,让活活给冻死了。” 年纪不太大的孙子脸上有高原红,应该是皮肤长久裸露在寒冷地方的原因,他也大声地吸着碗里的粥,不理对面老人的训斥。 “听见我说的话了吗?”老人突然生气了,举起手里的筷子打对面年轻人的头。 年轻人躲也不躲一下,继续喝粥,咽下一口粥后说:“你不知道就不要乱训人,韩林子是酒喝死的吗?是被人害死的,害他的人都被抓起来了,是个外地人,从那个小媳妇儿田琳家里抓走的,妈的,他肯定是看上田琳了……” 蒲松霍然转头看着那个年轻人,又回头看倪裳,看见她也正专注地听那个年轻人说话。 “晓天……”蒲松说:“不会是肖晓天出事了吧!” 倪裳收回目光,看着他:“有可能啊!” 第一百一十一章 我没有杀人 肖晓天坐在乌里镇所长办公室对面的凳子上,前面是一个临时生起的火炉,他身上的湿衣服已经被换上了一件绿色的军用棉袄,但是他依然脸色灰青,全身在瑟瑟发抖。 火炉上有烧开的水,皮肤黝黑高大魁梧的所长从水壶里倒了一杯水,抓了一把茶叶扔进去递给肖晓天:“给你介绍一下我自己啊,我叫马驰,是乌里镇派出所的所长。兄弟,冻坏了吧,喝口水暖暖,慢慢说过程。” “什么过程?”肖晓天用双手抱着玻璃杯子,警觉地抬起头。 马所长走到办公桌旁,低头看着一堆档案:“和你趴在一起的人,死了。我们刚刚查清楚,是镇子上的人,叫韩林子,你和他趴在一起,应该知道他是怎么死的吧。” “我怎么能知道?”肖晓天摇头:“我刚到这里,就看见了这个人躺在地上,我看见他脸上有血,但是也不知道他是死是活,我就被吓晕过去了,醒过来就在这里,我还想问你们,是怎么回事儿呢?” “别装糊涂!”马所长一声厉喝,肖晓天手里的杯子哗地抖了一下,热水溅出来,但是肖晓天已经忘记了疼痛。他站起身:“我没有装糊涂,马所长,我说的都是真的。” 派出所长双手叉腰站在办公桌的后面,微倾身子看着他:“你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下雪天不在家待着,深夜搂着个死人在街头睡觉冻成了狗,你说了谁信?啊……” 肖晓天突然知道,自己死里逃生后,又遇上大麻烦了。 可是蒲松不在,倪裳也不在,只有自己,只有自己…… 一贯胆小的他很慌,但是在看到脚上那双蒲松的运动鞋后,他咬牙告诉自己:要镇定。 他抬起头,说:“马所长,我先把我是谁,从哪里来,到哪里去跟你说清楚你再怀疑我好吗?” 马所长点头。 肖晓天端起杯子,喝一大口茶水,润润干哑的嗓子后,大概说了自己是哪里人,因为女朋友的前男友不见了,所以和女朋友一起来找她的前男友,不料女朋友受伤了,就在田琳家养伤,自己去找人,结果找到后,这个人怕见前女友,把他丢到马路边开车跑了。 “就是这么个经过!”肖晓天一摊手:“我连你说的这个人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我为什么要杀他,没有杀人动机啊,他明明就是喝酒后倒在路上醉死的,我见得多了,我有一个同事,有一次喝醉酒,半夜倒在马路边不省人事,结果他吐的脏东西被一只野狗吃了,那野狗当场也醉倒了,趴在他身边,他和狗抱在一起,才没有被冻死,可是这个叫什么韩林的运气不好,没有狗给他取暖,又是在雪地里,当然就冻死了,这么简单的案子,为什么要抓我来询问呢?” 马所长看着肖晓天:“你说的很有道理,我一开始也是这么认为的,不过……” “不过怎么了?”肖晓天紧张地问所长。 “这个人的老婆赶来了,一口咬定老公是被人谋杀的,一定要让我们找出凶手,而且,她还拿出了老公被谋杀的证据。” “什么证据?”肖晓天站起了身:“我杀人的证据?” “不是你杀人的证据,是韩林被人杀的证据。” “你把……”肖晓天感觉口干舌燥,即使喝了茶水也没有什么用:“你把证据给我看一看,即使他真的是被人杀的,那杀他的人也不是我啊!我说了,我是一个外地人,路过这个地方,不认识他,没有杀人动机啊,警官大人!” 他突然间感觉脚发软,内心慌得厉害,一屁股坐回凳子里,突然间放声大哭起来,这已经是他短短几个小时,第二次嚎啕大哭了。 “他妈的,林菲,我怎么这么倒霉,认识了你这个倒霉蛋,被你拉着来找你的什么前男友,现在好,我成杀人犯了……,我就要坐牢了,我还这么年轻,我还没有老婆,我爸还在家里等我呢,我为什么要坐牢,妈的蛋……” 马所长被肖晓天突然而至的嚎哭弄得有些猝不及防,他啪地扔掉手里的笔录册子,喊了一声:“别哭了!” 肖晓天被吓,嘎然停止了哭声,看着马所长:“我不哭,你能放了我吗?” 马所长冷笑:“不能,你不哭,不代表你没有杀人!” 肖晓天愣了一秒,再次裂开嘴,嚎哭起来,哭起响彻了这个小镇派出所的院子。 就在马所长又气又无奈的时候,从门口,走进来了一个人。 第一百一十二章 奇怪的杀人 一个披头散发,泪眼婆娑的女人,不好看,而且邋遢的女人。 肖晓天停住了哭声,转头看着那个女人,开口说:“你是韩林子的老婆吧!” 女人是冲进来的,本来气势汹汹凶光四射,听肖晓天这样一说,却愣住了。 “你怎么知道我是林子的婆娘?”女人操着浓重的本地方言诧异问道。 “不是你还能有谁?”肖晓天摆出一副气急败坏的姿态:“你老公明明是喝酒后在雪地里被冻死的,你竟然说是被人谋杀的,还说是被我谋杀的,你一进来我就知道是你。你说,你凭什么说你老公是被人害死的,而且是被我害死的!” 此时,站在办公桌后面的马所长有点儿目瞪口呆。本来死者韩林子的老婆是拿着一幅泼妇相进来找犯罪嫌疑人要说法的,结果却被这个和泼妇很像的年轻人给抗住了,竟然撒不起泼来。 人高马大的马所长皱着眉,一时想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儿,当然不是说韩林是被谁杀的这件事,这很严肃,需要仔细勘探,用证据说话,他此时搞不明白的是,这个男人为什么会比女人更加泼妇。 他抽出一支烟,自己点上吸一口,扔一支给肖晓天,肖晓天接住说:“谢谢所长,我不抽烟!” 话音刚落,韩林子的老婆一把从肖晓天手里抢过了那支烟:“不抽我抽。” 她从马所长面前的办公桌上取过火机,点着了烟,坐到火炉旁边的另一把椅子里,深吸一口烟,长叹一口气,突然间泪如雨下。 肖晓天看着这个矮胖的女人,怜悯心顿起,他收起了胡闹,也叹口气,轻声问:“大姐,你说说,你老公为什么是被人害死的呀!” 女人抹一把眼泪,吸一口烟,让自己平静下来:“这个死鬼,从我嫁给他,就一直吃喝嫖赌,我知道他迟早会死,不过没想到会死得这么快……” 马所长一声喝:“你胡说什么,韩林子是有许多恶习,但是也不至于就去死,你是他老婆,怎么就咒他死,现在好,他真死了,你满意了?” 韩林子的老婆看见所长发火,才有点儿畏惧,收敛了表情,开始讲—— 我和韩林子是六年前结的婚,我们从小都在乌里镇长大,我知道他从小就很坏,所以结婚后也不太敢管他,他干什么事儿也都是随心所欲,我也不多问。但是我知道,他一直在外面拈花惹草,尤其是对那个没结婚就生娃的烂货女人田琳一直惦记着。找机会就去聊骚她,不过我也知道,田琳眼光高着呢,也看不上我家那个二货,他就是自己一天到晚胡发情呢。但是自从田琳那个野孩子的爸被判了好多年,一时半会儿出不来后,我就觉得不对了。这个女人带个孩子日子过得艰难的时候,就胡想办法了,也不挑荤素了。我家那个二货从去年开始就把不住自己了,还加了田琳的微信,早上一次晚上一次给人家送花送吻的乱聊,我虽然装着不知道,但是经常偷偷看他手机呢,你说我这命咋这么苦,嫁个男人一天到处搞女人,我还不能说不敢说。就是前两个月情人节的时候,那个货在微信里给田琳发了五百二十块钱的红包,我虽然没什么文化,但是也知道什么意思,结果那个女人竟然收了,真不要脸,我们家日子也过得紧紧巴巴,男人除了喝酒赌博,还要给外面的女人送钱,你说我这心里得有多疼啊!后来,我就发现韩林子经常去田琳店里转悠,一进去就聊一两个小时不出来,我也就忍住。昨天晚上十二点多,韩林在家都睡觉了,忽然接了一个微信语音,我也没听清是什么人,他爬起来就出门去,我问他干什么去,他骂我管得多,就走了,我也不敢,自己睡了,结果到今天早上,警察来跟我说他死在大街上了,有人看见他身边有一个人往田琳家去了,就是你,你说,不是你害死他,是谁害死他? 肖晓天听得目瞪口呆,如果这个女人没有说假话,那韩林子,是自己弄死的,真是一点儿没毛病啊。 “老天爷!”他痛苦地叫一声:“看来我真是跳进黄河都洗不清了。” 没等他的话音落下,又一个女人从开着办公室门口走了进来。 “田琳!”肖晓天看见她就像看见了从天上掉下来的活菩萨:“你终于来了,你快跟他们说清楚,我没有杀韩林子了,我都不认识谁是韩林子。” 不等田琳说话,一旁的韩林子的老婆也跳了起来:“田琳,你终于来了,你说,你为什么要让这个男人害死我们家韩林子,他再是个坏怂,也是我娃他爹啊,他死了,你让我们孤儿寡母可怎么活……” 她再次放声大哭起来。 第一百一十三章 乌里镇的人们 在乌里镇的一个小旅馆里,当蒲松敲了敲一间客房的门后,门打开后,他看见倪裳一头湿漉漉的长发披在肩头,一条宽松的牛仔裤,小短靴,圆领毛衫,这身打扮很符合这个地方的天气。 她刚洗完澡,微卷的长发披散在肩头,泛着微微金色的光泽,迎面朝他走来时,那平常的微笑,让他再一次觉得心跳加快到无法自控。 “你怎么收拾的这么快?没有洗澡吗?”她拉着门问蒲松。 “洗了洗了!”蒲松理理自己还潮湿的头发:“男人洗澡不像你们女孩儿,很快的!” 倪裳点头示意他进到自己的房间。 镇上的小旅馆,陈旧而又简单,连椅子都没有,还好可以洗澡,蒲松只能站在床边。 倪裳已经收拾妥当,一条宽松牛仔裤,一件薄毛衫,浅金色的低靴,双肩包。 她从包里掏出一付大大的墨镜戴上:“现在,该去镇上走走了,看看这个镇子。” “我们不去找林菲?”蒲松有些疑惑。 “先不去啊!”倪裳一边往外面走,一边说:“肖晓天就是从田琳家被带走的,我们现在去找林菲,什么情况都了解不到不说,林菲会情绪失控,我们也会被警察带进派出所询问,只能把简单的事情搞得更加复杂。” “回答警察询问是很正常的!”蒲松想起,自己现在是未职的的警察,情不自禁要替警察说话。 “可是我们去了警局又能说什么?我们对事情发生的经过除了从那爷孙两个人嘴里听到的外,一无所知,我们去了只会引起警察的疑惑,除了被询问询问再询问,能做什么?” 蒲松想想,倪裳说的一点没有错。 他默默跟在倪裳的后面出门,跟她一起出了小旅馆。 倪裳并不去开车,而是径自向街上走去,蒲松跟着她。 倪裳沿着不到一公里地的乌里镇街头慢慢往前走,快近中午时分,雨雪后,乌里镇的阳光异常灿烂,西部强烈的紫外线照在人的脸上像小针一样扎着生疼。 今天街上的人似乎比前几天多了好多,倪裳和蒲松并肩慢慢地走着,像一对散步的情侣。 蒲松看着倪裳,她脸色很好,平静地看着街边那些小摊儿。 “倪裳!”蒲松和她聊天:“你应该走过很多地方吧,国内国外都去过。” 倪裳点点头:“嗯!” “真羡慕你,见过很多世面,这个世界很有意思。” “是啊!”倪裳看着远方:“一个人看过这个世界之后,会很惊讶:原来如此,但是,时间久了,也会想:不过如此!” “能感觉不过如此的人,得经历过多少事情啊,你这么年轻,应该从小就到处游历了。” 倪裳转头看他一眼,点点头:“是啊!” 蒲松想要再说什么,前面就有一个人堆出现了。倪裳抬头看见,便像一个看热闹的人一样往那人堆处走去,蒲松跟着她。 一个三十多岁的男子站在人群中间,正在绘声绘色地给一围着他的一圈人讲述着什么。 倪裳和蒲松走了过去,围在人群的外层。 “今天早上韩林子的老婆来找我要人,这真扯淡,我只是韩林子一块喝了一晚上的酒,他醉了,我也醉了,我怎么回家的我还不知道呢,我怎么知道他怎么死的?不过据我想,他肯定就是睡在这个地方被酒阴死的,我们都是一个镇子上的,我可不平白无故背这个锅,昨晚我们一起喝酒的人多了,又不是我们两个,我就是想说清楚,我不背这个锅……” 这个面孔精瘦的男人有些激动地跟周围的人说着话,不时朝地上吐一口唾沫。 倪裳皱着眉头盯着他看,蒲松也看着他。 两个人静静地等着那个男人说完了一大段话后,显得有些沮丧,点着一支烟后,转身到街边的台阶边上,一屁股坐下来,面对着转着他的人群说:“算了吧算了吧,你们就当是我们这几个酒鬼害死韩林子的,我们认了,我们哥几个凑钱养活韩林子他老婆……” 人群发出一阵哄笑声,然后就慢慢散去了。 倪裳看一眼蒲松,蒲松会意,走了过去,坐到了那个人的身边。 那个人看一眼蒲松,蒲松说:“兄弟,给支烟抽,这个地方真冷!” 那人瞅一眼蒲松,把烟盒递给他:“你不是本地人呵!” “不是啊,到处闲逛,路过这里,听见这里出了人命案,很好奇。” “不是人命案!”那人有些生气地加重语气:“就是我们几个人一起喝酒,韩林子喝多了,出来碰到下雪天,倒在雪地里阴死了……” “你们几个人一起喝酒!”倪裳在旁边问。 那人抬头看一眼倪裳,本来不想说的话,可能是因为看见了一个美女,变得积极了些:“五个人,我韩林子,还有另外三个人。” “在哪里喝的酒,是谁叫你们喝的?”倪裳继续问。 那人疑惑的看一眼倪裳:“你问这个干嘛?” 第一百一十四章 凌晨的酒局 在乌里镇那个手抓羊肉馆的小包间里,这个叫杨四清的男人端起茶喝了一口,看着倪裳放在他面前的两百块钱想了一会儿,慢慢开口: “昨天晚上,我在家看电视,马遥打电话给我,说天气冷,无聊,一起喝酒吹会儿牛,我就来到了里,我和马遥,韩林子,田三川,陈炳五个人在这里,吃了三斤手抓羊肉,喝了四瓶白酒。” “是谁请的客?”倪裳问。 杨四清皱眉想了半天:“昨天晚上我们一直喝到凌晨两点多,我反正是喝得大大的,我今天早上从家里床上是被老婆打醒过来的,我忘了谁请的客,我问我老婆,说我是被陈炳送回家的,只送到家门口,喊了声扔下我就走了。” “那就是说,陈炳没有喝醉喽。”蒲松问。 “陈炳这个人,稳重,话少,酒也喝了,但是喝得少,而且他酒量好,所以应该是清醒的,我估计最后单也是他买的,对了,叫店里的老板过来问问就知道了嘛。” “小马子!”他喊了一声。 店里那个不到二十岁的瘦弱小伙子走进了包间。 “认识我吗?” 杨四清指着自己的脸问小伙儿,小伙儿点头:“认识啊,经常在我们这儿喝酒,昨晚还在这里喝酒呢。” “昨晚是你守店对吗?” “是我守店,老板都走了,就我一个人守店,等你们走了我才睡得觉。” “那你说说,昨晚喝酒,谁结的账?” “陈哥结的账,你们都喝多了,他还比较清醒,就结了账,然后把你们送出去。” “韩林子是怎么走的?”倪裳问小马子。 “韩林子?”小马子摸着头想了一会儿:“他是最后一个走的,好像……是自己走的,我半夜瞌睡得很,记不清了。” “知道了,赶快去给我们上两斤手抓,我饿了!”杨四清挥手打发小马子出去了,转脸看着倪裳和蒲松:“这就是昨晚的情况,你们还想要知道什么?不过,你们又不是警察,为什么……” 他低头看见了桌子上的钱,伸手拿过去装进衣服里,打住了话头,低着头喝茶。 倪裳问:“你能给我说说陈炳是个什么样的人吗?” “陈炳?”杨四清低着头想想:“他是个很好的人啊。” “他是做什么的,多大年龄?” “陈炳这个人,三十多岁,没老婆,自己做点儿小生意,有点儿钱,不过昨晚上他和韩林子一起喝酒,我还是挺意外的,应该是个意外凑到一起的,不然我想他不会叫韩林子一起喝酒。” “为什么?”蒲松问。 就在这时,小马子端上来了一大盘羊肉,杨四清看见羊肉,咽了口唾沫,说:“先吃肉,吃肉,昨晚喝的酒,都吐了,这会儿还真饿。” 他二话不说拿起一支羊肋条就啃,蒲松看一眼倪裳,用自己没有动的筷子夹了两块肉到倪裳面前的盘子里:“倪裳,你也吃!” “你叫倪裳啊,很奇怪的名字,女人一般不是都叫什么兰什么梅的吗,你怎么起这么个名字?” 蒲松看杨四清一眼:“你多吃肉,别管别人叫什么!” “哦哦!”杨四清立刻又夹了另一块骨头,大啃起来。 等他啃完了四块羊骨,才抬起头,美美地喝一口茶:“我其实也知道你们想知道什么,就想知道韩林子到底是怎么死的呗!其实他就是喝酒喝多了,自己倒在雪地里阴死的。” “那你知不知道,从法律上来说,几个人一起喝酒,致人醉酒死亡,一起喝酒的人要承担刑事和民事责任的。”蒲松看着杨四清说道。 “什么?”杨四清一口茶水差点儿喷出来:“这是什么法律,我,我们只是一起喝酒,大家都一起喝,我们又没有逼他喝,他的死,也不是我们打他骂他的,我们承担什么责任,要承担责任的话,警察怎么不来找我们?” “警察没有来找你们,是因为他们现在怀疑韩林子有可能不是单纯的喝酒致死的,所以才要先查一查,如果没有查出有他人谋杀的可能,那么警察肯定会来找你们几个的,相信我。”蒲松说道。 “我去!”杨四清半信半疑又沮丧地看着蒲松:“这还有没有王法?” “这本来就是王法啊?”蒲松说:“你想想,如果昨晚晚上死得不是韩林子,而是你,你老婆孩子怎么办?难道你就这么好好一个人说没就没了,总得有人承担责任啊!” “那也对啊,我不是在大街上就给镇上的人说了吗,大不了我们几个凑钱养活韩林子他老婆孩子得了。” “你凑钱养活是你的人情,但是法律是你不掏钱都不行,你懂吗?”蒲松耐心地给杨四清讲着法律知识。 杨四清想了想:“他妈的,你看这场酒喝的。” “那你先告诉我们,为什么你觉得陈炳不会找韩林子一起来喝酒呢?”倪裳在一旁插嘴问。 第一百一十五章 陈炳这个人 “因为,陈炳和田琳的男人是最要好的哥们儿,而韩林子自从田琳的男人进了监狱,有事儿没事儿就去骚扰田琳,这镇上的人都知道,陈炳肯定也知道,朋友欺,不可欺,别人欺了也不行,陈炳是个生意人,讲得就是个义气,怎么可能叫韩林子一起喝酒。” 倪裳和蒲松对视了一眼:“你是说,韩林子经常骚扰田琳?” “是啊,田琳人长得漂亮,她没有结婚就生了孩子,他男人叫陈超,和陈炳是本家兄弟,也是最要好的朋友,两个人以前一起做生意,后来陈超因为诈骗,据说还贩毒,被抓了,因为贩毒没有证据,所以只判了诈骗的罪。田琳一个人带孩子在这个镇子上开小个小店,日子也过得艰难,但是陈炳可能是怕别人说闲话,基本和田琳没有什么来往,不过韩林子就不一样了,田琳长得漂亮,这个家伙就动不动往田琳家跑。” “有证据吗?”蒲松问:“单身的漂亮女人是非多,是不是有人乱嚼舌根。” 杨四清摇摇头:“其实大家都知道,就凭韩林子那个样子,人家田琳也看不上他,田琳自己老跟别人说,他新交了男朋友是个大学生,文化人,但是也没有人相信,毕竟没有人见过,还有,田琳也没什么文化,还带个孩子,人家文化人能看上她吗?” “那为什么还要说田琳和韩林子的闲话?”蒲松问,他觉得自己的语气里带了个人情绪,他想起田琳,一个有点儿风尘,但是也豪爽的女子。 “因为韩林子自己一厢情愿撩骚人家田琳啊!” “哦,那肯定的!”蒲松说。 “你和陈炳很熟吗?”倪裳问。 “一般朋友吧,只是认识,一年半载在一起喝一次酒,都是碰到一起的,没有单独约过,陈炳人话少,不太好打交道。” “你能约一下他吗?”倪裳说。 杨四清看着倪裳:“为什么要约陈炳?你们怀疑他?——那怎么可能,我们五个人一起喝的酒,一起走的,你刚才也听小马子说了,他是没有喝醉酒,但是他出来后就送了我……” “他送完你干嘛去了,你知道吗?”蒲松问他。 “这个,我不知道,我说了,我和他不熟,说实话平常要不是碰到一起,基本都是不联系的。” “那么,你们五个人中,他和谁最熟呢,肯定有一个关系好的,不然怎么会聚到一起喝酒。” “他和马遥熟,昨晚也是马遥打电话叫我喝酒的,去了之后,就看见陈炳,后来又来了韩林子他们。” 杨四清说到这里,拿起了手边的手机,一边说:“我问问马遥……” 他拨通了马遥的电话,问:“马遥,昨晚我们几个喝大了,韩林子出事了,你知道吧!……嗯,嗯,妈的,这事儿整得……,对了,昨晚陈炳怎么样啊,说是他送的我,我喝得都不知道了。什么……他还在你家睡着……,哦,没事儿就好,没事儿就好了……” 杨四清挂了电话,看着蒲松:“陈炳昨晚送完我,还送了马遥,现在还在马遥家睡觉,现在不怀疑他了吧!” 蒲松看着倪裳。 倪裳慢慢地喝一口茶:“那你能帮我再问问,他有没有送田三川。” 蒲松看一眼倪裳,他很惊讶,倪裳竟然记得杨四清只提了一次的另一个酒客的名字。 杨四清点点头,再一次拿起手机,拨通了另一个电话。 “喂,三川,你昨晚怎么回的家啊,喝得五迷六道的,哦,陈炳送的你啊!知道了,知道了……” 杨四清挂了电话:“听见了吗?也是陈炳送的,他没有时间去祸害韩林子。” 杨四清抓起一块羊骨头,继续低头啃。 蒲松和倪裳对视。蒲松轻轻摇头:“是啊,没有人害死韩林子,他就是酒后倒在雪地里冻死的,我相信警察会查清楚,晓天很快会出来的。” “呵呵!”杨四清嚼着羊肉一声笑:“怪不得你们两个小年轻这么费心找我,原来被叫进派出所的,是你们朋友啊,放心,他不会有事的,你们都是外地人,和韩林子无冤无仇的,弄死他干嘛,警察也不是傻子。放心吧!” “可是!”倪裳看着他:“我还是想见一下陈炳。” 杨四清看一眼倪裳:“你这个美女疑心病很重的。” 倪裳拿出两百块钱放到了他面前的桌上。 杨四清点点头:“好,我现在就叫他过来。” “不,我们要单独见到他,你不要在场。” “没事儿,他来,我走!” “好!” 第一百一十六章 概率杀人 已经是下午了。 乘着杨四清打电话的功夫,倪裳从包厢里出来,看见那个小马子正在破旧的吧台里打瞌睡,这个戴着回族小帽子的小伙子,她已经是第二次见了。她走过去,小伙子抬起了眼睛,腼腆地看着她笑一笑。 “你们这儿生意很好啊!”她说。 “嗯,还可以,晚上客人多。” “为什么会晚上生意好呢?” “晚上镇子上的人都来这里喝酒,吃羊肉。我们这里人都喜欢吃手抓羊肉,喝酒,所以晚上生意好。” “你认识刚才那个和我们一起吃饭的人?” “认识,镇子里的人我都认识,尤其是喜欢来这里吃肉喝酒的人。” “陈炳,你认识吗?” “认识,他是我们这儿的常客,最近两个月,他几乎三五天就来这里喝一次酒。” “是陈炳请客吗?” “大多是他请,偶尔是别人请。” “哦,是和那个杨四清吗?” 小马子摇头:“不,每次一起喝酒的人都不一样,他朋友多,都是酒友。不过……” “不过什么?” “有一个人,好像每次都会在。” “是谁?” 小马子抬起头,看着倪裳,突然有些诡异地笑笑:“小姐姐,你不认识,说了你也不认识!” 倪裳直直地盯着小马子那双长着长浓密的睫毛的眼睛。 “我想,我能猜到他是谁?” 小马子抿着嘴,笑了笑,又摇摇头。 倪裳转身回了包厢,和蒲松坐下来慢慢地喝茶。 不大一会儿,当一个中等身高,国字脸,留着一点儿圈脸胡须的汉子走进包厢的时候,他楞了一下,然后迅速恢复了平静,看着杨四清。 “四清,叫我吃羊肉,怎么还有别的客人啊?” 杨四清看一眼倪裳,那眼神很明确:人我叫来了,你们看着办! 倪裳说:“我们是田琳的朋友!” 陈炳皱着眉头“哦”了一声,站在门口不动。 蒲松站起身,按着陈炳的肩头:“过来坐,兄弟,见面都是朋友,不要见外,一起吃饭。” 陈炳坐在了椅子里,依然一言不发。 杨四清站起身:“我去上个厕所啊!” 他出了包厢,顺手关上了包厢的门。 随着关门声,陈炳霍然抬起眼:“为什么要找我?你们是干什么的?” “我们是田琳的朋友!”倪裳微笑说:“我的一个朋友,因为昨晚上一个人的意外死亡,被警察传唤了,那个人叫韩林子,所以,我们想了解一下昨晚的事情,好替我们朋友解释一下。” “没有什么好解释的。”陈炳面无表情地抬头瞅一眼倪裳,立刻将头掉转到一边:“我刚睡起来,也知道这件事了,韩林子和我们几个兄弟一起喝酒出的事儿,警察了解清楚,肯定会找我们哥几个,该我们的责任,我们肯定要负,这个没毛病,道理我懂,昨晚的酒场子是我吆喝的,我负主要责任,我心里清楚。” 倪裳静静地看着眼前的这个人,他从进门之后,就没有表露过任何的喜怒哀乐,平静地让人感觉到不自然。 “你和韩林子熟吗?”倪裳问。 “不熟,朋友的朋友,酒友!” “你为什么要叫他们喝酒?” “变天了,天阴人压抑,屋子里也冷,喝酒热闹,这个男人懂,你们女人不懂。” “你和陈超关系很好对吗?” “很好,本家兄弟!” “田琳是陈超的女人,也是你嫂子?” “是啊,不过我也不太熟,话都没有说过几句。” “有人老骚扰她,你知道吗?” “不太清楚,我不喜欢这些飞短流长的事,都是女人的事情,我一个男人,不关心。” “你真的不关心?” “我关心这些干什么?” 倪裳停顿了一会儿:“你和陈超还联系吗?” “联系,我有时候去看看他,怎么了?你是警察吗?为什么要管这些?” “陈超会和你说田琳吗?” “会问啊,毕竟小强是他的儿子,也是我侄子,他最关心的就是这个孩子了。” “他知道田琳被韩林子骚扰的事儿吗?” “这个我怎么知道?我说了,我不喜欢关心这些男女间的事情。” “我只想知道,你和陈超说过这件事吗?不是关心不关心。” 陈炳沉默地看着倪裳,许久说:“没有!” “你说了谎!”倪裳看着陈炳的眼睛:“你们肯定聊过这件事,你和他一样,对韩林子怀恨在心,恨不得他去死!” 陈炳的眼睛开始紧眯:“不要胡说,警察都不敢这么说!” “正因为我不是警察,所以我才敢这样说!”倪裳冷冷地说道:“就当是闲聊,因为我就是说你杀人,我也不能把你怎么样!” “事实是”陈炳冷笑:“我根本就没有想要杀他,我和他根本不熟。” “不熟吗?”倪裳也冷笑:“既然口口声声说不熟,为什么会经常请他喝酒,而且就在这个餐馆里。” 陈炳紧盯着倪裳的眼神突然跳闪了一下,看向别处:“你怎么知道?” “我刚了解过,有人证,陈炳,你很聪明,你应该懂得,这个世间,凡发生过的事,都会有人替你记得,这个镇子就这么大。” “就算我经常请他喝酒,你怎么就能说是我杀了韩林子,我用刀了吗,我下毒了吗?我在他的死亡现场出现过吗?” 倪裳:“就凭你这三个问话,我就能知道,你的反侦查能力该有多强大。” 蒲松在一旁点头:“你以前一定受过警察询问。” 陈炳愣了一下后,突然站起身:“抱歉,你们并不是警察,我为什么要和你们瞎扯,走了!” “请等一下!”倪裳厉声说。 陈炳转过身看着倪裳,眼里满是轻蔑:“你是侦探电影看多了吧?没事儿找我一个陌生人寻开心,你有什么资格来询问我这些事,我说了,就是警察来问,也得拿出证据来。” “我没有证据!”倪裳放低了声音,轻轻敲一下桌子:“请坐下来,听我讲一个故事,可好!” “听故事?”