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诡异事件》 第1页 [恐怖灵异] 《酒吧诡异事件》作者:小丑阿呆【完结】 文案: 我们终究不过是,命运的玩偶而已。那些诡异的事件,一件件的串联起来,编制成血色的项鍊。你要不要来看看,这条沾染着鲜血的项鍊? 正文 第一章 车祸 03年的秋天,我在m市市区沿琳河的地方租了一套商品房,开了一间规模不大不小的酒吧。我还给我的酒吧取了一个自以为很文艺的名字,叫做“紫调酒吧”。 酒吧开了不到七年,除却开支,酒吧的营业额一直平平淡淡。但作为一间夜晚营业的酒吧,总会碰见一些灵异事件,这也为平淡的生活增添了一些乐趣。 故事从一个冬天的午夜开始。那是酒吧开张的第一年,所以老顾客还不是很多。其中有个叫老吴的计程车司机,三十来岁,每次收夜班的时候,总会进酒吧来喝两杯。时间久了,大家也算是熟识,说话便有些放肆。 我本意是营造一个安静的酒吧,但人喝了酒嘴巴就不自觉有些大。后来,只要不过分闹事,我便不会再管。偶尔有兴趣甚至会凑上去胡侃一通。 老吴便属于那种一沾酒嘴巴就大的人,他每次都要点两杯我们店调酒师自调的冰色火。冰色火是由年份短的白兰地加一些白酒调制出来的一种鸡尾酒,成本不高,所以定价也不贵,加上后劲比较大,深受一些普通顾客的喜爱。据年轻的调酒师吹嘘这种酒只有他会调,所以冰色火也算是我们酒吧的一个特色酒品牌。 调酒师小代是个呆板到有些无趣的人,成天带着一副旧式圆框眼睛,说话有些重复啰嗦。小伙子不会什么绚丽的调酒手法,而是像个化学家似的将酒倒来倒去。不过调出来的酒味道确实不错,加上人长的比较白净,所以有些来酒吧玩的小妹妹笑着称呼他为“鍊金师哥哥”。 我虽然不怎么看动漫或是网络小说,但也知道“鍊金师”是怎么一回事,加上也不怎么管酒吧的人员。所以对于这些事情,都是一笑而过。 话题回到老吴。那天晚上将近午夜两点的时候,酒吧里的人也没有多少。老吴走进店里,神情有些疲惫的点了几杯冰色火,坐在角落里一个人闷喝。 我们酒吧主要针对三种顾客:一种是上班的年轻人或是学生,他们一般会在十二点前回家;另一种是开夜班车的司机或者不想住旅馆的旅客,他们或许会待一个晚上;还有一种就是一些习惯夜间工作的散客,他们偶尔也会过来喝两杯。 那天晚上人不是很多,酒吧人员也比较闲。我自己随意调了杯鸡尾酒,插了根吸管坐在老吴不远处吸了起来。 饮酒方式也是不同的,有人喜欢用吸管,有人喜欢小口饮,有人喜欢大口喝。所以在酒柜里我准备了高脚杯,大口杯,各种有意思的小杯子以及各种颜色的吸管。 我的个性比较随意,坐在一旁一个人慢慢喝了起来,其他几个员工大都也是如此。酒吧的管理便是如此,只要不过分,酒可以自己取来喝。甚至有个叫阿莓的女服务员整天缠住小代要调鸡尾酒喝。 看着因为又被纠缠而无可奈何的小代,我不由嘴角轻扬。没注意,老吴已经端着大口杯走到我的桌前。 我微微有些诧异,不过还是礼貌的目视椅子说到:“老哥,坐。” 老吴没客气就坐了下来,有些猩红的双眼明显表示有些醉了。他又打开了话匣子。 “阿明,我最近可能遇到了一些不干净的东西。” “哦?”我来了些兴趣。 “最近开夜班车时我总会看见前面有一辆黑色的吉普,没有车牌号,它总是忽隐忽现,就像噩梦一般。” “这很正常啊,它可能就是一辆夜晚拉客的黑车,怕出事被人寻到或其他原因没有挂车牌号。” 03年那几年,车辆管理没有像现在这么严。不挂牌照或是修改牌照,被发现了顶多就是扣几分,托人花点钱就能解决问题。所以,出于侥倖的心理,很多司机特别是开夜车的就不挂牌照。 老吴狠狠吞下一口酒,低声说到:“事情没那么简单。那辆车他妈的太诡异了,有时候在南街的那几条死胡同消失,可是等我车开到另一头时,它居然会莫名的出现。我在这边开了这么多年的车,还从来没听说有其他路能走出死胡同。” “它们可能只是长的相似,但不一定是同一辆车啊。”我分析到。 “没可能,那辆车不一样,它开起来轻飘飘的,没有任何响动,感觉跟纸糊的是的。”老吴顿了顿,向我问到:“有烟吗?” 我从兜里掏出一盒苏烟,抽出一根递给他。虽然我很少抽菸,但习惯在兜里装上一盒,递给那些熟人或生意伙伴。 不过在我印象中,老吴很少抽菸,据说是为了以后孩子好。但熟人都知道,他其实就是怕老婆。 老吴接过烟点着,不太习惯的吸了一口,继续说到:“其实这些倒没什么,开了这么多年车,也不是十分怕。但有件事,让我真的害怕了。” 他双目有些无神的说:“前天夜里,我送一位顾客到郊区。本来这样的生意我们是不会接的,但那一晚生意不太好,加上顾客给的钱比较划得来,所以就接了下来。 一路上我和坐在副驾驶的顾客闲聊,都没感觉怎么困。就快到了的时候,那辆黑色吉普又出现了,并一直在我前面不急不缓的开着。 第2页 那时快十二点半了,顾客一直和我说话,所以没注意到,但我一直是盯着前方的。真的,那辆鬼车就是忽然出现在我前方大约3米处的,无声无息。 这么一直开着,我也没敢超车。顾客仿佛也发现了什么,不再说话,而是和我一样死死盯着前方。车开到一个左转弯的时候,我向左打了些方向盘,车灯恰好扫过前面车的后视镜,在那么一瞬间,你猜我看到了什么?” 老吴手有些颤抖的端起酒杯,一口气喝完,有些惊恐的说:“那是怎样的一副脸啊!就像碟子里的殭尸似的,一层腐烂的皮耷拉在脸上,分不清五官,也没有毛发,脸以下是一片血红。就仿佛是被人杀害了好久,停放在主驾驶的一具尸体。 我当时脑子一片空白,一脚就踩死剎车。我和顾客的身子猛顿一下,但顾客也没说什么。 诡异的是,前面的那辆车也停了下来。 我重新发动车子,慢慢绕过前面的吉普。距离越来越近,我感到无比的紧张。 忽然,车里想起了张学友的《吻别》。我吓了一跳。偏头一看,原来是顾客打开的音乐,我狠狠瞪了他一眼。他有些不好意思的牵动紧绷的嘴角。 这时,我用眼睛余光发现,黑色吉普车主驾驶根本没有人! 我赶紧扭过头,驾车超过去,一路飞奔。那辆车也没有追上来。 到了顾客家,他紧张的问我刚刚有没有注意到前面那辆暗红色吉普的诡异,我一听果然不对,就赶紧示意他禁声。后来我也不敢回市区,就把车停在他家车库,在车上睡了一宿。” “你把这个带上,下次碰到可能会好一些。”不知道什么时候,小代也坐在旁边,递给老吴一个半巴掌大小的黑猫玉佩。 老吴接下,道了声谢。 小代解释到:“玄猫辟邪,你出车的时候带着这个,它可以提示你哪里有脏东西。” 我安慰说:“老吴你不如换几天白班试试,别老开夜班。” 老吴点了点头,然后一阵沉默。 后来又来了几位顾客,我和小代忙去了。不知道什么时候,老吴离开了。 过了两天,酒吧比较忙。老吴进了酒吧,点了几瓶纯性白酒,找了个单座坐了下来。 过了不大一会,老吴忽然猛拍桌子,吼到:“我一定要杀了那个贱人!” 这一下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我一看,势头不对,赶紧招来保安小勇和大凯架起老吴。 老吴推开保安,跌跌撞撞的走出去。小勇本来还想提醒他不要酒后开车,被老吴一个“滚”字顶了回去。 后来,老吴再也没来过酒吧。据说他进了监狱,罪名是撞死人和杀妻。 我是在《m城晚报》上看到这则消息的,这种小报,最注重这种能吸引眼球的消息。 而据小报说,他撞死的人,正是他妻子的情夫。而且,这个情夫一般开的车,正是一辆黑色吉普。那天夜里偷情被发现,不安的情夫怕被老吴报复,准备逃回去。但车门不知道为什么打不开,步行回去的时候遇上老吴,被撞死。 老吴撞死人之后,一不做二不休的回家把偷情的妻子也杀掉了。 拿着报纸的我在想,如果不是我插嘴让他换白班,老吴可能就发现不了他妻子与人偷情,如果没发现偷情,也就不会有后面的事情。 但世事就是这样无常,谁又能预料到嘞。命运就像一只蜘蛛,一步步的将你引向罪恶深处。这些事情可能都是上天安排,我也无能为力。 我又想起当时小代给的玄猫玉佩,感觉这小子在这方面懂得还挺多,便抽出闲时问他。 “明哥,你说的是这个吗?”小代掏出一个一模一样的黑猫玉佩。看着我惊讶的表情,他笑笑说到:“我小时侯身子骨弱,老是生病,家里老人说是阳气不足的缘故。为防止邪气侵入,便给我捣鼓了很多这样的小玩意。后来慢慢长大了,就没怎么生过病,但带着这些玩意儿的习惯却一直延续了下来。” 他推了推镜框,接着有些严肃的补充到:“那天老吴说的其实是一种魅,名字叫做思邪。其实他看到的画面正是未来景象的杂揉。我让他带着玄猫玉佩是为防止他被思邪诱导而遇害,谁知道思邪从开始的目的就不是他。” 我嘆到:“所谓鬼魅应该就是人心里的魔障吧,它总会引导着我们朝着它想要的目的发展。” 小代略微有些赞许的看着我,说到:“明哥说的没错,一定意义上确实如此。” “那你看看我有什么魔障嘞,或者说,会遇到什么样的鬼魅?”我调了杯鸡尾酒,感兴趣的向小代问到。 小代放下手中的工作,盯着我看了看,认真的说:“明哥的魔障,是未了的尘缘。” 我不由一笑,拍了拍小代的肩膀:“小子你自己发春了,就去找阿莓,也不用调戏你明哥啊。” 小代有些脸红的说了句“不想理你”,便继续开始了他的调酒工作。 我叮嘱了值班人员几句,端起酒杯回到三楼自己的卧室。 我的酒吧分为四层,地下室是存酒的地点,一楼用来营业,二楼是员工的休息地,三楼是我自己的卧室。 我躺在三楼阳台的凉椅上,看着琳江的夜景,吹着晚风。 第3页 小代说的没错,我的确有自己解不开的魔障,那是属于我的“尘缘”。 第二章 水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可那些故事说出来又有谁在意嘞。 我叫业明,大名曹业明,今年23岁。高中毕业后,就在这座城市打拼。 我有一个父母安排未婚妻,叫做秀丽。但是她并不是我未了的尘缘,我的魔障,是另一个叫做冷雯的女人。 这并不是说秀丽不漂亮,或者说家庭与我不般配,要不然我父母也不会同意这桩婚事。我在双方父母安排的会面时见过她,中上之姿,不是特别漂亮,却比较养眼。 然而我还是忘不了冷雯,即使她已经是个死人。 没错,冷雯是个死人,至少在我高二之后一直是个死人。 大概是每个人都会有一种奇怪的心结吧。我的心结,就是水。 我小时候就十分喜欢呆在水里,在水中我总会感觉到有种很熟悉的东西在呼呼我。 那个熟悉的东西我曾经看见过。南方水比较多,那天我和小伙伴们在池塘里玩累了,就在水边的一处苇丛睡着了。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都是小孩子,小伙伴们玩累了,没发现我便以为我提前回家了,也就没找我,而是各自回家了。 发现我没有回家的父母急了,就询问街坊邻居。在街坊邻居家小孩的描述下,一路寻到了水塘。 迷迷糊糊中,我听到好多人在喊我的小名“明明……明明……明明……”。在众多声音中,有种不大却异常清晰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它喊的是“启薇……启薇……”。 我有些不情愿的说到:“我不叫启薇,叫明明!” 忽然有一股刺骨的寒气,使我不由醒了过来。在我身边,躺着一个穿红裙子的女人,黑色的长发掩盖住了脸。 那件红裙子说不上具体是那个朝代的,只是觉得与近现代的衣物格式完全不同,透着一股腐朽的古气。它就这么裹着女人,看不出皮肉,就像一条裹尸布。 这时,手电筒的光打在我脸上,接着就听见父亲惊喜的声音:“明明在这里!明明在这里!” 然后我就被抱了起来,我扭头一看,那个女人露出了一个骷髅脑袋,白花花的骷髅在手电光下反射着可怖的白光,眼洞里不断冒出淤泥。 我惊恐的盯着骷髅头,“哇”的一声便哭了出来。 接着我晕了过去,在晕之前,发现那个骷髅头就这么消失了。 回家后,我生了一场大病,并且不断的做噩梦。梦中总会出现一个穿红色衣服的黑发女人,忽然露出一个骷髅头,又忽然地消失不见,她不停地喊着“启薇……,启薇……,启薇……”,像要把我的魂招去。 这样过了半个月,我的病才逐渐好起来。这件事大家都没有再提,只是大人再也不让我接近水边,事实上我对玩水也有了一种陌生与惧怕。 再后来,父母的药材生意做的比较好,在城里註册了一家药材公司,我们家就搬到了市区。我以为自此之后再也不会与水发生任何关系,但事情总会朝着你不可预料的方向发展,我们称之为命运。 我家由于药材生意的缘故,积累了一笔财产。家里的车房都已经购置完毕,我也算是一个“富二代”了。父母甚至提前将我的婚事都打理好,对象是一个生意伙伴的女儿,也是高中毕业,她就是秀丽。 在认识秀丽之前,冷雯就像一个温柔的噩梦,硬生生的挤入我的记忆中。 高一的时候我就注意到了冷雯。她就是这么一个女人,在相对比较幼稚清纯的高中时代打扮的花枝招展,想不引人注意都难。 那时候我并没有追她的冲动,甚至像有些小男生一样鄙视她,那是一种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感觉。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和她认识了。碰面时打个招呼,互留联繫方式什么的。 我和她开始交往是在高一暑假的一个雨夜,那天由于下雨,家里没什么活要帮忙,我便穿着大裤衩呆在家里看电视。这时,我的bb机响了起来,是冷雯的号码。上面写着:“过来陪我好嘛?”下角写着的地址离我家并不远。 那个年代大哥大刚刚发行,但一般的家庭是使用不起的。bb机就不一样了,凡是家庭条件还不错的,基本都配置有一台,方便联繫。 接到消息的我有一种莫名的兴奋,赶紧回了一个“行”字。然后穿上衣裤,套上雨衣,骑自行车沖了出去。 一路上,我动用很久没用的脑子仔细分析一下,据说她最近和她男朋友不和,估计今天应该是分手了。 我一米七六的身高在南方人中也不算矮,长的虽然不太白,也算对得起观众。所以,今天追她的机率应该蛮大的。 这样想着,不禁有些兴奋,一会儿便骑车到了她家门口。 她家是那种很一般的公寓,我站在门口用bb机发了条“我到了”的消息。不一会儿,她就撑着油伞出来了。 我观察到她眼睛有些红肿,料想应该偏差不大,她确实是和男朋友分手了。 她家里收拾的挺整洁,家具有点老式,都上了些年份。她父母不在,诺大的房子只有她一个人,显得有些凄清。 第4页 我换下雨衣之后,她忽然笑了起来。我有些莫名其妙,低头一看,原来裤子穿反了。 我有些不好意思的挠挠头。 她笑着说没关系,并邀请我一起到沙发上坐下。 然后两个人之间的话匣子便打开了。那一夜,我忘了具体和她谈了什么。渐渐夜深了,我和她慢慢就相拥着睡着了。 后来的故事几乎没有什么悬念。我顺利地开始和冷雯交往,成为众人嫉妒加鄙视的对象。 但年轻的爱情总会有波折,我逐渐注意到冷雯和我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少,甚至几天都不见她。我听过一些她与她前男友复合的传闻,心里不由的有些失落。 在高二一个下午,那天阳光明媚,我坐在后排,正爬在桌子上眯眼休息。忽然,听见班主任在讲堂上声音沉重的说:“最近天热,大家千万不要轻易去玩水。昨天隔壁班的xxx,周立松,xxx,冷雯到附近公园的小铭湖里划船失事,不幸淹死……”。 听到这儿,我的脑袋一下子就空了。那天下午讲了什么课,我一个字都没听进去,连同学喊我都置若罔闻。 放学后,我骑车来到冷雯家门口。隔着一条街道,远远看着冷雯家门上贴着死人才会贴的白纸,很多人出出进进。我觉得心一下子变得空荡荡的,人来人往仿佛也没什么关系了。 我重新骑着车,就这么漫无目的,居然绕到了小铭湖旁边。远远的便能看见黄色警方围条围起来的案发现场。 走近观看,尸体已经不在了,只有几滩脏物和一条布满水草的破船。 我跪了下来,带着水腥味的晚风吹在脸上,眼泪一下子就留了下来。 为什么,即使是死,你也是和你前男友周立松在一起,而不是我? 我的委屈、悲痛、失望、心酸、怨恨……等所有情绪聚集在一起,化作朝着湖面的一声怒吼。 我忽然中邪了似的,向湖水念到:“启薇,启薇,让我见冷雯那个贱人。即使她是个死人,我也要问问为什么!。” 事实上我也不知道,原来“启薇”这个名字,已经深深刻在我的记忆里,可笑的是我总以为自己已经忘了她。 一阵阴风忽然吹着我的后背,耳边响起一个阴柔的声音:“去啊,去水里找她吧,去啊,去啊,去啊……” 我不由打了一个寒颤,脚步却不由自主的朝着湖边走去,我看到湖面下面有一条腐烂的手臂,正努力向上伸出来。 我万分惊恐,脚步却还是缓缓移向湖边。 在我近乎绝望的时候,一道手电筒的光射来,一个声音大喊到:“你在干什么?!”后面是几个急匆匆的脚步声。 身体一下子恢复了正常,我赶忙后撤。那湖里的手臂仿佛感觉到了什么,一下子伸出来,抓住了我的裤角。 这时我的手臂被反扣起来,几个巡湖人员将我拖离湖边。 那双腐烂的手也消失了,回头看时,晚风依旧,湖水依然,仿佛冷冷的嘲笑。 我被带到值班小屋里,在那里,我把今天所遇到的一切都说了出来。 大家的表情都不是很好,其中一个老巡员抽着烟说:“这湖里每年都会淹死几个人,今天的事情,可能就是水鬼找替身。” 我没有多话。后来父母来了,将我接回家去。临走前,那名老巡员告诉我不要再接近江湖之类,不然水鬼很可能再次找上来。 经过此事,我对呆在学校听讲也没什么兴趣,因为我透过隔壁班的窗户,总能模模糊糊看到冷雯的影子。在敷衍拿到高中毕业证后,我便通过父母的关系与资金支持,在离家不远的m市区开了一家酒吧。 从那以后,我宁愿绕远路乘车,也再不愿意坐船。 我对水和女人,有了一种即恨又惧,还有一些变态留恋的感觉。我逃离家到另一个城市,一个原因就是我还没准备好与秀丽的婚姻。 我常常在一个靠近水边的安全地方静静呆着,看着不同时间不同地点的水面,默默想着:命运给我安排了冷雯这么一个角色,到底是为什么嘞? 世事就是这样,谜一样的无解,没有人会给你正确的答案。 我叫业明,大名曹业明。来m市区已经一年了,家里有个未婚妻,心里有个叫冷雯的女人,还有一个叫启薇的亡魂。 第三章 盘中仙(上) 下面这个故事,与其说是一个鬼故事,倒不如说是一个恶作剧。虽然,是一个处处透出诡异的恶作剧。 04年的时候,我的酒吧已经开了整整一年,在本地也算有了一些小名气。在几周前,我还兴致勃勃地特意来了次“紫调酒吧”一周年聚餐,搞得还真有点领导派头。 事实上这一年虽然有些波折,但总体来说还是顺利的。 这样想着,心里有一些小得意。刚刚给自己调了杯酒,还没来得及喝,就听见几个叽叽喳喳的声音,其中一个年轻的女声:“明哥哥,点五杯“红玫瑰”。” 抬头一看,是附近中学的几个高中生,三个女生一个男生。说话的小姑娘扎着小马尾,经常和旁边的那个叫周训的男生来我们酒吧,叫做小熏。还有两个女生倒不经常见,不过倒是记得分别叫做玲玲和安贝。 说实话,我的记忆还算不错的,记人名比较准,这也算是一种天赋吧。不过由于某些原因,我一直对“周”这个姓有些心理疙瘩。 第5页 这几天小代请了半个月的假,说是老家亲戚过世了。所以,我这个半调子调酒师只能暂时亲自动手,兼职调酒师。 “红玫瑰”是种很普通很便宜的鸡尾酒,葡萄红酒兑点威士忌,味道为凉性,加之看起来比较红,颜色有些像鲜血,所以又有“血色女伯爵”之称,比较受女性尤其是小女生的喜爱。 我调好了酒,笑着将酒盘递给小熏。小熏接过盘子,和另外几人去了一个灯光较暗的角落。 年轻人就是比较热闹,小熏一伙人刚坐下就开始叽叽喳喳,聊着一些学校的问题。也不遮掩声音,我坐在吧檯都能听见一些。 我笑了笑,没有多管他们。加上午夜六七点钟到十一点钟酒吧比较忙,人来人往不断,所以我很快将他们几个忽略了。 到了十二点时分,这个时间段基本来的都是散客,酒吧比较清闲。 我招呼过来服务员阿莓,让她在吧檯帮忙着看。自己则调了杯酒,端到一个高台,悠闲地品尝着。 阿莓是一个比较有趣的服务员,长着娃娃脸,有点可爱的感觉。也看得出小代对她有好感,教给了她一些调酒的基本知识。所以,偶尔我也会让她暂时充当调酒师。 “明哥哥,有兴趣做一下主持人兼见证人吗?”身边响起小熏的声音。 我扭头看着她,有些疑惑。像这种高中生一般在十一点之前应该都回家了,怎么今天逗留如此之晚? 小熏说明到:“马上就要零点了,我们准备玩一个叫做“盘中仙”的灵异游戏,需要一个见证人。” 我虽然没玩过这种游戏,但也挺感兴趣,再说现在也蛮悠闲。略一思量,就答应下来。 “盘中仙”是在桌面上摆一个盘子,盘子里放着一个她们自带的金属勺子,看起来有点像司南。她们每个人将各自杯子里的一滴酒倒入勺子里,替代鲜血。勺子下垫着一张写满数字的纸。并且参与者每个人的手指都触碰到盘子,以使盘子有所移动。 我要做的,是在零点时分宣布仪式开始,在每一个问题回答结束的时候转动勺子,和在结束时宣布游戏结束。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不能让酒撒出勺子,否则仪式将无法结束。 零点的时分,我装模作样的宣布到“仪式开始,请盘中仙。”然后和小熏几人站着默念到:“请盘中仙,入我之盘。请盘中仙,答我所问……” 这样连着念叨很多遍,小熏打断到:“大家可以开始提问了,玲玲,你先来。” 酒吧其他一些人倒没怎么注意这边,附近的几个人饶有兴趣地看着这场带些灵异的游戏。 我转动起勺子,冰冷的金属让手指有一种异样的触感。 玲玲手指摸着盘子边缘,闭眼默念了一句,然后睁开眼看着勺子转动。 勺子越转越慢,最后勺柄停留在一个“17”的数字上面。 玲玲有些惊讶的张大小嘴,说了一句:“还真准啊!” 周训问到:“能说一下你刚刚问了什么问题?” 玲玲答:“我问的我的年龄。” 周训“哦”了一声,然后让小熏接着玩游戏。 我拨动勺柄,让勺子转动起来。 小熏依样默念完问题,盯着勺子。 勺子在盘子内摇摆着,勺柄最终停留在“38”上面。 小熏低声说到:“双号为“否”,我知道答案了。” 周训又想发问,小熏冷冷的看着他说:“我问的是你心里最重要的到底是不是我?虽然我早已经知道答案。” 周训张了张口,到底没说出话。 轮到安贝了,这次我在转动的时候,总有种异样的感觉。 勺子在缓缓的转动,安贝双手合十,默默问了一个问题。在她放下手触碰到盘子那一刻,我感觉一股寒气从背后袭来。这种感觉,我在很久以前体验过一次,那是“它”的气息。 一瞬间,仪式中的几个人脸色变得很难看,明显的,她们几个也有所察觉。 酒吧里其他一切如故,唯有这个小桌子周围,有一种异样的安静。 勺子越来越慢,最后勺柄即将停留在“86”字样面前。安贝脸色稍稍舒缓,暗自松了一口气。 这时,勺子仿佛被一股奇怪的力量推动,居然慢慢加快了速度。 所有人都瞪大了眼睛,我的耳边仿佛响起了无声却刺耳的尖笑。我明白,是“它”来了。 勺子在小小的盘子上疯狂的转着,忽地戛然而止,勺柄准准的停止在“17”的字样上面。 安贝尖叫了一声,面如死灰的说:“怎么可能!” 我马上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肯定是仪式触碰到了什么不能触碰的东西,于是厉声向安贝问到:“你到底问了什么问题,怎么会招惹到鬼神的存在?” 安贝吶吶说到:“我问的是……”突然起身尖叫到:“是我的寿命啊!”说完直挺挺地倒在地上。 几人手慌脚乱的把安贝扶起来,我试了下鼻息,只是晕了过去。于是,赶紧招呼人来将安贝几个送到门口,打了一个的士,嘱咐司机将她们送回去。 等我回到酒吧,一干客人都在议论纷纷,仪式所用道具还在桌子上摆着,我看着心烦,就招呼来服务员将它们打扫干净。 第6页 我背过身,低声骂了句“晦气”,朝着吧檯走去。 这时,一只手搭在我肩膀上,在我耳边低声说:“刚才那个“召鬼”仪式还没有结束,你不应该就这么撤掉的。” 回头一看,是一个三十来岁的老男人,穿着皮夹克,满嘴鬍子。 不过,他的话倒是提醒了我。等我看过去的时候,服务员已经开始收拾了。勺子里的酒倒了出来,打湿了盘子上的纸张,看起来像是滴洒的鲜血,妖异而刺眼。 我快步走了过去,取回勺子。而后,转身对老男人说到:“哥们,聊几句行吗?” 据老男人自称,他叫章扬,是个民俗学家,主要考究中国民风习俗等,偶尔也客串历史考古角色。 他点着一支烟,吐着烟圈说:“刚刚你们玩的是一个召鬼游戏吧?” “召鬼?”我心里疙瘩一下,有些不确定的问到:“不是请盘中仙吗?” 章扬冷哼一声,说到:“那不过是称呼不同而已!事实上,不管它的形式称呼如何,其真正的内容及效果都是一样的。” 他接着解释说,这种召鬼术可以追溯到古代的扶乩,是数人合力请神的一种游戏。这种游戏形式习俗各异,但大致忌讳、流程却是如出一辙。虽然这些年被科学证明这种游戏是心理作用,但谁又能真正说的清嘞? “如果游戏中断了该怎么办?”我问到。 章扬拿起酒杯,侧脸阴笑:“你说这玻璃杯落地会怎样?” 我皱眉到:“不会这么严重吧?毕竟也没干什么恶事。” 章扬摇摇头说:“有些事情不是你想的那么简单。” 半晌,沉默无语,两人都没有再说话。 “好了,明天还要在你们这儿考察考察,我该走了。”章扬打破沉默,说完喝下最后一杯酒,转身离开。 “对了,最后提醒你一下,这个仪式要有始有终。”章扬临出门的时候,回头向我说到。 我摇晃酒杯里最后的酒,看着翻滚的红色液体,陷入了沉思。 第四章 盘中仙(中) 人忙着的时候,总容易忘记一些事情。 这几天酒吧搞周年庆活动,生意格外的好。 但是有些事情,像是蛰伏的毒物,总会在你不经意间跳出来,狠狠地蜇你一下。 盘中仙已经过去了好几天,慢慢的我就忘记了这件事情,但过两天,小熏带着两个便衣警察来到我的酒吧。 当时酒吧刚刚开门,我们找了个僻静的地方交谈。 通过了解,事情的缘由是安贝在那天走后,就生病住了医院,但就在昨天,她却忽然失踪了。 警方找我也是为了了解一下情况,但就凭一个毫无科学根据的游戏,也无法对案情有任何帮助。 小熏的神情很不好,不时看我一眼。她的眼里,有一些血丝。 “如果有线索的话,请及时与我联繫。”两个便衣走的时候对我说。 我答应到:“那是一定。”与此同时,我发现小熏似乎有什么话想对我说,但最终却没说出口。 又到了午夜,酒吧生意渐渐闲下来。 “明哥,我们能单独谈谈吗?”扭头看时,说话的是小熏。 我有些疑惑的看着小熏,她的脸色更差了,而且是单独过来的。 肯定遇到什么事了吧,我心想。于是,交待一下手头事情,和她一块找个双人座坐下。 “发生了什么事吗?难道是关于安贝的……”我率先问到。 小熏抬起头,红肿着眼看着我:“明哥,我们把游戏做完吧,不然“它”会一直缠着我们的……我好怕……呜呜”说到这儿,她居然哭了出来。 我一时有些手足无措,招呼服务员拿过来一卷手纸和两杯红酒。我把酒和手纸递给她:“擦掉眼泪吧,再喝些酒,压压惊。你把事情具体描述一下。” 她接过纸,擦着眼泪抽泣说:“我也没想到事情会是这个样子。前段时间,我发现周训和其他女生好上了,而且我猜测是我的闺密——玲玲或者安贝。我提议玩这个游戏,也不过是想试探她俩而已。但我没想到,我们居然真的被鬼缠上了。” 喝了口红酒,她接着说到:“那天晚上,安贝仿佛受了很大刺激。回去后一直双目无光地叨叨不停,又发起了高烧。” 她顿了顿,接着说到:“安贝住进医院的那几天,我总感觉有东西在暗处盯着我们。由于心情不好,便和周训由于小事大吵一架。我和周训就这么分手了,预料之外又意料之中的是,他和玲玲走在了一起。但是,事情没有完。” 说到这儿,小熏的眼里露出惊恐:“没想到,安贝居然失踪了。我确定是躲在暗处那鬼物干的!因为,有好几次我都听见耳边有人说“救救我”,那是安贝的声音,可是一转身,却又不见人影。” “明哥,帮帮我吧,把仪式举行下去。我感觉诡异的事情还没有结束,耳边总会隐隐约约听到那鬼物的阴笑。我好害怕!”小熏急切地看着我说。 我皱眉,盯着她说:“这些情况你没有向警察反映吗?” “反映过了,前前后后都说过了,但是没有人相信啊!”小熏无比沮丧地说。 第7页 我想也是,这样的事情又有谁会相信。我又想起神秘男人章扬说的话,这个仪式看来是必须进行下去了。 “好吧,我答应你!”我对她说到。 就这样,我答应小熏举行完这个仪式。但在之前,我需要到她们学校具体了解一下情况。 第二天,我打破自己昼伏夜出的生活规律,早早的陪小熏来到她们学校—m市职专。 那时候学校的管理还不是那么严,事实上职专的管理也从来不怎么样。我冒充一下学生,就混进了学校。 由于小熏还要上课,我就一个人在学校瞎逛起来。 m市职专是一所市立高校,有一些年头了。学校房子很多还是70至80年代的制式,老房子的墙角有些青苔,路面坑坑洼洼的,让人不舒服。 没想到,多年后,居然以这种方式重回学校。我自嘲到。 我转到教学楼后面,这里靠近家属院,里面有几条被树荫紧遮的小胡同,显得有些阴森。 这时,我看到一个红衣服的身影闪过。是安贝,我心头一凛,追了上去。 追到一个拐角,忽然衣角被人拽住。侧脸看去,果然是安贝。 安贝笑着说:“你是在找我吗?”笑容在树荫的衬托下有些阴森。 我问到:“你跑哪去了?不知道大家都在找你吗?” 安贝后退几步,阴阴笑着:“你管的着吗?”说完头也不转的飞速退到一颗大树后。 我呆了一下,等追过去时,树后却没有人影,四周胡同也是静悄悄的。 低头一看,地上有一个布娃娃。我捡起布娃娃,“嗡嗡”的飞出几只苍蝇。布娃娃下面居然是一只野猫的尸体,腐烂的眼球仿佛无声的嘲笑。 我暗骂了一声,这时,耳边猛地响起一阵阴阴的笑声。大白天的,让我寒毛炸立。 我四顾看去,周围没有一个人影。声音似乎是从大树旁边的一座砖瓦房子里面传出来的。 我看着紧闭的生锈铁门,犹豫了一下,还是没有进去。 管他嘞,我摇了摇头,提着布娃娃走出家属院。 举行仪式的勺子还在我的兜里,在我直觉之中,通过布娃娃和勺子,也许可以找到这个诡异游戏的线索。 等到下午六点二十的时候,下学铃响,我拿着布娃娃,来到约定的学校食堂等人。 下学之后,小熏直接就过来找我,同来的还有周训和玲玲。 小熏凑到我跟前说:“明哥,我们都准备好了,要不今晚就接着把仪式进行下去吧。” 周训看着我和小熏这有些暧昧的动作,脸色变得有些阴沉。小熏却装作不知道似的,依旧站在我跟前。 我现在那还有心情管这些花花肠子,严肃地对三人说:“这个仪式的重要性大家心里都清楚,要想顺利把它进行下去,就先别相互瞎猜忌啦!” 小熏低下头,周训拉着玲玲的手不说话。这时,玲玲发现了餐桌上的布娃娃,惊讶地说:“那不是安贝床头的抱枕么?” 小熏冲过去把布娃娃拽在手中,吶吶的说:“是安贝,安贝回来找我们索命了!” 周训的脸色也有些苍白。 我没好气地说:“都别吵了。”接着把白天的事大致说了一遍。 听完我的叙述,玲玲奇怪的说:“安贝一直和我们住在宿舍,从来没听说她在学校家属院住啊?” 我想了想,说到:“先不管这些了,事情到时候自会水落石出。既然安贝不在,今天就用这个布娃娃代替她好了。对了,夜里我们要在哪里举行仪式?” 三人带着我来到一个堆满破桌椅的小屋,并介绍说这里是学校的杂物室,平常很少人会过来。只有一个管杂物的老校工管理这里,不过最近由于临近假期的缘故,老校工回家了。 杂物室靠窗处被清理出一个比较干净的地方,摆放一张桌子,桌子上固定这几只蜡烛,是那种比较常见的洋红蜡烛。桌子上还有一个铺了纸的盘子,加上我带来的勺子,仪式基本就算准备完成了。 天色慢慢黑了下来,几人按照原来的位置围在桌子周围,都没有多说话,也没心情提吃晚餐。 时间一点一点的过去,天色即将完全暗下来。她们学校没有晚自习,杂物室周围的建筑已经是人去楼空。只有昏黄的路灯灯光从窗户漏进来,在桌面上拉出斜长的窗户影子。 周训打破沉默,起身点燃一只蜡烛。他低沉着说:“我们几个不如先讨论一下到底是什么鬼一直缠着我们吧?或者说,“它”的目的是什么?” 小熏浑身颤抖地说:“你还提这件事!我一直就感觉“它”就在我们周围。” 周训拍着桌子,恶狠狠地说:“有什么不能提,反正今天谁也跑不掉,谁都得面对“它”。安贝失踪了有什么大不了,她就是死了又怎样?我就不信鬼能吃了我们!” 桌子上的蜡烛一阵晃动,照的众人的影子忽长忽短。周训一脸狰狞,仿佛在像“它”挑衅,又像在为自己打气。 这时,耳畔传来冰冷的嗤笑声。我们几个一阵惊惧。周训反手拿起一只断桌腿,厉声喝到:“谁?谁在那里!” 一阵寂静,只有蜡烛的火苗在几人粗重的呼吸下不断跳动。 第8页 玲玲柔声说到:“大家先静一静。我认为周训说的有道理,“它”是不会无缘无故的找上我们的。” 小熏尖声说:“都怨那个死三八,问什么不好,偏偏问自己的寿命。这种人,死了活该!” 我皱眉说:“话不能这么讲,事实上,这个游戏一开始就有些不对劲。不然,玲玲问她的年龄时怎么可能那么准。” 周训看着我说:“明哥的意思是……这个游戏从开始就有鬼啦?” “我感觉从开始就透露出邪异的气息,要不然,我们走吧。”玲玲插嘴到,接着低声哀求周训:“要不然我们走吧,你忘了这儿也是死过人的。” 小熏冷笑到:“走?今天不把游戏完成,谁也别想走!” 我点头说:“这个时候不能走,不然以后还不知道有什么情况发生嘞?” 接着我岔开这个话题,问向玲玲:“你们口中说这儿死过人,到底是怎么回事?” 周训接口到:“这是一个发生在我们校园里面的真实事情……” 第五章 盘中仙(下) “没有人知道这件事的真实情况,只知道在我们学校,就在这附近,曾经死过一个女生。 学校里的老师对这件事情闭口不提,在高几届的学生口中流传下来不同的版本。有说是因为考试不顺利自杀的;有说是被人所污而死;也有的说是因为分手,感情压抑而死;更有说是师生恋,怀了孩子却没人要,于是悲切服毒而死。 但是奇怪的是,这么多人肯定她死了。警方却没有找到她的尸体,所以就把这件事当做普通人口失踪案处理。 从众人之口中,基本可以肯定两点,一,她是自杀的,只是尸体没找到而已;二,她死后化作了厉鬼。 在我们这所学校,绝大多数人都知道它的存在,甚至有部分遇到过它。比喻,有的女生在照镜子时,便会发现背后朦胧的人影;或是夜晚在教师上自习时,总会听见渗人的笑声。总之,她就是我们学校一个抹不去的阴影。所以,入夜之后几乎没有人会在这一片区域走动。” “那你们见过“它”吗?”我试探性的问到。 小熏颤抖的说:“见过,我见过。以前的时候,只是会不时发生一些奇怪的事情,比喻夜晚放好的东西,第二天自己移动位置什么的。 但自从盘中仙事件之后,我发现它出现的越来越频繁了,每当我低头的时候,总会感觉有东西在远远地看着我,有时甚至有诡异的声音出现在我耳边。 再加上安贝就这么失踪了,真的,我好害怕。你们一定要和我一起完成这个该死的游戏啊!不然我会疯掉的!” 玲玲的表情也好不到哪儿去,她看着我,惶恐地说:“真的,明哥,我们宿舍是遇到“它”最多的宿舍。一开始,学校分给我们的六人间宿舍只住了三个人,我们还很庆幸。后来发现根本不是那么一回事,我们宿舍是全校闹鬼最多的宿舍。我怀疑,那个女生的尸体……就在我们宿舍!” 小熏抱头尖声说:“那岂不是说我们一直和鬼住在一起!” 周训对玲玲呵斥到:“没有根据的话不要瞎说,现在是胡猜的时候么?” 玲玲低声:“我不就是猜测而已嘛。” “好了,都不要说话了。再者说,由种种迹象表明,这个鬼也没有伤人的行为。你们所说的,顶多算是整人而已。”我说到。 听到我的话,几人明显安静了不少。 离午夜越来越近,气氛变得更诡异起来。 这时,“滴~滴”的电子表声音响起。 小熏安静地地站起来,说:“零点了,我们开始吧。”说完,从兜里拿出一把锋利的水果刀,割破手指,滴了一滴血到勺子里,然后把水果刀递给周训。 周训接过刀,割破手指,也滴在勺里一滴血。 轮到玲玲,她咬牙割破手指,挤出一滴血到勺子里。 我沉声说:“好了,仪式开始吧。” “等一下!”小熏拿回刀,走到布娃娃旁边。 “你们忘了还有她吗?”小熏用刀在布娃娃脸上割下一小块布,放在勺子里。 我看小熏一眼,她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仪式开始吧,请盘中仙。”我说到。 大家闭眼默念着“请盘中仙,入我之盘;请盘中仙,答我所问……” 在寂静的夜里,我们的声音显得格外清晰与诡异。 这时,又有嗤笑声在耳边响起。那声音仿佛就在耳边。 两个女生吓得尖叫起来,我大喝到:“都别吵!接着念。” 门外响起“匡当匡当”的声音,烛影在不断的摇晃,但我们谁都没有再去管它。 等数到第十四遍时,小熏打断到:“好了,可以开始提问。玲玲,还是你先来。” 我开始转动勺子,玲玲闭眼,默默问了一个问题。 勺子逐渐停下来,勺柄落在一个“11”的字样上面。 玲玲说:“我问的问题是……“它”是不是校园里的那只鬼。” 小熏补充说:“根据规则,单号为“是”,双号为“否”,也就是说……”她瞪大了眼睛,剩余的话没有说出口。 第9页 周训说:“不要多说了,仪式继续吧。轮到你了,小熏。” 勺子在我的转动下,在盘中旋转。 小熏闭眼,哆嗦着嘴唇问下一个问题。勺子缓缓停下来,勺柄指着“20”。 小熏惊惧地说:“我问它会不会放过我们,答案是“否”!” 我们几个顿时面如死灰。 周训站起身,恶狠狠地说:“那我就问要死几个人吧。” 我还没开始转动勺子,勺子就开始在盘子上晃悠悠地转动起来。 几人惊恐地张大了嘴巴,他们三人搭在盘子上的手不自觉地颤抖起来。 我看着情形不对,连忙说到:“都别慌,控制住自己的手,看它说什么。” 三只搭在盘子上的手这才不那么颤抖。 勺子慢慢停止了转动,最后,勺柄停留在“4”上面! 几人的脸在蜡烛的照耀下苍白无比,粗厚的喘气声起次彼浮,诡异的气氛浓厚到了极点。 “看来註定是要死人了”玲玲吶吶地说,忽然拽住头发尖叫到:“我不要死啊!不要!” 周训脸色铁青地说:“是啊,註定有人要死,活命的机会不多啊。”他的目光冷冷地扫过每一个人。 小熏再也受不了这样的刺激,向周训扑过去,尖声叫着:“就是死了,你也不得好活!” 两人撕打在一块,我劝都劝不住。 一不小心,周训掀翻了桌子。蜡烛乱甩到满屋破桌椅上面,将其点燃。 火光越来越大,两人还在撕打。我怒吼到:“都他妈的别打了!” 周训挣脱开来,一脚将小熏踏倒在地。他回过头,阴森地朝着我说:“对了,我忘了还有一个你。明哥,你若死了,我们不就可以多活一个吗?” 说着,周训随手抓起一个破桌腿,一步步地朝着我走来。 他没有注意的是,在他身后,小熏慢慢爬起来。 周训狞笑着向我走过来,而他身后的小熏,正慢慢掏出……那把锋利的水果刀。 我看着这一切,忽然有些悲哀,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而玲玲蹲在角落里,不断抓扯着披散的头发。 周训走到我跟前,正准备举起破桌腿。忽然,一把刀刺到了他的后背。 周训满脸惊讶,万分不甘地缓缓软倒在地。 小熏嘴角留着血,手中的刀不断向周训刺去。一刀,两刀,三刀……直至血流了一地。 小熏嘴里“嘿嘿”笑着,吞着血沫,含糊不清地说:“我们再也不会分开啦,嘿嘿,谁都跑不掉,嘿嘿……” 我心里告诉自己,这个地方不能再待下去。火光越来越大,我朝着杂物室门口跑去。 等我跑到门口,猛地拉扯木门,才发现门被从外面锁住了。 门外传来刺耳的女人笑声:“哈哈,都死里面吧。死了就好。我得不到的东西,谁也别想得到。” 我顿时感到一阵绝望。但是,心底的那一丝坚持让我不想就此放弃。 “都过来帮忙。”我回头朝着两个女生叫道。 小熏抬头看了我一眼,又低下头看着周训,没有作答,脸上的表情分不清是悲伤还是绝望。 倒是玲玲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拿起两根相对完整的破桌腿,绕过小熏,递给我一根。 我接下破桌腿,向着木门使劲砸去。玲玲此时也顾不得什么淑女形象,和我一起使劲砸向木门。 一下,两下,三下…… 浓浓的烟燻味呛的人直流眼泪,空气中混合着灼热的血腥味。几人的脸在火光照映下,呈现一片血色的通红。 在我和玲玲的努力下,木门上出现几道裂缝。 “你先让开!”我对玲玲说到。 我飞起一脚踹在裂缝中心,木门“咵”的一声破了一个大洞。我率先朝着外面钻出去,玲玲紧随其后。 呼吸着外面清新的空气,我有一张重获新生的感觉。 这时,我的眼角瞥见一道红色的人影,闪入黑色的夜幕之中。 这件事是一个阴谋,我大惊到。 于是,我赶紧和玲玲寻到学校里的报亭,拨下“110”。 至于小熏,我没有管她。在这个时候,她精神状态明显不正常,顾人不如顾己。 警车在大约十分钟以后呼啸而来。 事情终于要有结果了,我想到。 那天夜里,我们几人在看守所待了一宿。 小熏抱着头抽泣,一直不怎么说话。我把该交待的事情都交待了。至于玲玲说了什么,我不清楚,也无心过问。 天快亮的时候,安贝也被抓了进来。我们都很意外,安贝倒是很镇定地冷冷看了我们一眼,最后被押进另一个房间。 后来我和玲玲都被放了出来,小熏被留下受审,安贝没有再见过。 几天后,我被传庭出证。 小熏完完本本的认罪,被判故意伤害罪,但由于考虑到她有精神病史,被送到精神病医院。 安贝还试图狡辩,但她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事实,判了有期徒刑。 我和玲玲倒是没有太大的事。 安贝被押出去的时候,经过我们身边时,停了下来,阴森地说:“你们谁都跑不掉。”说完放肆地大笑。 第10页 看着安贝被押出去的身影,我感到一阵厌恶。 我还看到了周训的父母,他们的脸上,有悲伤和愤恨,还有一丝莫名的解脱。据说,周训那天晚上,由于失血过多而死。 白发人送黑发人啊!我嘆到。虽然,我始终对“周”姓人有一种莫名的不喜。 事情过去一段时间之后,玲玲过来找我。她化着精緻的妆,来向我告别,说自己不准备再上学了,而且会永远离开这所城市。 除此之外,她还说在牢房探望过安贝,并给我讲述了一个关于安贝的故事。 安贝是一个留级生,她在学校整整多待了三届。 而学校传说中死去的那个女人,是安贝的姐姐,在学校教中文。安贝的姐姐由于和有妇之夫的校长偷情而怀孕,但这种爱情註定不会有结果。 安贝的姐姐由于得不到周全的照顾,在一天安贝放学回家时,被发现由于流产失血而死于家中。 校方知道这件事,花些钱把人埋了,便不了了之。自那时起,安贝便一直留在学校,装鬼报复。学校由于愧疚,便对这些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后来,老校长退休了,但他的儿子,也就是周训来这所学校上学。于是,安贝开始了报复。事实上,她自己都不承认的是,她也喜欢周训。 安贝见到周训和小熏走在一起,恨加上嫉妒让她筹划复仇。安贝知道小熏有精神病史,便不断刺激小熏,并导演了一幕幕“鬼”事,最后准备一把火烧死所有人。 她的计谋虽然没有得逞,但周训确实是死了。 我忽然想通了这件事情的所有细节,心里有些后怕,还有些庆幸。 女人的心计啊!我摇晃着手中的高脚酒杯,感嘆到。 第六章 狐嫁郎(上) 狐死青丘, 兽死无名。 今我之死, 愿葬于丘。 请假了半个月的小代终于回来了,我终于又可以开始做起了甩手掌柜。 午夜,人少了起来。我无聊地喝着酒,目光在酒吧里游离。我看到小代带着眼镜,一个人在那里调酒。 阿莓可能休息了吧。我这么想着,端起酒杯凑到小代身边。 “你小子这几天跑那里去了?回去一趟这么久才回来,心里还有我这个老闆么?” 小代抬起头,扶了扶架在鼻翼上的眼镜,慢悠悠的说到:“明哥说笑了。我回家收拾了一下本族长辈的后事,所以耽误了这段时间。” 我“哦”了一声,安慰了两句,又想起最近遭遇的死人事件,于是把话题引到了这上面。 “说起来,这个长辈身上还真发生了些神秘的事情。”小代似乎想起什么,微笑着对我说。 “哦?说来听听。”我顿时来了兴趣。 小代为自己调了一杯酒,靠着吧檯,开始讲起了他本族长辈的故事。 在小代本族之中,有一个叫代静香的女人,是小代的奶奶辈,一生无儿无女,后事都是由本族后辈料理。 小代家族是书香门第,祖上出了几个秀才,全族的男女老少多少是识一些字。 而这个故事,正是小代在料理代静香遗物时,在一个老旧的日记本上发现的。 代静香的父亲是一个清末的员外,民国时由于支持国军有功,被封了一个县知事的小官。家里也算是家大业大。 这样的家庭,来求亲的人自然是络绎不绝,提亲的媒婆把门槛都给踩烂了。 那一年,代静香十九岁,算是一个大姑娘了,但上过洋式学堂的她,实在看不起那些脑子里充满封建教条的男人。于是,婚事就这么一直拖着。 时间久了,家人自然着急。虽然代家不愁嫁,但家里搁着这么一个大姑娘不嫁,别人多少会说闲话。 实在催的急了,代静香于是想了一个法子。她扯谎向家人说要到月老庙烧香求缘,实则想藉此再行拖延。 那个时候的人都比较迷信,对于此举,家人当然贊成。 选定一个日子,代静香和母亲准备好烧香所用的香火纸钱之物,带上一个丫鬟,提着篮子。收拾干净身子,向着附近镇的月老庙走去。 谁知半路遇上流寇,代静香一行差点遭奸人所污。 危急时刻,一行国民军部队赶来,救下母女俩。 感激之言且不多说,代静香看着救下自己的连长眉清目秀,谈吐也是十分斯文,心里不由生出情愫。 自古美人配英雄。代静香母亲心知女儿心思。恰巧这位叫贺云南连长也要拜见地方官员,于是代静香母亲请求跟队伍回县城。 代静香自是不会反对,贺云南也是爽快的答应下来。 于是,代静香一行跟随部队回到县城,去月老庙的事早忘的一干二净。 回到家中,代静香父亲置茶接待了贺云南。两人交谈之中,代静香了解到贺云南部队隶属国军系一二五师,是来这儿执行清匪任务,由县城负责粮草补给。还有一些事情,代静乡不太了解,也记不太清了。 贺云南由于公务,经常来代静书家中找她父亲商量。这一来二去,两人逐渐相知相爱,感情日益增加。 代静香的母亲自然是贊同这件婚事的,只是她父亲由于考虑到贺云南的军人身份,迟迟不肯表态。 直到贺云南上门提亲,代静香又不肯嫁给他人,代家才勉强答应了这门亲事。 第11页 新婚之夜,代静香满心欣喜地披着红手帕,等着新郎官来掀。 贺云南回到房中,满身酒气。他温柔的掀开红手帕,爱怜的朝着代静香吻去。 这时,野外传来几声狐叫。代静香有些害怕,身子朝后缩了缩。 贺云南笑着说:“怕什么,几只野狐而已,难道比匪人更厉害?看我的……”接着,他居然学了几声狐叫,叫的惟妙惟肖。 贺云南调皮的说:“娘子,如何?我小时不懂事,家里养有玄狐,没事就学着叫唤几声。” “你还学这个,不正经。”代静香娇笑,拿纤纤细指顶着贺云南脑门说。 小两口一阵打闹,新房之事自是不提。 代静香没想到的是,这几声野狐叫,将会伴随她的一生。 那个年代,战乱频繁。新婚不到两年,贺云南便因为打仗被调到前线。留下代静香一个人在娘家,那时,她已身怀数月的身孕。这是,这种情况她没有来得及告诉丈夫。 贺云南这一走,便是杳无音信。 那个时候,到处都在打仗,土匪横生。代家逐渐走向破落,全家人都搬到了乡下。只有代静香心里一直挂念丈夫,带着孩子留守在代家老宅。 日本入侵中国的那几年,战火烧到了代家所在县城。 局势动荡,代静香更是深入简出。带着孩子住在代家老宅,靠刺绣与替报社写文章为生。 但祸事还是逃不掉,代静香在一次去报社的途中被伪军特务抓住,当做通敌分子。 代静香那里知道什么通敌,她顶多也就是写过一些家长里短的小文章而已。 但官爷那管你这一套,说你通敌你就通敌,任你百般解释也是无用。 代静香心里惦记孩子,焦急不已,整天哭哭啼啼。 多亏代家在本地人脉通广,代老爷子亲自求情,代静香才免受牢狱之苦,被放了出来。 代静香回到家时,发现孩子被父母接到乡下。 时局混乱,这样也好,代静香想到。至于她自己,她没有多想,由于心里的一份期盼,还是坚持留在代家老宅。 没过一段时日,在一天黄昏,代家的人过来报信,说孩子不见了! 在报信人紊乱的语序中,代静香明白了基本情况。原来孩子和其它小孩到山里玩耍,却掉队至今没有回来。 代静香一听急了,火急火撩地赶回乡下娘家。 不幸还是发生了,寻回来的只有孩子被野兽撕咬残缺的躯体。 报着孩子的幼小躯体,代静香悲伤的说不出话。 那一瞬间,她感觉自己除了对贺云南的思念,她的心已经死了。 代静香回到县城,一个人独自生活。因为这件事的隔阂,代静香与代家人的联繫更少了。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日子慢慢度过。代静香经历了太多苦难的岁月,饥荒,兵祸,蝗灾……种种灾难之下,连本族的人都死了很多,而代静香居然苟活了下来。 只是代家老宅无人打理,渐渐荒废如一座鬼宅。 代静香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凭着一点微薄的收入,人不人鬼不鬼的活着。 直至她收到一封来自前线的信,信的内容很简单,就几句话: “一二五师贺云南抗日殉国,追为烈士。通告其妻,代氏。” 信下面盖着官方的红色章印。 代静香心彻底死了,她拽紧信,久久没说一句话。 她不知道在心死之下,怎么才能活下去。也许能撑过那一段时间,完全是出于一种求生本能。 信她烧掉了,因为她心中根本就不愿意承认这个事实。 熬过了这段时日,代静香的精神状态居然出奇地好了起来。她请人修整了老宅,种一些花草。 虽然老宅外面看起来还是很破旧,但至少多了一些生气。 代静香每天做完活,就一个人搬着凳子,到门口等着丈夫归来。虽然,这根本就不可能。 从此,巷子深处多了个守寡的女人,成了街坊邻居闲茶淡饭后的谈资。 后来,八年抗日胜利,国共三年内战又开始了。 但任时事如何变换,又关我如何,代静香的心态便是如此。 大概孤独的女人,更容易被牵引神思。偶尔半夜的几声狐叫,竟让代静香潸然泪下。 想到战死的丈夫,她决定拿出仅有的积蓄,到庙里请来高僧,做一场招魂的法事。 在那个人吃人都吃不饱的时代,高僧也是靠吃腐肉烂草度日。几斤白米面,便请来了一个当地有名的高僧。 高僧先是问了姓名与生辰八字,又问了逝者死因,最后让代静香在白纸上写下一字。 代静香写了一个“孤”字。 高僧掐指一算,对代静香说:“你命运凄凉,夫死沙场,子死兽腹。不过,一报还一报。若能再撑十年光景,必定时来运转,逝者也可能重逢。” 代静香眼里冒出光芒:“大师是说,我还可以与丈夫重逢?” 高僧不语,抽笔将“孤”改为“狐”。 代静香心有灵犀,欣喜万分。 经过招魂事件之后,代静香更加确信自己丈夫可以有一天回来,与她再续良缘。 这时,全国已经基本解放,建国初始,大街小巷充满喜庆。 第12页 人逢喜事精神爽,代静香脸上一直带着微笑,碰见邻居就打个招呼,也不管别人是否回应,高兴了还会给街上的小孩讲故事。 她的心底,始终记着高僧的那个预言。十年后重逢,她要给夫君留下个好印象,起码有一种生气。 第七章 狐嫁郎(下) 夜半听狐声,心中念君归。 对于寂寞的女人,每一个夜晚都是冰冷而空虚的。几声野狐叫,也能勾人轻嘆。 代静香的生活就这么慢慢度过——白天对人笑,夜里闻狐悲。 就这么熬到大饥荒时代,代静香“捡”了一个男人。 那时候所有人口里成天说的话题,无外乎就是饥荒。就是城市的口粮供给也是越来越少,有时候就算有粮票也买不到粮食。 饥荒越来越剧烈,就连代家所在的县城,这样的鱼米之乡也是饱受饥荒之苦,大量的百姓开始逃进城。 城里一下子涌进这么多难民,地方政府也是束手无策,只能放任人饿死不管。 代静香“捡”来的这个男人,正是饿晕在代家老宅门口一个难民。 之所以救他,是因为他的眉目让代静香感到无比熟悉,那是和贺云南一样的清秀。 代静香认定,这就是高僧所预言中的缘分。 男人在代静香的精心照顾下好起来。他也不离开,就在代家住下,帮忙做些粗活。 男人倒也规矩,只是不开口说话。即使是别人骂他,他也只会装作听不见或者直接走开,而不作回应。有时,这种行为气的代静香直唤他“哑巴”。 日子一长,两人形如真的夫妻。于是,代静香准备举办一场婚礼,把两人关系确定下来。 哑巴没有反对,而是积极地帮忙准备布置新房。 代静香寡妇一个,倒不怕别人的闲话。只是想确定这场婚事,省着让人不放心。 代家的人死的死,散的散,代静香只能请本族的几个近亲来见证这场婚礼。 哑巴没有提起过他的身世及家人,代静香就当他的家人都死掉了。 简朴的婚礼举行了,没有太多的祝福,只有几杯淡酒下菜。还好,代静香也不在乎这些,只要身边有个伴就好。 看着门口炸响的红色鞭炮,她感觉所有受的苦都值了。 代静香与哑巴开始了新的生活,虽然日子仍然艰苦,但总能相伴而过。 故事若讲到这里,再没有波折,那是再好不过了。 但命运从来都不会简单的把苦难一次性赐给某个人,它只会让不幸的人更加不幸。 时间流转,到了文革时期。 那个时候人心惶动,到处都在搞批斗。 代静香与哑巴仍过着与世无争的生活,也不参与这些事情。 但即使你不去招惹是非,是非也会寻到你,将你伤的遍体鳞伤。 代静香寡妇的身份本来就招来许多风言风语,虽然她再嫁,但依然不能改变人们对她的轻视。 于是,便有红卫兵小将找上门,将代静香带去批斗,罪名是封建官僚残余,小资主义分子与落后人员。 批斗那天,代静香被绑住双手,披散着头发,背后插着一个写着“封建资本主义走狗”的牌子,跪在水泥地上任人唾骂。 有骂她是狗官子弟,吸人血长大的;有骂她不守妇道,犯了淫乱罪;有说她是潜伏在共和国的国民党特务;还有人拿出她以前写的那些报文,指证她是资本主义毒瘤。 对于这些毫无根据的指证,代静香自然不服,还试图辩解。 但那些人岂会管你说什么,越是辩解,批斗的越狠。 到最后,一个恶毒的声音说:“把她家的那个哑巴男人押过来指证她,看她还嘴硬不嘴硬。” 这时,代静香已经被打晕过去,没有听到这些。 当代静香被一瓢冷水泼醒时,哑巴就被绑在她面前。 红卫兵问了哑巴一些关于代静香的恶毒问题,要哑巴点头称“是”。 但哑巴就是不做表态,一个红卫兵小将急了,上去“啪啪”扇了哑巴几个大耳光,把他的嘴角都打出了鲜血。 哑巴还是倔强的站着,不表态。 那个红卫兵恼了,回头揪着代静香的头发就朝着水泥地面撞。 哑巴一看急了,就挣脱着准备上去拼命。 几个红卫兵按住哑巴,一个人在他背后猛踹一脚,将他打倒在地,接着便是一阵拳打脚踢。 等红卫兵打累了,哑巴浑身青肿,倒在地上,不能动弹。 代静香看着哑巴,又是愤怒,又是心疼,她轻轻呼唤着“哑巴,醒醒,醒醒。” 哑巴眯着红肿的双眼,看向代静香,嘴唇翻动,发出“呜呜”的声音。 声音越来越大,最后居然成了嘹亮的狐叫。 人们顿时惊恐不已,批斗大厅发出阵阵骚乱。 只有代静香笑了,她终于确定哑巴就是她男人,真正的丈夫。 贺云南的那几声狐叫,她从来没有忘记过。 一个红卫兵小头目颤抖着抄起木棍,口中喊着:“打倒一切牛鬼蛇神,毛主席万岁!”,一棍将哑巴打晕。 声音戛然而止,哑巴闭上了双眼。 自那之后,代静香夫妻每天都要挂着“牛鬼蛇神”牌子游街,精神肉体倍受折磨。有年龄大些的红卫兵,整天拿脏水泼、用黑狗血灌他们,说是要破邪。 第13页 只有到夜深人静,两人才得到片刻休息。每当此时,哑巴总会凑到代静香身边,用低低的狐叫取悦她。 这时,代静香便有了继续活下去的勇气。 哑巴男人不久被上面派来的人带走了,自此了无音讯。但就在那天晚上,代静香梦见了一只黑狐狸,在她不远处,不愿靠近也不愿离开。 所以,得知哑巴被带走的消息,代静香也没有任何悲伤。或许在她心中,这次离别和上次一样,终有再见日。 等批斗的差不多了,红卫兵也对这个老女人完全失去了兴趣。代静香就被放出来,面容藁枯,行如走尸。 毕竟代静香活了下来,并且活了很久。 她回到代家老宅,重修了房屋,并一直住在那里,直到死去。 老人在深夜里死去,走的很安详,料理后事所需要的白布、馆木之类都已经放置整齐。 在她留给后辈的遗言中写到:“ 狐死青丘, 兽死无名; 今我之死, 愿葬于丘。 凄凄野狐, 慰我亡灵; 今世无份, 来世续缘。” 根据代静香的遗愿,家族中人没有将其葬在祖坟,而是葬在了一个莫名的小山丘之上。也许,那里就是她心中的“青丘”。 在送葬那天,小代远远看见一只黑狐狸,在森林边缘,目送棺材逐渐送入坟地。 ~~~ “好了,故事讲完了。”小代将手中的鸡尾酒一饮而尽。 而我还沉迷在故事之中,不断摇晃着手中的空酒杯。 “小代,你说真的有狐鬼么?”我对小代说。 小代笑了笑,说:“这个我还真不知道,不过,我查过家族史,并且向一些长辈了解过,发现了一件有趣的事情。” “什么事情?”我顿时又来了兴趣。 小代手中调着酒,说到:“我那个长辈日记里的记载基本都是事实,只是有一些记叙与族志不符。 她的确出身于官宦家庭,后来一个外地军官倒插门进入代家,只是不到两年就因为战乱而夫妻分离。 至于她最后“捡”的那个哑巴,其实是个日本人,文革时被曝光身份。 不过,那时中日关系已经趋于缓和,而这件事影响比较大,所以省里政府专门派人把哑巴接走。据说,是把哑巴送回日本了。” “这么说,狐鬼的事情是她自己臆想的啦?”我说到。 小代将调好的酒依次倒入酒杯中,缓缓说到:“事实的真相,谁又能说的清?或许,真的有一只狐仙,在暗中保护她。” 是啊,历史犹如一副占满灰尘的帛画,谁又能将它擦拭的干净? 看着杯子中晃动的液体,我心里想到。 抬头看看酒吧门外,霓虹灯照耀不到的地方,是无边的未知黑夜。 这样的黑夜里,还有多少痴男怨女,终其一生也不能忘却那一丝挂念。 第八章 金鱼缸里的女人(一) 狐仙的事情,我居然一直没办法忘记,总会在酒吧闲的时候想起。于是,我经常找小代谈论这个话题。 “明哥,不然你就把它写成一部小说得了。”小代大约是被我纠缠的烦了,敷衍着对我说。 我随口答道:“这就算了,就我肚子里的那点墨水,完全不够用。”说完自己端着酒杯坐到了一旁。 不过,我还真的写起了小说。小说就以代静香的一生为框架,其中穿插着些狐鬼怪谈。 酒吧清闲时我就会上楼写小说,许久没拿起笔的我,对文字都有些陌生了。不过,万事开头难,坚持下来就好。 就这么写了两个月,凭着我初中的那点墨水,用半生不熟的语句,居然真写出了一部中篇小说。 这时候的我对于投稿的问题,有些茫然无措了。其实也没打算用这赚两小钱,只是希望更多的人可以看到我笔下的故事罢了。 最后还是小莓出的主意,她从小代那里听到我写小说,就兴沖沖地拿给我一本灵异杂志,书名叫什么《灵异夜谈》的。总之,我对这些也不太熟悉,就按照她的意思去办了。 按照《灵异夜谈》背面的编辑部地址,我把精心修改过的作品邮寄了过去。 虽然经过精心准备,自以为文采剧情之类还不错,但是我的心里还是很忐忑,总有种丑媳妇见公婆的感觉。 看你那熊样,当年决意不上学也没看你怎么样啊,大不了自己印刷几本得了。我自嘲到。 怀着一点忐忑,还有一些期待,我一直等着出版社的消息。但焦急地等了两个月,还是没有通知。 就在我自己都要放弃时,一封信寄到我的酒吧,除了出版通知,信里附有样品书和一小笔稿酬。 拿出部分稿酬,我兴沖沖地宴请了酒吧里的员工一顿。 宴会上,当然是主客皆欢。小代喝醉了,还红着脸搂住我脖子说:“明哥这次能写作成功,还得多亏我的功劳嘛。” 这些醉话,在大家的闹笑中揭了过去。 这件事情暂时就过去了,日子又恢复了平静,起码我自以为如此。 但几天后,因为这件事,一个女人闯入了我的生活。 那天晚上,一个穿黑色职业装的女人,一直坐在高台上。等我经过时,她叫住了我。 第14页 “服务员,麻烦问一下,陈业明先生是你们这儿的员工吗?”她问到。 我这时才注意到她,于是,放下手中的酒杯,没怎么好气地说:“我就是陈业明,请问小姐有什么事情吗?还有,我不是服务员,而是这儿的老闆。” 她捋了一下乌黑的长头发,露出洁白的肌肤,冲着我嫣然一笑。那一瞬间,我有种目光迷离的错觉。 “先生请坐。”她指着对面的座位,微笑着对我说。 我迷迷糊糊就坐了下去,并与她交谈起来。 “既然先生是这里的老闆,那我就不用请老闆喝酒咯。”她调皮的说。 我笑着招呼过来阿莓,给我们这桌加上两杯葡萄酒。 阿莓送来盘子时,看着我坏笑,还故意朝我眨眼睛。 阿莓这小妮子,我暗中笑骂到。 “自我介绍一下,我是《灵异夜谈》的编辑,名字叫做郁薇。”她很自然地端起酒杯,笑着对我讲到。 我稍微有点惊奇:“没想到郁编辑居然和我住在一所城市,真是太幸运了。”顿了顿,我又有些炫耀的说:“不过,“郁薇”这个名字,可是和我小说里面的女主角一样哦。” “郁薇”这个名字是我随意起的,倒没想到真有其人,还是《灵异夜谈》的编辑。 郁薇勾起单凤眼,魅笑到:“所以我才力荐你的大作啊。今天,我也想来看看,写另一个我的人是什么模样?” 我“呵呵”傻笑,没有作答。 郁薇轻启朱唇,饮下一口葡萄酒。红色的液体与嘴唇交融,让我分不清彼此的颜色。 “你盯着我看什么?”郁薇放下酒杯,脸色有些娇羞。 我吶吶说到:“郁编辑的漂亮深深吸引了我啊。” 说完这句连自己都没想到的话,我有些尴尬。倒不是由于没有接触过女生,而是因为好久都没有这种心动的感觉啦。 自己今天这是怎么啦?我暗想到。 看着郁薇被葡萄酒映衬的更红的脸,我为掩饰刚才的鲁莽与尴尬,举起酒杯向郁薇说:“郁编辑,为我们的相识碰一杯。” 郁薇与我碰了一杯酒,无不魅态的说:“陈先生可真会说话,又开了这么大一间酒吧,一定有很多女孩子喜欢吧。” 女孩子吗?这个倒真没有考虑过。事实上,从冷雯之后,我已经很难像今天这样对一个女人动心了。 不过,这个时候怎么会说这些扫兴的话。我端着酒杯,很自然的说:“这个嘛,真的不知道有没有。不过,我从来没有遇到过像郁编辑这样让我无法释怀的女孩子啦。” 郁薇小口饮着葡萄酒,风情万种的说到:“真不知道你是情场老手还是初生牛犊,居然会叫人家“女孩子”,呵呵。” “不过,好久没听到这个称呼,我喜欢。”她挑逗的看了我一眼。 我顿时有种心跳的感觉,这种猎艷的新奇感刺激着浑身上下每一个细胞。 趁热打铁的,我与郁薇聊了很多话题。从工作到生活,再到个人情感。到最后,两个人都有些醉了。 酒精让我忘了具体聊了什么,都是记得当时的那种发自内心的兴奋,刺激的我每一句话都想着逢迎她,以使聊的更久。 到最后郁薇要走了,我送她到酒吧门口,招了一辆计程车。 “不如我送你回家吧。”我对着郁薇说,心中有一些期待。 她魅笑着说:“你都说人家是女孩子,所以,下次啦。” 说完,她靠近我,飞速地吻了一下我的嘴唇,然后坐上了计程车。 “下次再见。”她伸出窗外,向我摆手到。 下次再见么?我摸着刚刚被亲吻过的嘴唇,看着逐渐消失的计程车,心中默念。 努力回忆着亲吻的感觉,柔软的触觉虽是一瞬,却再也难以释怀。 摇了摇有些眩晕的脑袋,我微笑着回到酒吧。内心装的,是漫漫的欢喜。 虽然郁薇暂时拒接了我,但小小的挫折并没有打击到我。我反而感觉,她在我心中,变的更有魅力了。 过了好几天,郁薇都没有再来过。我心中有些怅然若失,做事也没那么专心。 一天夜里,我正在无聊的低头喝酒,一个调笑的声音说到:“陈大作家这是怎么啦,在一个人喝闷酒?” 我抬头一看,乌黑的长发映入眼帘。是郁薇,我心中有种莫名的欢喜。 “我没什么啊,郁编辑,坐下聊聊吧。”我笨拙的说到,叫上服务员再添一杯红酒。 郁薇优雅地坐下,继续调笑说:“我还以为陈先生失恋了。” “哪有?我还不是在想着你吗?”我又变得有些语无伦次。 还好郁薇没有太大反映,我接着心安理得的看着那些暧昧的玩笑。 这次的聊天又是以一个热吻结束,不过在这之前,我特意询问了郁薇的住址。 “陈先生也不是什么正人君子啊。”郁薇在留下住址时,魅笑着对我说。 我“呵呵”傻笑,没有作答。情场中事,没必要太过较真。 那天夜里,我特意早早地休息了一回。还做了个美梦,梦中充满浪漫的玫瑰花香。 第15页 第二天中午,我按照她给地址。穿上一身自以为很帅气的西装,买了束玫瑰花,来到市郊区的公寓楼。 郁薇开的门,她穿着睡衣,头发有些蓬松,长期没接触到阳光的雪白肌肤没化什么妆,大大的黑色镜框遮住了小半张脸,加上乌黑长发的衬托,使得瓜子脸看上去更加小巧可爱。 她揉了揉头发,打了个可爱的小哈欠,问我:“你怎么过来啦?” 不过,在看见我手中的玫瑰花时,她明显有些欣喜。 “亲爱的女士,你准备一直让我站在外面吗?”我捧着玫瑰花递给她,开玩笑的说。 郁薇接过玫瑰花,微笑着请我进入她的房子。 房子不大,布置的倒是很精緻。书房与客厅连在一起,客厅里简单的摆放着几个木椅沙发,书房里有一个大书架,上面散乱的摆放着很多书,靠窗的地方还有一个写字檯,上面有一台电脑。 那个时候,电脑还不像现在这么流行。看到她家里居然还有一台电脑,我有些惊讶。 “怎么样?看到我的电脑很惊讶吧。”说完,郁薇孩子似自豪地打开电脑,给我看了许多她的作品。 “看,你的文章我放在这儿呢。”她指着一个小小的书本样图标,调皮的对我说。 我很惊讶地看着她点开那个图标,里面果然藏着我的作品。 瞥了一眼那些蝌蚪大小的文字,她撒娇着对我说:“为了修订你这篇作品,人家可是熬了好几个晚上嘞。” 我看着她小猫似的可爱模样,我再也按捺不住心中的喜爱之情。粗暴地抱住她吻了一下,轻轻的说:“真是辛苦你了。” 她有那么一刻的惊讶,转而变得很娇羞,红着脸闭眼呆在我怀里。 气氛变得很奇妙,我们都能嗅到彼此的呼吸。 再后来的情节没有什么悬念,我们疯狂了一上午,彼此相拥着沉沉睡去。 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两点,窗外的阳光照在洁白的床单上,映着洁白的肌肤。只是,那一抹暗红却是那么明显。 我心中涌现出一种怜惜感,暗自发誓一定会保护她一辈子。 这个时候的我,俨然已经完全忘了那个一直还在老家苦等的未婚妻——秀丽。 男人就是这么一种动物,他浪漫却现实,理智却冲动到不顾后果,冷酷却有着一颗单纯的童心。或许,有时候男人更像是幼兽,暴躁却又是那么容易被俘获。 想着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没发现怀中的郁薇已经醒了。 她慵懒地动了动身子,娇声说到:“老公,我饿了,你去弄些吃的好吗?” 虽然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女孩都喜欢在初经人事后就称呼对方“老公”,不过,这不影响我此时的心情,还是很高兴地应了她。 对于做饭,我还是有些心得,这多亏了单身的生活,使我练习了一手好厨艺。 做饭期间,我去了一趟卫生间。卫生间里有一个很大的金鱼缸,这让我感到有些奇怪。 回到厨房,饭已经快熟了。 当我把做好的肉丝面端到餐桌上时,郁薇已经换上了一身黑色的吊带工装里面穿着一个淡蓝色的女士衬衫。整个人看上去,有一种青春的活力。 “好看吗?”她在我面前转了一圈,询问到。 我微笑着说:“好看好看,赶紧吃面吧。” 郁薇不满地皱了皱鼻子,拿起筷子低声说:“就知道敷衍人家。” 我“呵呵”一笑,又想起卫生间里的鱼缸,于是向她询问到:“对了,你家卫生间怎么有个大鱼缸?” 她吃着面,嘴里含糊不清地说:“那是房东留下来的,我看着无用,就把它改装成了一个浴池。” 她接着低头吃面,并赞嘆到:“你煮的面挺好吃啊。” 我微微一笑,没有多言。 浪漫的烛光晚餐过后,郁薇坚持不让我留夜,说夜晚还要赶稿子。 毕竟只是第一次,我也不勉强。于是,坐车与她依依相别。 走的时候,我仿佛还闻到屋子里的淡淡玫瑰花香。 真是浪漫的花香啊,我心想到。 那时候的我不曾料到,浓烈的花香背后,需要多少尸骨的滋养。 第九章 金鱼缸里的女人(二) 和郁薇的交往就这么开始了,她就像一抹阳光,照亮了我昼夜不分的生活。 虽然她也是一只夜猫子,但我更喜欢白天的她,慵懒的不那么干练,有种小女人味。 夜晚的她,一身职业装,如同带刺的玫瑰,让我不敢轻易触碰。 这种有些矛盾的感觉,让我有些分不清虚实,越发沉迷于其中。 酒吧的员工都明白我和她的交往,几个从老家带过来的人还知道我有个未婚妻,但是没一个人阻止我。就仿佛,像我这种黄金单身汉再找一个女人,是理所当然般。 起码,我自以为如此。于是,有了一点成功人士的感觉。尽管,我所有的事业,不过那一间小小的酒吧。 郁薇会经常给我看她写的小说,把我当做第一读者。 我并不是十分热衷于这件事情,为了迎合她,也没有反对。我看过她的许多作品,文笔很华丽,内容却略显苍白,无非就是男欢女爱、悲喜离合。而且,每个故事的结局或开头大多是一方即将病死,另一方努力挽救,最终却是只能悲伤地看着爱人死去。 第16页 当然,肯定写的比我好。 作为男人,这类小说我并不是十分喜欢,倒是阿莓他们这些小姑娘喜欢的不得了,每次都嚷嚷着借新书看。 “你的故事里,为什么总有一方要死掉呢?若是让爱人重逢,岂不是皆大欢喜。”有一次,我看着她在写小说,于是问到。 “故事里的命运固然容易改写,但现实中呢?该发生的不幸终究会发生。”她没有回头,而是接着用电脑码字。 我没有再多说话,每个人都有不同风格吧。 在我自认为和郁薇交往的差不多时候,我决定同居。 郁薇经不起我的软磨硬泡,答应了下来。不过,她要我答应两条奇怪的要求:一,要在她家住;二,不许夜晚睡觉时随意走动。 在不在她家住我还真无所谓,反正离酒吧又不是特别远。不过,我很好奇她第二个要求,于是问到:“为什么夜晚睡觉时不能任意走动?” 她故作严肃的说:“你想啊,我一个写灵异小说的,难免会招惹到一些不干净的东西啊。如果你半夜睡觉时不见了,我醒来该多么害怕。” “没事,让我来保护你。”我笑着将她搂入怀抱。 她没有反抗,不过还是没松口:“就是不许你夜晚睡觉随意走动。” “好吧,答应你行不行。”我连哄带骗地说到。 于是我和郁薇开始了同居生活。 两人都是属于夜猫子型的,我每天从酒吧回来的时候都很晚,而这时候她还窝在电脑前码字。偶尔,她也会来我的酒吧来寻找灵感。 一天夜里,我回到公寓里的时候已经很晚,郁薇已经睡着了。 我轻轻搂住她,准备亲吻的时候,她忽然醒了。 “赶紧去沖个澡,一身的酒味。”她皱着可爱的眉头说到。 酒味吗?我还倒没注意。不过老婆的话,当然只能服从啦。 亮起卫生间的灯,打开蓬头,我准备沖个澡。 “为什么不试试我的金鱼缸浴池呢?”郁薇打开卫生间的门,穿着睡衣,倚靠在门口说到。 我在进卫生间时,忘了插上门,事实上,也没那个习惯。 郁薇说的那个大金鱼缸,我从没用过,一般都是习惯用蓬头沖澡的。 郁薇走进卫生间,打开金鱼缸上的水龙头,让水“哗啦啦”的流进去。 “老公你看,这是原来金鱼缸排水塞的位置,我给它加上个塞子,就变成了一个浴缸啦。”她炫耀似的向我说。 “就你最厉害行不?”我颳了刮她秀气的小鼻子,宠溺地说。 “好了,水灌满了,老公可以泡澡了。”郁薇小孩子似的说。 鱼缸被刷的很干净,里面没有任何杂物,可以清楚的看到底部。鱼缸底部装有一块横木枕头,是用来垫头用的。 我伸腿迈入鱼缸尾部,直挺挺的倒了下去,溅了郁薇一身水。 “讨厌,溅人家一身水。”她娇怒到。 我“哈哈”大笑,躺在鱼缸里,开始闭目感受。 身子半漂在温水中,头枕在微微飘浮的横木枕头上。水面刚刚覆盖到鼻樑,不长的头发在水中柔软的飘动。 那种感觉,是那么温柔而熟悉,就像小时候一样,给我莫名的吸引与诱惑;就像是……启薇! 脑海中猛然出现的名字,让我每一个寒毛都紧缩起来。 我睁开眼睛试图让自己镇定下来,这时,透过透明的金鱼缸,我看见郁薇在朝我微笑! 脖子下似乎缓缓伸出两只手,忽然将我的头拉入水中。 我惊恐地看到蹲在金鱼缸旁边的郁薇,隔着水波与玻璃,她的脸在灯光下有一种妖异如骷髅似的洁白。而她的嘴角轻扬,似乎正在微笑! 启薇……郁薇……启薇,这两个名字在我脑中翻滚,分不清彼此。 我奋力挣扎,手脚却不能动弹,脖子仿佛被死死扣住。在快要窒息的一刻,头终于一下子挣脱出水面。 日光灯的照耀下,我出现长久的眩晕感,眼中人影一片模糊。 “你怎么啦?”郁薇担心地问。 我冷冷的看了她一眼,没有说话。走到镜子前面,看着湿漉漉的自己。 从镜子中可以看到,郁薇的表情有些慌然无措。 我深深吸了一口气,心中反覆对自己强调到“这是郁薇的家!这是郁薇,我喜欢的人。” 平复一下心情,我转身对郁薇说到:“没什么,只不过我小时候溺过一次水,所以刚刚有些失态了。” 这当然是在说谎,不过,我遇到的是比溺水更恐怖的事情。 今天的事情又不怪郁薇,只是我自己的心理作怪而已。 作为男人,这点勇气我还是有的,不会无缘无故去责怪另一个人,何况是我心爱的人。 郁薇“哦”了一声,解开睡衣,躺入金鱼缸中,仰着头说到:“你应该勇敢点,水不能也不应该成为你心里的阴影。” 她乌黑的头发飘散在水中,朱唇开合,接着说:“在水中,我有种在妈妈怀里的感觉,那么安全而温暖,有种原始的安心感。如果可以,我宁愿在水中这么死去。就像童话中海里的美人鱼,最后化作一个泡沫。” 第17页 我盯着她的充满诱惑的红唇,眼中迷离。她的话语,仿佛有一种让人信服的魔力。 我又想到冷雯,这么多年,我还是不能忘记她。如果可以,我宁愿冷雯和她前男友在一起,也不愿意她永远地离开我。 这些难道就是我的本心吗?如果这样的话,我对“启薇”也没有那么害怕了,反而有种怜悯。 一个永远在水里游荡的孤魂,是多么可悲。或许,我在那一刻所感受的恐惧与无助,启薇却时时刻刻在体会。 在我还在想着这些事情时,郁薇已经洗完了澡,从鱼缸里面出来,重新披上了睡衣。 看着郁薇,我一下子抱住了她,在她耳垂边说到:“薇薇,我不要你做什么美人鱼。答应我,永远不要离开我好吗?” 我不再挂念过去,唯有此刻的人儿,才最值得我珍惜。 郁薇没有答应,轻轻地说:“永远又能有多远呢?”语气有些淡淡的哀伤。 我扭过她的脸,亲吻了一下,坚定的说:“永远,就是你这一生!” 郁薇的眼角闪出泪花,衬托着左眼角下小小的美人痣,有种凄清的哀婉,那是种惊心动魄的美。 “希望你能记住今天的话。”说完,她主动凑上红唇,与我开始一阵长吻。 我们的感情变得更加亲密,我时常会看着她码字的身影,傻傻的幸福微笑。 因为她的缘故,我不再害怕水。也是因为她的缘故,我开始喜欢上灵异小说,偶尔也会自己动手写一些文章。 郁薇的存在,改变了我昼夜颠倒的生活。我会习惯在白天和她一起做家务,煮些可口又温馨的食物。 酒吧还是照常开着,不过,我又新雇了一个管事,帮我打理酒吧。 因为我更多的时间,还是喜欢和郁薇在一起。 所以,酒吧的员工都说我有些神龙见首不见尾。 不过,我怎么会在意这些。能够和郁薇在一起,纵使放弃一切又如何。 我们再彼此改变着对方,起码我认为如此。起码我认为,我们会一直这样下去,然后结婚生子,过上普通而又幸福的一生。 但是,这些只是幻想。现实会轻而易举地将幻想击个粉碎,末了,还不忘恶毒地在伤口洒上一把盐,让你痛不欲生。 这段还没有受到祝福的爱情,就在不久之后,于彼此恶毒的诅咒中结束了。带给彼此的是,是发脓发烂的伤疤。 兴许这就是命运最爱玩的游戏,让你在爱恨之中,沉沦致死,使你永远无法挣脱。 没有永远的爱情,只有永远的,诅咒。 第十章 金鱼缸里的女人(三) 日子还在继续,我和郁薇就像两条金鱼缸里的鱼,无拘无束地生活,偶尔也会用彼此的尾巴抚慰对方。 但爱情的戏码总会淡下去,时间可能会很长,也可能只是一念之间。 那天晚上,我从酒吧回来,没发现在客厅郁薇的踪影,喊了几声也没人答应,她的电话也打不通,只有电脑一亮一闭地闪着诡异的光。 我打开电脑,看着上面写着一篇小说的开端。小说的名字叫做《金鱼》,文字是一贯的优美与哀伤:“ 两条住在鱼缸两端的金鱼彼此相爱,但其中一条鱼感觉自己会被猫抓去。 她仿佛隔着透明的玻璃,看见猫在不远处冷笑。 这种不安时刻侵绕着她,让她不得安眠。她不敢把自己的感觉告诉她无知的爱人,只能一个人寂静地承受这种恐惧。 鱼缸是她感到最温暖的地方,她想在这个可以使她安心的小地方呆一辈子。 但终于有一天,她被猫捉住,捞出水面,开肠破肚,尸骨在尖利的牙齿下辗转。 她的灵魂飘浮在半空中,看着她仍然无忧无虑的爱人。忽然,有一种安静,安静的有些悲伤…… ” 仅仅写到这里,就没有了下文。但我的心却忽然想到什么,发疯似的朝着卫生间跑去。 果然,卫生间的门被反锁住了。没开灯的卫生间让我有种不安与心慌。 我使劲用身子撞着门,几下之后,门终于被撞开了。 打开灯,眼前的一幕却让我疯狂与绝望。 郁薇娇小的身子泡在鱼缸里,鱼缸里的水,是一片一片的血红。洁白的肌肤在红色的血水中微微飘浮着,有种刺目的凄凉。 我急忙跑过去抱起郁薇,将她平躺着放在地上,做起人工呼吸。 自从冷雯死后,我对溺水方面的知识,可谓是煞费苦心的学习。因为,我一直害怕那样的悲剧在我身边重演。 努力了好久,郁薇终于吐出两口污水。她半睁开眼,平静的看着我。 我的眼泪瞬间流了下来。 她虚弱地伸出手,拭去我的眼泪,轻轻地说了句:“不哭。” 我狠狠地点了一下头,然后擦干她湿漉漉的身子,将她抱到床上。 那夜,我一直都守护在床头。因为,我好害怕她再次离开我。 半夜的时候,郁薇发起了高烧,她裹着厚厚的被子,虚汗直流,时不时发出一声声微弱的呻吟。 我听着心疼不已,不顾她的反对,连夜将她送进了医院。 不安的守在病房外面很久,医生终于出来了。 “医生,病人怎么样啦?”我焦急地问到。 第18页 医生脱下口罩,例行公事的反问:“你是病人什么人?” “丈夫。”我毫不犹豫地说。 医生说到:“你怎么当的丈夫?你妻子服了米非司酮,也就是堕胎药,导致大出血。不过,经过努力,孩子还是保住了。另外,我们查出,你妻子可能患有……” “医生,我的事情你不用多说。”郁薇虚弱地靠在病房门口,身后跟着劝阻的护士。 医生看了看她,又看了看我,没有再说话,沉默地走开了。 我搀扶着郁薇进入病房,她坐在病床上,没有说话。 我叮嘱她,冷冷地说:“说吧,怎么回事?” “你不是都知道了么?”她没有抬头看我。 我有些恼怒:“你为什么一个人服用堕胎药?为什么不告诉我一声?” 郁薇的声音变得歇斯底里:“告诉你有什么用?反正你就是一个什么都不知道的傻瓜,笨蛋!”说完抱着被子“嘤嘤”哭了起来。 看着她的眼泪,我的心又软了下来。 “不哭了,现在我不是都知道了吗?”我搂住她安慰到。 接着,我的语气近乎哀求:“薇薇,这是我们第一个结晶,把它生下来好吗?” 郁薇依偎在我怀里抽泣着,不过还是点了点头。 但我没想到,有时候女人的话,变得比男人还快。 郁薇病好后,我们回到了公寓。由于怀孕的缘故,郁薇不让我碰她。于是,我只能郁闷的回酒吧去睡。不过,每次看到她的肚子一天天大起来,我又变得很开心。 “等孩子生下来,我们就结婚。”我向她承诺。 我宁愿故事就到此为止,不再有后来。因为有后来,所以会有伤害。 那天,我哼着小曲,来到公寓。心里还想着,孩子都几个月大了,如果它出生,是先叫“爸爸”还是先叫“妈妈”呢? 这么幸福地想着,已经到了公寓。家里没人,门上的贴条上写有郁薇给我的留言:“老公,我去医院复诊。” 于是,我坐在电脑旁边无聊地等待起来。 浏览了一下郁薇最近的文章,都是写关于爱情、亲情的,没有以前那种哀婉,反倒有种新生的喜悦。 “果然是快当妈妈的人哈”,我傻傻笑到。 但后来的事,确是我始料未及的。 很晚的时候,郁薇推门进来,手里拿着个黑色的塑胶袋。 “老婆,你回来了。”我嘻哈着笑到。 郁薇脸色苍白,步履蹒跚。她没有回答我,而是径直朝着卫生间走去。 我有些奇怪,这时,我注意到,她的肚子居然变得平坦起来,诡异刺眼的平坦! 忽然我想到了什么——流产! 我疯了似的,箭步冲上前去。 “把东西给我看看。”我指着黑色塑胶袋,冷声命令到。 郁薇把黑色塑胶袋放到身后,没有给我。 我伸手夺取,但她死死不送手。 争夺之间,黑色塑胶袋被撕扯破,一个赤红色的肉球滚落到地上。 那是一具婴儿的尸体!刚刚成型的幼小躯体躺在冰冷的地上,一动不动,被血污裹住的脸有种痛苦的青灰色。 我面如死灰,心如刀绞,跪在了地上,口中反覆问到:“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郁薇没有回答我,她的腿在不住颤抖。 我眼里充满了血丝,起身跑到厨房,拿起菜刀,恶狠狠地对郁薇说:“你这个恶毒的女人,我要杀了你!” 郁薇的身子软软倒在地上,眼泪顺着化有精緻妆的脸庞留下来。不过,她还是闭上眼睛,倔强地昂起细白的脖颈。 如同白天鹅般昂起脖颈的郁薇,有种绝别的美。 不过,她身下的鲜血,却是深深地刺痛了我的眼。 “匡当”一声,我手中的菜刀掉在地上,发出清脆的声音。不过,这些都不重要了,因为我心已经死掉,就在那一刻。 我转身来到柜子旁,取出急救箱,掏出棉签和手纸。 来到郁薇旁边,我粗暴地将这些东西摔到她的身上,冷冷地说:“好自为之,你这个狠心的女人。上天会惩罚你的,愿你永堕地狱。” 说完,摔门而去。身后,是郁薇放肆而张扬地笑,笑的歇斯底里。 我在街上游荡起来,没有回公寓,也没有回酒吧。最后,我累了,靠在路边的座椅上睡着了。 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夜晚,不过这又如何,反正我的生活已经暗无天日。 街上的霓虹灯,过往的车辆行人,让我格外的寂寞。仿佛诺大世界,就只剩我一个人在孤独地飘荡。 继续游荡着,也没感觉到飢饿。想到孩子冰冷的尸体,我一点食慾也没有。 孩子,我为猛然想到的这个词而心头一跳。 对了,孩子的尸体还在那个恶毒女人那里,无论如何,我要把它取回来。 这么想着,我叫住一辆计程车,回到公寓。 到了门口我才发现,由于走的匆忙,身上没带钥匙。门被反锁了起来,喊了几声也没有人答应。 于是,我充满歉意地敲开了隔壁家的门。由于平常见面比较多,所以大家也算是熟识。稍稍解释一下,邻居就答应我从他家阳台翻过去。 第19页 来到阳台,我站在窗户前。隔着窗户,我看到房间里没人。 撬开窗户,我发现卫生间里面的灯亮着,于是朝那儿走去。 卫生间里面没有动响,我试了试门把手,门没有锁。 轻轻把门推开一丝缝,透过这丝缝,我看到无比诡异的一幕。 通过镜子的反射,我看见郁薇穿着粉红色的睡衣,正在抹着鲜艷的口红。她的脸上化着浓浓的妆,白的如同刚刷过的墙壁,没有一点其他颜色。赤红的嘴唇,在苍白的脸上格外妖艷。 我感到无比诡异,于是轻轻唤了一声“郁薇”。 她似乎没有听到,继续涂抹着口红。 “郁薇。”我轻轻地推开门,又唤了一声。 郁薇有了反应,不过接下来的事情,却是恐怖无比。 第十一章 金鱼缸里的女人(四) 郁薇身子明显颤抖了一下,接着,苍白纤细的手伸到头上。 她的手抓住发根,缓缓扯下乌黑的长发。头发下面,清楚地露出丑陋的头皮,头皮上稀稀渣渣长着些绒毛,一块一块的褐斑隐藏其中。 她洁白的手,插在提在手中的乌黑头发中,用手指缓缓地顺着头发丝梳着。 “好看吗?”她低着头,仿佛在同我说话,又仿佛自言自语。 我想到冷雯,想到那个离开我的女人,忽然有些原谅了郁薇,于是轻声说:“郁薇,别这样。” 郁薇扭身,手里提着乌黑的长发,盯着我再次问到:“好看吗?” 她的眼里流出泪,泪水破坏了妆颜,两道黑色的水线从眼角渐渐延伸到脸颊,显得格外可怖。 我说不出话来,心里恐惧又难受,气闷感让我感到有些窒息。 “我现在的样子,好看吗?”她缓缓朝我移动过来。长长的睡衣遮住了脚步,看起来整个人如同轻飘飘地飘过来。 我退后几步,到了客厅,口中强调到:“郁薇,别这样闹了。事情都已经发生了,你这样又有什么用。” 郁薇不紧不慢地跟上来,而我已经退到墙角。 她异常苍白的脸就在我面前,我却几乎感受不到她身上的热量与呼吸。 这时,我发现郁薇身上凡是没有化妆的地方,都有或大或小的褐斑。 这是,尸斑吗?我为自己的想法惊恐不已。 郁薇伸出瘦弱的手,修长的指甲轻轻刮着我的脸。不知道什么时候,她的指甲已经留的这么长,上面还涂着红红的指甲油。 卫生间里的日光灯照在郁薇背后,将她的影子拉长,以至于我整个人都在她影子之中。 现在的郁薇,如同女鬼。她苍白的脸,颜色和我多年前看见的那个骷髅头一样。 这样的想法使我惊恐不已,身子不自觉滑倒在地。 郁薇半蹲着身子,苍白的脸凑到我面前,轻轻的问:“这样的我,你还要永远在一起吗?” 我惊恐地说不出话来,这一刻,郁薇的脸和我所见的幻象重合。我似乎冷雯那张被水泡烂的脸,又似乎看见启薇的骷髅头在沖我冷笑。 再也受不了这样的刺激,我的眼前开始漆黑一片,只感觉到几只尖利的指甲在我脸上轻轻滑动。 等我再次醒来的时候,是第二天早晨。郁薇已经走了,带走了她所有的东西。阳光照射进屋子,显得屋子空荡荡的,仿佛很久都没有人住过似的。 看着这样的屋子,我真的很怀疑昨天的一切是否真实。或者说,郁薇这个人是否存在。 浮生仿若梦,丽人终为空。 我痴痴呆呆地抚摸过屋子的每一个角落,拼命想忘记,却总能清晰地记起。 卫生间的大金鱼缸还在,只是水早已经放干了。脱干了水的横木枕头,干枯地犹如风干的尸体。 我似乎看到郁薇泡在其中的样子,乌黑的长发柔软地漂在水中,红唇轻启,有着别样的诱惑。 在书房的窗户上,我看到一个很普通的花盆。花盆的下面,压着封信。 拆开信,里面是郁薇娟秀的字:“ 明,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时日无多。你就当我死了吧,或者压根不存在,这样你可能才会好受些。 遇上你,是我这辈子最无憾的事情。我从没有与一个男人这么亲密,也从来没有这么开心。你有种特别的魅力,吸引着我,让我甘愿承受生命的代价。 我从没有奢求爱情,但能在我将死之前得到你的爱情,我幸福的有些突然。 一直没告诉你的真相是,我患有遗传病,和癌症差不多的不治之症。 不想要孩子,是因为我不想孩子一出生註定也要承受这样的痛苦。不过,既然你坚持,我也就只能留下这个孩子。你说的对,它是我们俩的结晶,我一个人没有权利决定它的生命。 但是孩子的生长吸收了我太多的活力,看着日渐衰老的身体,我真怕自己熬不到生育的那一刻。 于是,我准备人工早产,这样或许能拯救它的生命,但是没成功。 剩余的事情你都知道了,对不起,或许像我这样的女人,是应该早堕地狱。 我决定离开,去一个安静的地方等待命运的裁决。 孩子的尸体我埋在了花盆底,上面种有玫瑰花仔。它既然不能够以人的方式存活,就以另一种方式感受这世界吧。 第20页 走了。勿念。 郁薇,绝笔。 ” 手中拽着信封,我心里一阵阵刺痛,痛的无法呼吸。 原来,无知的人最可悲。因为无知,所以才肆意地伤害对方,还浑然不知。 发疯似的打通《灵异夜谈》编辑部的电话,却被告知郁薇早已经辞职。 我失去了和郁薇所有的联繫,甚至不知她的生死。 虽然早就预料到这个结果,但我还是很失望。 我抱着花盆,怅然若失地回到酒吧。酒吧里执勤的员工给我打招呼,我也没什么心思回答。 回到酒吧三楼,在阳台上摆好花盆。看着不断流淌的琳江,我忽然想和郁薇一起死去。 到水里去寻她吧,寻找我的爱人。我不愿意她一个人做美人鱼,我愿意去做她的骑士,永远守护她。 如果可以重新来过,我不会再在意她变成什么模样。即使丑陋不堪,我也会接受。 这么想着的我,神使鬼差地站上阳台,朝着水面纵身跳入。 既然生不能与郁薇再相逢,宁愿用死来续爱。 我感觉到青绿色的江水朝着我周身挤压过来,带着腥味的水灌进我的口鼻,另我无法呼吸。 再然后,我慢慢地失去了知觉。 我做了一个长长的梦,梦中启薇的骷髅头在我耳边嗤笑,冷雯缠绕无数青紫色水草的腐烂手臂死死抓住我的脚踝,无数看不清的鬼魂在我身边尖叫。 出奇地我居然没有一丝害怕,仿佛这一切都在我掌握之中。 “带我去见郁薇吧,你们夺去我的生命也无所谓。”我镇定地说。 启薇缠绕在我的身边,用阴柔的声音说:“这里没有郁薇,只有无数的水鬼。” “怎么可能,她明明就死了啊!”我忽然变得很暴躁,手脚使劲挥舞着。 启薇的骷髅头漂到旁边,盯着我阴沉地说:“你离开吧,这里暂时不欢迎你。” 接着四周变得一片漆黑,时间不知过了多久。我感到自己的躯体平躺着,就像漂浮在水面。 这是死了的感觉吗?但我耳边为什么有这么多熟悉的声音。 …… “明哥一定不会有事的。”这是阿莓的声音。 “明哥,醒醒啊。”这是小代的声音。 眼前出现一丝亮光,最终越来越亮,我睁开了眼睛。 身边围着一大群熟悉或者不熟悉的人。 原来,小代正好看见我投江,于是赶紧找人把我救了上来。 “小代,我除了稿子,又欠了你一条命。”我苦笑到。 小代搀扶着我说:“先别说这些了,赶紧回去收拾收拾吧。” 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大家都没有再提。事实上,我知道,他们或多或少已经猜到了事情的经过。 我由于呛入大量江水,需要住几天医院。 这期间,听说我出事的母亲特意从老家赶过来了一趟,同来的还有秀丽。 “你这孩子,活的好好的,怎么能想到轻生嘞。你如果没了,我和你爸爸,还有秀丽,我们……该怎么办。”坐在我床头,给我削苹果的母亲说到这儿,忍不住抽泣起来。 秀丽还是一如既往乖巧的端茶倒水,不过她的眼角也有些湿润。 看着她们,我突然感觉到自己好自私。 逝者已亦,活着的人更应该珍惜。 忘了吧,忘了那个金鱼缸里的女人。她就像一条美人鱼,终将化作泡沫,从我的世界消失。 我闭上眼,痛苦的想到。虽然,心中是万分不舍。 等我睁开眼,母亲和秀丽仍在身边。 看着小家碧玉的秀丽,我坚定地说:“秀丽,好姑娘。等这段时间过了,我们就结婚吧。” 秀丽停下手中的活,瞬时有些惊呆。不过等她反应过来,还是狠狠地点了一下头。 母亲自然很高兴,牵着秀丽的手到一旁说起了悄悄话。 我咬着苹果,看着阳光从医院大大的窗户照进来,忽然感觉,原来生活也可以这么美好。 不过,我不会忘记,在酒吧三楼的阳台上,还有一个花盆。那里面种着我的孩子,我要带它感受这个世界,用一种与众不同的角度。 还有那个叫郁薇的女人,如果可能,我愿意寻回她的尸骨。用一叶小舟载着,漂浮在使她安心的水中,直至沉没,直至故事重新开始。 第十二章 林中诡谈(一) 我的病很快就好了,于是回到酒吧过上正常的生活。昼伏夜出,夜猫子似的活着。 母亲在我这住了几天,实在不习惯这种夜生活,就和秀丽回老家去了。母亲走之前,还催促我和秀丽赶紧结婚。 “这事急的来吗?”我笑着说,不过看到秀丽眼中那丝失落,又赶紧补充到:“感情的事不是得慢慢培养吗?” 母亲听了这话,才算勉强满意。于是,和秀丽坐上了回老家的火车。 送走母亲与秀丽,我回到了酒吧。这时,碰到正轮班的小勇,这小子看到我,神秘兮兮地把我叫道一边,说有东西要给我。 “明哥,大伙都知道你最近心情不好,不如出去旅游散散心。这,我把我的宝贝都送给你。”小勇从他卧室拿出一个旅行包,递给我。 第21页 我接过包笑着说:“没想到你小子还有这爱好啊,不错,挺好。”打开一看,里面装着包括野外帐篷在内的整套装备。 小勇挠挠头,不好意思地说:“省钱买下这套旅行装备,我还真没用过几回。不是平时都挺忙的嘛,有空又懒得出去。” 掂着旅行包,看着小勇,这个我平时不太留意的小伙子。个子不怎么高,却很精壮,平时话不多,没想到心还挺细。如果没记错,他还是我的老乡。 我有些感动,朝着小勇说:“谢了,东西我就收下,不过我不会亏待你的。” 小勇露出一副狡诈的笑:“好啊,明哥,什么时候再请我们吃一顿。反正旅行包我留着也没啥用,换一顿大餐也不错嘛。” “你这小子。”我笑骂到,伸手准备打他的头,不过最终手却落到他肩膀上。 “好好干。”我拍了拍他的肩膀。 小勇重重地点了下头。 经过他这一闹,我的心情好了不少。 对于旅行,我并不是十分热衷。但禁不住大家的好意,于是,安排好酒吧事情后,我到附近旅行社报下名字,参加了为期一天的野外生活体验。 我对这些不是太了解,也不关心,反正这次旅行这是散心而已。 在旅行班车上,我碰到了有过一面之缘的章扬,于是朝着他打个招呼:“嗨,你也在这儿啊。” 章扬还是穿着皮夹克,不怎么修理的胡茬肆意长在国字脸四周。 他明显没有认出来我,过了半刻才想起来:“哈哈,酒吧老闆是吧,你记性可是真好啊。”他又起来什么,问到:“你们那个盘中仙游戏后来结局如何?” 我大略把事情经过说了说,他嘘嘘不已。我们又交谈了些关于民俗之类的事情,后来走过来个打扮妖艷的女人,把他叫到了前座。 都有自己的女人缘啊,我一个人坐在后排,心想着。想到郁薇,又觉得有点孤单。 车大约颠簸了两个小时,就在我快睡着时,我们终于来到此行的目的地。 旅行的目的地是座小有名气的风景区,山清水秀,环境很不错。 在导游的安排下,我们搭建好了各自的帐篷。 这时天快黑了,我们吃完东西后,燃起几处篝火。 我围坐在一处篝火边,身旁还有十来个人,不过章扬不在这儿,他在不远处的另一堆篝火旁。 大家都不认识,不过毕竟都是年轻人,打打闹闹就差不多熟识了。 天完全黑了下来,夜空中由于山雾的缘故,看不到几颗星星。 “我们来讲鬼故事吧!”我身边的一个穿着潮流衣服的男孩说到,我不记得他是什么时候围坐过来的。 “大晚上的,讲什么鬼故事。老公,我们回去睡觉啦。”一个化着浓浓妆的女人娇气地说到,说完挽着她老公的手朝着帐篷区走去。 “酒吧小老闆,过来坐坐。”章扬这时喊了我一声。 我扭头看去,章扬正站起身朝我这边挥手,在招呼我过去。不过,他随即被同他一起妖艷女人拉着坐下,两人说着不知道什么的悄悄话。 我微笑着摇摇头,没有过去充当电灯泡。 潮流装男孩似乎没在意这些,继续说到:“我先来个抛砖引玉,讲一个故事。” 接着,他故意清了清嗓子,装作恐怖的说:“ 有两个人在赶夜路,经过墓地时,走在前面的人心中害怕,就停下脚步等待后面的人。 半晌,后面也没有人。 走在前面的人很奇怪,回头一看,却恐怖的发现,后面一个人也没有,只有一团鬼火忽明忽灭。” 一个短发女孩不满的说:“这就讲完了?” 潮流装男孩有点惊讶的说:“是啊,讲完了。” 短发女孩不屑地说:“消失的那个人明显是鬼嘛,没意思,太老套了。” 她身边的男生坏笑着说:“那可不一定哦,他可能掉到坟墓里面去了。” 短发女孩“啊”的尖叫一声,然后和身边的男生打到一块。 潮流装男孩无奈的说:“那好吧,我最后再讲一个鬼故事,不过之前,在场的每一个人都要讲一个鬼故事。如果听故事的鬼不满意,可是会报复你的哦。” 这时,浓妆女人和她老公又回到篝火旁边,口中骂骂咧咧到:“真倒霉,帐篷下面居然破了个大洞,让人怎么睡觉。”,说着在我附近挤了空地坐下。 潮流装男孩说:“规矩我就不多说了,大家轮着讲鬼故事,从你开始吧。”他指着另一边的一个吸菸男人。 吸菸男人吐着烟圈,看了潮流装男孩一眼,漫不经心地说:“讲鬼故事可以,不过,你得先坐下,省着影响我视线。” 潮流装男孩无奈地摊摊手,坐下来听故事。 吸菸男人吸了口烟,缓缓讲到:“ 有一对家境贫寒地情侣,两人高中时就走到了一起。 后来,女孩考上了大学,小伙子却落榜了。 不过,两个人还是依旧恩爱。小伙子靠做木匠活供养着女孩,日子虽不怎么富裕,两个人倒也快乐。 但好景不长,小伙子到校园找女孩时,发现女孩和另一个高大英俊的男生走在一起,并聊的很开心。 第22页 小伙子很自卑,他知道自己无论学历还是长相都比不过别人,于是痛苦地回到木匠工地。 但是小伙子还是很不甘,他决定质问女孩到底为什么。 女孩没有正面回答他,而是说:“如果你不相信我的爱,就回去做九个箱子带过来,到时我自然会告诉你答案。” ” 大家都来了兴趣,其中短发女孩插嘴到:“后来嘞?结果怎么样?” 吸菸男人抽着烟说:“别急,听我把故事讲完。”他接着讲到:“ 小伙子虽然不知道女孩的意思,但还是照着她的意思做了九个木箱,带到女孩面前。 女孩白嫩的指肚触摸着第一个木箱说:“这个箱子,葬我左腿。”然后指着第二个箱子说:“这个箱子,葬我右腿。这两个箱子代表我们所走过的苦难。” 指着第三、第四个箱子说:“这两个箱子,葬我的双手,以感谢你这么长时间给我的帮助。” 女孩指着第五、六、七个箱子说:“这些箱子装着我的下体、前胸和后背,用我的躯体来报答你的爱。” 然后女孩指着第八个木箱说:“这个箱子来装我的头颅,让它永远陪伴你。” 轮到第九个箱子,小伙子再也忍受不住了,哭着对女孩说:“我什么都不要,只有你好好的就行。” 女孩惨笑着伸出双手,生生地从胸前拽出一颗红彤彤的心脏,放进打开的木箱中,说到:“这颗心,表达我的爱。” 女孩慢慢朝着小伙子走来,每走一步,身子都腐烂的更严重。最后,露出白骨的女孩说:“现在我什么都给你了,你还不相信我的爱吗?” 后来,小伙子疯掉了。人们发现房子里有九个箱子,箱子里放着女孩被肢解的尸体。 ” 短发女孩夸张地尖叫一声,向吸菸男人说:“你不会就是那个木匠吧?” 吸菸男人斜眼看着她说:“我说是的。”看着大家惊恐的表情,他补充说:“你信吗?” 大家这才松了一口气,气氛又恢复了正常。 吸菸男人灭掉手中的烟,接着说:“这个鬼故事我是从朋友那儿听说的。据说,女孩在学校交的那个男朋友,是个变态杀人狂。小伙子看到的,不过是女孩的碎尸。小伙子由于这事疯了,在把女孩的尸体收集起来时被警方抓获,而真正的凶手,仍然逍遥法外。” 大家发出不同的感嘆。这时,潮流装男孩站起来说:“刚才的故事非常精彩,希望下一个也能如此。我再强调一下,没讲过鬼故事的人,谁也不许离开哦。” 下一个讲鬼故事的是个戴眼镜的男生,他的鬼故事不怎么长,是关于滑板的:“ 我们班有个叫张柏的男生,特别喜欢玩滑板,但是他的技术确实不敢恭维。 张柏为此很苦恼,每天都要到公园去练习滑板技术。 一天夜里,他遇到了个滑板技术很好的男生。 但这个男生从来不怎么说话,每次都是自己带个黑红火焰样式的滑板,玩着炫酷的花样。 这让张柏很羡慕,于是开始偷偷模仿。 那个男生看不出什么表情,也没有反对。 男生最让张柏羡慕的一招花样就是一下子带着滑板跳起来,然后落地。 张柏觉得这样的招式酷毙了,一次,在那个男生再次展示这个招式时,他实在忍不住跟着试做一次。 这次他的感觉出奇好,滑板很顺利的的就随着脚步浮起来,不过紧接着,一脚猜空,滑板被甩了出去,而他自己一头栽到没有井盖的下水道里。 在他头落地的那一刻,他看见,下水道里的一具尸体正朝着他微笑。 “此后,我们便一起玩滑板吧”,尸体仿佛在张柏的耳边轻轻说。 ” “就这样的破事你也好意思讲,你说的那个张柏不就是掉下水道摔死了吗,我知道我们班的鬼故事可不止这一个嘞。”眼睛男生身边的一个小胖子得意的说。 我们都集中了注意力,听小胖子讲有关他们班的鬼故事。 第十三章 林中诡谈(二) 小胖子开始用一种装神弄鬼的语气,讲述他们班发生的鬼故事:“ 千万不要在夜晚熄灯后,回到教室上晚自习,你知道为什么吗? 有人说,白天是人的天堂,夜晚是鬼的世界。那么,白天你用来读书的教室,夜晚会有谁用来读书呢? 我们班上有个勤奋的学生,叫做周东。他以前学习成绩还可以,不过后来不管怎么学,成绩都是不升反退。听他自己说,那是因为每当他看书时,身边总会显现那些鬼影。 那是去年夏天,临近期末,天热蚊虫又多,睡不着的周东有了看书的心思。 于是,周东准备回教室拿两本书到宿舍来看。 那时学校已经熄灯了,黑漆漆的路上没有什么人,连执勤老师都回去睡觉了。黑乎乎的校园,只听见一些蚊虫在昏暗的路灯下低鸣。 周东倒不怎么怕,虽然我们班死过一个张柏,但是他始终认为张柏的事只是巧合而已,学了十几年马克思主义的他对学校流传的那些鬼故事嗤之以鼻。 来到教室,教室的门窗都关严实了。不过周东带有钥匙,打开教室后门就走了进去。 第23页 借着昏黄路灯射进教室的光,周东找到自己的座位,蹲下身,低头从抽屉里掏出两本书。 等周东抬头时,惊讶地发现教室里面居然多了几条人影。 起初周东以为是班里进来了盗贼,但再一想,班里除了些书本文具之外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不值得这么多盗贼大晚上的过来偷啊。 这时,周东恐怖地发现,在昏黄路灯的灯光照射下,它们居然没有影子! 虽然灯光不怎么亮,但被照射到起码会有影子,而它们却什么都没有。不仅如此,鼻子上架有眼镜的周东清楚的看见,它们穿着各种朝代的衣服,手中拿着钢笔、毛笔等不一样的笔,在书上写写画画,还把书翻来翻去,仿佛在记着些什么。 周东惊呆了,他不敢有任何大动作,生怕引起鬼魂的注意。他小心翼翼地坐在椅子上,装作看书,不敢发出任何异动。 过了一段时间,班里面的鬼魂渐渐多了起来,最后坐满了整个教室,就连周东旁边,也坐了只鬼。 周东旁边的这只鬼长得还算比较正常,是一个背着书包的高中生模样,但长长的头发遮住了脸,周东不小心看了几眼也没分清是男是女。 当教室里面的钟表敲响午夜整点铃声时,教室外狂风大作,门窗被吹的匡当做响。 门外走进来一个鬍子发白的老鬼,虽然前门是关着的,但周东感觉它就像走进来一样。 老鬼进门之后,朝着教室扫了一周,目光停留在周东身上。 周东心里害怕到极点,脑子里不断默念诸天神佛。 但老鬼的目光还是停留在周东的身上,眼神变得犀利。 周东见祈祷无效,把心一横,反正这本来就是我的座位,谁怕谁。这么想着,迎着老鬼的目光就看了过去。 老鬼看了周东几秒中,没有再理会周东,扭头走到讲台上,拿起一根骨头在黑板上写画起来。 周东没看懂黑板上写的是什么,反正红色的线条鬼画符歪歪扭扭,就像不小心溅到黑板上的鲜血。 下面的鬼魂写个不停,记得挺认真。 周东心中有点好奇,偏头看去,身边高中生模样的鬼,在纸上抄写的居然都是人名! 高中生鬼似乎发现了周东在偷看,头稍稍向周东这边转了转,脖子发出“嘎吱嘎吱”地渗人声音。 周东大吃一惊,不敢再多看,也装模作样地看起书。 这样一直熬到天亮,鸡鸣的那一刻,教室里的鬼“蓬”一声,全都烟消云散了。 周东邻座翻起鬼画过的书本,上面什么都没有,只是扉页的名字消失了。 你还敢夜晚把你的书放在桌子上吗?小心有鬼会来记下你的名字哦。 ” 故事讲完了,小胖子拍着旁边眼镜男生的肩膀,补充说:“这个哥们就是故事里的周东,这事还是从他口里说出来的。” 周东推搡着小胖子说:“该死的小胖子,谁让你瞎说的,我只不过最近听不进讲而已。” 小胖子怪叫着躲闪到:“就说,就说,一点破事有什么好稀奇的。” “鬼也会听讲,真好玩。”短发女孩说。 潮流装男孩说:“这有什么好稀奇的,鬼大多都是由人变化而来的,所以模仿人的行为也不为过。” “好了,我来讲述我的鬼故事吧,是关于吃的鬼故事。”小胖子旁边的一个中年男人说到:“ 我有一个开灵车的朋友,所谓开灵车,就是专门拉死人的。各行有各行的规矩,开灵车这一行,虽然报酬比较高,但是由于常年与死人打交道,有很多的忌讳。 开灵车这一行当,自古都有,只不过古代叫做“运灵”。如果有人死于异地,又不愿意火化,要安归故土,就需要有人来运尸体,由此便产生了“运灵”。而这一行,延袭下来,就成开灵车。 开灵车虽然是改了称呼,连运送方式也由马车改为了面包车,但是很多规矩还是没改。 例如,送灵的时候,不问死者的年龄、死因等任何消息;也不能因为死者的身份而有歧视;开车的时候也不能朝后看;还有死者头上要铺上一层布,不能让它知道自己在灵车上;再有就是一口价,不准乱抬价。否则,生意谈不成倒是其次,被鬼魂惦记上就不是太好了。 还好是运死人的,一般来说,家属也不在乎那两个路费钱。 还有一些习俗就不是那么好延袭的了,比喻说运灵时,需要有家属坐在死者旁边,点一盏魂灯,用来引导死者平安归家。 但这个规矩放到现在就不行了,开灵车如果不通风,别说司机了,就是家属也受不住那气味。但是如果通风的话,蜡烛是势必没办法点了,风一吹就灭。 所以,这规矩给改了,蜡烛换作电子灯,有一盏黄色的电子灯在后面,司机家属都安心。 闲话不多说,来说一说我这个朋友的故事。 他入这行有些年头了,忌讳什么的也都懂。但有的时候,总会发生一些意外的情况。 有一天,他就遇到了这种情况。他要拉的是一个流浪汉的尸体,这个流浪汉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死在了街头,被警察局的当垃圾给处理,让他给拉到火葬场。 他是不想拉这单生意的,价钱给的少也就算了,死者死相也比较奇怪,脸上随意裹了层白布,大大的肚子不知道都吃了些什么东西,就像是被活活撑死的。 第24页 但一来民不与官斗,警察局交给你的任务能不执行吗?二来也是怕坏了行业规矩,被恶鬼缠上。所以,最终他还是强忍着心中的不快,接了这单生意。 谁知从流浪汉尸体进入他车子那刻开始,他就被恶鬼缠住了。 由于是流浪汉,车后别说有家属陪同,就连到达目的地后处理尸体,也得靠我朋友他自己。 我朋友按照规矩,点亮车后面的电子灯,打开广播,听着京剧就开车上路了。 车开到半路时,奇怪的事情发生了。 我朋友他本来是听着京剧的,但不知道广播信号不好还是怎么回事,一阵嘈杂的电波声之后,变成一堆听不懂说什么的方言。 他心中郁闷,就把广播关了。 这时,他听到身后有异动,后排停放尸体的座椅不停的摇晃,仿佛就快禁不住尸体的重压。 他有些害怕了,但是忌于行规,没敢忘后面看去。 灵车的后视镜是经过特意调整的,如果不是司机本人调回来,是根本看不到车后面的。 后面的动静越来越大,最终“咚”的一声,似乎有什么重的东西掉下来。 我朋友他心里一慌,差点没猛踩剎车。他知道,这次是真的遇到脏东西了。 由于常年干这行,车前面抽屉里准备了很多佛像、护符之类的东西,不管有用没用,他头也没回,就把这些一股脑地扔到后面。 车后面的动静小了些,他心里暗想:车就那么大,一定是刚才那些挂件砸到鬼物了,这回总算没事了。 等车开到火葬场,我朋友赶紧下车叫人来抬尸体。等打开后车门,所有人都被眼前所见吓了一跳。 流浪汉的尸体斜斜地倒在车后面,脸上的白布不知道跑那儿去了。另外,尸体的肚子更鼓了,后排的座椅基本都被啃完,尸体嘴边还残留着佛像的碎片。 不过,一见着生人,流浪汉的尸体就没了动静。 好几个人合力才把流浪汉的尸体抬进火葬场。看着尸体被烧掉了,我朋友这才送了一口气,他以为这件事就这么完了。 事情没有他想像的这么简单。 之后他又接了几桩生意,但没过几天僱主就来告诉他,死去的亲人整天託梦来说吃不饱,吃的东西都被灵车抢去了。 死去的亲人折磨僱主睡不好,僱主就来折磨的我朋友睡不好。 我朋友一生气,就把灵车买了,自己躲回老家种田去。 农活比较重,他的饭量逐渐大了起来,家里面的存粮都被他吃完了,连家畜家牲都吃个一干二净。 日子没法过下去,他老婆带着儿子跑了,家里就剩下他一个人。 但他还是很饿,看见邻居家的鸡窝猪圈就双眼放光。村子里的人防他跟防贼似的。 没办法,他只能开始过起流浪汉的生活。 最近听说他死了,尸体被发现在路边,肚子里不知道都装了些什么东西,鼓胀胀的,就像是被活活撑死的。 ” 中年男人的故事讲完了,没有人再多说话。周围静悄悄的,只有篝火“噼噼啪啪”作响。 夜色如墨,林中似乎起了一层淡淡的雾。 第十四章 林中诡谈(三) 故事讲完了,四周再没一个人说话,安静的有些诡异。 短发女生旁边的男生笑着调解气氛说:“大家不要搞得这么紧张,要不我就讲个关于厕所闹鬼的搞笑鬼故事来逗逗乐吧。” 他咳嗽两声,吸引大家的注意力后,开始说到:“ 我们学校的男生厕所里面闹鬼,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所以很少有人敢单独去那个厕所。 但天有不测风云,人有祸兮旦福,有天一个绰号叫巴子的男生,他上课肚子实在疼的难受,只能向老师打报告,火急火燎地跑到男生厕所。 巴子也不是什么好学生,除了打架,吸菸喝酒什么他都干。之所以不打架,是因为他不敢,看着血就晕的那种类型。开学的时候,他跟着小混混打架,开始之前挺嚣张,这个巴子那个巴子的骂个不停,一到开打就怂了,脚跟子都软了,此后他便有了巴子这么个绰号。 他一到厕所,也没管那么多,提下裤子就开始了。那股痛快劲,别提有多爽了。 爽过之后,他就掏出怀里的烟盒,抽出一根叼在嘴里。 这火还没有点着,前面的位置就传来一阵咳嗽声。 学校的厕所是分格子式的,后面跟前面之间有道墙堵着,只是下面留了道缝,能看到脚而已。 巴子吓了一跳,以为是老师过来查吸菸了。但一想不对,这个点学生老师都在上课,是不会有老师过来的,难道是鬼? 巴子越想越觉得害怕,刚刚进来时看见厕所里面也没有人啊。他偷偷地从缝里面看过去,前面没有脚! 这时,他耳边响起恶狠狠的声音:“看个毛球啊,你再怎么也看不见我,除非,我想让你个龟儿子看见。” 巴子吓得浑身打哆嗦,他连打架都怕,更别提遇到鬼了。虽然平常讲鬼故事时吹的跟大爷似的,真正遇到鬼就变成了孙子。 巴子害怕极了,求饶到:“鬼爷爷饶命,你大人不记小人过,我再也不敢到你的地盘上厕所了。” 那鬼坏笑着说:“嘿嘿,谁让你不来上厕所了,你个龟儿子不来,我的鬼生活怎么有意思。” 第25页 巴子赶紧逢迎说:“我来,我来,小的一定常来给你逗乐。” 那鬼说:“先别废话,我菸瘾来了,快递跟烟给我。” 这时从前面的缝里面伸出一支枯瘦的手,巴子不敢造次,恭恭敬敬地递过去一根烟。 鬼的手没有缩回去,而是不满的说:“你就是这么着对我的吗,我可要生气了。” 巴子心里一紧,不舍地把整盒烟都递了过去。 鬼这才满意地收回手,在巴子前面吞吐起烟雾。 巴子很好奇,难道鬼也会吸菸?这一定是个菸鬼。 就在巴子准备再朝缝里面看去时,鬼发话了:“还不赶紧滚,难道想看看爷爷的真身吗?” 巴子连忙赔罪:“不敢,不敢。”说着到兜里掏手纸。 但让巴子快哭了的是,由于走的匆忙,兜里没有装手纸,只有一张十元的人民币。 巴子低声对鬼说:“鬼爷爷,麻烦换一些你们冥界的纸币行不,我没手纸了。”说完把纸币塞到缝里。 那鬼明显一愣,老半天没说话。然后从巴子前面的缝伸出那支枯瘦的手,扔了几个游戏币到巴子面前。 巴子顿时傻眼了:“鬼爷爷,我十元钱就买了你这么几个游戏币?” 那鬼厉声到:“我们鬼界的钱币就是这么个兑换法,不想死的赶紧给我滚。” 巴子害怕到极点,拿起旁边地上以前用过的手纸马虎地擦了擦,提着裤子就跑回了教室。 等巴子走后,厕所里出来一个小混混,拿着烟盒说:“妈了个巴子,平常这个龟儿子扣的跟毛球似的,这回好了,除了烟,还敲诈到十元钱。” 原来,小混混事先藏在巴子前面的前面的空格里,等要烟时又悄悄回到巴子前面的空格里,巴子自然看不到脚了。 小混混洋洋得意地拿着烟盒,回到原来的厕所空格里蹲下来。 就在小混混把烟叼在嘴里时,前面传来一阵咳嗽声:“快递根烟给我。” ” “好了,故事讲完了。”短发女孩旁边的男生拍了拍手说。 短发女孩撇了撇嘴说:“一点都不好笑,你这算什么鬼故事,听听我这个关于qq的鬼故事。” “qq是什么?”潮流装男孩疑惑的问到。 04年的时候,qq刚刚发行没几年,还不像现在这样,没个qq感觉你都落伍了。所以,很多人不知道也是正常。 我由于郁薇的缘故,对这些电脑知识知道的还是比较多。 短发女孩有点鄙视的看了看潮流装男孩,说到:“看你打扮的这么潮流,居然连这个都不知道。qq就是和bb机功能差不多的一种聊天工具啦。” 潮流装男孩还是一副迷惑的表情,看他的样子,估计连bb机都不知道。 短发女孩看到潮流装又想开口,直接没理他就开始讲起了故事:“ 家里买了台电脑,我用它申请了qq号,网名就叫做“华”。 一天,有个叫“午夜凶铃”的网友请求加我。我一看资料,除了名字其余什么都没有。 我想,这个人真无聊,居然拿鬼片名字吓唬人,毫不犹豫地就选择了拒接。 但是,一会儿之后,就有qq消息提醒我“午夜凶铃已经添加你为好友”。 我觉得有些奇怪,还以为他是一个黑客,于是就同他聊了起来。只见qq聊天界面上显示着: 华:你为什么加我qq? 午夜凶铃:好无聊,没有人陪我聊天。 华:你这样说,我就要生气了,别说的我也很无聊似的。 午夜凶铃:却,如果不是无聊你能一直登着qq吗。 华:不跟你纠缠这个了,我问你,你是怎么加上我qq的? 午夜凶铃:我和贞子一样是鬼魂,有特异功能。 华:那我就试试你到底是不是鬼。 打到这儿,我在网上找了篇《大日如来咒》的图片发给他。 华:如果你是鬼,这回你该显出原型了吧。 午夜凶铃:你仔细看着这篇文字,就能发现我的原型。 说完,他把原图发还给我,只是字体变小了许多。 我仔细的盯着那张图,忽然,文字变成了副恐怖的鬼脸,吓了我一跳。 关掉图,拍了拍受惊吓的小心脏,我接着与他交谈。 华:你怎么弄的,吓死我了。 午夜凶铃:都说了我是鬼,一见《大日如来咒》就显了原型。 华:骗小孩嘞,不信。 午夜凶铃:那你回头看看,我就在你身后。 我回头一看,后面连个鬼影都没有。我刚刚回头,却发现整个电脑屏幕上显示着个披头散发的男人,他抬起头,阴森森的说:“这回你该相信我了吧。” 我心里咯噔一下,赶忙去按关机键,但是没用。男人头还是在屏幕上阴笑,似乎在嘲笑我的无能。 这时我记起电脑上还装有杀毒软体,赶紧塞进驱动光碟,电脑上显示“是否选择驱动器”,我想都没想就点击了“是”。 男人的鬼头急忙说:“哎,等等,别杀毒啊。” 我冷笑着看见电脑重启,然后一切恢复正常。 再次打开qq,午夜凶铃的头像已经变成灰色。我不管他在不在线,就给他发了条qq消息: 第26页 华:不管你是不是鬼,也斗不过本姑娘的杀毒软体。 ” 讲完故事,短发女孩得意的说:“怎么样,本姑娘厉害吧。” 她旁边的男生说:“真好意思讲,还不如我刚刚说的那个鬼故事嘞。” 短发女孩另一边的闺密说:“故事确实不咋地,却让我想起了另一个鬼故事。故事是这样的: 有个男生特别喜欢上网,为此他都曾经被休学在家。 很不巧的是,经常和他一起上网的小伙伴在学校翻墙出去上网时,掉下来摔死了。 自此之后,每天他房门前都有一封匿名信,信上面就一句用红笔写的话:夜晚十二点等我,我来找你。 刚开始他很害怕,但时间长了就有些烦。终于,有天早上他再次捡到这封信时,就在下面回了句:好啊,我等你,有本事你来啊。然后把信重新扔到地上。 下午回家的时候,他又看到了那封信,后面回复到:行,你一定要在家等着我啊。 他很害怕,连夜躲到亲戚家住。还在床下藏了根木棍,以防万一。 半夜的时候,窗外狂风大作,窗户被吹的匡当作响。 他很害怕,抽出木棍紧紧地握在手里。 这时,一双枯黄的手推开了窗户,接着,一个严重腐烂的头就要深进来。 虽然腐烂严重,他还依稀辨认出那就是他小伙伴的脸。 他恐惧到极点,大吼大叫着冲上前去,用木棍狂敲着小伙伴的尸体。 他的小伙伴差点被打到楼下面去,这时,小伙伴怒了,一下子跳进屋子来,把他压在身下。 小伙伴夺下他的木棍扔掉,抡起长有褐色尸斑的手就朝他的脸扇去,边扇边说: 让你丫的打我,我从太平间逃出来找你上网容易吗?你小子不在家等我也就算了,还敢打我,扇死你丫的。 ” 众人哄然大笑,尤其是潮流装男孩,笑的前伏后仰:“这个鬼兄还挺有意思,死了也不忘找朋友去上网。” 然后大家聚精会神,准备听下一个故事。 谁也没注意到的是,周围的林子中,黑雾变得更浓了。 第十五章 林中诡谈(四) 下一个讲鬼故事的是浓妆女人她老公,人长的比较帅,就是嘴上的鬍子没修理,显得有些猥琐。 他的鬼故事是关于运尸蚁的,故事内容如下:“ 大军最近发现家里面多出蚂蚁,刚开始他也没注意,只是最近蚂蚁越来越多,连卧室这样的地方都有蚂蚁存在,他用了驱虫药也无济于事。 更奇怪的是,他家里面的家具也像许久没人住似的,慢慢布满了灰尘。 人们和他说话也是奇奇怪怪的,早晨出门时,他和隔壁的王婶打招呼,王婶回答的第一句话居然是:“你怎么也来啦?” 他感到莫名其妙,什么叫自己也来了,我一直就住这里的啊。 另外,其他人也是神神叨叨的。他在回公司的路上,发现好多人都在重复的干着一件事情,就是一句话也能念叨个十几遍。 这个世界怎么啦?他心中想到。 他的身体感到一切都是正常的,但心里却感到一切都是不正常的。 现在他只想赶紧干完工作,回家好好睡一觉,忘记这些另人不安的事情。 回到家后,他疲惫不堪的躺在床上,正准备睡觉时,忽然想起一个对自己很重要的人,但就是记不起来是谁。 是谁呢?他心中默默回想。 这时,蚂蚁已经快爬到他的床上。 他发现自己已经记不起来很多事情,就连刚刚想到的人也会转眼间忘记。 他感到越来越困,就在要彻底睡着时,忽然想起那个很重要的人是谁。 那个人,是他的女朋友。 只是,蚂蚁已经爬到他的鼻子上。 “你终于想起来啦,这下我们自由啦。”原本平坦的被子渐渐鼓起来,她女朋友的尸骨掀开被子,对着他说。 他本应该感到无比恐惧,但此时却觉得这些事理所应当,有种很奇怪的感觉。 蚂蚁开始搬运他的尸体,他想起来着,原来自己早已经死掉了。 原来,由于种种原因,他和他女朋友的爱情一直得不到世俗的承认。于是,他们二人只能通过死,去寻找真正自由的世界。 而他出门所见的那些人,早已经死了,只是他一时想不起来而已。 看着蚂蚁一点点把他和他女朋友的尸体分解成细屑,运送到未名的地方,他们二人手挽手笑了。 终于,一切都解脱了。 ” 听完他的故事,短发女孩打了个呵欠,对着她闺密说:“真无聊,我们回去睡觉吧。” 围在篝火旁边的其他几个年轻人也是叫嚷着要回去,于是,篝火旁边的人一下子少了很多。 浓妆女人撇着嘴说:“真没意思,人家还准备讲个精彩的鬼故事嘞,人都跑了。” 潮流装男孩打着圆场说:“没关系,我们几个不还是等着听你的故事吗,美丽的小姐。” 浓妆女人这才松口说:“算了算了,就给你们讲吧,反正帐篷破了,也不能回去睡觉。” 她接着讲到:“ 我要讲一件关于塑身衣的鬼故事,这件事就发生在我朋友身上。 第27页 我以前在模特公司待过一段时间,这个故事就是在模特公司里发生的。 不管在那个公司,做模特最大的优势就是一副好身材。即使你长的再普通,如果有一副好身材,公司也能把你包装成万人瞩目的大明星。 再不济的话,也能凭藉一副好身材,钓得一个金龟婿。 为此,我们公司的模特们想尽了办法,有每天坚持做丰胸运动的,有每天吃木瓜的,反正千奇百怪什么方法都用。 而在这些方法之中,穿塑型衣是一种比较普遍的方法。那时候,塑型衣还是种新型产物,价格也比较贵。但为了能有副好身材,模特们咬牙也得买一件。 因为塑型衣的缘故,引发了一起鬼事。 那时候圈子里流传着这么一类塑型衣,只要穿上去,不到半个月,身材明显能变得更好。 我是对这种说法嗤之以鼻的,但我有个朋友晴却对此深信不疑。 有一天演出完毕,她神秘的拿回来件塑型衣,包装很时尚的样子。 我向她问到:“晴,你又买了件塑型衣啊?” 她回答说:“是啊,我託了好多关系才弄到了这件塑型衣。” 我们这个圈子,朋友之间也不会什么都告诉你,总会留一手。晴并没有告诉我全部,只是她喜悦的表情却让我有些羡慕。 晴穿上塑型衣,身材似乎一下子变化许多。 她原来虽然脸蛋不错,但身材也就那么回事吧。该翘的地方不翘,该平的地方也不是很平。 但穿上塑型衣之后,这些缺陷立马没有了。配合她的脸蛋,真有些女明星的味道。 我很羡慕,甚至有些嫉妒。但嫉妒也没有用,这个圈子竞争很激烈,别人是不会无缘无故帮助你,就像你也不会无缘无故培养其他对手一样。即使,她是对你的朋友。 晴此后几乎每天都穿上塑型衣,她的身材变得越来越好,很快就得到上司的重视,成为重点培养的对象。 她渐渐出名了,出演了很多模特秀,赢得无数鲜花掌声,每天都有豪门公子相伴,香车宝马相随。 而我还是一个小模特,每月靠基本工资和几场不为人知的表演混吃等死。 我和她的生活轨道,越来越远。说实话,我真的很嫉妒她。 不到半年时间,她已经成了圈子里面的一线明星。就在我准备也找一件这样的塑型衣时,她再次出现在我的世界。 那天演出后,我坐在化妆镜前准备下一场演出时,她带着墨镜过来找我。 “我们到咖啡厅谈谈吧。”她摘下墨镜。 那时候化妆间没有其他人,我没怎么好气的说:“这大明星架势就是不一样啊,说让我走就走。我可跟你不一样,接着还要演出嘞。” 晴掏出一叠钱压在桌子上:“这些钱是这次补偿你的,等事情解决了,我再给你一笔钱。” 我数了数钱,大概有一万块钱,这可不是个小数目。没有人和钱过不去,我说:“好吧,既然大明星发话了,我也就只能和你一起去了。” 走出公司,坐上她的跑车,我的嫉妒又一次迸发,心里有些怨恨她当初为什么不告诉我在哪儿弄到的塑型衣,哪怕倾家荡产我也要买一件。 没想到来到咖啡厅,晴谈到的话题就是塑型衣。 “芬,你还记得我穿的那件塑型衣吗?”她向我问到。 芬是我的名字,艺人嘛,总会起个艺名,我们公司模特艺名一般就是一个字,比喻晴,简单好记。 我幽幽的说:“怎么会忘嘞,我可是日夜都想有你那么一件神奇的塑型衣啊。” 她苦笑一声:“事情没有你想像的那么简单,如果可以,我宁愿没有得到这件塑型衣。” 我没好气的说:“那也没看到你把它给我啊。” 晴说:“你听我把话说完。” 原来,晴从别人手中买下这件塑型衣之后,穿上果然有神奇的效果,身材变得一天比一天好,她心里欣喜异常。 但是,这件塑型衣也有个坏处,就是脱下不久,身材就会逐渐变回原样。 晴一开始也没当回事,再说身材变回原样的时间也比较长,对她的生活也没影响。所以,她就没管这件事。 但是后来,这个时间变得越来越短,而且她脱下塑型衣之后,身材变得越来越走样,看起来比以前肥胖了许多,就算她拼命减肥也没有用。这样,逼迫的她不得不继续穿这件衣服,除了洗澡,平时连脱都不敢脱。 接着,她递给我一张报纸,说是与她的塑型衣有关。上面报导着:因为穿塑型衣,多名模特身材走样,最后抑郁自杀。报导后面附有一张黑白图片,上面的女人长的挺漂亮,但那身材实在不堪入目,跟堆肉山似的。 我看了看报纸,再抬头看看晴,实在无法把两者联繫在一起。 晴见我不信,于是邀请我去她家中。 来到她现在住的家,是一栋豪华的别墅,我看着十分羡慕。 她对我说:“这栋别墅是个港商送我的,你随意看看,喜欢什么尽管拿。但是,可千万不要把今天的事说出去。”说到这儿,她的语气有些阴森。 我说:“这些事情我懂,你就放心吧。” 晴笑了笑,试图缓和一下气氛。然后,她伸手把所有的窗帘都拉起来,点开灯,脱下外套。 第28页 我看见,她里面居然还穿着那件塑型衣。 看着我惊讶的眼神,她说:“等下你就知道了。” 她艰难地解开塑型衣,露出火爆的身材,接下来的事情却是渗人不已。 大约过了三分钟左右,她的身子抖了一下,接着开始慢慢变胖。最后,她的身材变得比十月孕妇还胖,让人真不敢相信她是怎么穿上地上那件曼妙的塑型衣的。 她以前的身材虽然不好,但也不至于这样,一点青春的样子都找不到。 晴艰难的弯下腰,捡起塑型衣,又爱又恨地说:“塑型衣啊塑型衣,你就是一件魔物,你让我受到万人关注,让我功成名就,却又把我变成这副人不人鬼不鬼的模样。” 我走到她身边,从她手里取下塑型衣。塑型衣有生命似的在我手中微微跳动,有种热热的感觉,让人感到不舒服。 我掂着塑型衣说:“现在你只有两个选择:要么放弃这一切,要么继续穿着它。” 晴瘫倒在地上,滚动着肉球似的身子,“婴婴”地哭了起来。 后来,我再也没见过晴。而我,在圈子里面待了段时间之后,也辞退了工作。再后来,我就随便找了个男人把自己给嫁了。 ” 浓妆女人说:“好了,我的故事算是讲完了,轮到你们了。” 接下来是一对姐妹,坐在我旁边听故事,一直没有多说话。 她们,会讲些什么样的故事呢? 没有人知道,只有在黑雾中,显得更加寂静的夜。 第十六章 林中诡谈(五) 坐在我旁边的这对姐妹,姐姐二十岁左右,妹妹大概七八岁的样子。 姐姐虽然在听故事,但是时不时看两眼妹妹,显得很关心妹妹。 妹妹长的很漂亮,跟小萝莉似的,只是瞪着乌黑的双眼,也不说话。她的眼睛很大,大的有些不合比例,而且几乎没有眼白,如果长时间看下去,人会有种眩晕的感觉。 姐姐抚摸了一下妹妹的头发说:“轮到我了吗?那我就讲讲关于我妹妹的故事吧。 我妹妹有双阴阳眼,能看到一些我们平常看不到的东西。 说起我的妹妹,不得不说一下我自己的事情。 在我小时候,总会发现身边跟着个小女孩,长得和我一模一样,只是不会哭也不会笑,只会拿眼睛直勾勾的看人,夜晚睡觉的时候她就飘浮在我旁边。她离我不远,但从来也不会靠近。 那时候小,什么也不懂。由于小女孩成天跟着我,我就把她当做我的好朋友,虽然她从不和我说话也不和我玩,眼睛也挺吓人,但是毕竟算是非常熟悉的人。 不知道怎么回事,我从来都没想过把小女孩的事情告诉其他人,哪怕是我的父母,心里似乎感觉不能这么做。 小女孩的事情还是被我父母知道了,因为我的一次病。 在我十岁那年,生了一场重病,小女孩一直站在我身边,而且她的身子似乎在一点点靠近我。 父母中医西医找了个遍,我的病情也不见好。 我由于生病的缘故而住院,身子也经常会半夜生冷汗。 有天夜里,我朦朦胧胧看见小女孩的脸贴近我的脸说:“姐姐,我们马上就要在一起了。” 我从梦中惊醒,浑身冷汗。看着旁边的小女孩,她似乎正在冲着我冷笑。 我大惊,想喊又喊不出来,这样混混沉沉又睡了过去。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父母已经买好了早点,来到我身边。 我很害怕,就和父母说了昨晚的事。小女孩半透明的身子就在我身边,和往常一样呆呆地不说话。 父母听了我的话,大吃一惊。安慰了我几句,他们就喊来护士,自己出去了。 我听见他们在门口说什么“这孩子的妹妹”、“鬼回来找我们”之类的话,后来就走了,直到傍晚才回来。 傍晚的时候,父母来找医院签出院证明,把我接回家里。 回到家中,家里正在举行一场法式。只见一个道士模样的人,在家里摆了张桌子,桌子上还有些糯米、酒水和符咒。 见我进来,道士洒了些水到我身上。然后父母把我抱到屋子中央,道士就跟在我身后。 小女孩呆呆地待着不动,显得有些茫然无措。 道士绕着我周围转来转去,嘴里不知道念叨些什么。 道士的手在我额头抚摸一会,忽然大喝一声。小女孩身子一震,似乎被股神秘的力量拉着,向我身边接近。 如此三遍,小女孩被拉到我身边。 她的表情十分痛苦,原本半透明的身子不断虚化,都接近了崩溃的边缘。 我看着很不忍,身子在父母怀中不断挣扎,对着父母哀求到:“不要,放过她吧。” 父母对着道士说:“大师,放过那个孩子吧,毕竟孩子也没什么错。” 大师沉思了下,收回手说:“也罢。” 小女孩的身体逐渐消失,从此再也没有出现过。 我觉得莫名的心疼,仿佛丢掉了什么重要的东西。 事后我听父母说,原先怀我的时候,本来是双胞胎,只是由于难产的缘故,最终只保住了我。 后来道士给了母亲一道安魂符,让母亲坚持服用。再后来,便有了我这个妹妹。 第29页 我觉得妹妹就是当年的那个小女孩,她比我多受那么多痛苦,所以我得好好保护她。 ” 讲完这个故事,姐姐顿了顿,接着说到:“再说一说我妹妹阴阳眼的事情吧。 我妹妹出生的时候体重很轻,也不哭,呆呆地没有丁点灵气。 后来,产房的大夫照着孩子的后背轻拍几下,我妹妹才“哇”的一声哭起来。这时,孩子的小脸蛋才有了些表情。 那时候我还在上小学,回家最喜欢做的事就是找妹妹玩,她就像我另一个童年的小伙伴。 等再大一些,妹妹会走路了,母亲领着妹妹到街坊家中玩。 妹妹停在隔壁张婶门口不肯走,口中“叔叔、叔叔”的叫个不停。 张叔常年在外打工,就张婶在家,孩子这么喊,自然引起了大人的注意。 我母亲对张婶说:“孩子的眼睛总会看到些我们看不见的东西,莫非你们家那口子出事了吧。” 张婶强笑着说:“我男人每月还会准时给我寄信寄钱来嘞,怎么会有事情。” 那时候打电话很贵,所以一般都是寄信。 但是为了这事,张婶还是赶紧给张叔所在的工地打了通电话。 只是,张叔的工友们支支吾吾,却不见张叔接电话。 张婶急了,亲自坐火车到工地一问究竟。 原来,早在两个月前,张叔就由于工地事故,被落下的重物砸成脑震荡。现在还是个植物人,在医院里面躺着。而为了隐瞒这件事,包工头模仿张叔的字迹,每个月给家里面寄信寄钱。 张婶是个大字不识的文盲,自然看不出来什么。 如果不是妹妹的阴阳眼,也许张叔现在还孤独的躺在医院里。 但是自此之后,妹妹阴阳眼的事情也传开了,大家都说她是个不祥的孩子。甚至有人恶毒的说,她不会长寿。 我是那么爱妹妹,听到这些话自然很生气。 于是,我休学外出打工时,就一直把妹妹带在身边。 我对父母说过,一定会好好保护她,不让她再受伤害。 ” 浓妆女人的老公说:“阴阳眼吗?我也只是听说过,还从来没见过真人。不知道你妹妹的阴阳眼都能看到些什么?” “我能看到一些奇怪的梦境,还能看到,我们中间就有一只鬼。”阴阳眼妹妹面无表情的说。 这时,姐姐说:“婷婷,不要再说了,自己小心就好。” 小婷婷点了下头,不再说话。 潮流装男孩嘲笑到:“我们这么多人,怎么可能有鬼呢?你的阴阳眼看来也不咋样啊。” 小婷婷开口说到:“既然你不信,那我说说我刚刚看到的情景吧。” 她乌黑的眼球扫了眼众人,接着说:“ 刚刚我做了几个梦,这样的连环梦境,我会经常碰见。有时候我也分不清那个是梦,那个是真实的场景。 第一个梦里,我看见就在这个林子中,清晨的雾很浓,一个小兽形状的雾状东西在林中乱跑。 太阳出来了,雾气慢慢散了。雾状东西躲到地下,等待夜幕的再次降临。 等第一个梦醒来,我发现有个大哥哥在他父母的陪伴下,在林中玩的很开心。但是,他的脸色很苍白,像是得了什么大病。 大哥哥看不到近在眼前的我,我知道,这又是一个梦。 夜里,大哥哥一个人熘出来,躲在大石头后面哭泣,他很悲伤,而我却帮不了他。 我还看见,雾状的东西绕着他转个不停。 早晨的时候,雾状东西不见了。 大哥哥的父母找到大石头后的他,他父母抱着他,哭的很伤心。 我想,大哥哥应该死了吧。因为,我的阴阳眼,一般看到的都是死人。 而我现在,在我们之中,又看到了大哥哥。 你们说,他是不是鬼呢? ” 小女孩说完之后,我们几人互相惊恐的看着彼此,没有再讲话。 除了篝火中的“噼啪”声,还有因为恐惧而变得粗重的呼吸声。 小婷婷的姐姐拉着她的手,有些颤抖的说:“婷婷,故事讲完了,我们走吧。” 小婷婷乖巧地点点头,跟着姐姐回去了。 现在篝火旁边,就剩下我、潮流装男孩、吸菸男人、中年男人和浓妆女人夫妻。 其他的篝火堆已经灭了,诺大的旅行者营地,就剩下我们这一堆篝火,显得有些诡异。 潮流装男孩脸色不是很好的说:“我们还是先把故事讲完了,即使真有鬼,如果在场诸位有人没讲过鬼故事,它也不会离开的。” 事实真的如此吗? 第十七章 林中诡谈(六) 黑雾已经瀰漫到篝火周围,火的热气混杂着雾气,像股股热浪,熏得人有些睁不开眼。 我拨动着篝火,心里倒没怎么害怕。都死过一次的人,还有什么好害怕的呢? 想起郁薇写的那些灵异故事,我略微选择其中一篇名字叫做《青花》的文章,缓缓讲到:“ 元青花在收藏品中占有毋庸置疑的重要地位,一件好的元青花藏品,甚至堪比国之重器。 林出生于收藏世家,从小深受古文化薰陶。后来入行古董收藏业有数十年之久,对古董收藏品有着远超常人的研究。 第30页 而林最擅长的领域,就是对元青花的研究。不知由于什么原因,他对于元青花有着特别的痴迷与感知。所以,单论元青花这一领域,他在同行中罕逢敌手。 故此,若是有好的元青花收藏品,收藏家一般就会请他出手鑑定真伪,并给予估价。 最近林便接手了件元青花藏品,只是这件藏品有些特别,是件元青花人皮卧枕。 同往常鑑定一样,林带好白手套之后,就开始观察藏品。 带上薄薄的白色手套,一方面可以防止汗液等杂物污染藏品,另一方面也是林的个人爱好。他觉得,带上白手套,就可以清楚地感触藏品的纹路。 这件人皮卧枕藏品很罕见,元青花藏品本就不多得,何况是这么奇特的一件。 人皮卧枕保养的很好,通过特殊手法浸泡过油,防止了藏品的腐烂与变色。通过触感,可以确定内部是瓷器,外面包裹了层薄薄的人皮。 感受着藏品上面的纹路,林似乎能感受到血脉的跳动。 仔细观察,原来血脉经过仔细处理,都制作成青花图案的纹路。 初步鑑定完毕,林又感受了一下人皮的材质。 人皮肤质细腻,入手柔软,明显生前是一个女人。 “林先生鑑定完毕了吗?”见林半晌没有其他动作,跟在林身后的僱主出口询问。 僱主是个年青的女人,带着副大大的太阳镜,太阳镜遮住了脸。 林摘下白手套,应到:“基本鑑定完毕,纹路清晰,虽然年代久,但保养的很好,是件不可多得的藏品。” 僱主笑了笑说:“林先生不妨夜晚再过来鑑定,或许有不一样的发现哦。” 林心中奇怪,不过还是答应下来。他入行这么久,知道好的古玩就会有灵性。或许这件藏品,在夜晚真能有些奇怪之事。 入夜,林又来到藏品室,僱主倒没有跟过来。有高科技的检测设备,僱主显然对他很放心。 林再一次带上白手套,开始鑑定藏品。 在冷色灯光照射下,人皮卧枕有着诡异的肤质感。林盯着久了,居然有种活人皮肤的感觉。 “想起点什么了吗?”僱主无声无息的出现在身后。 林没有惊讶,他的注意力已经全部被这件藏品吸引住,完全没顾及身后的女人。 林感嘆到:“这简直就是一件完美的元青花艺术品,有种特别的魅惑,感觉就像自己的情人般。” “那是,这可是林先生你的作品啊。”女人声音有些清幽。她摘下太阳镜后的脸庞,有种古代美人的气质。 林奇怪的看着女人,不知道他的话是什么意思。不过,他感觉女人很熟悉,仿佛上辈子就认识一样。 “林先生难道忘记了吗?你就是人皮卧枕的制作人啊。”女人见林表情迷惑,转身背着林,脱下衣服,露出自己的后背。 她的后背,自脖子往下,居然是一片血淋淋的肉,皮肤仿佛被活剥了般。 林看着惊惧不已,就想开口求救,女人忽然不见了。 林跌跌撞撞的后退着,他知道这次可能遇到器灵,自己在劫难逃。 凡是有故事的古物,都有自己的灵,那是种执念,无法预测好坏。但一般遇到器灵的人,必死无疑。 正在后退时,林耳边忽然响起一个声音:“我到底犯了什么错,你要将我活剥。我寻了你这么多世,就是为了讨个说法。” 林感觉到,两只苍白的手掐在自己脖子上。他无法呼吸,脸憋的通红,心跳渐渐加快。 在意识即将消失前,前世种种画面在眼前闪过。 前世,他是宋末宫廷画家。国亡后,主动投奔元大汗,继续在宫中作画。但他的画不为元人所喜,终日贫困潦倒。 后来,为讨大汗青睐,他绞尽脑汁,居然将跟自己私好的一个宫女活剥,制成元青花人皮卧枕,献给大汗。 果然,他的作品得到嗜血元人的喜爱。此后,他便平步青云。 只是可怜宫女花树下的尸骨,灵魂不得安息,只得到处流荡。 你欠下的债,终会偿还,哪怕是来世。 第二天新闻报导,着名古董鑑定师林,由于痴迷鑑定一件珍贵古物,猝死于收藏博物馆。 ” 听完我的故事,浓妆女人说:“这个故事我这杂志上见过,好像是郁薇写的,但最近不知道怎么回事,再没见过她的文章。” 我知道郁薇的文章很受女人欢迎,但没想到在场就有人知道。我有些意外,也有些伤感的说:“不知道,可能死了吧。” 听我提到死,潮流装男孩来了精神。他对在场的人说:“最后该我了,我的鬼故事就是,猜猜在场的各位,谁是鬼?” 吸菸男人灭掉手中的烟说:“无聊,陪你们坐这么久,我要回去睡觉了。”说完就离开了。 中年男人说:“管他谁是鬼嘞,反正我也要回去睡觉了。”说完也离开了。 浓妆女人带着她男人,不好意思凑到我跟前说:“大哥,我看你今晚也不睡觉,不如把帐篷借我们二人吧。” 我笑了笑,这么牵强的理由都能说出口。不过还是指着我的帐篷,告诉了她帐篷的位置。 浓妆女人道谢后,就和她老公睡觉去了。临走时,我注意到,她的身材有种不正常的胖。 第31页 篝火旁,只剩下我和潮流装男孩,答案不言而喻。 “你怎么还不走?”潮流装男孩,或者说那个鬼,朝我说到。 我“呵呵”笑了笑,反问到:“我为什么要走?反正我也不想睡觉。” 鬼说到:“你就不怕我吃了你。” 