陈炳嘲讽地笑:“好啊,我喜欢听故事,反正今天也是闲着,就听你讲故事给我听,听漂亮的姑娘讲故事,还是很好的,还有肉吃!” 他转身重新坐到了椅子里,顺手抄起一块已经凉了的羊肉,狠狠地撕了一口。 “我给你讲一个概率杀人的故事,你愿意听吗?” 第一百一十七章 一个故事 倪裳说,这是一个我听来的故事。 很多年前,在一个镇子上,有两个医生,他们是一个师傅带出来的,用药施针都差不多,医术都很精湛,学成之后,自己独立门户开了诊所。同门师兄弟,为了避免竞争,开的诊所也在镇子的东西两边。刚开始的时候,两个师兄弟互相切磋,遇到疑难杂症,都会向对方请教探讨,相很融洽,两家私交也很好。但是几年后,镇子东头的师弟因为刻苦好学,勤于钻研,医术渐渐超过了镇子东头的师兄,他也因为为人开朗端正,声誉名气渐渐盖过了他的同门师兄,这样一来,镇子上的人,都去镇东头师弟的诊所里看病,即使镇东头的人,也都舍近求远,要去找那位师弟。时间久了,师兄心里当然不舒服,但是表面上,还是以师兄师弟相称,外人是看不出什么的。只是每次师弟有什么事或请师兄喝酒吃饭,师兄都以有事儿为由避而不见,师弟的家人也知道,这位师兄肯定心里对镇东头的师弟心里有了嫌隙。 这样又过了两年,突然间,这位师弟就出了意外去世了。这起意外也很蹊跷。这位医生从每天回家的一座木板吊桥上落到了水里,因为不会游泳,竟然溺水而亡。事件发生后,医生的家人也请来警方调查,调查的结果是医生每天去诊所回家都要路过这座桥,且这座桥除了医生平常很少有人走,掉到水里的原因是有一块木板一边的年旧风吹日晒绳子松了,木板被医生一脚踩翻,整个人掉到了水里,淹死了。 很简单的意外对吧,于是也再没有人怀疑这位医生的死,都相信这件事就是一个意外,只叹息天妒英才,镇子上竟然失去了这么好的一位医生。 师弟死了,没有了竞争对手,师兄在镇子上自然成了最好的医生,生意也立刻好了起来,声誉自然也好了。 但是这件事,却让那位死去的医生的儿子心里有疑惑,一直不能释怀。有一次,死去医生的儿子特意备了一桌酒,要请师伯喝酒,起先,镇西头的医生并不愿意来,死去医生的儿子执意坚持,三番五次地请,才请来那位师兄。吃肉喝酒,也是很开心,这位死去医生的儿子刻意吹捧奉承,一定等到医生喝得酩酊大醉后,便故意问他,自己父亲的死和他有没有关系。 这个医生当时的确也是喝得大醉,失去了清醒的意识,迷糊中说了一句醉话:“就算是我做的,你又能把我怎么样,你父亲出事前三个月,我都没有去过那座桥边,没有动过手脚……” 死去医生的儿子当时就大哭起来,他知道,就凭他这句话,那块绳子松动的木板,肯定是被眼前这个医生做了手脚,但是又能怎么样?没有人看见,没有任何证据。 我想,这就是概率杀人,你想让一个人死,你设计一个并不明显的陷阱,而这个人如果死于这个陷阱,在外人看来,可能只是一个意外,试想,师兄知道师弟每天都要从那座桥上过,而其他人则很少走,那么他去把那块木板的绳子松开,即使这样,那个医生踩到这块木板的概率也可能只有百分之五十,当然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踩到的概率就大了。接下来,即使绳子松开,木板被医生踩翻的概率也只剩下百分之五,再进一步,即使木板被踩翻,医生掉到水里的机率再降一次,可能只有百分之一,而即使掉到水里,被淹死的概率连百分之一都不到。 但是就是这连百分之一都不到的概率,就可以要了一个人的命,并且,正因为是这样的概率杀人,便不会被任何人怀疑。 为什么不被人怀疑,再讲一个小故事,一个教室里,一个男生在课桌间疯跑,一个女生很生气,悄悄伸出腿,那男生过来时,绊倒了,摔得很狠,女生可以说,我只是不小心伸出腿去。 但是,事实就是,她是故意伸出腿去的。 ——倪裳说完这个故事,看着眼前的陈炳。 陈炳冷冷地笑了:“你的意思是说,我用这种概率杀人的方法,害死了韩林子?” “这只是我的猜测。”倪裳说:“那个医生知道自己的师弟每天会从那条桥上走过,一天走两次,那么即使最后他要的结果实现的概率连只有百分之一都没有,但是因为他每天都要从这条桥上走过,所以实现的概率就增大了。最后,他实现了他的目的。而你,我刚了解过,你在短短的三个月时间里,请一个你显然心里对他有敌意的人喝酒,你们每个人每次都会喝醉,但是,我想你肯定没有送过韩林子回家,或者即使送一次,也只是做做样子。这样,总有那么一次,他会醉倒在街头被冻死,没有人会说你是故意的,大家都只能说这是个不幸的意外,即使追责,也只是赔点儿钱就算了。” “你真会讲故事!”陈炳站起了身:“我不认识你,你也不是警察,我懒得听你在这里瞎扯,有本事,你让警察来找出我杀人的证据,把我抓了坐牢。” “我当然没有这个本事,因为就像你说的,我没有证据,我今天,只是把你请过来,和你聊一聊,但是,我相信,通过我和你的聊天,我相信我的猜测,十有八九,是真的!” “是真的吗?”陈炳一声冷笑。 他抓起桌子上的一张纸巾,擦了擦油腻的手指,扔到了地上:“美女,第一,你不是警察,第二,我是个粗人,你不要跟我讲这些文绉绉的东西,我听不懂,还是那句话,说我杀了韩林子,拿出证据来,不然别跟我在这儿瞎扯,爷没功夫!” “证据吗?”倪裳也冷笑:“证据就是,为什么韩林子这几个月在这里喝酒,都是你在请客,为什么每次他都会喝得大醉,而且,你从来没有送过他。” 陈炳愣了一下,皱起眉头:“美女,就凭你这个虚无缥缈的证据,你想让警察来抓我?” “我不能!” “那不就得了!” 陈炳说完,站起身,转身一摔门,离开了这家手抓羊肉馆。 坐在吧台里的小马子看着他的背影,一言不发,面无表情。 倪裳和蒲松对视一眼,也起身到吧台结了账,走出了这家充斥着烟酒和羊肉的腥膻味儿的餐馆。 第一百一十八章 一切都过去了 田琳从镇派出所出来时,低着头往家走的时候,被两个人迎面拦住了。 她抬起头,看见蒲松和倪裳的时候,吃了一惊。 “你们,回来啦!” 她神情复杂地看着两个人,有喜悦,也有惆怅。 蒲松知道,喜悦是正常的,惆怅是因为,肖晓天出事儿。 “林菲呢?” 让蒲松没有想到的是,倪裳开口第一个问的,并不是肖晓天,而是林菲。 “还在我家,这会儿估计快疯了!” “我知道!” “你怎么知道?”田琳问道。 “感觉到了!” 蒲松转头看着倪裳,他知道,倪裳会感觉到别人的感受,这是一种奇异的能力。 他一直想,那是因为倪裳太善良的原因吧。 “那我们回去先看看林菲。”田琳说。 “先不着急,你告诉我,肖晓天现在怎么样了?” 田琳惊讶地看着倪裳:“你什么都知道?——他还在派出所,警察怀疑他杀人!” “你觉得那个人,是肖晓天杀的吗?” “不是,他怎么可能杀韩林子,无冤无仇的,可是,这大清早别人看见韩林子的时候,刚好也看见肖晓天就在旁边,这怎么能说得清呢?我刚才和警察说了半天,可是韩林子的老婆就是不依不饶,警察也没有办法。” “你现在再去一趟派出所!”倪裳说。 “去干嘛?”田琳不解。 “去告诉警察,在这一个月多里,你男人最好的朋友陈炳,曾经不止一次请韩林子喝酒,昨天晚上,又是陈炳请的客……” 她一边说,一边紧紧地盯着田琳。 她看见田琳的目光瞬间吃惊,而后立刻躲避开了她的注视。 田琳,应该也是猜到了什么。 “如果你不想让肖晓天被冤枉的话,就去告诉警察,如果你不愿意去,那只好我们去喽。” “这……” 他们三个人站在乌里镇的街头,人来人往,田琳咬牙看着四周,半天不吭声。 “其实我一说,你心里就应该知道是怎么回事儿对吗?你也不用自责,这事儿和你没有关系,但是即使不是杀人偿命,也不能让无辜的人受冤枉对吗!” 田琳看着地下,点点头。 “我能问一下,陈炳,和陈超,以前关系有多好?”倪裳追问一句。 “很好,比和我的关系都好!” 田琳说。 “我明白了!” “好吧,我去跟警察说,至于人家相不相信这件事和肖晓天有没有关系,我就不知道了。” “我理解!” 田琳转身走了,低着头,脚步沉重。 倪裳回头看一眼蒲松:“应该没事儿,相信肖晓天很快会被放出来的。” “但愿!” “我们等着吧!” 两个人站在街边,看着人来人往的人群。 “不知道谷风去了哪里?” “他丢下肖晓天走了!” “你怎么知道!” “肖晓天凌晨的时候,被人发现在雪地里和死人躺在一起,就是因为谷风路过乌里镇,把他扔到路边,自己离开了。” “呵,那就对了。” “他本来就是一个到处走来走去的人,别指望他会为谁留下来,他只爱他自己。” “那你呢,你也是到处走来走去的人,你是不是也不会为任何人留下来,你也只……” “我也只爱我自己!”倪裳冷冷说道。 蒲松不再说话。 然后,两个人就看见田琳和肖晓天从派出所的方向跑了过来。 “蒲松!” 肖晓天老远看见蒲松,就咧开嘴要哭的样子。 “我差点儿死掉,你为什么不管我!” 蒲松朝他迎过去,搂住他的肩膀:“没事儿了,没事儿!” 倪裳过来:“你扔下我们从死亡谷里先走掉,你怎么不问问我们有没有死掉?” 肖晓天愣了一下,似乎才想起前尘往事:“谷风说了,只要有你在,蒲松就会没事的。” “谷风在哪里?”倪裳问。 “谷风?”肖晓天茫然片刻,看看田琳:“谷风,他走了,说不再回来了!” 田琳的目光瞬间暗淡下去,但是也就是那么一瞬间:“别管这个人啦,他本来就是来去不定的人。好啦,回去吧,林菲还在等你们呢,她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真乱啊!” 四个于是往田琳的家里走。 “晓天,警察就这么把你放了?不再怀疑你?” “那个人死,和我有什么关系,为什么要怀疑我?”肖晓天说:“那个所长说了,其实他调了监控,也看见我只是刚好路过那儿,是被吓晕过去的,田琳去跟他说了什么,那个所长立刻便让警察找另外一个叫什么陈炳的人去了,就把我放了,不过留了我的各种信息,说如果有事儿还会找我。我真他特么倒霉,蒲松,咱们赶快回家吧!我受不了。” “喊着马上要出发的是你,喊着要回家的也是你,晓天,你能不能早点长大?” “我不要长大,我要回家!” 说话间,蒲松开车,四个人已经来到了田琳家,那个简陋的小院子里。 进门,看见林菲坐在田琳家的炉子边上,看见他们,立刻大叫起来:“肖晓天,你为什么要杀人?你为什么又被警察带走?” “别吵别闹,林菲,我知道你担心我,可是我怎么可能杀人,没事儿了,你看我不是好好的回来了吗?” 他走过去,站在林菲面前,前后转圈让让林菲看自己。 林菲突然挣扎着从田琳家破旧的沙里爬起来,一下子抱住了肖晓天:“晓天,你不知道,你被警察带走,我有多担心,我怕你真的是失手杀了人,那你这辈子肯定就完了,我真担心啊……” 倪裳的蒲松面面相觑:林菲不是说,她从来都不喜欢肖晓天,他念念不忘的人不是谷见吗,怎么这会儿不问谷风,倒为肖晓天担心成这样了? 女人,很奇怪,再看田琳,知道谷风不再回来了,似乎也并没有多悲伤,一副风轻云淡的样子。 好吧,一切都过去了,一切都还好! 第一百一十九章 铁衣又来了 “我们要走了!”倪裳对田琳说。 “走吧,肯定要走的,以后路过这里,再来看我啊!” “警察可能会来找你,你心里要有个准备,韩林子的死,如果和陈炳有关,可能会牵连到你。” “我知道,已经给我打过电话,让我下午就去派出所,要问我一些事情。” “记住啊田琳,任何事情,都要实话实说,我相信这件事自始至终都和你没有关系,所以不要怕!” “我不怕,当初,我认识了陈超,喜欢他,就和他在一起了。他和陈炳一起在外面做事,很少回来,我也不知道他们在干什么,我怀孕生孩子他也没有管过,后来出了事儿,他把所有的罪都揽到自己身上,陈炳没有事儿,我当时心里有疑惑,但是也没什么好说的。陈超进去后,陈炳在生活上照顾我,但是我一个人带孩子,还是苦,还要受人指指点点。后来遇到了谷风,我以为谷风是个好人,又有文化,重要的是,我喜欢他,其实我心里也一直清楚,他就不是能跟我一起过日子的人,所以,他还是走了。——好了,不说啦,那么多苦,都扛过来了。不论如何,我从来没有做过犯法的事情,身正不怕影子歪,就像你说的,和我没有关系的事情,我也不怕!” 倪裳难得地伸出手,摸摸田琳的脸:“好好活下去,一切都会好的,相信我!” 田琳点点头,眼睛里有了泪光。 “走了,倪裳!”肖晓天在车里喊。 倪裳回过头看一眼车里的三个人,伸手从随身的皮夹子里掏出一沓钱:“这些钱,给自己买点儿好看的衣服穿,要开开心心地生活。” “不能……再不能要你的钱了!” 田琳要拒绝,却被倪裳硬塞进了手里。 两个女人挥手告别。 倪裳上了车,看见蒲松开车,林菲和肖晓天坐在后卒,林菲的头靠在肖晓天的肩膀上。 倪裳忍不住微笑:“喂,林菲,谷风走了,你不伤心吗?” “渣男!”林菲只说了两个字,便继续头靠在肖晓天的肩膀上睡觉。 肖晓天温柔地转脸看着林菲的脸:“菲儿,你现在都能识别出谁是渣男了,你长大了,我就放心了!” 专心开车的蒲松扑哧一声没忍住笑出声来:“林菲都长大了,你也要赶快长大啊!” 肖晓天伸手过去打蒲松。 他们的车驶出了乌里镇,一路向东。 谷风找到了,林菲的心也安了,他们出来这么久,也要回去了。 来时路,很开心,倪裳建议走高速,这样就会快一些。 “这些过路的费用谁来出啊!”林菲叫喊。 “当然是你了,是来找你前男友的。”倪裳说。 “可是我没有钱,我没有钱啊!”她叫喊:“我这一趟,连谷风的鬼影子都没有见到,把我爸给我的钱全花光了,还害蒲松又扔掉了一辆车,我哪来的钱!” 蒲松叹口气:“所以,我就想赶快回去,和你们这两个倒霉蛋分开,再也不要见到你们,我的运气也就没有这么糟了。” “蒲松,你这辈子休想摆脱我和肖晓天两个……” “我一定要摆脱你们两个……” ——喳滋…… 蒲松的话音未落,一声刺耳的声音划过。 是蒲松一脚紧急刹车。车里的三个人都前仰后合。 倪裳抬头看,前面是一个要拐向高速的路口,一辆黑色的沃尔沃斜插过来,霸道地拦在了他们的车前面 铁衣! 这个人怎么无处不在? 好在,没有出事儿。 蒲松将车缓缓开过去,摇下车窗,沃尔沃的车窗也摇了下来。 那张帅气逼人的脸,从车窗里露出来。 “嗨,好久不见,有点儿想大家了!” 他笑着向车里的人招招手。 “喂,帅哥!”林菲再次看见铁衣,即使靠在肖晓天的身上,花痴病依然犯了:“我好想念你哦,你怎么突然就走啦,我还一直在惦记你呢!” 肖晓天坐在一旁气得牙痒痒,却拿林菲没有办法。 但是倪裳看见铁衣时,却只有一脸黑线。 “倪裳!”铁衣并不理林菲,看着倪裳道:“我们,又见面啦!” “我们走!”倪裳轻声对蒲松说道。 蒲松点头,车头一拐,绕过了铁衣的车,急驰向前。 但是,铁衣并不在意,他也迅速掉转了车头,紧紧跟上了他们的车,不远不近地跟随而来。 “这个人是怎么回事儿啊!” 肖晓天问道:“倪裳,他是你前男友吗?为什么一直纠缠着你!” 倪裳回头看一眼肖晓天:“我说过,他只是我见过一两面的一个人而已!” “那就是追你了喽,就像林菲一直追着我一样!” “去死!”林菲一拳打在了肖晓天的头上。 大家不再说话。 只有蒲松知道,倪裳看见铁衣,会非常不开心。 至于为什么不开心,他现在并不知道,就像他并不了解这两个人一样。 第一百二十章 一起喝一杯 夜幕降临。 蒲松打开了车的前照灯。 “今天晚上,找一个好的地方,我们吃顿饭,好好休息一下好不好!” 肖晓天提议说。 “再往前走两公里,是c市,我们下高速,把林菲送到医院看一看骨折情况再说!”倪裳说道。 “倪裳,这是林菲第二次要被送进医院了,这一次,你会不会像上次一样,丢下我们自己一个人走掉?” 倪裳看他一眼:“可能会!” “那我不下车,我们宁可饿着,也要继续走。” 肖晓天道。 但是蒲松已经将车拐到了前面的高速出口,驶向一个华灯初上的城市。 他从后视镜中朝后看,想要看看铁衣的车有没有跟过来。但是他看不见。 “我要先吃饭,我快饿死了!” 林菲嚷嚷道。 “先吃饭吧!”倪裳对蒲松说。 蒲松开车驶入这座城市的车流里:“今天我请客,请大家吃顿好的!” 林菲拍手赞成。 “这座城市我以前来过,最好吃的是一种鱼,是当地的特产,不论清炖红烧,都非常好吃,你们可以尝一尝!” 倪裳在一旁说。 蒲松说:“你既然熟悉这里,那应该知道哪家好吃了,你带路!” 蒲松依着倪裳的指挥,车三拐两拐,便到了一家鱼庄门口。 蒲松找个车位停下,肖晓天扶着林菲,四个人走进这家鱼庄。 顾客满座。四个人找了个靠窗的座位坐下来。 林菲一把抓起菜单:“我先看看,我来点菜!” —— “你点菜,我买单如何?” 一个慢悠悠的男子的声音传了过来。 四个人齐刷刷抬头,看见铁衣站在他们的桌边,依然是一副慵懒的笑容。 “帅哥呀!”林菲几乎是尖叫出来:“你真是一直跟着我们呀,一起坐呀!” 蒲松看见倪裳的脸色刷的变了。 “好!” 铁衣一点儿也不客气,拉开一张空椅子便坐了下去:“想吃什么尽管点!” 除了林菲,其余四个人的脸色此时都有点儿不好看。 “铁衣,你这样一直跟着我们,有意思吗?” 蒲松说道。 铁衣斜睨着眼睛看着蒲松:“有意思啊,大家都是好朋友,一起旅游,一起吃饭,一起聊聊天,不好吗?” “可是我们并不认识你!” “倪裳认识我!” 铁衣道。 “吃饭吧!”倪裳冷冷道:“林菲赶快点菜,吃完了送你去医院!” 林菲答应一声,叫过服务生,除了菜,点了两瓶红酒。 “晚上不开车,可以喝点儿酒!” 没有人阻拦林菲这个没心没肺,走到哪里都要热闹,都要我行我素的人生态度。 好在鱼很快上来,真的饿急了的林菲拿起筷子,开始大快朵颐。 因为铁衣的加入,这顿饭,几个人吃得有些沉闷。 “为什么不说话,倪裳,我们一起喝一杯!” 铁衣举杯,那是林菲点的这个鱼庄里最贵的一百二十多块钱的葡萄酒。 林菲,肖晓天,和蒲松依次端起杯子。 只有倪裳冷冷地坐着,吃着面前蒲松夹给她的鱼肉。 铁衣看着倪裳:“倪裳,我此时,能知道你内心的感情:惊惶无措,厌恶,想要离开这里……,可是我起告诉你,我永远不会伤害你!来,请给我一个面子,一起喝一杯!” “我不喝酒!”倪裳抬眼看着他,一脸的冰冷。 “不要这样,大家都是朋友!”林菲在一旁打圆场。 “没错,我们都是朋友,如果你们愿意,我们可以成为非常好的朋友,一起合作,一起,去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 铁衣精致帅气的脸上浮着自以为是的微笑:“我相信,以我和倪裳的智慧,以你们的团结精神,我们会成为这个世上最优秀的一个团队!” “你在胡说些什么!”倪裳打断了铁衣的话头。 “我在说什么,我相信,只有你,最明白,来,端起酒杯,我敬你……” 话音未落,蒲松咣当一声将手里的酒杯掼到了桌子上:“这位朋友,你想喝酒,我陪你,不要劝倪裳喝酒,她不喜欢!” “你怎么知道她不喜欢喝酒?”铁衣霍然转过头看着蒲松。 这一眼,突然让蒲松勃然大怒,他啪地拍桌子站起来:“这里,不欢迎你,这顿饭,也不需要你请客,请你自便,到别的地方吃饭吧!” 正在吃饭的林菲和肖晓天,都没有想到蒲松会突然翻脸。不禁面面相觑。 “蒲松,干嘛这么小气,不就一起吃顿饭嘛!”林菲放下筷子劝道。 “你闭嘴!”蒲松怒喝一声林菲,猛地拉起倪裳:“你们慢慢吃,我们两个去别的地方吃。” 不由分说,拽着倪裳的手,便出了这家鱼庄。 “喂……”林菲着急要站起来,却发现自己受伤的腿使不上劲儿:“这都闹什么闹啊,都是朋友,一起吃饭多热闹啊!” “既然走了,就算了! 铁衣淡淡说一句:“林菲说的对,都是朋友,一起吃饭,多热闹啊,既然不给面子,那我们三个一起吃喽,吃完饭,我送你去医院啊!” 林菲看一眼肖晓天,看见肖晓天茫然无措地想要去追蒲松他们,又放不下林菲。 “这都是什么情况啊!”林菲叹口气。 “什么情况都没有,这位蒲松,就是误会我要追他喜欢的女人了,不过,我的确还有这个想法!” “你别这样想。”肖晓天瞪着他:“我和蒲松从小到大,我可是第一次见他对一个女孩儿这么上心,你跟他抢女朋友,别说他,我都跟你急!” 铁衣端起酒,自己喝一口:“蒲松追倪裳,那,你们想要知道,倪裳,是什么人吗?” 林菲拼命点头:“我想知道,我想知道!” “我慢慢会告诉你们的!” 铁衣的脸上,继续浮起冷冷的笑容。 第一百二十章 蒲松被撞了 这里,是这座城市的郊区,远处除了黑暗,就是天上的一轮下弦月。 在一条僻静的马路边上,倪裳将车缓缓停下来。 倪裳摇下车窗,看着天上的那一轮弯月,神情凝重。 “倪裳,不要不开心,去找一个地方,你想吃什么,我都陪你,不要不开心!” “我不想吃饭了,没胃口!”倪裳说:“我们聊会儿天吧!” “好!” “你还记得青阳镇吗?” “记得,我们就是在那里认识的!” “你为什么要去青阳镇?” “那是我祖上生活的地方!” “哦!” “青阳镇有许多姓蒲的人,我同族的亲人现在还生活在那里,那里有一个青阳书院,是我祖上出资修建的。” “我知道!” “你知道?那,你为什么去青阳镇,我还一直没有问过你。” “我的祖上,也在青阳镇!” “哦,是吗?可是,我每年都去青阳镇,没有发现镇子上有姓倪的人家。” “镇上已经没有倪姓人家了,我一直在外面。” “哦,是这样,那我们是同乡啊!” “你知道你祖上有一位叫蒲开颜的先人么!” “蒲开颜?没有听过,他是谁?” “是我认识的一位朋友!” “那应该不在青阳镇,是在外面的蒲姓人了。” “应该是吧!” “那你去青阳镇,是去找他,还是帮他找人?” “……帮他找人吧!” “找到了吗?” “找到了!” “在哪儿?” 倪裳沉默了一会儿,叹口气,转头看着蒲松:“这个你不用问了。好了,天聊完了,你下车回去找林菲他们吧。林菲的腿伤,最好去医院检查疗养,不要耽误。” 蒲松愕然:“我回去?那你呢?” “我要走了!” “你去哪里,又要扔下我们了?” “你们三个人都是大人,不是小孩儿,我没有责任和义务照顾你们,我相信你们自己会回到自己的城市。再见!” 蒲松哭笑不得:“倪裳,你不能这样啊,你这说走就走的行为,我可不是第一次领教了,你还当我是你朋友吗!” “我们是朋友,但是朋友也没有必要一直在一起,该做的事都做完了,当然要分开了,下车吧!” “我不下车!”蒲松的情绪有点儿气急败坏。 “下车!” 蒲松看着身旁的倪裳:“倪裳,别闹好吗!我没有什么痴心妄想,我只是想我们一起回去,这样我会放心一些,毕竟你是一个女孩儿,还有那个阴魂不散的铁衣。倪裳,我想知道,他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我觉得你一直在躲他,你是怕他吗?” “不要问了,你下车!” 倪裳的态度是从未有过的坚定。 蒲松也有些生气了:“倪裳,你怎么突然这么狠心?算了,下车就下车!” 他推车门,从车里下来,来不及转身,已经看见倪裳的车如离弦的箭一样往前驶去。 “倪裳!” 蒲松冲着倪裳的车喊了一句,瞬间觉得心头的酸楚一下子荡满了整个身子。 他在这条除了路灯一个人影都没有的路上呆站了一会儿,漫无目的地往前走着,心里茫然的不知道该往哪里去。 就在这时,另一辆急驶而来的黑色的车,朝着蒲松的方向开了过来。 那车像幽灵一样无声无息,一眨眼间就朝蒲松开了过去,直直地撞向了他。 等蒲松反应过来时,他已经像一只麻袋一样,被撞飞了出去,在空中飞旋了一下后,重重地落到了地上,发出一声沉闷的响声。 他的半个头部坠落到坚硬的柏油路上,刺心的疼痛后,他的鼻子闻到了一股甜腥的味道。 那是鲜血的味道。 然后,他便失去了知觉…… 而, 那辆撞倒蒲松的车随着惯性驶出离蒲松有十米远之后,一个急刹车停了下来,从车上走下一个戴着墨镜的男子。 那男子转过身走到蒲松的面前,弯腰看了他一下,伸出戴着手套的手指,轻轻摸了摸蒲松的鼻息,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打开摄像头,对着蒲松拍了两张照片。接着,对着手机说了一句:“老大,人没死,不过正在流血,估计没有人救的话,最多半个小时,也就完蛋了。你看,我是不是可以离开了?” 应该是得到了对方的允许,男子收起手机,把蒲松的照片发给了对方后,转身,朝那辆黑色的车走去。 男子上了车,这辆黑色的轿车,在夜色中,又像箭一样无声地驶走了。 从驶过来到离去,这辆车的灯始终没有打开过。 蒲松躺在地上,血汩汩地从他的身体某个部位流出来,无声无息。 第121章 突然的心痛 为什么我会有这样的感觉,从来没有过的难过和心痛。 心里的情绪就像前面的黑暗一样,连绵不绝。 是因为离开了蒲松,心里有了不舍吗? 是! 可是好像又不是。 这种感觉,是熟悉的,就是那种当自己周围的某一个人有了巨大的危险的时候,她能感受到了痛苦和压抑的喘不上气来的感觉。 此时,这种感觉很强烈,而且,她甚至能感觉到这份痛苦传来的方向。 竟然是从她和蒲松分开的那个地方传来的。 为什么? 为什么会这样? 痛苦的感觉越来越强烈。 她不得不缓缓将车停在了路边。 是谁出事了吗?是蒲松? 可是,两百多年来,她知道自己从来不会感知到一个男人的痛苦,她只能体会到对女人的痛苦和悲伤啊! 难道,在刚才和蒲松分开的地方,还有一位姐妹吗? 她闭上眼睛,在车里静静坐了有十分钟,想让那份痛苦慢慢散去后再离开。 但是,胸口的痛苦却丝毫没有减轻,而且越来越难受。 她终于承受不住,将车启动,调转车头,向来时的方向急驶而去。 十几分钟后,她便回到了和蒲松分开的地方。 她一下子就看见了蒲松。 倒在血泊中的蒲松。 她一下子知道自己为什么感觉到痛苦和压抑到无法呼吸的原因了。 只是,她是两百多年来,第一对对一个异性有这种感同身受的痛苦。 是为什么? 她来不及多想,打开车门,疾冲下去,奔到蒲松的身边,跪到血泊里,去看他。 昏迷中的蒲松全身都是软软的,血从他的头上正汩汩地流下来。 倪裳伸手去摸蒲松脖子中的动脉,探到了微弱的博动,不容多想,立刻俯身抱起蒲松,转身便向车上跑去。 她将蒲松放置到车的后座上,打开车内灯,撕开蒲松的衣服,查看了伤口迅,看见蒲松嘴里并没有出血,只是头上和肩膀有出血口,才松了一口气,蒲松受的应该只是外伤,内脏没有出血。 倪裳这才放下心来,迅速拿出医药箱,从里面拿出消毒用具和止血钳,纱布。 她先给蒲松清洗正在出血的伤口上的污血,然后简单包扎了伤口,不让伤口出血。又从拿出毯子,裹在了蒲松的身上。 蒲松依然昏迷,但是身体不再像前面那样冰凉。 倪裳做完这一切,蜷在蒲松的身旁,长出一口气才发现,自己全身都在发抖。 她竟然这样恐惧,恐惧蒲松已经死了。 但是眼前他依然昏迷,她忍不住伸手去拍他的脸颊:“蒲松,蒲松你醒醒,你没事儿吧,赶快醒过来!” 然而,蒲松紧闭着眼睛,动也不动。 他必须得去医院。 倪裳从车后座翻到了驾驶位,发动了车子,朝市中心方向驶去。 他要送蒲松去医院。 …… “倪裳……” 她突然间听到了车的后座传来一声叫,她猛然转过头,看见紧裹在毛毯中的蒲松动了一下。 “不要离开我,倪裳……” 蒲松,他竟然醒过来了。 倪裳一脚刹车,将车停在了路边。回过头:“蒲松,你醒啦!” 蒲松费力地睁开眼:“我……怎么了?” “我不知道,你为什么受的伤?是有人撞你吗?” 倪裳情不自禁伸手去握住蒲松的手:“你醒了,真太好了!” 蒲松挣扎着要坐起来,却发现全身疼痛,没见有半点儿力气,他继续躺在车的后座上,喘口气,回想了半天。 “是,是有一辆车,撞了我!” 倪裳很吃惊“一辆车?是意外,还是故意?” “好像……是故意,不过,可能是我想多了,这个地方,谁会故意撞我,我和人无冤无仇的。” 倪裳半天不说话,握着蒲松的手松开来,回过头看着车前面无边的黑暗。 夜已经很深了。 “我们要不要去医院?” “算了吧,我还好,就是被撞昏过去了,流点儿血没有什么,缓缓就好了。” “那好,我带你离开这里!” 倪裳说,然后发动了车子,朝前面开去。 她想尽快离开c市,离开这里,越快越好。 第一百二十二章 黑衣人 深夜。 蒲松躺在车后座上,昏昏沉沉,失血过多让他感觉眩晕和昏迷,他感觉到倪裳的车开始颠簸。 “我们要往哪里走?”他问倪裳。 “走一条小路!” “不走高速吗。” “不!” 倪裳在黑夜中专注的开车。 “太累了就休息一会儿吧!” “不累,没事儿的!”倪裳轻声说道。 “现在几点了?” “凌晨四点多,大概明天中午的时候,我就能送你回到家了。” “哦,那林菲和晓天呢?” “放心,他们会一路玩着回家的,关心你自己就好了。” 蒲松不再吭声。 “喂,蒲松!” 过了一会儿,倪裳却突然喊他。 “嗯,怎么了?” “没事儿,我就是问问你,怕你又失去知觉。” 蒲松心里一下子荡溢起暖意,倪裳,还是那个他从一开始就认识的倪裳,冷面热心,善良到让人怜惜。 “我没事儿,车里很温暖,我差点儿就睡着了。” “那你睡吧!” “可是,我想坐到前面,坐到你身边睡!” “为什么?” “我躺在后面害怕!” “你一个大男人有什么好害怕的!” “可能是因为前面被车撞的心有余悸吧,我一直心慌害怕得很!” 蒲松几乎是用撒娇的口气说道。 他的话,让倪裳也半信半疑。倪裳想想,他被一辆来历不明的车撞飞,幸好自己赶过来才捡回来一条命,放在任何人身上,也是后怕。 她于是缓缓停下车:“好吧,你下车,坐到前面来,我陪你说话,你就不怕了!” 蒲松立刻挣扎起来,虽然全身都疼,但是依然咬着牙下了车。 “倪裳,跟你说一下!”他摇摇晃晃地站在车门外边:“我,我要方便一下,你等我一下!” 倪裳看着他:“你可以吗,不要走太远!” “放心,可以的!” 蒲松一边说,一边用半个身子拖着另半个身子一步一停地向路边走去。 路边很黑,倪裳为了不让蒲松再走远,自己把车往前开了三米远的地方停住,想他方便完了之后再开回来。 她静静地等着他,心里想,这个温和的男人,无论何时在女人都要保持尊重,真像某个人。 就在她想得入神的时候,他突然听到一声叫喊: “倪裳……” 那是蒲松的叫喊声,但是后面那个裳字,分明是从嗓子里挤出来的。 不好,蒲松被人袭击了! 她一个转身推开车门,跳下车时,看见在车后五六米远的地方,在车的后照灯下,两个黑衣人一左一右捂劫持住了蒲松,其中一个人用戴着白手套的手捂住了蒲松的嘴,而另一个黑衣人,手里的一把闪着银光的匕首,正抵在蒲松的胸口。 “不要过来!”那个黑衣人沉声道:“有人会给你打电话,给你地址,如果你不愿意看着他死,就来找我们!” 说完,两个人拖着蒲松,向远处的一辆车疾奔而去。 开车门,将蒲松原本就行动困难的蒲松扔到车里,然后上了车,掉转车头,扬长而去。 这一切发生的太快了,从蒲松下车,到被人劫掠而去,只有不到十分钟的时候。 倪裳连跟他们说一个字的机会都没有。 她茫然地站在这荒无人烟的黑暗里,不知道该怎么办。 会有人打电话给你! 她想起了那个黑衣人刚才说的这句话。 她立刻转身上车,关上车门,拿起手机,静静地看着手机屏幕,等待电话响起。 等待的过程中,她竟然发现自己很焦急,这种有些乱了方寸的情绪是她不愿意有的,但是又无法控制自己。 她的手机在十分钟后响了起来。 “嗨,倪裳,听出我是谁了吗?” “不用听我都知道你是谁!” “这么聪明,聪明的女人总是让我迷恋到欲罢不能。” “你到底是什么人?你想要干什么?” “你的第一个问题,我早已经回答过你了,我,是和你一样的人;第二个问题,我也回答过你了,我想要你和我在一起!我不止一次地告诉过你,但是你却对我的提议无动于衷,弄得我很累,从中原到西部,一路跟着你,我跟的实在不耐烦了,而你那三位小朋友,愚蠢而又碍事,你却一直不愿意和他们分开,尤其是这位叫蒲松的,你到底是对他的祖上念旧情,还是对他动了情,我现在也不明白,但是从你今晚的表现来看,你的确太过于在乎这个人了,这很不好,你知道的,不用多提醒你,你该醒醒了。” “少废话,快说你到底要干什么!” “我要干什么我刚才已不是又说了一遍吗,我要你和我在一起!” “做什么?” “做我们应该做的事,你不是普通人,不要和普通人混在一起,这是在浪费你强大的人生!” “如果我不答应呢?” “蒲松,现在在我手上,如果你不想让他死的话,你现在就立刻过来,我等你!” “他即将是警察,你如果做出什么事,不怕后果严重吗?” “不怕!在我眼里,人只分强者和弱者,愚蠢的和聪明两种人,你和我,是聪明和强大的,蒲松这个蠢货,是弱者。他和你在一起这么久,都两个月了吧,竟然不知道你的身份,只是贪恋你的身体和美色,沉溺在自己幻想的所谓爱情里不能自拔,真是个蠢货……” “所以呢?” “所以,我弄死他,就跟捏死一只苍蝇一样简单,只要你现在告诉我,你不在乎他和死生,我立刻会把他抛下车,让他在荒野里渴死,饿死,一切皆有可能!” “你在哪里,我现在就过来!” 电话里,铁衣沉默了片刻:“妈的,还是对这个男人动了情,这太糟糕了,倪裳,你需要反省。好吧,现在就听我的指挥,往前走,你会找到我的!” 第一百二十三章 黑金庄园 从荒无人烟的山路上一路行驶,倪裳的车逐渐进入一条林木茂密的公路,依然没有路灯,只能凭借车灯前行。 铁衣的电话会在每一个岔路口响起。 倪裳咬牙听从他的一路指挥。 行驶了有一个小时,已经是凌晨五点,天边开始露出鱼肚白。 这一次没有到岔路,但是倪裳的手机再一次响起。 “停下车,等我过来接你!” 依然是铁衣的声音。 倪裳将车停在路边,静静地等待。 她突然感觉到从未有过的疲惫,这是以前从未有过的。 这两百多年来,她不但拥有不死之身,而且有着异于常人的精力,她会几天几夜不睡觉而丝毫感觉不到困倦。 但是,三天前在死亡之谷中的受凉发烧,虽然正常,却让她依然心有余悸,而此时的困倦更让她心烦意乱。 她不应该有这种困倦的感觉。 而现在出现这种感觉,只有一个原因,一个她不愿接受,但是又真实存在的原因。 车窗轻轻响了两声,她从困倦中霍然惊醒过来,抬头,看见铁衣站在车旁,一身银灰的运动装,一脸微笑看着她。 “早上好,为了一个愚蠢的男人这样连夜奔波,真是辛苦你了!” 倪裳冷冷地看着他。 “下车,我来开车!”铁衣说道。 倪裳只能下车,看着铁衣上了自己的车,自己去坐到副驾的位置。 “不好意思,还得麻烦你一件事。” 铁衣扔过来一只黑色的眼罩:“戴上这个,我们回家!” 倪裳咬牙不动。 “何苦呢,这么远都赶来了,何必在意点儿小事儿。乖,戴上眼罩,好好睡一觉,我相信你已经很累了!” 他伸过手,要将眼罩给倪裳戴上。 倪裳知道此时,一切只能听他的,劈手夺过眼罩,自己戴到了眼睛上。 铁衣轻笑一声:“这才对吗,我们回家,回到家里,会让你好好睡一觉的。” 他开动了倪裳那辆车。 倪裳闭上了眼睛,真的如铁衣所说,她很累,又困,在躺到座椅里不一会儿,就沉沉地睡去了。 …… 她又一次梦见了蒲开颜,但是她只能看见他的背影。 他青衫摇荡,一直潇潇洒洒地走在她的前面。 “蒲开颜……”她喊他,他却始终不回头。 她霍然从睡梦中惊醒,一头的冷汗。 “呵呵,倪裳,你可真是重情重义的女孩儿,两百多年前的那个男人,你始终都记得,真是难得!” 倪裳抬起身子,看见天色已经大亮,自己那辆车,此时正缓缓驶在一条似乎是园林中的单行柏油路上,路的两侧,是整齐的林木,远处,有两幢四层的楼房掩映在浓密的树木深处。 倪裳明白了,这是一处私人别墅。 车停在了其中一幢楼的下面,立刻有一个穿着黑色黑色西装的人过来,拉开了车门,倪裳下车,铁衣也下了车。 铁衣没有关车门,将车钥匙扔给了那个开车门的男子:“这辆车可以指纹解锁,也只有这位美丽的姑娘可以解开,你把车开到车库,不要让任何人去动车,知道了吗?” 那个人点头,接过车钥匙,将倪裳的车开走了。 “走吧,倪裳,去看一看我的这处寒舍。” 倪裳一言不发地跟着铁衣,走进这幢别墅。 一楼临门,是可以看见后面游泳池的宽大中厅,有一个穿着中式旗袍的女人在擦拭花草桌椅,看见铁衣和倪裳,躬身问好:“先生好!” 上二楼,峰回路转,应该是分隔开的居室。 “我已经让人给你打扫了房间,一百多平,是属于你的私人空间,这幢楼上也只有你一个人居住,我和其他人住另一幢,就是怕打扰你休息,让你不舒服。” 倪裳依然神情冷漠。 “我先送你去房间,你洗漱休息一下,我在三楼等你,我们一起吃早餐!” 他一边说,一边带着倪裳拐过走廊,推开了一扇枣红色的木门。 但铁衣并不进来,倪裳回头时,他已经关上那扇门,转身离开了。 倪裳进到房间。 房间的豪华程度在倪裳的意料之中,紫金楠木的装修,暗红色的地毯,很中式的土豪味道,左边是洗浴休息区,右边是卧室和书房,中间是客厅。 她不愿意多去看房间的布局和陈设,回身关上门,走进洗浴间,调好水温,先洗一个热水澡。 洗完澡后,她立刻感觉周身元气重又恢复过来,精神奕奕。 手机响起:“倪裳,洗完之后,打开衣柜,有给你准备好的各种衣服,放心,都是订做的,没有人碰过,换一件你喜欢的,然后到三楼,我们一起吃早点!” 铁衣依然如幽灵一样如影随行。 倪裳放下电话,打开衣柜,挑拣半天,从里面挑出一件淡灰色的长裙穿上。 她出门,慢慢地上了三楼。 眼前豁然开阔,整个三楼,朝南一面是全是落地玻璃,近三百平米的空间,被清晨的阳光照着,植物,鲜花,茶舍,以前远处的山林,都是美轮美奂。 铁衣看见倪裳上来,立刻从玻璃窗前起身迎了过来:“怎么样,我这里,还算舒服吗?” “很奢华!” “但是,比起你的美丽来,还是显得逊色了一些。” 铁衣微笑地看着倪裳:“倪裳,你知道吗,比起风尘仆仆的你,现在的你,才是你应该有的样子,优雅,美丽,像一朵花中之王。” 一旁,已经有人端过了热咖啡和几样点心放在了临窗的小几上。 倪裳和铁衣过去坐下来,端起咖啡喝一口,是纯正的马来西亚白咖啡,很醇香。 “这是什么地方?” “这个地方,叫黑金庄园,是在下的寒舍!” 第124章 威尔先生 “蒲松在哪里?” 倪裳放下咖啡杯,问。 铁衣皱起眉头:“倪裳,你不觉得,你用这种口气在一个男人面前,如此关心另一个男人,有点儿过分了吗?” “不是关心,我只想知道他现在是不是安全,毕竟,他是因为我才被你们劫持的,不是吗?” “他现在很安全!”铁衣说道:“但是以后是不是安全,就要看你了!” 倪裳冷冷地看着铁衣:“你想要我怎么样?” “不怎么样!呆在这里,享受生活,感觉自然,过神仙一样的生活。” “就这些吗?” “暂时就是这些!” “暂时!” “是啊,对于你我的人生来说,短暂的休憩时光,多么美好,又何必去多想呢!” 他挥一挥手,旁边立刻有低眉顺眼的女子过来,将一个菜谱递了上来。 “看一看,想吃什么,让厨房去做!” “白粥!”倪裳看也不看菜谱一眼,说道。 “两碗白粥,四样素菜。”铁衣补充一句,那女子答应一声,立刻退下去了。 低缓的音乐在耳边若有若无地响起,是那首in''backtome》。 这是那首倪裳的车里经常单曲循环的音乐。 “伴着你最喜欢的音乐,在这样美好的清晨,欣赏着窗外的大自然景色,吃着热粥和可口的小菜,这样的生活,对你来说,是不是久违了?” 倪裳点点头:“是,你这庄园的确很奢华,不过也在我预想之中,我刚见到你的时候,就知道你不是一个普通的人。” “你更不是一个普通的人,所以,你更配过这种生活,甚至,比这更好的生活。” “但是,这有什么意义呢?”倪裳反问。 “那么,开着一辆车,到处流浪,居无定所,不敢在某个地方拥有自己的王国,为了一些不值得人去风餐露宿,费尽脑汁,这样有意义吗?” “我觉得这很有趣!” “在我看来,不但毫无意义,而且是在浪费你的美好人生。” “那么在你看来,什么是有意义的呢?” 铁衣站起身:“倪裳,你跟我来!” 铁衣站起身,修长的身材配着休闲的装束,更加显得玉树临风,和长裙飘曵的倪裳并肩走在一起,宛如一对璧人。 他带着倪裳,走过景观区,转过一个回廊,来到一个房门紧闭的房间门口。 铁衣轻轻按了一下门边的电子密码,两扇门无声地左右启开。 两个人进到房间。 这里,像是一个巨大的实验室。 一位穿着浅绿色防护服的男子看见铁衣和倪裳,立刻热情地过来打招呼:“嗨,密司特韩!” 这是一位金发碧眼的外国人。 铁衣过去,拍拍他的肩膀:“威尔,这位是倪裳女士,我跟你说过的。” 那个叫威尔的人看着倪裳,怔了一下后,明显的两眼放光:“哦买噶,您,就是倪裳?” 这位外国人的汉语非常流利。 倪裳:“是的,我是倪裳,你,对我很感兴趣?” “当然!”两眼放光的威尔转过头看着铁衣:“韩先生经常跟我说起你,说总有一天会请你来这里做客。” “哦!”倪裳轻笑:“韩先生请我来这里做客的方式很特别,真是不胜荣幸!” 威尔向倪裳伸出了手:“能见到倪裳,而且是这么美丽的女子,是我的荣幸!” 倪裳伸出手,轻轻地和威尔握了一下:“请问,威尔先生是怎么来的这里,是用什么方式来的?” 倪裳的让问题让威尔有些不解:“我?我是密司特韩的老朋友,一年前,他请我来这里,做一些自然与人类超自然能力的研究对了,我是一位生物学家,也是一位超自然能力研究与爱好者。” “我懂了!”倪裳微笑:“那么,接下来,我将成为你的实验品对吗?” “实验品?”威尔摇摇头:“我觉得您这样说,是不对的,应该说,是通过对您的研究,对我们人类的科技和发展做出巨大的贡献。” “做了什么贡献?”倪裳嘲讽地看一眼铁衣:“让所有人都成为我这样的人,人人都可以长生不老,然后整个世界停止发展?” “当然,这是不好的!”威尔耸耸肩:“作为一名生物学家,我当然知道生命循环更替对于整个地球乃至整个宇宙空间的重要性,但是,我不想成为那个拯救地球的人。我只是一个三流的科学家,我只想在某一个领域发现人类的奇迹,并且为少部分人提供帮助,这是我的理想。” 倪裳哈地大笑:“我明白了,和我猜想的一点儿没错,你应该和这位韩先生有着共同的理想!” 韩铁衣在一旁抱着双臂,饶有兴味地看着倪裳和威尔两个人聊天,在倪裳说完这句话后,他仰头大笑:“不不不,倪裳,你错了,我的理想,和威尔的理想并不相同,我有更高的理想。” 他走过来挽住倪裳的手臂:“来,跟我来,我有更有趣的东西给你看!” 他带着倪裳往实验室的另一端走,一边回头对威尔说:“亲爱的威尔,中午我让厨房准备了牛排和红酒,我们三个人一起进餐,共享美好时光。” “ok!”威尔开心地做出一个胜利的手势。 第125章 铁衣的梦想 又一扇门缓缓开启。 倪裳跟着铁衣走进了另一个房间。 这是一间三面都装着电子屏幕的房间,屏幕的保护屏流光溢彩。 铁衣走到屏幕前,拿起一个遥控笔,回过头看着倪裳:“我刚才说过,这个地方叫黑金庄园,但是,我有一个更大的梦想,你知道是什么?” “什么?” “黑金帝国,我想要拥有自己的黑金帝国,当然,是你和我,是很多人的黑金帝国!” 倪裳嗤之以鼻:“我和你?” “对,是我和你!” 他举起遥控笔,对着屏幕摁了一下,那屏幕立刻跳出来一幅地图。 “看见吗,这是整个世界,我相信,你已经去过了这个世界的所有地方,我也一样,但是你仅仅是去过,却没有发现这个广袤大地上的财富,我想,我要收集这些财富,用这些财富,建立起自己的黑金帝国。” 虽然倪裳想到,眼前的铁衣,什么样的疯狂行为可能都会有,但是在听见他这样说后,还是吃了一惊。 “你想做什么?建立自己的黑金帝国,你从哪里去掳取这些财富。” 铁衣似乎是被自己的言辞所激发,眼睛中闪烁中光芒:“这个地球上,有无数宝藏,你应该比我更清楚,那些遗失的文明,那些埋藏的珍宝,只有我们,才有时间和精力去发现他们,获取他们。因为你和我的人生要胜过那些普通大众,我们配拥有更多的财富。” 倪裳:“等等,虽然我不想知道,但是既然你这样说,我还是忍不住要问一下,你的年龄,籍贯,真实的姓名。” “我叫铁衣,今年两百四十岁,比你小一些,所以,我应该叫你姐姐,但是我们是没有年龄的人,我依然叫你倪裳。” 倪裳点点头:“铁衣,你叫铁衣,很荣幸在这个世上,我能认识一个和我一样的人,不过……” “不过什么?” 倪裳抬眼,用真诚地口吻对铁衣说:“铁衣,不论我们得到过上天怎么样的眷顾和恩赐,我们依然只是普通人,没有多少超能力,有的,只是能感知同类的痛苦和苦难的一颗心。我一直想,正因为有了上天的恩赐,我才更加要感恩上天,尽自己所能帮助他人,这就是我们在这个世上存在的意义。你刚才说的这些,我想我应该能明白一些,但是,那太疯狂了,你这是要违背天意,掠夺自然的财富啊,这样做,是违法的,也是违背上天的意愿的。其实依照你我现在所拥有的,已经比普通人拥有太多了,财富,容颜,岁月!你还想要怎么样?我希望你停止这种疯狂的念头!” 铁衣眯起眼睛看着倪裳:“倪裳,你真善良,可是,你真的拥有这个世界上更多美好的东西了吗?” 倪裳:“难道没有吗?” 铁衣一声冷笑:“你这番话说得有情有义,冠冕堂皇,可是,我看见你拥有的,只有孤独,寂寞,永远活在逃避和躲闪之中的痛苦,两百多年来,没有爱情,没有亲情,甚至连友情都是虚假的,我们并没有什么错,可是却好像是这个世界的异类,不敢接近人群,不敢暴露自己的身份,因为那样,我们可能会被关进实验室,或者像一只猴子一样被牵着去到处供人观赏,我们不敢。所以,我们在这个世界上,没有名字,没有痕迹,没有人知道我们是谁,我们也不敢让人知道,对吗?你难道不觉得,这个世界,对我们太不公平了吗?” 铁衣最后的一句反问,几乎是在咆哮。 倪裳看着铁衣,觉得他说得一点儿没有错,他们,的确是同一类的人。 “别这样,别伤心,毕竟,我们看尽了这个世界那么多繁华和没落,我们还是幸运的!” “别再自欺欺人了!” 铁衣厉声打断了倪裳的话:“我不是圣人,我受尽了两百多年的痛苦和孤独,最初的时候,到处颠沛流离,过着担惊受怕的日子,后来安定下来,我很满足,但是却发现,我只能生活在不为人所知的地方,不敢让人知道我是谁,我来自哪里。所以,我现在就想用我拥有的东西,去拥有更多,这并没有什么错,不是吗?” 倪裳默默无言地看着铁衣,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好了,不说了,我只是想让你了解我的真实想法,倪裳!” 铁衣放下了手里的遥控笔:“走,我们和威尔教授一起去吃中午饭,今天,是欢迎你到来的日子,我们应该吃点儿好的来庆祝一下才对。我相信,你会喜欢这里,迷恋这里的一切,而不愿意离去了。” 他一边说,一边走过来,轻轻地拥抱了一下倪裳,在她的耳边轻声说:“倪裳,相信我,只有你和我在一起,才能自由自在,无所顾忌,而且会快乐和幸福。因为,我们知道彼此的秘密!” 第126章 庄园午餐 落地窗前,铺着淡蓝色方格桌面的餐桌上已经摆好了红酒和三份牛排,西式羹汤。 “来,威尔教授,为了欢迎倪裳的到来,我们一起干一杯,这是我珍藏了六十年的法国杯莫停葡萄酒,刚从酒窑取出来,尝一下!” “真是太荣幸了!”威尔举杯,向着倪裳:“能有这样的美酒,和这样的美女,这顿饭,真是太愉快了,倪裳,欢迎你!” 倪裳举杯,三个人一起碰一下,铁衣和威尔一饮而尽,倪裳尝了一口,酒的确不错,她放下酒杯,铁衣已经将烤好的牛排挪到了她的面前:“尝一下我的私人厨师的手艺!” 倪裳用刀切了一块牛排,用叉子放进嘴里,是顶级进口牛排的味道,不柴不腻,一嚼即化。 “怎么样!”铁衣看着倪裳:“黑金庄园的一切,你还喜欢吗?” 倪裳微笑一声,不作回答。 “怎么?不喜欢?” 铁衣转头看着威尔:“威尔,你喜欢这样的生活吗?” 威尔两手一摊:“我相信全世界的人,都喜欢这里的一切,景色,美令,美景,和舒适的衣食住行!” “但是……”铁衣说:“倪裳说她不喜欢!” “why?”威尔看着倪裳,用英语问道:“你为什么不喜欢这里的生活?” “因为这一切,都不属于我!” 倪裳同样用流利的英语回答威尔。 “那没有关系!”铁衣在一旁举起杯:“有威尔先生作证,我愿意把这个庄园的一半的所有权,让给倪裳小姐,意思就是,他在这里将和我是平起平坐的主人,这样的话,倪裳小姐,你愿意吗?” “那也不愿意!”倪裳依然淡淡地微笑摇头。 “why?”威尔很诧异,再一次摊开双手。 “因为中国有句古话,叫无功不受禄!”倪裳对着威尔说道:“我为什么要这样轻易地拿走韩先生的大半个产业,这个产业,对他来说可能也是攒了很久才有的。” 威尔想一想,冲着倪裳竖起大拇指:“倪裳小姐,真没想到你是这样一个品格高尚的女孩儿,真的让我佩服!” “那么……”铁衣在一旁给倪裳的杯中添酒:“如果是有功受禄呢?” “怎么讲?”威尔问道。 “我跟你说过,让倪裳加入我们,成为我们实现梦想的重要领袖,这样,难道这个小小的庄园对她来说,还重要吗?” 威尔愣了一下,立刻哈哈大笑:“那当然,如果倪裳小姐愿意成为这里的主人,带领我们赢得这个世界的名誉,财富,那,这个庄园真的不算什么了。” 铁衣得意地举杯:“来,为倪裳将成为这座庄园新的女主人,我们要干一杯!” 他和威尔的杯子,在空气中碰出了清脆的一声响。 但是倪裳的杯子,始终握在手里,没有举起来。 “怎么?倪裳,不和我们一起举杯庆祝么?” 威尔看着倪裳,问道。 “呵,这没有好庆祝的,因为入主这里成为你们中的一员,也只是你们的想法,我并没有考虑好,为什么就要举杯庆祝呢?” 威尔转头看着铁衣。 铁衣的脸色沉了一下,立刻又变得和颜悦色:“这没有什么,倪裳,我知道,你才来这里不到五小时,做出决定当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没关系,我们先为我们的相聚干杯,其它的事,我们慢慢再聊,好吗!” 他先端起手中的酒杯,一饮而尽。 威尔看一眼两个人,也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铁衣拿过小碗,给倪裳盛了一碗玉米浓汤,放在她的面前:“来,倪裳,先吃饭,其他的事,不要想,吃完饭,休息一会儿,奔波了几天,我想你也累了,我需要恢复元气。” 倪裳看着铁衣:“蒲松在哪里?” 铁衣的脸色瞬间沉了一下,他看一眼对面的威尔:“我们在吃饭的时候,不要谈这个话题好吗?” “为什么不能谈,你用下作的手段,用差点儿置人于死地的手段逼我来这里,我当然得关心这个人的死活。” 铁衣脸色阴沉,放下手里的刀叉:“那么,你想要怎么样?” “放了蒲松,让我看着他从这里出去,然后我们才有可能谈接下来的事情。” 铁衣转过头,看着窗外远处无边的松林:“如果我不答应呢?” “那么,你休想让我再开口说一句话,你可以杀了我!” 一旁的威尔立刻大呼:“哦no,那不好,那不可以,倪裳是无价之宝……” “好,我答应你的条件!” 铁衣冷冷地说道。 第127章 铁衣的身世 “看见了吗?” 铁衣站在落地窗前,看着楼下那片开阔的林间:“看见了吗,那是蒲松,他在这里睡了一个晚上,有最好的医生给他做了伤口缝合,他现在很清醒,我让人把他从这里送出去,他离开后,将永远也不可能找到这里,也不会再回来,如果你对他还有想法,可以在这里多看他两眼,以后,可能永远也看不到了。” 倪裳隔着玻璃,看见蒲松的头上蒙着黑色的头罩,被人推搡着走向一辆黑色的车边,打开车门,塞进了车里。 车开动,顺着楼下的林间小道驶向外面,很快便消失在了茂密的林间小道里。 “他走了!”铁衣站在倪裳的身边:“他安全地离开了这里,这下你应该放心了吧!” 倪裳转过身,回头:“他离开这里,我的确就放心了,毕竟,他不是你要的目标对吗,我不能让无辜的人牵连进来。” 铁衣盯着倪裳看了一会儿,哼哼笑了:“的确是这样!” 倪裳说:“接下来你要我做什么?” “不做什么。”铁衣说:“走吧,我们继续喝酒聊天,下午你休息一会儿后,下午我会带你在庄园周围看一看,听听山间的鸟鸣声,春天是不可辜负的!倪裳,你需要好好休息几天,我们的人生很长!” 倪裳和铁衣回到了餐桌边,威尔已经回他的实验室了。 “我想知道,你的人生为什么很长的原因!” 倪裳看着铁衣,说。 铁衣看着倪裳的眼睛,微笑:“我发现,你开始关心我的,想要了解我,这很好,这说明你开始想知道我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对我这个人开始好奇。” 倪裳点头:“是啊!” “那很好,我来告诉你!”铁衣端起酒杯,轻轻地碰一下倪裳面前的杯子:“陪我喝一口。” 他抿一口酒:“我比你要小一些,我生于1880年,那是一个苦难的年代,而且,更加悲惨的是,我和你一样,从小就父母双亡,不过我没有你那么幸运,你出生在大户人家,从小过着富足的生活,锦衣玉食,家里还有奴仆伺候,而我,从记事起,我的人生就是和流浪,饥饿联系在一起。在那个战乱的年代,我能活下来就是个奇迹。在我十几岁的时候,我实在没有办法生活下去,在乞讨的时候,刚好碰到山匪打劫,我于是求山匪头目收留我,我吃上了土匪这碗饭。那段时光,其实很快乐,兄弟们一起出生入死,大碗喝酒,大块吃肉。