我感嘆说:“都死过一次的人,还会再怕鬼吗?” “那就让我来取你性命吧!”鬼变得面目狰狞,冲着我扑过来。 我拿出小代给的玄猫玉佩说:“这可不行,还有人等着我回去呢。” 小鬼绕着我飞舞着,又惧怕玄猫玉佩,不敢上前。 最后,它安静下来,重新化作潮流装男孩的样子,坐到篝火旁边,沮丧的说:“连个普通人都杀不了,看来我还是好好修炼得了。” 我手里拿着玄猫玉佩说:“没有人愿意无缘无故的命给你,正如你也不愿意无缘无故让别人取你性命一样。” 想到郁薇,我接着说到:“如果能用我的命换我爱人的命,我倒是愿意,可惜,这个愿望却无法实现。” 鬼盯着我说:“那个人在你心中一定很重要,即使她死了,你也无法忘怀,是不是?” 看着慢慢变红的天际,我没有做答。 太阳出来了,林中的黑雾渐渐消散掉。清晨的冷风吹到脸上,有种湿润的凉爽感。 鬼还在篝火旁边,当第一缕阳光照进林中,它“蓬”的一声,消散了。 我遇到起来洗漱的章扬,他奇怪的问我:“你怎么还在这儿?” 我回答到:“昨夜我都没睡啊。”接着我又向他询问了下遇到的小鬼的事情。 没想到章扬居然真的知道,他告诉我说,原来那是“雾妖”,是种不是特别厉害的妖怪,靠吸人精魄来修行。当然,修行到一定气候,就能兴风作浪。 “雾妖白天的时候能力很低,要不要我们去把它捉回来?”章扬向我询问到。 我笑着回绝了他,反正雾妖也没把我怎么地,没必要无事生非。 后来在回去的车上,我又遇到阴阳眼姐妹,姐姐说:“很抱歉,其实妹妹早就发现了鬼,但我为了保护她,没让她说。” 我笑了笑,没说话,这是人之常情而已。 于是,这趟有些诡异的旅行,就这么结束了。 第十八章 离奇的案件 酒吧的日子如久,我又过上了正常的生活。 经过这段时间的修整,我的状态明显好了许多。虽然有时也会对着花盆发呆,但大多数时候,还是和往常一样,在酒吧里找小代他们瞎聊,或者帮忙干干调酒之类的活。 这天,我正在酒吧里接替小代调酒,酒吧里面来了个熟人,只不过一时想不起来是谁。 这种情况可不多见,或许是因为这段时间太消沉了吧,不然我记人可是一记一个准。 等我端着酒盘走过去,没想到他居然和我打招呼:“酒吧老闆,我们又见面了。” 我注意观察他,四十来岁的样子,理个平头,穿着套紧身衣,凸显出因为经常锻鍊而鼓胀的肌肉,整个人显得比较有精神。 稍稍皱眉想了想,我这才记起来,他是因为办理盘中仙案来过酒吧几次的一个便衣警察,也算得上是半个熟人。如果没记错的话,他的警员证上显示,他姓邢来着。 “邢长官怎么有空来我们酒吧啊?难道是为了办案。”我把酒盘放到桌子上,和他打招呼到。 邢警员接过酒杯说:“你还是叫我老邢吧,都快到了退休的年龄,也没见着能升职当上长官。” “邢警官说笑了。”我笑着说,接着又问到:“老邢你今天真的不是来查案的?” 老邢喝了两口酒说:“今天不是来查案的,就是来喝两杯酒。最近遇到的一些案子太奇怪了,一点头绪都没有,来喝点酒散心。” 我坐到老邢对面说:“说到这诡异的事情啊,我最近遇到的特别多。”说着,不管老邢相信不相信,我就把雾妖的事情讲给他听。 原本以为老邢这个警员是不会相信这些无稽之谈的,但没想到听过我的话,他居然陷入了沉思。 “老邢。”我看到他半晌没动作,就喊了他一下。 老邢“哦”的一声,回过神来。接着,他给我讲述了一个离奇的案件。 老邢从警校毕业后就一直待在重案组,在重案组也算是个老成员。他见过很多案件,但从没有遇到最近接二连三发生的这种离奇案件。 案件是由第一个死者开始的。第一个死者是名冻库老闆,男,46岁。他死于冻库之中,由于长时间消失不见,邻居报案后才在冻库中发现他的尸体。此时,尸体已经高度冻僵,被法医停放在停尸房中等待解剖。 另外,警方了解到,冻库老闆以前是个乡村兽医,后来由于生意不景气,于几年前转到市里做冻库生意。他有妻儿家室,不过几年前做兽医时就已经离异,妻子带着儿子生活,平时就他一个人生活。 除此之外,冻库老闆生前为人低调,不怎么惹事生非,也没有什么想好的对象,基本排除仇杀和情杀的可能性。 但是,冻库被反锁,导致里面的冻库老闆被冻死,说明是他杀。 第32页 这件事情还没有调查完,另一起案件就发生了。死者是一对小情侣。男方是个小混混,29岁,高中文化程度,在一家夜总会充当打手。女方是名小姐,21岁,在男方工作的夜总会里从事服务招待工作。 从过度放大的瞳孔来看,两人临死前应该经受了巨大的恐吓,由于血脉急剧流动导致心脏承受不住而死。简单点说,就是给吓死的。 另外,两名死者死后分别被割除了不同的器官。 除此之外,现场没有发现凶手杀人的作案工具,也没有发现类似脚印之类的线索。 警局刚开始并没有把两个案件联繫到一起,而是把第二个案件归结到因为利益而杀人,目标锁定为贩卖人体器官的犯罪团伙。 但是,没过多久,第三起凶杀案件就发生了。这起案件的死者是个货车司机,男,34岁,有固定的家庭与工作。 货车司机在临死前,也经受过巨大的恐吓。不过,从他尸体上的多处淤青来看,死前有过剧烈的搏斗,最后被割破喉咙而死。 作案手法相同的是,死者在死亡之后,身体的某些器官被摘除。而且,现场没有杀人凶器以及其他线索。 接二连三的凶杀案闹得人心惶惶,货车司机的家属强烈要求找到杀人凶手,为亲人报仇。这件事也引起了上层领导的重视,于是老邢等人不得不加大调查力度。 最后,在货车司机的尸体上提取出凶手的指纹。通过法医的对比认证,那指纹居然是早已经死去的冻库老闆的指纹! 死人怎么会杀人,说出去也没法交待。就这样,案件遇到瓶颈,再也没法有半点突破。 所以,无奈之下,老邢才会来我的酒吧散心。 “警官难道没有其他线索吗?”问话的居然是小代,这小子不知道什么时候把自己的工作交给阿莓,跑到这儿来听我们谈话。 盘中仙的案件中小代不在,所以老邢还不认识他。 我简单的介绍一下,两人便彼此认识了。 老邢出于走访调查的职业习惯,也乐于接触人。所以,他接着说其余的线索。 老邢他们在乡下找到冻库老闆的前妻,这个乡下女人已经嫁人,正一个人在家洗衣服,看起来老实巴交。听到前夫出事的消息后,她显得很悲伤,于是回忆了些关于前夫的事情。 冻库老闆在做兽医时,由于技术不是十分好,比不上农业所的专业技术人员,所以生意不是很好。除了些偏僻的地方,基本就赚不到其他钱。加上他又喜好喝酒,喝完酒就回家撒酒疯,要打妻子。无奈之下,妻子就带着儿子离开他,另找人嫁了。 之后,冻库老闆便到市里面开了个冻库,做起冻库生意。后来听说发了笔小财,与家乡断绝了来往。 老邢他们经过分析,排除了冻库老闆亲人作案的嫌疑。恰巧乡下女人的孩子放学回来,让孩子听到这消息也不好,于是老邢他们就乘车回到市里。 但案件总要有个交待,老邢他们只得从三件凶杀案之间的关系入手。 通过一系列的走访调查,警方了解到,死者之间并非完全没有关系。通过邻居了解到,在冻库老闆死前,曾与货车司机有过生意往来。由于生意的原因,他们还大吵过一架,差点动起手来。 老邢他们赶到货车司机家中,却了解到,冻库老闆死的那天,由于没拉到货,货车司机一直待在家中。也就是说,货车司机没有谋杀冻库老闆的时间。 这条线索又断了,于是,警方加大了对小混混与夜总会小姐的调查。 但那种地方,鱼龙混杂,加大了调查的难度。 在通过特殊手段找到与小混混私交甚好的哥们后,警方了解到另一个线索。 在冻库老闆出事当天,小混混曾经扬言说要弄死冻库老闆。 原来,冻库老闆那天由于心情不好,到夜总会找小姐,对小姐又打又骂。与小姐想好小混混怀恨在心,于是在冻库老闆进入冻库后,把门反锁了,导致冻库老闆冻死。 冻库老闆的案件倒是侦破了,但是新的问题又出现了,后两起案件是谁做的,难道真的是死去冻库老闆? 案件扑朔迷离,最终还是陷入了死局。 “如果再理不出头绪,我们局里就准备把它列入悬案了。”老邢喝着酒,无奈的说。 小代推了推鼻樑上的眼镜说:“老邢,如果你信得过我的话,现在就去重新解剖一下冻库老闆的尸体。要尽快。如果可以的话,把我们也带去。” 老邢虽然很奇怪,但出于警察的本能,他马上意识到可能有新线索。于是,赶紧联繫法医。 徵得局里同意后,老邢带着我们来到停尸间。 在停尸间里,我们穿着消毒过的白衣服,跟着法医找冻库老闆的尸体。 停尸间里温度很低,空气里瀰漫着福马林味道,虽然不是十分难闻,但也让人不舒服。 在一排排白布盖住的尸体中,法医通过标记找到冻库老闆的尸体。 掀开白布,露出有些肥胖的裸露尸体,尸体中央有道解剖过的大口子。 可以看到,冻库老闆的尸体有些解冻的腐烂,皮肤组织都有点错位,明显是解冻后再被冻住所导致。尸体看起来,真有些恐怖。 法医带上白手套,拿起解剖工具,刚刚准备下刀,恐怖的一幕出现了。 第33页 尸体猛地张开青白的眼球,口中低吼,剧烈颤抖着,准备站起来。 我们几个都被这恐怖的一幕吓傻了,呆在一旁没反应过来。 幸亏小代眼疾手快,伸手掏出一根钉子,死死钉在尸体后脑勺。 尸体停止了动弹,僵直着躺回原来的位置。 法医解剖开尸体的肚子,露出五脏六腑。只是,那几个新鲜的器官,显得格外刺眼。 经过查证,这些器官正是小混混、小姐和货车司机身上的。 案情告一段落,也就是说,虽然很匪夷所思,但人的却是被冻库老闆尸体所杀。 这件事后,老邢请我和小代吃饭。饭局上,老邢问小代:“小代,看起来你对这些神神鬼鬼的挺了解啊。” 我也很好奇,于是也疑惑地看向小代。 小代会给我们怎么样的回答呢? 第十九章 灵异沙龙 小代喝多了酒的脸有些潮红,他低声凑到我们跟前说:“如果我说,我是一个驱魔师你们信不信?” 老邢也有些醉了,红着脸说:“这些话,要搁上警校那会,我还真不信。不过,在重案组就职后,多多少少也听同事说过这样的存在。这次遇到尸体复活的事,我算是彻底相信了。现在就算你说你是驱魔师,我也不会怀疑。” “小代,那具冻库老闆的尸体是怎么回事?”我对这件事实在很好奇,于是出口向小代问到。 小代扶了扶眼镜,醉熏熏的说:“什么尸体,冻库老闆根本就没死。” 我大吃一惊,声音颤抖的问到:“难道,冻库老闆还活着?” 小代摇了摇头说:“也不能说他还活着,只是没死而已。” 老邢疑惑的问:“到底怎么一回事。” 小邢说:“诈尸你们都知道吧,其实,冻库老闆的行为也算是种诈尸。他被冻死后,脑部自主陷入沉睡。当尸体解冻后,法医解剖了他的器官,血液有了一定的流通,所以唤醒了潜在的脑部意识。所以说,他一直以为他自己还活着。” “那怎么解释后面小混混、小姐以及货车司机的死呢?”老邢又问到。 小代说:“那可能是由于思想意识共鸣导致的。他们三人都曾经与冻库老闆有过过节,甚至可以说,是他们直接或间接的导致了冻库老闆的死。所以,当他们脑海中想到冻库老闆的死时,就会与冻库老闆的潜在意识产生共鸣。后来发生的一连串事,也就不足为奇了。” “那还是有两个疑点不能确定啊。首先,冻库老闆为什么要取几人的器官?又是怎样神不知鬼不觉的取到器官?还有就是,他是用什么凶器杀死几人又割掉那些器官的呢?”老邢显示出作为一名警官的优秀素养,打破沙锅问到底的问。 小代很轻松的回答到:“你们忘了冻库老闆以前是干什么的吗?兽医。当他潜意识甦醒后,感受到自己被法医解剖到空空如也的五脏六腑,当然是寻思给自己再找一副器官咯。再加上其他人意识的共鸣,他很自然的把目标锁定到仇人身上。” 喝了口酒润润喉,小代接着说到:“其实凶器什么的,我猜它可能是用冰做的刀杀人并将器官割掉,冰放一会就融化成水了,所以当然找不到咯。” 老邢闷头喝酒,显得有些接受不了这些匪夷所思的说法。然后他抬起头,彻底发扬刨根问底的精神问到:“那冻库老闆为什么不一次性取走某一个人的所有器官呢?” 这回,我替小代回答到:“这很简单嘛,要么他意识不够强,能力不足以一次隔空取走所有器官;要么他专挑每个人身上好的器官;要么他就是单纯的为了复仇。” 小代拍了拍手,“哈哈”笑着说:“明哥说的有道理,其实刚刚的那些话都是我的猜测而已。这种事情,本来就不能以常理度量。所以,如果实在想不通的话,还不如相信现实。就如同你们警方都把证据指向冻库老闆时,应该相信他就是凶手,不必要太在意他是不是个死人。所以,我才会临走时带上定尸钉的。” “真不知道你小子是从哪儿听到这些奇怪的理论的,不过,还是有点道理。”老邢端起酒杯说:“来,为了案件的破解,走一个。” 我也端起酒杯:“管他什么尸体杀人呢,今朝有酒今朝嘴,走一个。” 我们三人碰过一杯酒后,老邢擦擦嘴说:“明子这说的就是混帐话了,都是为人民服务,有能力怎么能不作贡献呢?告诉你们,过两天我还准备向上司反映,专门为你们这些能帮助破解诡异案件的特能人成立一个灵异调查小组嘞。” 我干笑两声,没有说话。 老邢醉醺醺地搂着小代说:“嘿嘿,你一定会答应我的吧,驱魔师小子。” 半晌,小代没有回答。我们才发现,这小子原来已经爬着酒桌睡着了。 老邢看着身体壮实,没想到也喝嘴了,搂着小代也睡着了。 无奈的看着两人,没想到这里三人中酒量最好的就数我了。 叫辆计程车,把两人送回酒吧。安排房间把他俩安顿好,我自己也回到睡觉了。 第二天下午醒来时,老邢已经回去上班了。我和小代,还是该调酒的调酒,该瞎忙的瞎忙。 第34页 没想到这天夜晚,老邢又来找到了我和小代。同老邢一起来的,还有重案组的陈组长。 我们几人找了个僻静的位置坐下来,开始了交谈。 陈组长开门见山的说出了此行的目的:“我们警方想成立一个专门调查诡异事件的小组,请问两位有没有兴趣加入。” 成立诡异事件调查小组,这不是老邢那天醉酒说的话吗?难道真的取得了上司的同意。我心中这样想着,疑惑地看着老邢。 老邢朝我们笑了笑说:“我知道你们两个的本事,所以就跟陈组长提了这件事,你们这不也正好为民除害嘛。” 小代扶了下眼镜,正色说:“看来陈组长还不知道这件事的重要性,如果能成立这样的组织我们有特能的人早就成立了,关键事物有好就有坏,如果名义上成立我们这样一个灵异事件调查小组,必定会引来与此相对的更多灵异事件,到时候于我于人都不好。” 陈组长说:“我也曾经接手过很多诡异非常的案件,里面疑点重重,所以才希望能成立这么个小组,帮助我们解决案件。”他顿了顿,接着说:“但是如果明面上不方便的话,我们希望你们能暗中给予帮助。” “不如这样吧,灵异调查小组什么的也就算了,我看不如我们就在这酒吧成立个灵异沙龙得了,民间的私人组织,也不会引来太多人的注意,还可以暗中帮助你们警方。一箭双鵰,多好。”我打着圆场到。 小代点点头说:“明哥这个主意不错,我同意成立这个组织。” 陈组长也点头说:“这样也行。”接着又调转话题说:“话可说在前头,如果成立的是民间组织的话,可是没有工资啊。” 老邢坏笑着说:“组长,你这就不够意思啦,人家帮我们做事,好歹给点奖励啊。” 我和小代也笑了。我说:“都是为人民服务,工资的事情好说。” 陈组长“呵呵”说到:“其实这也就是说说而已,如果你们真有功劳,奖金的事我会向上级申请。实在不行,我拿我的奖金请大家吃饭。” “哈哈,还是组长够意思。”老邢奸计得逞的笑了,我们也跟着笑起来,气氛一片融洽。 又谈了谈有关灵异事件调查小组的相关事情,老邢和陈组长提出要告别。 送走老邢和陈组长,回来的路上,我私下向小代问到:“小代,说实话,你真的是驱魔师吗?” 小代神秘的说:“明哥,你还记得我说过小时候身子弱的事情吗,其实,这中间另有隐情。” 接着小代给我讲了个故事,关于他自己的身世。 在道教之中,分为各个派别,其中有个专门使用法器的派别—器法宗,是茅山宗的一个小分支。 小代的母亲,原来就是器法宗的一员,后来再捉鬼时被阴煞所沖,落下病根,于是退隐红尘。 与小代父亲结婚不久,小代母亲就有了小代。但由于先天不足,小代出生时身子骨就弱。 小代虽然体弱多病,但有灵根,年少聪慧。为了弥补小代的身子,小代母亲曾经以回娘家为由,将小代带回师门一段时间。 虽然那段时间不是很长,但通过器法宗宗主的药草调理,小代身体改善了不少。 同时,聪慧的小代也得到宗主的赏识,学到了不少驱魔捉鬼的知识。 只是后来离开宗门时间常了,这些知识很多已经忘记。不过,随身带着法器的习惯,小代一直没变。 “母亲曾经告诫我,鬼神之事尽量少沾,是非多了,对自己包括自己身边的人都不好。”小代最后说到。 我从没有听小代讲过这些事情,事实上,如果不是自己愿意,我也不喜欢打听别人的身世。 红尘是非吗?谁又愿意沾染。但命运不会轻易放过你的,总会把你捉弄到遍体鳞伤它才开心。想到郁薇,我心中有些伤感。 接下来,我又问:“小代,你对灵异事件调查小组这件事怎么看?难道你真的要参加警方那边的工作。”接着我开玩笑说:“虽然你调酒花样不怎么好,但是作为我的御用调酒师,我还是捨不得你小子跳槽啊。” “这件事就当做饭后活动得了,反正也不用我们出什么力,又可以了解那么多好玩的事情,还可以帮助其他人,何乐而不为?”小代笑着回答我。 “你小子不跳槽就好,真跳槽我还捨不得呢。”我拍着小代的肩膀说。这固然是玩笑话,但也的确是心中所想。他的调酒技术倒是其次,关键捨不得这份交情。 小代白了我一眼说:“你以为灵异事件就是那么容易见的啊,十件事情里面能有一两件就不错。还跳槽去警局办事,到了警局去喝西北风啊。” 我“哈哈”笑着,感到我与小代之间,有种男人的情谊在流淌。 这应该就是,男人之间的友情吧。 那时候的我们都没曾想到,这个来历有些莫名其妙的灵异沙龙,会纠结着我们的命运,成为我们生命中重要的活动。 后来,因为灵异沙龙,我结识了许多拥有奇奇怪怪能力的人,有朋友也有敌人。 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第二十章 猫脸(上) 第35页 灵异沙龙的事情过去了一段时间,也没见老邢他们来找过我们。 也许正如小代所说,怎么会成天有那么多的诡异事件。 这天我差不多忙完了酒吧的事,正躺在凉椅上看报纸,忽然间一个醒目的标题吸引了我的注意力。 我虽然写过一些文章,但自认为水平还没有那么高,所以看的都是像《m城晚报》这种小报,权当娱乐饭后生活。 在《m城晚报》主页,有着这么一则消息,标题是“我市惊显猫脸怪人,与猫脸老太特徵相同”。 猫脸老太的事件,当时可是轰动了全国,至今我还有些印象。事情大约发生在95年到96年期间,那时我还在读小学。事件大致是这样的,哈尔滨当地有个老太太回家路上死掉了,正巧旁边有只猫走过,这个被证实已经死亡的老太太又活了起来,也就是民间所说的诈尸。这个老太太上半脸正常,下半脸是个猫脸,复活之后就失踪了。 据说这个猫脸老太太出没在夜间,身手敏捷而且力大无穷。它喜欢吃小孩的肉,成年人被咬过之后也会变成猫脸人。为此,当地学校还专门召开学生大会,其中有几条内容十分特殊:一条规定是学生放学后必须结伴而行;另一条规定是身上必须系上辟邪用的红绳。 这件事后来惊动了中央,政府出动军队,找到猫脸老太太后,将其爆头,事情才算告一段落。另外,为了闢谣,政府专门印发了本小杂志。 总之,这件事的轰动程度不言而喻。今天,小报上居然说,还有猫脸人出现,这事可就好玩了。 我接着把新闻读完,才算了解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原来,在救助管理中心,也就是流浪汉收容所附近,有很多野猫出没,而收容所里又死了个流浪汉。 本来这都没什么大不了的,街上的野猫到处都是,流浪汉的生死也没人在意。事情巧就巧在,流浪汉刚死不久,就有野猫经过。于是,另一个猫脸怪人就这么诞生了。 目击证人是住在收容所旁边民房的一个大学生,据该大学生说每天午夜猫脸人就会带些腐肉到自己租住的房子里吃掉。报导旁边,附带有大学生站在民房中的照片,还有张夜色下拍摄的不怎么清晰的猫脸怪人照片。 这真是件有趣的事情,想想我们灵异沙龙成立到现在还没碰到过什么诡异些的案件,我不禁有把这则报导和小代分享的冲动。 “小代,看看这则报导。”我拿着报纸,下楼找到正在调酒的小代,有些兴奋地把猫脸怪人的消息递给他看。 小代手中没有停止调酒的活,斜眼看了下报纸说:“猫脸怪人的消息阿莓已经告诉过我了。” 我挠了挠头,有些尴尬的说:“还以为我是第一个看见这则消息的呢。” 小代微微笑着说:“m市总共就那么大,如果有个什么风吹草动,大家不就都知道了。” 他看我对这件事情兴趣极大,猜到些什么,向我问到:“难道明哥你准备参与调查这件事?”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不如去看看真实情况。再说,收容所离我们这也不是特别远,帮助市民解决问题也是我们应该做的嘛。”我反问小代到:“难道你这个驱魔师不准备参与?” 小代毫不犹豫地揭穿我说:“说了这么多,我看明哥就是想去凑凑热闹吧。”他接着摊摊手:“我还得替明哥你工作嘞,可抽不出来那份空闲时间。不过,如果明哥你需要帮助的话,我还是会出手的。” 想到小代说过不会轻易沾染是非的话,我知道他心中的想法。不过这样也行,我仅仅只是为了调查下真实情况而已。 于是,我对小代说:“这样也行,但如果用得着你小子,可不能再推脱啊。” 小代笑了笑,继续调酒的工作,没有再回答我。 清晨的时候,因为猫脸怪人的事,我早早的就醒了。酒吧已经歇业,没有打扰其他人,我一个人离开了酒吧。 乘车来到收容所,按照报纸上所显示的地点,我找到了猫脸怪人出没的民房。 敲开门,出来的是个带着厚厚眼镜的青年人,学生模样,鬍子从来没有修剪过似的,白衬衫皱巴巴的,穿着拖鞋站在门口,整个人显得很邋遢。 “你也是过来採访猫脸怪人的事情的记者吧?”青年人看着我说。 我并没有意外,这只能说明最近採访他的记者很多,更加证实了事情的真实性。 我点头说:“我确实是为这件事来的,但我不是什么记者,我只是想了解一下事情的经过而已。” 他“哼”了声说:“不是记者,鬼才信嘞。有事进屋谈。”说完转身走进屋子。 我跟着他进了屋,屋子里有个破沙发,桌子上有好几个吃完没扔的桶装泡面盒,还有张上面摆放了几本书的床。 全房间最值钱的,恐怕就要数床头桌子上摆放的桌上型电脑。 “很好奇我有台电脑吧,事实上我还是个大学生嘞。”青年人挠了挠乱糟糟的头发说。 我没有否定他的说法,而是说:“关于你是大学生的事,报纸上都说了。” “报纸,我一个学计算机的大学生,到头来还不如你们这些写写杂文的记者。”青年人不屑地说,但那表情,更多的是嫉妒。 第36页 我摇了摇头说:“再说一遍,我不是记者,事实上,我是个酒吧老闆。” 青年人眼睛放出光芒,欣喜的说:“你是个酒吧老闆,那你们酒吧吧檯一定需要个会用电脑做收支记录的人吧。” 紫调酒吧一般都是由我来做人工记帐,没想过用电脑。青年人说的用电脑做收支记录,其实就是用电脑记帐。 电脑的方便我也知道,能雇个人帮我做电脑收支记录也不错。 想到此行的目的,我对他说到:“僱佣你也不是不可以,这件事稍后再讨论,你先说一说关于野猫的事情吧。” 青年人说:“如果你真能为我提供份工作,那这次我就免费为你讲讲关于猫脸怪人的事情。” “难道你讲猫脸怪人的事情还收费?”我反问到。 青年人满不在乎的说:“那当然,那些记者拿我的遭遇当买点,我又没有工作,收点钱是理所当然。” 接着,青年人给我讲了关他于遭遇猫脸怪人的事情。 青年人叫禹波,毕业于本市的m城大学,学的是计算机专业。 按说这样的大学生不应该找不到工作,但禹波上学时整天就记得打电子游戏,真本事没学到多少,毕业后又眼高手低,几个月都没找到工作。 禹波的生活费几乎要花完了,无奈之下,只得找了间租费便宜的出租屋住下。 刚刚搬家那天,禹波还为能找到这么间即便宜又相对宽敞的房子而高兴。 这个地方出租屋便宜的原因,据房东说是由于风水不好,加之靠近流浪汉收容所,显得身份很低贱。 因为总是租不出去,所以出租费以才会一再降低。 但这些对于禹波而言就没什么了,读过十几年马列主义的他,对风水什么的完全不在意。身份低贱的说法,他更是不屑一顾。连饭都快吃不上了,谁还会在意什么身份。 没想到住进来第一天就有事情发生。禹波由于搬行李搬累了,迷迷糊糊睡着了,半夜的时候感到肚子饿,带着眼镜就起来找东西吃。 朦胧间,禹波看见破沙发上躺着个人。 难道家里遭贼了?他大吃一惊,猛地清醒过来。 一个邋遢的流浪汉,披散着骯脏的头发,跪在沙发上,不知道正在啃咬着什么东西。 “嘿,流浪汉,滚开。”禹波冲着流浪汉大吼到,摸索到电灯开关旁边,打开了灯。 流浪汉披散着头发,没有回头,仍然“呜呜”地撕扯着食物。 禹波盯着流浪汉不敢放松,慢慢退到床边,迅速转身掂起几本书狠狠地朝流浪汉砸去。 流浪汉吃痛,扭头朝着禹波“喵呜”、“喵呜”的叫着。 这时,透过披散的头发,禹波才算看清流浪汉的脸。 那是怎样的一张脸啊!面部如猫科动物般突出;眼睛由于灯光的刺激而眯成一条缝,;几乎没有鼻樑,只有两个小小的鼻孔;嘴里叼着些腐肉,还有两颗猫科动物特有的尖而锋利的虎牙。 流浪汉的面部,完全就是一只没长毛的猫脸! 受到禹波的惊吓,流浪汉四肢着地,猫似的敏捷地跳到窗外。 禹波走上前去,发现沙发上有只撕破的死老鼠。 暗骂一声“晦气”,禹波拿起老鼠准备扔掉,“喵呜”一声悽厉的猫叫。 禹波吓了一跳,侧头看去,猫脸流浪汉正蹲在院墙上看着他,两只大而黑亮的眼睛闪着幽冷的绿光。 看看手中的死老鼠肉,禹波举起双臂,使劲地将其扔到远处。 死老鼠在空中划了道弧线,就要落在屋子外面。 流浪汉猫似的四肢起跳,精准地将肉叼住,落到屋子外消失了。 因为这个猫脸流浪汉,吓得禹波好几天不敢回出租屋。 但是吃饭钱都快没有的他无处可去,只能又回到出租屋中。不过,为了自我防御,他在床头藏有块砖头。 还好,猫脸流浪汉白天没有出现。 到了夜里,流浪汉又趁禹波睡觉时候出现了。 当禹波起来上厕所时,看见流浪汉又跪在沙发上吃腐肉。 禹波没有开灯,而是拿起砖头,轻步走到流浪汉跟前。 就在禹波手中的砖头准备拍下去时,流浪汉抬起恐怖的猫脸,“喵呜”一声将禹波扑倒在地。 接着,猫脸流浪汉露出尖牙,就准备朝禹波脖子咬去。 慌急之中,禹波抽出双手,朝着猫脸流浪汉的头使劲砸去。 猫脸流浪汉疼痛不已,“喵呜”一声跳到窗外。跳开时,在禹波身上留下几道深深的爪痕。 “你看,爪痕就在这儿,现在还有结疤。”禹波解开衬衫上的几颗纽扣,露出瘦瘦的胸脯。 果然,有几道可怖的疤痕,一直贯穿肋骨。 “后来的故事怎么样呢?”我向禹波问到。 第二十一章 猫脸(下) 禹波重新系上纽扣说:“后来能怎么办?自那以后,猫脸流浪汉还是每天晚上都会跑到破沙发上,我只能在床头准备块砖头,晚上时刻提防着它。” “那你怎么不把破沙发扔了?”我向他问到。 禹波瞪着眼说:“扔了?我看猫脸流浪汉就是把这件屋子当成它的窝。要是把破沙发扔了,它跑到我床上该怎么办?” 第37页 我倒真没想到过这个问题,也许不切身经历过,就不会真正感受到其中的恐怖。 顿了顿,禹波接着说:“猫脸流浪汉的感官很灵敏,前段时间有个记者藏在床下准备拍摄它,我尽量装作和往常一样,但结果还是被它发现了。 熄灯后,它跳到沙发上,刚准备吃东西。忽然,它侧脸照着床下“喵呜”一声,就跑掉了。报纸上的照片,也就是在那一瞬间拍下来的。” “这些事情你向流浪汉收容所或是居委会反映过吗?”我又问到。在我意识中,有这样的事情出现,政府应该是出面管一管的。 禹波没好气的说:“我去收容所问过了,他们说前段时间确实有个乞丐的尸体失踪了;但他们只管活人,不管死人。至于居委会什么的,又没有证据,也没发现猫脸流浪汉伤人,他们才懒得多管闲事。” 然后,禹波感嘆到:“这些政府人员,对于猫脸流浪汉这件事,还没有那些小记者积极呢。反正我也没有工作,管那些小记者收些钱也纯属正常。” 我没有理会他,而是走到破沙发前,仔细观察起来。 土青色的沙发显得又脏又破旧,上面还有些油渍。虽然没有太重的怪味,但看着就让人不舒服。真想不通这样一个破沙发,有什么吸引力,让猫脸流浪汉以此为窝。 “也就是说,猫脸流浪汉平时吃的都是老鼠肉?”我对着跟在身后的禹波问到。 禹波略微收拾一下泡面桶说:“我也不太清楚,应该是吧。你看我吃的也比他好不了多少不是?如果再没有工作,我估计连泡面都吃不上了。” 我转身后,正色对禹波说:“招聘你也可以,工作就是用电脑做收支记录。但有一点,就是你的电脑得暂时先留在酒吧,因为我的酒吧目前还没有配备电脑。” “电脑的事好说,放在那里都一样。就是想问一下,工作时间以及月薪怎么样?”禹波有些期待的问到。 我想了想说:“我能给的条件是,每天夜晚6点到第二天早晨6点为工作时间,月工资为1500。” “夜班啊,管吃管住吗?有没有双休日?”禹波追问到。 我看着他,有些被逗乐了:“你是不是在学校养成习惯了,这些条件连我都达不到,你说嘞?” 禹波撇撇嘴,有些不满意我开出的条件。不过,可能是由于实在找不着工作,最终他还是答应了。 我顿了顿说:“你收拾收拾,先搬到酒吧,暂时住下,等过段时间自己再找个房子租来住。至于这个房子,我看还是不要再住了。” 禹波欢呼一声:“终于要离开这个该死的地方了。”赶紧装好行李箱,随我一起回到酒吧。 关于招聘禹波,也不是没有缘故。我的盘算是,一方面可以给禹波个机会,省着他天天住这种正常人都会疯掉的地方;另一方面,有个懂电脑的人来管理酒吧开支数据,也确实方便,还不容易出错。 至于1500的月工资,在05年的m市也不算太低,保证正常吃住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在酒吧二楼找了间小客厅,把禹波安顿好后,我敲开了小代的门。 “明哥,找我什么事?”小代睡眼惺忪的打开门,打着哈欠问我。 我拍拍他的肩膀,神秘的说:“小代,今晚我们去捉猫脸怪人好不好。” 小代一听,说到:“你先等我一会。”然后关门进去洗漱。 等小代准备好了,我们一起去找禹波。没想到禹波连衣服都没换,就已经躺在床上睡着了。 可能是因为夜晚没睡安稳吧,我看着禹波心想到。不过,我还是把他叫了起来:“走,禹波,我们去吃些东西。” 在附近找了间小餐馆,我们几个随便吃了些东西。禹波和小代还相互不认识,我给两人分别介绍一下。 “禹波,把民房钥匙给我吧,夜晚我们要去捉猫脸怪人,你要不要一起去?”之后我向禹波问到。 禹波掏出钥匙递给我说:“明哥,我今天很累,就不一起去了。再说,猫脸流浪汉的感觉很灵敏的,如果人多了,势必会打草惊蛇。” 看禹波对猫脸怪人有很重心理阴影的样子,是不想和我们一起去。 我也不愿强人所难,既然禹波不想去,我也不勉强。 然后,我和小代一起,乘车来到禹波先前所租住的民房。 刚刚打开门,就听见“喵呜”“喵呜”几声猫叫。我俩吓了一大跳,定睛看去,原来是几只野猫,见到生人就都跳出窗外。 暗骂了声,我和小代走进民房。 小代环顾了下乱七八糟的屋子说:“这里的风水不好,出现什么精怪也不足为奇。” “小代,你还信风水?”我调笑着说。 小代微笑着说:“凡是有用的东西我都信,风水之术流传千古,必定有其道理与作用。” “那你看看,这间屋子是个怎么样的风水?”我有些好奇地问。 “这间平房处于城市的高大建筑之中,形同地处低洼;且房子阴暗潮湿,闭塞不通风。住在此处,易生事端。”边说小代边从兜里掏出根细细的红绳,在墙角围出一个空地。 第38页 拍了拍手,小代口中说到:“好了,只要在红线范围里,猫脸怪人就看不到我们了。” 我佩服的说到:“你懂的还真多。” 小代“呵呵”一笑说:“其实,刚刚那些风水的话都是我瞎编的。”他又补充说:“不过,你看看这乱七八糟的房子,还有这么多野猫,自然就知道住在这儿容易生事端。” 我询问到:“你这么说真的让我有些不放心了,今天晚上捉猫脸怪人的事靠谱不?” 小代自信的说:“只要在这个红绳围出的阵里,精怪眼中的我们就是隐形的。”接着他掏出一个玄猫玉佩说:“有玄猫玉佩在,降伏猫脸怪人应该没问题。” “你这玄猫玉佩到时候不会和猫脸怪人认亲吧。”我看着玄猫玉佩,继续调笑说。 “你说它吗?”小代扬了扬手说:“到时候你自然会知道它的妙用。” 我和小代挤在红绳圈子里,一直等到天黑。 “小代,你怎么不把圈子围大一些,都快挤死人了。”将近午夜两点,猫脸怪人还没有出现,我锤着酸痛的腰抱怨到。 小代扬起手中闪闪发光的玄猫玉佩,做了个“嘘”的手势。 果然,有道人影从窗户里跳进来,动作十分敏捷。它的嘴里,叼了只死老鼠。 猫脸怪人跳到破沙发上,撕咬着死老鼠,嘴里发出“呜呜”的可怖声音。 小代举起玄猫玉佩,口中默念着些什么。 猫脸怪人好像发现了我们,四肢着地的在屋子里圈个不停,最后停留在红绳外,犹豫着没有上前。 借着昏暗的月光,我才算看清楚猫脸怪人的脸。面部如没有毛的野猫,两只大而黑亮的眼睛发出幽冷的绿光,尤为恐怖。 虽然早有心理准备,但我还是吓得不清。 “小代,你的红绳管用不?”我颤抖着,尽量压低声音问向小代。 小代拉着我的手闪到一边说:“刚刚我不知道有没有用,你一说话算是彻底没用了。” 猫脸怪人显得很诧异,对着我们发出“呜呜呜”的恐吓声。 小代举起玄猫玉佩,大喝到:“孽畜,还不受死。” 玄猫玉佩化作一道流光,落地显示出一只半人高的九尾玄猫法相,朝着猫脸怪人撕咬去。 猫脸怪人显得很恐惧,就要跳出窗外逃跑,但被玄猫法相紧追不捨。 眼看逃不出去,猫脸怪人凶性大发,龇牙就要朝小代扑去。 危机时刻,玄猫法相扑到猫脸怪人身上,从它脑后叼出一道黑漆漆的影子。 玄猫法相缩小到巴掌大小,跳到小代手上,吐出来个黑漆漆的影子后,重新化作玄猫玉佩。 “这是什么?”我问到。 小代掏出个纯白色玉符,双手作法,将影子压入其中。 “回去再说。”小代神秘的说。 我干笑两声,和小代一起,打电话到警局,将流浪汉之死申报至案。 只是这时,流浪汉的面部又重新化作成正常人模样。有尸斑的脸虽然不怎么好看,但至少不恐怖。 等警察到来,由于可以在收容所取证流浪汉早已死亡,所以案情很快就有了结果。 来的警察中有陈组长,他微笑的对我们说:“这次你们可算是又立了一功。” 我和小代笑着回绝了陈组长请我们吃饭的邀请,而是连夜回到酒吧。 对于玄猫玉佩的秘密,我有些迫不及待想要知道。 第二十二章 玄猫 “小代,现在你可以告诉我玄猫玉佩的秘密了吧。”半夜时分,乘着酒吧没有多少人,我凑到吧檯,向小代问到。 小代放下手中的活,没有直接回答我,而是先讲了个故事。 小代曾经告诉过我,他小时候在器法宗调养身子的事情。 事实上,小代在器法宗得到的不仅仅关于法器的知识,还有就是,结识了一个神秘的“朋友”,一只修炼有成的八尾玄猫。 那时候小代只有六岁,还不记得母亲是怎么把他带到器法宗的。等他年龄稍稍大一些的时候,也曾经问过母亲关于器法宗的事情,但母亲微笑着没有告诉他。 小代试图凭记忆去找到那个地方,但是他在那附近找了个遍。除了山水丛林,什么都没有。 也许只是童年快乐的回忆吧,小代想到。他知道,有些事情只可追忆,无法强求。 但那真是段快乐的时光,快乐的让人无法轻易忘记。 器法宗位于名山大川之中,全宗上下,算上宗主也就二三十人的样子。宗内的日常所用都是来自手工制作,连五谷杂粮也是由宗人种植。除了降魔服妖外,就如同一个世外桃源,基本与外界断绝了联繫。 在小代的印象中,宗主是个白鬍子老头,和蔼可亲的样子。可能那个时候的他,还不了解什么叫做仙风道骨,但宗主却有种天然的亲和力,让小代不自觉的亲近。 宗内还有其他的一些师兄弟,也许因为小代还是个孩子的缘故,他们对小代都比较好。小代还记得有个大鬍子师兄,每次上山砍柴都会将小代放到肩膀上,带到山里玩。 也就是在山里,小代发现了九尾玄猫的踪迹。 第39页 那天,小代和往常一样,随着大鬍子师兄来到山中玩耍。 大鬍子师兄开始砍材后,小代一个人偷偷遛到山里。 山中的日子或许在都市人眼中很无聊,但对于一个孩子而言,到处都是未知的宝藏,草木虫鸟都充满了新鲜感。 或许现在的小代,即使再回到从前,也没有了当时的那种兴奋。这也许就是,成长的代价。 小代在茂密的山林中瞎逛,忽然在山顶发现一颗很大的树。那颗树巨大无比,仅仅树干就有五六个成年人般粗,树根绵延纵横,不知道通往何方。 在树根交错处,有个半人高的树洞。 年幼的小代还不知道什么是害怕,他蹲在洞口,猜测里面到底有什么东西。 这时,小代的背后有野兽的低吼。回头一看,不知道什么时候,有只灰狼已经出现在背后。 在以前的时候,山林基本上都没怎么被开发,所以像野猪、灰狼等野兽还是比较多的,能够碰到也不足为奇。 灰狼恶狠狠的盯着小代,做势就要扑上来。 小代害怕极了,身子不断后退。一不小心,居然掉进树洞里。 树洞长而幽深,小代摔的七晕八素,最后落在一个柔软的物体上。 黑暗中亮起两个黄色的圆光,就在小代面前。 借着洞口的那点光,小代看清,自己正躺在一个巨大的猫身上。 也许是由于没有在巨猫眼中看到恶意,加上年龄还小,小代居然没有感觉到丝毫地害怕。 巨猫就这么静静地看着小代,眼神很平静,没有厌恶也没有欢喜。仿佛,它早就预料到小代的到来。 小代跳下巨猫柔软的身子,好奇地在树洞里转来转去。 树洞就那么大地方,不一会小代就转完了。他觉得没意思,就想着要回去了。 此时小代才想着要回去,但从树洞掉下来容易,出去可就困难了。起码,一个小孩子完全做不到。 小孩子的心性就是这样,如果做不到就只会哭。小代哭的累了,就靠在巨猫身上进入梦乡。 等小代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出门一看,已经是下午了,他还以为巨猫的事情,仅仅是自己做了个梦。 小代站在门口,看到大鬍子师兄挑柴经过,拦住大鬍子师兄问到:“师兄,我们什么时候回来的。” 大鬍子师兄看着小代说:“你这小子,就知道乱跑,砍柴的时候见不着你人影,还以为被狼叼去了。找了好久才发现,原来你小子靠着石头上睡着了,害的我白白受惊一场。” 小代挠挠头,不好意思的“嘿嘿”笑了笑。这时,他发现有只猫正躺在对面房顶晒太阳。 器法宗内的房屋,都是古建筑样式,碧瓦青砖,屋顶是由瓦片累叠而成。而白猫,就安静地躺在这些瓦片上。 黄昏的太阳余辉照在猫洁白的皮毛上,显得特别有光泽。白猫丰腴的体态,有种特别的神韵。 真是只美丽的猫,小代心里感嘆到。他忽然想起,器法宗内是不养猫的,难道是在树洞里遇到的那只巨猫? 抱着很大的疑问,小代度过了难眠的一夜。 第二天早晨,小代到宗主屋子调理身体。说是调理身子,不过就是泡用药草熬成的洗澡水。 小代舒服的待在澡盆里,忽然,他注意到,屋子角落里,还躺着只白猫。 小代有些奇怪地问向正闭目打坐的宗主:“宗主爷爷,这只猫咪是你养的吗?” 宗主睁开眼说到:“小孩子可不能瞎说哦,这可是只神猫。” “神猫?它会像你一样变戏法吗?”小代好奇地问到。 那时候的小代,还不懂法术与戏法的区别。反正在小孩子的眼中,两者都是一样的有趣。 宗主笑着说:“变戏法嘛,我不知道它会不会,但是你仔细看看神猫尾巴就知道了。” 小代仔细看去,果然,白猫的尾巴上有八种颜色,分别是黑、红、绿、青、蓝、紫、黄、白。 “哇塞,居然有八种颜色!”小代数了数后,感嘆的说。 宗主摸着白鬍子说:“这说明神猫现在已经修炼到八尾境界。” “爷爷,你怎么看出来的?”小代崇拜地说。 宗主“呵呵”一笑说:“你看它的尾巴,黑色是它的本相,可以辟邪;红色可以息灾;绿色代表安定;青色代表活力;蓝色象徵法力;紫色象徵美丽;黄色可以带来财运;白色代表宁静。八种颜色,就说明有八条尾巴。” “神猫好厉害,居然会这么多东西。”小代拍着手说,为自己碰到这么只神猫而兴奋。 宗主摇摇头嘆到:“没你想像的那么单纯,神猫每修得一尾,就要历经一次生死劫数。可以说,它的每一尾,都是用生命与时间换来的。但这都不算什么,它若想修得九尾,成为真正的猫神,除了劫数,还要等待机缘。” 小代心里感嘆,看着白猫,觉得它好可爱,又有点可怜。 也许是听懂了有人在谈论它,白猫睁开双眼,朝着小代叫唤两声。 宗主有些惊讶地说:“小代,神猫居然是因为你而出世的?” 小代想起树洞中的事,说到:“神猫难道就是树洞里面的那只巨猫?” 第40页 白猫又轻轻叫唤几声,走到澡盆前,变戏法似的抖落下一根充满金属光泽的黑毛。 宗主惊讶地站起身说:“不止如此,它还说,修成猫神的希望就在你身上。这根猫毛你收好,将来会有大用的。” 从那之后,宗主就开始传授给小代法器之术。 而小代做的第一个法器,就是成功把神猫给的猫毛注入玉符之中,制成这个玄猫玉佩。 小代掏出玄猫玉佩,伸手将玉佩递给我看。 我接过玄猫玉佩,仔细看去,果然在玄猫尾部,有这九条尾巴。 “那只神猫修成九尾猫神了吗?”我好奇地问到。 小代扬起头说:“应该还没有吧,神猫在法器宗留了段时间,我还在的时候它就离开了。宗主说,它要去应对它的劫数。” “小代,你有多少个玄猫玉佩?”我观察着手中的九尾玄猫玉佩问到。 小代掏出四五个摆在桌上说:“随身带着的也就这么多,不过有兴趣的话我还可以再做。” 我一个个的把玩着,谈到:“你小子可以开个玄猫玉佩店了。” 小代笑着收起九尾玄猫玉佩,指着其中一个说:“事实上,除了九尾玄猫玉佩和这个猫人玉佩,其他的都没什么法力,充其量只能预测鬼怪而已。” 我拿起小代所指的玉佩,上面活灵活显地刻着个猫人,这不是猫脸怪人吗? 我忽然想通了,原来玄猫玉佩的法力,主要来自于它的本体。 “明哥,这个猫人玉佩你先收着吧,以后可能会用的着。”小代对着我说。 我开玩笑的说:“小代,你太不够意思了,你知道我什么降魔的方法都不会,还不如把九尾玄猫玉佩给我得了。” 小代笑骂到:“明哥你太贪心了,猫人玉佩封印着的是个能够不断成长的猫人魂魄,长期使用会越变越厉害的。”他顿了顿说:“再说,即使我想把玄猫玉佩给你,也办不到啊。” 说着,他掏出九尾玄猫玉佩,随意扔掉,再把手摊开。果然,九尾玄猫玉佩还在他手上。 “我觉得,我和八尾玄猫终有一天会再见面的。”小代看着门外未知的黑暗,坚定的说到。 第二十三章 食尸女(上) 近段日子,禹波另找了间离酒吧不是太远的房子租住下来。至于他的宝贝电脑,就只能暂时先留在酒吧做收支记录了。 这天早晨,酒吧就要关门歇业了,禹波还没有离开。 我感到很奇怪,往常这个时间,禹波早该叫嚷着要回家休息了啊,今天这是怎么啦? 禹波虽然对于电脑基本操作比较熟练,但是他身上也有着大学生的通病,那就是眼高手低,干活不肯出全力。 还有就是,禹波才刚刚来酒吧,就丝毫不掩饰对阿莓的追求。员工的恋爱我也不好多管,但禹波这种行为却招至了小代的不满,两人的关系并不怎么好。 我帮着服务员们收拾下酒吧的桌椅,看到禹波还坐在电脑前,丝毫没有回去的意思。于是,我走到前台问到:“禹波,今天怎么不回去了?” 禹波无精打采的说:“明哥,不知道最近是不是衰运附身,我新租的房子好像又闹鬼了。” “哦?说说怎么回事。”我好奇的问到。 禹波压低声音说:“我搬到的那所房子里,总能听见有其他东西的咀嚼声音。那声音就好像,有什么动物在啃咬食物。”说到这儿,他的声音有点恐惧。 “禹波啊,你最近是该去请位大师闢辟邪啦。毕竟连续搬两次家,两次都能遇到这种事,也不是一般的衰运啦。”我拍拍禹波的肩膀调笑着说。 禹波苦着脸说:“明哥,你就不要再笑我了,你以为我想啊。要不是工资不够,我也不会又找了间便宜的出租屋啊。” “好了,今天我陪你回去,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我有些无奈地对着禹波说到,看来今天如果不陪他过去看看,他是不敢回家了。 禹波感激地看着我,重重地点了点头。 其实这种事情,最好是交给小代去处理。但是想想最近小代和禹波的关系,我还是摇摇头。 幸亏我习惯了不规律的生活,稍做调整就陪着禹波去他新租的房间之中。 这回他租住的是间筒子楼,里面还租住了许多打工仔或是打工妹。 筒子楼在m市比较常见,在这里,居住的大多数是学生或是单身的打工者,流动人口居多。房租相对便宜,一个人住的话,面积也足够,就是没有独立澡堂和卫生间,做饭、洗衣以及存储杂物使得走廊拥挤不堪。 总体来说,这里倒挺适合小代这样的打工仔。 小代的房间,是一楼里面的间屋子。要是在商品房中,一楼当然是好极了,但在筒子楼里,由于採光的原因,一楼反而是条件最差的。 进了屋子,禹波打开灯和窗户。由于房屋角度的原因,即使在白天,这间屋子也见不着多少阳光。 “禹波,你怎么找了这么间房子?光线这么不好。”我环顾一下杂乱的屋子说。 不知道是不是由于个人习惯的原因,禹波的家中显得很杂乱。桌子上面摆着几本杂书,行李箱旁堆放着些学习资料。地上的鞋袜四处丢,床上的被子还没有叠整齐。 第41页 我这个人比较挑剔,对于干净整洁有着特别的要求。看到他房间这副模样,我不禁有些皱眉。 禹波倒在床上说:“明哥,你不知道,我过来的时候这个筒子楼都快被租满了,这间屋子还算是相对好的啦,再来晚一些,只能租住在厕所旁边。” “你好像对这件房子很满意啊,那还叫我跟过来干嘛?”我有些没好气的说。 禹波没有回答我,原来他没脱衣服就躺在床上睡着了,鼻樑上的眼镜都没有摘下来。 幸亏这个季节不是太冷,不然这样非冻出毛病不可,我这么想着,帮禹波摘下眼镜,又替他盖上薄被子。 现在的年青人啊,连自己都不会照顾,我心里如此想着,却忘记了,自己也是个年青人,不过多几年社会阅历而已。 简单的收拾下屋子,我坐在椅子上,无聊地翻着杂书。 不一会儿,禹波的鼾声逐渐响起,听着就像催眠曲一样,我不自觉地就爬在桌子上睡着了。 我做了个奇怪的梦,梦里,我见着个穿着红衣服的女人,她穿着宽大的红袍。 忽然,女人跳进湖里,而我就站在湖岸。 女人乌黑的长发在湖水中散乱的漂浮着,显得洁白的脸小而秀气。她的脸十分美丽,涂抹过的红唇有种特别的魅惑。她的眼睛大大的,乌黑通透的眼中有种莫名的哀伤。 在女人的眼里,我似乎是透明的。她的眼睛穿透我的身体,迷茫的看向天空。 我仿佛能感受到她的悲伤与无助,伸出双手,就准备把她救上来。 忽然,女人的尸体迅速腐烂,她的脸变得狰狞而恐怖。 我惊恐万分,想缩回已经伸出去的手。 但是已经来不及了。女人狰狞地笑着,僵直而迅速地伸出她的那双腐烂的双手。 她将我拽入湖水之中,无尽的湖水灌入我的口鼻。我感到阵阵窒息的感觉,眼前变成漆黑一片。 慢慢地,周围有着柔和的光,笼罩在我的周围,一切显得不那么真实。 我发现自己在一所公寓楼前,身穿一声帅气的西装。 这不是郊区的公寓楼吗?这是……我和郁薇住过的地方。 我怀着期待的心情敲开了房门,虽然隐隐约约感觉一切都是不真实的,但是我宁愿相信一切都是真实的。 开门的果然是郁薇,她还是那么美丽。她穿着熟悉的睡衣,大大的波浪卷黑而柔顺,黑边镜框遮住了大半洁白的脸庞,显得脸是那么小巧可爱。 我的手中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一朵玫瑰花,而我很自然的把玫瑰花递给她。 郁薇惊讶的眼中闪现着欢喜,“走,进去吧。”她轻轻地对我说。 一切情景,都仿若初时见面。即使潜意识中,明知道是场梦,但我仍然愿意沉醉于其中,直到永远。 公寓楼里面什么都没有变,书桌、电脑、卧室、卫生间包括等等,任何东西都是熟悉的样子。 我抱着郁薇说:“薇,再也不要离开我好吗?你知道吗,我好想你,真的好想你,无时无刻都在思念你。”说到这儿,我感觉到自己都有些语无伦次。 郁薇扬起小巧的下巴说:“明,说什么傻话呢。你是最近忙累了吧。” “现在嘞,命令你去洗个澡,我去给你做些东西吃。”她调皮地对我说。 我宠溺地揉了揉她柔软的头发,轻声说:“好的,老婆大人。” 来到卫生间,大大的金鱼缸还在。我在鱼缸里放满水,然后舒服地洗了次澡。 洗完澡,我穿着干净舒爽的衣服坐在餐桌前,等待着幸福的午餐。衣服上,还有被阳光晒过的淡淡洗衣液味道。 只是等了好久,郁薇都没有再出现。 我忽然感到某种莫名的失落与心疼,那感觉,就好像生命中有什么重要的东西要消失一般。 我感觉自己应该离开了,但心中却是万分不甘,如果可以,我真的好像就这么多留一分钟。 我就这么胡思乱想着,期待郁薇端着午餐,从厨房走出来。 等了好久,郁薇也没有出来,我有些坐不住了。 走到厨房门前我,轻轻的推开门。另我安心的是,还好郁薇还在。 “老婆,你干嘛呢?午餐做好了没?”我柔声说到。 郁薇“呜呜”地回答我:“快好了,等会就好啊,别着急。”她说话含糊不清,就像是嘴里在嚼着什么东西。 我感到很奇怪,于是问到:“老婆你怎么啦,没事吧?” 郁薇的身体颤抖着,没有回答我。 我走到郁薇身后,从背后轻轻地搂住她,闻着她头发上洗发水的香味。 就在我刚刚准备再说话时,眼睛余光却看到,郁薇正一手拿着菜刀,一手拿着个赤红色的肉团。 那个肉团,居然是一具婴儿的尸体! 这时,郁薇渐渐扭过头,以诡异的一百八十度。她的脸,就在我面前。 我被眼前的景象吓呆了,甚至搂住她的腰的双手都忘记了松开。 她的脸上化着厚厚的妆,惨白的犹如刚刚刷过白漆的墙面。 她的嘴唇,涂抹着鲜红的口红,赤红如滴血。 更可怖的是,她的嘴里,正咀嚼着血红的肉团。那种牙齿相互摩擦的声音,如同尖刀划过玻璃般让人发憷。 第42页 她的脸就贴在我面前,她那双充满怨恨的眼死死盯着我,她的嘴里在说:“说好了永远不要离开我,说好了的呢?” 我惊恐地说不出来话,全身冷汗直冒,忽然从睡梦中惊醒。 “明哥,你怎么了。” 刚刚睁开眼,面前就是一张带眼镜的脸。我吓了一跳,仔细看去,原来是禹波。 “原来是你啊。”我擦掉冷汗,对着禹波说。 禹波给我倒了杯凉白开说:“明哥,你怎么啦?是不是做噩梦了,怎么满头大汗?” 我接过杯子,喝口凉白开压压惊,对着禹波说到:“没什么,刚刚梦到些不好的事情。” 说完话,我瘫倒在椅子上,闭眼调节自己的情绪。 这时,我听到有细微的嚼东西声音。那种声音,就好像什么动物在偷吃东西。 第二十四章 食尸女(中) “这是什么声音?怎么听着像动物在嚼东西。”我向禹波问到。 禹波摊开手说到:“波哥,这就是我给你说的咀嚼声。现在,你该相信了吧。” 声音来自哪里?我心中充满迷惑。 相互做了个“嘘”的禁声手势之后,我和禹波开始在房间里寻找起来。 但是寻找了好长时间,声音的源头都不能确定。那声音就仿佛是,从房间的各个角度传过来,就好像在你耳边一样。 “好累啊,不想再找了。”禹波瘫倒在椅子上,无奈地说到。 这时,我忽然意识到一个问题,居然到处都能听到声音,那只能说明事实是,声音的来源就位于房顶中间或是房间底部。 “禹波,这房间里面是不是有通风口之类的通口?”我向禹波问到。 禹波指着头顶说:“你说的是这个吗?这种通风口,全楼每个房间都会有。” “打开看看吧。”我向禹波建议到。 我扶稳椅子,禹波站在上面,他用手使劲地捅着通风口的铁网,试图打开通风口。 可能是由于长期没动过的原因,通风口都有些锈住了,禹波捅了很久也没捅开。 “禹波,用这个试试。”我递给禹波一个手电筒说。 手电筒是那种老式铁皮手电筒,长与粗约莫有婴儿手臂长粗,使用起来除了重了些,还是比较方便的。 据禹波说,这个手电筒应该是上任房东留下来的,他搬过来的时候就在了。由于比较实用,被禹波保留了下来。 禹波接过手电筒,用手柄使劲朝着通风口捅去。猛地捅了几下之后,铁网终于有所松动。 禹波小心翼翼地掀开铁网,一层厚厚地灰飘落下来。禹波没有注意,落了满脸的黑灰。 “啊嚏,啊嚏。”禹波跳下来,摸着黑漆漆的脸打着喷嚏。他的鼻子、嘴上都是黑灰,幸亏带了眼镜,眼睛里没进灰。 禹波把手电筒递给我说:“明哥,不行了,我要去洗脸。”说完跑到门外的水房去洗脸了。 等禹波回来时,我还盯着通风口发呆。 “明哥,发现了什么吗?”禹波向我说到。 我有点恐惧的说:“禹波,你看通风口里面是不是有什么东西。” 禹波顺着我的目光看过去,他的面容瞬时变得有些僵硬。 通风口里,有几双橙红色的眼睛闪着诡异的红光。就像是黑暗中生存的小恶鬼,发出更加清晰也更加恐怖的咀嚼声。 “明哥,你用手电筒照一下,看看里面是什么怪物。”禹波声音颤抖地说。 我打开手电筒,有点哆嗦地照向通风口。 通风口里面,是几只幼猫大的老鼠,看到亮光“吱吱”地乱叫着滚落下来。 随着老鼠一起滚落下来的,居然还有一支啃了大半的人类断臂! 那几只大老鼠看到我和禹波,也不害怕,大摇大摆地叼起断臂朝着门口走去。 禹波当时就有些吓蒙了,站在原地呆呆地不敢动。 我由于见过这类事情比较多的缘故,虽然也有些害怕,但是很快稳定住了心神。 “禹波,快拦住它们,别让这些怪老鼠跑了。”看到断臂,我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冲着禹波大喊到。 禹波这才缓过神来,抓起旁边的拖鞋等杂物就朝着老鼠砸过去。 与次同时,我也掂起椅子,抡起来砸死一只老鼠。 没想到同伴的死不仅没有让另外几只老鼠感到害怕,反而激起了它们的凶性。几只老鼠一哄而上,跳到我和禹波的身上,撕咬起来。 一只老鼠锋利的爪子划开的我的衣服,另一只老鼠就准备咬下去。 忽然,破了的衣服里面掉下来只玄猫玉佩。“喵呜喵呜”地怪叫声中,渐渐显示出个猫脸人的法相。 也许是由于天性的缘故,老鼠似乎很害怕猫脸人,放弃了我和禹波,四散逃去。 猫脸人“喵呜”、“喵呜”、“喵呜”地接连叫唤了三声,一声比一声嘹亮。老鼠们都中邪似的,晕乎乎地东倒西歪,再也难以迈开步子。 猫脸人如同得胜的将军般,骄傲地走到一只只老鼠前,低头吸下去,老鼠的魂魄化作光点进入猫脸人口中,而它们的躯体躺在地上不再动弹。 等吸完了所有老鼠的魂魄,猫脸人张口呼出道黑烟,就像是在打个饱嗝。接着,猫脸人四肢着地的走到我面前,化作道流光,重新化为握在我手上的玄猫玉佩。 第43页 我和禹波经历了刚刚那场惨烈的搏斗后,坐在地上大口地喘息着。 禹波鼻子上的眼镜摔在地上,身上有几道血淋淋的大口子,看来在刚才的搏斗中受了很大的伤。 “禹波,你没事吧。”我支撑着身子站起来,捡起眼镜递给禹波,关心地问到。 禹波接过眼镜架子鼻子上,摇摇头苦笑着:“没事。猫脸流浪汉抓出的伤疤还没好,又添了几道食人老鼠的爪痕,看来我是得找个大师去去衰运了。” “事情恐怕没那么简单。”我看着满地的死老鼠说到。 “是啊。”这时禹波已经简单包扎过,整理好衣物也站了起来。 禹波走上前去,捡起被啃咬地残缺不全的断臂,一手捏着鼻子对我说到:“明哥,这个我们该怎么办?” 我在禹波房间找了个塑胶袋,皱眉将断臂以及老鼠的尸体装入其中说:“这些东西我们还是交给警察局为好,让他们去查案好了。” 禹波重重地点点头,只不过,他的脸色有些苍白。 “禹波,你还是先到医院去看看吧。”我关切地说。 禹波咬咬牙摇头说:“明哥,没钱啊。” 这小子,我直接对他无话可说了。 “这次医药费我给你公费报销行不?赶紧跟我去医院。”我没好气地朝着禹波说。 禹波露出一副奸诈的笑说:“那快走吧,这附近就有家大医院。” 我扶着禹波来到他口中所说的大医院,至于那包装满了断臂死鼠的塑胶袋,我准备回去后联繫重案组,交给他们处理。 禹波口中的大医院,就在筒子楼后面的街上。说是大医院,规模也就是个县级医院的规模,与m市中心医院的规模相差甚远。 将禹波送到医院后,我急匆匆地赶回酒吧,遇到了正在吧檯调酒的小代。于是,我向小代简单地说明了情况。 这时是下午六点多钟,酒吧已经开始营业。 小代显得不怎么关心,他慢条斯理地调着酒说:“明哥,世界上诡异的事情太多了,你管的过来吗?再说,这件事情与我有关吗?” 我焦急地说:“可是这件事情如果不解决,可能会有很多人受到伤害啊。更何况,它也不是与我们无关啊……” 顿了顿,剩下那句“这件事与禹波有关”的话没有说出口。我忽然明白了小代的心思。 女人啊,真是上帝的潘多拉魔盒,居然会另小代这样性格淡然的人也产生嫉妒之心。 我也不怪小代,毕竟整件事情如他所言,与他丁点关系都扯不上边。 “或许你可以找老邢处理这件事情。”小代手中不急不缓地调着酒,向我建议到。 我无奈一笑,小代不肯出手,事情也就只能交给警方去处理了。 拨打通老邢的电话,他抱怨到:“明子,都快下班了,你又找我干嘛?提前声明一下,今天可是得回家陪老婆,喝酒的话免谈。” 自从吃了老邢一顿饭后,他可没少来我的酒吧蹭酒。不过看在大家相识的份上,我只好睁只眼闭只眼。 没想到这反倒助长了他蹭酒的气势,每次来都得提前声明下是我请他喝酒的。 “老邢,这次可不是喝酒,是有关凶杀案的事情。”我压低声音说。 老邢听到是凶杀案,马上来了精神,叫嚷着说:“明子,什么情况,马上向我汇报下。” 我简单地把发现食人老鼠和断臂的事情向老邢复述了一遍。 听完我的复述,老邢沉默了会说:“在酒吧等我,明子,我过会就赶到。” 我在酒吧里焦急地坐等老邢的到来,而小代还是那么淡定地调酒。 “明哥,不如喝杯酒吧。”小代调了杯鸡尾酒递给我。 我接过酒杯喝了口酒,但心里还是安静不下来。我楠楠自语到:“老邢怎么还不来啊。” 小代抬头看着酒吧门口,笑着说:“说曹操,曹操到,这不是来啦。” 回头一看,果然是老邢。他开着辆警用摩托车就赶过来了,摩托车就停在酒吧门口。 老邢摘下头盔,看见我后,就径直朝着吧檯走过来。 “老邢,你这副打扮就过来了,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们酒吧发生什么事情了嘞。”小代调笑到。 老邢没有理小代,抓起我的酒杯喝了口鸡尾酒就问到:“明子,具体描述下事情的经过。” 我详细地将我如何发现断臂以及食人老鼠的事情前前后后的再说一遍,用我所能表达的语言,尽量不错过一个细节。当然,做梦的事情我故意给略了过去。 老邢喝光了酒说:“明子,走,我们现在就去取来那包装有死老鼠和断臂的塑胶袋去。” 等我坐着老邢的摩托车来到筒子楼,正准备打开禹波的房门时,我又听到了那恐怖的咀嚼声。 第二十五章 食尸女(下) 我停下继续转动房门钥匙的手,站在禹波门口呆着没动。 老邢有些奇怪地问我:“明子,怎么啦?” 我对老邢做了个“嘘”的手势低声说:“老邢,你听听是什么声音。” 老邢把耳朵靠近门边,侧头皱眉看着我,显然他也听见了咀嚼的声音。 第44页 “进去看看?”老邢对着我低声询问到。 我重重地点了下头,转动钥匙打开门后,轻轻地推开道缝。 老邢摆好发力姿势,猛地冲进门内,而我紧随其后。 房间里面一片黑暗,咀嚼声和粗重的呼吸声混杂在一起,有种无比诡异的感觉。 我摸索到门口的椅子上,如果没记错,铁皮手电筒就放在这儿。 果然,我摸到个圆筒,推上开关,朝着房间中央照去。 我们在看到了什么?只见一个甲壳虫形状的人形怪物正在房间角落啃咬着死老鼠的尸体。塑胶袋已经被撕破,死老鼠的皮骨散落满地,地上流淌着大块大块暗红色的血液。 手电筒的强光照到怪物脸上,她抬起头,恶狠狠地看着我和老邢。 我总算看清怪物的全貌,但我宁愿没看见。她的上身挺立着,肚子包括肚子以下却完全变形。由高耸的胸部勉强可以辨别怪物活着时应该是个女人。仔细看她的脸部,却是惨不忍睹。 盘子大小的脸部,肥滚滚的都是赘肉,除了嘴之外的五官,都被挤的几乎看不见。而肉嘟嘟的嘴唇格外的大而肥厚,嘴里面是参差不齐的黄牙,牙齿上面粘着细红色的肉丝,不知道是人肉还是死老鼠肉。 怪物的喉咙滚动着,食物顺着食道流到她胸部下面那甲壳虫似的肚子中。 我感到无比的噁心,干呕着却只吐出些酒水。 怪物绿豆大的眼睛死死盯着我和老邢,凶光毕露。 这时,房间里的灯光忽然亮了起来,原来是老邢按下了灯的开关。 灯光照亮了房间的每一个角落,也照在了怪物的身上。 怪物显得很怕灯光,下肢爬动着,掉头爬到床下。 这时,我才算真正看清楚怪物的全部。我大约计算了下,她肥胖变形的肚子下面,前前后后居然长着六个下肢。而这些下肢有的粗壮,有的细弱,显然不是来自同一个人,或者说,不来自同一具尸体。 因为,这些让我想起了老鼠啃咬的断臂。如果说怪物与食人老鼠没有半点关系,我自己都不会相信。 老邢大步走上前去,猛地掀开床板,下面空空如也,除了一个深不可测的黑洞。黑洞旁边堆了些新土,应该是刚挖不久。 禹波睡的床是那种简单的铁架单人床,上面铺了层木板,很容易就能掀翻。 “老邢,你刚刚怎么不开枪,白白让那个怪物给跑了。”我朝着老邢抱怨到。 老邢冷冷地说:“你以为枪枝就是那么容易拿出来的吗,我们警员的枪枝,都是统一存放在警局交给专人管理,只有特殊任务时才准许使用。” 这个我还真不知道,在警匪片里,警察的枪枝都是随身携带,这造成了我的误解。 “现在该怎么办?我怕受此惊吓,怪物很可能再也不会出现了。”我对着老邢说。 老邢盯着洞口沉默半晌,从我手中取走手电筒说:“你回去通知警察局,我下去看看情况如何。” “要不我们一块下去吧,如果发生什么事情也好有个照应。”我沉声向老邢建议到。 老邢想了想,沖我点点头,算是应允了我的建议。 看来每个人对于未知的黑暗与孤独都是充满恐惧,这是人的天性。即使老邢这样坚强的人,也无法摆脱这个定理。 老邢拿着手电筒照进黑洞,下面应该是下水道,里面坑坑洼洼,还有积水反射着手电筒的光。洞口仅仅允许单个成年人通过,真不知道怪物那肥胖的身躯是怎么钻里面去的。 “明子,刚刚你看清楚了那女人的样子没有?”老邢声音低沉地向我问到。 我有些噁心地说:“看到了,身躯和甲壳虫似的。那样子真让人噁心,就像一堆会蠕动的肉球。” 老邢目光扫过地上的残尸断骸说:“样貌倒是其次,从这些尸体来看,她才是真正的食尸人。” 我点头说:“的确如此,食人老鼠应该就是碰到食尸女吃剩下残骸,所以才躲到通风口偷吃。” 老邢接着推理到:“食人老鼠都能长的那么大,说明食尸女已经吃过很多尸体。而她现在连老鼠肉都吃,那只能说明……” 我瞪着眼睛看着老邢,眼睛里面充满恐惧,吶吶说到:“那只能说明尸体已经没有了,所以她才会飢不择食连死老鼠都吃。” 老邢焦急地说到:“如果没有尸体的话,食尸女极有可能重新制造尸体,也就是杀人。” “走,快点,我们趁着她杀人前赶紧找到她。”老邢撑着洞口一跃而下。 我紧跟着老邢,也跳进了黑洞之中。 落脚点没选准,我跳到一个坑里面。下水道里的积水溅了满裤腿。 “什么玩意,这么多水坑。”我抱怨到。 老邢拿着手电筒,走在前面说到:“没时间抱怨了我们得赶紧找到她。” “老邢,你说食尸女是人是鬼?”我走在老邢身后说。 老邢的脚步明显顿了一下,不过又坚定地走下去说:“管她是人是鬼,一定不能再让她伤害无辜的人。” 我摸出猫脸人玉佩,玉佩没有任何反应,说明食尸女不属于亡灵。 其实我刚刚想告诉老邢的是,如果食尸女是鬼的话,用猫脸人玉佩寻找起来更方便。但是,既然猫脸人玉佩没有反应,那就不提这茬算了。 第45页 下水道七拐八折,就好像走不到尽头。之所以不走下水道另一边,是出于老邢的直觉。 还好一路走来,我们碰见了越来越多的残骸,说明我们离食尸女的老巢越近。也就是说,我们现在走的道路是正确的。 下水道里面无比死寂,连老鼠都看不到。时不时从下水道旁边的管道流下来股股脏水,里面有些死鱼烂虾,令下水道里充满了恶臭。 我和老邢借着手电筒的光,在黑暗中摸索前进,却久久不见食尸女的踪影。 这时,前面隐隐约约有人类的声音。 老邢立马关掉手电筒,我跟着他慢慢地前行。 人类的声音越来越大,我注意听着,没留心就撞到老邢身上。 老邢悄声说:“别动,这里有扇门,老巢应该就在门后。” 我和老邢都没有再说话,两人仔细地听着。下水道里面的流水“哗哗”地静静流淌,遮住了我们的呼吸声。 …… “社长,我们的实验成功了吗?”是一个青年男人的声音。 另一个中年男人的声音笑着说到:“11号实验品算是半个成功的实验品,她虽然保留下来生命,但因为脑细胞死亡大半,所以智慧却处于野兽的水平,完全达不到我满意的水平。” “社长,还有个问题需要注意下,由于11号实验品能量消耗过大的缘故,我们的实验材料准备已经不够用。最近11号实验品就由于食物不够的问题,多次盗取我们的实验素材,躲到实验基地外面偷吃。”青年人声音说到。 中年人的声音不满地说:“查清楚11号试验品去过的地方,尽量别让她引起其他人的关注。” 顿了顿,中年人接着说:“如果仅仅有少数人知道11号实验品的存在,那我们就把他们杀掉做成食物储备好了;如果被很多人知道,那我们就只能转移实验基地了。” 青年人“恩”的应了声说:“好的,社长,我会尽快查清楚。” “也不必这么紧张,如果实在没有食物的话,把11号实验品从下水道放出去也没事。我们的孩子,可不能做温室里的花朵哟。”中年人幽默地说,引来青年人附和的笑声。 中年人的黑色幽默实在让我高兴不起来,我已经大致猜测出他们口中所说的种种。 如果没有猜错,他们口中的11号实验品,就是食尸女;而食物储备以及实验素材,应该都是人类的尸体。而他们的基地与社团,不言而喻都是用来从事黑暗的非人道实验。 中年人和青年人又讲了些关于11号试验品的事情,我听着心惊肉跳。 从他们零碎的言语中,我基本可以推断出食尸女的由来。 食尸女原本是个普通妇女,回家的路上出了车祸,被大卡车拦腰压过,当场假死。 食尸女家属将她送到医院后,中年人骗其家属说她已经死亡,需要就地消毒火化。而实际上由于求生意识极强,食尸女还没有完全死透。 中年人应该是医院的一名医生,他为了研究他邪恶的实验,动手术将食尸女进行改造,用催生剂缝合食尸女的肚子,并重组其器官,在肚子下安装六只腿。只是,由于实验素材不足的原因,导致食尸女的腿部不完善,是个残次品。 最后,无比邪恶的中年人对食尸女进行脑部雷射照射,使其记忆归零,然后催眠让她认同她自己的身份,并使其以吃腐食为生。 通过只言片语,就可以人体改造过程的严谨性。 第二十六章 恐怖实验基地 这是一个极为庞大的组织,我心里感嘆到。 能够拥有如此高科技的人体改造技术,还能够做到保密性如此之强,那只能说明这个组织一定有着极为严密的体系。 我心里这样感嘆到时,中年人和青年人的谈话已经结束,门后面传来阵阵食尸女的哀嚎声。 看起来,他们对食尸女又开始做起所谓的“实验”。 “明子,我们撤。”老邢拍着我的肩膀低声说。 我心里充满了疑惑,但这个时候也没法多说什么,只能跟着老邢在黑暗中摸索前行。 估摸远离了那扇门,老邢才打开手电筒,虽然下水道里面还是黑漆漆的,但至少有了那么点令人安心的光亮。 “老邢,刚刚你为什么不……?”我再也忍不住心中的疑惑,开口就准备问到。 还没等我的话完全说出口,老邢就接着我的话说到:“为什么不进去抓了他们是不是?有两个问题你想过没有,其一,那扇门如果是从里面反锁的该怎么办:其二,即使我们侥倖进去了,凶手的情况你知道吗,我们该怎么应对包括食尸女在内的所有敌人。所以,我才会选择暂时撤退。” 我跟着老邢没有说话,之所以没考虑到这些,是因为有老邢这个警察在,我就没考虑那么多。 毕竟,在警匪片里面,警察都是万能的,充满个人英雄主义色彩。 还在想着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时,老邢忽然问我:“明子,你说过,离这儿不远有个医院是吧?” 因为提到过送禹波去医院的事,所以我顺便也向老邢提过禹波家附近有医院。 “是啊,老邢,有什么问题吗?”我反问到。 第46页 老邢自言自语地推理到:“既然有医院那就应该有太平间,有太平间就会有尸体,有尸体他们的实验才会有素材来源。这么说的话……” “这么说的话你就要踩到水坑了。”我对着老邢说。 老邢在推理时都不看路,差点踩到水坑。 老邢低头看到水坑,灵巧的跳到旁边说:“明子,我知道了,他们的实验基地应该就在附近的医院。” “听你的分析我就全知道了。不过现在最要紧的事情是,我们现在该怎么上去?”我指着前方下水道的有亮光的上方墙壁说。 不知道走了多久,我们终于走到了禹波的出租屋下面。 “明子,你先踩着我的肩膀上去后,再把我拉上去。”老邢走到亮光下面,蹲下来说。 我踩着老邢的肩膀,双手伸出洞口,用力撑起身躯,费了好大劲才爬出黑洞。 