不过,命也是悬在腰上的,你可能想不到,我每天清晨醒来,觉得自己还活着,就是最幸福的事情。” 铁衣端起酒杯,再抿一口酒,看着窗外的景色,似乎在回忆一百年前的时光。 “后来呢?”倪裳问他。 “这样的岁月,我过了将近十年,身边的兄弟不停地死去,又加入新的兄弟,是我命大,虽然九死一生,但是竟然活了下来。并且,我成了这个队伍的头领。我们住在山林里,多不过三十人,少不过二十人,自由自在,在乱世中让自己不至于饿死。但是,匪类终不能长久,我们最终还是迎来了灭顶之灾,那一年,官府剿匪,派出了千名官兵围剿,我们终因为寡不敌众,三十多名兄弟战死的只剩下了我和另四名弟兄。我在深夜中,带着这四名兄弟且战且退,一直退到一处悬崖边上时,五个人就只剩下了我一个人。因为我是匪首,官兵人人想要拿我去领赏银,也没有对我痛下杀手。我一看也没有了什么生路,反身就跳下万丈悬崖。我醒来时,看见天上明月高悬,我虽然满身是伤,但是竟然奇迹般地活了下来,并且,一直活到了现在。” 倪裳听完铁衣的讲述,也呆住了。铁衣的经历,和自己虽然轨迹不同,但是结果却一模一样。 “这一切,都是上天对你的恩赐。”她喃喃说道,也是对自己说。 “所以,我从发现自己拥有了这不死之身之后,我不会再去做土匪,我觉得,我应该拥有更好的生活,这是上天对我的格外垂青。我开始一个人走遍全天下,我也开始积累财富,开始过上比普通人更好的生活,就和你一样,唯一和你不同的是,我知道你一直独来独往,而我,不喜欢孤独和寂寞,我过惯了被兄弟们前呼后拥的生活,我享受这种生活,所以你看,我有自己的庄园,而且,我希望在不久的将来,我能拥有更大的帝国,属于我自己的帝国,当然,只是财富的帝国。” 倪裳看着踌躇满志的铁衣,不知道应该怎么回答他。 第128章 女孩儿安娜 “你周围的人,知道你的身世吗?”倪裳问铁衣。 “你觉得呢?”铁衣反问倪裳。 倪裳默然无语。 “你是不是一直觉得,自己拥有不死之身,是一件可怕而又不可告人的事情?” 铁衣问倪裳道。 倪裳不置可否。 “我们并没有什么错!”铁衣说:“是上天给了我们这样的人生,这应该是一种荣耀,而不是逃避,我可以告诉你,我的庄园中六十多个人为我服务,他们都知道我的身份,知道为什么我敢这样告诉他们吗?” “为什么?” “因为,他们自从进到这里,就不会再出去,也不想再出去,这里有最好的生活,衣食无忧,从生到死,我都负责他们的一切,你说,他们还不视我为王么,一生都忠心耿耿服务于我吗?” “包括威尔教授吗?”倪裳问道。 “他不是我的奴仆,他是我的合伙人,和朋友,就像你一样。他想从我身上研究出人类不死之谜,而你,这是他一生最热爱的事情,只要给他一间实验室,给我的几根头发,几口唾液,他就心满意足了,当然,对你,他也会这样。” “如果我不愿意给呢?”倪裳冷冷地问道。 铁衣凝住笑容,静静看着倪裳:“倪裳,你为什么要这样倔强,这有什么意义呢?” 倪裳并不回答。两个人四目对视,空气凝僵。 两个人中间的小几上,此时正用小木炭炉煮着一壶咖啡豆,浓烈的咖啡香气弥漫在两个人的中间。铁衣从炉上拿过咖啡壶,给两个咖啡杯中倒了咖啡,给倪裳的杯中加了两块方糖,自己的没有加。 “这是从巴西带过来的上好咖啡豆,原味儿很苦,女孩儿不应该喝太苦的东西,所以我加了糖,你尝一下。——倪裳,我希望你以后的生活,都不要太苦!” 倪裳看着铁衣,知道他话里的含义。 “铁衣!” 一声清脆的喊声传了过来。倪裳顺声转头,看见在门口,站着一个女孩儿,一个金褐色曲卷头发的女孩儿,正站在门口。她穿着蓝色的短裙,看见倪裳的一瞬间,女孩儿呆愣了一下,满脸灿烂的笑容也淡了下去。 “你是谁?”女孩儿走到两个人的身边,盯着倪裳问道。 “她是倪裳!”铁衣抬起头对女孩儿说道。 “倪裳?很奇怪的名字,倪裳是谁?是你的姐妹吗?” “不是,是我的朋友!”铁衣微笑着对女孩儿说道。 女孩儿向倪裳伸出手:“我叫安娜,很高兴认识你。” 倪裳也伸出手,和女孩儿握了一下指尖。近距离,她看见安娜有一双浅碧色的眼睛,鼻梁高挺,鼻冀两则带着淡淡着雀斑,皮肤也较亚洲人白晰一些。 如果没有错,她应该是一个中西混血儿。 “我叫倪裳,认识你我也很高兴。”倪裳说。 安娜甩开手,走到咖啡桌边的另一边坐下去,自己动手倒了一杯咖啡,端起来喝了一口,问铁衣:“你们两个人在这里喝咖啡,为什么不叫我?” “我和倪裳是好久不见的朋友,今天请她来这里作客,有很多话要聊啊!你在干嘛?” 倪裳看见安娜的脸凑向铁衣:“我在林间骑自行车玩,一个人也没有人陪我,我打你手机也不接,所以才上来找你的。” 铁衣微笑:“你一个人玩挺好,我又不喜欢骑自行车,没办法陪你。” “那么,这位客人倪裳喜不喜欢骑自行车呢?” 安娜看着倪裳说。 “她也不喜欢!”铁衣替倪裳回答,同时转头看着倪裳:“是不是倪裳?” 倪裳不置可否地微笑。她不动声色地坐在铁衣的身边,端起自己咖啡杯,要喝。 “咖啡凉了,换一杯吧!”铁衣伸手从倪裳的手里拿过去了咖啡,换了一个杯子,从正在煮着的咖啡壶里倒了一杯滚烫的咖啡,加了两块方糖,放到了倪裳的面前。 对面,安娜的脸色瞬间变了一下。这是一个女人看见另一个女人被自己亲近的男人宠溺时才有的神情。 倪裳心中说:原来是这样! 安娜咬着嘴唇,问倪裳:“倪裳是来黑金山庄作客,那什么时候走呢?” “倪裳不走了!”铁衣继续替倪裳回答:“她以后要常住在这里,这里也是她的家,希望安娜你能成为倪裳的朋友,两个女孩儿在一起,可以作个伴儿,不过你也不要整天缠着倪裳,她有很多事要做的,她不会陪你去骑自行车的。” 倪裳不说话,自顾喝着咖啡,看见坐在对面的安娜白晰的脸上,脸色微红,神情带着一丝掩饰不住的恼怒。 这个女孩儿显然是吃醋了。 第128章女孩儿安娜 “你周围的人,知道你的身世吗?”倪裳问铁衣。 “你觉得呢?”铁衣反问倪裳。 倪裳默然无语。 “你是不是一直觉得,自己拥有不死之身,是一件可怕而又不可告人的事情?” 铁衣问倪裳道。 倪裳不置可否。 “我们并没有什么错!”铁衣说:“是上天给了我们这样的人生,这应该是一种荣耀,而不是逃避,我可以告诉你,我的庄园中六十多个人为我服务,他们都知道我的身份,知道为什么我敢这样告诉他们吗?” “为什么?” “因为,他们自从进到这里,就不会再出去,也不想再出去,这里有最好的生活,衣食无忧,从生到死,我都负责他们的一切,你说,他们还不视我为王么,一生都忠心耿耿服务于我吗?” “包括威尔教授吗?”倪裳问道。 “他不是我的奴仆,他是我的合伙人,和朋友,就像你一样。他想从我身上研究出人类不死之谜,而你,这是他一生最热爱的事情,只要给他一间实验室,给我的几根头发,几口唾液,他就心满意足了,当然,对你,他也会这样。” “如果我不愿意给呢?”倪裳冷冷地问道。 铁衣凝住笑容,静静看着倪裳:“倪裳,你为什么要这样倔强,这有什么意义呢?” 倪裳并不回答。两个人四目对视,空气凝僵。 两个人中间的小几上,此时正用小木炭炉煮着一壶咖啡豆,浓烈的咖啡香气弥漫在两个人的中间。铁衣从炉上拿过咖啡壶,给两个咖啡杯中倒了咖啡,给倪裳的杯中加了两块方糖,自己的没有加。 “这是从巴西带过来的上好咖啡豆,原味儿很苦,女孩儿不应该喝太苦的东西,所以我加了糖,你尝一下。——倪裳,我希望你以后的生活,都不要太苦!” 倪裳看着铁衣,知道他话里的含义。 “铁衣!” 一声清脆的喊声传了过来。倪裳顺声转头,看见在门口,站着一个女孩儿,一个金褐色曲卷头发的女孩儿,正站在门口。她穿着蓝色的短裙,看见倪裳的一瞬间,女孩儿呆愣了一下,满脸灿烂的笑容也淡了下去。 “你是谁?”女孩儿走到两个人的身边,盯着倪裳问道。 “她是倪裳!”铁衣抬起头对女孩儿说道。 “倪裳?很奇怪的名字,倪裳是谁?是你的姐妹吗?” “不是,是我的朋友!”铁衣微笑着对女孩儿说道。 女孩儿向倪裳伸出手:“我叫安娜,很高兴认识你。” 倪裳也伸出手,和女孩儿握了一下指尖。近距离,她看见安娜有一双浅碧色的眼睛,鼻梁高挺,鼻冀两则带着淡淡着雀斑,皮肤也较亚洲人白晰一些。 如果没有错,她应该是一个中西混血儿。 “我叫倪裳,认识你我也很高兴。”倪裳说。 安娜甩开手,走到咖啡桌边的另一边坐下去,自己动手倒了一杯咖啡,端起来喝了一口,问铁衣:“你们两个人在这里喝咖啡,为什么不叫我?” “我和倪裳是好久不见的朋友,今天请她来这里作客,有很多话要聊啊!你在干嘛?” 倪裳看见安娜的脸凑向铁衣:“我在林间骑自行车玩,一个人也没有人陪我,我打你手机也不接,所以才上来找你的。” 铁衣微笑:“你一个人玩挺好,我又不喜欢骑自行车,没办法陪你。” “那么,这位客人倪裳喜不喜欢骑自行车呢?” 安娜看着倪裳说。 “她也不喜欢!”铁衣替倪裳回答,同时转头看着倪裳:“是不是倪裳?” 倪裳不置可否地微笑。她不动声色地坐在铁衣的身边,端起自己咖啡杯,要喝。 “咖啡凉了,换一杯吧!”铁衣伸手从倪裳的手里拿过去了咖啡,换了一个杯子,从正在煮着的咖啡壶里倒了一杯滚烫的咖啡,加了两块方糖,放到了倪裳的面前。 对面,安娜的脸色瞬间变了一下。这是一个女人看见另一个女人被自己亲近的男人宠溺时才有的神情。 倪裳心中说:原来是这样! 安娜咬着嘴唇,问倪裳:“倪裳是来黑金山庄作客,那什么时候走呢?” “倪裳不走了!”铁衣继续替倪裳回答:“她以后要常住在这里,这里也是她的家,希望安娜你能成为倪裳的朋友,两个女孩儿在一起,可以作个伴儿,不过你也不要整天缠着倪裳,她有很多事要做的,她不会陪你去骑自行车的。” 倪裳不说话,自顾喝着咖啡,看见坐在对面的安娜白晰的脸上,脸色微红,神情带着一丝掩饰不住的恼怒。 这个女孩儿显然是吃醋了。 第129章 我喜欢铁衣 “这个女孩儿喜欢你!”倪裳趁着安娜离开一会儿的间隙,喝着咖啡对铁衣说道。 “你很留意这个,难道,你也喜欢我?”铁衣用轻佻的语气说道。 铁衣的话让倪裳一下子也觉得这话题很无聊:“我只是随口一说而已,和我并没有什么关系。” 铁衣轻笑:“和我也没有什么关系,你知道,我们是和平常人不一样的,有些事情,有些感情,还是不要碰的好。比如你和那个叫蒲松的,他不配你。” 倪裳皱了一下眉头,她想起来,蒲松已经离开这个叫黑金山庄的地方,那么他是否平安?离开后,他会怎么样? 他说不定不会就此罢休,他会来找她。 这样一想,她不禁倒吸一口气。从他目前对铁衣的了解,这个人坐拥着这样一个黑金庄园,豢养着威尔这样的生物科学家,而且还有更大的野心……,蒲松如果不自量力来找麻烦,难免会引来更大的麻烦。 看见倪裳低着头不语,铁衣敲敲面前的桌子:“喂,你在想什么?想蒲松?” 倪裳抬起头,斜视着铁衣:“我不喜欢无聊的话题!” 铁衣看着倪裳:“好,我们不说这个无聊的话题,我们说点儿有意思的。今天晚上,天气不错,我和威尔安娜一起,在下面的林间草坪,准备了一次篝火夜餐,隆重欢迎你的到来。我已经让人提前准备了,你去休息一会儿,等到晚上,要好好开心地玩儿啊!” 倪裳不说话,铁衣站起身,送她回到房间门口,自己并不进去,站在门口说了好好休息,转身走了。 倪裳看着铁衣的背影:这个人除了野心勃勃外,其它的行为倒还像个绅士,而且,他有着和自己一样的命运,比起蒲松,她和铁衣在一起,没有隐瞒,不论说什么事,都很是坦诚。 不过,这个念头只是在脑海中转了一圈,她立刻醒过神来:呵,我怎么会想这些事。经历这么多事,还真是困了,还是先好好睡一觉再说吧。 这样想着,她穿过客厅,进了卧室,仔细地检看了一下卧室里的布局,感觉没有什么不安全的地方。宽大而柔软的床让她倦意更浓,她从衣橱里找出一套睡衣换上,躺到床上后,很快便进入了沉沉的梦乡。 她在梦中,竟然又一次梦到了蒲开颜,不过,依然是那个颀长挺立的背影。她想要追上他,却始终追不上,她喊他,他也似乎一直听不到,就那样在黑暗中一步一步地往前走着。 她觉得焦急又难过,脚步踉跄地追着,追着……,突然从旁边冲过来一个人,凶狠地拦住了她,她抬头看,竟然是蒲松。 蒲松满脸是血,正恶狠狠地看着瞪着自己:不要追了! 他说:不要追了,你和我们不是一样的人,你和铁衣才是一起的…… 不是…… 她拼力大喊,却一下子惊醒了。霍然睁开眼,她看见眼前一双碧蓝色的眼睛正静静看着自己。 “不是什么?”安娜看着她:“你睡觉做恶梦了,喊不是,你不是什么?” 倪裳翻身坐起来:“你什么在我的房间?” “晚上的篝火晚宴已经准备好了,铁衣让我来叫你,我就进来叫你了,准备看看你睡着的样子,结果刚好碰到你做恶梦了,呵!” 安娜一副瞧热闹的神情让倪裳心里大为光火。 “你没有经过我的允许进到卧室,这样很不礼貌。” “我知道啊,但是我就是想进来,就是想看看你,因为我想了解你更多一些。” 倪裳翻身下床:“我没有什么好了解的,就是一个普通人,和你一样。” “但是铁衣为什么对格外关心和关注,我来这里已经一年多了,我从来没有见他邀请过客人来黑金山庄,也没有见他有朋友来往,而你来这里,却让他腾出了整整一幢楼来给你居住,来准备了隆重的篝火晚宴要为你庆祝,这真是太让我想不通了。” “你想不通,是因为你太在意他了!”倪裳往客厅的方面走,安娜跟在她的身后。 “没错,我的确太在意铁衣,你难道对我不想有太多的了解吗?” 倪裳回头看着安娜:“我不了解你,但是我想,你喜欢铁衣对吗!” 安娜耸耸肩:“没错,我承认。铁衣又帅又聪明,而且有很多钱,又非常绅士,我想信是个女人都会喜欢他的。他是我哥哥威尔的好友,我和威尔是同父异母的兄妹,我们的父亲在澳洲生了我哥哥威尔,又在中国生了我,父亲带威尔来中国后,他也喜欢上了这里,我和威尔感情很好。威尔遇到铁衣后,铁衣要威尔和他一起做关于人类超能基因的研究,我于是也就在黑金庄园里住了下来。铁衣是个绅士,他一直像妹妹一样照顾关心我,但是……我喜欢他,你已经知道了,是那种不想让别的女人染指他的喜欢,你明白吗?” 倪裳回过头看着安娜:“我明白!” “好了,下面已经准备好了,我们下去吧,欢迎你的篝火晚宴就要开始了。” 安娜看着倪裳的眼睛说道:“记住我刚才跟你说的话!” 倪裳笑一笑,点点头。 第130章 山庄晚宴 夜幕即将降临的黑金庄园,远处夕阳如金,映衬的整个庄园像画中之境。 夏季即将来临,是一年中最好的季节。 在一处湖泊和树林环绕的草坪处,已经布置好了晚宴现场,十几米的长桌上面,摆着雪白的桌布,桌上摆满了鲜花果盘和各种酒和甜点、冷餐。而在上桌不远处,已经架起了烧烤架,旁边是六名身穿黑色t恤的青年男子,正在准备烧烤。 “倪裳!”铁衣一身正装走过来,看着穿着长裙的倪裳:“不错,这几件衣服是我为了迎接你的到来,特意从法国定制的,前几天才到,你今晚穿的这条,银白色,缀淡灰色边饰,嘿,很不错,等会儿夜灯亮起来,整个人肯定都会熠熠生辉的,和你的名字真是般配,倪裳!” 他伸过手,牵住了倪裳的手,带她往方桌边走去,威尔和安娜兄妹两个人正在桌边聊天,还有四名侍者给他们倒酒。 “有点儿单调啊,要是有再多一些人一起玩儿就更好了,会更热闹一些。”安娜很开心,一边嚼着水果,一边手舞足蹈。 “不如……”她说:“让这些人和我们一起玩吧,我们一起烧烤,一起跳舞狂欢。” 安娜对铁衣提议说。 铁衣走过去端起一杯酒,递给身边的倪裳:“在黑金庄园,主人就是主人,仆人就是仆人,是要有界限的,我不想轻易打破这个界限。我们四个人也很热闹啊,一边聊天一边吃喝,还有音乐。” 他一挥手,便有两个穿着短裙,手里拿着小提琴的女孩儿过来,站在酒桌旁开始演奏,是《蓝色多瑙河》 倪裳轻笑一声。这是一场貌似很高雅的山庄晚宴,但是却冷冰冰的让人感觉不舒服。十几名侍者都是铁衣豢养的奴仆,就像他自己所说的,他是这里的主人,只有一个合作伙伴,和一个爱慕他的女孩儿,除此之外,和自己没有什么区别,唯一的区别是,一百多年后的铁衣,身上依然没有脱去那层山匪的气息,黑金山庄依然是他的山林,他是一个山大王,只不过,他现在衣着得体,喝着红酒,结交了生物科学家,成为这个世界的精英人士。 “倪裳,喜欢这样的晚晏吗?”铁衣高挺着英俊的发型,转过脖子问她道。 “很喜欢!”倪裳微笑着说道,和铁衣碰一下杯,抿了一口酒,过去和威尔安娜他们一起聊天。 “倪裳小姐真是美丽啊!”威尔看着倪裳说,眼睛里是由衷的赞叹。 “难道,我不美丽吗?”一旁的安娜用半开玩笑,实则是真心嫉妒的语气问哥哥。 “你当然也很美丽,不过只能说是漂亮,而不是美丽。” “美丽和漂亮有区别吗?不过我更喜欢别人说我漂亮,而不是美丽,美丽是一个古典的词,似乎不太适合我。” “是啊,美丽是一个很古典而高贵的词儿,她不单形容女子的容貌,更形容女子的气质,不是所有漂亮的女孩儿都是美丽的。” 威尔微笑地看着倪裳,是对安娜说,也是对倪裳说。 安娜明显地不高兴起来,但是她压制住了自己的妒火,和倪裳轻轻碰了一下酒杯后,放下杯子走到了铁衣的身边:“铁衣,陪我跳舞!” 铁衣看一眼倪裳,只好牵着安娜的手,合着《蓝色多瑙河》的音乐,慢慢地跳舞。 威尔也过来,请倪裳跳舞。 威尔是一位绅士,即使跳舞,他微腆的肚子也始终离倪裳的腰有一寸的距离。 “威尔先生!”倪裳说:“你来黑金庄园多久了?” “两年了!”威尔说:“我喜欢这里的安静和中式的生活。不过韩先生很喜欢西方的生活,这倒和我刚好相反,这似乎是一种文化互补。” “可能吧!”倪裳笑着说道。 “倪裳小姐有着中国现代女性的大方,但是又有一种古典的美丽,你的美丽真让人赏心悦目。” “谢谢!”倪裳跟随着威尔的脚步,轻快地转着华尔兹。 “你的舞姿也非常美,不过……” 倪裳看着威尔的眼睛:“不过什么?” “比起倪裳小姐的美貌,我更想了解你的过去,和你经历过的生活,毕竟,你是一个奇迹,和铁衣先生一样的奇迹,是上帝给这个世间的宠物。” “只要威尔先生想要了解的,我都愿意让您知道,不过,这需要一点儿时间。” “当然!”威尔的眼睛里流露出万分的欣喜。 第131章 可怕的铁衣 第131章可怕的铁衣 “先生,烤肉已经好了,是拿过来还是您和客人过去吃。”一名身材健硕的黑t男子过来躬身对铁衣说。 “让他们拿过来吧!”铁衣转身对倪裳说。 “不,我们过去吃,我要自己烤肉吃。”安娜却在一旁叫起来。 “对,我们自己过去吃吧,这样更有趣一些。”倪裳对铁衣说道。 铁衣只能同意两个女人的意见,和威尔一起跟着她们来到了烧烤的地方。 六名戴着白色手套的黑t男子看见他们,都躬身行礼,然后把烤好的肉和蔬菜由那名身材健硕的男子端过来,放在了一张铺着白布的方桌上。 铁衣拿起一串烤肉递给倪裳,要递一串给安娜时,却看见她已经站到了木炭炉前,拿起几串肉翻烤起来,玩得不亦乐乎。 威尔看见妹妹自己烧烤,立刻也童心大盛,也过去从一个黑t男子的手里夺过了烤具,自己翻烤起来。 “喂,这样很好玩,快过来,我们一起烧烤!”他冲倪裳和铁衣喊道。 倪裳于是也过去,拿起刚才那名健硕的黑t男的烤具,娴熟的在木炭上烤一支烤肠。 六名黑t恤男子看见主人和客人们烧烤,立刻停下来,背着手整齐地站到了旁,肃然而立。 “帅哥,来呀,来和我们一起烤肉!”安娜喊他们。 神情严肃一丝不苛的黑t男面面相觑,没有一个人敢过来。 威尔也加入了召唤他们的队伍:“不要拘束,过来,我们一起嗨皮!” 铁衣看着威尔和安娜的热情,朝那几个年轻人挥了挥手,年轻人见铁衣同意了,便凑了过来,和倪裳他们一起拿着各种肉和蔬菜在炭火上烤了起来。 年轻人当然是爱玩的,气氛瞬间活跃了起来,不但烤炉旁的年轻人,就连酒桌边的四个人,以及旁边的清洁工,也被安娜召唤了过来,黑金庄园里的气氛,突然变得从未有过的热闹和欢快。 大家一起吃烤肉,水果和饮料,当然其他人不敢去喝酒,他们还是懂得分寸的。 黑金庄园,这是一个等级森严的地方。 倪裳端着酒杯,慢慢地踱到了那个身材颀长的黑t男子身边,他的手里正拿着一瓶饮料在喝,在灯光和月光下,看着周围的人们,脸上露着欢快的笑容。 “你好!”她说:“今晚很开心吧!” “哦!”颀长身材的年轻人吃了一惊,但是立刻很开心地冲倪裳鞠躬:“很开心,这么多人一起玩儿当然很开心了,还有这么漂亮的美女。” “以前也这样玩过吗?”倪裳问道。 年轻人摇摇头:“没有!” “我叫倪裳,你叫什么?”她问年轻人。 “我?我叫韩风!”年轻人回答。 “韩风?”倪裳审视着眼前的年轻人:“你姓韩吗?” “是,这里所有的人都姓韩,跟韩先生一个姓。” “那么,我猜,其他人有可能叫韩雨,韩树,韩林,韩田……,对吗?” “对啊对啊!”韩风眼里露出崇拜:“您怎么知道?” “我猜的啊!”倪裳抿一口酒:“你从小就生活在这里吗?” “对!”韩风说:“我从记事起,就和其他兄弟生活在黑金庄园,是韩先生把我们培养成人的,在这里学会了很多东西。韩先生说,以后有机会,会让我们去外面看看,还会跟威尔先生去更远的国家。” 倪裳看着眼前的韩风,突然感觉到一阵恐惧。她转眼看着不远处正被安娜缠着烤肉的铁衣,感觉那个人,真是一个魔鬼一样的人。 他建立了黑金庄园,控制着这些人为自己驱使,而现在,他的野心是建立一个黑金帝国,他需要更多的财富和地盘,还有更多能被他控制、供他驱使的人,这不是他一个人能够完成的,她要拉她来入伙,来帮他完成他的宏大理想。 这真是一个可怕的人,可怕到让人胆颤。 第132章 我是韩风 “你叫我姐姐就好!”倪裳对韩风说道。 “这个!”韩风很受宠若惊:“这个真不敢,你还是叫您!对了,您也姓韩吗?” “不,我姓倪!你叫我倪姐姐就好!” “倪姐姐!”韩风虽然有些惶恐,但是也显得很开心。能看出来,他们在这里并没有见过太多的外来客人,可能和外界的人说话的机会都很少:“能认识你真是很高兴,你在这里需要我帮什么忙,尽管说,我会尽我所能帮你的。” 倪裳看着韩风:“你今天早上送出去的那个人,那还好吗?” 韩风脸上的笑容突然僵住,他看着倪裳,手里端着的饮料兴起在半空中,一动不动。 “那是我的朋友,我只想知道他安全没有,并没有其他意思。”倪裳依然微笑,靠近韩风,几乎是在他耳边说。 韩风愣了有半分钟:“他很安全,我送他到安全的地方,才离开的……” “那就好!”倪裳伸手拍了拍韩风的手肘:“谢谢你,弟弟,我们去吃烤肉吧!” 他带着韩风向烤肉桌边走去,大家都很开心,没有人注意到两个人在说什么。 韩风也立刻忘掉了刚才这小小的插曲,从火红的碳火上取了烤好的羊肉,拿给倪裳:“姐姐,这个羊是我们自己养的,很鲜美,你尝一下,保证你喜欢。” 连羊肉都可以自养,黑金庄园,看来真的是不容小觑啊。倪裳接过羊肉,递到嘴里尝了一块,的确嫩而不膻,鲜美无比。 “香吧!”韩风问她。 “香极!” “嗯,这是我亲手烤的,拿过来给倪姐姐吃,你喜欢就多吃一些。” 倪裳冲着韩风感激地一笑,两个人都很开心。 韩风继续拿烤肉给倪裳吃,两个人边吃边聊。韩风告诉倪裳,黑金庄园很大,除了能看见的两幢楼之外,在庄园的后面,还有大片的土地和牧场,土地可以种植,牧场里养了家畜家禽,完全够庄园里的人吃了,庄园里,除了衣服和先进的电器是主人铁衣定期运送进来的之外,其它日常用品都可以自己制作,有专门制作人。庄园用风力和太阳能发电,水也是自己净化过的,就连烧烤用的木炭,都是他们自己制作的。但是庄园里到底有多少人,连韩风都不知道,只知道这里都属于主人铁衣的地盘,所有人都要听他的,他是这里的皇帝。 “这里真是一个好地方!”倪裳也不禁感慨:“真正的世外桃源!” “铁衣,他经常离开庄园吗?”倪裳咬了一块羊肉,似乎不经意地问韩风。 “嗯,有多一半时间他都不在庄园,我们也经常见不到他。” “那么,他不在的时候,谁管理黑金庄园呢?” 韩风摇头:“没有人来管理,说实话,主人不在的时候,我们会更开心一些,自己做好自己的事情,等他回来,他高兴了,我们也就开心!” 倪裳:“那么,你们就没有人想要趁着他不在的时候,从这里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吗?” 韩风有些诧异:“不会啊,为什么要去外面?外面都是荒山野岭,我们出去没有饭吃没有钱不认识人,肯定会饿死的,我们这里什么都有,有吃有喝有住的地方,为什么要出去?” 这下子轮到倪裳诧异了。原来,韩铁衣把这些人从小豢养在这里,竟然已经从思想和行为上完全控制了他们。 “其实,外面的世界,并不全部都是荒山野岭,外面的世界,也很精彩……”倪裳对韩风说。 “倪裳!” 她的话音刚落,却被一个声音打断了。她回过头,看见铁衣正朝他走过来。 韩风看见铁衣,立刻站直身子,躬身弯腰,然后走开了。 “我刚去了一下洗手间,你怎么就和他们在这儿聊上天了?”铁衣有些不悦地看了一眼韩风的背影:“记住,不要和这些人聊天,他们没什么见识,什么都不懂。在这里,他们就只是一些像机器一样的佣人,吃饭,干活儿,——走,我带你去跳舞吧!” 铁衣伸手过来,握住了倪裳的手,带他往草坪那边走去。 倪裳第一次,对铁衣感觉到了发自内心的害怕。 他真的是一个恶魔一样的存在。 但是她此时身不由己,因为,这是在铁衣的地盘上,所有人都要听他的,包括自己。 第133章 都要讲规矩 “我刚去了趟洗手间,一转头就不见你了。记住,在我的山庄里,除了我,安娜,威尔,不要和别的人说话,也不要接近他们,在这里,他们没有思想,你也无法从他们那里得到任何有意义的信息,——来,我们跳舞!” 他一只手挽住倪裳的腰,另一只手举起来,朝乐队的方向示意了一下,立刻,乐队换了一个华尔兹的曲子,铁衣挽住倪裳的腰,在她耳旁说:“没有问题吧!” 倪裳随着铁衣的脚步,优雅地起舞,她的确没有问题。远处的威尔和安娜看着两个人,一边兴致盎然地交谈,一边喝着酒。 但是就是在一支曲子将要结束的时候,倪裳看见安娜离开了自己的哥哥,走到了韩风身边,贴身和他说着什么,不时发出一声开心的笑声。 安娜的笑声也吸引了铁衣,他的脸色瞬间变得难看起来,刚等到曲子结束,便松开了倪裳的手,转身朝安娜和韩风那边走了过去。 倪裳慢慢跟了过去,看着他们。 正在和安娜说话的韩风一转头,已经看见主人到了跟前,他明显的惊惶失措起来,但是不等他有任何举动,铁衣已经挥起手,一个耳光扇在了韩风的脸上。 安娜瞬间愣住了,但是不远处的威尔以及庄园里的其他人,除了微微一愣之外,都没有任何的举动,韩风立刻躬身向着铁衣:“先生,我错了!” “你错了?你错在哪儿了?”铁衣厉声问道。 “我不应该和安娜小姐说话!” 