我将禹波的床单搓成麻绳状,递到老邢面前。 老邢将手电筒别在裤腰,双手抓住床单,猴子似的麻利地爬到洞口边,伸出双手撑着地面,一跃而起。 “警察果然就是不一样,如此轻松就完成了这么高难度的动作。”我羡慕地说。 老邢看了我一眼说:“以前在警校里可不止学了这些,我会的东西还多着呢。好了,废话少说,赶紧去医院抓人。”说完他就火急火燎地朝着门口跑去。 刚跑两步,老邢又回过头来,重新找到个塑胶袋将地上的残骸裹起来,带回警局当做证据。 我坐着老邢的警用摩托车,一会儿工夫就来到警局。 老邢用值班室的座机给陈组长打了个电话,由于有我在旁边做人证,案情很快就得到陈组长的重视。答应与上级沟通后,陈组长就挂断了电话。 我陪着老邢在警局等了约二十分钟,陈组长带来了几车全副武装的警察。 “有什么事情车上。,明子,你赶紧带我们去你说的那家医院。”陈组长显得很匆忙,下车就拉开车门,示意我和老邢说。 我们坐上警车,朝着医院方向驶去。我坐在副驾驶的位置,给司机指引方向位置。老邢坐在后排,向陈组长详细汇报情况。 警车呼啸着到达医院后,陈组长下车果断地说:“所有人戒备,任务组人员随我潜入,目标是医院太平间。” 全副武装的人员分为两部分,大部分成员留在警车旁边警戒,而一小部分人员跟随陈组长一起潜入医院之中。 我跟着老邢,也进入医院之中。 这个时候大部分病人已经闭房休息,只有护士等工作人员还在来回走动。 但即使如此,警察的行动还是引起了一阵阵骚乱。而我和穿着便装的老邢趁着骚乱,不断地向医院深处挤去。 太平间一般都在医院的地下室,而那里就是警方和我所要去搜查的地方。 不过在前进的过程中,我发现越来越多的医护人员有意无意地阻挡我们的去路。我和老邢还好些,身穿警服的潜入警员几乎是寸步难行。 “恐怕这间医院大部分工作人员,都是那个恐怖实验基地的成员。”我紧跟着老邢,低声对他说。 老邢没有回头,而是说到:“别管他们,陈组长自会处理,找到太平间要紧。” 说完这些,老邢捉住个正在朝门口逃跑的护士逼问到:“你们医院太平间在哪?” 护士穿着白色的护士服,冷淡无比地说:“你们是什么人,为什么要告诉你们?” 老邢掏出随身携带的警察证,放到护士面前。 护士舔了下上妖艷的红唇说到:“警察啊,嘿嘿。” 我注意到护士两颗犬牙异常地细长,恐怕也是经过人体改造之后的怪物。于是,我掏出猫脸人玉佩使劲朝着她太阳穴拍去。 护士刚准备再张口,我的猫脸人玉佩已经砸到她头上。 护士惨叫了声,身子软倒下去。 老邢疑惑的看着我,想要开口询问。 我焦急地说:“我们得赶紧找到太平间,别管这个护士了,她不是人。” 果然,地上的护士变得脸色铁青,脸上长满黑乎乎的绒毛。 老邢跟着我跑到医院走廊尽头,看见拐角处有条通往底层的斜道。斜道尽头的合金伸缩门上,写着“太平间”三个诡异的红色大字。 太平间的门是关着的,老邢和我只能在门口徘徊。 这时,几个医护人员也来到这里,他们带着大大的口罩,看着我和老邢,其中一个阴森森地说:“你们怎么能活着在这儿。” 我低声对老邢说:“小心,他们可能都不是人类。” 老邢和我警惕地看着他们,没有人再说话。 他们肆意地看着我和老邢,那眼神,就好像在看两个死人。 这时,他们背后有警察队员出现。原来是陈组长带人赶到。 发现背后来人,几个医护人员急忙逃跑。老邢大喊到:“别放走他们,他们也是凶手。” 后面的一名警员反手抓住个医护人员,居然被拽出几米远。 被抓住的医护人员张口就朝警员的手咬去,“咔嚓”一声咬掉半个手掌。 警员痛的大叫,血流不止。 第47页 “嘭”地声枪响,医务人员被击倒在地。这回,是陈组长开的枪。 陈组长简单地安排两人护送伤员撤离后,命令队员攻破铁门。 几名警员对着合金门的连接处就行整点爆破,两分钟后,合金门轰然倒地。 太平间里很正常,除了一排排尸体外没有其他。 “都给我仔细搜索,这里一定有暗间。”陈组长大声说。 大家在停放满尸体的太平间里面搜索起来,只是到处找都找不到任何痕迹。 “陈组长,是不是根本没有什么恐怖组织,都是老邢为骗取功劳胡编的。”其中一名年龄不大的警员说到。 老邢听着火冒三丈,推搡着那名警员说:“你个臭小子才胡说八道嘞。你是眼睛瞎了还是怎地,刚刚的那名同事手都快被咬掉了,你他妈的没看到?” 那名警员不断后退,最后撞在一个躺有尸体的铁床上。 “哗哗”的一阵机关滑动,铁床移动开来,下面露出个阶梯。 “走,下去看看。”陈组长率先冲到下面去,其他警员紧随其后。 我跟着老邢,最后走下阶梯。 来到更深层的地下室,我看到了什么? 半个医院大小的基地,里面有着很多闪着金属冷光的精密仪器,仪器里浸泡着包括食尸女在内的许多套人或动物的完整器官。 基地尽头,有两拨人在对峙。一方是陈组长和手拿枪械的警察,另一方是一群白衣褂的医护人员。 在医护人员中,我居然看到了一个熟人。 章扬!他还是身穿黑色夹克,满脸鬍子,在周围的白大褂中特别明显。 章扬也看见了我,轻轻地朝我招了招手,做出两个音节的口型,然后按下耳边的一个按钮。 我认出他的口型,他说的是—“再见”! 几个仪器忽然炸开,里面跑出四个怪物。一个是食尸女,另三个也是人形怪物。怪物门狂嚎着,朝着人群扑去。 这时,部分医护人员也扯下口罩,露出尖利的牙齿到处撕咬。 警员们怕伤到自己人,只能对着敌人胡乱开枪。 警察和怪物混在一起,章扬带着几个医护人员,趁乱打开基地另一边的铁门跑掉了。 我也被身边的一个怪物缠住,脱不开身,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章扬一行逃跑。 第二十七章 永生社 缠住我的是只有着锋利爪子的怪物,他的身上长满青绿色的鳞片,没有手指,手掌上伸出几只爪子,爪子长而尖利。 这只怪物并不与我搏斗,而是趴在墙壁上到处游走,稍不小心就会被他划开几道伤口。加上他的速度极快,可以说是怪物中最难缠的一只。 警员们在陈组长的带领下站稳队形,开枪不像开始那么随意。很快就清理了许多露出尖牙的医护人员,并且击倒了两只体型巨大的怪物。 剩下的食尸女也被打的只能被动防御,只是由于食尸女不断吞食同伴的尸体,才勉强撑住没倒下。 食尸女的再生功能十分强大,只要不被击中要害,她都能通过进食缩小伤口,甚至是再生躯体。而且,出于战斗形态的她,上躯完全缩进肥胖的肚子中,只留下一张脸观察四周动态。这使得警员们的射击几乎失效。看来在短时间内,是无法彻底消灭食尸女了。 还好,枪械伤害让食尸女无法发动有效攻击。这让陈组长可以带领小部分警员,腾手收拾最后一只怪物。 最后一只长爪怪物的天性十分谨慎,配合他灵巧的移动,使得所有枪械攻击基本落空。 令人欣慰的是,目前警方处于主动地位,基本局面已经被陈组长控制。 长爪怪物似乎对我身上的某些东西特别感兴趣,即使被重重包围,也总是穿插在空隙中,有机会便接近我。 陈组长发现这一点后,命令其他人到:“你们几个包围着这只怪物,我来制服他。” 几名警员迅速以我为中心,围出个包围圈。陈组长做好举枪姿势,谨慎地走到我身边。 老邢从仪器设备台上取出两柄锋利的手术刀,双手持刀,解决掉最后一个露出尖牙的医护人员后,挤进包围圈,警惕着走到我身边。 陈组长不满的看着老邢说:“你是不是不准备服从我的命令?” 老邢尴尬地笑着说:“我这不也是为了陈组长你的安全考虑嘛。再说,周围这么多同事,用枪也不如用刀方便不是。” 陈组长盯着长爪怪物的动静,没有再回答。 我和陈组长、老邢三人后背相靠,形成三人防御阵型,警惕地看着随时准备扑过来的长爪怪物。 我观察到长爪怪物趴在墙上游走,但两只青绿色的眼睛死死盯着我的上兜不放。 他那青绿色的眼睛几乎与皮肤混为一体,如果没有褐色的眼皮覆盖,根本辨认不出来。 经过我的推断,这些怪物虽然能力远超常人,但是智力却是极为低下,和动物差不多,根本不懂得掩饰自己的真实意图。 既然他盯着我上兜不放,那么他肯定是对我上兜里面的东西很感兴趣。而我上兜里,藏着的是猫脸人玉佩。 看着长爪怪物非人非鬼的模样,我忽然有些明白他为什么对猫脸人玉佩感兴趣。 第48页 同是怪物,猫脸人玉佩中的魂魄,可能对长爪怪物而言就是大补。 正如同猫脸人魂魄可以吞噬其他魂魄壮大自己一样,长爪怪物一样可以吞噬猫脸人的魂魄。 电光火石之间,我忽然有些顿悟,感到自己知道了怪物进化的真谛。 但在长爪怪物虎视眈眈的情况下,实在不适合多考虑这种问题。 “老邢,陈组长,怪物似乎对我手中的玉佩很感兴趣。我数三个数,就抛起玉佩,你们伺机攻击。”我掏出玉佩说。 果然,长爪怪物的眼球盯着我拿着玉佩的手来回移动。 陈组长和老邢“恩”了声,算是回应。 “三!”“二!”“一!”刚刚喊完,我就把玉佩上抛。 长爪怪物抓住机会,四肢发力,从墙壁上一跃而下。 陈组长侧身下蹲,摆好姿势,对准长爪怪物拨动手枪扳机。 长爪怪物由于滞留在空中,无法借力,只能结结实实挨上这枪。 老邢趁在长爪怪物落地之前,滑行到长爪怪物身下,右手中的手术刀精准地朝着长爪怪物的心脏部位刺去。 长爪怪物身躯诡异的在空中使劲扭动了下,居然躲过老邢的致命一击。 不过,手术刀还是深深刺进长爪怪物的大腿。 长爪怪物落地后,恶狠狠地朝着老邢露出尖牙,做势欲扑。 “老邢,小心怪物发狂。”陈组长冲着老邢说到,同时举枪瞄准长爪怪物。 谁知道,长爪怪物居然扭头就跑。大家都在防止长爪怪物暴起伤人,没有做好防止逃跑的心理准备。 由于准备不足,加之长爪怪物动作十分灵敏。居然让怪物冲出包围圈,朝着下水道铁门方向跑去。 陈组长连忙开枪射击,只不过被长爪怪物扭动着身躯躲过了。 走到半途,爬行在墙壁上的怪物忽然改道,扑到食尸女的脸上狠狠抓了道伤疤。 被划破眼球的食尸女哀嚎着伸出上身,发狂地攻击周围,好几个警员猝不及防,被重重地摔倒一旁。 由于食尸女的阻挡,长爪怪物已经逃到门口。 这时,一柄手术刀准确无误地插到长爪怪物的胸口。 原来老邢一直对准门口,就等着是这穿心一击。 长爪怪物艰难地回过头,看向老邢的方向,眼神里充满了怨毒。 这时候,食尸女由于发狂的缘故,上躯毕露,给了警员可进行有效射击的机会。 最后,食尸女被陈组长一枪爆头。食尸女的身体渐渐趴到在血泊之中,成为了真正的尸体。 陈组长交待好属下处理尸体的任务后,来到老邢旁边说:“老邢,这次虽然你违反了我的命令,但及时杀掉了怪物算是功过相抵。” 老邢后怕的说:“这只怪物智商极高,如果没有被杀死的话,可能危害性极大。” “那就让我来彻底杀死他好啦。”我已经捡起猫脸人玉佩,来到长爪怪物身边。 我把猫脸人玉佩放在手中,玉佩化作一道流光,显现出猫脸人法相,跳到长爪怪物的身上。 猫脸人法相从长爪怪物身上拽出个青绿色的小壁虎魂魄,放到口中,闭眼舒服地咀嚼。 “这回才算是形魂具灭。”我笑着说。 异变忽生,长爪怪物的身上,又出现了个头颅大小的圆球魂魄,张开血盆大口咬掉猫脸人法相的半截身躯。 猫脸人法相痛苦不堪,低头朝圆球魂魄咬去。 这时,猫脸人法相还没有完全消化的小壁虎闪着绿光,轰然爆炸。 虽然听不见爆炸的声音,却明显能感觉到爆炸的力量。 接二连三的攻击让猫脸人法相萎靡不振,无法动弹。 几口之下,圆球魂魄就将任人宰割的猫脸人法相吞噬干净。 这一切的发生时间太短,我们还没来得及反映过来,圆球魂魄已经飘浮到空中。 最后,圆球魂魄显现出一张面带邪笑的脸,转身飘进下水道。 老邢和我准备追出去,被陈组长拦住了。 老邢锤着墙说:“我早知道这帮怪物会从下水道逃跑的。” 陈组长面色铁青的说:“这不怪你,下水道本来就是通往各处,很难确定逃跑方向。” “回去后,加大人员资金调动,灵异调查小组一定要加大调查的力度。”陈组长最后这句话,是对着我说的。 我苦笑,灵异方面人才的寻找,我也是爱莫能助啊,只能走一步算一步咯。 在警方带着怪物尸体收队回警察局后,我是满身疲惫地回到酒吧。 什么都没想,我只想沉沉地睡一觉。 几天后,老邢又来找我喝酒。他告诉了我些警方调查到的消息,从几个不是怪物的医护人员身上逼供出来的消息。 制造这些怪物的恐怖组织叫做“永生社”,永生社的终极目的符合它的名字,就是追求长生不老。 这几名医护人员,以前都是无业游民,加入到永生社才算有份工作。但是他们只能算是永生社低级成员,连进化的权利都没有。 而所谓的进化,就是改造部分人体器官,使其拥有部分动植物的能力,当然,据说也可以延长寿命。 最后,老邢说上级对这个邪恶恐怖组织十分重视,要求尽快破案。 第49页 我感到有些疲惫,不愿意捲入这次事件之中。 “老邢,我可能了解一些情况。”虽然很不愿意,但是我还是尽力配合警方的工作。 老邢喝着酒说:“哦,说来听听。” 于是,我把章扬的事情告诉了老邢。事实上,我也不确定章扬这个名字和身份是不是真的存在。 很多时候就是这样,知人知面不知心,你根本无法确定所谓的熟人是不是真的相熟。 “这个人我回去查查。”老邢记下我所提供的信息说。 我喝了两口闷酒,抬起头坚定的说到:“老邢,如果有可能,我不想再捲入永生社的事件之中,” 老邢有点惊诧地看着我,随即释然:“如果有可能,谁想捲入危险之中,安心呆在家中多好。但是,这可能吗?” 我俩都没有再说话,开始喝起了闷酒。 但我没想到的是,后来连我所爱的人,也成为永生社的怪物。但这已经是很久很久以后的事情。 第二十八章 婴灵仔仔(上) 最近总是有员工向我反映,酒吧里面发生了些奇怪的事情。 这天我下楼时,碰到打扫卫生的王姐。她向我打招呼后说:“曹总,最近我打扫卫生时,总会发现有很多撕碎的纸片,扔的到处都是,就像有小孩儿在做恶作剧。” 酒吧里的员工,像小代这些年龄小些的都称呼我“明哥”;像王姐这样年龄大些的都称呼我“曹总”,我告诉她很多遍,称呼“业明”或者“明子”都行,但还是不管用。 王姐是个乡下来的中年妇女,开业时招聘清洁工时她就过来了,算是紫调酒吧的一位老员工了。 想当初之所以给我的酒吧起名“紫调酒吧”,是因为想着夜晚营业的酒吧,紫色多少有些神秘感。 现在想想,我的酒吧开业两年多,发生的诡异事件还真不少,现在还莫名其妙的成为警方暗地支持的灵异沙龙总部。真是造化弄人,事情总会朝着你想像不到的方向发展。 这时,我忽然想起了个有趣的细节,当初和郁薇见面时,她称呼我为“陈业明”,而我居然神使鬼差的答应了。如果那时候的她不知道我的名字还情有可原,但连我自己都会记错,真是有趣。这说明我和郁薇的相遇,也算是命中注定吧。 想到郁薇,我的神色变得有些黯然。 “曹总,你怎么啦?”见我半天没反应,王姐出声问到。 我“哦”的一下才反应过来说:“刚刚你说什么?” 不知道怎地,郁薇消失后,我老是容易跑神。 王姐也知道我因为情伤投江的事,所以没有怪我,而是将刚刚的话重复一遍说到:“曹总,我说最近我打扫卫生时,总会发现有很多撕碎的纸片,扔的到处都是,就像有小孩儿在做恶作剧。”末了她补充了句:“这回你听清了吧?” 我尴尬地摸摸头说:“这个问题,可能是那位员工不小心把垃圾弄撒了吧。” “我看不像,倒像是有阴灵作怪,不然怎么会连女厕所里面都有。”王姐手拿扫把,摇头低声说。 王姐这种年龄段的女人,最容易疑神疑鬼;加上乡下迷信气息浓厚,很容易就把事情往诡异事件上想。 我皱眉说到:“王姐,别胡说,酒吧里面人来人往,怎么会有鬼呢?”接着我笑着安慰她:“应该是你想多了吧。” 王姐答应了声,仿佛安心了许多,拿着扫把继续打扫卫生。 我笑着走下楼,没把这个小插曲放在心上。 夜晚一点多,我正无聊的坐在吧檯前喝鸡尾酒,禹波停下工作过来找我。 说到禹波,不知道他是倒霉还是幸运。两次搬家,家里两次出现怪物。到医院疗伤,却到了永生社的恐怖医院。 不过每次都能够逢凶化吉,第一次遇到猫脸人后就找到了工作;第二次碰到食尸女后,就名正言顺地搬到酒吧的二楼来住。在医院搏斗怪物的那天,他由于被注射了防感染疫苗,安心睡了整晚,什么事都不知道。 “明哥,我的电脑不知道怎么回事,老是自动开关机,就像有人在摁开关机键一样。”禹波走到我跟前说。 我端着酒杯说:“你是学计算机的大学生,遇到这种电脑问题怎么能过来找我呢?” 我虽然偶尔也会玩玩电脑,但是若说到电脑问题的解决,这还真不是我所擅长的。 小代在旁边继续调酒,装作没听到我们的谈话。不过,看到禹波吃瘪,他的嘴角扬起,露出一丝微笑。 由于阿莓的缘故,小代和禹波的关系还是没有缓解,两人互相不搭理对方。 禹波不好意思地说:“我检查了下电脑控制面板,设置连接都没有问题啊,就是不知道为什么总是自动开关机,除非是电脑接触不良。” 我侧头调笑禹波说:“你不会是等着我给你配置台专用电脑吧。” 招聘时提到过给禹波配置电脑的事,但我现在还没有这个打算,因为酒吧暂时用不着专门配置电脑。 禹波有些急了,拉着我的手说:“明哥,真的不是这样,你过来看看就知道了。” 我跟着禹波来到前台,他打开电脑,示意给我看。 第50页 我坐在电脑前,手握滑鼠。试着随意操作一些程序,玩了会游戏,又打开工作文档,什么都没有问题。 那个时候网络还不是特别普及,事实上电脑也没多少。附近居民基本没有联网,自己单独拉网线又很不划算。在网线不好连接的情况下,禹波的电脑只能进行单机操作。 “禹波,你不会骗我吧?”我对着站在旁边的禹波说。 禹波摸着脑袋说:“没可能啊,刚刚不是总自动开关机么?怎么现在没事啦。” 我指着电脑说:“看,这不是好好的嘛?” 仿佛在验证禹波的话,电脑忽然关机了。 这回轮到禹波得意了,他笑着对我说:“明哥,这回你应该相信了吧。” 我检查了线路,确实没有问题啊。于是,伸出手准备去按开机键。 我的手还没有摁上按钮,就接触到一个柔软的东西。低头看去,什么东西也没看见。 电脑主机诡异的闪烁起来,这说明刚刚有人摁下了开机键。 但是除了我之外,此时没有人接触电脑。我的手,确确实实没有还没有接触到主机。 那就是说,真的有阴灵存在! 我对自己的推断吃惊不已,不过还是面无异色的问到:“禹波,你开关机时,有没有遇到什么奇怪的事情?” 禹波疑惑的说:“没什么奇怪的事情啊,主机还是好好的,电脑各方面功能都没有问题。” 我沉下心,建议禹波说:“可能真的是由于接触不良的问题。这样吧,你的电脑就先不用关机了。开机后,你在开关机上贴上胶布就好。” 听了我的话之后,禹波找来胶布使劲贴紧开关机键。果然,电脑运行了很长时间也没有问题。 我看没事了,就回到吧檯前,装作无事似的继续喝酒。 “小代,你说这个世界上有阴灵吗?”我趁着人少了些,向小代问到。 小代继续调着酒,没有抬说头:“有的人说有,又有人说没有,还有人说鬼只是种磁场而已。但是,谁又能真正说的准呢?” 给自己调出一杯鸡尾酒,小代看着举在手中的酒杯,深沉地说:“但是我相信,这个世界是有鬼魂存在的。” 我拍着小代的肩膀,笑着说:“好了,你就别对我装神秘了。你说说,如果有阴灵,那么它们都在那里呢?” 小代摊开手说:“我也不知道,但我估计,它们最后都去了一个神秘的地方,要么就是沉睡了。不然,从古至今这么多亡魂,塞也能把我们周围的空间塞满。” “这么说,你还是不确定了?”我调笑小代说。 “谁说的,前些日子碰到诡异案件中的那个冻库老闆不就是鬼魂存在的证明么。”同我辩论完,小代奇怪地问到:“明哥,你怎么忽然问到这个?” 我端起酒杯,装作无所谓的说:“没事啊。对了小代,你的玄猫玉佩不是可以预测哪儿有阴灵吗?拿出来测测,我们酒吧里面有没有奇怪的东西。” 小代边掏出玄猫玉佩边说:“我的玄猫玉佩只能测试出那些有恶意或者知道其生前八字的鬼魂,如果所有的鬼魂都能测出,那这么多鬼魂我怎么测试的完?” “对了,明哥,我不是给你了个猫脸人玉佩吗?”小代忽然想起什么,向我问到。 我把猫脸人玉佩被圆球鬼魂吞噬的事简单说了下。听完我的话,小代皱眉说:“让这个圆球鬼魂逃跑了,无异于放虎归山。” 我笑着说:“不是还有你的九尾猫玉佩在嘛,怕什么。” “明哥,事情可能没这么简单。事实上,圆球魂魄已经不属于亡灵的范畴,倒更像是种生物,和玄猫法相一样可以对肉体进行攻击。而且,它还可以依附到肉体上,那么它的形态将会千变万化,让人防不胜防。”小代摇摇头说到。 我还真的没有考虑这么多,早知道无论如何也不能让圆球鬼魂给逃跑了。 但现在想这些还有什么用呢?走一步算一步吧。 于是我对小代说:“到时候再说吧,你先用玄猫玉佩测测,酒吧里面到底有没有鬼魂。” 小代取出个普通的玄猫玉佩,这些玉佩都是小代用刚死去猫的灵魂制作的,没有什么攻击力,只能凑合测试有没有诡异之处。 九尾玄猫玉佩被小代当宝似的藏着,从上次收复猫脸怪人之后,我就没见他拿出来过。 小代把玄猫玉佩摆在桌子上,念着些奇怪的咒语。 念咒语的原因,小代曾经解释说,这些普通家猫的魂魄,都没有什么灵气,必须得配合咒语才能驱动。 摆在桌子上的玄猫玉佩在小代的驱动下,不停地旋转着。忽然,玉佩停留下来,闪着微弱的绿光。 “这代表什么?”我向小代问到。 小代满脸疑惑的说:“红光说明有恶鬼,红光越盛说明恶鬼怨气越大。至于绿光代表什么,我还真的不知道。” “不过有一点可以确定,光芒微弱说明这个阴灵的灵力还不是特别强。”小代补充说。 第二十九章 婴灵仔仔(中) “只要不是恶灵就好,稍稍惩戒下它,别让它再给我们酒吧添乱就行。”我端起了杯小代刚刚调好的鸡尾酒,轻声说。 第51页 现在我对这些鬼怪已经不如当初那般恐惧到无法容忍,经过食尸女等诡异事件之后,我对鬼怪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 无论是人是鬼,都是靠着心中的执念而存在。若是没有执念,生如行尸走肉,死则魂消魄散。 小代说人死后的亡魂,最后都去了一个神秘的地方,要么就是沉睡了。我宁愿相信有这么个神秘的地方,那里漂浮着无数安静的灵魂,那个地方就是极乐世界。 佛家语中的极乐世界:“乃永离众苦,第一安隐之谓。”众苦者,生、老、病、死、怨憎会、爱别离、求不得、五阴炽盛等八苦也。 倘若爱恨情仇皆不留记忆,悲欢离合俱无动于心,那么自然得到真正的极乐了。不过,这样的人生,还有什么意义呢? 说到底,种种因缘随人而起,自是成为生命长河中的部分,成为此生的羁拌。 小代等我发呆完自己回过神来,才慢悠悠地晃荡着酒杯说:“明哥,不是你说惩戒就能惩戒的,现在我连它的踪迹都不知道嘞。” 我放下酒杯说到:“这个我知道,这个阴灵喜欢撕碎纸片到处乱扔,还喜欢不停地摁禹波的电脑开关键。”想到王姐和禹波的遭遇,我觉得有些好笑。 这个阴灵,还真是小孩子心性,喜欢调皮捣蛋。 小代笑着说:“真是个有趣的鬼魂,行为就和弱智差不多。” 刚说完这句话,小代就“啊”的叫了一声。挽下袖子,小代的手臂上,就这么多了两排浅浅的牙印。 我和小代对看了一眼,可以确定,这就是那个阴灵干的。 “嘿嘿,小代,谁让你说别人是弱智的,现在好了,被人家咬了一口吧。”我调笑着小代说。 小代不高兴地说:“好你个鬼魂,老虎不发威,你当我是病猫啊。”说着从兜里掏出珍藏的九尾玄猫玉佩,贴着手臂上的牙印处稳而慢地拂过。 牙印消失了,小代手臂上,只剩下微红的印记。 接着,小代举起九尾玄猫玉佩,口中低念咒语。 只见一缕红光从九尾玄猫中到处流动,却不确定它最终停在何处。 “这是干什么?”我好奇地问道。 小代解释说:“这是阴灵自找的,它在我手臂上留下牙印,牙印上就残留有它的阴气,只要我的玄猫玉佩收入它的阴气,就可以确定它躲在那里。”他指着九尾玄猫玉佩说:“看到没有,红光就代表阴灵的位置。只要阴灵有所移动,在玉佩上就有反映。” “那你也没办法捉住它啊,怎么惩戒?”我看着九尾玄猫玉佩上不停移动的红光问到。 小代从裤兜里掏出卷细细的红绳说:“没关系,看我的。” 然后,小代停下调酒的工作,手里拿着红绳,按照九尾玄猫玉佩的指示,大致用红绳圈出个范围。 小代的行动是在默不作声中进行的,没有影响其他顾客;加上酒吧里面光线比较暗,还真没多少人注意到他的行动。 我猜出来小代是要干什么,于是调笑说:“小代啊,你的捉鬼方法和调酒方法一样,都是那么单调。” 小代回头,对着跟在身后的我说:“这还不都是因为,我不是器法宗正式弟子的缘故。再说,酒只要好喝就行,捉鬼方法只要管用就行,要那么多无用的花样干嘛。” 我“呵呵”笑着回应,不过,又有些好奇的问:“小代,器法宗的长老那么重视你,你自身又有灵根和福缘,怎么不去器法宗修炼啊?” 小代盯着九尾玄猫玉佩,没有再看我,而是低声说:“这件事以后再说,现在起尽量不要出声。根据玉佩显示,马上就可以捉住这个阴灵了。” 红绳的范围越收越小,最后在酒吧过道里只留下半米的圈子。 果然,红光也在九尾玄猫玉佩上停留不动。 这时,我的耳边传来低低的声音,声音不大却感觉嘹亮,就像有小孩子在夜晚啼哭那般,有些渗人。 小代咬破手指,挤出两滴鲜血抹在眼皮上,疑惑地看着红绳圈出的圈子中,似乎看到了什么。 “这样就可以看到这个阴灵吗?”我还是忍不住,出口向小代问到。 小代低声说:“恩,应该能行。” 我有些无语地说:“你也不确定吗?” 小代“恩啊”了声说:“我以前也只是听说而已,不过现在可以确定的是,这样可以模糊地看到个鬼影。另外,据说牛的眼泪也可以看见鬼,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我也学着小代一样咬破手指,挤出两滴鲜血抹在眼皮上,看向红绳圈出的圈子中,我看到了有些诡异的事情。 只见红绳圈出的圈子中的地上,有着两个小小脚掌的虚影。在往上看去,却见不着身子。 胖乎乎的脚丫,如同新生的婴儿。如果真是个婴儿定是相当可爱,但在这种情况下,就显得有些恐怖了。 小代拿着九尾玄猫玉佩,准备走上前。 我拉住小代说:“稍稍教训下就可以了,没必要伤害它。” 小代点头说:“放心吧,我不会拿它怎么样的,让它受点苦头就行。” 拿着九尾玄猫玉佩,小代走到红绳圈出的圈子之中。 第52页 小小的脚掌不停地后退,最后推到红绳边缘,却仿佛碰到了无形的墙壁,再也退不动了。 我看着有些不忍,走进圈子中,用手挡住小代说:“算了,将它放走好了,它也没犯什么大错。” 我也不明白自己怎么忽然慈心大作,忽然有了保护这个阴灵的想法。 那种感觉,就像看着身边的小孩,不自觉就有种喜爱和保护的欲望。 小代奇怪的说:“明哥,你怎么啦?我不过就想把它稍稍教训一下,然后送回它该去的地方而已。” 我摇摇头说:“还是算了吧。” 正在我和小代争论时,我的手指忽然有异样的感觉。 就像有个柔软的舌头,在舔我手指上刚刚被咬破的地方。 低头看去,不知道什么时候,小小脚掌已经走到我的身前。 我大吃一惊,手猛地甩了下,仿佛有个东西被我甩了出去。 耳边,又想起了“呜呜”的哭声,这回声音更大。 小代疑惑地问我:“明哥,你怎么了。”接着,他向圈内看去,惊讶地说:“咦,阴灵跑哪儿去了?” 我刚准备回答,阿莓端着酒盘经过。她疑惑地问到:“明哥,阿代,你们在干嘛呢?眼皮上都涂着红色,感觉怪怪的。” 这时,阿莓打个趔趄,差点没摔倒。她低头看到脚下的红绳,没好气的说:“谁这么缺德,把绳子系在这个地方,明显是要绊住旁人的脚步啊。” 小代推了推眼镜,又尴尬地摸摸鼻子, 我偷笑,故意说:“是啊,不知道谁这么缺德。”不过,看着小代不好的眼神,我赶紧说:“好了,小代,我们赶紧帮忙把红绳收起来吧,再绊到人就不好了。” 和小代收完红绳后,我擦净眼皮上的血迹,回到吧檯继续喝酒。 “小代,你看清楚那个阴灵了吗?我怎么看着像个小孩子。”我凑到正在郁闷的小代面前说。 小代点头说:“确实是个小孩模样的鬼魂,就是不知道是不是人养的。” “这还有什么说法吗?”我疑惑的问到。 小代白了我一眼说:“那当然了,区别大了。” 接着,小代给我讲了人养小鬼和自然小鬼的区别。 原来,婴灵这东西是存在的,它是人魂魄的一种。 人体在母体中的时候,已经有微弱的意识存在,灵魂在此时就已经诞生,只是能力不强而已。 在孩童时期,小孩由于灵魂与身体的结合度还不是很密切,这时特别容易见着不干净的东西。而且,小孩的灵魂容易被孤魂野鬼勾走,这时就需要把他的灵魂唤回来,也就是民间所说的“叫魂儿”。 只有等到成年时,身体才和灵魂紧密结合,除了特殊方法外,基本不会看到鬼魂。等到年老或身体虚弱时,身体与灵魂联繫变弱,自然会容易看到鬼魂。 由于夭折的孩子还没出生或者年龄还不大时就身体死亡了,这时灵魂就会离开身体,成为婴灵。 一般的婴灵都没有什么自主意识,但经过养鬼人的专门驱使之后就不一样了。 而在旁门左道的鬼道中,有个专门的方法就是养小鬼。这种邪术传自南疆巫术,至今还在泰国等南亚地区流行。 大多数养小鬼的人,都是是偏门中五鬼行业的人。五鬼行业,就是吃、喝、嫖、赌、诈。跟这五行有关的,多是养鬼搏命,比如职业赌徒,诈骗犯,投机商人,演艺圈人士,算命的,复仇的等等。 所以这些人都是亡命之徒,养小鬼就是为了搏那丝气运,但最终几乎都是死于小鬼的反噬。 “关于婴灵,我就知道这些。”小代饮着酒说。 我安慰自己说:“这个婴灵除了做些恶作剧外,也看不出又什么恶行,应该只是因为对世界有执念吧。” 小代没有反对我的说法,但他还是提醒我说:“明哥,你还是注意些,虽然不知道它有什么意图,但防人之心不可无。” 说完,他递给我个稍有灵力的玄猫玉佩说:“这个你先带着,有什么动静它会提醒你的。还有就是,婴灵这东西,本身没有什么意识,属于中性鬼魂,它只会朝着你心里所想像的模样变化。所以,遇到婴灵也不要害怕,实在不行,当它是无形的就好。” 第三十章 婴灵仔仔(下) 我收过小代的玄猫玉佩,点头说:“谢了啊,你说的话我会注意的。” 小代笑了笑,没有在说话。 我感到有些无趣,于是上楼准备睡觉。 躺在三楼的躺椅上,感受着琳江吹来的夜晚冷风,我感到阵阵舒爽。 我手中把玩着小代给的玄猫玉佩,嘴角露出丝微笑。只不过是个小鬼,何必太在意,我有些不屑地想到。 在身上搭了条毯子,不知不觉,我就进入了梦乡。 梦中,我的身边有很多小孩,在我面前的草地上奔跑玩耍。 我就坐在旁边,看着这些可爱调皮的小孩,心里感到无比的喜悦。仿佛他们快乐的心情,也在无形中感染到我。 若是我的孩子还活着,现在也能够这般玩耍了吧。 原来不知不觉之间,我已经与郁薇分别了将近一年多的时光。 第53页 想到郁薇,我不自觉又变得有些黯然,不知道她现在还好不好。 心中最想忘记的人,却是最难忘。我甚至可以面对启薇、冷雯等深藏在心底的恐惧,却无法面对郁薇离开后的孤单。 这么想着的时候,眼前的这群孩子好像都要回家了。他们一个个地消失不见,最后,诺大的草地上只剩下个呆立不动的小孩,他茫然的眼睛里注满了眼泪,小小的身影和我一样孤单。 我看着有些不忍,起身走到他面前,轻轻地说:“我带你回家好吗?” 他小小的脸蛋扬起,水汪汪的眼睛疑惑的看着我。半晌,他还是重重地点了点头。 我牵着他的手,穿过白茫茫的薄雾,来到了处无人的游乐场。 在梦中,我从来不会去考虑事实是否真实。虽然潜意识中知道所有的事物都是虚假的,但是我宁愿相信所有都是真实的。 我和他在游乐场里面玩的很开心,空荡荡的游乐场里面,不断回荡着我和他的笑声。 玩累了,我和他坐在有轨电车上,看着透明玻璃窗外风景。 “现在玩的开心吗?”我笑着问小孩到。 小孩重重地点头说:“开心啊,我从来不知道,这世界上还有这么好玩的地方。”他侧头开心的向我问到:“你能以后每天都过来陪我玩吗?” 我“呵呵”地笑着,算是答应了他的请求。 小孩伸出小小的小拇指说:“那我们拉个勾勾,谁都不许反悔。” 真是小孩子啊,我笑着和他拉下勾勾。只是大小差距过大的两只拇指勾在一起,显得有些不伦不类。 小孩的手指很柔软,还有些玫瑰花的香气。 我翘着二郎腿,双手抱头靠在躺椅上说:“如果每天都像这么无忧无虑,那该多好。” 小孩学着我,也翘起小小的二郎腿,靠在我身边说:“是哈,每天都这么快乐多好,最讨厌每天呆在黑暗之中了,闷都闷死啦。” 说完,他手里拿着只红色的棒棒糖,讨好地递给我说:“来,心情不好时就吃个棒棒糖。” 我感到好笑,棒棒糖吗?好久都没吃过了嘞,那种甜蜜的味道只是存在于童年回忆之中。 接过棒棒糖,放在口中舔舔,有些甜甜的血腥味,这让我感到有些奇怪。 还有种神秘的感觉,告诉我现在应该害怕,就像有人在耳边低语“这一切都是幻象,这个小鬼想要伤害你”般。 “你的棒棒糖是怎么变出来的,怎么有种淡淡的血腥味?”我疑惑地向小孩问到,还以为刚刚的想法就是我的内心所想。 不知道什么时候,小孩手里又变出了只棒棒糖。他舔着棒棒糖说:“原来这叫做血腥味啊?甜甜的挺好吃啊。” 我感到十分惊诧,仔细看去,小孩口中的棒棒糖变成了我的手指。 大惊之下,玻璃窗外的景色不断变换,有轨电车就像在坠落。 我感觉到无边的恐惧,心里只想着离开这里。 “你不是说不会离开我的吗?你不是要陪我玩吗?”小孩的身躯趴在我的胸膛上,大大的眼睛里面流出血泪,喃喃的不停问到。 我感到无比的恐惧,胸口仿佛压着个巨石,窒息到无法呼吸。 危机之中,衣服里面仿佛有什么东西在闪烁。 小孩显然没料到这种情况,压在我胸口的力度忽地减轻。 我趁着这个机会,大口的呼吸新鲜空气。身体仿佛又恢复了知觉,猛地将小孩推到旁边。 有轨电车轰然撞地,接着周围便是黑暗一片。 于是我成功逃脱梦境,回到现实之中,浑身大汗淋漓。 掏出兜里面的玄猫玉佩,玄猫玉佩上不停的闪烁着红光。 刚刚应该就是玄猫玉佩救了我的命,我手捏玄猫玉佩想到。 感到捏着玉佩的手指有些疼痛,仔细看去,我的手指头潮红无比,就像要滴出血般。 特别是被咬破的那只手指头,上面还留着鲜血,刚刚结出血痂。 这说明,梦中的棒棒糖,真的就是我的手指! 什么时候起,这个婴灵变成恶鬼了?我心中疑惑的想到。 这时,我的脚上有什么东西在爬动。 我赶忙把还未完全结成血痂的手指举起,在眼皮上摸下鲜血。 只见一个小孩子模样的虚影爬过我的脚,径直朝着天台外面爬去。 爬到天台边缘,虚影回头看了眼。虽然它的身子还是虚影,但是那双流着血泪的双眼却分外清晰。 它大大的双眼里,流露出委屈的眼神,还有些怨恨。 我心底隐隐作痛,好像生命中什么重要的东西要离开我般。 等我追过去,小孩子已经完全不见踪影。 只有潮湿的江浪,扑打在围墙上,溅起朵朵白色的浪花。 我无比沮丧地下楼,这时酒吧已经歇业,小代早就回房间睡觉了。 敲开小代的房门,小代穿着睡衣,架着副眼镜,睡眼迷濛地打开门说:“哈欠,明哥,有什么事吗?” 我低沉着声音说:“我碰到婴灵了,它就出现在我的房间里面。” 小代马上就来了精神,他推了推眼镜说:“什么?明哥,麻烦你把详细情况说下。” 第54页 我把从梦中到婴灵离开期间的事情说了遍,甚至连我的心理变化也描述了下。 听完我说的话,小代皱眉说:“明哥,不是告诉你了吗,当它不存在就好。你心中越害怕它,它就越会按照你心中所想像的变化。甚至可以说,它就是你心理暗示的一种现实。尤其是最后玄猫玉佩闪烁的是红光,这说明婴灵已经由中性向恶性偏转。” 顿了顿,小代补充说:“婴灵如果出走了,就无法有效的得到足够的能力,自然会到处寻找对象,日渐扩大外游的范围。再碰到其他鬼煞山神,就会做出些可怕的事情。” 我对自己也很痛恨,这么多大风大浪都挺过来了,怎么会突然害怕一个小鬼。不过,我还是焦急的问到:“那怎么办?它好像已经记恨上我了。” 小代摸着下巴,不停的来回走动说:“婴灵能够出现我们酒吧里面,无外乎有人驱使,或者这里有它留恋的地方。” “如果是婴灵的埋骨地,这算不算?”我忽然想到什么,出口问到。 小代肯定的说:“当然算了,莫种意义上,它就是在埋骨地出生的,你说算不算。”他奇怪的问我到:“怎么啦?明哥,你知道婴灵的埋骨地?” 我点点头,示意自己知道。 因为我忽然想起,我和郁薇的孩子尸骨,就埋在三楼阳台上的花盆里。 这么说来,婴灵不是其他人养的小鬼,它就是我的孩子。 我感到有些喜悦,又有些为婴灵的出走而失落。现在的我,是患得患失的。 突然感到自己是多么笨,直到现在才想起那个埋在花盆里的生命。 我懊恼的拍了拍自己的头,为自己的愚笨感到无奈。 “还愣住干什么,赶快带我过去。如果能找到埋骨地的话,事情或许还有救。”小代催着我说。 我听见事情还有救的消息后,心中郁闷一扫而空,赶忙将小代带到三楼。 花盆上,长出来颗小小的幼芽,幼芽上抽出几片嫩叶,幼芽的顶部还有个小花苞。 说来实在惭愧,自诩父亲的我,却很少关注花盆的动态,连什么时候长出来这颗幼芽我都不知道。 小代围着花盆转了圈,又掏出玄猫玉佩测试后说:“果然是个婴灵的埋骨地,明哥,可以问下,你是为何养这只小鬼的吗?” 我挠挠头说:“事实上,我也不知道。” 接着,我把我和郁薇的过往简要的说了遍。特别是郁薇那句“它既然不能够以人的方式存活,就以另一种方式感受这世界吧”,当时以为只是戏言,没想到今日成真。 小代点头说:“这就对了,我说开始的时候,九尾玄猫玉佩显示的是绿光呢。” 接着,小代指着花苞说:“如果红色代表恶鬼的话,绿色就代表着新生。看这朵花苞,说明婴灵已经成为另外一种生物,或者可以称呼它为—花灵。” 我感到心里无比喜悦,为婴灵不是恶灵而高兴。这种感觉,就好像别人认同了你家孩子的感觉,有种骄傲与成就感。 “那我应该怎么做,才能取得它的原谅。”我小心翼翼的低声问到,生怕自己再犯丁点错误。 小代扶了下眼镜说:“这个我也不太懂,但我觉得你应该给婴灵先取个名字。和所有孩子一样,名字是作为父母送给孩子的重要礼物,是作为父母爱的体现。” 取个什么名字好呢,匆匆忙忙,也想不到什么好名字。它是我的孩子,是个鬼仔或者花仔,不如就叫“仔仔”好了。 “这样说它能听的到吗?”我问向小代。 小代点头说:“理论上可以,埋骨地和婴灵之间有直接的联繫,是一体双面,所以你对着花盆说话婴灵就能听得见。” 我抱着花盆,跪下来,虔诚的对着幼芽说:“我的孩子,是爸爸对不起你。以后“仔仔”就是你的名字,而你就是我的儿女。” 我也不确定婴灵的性别,碰见这么多次都没见过它真正的样子,梦中的记忆只剩下模糊的面孔。 想到仔仔,我又想起郁薇,眼角流出的泪滴在幼芽上。 幼芽一阵颤抖,仔仔似乎听见了我虔诚的话语。 第三十一章 阴阳眼姐妹 “有效果,真的有效果。”我指着幼芽激动的对小代说,心里充满激动。 我的心情确实很激动,想到这是我的第一个孩子,心里面就有种对新生命的喜悦。 小代笑着说:“明哥,看你高兴成什么样子。” 我“呵呵”笑着,忽然想起了个问题:“仔仔还在外面,我们应该怎么把他找回来呢?” 小代挠挠头,有点尴尬的说:“这个我还真不知道,不过有幼芽在,仔仔理论上不会有事。” 我虽然心里焦急,但知道光着急也不是办法,事情到时候自然会有转机。 我没想到的是,转机在两天后就出现了。 灵异沙龙的事我都忘记了好久,可是没料到老邢忽然下午来访,还给我带来了两个小客人。 这两个小客人我早就认识,正是我年前出去旅行时,见着的阴阳眼姐妹。 大半年没见,姐姐倒是没什么变化,阴阳眼妹妹的个子长高了些,不过她的眼睛还是那么大,乌黑的双眼有种勾人心魄的力量。 第55页 老邢拉着我手说:“明子啊,看到没有,我为你们的灵异调查小组花费多少心思,怕你们人手不够,特意找来了两位异能者。我告诉你啊,看这位小姑娘,人家可是会……” “我认得你,我们以前在旅行时碰到过,还一起围坐在篝火旁讲鬼故事呢。”阴阳眼妹妹转动着乌黑的眼睛,看着我,打断老邢的话说。 我感到有些惊讶,没想到这么久过去了,当时又仅仅是一面之缘,她还能记得我,记忆真是好啊。 不过她下一句话却是呛到了我,她睁着黑漆漆的大眼睛说:“最后那个鬼放过你了吗?要不你怎么还活的好好的。” 接着她自问自答的说:“也对,你也是个异能者,怎么可能这么简单地被鬼给捉住了呢。” 我知道她说的那只鬼就是雾妖,仅仅是只不怎么厉害的小妖怪而已,不过被她这么说,我还是有些无语。 “小婷婷,我们第二天不就在车上见过吗?还有,我可不是什么异能者,只不过有件防身的小玩意而已。”我有点郁闷的对阴阳眼妹妹说。 我的记忆还是很好的,还记得阴阳眼妹妹叫做小婷婷。 小婷婷又准备说话,被姐姐拉住了。 “你好,我叫媛媛,负责照顾小婷婷。你们的灵异调查小组我和妹妹都已经了解了,希望以后合作愉快。”姐姐伸出手来,对我说。 我礼貌的同她握下手说:“那是一定,欢迎你们加入进来。” “其实第二天的我们再次见面的时候,我妹妹是睡着了的,所以不知道你还活着。”媛媛调皮的对我说:“小婷婷就是这样,睡着的时候眼睛都是睁开着。” 老邢无奈的站到一旁说:“原来你们早就认识啊,害的我还准备给你们相互介绍下嘞。” “对了,老邢,你刚刚说她们都有什么异能?”小代看到老邢带着两个小女孩进来,很好奇的围了过来。 老邢“嘿嘿”笑着说:“她们能力大着嘞,不过具体还是她们自己告诉你吧。” 于是小代和阴阳眼姐妹交谈起来,三人聊的还是比较开心。小代特意为两个小姑娘调了果味鸡尾酒,使得阴阳眼姐妹感到有些兴奋。 小代这傢伙,幸亏阿莓没在,我恶趣味的想到。 趁着这个时间,我把老邢叫到旁边的桌子。 “怎么样,明子,看在我这么尽心尽力的份上,要不要请我喝两杯。”老邢奸诈的笑着说。 我顿时有些无话可讲,老邢还是这个性子,又准备蹭酒。 不过,我可没准备和他开玩笑,开门见山的说:“老邢,你们警方是怎么找到这两个小姑娘的,她们的父母知道吗?” 老邢说:“你是说这事啊,别担心,小姑娘的家里我们已经沟通过了,她们的父母也同意孩子们为警局效力。”他偏头看了眼阴阳眼姐妹说:“我们警方也是无意碰到两个小姑娘的,当时陈组长看着她们有些奇特,通过交谈明白了她们原来具有异能,巧好想到你们这儿还缺人,于是就让我领过来了。” 顿了顿,老邢补充说:“据两位小姑娘自己说,她们是拜在某个道教名山之中,成为俗家弟子,现在属于下山历练修行。” 我放下心来,只有不是老邢把人家给拐来的就好。 “怎么着,你还不相信我老邢的为人啊。”老邢白了我一眼说。 我“哈哈”笑着说:“老邢,你的为人确实不错。不过呢,啧啧,就是酒品太差,每次都想着赖帐。” 老邢也“哈哈”大笑起来说:“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嘛。” “老邢,说正事,这两位小姑娘,是属于你们警局编制呢,还是甩手给我们酒吧了呢?”我脸色一转,正色问老邢。 老邢点头说:“她们二人是属于你们灵异调查小组的,也就是灵异沙龙的会员。”他接着说:“不过按编制来说,她们是属于警局的特殊编制,为我们破解案子提供帮助。” 我“嘿嘿”笑着说:“那就好,这么说来,她们的酬劳就不用我支付了。” “没想到你比我还抠门。放心吧,两位小姑娘吃穿住用行,都不用你操心。”老邢郁闷的看着我说。 我笑了笑,没有半点不好意思,这些事还是早说明白为好,免得到时烦心。 不过我也没有反驳老邢,有些话,说透了就没意思。 我和老邢又回到小代一桌,小代不知道都说了些什么话,逗的两位小姑娘很开心。 “明哥,你快过来,我们有办法找到仔仔了。”小代看到我过来,连忙招手说。 我围坐到旁边的空座位上,高兴的问到:“哦?有什么方法,说来听听。” 媛媛接住话头,向我解释说:“是这样的,明哥,我们师门有专门的寻灵法术,我和婷婷试试看,能不能把仔仔找回来。” 这时我才注意到,阴阳眼姐妹后面,还跟着只半透明的白色小鸟,落在媛媛的白色上衣肩部,如果仔细看是不会注意到的。 老邢听到我们的谈话,来了兴趣。经过我的讲述,他明白了事情的前因后果。 第56页 “那快走吧,我也想见识下这些神神怪怪的东西呢。”老邢迫不及待的说。 媛媛点头,双手变化,捏出个手势。 白色的半透明小鸟落在媛媛的手指上,鸟喙轻啄着媛媛圆润的手指。 婷婷看着我说:“姐姐正在施展千里追踪的法术,需要你告诉通灵白鸽你所要找的人。” 想来,通灵白鸽应该就是白色半透明小鸟。 “我该怎么做?”我对这些事情不是太懂,出口问到。 婷婷说:“你只要你想像着要寻找的人,咬破手指,挤出几滴鲜血餵给通灵白鸽就好。” 又得咬破手指,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手指呢?我有些无奈的想到。 按照婷婷所说,我将手指咬破,挤出几滴鲜血伸到通灵白鸽前。 通灵白鸽伸出鸟喙,啄食了我手中的血滴。片刻之后,通灵白鸽飞到空中,朝着门外飞出去。 “走,快跟过去。”小婷婷说到,率先跟着通灵白鸽跑出去。 我也跟了出去,连酒吧的事都没来得及交待。现在酒吧的事情不那么重要,找到孩子才是最重要的。 再说,现在酒吧还没有什么正式营业,也没那么多事需要操心。 “明哥,其实不用你咬破手指的。由于我们刚刚拜师不久,还无法与通灵白鸽进行有效沟通,才不得不以你的鲜血为灵引的。”媛媛跟在我身后,不好意思的说。 这些我倒无所谓,只要有作用就好。我没有回头,而是笑着说了声“没关系”。 小代担心我,也跟了出来。老邢由于好奇,居然也跟着我们。 通灵白鸽在空中晃悠悠地带着我们飞了好长时间,路上的行人看着我们这帮人怪诞的行为,眼神都有些奇怪。 通灵白鸽带我走的路无比熟悉,这不是通往郁薇居住的公寓吗? 果然,通灵白鸽带我们飞到郁薇居住的公寓门口,就停在空中,不断的拍打翅膀。 媛媛吹了个奇异的口哨,通灵白鸽欢快的重新跳到媛媛肩膀上。 “看来是这里没错了。”媛媛肯定的说。 我的心情很复杂,没想到仔仔还能记得这个地方,这个让我伤心欲绝的地方。 怀着纠结的心情,我走上前去,打开了公寓的们。 公寓的门钥匙我从来都没有丢过,一直带在身上,和其他的钥匙挂在一起。 老邢很诧异的问到:“明子,没听你说过,你还住在这个地方啊?” “这个应该就是明哥所说的,郁薇居住的公寓吧。”小代若有所思的说。 我的心情不知道该怎么描述,哀痛之中,又有些紧张。 没有回答老邢的疑惑,我推开门说:“大家都进来吧。” 拉开窗帘,黄昏的阳光透过透明的玻璃窗照进公寓。阳光的照射下,飘浮着无数埃尘。 房间的东西一切如旧,只不过可能是长期没有人居住,显得有些冷清。 公寓的地上,铺了层薄薄的灰尘。灰尘上面,除了我们几人的脚印,还有很多浅浅的脚印。脚印比较小,看起来像是小孩子的。 没错了,仔仔确实是在这里。但是,得先让他出来见我啊。看他临走时的眼神,是生我的气了。 第三十二章 三年之约 婷婷看着满地的脚印,惊讶的说:“这儿还真有个小孩子魂魄的痕迹呢,呵呵,真好玩。” “你能找到他吗?”想到婷婷阳阳眼的特殊能力,我充满期待的问到。 小婷婷大大的眼睛扫过整间屋子,点头说:“现在他还不在这件屋子,我到其他地方找找看。”说完,小姑娘到其他几间屋子寻找起来。 大家正准备跟着婷婷,她忽然回头,有些气愤的说:“这么多人,是要吓跑人家小朋友吗?”婷婷指着我说:“让明哥跟着我就好,其他人呆在原地就好。” 我有些好笑,没想到小姑娘还挺蛮横。 跟着小婷婷,找了半天也没找到仔仔的踪迹。连柜子我们都翻开过,就是没有。 忽然,我想到了个地方,如果没猜错,仔仔应该就藏在那个地方。 “婷婷,你的阳阳眼,可以看破玻璃中的鬼魂吗?”我向小婷婷问到。 婷婷扬起小下巴,想了想说:“不知道,鬼魂是半透明的,玻璃也是半透明的。如果不仔细看的话,是不会看到玻璃中的鬼魂的。” 那就对了,仔仔应该就藏在那个地方。 “跟我来,我知道仔仔在哪里了。”我拉住婷婷的手,急匆匆地朝着卫生间跑去。 一定没错的,郁薇最喜欢的东西,就是她用金鱼缸改造的浴缸。仔仔那孩子,应该就是藏在那里。 “婷婷,你仔细看看,金鱼缸里面是不是有小孩子的鬼魂。”我满怀激动的说。 小婷婷蹲下来,仔细看着大大的金鱼缸。 金鱼缸有小半个成年人来高,小婷婷蹲下的话,恰好可以看到金鱼缸底部。 “怎么样,看着什么没有?”我在旁边问到,心里有些不安,生怕自己又猜错了。 小婷婷点点头说:“恩,看到了。金鱼缸里面有个小孩子模样的鬼魂,但是他不理我,而是独自抱着个小鸭子玩偶在玩。” 第57页 我朝着金鱼缸里面看去,果然,在已经脱干了水的横木枕头上,摆放着个脏兮兮的小鸭子玩偶。 看着破旧的小鸭子玩偶,我忽然有些心疼。我的孩子,不应该仅仅只有这样的玩偶。但自私的我,却从没想过给孩子买任何礼物。 “仔仔,爸爸在这里啊。”我满脸慈爱的对着金鱼缸里面说,即使我看不见他。 婷婷盯着金鱼缸说:“小孩子有反映了,他朝着你看了眼。”随即她沮丧的说:“但他又开始玩起了他的小鸭子玩偶,似乎不想理你。” 我向小婷婷问到:“婷婷,有什么办法,可以让我和他直接交流。” 婷婷摇摇头说:“明哥,你只是个普通人,没有经过修炼的话,是无法直接与鬼神交流的。” 看着我有些垂头丧气,婷婷忽然想到什么说:“不过,如果藉助灵介的话,应该有可能。” “什么是灵介?”我疑惑的问到。 婷婷眨着大眼睛说:“我也不太清楚,不过听师姐们说过,好像就是能与灵体进行交流沟通的东西,往往就是灵体能接受的东西。” “也就是说,灵介要是灵体所熟悉的东西咯?”我想到什么,开口问到。 小婷婷点头说:“应该就是如此吧。” 我明白了应该怎么与仔仔交流了,想起我与水的种种缘分,再联想到这大大的金鱼缸,水应该就是仔仔能够接受的灵介。 “婷婷,你先出去吧,我想和他单独聊会。”我对着小婷婷说到。 婷婷睁着漆黑的眼睛,看着我,眼里有些疑惑。不过,她还是很乖巧的出了卫生间的门。 等婷婷出去后,我关上门,回头对着金鱼缸“呵呵”笑着说:“好了,现在就剩下我们父子二人了。” 走到金鱼缸前,打开金鱼缸上的水龙头,让水“哗哗”的流进来。 长时间不用,水龙头都有些锈住了,我费了很大劲才扭开。 等水快灌满了,我关掉水龙头,脱下衣物,伸脚轻轻地迈入金鱼缸中。 盘腿泡在水中,冰凉的水轻荡着,拍打在我身上,让我寒毛阵阵收缩。 这个季节,天气不是太冷,但还没到炎热的程度,泡在冷水中,自然会感到有些冰凉,不过身体慢慢习惯适应就好。 小鸭子玩偶漂浮起来,随着水波漂到身边。 我抓住小鸭子玩偶,这时候,我的手触摸到了个柔软的小手。 “仔仔,是你吗?爸爸帮你洗洗小鸭子好不好。”我柔声说。 听到我的话之后,小手果然松开了小鸭子玩偶。 我将小鸭子玩偶举到金鱼缸外,仔仔细细的清洗了遍。不知道仔仔在哪里捡到的破旧玩偶,缝隙里面塞满了淤泥,还有些的鱼腥味。 洗干净小鸭子之后,我将橘黄色的玩偶放到水中,口中拐骗到:“仔仔乖,小鸭子都洗干净了,让我再洗干净你的小手好不好。” 没有回应,小鸭子又随着水波,漂浮到横木枕头的那头。 我有些心疼的伸出手,想要抚摸那看不见的孩子。我只想这么抚摸他,用爱的举动表达我此刻的心灵。 手忽然被双柔软的小手握住,然后,我的手指上出现了两排浅浅的牙印。 我有些无语的缩回被咬疼是手指,口中不满的说到:“仔仔,你这孩子怎么一点都不乖。又不是小狗,怎么成天学着咬人呢。” 小鸭子孤独的漂浮着,仔仔又准备不理我了。 我有点无奈,只得又哄到:“仔仔最乖了,让爸爸见你一面好不好。” 我的话说完不久,小鸭子玩偶忽地沉入水中,就好像是有只小手把它压入水中般。 皱眉看着小鸭子,我想了想,忽然明白了仔仔的意思。原来,他是让我把身子完全没入水中。 我半躺着,身子渐渐没入水中,口中笑着说到:“仔仔,注意点哦,小心别被爸爸压在身下。” 直到连头在内整个身子都没入水中,我忽然清晰的感觉到,有个柔软的小东西,在我身上爬动。 我忍不住张开双眼,想看看自己的孩子。 眼睛睁开的瞬间,我看到腐烂的小脸就贴着我的脸。那一刻,水倒灌入眼中,让我感到既恐惧又难受,条件反射的闭上眼睛。 在闭上眼后,我的心又平静下来。任口鼻露出水面呼吸,心中想到小代说过的话。 小代说,婴灵就是我心理暗示的一种现实。那么刚刚,应该就是我心中的魔障所勾勒的画面了。 我试着,在脑海中想像着仔仔的模样。胖乎乎的四肢,柔软的身子,大大的眼睛水汪汪的,可爱无比的和我在一起,小手牵着大手玩耍。 想到这些温馨的画面,我的嘴角不自觉扬起了丝微笑。 “我才不要胖乎乎的呢。”我的身边响起个纯净的童音。 我知道,这是仔仔的声音,但这不影响我的甜蜜想像,我哄骗着说:“仔仔啊,只有小时候胖乎乎的,长大后才会有可爱的娃娃脸啊,这样才能吸引无数美眉啊。”说到这儿,我忽然又想到了个问题:“对了,仔仔,你是小男孩还是小女孩啊?” 在郁薇埋骨之前,我甚至连仔仔的尸体都没有仔细看,自然不知道他是男是女。 第58页 仔仔骄横的童音在我耳边响起:“我当然是小男孩啊,我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说着,不断把水灌进我的口鼻:“坏爸爸,坏爸爸,让你再说人家是小女孩。” 我笑着讨饶,金鱼缸里一片欢乐和谐。 等我出去之后,小婷婷看着我手中牵着的仔仔,惊讶的说:“明哥,你还真的说服这个小鬼了。” 其他人自然是看不见仔仔的,不过这不妨碍他们好奇地围着我走来走去。 仔仔的小手紧紧的抓住我的手指,显得有些害怕。 我笑着安慰到:“仔仔啊,你不是挺调皮的吗,怎么现在害怕了。”接着我的另一只手指着众人说:“这些叔叔和姐姐们,都是我的好朋友,他们不会伤害你的。” 老邢拍着我的肩膀说:“明子,这回一定得请喝酒啊。”小代在旁边起闹着附和。 我对老邢无耻的没话可说,一旁的媛媛说:“大家不要闹了,我已经让通灵白鸽传音,告诉师傅这件事了,他应该很快就会赶到。” 经过询问,我才了解到,在我不在时,大家商议为仔仔重铸肉身。 这是好事,我自然举双手贊成。 第二天夜晚的时候,酒吧正在营业,进来个仙风道骨的白鬍子老道。 我有些诧异,不过看到老道身后的白色小鸟,忽然就明白了,这应该就是阳阳眼姐妹的师父。 果然,阳阳眼姐妹看到老道,很高兴的迎上去。 老道看到吧檯,径直走了过来。 我分外惊讶,因为仔仔就坐在吧檯上,正在偷喝小代调的果味鸡尾酒呢。这孩子,和我一样喜欢喝酒。 老道看着仔仔,温和的说:“就是这孩子吧,果然不错,花灵转生,天造地设之才。” 我对老道的修行感到无比惊讶,要知道只要婷婷这样的天生阳阳眼,才能凭藉肉眼就可以看到灵魂,遑论一下子看出仔仔的本体。 但我还是装糊涂的说:“道长你在说什么啊?” 老道看着我说:“你应该就是花灵的父亲吧,你们的事情媛媛已经告诉我了。” 这时,婷婷凑过来说:“明哥就是这样,爱耍小聪明,也不想想我师父是什么人。”她的话引得众人大笑。 我见也没什么好隐瞒的了,就开门见山的说:“那么道长有什么方法,可以为仔仔重塑肉身?” 老道微笑着说:“这个不急,听婷婷说你们酒吧的鸡尾酒很好喝,我是出家人,你就给我来两杯果味酒吧。” 我顿时无语,这些是什么人啊?都是酒鬼。 坐在酒吧角落的圆桌上,我们几人交谈起来。 通过了解,老道属于云仙山别派,他们这派拜太乙真人为祖师,所以传承有灵体塑身的绝技。 说到灵体塑身,老道满面红光,从哪咤青莲塑形化身说起,滔滔不绝。最后,还打保票说,要给仔仔塑个比哪咤差不了多少的身躯。 说的我十分心动,哪咤不敢比,但让仔仔变得更好,却是我应该做的。因为,这是我欠着他的。 不过,最后老道说要把仔仔带走时,我变得有些不舍。 “花灵在没塑身之前,花开则生,花谢沉睡,留在你这儿也不是事啊。”老道语重心长的说。 这我倒是知道,通过昨晚的发现,花盆里的玫瑰花开的格外灿烂。而仔仔最喜欢的,就是缩小身躯后,睡在花瓣里。 这时候,我就知道,仔仔和玫瑰花有着密切的关系。 不过老道这么说,我还是有些不舍,央求到:“能不能让仔仔与我多呆两日。” 老道颔首:“这样也好,几日后,就让媛媛和婷婷带着他回归师门,三年后,我自会为他重塑肉身。” 之所以是三年后,老道解释到,塑身之后花灵就会定型,而根据花灵的生长规律,一年六载,三年后就是十八岁,定型最好,不然就会和哪咤一样,永远是个长不大的孩子。 我不懂这些事,也不会瞎掺和,只要仔仔变得更好,我就愿意去做。 老道在当天夜里,就乘着计程车出城了。 等老道走后,婷婷神秘的附在我耳边说:“师父其实是出城召唤他的仙鹤去了,不然三天三夜他也回不到师门。” 我笑了笑,这些修行之人的生活,离我太远。 第三十三章 小丑的假面舞会(上) 最近总能碰到些熟人,这让我感到有点意外。 阳阳眼姐妹在酒吧玩了几日后,于这天夜晚向我辞别。临行前,她们带走了仔仔。 之所以是夜晚,媛媛解释说是,夜晚天色暗,她们的师父驾鹤而去不容易被俗世人看见,可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修行人的世界,我虽是不懂,但也明白其中道理。所谓树大招风,太显眼反而不好。 仔仔在这几天里,与婷婷玩的还不错。在酒吧里面,唯一能直接与仔仔交流的,也就是小婷婷了。所以,仔仔显得很黏婷婷,连我这个老爸都不怎么亲近了。 “明哥,我们走了,有空会带着仔仔再过来玩的,别担心哦。”婷婷抱着花盆,黑漆漆的大眼睛看着我,向我道别说。 媛媛就站在旁边,微笑地看着妹妹。 我看着粉雕玉琢的小姑娘,调笑说:“婷婷啊,你一定要照顾好仔仔啊,将来我还指望他娶你回家做儿媳妇呢。” 第59页 这虽然只是玩笑话,但如果真能如此,我还是挺高兴的。我知道婷婷有灵根,将来或许能在修行界有所成就,如果能成为我的儿媳妇的话,对仔仔也好。 婷婷没想到我会说出这样的话,羞的小脸通红,骂了句“坏叔叔”之后,就拉着媛媛跑开了。 小姑娘的心思真是难懂,长大后还不知道会怎样。我轻笑着,心中暗想到,转身回到酒吧。 小代看到我满面春风,笑着说到:“明哥,什么事情这么高兴啊?” 我刚准备再和小代开几句玩笑话,忽然被个客人给叫住了。 “曹业明,是你吗?”一位头上带着高高魔术帽的客人叫住我,他看着我有些不确定的说:“我没有认错人吧。” 我盯着他仔细看了半天,感觉是很熟悉,就是猛地想不起是谁。我不记得什么时候还有个这样的朋友啊,更何况他带着个惹人发笑的单片眼镜,实在不容易猜出他的身份。 不过,他既然能认出来我,想必是我的熟人了。我疑惑的问到:“我确实是曹业明啊,请问你是?” 客人摘下眼镜说:“这下你认出来我吧。” 看着客人微笑的脸,我的脑海忽然想起了个名字—易紫东。 易紫东是我的高中同学,不过在高一之后就转走了,那时候我还没有牵到冷雯的手。没想到今天能在酒吧相遇,真是缘分。 “阿童木,你是阿童木?”我高兴的询问到。 “阿童木”是易紫东的绰号,记得那时候的他喜欢跳机械舞,高一新生联欢会上跳的机器人舞惟妙惟肖,加上他名字叫易紫东,我们就叫他“自动机器人”。后来嫌这个绰号太长,恰巧有个出名的自动机器人动漫人物叫做“阿童木”,有位同学就建议叫易紫东做“阿童木”。自此之后,阿童木就在同学中传开。 易紫东抬抬帽檐说:“没想到你还能记得我的绰号啊,还以为同学们都忘记我了呢。” “都是同学嘛,怎么会忘记。对了,你高一后转到哪儿去了?”我“哈哈”的笑着说,又想到什么说:“不要光站着说话,来,坐下来喝两杯,今天我请客。” 接着我扭头对小代说:“小代,我同学过来了,给我们调两杯‘君子兰’。” “君子兰”是以龙舌兰为主,加上金酒与少量朗姆酒调制的一种鸡尾酒,颜色为白色中带些嫩黄,酒味带着淡淡的香甜,闻起来比较舒爽,有种植物的香气。由于制作程序比较繁琐,需要的基酒较昂贵,所以君子兰属于紫调酒吧有数的也是最贵的鸡尾酒品种之一。 之所以点这么昂贵的鸡尾酒,我有两个心思。首先,易紫东是我的老同学,他乡遇故知,是人生一大幸事。另外就是,我的虚荣心作祟,想在老同学面前显摆自己。 小代有点惊讶的看着我,不过还是按照吩咐调起酒来。 在酒吧的角落,我和易紫东相对而坐。 阿莓给我俩端上来鸡尾酒,离开时,她悄声对我说:“明哥,你太不公平了,赶明儿也要请我们喝君子兰哦。” 我“呵呵”一笑而过,同易紫东聊起天。 “业明,你是这儿的老闆?”易紫东惊讶的问我。 我有些自豪的说:“是啊,来这儿都快三年了呢。” 时间过的真快,从03年到这儿开酒吧以来,不知不觉就过了两年多。要不要过些日子再搞次周年庆活动呢,我扬起嘴角想到。 “你现在真算得上是事业有成了啊。”易紫东有点羡慕的说到。 我嘴上谦虚的说:“开个小酒吧而已,没什么大出息。”不过心里还是有些得意,毕竟到现在我在同学圈里面混的还算不错。 “对了,阿童木,你现在是从事哪行啊?”我向易紫东问到,这么长时间没联繫,好多事情我都不知道。 易紫东端起酒杯,喝了两杯鸡尾酒说:“能有什么,就是给人表演些不入流的杂耍,混口饭吃而已。” “让我猜猜,是魔术师吧?”我看着易紫东的高顶魔术帽猜到。 易紫东笑笑说:“差不多吧,反正都是逗人发笑的职业。” “那你能给我表演一段吗。”我充满好奇的问到。 易紫东有些惊讶的看着我,不过还是点点头说:“好啊,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今天难得高兴,就为你表演一回得了,就当我付清了这酒钱。” 说完,易紫东带上单片眼镜,压低魔术帽走到酒吧中间。 “在场的各位,晚上好,今天我来到酒吧,为大家献上一段魔术表演,希望能够得到掌声的支持。”易紫东丁点不怯场的站在酒吧中间,大声向四周说到。 酒吧的其他顾客好奇的看过去,在众人的目光中,易紫东开始了他的魔术表演。 同所有的魔术师一样,易紫东首先表演的魔术,就是百变扑克牌。 易紫东从兜里取出桌扑克牌,放在手中,变着花样的洗牌,然后两手掌合在一起,扑克牌就在中间。 可是等易紫东合十的手松开,扑克牌却不见了踪影。 酒吧里面传出阵阵惊奇的赞嘆,显然其他顾客都被魔术给吸引住了。 第60页 接着,易紫东掀开高顶魔术帽,帽子里面飞出只白鸽。 等白鸽飞到半空中,易紫东伸手挥了下,迅速的遮住白鸽。再等到易紫东松开手时,白鸽又变成了扑克牌。 易紫东将扑克牌收到兜里,口中说到:“谢谢各位捧场。”之后,他深深的鞠下躬。 旁边的一位圆腹男士大叫了“好”,向易紫东抛出张纸币。 伸手挥过纸币,再见时,纸币不见了,易紫东手里却多了只纸花。 这招魔术又引得阵阵惊嘆,连酒吧的工作人员也好奇的看向这边。 易紫东将纸币递给哪位圆腹男士说:“谢谢你的纸币,帅气的先生。” 说完,易紫东压低帽檐走开,他身后是阵阵掌声。 易紫东重新坐到我对面,喝起鸡尾酒。 “你这魔术真的很精彩啊。”我感嘆到,早就猜到易紫东的表演天赋会派上用场,没想到最后他还真的从事了相关行业。 易紫东笑笑说:“这些都是些小把戏而已,如果你想看更精彩的演出,周五下午到市政府街的民族歌舞剧院去,到时候我们的马戏团会在那里演出。” “你在马戏团工作?”虽然猜的差不多,但我还是有些意外。 易紫东苦笑着说:“是啊,还是流动马戏团,每周基本都会换个城市。” “看来你的生活挺辛苦的啊,东奔西走的。”我喝了两口鸡尾酒说到。 易紫东灌了口鸡尾酒,放下酒杯说:“的却如此,连个固定的地方都没有。成天都是逗别人开心,自己的苦恼谁知道呢。我们这种人,台上在人前强颜欢笑,台后的眼泪谁会在意。” 我没有回答,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悲喜自己来过,他人岂会懂得。 意识到自己说多了,易紫东尴尬的笑着说:“扯得有点远啊,我不该对你说这些的。” 我笑了笑说:“没关系,谁没点不顺心的事情嘞,别多想就好。”然后我举起杯说:“来,为老同学的重逢碰一个,我们再聊些其他的事情。” 易紫东和我碰了下酒杯,喝下口鸡尾酒。 通过与易紫东的闲聊,我了解到,他现在在个不怎么出名的马戏团里工作,靠些不入流的表演度日。即使这样,他还是他所在的三流马戏团的中流砥柱。 就在这么个小马戏团里呆着,也没什么出息。他本来不准备再在马戏团待下去,但是马戏团的老闆却说不久要将杂耍的姑娘嫁给他。 杂耍的姑娘是马戏团老闆的女儿,除了胖些,长得还不赖。就这样,易紫东在马戏团接着待下去,混吃等死。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不如意,我没能给易紫东什么好的建议。也许,不久之后他和马戏团老闆的女儿结婚,再继承马戏团的事业,当上个团长也是不错的。 那天夜里,易紫东看起来很失意。他喝了很多酒,最后醉醺醺的,还是被我送上计程车的。 计程车开走前,易紫东从上兜里掏出张扑克牌,扔到我脚下。 捡起扑克牌,背后是张门票,上面标註着“m市民族歌舞剧院马戏团入场卷”,时间是星期五夜晚七点到十二点。 我笑了笑,将扑克牌装入口袋。 第三十四章 小丑的假面舞会(中) 日子如水,悄然流淌。不知不觉,就到了星期五。 星期五下午五点多,我从睡梦中醒来,看着日期表上的日常安排,记起来看易紫东表演的事情。 同大多数人一样,我喜欢把些重要或是不重要的事情标註在日历旁边,这样可以防止自己遗忘什么。 日夜颠倒的酒吧生活里,我基本都是在下午四五点钟醒来。这个时候,黄昏的阳光照进屋子,残余着午后的温暖。 对很多人来说,现在快到了一天的结束。而对紫调酒吧中的人来说,这个时候仅仅是一天的开始。 为此,郁薇曾笑着说,我们和地球另端的人民在同一个生物钟内。 想到郁薇,我就联想到仔仔,顿时觉得浑身有种支撑自己不断奋斗的力量,这是孩子给父母的力量。 搭配套帅气的衣衫,我下楼交代完酒吧的事情后,就在拿上马戏团的入场卷,出门叫辆计程车,朝着市政府方向驶去。 沿路驶去,我坐在计程车的后座,看着窗外往后飞逝的m市夜景。我心中不由感嘆到,城市变化的是如此之快。 m市只能算得上是个三线城市,但在我在这儿开酒吧以来,发展已经是比较快了。两年前,市政府这地带周围还是小楼房为主,而今全都盖上了现代化的高楼大厦,显得很气派。 想想我的紫调酒吧,当时还算时尚的风格设计,现在都有点落伍了。想到这儿,我自嘲的笑了笑。 很快计程车就到了民族歌舞剧院门口,我付钱下了车,整理下衣衫,套出门票向剧院里走去。 虽然是周五,但是来剧院看马戏团表演的人也不是太多,起码没有我想像的那种人山人海的样子。看来易紫东说的没错,这个马戏团是有些不入流。 找了个靠前的位置,我坐下来欣赏马戏团的表演。 说实话,马戏团的表演确实不怎么精彩,无非就是些猴子骑羊、山羊走钢丝、狮子钻火圈之类,没有什么新意,在电视里面可以经常看见。 第61页 即使如此,还是引来台下观众的些许惊嘆。 我对这些倒是不在意,来看场免费的表演,也算不虚此行。 不过我注意到有个耍杂技的姑娘,她的杂技没丝毫新奇之处,只是她本人让我想起了易紫东所说的马戏团老闆的女儿,也就是易紫东的未婚妻,所以多看了两眼。 这是个有些微胖的女人,但不像是中年之后的发福,更像是长期锻鍊之后的壮实。女人的脸上化了妆,所以看不出来原来的样子,不过根据鹅蛋似的脸型,卸了妆之后应该也不差。 马戏团的表演实在无趣,我看的都有些眯眼了,这时报幕老头大声说了句:“下面,有请我们马戏团最杰出的小丑—阿呆先生来为大家表演。”麦克风的声音震彻全场,让我的困意全无。 红天鹅绒帷幕落下,再拉开时,一位戴着高顶魔术帽的小丑出场。 欢乐的旋律响起,飘荡在歌舞剧院的每一个角落。 小丑的脸上滑稽的涂抹成红一块白一块,还戴着个长长的假鼻子。他穿着身蓝白条格的晚礼服,手上拿着副戴着宽大的红手套,鞋尖长长的翘起。总体来说,造型十分滑稽奇特。 深深的鞠躬后,小丑绕着舞台边缘,欢快的蹦跳着向观众招手,碰到小朋友之类的观众,还会从手中变出气球,吹鼓后送出去。 小丑滑稽的出场,引起阵阵欢呼,恐怕马戏团的其他节目加起来,也赢不到这么多笑声。 在绕着舞台转了圈后,小丑回到舞台中央,深呼口气,连续翻转了八九个跟头,最后的跟头最为惊险,直接从台上跳到台下。 所幸的是,小丑最终稳稳地落到舞台下的中间过道上。 小丑的这番连环跳,引得台下阵阵掌声与口哨声。 稍稍歇了口气,小丑马不停蹄的接着表演,他在人群中穿插,时不时近身表演两个小魔术,变成些气球彩带之类的小玩意,送给周围的观众。 小丑所到之处,引来人们的围观与闹笑。尤其是小孩子们,紧紧围在小丑身边讨要礼物。 可以说,小丑成为了全场众星捧月般的存在。剧院所有观众的视线焦点,都随着他的移动而移动。 我还坐在原地,没有去凑热闹。也不是不喜欢小丑的表演,只是我天性如此,不喜欢和众人瞎起闹而已。 过了会,小丑来到我的附近,他身后跟着大群孩子。 我笑了笑,移开腿,稍稍让开些过道的地方,心里倒没有太激动。 没想到小丑却是注意到了我,他跨着滑稽的大步,来到我跟前。他夸张的做了个鬼脸说:“找了你好久,原来你坐在这儿啊。” 我听出这是易紫东的声音,有些惊讶的抬头看去,只见易紫东笑眯眯的看着我。 易紫东的小丑妆化的太夸张,咧嘴笑的时候,嘴都弯成了半月形,看起来分外滑稽可笑。 “阿童木,没想到真的是你啊。”我笑呵呵的说。 看到小丑出场的那刻起,我就觉得他的动作像易紫东,没想到果然如此。我原以为他是个魔术师,原来是个小丑。 看到我的座位牌号后,小丑合住红手套,空手变出张白纸,边折着白纸边同我交谈:“3.24,你还真会选座位,这个数字是我和女朋友订婚的日子。”他虽然在说着话,但手里的动作却没有停,很熟练的折出朵纸花。 我“呵呵”笑着,选的这个座位,号码居然能与易紫东订婚日子相同,这确实是个意外。 剧院的座位是按排列编号的,每排从左至右五十个座位,走道左右各二十五个座位,排号加列号就是座位牌号。比喻我坐的是324号,就是第三排走道左边第二个座位。 “你能选到这么个对我而言幸运的数字,也算是种缘分吧。所以,你一定要来见证我的婚礼哦。”小丑将纸花放到长长的假鼻子上,低下身子,伸头递到我跟前。 我从小丑的假鼻子上取过纸花,口中问到:“阿童木,你什么时候结婚啊,地点日期什么都不告诉我。” 小丑跟乌龟似得,滑稽的缩回头,领着大群儿童向旁边走去。离开前,他偏头笑着说:“等你再请我喝酒,我就告诉你。” 我拿着纸花笑了笑,心中暗想着,还是老同学呢,连婚礼都搞得这么神神秘秘。 这倒不是我对别人的私事十分八卦,只是想到是老同学,还能在m市这个异乡还能相遇,也算是种缘分了,所以才会对他的事情有些兴趣。 小丑的表演持续了约莫半个钟头,这段时间,可以说是我进剧院看马戏团表演后,笑声与掌声最多的时间。 在表演即将结束时,小丑掀开高顶魔术帽,从里面抓出只白鸽子。白鸽子扑棱着翅膀飞到半空中,忽然被小丑抓住,在松开手时,散出的却是漫天的彩带。 在众人的欢呼声中,小丑翻个跟头回到台上,向群众们深深鞠躬后,退到天鹅绒帷幕后,等待帷幕落下。 小丑的整场表演虽然没有什么言语,但他滑稽肢体语言却深深打动了观众,赢得了无数喝彩。作为他的老同学,我感到有些骄傲。 我和所有在场的观众一样,等了半晌,天鹅绒帷幕却没有落下来。 小丑也显得有些惊愕,所有人都没料到会出现这种情况。 第62页 这时,报幕的老头又来到舞台中央,大声说:“接下来有请我们马戏团最杰出的小丑,为大家带来无匹的逃生术表演。” 在帷幕后,几个壮小伙抬着个四稜柱玻璃缸走出来,将玻璃缸放到舞台中央。接着,出来个牵着狮子的壮汉。 小丑不知所以,上前去找报幕老头,两人争执着什么,最后老头甩袖而去。 小丑也准备离开,几个壮小伙迅速走上去将他的胳膊架住,向玻璃缸抬出。 牵着狮子的壮汉打开玻璃缸的顶盖,大声说:“现在有请小丑先生到玻璃缸中做准备,我们精彩的逃生表演马上开始。” 小丑的四肢不断挣扎着,但身体却被几个壮小伙死死按住,无法挣脱。 我看着有些担心,四周望去,剧院其他观众微微充血的眼里,却只有无比期待的目光。 那种目光,就像恶童在看着只被拴住后腿的蚂蚱,在原地蹦来蹦去,却滑稽的怎么也逃不掉。 现在的小丑,就像只被栓了后腿的蚂蚱,被几个壮小伙生生塞到玻璃缸中。 我看着焦急不已,但却无可奈何。我想站起来,又怕冒失下破坏了可能是事先安排好的节目。 “现在,节目正式开始。”牵着狮子的壮汉盖住玻璃的顶盖,并将其扣死后说到。 牵着狮子的壮汉命令几个壮小伙抬起玻璃缸,在台前旋转了圈后说:“诸位看到这个玻璃缸没有,马上我们就会朝里面注水。”他指着缸里的小丑说:“而马戏团最杰出的小丑先生,将会在水注满前,为大家带来在缸里逃出生天的表演。” 剧院里响起阵阵惊嘆,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玻璃缸中。 小丑在玻璃缸中,努力的推着顶盖,却怎么也推不开。他在玻璃缸里面喊叫着,台下却什么声音都听不见。化着小丑装妆的他,样子就像是条恶童手中的金鱼,拼命挣扎却只能引来更多的欢笑。 “如果在水注满之前,他还不能逃出来,结果会怎么样?”我担心易紫东的安全,站起身来大声问。 牵着狮子的壮汉走到舞台边缘,向的方向我伸出手掌说:“这位先生问的好,作为一位职业人员,如果连这点都做不到,谁知道结果是怎么样。”他挥手朝着台下说:“那么我们的小丑先生也不配再做表演了,大家说是不是?” 台下传来阵阵欢呼,有人在吹着口哨表示贊同。 我无话可说,只能坐下来继续观看表演,心中默默为易紫东祈祷。 第三十五章 小丑的假面舞会(下) 剧院里响起深沉而刺激的音乐,节奏扣人心弦。台下的观众们,都屏住呼吸,仔细盯着小丑的逃生术表演。 四稜柱玻璃缸被放到舞台中央,牵着狮子的壮汉命令几个壮小伙回到后台。而他站在玻璃缸旁边,扭住玻璃缸外面的开关,在顶盖中间打开了个头颅大小的洞口后,大声说:“大家请注意,这儿有个可以活动的洞口,我待会就会向里面注水,而这个洞口,可能就是小丑先生唯一的出路。” “不过,表演不会这么简单。我会让狮子守到洞口,如果小丑先生想从这儿出路的话,就要问问狮子答应不答应了。”壮汉牵着狮子,堵在洞口。 小丑在里面看到有个洞口,赶忙将手伸到外面求救。但是小丑的手臂还没有完全伸出来,壮汉就用驯兽鞭狠狠抽到狮子身上。 狮子吃痛,张开大口就朝着小丑的手臂咬去。 幸亏小丑的手缩回的快,不然很可能被狮子咬断。 台下观众看着这惊险的一幕,发出阵阵倒吸凉气声。 这时候,几个壮小伙人手提着两桶水回到台上,将桶整齐的放到玻璃缸周围。 牵着狮子的壮汉满意的说:“好,可以开始向玻璃缸中注水了。” 上来个壮小伙,左手提起木桶,右手抓紧底部,朝着洞口猛地倒下整桶水。 小丑还在呼喊着什么,忽然被冷水浇个满头。冷水灌进正在呼喊的口里,把小丑呛的不断咳嗽。 小丑的高顶魔术帽被水冲掉,长圈的黑发水漉漉的披散着,满脸小丑妆都给水淋毁了。花了的妆混合冷水,沿着脸轮廓向下流,就像脸被融化了般。那种样子,既刺激又诡异。 还没有停,在小丑用手擦着脸上的水时,又一桶冷水批头浇下。 小丑被花了的妆迷住眼睛,他用湿漉漉的袖子擦着眼睛,却越擦越难受。 那样子,就像小孩子在擦拭眼泪。奇怪的妆颜,滑稽的动作,惹得台下观众轻笑。 在这期间,又几桶冷水注入玻璃缸中。玻璃缸中的小丑,身子微微漂浮着,冷水都快接近他的口鼻了。 “伟大的小丑先生怎么还不想逃出来呢?看来他是想把最精彩的时刻留到最后啊。”牵着狮子的壮汉满面和煦笑着,说出来的话却如此冰冷,令我寒彻心扉。 在我紧张的注视下,又一桶冷水灌进玻璃缸中。缸中的小丑,只有双腿使劲蹬,才能保证能够呼吸到空气。 小丑的衣服在水里漂浮着,显得鼓涨涨的;穿着尖长表演鞋的双腿,就像两只浆般不断滑动着。小丑的脸上表现出只有溺水之人才会有的表情,惊恐、绝望又不甘。 牵着狮子的壮汉在玻璃缸外转来转去,语气疑惑的说:“小丑先生这是怎么了,还有一桶水玻璃缸就要被注满了,他怎么还不打算出来?”他的话刚刚说完,上了个壮小伙,将又一桶冷水灌进玻璃缸中。 第63页 玻璃缸中注满了水,小丑被完全淹没到其中。小丑的脸腮鼓起,显然在忍受着憋气的痛苦。 在冒出几个气泡后,小丑再也忍不住,猛地将头伸出洞口,大口呼吸着。 牵着狮子的壮汉显得很不满意,他用力在狮子身上抽了鞭后说:“去给我咬断它。” 狮子吃痛,灵巧的直起身子,前爪搭在玻璃缸上,巨口向着小丑的头颅咬去。 小丑吃惊之下,只得重新缩回玻璃缸之中。 狮子还嫌不够,滑稽的将个前爪放到水里,试试能不能抓到人。它的动作,惹得台下人忍不住发笑,连它的壮汉主人不禁笑出来。 两分钟后,小丑再也忍受不了水里憋气的痛苦,又惧怕守在洞口的狮子咬断他的头颅,只得伸出只手臂。 小丑的手臂奋力挥舞着,像是向台下观众求救,但又像在炫耀着什么,令人捉摸不透他到底想表达什么意思。 牵着狮子的壮汉露出不满的情绪,他嘴角轻扬笑着说:“小丑先生这么做是在夸耀自己的技艺吗?不过,无论如何也不能违背规矩啊。狮子,给我咬。”说到这儿,他的表情变得有些狰狞。 狮子听了主人的话后,居然真的张开咬下去,将小丑的胳膊连根咬断。鲜血飞溅,狮子叼着断臂,享受般伸出肥厚的舌头,吮吸着流淌出的鲜血。 小丑无声的惨叫了声,双脚停止蹬水,身子软软的倒在水中,仿佛痛晕了过去。满缸的水,被染出丝丝血红。 台下传来无数惊呼,胆大的观众变得脸色苍白,胆小些的直接闭上双眼不敢再看这幕血腥的场景。 壮汉狠狠地将驯兽鞭抽到狮子后背上说:“你这畜生,谁叫你给咬断了,快把手臂给我吐出来。” 狮子有些不舍,出于害怕鞭子的原因,不得不乖乖的将断臂吐到舞台上。 牵着狮子的壮汉捡起断臂,声音沉痛的说:“不好意思,表演都是按照步骤进行,却好像出了点意外。但是,我想告诉大家的是,这没什么,为了能给大家带来最精彩的表演,我们付出些牺牲有算的了什么。” 他的话没有起太大作用,不过好歹让观众平静了些。 但是他这番大义凛然的话,却让我感觉虚伪无比,使得我有种作呕的冲动。 谁都没注意到的是,小丑的脑袋和失去只右臂的肩膀以诡异的角度贴着,两脚併拢,猛地穿过头颅大小的洞口,成功的逃脱玻璃缸的囚禁。 水漉漉的黑发披散着,小丑脸色惨白的捂着伤口,怨毒的双眼,死死盯着牵着狮子的壮汉。 小丑身后,几个壮小伙发出惊讶的呼声。台下的观众看到这个场面,更是惊讶的合不拢嘴。 “太不可思议了。”我身边的老妇人捂嘴惊呼。 我紧紧悬着的心,忽然落下来。这个表演太惊险了,只要老同学没事就好。 牵着狮子的壮汉疑惑的回头看去,当看到成功脱险的小丑后,他惊讶的呆呆站在原地。 卧在身边的狮子低吼了声后,壮汉才缓过神来。他走上前去,虚伪的要扶住小丑说:“阿呆,你没事吧,刚刚的表演实在是太精彩了。” 小丑单手撑住玻璃缸,痛苦的将双脚也拉到洞口外。做完这些后,小丑瘫坐在玻璃缸顶部,大口的呼吸着新鲜空气。 不过在看到走过来的壮汉后,他灵巧的跳下玻璃缸,冷冷的说到:“谢谢你的好意,我不需要。”他的动作虽然灵活,但落地之后身子却颤抖了下,差点摔倒在地。很显然,刚刚失去了右臂,对他动作的平衡性有很大的影响。 说完,小丑没有做任何其他动作,而是直接退到台后。 牵着狮子的壮汉愕然的看着小丑的离去,不过他很快反应过来,走到舞台中央,解释说:“马戏团最杰出的小丑先生,在刚刚的表演中出了些小意外,现在需要到后台休息。” “大家说小丑先生刚刚的表演精彩不精彩,如果你觉得精彩的话,请不要吝啬掌声和欢呼声。”壮汉牵着狮子,对着台下大喊到。 回应他的,是此起彼伏的掌声、欢呼声和口哨声。 满意的看着这种效果,牵着狮子的壮汉面色忽变,哀痛的说:“可惜小丑先生失去了右臂,以后可能再也表演不了大家喜爱的魔术了。” 台下传来几声嘘嘆,仿佛对这个事实很遗憾似的。 我把目光集中到牵着狮子的壮汉身上,这个人实在阴险至极,连不要脸的话都能说的这么冠冕堂皇。 或许其他观众不了解实情,但是作为易紫东老同学的我知道,小丑根本就不会什么逃生术,因为我与他聊天时,他从未提到过这件事。 退一万步讲,都快结婚的易紫东,怎么可能进行这么危险的表演,最后还被狮子恶意咬断胳膊。明摆着,这是一场阳谋,一场光天化日下的谋杀。 这么说来,参与这场谋杀的不仅仅是牵着狮子的壮汉,还有马戏团的其他人员。 我虽然猜不到马戏团的人为什么要加害小丑,但直觉告诉自己,老同学易紫东现在有危险。 在舞台上,他们都敢光天化日下进行谋杀。那么,在后台的易紫东,岂不是更危险。 想到这儿,我不由感到无比担心。 观察着周围,其他观众都被牵着狮子的壮汉所吸引,料想我现在离开的话,没有人会注意。 第64页 我站起身来,装作去厕所的样子,沿着中间过道朝剧场后面走去。 在进来前,我就观察了民族歌舞剧院的布局。剧院进门处的拐角,有条长走廊,应该就是通往后台。 回头看后面没人后,我悄悄来到走廊,朝着里面走去。 我自以为动作很隐秘,没有人会知道,但没走两步,就被个壮小伙拦住。 壮小伙的装束和台上的一样,显然刚刚从台上下来,专门为了截住我。 “对不起,后面是我们工作的地方,闲杂人等不得进入。”壮小伙拦在我面前,还算礼貌的说。 看着情形不对劲,口中说了声“对不起”后,我扭头离开。 等我刚刚回到走廊拐角处,一只惨白的手将拉到旁边。 侧头看去,居然是易紫东,他的脸上毫无血色。 拉住我的袖子,易紫东说:“你不该来找我的,赶紧离开。” “那你怎么办?看起来马戏团的人对你充满恶意。”我关切的问到。 易紫东惨笑着说:“能怎么办。放心吧,我不会有事的。”说完,易紫东朝着后台走去。 看着走廊里易紫东孤独的身影,我忽然感到有些难过。 易紫东忽然回头说了句:“明天在这里,来参加我的假面舞会,我会让你欣赏最杰出的小丑表演。” 说完,易紫东渐渐走到走廊尽头。他的身影逐渐消失,好像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第三十六章 小丑的假面舞会(尾声) 从歌舞剧院出来后,我的心情无比复杂,担心易紫东的安全,又怕自己在没证据的情况下冒然闯进后台,会给易紫东带来更大的麻烦。 不得已之下,我只能先回到酒吧,等待第二天假面舞会的到来。 酒吧里面还在营业,可我没心情再帮忙打理。同小代他们打声招呼后,我上楼回到卧室。 在酒吧里休息了一天后,醒来时已经是下午两点。草草地煮了些面条吃后,我迫不及待的朝着歌舞剧院赶去。 我有些期待着易紫东的假面舞会,心中隐隐觉得,舞会上小丑会揭晓这场阴谋的始终。 坐计程车来到歌舞剧院时,已经是四点时分。此时,剧场里面并没有马戏团的表演,而是另一场不怎么熟悉的歌舞剧表演。 我对歌舞剧不感兴趣,但为了能进入剧院之中,还是花二十元钱买了张入场票。 “听说这儿有马戏团,你知道他们什么时候表演吗?”在买票时,我向售票窗口里的工作人员问到。 售票人员低头边开入场票边说:“对不起,你来晚了,昨天是马戏团最后一场表演,表演完他们就该换地方了。” 我听着有些焦急,这么说来易紫东岂不是要离开了,于是接着问工作人员:“那你知道马戏团的人员现在都在哪里吗?” 售票人员抬起头,疑惑的看着我。 我赶忙解释说:“我有个朋友在马戏团工作,我想见见他。” “哦,是这样啊。如果你要找他们的话,去后台找辆大客车,他们现在还在那儿呢。”售票人员开好入场票,递给我说。 道了声谢后,我拿着票走进剧院,按照售票人员所述的地点,穿过走廊,朝着后台走去。 走进后台大厅寻了圈之后,并没有看见什么大货车。 这时,我看见后台大厅里还有个玻璃门,玻璃门通往家属院,空地中停放着台很大的客车。 我快步走到门前,拉开门走到家属院之中。 歌舞剧院后面是由几排房子组成的家属院,家属院前面有块很大的空地,客车就停在空地上。 这是个被改装拼接而成的大客车,体积如同移动房子般大小。客车上面绘满了蓝天、白云、小鸟、青草等元素,还绘有巨大的小丑图像和狮子山羊等动物的图像。总之,一眼看去,就知道是马戏团的车辆。 客车中部开了扇门,门下有个可移动摺叠的阶梯。 顺着阶梯,我走到门口,门里面没有什么动静。 我站在门口,礼貌的敲了敲门。 过了会,门打开了,开门的是易紫东。 易紫东穿了身黑白条纹的燕尾服,换了高顶魔术帽,戴了个像牛仔帽似的宽檐帽。帽檐压得很低,几乎看不见眼睛。 看到是我敲门,易紫东压低声音说:“进来吧,我已经准备好表演了。”他的声音虽然很低沉,但还是透出丝丝兴奋的味道。那种感觉,就像小孩子有了不起的创造,迫不及待想要与人分享般。 易紫东的左手上拿着个大脸娃娃面具,递给我说:“带上这个,参加假面舞会的人,每个都要戴上自己的面具。”他咧嘴笑到:“这样才算得上假面舞会啊。” 易紫东伸出左手,他失去右臂的肩膀显得极为不协调。 我接过大脸娃娃面具,心里对易紫东的神神秘秘感到有些不屑,不过还是按照他的要求戴上大脸娃娃面具。 大脸娃娃面具做的像年画中的胖娃娃般,胖的有些臃肿,戴在脸上,只留下我的眼鼻。 易紫东满意的点点头,转身走进大客车之中。 我跟着易紫东的脚步,向大客车中走去。 忽然易紫东回头说:“对了,忘了提醒你,千万不要摘下大脸娃娃面具哦,也不要和其他人换,省着我区分不出来。” 第65页 不知道什么时候,易紫东已经戴上了个小丑脸面具。 我停脚来不急,差点撞到易紫东身上。 大客车里面的光线很暗,模糊的光线使易紫东的小丑面具有些扭曲。夸张笑着的小丑面具,就像地狱中放出来的恶鬼般,诡异而可怖。 我吓了一跳,不由后退几步。 易紫东“嘿嘿”的怪笑几声,继续走进客车中。 我跟着易紫东来到大客车之中,仔细的观察着客车内部的布置。 易紫东给我的大脸娃娃面具虽然脸很大,眼睛的位置却做的不大。我戴着面具,眼角的视野受阻,只能隔着面具看见正前方的景物。 客车靠前部的地方,摆放着个由两个方桌组成的长桌,桌子后角摆放着各种道具,桌前坐着十来个戴着奇怪面具的人,整齐的靠着甬道两边坐为两排。 “你坐下吧,我的表演正在进行呢。”小丑指着个空座位对我说到。 我走到空位上,旁边几个戴着面具的人却没有任何反应,连正常人该有的侧头观看动作都不曾有过。 这让我感到奇怪,不过还是老老实实地坐着观看小丑的表演。 反正我与他们又不熟,多问无益。 小丑不知道按住什么开关,两帘血红天鹅绒帷幕落下,遮挡住小丑的身影。 我不知道小丑要玩什么把戏,只能静静的观看着。 客车顶部的音箱响起,播放的居然是教堂的圣歌吟唱声。 帷幕逐渐拉开,有个穿着西装的壮小伙,与另一个穿着粉红拖地长裙、手捧粉红色玫瑰的女人,手挽着手走到桌子前。 接着,两个个子比较矮小的小伙子手捧着两个红木盒子走到桌前,侧身分别站到甬道两边,转身立定。 他们的动作虽然十分整齐归一,但总感觉缺少些活气,就像是牵线木偶般呆板。而且,他们的脸上虽没有戴上面具,却涂抹着厚厚的粉妆,显示不出丝毫血色。 音乐忽变,变成了邓丽君的《甜蜜蜜》,甜蜜的歌声回响在阴暗的车厢之类,显得有些诡异。 小丑左手挽着个身穿白色婚纱的女人出场,他的头微微抬起,帽檐下飞出只白鸽。 白鸽飞到空中,忽然裂开,化为漫天白色花雨。 我注意到小丑挽着的女人,她的鹅蛋脸很熟悉,仔细回想,居然是玩杂耍的姑娘。 我顿时明白了,这原来是易紫东的婚礼啊。这么说,先出场的就是伴郎伴娘和戒童了。 由于对自己的婚礼也有过设想,所以对婚礼流程我还算了解。 这位老同学真让人没脾气,办个婚礼都这么另类。 出乎我意料的是,小丑将女人引到长桌前,怪声说:“现在开始,我要为大家表演人体切割术,如果大家喜欢的话,就鼓鼓掌吧。” 全场的人呆呆地坐着,没有人回应小丑。我看情形不对劲,也没有鼓掌。 但这并没有影响小丑的激情,他兴奋的说:“好了,我美丽的新娘,请你自己躺上去,我要开始表演了。” 新娘听到小丑的指令后,乖乖的爬到长桌上躺下。 小丑拿着个长长的透明塑料盒盖在新娘身上,然后单手从道具堆中拿起个杂耍用的铁刀。 接着,小丑走到长桌前,将铁刀放到透明塑料盒中间,口中阴沉的说到:“这刀下去,不知道会有什么结果呢?” 我对小丑的疯狂行为惊讶无比,开口阻拦。 还没等我的话说出口,小丑阴森森的看了我一眼说:“观看表演可以,但作为观众,随意打乱表演者的节奏,可是很不道德的哦。” 说着,小丑手中的铁刀从透明塑料盒顶部拦腰斩下。 新娘痛苦的闷哼了声,身子死鱼似的颤抖了几下。 “大家都来猜猜看,结果会怎么样呢?”小丑插入两块塑料板,堵住切口处后,用腿轻轻踢开一个方桌说。 长桌分开成两个方桌,但奇怪的是,新娘却没有喷出血液。 这时我发现,小丑手中的铁刀上面,居然有鲜血滴落。 再看出时,新娘哪里是没有血液流出,只不过鲜血和着内脏,都被塑料板堵着,沿着桌子边缘缓缓流到地下。 小丑拿开塑料板后,新娘的内脏“哗啦啦”流了满地。 空气中有着浓浓的血腥味,我看着桌底的内脏,恶习的想吐。 小丑仿佛很不好意思的说:“哦?表演居然失败了。但是,我想告诉大家的是,这没什么,为了能给大家带来最精彩的表演,我们付出些牺牲有算的了什么。” “哎,我不幸的爱人,虽然你都这副模样了,但我还是爱着你。”小丑招过来戒童,打开红木盒子,取出两只戒指。 小丑温柔的将一只戒指戴到新娘尸体的无名指上,又将另一个戒指戴在自己的无名指上。 看着手指上的戒指,小丑疯狂的笑着,挥舞着左手将两截断开的尸体推到地下,狠命的践踏着。 易紫东发疯了,我推了推旁边的一个戴着狐狸面具人。没想到,他却软软倒下,面具掉落。我惊恐的发现,他面色死灰,显然已经死去多时。 摔倒的声响惊动了发狂的小丑,他戴着面具的脸死死盯着我。透过面具,可以看到他的眼睛已经充血。 第66页 “我给忘了,这儿除了我,还有个活人呢。”小丑阴笑着,单手提刀向我扑过来。 我知道易紫东已经发疯,于是拼命向门口跑去。 小丑先行一步堵在门口,“嘿嘿”发笑,紧紧向我逼过来。 我步步后退,直到退到铁笼旁边。 一阵狮吼让我心头直颤,斜眼看去,铁笼里面有只狮子,狮子周围堆放着没吃完的残骸。 小丑看到残骸,“嘻嘻”笑着:“没想到吧,你们这群些狗男女还想害我,都得死,哈哈哈哈哈。” 易紫东已经完全疯了,他忘记了我是他的老同学。 我知道多说无益,这时,有个妙计闪现心头。 随手掂起脚边的魔术道具砸向小丑后,我趁机跑到笼子边,扭开笼子的开关,然后迅速闪身。 小丑挡开魔术道具后,提刀向我冲过来。 不出所料,狮子和小丑碰到一起,小丑被狮子扑倒。 抓住这个机会,我拼命朝着客车门口跑去。 我终于逃出生天,身后是小丑不甘的怒嚎,和狮子的阵阵低吼。 来到剧院门口,我赶紧向工作人员反映。可是,等再来到家属院时,马戏团的客车却已经开走了。 从此,小丑从这所城市神秘的消失了。 第三十七章 丢“人” 你听说过丢东西,但是,你听说过丢“人”吗? 此丢人非彼丢人,它的意思不是丢面子,而是真正的人口丢失,莫名其妙的丢失。 人口消失是件很正常的事情,每天都会有人死亡,也有人失踪。如果你留心观察,就会发现路口的墙上,贴有白纸黑字的寻人启事。 我所要说这个故事,既不是正常死亡,也不是人口失踪。死亡的话,家属还可以知晓;失踪终有重逢日,至少还有人牵挂。 但是如果“人”真正丢失了,在所有人心中彻底消失,那么他该怎么办? 小丑的事情过去后老长时间,我的心情一直很低落。毕竟看着老同学发疯,走上条背离人性的道路,心里怎么能好受。 这天下午,我从睡梦中醒来后,感觉肚子有些饿了,于是下楼到酒吧附近的面馆吃饭。 这是家回民面馆的面食还算不错,同其他回民餐厅般,这里的特色就是牛羊肉。 也许,这跟回民不吃猪肉的习俗有关吧。既然不吃猪肉,那么所买的牛羊肉必定不会掺杂猪肉。 正是这个想法驱使,所以人们才更喜欢到回民面馆吃饭。这种情况就和以讹传讹差不多,就是从众心理作祟。 不过话说回来,这家面馆的汤面虽然称不上十分美味,但是实在,熟肉放得多,也算是物美价廉了。所以,平常来这儿吃饭的人还是比较多的。 我叫了碗牛肉面,坐在过道旁边的桌子上面吃起来。 面条有些粗,得吹凉了才能吃得下去。 我正吹着面,旁边有个声音说:“明哥,能给我一碗牛肉面吗?” 有些好奇的侧头看去,我发现同我说话的是个不认识的姑娘。 姑娘长得还算比较清秀,瓜子脸配着高鼻樑,就是眼睛小了些。不过她的眼睛是属于那张狭长,显得有点妖媚。穿白色皮草短装外套,外套里面是黑色领子,蓝色牛仔裤,穿黑色、红色相间的休闲鞋。 从略显稚嫩的模样看来,姑娘也就十八九岁的样子。 我有些惊讶,因为影响中从来没有过这个姑娘。 “你也不记得我了吗?我是叶子啊。”姑娘看着我疑惑的表情,有些焦急的说到。 我还是搞不清楚她是谁,疑惑的问到:“我确实不认识你啊。” 姑娘皱着脸说:“果然,所有人都遗忘了我的存在。” 我感到莫名其妙,不过看到姑娘哀愁的脸庞后,还是开口询问到:“可能真的是我给忘了,你能介绍下自己吗?” 姑娘“恩”的点点头,随即她又不好意思的说到:“明哥,你能先给我买碗牛肉面吗?我已经好长时间没有吃东西了。” 我叫来服务员,让他给姑娘来碗牛肉面。 服务员注意到姑娘后,满脸不屑的说:“你怎么还在这儿啊?又想骗人是不是。先生,我提醒你一下,她说什么话你都不能相信。” 我感到很困惑,向着姑娘看去。 姑娘感受出我眼中不信任的目光后,赶忙说:“我不会骗你的,我就是想吃碗面。” 我点点头没有说话,只是一碗面而已,被骗了碗面也少不了什么。 面端上来后,姑娘抓起筷子大口吃起来,那样子仿佛很久没吃东西般。 “你慢点吃,不够的话我再给你买一碗。”我看着姑娘大口吃面的样子,怕她噎着,好心的说到。 姑娘停下筷子,拍了下胸脯,吞下最后一口面说:“谢谢你,明哥。” “你为什么叫我“明哥”,难道我们真的认识?”我好奇的问到。 一般来说,称呼我为“明哥”,不是我的员工,就是经常来酒吧的顾客。至于其他的人,我在这所城市认识的还真不多。 姑娘点点头说:“当然啊,你以前还在我家住过嘞。” 我“哦”了声,来了兴趣:“我在你家住过?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情。” 第67页 “两年前啊,那时候你租住在我们家的房子里,后来我高中毕业后,还到你的酒吧工作了段时间。只不过因为习惯不了酒吧昼伏夜出的生活,几个月后就没干了。”姑娘没有很自然的说到,脸上没有丝毫不做作。 这番话让我更困惑了。两年前我刚来m市,紫调酒吧还没有开张。在那段日子里,我确实在城郊租住了两个月。 不过,我记得那户人家并没有这么个姑娘啊。至于姑娘所述的,后来她来紫调酒吧工作一段时间的事情,我更是毫无印象。 看着我迷茫的神情,姑娘有些悲哀的说:“果然如此,所有人都遗忘了我。” “到底什么情况,你能详细说说吗?”我感觉事情有些奇怪,于是开口问到。 姑娘沉吟了片刻,缓缓说到:“事情是这样子的,在两个月前的早上,当我甦醒后,忽然发现所有人都遗忘了我的存在。” 姑娘给我讲述了个没头没脑的故事,却莫名其妙的让我感到后背发凉。 姑娘叫叶子,是两年前租住那件房子给我的房东的女儿。03年秋天我的紫调酒吧开业后,高中毕业的叶子就在我的酒吧工作了段时间。 由于受不了酒吧的夜生活,叶子辞去了工作,到这家回民面馆当上了服务员。 但就在两个月前她睡醒后,她发现所有的人似乎都忘记了她的存在。 当她来到面馆时,却发现另一个服务员顶替了她的岗位。 这种小面馆,一般只招一个服务员就够,多了纯属浪费。 叶子以为老闆要开除她,开除就开除吧,反正在面馆也挣不到多少钱。 于是叶子去找老闆商量工资的事情,但老闆似乎根本不认识她似的。她找老闆理论,老闆看她的目光就像疯子。 叶子以为老闆想赖掉她的工资,于是打电话准备向父母哭诉。 但电话那头,父母的话更让叶子心寒。她打了好几次电话,再确认电话号码无误后,拨过去却听到父母说:“你是不是打错了,我们家只有个儿子,没有女儿。” 叶子家有四口人,叶子和她的弟弟,还有她父母。可是这时候,她父母居然说他们只有个儿子。 父母的话使叶子心冷,她打电话给所有的亲朋好友,可是得到的只有一个结果。那就是,大家居然都忘记了有叶子这么个人存在。 这让叶子欲哭无泪,她不想回家,只能自己躲在出租屋中默默疗伤。 渐渐叶子花完所有的积蓄,但是她又没有经济来源,于是只能饿了几天肚子。 听完叶子的讲述,我说到:“要不等会我送你回家吧,看看你家人到底反映如何。” 我想着,叶子看起来挺可怜,能帮就帮吧,反正离市郊也不远。 叶子“恩”了声,算是答应了。接着,她又大口吃起面。 等我们都吃完面,我付帐后,出门叫了辆计程车。 计程车载着我和叶子,很快来到市郊。 来到以前租住的房子前,我礼貌的敲了敲防盗铁门。 我以前租住的地方,是个小巷里的两层楼。这种房子在小巷里两边对门成排建造,那种样式就和弄堂差不多。 房东家的二楼是租住给租户的,一楼留给房东自己居住。 房东开了门,他看见我后,稍稍思索了下后笑着说:“是明子啊,你怎么有空过来。咦?还带了个姑娘,是你女朋友吗?” 我是经朋友介绍后才租住在这里的,和房东能扯得上些人际关系。不过对于房东还能记得我,我还是有点惊讶。 另我不解的是,房东仿佛根本不认识叶子,看叶子的眼神就像在看陌生人。 叶子的眼里溢出泪花,正准备说话。 我打着哈哈说:“我是领朋友来看房子的,你这儿的房子还空着没?”在没有弄清楚情况前,让叶子冒失说出身份,对谁都不好。 “这可真是巧了,我家二楼准备给儿子做书房用,真是对不住啊。”房东不好意思的说到,笑着说:“不过今天好不容易来一趟,进去喝喝茶吧。” 我笑着答应房东,走到他的房子中,叶子就跟在我身后。 房东的妻儿都不在家,可能出去了。 我边笑着同房东聊天,边观察着房间。 客厅里挂着张全家福,全家福上只有房东夫妇和一个男孩。男孩依偎在母亲脚下,而房东脚边显得空荡荡的,就像失去了什么,导致画面有些不和谐。 我心中忽然明白了个令人心凉的事实,那就是,原来所有人都已经忘记了叶子的存在。 叶子呆呆看着全家福,眼角流下泪水。 “这位姑娘怎么啦?”房东疑惑的问到。 我笑了笑解释说:“她的母亲刚刚过世了,也许是睹物伤情吧。”说完向房东辞别,拉住叶子的手走出门。 “你以后打算怎么办?”计程车里,我问向叶子。 叶子目光呆呆的看着前方,没有回答我。 我感嘆到:“当不能再拥有时,你唯一可以做的,就是让自己不要忘记。你不要难过来,自己记住就好。” 计程车到了叶子租住的地方,她面无表情的下车。 “谢谢你,明哥,希望你不要也忘记我。”计程车重新发动时,叶子对着车窗说到,她的眼睛哭的有些红肿。 第68页 我还没来得及回答,计程车就开走了,只留下叶子呆呆的站在原地。 几个星期后,我在街口看到个乞丐,她的很熟悉的身影。不过,等我追过去时,她已经不见了踪迹。 这时,一张发黄的白纸被风吹到我脚下,我捡起来看了看。 白纸上写的是个寻人启事,上面写到:叶子,女,1987年x月xx日出生,2006年3月23日晚从工作的回民饭店出走,出走时穿白色皮草短装外套,外套里面是黑色领子,蓝色牛仔裤,穿黑色、红色相间的休闲鞋。如大家在日常工作中发现该人员后请及时与派出所或家属联繫,联繫电话xxx-xxxx。 旁边附有照片,照片上是个清秀的姑娘,瓜子脸配着高鼻樑,就是眼睛小了些。 叶子是谁,我为什么感觉到这么熟悉,但就是想不起来。 每天会有那么多人在我身边经过,谁又能做到过目不忘? 实在记不起来什么时候见过这么个人物,于是,我随意的将寻人启事捏做一团,扔到垃圾箱。 第三十八章 阿莓之死 总会有些人在生命中消失,在如水般流淌的生活中莫名其妙的消失,再也不会出现。 阿莓已经好长时间没有来上班了,问酒吧的其他人,他们也不知道阿莓的下落。 阿莓是为数不多几个不在酒吧居住的人员,像酒吧的其他人,比喻禹波、小代他们,都是在酒吧里居住。所以,对于阿莓去了哪里,他们也不清楚。 不记得什么时候开始,酒吧的人都变得怪怪的。平日经常与我交谈的小代终日沉默不语,像是有什么心事。倒是禹波,一反常态的话多了起来。 还有王姐,最近又变得神经兮兮的,成天在房间里烧香拜佛,每次我经过她房门口时候,就会闻到淡淡的焚香味。 “小代,你最近看见阿莓没有,我已经好几天没见到她来上班了,就算辞职也应该来告诉我一声啊。”我看到小代调完酒后,又在发呆,于是凑过去问到。 小代回过神来,看到是我后才说到:“不知道啊,前几天她还悄悄告诉我要送礼物给我。但是这都好几天了,也没见着她。” 说完,小代又发起呆,不知道在想些什么,脸色时而有些欢喜,时而又有些悲意。 我看到小代这幅模样,就没有打扰他,拿起杯鸡尾酒独自来到酒吧的角落。 “明哥,给我也拿杯酒吧。”我正在无聊的喝酒,禹波坐到我对面说。 我有些惊讶的看着禹波说:“你不是不喝酒的吗?” 不知道是不是由于小代的原因,禹波从没有到吧檯取过酒,至少我从来没见过。这种不喝酒的员工在酒吧里面确实少见,除了个别戒酒的员工之外也就剩下禹波了,就连王姐也会偶儿喝杯红酒暖身。 酒这东西,喝的就是个心情。只要自己懂得节制,喝些也没什么不好。 “今天不是忽然想尝尝鲜嘛,你也知道,我跟调酒师那关系,让我自己去拿多不好意思。”禹波眼睛微眯着说到。 禹波从来不直呼小代姓名,每次提及总会称呼“调酒师”,显得特别生分。 我心里不是太痛快,阿莓与小代的关系虽然还没有说破,但傻子都能看出两人互有好感。就在这种情况下,禹波还是纠缠着阿莓不放,这就有些没意思了。 不过禹波既然提出来要喝酒,我也没什么理由拒绝,于是在和小代打声招呼后,取了杯“紫美人”递给禹波。 “紫美人”也是紫调酒吧特色酒类之一,是由白兰地、葡萄酒和少量果酒调制而成,入口微凉,有种浓郁的果香味,却几乎品尝不出来果味。加上价格不贵也不便宜,酒性也不烈,正适合不怎么喝酒的人士。 “是“紫美人”啊,看起来像是血液呢。”禹波端起酒杯,嘴角轻扬说到。 禹波这话说的没错,与“红玫瑰”不同的是,“紫美人”看起来黑色偏红,就像是半凝结状的血液。 不过禹波嘴角的微笑却让我有些不喜,那种样子,既像是在嘲笑谁,又像是对谁都无所谓。不知道最近怎么回事,我看到禹波时总会有种不舒服的感觉,特别是他时不时会露出阴险的眼神。 由于对禹波有成见,所以我和他没聊两句,就藉故上楼准备睡觉了。 禹波还留在座椅上,享受似的品尝着酒,嘴角保持着那种让我不舒服的微笑。 走到二楼,经过王姐的房间时,我又闻到了淡淡的焚香味。 王姐的房间就在二楼过道处,和小代的房间紧挨着。 正巧这时候王姐出来打扫卫生,于是我疑惑的向王姐问到:“王姐,你最近怎么回事?怎么天天焚香拜佛。以前也没见过你信这些东西啊。” 这并不是说我对信仰神佛有排斥,同大多数国人般,道教、佛教或是基督教,我都会信仰,但并不会刻意去崇拜。因为我从来都相信,因果报应都是人心作祟。 “我似乎遇到了些不干净的东西,才不得不相信啊。”王姐说完后,又虔诚的默念了句“阿弥陀佛”,好像怕触犯到什么。 我皱眉问到:“王姐,到底怎么回事?” 王姐总是喜欢大惊小怪,碰到什么不了解的东西,就会神经兮兮。要不是看在她是个老员工的份上,我都有种想开除她的冲动。 第69页 不知道怎么回事,现在的我越来越耐不住性子,对什么事情都没有耐心,心里总会莫名的烦躁。 “曹总,你来看看就知道了。”王姐看到我不耐烦的眼神,压低声音说到。 于是我跟着王姐,走进她居住的房间。 房间里收拾的很干净,除了床铺衣柜及清洁用具等外,没有什么其他杂物。 王姐把酒吧的清洁用具都放到了自己的房间,说是放在外面对酒吧影响不好,自己的房间又不用放其他东西。 王姐这点让我比较欣赏,起码她是把酒吧当做自己的家般对待,不像现在的年轻人,工作的地方就是用来工作,不谈责任和个人情谊。 “你看,就是这儿,有个血红色的人形,我怎么擦都擦不掉。”王姐移开床头的柜子,指着墙壁对我说到。 王姐的床头有个半米高的梳妆柜,柜子上铺了条红毯,红毯上摆放着些佛像,还有些香火之类。 我顺着王姐所指的方向看去,只见雪白的墙壁上,果然有个人形。 人形是淡红色的,就像是人的血液流出来后,浸染了墙壁所致,看起来的确比较诡异。 我皱眉看着墙壁上的人形,明白了王姐的心情。遇到这种根本无法用常理解释的事情,连我都会害怕,更何况王姐这样迷信的人。 “王姐,这是什么时候出现的情况?”我看着人形,向王姐问到。 王姐思索了下说:“就这几天吧,以前没有过这种情况出现。” “王姐,你先忙去吧,我找小代问问。”我转身对王姐说。 我第一反应是,这是鬼魂的恶作剧,处理这种事情,还是小代比较在行。 下楼找到小代后,我有些焦急的说:“小代,跟我过来看看,酒吧里面发生了些奇怪的事情。” 小代“哦”了声,显得有些心不在焉,不过他还是停下工作,跟我来到王姐房中。 当看到墙壁上淡淡的血红色人形时,小代的眉头也不自觉皱了起来。 “这不想是什么灵体,因为一般来说,灵体不会出现的像这么光明正大,也不会维持如此长时间。”听完我的描述后,小代推了推眼镜说到。 我知道小代有玄猫玉佩在手,如果是鬼魂的话倒也好办,于是开口说到:“你用玉佩测试测试不就知道了。” 小代点点头,掏出九尾玄猫玉佩,念着奇怪的咒语。 玉佩上显示着,这里没有什么所谓的鬼魂之类。 “奇了怪,这是怎么回事?”小代面露疑惑,走到墙壁前,伸头仔细看到。 忽然,小代“咦”了声,奇怪的说:“这是什么味道?怎么闻着像是血腥味。” 我也走到墙壁跟前,仔细的嗅了嗅,果然有种混着墙漆味的血腥味。 小代在用手触摸着墙壁上的人形,这时候他好像想起了什么,发疯似的用手锤着墙壁。 “小代,你怎么啦?”我拦住小代,口中说到。 小代红着眼看着我说:“别问了,去拿东西,破开这墙壁,到时候你自然会知道。” 说完,小代转身来到墙角,拿起扫把。 拿着扫把,小代来到墙边。 我看着情况不对劲,就让在了旁边。 小代用扫把头,沿着人形的轮廓,使劲捣在墙壁上。 当时为了考虑隔音隔热效果,酒吧房子之间是用砖墙和双合板隔开的,外面的层就是双合板,用棍子就可以破开。 等人形轮廓周边都被破开之后,小代伸出双手,颤抖的截开木板。 一个赤裸全身的娇小女性尸体僵直的倒下,她的脖颈以下没有任何皮肤。 而从她惨白的脸可以辨认出,这分明就是阿莓。 阿莓的齐刘海凌乱的粘在头上,可爱的娃娃脸上保持着死时的神情,一双眼睛圆瞪着,瞪的眼球都快从眼眶中跳出来,显得十分痛苦。 她的身上,结出一层暗紫色的血痂,分外可怖。 小代捧着阿莓的头颅,痛苦的压抑着嚎哭。 我呆呆的站在小代身后,说不出来一句话来,心中有恐惧还有疑问。 过了好大会,还是我打破了沉默:“小代,我们报警吧。” 小代闭上充血的眼睛,重重的点点头。 警察来了,将王姐不大的房间围的水泄不通,在尸体周围拉出了黄色的警戒线。 酒吧的全部人员都被惊动了,连楼下的顾客,也有人上楼围观。 对这样的事情,我感到无可奈何,毕竟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 警察来的人中,还有老邢,他是特意为这件事赶过来的。 “怎么回事?你的酒吧怎么会发生这种血案。”老邢看到被挤在围观人群中的我后,大步走到我跟前,低声问到。 我摇摇头说:“我也不知道,死者是我们酒吧的一个叫做“阿莓”服务员,她的尸体还是刚刚被小代发现的。” “我相信这件事情和小代无关,他不是那种人。”老邢安慰自己般肯定的说。 看着还跪在阿莓尸体前的小代,我心里五味杂粮。我也相信不是小代所为,因为他和阿莓就要成为恋人。 但是最后小代还是警局被带走了,因为王姐的隔壁就是小代的房间,加上小代和死者特殊的关系,所以被列为重点嫌疑对象。 第70页 我同小代一起,被带到警局接受审问。 临走前,小代合上了阿莓的双眼,他说:“无论如何,不能让阿莓再看着这世间的丑恶。” 这世间的确丑恶,在命运的手里,每个人都是被随意摆弄的道具。 第三十九章 求佛 这所城市无论多么人声鼎沸,如果失去了所爱的人,终究不过一所空城。 警局里,我被叫去接受审问,在交代完所有我知道的情况之后,我又被打发回临时看守所。 过了不大会儿,小代也被叫去受审,在很长一段时间过后,他才回到临时看守所。 小代面目憔悴,眼神空洞洞的,失去了往日的那丝神采。 “小代,你没事吧?”我关切的问到。 小代忽然抱着头,压抑着哭了起来。 我不知所措,只能把手搭在他肩膀上,轻轻地拍了几下。 哭吧哭吧,哭出来也好,有些感情与其压抑在心里,还不如随着泪水流出来。 都说男人哭吧哭吧不是罪,但哪个男人不是痛彻心扉之后,才能流出泪水。 小代摘下沾有泪水的眼镜,用袖子擦着眼泪说:“明哥,你不知道,阿莓这般的遭遇,我早就经历过一次。那时候是我大学的女朋友,现在是阿莓,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是我的命数。” 小代居然也是个大学生,我从来没听他提起过。从三年前我们认识起,在我印象之中,小代都是个调酒师的身份,当然,也是我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但是他从来没主动提起过他自己的往事,也许每个人都有些灰色的记忆,深藏在心底,不愿轻易去触碰。 在我的询问下,小代抽泣的讲了个故事,关于“求佛”的故事。 那时候的小代,在省城里的医学院读大学。同所有年轻人一样,在躲在象牙塔里面的岁月里,爱情几乎占据了年轻人青春里的全部回忆。 在图书馆邂逅了个和他一样戴着眼镜的姑娘—素华后,小代开始了他的初恋。 素华是个安静女孩子,最大的爱好就是看书。但除了看书之外,她还喜欢自己一个人出去旅游,到其他的地方走走。 “要不等下次我们一起出去旅游,你一个女孩子,独自出去乱跑多不安全。”有次,小代半开玩笑的说。 素华佯装生气的说:“女孩子怎么啦,难道你有性别歧视?” 小代笑着说“怎敢”,不过他还是死皮赖脸的要求和素华一起出去旅游。这样,才能更接近心中的女孩。 最后素华挨不住小代的纠缠,答应了小代假期到学院附近的佛寺中游玩。 素华悄悄告诉小代,想在佛寺求个签,看看月老是否愿意为自己与小代的姻缘签个红线。 “月老是道教的神仙,你怎能到佛寺求姻缘呢?真是傻姑娘。”小代调皮的摘下素华的眼镜,坏笑着说。 素华两手拍着小代的小代的肩膀,撒娇说:“我说有就有,快把眼镜还我。” 两人开心的打闹着,但谁都没想到后来会发生那些事情。 在小代和素华到了佛寺之后,对佛寺里的所有都感到很新奇,充满了孩子般的好奇。 走进香火鼎盛的寺院,拜完佛后,素华将小代支开,自己到卜卦和尚那儿求了支姻缘签。 等素华回来,小代好奇的问她:“你求的是什么签啊?快说说我们的姻缘如何。” 素华白了小代一眼,不过随即又笑了,红着脸说:“姻缘签上说,你可是我的一世姻缘哦。” 小代摸着头“嘿嘿”的傻笑着,却遭到素华又一次白眼。 年轻的恋人还不懂得,一世到底意味着什么。 “既然佛祖这么给面子,不如我们多拜拜他,算是答谢啦。”小代兴奋的提议到。 素华对小代的言行再次感到无话可说,不过还是同小代一起跪在佛祖面前,虔诚的叩首。 佛像手捏与愿印,面色慈悲。清风徐来,将香火炉里未燃尽的纸钱吹到一对恋人跟前。 “你看这上面的是什么,看着像是符咒。”素华捡起纸钱说。 小代接过来看,果然在纸钱上,有些黑色的条纹,就像是被香火灰烬沾染而形成的天然符咒。 不过,小代虽然知晓些灵异之事,对这种情况还是无法解释。 于是,两人拿着纸片,向和尚询问到,和尚还是素华求籤时的那个和尚。 和尚看着纸片,面露静穆之色说:“我佛慈悲,这是天然形成的灵符,是我佛的恩赐,可以实现你的任何愿望。” 小代与素华相顾而笑,感觉佛祖对他们太慷慨了。 回到学院后,灵符被素华妥善的夹在他俩的合影集中,当做爱情的纪念。 但后来,素华就因为不治之症被送往医院;再后来,素华逃不过命运的玩弄,如花般凋零。 素华住院的时候,小代就在那所医院做实习医生。 小代没日没夜的陪伴在素华身边,却看着爱人的生命力逐渐消失。最后,在个安静的晚上,素华静悄悄的离开人世。她的表情是安详的,虽然有些痛苦与不舍,但起码自己的爱人最终的那刻还在身边。 小代就这么看着素华的生命凋零,作为医生的他却毫无办法。 第71页 素华的尸体被送到停尸间,等待着火化后,彻底的消失在这个世间。 小代呆呆坐在素华病床旁边,看着医护人员将爱人送走,却没有任何动作,只是泪水却早就流下来。 护士清理病床时,床头的枕头下,掉下来合影集。 小代捡起合影集,看着上面素华笑靥如花的模样,岿然无语,心中哀伤至极。 这时,小代注意到个不大的纸钱,是那张可以实现任何愿望的灵符。 小代的心莫名跳到起来,想到了让素华回到他身边的愿望。 这个念头让小代再也不能安静下来,他小心翼翼的拿起灵符,来到停尸间。 素华的还残留着温热的躯体,就躺在冰冷的铁床上,上面盖着层尸布。 小代温柔的掀开白布,极为小心的将灵符贴着素华的额头,闭眼在心中虔诚的向佛祈祷:“唯愿我佛,能应我求,还我爱人。” 等小代睁开眼,什么都没有发生,素华还是安静的躺着。 明知道结果,小代还是很失望,转身准备离去。 这时,有只素手拉住了小代的手。小代回头看去,素华微微睁开眼。 “我这是在哪里?”素华虚弱的问到。 小代欣喜若狂,他温柔的抱住素华,轻轻地说:“没事了,我们都没事了。” 素华死而复生的事在医院传开,不过小代对外解释说,是自己发现素华不过是假死,在医院的抢救下素华又活了过来。 一时间,这家医院趁机炒作,名声大震。小代和素华就留在医院里工作,两人的爱情故事被当做传奇。 那时候小代以为佛祖是对他慷慨的,事业爱情都给了他。 但小代不会想到,任何结果必定要有付出。至于付出的代价,就看你能不能承受的起。 在和复活的素华生活的日子里,小代渐渐发现了她整个人变得十分不正常。 白天的素华,还如往常般谈笑风生。可是,等到了夜晚的时候,她的脸上经常会出现痛苦和阴暗的神情。 而且,素华经常会在小代熟睡后轻脚出门,不知道去了哪里。 小代在半夜醒来时,发现素华正梦游似的起床。 素华从枕头下拿出个口罩戴上,整理好衣物,看了眼小代后,轻轻地朝着门外走去。 小代装作熟睡,等素华出门后,悄悄地跟了上去。 素华轻车熟路的来到医院,目标居然是停尸间。 小代很疑惑,但却没有跟上去。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小代不想也不愿意知道。 过了好长时间,小代辗转反侧时,开门声响起。 是素华回来了,她看到打呼噜的小代后,脱衣在小代身边睡下去。 小代装作熟睡,却是难以入眠。 等到素华上班后,小代藉故生病留在家中。 小代从枕头下拿起口罩,仔细嗅去,有种尸体的腐臭味和血腥味,令他作呕。 拿着口罩,小代一言不发,呆呆坐了整个上午。 等素华回来,换鞋说要给小代做饭时,小代冷冰冰的拿着口罩,扔到素华面前。 “你都知道了。”素华冷静的说。 小代的脸上没有任何感情:“我不知道,但我也明白是怎么回事。” “你明白什么,什么都不明白。你以为我不知道自己真的死过,我在死掉的时候感到自己到了个黑暗孤寂的地方,那里寒冷无比,是你将我唤了回来。”素华眼里流出泪水,歇斯底里的朝小代喊到:“我也不想去吸食那些尸体啊,但是不是这种方法,我感到自己根本就活不下去。” 小代有些不忍,柔声安慰到:“一切都是因为那张灵符而起,我们再去趟那个佛寺吧,或许事情有转机。” 素华乖顺的点点头,同小代一起,重新来到了佛寺,找到了素华求籤时的那个和尚。 和尚看到素华之后,长嘆到:“死者已矣,何必再眷恋人世,徒为亲朋增添烦恼。” 和尚从素华凭空额头取下灵符,素华软软倒在地上。 小代再看去时,素华面如死灰,身上生出尸斑,显然已经死去多时。 和尚轻嘆到:“红尘多为情累,施主请回吧。”说完,他手中的灵符自燃起来,化为灰烬。 佛像静穆依旧,只是物是人非,故人已逝。 小代处理完素华的后事,就向医院辞职了,他再也不想面临病人,因为这时候他总会想到素华。 再后来,小代就来到我的酒吧,做起了调酒师。事实上他从没学过调酒,每次都是按照调配药剂的手法,来调制鸡尾酒。 素华死而复生,却性情大变,到了以血食为生的地步。 小代对这种行为如鲠在喉,最后亲手将爱人送回她该去的地方,那个孤寂黑暗的地方。 这些事情,到底是谁的悲哀,小代不想再问,也不愿意再回想。 讲到这儿的时候,一阵手机铃声响起,铃声是最近流行的《求佛》: 我们还能不能再见面, 我在佛前苦苦求了几千年, 愿意用几世换我们一世情缘, 希望可以感动上天。 第四十章 切肤 06年的时候,手机已经逐渐普及起来,虽然还不像现在这般人手一部,但是潮流些的年轻人或是业务需要的工作人员,总会买上部手机,以备不时之需。 第72页 手机铃声从临时看守所的一个小警察兜里响起,他掏出手机,“餵”后开始接听。 接完电话后,小警察过来告诉我们说:“你们可以离开了,不过当警方需要你们配合调查时,要随时保持联繫,以方便能找到你们。” 我道过谢之后,领着失魂落魄的小代走出警局。 警局门口,身穿便装的老邢正等着我们。 “我们是熟人,不方便进去替你们解释。”老邢走到我们面前说。 我拍拍老邢的肩膀说:“没事,就是阿莓的尸检结果任何?” 老邢是我们的熟人,当然不方便由他经手对我们的审问。不过我现在最关心的不是这个问题,而是阿莓的尸检情况如何,这可关系到小代的清白。 虽然我和老邢这些熟悉小代的人都相信,这件事情与小代无关。但在没证据之前,与阿莓关系密切的小代无论如何都摆脱不了嫌疑。 “尸检结果出来了,通过尸体的腐化程度以及血液分析可以推断出,死亡时间大概是在三天前的午夜两点多钟。”老邢不假思索的说到,显然他对这起案件上心,基本的情况都查的比较清楚。 我松了口气说:“这就好办了,午夜两点多的时刻,小代一直在调酒,这一点很多人都可以证明。” “你可以确保小代一直在调酒,从来都没有离开过?”老邢没好气的说到:“只有锁定真正的罪犯,小代才有摆脱嫌疑的可能。” 我皱眉自言自语到:“真正的目标?阿莓的尸体是在王姐与小代房间的墙壁中发现的,按说小代与王姐的嫌疑最大。但是小代的人品我们都信得过,王姐杀只鸡都下不去手,怎么会杀人呢;更何况像剥皮这种残忍之极的手法,崇信神佛的王姐是绝对办不到。” “谁说崇信神佛就下不了手了?你忘了那些邪教的人,为了虚幻的神佛什么都干的出来。”老邢毫不讲情面的反驳我,可以体会到,他现在的心情也不好。 老邢的话让我无言以辩,绝对不能理所当然的去思考问题。 当做说到邪教,倒让我想到了个恐怖的组织,那就是永生社。 这件事情,不知道是否与永生社有关联。 “你们都别争论了!”待在旁边没说话的小代忽然开口到,他看着我说:“明哥,你真的忘了另一个人吗?” 看着小代哭红的眼睛,我忽然想到另一个人是谁,不确定的问到:“你说的是禹波?” “没错,应该就是他。”小代点点头说:“三天前,阿莓告诉我说,要送份礼物给我的时候,禹波恰好经过。他听到我们的谈话后就将阿莓拉到旁边,不知道说了句什么阿莓的脸色立马变得很难看。” 小代接着回忆到:“在那天夜里,阿莓就消失了,直至尸体被发现。” 说到这儿,小代的脸色变得有些狰狞:“实在找不出凶手,我就用九尾玄猫玉佩将阿莓的魂魄拘过来,问问到底是谁杀害了她。” “九尾玄猫玉佩不是只能降伏鬼魂吗?”我不解的问到。 “你懂什么,玄猫本就与邪魅相伴。既然能降伏魂魄,自然能拘役魂魄。”小代不屑的说,继而长嘆到:“只是如此一来,有损自己的阴德,还容易导致阿莓魂飞魄散。” “小代,你懂得这么多,那么你知不知道凶手为什么要将死者剥皮吗?”老邢从旁边插嘴说。 小代露出痛苦的神色,冷冷的回答到:“不知道。” “真不知道吗?我可听说,很多邪术中就有剥皮这项。”老邢眼里冒着精光,盯着小代说到。 显然,老邢想从小代口里得到什么。 “好了,都别吵了,抓住凶手最重要。”看着两人要争吵起来,我没好气的说到:“就算凶手是禹波,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老邢看了我一眼说:“当然是先去调查这个禹波了。” 在回酒吧的路上,老邢仔细的向我询问禹波的情况。 我将从猫脸人事件开始,所有关于禹波的情况原原本本的讲给老邢听。 听完我的描述后,老邢追问到:“这么说,禹波的底细你是不知道的咯?” 我尴尬的点点头,虽然很想反驳几句,但事实的确如此。对于禹波的情况,我几乎是一无所知。 正如对待其他人一样,我从来不会刻意去追问员工的过去,所以自然不会知晓禹波的来历,就连他学计算机的大学生身份,都是他自己告诉我的。 这让我想起永生社的章扬,在我认识章扬的时候,他也自称是个民俗学家,可是结果嘞,居然是永生社这样恐怖组织的重要成员。 正所谓,知人知面不知心,谁都不知道人皮下面,到底装着颗什么样的心脏。 “对了,老邢,你还记得章扬吗?就是我跟你说过的那个恐怖组织的重要成员。”我忽然想到,章扬的事我已经给老邢说过很久了,老邢却从来没对我提过。 永生社的调查,说是由灵异沙龙负责,实际上一直由陈组长负责,所以老邢应该知道些内幕。 老邢回想了很大会儿,才想起这个片段:“你说的是章扬吧,我查过他的资料。这个人的资料很奇怪,他的身份证居然是建国时候办理的,而那时候他的年龄就有三十岁。也就是说,现在他应该有九十多岁了。而按照你的描述,他仅仅三十多岁,明显不可能。” 第73页 “是不是弄错了?”我疑惑的问到。 老邢摇摇头说:“不会,按照你的描述,具有民俗学家身份的只有他一人。” “有机会让我看看他的照片吧,我自然会认出来。”我对着老邢说到。 老邢点头,接下来的路程,我们三人都没有说话。 等我们回到酒吧,酒吧里面的人大多都休息了,至于有几人能安心入睡,我就不知道了。 我注意到,禹波的电脑不见了,这让我心里猜忌,不过没有声张。 王姐的门还开着,由于要保持案发现场,房间里的血迹还没有擦去,墙壁上破开的大洞显得有些可怖。 至于王姐,在我离开前就交待过她,让她到管事那儿取些钱,临时在外面租住段时间。毕竟这件房子,实在不适合再住人。 王姐答应我的时候,脸色苍白,双手颤抖,显然被吓得不轻。即使是经历过这么多诡异事件的我,如果想到自己睡的墙头里,有个没皮肤的尸体,也会惊惧不已。 走过案发现场,再往里面去就是禹波的房间。 可是等我敲门的时候,里面却没有动静。 小代忍不住上前去,使劲的手拍着门。 拍门声都惊动了酒吧其他房间的员工,他们纷纷探头,不过看到是我们后,又都回去睡觉了。 但是禹波的房间里,还是没有任何动静。 “禹波可能不在吧。”我解释着说。 虽然相比之下,我也不怎么相信禹波。但禹波毕竟是我引入酒吧的,如果真的发生什么事,我心里总会过意不去。 老邢来到门前说:“我看未必。”说着,他从腰间取下钥匙圈,将钥匙圈扭成弯曲的铁丝,然后插到门上的钥匙孔里。 “啪哒”一声响动,门被打开了。 “老邢,没想到你还会开锁。”我惊奇的说。 老邢将钥匙圈还原后别在腰间说:“这些都是刁虫小计而已,我在警校里面学的东西多了去。” 小代推开门,冷冷的说:“我们进去吧。” 禹波的房间还是如从前几次见过般杂乱,脏东西丢的到处都是。 电脑桌前,禹波背对着我们。他不停的移动着滑鼠,好像在设计着什么。 “你们来了,过来看看我的设计图如何?”禹波听见开门的声响,扭头对我们说到,似乎对我们的到来一点都不感到意外。 禹波摘掉眼镜的眼球暴凸出来,看起来有点吓人。 不过在我们看到他的所谓“设计图”之后,却感到更加吓人。 禹波的设计图,居然是破碎的人脸。 而且,这张破碎人脸,居然是用人皮拼凑而成。 我顿时明白了阿莓皮肤的去向,原来,禹波剥皮的目的,仅仅是为了这张人脸。 “畜牲,你怎么能如此做。”小代的眼睛充血,抡拳准备向禹波打去,却软绵绵的使不上力气。 我、小代和老邢同时发现,自己的身体根本使不上力气,连说话都困难。 禹波悠闲的关上房门说:“你还能使得上力气吗?真是笨啊,早知道你们会来找我,我怎么可能没有防备。” 来到我们三个面前,禹波肆孽的嘲笑着:“明哥,便衣警察,还有可恶的调酒师,你们三个傻瓜,让你们看看我的杰作吧。” 禹波掀开床单,拿起一张相片,和一张完整的人皮。 从兜里掏出柄刻刀,禹波在地上平平展开人皮说:“知道如果爱上某个人至极,会捨得为她切肤吗?” “不过在这之前,还是听听有关我的,七宗罪的故事吧。”禹波仔细的对比这相片上的模样,一刀一刀在人皮上刻画着,满脸平静的说。 第四十一章 七宗罪.暴食 阴暗潮湿的房间里,两个凶神恶煞的男人正商讨着什么。 屋子里有口大锅,案板旁边有个摇篮,摇篮里面的襁褓中,一个婴儿正在熟睡。 “才三千块钱,价钱太低了吧,我们买这个婴儿都花费了八百块,加上手工费,我看起码得这个价。”满脸横肉的男人叼只烟,伸出五根手指头比划着名说到。 另外一个脸上有刀疤的男人皱眉说到:“这个价的确是低了些,但是这段时间条子查的紧,有货还是赶紧出手的好,要不然死婴可就连这个价钱都买不了。再者说,这次的货是个竜童,贱肉本就不值钱。” “条子”就是黑话中对警察的称呼,两个凶神恶煞的男人明显是恶势力出身,对这些黑话用的特别熟。 “我可听说,像这种没人要的竜童,生命力可是极其顽强呢。你看,我们是不是能在这上面再敲顾客一笔。”听完刀疤男人的话,满脸横肉男人本来很不高兴,但继而想到什么,兴奋的说。 刀疤男人考虑了会说:“行,就让我去跟客户谈谈,看看能不能再加笔钱。” 说完,刀疤脸男人面露残忍的微笑,对着襁褓中的婴孩说:“嘿嘿,就让你这块贱肉再多活片刻。” 襁褓里面的婴儿睡得很香,似乎没有听见刀疤脸男人的话。婴儿半张着肉乎乎的小嘴,嘴边溢出些口水,就像梦到了什么好吃的东西。 留心观察就会发现,刚刚出生没多久的婴儿,居然长有排整齐的牙齿,而且牙齿里面,还长有些尖利的牙齿。 第74页 刀疤脸男人走出阴暗的屋子,经过走廊,来到布置华丽的客厅。 客厅里坐着一对男女,男的大腹便便,脖子上戴着条粗粗的金项鍊,整个暴发户模样;女的穿金戴银,妆化的分外妖娆,戴着个太阳镜。 “怎么啦?邱厨,是要给我们端上婴儿汤么。”胖胖的男人说到。 刀疤脸男人,也就是邱厨点头哈腰的说:“怎么可能这么快,我们买的又不是死婴,时间自然会慢上些,还请你们二位不要着急。” “那你找我什么事?别说要我给你加钱啊。”暴发户拍着大肚子说。 邱厨长满老茧的手摸摸脑袋说:“哎呀,你看真是有缘,我刚刚想说这句话来着,郝老闆你就给说出来了,你可真是诸葛孔明似得人物啊。” 粗鲁的邱厨虽然不识字,但戏曲听多了,就记住了诸葛孔明这个角色,没想到今天就给用上了。 这句马屁没有拍到马腿上,郝老闆似乎很受用“诸葛孔明”这个称呼,享受的笑着:“邱厨,这就是你的不对了,缺钱你早说啊。大哥缺什么,就是不缺钱。” 死胖子,当时还不是你把价格压的这么低,让我和兄弟差点混不下去,要不是看上你那两臭钱,早让你有多远滚多远了,郝厨心中这样暗想着,不过脸上还是表现出奴样说:“当然,当然,郝老闆怎么会差这么点钱呢?我和兄弟也要的不多,再加这个数就可以了。”郝厨伸出五只手指头说到。 “五千,妈的,也太贵了吧,不过是个竜童而已。”郝老闆嘀咕着骂到,不过看到旁边的美女噘起小嘴后,赶紧换上副很大方的模样:“五千就五千吧,我没带那么多钱,把这个给你如何。”郝老闆肉痛着摘下脖子上的黄金项鍊,重重的拍在桌子上说到。 身边妖娆女人乖巧的趴在郝老闆肩膀上,嗲声说:“这才是我心中的郝哥嘛,人家爱死你了。”说完朱唇轻啄在郝老闆充满肥肉的脸上。 郝老闆享用着妖娆女人的献媚,满意的搂住她的腰,贪婪的吸着香气说:“宝贝,这回哥可为你下了血本哦。”。 真是对不要脸的狗男女,不过这金项鍊还挺重的,应该能买几个钱。邱厨拿着金项鍊,正准备离开。 “对了,邱厨,这回你收了这么多钱,我可要吃“活烹”的婴儿汤。”郝老闆叫住邱厨说到。 邱厨停下脚步,心中暗骂了声。 妖娆女人很好奇的问到:“郝哥,什么叫做“活烹”的婴儿汤啊?” 郝老闆扬起胖脸说:“小宝贝,这你就不知道了吧。“活烹”啊,顾名思义就是活活将婴儿给烹饪了啊,烹饪过程中可不能让婴儿死掉,负责烹饪出来的肉就不鲜嫩了。” “哇,好残忍哎,你们怎么能这样,让人家好害怕啊。”妖娆女人拉住郝老闆的胳膊,撒娇着说到。 郝老闆大笑着在妖娆女人身上摸索:“我这么做,还不是为了让小宝贝你的容颜更加滋润嘛。” 在富人圈子里面,流传着这么个说法“喝参汤不如喝猴脑,喝猴脑不如喝婴儿汤”。婴儿汤据说不仅可以美容驻颜,还可以让人聪明。 这种说法大概是根据“吃什么补什么”的中医理论而来。吃集万物之灵的人类,特别是刚出生的婴儿,不仅能给自己补元,而且味道鲜美。 郝厨就是利用这些富人的心理,做了这行做婴儿汤的生意,而且来吃婴儿汤顾客很多。 此时的郝厨,手里拿着金项鍊。虽然心里将郝老闆的祖宗十八代骂了个遍,不过口中还是逢迎着说:“那是当然,邱老闆你是熟人嘛,我和兄弟自然会尽力为你做的。” 郝老闆满意的“哼”了声,又蹭起妖娆女人的豆腐。 邱厨识趣的向郝老闆告辞,转身回到后厨中。 “邱子,谈的怎么样,那胖子加钱了吗?”满脸横肉的男人问到。 邱厨掏出金项鍊,扔给满脸横肉的男人说:“他加付了这个给我们。” “不是假的,不然我弄死他。早看那胖子不顺眼了,真想把他做了。”满脸横肉的男人咬了咬金项鍊笑着说,在说到郝老闆的时候,满脸的厌恶与鄙视。 邱厨提来个水桶说:“好了,别瞎废话,赶快开工,那死胖子还让我们给他做“活烹”的婴儿汤呢。” ““活烹”的?他还真敢提啊。妈的,等过些日子找两人,把他家人都绑票得了,好好敲他一笔。”满脸横肉的男人骂到。 邱厨没有理他,而是抓起正在熟睡的婴儿,扔到水桶里使劲的揉搓起来。 婴儿感到疼痛,“哇哇”大哭起来。 “叫个屁啊,没现在把你颳了是你走运。”邱厨抡起长满粗茧的手掌打到婴儿身上。 婴儿啼哭的更厉害,嘹亮的尖嚎让人心烦意乱。 “让它别叫了,别招惹来邻里的注意。”满脸横肉的男人没好气的说。 邱厨凶狠的一只手提起婴儿,另一只手死死掐住它的脖子,想要把婴儿活活掐死。 婴儿呼吸不到空气,嘴巴痛苦的张开着,却发不出任何声音。 满脸横肉的男人掂起以前用下来的婴儿肉,塞到竜童口中说:“这不就行了,别忘了我们要“活烹”了这个竜童。” 第75页 邱厨这才松开手,恶狠狠的说:“没想到这个东西生命力这么强,都饿两天了还能哭的出来,不愧是竜童。” 腐肉堵在口中,婴儿果然再也发不出声音。 满脸横肉的男人“呸”的吐了口唾沫到婴儿脸上说:“这样都死不了,就是贱命,活该你父母不要你。如今让我们哥俩做成婴儿汤,也算是物尽其用,不枉你活过。” 婴儿似乎听懂了满脸横肉男人的话,一双小眼睛死死盯着满脸横肉的男人不放。 “再看,再看把你眼睛先抠出来。”满脸横肉的男人伸出指头说。 邱厨打掉满脸横肉男人的手说:“别破坏了食物的完整感,没了眼睛可就不值钱了。” “你水放好了吗?还有调料之类的,都准备好了吗?”邱厨向满脸横肉的男人问到。 满脸横肉的男人拍了拍手说:“早就弄好了,就等着这小东西下锅嘞。” 邱厨掂起婴儿,扔进锅里说:“让这小东西慢慢蒸死,这样就能保持肉的新鲜度。大爷发个善心,让它死前洗个热水澡。” 满脸横肉的男人将调料倒进锅里,然后盖上锅盖说:“哈哈,连内脏都没清理,就让死胖子吃屎去吧。” 在以前给别的富人做婴儿汤时,满脸横肉的男人每次都会将肉分门别类清理之后,才会下锅。但郝老闆要求“活烹”,满脸横肉的男人就没法再下手。 “都饿两天了,吃屎恐怕也吃不了多少。”邱厨点头附和到。 两人相顾之后,都“哈哈”大笑起来,似乎说了什么了不得的笑话。 过了约摸半个钟头,邱厨打开锅盖,看了看肉色变成粉嫩的婴儿说:“行了,可以出锅了。” 满脸横肉的男人指着锅中的婴儿问到:“没事吧,食物还在抽搐呢?” “你懂什么,那是锅水的原因。汤烧涨了,婴儿自然会随着水漂动”邱厨不屑的说,继而又露出阴险的神情:“再说,死胖子不是要“活烹”吗?这样岂不更好,看那对狗男女怎么吃下去。” 满脸横肉的男人“嘿嘿”阴笑着,拿起个大盆,连汤水一起将婴儿盛进盆里,然后盖上盖子。 谁都没注意到的是,婴儿口中的腐肉,居然不见了。 邱厨将婴儿汤端到郝老闆面前,微笑着揭开盖。 郝老闆和妖娆女人拿起刀叉,双手颤抖的向婴儿伸去,既兴奋又刺激。 忽然,婴儿张开了双眼,它居然还没死。 婴儿露出双排的牙齿,朝着三人龇牙咧嘴。 邱老闆和妖娆女人顿时就吓傻了,掂着刀叉不敢动弹。 饶是邱厨这种屠宰过很多婴儿的人,也没见过这种场面,不过还是他先反应过来,夺过刀叉大吼着朝婴儿刺去。 这时,一个人头落在桌子上,是满脸横肉的男人。 接着郝老闆和妖娆女人无声的闷哼了声,软软倒下。 “这样的竜,我还是第一次见到,蒸半个小时还不死,可真是奇蹟。”一个满脸络腮鬍子的男人旁若无人的抱起婴儿说。 邱厨恐惧的拿着刀叉说:“你是谁,要这个婴儿你拿去好了。”边说边后退着。 邱厨明白,能无声无息杀掉所有人的络腮鬍子男人,可不是平常人。可他没想到的是,他的身子虽然在后退,头却留在原地。 “咚”的一声,邱厨的头滚落,接着是身体倒下。 满脸络腮鬍子的男人抓住婴儿,自言自语的说:“我找了好久才找到你这样天然的怪物,不如以后就跟着我吧。”说罢,他也不管婴儿能不能听懂,就带着婴儿离开了。 “我就是那个婴儿,也就是那个竜。”禹波拿着刻刀,侧头微笑着看向我们说。 禹波的嘴微微张动,在日光灯的照射下可以看见,他整齐的牙齿后面,还藏着些尖利的牙齿,就像来自地狱的怪物。 第四十二章 七宗罪.懒惰 “你当时居然没有被吃掉,真是老天无眼。”小代咬牙切齿的说,没想到由于仇恨的原因,第一个能开口说话的居然是文弱的他。 禹波“哈哈”大笑着:“好人不长命,祸害活百年,像我这样天生的怪物,怎么能轻易的死去。”他的脸上露出丝苍凉的神色说:“我想老天将我降生到这个世间,就是为了让所有的罪恶缠绕全身,成为真正的恶人,哈哈哈。” 我的嘴巴微微张动,想要问些什么。 禹波将个卫生球状的东西放到我鼻子前,微笑着说:“明哥,你有什么疑问,趁这个机会我一併解答,让你们死也做个明白鬼。” 我顿时吸入些清香的气息,只感到身体恢复了些力气。 “你所说的那个络腮鬍子男人,就是章扬吧。”我声音微弱的说到。 禹波走到我身边,低下头说:“明哥,你还真是聪明呢,现在才想到这点。要不是章扬说你还有用,你现在已经是一堆白骨了。” “我们跟你们无冤无仇,为什么偏偏选中我们,你们到底有什么目的?”我虽然没有什么力气,但还是尽力发出声音责问到。 “无冤无仇?”禹波“哈哈哈”的狂笑着:“你们把章扬的老窝都毁了,还说无冤无仇。告诉你,按照永生社的游戏规则,你们一个都活不成。” 第76页 说完,禹波又将薰香凑到老邢面前说:“还有你,便衣警察,我记得你叫老邢是吧?快说说,还有什么疑问。今天我心情高兴,让你们死前多听些事情。” 老邢微微动了动身子,没有说话。 倒是小代忍不住了,撕心裂肺的问到:“那阿莓呢?她与你们可是没有丝毫瓜葛。” “谁说没有瓜葛就不会死了,我们永生社挑选猎物,从来都是随心所欲,阿莓之死不过是我的兴趣而已。”禹波阴森森的说。 禹波显得有些不耐烦了,重新回到人皮前刻画起来:“好了,都给我闭嘴,在我讲完故事前,你们三个谁再开口,谁就得死。” 说完之后,禹波开始将第二个故事。他没注意到的是,在他给老邢闻了薰香之后,老邢在背后偷偷摁住了个笔状东西的帽盖。 禹波讲起来七宗罪第二个故事,这是一个上班回来的女人,回到家后发生的故事。 “真累啊,工作真没有呆在家里舒服。”霖回到家后,鞋子随意的甩到房门口,连澡都没洗,就这么躺在床上,舒服的伸了个懒腰。 霖是个三十来岁的离异女人,上任老公就是受不了她的懒惰才离开的。目前尚处于单身状态的她,在工作的超市附近与同事合租了间房子。 三十多岁的女人,如果不知道保养自己,就会特别容易显老,更何况像霖这样的懒女。 其实霖的五官之类也没什么不正常,加上家庭背景尚可,如果再努力些,过上美满生活是不成问题的。只是她人太懒了,从来不关注打理自己。 俗话说,没有丑女,只有懒女。无论身材是否走样,或是五官是否端正,只要肯下功夫,肯定能把自己打扮的漂亮。女人的改变,可以从穿着、谈吐、发型、妆颜等方面下手。 但像霖这样的女人,从来不会打扮自己,衣着更是不堪,甚至时常不愿意清洗衣物。若是个邋遢的男人,这样的生活都无法令人接受,遑论是个女人。 可以说,霖的存在,完全颠覆了三十岁女人特有的妩媚形象。 霖拿起许久没洗,都有些脏了的枕头蒙到头上,倒头就睡。 