铁衣暴怒:“我告诉你,你今天晚上已经犯了两次这样的错误了!记住,如果再有下一次,你将被安排到后山去喂猪,吃住都在猪圈里,永远不要再想踏进庄园的草坪一步!” 韩风吓得脸色都变了,全身在月光下微微地颤抖:“我再也不敢了,先生!” 铁衣收敛了一下怒气,目光斜睨到安娜的脸上,看见她一脸震惊和无辜,又扫了一眼倪裳,倪裳的脸上却依然是云淡风轻。 “在黑金山庄,所有人都要讲规矩!”他高声冲着周围的人喊了一句。 除了倪裳和安娜,威尔,所有人都齐声回答了一句:“是!” 声震百米之外。 倪裳依然面无表情地看着铁衣,而安娜此时也似乎被铁衣吓着了,她扫兴地转身,去到哥哥威尔身边,闷身喝着红酒。 “好了,我们继续吧!”铁衣伸手过来,挽着倪裳的腰,似乎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你是不是喜欢安娜?”倪裳微笑着在铁衣耳边说。 “怎么可能?”铁衣哼了一声:“我不喜欢金发碧眼的女人,我是一个传统的中国男人,我喜欢具有古典美的中国女人,这一点儿,已经变不了了!” “但是,你刚才的表现,有点儿像吃醋啊!”倪裳依然淡淡地说。 “吃醋!”铁衣不屑:“我会为一个下人吃醋,你疯了吗?” “但是我感觉你就是在嫉妒啊!” 铁衣冷冷在看着倪裳:“我说过了,我没有嫉妒,不要用你的想法来猜测我,我不喜欢这样!” 他停下脚步,甩开了倪裳的手转身向安娜和威尔那边走去。 他和两个人站在一起喝酒,一边微转身看着倪裳,看她是不是过来。 倪裳并不理他,自己走到烧烤桌边,拿起几串羊肉,慢慢地翻烤着,烤炉的火让她感觉很温暖。 这种温暖让他突然想起了蒲松。 她不知道蒲松现在在哪里,是不是已经回家了。 她希望他已经安全回家,希望他身上的伤口不会让他致命。 她看着眼前火红的炭火,快速地回想起这短短的一个月来发生的事情,从初次和蒲松相遇,就开始一路颠沛流离,还遇见了这个魔头铁衣,成为她摔也摔不掉的噩梦。 她轻叹一口气,一时间有些一筹莫展。 就在她面对着炉火发呆的时候,她的肩膀被拍了一下。她怵然一惊回头,看见安娜站在她身后,看着她。 “我想和你聊聊!”安娜用一双碧蓝色的眼睛看着倪裳,眼睛里带着挑衅。 “好啊,聊什么?” 第134章 ? 我们一起住 “你已经知道,我喜欢铁衣,那你为什么不离他远点儿?你们中国人不是最讲究谦让吗?” 倪裳笑了:“我明白,我已经在尽量远离他了,你没有看到他刚才在和我跳舞时,我拒绝了他吗?我们连一曲舞都没有跳完,他就走了,他去了你身边不是吗?” “但是他没有跟我说一句话,而且心情不好,他肯定是从你这里闹了不愉快,所以才闷闷不乐,你们之间,很像情侣在闹情绪,这让我很难过,我很不开心,我希望你做到你对我的承诺:离他远点儿!” “我没办法离他远点儿啊!”倪裳将手里已经烤好的羊肉串递给安娜:“来,吃这个,很好吃!” 安娜的情绪缓和了一下,接过倪裳手里的羊肉,大口地咬了一块在嘴里咀嚼着。 倪裳靠近安娜,在她耳边说:“其实,我并不喜欢这里,一个人住那么大的房间,我并不习惯,如果你愿意,今天晚上,你陪我一起睡好不好?我或许可以给你讲一些你感兴趣的、好玩儿的事情给你听。” 安娜看着倪裳,有些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一样,但是看着倪裳确定的眼神,相信她说的是真的,禁不住点点头:“好啊,我也不想一个人住在一层空荡荡的楼里,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 “那就这么说定了,你去跟铁衣说,还是我去说?” “我去说!”安娜信心满满:“这是一点儿小事儿,我去跟他说一声,相信他也应该会很开心的。” 倪裳笑一笑,心想:“鬼知道铁衣会不会开心呢!” 她正这样想着,安娜已经拉着她的手,往铁衣和威尔那边走去。 “铁衣,跟你说一件事情,我今晚想和倪裳姐姐一起住,我一个人太孤单了!” 铁衣看一眼倪裳,又看一眼安娜:“你最好不要打扰倪裳,我知道,她喜欢安静!” “不!”安娜倔强地叫道:“我在这儿待了一年多了,一个人你不知道有多孤单,好不容易有一个姐妹来,我一定要和她一起住。” 威尔在一旁笑:“韩先生,你就答应我妹妹的这个小要求吧,她在这里的确太孤单了!” “好吧!”铁衣冷冷地看一眼倪裳:“希望你们两个人能在一起聊是愉快!” “一定会很开心的!”安娜开心地说道。 “那,这里的晚宴就结束吧,你们两个也早点回去休息!”铁衣冷冷地说完,高举起手,向乐队作了一个停止的手势后,自己转身,头也不回地离开了草坪,身后紧紧跟着六名黑衣随从。 倪裳和安娜对视一眼,安娜做了一个鬼脸:“他走了,我们刚好还可以再玩一会儿!” “你不很喜欢铁衣吗?为什么他走了你会开心?他在这里会给你压力吗?这样的感觉似乎并不是爱情,爱情应该是和自己喜欢的人时刻待在一起的!”倪裳微笑着对安娜说道。 安娜呆了一下:“我不知道,我喜欢铁衣,是因为他真的很帅,又很酷,聪明的让人嫉妒,但是他的确不是一个有趣儿的人,很多时候会让人喘不过气来,但是这又怎么样,我还是喜欢他,日思梦想都想和他在一起,当然不是时时刻刻在一起。” “照你这样说,你喜欢的,并不是他的人,而是他的地位,他的气势,他的光环,他的气场,不是嘛!” 安娜再次发呆:“这个,我并没有想过。” 倪裳微微一笑:“别想了,天不早了,我们回房休息吧。” 安娜点点头:“好!” 两个人和已经喝得有些醉醺醺的威尔告别,并肩向那幢别墅走去。 很快回到了那层铁衣安排给倪裳的豪华的楼层,安娜推门进去:“这个房间,我以前虽然进来过,但是从来没有住过,我知道这是铁衣给重要的客人留的房间,但是我来这里,却没有见一个人进来住过。你是第一个人,我也有幸,和你一起住进这里。” 倪裳并不说话,去了衣橱间换了衣服,换了睡衣出来,到卫生间去洗漱。 “你也去换衣服吧,衣橱里有许多衣服,都是新的。”她对安娜说道。 安娜却没有动,一转身,去了客厅,从酒柜里拿出两瓶红酒和两只高脚杯出来。放到了暗黑的玻璃酒桌上“刚才在外面喝的并不尽兴,不如,我们继续来喝一会儿?” 倪裳看着这个充满了挑衅姑娘,微笑点头:“好啊!” 她坐到了桌边,看着安娜打开红酒,给两只杯子里倒上酒。 “再次欢迎你来到黑金山庄,仅代表我自己!” “谢谢!”倪裳举起酒杯,两个女孩儿将杯里的酒一饮而尽。 第135章 我有爱的人 夜已深了,窗外月明如水。倪裳看着眼前的安娜,两个人已经坐在窗前喝掉了一瓶红酒,安娜醉意上来,眼神朦胧。 “安娜,你了解铁衣吗?”她问道。 “这个问题好像你已经问过了。我当然了解他,他聪明,绅士,又帅气。”安娜举起酒杯,继续喝酒,眼神里带着痴迷的对倪裳说道。 “那你知道他为什么能拥有这么大一座庄园吗?” “因为他聪明,他靠他的聪明才智得到财富,所以拥有了这座庄园。” “如果,他并不是靠他的聪明,而是靠着不正当的手段获得了财富,你还会喜欢他吗?” 安娜看倪裳:“他能有什么不正当的手段?犯罪?抢劫?还是?——好像你很了解他一样,你才来这里一天时间不到好嘛!” 安娜一口气喝完了杯中的酒,又拿过酒瓶为自己倒上:“不要拿这些话来吓唬我,我来这里已经一年多了,我了解铁衣,了解他的品质,他对这里所有人都非常好,像家人一样让他们过上好日子,我崇拜他,也爱他。” 倪裳微笑看着安娜,话锋一转:“好,我答应你,我一定会让铁衣爱上你,不过我有一个要求?” “什么?” “你告诉我,你哥哥威尔会不会想要杀了我?” 安娜很惊讶:“威尔为什么要杀了你?” “因为你说过,你的哥哥威尔是一位生物学家,他在做人类超能基因的研究,你知道吗,铁衣并不是喜欢我才带我来到这里,他怀疑我是有着超能力,所以他邀请我来这里,想要成为你哥哥的实验品,但是……” “但是什么?”安娜被倪裳的话惊到了,她好奇又疑惑地追问道:“但是,我也发现铁衣在见到我后,慢慢开始喜欢上我了。” 安娜咬着牙:“和我猜的一样,那你想怎么样?” “可我并不喜欢铁衣,我也不是什么拥有超能力基因的人,我现在只想离开这里,离开你和铁衣的感情纠纷,这让我很不舒服,你明白嘛?” 安娜半信半疑地看着倪裳:“是真的吗?” “我没有理由骗你,你看,这么大的庄园,我完全可以留下来,在这里享受最尊贵的待遇,但是我不想留下来,是因为什么?当然是因为被误会,被误会成实验品,又被你误会,这让我很不舒服不是吗?” 安娜沉思了片刻,点点头:“也对,如果是你,我也会不舒服,除非你真的喜欢铁衣。” “所以!”倪裳将脸靠近了安娜,盯着她那双蓝色的眼睛,说道:“想办法,让我离开这里,只有我离开这里,你就会又回到以前无忧无郁的生活里。好吗?” 安娜看着倪裳,半天不作声。 但是倪裳能看出来,这个女孩儿已经对她的说辞动心了但是她知道,让她动心的,并不是自己所说的说的真假,而是在衡量和斟酌,让倪裳离开这里对自己的利与弊。 倪裳从安娜的手里拿过酒瓶,给自己的酒杯中倒上,举起杯子轻轻碰了一下安娜的杯子:“铁衣,是你的初恋对吗?” 安娜点点头:“嗯!” “看出来了,你还这么年轻,当然没有谈过过多的恋爱,你爱上铁衣这样优秀的男子也是情理之中的,说实话,如果我没有心中爱的人,我也会爱上他的。” 安娜惊讶:“原来你也有爱的人!” “嗯!”倪裳点点头:“我很爱他,我们经历过生死的考验,才在一起,我怎么能轻易爱上别人呢?” “你能,跟我说说你的爱情吗?” 倪裳转开头,看向窗外的月空,沉思良久道:“可以啊,我就给你讲一讲我和我自己所爱的人的故事吧!” 安娜拼命点头:“我想听这个!” “好,我慢慢讲给你听。——我在少女无知的时候,犯过一个极大的错误,我被人欺负,却把怨气撒到了一个无辜的男孩儿的身上,致使他遭受了不白之冤,差点……” “差点儿怎么了?” “差点儿死掉。后来他幸免于难后,我们重逢,他对我非常好……” 倪裳连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会编这样一个故事给安娜听。 但是她分明看见,安娜相信了她的故事。 “那你真应该好好对他才行啊!” “那是当然了,我们有过在一起生死与共的经历,是患难之交,当然会珍惜彼此的感情。所以说,我怎么会喜欢上铁衣呢?对不对呀,傻丫头。” 倪裳真诚地盯着铁衣的眼睛反问她。 “那我就放心啦!”安娜端起酒杯,和倪裳的酒杯碰了一下:“我祝福你,姐姐!” “我也祝福你!”倪裳说道。 “不过,我有一个请求!”她对安娜说:“你能帮我吗?” 第136章 我们是好朋友了 “帮什么忙?”安娜问道。 “帮我离开这里,只有我离开这里,你和铁衣才会继续过平静快乐的生活!” “可是……”安娜犹疑地看着倪裳:“我怎么帮你?我在这里也只是一个客人,我是跟我哥哥威尔一起来这里的,自从来了之后,就没有离开过,因为这里什么都有,我也不想去外面,所以,我竟不知,怎么离开这里。” 倪裳倒吸口气。看来,铁衣的确有着过人的魔力,他能控制别人,不用锁链,不用槛栏,只是用这座庄园,便圈禁住了这些人。 “我问你,你和那个叫韩风的年轻人认识吗?” “韩风?” “对,就是几个小时前,和我说话被铁衣训斥的那个人。” “这里所有人的都应该认识我,我也认识他们,但是我和他们并不熟,有的连名字都不知道,不过这个韩风我倒是能对得上人和名字,除了这个,其他就一无所知了。” “没关系,你只要按我说的做就行。”倪裳伸手过去,摸摸安娜的手。 她的手特意在安娜的手心里停留了一下,在那一刻,她凝神感受,感觉到了这个女子已经被她打动了。 “我们睡觉吧!”她收回手来,微笑着说道:“你要不要和我睡在一起,我会慢慢告诉你,我和我爱的人的故事。” 安娜点点头:“我要和你睡在一张床上。我好久没有和别人一起睡了,都是一个人住一个大屋子,睡一张大床,晚上好孤单啊。” 倪裳站起身:“那我们去洗漱吧,一起洗漱?” 安娜站起身:“好啊,我们一起!” 两个女孩儿竟然成了好朋友。 她们一起进了洗浴间,宽大的洗浴间里可以让两个人走来走去的聊天洗漱。 安娜站在倪裳的身后,从半面墙宽的镜子里看着倪裳。这个女孩儿有着混血儿特有的精致面孔,但是身形娇小,一张脸还带着婴儿肥,所以站在身形匀称高挑的,气质飘逸的倪裳身后,就显得没有棱角了。 她用带着醋意的语气说:“怪不得铁衣会喜欢你,你长美啊!” 倪裳也看着镜子中的安娜,伸手摸摸她的头发:“你看你年轻又青春,眼神多清澈,而我,看上去很沧桑不是吗?” 安娜再一次仔细地端详着镜子中的自己和倪裳:“嗯,你看上去充满了——智慧和力量,让人忍不住想要了解你,想知道你的故事,因为感觉你应该是一个有故事的人。难道,你真是铁衣和威尔说的,你是拥有超能力的女孩儿?” 倪裳微笑:“你看我像吗?” 安娜摇头:“我不知道。” 倪裳刚刷了牙,低下头,打开水龙头去洗手,说:“我只是一个拥有着许多人所没有的经历的人,我的身上或许有你所不知道的故事,但是,我并没有什么超能力。我是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人。请你相信我!” 倪裳说这些话时,语气里带着忧伤,神情黯然,似乎陷入了深深的回忆中。倪裳的神,瞬间让安娜觉得她说得话完全是真的,她肯定是一个有着忧伤故事和复杂身世的女孩儿。 “我相信你!”安娜忍不住从后面环抱住了倪裳的腰:“我也愿意你做我的姐姐,听你的故事。我们以后,就是好朋友,好吗?” 倪裳关了水龙头,用带着水珠的手握住了安娜搂在自己腰里的双手:“好,小妹,谢谢你能相信我。” 安娜的手感觉到了倪裳的手指冰凉,忍不住微微颤了一下,她松开倪裳的腰,说:“我们躺到床上说话吧,我想听你慢慢讲你的故事给我听。” “好!”倪裳回过身,看着安娜说。 两个人出了洗浴间,去到衣橱里,各自换上睡衣,说笑着进了卧室,躺到了那张将近三米多的宽大檀木床上。床上的被子和床单,都是真丝的,躺进去爽滑舒服,整个卧室里,散发着一股淡淡的清香味儿。安娜深深地吸了一口,觉得全身都很放松,不禁发出一声叹息:“好舒服啊!” 倪裳也闻到了那股清甜的香味儿,也觉得全身舒畅,也不禁舒服地将身子放松下来。 但是就在她的神经全部放松,突然觉得一阵浓浓的倦意袭来的时候。她突然意识到了什么,全身猛地一颤,立刻想要挺身而起,却感觉全身没有任何力气。 “不好!”她在心中轻轻叫了一声,便觉得整个身子都软了下去,意识也沉入了朦胧之中。 第137章 早上好啊! “早上好啊!” 倪裳的耳畔响起一声问候。她霍然睁开眼,看见自己躺在被窝里,一转头,安娜正笑意盈盈地看着自己,一边从被子中伸出胳膊,舒服地伸一个懒腰,说道:“没想到,昨晚刚躺到床上,就睡着了,一觉就睡到现在,连梦都没有做一个,真舒服啊!” 她翻身侧对着倪裳:“我记得昨晚还想和姐姐躺在床上说会儿话呢,结果这一觉睡得什么都没有说。” 倪裳冲她笑,自己静静地回想了一下,突然明白了,自己和安娜刚一躺到床上,就被一股奇异的香迷住了,然后两个人都沉沉睡去,一直到今天清晨醒来。 她坐起身,仔细打量了一下房间,房间中并没有任何人进来过的痕迹,一如昨夜。 她再凝神用鼻子仔细嗅空气中的味道,却发现,昨晚上床时的那股清香味道,似乎没有了。 倪裳想了一想,为什么会这样,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这张床上,放置着一种奇香,人只要睡上去,就会沉沉睡去,等到第二天早晨,奇香散去,人也就自然醒过来,如果中间发生什么事情,床上的人必定一无所知。 这样一想,她心中大吃了一惊,为自己的疏忽大意。 而身边的安娜此时也已经起身下床,去了洗浴间洗漱。 倪裳也下了床,站在这张宽大的床前看了半晌,也看不出有什么机关。便转身出了卧室,来到客厅。 安娜还在洗漱。倪裳想自己一个人思考一下,便坐进了沙发里,抚着额头让自己的思绪更加清醒。 然而就在她刚一坐进沙发,对面墙上那个巨大的投影电视闪了一下,自动打开了。 铁衣穿着睡衣,也和自己一样坐在一张黑色的宽大沙发里,跷着腿,手里端着咖啡杯。 “嗨,早上好,倪裳,昨晚睡得好吗?” 倪裳全身血往上涌,感觉到极大的不舒服。她才知道,她在这里的一举一动,都在铁衣的掌控之中,他随时都可以看到这房间里的一切。 “我很好!”她仰起头,冷冷地回答:“没想到,韩先生会这样对待一位女士,这种偷窥行为,让人真得很不舒服,你觉得这样做,礼貌吗?” 铁衣放下咖啡,放下高跷的腿,直视着倪裳:“你误会了,这不是监控系统,这只是可视屏而已,不信的话,你看你面前的桌上,有一个遥控嚣,你可以随时用它切断你和我的见面,请相信我。” 倪裳看见她面前的桌子上,的确有一个遥控器。她拿起来,摁了开关键,对面的投影电视里的铁衣的确一下子消失了。 她于是双摁了开关键,铁衣再次出现在电视屏幕上。 “怎么样,我没有骗你吧!”铁衣微笑道:“放心,我也是个体面人,不可能监视你的一举一动,虽然这是在我的世界,我想怎么做就这么做,但我不会的,相信我。” 倪裳轻笑一声:“我当然相信你,你是一位绅士。” 铁衣哈哈大笑:“好了,你和安娜洗漱完了,我们在茶舍一起吃早点。” 他说完,便从屏幕上消失了。 倪裳发了一分钟呆,想想铁衣应该没有撒谎,他应该不会随时随地监控自己的行踪。 但是,床上的迷香又是怎么回事儿?他这样做,是怕自己和安娜聊天,还是防备她夜深人静的时候逃走想想,只有第二种可能了,就是怕自己趁所有人睡着时逃走。 这个铁衣,心思缜密,老谋深算,真的是个人才,自己此时被困在这里,一时半会还真是不好脱身。 该怎么办呢? 按原计划进行,借住安娜和韩风的帮助离开,看来也许行不通,毕竟他们不可能冒着背叛铁衣的风险帮助自己。这样的话,还能有什么更好的办法离开这里? 倪裳一时倒一筹莫展,感觉自己的智商不够用了。 她需要再仔细考虑考虑。 慢慢来,不要着急,着急也没有用,有可能会因为急于求成而把事情弄砸,索性先呆在这里,了解清楚这里的一切后再想办法不迟。 这样一想,她一直高度紧张的神经立刻放松了下来,缓缓降刚才还僵硬的身体靠进沙发里,让自己看上去非常平静。 恰在这时,安娜已经顶着湿漉漉的头发,披着浴巾从洗浴间走了出来:“倪姐姐,快去洗澡,洗完澡我们找铁衣去吃饭!” 这个女孩儿,好像把昨天晚上,倪裳跟她说过的话,忘得一干二净一样。 第138章 去爬山吧 铁衣已经坐在了三楼宽大豪奢的餐厅兼茶室里,穿着淡灰色的运动装,更加帅气逼人,安娜看见他时,眼神都在发光。 女侍穿着中式的暗绿色对襟布衫,在桌子上摆放早点,完全中式的早餐,鸡蛋,粥和包子,小菜。 倪裳和安娜坐到了铁衣的对面。女侍再次走过来,在安娜面前摆上了牛奶和面包、咖啡。 “还好,你们都听我的话,穿了运动装,等下我们吃完早餐,就去爬山,早晨的空气好,适合去呼吸新鲜空气。” 他坐下来看着倪裳:“我想,你一定和我一样,还是喜欢中式早点,所以没有让他们做了我们两个人的中式早点,倪裳,你喜欢吗?” 倪裳点头:“我习惯吃稀饭和包子!” “那就好,快趁热吃吧!” “可是,我是从小在中国长大的,我也喜欢中国的早点啊,为什么你一直不让人给你准备?”安娜在一旁用撒娇的口气问铁衣道。 铁衣看一眼安娜:“你平常的饮食,就是各种甜点和饮料,咖啡,你并不爱这些中国传统的面食,何必为难自己呢?” 安娜这才不说话,低头喝她的牛奶咖啡。 三个人吃完了早点,铁衣起身:“姑娘们,跟我来!” 三个人出了餐厅下楼,迎着清晨的阳光,往庄园后面的林间走去。通往林间的路全是鹅卵石铺就的,两边是整齐的白杨林,几名工人在林间锄草,看见铁衣,都要问一声:“先生早,两位小姐早!” 铁衣只是点点头,正眼都不瞧他们一下。倪裳微笑向这些人点头,安娜在前面开心地一路蹦蹦跳跳,根本顾不上搭理这些人。 “这个女孩儿真的是很喜欢你,你,难道对她没有一点点动心?”倪裳和铁衣不急不速地走着,倪裳问铁衣。 “我,能喜欢他吗?”铁衣侧脸看着倪裳:“我说过,这个世上,只有我和你才是一样的人,其余的人,对于我们来说,都是有隔阂的,都是需要我们万分防备的。” 倪裳沉吟一下:“难道威尔也不知道,你拥有着不死之身?” “他是唯一知道这个秘密的人,但是我们之间有约定,就是他不会向任何人透露这个秘密,包括他的妹妹安娜。” “可是,你难道没有想过,即使安娜知道了你的真实身份,并不会觉得奇怪,而是会更加在意你,这岂不是一件好事,你们可以在一起。” “倪裳!”铁衣厉声打断她:“你难道没有意识到,你在说这些话的时候,你内心真实的想法吗?” “什么想法?” “你不是在说服我,而是在说服你自己,你的内心,可能才是渴望和一个普通人去产生爱情然后生活在一起。” 倪裳默默无语,他不想和铁衣去辩解什么,虽然内心觉得自己对铁衣的说法是不屑肯定的。 “怎么,不辩解,就是承认我说的没错了?” 倪裳冷笑:“不要瞎猜我的心思,你并不了解我。” “不要再拒我于千里之外,还是那句话,倪裳,这个世上,只有我才了解你的一切,才是你唯一可以敞开心扉的人,其他人,都是我们的敌人,如果他们知道了我们的真实身份,真不知道会做出什么事情来。你想想,难道不是这样吗?” 倪裳叹口气:“你为什么那么在意别人,我们在这个世上独来独往,做好自己就行了,以你的智慧,我相信你能应付得了任何人,又何必时时刻刻都如临大敌?” 铁衣也冷笑一声:“我也真是想不明白,你在这个世间比我活得要长一百多年,为什么却还是如此单纯?你这么久难道还是没有看清这个世间的人心险恶?所有人,都是为了生存,为了利益而挣扎,而弱肉强食,我们稍一松懈,就会被周围的人出卖,甚至亲手灭掉。——因为,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我们就是这个世界的异类。” 倪裳默不作声地看着铁衣。 此时的铁衣,已经没有了他们初见时的那份阴骘和神秘,他举止绅士,虽然全身从头到脚都充满了冷酷,但是对自己和安娜,都是温柔对待的。 他和自己一样,是一个多面的人。倪裳第一次这样想。 但是这个念头刚一起来,便立刻吓了自己一跳。——为什么,为什么在最近,自己为何这么容易被一个男人轻易感动? 这真是一个非常不好的现象。 说话间,他们已经来到了一处高耸入云的山峰之下。 “这像不像一个小华山!”铁衣昂头望着山顶,问倪裳。 倪裳点头:“还真的像啊!” “我们今天就爬这座山峰,我这对于你我来说,都没有问题。” 倪裳笑了,铁衣说的没错。 第139章 山庄死尸 但是两个人还是不急不速地沿着一条石阶往山顶爬,因为要照顾爬山较慢的安娜。 安娜不到半个小时,已经气喘嘘嘘了,但是这女孩儿依然倔强地要走在铁衣和倪裳的前面。 她回头看一眼倪裳:“咦,你怎么不太累的样子?” 倪裳笑道:“那是因为我一步一个脚印地走,不像你像个猴子一样连蹦带跳,那样容易消耗体力,一会儿就累了。” “像你们那样不急不缓地爬山,不如去山下散步好了,我才不要那样。” 她一边说着,一边疾步拾阶而上。很快就转过一个山角,看不见人影了。 “她还是个孩子一样!”倪裳摇头笑道。 铁衣看着安娜消失的背影:“这个世界,每一个人都是有心计的,不要小看小孩子,并且,她已经不是孩子了。我这段时间觉得,你倒很像个孩子。” “为什么?”倪裳问。 “因为你在这个充满血腥和算计的人世间活了两百多年,却还是看别人像孩子,所以,你才活得像个孩子。” 倪裳笑而不语。 两个人慢慢拾阶而上,清晨的阳光洒下来,空气潮湿清新,回首看黑金庄园,掩映在绿草碧水之间,真是美不胜收的感觉。 “怎么样!”铁衣看着倪裳:“在这里生活,难道会比那些奔波在外的日子,那些孤独,逃避的日子更差吗?” 倪裳收回目光:“那我想问你,这座庄园的一切财产,一切规矩制度,都是合法的吗?你在这里的生活难道没有恐惧?没有逃避吗?” 铁衣目光一冷,他看着倪裳:“你想说什么?” “我想说什么,你应该全都知道!” 两个人不再说话,铁衣快步往台阶上走了几步,神情不悦的样子。 “天哪……” 一声惊叫声从寂静的山林间传了过来,倪裳吃惊抬头,她听见,那声音是安娜的。 铁衣也听见了安娜的惊叫声,他停住脚,凝神往上看,但是看不见安娜的身影。 倪裳快步走到铁衣的跟前时,已经看见安娜脚步踉跄,神色惊慌,手脚并用地从石阶上往下奔跑。 “怎么了,安娜?”铁衣高声问她。 “铁衣!”安娜脚步踉跄地扑到了铁衣的面前,一把搂住了他的肩膀:“一个人……一个人在前面的树底下,死了……” 倪裳站在一旁:“什么,是谁死了?” “我没有看清,我不知道……”安娜紧闭着眼睛,将头埋在铁衣的肩膀上,双手紧紧地卡在他的腰里。 “不要害怕!”铁衣冷静地看着头顶:“走,我们去看一看。” 安娜死命摇头:“不,我不要去,太可怕了,他的脸上全是血……我不要去!” “那好,你先呆在这里,我和倪裳两个人上去看看!”铁衣用手掰开了安娜箍住自己的腰,说道。 “不行!”安娜再一次搂住了铁衣的腰:“我不要一个人留在这里,我害怕!” “这样,铁衣!”倪裳看着两个人:“你陪安娜呆在这里,我上去看看。” 铁衣看一眼倪裳:“那也好,你要小心一点儿!” 倪裳点头:“放心!” 她瞬间箭步如飞,向山阶的上方走去。 转过一个弯,是一段较为平缓的路,一侧是山崖,一侧,则是一处山林,林中是整齐的柏树,还有一条通往林中的小路。 倪裳想一下,立刻往小路处走去,因为她想,安娜到了这个地方,肯定会往这条小路走去的。 果不其然,就在她刚走进小路,便看见一棵柏树的下面,半躺着一个人。 说是半躺,是因为这个人的上身是斜靠在树身上。倪裳快步走进那个人身边,突然觉得这个人似曾相识,但是他的脸上满是已经凝固的鲜血,整个脸也似乎是被重器击打过,已经严重毁容,所以,她一时也看不出来他到底是谁。 她快步走到这个身边,蹲下身去,探手在他的脖颈动脉处摸了一下,不但动脉的博动全无,连身体,也是冰凉的。 这个人早已经死了。 她再仔细看这个人的身形和依稀可辩的面容,看了一会儿,忍不住“呀”地叫出声。 原来这死的人,竟是他。 第140章 ? 韩风死了 虽然整个脸可能是因为遭受到重击或者摔打已经变形,但是从这个人瘦而颀长的身形来看,基本可以确定,他就是韩风,那个昨天晚上一上陪着自己说话的羞涩帅气的年轻人。 