午后的阳光照着霖的身上,她感到无比温暖。接着阵阵困意袭来,她很快进入了梦乡。 霖甚至没想到,要吃过午餐再睡。在她完全紊乱的生活规律里面,每天吃一顿都懒得动手。 可是她没注意到的是,在厨房的垃圾桶里面传出来微微的响动。 霖从午后一直睡到太阳落山,直到天完全黑下来,她才恋恋不捨的与梦乡中的易总告别。 易总是霖所工作超市的部门经理,年轻有为且尚处单身,是超市所有大妈小姑娘的梦中情郎。 凡是女人,都爱做公主王子的美梦,当然霖也不例外。而易总,就是霖的梦中情人。虽然就地位、修养以及长相各方面来看,霖连给易总提鞋的机会都没有。 但是霖不在意,做梦而已,谁又能管得着。 霖似乎从来都不记得,她的卧室里,还有个与她合租的女同事。 事实上,霖不仅是身体懒惰,连脑袋也很懒惰,她经常会忘记刚刚扔下的东西放到哪儿,更不会记得女同事的名字。 与女同事合租了个把月时间,霖也就记得女同事染了黄头发而已,其他的什么名字、配偶之类,她是一无所知。 霖最喜欢的事情就是睡觉,对于其他的活动她都没什么兴趣,所有几乎与女同事没有交集。 “啊,该死。这破闹钟又坏掉了,我今天上班看来得迟到了。”霖拿着摔坏的闹钟,抓着头发郁闷的说到。 这个闹钟,在霖时睡觉也曾经准确无误的响过,只不过每次都被半睡半醒的霖摔倒地上。闹钟被的不怎么工作后,霖也懒得再去换,就这么凑合着使用。 “干脆今天请假不去上班,就说闹肚子没错。”霖自言自语的说到。 霖在超市当收票员,每天上午八点到夜晚九点为工作时间,中午有三个小时的休息时间。 不过霖经常迟到或是请假,让超市的管理人员很无奈。刚开始的时候管理人员还会教训她,后来直接不愿多费口舌。而霖也从最开始绞尽脑汁为自己请假找藉口,到最后每次直接以闹肚子之类连小孩都不会相信的话搪塞。 霖抓了抓凌乱的头发,准备到厨房里面弄些东西吃,吃完了之后好接着睡觉。 走到厨房门口的霖忽然听到些奇怪的声响,就像是老鼠在啃咬塑胶袋的声音。 “怎么回事?难道同事在弄吃的。真是的,也不叫我一声。”霖抓着乱蓬蓬的枯黄头发抱怨到。 虽然不知道女同事的名字,但这不妨碍霖每次碰上女同事煮东西时,都会心安理得的蹭吃蹭喝。 还好,女同事从来不介意这些,和霖这样的女人在一起,也能过得好好地。 打了个哈欠,霖毫无准备的推开房门。 这时候,一道黑影忽然闪过,不知道去了哪儿。 霖大吃一惊,以为家里进了贼,不过目光在厨房里面扫了圈之后,却发现什么都没有。 只有厨房的高压锅里面,正“噗噗”的冒着热气。 除此之外,就是堆在碗菜柜旁边那好久都没有清理的垃圾。烂菜叶和发臭的剩饭上,爬满了湿漉漉的黑褐色蟑螂。 第77页 霖以为刚刚只是自己眼睛看花了,也没在意,朝着高压锅旁边走去,想看看女同事都煮了些什么好吃的东西。 走进高压锅,霖就闻到扑鼻的肉香味。那种美食的味道,勾起了霖肚子里面的蛔虫,让飢肠辘辘的霖食指大动。 高压锅旁边血淋淋的案板上,放着把菜刀。 “煮肉也不叫我声,还是让我先替你尝尝味道如何,省着炖糊了就不好吃啦。”霖心里想着女同事,伸手打开锅盖,没有感到丝毫不自然。 刚刚按下高压锅的排气孔,还没来得及打开锅盖,看看锅里炖了什么,霖就听见身后发出轻微的响动。 霖回头看去,除了蟑螂臭虫之外,厨房里面没有其他活物。 摇摇头,霖看着热气排出的差不多了,就掀开锅盖。 热腾腾的热气,混合着肉香味扑面而来,让霖不由闭眼享受似的使劲呼吸着。 没想到女同事炖的肉这么香,等会定要多尝些,霖心中暗想到。 热气渐渐消散,霖朝着锅里看去。 可等霖看清楚锅里炖的是什么之后,顿时食慾全无,只有满心的恐惧,不由尖叫起来。 锅里面炖的,居然是个女人的肉体。 女人的前胸、四肢及内脏之类,杂乱的横放着。血色的汤面漂着层油状的脂肪溶解物,肉差不多都被炖烂了,唯有从肉类的模样大致可以辨认出是那些器官。只是锅里面,没有头颅的踪迹。 这时,霖的身后又传来些异动。 霖惧怕的回过头来,可是厨房里面还是空荡荡的。 遇到这么恐怖的事情,霖的脑筋终于开始活动起来。她判断出,声音来自碗菜柜方向。 霖拿起血淋淋的菜刀,小心翼翼的踩着烂菜叶汁,来到碗菜柜前。 碗菜柜的抽屉口,夹着几丝长长的头发,黄色的头发。 是女同事的头发,就算霖的脑子再愚笨,此时也想通了,锅里面炖的就是女同事的尸体。 霖一手拿着菜刀,一手颤抖着打开碗菜柜的门。 碗菜柜里面,有个又脏又馊的小孩,正捧着女同事的头颅,吸食头颅里面白花花的脑浆。 感到有光亮,小孩偏过头,朝着霖龇牙笑着,嘴角流出红白混杂的液体。 看到这恐怖的一幕,霖吓得腿脚发软,菜刀“哐当”一声落到地上,压住了几只正在爬动的蟑螂。 小孩扔掉女同事的头颅,露出凶残的微笑,向霖扑来。 霖瘫坐在地上的垃圾中,连反抗的勇气都提不起来。 小孩扑倒霖身上,熟练的咬破了她的喉咙,血“哗啦啦”的流了满地。 霖倒在厨房的垃圾堆之中,她死前看到的是,被扔到她脸旁边的女同事头颅。 女同事被吸干的头颅,脸有些皱巴巴的,就像块破抹布。 自己也会如此吧,霖脑中闪过这个念头后,就彻底没有了知觉。 “那天,为了烹饪那两个女人的躯体,我可花了好长时间。”禹波舔了舔嘴唇说到。 第四十三章 七宗罪.贪婪 “为什么你讲的所有故事,都是关于吃的呢?”我小声问到,感觉身子恢复了些气力,说话也不像刚刚那么费劲了。 禹波“哈哈”的笑起来说:“我说过,我生来就是个竜童。本就是为了吃而生的人,怎么可能让他们有其他的死法呢?” 拿着刻刀的禹波嘴角露出邪恶的微笑说:“只有让尸体变成食物,才是最节俭的办法,不是吗?与其让她们的尸体慢慢腐烂,爬满蛆虫,还不如让她们变成美味的食物。” 看着禹波沉浸在罪恶之中的嘴脸,我忽然想起来曾经在电影里面看过的话—我们是动物,杀戮是天性。 而像禹波这样的存在,纯粹就是个为杀戮吞食而生的怪物。 “你那时候有多大,能杀掉两个成年妇女。而且,你是怎么知道死者的名字的?”老邢显示出警察的特有品质,对这个故事的经过很在意,向禹波打破砂锅问到底。 禹波拿起刻刀,来到老邢面前,在老邢的脖子上轻轻划开道伤口。 伸出舌头舔下伤口流出的血后,禹波附在老邢耳边说:“还是警察有眼光,立马能命中问题的要害。” “那就让我来解释下这件事情的经过吧。”禹波嘴角微扬,露出得意的神色说:“那时候我应该才几岁,反正我也记得不是太清楚了。章扬在收养我之后,为了训练我杀人,可没少费心思。” 说到这儿,禹波脸色稍变,他自嘲似的说:“后来我才知道,章扬在收留我时,给我吃的第一顿饭,就是那几个想把我做成婴儿汤的人,也就是我所说的邱厨、郝老闆等四人。但他们死就死了,我没有丝毫痛恨或是其他情绪。” “就像是你炖了咬伤你的狗,你又怎么会去在意狗的感受。”禹波裂嘴笑到,但分明可以感受到他微笑下的那丝恨意:“于我而言,他们就是几条死在路边的狗。我吃过那么多人,怎么会都记住他们的名字呢,名字只不过是我随口起的外号而已。” 禹波话虽然如此,但是我相信他对想吃掉他的人,必定心存恨意。毕竟,如果不是那些人,禹波现在应该会在正常家庭里面长大,然后娶妻生子,过上正常人的生活。 第78页 老邢插嘴到:“你说了这么多,却还是没有交代你怎么杀害两个成年女人的。” “交代?老警察,你可别忘了现在的处境。”禹波面露不善的神色,朝着老邢说到。 不过,禹波舔了舔刀刃上的鲜血后,轻松地说:“其实也没什么,我那天饿极了,就跑到个女人家的厨房找吃的,结果被发现了。她拿起菜刀想赶我走,结果被我不小心杀掉了,炖做了汤喝。” “至于另个女人,只能算是她倒霉,我的人肉汤快炖好时,被她发现了。我也只好咬断她的喉咙,另外炖上锅人肉汤。”禹波面露邪恶的笑容对老邢说:“老警察,我这样解释,你满意了吧?” 接着禹波玩着手中的刻刀说:“话说回来,那两天吃的真饱,肉汤放坏了我都没捨得扔。” “禹波,说实话,你现在恨你的父母吗?毕竟要不是他们,你也不会落到这般田地。”想到禹波的身世,我忽然向他问到。 禹波显然没想到我会问这样的问题,顿时有些呆呆地立在原地。 几个人都没有说话,现场的气氛冷到极点。 禹波面容有些扭曲的说:“不准问这样的问题,除非你想死早点。” “讲故事的时间到了,都给我管好自己的嘴巴。”禹波拿着刻刀,狠狠地刻在人皮上说。 禹波讲起来有关七宗罪的第三个故事,这是个与贪婪有关的故事。 “没事,这个孩子就交给我吧。”一个脑袋微秃的中年人笑着说。 几个大盖帽将一个十来岁的男孩扔下印有“市民政局”的公务车,其中个像是头领的人物对着秃顶中年人说到:“吴院长,这个小乞丐你可要看紧些。他狡猾的很,我们注意观察他好几天了,才将他捉住。” 男孩衣衫褴褛,穿着好久没换洗的衣物,浑身散发着股沾染有垃圾的恶臭。只是,男孩的眼睛很亮,发黄的牙齿比较整齐。 吴院长面露慈祥的微笑说:“没事,把孩子交给我,你们放心,我一定会认真教化他,让他感受这人间的温暖。” 大盖帽坐上公务车,打开车窗对吴院长说:“那就麻烦你了,我们先走了,有什么情况再联繫。”说完命令司机开车驶离孤儿院。 吴院长面带微笑看着公务车驶离远去,直到看不到车影,才转头对男孩说:“我们走吧,去见识下你的新家。”说完,也不管男孩反应如何,自顾着回到孤儿院。 男孩迟疑了片刻,才怯生生的跟着吴院长来到孤儿院,这个男孩对他的新家怀着丝忐忑的期待。 来到孤儿院里面,男孩看见二十来个同自己差不多大小的孤儿,男孩女孩都有,都穿着病服似的白色衣服。 这些孤儿大都在默默念诵着课本,也有个别站在旁边发呆。对于男孩的加入,他们抬起头好奇的望了眼后,又开始各自做各自的事情。 吴院长带着男孩来到孤儿院里的浴池,打开水龙头说:“你过来,自己沖洗下身体,新衣服等会我派人给你送过来。” 吴院长走后,男孩才站到水龙头下面,任由水喷到发臭的衣物上。他从没洗过澡,也不知道该怎么洗澡。 水喷在男孩精廋的身子上,污水顺着头发流到脸上,再经过破烂的衣服流到地上。男孩脚下,是大片的污水。 “你在干嘛嘞,怎么不把衣服脱了。”开门声响起后,一个女人的声音响起。 男孩回头看去,是个四五十岁的胖大妈。胖大快把白衬衫撑破的胳膊,比男孩的小腿都粗。 胖大妈的大饼脸上带着微笑,看起来还算亲切。她将叠放整齐的白衣服放到浴池的椅子上,偏头对男孩说:“你怎么还不把衣服脱了,愣着干什么呢?” 男孩这才明白,原来洗澡是要脱衣服的。他乖乖的听了胖大妈的话,将破衣衫脱下,扔到旁边。 水冲到男孩裸露的身体上,让他感到无比清爽,他竟无师自通的搓起澡来。 胖大妈站在旁边,毫无顾忌的看着男孩的身体,边看边点评说:“恩,虽然瘦了些,看着还比较健康,不错不错。” 从来不知道什么叫做羞耻的男孩,这么被胖大妈盯着,居然也会感到不自在。他萌发了些羞耻感,不由自主的捂着自己的男性象徵。 胖大妈看着男孩的举动,不禁大笑起来。 感到有些尴尬的男孩,也腼腆的笑着。 从那时起,浑浑噩噩的男孩,有了正常人该有的包括羞耻心在内的部分情感。 但还不是全部情感,像喜欢、暗恋等等情绪,男孩得通过学习才能得到。 洗完澡的男孩,穿着白净的衣物,被吴院长叫到医务室做身体检查。 检查主要是心肺、内脏等是否正常,还有血型等之类。男孩不知道这些是不是应该被检查,但他还是傻乎乎的按照医生的要求做了全部检查。 不过,经常接触尸体的男孩,感觉医生检查自己身体的手,就像自己解刨猎物时的手,这让他有种不安和逃离的冲动。 检查结束,医生笑着说:“是块好料,心肺等器官功能十分强大。”吴院长也跟着笑起来。 他们的笑让男孩感到莫名其妙,还有些本能的恐慌。 第79页 没过多大会,男孩就分到个破旧的单间房,房里铺着层崭新的被子。 “你就在这儿呆着,不需要与其它孩子交流,到时候院长会教你识字念书。”胖大妈安顿好男孩,临走时说。说罢,她有些不放心的指着一间屋子补充到:“特别是那件屋子,里面住着个传染病人,千万不要靠近,知道吗?” 男孩顺着胖大妈所指看去,那间屋子紧锁着,窗子上装有铁栅栏。 “别发呆,到底听见没有。”胖大妈敲着男孩的头说到。 男孩盯着那间屋子,顺从的点点头。 胖大妈这才走开,口中骂骂咧咧着男孩“呆瓜”。 吃过午饭后,吴院长交给男孩两本书,让男孩跟着其他孤儿一起学习。 男孩木然点头,等回自己房间时,他路过那间紧锁房间的窗口时,忍不住踮起脚朝里面看了两眼。 从窗户里忽然伸出个女孩的头,甜甜的对着男孩笑着:“喂,你是新来的?” 女孩十六七岁的模样,披着齐刘海,圆圆的娃娃脸十分可人。 男孩感到有些害羞,低着头不敢多看,只是抠弄着手中的书本。 “听说食人魔还嘲笑过你?”女孩不介意的继续问到。 这时,“啪”的一声击打在男孩背后。 打男孩的是胖大妈,她拿着扫把骂到:“给你说的话你都记到屁股里面了吗?赶紧给我滚开。” 看着男孩被胖大妈带走了,女孩在窗里神经质的冲着男孩喊到:“逃啊,逃啊。” 男孩没敢回头,作为惩罚,那晚的他没有饭吃。 从此以后,男孩就住到孤儿院里面,并且学习了些许文字。 同其他孤儿一样,男孩被训练的十分乖巧。有时候他也会想逃离这个地方,但他心里还是有些不舍,不舍那个女孩。 虽然男孩再也不敢接近那间屋子,但这并不妨碍他小小的暗恋。 孤儿院的生活结束在那天晚上,那夜男孩在屋顶看月亮,却听到了些不该听到的话。 压抑着嗜血天性的男孩,最喜欢的就是爬到屋顶看月亮,这时他才会感到些许安全感。 而孤儿院那不到两米的房顶,实在对男孩没有任何挑战性。其实,为了猎食,比这更高的楼他都爬过。 屋顶上的男孩,在宁静的午夜看月亮时,听到吴院长与孤儿院医生的谈话。 “怎么样,买家都联繫好了吗?”吴院长问到。 医生回答:“没问题,这次是个港商,他说价钱不是问题。” “那我们可以大赚一笔了,起码能弄个十来万。”吴院长阴笑着:“对了,器官人选挑选好了吗?” 医生发出低沉声音:“找好了,就是笨蛋了。” “笨蛋”是男孩的名字,那时候他不叫禹波,叫笨蛋。 清楚买卖器官意味着什么的男孩,毫不犹豫的当夜逃走了,就从孤儿院的房顶。在经过女孩房顶时,他微微停了会脚步。 “那时候的我,不会想到,后来我会为吴院长的贪婪付出多大牺牲。”禹波面露悲凉的神情,接着伸出舌头舔了舔嘴唇说:“不过,我付出多大牺牲,他就要付出更大的代价。毕竟,我可是怪物呢。” 第四十四章 七宗罪.妒忌 “你之所以杀死阿莓,想必是为了那个女孩吧。”等禹波讲完故事,一直没说话的小代问到。 禹波有些诧异的看着小代说:“看起来你是最呆板的一个,没想到反应问题这么快。” “说的没错,我杀掉阿莓的原因的确是为了那个女孩。”禹波右嘴角上扬,勾出邪魅的笑容说:“不过,我杀死阿莓的另一个理由,就是有些嫉妒你和阿莓的关系了。” 禹波清了清嗓子,用种奇怪的语调说:“作为奖赏,我很高兴的为你讲个关于妒忌的故事。”他的微笑下,暗藏着浓郁的悲伤:“在余下的故事里,或多或少都与女孩有关。所以希望你们能在临死前记住她的名字,她叫做若琳。” 禹波的目光扫过我们,眼神中带有威胁的味道:“如果谁忘记了,我会让他连死都死不痛快。” 看起来若琳在禹波心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所以即使是在杀人前,他也不忘让被杀之人记住她的名字。 就像柄绝世好剑,剑客杀掉敌人前,总会希望敌人记住绝世好剑的名字。 禹波讲起来七宗罪的第四个故事,这是个有关妒忌的故事。 在离开孤儿院之后,笨蛋不知道要去哪儿,于是他重新开始了流浪。 但是如今的笨蛋,已经有了不小的个头。如果他再像小时候般以躲在阴暗处伤人,容易被发现不说,而且也不一定会猎食成功。 毕竟像笨蛋这么大的个头,很容易被人加以防范,所以他能够接近别人都是个问题。 其实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最主要的原因是已经接受人类社会的笨蛋,也不愿意再以杀人嗜血为生。 尽管笨蛋还记得章扬对他说过的话,章扬说:“你就是个竜童,天生的怪物,嗜血才是你的本分。去吧,怪物,等你杀够一定数量的人类时,我自然会出现,带你去属于我们这种人的天堂。” 第80页 但在笨蛋属于青春期的心里,还是挂念着那个孤儿院里被锁住的女孩。他还是怀着点期盼,盼望着自己有天能够与她重逢,以人类的身份重逢。 虽然笨蛋知道,自己可能永远都算不上是个人类,顶多就是个像人类的怪物。因为他永远戒不掉,那深入骨髓的,杀戮的本性。 即便如此,笨蛋还是希望自己像个人,像正常人那般去追寻女孩。 令笨蛋没有想到的是,命运居然真的会对他慷慨了回。 笨蛋在人世中飘荡了几年之后,偶然在路过间夜店时,碰到了陪着个老男人进夜店的女孩。 那家夜店叫做“紫色魅惑”,听着与“紫调酒吧”有些许相同,但其经营性质却完全不同。 “紫色魅惑”名义上是娱乐会所,实际上却是高官富人寻欢作乐之所。这间令无数男人心驰神往的红灯区,在笨蛋老闆及工友的口中无数次被提起。 那时候的笨蛋,在家电子厂干活,工作就是从凌晨五点到夜里八点,每天十五小时的为老闆组装电脑配件。 也就是那段时间里面,连文字都不识几个的笨蛋,居然学会了电脑的操作。这让人心里的感觉有些复杂,就像从原始森林里面放出来的野人,居然可以操纵高科技产品般令人惊讶。 对于其他人来说,“紫色诱惑”是心里龌龊的绮丽。对于笨蛋来说,那里仅仅是食物的来源地。 没错,的确只是食物的来源地。在夜店里,笨蛋只要把人的尸体处理好,就可以毫无忌肆的享用食物,从来不会担心有人会报警。 反正来到这里的,不是购买肉体的嫖客,就是出卖肉体的小姐牛郎。都是鸡鸭般的人物,消失了就算消失了,家属朋友很少会关注。 所以,当笨蛋压抑不住自己的天性时,就会跑到夜店里解馋。 笨蛋不会想到,就是在这种藏满污垢的地方,他会遇到自己的暗恋对象,连初恋都算不上的单恋。 渐懂事理的笨蛋,了解男女之事的快活。但他碰过的,都是被咬断脖子后的尸体,从来没想过会碰着有温度的活人。 有时候笨蛋觉得,自己就像交配后的毒蜘蛛,要吃掉对方的躯体才能达到快感的高峰。 那天午夜,笨蛋偷偷从“紫色诱惑”的三楼后窗翻入房间之中,准备解解馋,满足身体和心理上的需要。 笨蛋刚刚进入漆黑的房间,就听到有人开门,然后灯被打开了。 这让笨蛋有些惊讶,根据往常的经验,这个时候应该是所有的房间都躺着对肉体横陈的男女,等着他去咬破喉咙。 令笨蛋更惊讶的是,开灯的居然是女孩。 女孩还是那副娃娃脸,只是头发染成黄色,打了耳钉,显得流里流气。 女孩的脸很白,是那种带有病态的白。她眼睛有些红肿,口中骂骂咧咧的说到:“靠,这么晚了还让老娘接客,去你妈的。” 说完,女孩毫不顾忌的脱掉自己的衣物,对笨蛋说:“要弄赶紧弄,别打扰老娘睡觉。” 虽然现在的女孩,举止放浪,言语轻佻,但这丝毫不影响笨蛋激动的心情。 笨蛋压抑住心中的爱慕,有些语无伦次的说:“我是笨蛋啊,孤儿院的笨蛋。我们以前见过,在那间被锁住房子的铁窗前。” 这段日子里,笨蛋经常来“紫色诱惑”。其实他自己都不知道的是,他的内心一直渴望在见到女孩。因为,他始终忘不了多年前女孩那抹笑容,比阳光还温暖的笑容。 女孩打了个哈欠,厌烦的说:“都这么晚了,你磨磨唧唧什么,要弄赶紧的。” 笨蛋解开衣物,颤抖着抱住女孩的身体,就像寻找到了多年前丢失的宝藏。 虽然笨蛋也曾幻想过无数次与女孩相逢的场面,却从没想过是在这种情况下。 但这并不妨碍笨蛋此时的心情,激动又有些忐忑。即使他暂时得到的,只是副无魂的空壳。 女孩的心思,不在笨蛋身上,而在个叫禹波的男人身上。 巫山云雨过后,女孩和笨蛋相拥睡去。这么多年了,笨蛋从来没睡的这么安心。 第二天清早,笨蛋就被女孩叫起来了。女孩冷淡的说:“交完钱快走,别挡着我做生意。” 笨蛋虽从没光明正大的来过这种场所,但也知道交钱规矩。他不愿伤害女孩,又不知道该交多少钱,傻乎乎的把包括毛票在内所有的钱都交给了女孩。 钱大约有七八百的样子,那是笨蛋头天在老闆那儿取得所有工资。 女孩拿着钱数数,龇牙冲着笨蛋笑了笑。那笑容落在笨蛋眼里,一如多年前那般纯净而甜蜜。 “我叫若琳,你叫什么?大家交个朋友吧。”女孩随意的对笨蛋说。 婊子无情,欢场唯金,女孩的话只是想诱惑下笨蛋这样大方的顾客。但这话落到笨蛋耳中,却让他心里不能平静:“我叫笨蛋,我们在孤儿院见过。” 女孩努力的回想着,忽然记起来什么:“你是那个笨到连字都认不全的男孩吧,你是怎么逃出来的?” 笨蛋尴尬的摸摸头,他虽然动作灵活无匹,但对于识书认字却是不开窍。 女孩没有在意笨蛋的举止,而是忐忑的看着笨蛋说:“能不能把禹波救出来,他也在孤儿院。” 第81页 笨蛋茫然的点点头,女孩要求的,无论什么他都愿意去做。 女孩笑了,她摸着笨蛋的头,充满魅惑的说:“常来找姐姐哦,记住,我叫若琳。” 笨蛋感到有些害羞,木讷的点头离开了。 在此后的日子里,笨蛋会经常去“紫色诱惑”找若琳,拿着他所有的工资。反正对他而言,钱只是披上人皮后的消费品而已。恢复怪物身份后的他,要这堆纸币何用。 当然,笨蛋也会经常去孤儿院附近熘达,去找寻禹波的消息。 笨蛋远远的见到过禹波,那是个很漂亮的男孩,有些妖艷的美感。这让笨蛋有些不安,还有些妒忌。 因为笨蛋曾照过镜子,他的外貌是怪物身份的最好伪装,属于过目即忘的类型。 即便这样,笨蛋还是在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救出来禹波。 笨蛋翻进孤儿院,熘到禹波房间,趁他熟睡时将其击晕,然后背着爬上屋顶,逃离了孤儿院。 对于经常处理尸体的笨蛋来说,这样的事实属小菜一碟。 临走前,笨蛋听到了些有趣的谈话,是医生与吴院长的谈话。 同多年前一样,他俩谈话的内容是关于人体器官的贩卖,只不过这次的对象换成了禹波,还有就是价钱更高,涨到了三十万。 笨蛋有些心悸,带着禹波落荒而逃。 将禹波交给若琳后,若琳笑的无比开心。最为回报,那天她免费同笨蛋睡了晚。 这样的单纯的日子不会长久,笨蛋感到越来越不开心,他感觉到了嫉妒。 笨蛋嫉妒每天都有钱找若琳的老闆,但他最嫉妒的是禹波,做了牛郎的禹波。 禹波被笨蛋救了之后,就跟着若琳在夜店工作,做起了牛郎。 所谓牛郎,就是提供特殊服务的男性,通俗些就叫做“鸭”。禹波如女人般的容颜,做这行得心应手。 即便如此,若琳还是每天和禹波在一起,出入成双。 这让笨蛋妒火中烧,他有种想吃掉禹波的冲动。但在人类社会学到的理智告诉他,这样会使女孩不开心。 于是,在妒火的焚烧下,笨蛋破天荒的想到用阴谋。他想到了驱虎吞狼之计,那就是把禹波的踪迹暴露给吴院长一伙人。 在想好计策,笨蛋很容易的就让外出的医生“偶然”遇到禹波。 其实这很简单,医生好色,喜欢到娱乐场所。笨蛋在暗中叫禹波来陪客,两人自然相遇。 再后来的事,笨蛋就不知道了。他所知道的就是,禹波彻底消失在这世间。 失去了禹波的女孩很伤心,笨蛋乘虚而入,他对若琳说:“以后,我就是禹波。” 精神偏向不正常的若琳,居然将这个幼稚的谎言当做事实,每当看到笨蛋时就亲切的喊着“禹波”。 笨蛋有些心疼,但不过一个名字而已。同“笨蛋”、“怪物”一样,都只是别人对他的称呼。他也不在意,只要能得到若琳就好。 久而久之,他就记得自己叫做“禹波”。 “那时候的我,是无比的欢喜。因为终于可以和这世间唯一能带给我温暖的人在一起,我很开心。”禹波露出回忆的神色,脸上挂着微笑。 接着,禹波变成悲伤的语气说:“谁知道,后来我会为自己幼稚的妒忌,付出多么惨重的代价。” 第四十五章 七宗罪.色慾 讲完第四个故事之后,禹波停顿了片刻,又开始讲起第五个故事。 而我、小代和老邢也逐渐被他的故事所吸引,谁也没有多说话。 禹波用种阴柔如同女人般的声音讲起来第五个故事,这是个关于色慾的故事。而故事的主角,就是禹波念念不忘的若琳。 我叫若琳,这是生我的那对夫妇给我取的名字,是我存在的仅有印记。 在我四岁的时候,就被那对夫妇扔到孤儿院。那时候我还哭喊着追着叫他们“爸妈”,可是年幼的我还是追不上远去的汽车。 那对夫妇扔下我的时候,曾很歉意的对我说:“对不起,若琳,你的病我们实在治不好。现在有弟弟了,我们也累了,你就乖乖的呆在这儿好不好。” 我有先天性心脏病,说不准什么时候生命就会如同陌上花般凋零。 在我被送到孤儿院时,记得家中多了个小弟弟。虽然我忘记了弟弟的模样,但清楚的记得,他的胸前有块黑痣。那对夫妇说,弟弟那是胸有大志,以后肯定比我有出息。 说实话,我恨过弟弟,但恨着恨着就不恨了。因为时间久了,我连那对夫妇的样子都记不起来。 谁也不知道我会在何时死去,不过我想命运不会这么轻易的让我死去,所以它恩准我在这冷漠的人世多活了很多年的时光。 这世间是冷漠的,特别是那些人脸上虚伪的笑容,让我在阳光下都会感觉寒冷。 我也曾经尝试着去相信,这世间还有温暖和感情。 那时候的我,懵懵懂懂,以为没了那对夫妇的世界,还是很美好的。 那时候,春暖花开,青藤翠曼。 孤儿院的生活里,会有慈祥的吴院长教我识字,会有胖阿姨照顾我的生活。就连生病后,都会有孤儿院的医生温柔的抚摸过我的身体。 第82页 我还有群总是很安静乖巧的伙伴,他们会默默背诵课本,从来不会争吵打闹。尽管,他们中的每个人,都会在岁月中彻底消失。 每当这个时候,胖阿姨总会悄悄的对我说:“他们被富有而慷慨的人领养了,都去了个美丽的地方。”阿姨神秘的微笑让年幼的我,对那个美丽的地方充满期盼。 我所不知道的是,那个美丽的地方,就是天堂。那个有能力领养他们的人,也许就是上帝吧。 这世间真的有上帝存在吗?我不知道,也没想过要知道。 孤儿院的生活是多么美好,但再美丽的毒物,也终有露出它獠牙的那天。 直到那天夜里,我才发现,那些披在人皮下的兽心,残忍到毫无人道的兽性。 那天夜里,我和小伙伴在偷偷玩捉迷藏的游戏,在医生工作室中的柜子里躲了好久都没人找到我,暗自高兴的我,在充斥着药水味的房间中沉沉睡去。 我醒来的时候,感觉柜子被移动开,然后几个人走进柜子后的房间,并且打开了灯。 柜子后还有房间,这是我从来不知道的。我睁大眼睛,从柜子的缝隙中努力看去。 但看到内容却让我恐惧不已,不由失声尖叫起来。 医生正在解剖个男孩,那是我的小伙伴之一。医生熟练的掏出他的器官,装进个精密的仪器之内。而吴院长和胖阿姨,就在旁边陌然看着这一切。 听到我的尖叫之后,医生停下动作。三人阴森森的朝柜子看去,朝我的方向看去。 我恐惧的忘记了逃跑,接着毫无悬念的被发现了。 昏黄的灯光下,吴院长问医生,要不要处理掉我。他所说的处理,应该就是杀掉。 我很害怕,但医生的话却救了我的命。他抚摸着我的脸说,有病的人,杀掉也卖不了几个钱。 能平安活这么久的原因,竟由于随时会让我送命的病,这真是莫大的嘲讽。 接着医生问我,知不知道该怎么做。 为了活命,自然是他们让我怎么做,我就得怎么做。 医生和吴院长微笑着占有了我的身体,完事后威胁我说,如果有外人知道,我就会成为胖阿姨的食物。 这时我才知道,原来胖阿姨是个食人魔,她是吃小孩子肉的。 那年的我,应该是十四岁吧。实际上自那之后,我的心脏倒没什么毛病,只是脑袋越来越不好使了。 吴院长他们为了不让我逃跑,将我关进间密封的屋子里。 医生每天会给我注射不知道是什么的药水,我的记忆越来越不好使,只会本能的露出笑容。 笑是让我活下来的资本,因为只有笑,才会让吴院长他们放心的占有我的身体,让我彻底沦为他们的洩慾工具。 在那间屋子里,我熬过了四五年时光,送走了很多茬孤儿,直到禹波的出现。 禹波是个很漂亮的男孩子,当然也很聪明。他总能找到机会接近我,带给我很久未体验过的快乐。 我很开心能有个禹波这样的伙伴,也很忧虑,对禹波的命运感到忧虑。 不安的情绪将我紧紧包裹,使我不由依偎在禹波怀里,自愿将身体交给他。这个时候,我感到自己是干净纯粹的。 但就在彼此疯狂蠕动时,我留意到禹波胸前黑痣。 看着那块黑痣,我怎么会感觉这么熟悉。生锈的脑袋想了好久,我才从记忆的碎片中整理出了事实。 禹波居然是我弟弟,这真是命运的玩笑,我仅有的罪恶感转瞬被快感淹没。 纸是包不住火的,不久后我和禹波的关系就被发现,被吴院长他们知晓。 他们扇着我的脸骂到“婊子”,还痛打了禹波。但冷静后的他们,想出了个处理我的最佳办法。 医生带着我来到个“紫色诱惑”的夜店,让我出卖肉体为他们赚钱,每月最低八千,否则禹波就会被处理掉,用我熟知的方式处理掉。 我年轻的身体成为他们赚钱的工具,没日没夜的接客,只为了我和弟弟那仅存的,生存的权利。 不久之后,我就遇到了笨蛋,这个我最大的杀器。 之所以能记得笨蛋,是因为他是孤儿院中,除了我唯一能存活下来的孩子。据说,他还是自己逃跑的。可以说,他是我的希望。 与笨蛋的重逢有些令人失笑,他幼稚单纯的举动,就像个小男孩。这让我想起,童年时无忧无虑的自己。 虽然我能猜测到,笨蛋呆瓜般面容下,怪物般的身份。 从见到笨蛋起,我就从他眸子深处,看出了那种阴气,同医生这种久与尸体打交道人一样的阴气。 我很轻易的骗取了笨蛋幼稚的感情,接着是实施计划的时候了。 在确信笨蛋对我言听计从之后,我就不断的请求他救出禹波,带着禹波逃离那个恐怖的孤儿院。 我相信笨蛋的实力,因为偶然的一天,我发现窗户对面房间里,他正在啃咬个小姐的尸体。 倒不是我有多么无聊到去偷窥别人,只是这个小姐是我的好姐妹。而所谓好姐妹,只不过是有些生意上的往来而已。 比喻说,客人需要姐妹花时,我就会和这个好姐妹配合着,艷妆登场。 好姐妹的死并没有带给我太多恐惧,在漫长的日子里,我经历了太多恐怖与不公,已经让身心有些麻木。 第83页 只是看到这幕吃人的场景起,我就想着,自己能不能让这个怪物为我所用。 上天偶尔会向我展露它的慈悲。我没抱多大希望的笨蛋,居然真的将禹波给我带回来了。 我的激动溢于言表,立马将自己的身体交给笨蛋。那次疯狂,我是带着丝感激的情绪。 但命运很快又将我拉入堕落的深渊,因为禹波不见了,从我生命中彻底消失。 对于禹波的消失,我很早之前就有预感。 我让禹波跟着我,在“紫色诱惑”工作。他可能和我般,天生就适应这个行业,找他的顾客甚至比我的顾客还多。 和禹波在一起的生活虽然贫穷而疲惫,但我还是很开心的。我愿意这样守着他,守着我的爱情与亲情。 没想到的是,出去接客的禹波,竟然会遇到来找我要钱的医生。 没两天禹波就消失了,这次是真的不会再出现了。我知道,禹波已经变成堆破碎的尸体。 我在千方百计的打听之后,得知那天晚上,叫禹波出去接客的竟是笨蛋。 没有愤怒与不甘,我的心早就和禹波一起死了。现在的我,满脑子都想着复仇,向这个骯脏不堪的世界复仇。 而我所倚仗的,到头来还是笨蛋这个怪物。 怪物自以为能得到我的心,他让我叫他“禹波”。 我在心里冷笑,叫什么有何区别。在我眼里,他终究是个复仇的工具而已。 成功的让笨蛋全身心投入到我身上后,我带着柄刀具,去找吴院长。 我的想法是,如果能杀了吴院长他们之后,我就为禹波报仇了。即使杀不了他们,我也算解脱了。 再者说,我的死势必会让笨蛋彻底愤怒。那么,就借着这个怪物的手,摧毁这个黑暗堕落的世界吧。就让我没有灵魂的生命,腐蚀这个没有亲情、没有爱情、没有友情,只有肉体赤裸裸翻滚的世界。 “后来,若琳死了。吴院长他们将若琳的躯体把玩之后,残忍的划破她的每一寸皮肤。”禹波悲伤的说到:“我找到若琳时,她吞着血沫告诉我,要我好好地活下去。” 禹波的脸色恢复了平静,他温柔的抚摸着人皮说:“我会好好地活下去,带着若琳复仇的愿望,亲手摧毁这个早该被毁灭的世界。” 第四十六章 七宗罪.傲慢 “哈哈哈,我明白了。”小代忽然凄凉的大笑着,一针见血的刺向禹波的痛处:“这么说来,你根本就不是禹波咯,只是个替代品而已。” 禹波变得有些疯狂,他拿着刻刀,朝着小代的脖子狠狠刺去。 我和老邢都替小代感到担心,不约而同的朝禹波说到“住手”。 反倒是小代毫不在意似的,闭上眼睛,抬伸起喉结不怎么明显的脖子,一副引颈受戮的模样。 禹波的刀在触碰到小代脖子上的时候,忽然停了下来。 刀锋离开小代白皙的脖子,留下道鲜红的血迹。 “哈哈哈,我怎么会让你如此轻易的解脱呢。放心吧,我也会让你尝尝我的滋味,生不如死的滋味。”禹波拿着刻刀,疯狂在空中比划着名。 等过了会,禹波又恢复到冷静。他好整以暇的给自己倒了杯凉白开水,坐下来舒服的喝了几口后,缓缓说到:“还是趁着我有心情给你们讲故事的时间,好好珍惜余下来的生命吧。” “今天不知道怎么回事,我居然想给你们讲这么多故事,连章扬我都不曾透露过的故事。”禹波感嘆到,随即恶毒的说:“我想,这是因为今天能碰到相同命运的人吧。” “爱人惨死呢,还是以这么丑陋的方式死去,这真是让人开心的相似。”禹波“呵呵”笑着说。那模样,就像是只掉入蛛网的虫子,在对另一只掉入蛛网的虫子,幸灾乐祸的嘲讽。 禹波的这些话,明显是针对小代而说的。 小代红着眼睛,奋力挣扎着,想要找禹波拼命。 在我和老邢的苦苦劝说之下,小代才暂时安静下来。 “你们玩够了吗?”禹波稍稍休息了下,走到人皮面前继续刻画起来。 禹波偏头看了我们眼说:“老规矩,在我讲故事的时候,尽量不要打扰我哦。” 接着,禹波开始讲起来第六个,属于七宗罪的故事,这是个关于傲慢的故事。 傲慢是种自高自大、目空一切的精神状态,它表现在言谈举止等各个方面。 同外貌般,傲慢有天生的也有后天形成的。 闵民就是个后天形成的傲慢者,他的职业是律师。 对于闵民而言,律师不仅仅是他的职业,更是他傲慢的资本。 毕竟,想比那些靠蛮力工作或是出卖肉体的职业,律师算是个比较让人羡慕的职业。它所需要的职业素养,不仅仅是丰富的法理知识,还需要极高的情商与智商。 在闵民眼里,律师简直就是这世上最杰出的职业,它是文艺与理智的结合体。 作为从事这么有涵养职业的人,闵民有充分的理由傲慢。所以,他总是西装革履,脸上总是带着看似亲和,实际上却是拒人千里之外的微笑。 最近闵民却是自大不起来,因为他遇到了从业二十年来最棘手的案件,这让闵民很苦恼。 第84页 作为从业二十年的律师,闵民有着丰富的经验,总能关键时候反败为胜,为辩方争取到丝胜机。为此,他也曾在背着良心的情况下,颠倒黑白是非。 闵民甚至接到很多对方原告或是被告的威胁恐吓信,当然也有些说的是声泪俱下。但这些信转眼就被闵民扔到垃圾箱里面,连看都懒得多看两眼。 在这个冷酷的世界,所有人都会被成功的光环所诱惑,谁会在意失败者的泪水。那些无用的话语,只是卑微者的闹骚而已。法制的社会下,谁也不能把他怎么样。唯有他自己,才可以在法律的漏洞下,为所欲为。 但是这起案件的确很棘手,倒不是案件的本身。闵民相信,再难办的案件都会有它的漏洞与突破口。 这起案件的棘手处,并不在于案件本身,而在于案件之外。 案件很简单,有个疑似妓女的女人死在孤儿院之中,现场发现有个男孩抱着那个女人的尸体,两人关系未明。根据证据显示,这两个人都曾在孤儿院待过。 这个孤儿院的院长花了很大笔钱,让闵民替其辩护,要定那个男孩强姦杀人罪。 对于闵民而言,这实在太容易了。他甚至不需要太多证据及资料,就可以很轻易的凭藉法律知识,让男孩那方败的毫无翻身之地。 出乎意料的是,男孩连自己的专属律师都没有。整场辩诉之中,只有男孩自己在笨拙的表述,他甚至连亲戚朋友都没有。 这与闵民这方形成了巨大的反差,加之孤儿院院长的身份,无论是从案件本身,还是法官陪审团的态度方面,都对闵民这方是有利的。 结果毫无悬念,男孩败诉了,而且拜的很彻底,被判做无期徒刑。 闵民觉得这场官司打的实在是太没意思了,完全浪费了自己的才华。他觉得,让男孩被判无期徒刑,这都是自己心慈手软。 对这种没有地位的人,闵民从打心眼里看不起。 男孩不过是个穷小子而已,死者是个妓女。这样的人,闵民看他们的目光,就跟看路边的死狗般,怎么会在意他们的死活。 令闵民没想到的是,本该被关入监狱的男孩,却无声无息的出现在他的生活之中,恶鬼般的缠绕着他。 开车回到家后的闵民,在同妻子打过招呼之后,到浴室痛快的洗起澡来。 现在的自己,什么都不缺少,车子、豪宅、娇妻,样样俱全。遗憾是还没有子嗣,不过自己还年轻,这都不重要。闵民冲着温水澡,愉快的想到。 这时,浴室的门,被只骯脏的手推开了。 推门进来的居然是那个男孩,他冷冷的说:“帮若琳恢复清白。”其余的话什么都没说,但威胁之意溢于言表。 若琳是那个妓女的名字,捂着下体的闵民回想着。看着眼前脏兮兮的男孩,他心中暗骂着“不知羞耻”。 担心爱妻安全的闵民,还是低下自己高贵的头颅,答应了男孩。 男孩转身离去,等闵民出去的时候,娇妻安然睡在沙发上,像是被迷晕。只是房间的门,被人打开了。 第二天回到律师事务所的闵民,拿起男孩的案件仔细审阅了遍,很快发现了些隐秘的疑点。通过这些疑点对案件进行侦破,男孩恢复清白也不是没有可能。 但闵民还是扔掉了这起案件的资料,一个穷小子而已,不值得自己付出声誉代价,给职业生涯留下败诉的污点。 不过为了保险起见,闵民暂时将家搬到另一个地方。至于原来那套房子,就给卖掉了。房子而已,只是个居住的地方,在哪儿都无所谓。 很快闵民就将对男孩的承诺忘得一干二净,直到男孩用血来提醒他。 在那天处理完繁忙的工作之后,闵民回到家中,却发现爱妻不见了。 闵民有些郁闷,扔下公文包,无聊的坐到沙发上。此时,他发现桌子上有个礼物盒,盒子上用红笔写着“给闵民先生的礼物”。 这让闵民很无奈,几乎每隔段时间就会有人搞这种恶作剧。他不用拆开就知道,里面肯定又装着什么整人的东西。 闵民拿起礼物盒,准备掂出去扔掉。 忽然,礼物盒里面有东西滚落了出来,滚到闵民脚下。 闵民低头看去,不禁吓晕了过去。盒子里面装着的,居然是娇妻的头颅。 等闵民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周围有很多人在拍照。而自己怀里,抱着妻子已经死去多时的头颅。 床头的柜子上,有个青花瓷碗。碗里面盛放着些肉汤,肉上面还插着自己与妻子的结婚戒指。不用想都知道,那是用妻子的躯体炖出来的肉。 想到这里,闵民不禁干呕了出来,呕吐物沾染到妻子秀丽的头发上,使娇妻的面容看起来噁心无比。 周围的人纷纷拍照,拍照的人中,有调查案件的警察,还有举着相机不停记录的记者。 之后闵民就被警察带走了,等待找到充分的证据,对事情下定论。 在看守所里,闵民肯定有人陷害他。但把所有人回忆了个遍,都没有想起谁会这么残忍。不是由于他的记性不好,而是因为他的傲慢伤害了太多人。 最终,闵民等来的,是被送往精神病医院的判决书。 在场的所有证据都表明闵民是烹妻者,除了死者外,尸体及凶器上只有他的指纹,而且只有他才能具备作案的时间与条件。 第85页 至于作案原因,医院的诊断书就可以证明,闵民患有精神病。这张诊断书是律师事务所暗中出高价伪造的,负责人不想让这件事影响到事务所的声誉。 自诩才华出众的闵民,百口莫辩,被押送至精神病医院,成为了大报小报竞相报导的人物。而报导的主题就是:“律师患有精神病,杀妻烹尸案真相大白”,当然,各种八卦版本不一。 后来,听说受不了各种舆论压力的闵民,在个阳光灿烂的午后,爬到楼房的阳台上,跳楼自杀了。 禹波骄傲的仰起头说:“听到这个消息时,我感到有些激动,因为我的计划真的成功了。”那样子似乎做了件十分了不得的事情。 “我不知道闵民临死前有没有想过,这一切都是我的阴谋。总之,我是很兴奋的,因为我终于也学会了用人类世界的法则,去报复那些伤害我们的人。”禹波嘴角弯出抹嘲笑的弧度说:“闵民这样所谓的高等人,还不是被我这个他眼中的低等人玩弄于鼓掌之中。” “所以,你们也一样。我是不会那么轻易的,让你们痛快的死去。”禹波阴狠的目光扫过我们说。 第四十七章 七宗罪.愤怒 “时间过的真快,马上就要讲第七个故事了。”禹波看着摆在床头的小闹钟,温柔的对我们说到:“这个故事讲完了,也就该让你们也变成堆碎肉了。” 玩弄着刻刀,禹波自言自语的说到:“你们说说看,我是应该把尸体吃掉呢,还是应该找个地方给埋了。” “吃了的话,你们肯定不愿意;埋了吧,又浪费粮食。到底该怎么弄才好呢?”禹波走来走去,神经质的说到:“哎,这可怎么办为好?我真的不想浪费啊,不如......” 老邢打断禹波的话说:“不如你放了我们吧,这才是两全其美的办法。禹波,你不要在这条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了,现在回头还来得及。” “哈哈哈哈哈,现在回头还来得及?这真是我听过的最好笑的笑话。”禹波疯狂的大笑,随即阴森森的看着小代说:“即使我现在回头,你会原谅我吗?” 小代冷冷的说到:“什么都别讲了,赶紧说完第七个故事。”他的表情是在告诉禹波,指望得到原谅,是不可能的事情。 禹波“恩”了声,抬起下巴,装作思考的样子说:“该讲什么好呢?我还真没有想好嘞。” “我该讲个什么故事好呢?”禹波托起下巴说:“七宗罪的第七宗罪是愤怒,有关愤怒的故事,我该怎么讲为好。” 忽然想到了什么,禹波“哈哈”笑着说:“不然我就讲讲自己的故事吧,我可是承载着别人愤怒存活着的怪物呢。我的愤怒,就是把这个世界毁灭。” “你说是吧?调酒师先生。”禹波变态似的,摸着小代白净的脸说到。 小代还是那副冷冷的语气,很不耐烦的说:“要讲赶紧讲,不要浪费我们的时间。” 禹波有点尴尬的收回手,清了清嗓子,准备开始讲第七个故事。 虽然老邢和小代表现的还算冷静,但我的心里不由着急起来。第七个故事如果讲完了,禹波很可能真的杀掉我们,而且可能是用那种残忍的方式。 这时,我瞥见小代的手中紧紧握着什么东西。从露出来的缕红丝可以判断出,应该是他用的法器,不是九尾玄猫玉佩就是其它的法器。 而从禹波的角度看去,是看不到我们三人背后的小动作的。 我的心略微放了下来,开始专心的听禹波讲起第七个关于七宗罪的故事,这是个关于愤怒的故事。而故事的主角,就是禹波自己,也可以叫做笨蛋。 我从生下来之后,就不记得父母的模样。因为在我还是个婴儿的时候,他们就把我卖给的人贩子,以八百元钱的价钱。 恨倒谈不上,反正在我眼里,“父母”这两个人就和无数人般,只是肉食而已。 有时候我也会想,父母卖掉我的原因,是由于我是个竜童吧。因为,作为怪物的我,生来就有整齐的牙齿,而且是两排牙齿。 都说竜童的生命力极其顽强,但我还是差点被煮成了婴儿汤。要不是章扬的出现,现在的我,可能只是别人的食物而已。从肠胃里面呆上两天,化作排泄物。 让人发笑的是,因为章扬的出现,那些想吃掉我的人,最后却化作了我的食物。 对于章扬,我有种复杂的情绪。他是我的导师,父亲般的存在。 虽然,我早就对这世间的亲情失望透顶。但是对于章扬,我还是保留着些许虔诚的敬意,由心底发出的敬意。 章扬是个博学多才的人,他精通医理、生物、化学等等。我经常会看见他改造出各异的怪物。从他那里,我学到了很多。 而章扬却会摸着我的头说,只有我这样天然的怪物,才是他改造生涯中最大的愿望。 每当这时候,我都会窃笑,孩子般为他的夸奖感到骄傲与开心。 章扬说我是个天生的怪物,所以,怪物有怪物的成长方式。 在我还很小的时候,就被章扬餵着人肉长大。那些人肉,都是他实验多余的材料。材料短缺时,腐肉也曾餵我吃过。 第86页 食量很大的我,经常飢肠辘辘。有时候,我也会外出觅食。躲在阴暗的角落,咬断那些老弱病残的喉咙。 为此,幼小的我好几次差点送命。但是每次命运都不会让我这么轻易死去,在生命这方面,它还是很慷慨的。 无论如何,我还是茁壮的成长了起来。我本以为,这时的自己,能为章扬做些事情。 章扬却如同他的出现般,又神秘的消失了。临走时他说,我还太小,等我明白了这世间残酷的时候,他就会来找我。 章扬还笑着说,如果我能够存活下来,他就会带我去天堂,属于我们这种怪物的天堂。他的笑有些假惺惺的,还有些残忍。 但我还是很依恋章扬,他离开的那段日子里,我浑浑噩噩的度过,连人肉都没心情去吃。 我对自己的去向很迷茫,只能过着流浪的日子,直到后来被民政局的人捉住,然后被送往孤儿院。 刚刚来孤儿院的时候,我还是很开心的。不用冒着生命危险外出觅食,也不用再风餐露宿,还可以学到课本上的知识。即使是,我对那些蝌蚪样的字符毫不认识。 最重要的是,孤儿院里有我偷偷喜欢的女孩。那是我这辈子,最单纯的感情。 孤儿院的美梦并没有持续多长,就被偶然发现贩卖人体器官这个残酷的事实,给无情的击碎了。那时候,我有些明白章扬所说的,“残酷”的含义。 逃离孤儿院的我,在家电子厂做苦力。没想到野人般的我,居然可以进行电脑操作。这让我对人类世界的生存,多了些信心。 平时的我,是个笨蛋似的傻小子。当卸下这层伪装后,作为怪物的我,还是会通过猎食解馋。 而我猎食的对象,都是像妓女这些社会阴暗面的人。这些只是社会的渣子,吃掉也没人会知道。 在一次猎食中,我居然会遇到喜欢过的那个女孩。这让我激动到不知所措,即使很早之前我就知道她在这里做妓女。 首次用钱买了云雨之欢后,我告诉女孩,我叫笨蛋。 女孩花了好大劲才想起我,这让我有些失落。不过还是感到些许激动,毕竟她是记得我的。 女孩告诉我,她叫若琳,她还请求我,救出孤儿院里那个叫做禹波的男孩。 我和若琳,孩子似的互换了承诺。她说,救下禹波后,她就会喜欢我。 花了些力气,我把禹波救了出来。若琳很开心,首次主动把身体交给我。 我也很开心,本以为她会喜欢我的,后来她还是和禹波呆在一起。 于是我学会了妒忌,并学着用阴谋除掉禹波,除掉这个我爱情道路上的障碍。 从此之后,我就用禹波的身份,出现在若琳的生活中。 事情并没有接受,我的幸福很快就被击为碎片,因为若琳死了。 若琳用美貌去引诱吴院长,本想着报仇的她,却被吴院长一伙人残忍的杀死,死的面目全非。 这个叫若琳的女孩,终其一生,都被孤儿院的人玩弄于鼓掌之中。 因为吴院长这些人,有钱有地位。而我们,贫穷到什么都没有,只有苟延残喘的贱命。 那么,就用这条贱命,朝着这腐朽堕落的人世间,发出愤怒的吶喊吧。 吴院长花了很大价钱买通了律师,让我死掉,以人类的规则死掉。 事实是,我逃脱了监狱,展开了我的复仇计划。 我的想法是,先让那个叫闵民的律师,还若琳的清白。但傲慢的他,无视了我的哀求。 愤怒的我只能将闵民美丽的妻子化作碎肉,说实话,他妻子的肉尝起来还不错,就像鲜嫩的鲍鱼。 然后我将闵民妻子的头颅,放到被吓晕的闵民怀中,并制造了所有假象,让他成为最大的嫌疑人。 我的计谋居然成功了,使得闵民身败名裂,抑郁至死。这是我真正意义上,用人类社会学来的游戏规则,去杀掉令我愤怒的人。 还有我痛恨的吴院长等人,用常规的方式杀掉他们,不足以解我心头之恨。但我又不想将他们交给那些警察,不想让法理来处罚他们。 人类世界的规则,对吴院长等人的处罚,太轻太轻。我怎么可能让他们痛快的死去呢,没有饱尝痛苦,我是不允许他们死去的。 光说无用,得先把他们捉起来。吴院长他们的防护措施做的很好,这对我是项挑战。 首先是胖大妈,出去购买食材的她,被我很轻易的捉住。 其次是医生,寻花问柳的他,只要等好时机就可以捉住。 最后是吴院长,我捉了好几次都没捉住,他实在是太谨慎了。后来无奈之下,我只能曝光他们做贩卖人体器官的消息,借司法力量逼他出逃,在半路上捉住他。 “你们猜猜,我是用什么方式来折磨他们的?”故事讲到这儿,禹波停了下来,微笑着问向我们。 挂着残忍微笑的禹波,就像条捕获猎物后的毒蛇,阴险狡诈又冷漠绝情。 第四十八章 血魂术 “我把他们......”禹波神神秘秘的,凑到我们面前说。 忽然,小代打断禹波的话,冷漠的说到:“不管你做出什么,都不过是自编自导的独角戏而已。你的这些情感,都是虚假的。说来说去,你还是沉迷于自己的世界。” 第87页 “你爱的人根本就不爱你,她只是把你当做工具而已。工具而已,哈哈哈哈哈。”小代毫不讲情面的对禹波说。 禹波气急败坏的说到:“不要再说了。”他的脸色变得不再淡定,而是有些狰狞。 小代不管不顾,“哈哈哈”笑着,继续刺激禹波到:“连你自己都承认,自己是个怪物。活该你的父母不要你,活该你得不到所有人的爱。” 禹波捂着脑袋,痛苦的说:“我不想听这些,快说若琳喜欢我。禹波算什么,只有我才能给她想要的东西。” “你能给她什么?什么都给不了。”不知道何时开始,小代的脸色变的无比冷漠:“你就是个怪物,有什么资格谈爱情。就连生存的权利,都是上天恩赐给你的。” 小代扬起嘴角,讽刺的笑到:“哈哈哈,现在的你,也就只剩下这条贱命了。你这辈子,註定无人敢爱,只能孤独终老。” 这些话,深深地刺痛禹波的心里。他拿着刻刀架在小代脖子上说:“现在我不想再讲故事了,只想杀掉你。” 刻刀划动,小代白皙的脖子上出现了条狭长的伤口。 小代喉结耸动,想要说出什么,却流出来泊泊鲜血。 我和老邢看到此情此景,都为小代担心不已。 小代却丁点都不为自己感到担心,他声音嘶哑的说到:“你的这些情感,都不过是场骗局,始终都是自己在骗自己。什么妒忌,什么愤怒,都是自欺欺人的谎言。你这只怪物,无论如何都改不掉怪物的本性。” 禹波脸色变的狰狞无比,他恶狠狠的举起刻刀,迅速而精准的朝着小代的脖子刺去。这刀若是刺上了,小代必死无疑。 我和老邢感到万分焦急,却帮不上任何忙。现在的我们,气力还没有恢复到两成,连站起来都有些困难,遑论阻止禹波的举动。 就在禹波的刻刀将要挨上小代脖子的时候,千钧一发之际,小代紧紧握住的手堪堪挡住了刻刀。 锋利的刀刃刺破了小代的手,顿时,白皙的手上溢出鲜血。 禹波拔起刻刀,疯狂的高举起来,准备再次刺下去。 这时候,小代的脸上,露出诡异的微笑。他的嘴角微微扬起,像是在嘲讽;但是他血红的眼睛里面,却流露出对禹波深深的仇恨。 那种眼神,与其说是仇恨,倒更像是怨恨,如同恶鬼般的怨恨。 小代面带恶魔似的微笑,松开了血淋淋的手。他的手中,拽着只玄猫玉佩。 是那只九尾玄猫玉佩,能够降魔伏妖的九尾玄猫玉佩。 只是,此时的玄猫玉佩鲜红欲滴,就好像饱吸鲜血的邪物,邪魅不已,大改往日圣洁的形象。 九尾玄猫玉佩发出暗红的光芒,就像个罩子似的,将小代笼罩在其中。 光罩外的禹波,使劲的朝着小代刺去,却怎么也刺不破光罩。 阵阵悽厉的叫声响起,那种声音虽然耳朵听不清楚,却直击人的脑海,让你清晰的感受到它的存在。 我感觉到刺骨的寒意,就像是有种十分阴冷的东西在身边缠绕。我知道,是它来了。 突然,红光大盛,刺的人都快睁不开眼睛。由于担心小代的安危,我还是尽力朝着光圈里面看去。 光罩里面的小代,头发在逐渐变长,脸型也在慢慢变化。还有手臂,他的手臂上长出浓密而有光泽的黑毛,指甲变的又长又尖利。 等光泽散去,九尾玄猫玉佩消失不见了,小代变成了另一副模样。 小代的头发又密又长,披散在肩膀上。就连脸上也长满了黑毛,如果不是小小的鼻子上还架着副眼镜,我简直不敢确定那是他的脸。 还有小代的手脚,相比整个身子而言,他的四肢变的又粗又短,尖利的指甲能在地板上留下道道刮痕。 那种样子,就像个直立起来的玄猫。 我不知道小代怎么了,心里十分担心他,轻轻唤了声:“小代,你没事吧。” 小代没有回答我,只是眼睛直勾勾的盯着禹波不放。 从侧脸看过去,披着齐刘海的小代,有些像死去的阿莓。 我忽然记起,小代曾经说过,玄猫本就与邪魅相伴,既然能降妖伏魔,自然能拘役魂魄。 这让我想通了现在的情况,很显然,小代用了些损阴德的邪门歪道,驱魂为自己所用,甚至让恶鬼上身。 而在这附近,怨气能有这么大的恶鬼,除阿莓外别无他鬼。 但我还是很担心,怕小代被恶鬼附身,失去了灵智。更重要的是,还有个虎视眈眈的禹波。 禹波也没料到会出现这种情况,他很放肆的疯笑着:“不过是只恶鬼与人的杂交品种而已,有什么好害怕的。我既然能让你死第一次,必定能让你死第二次。” 听完禹波的话,小代长满黑毛的脸扭曲着,四肢伏地,跳起来朝禹波扑去。 我分明能感受到小代身上的怨气,那种怨气,恐怕不单属于小代,还有死去的阿莓。 对禹波的怨恨,就是阿莓所要表达的情绪,就是小代力量的来源。 禹波这种丧尽天良的怪物,十恶不赦,死上千次也不足为惜。我是多么希望,小代能撕开禹波的胸膛,看看里面装的到底是颗怎么样的心脏。 第88页 禹波不负他怪物的身份,险而又险躲过小代的致命一击。本该抓破胸膛的利爪,却只将禹波的衣服撕破。 衣服被撕破的禹波,大吼着鼓起全身的肌肉。我从来没想过,禹波那看起来并不强壮的身体里,居然暗藏着这么多变态的肌肉块。 禹波站在原地,全身肌肉紧绷,谨慎的看着敏捷的小代。 猫状的小代猛地朝禹波扑去,禹波伸出鼓涨涨的手臂格挡。 谁知小代的目标并不是禹波的门面,他跳到禹波的背后,灵巧的转身后,再次扑向禹波。 禹波转身不及,后背留下几道深长的爪痕。 小代并不恋战,得手之后立马跳开,并不与禹波硬碰,而是与之游斗。 禹波的速度也算敏捷,但明显不及小代。禹波的身上,很快被抓的伤痕累累。 这样下去,禹波必输无疑。他突然大叫了声,让人莫名其妙。 “刺啦”“刺啦”几声响动,六只腐烂的手臂伸出墙壁,三个人形的怪物破墙而出。 一个怪物的头顶微秃,另一个怪物长的很胖,最后那个怪物穿了身白大褂。 他们虽然面目全非,但结合禹波的故事,我能猜到他们应该就是吴院长、医生和胖大妈了。 只是他们的喉咙“呜呜”滚动着,让我区分不出来他们是不是还活着。 我不曾想过,禹波居然在我的紫调酒吧中,藏着这么多怪物。 “来,赶紧闻闻这个。”老邢把个卫生球状的薰香递到我鼻子前说。 原来,趁着禹波与小代厮杀之际,老邢偷偷将禹波上衣捡来,掏出里面的薰香。 我接过薰香,使劲的闻了闻,气力恢复了许多。 等气力恢复之后,我和老邢加入了战团。本来死死围住小代的包围圈,被打开了道缺口。 藉此机会,小代跳出包围圈,专门对付禹波。 我和老邢拦住三只非人非鬼的怪物,让小代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到禹波身上。 老邢的身手,对付两只怪物不成问题。我虽然差点,但勉强能对付那只胖怪物。 战斗中,我发现三只怪物看起来吓人,实际上力气速度之类完全达不到正常人的标准,所以比较容易对付,只要不被他们抓伤就行。 他们腐烂的身体里,有着蛆虫爬动,让人噁心不已。只怕,被他们抓伤,就会感染什么病毒。 我们这方取得优势,场面基本被控制住。由于害怕伤及其他人,我也没敢招呼酒吧里面的属下。只是,这么大的动静,恐怕早就惊动他们了。 禹波看着焦急,好几次都准备朝我和老邢的方向冲过来,不过都被小代给截住,平添了几道伤疤。 最后,禹波再也忍不住,拼着被小代划破胸膛的危险,死死将小代抱住,用铁闸似的手扣住小代。 我和老邢无力分心,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小代被禹波扣住。 要命的是,小代的身体逐渐恢复原样,只怕是气力不够的表现。 这样下去,小代必死无疑,而我们刚刚取得的优势,就会瞬间崩溃。 禹波的脸上露出残忍的微笑,他昂起头,张开怪物似的大口,就要朝小代的头颅咬去。 可以清晰的看见,禹波嘴里那排整齐的牙齿后面,还长着些参差不齐的牙齿。 谁都没注意的是,小代的脸上呈现出阴谋得逞的神色。他猛地收缩身躯,露出两颗猫科动物才有的獠牙,狠狠地朝着禹波的喉咙咬去。 禹波的下巴撞到小代的头上,小代的牙齿也刺穿禹波的喉咙。 半晌之后,禹波的手无力的松开,身子软倒在地。 失去控制的怪物们,呆呆立在原地,很轻易的被我和老邢击倒。 小代拔出獠牙,瘫倒在禹波尸体旁边,大口的喘息着。他的身体基本恢复原样,只是头发还是披散着。 “我的血魂术失去了作用。”小代苦笑着,在胸口处掏出九尾玄猫玉佩说:“不过,总算保住了阿莓的魂魄。” 九尾玄猫玉佩上漂出到红光,不过红光很微弱,摇摇欲坠的漂浮着,随时都会散去的样子。 我们没看见的是,禹波被咬破的喉咙微微耸动,居然停止了流血。 第四十九章 别离 比起小代,我和老邢也好不了哪儿去,都累倒在地上,大口喘着粗气。 虽然怪物们动作不灵活,但皮糙肉厚,怎么打也没事。不像我们,稍稍挨碰就会受伤。 我们三人看着这满地的狼藉,相视无言,只能苦笑。 老邢凭藉着毅力率先站起来,他朝着门口方向走去,口中说到:“我去打个电话,向警局说明情况。” 听到老邢的话,我虚弱的答应了声。小代没什么反应,发呆似的看着红光,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摇晃了下有些发晕的脑袋,我对小代说:“小代,不要伤心了,事情总会过去的,就让阿莓安心去吧。” 小代听了我的话后,伸出手,轻轻的触碰着那抹快要消逝的红光,像抚摸情人般温柔。但他手指触碰到的,只是空气而已。 阿莓的魂魄慢慢飘荡着,不断地想要靠近小代的手指,最终却是如同透明般穿过手指,飞到另一边。 时间分分秒秒的过去,阿莓的魂魄越来越淡,马上就要消散的样子。 第89页 看到此情此景,即使不怎么精通鬼魂之事的我,也明白了目前的情况。 阿莓的亡魂受到小代的召唤,本该毫无意识的她,却表现出对人世间的眷恋,久久不愿意离去。 我焦急的提醒小代说:“赶紧让阿莓回到她该去的地方啊,不然该彻底的消失了。” 泪珠顺着小代的眼角滴落,他无力的放下手,像是要松开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般。 “你走吧,不用再逗留。从此以后,这人世间的痛苦,再与你无半分关联。”小代轻轻地对着阿莓的亡魂说。 红光微微闪烁,在小代的手指上缠绕了圈之后,渐渐向地面沉下去。 我和小代的目光,都集中在阿莓的亡魂上。谁都没注意到的是,应该死过去的禹波,居然诡异的睁开了眼睛。 黑影闪过,阿莓的魂魄消失不见了。 是禹波,他居然还没有死。这个事实,让我和小代大吃一惊。 还没等我们追上去,禹波就飞快的逃到窗户边,用最快的速度打开了窗户。 酒吧是傍水而建,窗户外面是淋江。也就是说,即使禹波跳下去,也不一定会死去。 禹波蹲在窗户上,扭回头来,阴险地朝我们笑着。 在禹波的手里,拿着道红光,那是阿莓的亡魂。他将阿莓的亡魂拿起,向嘴里塞去。 顿时,小代的面色变成苍白,他撕心裂肺的朝着禹波喊着—“不”。 红光还是被禹波吞下,吞下之后,他舒服的打了个饱嗝。 禹波满脸阴笑,指着喉咙,“呜呜”着含糊不清的说了些什么。 那样子,似乎在告诉我们所有人,欠他禹波的帐,总会让我们偿还。 之后,禹波毫不犹豫地倒下身子,跳到窗外。 小代双目圆睁,朝着禹波逃走的方向怒吼,使尽最后的力量追了上去。 但是小代没跑两步,身子打了个踉跄,重重的跌倒在地。 等我追上去的时候,窗外已经没了人影,只有奔流不息的淋江里,溅起朵巨大的浪花。 江面上碧绿依旧,水流不急不缓的流淌着,不见任何异常。 我心里明白,依照禹波怪物的天性,八成八是逃脱成功。 回过头来,我无奈的朝小代摊手,表示自己无能为力。 小代苍白的面色上闪现出两抹潮红,他“哇”了声,吐出口鲜血。 我看着心疼不已,赶紧用不多的力量跑过去,轻拍着小代的后背,给他疏通气脉。 “明哥,别管我。”小代抬起手说,但没说到半句话,又是“哇”的声吐出鲜血。虽然他及时闭上了嘴,但还是有鲜血在嘴角溢出来。 我刚准备再说些什么,老邢走了进来,跟在他身后的还有酒吧的保安员—小勇和大凯。 “这是怎么了?”老邢担心的看着小代问到。 我的目光朝地上扫了扫,示意老邢注意观察地上的情况。 “禹波的尸体呢?难道,他逃跑了。”老邢皱眉问到。 我苦笑着,将刚才发生过的事情,原原本本讲给了老邢。 听完我的讲述,老邢和身后的保安都惊呼到:“这还是人吗?真是太可怕了。” 老邢走到跟前蹲下,拍了拍小代的肩膀,安慰说:“我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为好,但我们绝不能让这种人逍遥法外。” 我招呼小勇和大凯过来帮忙,抬走地上三只怪物的尸体。老邢刚刚试过三只怪物的鼻息,都是死去的尸体无疑。 由于走的匆忙,禹波没来得及招走他的三只傀儡怪物。 老邢说,这三具怪物的尸体得妥善处置,要进行细緻的解剖,说不定会发现什么惊天的大秘密。 在我们说话的时候,小代始终低垂着眼眉,满脸的哀伤之色。 看着被抬走的尸体,小代强撑着站了起来,默然走到阿莓的人皮前,跪下来压抑的哭着。 我和老邢也只能默默的陪在小代身边,分担他的哀伤,用无言的行动去安慰他。 此时再多的言语都于事无补,还不如让小代痛痛快快的哭一场。那些负面的情绪,压抑在心中不好,就让其随着泪水流出来。 盯着被刻画到千疮百孔的人皮,小代的哭声越来越大,最后变成嚎啕大哭。 我和老邢站在旁边,听着也有些难受。毕竟阿莓也是个不错的姑娘,就这么消失在人世,总会让人感到惋惜。 人皮最终还是没能留下来,而是被闻讯赶来的警察,当做证据取走了。 案子很快有了结果,由于老邢趁着禹波讲故事的时候,按下了录音笔,记录下禹波说过的所有话。 还有那三具尸体,经过查证,是属于个孤儿院的工作人员。在几年前的某天,那个孤儿院里面所有的人,从院长到孤儿,甚至是清洁工,全部消失不见。警方查找了多时,也未见蛛丝马迹,最后这起失踪案不了了之。 有意思的是,那家孤儿院的院长,就姓吴。凭此可以推断,禹波故事里面,很大程度上是真实的。 这些有什么用呢?作为受害人的禹波,自己不也是个丧尽天良的怪物。 有时候我在想,上天安排这些恶行到底有什么作用。它让恶环环相扣,最后伤害到的,还是我们这些无辜的人。 第90页 等拿到判决结果后,小代就来向我辞别了。他说,他想回去休整段时间。 我笑着答应了他,只是心里有些低落。小代这次辞别,再相逢就不知道是猴年马月了。 但我还是开玩笑的逗小代开心说:“你可得赶紧回来啊,调酒师的位置我还为你留着呢。” 小代呆板的脸上稍稍露出些表情,不过随即又恢复了僵硬。他哽咽着朝我我挥手再见,转身出门离去。 等小代离开后,王姐也过来向我辞别。她说:“曹总,酒吧里面发生了这么些事,我感觉自己留下来有些不好。” 我心中早就预料到王姐的离去,像王姐这样的乡下女人,是很讲究迷信的。酒吧里面发生了这么多诡异的事情,正常人都会吓出些毛病,王姐肯定是受不了。更严重的是,阿莓的尸体,就发现在王姐床头的墙壁上。 明知道阿莓是不会害我们的,但每想到床头有个被剥了皮的尸体,总会让人寒毛炸立。 我真不敢想像,禹波是怎么下手去做这些事情的。剥皮吃肉,恐怕连不懂礼教野人,都不会干出这么残忍的事情。 没人教养的禹波,不负他怪物的身份。我心中痛恨的想到。 “王姐,回去之后安心生活,什么都别想,好人自有好报。”我给王姐结了工钱,怕她又疑神疑鬼,出口安慰到。 王姐接过钱,拜谢后说到:“曹总,你是个好人,不应该经受这么多劫难的。”她神神秘秘的低声说:“我看这件酒吧诡异的很,如果不是必要,我劝你还是不要再开了吧。” 我笑了笑,没有回答王姐的话。 酒吧很诡异吗?回想这些年发生的事情,我发现事实的确如此。在我的酒吧里面,发生了一件又一件诡异的事件,把它们串联起来,就像是条充满诡异的血色项鍊。 但逃避又有什么用,命运恩赐给你的东西,无论祸福,你都得照单全收。因为,这就是生存的意义,就是上天赐予你生命的意义。 就像禹波,上苍让他存在的意义,就是恶贯满盈,被人厌恶痛恨。 也许上苍让我存在的意义,就是受尽这世间的磨难吧。所以,我再怎么逃都没有用,这就是命,生来註定的命运。 自我们来到世间起,命运之盘就开始转动。我们每个人,都得按照它的轨迹发展。 王姐的话,让我感概万千,也让我想到了个重要的问题。 禹波说过,是章扬让我活下来的。很可能禹波就是被章扬安排到我身边来的,那么,章扬找我的目的到底何在? 我只是个再普通不过的男人,开酒吧的男人。没有人会告诉我答案,只有自己在黑暗中摸索。 自王姐之后,酒吧里面的很多员工都来找我辞职,这其中就有小勇和大凯。 小勇这小子,当初还说好好待他,现在连我自己都感到有些无力了。憨厚的大凯,看到酒吧员工一下子走的差不多了,支支吾吾半天,辞职的话都没说出口。 散了就散吧,相遇是缘,对于离开酒吧的员工,我没做什么阻拦。酒吧里面发生了这种事情,也不是所有人都能待下去。 在酒吧辞职员工都离去后,我召集下剩余的人,把酒吧的利息分红明确的分发下去,也算是对他们忠诚的奖励。从此以后,这些老员工就是酒吧的股东。 我把酒吧又重新装修了遍,又招募了些新员工,补上那些职员缺口。 于是,整休后的“紫调酒吧”,开始了它的新起点。 第五十章 偷心(上) 时间过去了半个多月,酒吧里的新员工基本招募完毕。由于僱佣不到好点的调酒师,作为老闆的我也只能暂时充当起调酒师的角色。 其实在我心里面,始终不肯相信小代离去这个事实。对于他的归来,我还存在着那么丝希望。 我希望在某天黄昏的时候,看见小代回到酒吧来,同往常般在吧檯调酒。 “紫调酒吧”里面招募了些新员工,对于这些员工,我虽然能记得他们的名姓,但到底还不是那么熟悉,很多时候会发生些磕磕碰碰。 就拿新招募的芳芳来说吧,她接替了阿莓的工作,在酒吧里面做个服务员。但就我来看,她的工作却不尽人意,连阿莓的三分之一都赶不上。 “芳芳,看见没有,盘子一定要托起来,不要抱在怀中,看起来不雅观。”这时候酒吧里面人不是太多,我就向芳芳示范着说到。 行有行规,酒吧里虽说是没有太多讲究,但有些方面还是要注意到的。比喻说,像服务员的仪态等,直接关系顾客喝酒的心情。 “明哥,这么晚了,还在调教新员工啊。”周围桌子上,坐着个比较帅气的小伙,对着我坏笑说到。 对于这个帅小伙,我还是有些印象。他叫做易琦,家里面条件很好,属于官宦子弟。作为标准的官二代,他经常会来酒吧泡妹子,也算是酒吧里面的常客了。 我还记得,就在前段日子,易琦还带着个很漂亮的女孩子来酒吧喝酒。他好像很喜欢那个女孩的样子,据说还准备结婚了。 在我眼中,女人的漂亮分为好几种。有娇小可爱型,有小家碧玉型,有大家闺秀型,有高贵典雅型,还有祸国殃民型。像我的未婚妻秀丽,就属于小家碧玉型。而易琦带来的那个女孩子,则属于那种很有气质的高贵典雅型。 第91页 我笑了笑,反问到:“易琦,你女朋友呢?” 像现在这种单身来酒吧的情况,在易琦身上可不常见。几乎每次见到他的时候,他都会带着些朋友,来酒吧喝酒胡侃。 年轻人就是喜欢热闹,几个人就可以凑成一桌,再点上些鸡尾酒,不闹到清晨就不会散场。 “你说晴啊,她最近段时间不知道怎么搞得,整天失魂落魄的,好像心被偷走了似的。”易琦喝着“紫爵”,郁闷的回答到。 “紫爵”是可以算作我们酒店最贵的鸡尾酒,由三十年份以上的浓香朗姆酒为基酒,加上有年份的橙味酒调制而成。调酒工序繁琐,以我这种半调子的水平,为了学会调制“紫爵”,可没少向小代请教。 但物有所值,每杯“紫爵”都能卖出高于成本很多倍的价钱。这种鸡尾酒,就是专门为贵族富人准备的,连我自己都不会轻易品尝。 趁着我和易琦说话的工夫,芳芳怯怯的说到:“明哥,那你先和易少聊,我过去忙了。” 我无奈的点点头,只能答应了她。这丫头,在我教她的时候,总想着熘开。 芳芳吐了下小舌头,端着酒盘逃似的跑开了。 看着芳芳离去的背影,笑着摇摇头。这时候的芳芳,有些可爱的味道,就像当初的阿莓。也许,当时就是怀着这种心思,才招聘她的吧。 我从来都是个很怀旧的人,所以才会不经意间,就会回想起以前的那些人事。即使是人走茶凉,物是人非。 “明哥,你在酒吧里招聘那么多漂亮的小姑娘,也不怕嫂子知道后,会找你麻烦吗?”易琦看着我,满脸坏笑的说。 我“呵呵”笑着,顺手在吧檯上拿起杯调好的鸡尾酒,坐到易琦对面。反正闲着也是闲着,还不如陪他聊聊。 “嘿嘿,明哥,你自己开的酒吧,还喝这么便宜的酒,也太抠了吧。”看到我手里拿着杯极为普通的“冰色火”,易琦忍不住又调笑到。 “冰色火”的确是种很便宜的鸡尾酒,但我最近这段日子经常会调制出来品尝。每次喝酒的时候,我都会想起从前的那些日子,那是种回忆的味道。 我拿着老式冰杯,喝了几口鸡尾酒后,不急不缓的说:“嫂子的事情,八字还没一撇嘞。倒是你,每天都往这儿跑,也不怕女朋友会怀疑什么?” “能怀疑什么,这段日子,她每天都魂不守舍的,又不知道在想些什么。”易琦郁闷的喝着酒说:“我就是在家里呆不下去,才跑过来喝酒解闷的。” “哦?怎么回事,说来听听。”我好奇的问到。 易琦细细饮了两小口酒后,端着酒杯说到:“我和晴认识也有些日子了,但还是感觉自己有时候不了解她。特别是这段日子,她总是说自己的心丢了。” “你说好好地一个人,这种说法不是莫名其妙吗?真搞不懂我怎么做她才能打起精神,老是我在扮演着追求者的角色,实在太没意思了。”易琦有些烦闷的说到。 在这些年轻人的爱情里面,充斥了太多甜言蜜语,让我都有些犯迷糊。 就我自己而言,感情是在岁月里的沉淀。找到了对的人,无需太多言语,就可以相守此生。 我安慰易琦说到:“可能只是她最近有些不开心吧?你多哄哄她就好了。” “还能怎么哄?我觉得该做的我都做了啊。”易琦翻了个白眼,苦恼的说到。 看的出来,花心的易琦,在这个女孩身上,还是花了很大心思的。 我的嘴角扬起,邪邪的笑着说:“那就多在那方面下功夫啊,你的实力强了,自然会让她打起精神。” “你说的是哪方面?”易琦疑惑的看着我,半晌恍然大悟到:“你说那个啊,那个没问题啦。嘿嘿,没想到明哥你也这么坏。” 易琦会心的和我对视着,我们同时“嘿嘿”笑了起来,惹得旁人莫名其妙的看着我俩。 男人就是这样,他们的感情基本都是在喝酒喝混科打诨中建立起来的。我偶尔也会与顾客喝酒,就是为了培养彼此间的感情,让他们把酒吧当做老朋友般的存在。只有这样,才能招揽更多的常客。 说到这方面,易琦想起来什么似的,神秘的凑上前说:“明哥,就这方面,我发现了件奇怪的事情,是关于晴的。” 我“哦”了声,示意易琦继续说下去。 “我俩在做那事的时候,具体的情形,你懂的。”易琦不好意思详细描述这种事情,只能意会不可言传的看了我一眼说。 脸上带着坏笑的我,没有插嘴,任由易琦说下去。 “在做完事后,我搂着她,却几乎感觉不到她的心跳,你说奇怪不奇怪。”易琦说这话的时候,英俊的剑眉紧锁,神色里还有丝惧怕:“有时候,我抚摸晴身体的时候,就觉得她像是个有温度的尸体。因为,我感觉不到她心跳的存在。” 易琦的话,让我想起来深埋记忆中的郁薇。我和郁薇相处的那些日子里,有时候也会觉得郁薇脸色有种病态的苍白。 这么联想,易琦的女朋友,很可能也患有什么未知的疾病。 虽然心里有种不祥的预感,但这样的话我还是没有说出口。事在人为,以前的时候,如果我再多努力些,事情可能就是另一幅模样。 第92页 “易琦,你是真的爱她吗?”我认真的向易琦问到,有些事,还是事先讲明白为好,省的到时候如我和郁薇般,伤人伤己。 易琦看我不像是在开玩笑,他也认真起来,重重的点头说:“如果以前的那些女孩,都不过是玩玩而已。但是,对于晴,我是真心实意喜欢她。” “喜欢远远不够,我问的是爱。你问问自己,是不是真的爱她?”我打断他的话说。 “喜欢与爱有什么区别吗?”易琦低声嘟嘟到,忽然他想通了什么,不敢确定的问我:“明哥,你是不是发觉了什么异常?” “难道,晴会有危险?”易琦不再淡定,有些焦急的问我。 我没敢把话说绝,而是模糊的说:“可能会有些不好的事情。” “但是事在人为,你只要和你女朋友同心同德,情比金坚,我相信什么困难的事情都会过去。”我安慰易琦说:“只要人间有情,我相信老天不会那么无情拆散你们。” 虽然话是这么说,但连我自己都有些不相信。如果真的有上天,怎么忍心让小代和阿莓遭遇到禹波这样的十恶不赦之徒。 想到禹波,我想起老邢提供给我的信息,关于禹波身世的信息。 老邢对这起事件无比重视,不仅帮助队里面调查,私下里还动用了些手段,查到了很多不为人知的秘密。 禹波这个人早就被确认失踪;而若琳,也就是禹波的姐姐,已经非正常死亡。真正的禹波不知所踪,出现在酒吧里面的禹波,不过是个化名而已。虽然,他自己一直把禹波当做真名。 出现在酒吧里面的禹波,从头到尾没有任何资料。老邢私下找到“紫色诱惑”夜总会,暗访了周围的几家电子厂,确定了几年前确实有个不知来历的傻小子,不过后来就神秘的消失了。 根据事实对比,禹波所说的话真多于假。但即使这样,丧尽天良的他也不值得被原谅。 “明哥,我该怎么做,能具体说说吗?”看见我跑神了,易琦把手伸到我面前晃了晃说。 第五十一章 偷心(下) “哦”了声,我回过神来,摆了摆手说:“我只不过是有种不祥的预感而已,具体什么我也说不上来。” 易琦盯着酒杯,低头想了想,没有再多问。 我与易琦又聊了些无关紧要的事情,后来有顾客过来,我就忙去了。 易琦独自喝了会酒后,若有所悟,酒杯没见底就离开了酒吧。 我猜想,易琦应该是回去找他女朋友去了。这样也好,或许我的话对他真有所触动。 忙着忙着,就把这个小插曲给淡忘了。再过了些时日,直接将这件事抛诸脑后。 直到过了大半个星期,易琦过来找我,我才重新记起这件事。 易琦过来找我的时候,神色不是很好。那个钟点,是在七点左右,酒吧刚刚营业不久,来这儿喝酒的顾客还不是特别多。 走进酒吧后,易琦径直朝吧檯走来,急匆匆的过来找我。 从易琦布满血丝的双眼中,我基本可以分析出,那种不祥的预感变成了现实。也就是说,易琦的女朋友很可能出事了。 果然,易琦走到吧檯前,焦虑的对我说:“明哥,你的猜测是对的,晴病倒了,是很严重的病。” “明哥,你能提前预测到这个事情,是不是知道什么解决的方法?”易琦无比急切的看着我问到。 我调了杯鸡尾酒递给他说:“看你跑的满头大汗,先喝两口酒,喘喘气。” “别着急,有事慢慢说。你这样一惊一乍的,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啊。”我不急不缓的对易琦说到。 易琦接过酒杯,猛地灌了两口之后,才稍稍平静下来。 接着,易琦向我讲述了晴的情况。 自易琦与晴交往以来,就发现了些不对劲。他有时候会发现,晴居然没有心跳。 这个发现让易琦有些惊恐,他害怕这种诡异的情况,更害怕晴会出现什么不测。 其实在我和易琦交谈以前,他就隐隐约约有了这种不祥的预感,只是我的话加深了他的这种感觉。 不祥的预感最终还是变成了现实,就在今天下午,晴忽然莫名其妙的病倒了,而且是很严重的病。 晴在给易琦看书的时候忽然晕倒,等易琦听到声响赶过去的时候,她已经呼吸困难,昏迷不醒。 于是,易琦赶紧叫来家里的保姆,帮忙将晴送往医院。 目前,晴还在医院,暂时脱离了生命危险。要想确定是什么病,还得等大夫的通知。 但易琦隐隐觉得,晴的病不会那么简单,应该有什么内情。正好几天前我和他提过这些事,所以他才来找我。 易琦一口气说完了这些话后,又喝了几杯酒,烦闷的抓了抓稍显凌乱的头发。 对于易琦这样的帅哥来说,外表绝对看的比内在更重要。所以,凌乱的头发说明他真的很在乎晴的安危。 听完易琦的描述,我陷入了短暂的沉思。像这种独自面对诡异事件的情况,在我身上并不常见。以往都会有老邢或是小代在身边,他们会给我提供解决问题的途径,所以我不怎么担心。 但是,现在小代已经回到了老家,老邢又有自己的事情忙。替别人解决问题,只能靠我自己了。 第93页 这样也好,省着养成自己依赖他人的习惯。 人总是要成长的,我们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而最终面对这些问题的人,还是我们自己。 易琦以为我会有什么解决问题的办法,事实上我自己也是毫无头绪,只能走一步是一步了。 “如果方便的话,现在我们能过去看看你女朋友吗?”我停下调酒的工作,向易琦问到。 车到山前必有路,还是先看看情况再说。面对这种情况,我或许比易琦多些经验。 易琦点了点头,答应下来。看的出来,他目前是疾病乱投医,想把死马当作活马医。 我交代了酒吧里面的事情后,就坐着易琦的轿车,向市中心医院赶去。 像易琦这样的官二代,香车良宅是必备之物。用他自己的话来说,这样才能泡到更多的妹子。 从易琦熟练的驾车技术来看,他开车的时间肯定很长。这点让我很惭愧,长这么大还没有考过驾照。 现在的易琦,什么话都没心情说。他车开的飞快,仅仅花了十几分钟,就走完了需要半小时才能走完的路程。 来到市中心医院,我跟着易琦,急匆匆的跑到晴所在病房。 这是间比较贵的单人病房,晴就躺在病床中,旁边有保姆在照顾。 “晴,你没事吧。”推门进去之后,易琦来到病床前,轻声对晴说。 我就跟在易琦身后,也来到病床前。 “你怎么来了。”看见易琦之后,晴偏过头去,看向窗外:“不是告诉过你吗,我的事情不用你管。” 易琦半跪着蹲在病床前,拉着晴的手说:“我是那么喜欢你,怎么可能不管。” 晴的眼里含满泪水,默然无语。易琦家的保姆就呆在附近,很本分的样子。 这时,我观察到晴那古典的瓜子脸庞,略微显得有些浮肿。阳光洒在她微黄的皮肤上,皮肤上有种异样的水润色。 晴伸出纤细的手,拂了拂额头前的长发,柔声说到:“好了,不是没事了吗。” 易琦低头亲吻着晴的手,没有说话。但那种对晴的关心之情,明显可以感觉的到。 我看到这幅温馨的场面,以为事情顺利解决了。没有打扰任何人,我悄悄的退出病房。 “明哥,虽然没有什么事,但还是谢谢你啦。”当我走到楼道口时,易琦追过来说。 我回过头笑着说:“没事就好,你回去陪着你女朋友吧。酒吧里面还有事情要忙,我就先回去了。” “那我就不送了。”易琦朝我挥挥手,转身回到病房之中。 笑着摇摇头,我来到住院楼下,打的回到了酒吧。 那个时候,我们都以为真的什么事情都没有了。 可是就在几天后,易琦又独自来到酒吧。这次他什么话都没有多说,只是闷头喝酒。 我知道自己担心的事情最终还是发生了,这个时候,我也没办法多说什么,只能坐在他对面,陪他一杯接一杯的喝酒。 “明哥,你能明白我现在的感受吗?”易琦醉醺醺的说:“你知道吗,她就这么,这么离开了我。连声招呼都不大,就消失在我的世界。” 我怎么能不明白呢,当初郁薇离开我的时候,自己的感觉何尝不是如此。 “你女朋友肯定是有自己的秘密吧,不然她不会这么做的。”我陪着易琦喝酒,向他询问到。 “明明说好的,过段时间就订婚。”易琦红着脸说:“可是她就留下了封信,说了几句莫名其妙是话就离开了,这算什么?她把我当做什么?” 易琦从贴身衣兜里掏出封粉红色的信封,重重的拍在桌子上。 我伸出手,准备拿过来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别动。”易琦眯着眼,半躺在靠椅上,用手压着信封说。那种感觉,就像是在守护着生命中重要的东西似的。 我尴尬的缩回手,郁闷的喝起酒来。 易琦醉的不轻,他“哈哈”笑着,拿着信封递给我:“和你开玩笑的呢,明哥,要看就看吧。” “反正她都离开了我,还留着这封信有什么用。”易琦趴在酒桌上,举起信封说到。 我接过来信封,拆开来看,里面写了些不知所然的话:“ 琦, 现在的我,已经去了个连自己都不熟悉的地方。忘了我吧,因为觉得自己不是太值得你去爱。 我是个没心的人,我的心早就被夺去了,给了另一个人。可笑的是,我连对方是谁都不知道。 在很小的时候,我曾莫名其妙的消失过。父母发现我时,我已经奄奄一息,差点就死掉。 后来是父母花了很大代价,才从南疆请来巫师,用蛊虫代替空缺的心脏。这使得无心的我,能够有活下去的希望。 但我不能感受到爱的存在,因为它会使体温增高,蛊虫就会陷于沉睡。这个时候,我的生命就会终结。 和你在一起的日子,真的很开心,真的。我能感受到那种空缺已久的心脏位置,有了丝温暖。 我很害怕,害怕有天会彻底的离开你。与其这样,还不如不见,给彼此些念想。 现在的我,在去往南疆的路上,等着我。如果你觉得等不下去,那就不要再等了。 第94页 ——晴” 闭眼思考了片刻,我将信还给易琦。 “她说的可能是真的,这世间上没有什么事情是不可能的。”我向易琦说到。 易琦抬起头,用喝红的眼睛看着我,让我继续说下去。 我没有解释什么,只是给他讲了我和郁薇的故事,那个让我难以忘怀的故事。 听完我的故事,易琦沉默了片刻说:“我会去找晴的,无论如何。”说完,易琦趴在酒桌上睡着了。 我苦笑着摇了摇头,易琦女朋友的心不见了,那么易琦呢? 这世间,偷心的方法很多。有时候,有的人把别人的心给偷去了,自己却是毫不知情。 不管怎样,我还是打电话让易琦的家人过来把他接了回去。 第五十二章 雨夜 在没有月光的雨夜,将发生多少匪夷所思的事情,你会知道吗? 缠绵的雨滴,迷濛在空气中那份淡淡的湿意,总能勾起人无尽的遐思,让人流连忘返。 或许我们沉醉的不是故事本身,而是故事中的那些懵懂的感情。一如这漫天的雨丝,悱恻缠绵,独奏在这座空城。 m市进入了雨季,每年的这个时候,就会开始下起无休止的雨。天空总是灰濛濛的,连出行的人都会少了很多。 每到这个时候,我的酒吧就会迎来每年的淡季。也许和人们的心情有关吧,雨季的时候,待在家里的日子会多些。 又到了酒吧营业的时间,慵懒的打理好酒吧,我无聊的坐在吧檯后,等待着顾客的到来。 说实话,如果不计较盈利之类的话题,为还是比较喜欢这样的天气。气氛很安静,没有往日的吵闹,可以任由轻逸的思绪飞扬。 重要的是,不会有客人忽然过来大觉你。酒吧里面稀稀拉拉坐着几个散客,都在安静地喝着自己桌上的酒。他们和我一样,坐下来就是整个夜晚。 或许都是漂泊异乡的游子,不愿在这样的夜晚回到暂住的房间里,那样会更加勾起思乡的愁绪。在这种心情下,来酒吧喝两杯酒,也许心里能好受些。 随手给自己调理杯鸡尾酒,慢慢的品尝起来,如同品味这琉璃般五光十色的人世间生活。 这时,稍显厚重的花纹合金门被推开了,走进来个身穿黑色雨衣的男人。 他推开门后,取下雨衣的连衣帽,抖干净身上的水后,才走进酒吧。 在男人的手里,提着个黑色的塑胶袋,里面圆滚滚的不知道装有什么东西。 花纹合金门被打开后,阵阵寒风涌入酒吧里,让人不自觉打了个哆嗦。 为放下酒吧,来到酒吧门口,关上了花纹合金门。重新装修时,出于种莫名的不安心理,我特意将门做的很厚重。 这样厚重的门,或许让店面看起来不大。但当走进酒吧里,就会让人暂时忘却外界的烦扰,将那些功名利禄等事情抛诸脑后,做回真正的自己。 而这一切,都因为这扇厚重的花纹合金门。门上的花纹,是选自欧美的天使花纹,俊美飘逸的纹路,给人心安的感觉又不失时尚感。 这个时候酒吧里面的其他员工很多都在休息,睡不着又比较闲的我只能亲自代劳,为顾客提供服务。 关上门的时候,我看到外面的雨还下着。淅淅沥沥的雨中,只有昏黄的路灯还亮着,如同那发黄发旧的回忆。 “先生,你要点些什么酒类?”关上门后,我转过身来,礼貌的向穿雨衣的男人问到。 男人沉吟了片刻说:“随便什么都行,来些温和些的酒类吧。” “恩,好的。”我礼貌的回答了这个穿雨衣的男人后,走到吧檯,为他调制了杯普通的鸡尾酒。 “先生,这是你点的酒,共计是八元。”我端着酒盘来到酒桌前,取下酒杯放在桌子上,程序化对穿雨衣的男人说。 男人“恩”了声,把黑色塑胶袋放到旁边,掏出些零钱递给我。 端起酒盘,我正准备转身离开,忽然被穿雨衣的男人叫住了。 “现在也没什么其他的客人,你能坐下来陪我谈谈吗?”怀着丝期待的味道,穿雨衣的男人向我问到。 我略微思忖,便答应了他的请求。反正现在闲着也是闲着,与客人聊聊天也好。 放回酒盘后,在吧檯上取了杯调好的鸡尾酒。我拿起高脚酒杯,来到穿雨衣的男人旁边坐下。 “我来这儿的时候,听说这件酒吧里面发生了起凶杀案?”在我刚刚坐下来,男人就向我提出了这么个问题。 男人说的,应该是阿莓之死的事情,这是件众所周知的事情。虽然警方隐瞒了些事实,向禹波身世之类的消息都没有公之于众,但经过大小报社的报导,闹得是满城风雨。 这虽是件附近人都知道的事情,但被男人这么冒然提起,我心里还是有些不舒服。 “是啊,怎么了,有什么问题吗?”我没好气的说。 男人尴尬的笑了笑说:“没什么问题,我只是出于职业习惯,才打听下,没有其他的意思。” “你是什么职业,连这个都会管。”我略带嘲讽的说:“如果是记者的话,那你可就来晚了。这个事件是在大半年前发生的,警方早已经定棺论盖了。现在报导的话,可不会再引起什么关注了。” 第95页 男人急于解释什么,又不知从何说起,只能笨拙的挠头。 “除非,你能翻出些鲜为人知的秘密。”我继续嘲讽到,语气有些不善的说:“但是,很抱歉,对于这件事我无可奉告。” 我确实是有些生气了,任谁被揭开伤疤,心里都会不痛快。 “不是你想像那样子的。”男人似乎很久没有与陌生人交谈了,显得有些不知所措:“其实,我是个警察。” 我“哦?”了声,疑惑的看向男人。 男人脱下雨衣,整整齐齐的叠放在塑胶袋旁边。做完这些后,他看着我说:“五年前,我还是个警察,也亲身经历了件诡异的事情。” “今天过来这件酒吧喝酒,就是为了悼念我的妻子。”男人雨衣下穿着黑色的西服,他神色哀痛的说:“我想,在这里,她可能会听到我的诉说。” 我默默的喝酒,等着男人说下去。我看得出来,他找我的原因,就是为了讲述自己的故事。 果然,男人目光涣散,陷入了他自己的故事之中:“ 我是个片警,不过那已经是五年前的事情。这五年里,我是在监狱中度过的。 入狱的原因是杀妻罪,但在那时候,我自认为和妻子还是很恩爱的。 一个诡异的案件打破了我平静的生活,让我陷入如今这般境地。 那段时间,也是在雨季。从警校毕业后,我被分配到这个南方城市里,说实话,我不是很习惯阴雨绵绵的日子。 特别是,在阴雨天气里,发生的那些匪夷所思的案件。而且,它们就发生在我的身边,如同噩梦般真实的存在。 那天我所负责的社区,发生了件杀妻案件。本来像这么严重的案情并不属于我们管的,而是由市总部来的重案组直接负责,但他们的人没有赶到,罪犯就由我们暂时看管。 那时候也是年轻气盛,又急于争取竞职。没想到的是,后来会发生那么多事情。 杀妻的人是个很老实的中年人,他和妻子花了半辈子积蓄,才从城里面买了套房子。夫妻二人没有子嗣,从来都是相互扶持。 按理来说,他们夫妻关系很好才对,通过邻里的调查,也没发现什么异常。 但就这么个老实巴交的中年人,杀害了跟自己活了大半辈子妻子,还残忍的取下了她的头颅,这实在是让人不敢相信。 中年人打扮的很土气,说话也是诚诚恳恳,我们问什么他就答什么。 但中年人的供词却使我们很生气,他反反覆覆的就唠叨着那么句话。他说,他只是想取下月亮送给妻子而已。 中年人交代说,在杀害妻子的时候,他们家人正坐下来吃饭,忽然他看见窗外有颗洁白的月亮,月亮上隐隐约约还有妻子的面容。 如果能把这个月亮送给妻子,那真是再好不过了,也不枉她跟了自己大半辈子,中年人在心中想到。 异想天开的中年人拿手去抓月亮,月亮就像忽然闪现到他面前似的,出现在他妻子所在的位置。 妻子呢?中年人心中想到,四周望去,却没见妻子的身影,只是看见了颗美丽的月亮。 中年人抓着月亮,想把它摘下来,月亮却纹丝不动的待在原地。中年人听到耳边传来妻子的呼声,但他听不清妻子在说些什么,因为那声音就像来自天边。 中年人心想,也许用菜刀就能把月亮摘下来了。想着,听见阵“乒桌球乓”的响声后,他的手里居然神奇的多出了柄菜刀。 但这时候月亮居然在屋子里面窜来窜去,像是和中年人在捉迷藏。 还想逃跑,这怎么了得,中年人心想着,掂着菜刀就追了上去。 妻子那来自天边的声音在中年人耳边回响,那如同呻吟般充满诱惑的声音,深深刺激了中年人把月亮摘到手的欲望。 追上月亮后,他手起刀落就摘下来月亮,那种感觉,和在菜园里面摘瓜是一样的。 月亮变得血红,血水喷到中年人的眼睛上。 中年人揉干眼睛后,朝着手里看去,捧着的血红月亮显现出些妻子的模样。他摇了摇头,在看去时,月亮已经变成了妻子的头颅。 中年人被吓晕了过去,等他醒来,只发现妻子身首异处的尸体。 他哭了好久后,打电话向警方自首了。” “听着像是天方夜谭吧,听到供述时我也是这么想的。”男人喝了口鸡尾酒向我说到:“可是,等这种事情发生在你自己身上的时候,你才会了解它是多么诡异。” 第五十三章 红月亮 酒吧外,雨还在静静下着。 街上没有行人,只有迷濛的雨丝,使酒吧门口闪烁霓虹灯光略显出丝神秘的味道。 我轻轻摇晃着高脚酒杯,没有说话。静静地聆听着,男人还没讲完的故事。 “我们做过调查,在中年人杀害自己妻子的那天夜晚,下着迷濛的小雨。”男人喝着鸡尾酒,有些恐惧说到:“也就是说,那天夜晚根本就不可能有月亮出现。” 我“恩”了声,算是同意他所说的话。“接下来呢?”我向男人问到。 “接下来的日子里,接二连三发生的诡异案件,让我陷入了噩梦般的生活。”男人眼里露出迷离的目光,又陷入了自己的回忆之中:“ 第96页 中年人被判刑之后,大家都以为事情恢复了平静。 我又过起了定时上下班的生活,每天工作时间稍长,但事情并不是很多,倒也落得清闲。 没事的时候,我就会给妻儿打个电话。问问娘儿俩最近可好,家里面怎么样了之类家长里短的问题。 那时候我有个美满的家庭,合家欢乐。虽然在附近城市工作的我,因公务不能经常回家,但家里有个贤惠的妻子和聪明伶俐的儿子,我觉得此生足矣。 在那时,最挂念的就是家里,所以才会在上班的空闲时间偷偷向家里打电话。 这天,我正在打电话,忽然听同事们谈起,最近又发生了两起奇怪的凶杀案。 我向妻子说了“拜拜”之后,放下电话,加入到同事们的讨论之中。 这两起也是杀妻案,杀妻时间都是在雨夜,他们的供词几乎出于一辙。如果不是通过调查三人的身份,确认彼此间毫无瓜葛,警方甚至怀疑连同中年人在内的杀人凶手是不是互相通过气。 这么重大的案情,警方在案件没有取得有效破解前,暂时压制住消息。只有些小道消息,通过杂报刊之类在民众中传播,并没有引起太大恐慌。 我们警察局的工作,可就不那么轻松了。主要的案件侦破工作不属于我们负责,这是市总部的事情。 我们要做的,就是每天夜里巡逻,协助重案组工作的调查。另外就是,得到急救消息后能立马赶到,防止杀妻的悲剧再次发生。 ” “案件很长时间都没有取得有效进展,那个时候,我还在质疑重案组的工作能力。”男人顿了顿说:“直到我亲眼目睹了事情发生的经过。” “那天夜里,我和另一名同事组成小队,在寂静的街上巡逻。 浓黑的夜里,下着小雨,昏黄的灯光透过斑驳树影,撒在没有行人的街道上。周围,安静的诡异。 我和同事故意大声的交谈着,才稍稍打破这安静的雨夜。 同事忽然提示我小声些,他的手指向停在路灯下的一辆银白色轿车。 我顺着他的手指看去,穿过朦胧的雨丝,可以看到车里面有对男女,正做拥抱接吻状。 我对同事的大惊小怪感到郁闷,正准备说两句。 同事摇摇头,示意我仔细看去。 我观察了几秒,才发现了些许异常。 轿车里面的那对男女,始终维持亲吻的状态,从始至终都没有进行过其它的动作。这太不正常了,这段时间不可能不换气呼吸。 除非是轿车里面的男的,正在谋杀他的妻子。脑中闪现过这个念头后,我急匆匆的冲上前去。 果然,走进了才发现,车里面那个男人的双手死死扣住女人的脖子,他的脸还变态的舔着舌头长伸的女人。 我使劲的敲打着轿车的车窗,同事跟在我后面。两人合力,才将车窗敲破。我和同事打开车门,拉开车里那个男人的手。 这对男女年龄不大,看起来像是对情侣。男方的状态不是很好,我们叫他也不理会,只是口中反反覆覆说着同一句话。他说,要摘下美丽的月亮,将它送给自己的女朋友。 我和同事听后,觉得事情不对劲,赶紧打电话将女方送往医院抢救,男方带回警察局。 女方经过抢救,终于挽回了生命。 在看守所待了很长时间,男方才终于清醒了些,他听完我们的描述后,心有余悸的回忆了起当时的情况。 男方说,当时只看到车窗外有月亮升起,他再回过头来的时候,女朋友不见了,身边出现了团洁白的月亮。 男方鬼迷心窍,不知道受了什么诱惑,十分想把月亮摘下来,送给自己的女朋友。 在男方去摘月亮时,隐隐约约听到女朋友的声音,那声音似乎是来自天边,带着别样的诱惑力,驱使着他一定要把月亮摘到手。 月亮在男方的手里挣扎,但他坚决不放手。直到听到“砰”的声后,他像是被人拽开了,接着莫名其妙来到警局。 听完男方的描述后,所有人都陷入了沉默之中。 两天后,女方带着哭腔的证词也出来了,不过是另一种版本。 女方惊恐的说,当时她的男朋友看了眼窗外后,再看向她的眼神就变了好多,就像是在看件心爱的货物。接着,她的男朋友开始抚摸她的脸庞。 这样也没什么,可她的男朋友忽然死死掐住她的脖子,她奋力呼喊抵抗,却遭到更大力量的掐扣。她不能呼吸,只能看着男朋友因兴奋而充血的眼睛,眼前漆黑着晕了过去。 综合两人的描述而言,事发当时,男人都会将自己的妻子的头颅看做是月亮,并不惜任何代价要得到它。” “这起案件的发生,虽然让人觉得不可思议,但案子算是有了突破口。很快,那些重案组的成员就将报告交了上去。”说到这儿,男人突然停了下来。 片刻之后,男人语气沉痛的说:“这么早的下结论,也不知道是好是坏。”他自嘲到:“或许,再推迟些日子,就不会发生后面的那些事情。” “你应该能猜到发生什么事情了吧?”男人喝了口鸡尾酒,向我问到。 我点点头,基本能猜到事情的发展。只是,我没有说话,接着听他将这个离奇的故事讲下去。 第97页 男人端着酒杯,悲伤的说:“ 案子就这么简单了结,但不知道怎么回事,我的心情还是很烦闷。 查案的日子里,工作很累很忙,常常是凌晨几点后才回到宿舍。案子结束了,局里好不容易给我们放了两天假。 我收拾收拾东西,当天下午就赶回了家。那天,家里面也下着很大的雨。 这让我心里有些不安,总觉得会有些事情发生。或许会跟那些杀妻者般,将妻子看成诡异的月亮。 转眼我又甩掉了这丝不安,身为警察的我,怎么会相信这些神神叨叨的事情。 那时的我,还天真的相信厄运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但不详的事情还是发生了,而那个杀妻者,就变成了我自己。 我佯装开心的和妻儿吃过晚饭之后,藉故头晕就去卧室睡觉了。 天色完全暗了下来,外面的天空漆黑无比。而且,窗外的雨声很大,吵得我烦躁不安。 起身去拉窗帘的时候,忽然,我看见窗外一闪而过的月亮。 我心里“咯噔”了下,知道有事情要发生了。 在我回过头后,看见妻子就站在卧室门口,笑脸盈盈的看着我。 可是,在我眼中,妻子的脸逐渐变得模糊,渐渐变成了个洁白的圆月亮。 真的,在那时,我控制不住自己的思维。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在那团诡异的月亮上。 它是那么美丽诱人,还带着丝温柔。如果能把它摘下来,送给最爱的人,那真是再好不过。 神使鬼差的,我走到月亮面前,仔细的用手感受它的圆润。它是多么美好,纯洁的就如同我对妻子的爱。 忽然,我的手紧紧的抓住月亮,死命的拽着,想把它摘下来。 隐隐约约地,我听到妻子来自天边的呼唤。那种声音充满了别样的诱惑力,让我坚定了摘下月亮的心。 月亮被我活生生的拽了下来,我有着那么瞬间的欣喜。 血水喷到我的脸上,眼前的洁白月亮,变成了诡异的血红色。我的心里,忽然闪现了许多东西。 摇了摇头,我朝着手中看去。 手中捧着的,竟是妻子的头颅。她雪白的脖颈上,布满了我有力的爪印,较好的面容上还保留着痛苦不堪的神色。 我不寒而慄,颤抖着拨打警局的电话,自首归案了。” 男人拿起黑色塑胶袋,温柔的抚摸着说:“那时的月亮确实很美丽,但我这辈子都不愿再看到那副诡异的光景。” 听完男人的故事,我并没有太多感概,而是警惕的说:“你手里拿的这个黑色塑胶袋,里面都装了什么?” 男人打开塑胶袋,露出里面的个玩具皮球,挠挠自己的光头,木讷的笑着说到:“好久没有回家了,这是给儿子准备的礼物。” 我尴尬的笑笑,又同男人聊了几句,就送他离开了。 男人穿上雨衣后,走出酒吧,消失在这漫漫雨夜之中。 他那被剃光的头颅,看起来真像是颗洁白的月亮呢。看着男人远去的背影,我心中暗想到。 在雨夜里,真的会有月亮吗? 摇了摇头,将这丝疑问抛之脑后。我关上合金大门,转身回到酒吧之中。 酒吧外,路灯昏黄,风雨依旧。 第五十四章 情(溺爱) 雨季最令人心烦的事情,莫过于不能随意的出门了。 我是个相对来说比较安静的人,通常情况下都待在酒吧,不会轻易出门。偶尔来了兴趣,才到市里面去逛逛。 但在雨天里,这偶尔的兴趣也被我打消掉。兴致沖沖的准备好雨具,到街上才发现,行人稀稀落落,零星的几家店铺还开着门,这真是再扫兴不过的事情了。 郁闷的待在酒吧里,或许还能听到几个有趣的故事,打发这无聊的雨季时光。 由于下雨的原因,酒吧里的员工基本都不怎么出去。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我将他们分为两拨,下午三点到九点由不喜欢夜班的员工打理。而像我这种夜猫子,就等到十点以后,熬到第二天早上七点歇业。 当然,这也不是固定的。比喻,作为老闆的我自然是想什么时候上班,就什么时候去了。酒吧里面的员工也是如此,提前打声招呼就可以更换工作时间。 反正现在属于淡季,人手少些也没多大事情,省着浪费人力资源。大家都闲下来,反倒容易滋生是非。 我正坐在吧檯前,无聊的喝着鸡尾酒。忽然,旁边酒桌的两个女人引起了我的注意力。具体来讲,是她们的谈话引起了我的兴趣。 这是两个三十岁左右的女人,身材都比较娇小。虽然不是特别漂亮,但却带着种南方女人特有的妩媚。 “菱,再过几天就是我家宝贝七岁生日了。”披着波浪卷的女人喝着“血色女伯爵”,无不忧伤的说到:“算下来,时间过得可真快,转眼间我们相识将近十年了。” 那个被称为菱的女人,头发斜披着。她端着酒杯,同样感概到:“是啊,当年的小姑娘,现在却为人妻,为人母。”她带着些自嘲的味道说:“前段时间去商场买衣服,店里的小姑娘背后还称呼我为半老徐娘呢。” “半老徐娘,风韵犹存嘛,证明我们还是有诱惑力的呢。”披着大波浪卷的女人,嘴角带着微笑说到。 第98页 菱听了之后,也跟着笑着。两个女人静静地喝着酒,轻声的交谈着,安静的犹如门外淅淅沥沥下着的小雨。 我倚靠在吧檯边,独自喝着鸡尾酒,聆听着她们的谈话,心思却飞扬起来。 不知不觉间,我也跨入了奔向三十岁的年龄段。岁月催人老,那些年的校园时光,休学后的打拼日子,似乎都在离我而去。沉淀在生命里的,只有那为数不多的回忆,让我点滴回忆,细细品味。 两个女人又聊了会,话题从家长里短到现在的处境,最后聊到了有关情爱的话题。 “现在的那些小姑娘啊,整天把爱挂在嘴边,可是她们懂什么是爱情?什么是亲情吗?”菱喝的脸有些红了:“真是可笑,什么都没经历过,有什么资格说这个话题。你说是吧?萱。” 被称作萱的女人,也就是那个披着大波浪卷的女人饮下口”血色女伯爵“说:“呵呵,她们还是太年轻,不懂这些情爱的真谛。” “你还记得我和前夫离婚的事情吧?”萱放下酒杯,向菱问到。 菱“恩”的声后,喝了口酒,反问到:“怎么忽然提起这件事情?” 萱“呵呵”的笑了笑,讲述了个关于溺爱的故事:“ 四年前,我和前夫结束了段失败的感情。现在我已经不想去追究到底是谁对谁错,我只是想讲述离婚那段时间发生的事情,有关我家宝贝的事情。 离婚那段时间,说实话,我心里压力很大。因为离婚不是件简单的事情,它复杂到让我满身心疲惫。 在办理离婚程序的过程中,会面对许多纠结复杂的问题。像财产分割等问题,但这些对我而言,都不是最主要的问题。 对我来说,最重要的问题是宝贝的抚养权和监护权。我和前夫都十分在意这个问题,并且产生了分歧。 前夫认为,宝贝是他们家的孩子,理所应当由他们家抚养。我却认为,像前夫那样花心的人,在离婚后肯定会开始另一段婚姻。也就是说,宝贝会有后妈。 很多人心中,后妈这个词,就是狠毒的代名词。我心中也不例外,后妈就是蛇蝎女人的形象。 所以说,不管前夫承诺的有多好,我都不同意将宝贝交给他们家抚养。 孩子还小,刚刚三岁,他应该留在我身边,接受良好的教育。而交给婆家,让我怀疑他们家对待孩子的态度。这段时间还好些,以后前夫再婚了呢? 我甚至都不敢想像,后妈会怎样对待宝贝。是像电视中报导的那样,用平底锅将孩子的头颅打瘪?还是会有其他残忍的方式。 每想到这里,我都会全身颤抖,不寒而慄。 我和前夫把其他的问题解决后,唯独剩下孩子归属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僵持不下,谁也说服不了谁。 在那时候,前夫实际上已经和另一个女人有了交往。而宝贝,则暂时交由我抚养。 我很害怕有天会失去宝贝,整天睡觉都会抱着他。我已经失去了爱情,绝不允许自己连孩子都失去。 于是,我千方百计的想办法把宝贝留在身边,对他宠爱至极。 凡是宝贝想要的东西,不管是再贵的玩具,还是美食等,我都会想办法给孩子弄到手。 可以说,我对孩子是百依百顺。只为了让他那颗小小的心,对我这个妈妈有期盼。我是真的,真的不想失去孩子。 果然不负我的期望,孩子有事没事就黏着我,从来不提“去找爸爸”之类的话。 前夫和那个女人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宝贝却还在我身边。这时,他们家人急了眼,找上门来说要孩子。 我在心中冷笑,都到了这个地步,还有什么情面好讲。 根据法律规定,我和前夫还没有完全离婚前,前夫和那个女人就属于非法同居。 也就是说,我有充足的理由,将宝贝的抚养权包括监护权全部争取到手。 婆家的人的的确确是急了,他们每天来我家,说是来看望孩子。 我对他们家的虚伪感到无耻,却又无可奈何。毕竟,我和前夫还没有完全离婚,他们家有看望孩子的权利。 我自作聪明的想了个办法,那就是把宝贝送到幼儿园。这样我既可以安心的去上班,又不用担心婆家的纠缠。 没想到,在一天下班后,我去接孩子时。却被告知,孩子已经让家属接走了。 我马上就明白是婆家人干的,疯了似的朝他们家跑去。 孩子在他们家无误,前夫家人也大大方方的承认了。但是,他们就是不让我见孩子。 我咬牙切齿,感到愤怒无比,甚至拨打了报警电话。但警察说,这属于民事纠纷,不归警方管。 无力的感觉充满全身,心酸的感觉涌上心头。我感到这世间没什么公正可言,只有无边的绝望。 哀莫大于心死,形容当时的我,是再恰当不过。 昏昏沉沉的回到家,连衣服都没有脱。仰头倒在床上,我直接陷入了沉睡。 睡觉,或许是我唯一能逃避这世界的办法。在灰色的梦里,我感觉自己像是死掉了。 在这灰色的梦境中,我的眼前总会闪现宝贝的身影。我会不自觉的,用手去触碰他那柔嫩的脸庞,用自己的身躯将他小小的身躯紧紧搂在怀中。 第99页 那种感觉,就像是宝贝就在我身边般,我甚至能感受到他的呼吸与体温。 醒来时,身边却是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 我多次找过婆家,却每次都被他们给回绝了。他们家的态度很坚决,其它问题好商量,唯独孩子的事情决不让步。 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我还能有什么办法。也许,睡觉是我仅有的,能接触到宝贝的办法。 说来奇怪,每当我睡着后,总能感受到宝贝的存在,感受到他对我这个妈妈的依恋。这种感觉,真的很温暖,让我不愿醒来。 我睡觉的时间越来越多,以至于达到整日不出门的地步。直到事情有了转机,孩子的事情才得以顺利解决。 那天,前夫家人找到我。他们哀求着我,让我去见见孩子。 我感到莫名其妙,但经过婆家的解释,我明白了宝贝的情况。 他们说,宝贝沉睡的日子越来越多,几乎连饭都没吃过。孩子睡着的时候,总会呼唤着“妈妈、妈妈”,仿佛我就在孩子身边。 我觉得自己可以索要回宝贝了,等前夫家人答应把抚养权和监护权全部交给我后,我才同他们一起去看孩子。 我见到了牵挂已久的宝贝,但宝贝的样子却让我心疼不已。 宝贝原本圆润的身躯变得瘦骨嶙峋,孩子双眼紧闭,口中呢喃着:“妈妈、妈妈”。 我仇恨的向婆家人看去,他们不敢迎向我的目光,都惭愧的低下了头。 心疼孩子的我,扑上去将孩子搂在怀中。如同无数个睡梦中那般,紧紧的搂住。 孩子渐渐停止了呢喃,躺在我怀中,安静的呼吸着。 那种感觉,在睡梦中出现了无数次。 我忽然明白,原来是我的溺爱,让我和宝贝之间彼此牵挂。我睡梦中的感受,都被孩子真真切切的感受了。” “再后来的事情,你也知道。”萱喝着“血色女伯爵”,嘴角轻扬着说到:“宝贝和我生活在一起,我们娘儿俩幸福的生活着。” 酒吧外的雨,还在淅淅沥沥的下着。但我心中,却是五味杂粮。 第五十五章 情(腻爱) 我的心里,有种说不出的难受。那种对孩子的感觉,没有经历过的人永远不会懂。 可怜天下父母心,父母对于孩子的牵挂,甚至能穿越时间与空间的障碍。 就拿这个叫萱的女人来说吧,她对孩子的溺爱,让孩子能够在睡梦中感受的到。虽然方式不是那么可取,但我能够体谅她,体谅她失去孩子时候的心情。 这让我想到分别将近大半年的仔仔,不知道小傢伙现在怎么样,是不是还在沉睡之中。 还有仔仔的妈妈,郁薇,这个另我始终无法释怀的女人。不知道现在她是否在这个世上,如果可以,我是多么想见见她,那怕是片刻中也好。 我是多么想告诉郁薇,我们的孩子—仔仔,以花灵的身份存活在这个世界上。它和我们一样,也能亲身去感受这世界的种种美好。 思绪随着酒吧外的小雨,不知道落到了何处。不知不觉,泪水已经快溢出眼眶。 “你的这个故事可真是有些匪夷所思呢。”菱喝了几口鸡尾酒,放下酒杯说到:“这让我想起了另一个故事,发生在我朋友身上的故事。不过呢,稍有不同的是,这是个关于爱情的故事。而且,是那种缠人的腻爱。” 装作没事般,我揉了揉眼睛,拭去眼里的泪水。喝下半杯鸡尾酒,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后,我静静地听起菱讲的故事。 在宁静的酒吧中,菱轻柔的声音不急不缓,诉说着那些关乎情情爱爱的故事:“ 十二年前,我刚刚考上座南方的大学。怀着对爱情与未来的憧憬,懵懵懂懂的我进入了象牙塔之中。 学生时代,实际上单纯的很。那怕是进入大学,抛开了相伴多年的试卷,离开了始终唠叨的父母。作为新生的我们,还是得花很长时间才能适应相对比较散漫的大学生活。 刚刚进入学校,就是紧张的军训。偏偏南方的夏天又比较热,很多新生尤其是我们女生,都受不了这种炎热的天气。 在军训的时候,有个女生特别让我们羡慕。她叫做怡,是个很漂亮的女生。而且,怡和我在相同的班级。 其实,也不能说怡很漂亮,只能说她很会打扮自己。在大一的时候,相比我们的清纯,怡显得成熟太多。 怡有个大二的男友,长得还算蛮帅气的。她的男友每到军训时,就会给她送水送防晒霜什么的。总之,她男朋友对她的好,让我们这群小女生羡慕不已。 怡是个很冷傲的女生,这是军训期间,她给我们的感觉。除了男朋友之外,她很少与我们这些同班同学说话。 而且,我们私底下交流的时候,得知怡根本就没有住校。而是和男朋友一起,住在在学校外租的房子。 军训结束后,大家的接触渐渐也就多了起来。怡虽然还是那副冷冰冰的样子,但是偶尔会同我们交流。 大家相处下来也就熟悉了,我们会同怡开玩笑。说她和她男朋友整天腻在一起,都冷落了我们这些同学。 怡总是笑笑,也不辩论,似乎对我们的说法不以为然。 很快就到了元旦,班里举办晚会,怡和她的男朋友也来了。 第100页 说实话,那时候我心里还有些许不舒服。毕竟是自己班的晚会,让个外人来,总觉得有些扫兴。 不过,由于经常来找怡的原因,我们和她的男友也算是半个熟人。熟人来了,自然也不好意思多说些什么。 相信在那个时候,班里面有这个想法的人不在少数。尤其是班里的男生,使出各种花招整怡和她的男朋友。 当然,我们都是大学生,整人的方法再坏也坏不到哪里去。无非就是做游戏,输了的人罚喝酒。 由于同学们有针对性的玩游戏,怡和她的男朋友总是输,所以被灌酒是理所当然的了。加上怡的男朋友很疼她,每次都要喝双份的酒。所以,怡的男朋友很快就被灌晕了。 喝红了脸的怡男朋友,醉熏熏的说,以后会对怡更加好。 我们问怡男朋友,再然后呢? 怡男朋友挥舞着手答到,然后要把怡娶回家当老婆。 在同学们的闹笑声中,怡羞红了脸。 闹到夜很深了,同学们陆续散场。怡搀扶着她喝醉了的男朋友,也离开了。” “那时候,我们真的很羡慕怡,甚至有些嫉妒。我们这些女生,是多么希望自己也有个那样的男朋友。”菱喝了口鸡尾酒,润润嗓子说。 萱端起“血色女伯爵”,妩媚到底笑着说:“又帅,对女人又好。是个女人,都希望有个这样的男朋友呢。” “你听我把这个故事讲完,再来说说你的观点。”菱微笑着摇摇头说:“时时刻刻腻在一起的爱情,或许没有你想像的那般美好呢。” 酒吧外的夜,似乎变得更漆黑了。 酒吧里面没坐着几个顾客,我倚靠在吧檯上,听着菱接着讲故事:“ 任何感情都会有裂隙产生,何况像怡这样,成天腻在她的男友身边,难保会发生什么不愉快的事情。 但我们都没想到的是,怡和她男朋友感情破裂的这么快。元旦晚会过去没多久,怡和她男朋友就因为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吵架,吵着吵着就不欢而散了。 我常常在想,男人就是这么种动物。他们基本都是靠下半身思考,所以尽量还是给他们留些私人的空间,否则他们会很快对个女人产生厌烦。 这倒不关乎感情的深浅,只是人的天性而已。即使再美丽的朵鲜花,终日摆在眼前,也会看腻的。男人就是这样,喜新厌旧是他们的天性。 可怡似乎并不明白这个道理,还是每天去缠着她的男朋友不放。上课跟着别人去教室,放学堵在别人宿舍门口。 我们私底下也劝过她,欲擒故纵可能更好。但这些话她是听不进去的,也许她打心底里就没把我们的话当回事。 料想的结果,终究还是发生了。怡的男朋友似乎是彻底厌倦了她,又找了个女朋友。 如果被个美女堵在门口是件不错的事情,但每天如此就不是个事了。我们心里有些体谅怡的男朋友,能忍这么长时间还是挺不容易的。 毕竟,怡的男朋友比较帅,再找个女朋友是件很容易的事情。 怡可不这么想,她使用的方法,就是中国传统女人所用的方法—一哭二闹三上吊。 大学生把尊严看的很重要,还没出社会的我们会把那点可怜的脸面,看的比生命还重要。 怡的男朋友就是如此,实在受不了怡的他,在大庭广众之下毫不犹豫的甩了怡耳光。并且说,永远都不希望再见到怡。说完,赌气的牵着他新女友的手走开了。 留下怡站在原地,捂着脸哭了好久。 我们看见怡的时候,她的眼睛哭到通红。这个时候,我们再多的安慰都于事无补。 从那以后,怡变得越来越消沉。整天头不梳脸不洗,面容逐渐憔悴。 再后来,怡莫名其妙的消失了。据说,她是退学了。 好好地一个人,就这么在身边消失了,任谁心里都会不舒服。但大学时光过得飞快,我们很快就将这件事情抛诸脑后。 直到,怡的男朋友过来找我们的时候,我们才知道有事情发生了。 这个时候,已经不能叫怡的男朋友了。或许,称呼为前男友更合适。 因为怡的原因,我们这群好姐妹对她的前男友不怎么待见,说话也是冷冰冰的。 怡的前男友没有注意到这些,他找到我们的时候,看起来状态不是很好。 怡的前男友很迫切的问我们,谁在私底下与怡相交甚好,或者说,谁有怡的消息。 这个问题确实把我们给难住了,怡在的时候,除了眼前这个负心汉外,对我们这些同学都不怎么打理。所以说,对于怡的消息,基本没人会知道。 最后还是怡的老乡站出来说,她知道怡的家大概在那里。 在怡前男友的哀求之下,那名同学决定带他去怡的老家。” “后来的事,是我听同学说的。但听完之后,却觉得不寒而慄。”菱继续喝着鸡尾酒,用稍带丝颤抖的声音说:“ 怡前男友和同学一起,坐火车北上,去了怡的老家。 通过多方打听,他俩终于找到了怡的家,是所破旧的老房子。 老房子坐落在阴森森的树林里,屋子中只有个眼睛瞎掉的老头。 老头告诉他俩,怡在回来后不久,就抑郁而死。 第101页 在怡前男友的请求下,老头带着他俩去了怡的墓地。在那里,同学看见了无比恐怖的一幕。 到达墓地后,怡的前男友跪在地上,乞求怡的原谅。说到激动处,他直接撕开了上衣。 同学本来还对怡前男友的态度感到奇怪,可看到那幕之后,她的奇怪变成了惊惧。 怡前男友的上身,长满了青色的条纹状皮鲜,就像是颗青藤,紧紧地将他缠绕。 那幕,令那个同学终身难忘。” “同学回来以后,怡前男友却没有回来。据说,是由于皮肤癌复发,被永远留在了那里。”菱喝完酒,一口气将故事讲完。 菱的故事令我感慨不已,有时候腻爱真的能把活生生的一个人,缠绕致死。 两个女人又谈论了会,喝完酒离开了酒吧。 酒桌上,只剩下两个空荡荡的酒杯。 第五十六章 烛光之夜 在漫长的雨季里,偶尔才会有的晴天,转瞬就会被乌云笼罩。南方本就潮湿的空气,变得更加潮湿了。 不同于此时北方的炎热,雨季里的南方,温度普遍不高。在m市这个小城里面,细雨绵绵的夜,会有些阴冷。 我没去过北方,但自小生活在南方的我,对故乡的天气确不是那么喜爱。 很多人都以为,南方空气潮湿,天气自然是极好的。但正是由于空气潮湿,才使得夏天时闷热难耐,冬季里阴冷无比。相比而言,反倒不如北方那般热的爽朗,冷的透彻。 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从我接触过的人来说,老家这边的人,或许温柔,会过日子,但性格偏向懦柔。就像凉性的鸡尾酒,入口阴凉柔润,却没有那种烈酒的豪爽劲。 事实上,来酒吧的人大多数都喜欢这种凉性的鸡尾酒。尤其是女性,大概这正符合她们矫情的性子吧。 总的来说,北方偏阳,南方偏阴。这不知道何时会结束的南方雨季里,在我的酒吧,总会发生那么几件稍显诡异的事情。 这天下午,负责营业的大凯过来找我。他敲开我三楼卧室的门说:“明哥,酒吧停电了。” 大凯原本只是酒吧里面的保安,但自从经历过阿莓那起凶杀案之后,留下来的老员工没剩下几个,我就把他提做保安队长,兼职帮我看管酒吧。现在的大凯,多少算个小头目。 很多时候,我看重的不仅仅是能力,更重要的是忠诚。发生什么事,就嚷嚷不干的人,留着他只能给自己添堵。 听完大凯的汇报之后,我有些郁闷。停电的确是件令人恼火的事情,因为这就意味着酒吧没办法顺利营业了。 “行,我就下去看看。”关上门,整理好衣物后,我跟着大凯到了楼下。 来到楼下,我看了看酒吧的情况。员工们倒没有偷懒,该做什么的做什么,这点令我比较欣慰。 门外的天空,是灰濛濛的。街上的很多店铺都没有亮灯,往日店铺门口不断变换的霓虹灯也停止了闪烁。 看来,全城都停电了,我的酒吧肯定没法倖免。无奈的摇摇头,我准备让员工都去歇息。 芳芳怯生生的凑上来说:“明哥,可以点上蜡烛,让酒吧继续营业。” 我一听就来了兴趣:“哦,你具体说说,该怎么做?” 芳芳指着酒吧的各个角落说:“你看哈,可以把这儿、这儿、还有这儿都点上蜡烛。”她一口气几乎把酒吧各个角落点个遍。 “如此一来,到处都点上蜡烛,是不是很浪漫呢?”芳芳眼里闪着小星星说。 我微笑着说:“那得花费多少蜡烛,才够点啊。” 看到芳芳稍显失望的表情,我马上扭头大声对正在忙着的其他员工说:“你们觉得芳芳这个建议怎么样?” 其他员工也不反对,反倒很新奇的样子,都有些跃跃欲试。 07年的时候,手机电脑等娱乐工具还没有真正普及起来,漫漫长夜是很无聊的。特别是像我这种夜猫子,过惯了夜生活,夜晚根本睡不着。加上停电的缘故,连看书都困难。所以,员工们才会对这个新奇的主意这么感兴趣。 在徵得大家同意后,我们说干就干。派大凯到附近的杂货店买来百来支蜡烛,加上酒吧里的些许存货,我们就开始布置起酒吧。 由于是首次搞这样的活动,在布置的过程中,大家都比较兴奋,干劲十足。尤其是那些女人,不管是小姑娘还是大妈,都雀跃着发表自己的意见。 都说男女搭配,干活不累,这话果然不假。在女性面前,酒吧里面的男人们干活比平日多花费了几分气力。 这让我哭笑不得,要是平常都这么工作就好了。 很快,所有事情都完工了。其实,无非就是点些蜡烛而已。不过在大家的齐心协力下,蜡烛点的还算有艺术感,使酒吧看起来像是开烛光晚餐似的。 我们所要等待的,就是顾客上门了。可惜由于下雨的原因,很长时间也没等到半个人影。 于是有员工提议,不如开个烛光晚餐吧。这个提议,获得了大家的一致认可。 我想着,相处这么久了,还没有一同聚会过,确实有些说不过去。不如就趁着这次机会,让大家交流交流。于是,便同意了这个提议。 另外,出于成本考虑,我还建议大家可以拿出自己的食物,酒水就在吧檯里取。 第102页 我的建议,当然是被大家举双手贊成。于是,酒吧里面的员工们八仙过海,各显其能。 厨艺好些的大妈们,毫不客气的秀出自己的手艺。烹饪出来的食物,被大家大快朵颐之余,还赢得连声赞嘆。 厨艺不好的小姑娘们,只能羞答答的奉献出平日储备的零食,结果被大家善意的闹笑。 像我们这些男人,除了帮忙洗菜切菜外,就剩下品尝美食了。 事实再次证明,南方的人的确会过日子,炒出来的小菜不咸不淡,味道刚好。 这场宴会算是主客皆欢,当然,酒吧里的鸡尾酒也没少喝,这让我有那么点心疼。 作为回报,宴会结束后,大家很自觉的把酒吧收拾干净。 到最后,大家都玩累了,很多人回宿舍去睡觉。对于这种行为,我没有阻拦,今夜就当是给他们放假了。 我由于习惯夜生活的原因,就待在吧檯,等着那不知道会不会出现的顾客光临。 夜很深了,黑漆漆的夜里,摇曳着的烛光,在墙上拖着长长的影子,让气氛稍显诡异。 我无聊的靠在吧檯上,有一下没一下的喝着鸡尾酒。 就在我犯困的时候,酒吧的门被推开了,走进来几个奇奇怪怪的人。 门外吹进来的冷风让我打了个寒颤,抬头看去,几个黑影出现在门口。 是客人来光临了,我心里这样想着,走上前去接待他们。 谁让服务员和保安等员工都去歇息了,所以连接待这样的活,都得我这个老闆亲自去做。 没想到这个点,除了我之外所有员工都去歇息了,这真是件令人郁闷的事情。 门外吹进来的冷风,让酒吧里面的烛光阵阵摇晃。忽长忽短的烛光,使我连几个顾客的模样都没有看清。 我走到门边,关上了刻满天使花纹的合金门。 门关上了,烛光逐渐恢复到正常,酒吧内才稍稍有些暖意。 “几位都需要点些什么酒?酒吧里面有各种自己调制的鸡尾酒,欢迎各位品尝。”我走到几位顾客面前,礼貌的问到。 趁着这个功夫,我不动声色的扫了这几个顾客一眼。 这是几个很奇怪的客人,男男女女都有。不过他们的面容基本没什么特徵,看过之后也形容不出来。很奇怪的感觉,觉得自己转过身就会把他们忘的干干净净。 而且,无一例外的是,他们每个人手里都拿着柄黑色雨伞。 雨伞被倒着收放到他们的座椅旁边,伞尖上雨水在地上流淌,淌出大片大片的水渍。 这让我稍稍有些不快,心里想着,这几个顾客真不懂规矩,雨伞放到门口不就行了,又不怕被别人偷去。放到这儿,还得麻烦清洁人员打扫。 更何况,他们打扮的奇奇怪怪让我联想到那些不干净的东西。 但稍让人宽心的是,门上的天使花纹没有任何反应。而我自己,也没感受到让人那种背后发凉的寒意。 当初在门上刻画天使花纹,除了好看之外,另一重含义,就是为了防止那些鬼魅随意进出酒吧。 虽然这种想法不知道有没有用,但好歹给人心里些安慰。 当然,在我心里,仔仔是排除在鬼魅之外的。它是我的孩子,可不是那种随随便便的野鬼孤魂。 我在酒桌前站了良久,却没有人回答我,气氛显得有些沉闷。 出于礼貌,我程序化的再次询问了遍:“请问几位需要点些什么酒?”不过,这次我的语气有些冰冷。 令我极其没话讲的是,居然还是没有人搭理我。 强忍住心底的抱怨,我尽量压抑住自己的情感说:“几位到底要点些什么酒?” 末了,我还是有些忍不住了,语气冰冷的补充了句:“如果没有人需要点酒,那么对不起,酒吧就要歇业,请几位到别处去。” 是可忍熟不可忍,酒吧又不是旅馆,我不会允许闲杂人等占据酒吧的空间。更何况,他们的态度还是如此不礼貌。 半晌,他们之中才有个苍老的声音回答我:“你随意给我们来些酒就好,酒钱等走的时候结算。” 我有些疑惑的看向他们,不知道是谁发出这么苍老的声音。在酒吧中,出现这种苍老的声音可不常见。 酒吧是年轻人最喜欢来的地方,老年人基本是不会来这种吵吵闹闹的地方的。 让我更疑惑的是,顾客之中每个人都似乎没有动过嘴唇似的,让我分不清到底是谁发出来的声音。 真是群奇怪的人,我摇摇头,转身到吧檯去取酒。 第五十七章 财迷心窍之撕皮 吧檯上,有调制好的鸡尾酒,留着在人多或是顾客没有要求时,将其提供给顾客。 鸡尾酒不像是其它食物,只要注意卫生,把它隔上些时日,也是没事的。 在吧檯上,我用几个特制的圆肚酒瓶装上了平日里调制的鸡尾酒。当顾客没有特殊要求时,就可以立马取出酒来,十分的方便。 这种充分利用闲暇的时候调酒的方式,我把它称作储备酒类法。 当然,这不过是自娱自乐而已,权当是打发无聊的时间。 将酒倒进杯子里,我端着酒盘,来到桌子前,把酒杯依次放在几个客人面前。 “这是几位点的酒,共计是六十五元。请问,还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我礼貌的问到。 第103页 没有人回答我,气氛显得有些沉闷。 我自觉无趣,端着空酒盘,很自觉的退到吧檯。 几个客人围坐在酒桌旁,每个人的眼睛都看向桌子上燃烧着的蜡烛。 酒杯摆在桌子上,没有人伸手去取,几位客人似乎并没有喝酒的打算。 “逝去皆无,前尘已故。大家还有没有什么放不下的事情?”还是那个苍老的声音响起,打破了酒吧的安静。 烛光摇曳,几位客人的脸色都稍稍有了些变化,但最终也没有人开口回答。 那个苍老的声音思索了会,语气缓和了些说:“趁着现在还有时间,如果大家愿意的话,都讲讲自己的经历吧,也不枉我们走过一遭。” 几个客人的脸色再次变了变,这次有人嘴唇轻动,像是有什么话要说。 真是群奇奇怪怪的人,我靠着吧檯想到。由于酒吧里没有其他人,所以他们几个的谈话我听个清清楚楚。 我也很好奇,这几个奇怪的客人,到底会讲些什么。说不定,又是些有趣的故事呢。 一个裹着黑色雨衣的人张开了嘴,发出稍显嘶哑的声音。 这是个与众不同的客人,来酒吧后,披在他身上的雨衣都没有脱下来过。 他的话,会不会和他的人般与众不同呢?我有了些期待。 安静的有些诡异的酒吧里,裹着黑色雨衣客人嘶哑的声音回响着,飘渺的似乎来自于另个世界:“ 我不记得是什么时候起,发现了这个秘密。 都说不要脸皮的人,才能赚大钱。可是,没多少人知道的是,人皮真的可以换钱。 拿人皮换钱的方式很多,那些漂亮些的男女,就可以出卖自己漂亮的皮肤,用肉体交易来换取金钱。 可我说的方法,与这个稍有不同。我发现的秘密是,人皮真的可以换取金钱。 真的,每次只有撕下小小的一块,就可以换取你想要的金钱。用这些金钱,你可以换取更多你想要的东西。 说到这儿,我想起了自己当初是怎么发现这个秘密的。 那时候的我,年龄还不是很大。有天,我想要自己心爱的玩具,但那商店透明橱柜后的玩具太贵,价钱不是家人能够承受的起的。 我还想起来了,那个时候,我的家里,似乎很穷很穷。穷到了什么田地?穷到了我的学费都是管家人亲戚朋友借的。 玩具没买到,缠着不愿意离开的我,还被家人狠狠地给打了顿。 委屈的我,第二天没有像往常般乖乖的去上学,而是学着那些坏孩子,背着书包在街上游荡起来。 不知不觉,我又绕到了玩具商店前。看着透明橱柜后的那绚丽多彩的玩具,我还没有平静下去的心再次燃烧起来。 凭什么其他的孩子想要什么就要什么,自己不过是想要个玩具都这么困难? 所有的原因,都是由于我的家里穷,没有多余的钱给我买玩具。 在我的心里面,第一次燃起了对金钱的渴望,掏心扒肺的渴望。 我想要金钱,但我却没有方法弄到金钱。于是,我想到了偷。 或许是自己太笨了吧,藏在衣服下的玩具,还没走出商店门口就被发现。 商店里面的胖老闆没收了玩具后,丢小鸡似的把我丢了出去。他在口中骂着我:“小乞丐也想要玩具,做梦去吧。” 我不是小乞丐,我不过是个穷人家的孩子而已。 凭什么没有钱的我,要遭受到这样的耻辱。 四脚朝天的我,躺在车来人往的街上,看着蔚蓝的天空,眼里流下了眼泪。因为耻辱,还因为自己的贫穷。 “你想要钱吗?数不清的钱。”一张苍老的脸伸到我眼前说。 我吓了大跳,本能的跳了起来。 眼前这是张怎样苍老的脸啊,干巴巴的双颊上没有丝毫肉感,皱纹深深陷入到眼窝里。只有那双眼睛,放射出绿油油的光。 “你想要钱吗,想要和我一样有钱吗?”被僕人搀扶着的老太太对我说到,苍老的声音充满了诱惑。 我仔细看着这个老太太,虽然长得奇丑无比,却衣着光鲜,金银首饰挂满全身。还有僕人相随,想必是个有钱人。 我怯生生的问到:“我要怎样做,才能和你这般有钱?”在我心里,作为有钱人,这个看起来丑陋的老太太没必要捉弄我。 我本以为老太太会让我做些苦力,这样她就能打赏给我些钱。 这我倒不在乎,反正平日里也没少被人使唤,能赚些钱总是好的。 没想到的是,老太太并没有让我做些什么,反倒从身上撕下快皱巴巴的皮肤说:“看到没有,这就是钱。想要的话,就要丢弃你那副不值钱的皮肉。” 她手里皱巴巴的皮肤,转眼居然变成了新崭崭的金钱。 那妖艷的红色纸币,让我目眩迷离,不自觉的伸出了脏兮兮的手。 老太太毫不在意的扔掉了纸币,她裂开干的像躲菊花似的嘴,嘲弄着说:“看见没有,披着人皮根本就没有用,只要有钱就好。” 我没听清她的话,而是追着随风飘荡的纸币,满大街的跑。 终于在个垃圾箱旁,我捡到了纸币。回过头去,老太太不知道去了哪里。 那张纸币,让我买回了心仪很久的玩具。金钱带给我的欢乐,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么清晰过。 第104页 玩具玩旧了,就被我丢弃了。因为,我想要新的玩具了。 于是,我偷偷试着在身上剪下块小小的皮肤。果然,和老太太一样,皮肤离开身体,就变成了鲜红的纸币。 而且,剪下皮肤并没有让我感觉到什么疼痛。反倒是获得金钱的欢乐,转眼就冲散了我了些许的担忧。 我有了新玩具,有了自己想要的东西。但是,我还想要更多的东西。 唯一的遗憾是,撕下去的皮肤就不能再次生长起来。每次撕下皮肤后,我就会用白布把伤口裹起来。 我尽量在克制,克制自己的欲望。因为我不敢想像有一天,撕下所有皮肤的我,是个什么样子。 这样,我顺利的长大,我再也没尝过缺钱是个什么滋味。 直到我遇上那个女人,也是个势利眼的女人。 那个女人对我百依百顺,因为我可以用金钱满足她的愿望。 可是当更有钱的男人出现时,我就被毫不犹豫的被抛弃了。那时候,我感觉自己似乎又回到很多年前,那被玩具店胖老闆扔到街上的日子。 多年来潜藏在我心底的那丝自卑,被女人的抛弃给完全激发出来。我不能再忍受这样紧巴巴的日子,我要金钱,数不清的金钱。 丑陋老太太的话似乎在我耳边回想,她说,想要的钱话,就要丢弃这副不值钱的皮肉。 是啊,没有钱,要这张人皮有什么用? 压抑在我心里很久了的欲望,被激发了出来。我不再克制自己,而是撕下皮肤去换那些我想要的东西。 我想要的东西,以前是玩具,现在是女人。以后呢?谁管它想要什么。 那个女人又开始巴结我,这让我有了些虚妄的骄傲。在骄傲中,彻底迷失了自己。 我更加疯狂的撕下皮肤,用来换取那似乎是数不尽的纸币。 纸币就在我眼前飘荡,只有我撕下块小小的皮肤,就能换取那诱人的红色纸币。 但似乎数不尽的纸币,只是个假象而已。万事万物都会有尽头,欲望也不例外。 我还想要更多的东西,但我的皮肤却越来越少。最后,脖子下的身躯,都被白布缠绕。 就连我的脸上,也缠绕着些白布。 可怕的是,我去过很多家医院,却没有人能再为我移植上皮肤。每当医生拆开白布时,就会有血水流淌下来。 我不敢撕开白布,那会异常的疼痛。疼痛让我稍稍清醒了些,不敢再轻易的撕下皮肤。 可是,终究还是抵不过欲望的诱惑。没有钱的日子,我真的分分秒秒都过不下去。 后来,我撕下仅存于脸上的,最后的一块皮肤。 剎那间,白布崩溃,再也缠绕不住我的伤口。无比的疼痛袭来,让我抽搐着跌倒在地。 喷出来的血水中,泡着最后的那种纸币,耀眼的艷红。 可是,我却再没有了使用它的机会。 因为,到此为止,我的故事也就终结了。 剩下的,只有躺在层层白布中的,没有皮肤的尸体。” 说完这些,穿着黑色雨衣的男人闭上了嘴,没有再多说半句话。 第五十八章 财迷心窍之红眼 烛光摇曳着,在墙上投射几条忽长忽短的影子。 其他的几位客人静静地听完黑色雨衣男人的话,没有做出任何评论,或是发表任何意见。 如果不是他们的目光都集中在穿着黑色雨衣男人身上,我甚至有些怀疑他们是不是在听着黑色雨衣男人的故事。 又是很长时间的安静,说实话,这种沉闷的气氛让我有点厌烦。 或许,这就是存在于我骨子的那种不安分吧。我实在不愿意忍受这种诡异的安静,与其这样,还不如让我享受一个人的孤独。 我倚靠在吧檯旁,轻轻地摇晃着酒杯,打发着这寂静而无聊的时间。 “这个故事还不错,我们给点掌声吧。”在我昏昏欲睡的时候,那个苍老的声音再次响起,在宁静的酒吧中显得异常清晰。 我稍稍清醒了些,抬起头朝酒桌那边看去。 只见其他几位顾客象徵性的鼓了几下掌,掌声有气无力。而且,他们每个人脸上的表情都很木然,没有丝毫鼓掌应有的激情。 黑色雨衣男人的脸色也很木然,似乎发生的所有都与他无关。 门外的雨还在下个不停,酒吧里,那个苍老的声音再次响起:“撕皮化钱的故事讲完了,谁还有这样的故事,可以向这个即将离开的世界讲出来。” 一个戴着黑框眼镜的男人嘴唇耸动,发出阴沉的声音说:“接下来的故事,就由我来讲述吧。” 这个戴着黑框眼镜的男人引起了我的关注,与其他人稍有不同的是,在他那张毫不出众的脸上,戴着个大大的黑框眼镜。而且,不知道是不是由于光线的原因,我居然看不清他的眼睛。 这倒不是由于我的视力有问题,只是在烛光的照耀下,他那黑框眼镜的镜片反射着昏黄的光。大概是由于错觉,我居然能感觉到他眼镜下,藏着双暗红色的眼睛。 戴着黑框眼镜男人的声音在酒吧里回响着,和着门外的雨声,竟给人种特别的感觉:“ 好长时间都没有找到工作的我,在街上碰见了个许久没见的老同学。 被以前那个老闆炒了鱿鱼后,我找了很多招聘单位,结果都没有应聘成功。即使有愿意僱佣我的,又不愿意开出那么多工资。 第105页 所以到现在我还是个无业游民,再这样下去,连不饿肚子都成了问题。 本来还有个长得凑合的老婆,可她嫌我没出息,我们在前段日子就离婚了。现在的我,一个人吃饱,全家人不饿。 可是等我看到这位同学时,还是忍不住羡慕起他。在心里,抱怨着命运的不公平。 遇见老同学的时候,我穿着好久没换过的衣服,全身邋遢。离婚后,我也没心情打理自己,身上散发着种异味,简直和乞丐差不多。 我的老同学开着辆红色的跑车,副驾驶上还坐着个性感的美女。 老同学经过我身边时,忽然停下来车。他笑着对我说,好久不见,还问我现在过得怎么样。 那种微笑落到我眼里,就是赤裸裸的嘲笑。我都这幅模样了,过得能好吗? 实际上,在老同学注意到我之前,我就看到他了。不过,我很自觉的闪到了旁边。 我不愿意让他看到我这幅落魄的模样,另外,我打心底里不愿意相信他现在能混的这么好。 在我印象中,这个老同学无论是上学还是后来找工作,都是比不过我的。现在,他居然能混到这么般出人头地,真的让人不敢相信。 结果还是让老同学注意到我了,这让我羞愧到有些无地自容。贫穷带给人的模样丝毫快乐,只有被数落与嘲笑。 在我心里,老同学虽然是在笑着和我说话,可那副表情里,包藏着深深的鄙视。 我心里很不好受,但还是佯装着微笑,对他说现在混的不行,顺便奉承这个老同学几句。 在社会上摸爬打滚这么多年的我,形势比人强,不得不低头的道理还是懂得。 再说,奉承他几句,又不会在身上掉块肉。或许,还能巴结上他呢,我抱着丝希望想到。 人没有发财致富,那是因为还没有遇到贵人。说不定,这个老同学,就是我的贵人。 听完我的奉承,老同学很受用的样子,假惺惺的和我寒暄了几句后,丢给我张名片,就带着他的美女,开车离去了。 真是个吝啬鬼,混的这么好,老同学见面连顿饭都不请,还嘲笑我,真是又抠门又犯贱。望着绝尘而去的红色跑车,我心里暗骂到。 那是种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心理,妒忌又无可奈何。 几天后,我还是乖乖地拿着名片,按照地址找到我的这位老同学。 老同学在座看起来很大气很正规的写字楼工作,当接待的小姐接过我递出的名片时,很疑惑的问了句。她问,我真的是张总的老同学吗。 “张”是老同学的姓,看接待小姐的样子,我心里有了些愤怒与不甘。 在我来的时候,特意换了身还能看的衣服。可是,接待小姐看我的目光,就像是在看个乞丐。 我卑躬屈膝的回答接待小姐,张总的确是我的老同学。可是,接待小姐没有看到的是,在我低下头颅的时候,眼睛里充满怒火。 最后,我还是见到了我的老同学。老同学看见我来了,很热情的招呼我后,说他还有工作要忙,让我在接待室等着他。 这一等,又是一整天。等到天快黑的时候,老同学终于忙完了,他经过接待室时,有些诧异的看着我。他问我,怎么会在这里。 我的愤怒,差点沖毁了理智。不过,再三的压制住自己的心情后,我还是卑躬屈膝的回答他,我是在这里等他。 老同学才想起先前让我等他的话,他哈哈大笑着向我赔罪,还说要请我吃饭。 想求职的我,自然不会错过这个巴结他的好机会。我假装很受宠若惊的说,怎么能让他请客,要请也是我请。 老同学有些鄙视的说,请客那点钱他还不在乎。我明白他话中的意思,但我告诫自己,现在是有求于人。 我做的很好,很有哈巴狗的样子。老同学对我的觉悟很高兴,带我去了间很高级的餐厅。的确,那里的每样菜,价格都不是我所能承受的起。 老同学还请了几个重要的客户陪同吃饭,在开场时略微提了我一下后,他就和他的那些客户聊起了生意。 他们这些有钱人,吃饭可不是那么简单。老同学和他的客户尽聊些商务上的事情,我听也听不懂,只能在旁边喝闷酒。 后来,那些客户陆陆续续都走了,只剩下我和老同学两个人。 这时候,老同学已经有些醉了。我看着他喝红的脸,试探的问他是怎么赚到大钱的。 老同学醉醺醺的说,这还不简单,只要能抓住别人的把柄就可以。 我知道事情没有这么简单,就绕着弯子问他,抓到了别人什么把柄。 老同学支支吾吾,不愿意回答我。最后被我问烦了,才告诉我那些有关他发家致富的事情。 原来,老同学以前不过是这家公司的小员工。偶然的机会,他掌握了可以对公司不利的材料。 老同学很精明,他知道如何发挥这份材料的最大价值。在通过威胁、恐吓、逢迎、贿赂等各种方式后,他才一步步走到今天这个位置。 最后,老同学醉到东倒西歪,他挥舞着手对我说。他说,把人逼红了眼,什么事都敢做的时候,就能弄到眼红的金钱与地位。 我的心里有了丝明悟,是啊,人红了眼,什么事情都可以做的时候,想要钱还不简单。 第106页 第二天,老同学找到我,给了我份不大不小的职位。他告诫我说,不准把他酒后说的话,说给别人听。 这么有用的消息,怎么会轻易便宜别人呢,我在心里冷笑。不过在脸上,还是装出副唯唯诺诺的样子。 私下里,我花钱雇了专业的私人侦探,开始对老同学展开调查,并逐步掌握了各种关于他的违法交易。 可笑的是,他还在我面前臭显摆,显摆他那些用别人血汗钱换来的财富。 终于有一天,我觉得自己手上掌握的材料差不多了。于是,同最初的他般,我用这些材料来威胁恐吓他。 老同学显然没想到我会来这手,他先是愤怒,最后变成了哀求。 我怎么会这么轻易的放过他,当然是好言相劝,让他放弃些财富,换来自己的平安。不过,我心中想的是,放长线才能钓大鱼。 换成老同学唯唯诺诺的答应我,他当场拿出他的存款,求我销毁那些材料。 为了安慰他,我当着他的面销毁了那些证据。然后,怀着开心的心情,我离开了公司。 我能想像到,背后老同学的表情。