倪裳立刻觉得心口发闷,难过的心情让她无法禁不住双腿一软,跪在了草丛里。 她僵在韩风面前有半分钟后,立刻便振作起来。她仔细去看韩风的脸,这张原本英俊的脸,此时上面满是血渍,鼻梁弯曲,嘴唇撕裂,两颗牙齿掉在了外面,额头的皮肉翻卷着,露出了白骨,令人不忍多看。 倪裳再次倒吸一口气,这显然是有人正面痛击了韩风的脸,致使他脸部及脑颅受伤死亡的。 再看韩风身体的其他部位,似乎再没有什么伤情,那么他的死,就只是这一个部位了。 倪裳站起身,看着韩风的尸体,喃喃说了声:“韩风,你怎么会死,昨晚不是还好好的吗?” 她往后退一步,看着周围的环境,这是一处崖边树林,林中全是碗口粗的树木,应该是人工种植的,因为间距有序,疏密分明,透过树干,她还看见在不大的林子中间,有一处空地,空地中间是一张人工砌就的石桌。 这显然是山庄的主人在这里休息的地方。 倪裳心念一动:难道,凶手是铁衣? 她不再多想,一转身便出了林子,往来路返回。 而不过三五步,她便看见了铁衣和安娜。安娜跟在铁衣的后面,依然神情惊慌,双手紧拽着铁衣的衣服。 铁衣看见倪裳:“怎么样,你看见什么了?” “是你山庄中的一个年轻人,昨晚和我说过话过的那个年轻人,他死了!”倪裳并没有直接说韩风的名字,假装她并不知道韩风的姓名,冷冷对铁衣说道:“是被人用什么东西击打头部死的。” 铁衣也变了脸色:“怎么可能?” 他甩开了安娜的手,自己快步越过倪裳的身边,向林中奔去。 倪裳也转身跟在他向身后,看见铁衣在看见斜卧在树干下的韩风的尸体时,立住后,倒退了一步,显然也被惊到了。 倪裳看着铁衣的背影,从刚才他的这个动作来看,似乎并不是他杀的韩风。 但是也不一定,可能杀死韩风是在晚上,他脸上的恐怖样子并没有让他感到害怕,但是今天在阳光下,他再一次看见韩风那张血肉模糊的脸上,还是被吓到了,也未可知。 她静静地看着铁衣的背影,看见他看着韩风的尸体看了足足有三四分钟,并移动脚步绕着那棵树转了一圈后,才转头看着倪裳。 “显然是被人杀死的,不是自杀!”他紧皱着眉头,看不出到底是愤怒还是什么。 “是谁杀的呢?”倪裳面无表情地问他。 “我不知道。”铁衣回头看一眼韩风的尸体:“我们得下山去了,好让人来收拾他的尸体。” 他说完,便径直沿着台阶朝山下走去。 倪裳和安娜两个人也不再说话,跟着铁衣,一言不发地朝山下走。 这个原本轻松的早晨,动因为韩风的死而变得异常沉重起来。 倪裳的心中,依然是十万分地怀疑铁衣。他觉得,除了铁衣对韩风实施惩戒,在自己的山庄动用了私刑外,应该不会再有其他凶手,也没有其他杀人动机。 但是铁衣怎么可能会承认呢?即使人是他杀的,他也会佯装无辜,甚至说不定还会贼喊捉贼,在山庄中寻找凶手。 这样想着,三个人已经匆匆下了山。 铁衣刚一下山,迎面便有和韩风一样,穿着整齐的白衬衣长裤的年轻人迎了上来问好,他停住,对来人低声说了几句,那人频频点头后,立刻便转身,从腰后掏出一个对讲机,对着对讲机说了几句,不大一阵子,便有五个一样衣着的男子从山庄的各处奔了过来,围在了拿对讲机的男子身边。 “你们先回房吧!”铁衣转身对倪裳和安娜说道:“本来想着要有一个美好的清晨,却出了这样的事情,真是扫兴,你们先回房休息,等我处理完这些事再来陪你们。” “让安娜回房间休息吧,我帮你处理,说不定能帮上你的忙。”倪裳对铁衣说。 “那也好!”铁衣点头,转脸对安娜说:“回去休息吧,被吓坏了,回去躺一会儿,看一部喜剧电影,或者听会儿音乐,就会好一些,尽量把刚才的事情忘掉吧。” 倪裳看着铁衣,在说这些话的时候,他显得善解人意又绅士,像个长辈一样温和,这让她再次怀疑了自己对他的判断。 她一直没有当他是一个好人的判断。 第141章 凶手是谁? 等安娜走了,铁衣转脸看着倪裳:“我让他们去山上把韩风的尸体运下来,送到后面山庄里的医护室去,我们先去草坪那边散散步吧,不要为这点儿小事儿担心,只是一个意外而已。” “只是一个意外吗?”倪裳看着铁衣:“你果然是这个山庄的主人,这里所有人的生命,你都拥有处决权对吗?” 铁衣看一眼倪裳,冷笑一声:“我从山上看到你看我的眼神时,我就知道,你肯定认为这个人是我杀的,我理解,你昨天晚上唯一和山庄里除了威尔和安娜之外,说过话的人只有他,我当时也发了火,而今天早上这个人突然就死在了山上树林里,你怀疑我,这很正常,如果换成我,也一样会这样怀疑,但是我告诉你,我不会这样做。你知道,我是这里的主人,我自信可以驾驭这里的每一个人,我不会不自信到因为愤怒和嫉妒而去杀死一个手下的小跟班儿。” “就是因为在你眼里,他只是你的小跟班儿,你看不起他,所以对他的行为感觉愤怒,这难道还不够吗?” 铁衣依然冷笑:“好了,不要争了,我只告诉你,韩风,不是我杀的,这里是我的地盘,你即使怀疑,也只能怀疑,当然,我为了建立我在你心目中的形象,也让你能好好来了解我,我允许你来参与调查这件事,毕竟,山庄里死了一个人,一定要弄得水落石出的,即使你不想弄清楚,我也一定要弄清楚,这是我的责任。——走吧,先去转一会儿,两个小时之后,我相信会有尸检报告出来。到时候我们一起找出凶手,好吗?” 他盯着倪裳的眼睛,用询问的眼神等她回答。 “好,我也希望是这样,毕竟,如果是你杀了他,那可能是因为我,我心里过意不去。” “哈,你永远是一个善良的人,不过我第一次发现,和善良的人相处,其实也很不错,我竟然感觉到很舒服,这真是很奇怪。走吧!” 他转身向洒满阳光的草坪和花园处走去,那里,工人们依然在井然有序地修剪和打扫,似乎没有人知道,山庄发生了命案。 “有些事情你能告诉我吗?”倪裳一边走在草坪间的甬道上,一边问铁衣。 “可以!”铁衣毫不迟疑地回答她。 “这个山庄除了你和威尔,安娜三个人之外,还有多少人?” “有八十六个人。” “男女共有多少?年龄多大呢?” “男女基本各一半,男四十四人,女四十二人,男的没有一个超过三十岁的,女的没有一个小于四十岁的。” “哦?”倪裳转头看着铁衣:“我昨天已经注意到了,为什么要这样分配年龄?” “黑金山庄的人,全部都是单身,男性是我从小带他们在山庄长大的,而女性,都是遭遇生活不幸后,来到这里的,他们年龄想差悬殊,并且是女老男少,这样,就不会有感情纠葛了,会一直保持单身,也就少了许多麻烦,反正,这里生活无忧,不存在为生计奔波,所以结不结婚,对他们来说也没什么意义,你明白吗?” 倪裳吸一口气,心里想:果然非常之人,会有非常的想法,不过他这想法倒真不错。可是,凶案依然发生了,这里,看来也并不太平啊。 “以前山庄里发生过这样的事情吗?” “这座山庄其实从一个荒地上建立起来,时间也不过二十年,这二十年中我苦心经营,零零大家都很团结,不要说凶案,就连打架斗殴都从没有发生过,今天发生这样的事情,真是令人沮丧。” 倪裳看见,铁衣的确有些沮丧和愤怒。 铁衣如果不是杀死韩风的凶手,那么凶手肯定就在这山庄的八十六的人里面,当然,还有威尔,甚至安娜。 倪裳突然想起,昨晚自己睡觉的时候,那股异香,自己凭直觉得认为是铁衣放的,但是却没有想到,有可能是安娜放的。她在房间里散布了迷香,让自己沉睡,然后她离开房间去杀了韩风。 但是如果是安娜,安娜的杀人动机又是什么?当然,她来到山庄才只有不到两天时间,这个山庄人和人之间的恩怨情仇,又岂是自己能知道的,或许,这两个人之前就有积怨也未可知。 倪裳想得入神,却已经随着铁衣来到了花园深处。 铁衣也默不作声,他应该是和倪裳一样,此时在想自己的心事。 第142章 ? 山庄疑案 一个多小时之后,铁衣和倪裳来到了山庄别墅后的一个院落里,倪裳留意到,这里,竟然整齐地分布着有将近八九座院落,这些院落掩映在树木之中,景致幽静,布局整齐,一个院落中有四面加起来有十余间小房,虽然很小,但是也门庭精致,全部拉着淡蓝色的窗帘。 “这是所有山庄里的人的住所对吗?”倪裳问铁衣。 铁衣点头:“不但是住所,也是他们的办公室。” 说话间,已经来到了一个庭院的门口,门口六个男子老远看见两人走过来,立刻小步跑过来,齐刷刷站住,齐声说道:“先生好!” 铁衣脸色阴沉:“抬下来吗?” 为首那个一个多小时前拿对讲机的年轻人向前一步:“先生,韩风的尸体,已经运下山送到韩竹那里,韩竹已经做了尸检。” “哦!”铁衣轻声回了一声,转身向院中走去,所有人都紧紧跟在两个的身后。 倪裳猜,韩竹应该是山庄中充当医生和法医角色的人。 果然,当铁衣带着她走进院中一间房子里,一个穿着淡绿色防护服和口罩的男子迎了上来,毕恭毕敬向铁衣和倪裳行礼:“先生。” 两个人来到的,是一间貌似医室的房子,里面布满了医护用品,也充满了各种药品和消毒水的味道。房间里还开着一扇门,门虚掩着,倪裳想,韩风的尸体就应该放在那扇门后面的房间里。 “韩竹,给倪裳小姐说一下韩风的死因。” 铁衣冲着韩竹说,倪裳也没有想到,他竟然会说,让韩竹向自己汇报,显然,他准备让自己参与到调查韩风死因当中来了。 韩竹立刻面向倪裳,弯了一下腰。这个人身材不高,也很年轻,长着一双细长的眼睛,眉毛倒挺浓密,整个脸因为戴着口罩,所以看不清楚。 “韩风的死,是被正面用重器击打,伤及颅骨,整个面部都受重伤而死的,因为受伤部位是在头部,出血不多,可能当场就死了,死的时间应该是在昨晚,距离现在已经有十多个小时了。” “就是说,他是在昨晚十二点左右死的,也就是昨晚的晚宴结束后不久。” “没错!”韩竹点头道。 “在现场没有发现凶器吗?” “没有,不过我也只是大概看了一下,没有仔细看过。” “哦!”倪裳轻声应了一声,想一想继续说道:“我记得我在山上看到韩风穿的衣服,应该是昨晚晚宴上穿的衣服,对吗?” 韩竹迟疑一下,看一眼一旁的铁衣,回答道:“是的,倪裳小姐,不过这并不能说明什么,因为平常,我们也都穿一样的衣服。” 倪裳看一眼眼前的韩竹,她知道,眼前的这位“医生”,心思敏锐,很聪明,对话之间就能知道她在想什么。 “您要不要去看看韩风的尸体?”他问倪裳。 倪裳想一想:“不用了,我对尸检也没有什么专业知识,你如果能检查出来具体是用什么器物击打致死的,就告诉我。——对了,再看看韩风死的时候,体内酒精含量有多少,他昨晚应该是喝了不少酒。” 韩竹点头:“他的确喝了不少酒,我尽力查出是什么器物吧,倪裳小姐。” 倪裳点点头:“辛苦了!” 她转头看着铁衣:“我们就不要打扰韩竹了,让他详细再检查一下尸体吧。” 铁衣转身出了韩竹的医疗室,倪裳跟在他的身后。 “你带我去韩风的房间看看。”倪裳对铁衣说。 “韩风的房间?”铁衣愣了一下。 “我并不知道他住在哪个房间,他只是山庄里一个普通下人,我知道他的名字,记得他的长相、性格,但是并不关心他住在哪里,这里有专门的人来负责他们的住处。” “是谁?让他带我们去。” 铁衣回头,在他的身后十米远的地方,都会有人跟着。他一挥手,前面负责运送韩风的尸体下山的那名男子便小跑过来。 铁衣转脸看着倪裳:“他叫韩山,是这里男人中年龄最长的,也是对其他人的饮食起居最了解的一个人,让他带你去韩风的房间看看,我回房间,等你。” 不等倪裳说话,他已经转身离开。 倪裳目送他的背影离去后,回头看着韩山:“那就麻烦您了,带我到处转转。” “倪小姐,先生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现在我只能带你去韩风的房间看看,其它地方我是不能带你去的。” 倪裳一愣后明白了,微笑道:“好,你带我去韩风的房间吧。” 第143章 韩风的房间 五十平米的房间,一间小客厅,一间小卧室,卫生间也是洗浴间,虽然都很狭小,但是生活起居一应俱全,唯独没有厨房。房间的装修也很素雅精致。 倪裳相信,这里的所有房间应该都是这样的风格,这不是房屋居住者的品味,而是山庄主人——铁衣的品味,虽然他可能从来都没有来过这个房间。 倪裳仔细打量着客厅,说是客厅,也更像是一个饭厅,一张餐桌两把椅子,桌子上放着一个方盘,方盘中是倒扣的两只碗,一只菜盆,和一双筷子。 “你们平常怎么用餐?”倪裳问身边的韩山。 “山庄有厨房,一日三餐,我们都会去厨房带饭回来,在自己的房间吃饭。” 倪裳伸手拿起了两只碗中的其中一个,仔细看了看那洁白无暇的瓷碗,又轻轻放下:“是自己一个人吃,不和别人一起吗?” “山庄有规定,除了白天的工作,不许人互相走动,除非有要紧的事情,今天我进这个韩风的房间,也是不多的几次,平常是不进来的。” 倪裳点点头,继续仔细察看这房间里的一切。 “那么,如果有人进到这个屋里,你们其他人会知道吗?” 她似乎是不经意地问韩山。 韩山想一想:“这个,应该不会有人进来吧,山庄有规定,不允许我们互相之间乱走动。” “那么如果有人互相走动了呢?” “这个……”韩山一时竟没办法回答。 “韩山先生,我想一个人在这里呆一会儿,可以吗?”倪裳问韩山。 韩山想一想,点点头,躬身道:“倪裳小姐,那你请自便。” 他转身要离开,迟疑了一下,又转身回过头:“倪裳小姐,在山庄里,只有铁衣才可以被称作先生,除威尔先生是客人外,在这里,我们都是先生的下人,是不可以被称作先生的,请以后千万不要这样称呼我了。” 倪裳点点头,微笑道:“我知道了,记住了!” 看着韩山离开房间,倪裳觉得再无拘束,她把这个斗尺房间里的一切再仔细看了一遍,或许是她对这个地方太陌生的缘故,她并没有发现任何让她感觉起疑的地方。这个房间就像一个军人的宿舍一样,整洁,干净,没有多余的摆设,但是也不缺任何重要的生活起居用品,在窗台上,甚至还有一盆正在盛开的矮株玫瑰,那玫瑰的颜色是粉红色的,有三两支正在怒放,而旁边还有几个花苞,也马上要绽放了。 倪裳对着那盆花看了一会儿,将手伸进土壤里探了探,花盆里的土松软潮湿,水分不干不湿,恰到好处,看来是被房间的主人精心打理着。 她看了一会儿那盆盛开的玫瑰花,转身回来到房屋中间,坐到了那张餐桌的餐椅里,看着桌上的方盘,和方盘里的碗筷,方盘里有两双筷子和两只碗,静静地凝思。 接着,她慢慢闭上眼睛,让自己的心神凝聚到没有任何杂念。 然后,她便感受到了一阵阵的心痛,一种熟悉的、令人窒息般的心痛。 她慢慢感受着那种心痛,感受它是来自何处,距离自己有多远。 她知道,这份心痛的源主,就在离她不远处,就在黑金山庄里。 她当然是一位女性,因为自己只能感知到女性的感受,并且她离自己的距离并不远。 她是谁?不论她是谁,她都是和韩风的死有关系的,而且,她应该是韩风的亲人,或者爱人,因为这种心痛的感觉,就是失去所爱之人的感觉。 在倪裳漫长的人生中,她感受过无数女性的痛苦,但是感受最多的,便是这种失去所爱之人的痛苦,她太熟悉这种撕心裂肺的感觉了,就像心真的裂开了,在流血一样,让她无法呼吸,无法思考,恨不得现在就死去。 她霍然睁开眼睛,将自己从全神贯注的凝神中拉了回来,那种痛苦的感觉便立刻消失了一大半儿。 第144章 ?糖醋小排 “怎么样,发现什么了吗?” 倪裳睁开眼,看见铁衣不知道什么时候竟然坐到了她的对面,英俊的脸上带着一丝淡淡的、嘲讽的笑。 她明白铁衣在嘲讽什么,他对铁衣的死其实并不特别在意,所以他对倪裳把自己当成神探一样呆在这间屋子里的事情,当然是带着嘲讽的态度去看的。 倪裳并不在意铁衣的态度,她想,只要铁衣不制止她去探究韩风的事,对她来说就是最好的态度了,没办法,她只要想到昨天晚上那个显得腼腆又热情的小伙子,她就想知道他为什么会突然惨死。 “发现了一些事情。”她对铁衣说。 “发现了什么?能告诉我吗?” “在你的山庄,有一个女人,我不知道她是谁,但是,她很爱韩风。所以,她有可能是韩风的亲人,或者,是爱人,你能帮我查到线索吗?” “这不可能!”铁衣一口否定:“山庄里的人,男女之间年龄相差都在十多岁以上,但是又不超过二十岁,就是为了避免有男女之情,另外,他们来自不同的地方,互相都不认识,平时也严令禁止彼此之间有过多的交往,怎么可能有女人会是韩风的亲人爱人?” 倪裳并不理睬铁衣的观点,她说:“照你这样说,那就是你也没办法从山庄里找到我想要的线索了?” 铁衣愣了一下,知道倪裳分明是在激将他。他冷冷一笑:“既然你这么肯定,我当然不会放过你说的这件事,我现在就派人去查你说的这个女人。” 他起身,转身就要离开,又停住:“你还不跟我回去,要留在这个死人的房间里做什么?” 倪裳已经从铁衣的脸上看到了愠怒,知道他很在意这件事了,自己也不好再激怒他,于是站起身,跟着他出了韩风的房间。 门外不远处,韩山正躬身站在那里,等待主人。 铁衣快走几步,到了韩山面前,说了几句话,那韩山点头答应几下后,立刻转身走了。 倪裳来到铁衣身边:“韩山会找到线索吗?” “让他去找,找不到就是他的错了。” 倪裳笑:“你是这个山庄的主人,所以你永远都显得自信。” “但是韩风的死,如果是死于山庄里的某一个人,甚至是一个女人,对我的自信打击将会很大,我一直认为我的管理严丝合缝,没有任何问题。” “看出来了!”倪裳淡淡道:“可是你要知道,有人的地方必定会有人和人之间的交往,会产生纠纷,也会产生感情,因为人本身就是感情的动物啊!” 铁衣侧目看一眼倪裳,虽然没有说话,但是依然没有平复下来他脸上的愠怒神情。 “回去喝茶吧,顺便吃午餐,等韩山的消息。” 铁衣用命令的口吻对倪裳说道。 倪裳没有反驳,跟着他进了别墅,乘电梯上了二楼,安娜已经在餐厅里等着他们,餐桌上是摆好的午餐,很丰盛。 “怎么样了?”安娜看见铁衣和倪裳两个人,用关切的口吻问道:“那个人的死,找到原因了吗?” “还没有!”铁衣坐到餐桌旁,拿起餐巾擦了擦手,对倪裳说:“先吃饭吧,今天中午特意让厨师加了几个小菜,知道你不喜欢吃西餐,都是各个地方最正宗的地方菜,你尝尝吧!” 倪裳坐到桌边,看着桌上三个人的午餐,却足足排了十个菜,觉得未免太奢侈了,但是她知道,任何人的死,都不会影响铁衣在山庄里帝王般的生活。 她此时也觉得饿了,拿起筷子,不多说什么,便吃了起来。 桌上的菜的确色香味俱佳,一份糖醋小排颜色金黄,刚好六块,衬着一朵半开的玫瑰摆在雪白细腻的白色瓷盘里,单是看着都让人赏心悦目。 铁衣似乎看见了倪裳的目光落在这份糖醋小排上,便用自己还没有用过的筷子夹了一块,放到了倪裳面前的小碟中:“这是我的私厨中比较拿得出手的川味小排,你尝尝味道怎么样。” 倪裳将那块长不过两寸的小排放进嘴里咬了一口,顿觉酸甜香三种味道融合在一起,满嘴溢香,不禁点点头:“味道真的不错啊。” 铁衣又给安娜夹了一块后,自己才夹了一块放到嘴里去吃。然而他一嚼之下,却皱起了眉头,将那块小排吐出来到碟子中,转头看了一眼站在不远处的一个侍者。那年龄在四十岁左右的女侍者慌忙过来,躬身在铁衣身边:“先生,您有什么吩咐?” 铁衣英俊的脸上布满寒霜,双眉紧皱:“去问问厨房,为什么今天的这份糖醋排骨,里面味精的味道这么重?我说过,味精可以放,但是绝不能让我尝出来。——现在就去问!” 那女侍者脸色惶恐,连声答应后,立刻转身去了。 第145章 园丁韩兰 “这个菜,很好吃啊!”倪裳看着震怒的铁衣,有些不解:“有什么问题吗?” 铁衣看一眼倪裳:“如果厨房正常发挥的话,这道菜,应该更加好吃,它的味道,不在入口的一瞬间,而在慢慢咀嚼后的后味儿上,但是今天,不但是我,你刚一吃,便立刻叫好,那么后面,会感觉到咸和口干舌燥,好在只有两块,如果多吃几块,便会觉得俗腻得很。” 倪裳哦了一声:“我还真没有察觉到,看来在饮食方面,你比我强多了,本来,你就是过惯奢侈生活的人,不像我,风餐露宿惯了,吃什么都觉得香。” “你不应该再过那样的生活了,以后,我会教你如何品尝最好美食,还有美酒。” 铁衣一边说,一边端起桌上的一杯红酒:“来,先喝一杯开胃酒吧,别为这点儿事影响了食欲。” 倪裳也端起了手边的酒,看一眼安娜,安娜正在吃一份牛排,似乎有些心不在焉,也并不在意倪裳和铁衣的聊天和举杯。 倪裳于是也不去理她,和铁衣碰了杯,喝一口红酒,真正是上等的葡萄酒。 “这个酒,也是庄园中自己酿的。你应该看到,我们的山庄,刚好处在西北和中原交界处,阳光充足,山庄里产的葡萄甘甜,适合酿酒,这里的酒,虽然比不上顶级大牌的那些红酒,但是干净纯正,是真正不掺任何杂的葡萄酒。——你尝尝!” 倪裳轻呷了一口,果然入口甘甜,没有酸涩的味道,带着葡萄的原汁香味儿。 “果然不错,不过这个味道,更像果酒的味道啊!” “也是,它更接近果酒,不过喝了也不伤胃伤肝。” “你,也怕伤胃伤肝么?”倪裳忍不住调侃了铁衣一句。 铁衣绽颜而笑:“那倒是!——有时候,倒真的很想伤一次肝伤一次胃,最好是伤一次心什么的,但是……却没有伤过!” 倪裳明白铁衣说的意思,她莞尔一笑:“其实想要伤也容易,只是你不想伤心罢了!比如,韩风的死,难道,你就一点儿都不伤心么?” 铁衣脸色一沉,不再说话,举起杯,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三个人于是默默吃饭,铁衣似乎因为那份小排的原故,对桌上的其它菜也失去了兴趣,只是端起一碗米饭,就着一份卤制的牛肉吃起来。 倪裳倒不在意,但是此时吃饭对她来说,倒并不是太重要。 她盯着那份糖醋小排旁边的玫瑰发呆。 “你在看什么?”铁衣将手里的碗放下,问她道。 “你怎么知道我是在看什么,而不是只是在发呆?”倪裳禁不住问道。 “我连一个人是在凝神看一样东西,还是在发呆都看不出来,我白活这么多年了!” 倪裳也不禁被铁衣的话逗的一笑。 “我在看这朵玫瑰!”倪裳索性实话实说:“这朵玫瑰,应该也是山庄里的花园中种出来的吧!” “怎么?”铁衣有些惊诧,也禁不住仔细看那朵玫瑰。 “这是一种矮种玫瑰,可以栽在花盆里,花朵也较其它的玫瑰更小一些,所以适合做餐盘装饰。——我想问的是,韩风平常负责山庄的花草种植吗?” 铁衣愣了一下,转过头,一挥手,竟然就看见韩山从一个看不见的角落里转了出来,急步向前,然后正正地站在铁衣的身后,躬身道:“先生!” “我想问一下,韩风平时除了在我身边,还负责山庄里那些事务?” “先生!”韩山躬身道:“韩风平常除了有事儿时跟在先生身边听从调遣,一般是安排他负责山庄中园木花草种植的监督工作,他工作认真勤勉,也能胜任这项工作。” 倪裳点头:“这就对了!” 铁衣看着倪裳:“还有什么问题吗?” 倪裳说:“那麻烦韩山,再去查清楚,山庄里是哪些人在负责园木花草种植的事情。” 韩山点头:“这个我也是清楚的,共有十个人负责这个工作,两男八女,粗重的活儿都是男的干,平常种植修剪都是八个女人干。” “去查那八个女人是谁就是了!”铁衣插嘴道。 韩山刚转身离开,前面去厨房了解事情的女侍已经回来了。 “怎么回事儿!”铁衣问她。 “先生,我去了厨房,主厨说,平常负责调料入味的韩兰今天身体不舒服,临时让不太熟悉后厨的韩梅入味,结果把做汤的味精倒了一些在小肉里。先生……” “韩兰?”倪裳看着那女侍:“这个韩兰身体怎么不舒服了?” “我因为急着回复先生的问话,也没有多问,就来回复先生了。不过据我想,韩兰除了在厨房帮厨,平常还要种植修剪花草,可能着凉了。” 倪裳一指那糖醋小排中的玫瑰:“那么,这朵玫瑰,也一定是韩兰平常在园子里种的喽?” 女侍点头:“是的,倪小姐,这玫瑰就是韩兰她们几个负责园木花草的人种的,这些花草平常除了送到房间中,还会摘一些来做每天餐点的装饰,这些,都是韩兰负责的。” 倪裳叹口气:“那就对了!” 第146章 自杀的韩兰 “你是说,这韩兰?”铁衣疑惑地问倪裳道。 “叫韩兰来问一问就知道啦!”倪裳道。 铁衣立刻转脸对女侍道:“去带韩兰过来。” 女侍迟疑了一下,没有说话。 铁衣道:“站着干什么,为什么不去呢?” 女侍揶揄半天:“先生,韩兰感冒发烧了,病得很厉害。” 铁衣转脸,用询问的眼神看一眼倪裳。 还没等倪裳说话,一旁的安娜却突然发火了:“感冒?分明是做贼心虚,你赶快去让她过来,我不相信有多严重的感冒连床都下不了了!” 那女侍答应一声,转身就要离开。 “等一下!”倪裳开口喊住了那女侍:“既然韩兰有病了,不方便起床,不如我过去看看,也得让她吃药治疗才行,不然耽误了也不太好!” 她站起身,就要跟着女侍一起走。 “倪裳,你饭还没有吃完呢!”铁衣伸手一把拉住她的袖子。 倪裳回头看着铁衣,突然一眼看见了他眼中的关切,心里瞬间一颤。 但是她立刻凝住了心神,轻轻挣开了他的手,说:“我已经吃好了啊,再吃就胖了。” 铁衣笑了:“信你个鬼!好了,我也跟你去吧,已经领教你这一根筋的性格了。” “那我呢!”正吃得欢的安娜抬起头问铁衣。 “你就自己呆着吧,反正你对这些事情不关心。” 安娜不高兴了:“我很关心的,只是你们不关心我的情绪罢了。——倪裳,你为什么要孤立我?” 这句话说出口时,原本对着食物贪吃的安娜,又换了另一种面孔,像个小母狗一样,要护住自己喜欢的东西了。 倪裳笑看她:“那好,跟我们一起去啊!” 铁衣却立刻反对:“她去做什么?就待在这里,把桌上的食物吃干净,不许浪费,你知道,山庄里的食物,是不允许浪费的,我们也不允许。” 铁衣的话让倪裳倒有些惊讶,原来铁衣并不是一个飞扬跋扈的人,他很懂得经营自己的王国啊。 “乖乖待在这里吃饭!”铁衣用毋庸置疑的口气对安娜说道。 安娜虽然有一万个不愿意,但是似乎桌上的食物此时对她更有吸引力。她嘟嘴哼了一声后,又继续坐到桌边吃饭去了。 铁衣对身边的女侍说一声:“走,带我们去看韩兰!” 两个人下了楼,随着那女侍,一会儿便穿林过柳,来到了另一处整齐的房舍处。 这个地方和韩风的住处在山庄中的位置正好相反,倪裳一想便知,这是女工在山庄中的住处了。 依然是整齐的小房间,只是四周更加繁花似锦,显然是平日有人格外照料多一些的缘故。 女侍带着两个人,来到一个房间门口,敲了敲门,喊道:“韩兰,快起来,先生来看你了!” 但是那名女侍接连敲了好几次,那屋里却没有一丝一毫的动静。 她回头看铁衣两人。 “砸锁开门吧!”倪裳冲铁衣道。 铁衣点头,径直走过去,伸手拧了一下把手,倪裳听见脆生生的金属断裂的声音,随着门把手的转动,门便开了。 依然是整齐的房间,进门是一桌两椅,生活用品一应俱全,有另一扇门紧闭着。 倪裳径直到了那扇门的跟前,一推之下,还好门是虚掩着的。 她和铁衣两个人进了房间,看见房间里也是只有一张床。 房间里散发着刺鼻的化学物质的味道。床上凌乱,一个女子躺在床上,一动不动。 “她中毒了!”倪裳说了一声,急步向前到床前,扶起那女子。 铁衣倒后退了一步,下意识地露出了一个嫌弃的表情。 倪裳并没有看到铁衣的这个表情,她此时看见的,只是眼前这个女子。 韩兰,她应该就是韩兰了,的确如铁衣所说,她并不是一个年轻的女子,年纪在四十岁左右了,但是面容清秀,身材也保持的苗条,年轻时应该是一个极漂亮的女子。 但是此时,她面如土色,双眼紧闭,整个身子软绵绵的没有一点儿力气。 倪裳伸手到她的鼻子下一摸,觉得已经没有了半点儿气息。 她立刻放平她的身子,用双手去按压她的胸口,却听见身后一个声音道:“倪小姐,让医生来看吧!” 倪裳回头,看见韩山和另一个男子已经进了房间,那男子随身带着一个医药箱。 倪裳于是放下韩兰的身体,侧身一旁。铁衣过来:“好了,让他们来看吧,你不用管了,也不知道她吃了什么药,自寻死路。” 倪裳的目光依然没有离开韩兰。 她看见韩山和那个带着医箱的男子快速将韩兰给韩兰解开衣服,检查脉博,抢救手法很娴熟。 “她竟然和韩风有关系?”铁衣咬着牙看着眼前的情景:“我一直认为,山庄里人和人之间的关系简单清晰,没想到,还是出现这种让人沮丧的事情。他们,到底是什么关系?一个四十岁的女人,和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男子,能有什么关系,真想不通。” “为什么四十岁的女人就不能和二十岁的男人有什么关系,这有什么逻辑上的问题吗?” 铁衣想想:“倒没有,但是……” “但是还是逻辑上想不通对吗?”倪裳说:“你自认为了解男女之间的关系,其实并不了解,就像你并不了解安娜对你的情意一样。” 铁衣立岔开话题:“这时候你还有心思说这个?你倒说说,韩山是不是韩兰杀死的,然后她自杀了。” “这个逻辑是成立的,先杀死对方,然后自己自杀。” “因为感情,他们两个人之间,并不是母子,也不是姐弟,那只有男女之情,因情生恨么?” “应该是!” 第147章 医生韩健 “先生,已经救不回来了!”韩山一脸悲伤地对铁衣和说道。 铁衣站在韩兰房间的外间,眼睛茫然看着前方,一言不发,就连倪裳也猜不到他此时在想什么。 倪裳也不愿意去多想他此时在想什么。她问韩山:“这位是咱们山庄的医生吗?” 韩山点头:“是的,小姐,他叫韩健,负责山庄里所有人的生病吃药,医术很高明。” 倪裳看着韩健。 这个人的年龄显然要大一些,看上去有三十多岁的样子,已经有些微微的秃顶,额头闪着光泽,一双豆子一样的眼睛一直低垂着,不看任何人。 “韩健!”倪裳说:“你刚才看了,韩兰是怎么死的?” “吃了一种有毒的菌菇。”韩健简短地回答。 “山庄里怎么会有毒菇?”倪裳有些惊讶:“你又是怎么知道的?” “我是医生,要自己种草药,也熟悉山庄里的每一种花草树木,自然知道山庄里有毒菇。这种毒菇是野生的,一般是在后面的山上才有。” “后面的山上!”倪裳沉吟一下,问韩健:“那么,韩风的尸体也是你检验的了?” “是的!”韩健躬身回答。 “他的死因是什么?”倪裳问。 “颅顶被重器击打死亡。” “死亡的地点是在哪里?是在山上,还是死后移到山上的?” 倪裳问到这里时,看见韩健微微抬头看了一眼她,迟疑一下道:“这个,我还不知道,我也平常就是看个小病可以,这种死伤,是专业的法医才能检验出来的。” 倪裳不禁看着眼前这个医生,他和这个山庄的所有人一样,拘谨,木讷,像机器人一样对主人毕恭毕敬,唯一的不同是,他年纪大一些。 “那么,韩兰体内的毒蘑菇,是怎么服进去的呢?是自己采来生吃的,还是煮了水服的?” 韩健再一次迟疑了一下,下意识地皱了一下眉头,说:“我想,应该是煮成汤喝下去的吧。” 倪裳轻轻“哦”了一声,转过身,对铁衣说:“真是不幸的事,一天之内,死了两个人,你看,还是让人赶紧处理后事吧。” 她出了韩兰的房间,铁衣对韩山挥挥手,自己也跟了倪裳出来。 两个人默默无言地走在林间小道上,铁衣叹口气:“我没有想到你刚到这里,就会出这样的事情,我经营这个山庄将近二十年,还是第一次有这样的事情出来。” “将近二十年?”倪裳反问:“你是说,山庄里的这些人,已经在这里待了二十年,那么,这里的男人,他们不到十岁时就来到这里,而女人,都是二十岁左右的时候来到这里的?” “差不多,不过只有三四个是例外,是后来进来的。” “那个韩健呢?”倪裳突然问道。 “韩健?”铁衣从倪裳的话里听出了异常:“你是说刚才那个医生?” “是!他是什么时候,多大年龄来的山庄,他的医术,是在山庄学的,还是在来山庄之前,就有一些。” 铁衣停住脚:“你倒问对了,我刚才说的这三四个例外的,其中便有这个韩健,他来山庄是十年前,他当时应该已经十多岁,我记得很清楚,他是一名乡村医生,自己说是因为不小心医治死了病人,害怕了便离家出走,到处流浪,我遇到他,便把他带到山山庄里,负责这里所有人的治病和护理。-为什么要问这个?” “没什么,只是觉得他和别人不太一样。” “是不一样,他因为在山庄算是有手艺的人,所以也不做其他工作,平常闲着,不是睡觉就是在山庄里逛,除了我的住处他不能轻易上去,据说那里都去逛,我也懒得说他。” 倪裳不再多问,说:“等一会儿,你叫韩山过来,让他了解一下韩健和韩兰、韩风平时的关系。” 铁衣说:“好,现在我们可以回去吃饭了吧!” 倪裳看他一眼:“山庄里一下子死了两个人,你还能安心吃得下饭吗?他们,可是和你朝夕相处了二十年的人。” 铁衣有些理屈,但是依然倔强地昂着头:“人已经死了,我就是哭天嚎地又有什么用?难道他们会活过来?” 倪裳叹口气:“和你这样原本就没有什么心肝的人说这些也没什么用,走吧!” “其实我也心里很难过,那个韩兰我并不了解,但是韩风从进山庄以来,一直跟在我身边,他虽然没有韩山做事沉稳敏锐,但是极为忠诚踏实,我很喜欢他,所以……” “所以什么?” “所以昨晚他和你亲近,我才发那么大的火,你明白,我是醋风犯了。” 倪裳笑:“咦,你这醋风倒刮得可笑,你是吃谁的醋,吃我的醋?嫌我和你喜欢的心腹小厮有说有笑?” 铁衣转头白他一眼“不要胡搅蛮缠,我是嫌你和他谈天说地,冷落我。” “真是无理取闹!”倪裳调开话题:“好了,我也知道你心里难过,我陪你回去吃饭吧,安娜还在等我们呢!” 铁衣说:“倪裳,你不觉得,你事事顾及别人,却忘了自己吗?你这么坚强,不累吗?” 倪裳一笑:“习惯了!” 第148章 玫瑰杀 说话间,他们又回到了那幢豪奢的别墅里,上楼,看见安娜已经吃过了饭,正坐着喝咖啡。 “怎么了,又发生什么事了,我正准备去找你们呢。”她看见两个人,放下咖啡杯,问两个人。 “韩兰死了,自杀的。”倪裳坐回自己的位子里,看见从微波炉里取出饭菜的女侍将饭菜端到桌上,也没有心思再吃,让女侍给自己倒了热咖啡。 铁衣一言不发地拿起筷子吃饭:突然抬头问女侍:“你叫韩菊对吗?” 那女侍点头:“是的,先生,我叫韩菊。” “你好像在我身边好多年了,我都记不住你叫什么名字,真是的!我想问你一件事,你知道韩兰和韩健、韩风他们三个人平时的关系是怎么样的吗?” 韩菊的眼神瞬间露出惊慌,但是脸上依然是强自镇定的神情。她低下头,说:“先生,我们平时都是各自做各自的工作,除了工作之外,都是在房间里待着休息,互相不多走动,一切都是遵守山庄规矩的,所以根本没有什么交流,所以……” “所以,他们什么关系都没有,是这样吗?” 韩菊连连点头:“是这样的,先生!” “你再骗我!”铁衣突然一声震喝,不但那韩菊,就连倪裳也被吓得一哆嗦。 韩菊瞬间面如土色,肩膀都在微微地颤抖:“先生,我也不太知道,我只听别人闲言闲语,说韩健经常去韩兰工作的地方,大家都私下议论说,韩健喜欢韩兰,一直借着种花草的机会和她套近乎。” 铁衣和倪裳对视一眼。铁衣转眼看韩菊:“然后,那韩兰呢?对韩健是什么样的?” “这个……,我和韩兰只是在厨房的时候才偶尔有碰到,有一次听她说话,那话里的意思,是很讨厌韩健。其它,我就不知道了!” “还有韩风,他们又是什么乱七八糟的关系!”铁衣的问话里已经带着气急败坏。 “听人说,韩兰很喜欢韩风,平时把韩风当弟弟一样关照,厨房做了什么好吃的,总是要偷偷给韩风留一点儿,韩风也常去韩兰的花园子里给韩兰帮忙。” 铁衣长吐一口气,看一眼惊慌失措的韩菊:“收拾了饭菜,下去休息吧。” 韩菊匆忙收拾了桌上的饭菜,出门去了。 “没想到,会是这样!”铁衣此时已经是脸色青紫,表情难看到一张帅脸都变形了。他看一眼倪裳:“你猜到有可能是韩健在捣鬼是吗?” 倪裳说:“只是猜想,并没有证据。” “猜的依据呢?”铁衣不解。 “我早晨去了韩风的房间,在他房间的窗台上看到一盆正盛开的玫瑰,回来吃饭时,发现糖醋小排的装饰物,也正是这种矮株玫瑰,那么就说明,这两处玫瑰的主人,肯定是有联系的,很巧,厨房里采玫瑰的人却病了,所以我们赶紧去看她,她自杀了,这是第一个迷局破了,这时候,我们完全可以理解为因为感情,杀先人后自杀,但是又很凑巧,山庄里的这位医生,一进门检查尸体,没有用任何仪器做检验,自己也称他并不是法医,而你刚才也讲了,他只是一个乡村医生出身,却能一口断定,韩兰是吃蘑菇中毒。我特意问他,是生食还是煮汤,他迟疑一下,还是说,是煮汤喝的,因为我进到现场,并没有在韩兰身体上看见有任何异物,所以他所说的煮汤喝,就肯定是煮汤喝的。他这样快的下结论,完全是不把我的智商放在眼里,可能也是事急出错,没有多想怎么应对,所以才会露出马脚。当然,他肯定也是不了解我,所以才敢这样大胆的说,而一个人这样肯定地给出结论,只一个原因,那,就是他说的一切,都是实情。那么,对于一起死亡事件,一个不了解内情有的人怎么会知道实情呢,只有一个逻辑,就是他知道事情的所有内幕,或者直接说,他,就是凶手。” 倪裳的这一番话,不但铁衣,就连一旁的安娜,也听得发呆。她说:“倪姐姐,没看出来,你竟然是个神探一样的人。我怎么就没有发现这些细节呢,真是失败!” 铁衣脸色阴沉,扔下手里的筷子到桌子上:“失败的是我,我以为我就是这个山庄的镇山石,可以把这些人管理得井井有条,没料到,竟然会出来这样的事情……” 倪裳看着他,叹口气:“你应该知道,一个地方,只要超过两个人,就会形成一个世界,一个江湖,一个社会,你这么大的山庄,这么多人,有男人和女人,你又违反社会属性和人的本性,不让他们有感情、家庭,这里就像一个没有铁墙的监狱,人们只是满足了最基本的生存需求,而且在你的权威下,连基本的尊严也都没法实现,更谈不上自由和情感这些必须的东西,所以,怎么可能一直风平浪静呢?他们肯定会在私底下寻找自己的情感寄托,这样一来,不出事儿才怪呢。” 安娜拍手赞成:“倪姐姐说的很对啊,我同意她的观点。” 铁衣咬着牙,一言不发。 “还有!”倪裳端起面前的咖啡,轻轻喝了一口:“有一句话,我想要问你。据我猜,这个韩健杀人的可能性已经很大,不论是借刀杀人,还是亲自动手,他应该都这两个人死亡的罪魁祸首。那么,如果确定韩风和韩兰两个人是因为韩健而死,你会拿他怎么办?你会处死他吗?你又没有想过,你的这个山庄,是一个独立的社会,有独立的执法权吗?” 铁衣抬眼看着倪裳,有一分钟之久,冷冷地说:“当然!” 第149章 死亡医生 “你没有!” 倪裳断然说道:“你的山庄,本身就是一个不合规矩的存在,如果没有犯罪,这一切都可以说得过去,大家可以把这里当成世外桃源,你就是这里的王,但是一旦有了死亡和杀戮,你就无权处置这一切,因为,你还没有建立规则的权利。” “我必须有!”铁衣霍然起身,又是一身的狂傲劲头上来,和倪裳冷冷对峙:“我吃了那么多苦,而且还找到了你,就是为了建立自己的王国,建立属于自己的规则,我们的规则,我怎么可能没有处置的权利?” 倪裳手里端着咖啡,也冷冷看着他:“我说了,你没有,而且,你要明白,你即使找到我,我也不会和你一起,建立什么你所谓的王国和规则。我们,是不同的人,我没有你那样的野心勃勃,我早就跟你说过,我只想在这个世上安安静静地活下去,不打扰别人,也不被别人打扰。” “可是,你做不到!”铁衣的声音近似咆哮:“你这么多年吃得苦,忍受的孤独、寂寞只有你自己清楚,只有我清楚,也只有我,才会让你摆脱这一切,让你过上真理匹配你的生活,就像现在,坐在这里,有人伺候,喝着咖啡,这一切,才是属于你的生活!——你难道要告诉我,你讨厌这样的生活?” 倪裳想要说什么,却一时语塞。 “好了好了,我真不知道你们两人在吵什么,明明是在说死人和凶手的事情,怎么扯得云里雾里的,让我听不懂,能不能立刻搞清楚,那个韩健是不是凶手,我一想起这个就觉得这个万分安全的黑金山庄,一点儿都不安全了。” 安娜的话,让铁衣恢复了理智,他坐回到椅子里,安静了一下,拿起旁边一个对讲机:“韩山,你那边查得怎么样了?” “先生!”对讲机里传来韩山的声音:“我已经让人控制了韩健,我这就过来向你详细说。” “人是他杀的吗?”铁衣有些急怒。 “应该是!”韩山在对讲机那头简短地回了三个字。 铁衣关掉了对讲,扔到一旁,从刚才和倪裳的争执中,又回到了困为凶案带来的沮丧和失落里。 “倪裳!”他说:“谢谢你帮我理清了这件凶案,同时也抱歉,我带你到山庄来的本意,就是让你休息,让你安静下来,没想到才来一天,就看见了两个死人。” “这有什么抱歉的呢?任何人都没有错!” “或许,是我的错!”铁衣继续说:“我也累了一早上,让安娜陪你回房间休息吧,我想自己来处理这件事。” 倪裳看着他,想说什么,看他的神情,又觉得此时多说也无益。 于是她起身,对安娜说:“我也真得累了,我们回去休息吧!” 安娜看见铁衣用命令的眼神看着自己,便也不再多说什么,起身和倪裳一起,离开二楼,去往倪裳的房间。 突然而至的凶案,让她的神经一直紧绷,此时才稍微放松下来。她才意识到,自己来这个山庄才不过两天时间,却经历了这么多的变故,一时间竟然忘记了自己只是这里的一个客人。 不,甚至不是客人,是一个被劫持来的人,她时时刻刻想到的,应该是逃离,但是却被这件事一弄,竟然忘记了。 她必须离开这里,如果再不离开,她可能会留恋这里的美食美景,以及那张舒适的床,以及……那个体贴入微,眼睛始终不离开自己的铁衣。 这很可怕。 她从来都没有遇到过比眼前更加让她感到困扰和无助的事情,即使那些以前经历过的、万千次的死亡,似乎也比眼下的处境更加让她勇敢和决断。 她一路默默地走,一旁的安娜还在不停地和她说话,她竟然没有听到她在说些什么。 她并不讨厌这个女孩儿,但是也没办法做到喜欢。她看见安娜,恍惚间会想起林菲,那个前几天和她走散的女孩儿。 但是她想到林菲时,会微笑着想念一下她,但是对于安娜,她却没有这样的感情,因为她是黑金山庄的人吗?还因为,她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冷漠和不近人情,这一点儿,和铁衣很像,甚至,有过之而不及。 这样胡思乱想的功夫,两个人已经回到了那个豪华舒适的房间。房间早已打扫收拾的干干净净。 安娜一进门,便瘫进沙发里:“好啦,不要再想死人啊凶手什么的了,太可怕了,我们还是待在这里,好好睡一觉,什么都忘记就好了。” 倪裳答应一声,也窝进沙发里,躺下去,一会儿,竟然就沉沉睡去了。 第150章 安娜去哪儿了 朦胧中,她再一次看见了蒲松,那个笑起来温暖帅气的蒲松,但是一转眼,她又分不清,眼前那个人,他究竟是蒲松还是蒲开颜,因为那个原本有着有一头蓬乱浓密的短发的蒲松,却突然间又变成了一个穿着长衫,斯斯文文、笑意盈盈地朝他走来的英俊男子,那是蒲开颜,她无数次在梦中见过的蒲开颜。她于是迎了上去,伸手要去握他的手,他却一下子甩开了。蒲开颜脸上的神情变得冷漠又冰凉,冷冷地说:“你是谁,我又不认识你。你现在成了有钱人了啊,住着这么大的房子,好阔气……” “不是这样……”她着急辩解,但是一转眼,不论是蒲松,还是蒲开颜,却都一下子不见了,出现在她眼前的,是一大片森林,密不见边际的森林。她在森林中奔跑,看不见一个人,她竟然感觉到孤独和恐惧。 “蒲松……,开颜……”她大声叫着两个人的名字,却猛然从梦中惊醒了过来。 原来,她又在做梦,又梦到了蒲开颜,——还有蒲松,可怕的是,最近这两个人总是在她的梦中出现,分不清彼此。 她一惊之下,额头上浸出了细细的汗水。她从沙发里坐起来,打量四周,却看见安娜并不在房间里,这让她又惊了一下。 “安娜!”她叫了一声,以为她是在卧室或者盥洗室里,却并没有听到她回应。 她于是站起来,在这套房间里走了一遍,依然没有发现安娜的影子。不过这让她也倒安心下来。安娜不在,因此也就并没有听到她刚才的梦话,不然的话,这又会是一个令她尴尬的话题。 她松口气,想,这个女孩儿可能出去玩了。这个和林菲一样的女孩儿,是静不下来的。 倪裳便安下心来,继续回到客厅,窝在宽大的沙发里,安静地想心事。 她想,她该怎么离开这里? 逃走?目前似乎不可能,因为她被铁衣紧密地控制在自己的眼皮底下,想要逃走,谈何容易? 和铁衣谈判,问他到底想要什么,达成条件后,大家各走各的。这好像也不行,因为铁衣跟了她这么久,费了那么大的周转,他的目的,就是要让她留在山庄里,而不是离开。 前思后想,她平生第一次,感觉自己陷入了一个巨大的危局之中,无法自救。 苦想了一会儿,她站起身,慢慢走到窗前,拉开窗帷后的纱帘,看楼下的风景。 刚刚发生过血案的庄园,依然静谧而美丽,远处的那条石径上,依然有四个穿着雪白衬衣,黑色长裤,精干帅气的男子在来回踱步。她知道,那是守卫山庄的人,所有人进出山庄,都要从他们的眼皮子下面经过。 所以,她想要出去,单凭自己,目前根本不可能。 她转念又想:不知道此时铁衣在干什么?山庄死了两个人,三个人卷入血腥的情杀事件中,这也够这个狂傲的家伙头疼的了,不知道他接下来会怎么处置那个韩健,是要处死他吗? 他没有权利处死他,如果他这样干,那么他将触犯法律。但是韩健如果是真正的凶手,那么韩健的罪恶该由谁来惩罚?这里可是一个世外桃源,是铁衣的黑金山庄啊。 她不想去思考这些问题,毕竟,连她自己目前都是被铁衣囚禁起来的人。 她继续看着楼下的一草一木,一人一物,希望能寻找到安娜,或者是铁衣的身影,却一直都没有。 安娜去了哪里呢?就在这短短的一会儿功夫,也没有给自己打招呼。 她突然想到了这个山庄的另外一个人,那就是安娜的同父异母哥哥威尔,那个金发碧眼的生物科学家,在倪裳的印象中,他并不太像一个严肃严谨的科学家,而是一个永远笑嘻嘻的圆滑的办公室白领,或者,一个商人。 他自己说过,在来到黑金山庄,是要做一些自然与人类超自然能力的研究,说白了,也就是让自己成为一个实验室里的实验品,就和科幻小说里讲的那样,她像小白鼠一样被推进手术台里,进行研究和解剖,然后拿走身体里的一部分,去做培育或者基因繁殖…… 不过,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她似乎并没有被像一只小白鼠一样对待,就像铁衣说的,因为这个山庄的主人是铁衣,而铁衣的设想是,倪裳将成为这个山庄的女主人,和他一起共同完成一个帝国的梦想。 这个梦想具体怎么去完成,铁衣还没有来得及和她说,就发生了令他恼火的死亡事件。 她突然很想去找那个科学家威尔聊聊天,聊一聊自己,也聊一聊铁衣,毕竟,这一百多年来,她对自己,的确是疑惑的。 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为什么会不老不死? 她想,也许威尔能帮他解开这些谜团。 第151章 我不想待在这里 她决定去找威尔。 于是稍微整理一下,便出了门,按照第一次去实验室的记忆,去寻找威尔。 她有着惊人的记忆力,这一点,已经保持了一百多年,就和她的生命一样蓬勃旺盛。 她凭着记忆,穿廊过梯,一会儿就来到了那个她曾经来过的实验室。 一扇巨大的铁门依旧紧锁,指纹门锁,她无法进入。 就在她站在门口凝视沉思的时候,门却轻轻地启开了。 威尔站在门口,抱着双臂看着她。 “你从监控系统里看到我了?”倪裳丝毫不觉得惊讶地问道。 威尔耸耸肩:“你知道,你的智慧远超我想象。” “你也一样!”倪裳一边说,一边跟着威尔走进了那间宽大的实验室。这里的一切和她前一天进来时一样,宽大的,像科幻片里一样布置的实验设备,和永远穿着绿色防护衣的生物学家威尔。 实验室的角落里有一个休息区,圆几和转椅以及茶几上有咖啡和点心。威尔一伸手,请倪裳到茶几边坐下。 “你来找我有什么事?实话跟你说,我在这里,铁衣是我的老板,他供应我和我妹妹的一切,所以我得听他的,你……并没有和他一起来这里,我有些意外。” 倪裳微笑一下:“我来找安娜,她这两天一直和我在一起,两个小时前突然不见了,我以为她在你这里。” 威尔微皱了一下眉头:“不必担心她,她是这个庄园里的精灵,可以去任何地方,像个鸟儿一样,没有人知道她会突然出现在那里。” 倪裳点头:“您说得对,我都是多余的担心。” “所以……”威尔用一双幽蓝的眼睛看着倪裳:“你来这里,当然不完全是为了来找安娜,对吗?” 倪裳绽颜笑了:“你有一个聪明的大脑,科学家都是这样的吗?” “科学家当然不是傻瓜!”威尔从桌上的咖啡机里接了一杯热咖啡,递给倪裳,自己也接了一杯。 倪裳并没有去碰那杯咖啡,威尔看着她笑了,他知道,这个聪明的女子,但是此时对他有着防备心。 “韩先生有没有跟你说过我的……”倪裳问威尔,但是竟然有点儿找不到合适的词语。 “身世!”威尔笑着接了她的话头。 倪裳轻笑一下,不予否认。 “我了解你的一切,——当然,是韩先生了解你的一切,如果他的了解有误的话,那么请您原谅。” 倪裳愣了一下,威尔的话说的滴水不漏,竟让她无从反驳。 威尔喝一口继续说:“你是这个世界的奇迹,和韩先生一样,拥有不死之身,这样的人,在这个世上可能并不少,但是我只见过你们两个人,所以,我很高兴遇到你,而且令我惊讶的是,你竟如此美丽和聪慧,简直是把上天所有的恩宠都集于一身了,真是太让人嫉妒和……” “恨!”倪裳也提醒他一下。 “对,恨!”威尔开心地笑了:“我还忘了另一个词:有趣!美丽,聪慧,有趣,你说,怎么能让人不恨呢?当然,对于一个男性来说,就不会去恨了,因为加在你身上的恨,只有嫉妒,所以,我对于倪裳小姐,只有一个字:爱!” 倪裳当然知道,这位幽默的英国人只是为了聊天有趣才这样说,这并不是和爱情有关的表白,不过这样的聊天,无疑会让所有人,尤其是女人开心。 “那么,您想从我这里得到什么呢?” 倪裳不想再进行这样有趣但是无意义的对话,于是话锋一转,直奔主题。 威尔看着倪裳,沉吟一下:“应该说,是韩先生想从你这里得到什么!” “他一直告诉我,要和我一起创造一个他想象中的财富帝国,但是我一直告诉他,我没有这个能力,也没有兴趣,但是他还是不放弃。” “也许,韩先生什么都不要你做,只希望你在他身边就好呢?”威尔用一种调侃的笑容看着倪裳说道。 倪裳闪开了威尔的注视。 “好了,倪裳小姐,你和韩先生的事,我是无权过多去关心的,这也是我作为韩先生的朋友的一种礼貌。但是,我很好奇,你为什么会拥有不死之身?还有,你除了这种能力,还有没有其他过人之处呢?” 倪裳看着他:“我连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我也一直想要弄明白为什么会这样。” “你知道,如果有更多的人知道你的身世,你会怎么样吗?” “我知道,我会被所有人追捕,然后关进一个比这个实验室更豪华、更宽大的实验室,全世界的生物学家、自然科学家、超异能爱好者都会蜂涌而来,来研究我,围观我。” “所以,铁衣对你真得很好,最起码,他没有出卖你,他只是在保护你,倪裳小姐!” “我知道!”倪裳微笑地看着威尔:“他在保护我的同时,也在囚禁我。——我想出去,我不想待在这里。” 第152章 你偷吃了神药 “你没办法离开这里!”威尔耸耸肩,并不带任何嘲讽意味地看着倪裳:“你知道,你进到这里来,除非有人愿意带你出去,或者韩先生愿意送你出去,不然你是插翅难飞的。” 倪裳叹口气:“您的意思是说,我不要想了,就乖乖待在这里,等着你和韩铁衣的安排。我估计接下来,你会把我身上的细胞,还有脑子中的记忆全部拿去,来完成你的研究,这项研究,应该是和人类的生死有关,比如,那些拥有亿万身家的人,那些拥有无上权势的人,他们不想过早离开这个人世,所以不死之身对他们来说,是比所有财富都更重要的财富,你们只要破解了这个密码,财富自然就会不请自来,对吗?” 威尔迟疑一下:“你说的没错,但是我对财富没有兴趣,我只对不死之身这件事有兴趣,至于铁衣,韩先生,他对什么有兴趣,我并不知道,我也很疑惑,因为如果他对这个有兴趣,他早就会让我从他身上去了解真相,去破解不死密码了,但是他一直没有,我也感觉很奇怪,他似乎对这个并没有兴趣。抱歉,让你失望了!” 倪裳半信半疑:“那么,除了这个,我还有什么存在的意义呢?至少,你的兴趣只是我的不死之身对吗?” “怎么可能,当我看见倪裳小姐之后,我觉得,能和这样一位近乎完美的女孩儿相伴,可能胜过世间所有的财富。” 看见倪裳露出不屑的笑意,威尔摆摆手:“这句话非常重要,亲爱的倪,也许,他可以解释铁衣现在的一切行为,因为,你知道对于一个男人来说,不过是财富和权利和爱情,这三样东西,是势均力敌的,这个世间大有不爱江山爱美人的男子,我想,铁衣也可以成为其中的一个,想想,那又有什么不可以的呢?因为对他来说,现在,财富、权力,都已足够多了,再多也是负累,他和你一样,是这个世间自由的王,早已脱离了生死的束缚,这是无数人梦寐以求的,但是你们有一个共同的特征,那就是,你们都是这个飘游在这个世间孤独的灵魂,你们需要别人的理解和信任。” “你和铁衣是非常好的朋友?”倪裳反问道。 威尔看着倪裳,沉吟一下,缓缓喝一口咖啡,反问倪裳:“请问,在这个世上,在还活着的人当中,有几个人知道你这神秘的身世?” 倪裳想一想:“只有一个人,他在遥远的地方,——不过现在又多了两个人,你和铁衣。” 威尔点点头:“对,你看,能够知道你的秘密的人,在这个地球上才只有三个人,铁衣也不样,知道他秘密的人,别人我并不知道,我只知道,你和我,是知道他身世的人,所以,这对他来说,是一种信任,是弥足珍贵的。所以,我也信任他,我们是彼此信赖的关系。” 倪裳点头:“我理解了!” 她端起了面前已经凉了的咖啡,喝了一口,威尔看着她,耸耸肩笑了:“你开始信任我,这很好!” 倪裳想一想:“不过我还是想要了解一下,既然你和韩先生已经亲密到可以分享最重要的秘密,那么肯定也是知道他身体里的密码的。他,又是因为什么成为不死之身的呢?” “毋庸置疑,你们都经历过生与死之间的经历,这个奇妙的经历让你们拥有了和常人不一样的幸运。但是,这个世间,几乎每个人一生中,都或多或少有过这种惊险的经历,他们不是不幸死亡,就是侥幸生还,依然还是普通的人,唯独你们,成为了上帝的宠儿,这是科学难以解释的,从自然科学来说,我们会相像,在你们经历生死的那一刻,这个世界,这个宇宙,刚好有一种自然之力在做一件奇妙的事情,打个比方,恰巧在那一刻,上帝正在配制一种神奇的神药,恰好被你们出窍的灵魂给迎头撞上,一口吞下去了,所以你们成为幸运儿。” 倪裳菀尔一笑:“这真是一个浪漫而奇妙的比喻,不过我很愿意相信你说的这个美妙故事,我和韩先生,我们有幸偷吃了上帝精心配制的不死丹药,所以才拥有了不死之身,所以,我一直都非常感谢上帝,我愿意一生为善,成为他忠实的仆从……” 威尔也笑了。但是他的笑容突然收敛,他抬起手腕看了一下手腕上一块黑色的腕表,那块腕表正在发出轻轻的震动。他于是立刻站起身,向实验室的门口走去。 倪裳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也不太在意,毕竟,她只是这里的客人,在这个神秘山庄,可能随时随地有突然的事件发生,比如情杀案件等等,她不能多关心,也不想多去关心。 她继续低头喝咖啡。 然而她的嘴唇刚碰到咖啡杯,就听见门口的威尔大叫了一声:“哦,上帝……” 倪裳霍然转头去看威尔,却见他正对着实验室门口墙壁上的一个电子屏幕,双手抱头,一脸惊恐和愤怒的神情。 倪裳起身奔过去,去看那块电子屏,却瞬间也被惊呆了。 第153章 蒲松回来了 遇到任何事情都会保持镇定的倪裳,在看见电子屏上的人时,也禁不住脱口叫了一声:“天哪……” 威尔猛然回头看她:“他是谁?” 倪裳看着屏幕里的人,问威尔:“他在跟你说什么?” “他说,安娜在他手上,让我放了你!——他是谁?” 倪裳倒吸一口气,让自己冷静一下:“他叫蒲松,是我的朋友!” 威尔也作了一个深呼吸,让自己平静。此时,只有他的耳机里能听见站在门口的蒲松的声音,他和倪裳一起能看见蒲松,但是蒲松并不能看见门里的一切,他并不知道倪裳此时就和他在一墙之隔,正在看着他。 “你要和他说话吗?”威尔靠近倪裳,低声问她。 倪裳看一眼威尔,她看得出来,威尔此时是紧张的,他为自己同父异母的妹妹安娜的安危而紧张。倪裳想开口告诉他,让他不要担心,蒲松是不会伤害安娜的,但是不等他开口,威尔似乎改变了主意,他抬起手腕上的腕表,和蒲松对话:“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我并不是这个山庄的主人,我只是见过那位倪裳小姐,你不懂你在说什么!” 倪裳听着威尔说话,但是,蒲松是怎么回来的?他不是被蒙上眼睛,五花大绑,被韩风和几个人开着车送出了黑金山庄,不可能再回到这里来了吗? 倪裳短时间内,真的还想象不出,蒲松究竟是怎么回来的,而且是在没有任何人觉察的情况下,不但回到了黑金山庄,回到了这如迷宫一样的别墅里,还绑架了安娜。 倪裳再次被蒲松震撼了,——他的智慧和勇气,再一次远超自己的想象。同时她也震撼,这个人为了自己,可以孤身试险,他应该知道,在这里,有可能随时送命。 想到这里,倪裳一把抓住了身边的威尔:“威尔先生,答应我,这件事不要通知铁衣,我想他应该还不知道,他此时正在处理山庄的凶案,无暇顾及这些事,这件事,就由你和我来处理好吗?答应我行吗?” 她近乎哀求的口气对威尔说道。威尔看一眼面前的电子屏,再看一眼倪裳:“这个人,是为你来的,他可以为你做一切事,对吗?” 倪裳想一想,点头:“我想是这样,如果你不答应我,不能保证我的安全,我想他可能会做出任何愚蠢的事情来。” 威尔咬着嘴唇,沉思一下:“好,我答应你,但是你也要答应我一件事……” “我一定会让蒲松保证安娜的安全,这个你放心!”倪裳不容他说完,立即接口说道。 “那么,现在我们应该怎么办?”威尔问:“倪,我不擅长处理这些事情,但是我不想让他进到我的实验室来,你明白,我们需要另外找一个地方去处理这些事情。” 倪裳想一想:“你说得有道理。你现在告诉蒲松,让他带着安娜回到我和安娜住的房间。” “然后呢?”威尔看着倪裳。 “然后,我和安娜互相交换,你帮我和蒲松离开黑金山庄。” “哦,上帝!”威尔愤怒地甩一下手臂:“第一,我没有办法帮你们离开这里,第二,即使我能想办法帮你们离开这里,这件事儿要是让韩先生知道了,他会非常生气,我不真的不知道他会做出什么事儿来。我,承担不起这个后果!” “但是,你看见的这个年轻人,他也很愤怒,他为了我,什么事儿也都能做出来,你相信我!” 倪裳用威胁的口气对威尔说道。她此时,就想让蒲松赶紧离开实验室门口,带着安娜回到安全的地方去。这个山庄里,此时最安全的,应该就是自己的那个房间,蒲松必须赶快回到那里去。 她看着威尔:“威尔先生,赶紧告诉蒲松,就说我说了,让他去我和安娜的房间,在那里等着我们,你会尽快给他满意的回答。” 威尔看一眼倪裳,抬起手腕,用腕表冲着电子屏里的蒲松说:“倪小姐说了,让你带安娜去她住的房间,她在那里等着你。” 倪裳看见屏幕上的蒲松迟疑了一下,张口对威尔说着什么,但是她听不见他在说什么。 威尔回答蒲松的问话:“不,她并不在我身边,她在她的房间里,你现在就去那里,她在等着你,你用脑子想一想,这里是我的实验室,我不可能允许一个并不熟悉的人来这里的。” 倪裳立刻明白了,蒲松猜到了此时自己就在威尔的身边,所以想要和自己见面,或者说话,但是被威尔拒绝了。 眼前的这位科学家,当然有着超于常人的智商,此时此刻,他同样懂得筹码的重要性。而自己,就是他此时的筹码,他要拿自己去交换自己的妹妹安娜。 这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她看一眼威尔,发现他也正在看自己,他们彼此心照不宣。 第154章 谈判一下 几分钟后,蒲松从墙上的电子屏里消失了。 倪裳转过头,看着威尔,威尔已经一把抓住了她的手臂,转身来到了咖啡小几旁,用命令的眼神让她坐下来。 “你告诉我,现在应该怎么办?”威尔原本温和的眼眸变得冷酷:“你的朋友绑架了我的妹妹安娜,我现在,只想保证安娜的安全,但是,要拿去做交换,你知道,我做不到,第一,我没有这个权利,第二,我也没有这个能力,你要知道,就算把我们四个人绑在一起,我们也难以走出这个山庄。——这是属于韩铁衣的地盘,不是我们的,对,不是我的!” 倪裳沉思片刻抬起头:“但是,我的朋友蒲松,他是怎么进来的呢?你知道,他原本是被韩先生蒙着头从这里扔出去的,但是他依然回来了,按照这个逻辑,你只要将我交给他,他当然能带我离开这里,只要你愿意!” “你这是在和我谈判吗,倪小姐!”威尔已经有些愤怒。 倪裳露出微笑:“没办法,突然发生的这件事,让我们只能坐到谈判桌前,因为目前的情形,完全不由我和你来控制,而是由另外一个人,就是那个叫蒲松的人,安娜此时和他呆在一起,他并不了解我们这里的情况,他有可能做出对安娜不利的事情来。” 威尔咬咬牙,紧攥一下拳头,冷笑一声:“倪裳小姐,你应该知道,我在这个山庄也只是一个客人,我没有任何资格,做任何决定,我前面已经和你聊过这个话题了,我不想再多说,我只想,求你,让你那位朋友,把安娜交给我,安娜,她是无辜的,她没有做过任何对不起你,和你朋友的事情。” “我也相信,蒲松他应该不会伤害安娜,但是,人在这种完全不熟悉的,充满了不安全感的环境里,谁知道会做出什么事来呢?威尔,我也不确定。” “你在威胁我?”威尔身体前倾,语气里也带上了一丝愤怒,但是依然强迫让自己语气低沉平静。 倪裳将身体靠后,让自己微靠在椅背上:“那你告诉我,现在,我们应该怎么做?” 威尔看着倪裳的眼睛,一时无语。 两个人都暂时沉默了,但是,这种沉默其实更像是一种谈判过程中的对峙。倪裳此时能听得见威尔那粗重的呼吸声。 沉默了大概有两分钟,威尔先开口了:“如果我允许你和你的朋友离开这里,你们必须要保证,不能让韩先生知道这一切,你们必须悄无声息的离开这里,不惊动任何人,而且要让所有人感觉,你们是自己离开的,和我,和安娜一点儿关系都没有,这样可以吗?” 倪裳想一想:“抱歉,我到现在为至,都不知道我的朋友蒲松是怎么回到山庄的,或者,他根本就没有离开过这里,不如你让我回到房间……” 倪裳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下,眼睛闪烁了一下光芒:“对,让我现在就离开这里,把安娜的安危交给我,只要你足够相信我,相信我不会让安娜受到一丝一毫的伤害,那么,这件事,就和你没有任何关系,不是吗,威尔先生?” 威尔一愣,但是沉思了一下,并没有反驳倪裳:“你说的倒是这个道理,但是,我怎么能信任你,信任你们不会伤害安娜?” “我相信你会信任我!”倪裳站起身:“让我现在就去找蒲松和安娜,越快越好,只要你尽快离开你的实验室,就当我从来没有来过这里,那么这件事就和你没有一点儿关系。” 她不容威尔回答,已经快速奔到了门口,回头对威尔说:“请打开门,让我出去!” 威尔迟疑了一会儿,最终,还是抬起手腕,用另一只手轻轻触了一下腕表一侧的按钮,实验室的门便缓缓启开了。 “谢谢你的信任!”倪裳临出门的一刹那,再次回头:“谢谢你威尔先生,我会想念你,想念你的咖啡,以及这里的一切的。” “但是!”威尔走过来看着她:“我还是不理解,你为什么不愿意留在这里,这是一个美丽又舒适的地方,我觉得,只要来到这里的人,都不想离开这里,更何况,你在这里受到了最高规格的礼遇,只要你愿意,你将是这里的女主人。” 倪裳低眉沉思一下:“因为这里没有我想要的生活,我喜欢流浪。” 她不等威尔再说什么,转身便向走廊奔去。 她想赶快见到蒲松,她想知道,他是怎么突然出现在这里的,她想知道,他此时有没有危险。 这种迫切的念头让她几乎奔跑起来,一颗向来沉静的心,此时也跟着脚步剧烈的跳动着。 第155章 再见蒲松 第155章再见蒲松 当倪裳一把推开门的时候,她一眼看见了蒲松,他站在房间的正中间,身后的一张圆椅上,蜷缩着安娜。 当蒲松和安娜同时听见声响,看见倪裳的一瞬间,两个人几乎同时叫出了声:“倪裳!” 倪裳奔到了蒲松的跟前,还来不及说话,蒲松已经一把将把搂进了怀里:“倪裳,你没事儿吧!” 倪裳闻见了蒲松身上浓烈的汗腥味儿,他的身上也满是尘土,头发蓬乱,一股雄性的,酸咸的味道直冲她的鼻尖。 “你不知道我有多担心你……” 倪裳在蒲松的拥抱里停留了有一刻,立刻推开了他:“你怎么来这里的?你不是离开了吗?” 蒲松回头看一眼安娜,应该是确定她此时并没有什么威胁的时候,一把拉过倪裳:“不要问了,我们赶紧离开这里!” 倪裳去看安娜,才看清楚她是被布条紧紧地捆绑着上身,嘴也用布条勒住了。看着倪裳正不停地挣扎。倪裳走过去,从脑后解开了安娜嘴上的布条,将手指放在她嘴唇上,说:“嘘,不要说话,不要大喊大叫,你没事儿的,这个人是我朋友,想必你已经看出来了。有我在,他不会把你怎么样的,你知道。——他只是想带我离开这里。” 看着安娜平静下来,她拍拍她的肩膀,然后转身看着蒲松:“怎么离开?你先告诉我,你是怎么进来的?” 蒲松咽口唾沫:“我两天没吃东西了,这里有吃的东西吗,给我找一口,我快要饿晕过去了。” 倪裳看着蒲松,他不但全身上下是泥土,而且嘴唇干裂,脸色憔悴发暗,的确是快要饿晕过去的情形。 但是这房间里的确没有任何可吃的东西,除了水。 倪裳沉吟一下,摇摇头:“蒲松,先不要说别的,就凭你现在的状况,想要离开这里,也难啊!” “喂!”一旁的安娜突然喊了一声:“如果你们愿意,放开我,我想我可以帮你们!” 倪裳回头看着她:“你怎么帮我们?” “我已经相信你了,那么,你也要相信我,不然,你们不会有好下场的,这个你也应该相信我。” 安娜用威胁的口气说道:“你们想想,即使你的朋友可以回到这里,但是现在你们能轻易走出去吗?他可能会饿死在半路的。你们肯定需要我。” 倪裳想一想,安娜说的没有错,他们的确需要有人帮助,而这个人,只有安娜了。 她走到安娜身边,帮她解开了身上的布条,这布条,他能看出来,是用床单撕成的,想来这必定也是蒲松干的。 安娜恢复了自由,立刻条件反射般地跳起来,冲到了蒲松跟前,抬脚便踹在了他的腿上。 如果是平常,安娜这一脚,根本不会把蒲松这个一米八的小伙子怎么样,但是他已经真得是筋疲力尽了,竟然被安娜踹的一个趔趄倒在了身边的沙发里。 倪裳叹口气,一把拉住了安娜:“好了,别生气了,他也是迫不得已。你知道,我们都是被铁衣劫持到这里的,我说了,我们只是想离开这里,他对你并没有恶意。” 安娜气咻咻地瞪着蒲松:“你疯了吗?” 倪裳赶紧回头对蒲松使一个眼色:“蒲松,快向安娜道歉!” 蒲松立刻站起身,对安娜说一声:“对不起,我不知道你是倪裳的朋友。” 蒲松特意加重了朋友两个字的语气,倪裳心里立刻泛起欣慰,蒲松,已经越来越和自己有了默契,他这这一句“朋友”,足可以平息掉安娜的怒火。 果然,安娜再瞪了一眼蒲松:“好吧,看在你是倪裳男朋友的份儿上,我就原谅你了,我也知道,你是为了带倪裳姐姐离开这里才这么做的,这凭这个,我很欣赏你,愿意为自己心爱的人出生入死。” 倪裳尴尬的咳一声,想要说什么,想想,这时候解释什么都是多余,只有让安娜误会才是最好的。 她微笑地看着安娜:“谢谢你的理解!你看,我和蒲松,我们两个人现在处境很危险,一旦被韩先生发现蒲松又回到了黑金山庄,我们两个人可能连命都保不住了。” 安娜有些惊讶:“怎么可能?铁衣不是杀人魔鬼,他是通情达理的人。” 倪裳拍拍她的肩膀:“你不懂,我和韩先生之间,有一些恩怨。” 安娜想一想,露出恍然大悟的样子:“哦,我懂了,铁衣肯定是恨他喜欢你,你们三个人是三角恋情的关系,就像你和我,和韩先生一样,对吗?” 倪裳已经不想再和安娜多费话了,只是点头:“你猜的没错,这就是这样,所以,你要帮我们离开这里,这对你来说也是最好的结果不是吗?” 安娜深深点头:“对,我虽然很喜欢你,但是我更喜欢铁衣,所以我还是希望你离弄开这里,这样的话,他才会喜欢我。好吧,我会帮助你们的。” “这位小美女,你先帮我弄一些吃所来好吗?”蒲松皱着眉头,瘫进沙发里:“这么豪华的地方,怎么会没有吃的东西呢,我真的快要饿死了。” 第156章 韩风带回了蒲松 当安娜离开房间,倪裳看着房门被关上的一瞬间,她霍然转过头,看着蒲松,脸上泛起愤怒:“你,为什么要回到这里来?” 蒲松四仰八叉地倒在沙发里,一动不动,也不理倪裳对他怒气冲天。 “你知道,我们这会儿都是在赌吗?”倪裳依然怒气不息:“万一安娜出去,脑子一热,把那个姓韩的带到这里,我们就又陷入绝境了,你懂吗?” “我不管了!”蒲松舔舔嘴唇:“你知道我这已经两天没有吃过饭,在外面又冻又饿,,就算那个姓韩的把我杀了,我也愿意,反正这里很暖和很舒服,你又在我跟前,我死了也瞑目了。” 他一屁股跌进沙发里,看着倪裳,一付心满意足的样子。 倪裳看着他,竟也无可奈何。她坐进他对面的沙发里,叹口气问道:“蒲松,你现在可以告诉我,你是怎么又回到这里来的吗?” 蒲松精神放松下来:“在我们离开这里之前,我要找到那个叫韩风的人。” 倪裳大吃了一惊:“韩风?你怎么知道韩风?” 但是她随即恍然大悟:“对了,是韩风送你出去的!” “是啊!”蒲松抖擞一下精神,坐直了身子:“那天,姓韩的让那个叫韩风的把我带出山庄,但是我又跟着他回到了这里……” “等等!”倪裳打断了他的话头:“我明明看见,带你离开山庄的,不止韩风一个,而是三个人。” “另外两个人可能有事儿,他们出了山庄,就由韩风一个人带我离开这里。” 倪裳点头:“原来如此,可是,韩风怎么会答应带你回到这里,你不是被捆成粽子一样吗?” “或许,是韩风的好奇心救了我!”蒲松说:“而且,是这样一个从来没有见过世面的年轻人!” 蒲松的话说到这里,倪裳的心头突然紧抽了一下,她才想起,韩风已经死了。她想把这个噩耗告诉蒲松,但是看蒲松说话,他不想打断他。 “他开着车,开了足足有三个多小时,然后停下车,从车上把我揪下来,扔到了地上,解开了我手上的绳子,然后开车走了,他可能知道,我的头也被绳套蒙着,想要用手解开套子,再解开脚上的绳子需要一段时间吧。但是,就在我解开了那结成死结的头上的黑袋子,看见自己在一处没有人迹的山路边上,准备休息一下,解开腿脚上的绳子时,我看见韩风的车又开了回来。他停在我的身边,从车窗里看着我,不说话,那眼神就像一个好奇的孩子。” 倪裳能想象到蒲松回去看蒲松的心情,他的确是一个没有看见过世界的孩子,他对外面充满了好奇心。 “我看出了他的好奇,于是问他,你想要了解我是什么人,为什么被扔到这里对吗?没想到,他却摇了摇头,等了好一阵子才开口道,我想知道外面的世界是不是很有意思,我有一个姐姐,经常跟我提起外面的世界,我觉得特别有意思。我赶紧跟他说,那么,我们能不能做个交易,你带我回到你们那个山庄,啊不,不用,你只要带我到半路就行,我自己想办法走回去,然后,我会找机会带你离开那里,让你去看看外面的世界。我说完这些话,看见韩风从车里看了我足足有五分钟后,我都不太抱多大希望的时候,没想到他竟然点了点头,不过他开口说,他希望我离开山庄的时候,能带一个人出去,我问他,是你吗,没想到他说,不是,是一个女人,她很想念她的孩子,她要出去看看她的孩子。” 倪裳“啊”的叫出了声。 蒲松停住话头,看着倪裳:“怎么了?” 倪裳用手揉揉额头,发出痛苦的一声叹息:“你都干了些什么啊……” 蒲松茫然地看着倪裳:“我没有干什么,我只是想回到这里,把你救出去,不然,我就等着姓韩的把你囚禁在这里吗?” “可是!”倪裳 不过,他并没有直接带我回来,而是把我扔在了半路,然后我顺着他留的记号,用一个晚上,走回来了。” 倪裳又惊讶,但是又深感意外,她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蒲松竟然会有这种方式回来找她。但是,她突然想到,韩风已经死了,她立刻心里像被刀刺一样的一痛。 “可是你知不知道,韩风昨晚死了!”她低声说道。 “什么?”蒲松大吃一惊:“他……死了?” 第157章 离开山庄吧 “没错,就因为你这样一个自私的行为,你不但害死了那个年轻人韩风,还有他要让你带出去的那个人,你害死了两个人,你知道吗?” “怎么可能呢?”蒲松不敢相信倪裳所说的这一切,他跳起身,直盯着倪裳:“难道,是姓韩,是韩铁衣发现了他的想法,知道他想离开这个地方,所以将这两个人弄死了?我的天,这个禽兽,我现在就要去杀了他……” “别闹了!”倪裳厉声喝道:“你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你这个自私自利的人。” 她颓然坐进沙发里,抱着头,理了理混乱的思绪。 没错,韩风,这个从小没有离开过黑金山庄的人,在看见蒲松的时候,激发了他强烈的好奇心,而且,他也是一个心里有自己的秘密的人,这个秘密就是韩兰,他和韩梅、兰到底是什么样的感情,现在已经不得而知了,现在看,或许他们并不是自己原来想象的男女之情,而是姐弟一样的感情,因为,韩风想要冒一次巨大的风险来让韩兰离开这里,结合铁衣说过的,韩兰是唯一一个成年后才来到山庄的人,那么,韩兰身上可能牵系着外面的世界,比如父母,比如孩子……,因为只有这样的牵系,才是她想要离开这里的原由,而也是韩风愿意帮她离开这里的原由。但是在他回到山庄,将自己争取来的机会告诉韩兰的时候,两个人肯定发生了很大的争执,这种争执竟致使韩兰萌生了杀心,她杀死了韩风,然后自杀…… 大概的情节竟然是这样。 任倪裳再怎么聪明,她也没有想到,黑金山庄里发生的这起两个人的命案,竟然和自己,和蒲松有关系,因为如果不是蒲松,韩风不可能跟韩兰提到要离开山庄的建议,那么也就不会有两个人的死亡。 想清楚了这些,倪裳一时间竟沮丧到说不出话来。她低头坐在沙发里,依然抱着头一言不发。 蒲松坐在她的身旁,小心翼翼地去拍拍她的肩膀:“对不起,倪裳,我也没想到会是这样,会发生这样的事情,我……” 但是就在这时,门开了,安娜手里托着几个纸包走了进来。 倪裳发现,黑金山庄是没有塑料用品的,除了实木,就是纸质的东西,她知道,安娜已经给蒲松找来了食物。 她默默地看一眼蒲松,看见他在经历了刚才的震惊后,似乎对食物也没有了多少兴趣。他接过安娜递给他的食物,低声说了声谢谢,然后打开,大口地吃起来。 安娜带来的食物是一些点心,卤制的肉和水果,都是山庄里自已制作的,倪裳能闻到食物的香味儿。 “很好吃!”蒲松抬头对安娜说道:“我前面多有冒犯,对不起啊!” 倪裳在心里叹息一声。她知道,她和蒲松,此时不能让安娜看出异常的情绪,事情已经够乱的了,不能再有意外出来。 她默默看着蒲松吃着食物,心里五味杂陈。蒲松没有错,他为了返回来救她,冒了巨大的风险,说不定一不小心就死在半路上了,但是他无心的一个承诺,却害死了韩风和韩兰两个人,这又是让人无法原谅和释怀的。 她一时间竟不知道该怎么去整理这些事才好。 那就离开这里吧。 她想:赶紧离开这里,免得有更多的不好的事情发生。 这样一想,她便不再为自己的糟糕的情绪困扰了,她振作一下精神,脸上重新露出微笑:“安娜,铁衣没有发现我们房间里的情况吧?要是他发现有什么不对的地方,我和蒲松两个人,就危险了。” “没有,我去厨房找食物,顺便去看了他,他正在和韩山说话,韩风的死,对他打击很大,他要详细了解山庄里所有的人和事儿。我跟他说,你有点儿不舒服,在房间里睡觉,晚饭我们两个人想在房间里喝茶吃点儿东西,他也相信了,所以我才带了这些食物过来。” 倪裳感激的看着安娜,说:“谢谢你啊!” “可是,你们怎么离开这里?”安娜问道。 倪裳看一眼窗外:“这会儿,已经是晚饭时候了不是吗!” 安娜也看一眼窗外:“你的意思是说,你们要趁着晚上的夜色,偷偷离开这里?” “只有这个办法了!” “但是,铁衣可能会发现的。要知道,如果是你一个人偷着离开这里,他把你抓回来,最多是责骂一顿,不会把你怎么样的,但是……” 安娜看了一眼蒲松:“如果他发现这个人竟然回到了山庄,那,先别说你,他,肯定就死定了。” 蒲松的眉头一耸,刚想要说什么,却被倪裳一个眼神制止了。 “所以,我们需要你的帮助啊!”倪裳用诚恳的语气对安娜说道。 安娜叹口气:“我想想!” 第158章 去找威尔 客厅对面墙上,那个巨大的电子屏突然亮了,铁衣的脸从屏幕上闪了出来。 蒲松吃了一惊,却被倪裳按住了肩膀:“没事儿,他看不见你的。” 屏幕里的铁衣脸色依然阴沉,开口说:“倪裳,我今晚就不陪你吃饭了,我会让人把饭菜送到你的房间,让安娜陪你吃就好了,我要处理这件让人讨厌的事情,我要重新管理一下我的山庄,我以前真的没有发现,这里会有这么多的问题,真是太乱了!” 他坐在椅子里,疲惫的叹息一声:“所以,这几天你就自己先待着,让安娜陪着你,想散心的时候,就到花园里转一转,我已经让韩山把整个山庄四周都安排了日夜巡守值班,应该很安全,你放心好了。” 铁衣说完,屏幕便黑了。 倪裳倒吸一口气,她转脸看看安娜和蒲松:“看来,我们想趁晚上出去,可能不行了。” 蒲松皱着眉头:“这个韩铁衣,他到底要干什么,他以为他是谁,我真恨不得……?” 倪裳看一眼蒲松,她对他因为莽撞害死了韩风和韩兰此时还是无法释怀,也不愿多说什么。 安娜摊摊手:“是啊,你看,你们的计划要泡汤了,我相信,这会儿整个山庄肯定戒备森严,连只兔子都轻易逃不出去,你们肯定是插翅难飞的!” 倪裳叹口气,坐进沙发里,托着腮帮子,默不作声。 “可是……”安娜看着倪裳,突然说:“为什么你们非要离开这里呢?” 倪裳一愣,突然有些明白过来安娜的意思,她看一眼蒲松。 安娜继续说:“你想想,你男朋友来找你的目的是什么?不就是要看你平安无事,要和你在一起吗?现在好了,看见你了,他也不用担心了,你在这里像个公主一样被人伺候着,我都得小心翼翼陪着你,既然这样,你们又何必急着离开呢?不如就既来之则安之,先呆着吧!” 倪裳立刻领悟过来,长舒一口气:“不错,我们倒真的不急于离开这里。” “但是!”安娜立刻接口,用手一指蒲松:“我不想让他留在我们的房间里,他得另找一个地方!” “我能去哪里?”蒲松还在啃一只鸡腿,看着安娜问道。 “我管你去哪里,反正你不能留在这个房间里。” 倪裳皱眉沉思一会儿:“看来,我只能去求一个人了!” “谁?” “你哥哥威尔!” 安娜想一想:“这似乎是最好的法子了!让你的朋友待在威尔的实验室里,估计这段时间,铁衣也没有心思去那里转悠,即使去了,也不会停留太长时间,威尔肯定有办法让这个家伙安全。” “但是,怎么能让威尔同意呢?”倪裳叹口气,皱起眉头。她想起一个小时前她和威尔在他的实验室里的对话。她觉得,威尔能同意她和蒲松离开,已经是最大的让步了,怎么可能再让他们离开这里。 “这很难!”她说。 安娜拧着眉头想一下:“你不去试一下怎么能知道呢?” “也只有这一个法子了。”倪裳点头:“你和蒲松先待在这里,我去找威尔!” “不行!”安娜摇头:“凭我对威尔的了解,他肯定会断然拒绝,只有一个法子,就是你直接带着蒲松去他的实验室,让他接受这个人,他被逼无奈,也就同意了。威尔,一直都是一个怯懦没用的人,除了聪明,再没有别的本事,相信我。” 倪裳微笑点头:“我当然相信你,因为他是你哥哥。——不过他真的很爱你,你有这样一个哥哥,真是幸福!” “你也是啊,有那么多人喜欢你,铁衣,还有,他!” 安娜用下巴指了一下像个等待大人安置的孩子一样的蒲松。 倪裳笑一下摇摇头,不置可否。 “不过威尔的确是个好人!”安娜脸上露出幸福的笑:“我相信他不会拒绝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