骂就骂吧,相比手中的钱,丁点来自他人的怨恨又算什么。 我在家中开心的数着钱,桌子上放着的,是另一份相同的材料。 我做事怎么可能那么简单,自然是先把材料拷贝了份,才敢销毁拿出来的那份。 门铃忽然响起,我收好东西,看了看门上的猫眼,是老同学来了。 他莫非是给我送钱来了,我笑着想到。 可惜,事与愿违。在开门后,一柄锋利的刀刺进了我的肚子。 我看着老同学布满血丝的双眼,万分无奈的软到在地上。他那双红色的眸子里,有鄙视,还有无穷的贪婪与歹毒。 老同学将我的尸体拖进屋子,并在房中搜出了那份材料,装进衣服里带走了。 他的手法十分熟练,手上戴着白手套。如果警察来查,连证据都找不着。 做完这些,老同学走出了门。经过我的尸体时,他轻轻地说了句话。 他说,千万不要招惹那些红了眼的人,因为他们什么事情都能干的出来。” “当红眼的时候,什么事情都能做的出来。”戴着黑框眼镜的男人感嘆似的,重复了故事结尾的那句话说。 第五十九章 财迷心窍之摇钱树 酒吧里安安静静,没有人因为戴着黑框眼镜男人的话而发出什么感慨。似乎这个故事仅仅是个故事而已,没有对他们有任何的触动。 现在我已经不希求这群奇怪的顾客能有些正常的举动了,反正对我来说,在这无聊的雨夜,能听听离奇的故事也好。 在我身上发生的诡异事件已经够多了,现在忽然发现这么多人身上有着比我遭遇到的还要离奇的事情,我的心里有了点公平的感觉。 生活就是这样,实在过不下去的时候,看看那些比自己还差的人,就有了活下去的勇气。虽然,这种行为有些无耻。 沉默了良久,还是那个苍老的声音响起,他悠悠的说:“都是些财迷心窍的人啊,这个故事能告诉很多东西。可惜,现在这些都不重要了。” 我在心里默默感嘆,这两个故事的主人公,无一例外都是财迷心窍的人。金钱,的确是个能让人疯狂的东西。 很多人看起来视金钱如粪土,可是当他们遭遇到贫穷的羁绊时,又在心底渴望能够拥有金钱。所以,我从来不自诩是那种虚伪的卫道士。 我对待其他人的态度也是如此,不阿谀奉承也不自恃清高。有话当讲就讲,直来直去,不愿亏欠什么也不愿别人亏欠我什么。 否则,为了某种目的的活法,确实是太累了。 “还有什么故事好讲的,尽快讲出来好了。”苍老的声音再次响起,有些催促的味道。 我喝了口鸡尾酒,心中暗暗发笑。苍老声音说出来的话,每句都像是在交代遗言似的。 还有这些顾客,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想的,每个故事都要以自己为主角,就好像这些事是真的发生在自己身上,没有丁点的忌讳。 这次又会是个什么样的故事呢,我有了点期盼。说实话,能在漫长的夜里听听这些故事,还是件挺有趣的事情。 讲故事的是个很普通的男人,偷塔那张再平常不过的脸,实在看不出什么特点。相比前面讲故事的那两位顾客,他显得更普通。 而他的声音,和他的人般没有什么特点。也许没有特点也是种特点吧,我安静的听着他所讲的故事:“ 我也是个财迷心窍的人,对于这点,我从来没有否认过。 和其他人不同的是,我从来不表明自己对于金钱的态度。在这个世界上,很多人对钱这个东西或褒或贬。喜爱者视其为至宝良药,厌恶者视其为洪水猛兽。 这个冰冷、坚硬却圆润的小东西就是这么有魔力,它由人之手制造出来,却能把它的造物主紧紧拴在身边。 我是个古钱币收藏家,做的是古钱币交易的生意。说的通俗些,就是搞倒买倒卖的商人。 但我有固定的货源,古钱币的货源。 说实话,古钱币这东西,并不是想像中那么好弄。一方面,国家对古文物管制的还算比较严,大批量的倒腾没有可能;另一方面,对于古钱币的鑑定,也是很需要眼光的,否则很容易上当受骗。 第107页 相比其他的古钱币卖家来说,我弄到古钱币的途径可能更容易些。我所需要花费的代价,仅仅是几具无关紧要的尸体而已。 是的,我需要的是尸体,而且是人类的尸体。具体来讲,也不能说是我需要,而是我的摇钱树需要。 而这些尸体,就是我的摇钱树所需要的养料。有了养料,它就能结出更多的钱币。 这颗摇钱树的来历,可以追溯到我们家族的历史。 我们家世世代代都是做古物生意的,而我们这一脉,在古物生意里面做的最好。 小时候,我一直很好奇,为什么在其他脉人家的古物生意都做不下去的时候,我们家的古物生意为什么能够依旧如此之好。 每当我问到这个问题的时候,父亲总是微笑不语。他说,长大后我就会明白的。 在我长到十八岁的时候,父亲把我叫到书房,说是有重要的事情告诉我。那时候的父亲,已经预料到生命的结局。 其实也算不上是预料,因为这个结局是命中注定的,是我们世世代代的宿命。 我们家住的是那种很大很有年头的老宅子,宅子里放了很多老玩意。每件房子里都多多少少有种陈旧的味道,你们说它是古典也好,是腐朽也好。总之,我就是在这种环境下长大的。 父亲的书房,在古宅的深处,一片安静的小花园之中。 走在路上的时候,我以为父亲叫我过去的原因,是要考验我对古物的辨识能力。 做我们这行,眼力很重要,否则毁的就不仅仅是声誉了,还会毁掉实实在在的利益。 所以,为了继承父亲的事业。我从很小开始,就接受了这方面的专门训练。 没想到父亲叫我过去的原因,不是为了考验我的辨识能力,而是为了传给我祖传的宝贝,也就是那颗摇钱树。 在那个时候,我首次见证了摇钱树的神奇。 父亲带我去了后院,那个家里面的禁地。至少,我从来没去过的地方。 后院里面有个不大的盆栽,是颗看起来再普通不过的摇钱树。树的旁边,有座乱石堆放出来的假山。假山配上摇钱树,在我看来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 像做我们这种生意的人家,最讲究迷信,摇钱树有来财来钱的意思。所以,大多数古物商家都会在家中种颗摇钱树。 看着我疑惑的表情。父亲微笑着,拿开假山中的乱石,露出具死人的尸体。 那具尸体看起来并没有存放多长时间,身上仅仅是长了些尸斑而已。 我不知道父亲要干什么,只能惊恐的看着他。那个时候,我还以为他发疯了呢。 说实话,父亲的确是疯了,我们这个家族所有的人都疯了。为了钱,我们可以不惜一切代价,包括自己的人性。 父亲没有理会我的神色,而是自顾着将尸体拖出来,用随身带的佩剑割下尸体的大腿。期间,他用白布裹住伤口,血液并没有流出来多少。 在那以前,我一直都以为父亲的佩剑只是装饰品而已,谁知道它真的是柄杀人凶器。 父亲很熟练的在摇钱树下挖了个坑,将大腿埋了进去。 做完这些,父亲拿出条绢布,斯文的擦净了手上的血迹。 看好了,这就是我们家族长盛不衰的秘密,父亲指着摇钱树说到。 我还是很疑惑,目不转睛地看着摇钱树。 摇钱树的枝干上,渐渐鼓起些棕色的小包,那样子就像是被叮咬过的皮肤。小包慢慢变大,最后形成古钱币的样子。 我惊奇的看着这一切,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父亲笑着在摇钱树上扣下颗钱币,递给我说,这就是我们家族长盛不衰的秘密。 这是颗南宋的开庆通宝,每颗最低价值上百元。最重要的是,无论是形制还是材料,都与真的无异。 手里捧着古钱币的我,仿佛发现了世界上最大的秘密,激动的心情溢于言表。 父亲嘲弄似的说,看到没有,只要有具不值钱的尸体,就能得到这么多的古钱币。他还告诉我,尸体越新鲜,获得钱币的年份也就越久。就连获得东周时期的青铜铲形货币也不是没可能,不过那需要把刚生下来的婴儿活埋。 我牢牢记住父亲的每一句话,不停的点头以示自己记住了。 临末,父亲有些哀伤。他说,如果他死了的话,也把他葬于摇钱树下。 我不解的看着他,不知道他为什么会说出这么不吉利的话来。 父亲看着天空说,这是我们家族人的宿命。如果不遭劫难,那些身躯化为钱币的亡魂,就得不到安息。他说,这就是换取金钱的代价。 那时候我还是不明白这些话的含义,所以也没放在心上。在我心里认为,有钱能使鬼推磨,还怕什么宿命。 不久后,父亲就得重病逝世了,他的结局可能是我们家族里面最好的一个。 那个时候,我就隐隐约约感觉到,自己的结局不会比父亲好很多。 但我没有放弃对摇钱树的使用,每次埋下堆腐肉、却能收穫那么多铜钱的感觉,没有体验过的人永远不会懂。那种感觉,就和吸毒般,是有瘾的。 我的秘密还是被店里的伙计发现了,本来我想杀死他的,和以前店里的那些伙计般。 店里以前的那些伙计,都被我埋到了摇钱树下,变成数不清的铜钱。 第108页 可是,这个伙计居然没有被我的迷药迷晕,而是在我准备肢解他的时候,夺下我手里的刀,给了我致命一击。 伙计伏在我耳边说,他早就知道我的秘密,他知道那些尸体都去了哪里。 最后,我也被埋在了摇钱树下。 可是,不知道这回,会结出多少铜钱。” 最后,男人居然人性化的感嘆到:“金钱给予我的道理就是,你可以拥有它,但不能永久占有它。” “否则,你就会彻底的变成它的一部分。”男人原本普通的声音,变的有些阴森。 第六十章 标准节奏 我在心里默默感概,花谢叶落,烟消云散,钱也是如此。就连人,何尝不是如此呢。 你永远不知道自己会在什么时候失去什么,能做到的就是珍惜现在的时光,珍惜现在所拥有着的一切。 天快要亮了,东方的天空,已经开始泛起了鱼肚红。这就意味着,漫漫的雨季,马上就要过去。 即将迎来的是,南国夏季的炎热与潮闷。 不知道怎么回事,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般,渴望雨季消失的慢一些。就好像那些即将逝去的人,对这个世界还充满了不舍与留恋。 自己这是怎么了,我摇摇头,稍稍清醒了些。喝了杯鸡尾酒,我接着听这些奇怪的客人,讲述着他们奇怪的故事。 “天快亮了呢,我们也没有太多时间了。”那个苍老的声音响起,带着丝牵挂的说到:“最后这个故事,就由我来讲好了。” 几位客人的身躯,明显的抖动了下,似乎这话带给他们很大的震动般。有些人嘴唇耸动,想要说些什么,却最终喏喏着什么话都没有说出来。 不知道是不是由于错觉,我抬起头看向几位客人的时候,发现他们的身躯略微显得有些透明,就像随时要消失的样子。 苍老的声音似乎也发现了这点,有些迫不及待的说起自己的故事:“ 我已经忘了,自己到底活了多久。在那无尽的岁月里,我总是副穿着黑大衣、手提公文箱的模样。 每时每刻,我都是一成不变的模样,踩着一成不变的节奏。这种节奏,你也可以称之为标准节奏。 何时该做什么,每个时拍都清晰的刻画在我脑子里,比闹钟还准。 有人说,这叫生物钟。他们还说,这样生活有规律的人,也是长寿的人。 的确,我活了很长时间,都没有老去。但是我真的厌倦了,厌倦了这无比标准的节奏。 你可以想像下,每当什么事情要发生的时候,你就可以预料它的结局。那种感觉,是多么的疲惫与无聊。 我是真的累了,所以我决定逃离。像候鸟般,从这个城市,到下个城市。 公文箱里装了什么东西,我不知道也不愿意知道。只是觉得,那是个很重要的东西吧,或许是我很多年前丢失的什么东西。 即使我尝试着逃离,但到最后却发现,我的步伐还是很有规律。心里就像有个闹钟,在“滴答滴答”的时时刻刻响个不停,它在提醒着你下步该做什么。 从清晨到日暮,就连睡着时的呼吸,都是那样的有规律。 我忽然很厌恶这样的生活,厌恶到有些害怕。我害怕自己就这么死去,却什么都没体验过。 于是我带着自己不愿看也不愿丢弃的公文箱,从这个地方流浪到另个地方,永无休止。直到有天,我能找回真正的自己。 我来到了个小城市,遇到了个很普通的男人。他的出现,让我的单调枯燥生活,稍稍有了些改变。 最开始,是他发现我的与众不同。那时候,他还是个小孩。 他在火车站盯了我好久,起先我以为他是个小贼。 “叔叔,为什么你的每个步子都是那么整齐呢,就像专门训练过的人。”这个我眼里的小贼,走到我身边说。 我有点诧异,这个小孩引起了我的兴趣。我去过很多地方,但从来没有人发现这点。因为他们的生活,多多少少也有规律。 提着公文箱的我,同这个有趣的小孩聊了很长时间。我们边走边聊,但我的脚步还是那么有规律。 走着走着,这个小孩也感兴趣似的学着我,很有规律的脚步。 我有些惶恐,大声的呵斥他,让他不要学着我的脚步。其实我想告诉他的是,不要这么有规律。否则,迟早有一天,他也会陷入我魔咒似的标准节奏里。 小孩不解的看向我,他说,他想当学校升旗队的队员,就必须要有规律的脚步。他还说,正是由于这样,他才会注意到我的。 我无言以对,别人的生活,我没有办法去强加干预。也许正是如此,我才会任由命运摆弄,始终保持着这单调乏味的步调。 小孩的出现,还是给我的生活变得有些许的不同。我就租住在他们家旁边,每天照常微笑着同他的父母打招呼,然后拎着公文箱出门,开始每天都会有的忙碌。 我的生活,每天都在忙忙碌碌。可是,我从来不知道自己在忙些什么,也不知道这样忙有什么意义。 每到月末,我都会领到相同的薪水,然后将其中的一部分定期寄给某些人,剩下的钱留给自己。每天吃着相同的饭,见着相同的人。 在我的身边,发生着相似的事情。而这些事情,我已经经历了无数次。 第109页 到最后,相似的生活,让我自己都有些麻木了。我已经不再奢求生活会有什么变化,会有那么稍显不同的变化。 唯独这个小孩,他总能带给我的生活稍许的不同。 在我回到家的时候,可能会发现自己的窗户破了个洞。问了邻居,是这个混小子踢球的结果。 有时候,这个小孩还会来到我的家中,偷偷拿走我定时储存在冰箱里面的零食。 在节日的时候,我还会偶尔收到这个小孩的礼物。当然,这是在他心情好的时候。 我从来没觉得这是个坏小孩,倒觉得他像个调皮的小精灵,让我的生活稍微有了些活力。 孩子的生活与我是不同的,他们不用背负太多。所以,只有孩子才会发出这世界上最纯真的笑,与最干脆的哭声。他们的喜怒哀乐,很纯粹也很干净。 人迟早会长大,这个小孩也不例外。长大后的小孩,就不能叫小孩了,因为他丢失了最初的纯真。 这个小孩已经变成了个成年人,被生活所累的他,最终还是走上了和我一样的道路。每天按时上下班,按时刷牙洗脸,按时吃饭睡觉。 最后,在他父母的安排下,结婚生子,成家立业。 他的生活,已经完完全全变得和我一样,有着纹丝不动的节奏。那种怎么也不会改变的步调,让我感觉十分的无趣。 那个最初想当升旗手的孩子,最终还是和我般,踏入了枯燥无味的社会生活。我不知道这是他的悲哀,还是大多数人的悲哀。 有时候他也会找我喝酒,我们喝到大醉熏熏。他喝醉了后,就朝我抱怨,抱怨生活的种种单调。他说,他不想要这种标准节奏的生活。 对于这些话,我只能苦笑。 清醒后的他,还是像往常般,过着他不想要的生活,那种标准节奏下的生活。和我一样,他还是没能逃脱命运强加于身的枷锁。 我感到这么多年后,生活又变得索然无味起来。于是,我想到了逃离。像当初那般,从这个城市到下个城市。 但是身体已经渐渐开始衰老了,我还能逃到哪里去呢? 时代在日新月异的变化着,为了跟上它的步伐,越来越多人的生活踏上了标准节奏,我讨厌的标准节奏。 节奏!节奏!节奏!就像压在心口的块巨石,压的我喘不过气来。我想逃离,却发现身边的世界,已经被节奏所掌控。 人们做着相同的事情,忙着相同的工作,踏着相同的步调。和那个孩子般,渐渐地失去了所有的活力,过上庸庸碌碌的生活。 天下之大,居然找不到我想去的地方,那个不一样的地方。 我提着已经陈旧的公文箱,走到了大桥边,走到了这个世界的尽头。 轻轻一跃,我终于结束了这样的生活,再也不用忍受那所谓的标准节奏。 公文箱在半空中打开,很多信纸洒落,飘飘洒洒的飞在空中。 真好看,就像漫天飞舞的白色羽毛。 我的灵魂飘在空中,看着那些被水打湿的信纸。上面幼稚的笔迹,记录着我童年的梦想。 童年的我说,想要所大房子,里面能装下我所有的玩具。还说,要有辆车子,能够带着我周游世界,去往那从没有人去过的地方。 我从来不知道,这些梦想被我带在身边,却不愿意去打开看一眼。 于是,我离最初的自己越来越远,最终变成从来没有预想过的模样。” “故事讲完了,我们也该离开了。”苍老的声音无力的说到,似乎说出这句话,耗尽了他所有的精力。 几位客人默默的站起来,拿起雨伞排成排走到酒吧门口。 我追了过去,准备说些什么的时候,看见酒桌上留着些东西。 酒桌上有几张红色的钞票,被两枚铜钱整整齐齐的压在桌面上。 桌子上的几杯鸡尾酒,原封不动的搁在那里,没有被动过的痕迹。 回头看去,几位客人已经走出酒吧,走在寂寥无人的街上。 太阳升起,几个黑色的背影渐渐消失,再也看不见。 我忽然有了丝明悟,明白了这几位客人的身份,他们是即将消失在这个世界的生命。 酒桌上的东西被我收了起来,作为他们曾来过的印记。 至于那几杯鸡尾酒,被我洒在了地上,以祭慰这几个曾经存在过的生命。 天亮了,漫长的雨季,就这么无声无息地过去了。就像晨出的薄雾,很快的消失掉,等待着下个轮回的重新出现。 第六十一章 父子重逢 天气好了,人的心情也会随之变的好起来。 漫长而寂寥的雨季终于过去了,空气中还残留着雨后淡淡的湿气,让喧闹的城市有了片刻的宁静。此时的心情,温柔而平静。 可这丝平静很快就被打破,就好像从来没有存在过般。 下午四五点左右,我从睡梦中醒来。窗外温和的阳光照进来,铺洒出满地的金色流光。 午后的阳光,温暖却不刺眼,这就是为什么我喜欢在这个钟点醒来的原因。 早晨的太阳,充满了新生的喜悦;中午的阳光,带着蓬勃的生气;黄昏的余光,给人种落幕的悲凉之感。 唯独这午后的阳光,不急不缓的流淌着,犹如生活般淡然。不悲,亦不喜,这正是让我欢喜的地方。就像仓央嘉措诗中写到的:默然相爱,寂静欢喜。 第110页 在一个人的时候,我喜欢听安静的歌,看安静的书。仓央嘉措的诗,便是我床边的读物。我经常会在闲暇的时间,独自翻阅这些书页,静静地想着那些过往的事情,想着我曾经的爱情。 读书,也许是郁薇带给我最好的习惯。上学那会,最烦的就是读着这些似懂非懂的文字,现在反倒是沉迷其中,我不由的自嘲到。 或许,这就是成长带给我们的改变吧。只有经历过,才会懂得其中的种种悲喜。 我不得不承认,到目前为止,我还是无法忘记那个在生命中热烈出现又悄然消失的郁薇。只有真正爱过,才会懂得那种不舍与牵挂的滋味。 爱情真的就是这样,它不奢求太多,只要有牵挂就好。难过的是,我现在连牵挂的人都没有。因为三年多的时光过去了,我还是没有郁薇的任何消息,甚至连她是生是死都不知道。 也不知道仔仔现在怎么样了,再过一年到了三年之约的期限,到时候就能为他塑身。想到这儿,我的心情就变得好起来。 让仔仔变的好起来,就是我最大的期盼,也是我给郁薇最好的交代。 在阳光的照射下,我穿好衣物,洗漱完毕。打理好自己,给自己煮了碗面条。 事实上,生活在南方城市的人,大多习惯吃米饭。但在我的单身生活里,只要能应付肚子,不把自己饿着,吃什么都是无所谓的。 趁着面条煮在锅里的时间,我随手翻阅着摆放在床头的那几本书刊。 这时,卧室的门被敲响,门外传来大凯激动的声音:“明哥,快开门啊。” 我放下书本,缓步走到门边,打开了门,对着站在门口的大凯说:“大凯啊,有什么事情吗?” “明哥,你看谁来了。”大凯让开高大的身子,露出身后的两个小小身影。 小女孩有着大大的黑眼睛,是长高了些的婷婷,她手里牵着个清秀的小男孩。小男孩十二三岁的模样,腼腆有些怕人。 “哎呦,这可就不对了。”我看着婷婷,正色调笑到:“婷婷,你可是我内定的儿媳妇,怎么能牵着其他男生的手呢。” 内定儿媳妇的说法,我也不过是想想而已。当然,如果变成现实,那肯定是皆大欢喜。 对婷婷说这样的话,只是开玩笑,怎么会当真。就算小姑娘想找其他男孩做老公,我也管不着啊。 婷婷羞红了脸,双颊泛起两朵小桃花似的红晕。小姑娘跺着脚,没好气的说到:“坏蛋叔叔,仔仔怎么会有你这样的老爸呢。真是的,人家快被你气死了。” “恩?仔仔?”我疑惑的看向婷婷,不明白是怎么回事。 婷婷朝我瞪了瞪大大的黑眼睛,偏头向我示意说:“你仔细看看,这是谁。” 小姑娘黑宝石似的眼里没有多少眼白,不然我该看到她的白眼了。 顺着婷婷所指,我观察起她牵着的这个小男孩。与婷婷般,这个清秀的男孩也带着股阴柔之气;有些腼腆的性子让他不敢正视我,但又忍不住好奇的看两眼。 婷婷是由于“安魂符”的缘故,自生下来便有了与鬼魂沟通的能力。难道这个男孩也是如此,才会有种阴柔的感觉?我在心中疑惑着。 微微闭眼嗅去,还带着些淡淡的玫瑰花香。 忽然,我想到了什么。仔仔,没错,只有作为婴灵的仔仔,才会带有这种独特的气息。 我懊恼的拍了拍脑袋,怪自己怎么这么笨,事到如今才想起来。 大凯站在旁边,忍不住说到:“明哥,你怎么比我还笨嘞。” “怎么样,知道他是谁了吧?”婷婷昂起头,得意的窃笑着。 我没有理会他们俩,而是大步走上前,将男孩抱起来。 “好你个臭小子,出去两年了,也不知道回来和老爸打声招呼。”我将仔仔举到眼前,大笑着说到。 我是真的想念这臭小子了,儿行千里,可不仅是母担忧,我这个老爸也很担心啊。这两年里,我不知道多少次想像着重逢的情节,等真正重逢了,却激动到不知道怎么表达。 仔仔似乎被我的行为吓到,身子闪了闪,居然消失掉了。 我感到手头忽然一轻,再看去的时候,仔仔已经回到了婷婷身边。 话说回来,仔仔的体重本来就很轻,相当于没有。关于这点,我也能理解。灵体嘛,自然不能按照正常人的方式去对待。 “臭小子,你躲个什么。快过来让你老爹看看,长胖了没有。”我伸出手,对着仔仔说到。 仔仔拉着婷婷的手,指着我说:“姐姐,你快说他是个坏叔叔,这样我就可以好好收拾他。” 我顿时停在原地,不知道说些什么为好。 这是怎么回事,我脑子里像团浆糊,充满了疑问。 大凯也呆住了,显然他也没料到会出现这种情况。 倒是婷婷,很早就预料到这幅情形出现。小姑娘淡定的站到旁边,好整以暇的坏笑着说:“他本来就是个坏叔叔啊,你现在才知道。” 我感到眼前忽然出个黑影,仔仔已经闪现到我旁边,举起白白嫩嫩的小手,像是要攻击我这个老爸的样子。 “好了,仔仔,赶紧住手。”在这时候,媛媛抱着花盆走上楼,制止了仔仔打人的行为。 第111页 媛媛还是那副模样,没什么变化。但仔细看去,就可以感受到她身上多了种出尘的气质。 “婷婷,仔仔,别玩了,都过来吧。”媛媛对两个小孩说到,声音里带着些威严。 听到媛媛的话,两个孩子乖乖的走到媛媛身边。仔仔还向媛媛撒娇到:“媛媛姐姐,是那个坏叔叔先欺负我们的啦。” 婷婷站在另一旁,头小鸡啄米似的点个不停。他俩淘气的行为,让我感到无可奈何。 我感慨到:“现在的孩子啊,老爸的话都不听,却听姐姐的话。还想着动手,真是让人伤心啊。”这话是对着媛媛说的,话里有种酸酸的味道。 媛媛“呵呵”笑着说:“明哥,这件事我会向你解释清楚的。” “恩?什么东西熟了,好香啊。”仔仔的鼻子十分灵敏,他小小的鼻头耸动着,像是嗅到了什么香气。 我忽然想起,面条还在锅里煮着。如果没记错的话,我还加了两个荷包蛋。 说起来,我的厨艺确实不错。秉承着南方家庭会做饭这个好传统,无论是食材的搭配,还是菜餚的火候,我都有着独到的心得。就连随意煮出来的面条,也能让人胃口大开。 当然,十分美味倒谈不上,但的的确确能勾起食慾。 现在可不是想这些的时候,我抢先跑到卧室,关掉了煮面条的火。要不然,面条就算不煮糊,味道也不会再保持新鲜。 “啊,好香的鸡蛋面,赶紧给我来碗。我们千里迢迢赶来,一路上都没吃什么东西呢。”婷婷站在我身边,眼巴巴的看向锅里说。 “我也想来碗这个鸡蛋面,真的好香呢,比爷爷熬的灵药香多了。”仔仔也凑热闹到。 “切,我想喝灵药还喝不到呢。”婷婷鄙视的看着仔仔说。 仔仔睁大眼睛,无辜的说:“灵药很苦的。” 婷婷顿时无语,她眼珠转动说到:“嘿嘿,给你喝你喝的着吗?别忘了,你只能吸收液体食物呢。” “那我可以喝汤啊。”仔仔可怜巴巴的说。 这回轮到我无语了,这是个怎样的臭小子啊,丁点不知道哄女孩开心。于是,身为老爸的我赶紧打圆场说:“好了好了,都盛给你们行了吧。” 两个孩子开心的跳起来,我只能无奈的给他俩每人盛了碗面,转眼就看到锅底了。 “媛媛,要不要我再给你做碗。”我向媛媛询问到。 媛媛不好意思的点头说:“那就麻烦明哥了。” 站在旁边的大凯,腆着脸说:“其实,那个,明哥,我也没吃饭嘞。” 我没有话再讲了,敢情我成了专门的厨师。 最后,在我的辛苦下,我们几个围坐在地毯上,很踏实的大吃了顿鸡蛋面。期间,大凯献殷勤似的到楼下拿来瓶果酒分给大家。 对于这种行为,我只能无奈的摇摇头,一笑而过。 “媛媛啊,现在可以告诉我,仔仔到底是个什么情况了吧?”酒饱饭足后,我向媛媛问到。 仔仔躺靠着沙发,很舒服的拍着自己的小肚子。 第六十二章 指甲 可能是知道我们有重要的事情要谈,憨厚的大凯很自觉的说到:“明哥,你们聊。我也吃饱了,该下去干活了。” 我笑着朝他点点头,心里比较欣赏大凯的察言观色。知道自己该干什么的员工,才能讨得老闆喜欢。 倒不是我不相信大凯的人品,只是经历过禹波的事情后,我已经很难再确信自己该相信谁。 大凯走出卧室时,把门带着关了。现在,卧室里只剩下我们父子和阳阳眼姐妹,大家可以畅所欲言了。 “花开花落,就是一世轮回。”媛媛面带微笑,对着我说到:“明哥,这个道理你想必明白吧。” 我点点头,示意自己明白生死轮回这个显而易见的道理。 怎么可能不明白?生命是如此娇弱,再坚强的人也会有心力交瘁的时刻,再青春的岁月终会有流逝的那天。 春雨,夏叶,秋风,冬雪。春去秋来,便是一季轮回。 世上那么多无奈的事情,早就有命运为其安排。茫然无知的我们,还在跌跌撞撞的摸索着。彼此热烈的拥抱后,又决然的彼此伤害。 我想起离别有段时日的小代,想到惨遭杀害的阿莓。更久远的记忆中,我的脑中闪过那些与郁薇相依的场景。 如若知晓,相识会让彼此这般伤怀痛楚,那么我宁愿从未与你相逢。至少,不会让彼此活在思念的苦痛里。 这些人事,就像花瓣般,忽然凋零在岁月里。化作了尘土,消失了踪迹。 可能是书看的有些多吧,那些温文儒雅的句子总会闪现在我的脑海中。 现在的我,经常会为些很普通的言语或事情而感怀不已。这样的我,离当初那个浑浑噩噩的自己,越来越远。 这种感觉,真的让我有些不习惯。我还是比较习惯像以前那样,什么都不去想,自然不会有这么多感伤。 摇了摇头,强迫自己抽离出那些虚无的感情,我向媛媛问到:“可是,这和仔仔有什么关系呢?” “难不成,每次花开花落,仔仔就得经受次轮回?”我不确定的提出自己的猜想。 第112页 媛媛点了点头,凝声说到:“理论上来说,事实的确如此。每次陷入沉睡,醒来时仔仔就会忘记睡前发生的所有。” “这怎么可以。”我失声说到:“那岂不是,仔仔会忘记有关他的所有人事嘛。” 由不得我不着急,因为如果这样的话,仔仔就不会记得我这个老爸。 我说仔仔见到我时候没有任何其他表情,还叫我“坏叔叔”呢。 媛媛安抚我说:“明哥,你先别着急,听我把话说完。” 等媛媛解释清楚了,我才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 原来,作为花灵的仔仔,生命和玫瑰花同在。当上一朵花凋谢,一朵花生长出来的时候,这朵花还是原来的那朵花吗? 就像每年都会南飞的候鸟,每年都会有鸟儿飞过,可鸟儿也不知道换了多少代。 如今的仔仔,再也不是原来那个缠着我的小鬼了,他有自己的思考和认知。在他眼里,或许只有同他朝夕相处的云仙山别派门人。 想到这儿,我变得有些懊恼。即使我知道,把仔仔留在自己身边,情况也不会更好。 “明哥,你不要着急,等明年就可以替仔仔塑身了。塑身之后,他就能和正常人般生活了,也不会再忘掉脑海中事情。”媛媛宠爱的看着仔仔说。 媛媛回过头,看着我正色说:“而且,师父他老人家对仔仔可是花费了很大气力呢。” 我“哦?”了声,不解的看着媛媛。 “师父他老人家把每到仔仔沉睡前,就会封印住他的记忆。”媛媛解释到:“等到塑身成功,他就会重新获取这些回忆。” “也就是说,他会想起那些遗忘掉的事情?”我有些欣喜的问到。 媛媛微笑着,点头默认。 我顿时又变的开心起来,有种失而复得的喜悦。 “我们这次来,就是听师父的吩咐,让你给这个轮回的仔仔留下印象。”媛媛想起些什么,向我补充到。 我有些不满的说到:“都说好了,每次花开花落便是个轮回。那你们去年怎么不让仔仔来见我,搞得仔仔上个轮回里都没有关于我的印象。” “师父说,去年的时候,仔仔的灵魂还不健全,所以还残留些你的印象。如此,就不用我们把仔仔送来了。”媛媛细心的解释到。 看了眼正在和婷婷玩耍的仔仔,媛媛接着说到:“再者说,那时候灵魂不健全的仔仔,,极易被其他山神鬼煞所吸引。到时候,被恶灵侵染的结果,想必明哥你也不愿意看到吧。” “不会有那么多恶灵吧,据我了解,很少有亡灵逗留在这个世界的。”我尴尬的摸摸头说到,心知自己是有些贪心了。 媛媛见我不相信,正色说到:“明哥,有些事情你不能不相信。” 说罢,媛媛招呼来正在玩耍的婷婷说到:“婷婷,你给明哥讲讲在火车上发生的事情吧。” “哪件事情啊?”正逗着仔仔玩的婷婷抬起头,疑惑的问到。 媛媛敲了敲小姑娘的脑瓜说:“就是因为你的调皮,招惹那几个小鬼的事情啊。” 婷婷捂着脑袋说:“干嘛打人家,不疼吗。”她皱着可爱的小鼻子说:“不就是几个可怜的小鬼吗,我又不是没见过。” “哦?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我疑惑的问到。 旁边玩耍的仔仔,凑到跟前,举起他的小手说:“我知道,我知道。” “我们在火车上看见了几个脏兮兮的小鬼,婷婷姐就挑唆我,让我去逗逗它们。结果,它们差点把我痛扁了顿。”仔仔掐住婷婷的咯吱窝说到:“都怪你,都怪你挑唆我。” “谁知道啊,那几个小鬼看起来痴痴呆呆的,谁知道它们还带有怨气。”说完,婷婷不甘示弱的还击,掐住仔仔的咯吱窝。 我皱了皱眉,视线离开两个互掐咯吱窝的孩子,向媛媛看去。 媛媛摊摊手说:“能碰到这种事情,对于我们修行人来说,再正常不过。”她指着两个小孩说:“无论是婷婷还是仔仔,甚至我自己。我们修行之人,迟早会遇上那些灵异的事情,这是命中注定。” 命中注定吗?我不置可否的看着媛媛,等着她说下去。 媛媛耐心的向我描述当时的情形,有些诡异的情形:“ 那时候,我坐在靠过道的位置,里面坐着的是婷婷和仔仔。 很奇怪的感觉,我觉得有几道奇怪的目光盯在两个小傢伙身上。具体来说,是盯在仔仔身上。 这让我有些不舒服,四周看去,只是些普通的乘客。他们虽然偶尔会看向两个特别的小傢伙,但那种目光和我感觉到的目光有所不同。 修行过些许时间的我,对于那些特殊的事物,总有种可意会不可言传的预感。 还是婷婷发现了些端倪,她挑唆仔仔,让他朝着靠车厢尾部的地方走去。 刚开始我没发现有什么不对劲,直到仔仔停下来,在向什么东西说话的时候,我才感觉不对劲。 因为,仔仔说话的座位上,根本没有人。 我低声向婷婷问,到底是怎么回事,她支支吾吾不肯回答我。 有些着急的我,不顾他人奇怪的目光,掏出张“净目符”作法烧掉,将菸灰抹在眼皮上。 第113页 顿时,车厢尾部的情形出现在我眼里。 我看见几个脏兮兮的小鬼,伸出长有长长指甲的手,正撕扯仔仔的衣角,眼神里带有恶灵才会有的怨气。仔仔手足无措的样子,似乎被吓着了。 我严厉的看了下婷婷,急忙跑过去将仔仔拉开。 就在我准备掏出灵符收服几个小鬼的时候,仔仔拉住我说:“姐姐,不要。其实,它们和我一样可怜。” 我仔细看去,没抓住仔仔的几个小鬼,又坐回到原地,痴痴傻傻没有了那种怨气。 在我心里,有了丝不忍。于是,叫来婷婷,让她与几个小鬼交谈。 不藉助任何法器就能与鬼魂交谈,这是婷婷与生俱来的能力,我目前还做不到。 只见几个小鬼先是面无表情,后来喏喏开了口,最后争相向婷婷诉说着什么。 可惜,我听不懂它们在说些什么,只听见“唧唧”“叽叽”的声音。 听完它们的话,婷婷扭过头看我,哭红了眼说:“姐姐,你有指甲剪吗?” 我不知道婷婷要干什么,不过还是把指甲剪递给她。 接过我的指甲剪,婷婷细心的托起它们脏兮兮的小手,仔细的的剪掉它们那长长的指甲。 做完这些后,几个小鬼感激的朝婷婷傻笑,忽而消失不见。 我问婷婷,为什么做这些。她说,因为这几个小鬼生前都是些被人贩子拐卖的儿童,火车到站的时候,由于有警察盘查,人贩子就把它们几个丢在车上。 没人知道,还有几个小生命还在车上,于是藏着的它们被冻饿而死,直到它们的尸体被发现火化掉。可是,它们的亡魂却滞留在车上。 正是由于都是灵体的缘故,它们才会羡慕起仔仔的身体。 婷婷还说,这几个小鬼有个愿望。它们没人剪的指甲会不停生长,令它们一不小心就会对人造成伤害。所以,它们想剪掉那长长的指甲。 ” 说到这里,媛媛宠溺般摸着婷婷的头发说:“我们那趟火车会开往拉萨,希望在旅途的终点,几个小鬼能找到天堂的入口吧。” “毕竟,那里可是最接近天的地方呢。”媛媛抬起头,看向窗外的天空说到。 第六十三章 天伦之乐 窗外的天空,已经渐渐黑了下来。 我没有说话,只是看着两个玩耍的孩子。媛媛静静地看着窗外,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还是孩子的世界比较单纯,几句简单的玩笑话,或是几个有趣的动作,就能笑上半天。我看着同婷婷玩耍的仔仔,嘴角不禁露出抹微笑。 “明哥,你不用去楼下酒吧工作吗?”媛媛回过头,向我询问到。 我“呵呵”笑着说:“这个不着急,反正时间还来得及。” “谁说还来得及啦,也不看看现在几点。”曾在酒吧待过些时日,深知酒吧黄金时期的婷婷指着钟錶说:“七点半了耶,现在顾客不是很多吗?” “难道,明哥你是想偷懒了?”婷婷坏笑着说到。 仔仔在旁边拍着手,瞎起闹到:“就是,偷懒,偷懒。” 本来还想藉故同孩子们多待会的我,只能少数服从多数,下楼去经营酒吧的生意。 在我离开的时候,婷婷和仔仔的两只手掌拍到一起,做出个胜利的姿势。 我无奈的摇摇头,结果引来婷婷的鬼脸。仔仔学着婷婷,也淘气的向我伸出粉嫩的小舌头。 对了,有个东西,肯定能吸引两个小傢伙的注意。我忽然想到个能“拐骗”两个小傢伙的方法,嘴角不自觉的扬起。 这个方法,就是骗两个小傢伙去玩电脑。 没错,就是玩电脑。自禹波消失后,他那台电脑被我交给警局了。知道电脑好处的我,又买了台电脑,就装在酒吧的前台上。 只不过,由于不习惯使用电脑。大多数的时候,还是靠人工收帐。 想到这儿,我搭在门把手上的手,回头装作神秘的对两个小傢伙说:“婷婷,仔仔,玩不玩电脑游戏啊?” 如果没记错的话,我在电脑上安装有几款经典的游戏。像《仙剑奇侠传》、《古剑奇谭》这几部比较有趣的角色扮演游戏,我觉得剧情音乐都不错,连我这个成年人都比较喜欢,相信也能让两个小傢伙喜欢。 最主要的是,这些游戏里面没有那种不好的内容。不然,想到两个小傢伙接触到那种不好的东西,我的嘴角就不自觉的再次扬起。 “电脑游戏,是什么东西?”仔仔奇怪的问到。这怪不得他,07年的时候,电脑还没有真正普及起来。处于俗世的我们尚不怎么接触,更何况处于修行界的他们。 “看看明哥那猥琐的笑容,就知道不是什么好东西。”婷婷撇过头,对好奇宝宝仔仔解释到。小姑娘的话,让我顿时哽住了。 侧过头,我无辜的向媛媛问到:“我的笑容很猥琐吗?” 媛媛“恩”了声,很认真的点点头。 我顿时无话可讲,只能尴尬的摸摸头。 这个举动,让装作正经的媛媛再也装不下去,“噗嗤”声很不淑女的笑了出来。她憋红着脸,笑着问我:“明哥,没想到你也这么会开玩笑。” 第114页 “那是自然”我很自恋的回答到。 这无耻的话让三个人同时朝我翻了个白眼,很整齐的说了声“切”。 “对了,明哥,电脑游戏到底是什么东西啊?”媛媛也很好奇的问到。 “你们过来看看,就知道它到底是个什么东西了。”我很神秘的对他们说。如果有面镜子的话,我肯定能看到,自己的笑容就像诱骗小羊的大灰狼般。 呸,怎么能这么想自己呢,我又不是带小女孩去看金鱼的怪叔叔,我在心中暗骂自己到。不过,确实很开心。 也许这就是和孩子呆在一起的好处,自己总会莫名其妙的感到开心。当然,偶尔也会有失落。 带着媛媛和婷婷,以及仔仔这个小跟屁虫,我们四人来到楼下酒吧的前台。自然,两个可爱的小傢伙,引来的回头率绝对不低。 这可苦了我这个快步入中年的老男人,顾客们看向我的表情都是怪怪的。特别是那些相熟的老顾客,他们的脸上带着隐晦的微笑,让我有种想逃离的欲望。 可能是习惯了被人行注目礼吧,婷婷和仔仔丝毫不在意的自顾走着。至于媛媛的脸上,并没有什么特殊的表情。 这让我稍稍放松了些,不然就连我自己都会开始怀疑了。 快步走到前台,打开那好久不用的电脑,我熟练的找到游戏菜单,点击开游戏。 “看见没有,这个可好玩了呢。”我指着游戏菜单,充满诱惑的对三人说。 那个时候的我,还不知道此时有多少家长在抵制孩子上网,怕他们染上网瘾。如果让他们知道我现在的行为,我非得被唾沫淹死不可。 很没有责任感的我,继续诱惑两个单纯的小傢伙说:“看到没有,这个叫《仙剑奇侠传》,很好玩呢。你可以做绝世大侠,降妖除魔打坏蛋。那,这个叫《古剑奇谭》,你可以回到古代,逍遥自在骗美女,当然也可以看帅哥......” 我一口气介绍完电脑里面所有珍藏的游戏,说的嗓子都有些冒烟了。 不负我所期望,听完这么多名目之后,婷婷和仔仔开心的叫嚷着,为看帅哥还是做大侠争执不已。就连一向很淡定的媛媛,眼里都露出充满期待的小星星。 暗自回了口气的我,坏笑着看向仔仔。这小傢伙,终于肯与我亲近了。 但我还是想的太天真了,仔仔亲近的不是我,而是那电脑上的网路游戏。小傢伙扑倒电脑前,向我询问了几个操作问题后,就很快的进入角色之中。 抢不过仔仔的婷婷,只能闷闷不乐的站在旁边。 “谁让你没有闪现的特意功能呢,等你跑过去,人家早就坐在电脑前了。”我摸着婷婷柔顺的长发笑说到,笑容掩饰不住心里的得意。 看到仔仔这么厉害,我的心里早就乐开了花。 婷婷郁闷的拍掉我的手,站在仔仔身后,幽怨的看着他。 这可不行,还指望婷婷能做儿媳妇的我,怎么可能任由这种情况出现。于是,我赶紧跑到附近的酒桌边,搬张椅子让婷婷坐下。 小姑娘这才破涕为笑,并与仔仔讨论起关卡该怎么玩,很快就进入了角色之后。 我得意的想到,总算拴住这两个小屁孩的心了。 媛媛安静的站在后面,微笑看着这一切。 “媛媛,你怎么不参与到游戏之中啊?”我奇怪的问到。 婷婷笑了笑说:“我看着就好。” 多好的姑娘啊,我心中想到。于是,又搬来张椅子,让媛媛坐下。 接着,劳碌命的我,忙着给三位小客人调果酒,忙来忙去,连客人都晾在了旁边。 由于平时储备有常用的酒类,加之很多员工都受过简单的训练。声音,即使是离开我这个兼职调酒师的老闆,酒吧的工作还能正常运行。 其实,这不过是我偷懒的办法而已。如果客人需要专门的酒类,还是得我亲自出马。 我的辛苦并没有取得多大的效果,两个忙于玩游戏的小傢伙连头都不曾抬起过。媛媛接过酒杯,礼貌的对我说了声“谢谢”。 我“呵呵”笑到:“笑什么,我们都是熟人。” 说到熟人,我想起了好久不见的老邢,不知道他最近在忙些什么。 “说起来,我还得感谢这么长时间以来,你们对仔仔的照顾嘞。”我继续说到。这说的是实心话,如果不是云仙门人对仔仔照顾有加,我很难保证自己能做到更好。 媛媛喝了口果酒,缓缓说到:“这些是我们应该做的,不需要说什么感谢之类的话。”她接着说到:“其实师父收养仔仔,也是有原因的。” “哦?”我疑惑的看向媛媛。 媛媛沉声说到:“师父说过,婴灵非人非鬼非神非魔,在人世间待过七七四十九后,就应该转世投胎的。像仔仔这种情况极端少见,当然也不排除有人故意为之,但那会遭天谴。” 我点点头,当时埋下孩子的尸骨时,我和郁薇都没有想过这天的到来。 “正因如此,身负两世因果的仔仔才显得与众不同。而且,作为花灵的仔仔,还有些特殊的能力。可以说,未来的潜力不可限量。”媛媛喝口果酒润口后说到。 我问到:“特殊的能力?就像闪现。”闪现是我目前所知仔仔的能力,至于有没有其他能力,我暂时还不知道。 第115页 媛媛点头说:“这确实是他的能力之一,还有些其他的能力等待他自己去挖掘。” 我心里感到些许欣慰,自己家孩子能力强,作为老爸的我也觉得有面子。 “你们在云仙山的生活怎么样,有没有觉得很清苦之类?”我问出个憋在心中很久的问题,这个问题关乎仔仔的生长环境。 媛媛摇了摇头说:“清苦倒谈不上,我们修行之人,本就讲究修身养性,不会去追求口腹之慾。”她明白我想问什么,接着说到:“至于仔仔,他的本体是颗玫瑰花,不能吸收固体食物。为此,师父特意用灵药熬汤,日夜浇灌玫瑰花,只为了替他打好根基。” 说到这儿,媛媛想起来什么,正色说到:“明哥,这次我们前来,另一个目的就是把玫瑰花交给你。” 我疑惑不解的问到:“玫瑰花不是仔仔的本体吗,交给我了他怎么办。” “师父说,要想替仔仔铸成身体,就必须先磨合他与塑身灵器的贴合性。只有这样,才能避免避免塑身过程出现的危险。而本体长期在他身边的话,反而会有不好的影响。”媛媛解释完,又补充到:“再说,本末不分,玫瑰花是仔仔的根,也就是他的影子。有了这个本体,你还可以知道他的安危。” 我点点头,示意自己理解这个道理。 这时,仔仔开心的叫嚷到:“通关了,通关了。”接着又沮丧的说:“还能玩什么啊。” 婷婷敲了敲仔仔的头说:“笨安,你不会再玩其他的游戏,那,这儿不是有个小企鹅吗。” “你们女孩子就是喜欢这样可爱的东西,看着就不好玩。”仔仔不满的说到:“咦,这是什么,什么邮件?” 我凑到电脑前,居然是易琦发给我的一封邮件,邮件名为《孤星寒》。 第六十四章 孤星寒 “夜从雪山来,孤星寒如冰。” 点击接受易琦的信件,打开之后,在信的首行写着这么句充满诗意的话。 在这个年月,由于电脑还没有真正普及的缘故,所以不存在什么杀毒意识,也不会想到有人用电脑传播病毒。像我的电脑,没装过相关软体,也没发生中病毒之类的事情。所以,冒然点开邮件的我,毫无心理负担。 不记得什么时候,我加上了易琦qq号,或许是哪次陪他喝酒之后。像qq这种聊天工具,不怎么上网的我也不会经常点击。如果没记错的话,几年前申请过这个qq号后就没有登录过几次。 不过这是对于我这种老古董来说,像易琦这些年轻人,就比较喜欢接触qq这类新鲜潮流的事物了。 易琦这小子,又在玩什么花样。读完邮件首行这句让我似懂非懂的话,我接着向下读去。 “明哥,好久不见,甚是想念。 我是易琦,就是经常来酒吧喝酒的那个臭小子。你不会忘记我了吧,如果是那样,那你可就太不够意思了。” 读到这儿,我不禁笑了起来。易琦这臭小子,说话还是这副欠扁的语气,啰里啰嗦说不到重点。无奈的我,只能苦笑着继续读下去。 “到底要什么时候,你才能读到这封邮件呢,时间真没办法确定。没办法,谁让你这个老古董几乎都不登什么qq呢。 希望你能够在我结婚之前读到这封邮件吧,别问我为什么不给你打电话,到现在我还不知道你的手机号。事实上,我连你有没有手机都不确定。 你这个老古董,该让我说你什么为好呢。保守的男人,註定是专情的人嘞。这么说来,嘿嘿,明哥你的桃花运註定没有我易琦好。” 臭小子,等我看到你非得削你不可。读到这里的我,对易琦无耻的语气有些无话可讲。 不过,他所说的结婚是什么情况,他不是说去找他女朋友去了吗?我心里充满了疑惑。 我想了起来,自从上次易琦女朋友离开后,他已经好久没有来过酒吧里了。戒酒的说法对他这种富家公子来说,明显不可能。除非有种情况,那就是他这段时间没在这所城市。 这让我想起易琦曾经在酒醉时说过的话,他说,他要去找那个离他而去的女朋友。而他那个女朋友,现在应该在南疆才对啊。 自从经历过这么多奇奇怪怪的事情后,我再也不会怀疑那些看起来匪夷所思的现象。任何事情的发生,必定有因果蕴含其中,不明白的人只不过是还没有看透而已。 故此,我没有怀疑易琦女朋友信上内容的真实性,虽然至今我还是不能完全理解里面的话。 易琦这臭小子,不会去了南疆吧?带着好奇的态度,我接着读下去。 “我的桃花运虽然好,桃花劫註定少不了。这不,我的桃花劫又犯了。 不要臆想我的桃花劫是什么,直接告诉你好了。结婚,就是我的桃花劫。 你没有看错,就是结婚。人们都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结婚之后,我就不能再去泡妹子了,你说算不算是桃花劫,嘿嘿。” 我快被这臭小子恬不知耻的话给气晕过去,什么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是流氓才会说的话。在我眼里,婚姻永远是神圣的。 强忍着骂这臭小子一顿的心情,我继续读下去。这回,我决定不带任何感情去读。不然,非得让易琦这臭小子气出心脏病不可。 第116页 当然,这话是开玩笑的,我的心理承受能力还是挺好的。 “所幸的是,这回结婚的对象,是我所钟爱的姑娘—晴。要是个恐龙级别的女生,我可就郁闷坏了。 看我这记性,你应该还不知道恐龙妹是个什么意思吧。算了,趁着本大爷心情好,就给你讲讲好了。 其实,这个恐龙妹啊,就是种与恐龙般恐怖的妹子,就像《唐伯虎点秋香》里面的如花妹妹那般的人物。别给我说你连这部影片都没有看过,那我可就太鄙视你了。 好了,废话少说,还是讲讲我与晴的事情吧。” 说好不带任何感情的我,还是忍不住骂了句。说了这么久废话,这臭小子终于点明正题了。没有力气再去骂他了,还是接着读下去吧。 怀着无可奈何的心情,我接着读起这封近乎脑残的邮件。 “可怜我英雄半生,最后还是拜入晴的石榴裙下。但是,对于这场婚姻,我并不后悔。 我不后悔,因为曾经失去过,才更懂得珍惜。 明哥,你说的没错,以前那些女孩子,我只是喜欢而已。可是对于晴,我发现自己是真的爱上她了。 在没有她的日子里,我看着那些野草鲜花,都会心碎欲绝。 为了和她在一起,我甘愿寂灭此生。 走遍千山万水,历尽了无数艰辛,我才算找到了晴所说的地方。这种经历,简直比西游取经还艰难。 你不会明白,晴所要去的南疆,这是个多么奇特的地方。 在这里,有着许多不为人知的秘密,还有许多繁琐的规矩。 我向来最讨厌那些条条框框,但为了得到到晴的消息,我不得不委屈下自己,处处向人打听。 最后,在一个老婆婆那里,我终于得到晴的下落。 晴很好,她还是原来的那副模样,从来没有改变。或许,再也不会改变。来到这里的人,都会吃到不老仙丹嘞,所以保持容颜完全没有问题。 扯得有些远了,总之,我和晴现在过的很好。我们在这里,等着你来参加我们的婚礼哦。到时候,不见不散。” 这臭小子,到现在我都没看见他提过婚姻地点和时间,没有半点诚意。这堆唧唧歪歪的话,倒是符合他的性子。 已经平静的我,继续读着易琦的邮件。 “快要结婚的我,反倒开始经常发呆。我会回想以前的点点滴滴,回想此生走过的痕迹。 在清点此生所经历的是非时,我忽然有些心悸的发现,原来自己曾做过那么多错事。 这些错事,有的可以挽回,有的却无法挽回。那无可救药的罪孽,我费尽此生,可能都无法偿还。 那件事情,发生在很多年的冬天。那天夜里,白雪洋洋洒洒的落下。落在车上,寒了人心。 我承认在那天夜里,自己喝了很多酒,只是为了场无关紧要的恋爱。 到现在我才明白,当时口口声声称其为“爱情”的东西,只是些无关紧要的游戏而已。可惜这个道理,我明白的有些晚了。 醉醺醺的我,就像你在电影里看过那些飙车党般,开着车在路上横冲直撞。 我还是比较相信自己的技术,毕竟不可能真的拿小命开玩笑。 道路两旁,路灯昏黄的灯光,连成两道迷离的黄线。这种急速的感觉,让我的心简直要飞起来,我忘记了昨日的种种不快。 人在疯狂的时候,什么事情都能做的出来。 我所做的疯狂事情,就是追赶前面的救护车。 在我正在忘乎所以的狂飙时,居然被辆救护车超到前面去了。 什么破救护车,居然敢超我的车,我愤愤不平的想到。驾驶着自己的座驾,穿梭过前面几辆车,再次超到救护车前面去。 救护车闪烁着红色警报灯,几次想超车,都被我给拦截了下来。 就这样,救护车的速度不得不降下来。到最后,本该十来分钟就能赶到医院的救护车,因为我的缘故,半个小时后才到达目的地。 “真是个疯子。”、“要记住他的车牌号”、“真是猖狂”...... 救护车停下后,我听见无数人指着我的车这样骂到。 骂吧骂吧,反正我家有权,大不了花些小钱。这么想的我,开着车绝尘而去,留下背后那些无关紧要的谩骂。 那时候的我,还分不清什么才是真正的无关紧要。 昏昏欲睡的我,把车停在路边上,趴在方向盘上就睡着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车窗被敲的“砰砰”作响。骂骂咧咧的我,揉着迷濛的眼,朝车窗外看去。 车窗外,有很多人影走来走去,还有警笛声响起。 发生了什么事情,我打开了车门。无知的我,还不知道自己所犯下的罪孽。 直到被拽下了车,寒风吹到身上,我才稍稍清醒了些。 拽我下来的是个警察,我眯着眼看他,问他自己犯了什么事。 警察没有多说,而是指着那些围着车辆的人群说,让我自己看看,就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围在车边的人群义愤填膺的说,要惩罚凶手。特别是个看起来很悲伤的男人,表现的尤为激动。 可是,我还是不明白自己犯了什么过错,转头疑惑的看向那名警察。 第117页 警察以调查的语气问我,是不是拦住了辆救护车。 我配合的点点头,还不清楚自己犯了什么错。 警察语气冰冷的说,救护车里有个待产的孕妇。由于我拦截救护车的缘故,最终导致难产和大出血,现在大人和孩子还躺在太平间里。 我顿时觉的有些眩晕,呆呆的说不出话来,直到警察把手铐带在我手上。 后来家人花钱摆平了这件事,那个男人也就是缠缚的丈夫也表示原谅我了。 但我永远忘不了,那天纷纷扬扬的雪花飘落,冰冷的夜覆盖了所有罪孽。留下来的,只有无声的控所。 我想,我是有罪的,所以不应该受到那么多祝福。我和晴的婚礼,能平平静静的举办就好。” 读到这里,我有些明白易琦不回到m市办婚礼的原因了,他大概是担心有人报复吧。 “不过,嘿嘿。明哥,作为我最好的酒友,你可一定得到场嘞,我还指望你给我俩当证婚人呢。 另外,你当证婚人的话,还不用交份子钱哦。你看看,多划算,一定要来哦。 婚礼在年底举行,地址是南疆古家镇,不用担心找不到,问问当地人就知道在哪儿了。” 最后几句话,又恢复了易琦的本色。 就在我考虑到底去不去的时候,仔仔在旁边大喊到:“到底看完了没有,还让不让人家玩啦。” 千大万大,宝贝最大,我这个当爸爸的只能赶紧让开电脑座椅了。 “咦,这儿怎么有种奇怪的气息?”催促仔仔赶快打开游戏的婷婷,忽然惊讶的说到。 媛媛朝这边看来,当看到易琦的邮件时,她皱起了眉头。 “这封邮件的确有种奇怪的气息。”媛媛轻声说。 第六十五章 死亡火车(上) “各位旅客请注意,各位旅客请注意,l348次开往桂林的火车已经到站,请乘坐l348次火车的旅客尽快到站台,排队检票进站。” 乱闹闹的候客大厅里,广播员清晰的声音响起。听到广播后,早就等候在站台旁的旅客,拎着大包小包检票进入站台中。 “坏叔叔,什么时候才能轮到我们啊。”舔着棒棒糖的仔仔,抬起头睁着大眼睛问我到。 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仔仔渐渐接受了我的存在。只不过,碍于情面的他,还是不愿意开口叫我声“爸爸”。 小孩子就是这样,有时候他们比我们大人要敏感的多,而且不容易做出违心的事情。看来,让仔仔完全接受我还需要段时间。不过我也不着急,反正相处的时间还会有。 我宠溺的摸着仔仔的头说到:“这个,不着急,再等等就好了。” 媛媛皱眉说:“恐怕不止再等一会那么简单。”她指着电子显示屏说:“明哥,你看,上面显示晚点‘时间未定’。连个准确时间都没有,还不知道会等到什么时候呢。” 看着显示屏上那闪烁着的“k253次火车晚点,时间未定”几个红色的大字,我转过头,对媛媛无奈的摊了摊手。 易琦的邮件被仔仔看过后,发现信件上有种不寻常的气息。就连媛媛也看不出这丝气息代表着什么,不过修行过此类法门的她,判断出这丝气息没有死亡的气息。也就是说,这趟旅行不会有什么生命危险。 修行之人,最讲究阴阳二气,五行之法。经过修行之后的人,多多少少都会对不寻常的气息有着特殊的感受,也就是我们常人所说的“预感”。很幸运的是,我旁边的这三个小客人,都是修行之辈。 接到易琦的邮件后,经过深思熟虑,我决定还是去参加他的婚礼。首先,在时间上还来得及;其次,就像他所说的,我是他最好的“酒友”。他在南疆那边连个亲人都没有,作为朋友我理所当然应该去捧个场。 还有就是,我也想趁这个功夫给自己放个假,好好感受感受酒吧外面世界的精彩。再说,还可以趁此机会多与仔仔亲近。 媛媛说过,现在的仔仔,很长时间后才会再次陷入沉睡。所以,她们也不着急回师门。于是,在我的拐骗之下,三个小客人兴高采烈的提出要同我一起出远门,到南疆去玩。 这就是孩子的心性,喜欢接触新鲜事物。看的出,她们在师门修行的日子应该比较单调。 不过,现在的我们就很郁闷了,八点钟的火车票,却由于晚点的缘故拖延了下去。最主要的是,如果有个具体晚点时间也好,晚点时间未定就有些让人接受不了。因为不确定火车什么时候会开来,所以连走开都很麻烦。或许前脚离开火车站,后脚火车就开来了。 至于退票,我连想都没想过。挤进火车站本来就很不容易了,排队买票已经让我厌烦不已,再让我去排队退票,实在会受不了的。 坐火车就是这么麻烦,排队买票,在火车站无聊的等火车。最让人无话可讲的是,还不知道火车会不会晚点。不过,据说不晚点的情况是很少见的。 无聊的坐在候车厅,等着那不知道什么时候会过来的火车。我是无所谓的,反正在酒吧也会经常这样无聊的等待着。仔仔和婷婷两个小孩子就受不了,吵吵嚷嚷个不停。 “坏叔叔,敢骗我们。说好了出去玩呢。”仔仔揪住我的袖子说。 第118页 “就是,就是,一点都不守信用。”婷婷附和到。 “姐姐,等逮着机会,我们合伙收拾他好不好。”仔仔的话让我顿时讲不出话来。 婷婷装作沉思到:“这个嘛,我们两个打不过啊。” “加上媛媛姐姐不就行了,不然我们还可以用法术嘛。”仔仔认真的思考策略到。 “可是师父说不让用法术嘀。”婷婷一本正经的回答到。 ...... 到最后,无奈的我给他俩买了本小人书,两个小傢伙才算安静下来。没想到的是,媛媛很快也与两个小傢伙分享起小人书。 “我去问问,火车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到。”我向三个正沉迷于小人书世界的小客人打招呼说。 仔仔头也不抬的摆了摆手说:“去吧去吧。”很不耐烦的样子,似乎是我打扰到他看小人书了。 “你这臭小子,敢这么对你老爸。”我敲着仔仔的头,笑骂到。 仔仔这才抬起头来,水汪汪的眼睛很无辜的看着我。 “好了好了,男子汉大丈夫,千万不要哭哭啼啼的啊。”我赶紧哄到:“我去给你买好吃的行不行。” 仔仔“哼”了声,低头接着去看他的小人书去了。 我无奈的苦笑着,起身去售货处买了些食物。经过咨询点的时候,我特意向工作人员问到:“麻烦问一下,k253次火车什么时候能过来啊?” 工作人员查了下电脑说:“由于前路下着暴雨,所以到站时间还不能确定。” 这高深莫测的说法,让我彻底没了脾气。还能有什么办法,慢慢等下去呗。反正都等了这么长时间了,也不差这么会儿。 把食物递给还在看小人书的三个小客人,我坐在候车厅接着等起火车来。时不时盯了眼显示屏,可是“k253次火车晚点,时间未定”几个红色的大字还在闪烁。 真不知道这趟火车上面时候才能开过来,比我们晚的火车都开过去好几辆。看着人来人往的站台,我无奈的想到,早知如此,就该带上本书过来看看了。 极其无聊的等过中午饭时间,火车还是没有过来。在吃过我买的午饭后,仔仔和婷婷两个小傢伙实在撑不下去了。仔仔倒在我怀中睡着了,婷婷斜躺在仔仔身上。 至于媛媛,也是昏昏欲睡的样子。 “媛媛,你要困了的话。就先睡一会吧,我在这儿看着,有什么事情再喊醒你。”我有些歉意的说到。 媛媛笑了笑说:“明哥,没关系的。”可是,话虽这样说,过了会后,她还靠着椅子睡着了。 我的手搭在仔仔轻柔的身子上,惭愧的看着三个小客人。 这次是属于我考虑不周,没想到火车会晚点这么长时间。如果知道是这样,我宁愿取消这次旅行,也不愿意让孩子们受到这样的痛苦。 等晚点的火车,是件很痛苦的事情。人生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什么事情都做不了,只能无聊的等待。那种感觉,就和躺在病床上的感觉差不多。 这让我想起来小时候经历过的事情,一件有趣的事情。 那时候的我还小,平时不经常生病的我,生病起来就是场大病。 这样的大病,每年都会发生一到两次。医生说过,这是由于我身上某些抗体不足的缘故。等长大后,这个怪毛病自然就好了。 人在生病的时候,阳火就不如平常旺。阳火不旺,就容易招惹到某些不干净的东西。 就像婷婷这个小姑娘般,自她拜入云仙别派修行之后,阳气比以往旺了很多。所以,现在的小姑娘,整个人看起来不像以前那样阴沉沉的,多了些生机与活力。 看着梦到周公的小姑娘,我笑着摇摇头,又陷入了自己小时候的回忆之中。人就是这样,无聊的时候特别容易跑神。 记得小时候,有次生了场大病。半夜的时候全身高烧不退,被父母连夜送往医院。 那个时候,我家已经搬到了市区,所以去的都是那种比较正规的医院,也就是那种带有住院部的医院。 那时候的我,只能在床上躺着,看不成动画片,也不能和其他小朋友玩耍。说实话,我不喜欢这样的感觉。 躺在病床上的我,什么都做不了。无聊的时候,只能看着窗外的天空。 还有就是,充斥在空气中的那种消毒水味道,确实有点刺鼻。 幸好,大部分时间,我都是在昏睡中度过。 不过,这样也有点不好。那就是,我不确定自己会在什么时候醒来。 有次等我醒来的时候,窗外的天空已经完全暗了下来。侧头望去,医院里面居然空荡荡的模样一个人。平日里值班的护士仿佛都歇班了,连父母也不在我身边。 忽然,我听见“呜呜”的哭声,那哭声让我很难受。 那时候的自己,还不知道什么叫做害怕,为了找到哭声的源头,我走出了病房。 病房外的走廊里,也是空荡荡的,昏暗的灯光有点让人害怕。 我从来没有思考过自己是怎么走下床再走出门的,似乎想着应该这样,自己就已经站在走廊了。 寻着哭声,我来到一间病房门口,哭声就是从这件病房里面传出来的。 推门走进这件病房中,我看见有个脸色惨白的小孩躺在病床上。 第119页 看见我进来,他侧头看过来。在他眼镜周围,布满了层厚厚的黑眼圈,看起来就像两只熊猫眼。 “你来了,过来陪我玩会吧。我躺在病床上,什么也干不了。”小孩看着我,羡慕的说:“真想出去玩啊。” 我走到他身边说:“你怎么动不了呢,想出去玩就出去玩啊。” “可是爸妈老是说,不让我走开呢。”小孩有点无奈的说:“我真的好想出去玩啊,再也不想躺在病床上了,我已经躺在这里好久了呢。” 我给小孩出主意说:“那你就告诉你爸妈啊,就说你想要走开了。” 听完我的话,小孩的身子居然漂了起来。他飘在半空中,轻轻的对某个方向说了句什么。 我听见,哭声更大了。我还隐隐约约看到,小孩旁边有两道人影。 “好了,爸妈答应我了,我们可以出去玩啦。”小孩飘过来,拉着我的手说:“真奇怪,爸妈还让我路上走好呢。” 那天夜里,我陪着那个小孩玩了好久。直到迷迷糊糊之中,听到父母在喊我的名字。 “我爸妈也在叫我了,我要离开了,以后再见。”我挥着手对小孩说。 小孩挥了挥手说:“好的,以后再见。”说完,他的身子就消失了。 醒来的时候,我还躺在病床上,父母就在我身边。听来打针的护士说,昨天夜里有个病了好久的孩子死掉了。 “各位旅客请注意,各位旅客请注意,k253次开往南疆的火车已经到站,请乘坐k253次火车的旅客尽快到站台,排队检票进站。” 突然响起的广播,将我从回忆拉回到现实之中。 第六十六章 死亡火车(中) 等待已久的火车,终于到站了。我看了看表,已经三点钟。为了等这趟火车,我们足足等了七个小时。 “仔仔,婷婷,媛媛。大家都快醒醒吧,火车到站了。”我叫醒三个沉迷于梦乡的小客人说。 婷婷刚睡醒的脸红扑扑的,可爱的伸了个懒腰说:“什么事啊。” “火车到站了,感觉收拾东西准备走吧。”我掂起行李,拿好火车票说到。 婷婷恍惚了下,忽然惊醒了似的说:“什么,火车到站了。”小姑娘激动的蹦蹦跳跳,拍着手说:“耶,太好了。” “好什么好,赶紧叫醒仔仔和你姐姐,我们要准备走了。”我白了婷婷一眼,没好气的说到。不过,在我心里,也是充满激动的。 婷婷推了推媛媛说:“姐姐,赶紧起床啦。”不过,小姑娘对仔仔可就没那么温柔了,直接敲着仔仔的头说:“懒虫,赶紧给我起来。” 这暴力的场面,让我有些讲不出话来。这下仔仔惨了,以后的日子可咋过啊,我在心中偷笑到。 仔仔揉了揉被敲疼的头,无辜的看向婷婷,大眼睛里面差点滴下眼泪来。 “快拿好自己的行李,我们要坐火车了。”可惜,已经起身婷婷没有看到仔仔幽怨的表情。 仔仔拖拖拉拉的拿着自己的小包,和我们一起进入了站台之中。 检过票后,我们几个站在轨道旁,等着火车驶来。乘坐这趟火车的顾客大多换票或是退票了,轨道旁零零星星的站着几个客人。 我看过火车票,我们几个的座位在19车厢的64、65、66、67号。根据以往的经验,应该在车厢中部的位置。 几分钟之后,绿皮火车如期而至。只是火车似乎大部分被水浸蚀过似的,还沾着些许褐黄色的泥浆。 没想到的是,排在火车尾部的19号车厢连个检票员都没有。而且,进入这节车厢的旅客,似乎只有我们几个。 火车门快要关闭的时候,有个提着旅行箱、带着鸭舌帽的年轻人顾客挤了进来。奇怪的是,连个查票的人都没有,我甚至没看到开车门的列车员。 “嗨,老兄,你们也是逃票进来的吧。”带着鸭舌帽的年轻人看着我说到,他的目光扫过媛媛,明显的多停留了几秒。 我提着行李箱,摇了摇头说:“我们是买票进来的,而且我们还有座位。” “可是,我听在售票站工作的朋友说,这趟火车19号车厢早就被取消了啊。”鸭舌帽年轻人提着他的旅行箱,跟在我们后面说到。 我站到了我们几个的座位,就在火车中部。不出我所料的是,我们几个的位置是连在一起的,我和仔仔做到这旁,媛媛和婷婷就坐在对面的位置。 将所有行李都放在座位上面的横架上后,我跳下座椅,拍拍手对那个年轻人说:“那你是怎么上来的?” 带鸭舌帽的年轻人“嘿嘿”干笑两声说:“我就是看到这节车厢没人查票,才跑上来的啊。” 我没有同他多说几句的欲望,而是冷淡的说:“我看空座位还有这么多,你还是赶紧找个座位坐下来吧。” 不知道怎么回事,往日里坐火车都是挤个半死,这辆火车倒好,稀稀拉拉的坐着些乘客,空闲位置到处都是。 鸭舌帽年轻人扶了扶帽子,见我们几个都没有与他交谈的欲望,只得尴尬的笑笑。他走到前面,找了个空闲座位安顿了下来。 午后的阳光照了进来,没有让我感到半点温暖,反倒有种寒冷的感觉。 第120页 这个季节还没有进入深秋,顶多算是初秋而已,所以平常穿两件薄衣服就可以。可是,在这节车厢里,我居然感到有些寒冷。 我们坐的这趟火车,还是那种老式的绿皮火车。这种火车没有空调,只有电风扇在转,而且窗户是可以打开的。 “你们几个,有没有觉得有点冷啊。”我向三个小客人问到。如果没记错的话,临走时我特意嘱咐他们三个多带些衣物的。 婷婷打了个哆嗦说:“是啊,不知道怎么搞得,的确有些冷。” 媛媛点了点头,示意她也感觉到些许寒冷。 只有仔仔这个没事人,淡定的说到:“没有啊,我没有什么特殊的感觉啊,反倒觉得有点熟悉呢。” 听完这话,仔仔的头又被婷婷敲到。小姑娘蛮横的说:“不要以你灵体的身份,来质疑我们这些正常人说的话。” “婷婷姐姐,今天你已经敲了好几次我的头啦。这已经超出了约定的界限,可别怪我不客气啦。”仔仔“哼”了声说。 婷婷弱弱的说:“谁说的,明明就两次好不好。” ...... “好了,你们两个别吵吵了。赶紧把衣服披在身上,别冻着了。”我到横架上取下行李,掏出衣物分别披在两个吵闹的小傢伙身上。 “媛媛,你也披上这件衣物吧,虽然有些不合身。”我将自己的夹克递给媛媛说到。 媛媛感激的沖我笑了笑,接过夹克披在身上。 “还以为就我一个人感到冷呢,没想到大家都有这种感觉。”披上件衣物,感到些许温暖的我说到。 仔仔马上反驳到:“谁说的,我就没感觉到冷呢。” “那还不是由于你是个非人类的缘故。”婷婷小声嘀咕到。 仔仔阴笑着对婷婷说:“嘿嘿,婷婷姐姐,我们说好的哦。” 婷婷马上投降说:“我不说了好不好。” 经过询问,我才知道所谓约定,原来是云仙别派教给仔仔约束自己的方法。由于仔仔的能力相对突出,为了防止他惹是生非,师门与他约定到凡事要忍让再三之后方可动手。 这条另类的规矩,让我这个做老爸的哭笑不得,这不是明摆着欺负我家仔仔嘛。不过我也不反对,越是有能力的人越应该加强约束自己。这条规矩,对仔仔日后的修身养性有好处。 “这节车厢,有种非同寻常的气息。”媛媛忽然开口到,她的眼睛四处扫去,似乎想发现些什么。 我疑惑的看了看媛媛,又随着她的目光四处看去,却没有发现什么异常的地方。 车厢顶部的电风扇还“忽悠悠”的转着,铁皮墙壁上是崭新的模样。窗户可以自由活动,窗帘还是新换上去的。走廊两周的座椅上坐着些顾客,这些顾客有的看向车外,有的趴在桌子上睡着了,这也没什么异常。 “所有的事情都很正常,没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啊。”我疑惑的向媛媛问到。 媛媛摇了摇头说:“我也说不上来是那里出了问题,只是总感觉不对劲。”她皱眉说到:“有时候,看起来越正常的东西,越是不正常。” 我笑了笑,打趣说到:“或许是你的感觉出问题了呢,别多想了,再睡一觉我们就能到南疆了。” 我们买的是八点出发的火车票,预计是夜晚十一点左右到达南疆。原计划是找个旅馆歇息,天明再去找易琦所说的古家镇。但由于火车晚点七个小时的缘故,估计得等到明天早上才能到达目的地。 媛媛并没有回答我的话,而是偏头对婷婷说:“婷婷,用你的阳阳眼看看,这辆火车有什么异常的地方吧。” 听完姐姐的话,婷婷运转阳阳眼,朝四周看去。她黑漆漆的眼珠转动着,不知道看到些什么。 自从在云仙别派修炼后,婷婷的阳阳眼平常已经看不出什么端倪,只有在运功的时候才会显露本相。 忽然,婷婷身子颤抖了下,歪倒在媛媛身上。 媛媛警惕的做好攻击姿势,用手护住婷婷说:“看来,这儿确实是有些不对劲。” “姐姐,这节车厢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啦,只不过刚才人家眼前阵阵恍惚而已。”婷婷推开媛媛的手,虚弱的说:“可能是最近精神力增长太快的缘故,身体都有些接受不了。” 我不满的对媛媛说:“媛媛,你是不是有点太大惊小怪了,你看看把婷婷累的。” 看着我心疼的样子,仔仔在旁边窃笑。 “笑什么笑,臭小子,我还不是在心疼未来的儿媳妇嘛。”我瞪了眼仔仔说到。这臭小子,丁点不让人省心,连哄女孩子都得让我这个老爸来教。 我的话,顿时让两个孩子羞红了脸。 媛媛的眉头紧锁,试图反驳我说到:“还是不对劲,火车上怎么可能连个列车员都没有呢?” 仿佛在印证媛媛的话,有个列车员从鸭舌帽年轻人坐的那个方向走来。 “查票了,查票了。”带着大盖帽的列车员,从中间过道走来。 我看见列车员停在了鸭舌帽年轻人坐的位置说到:“你的票呢?” “真倒霉......那个,你看,列车员叔叔,能不能少收些。”鸭舌帽年轻人的声音响起。 第121页 列车员面无表情的说:“有钱能使鬼推磨,无钱寸步难行。你要么在这里下车,要么补齐票钱。” 年轻人无奈的嘀咕到:“在这儿下车,不是开玩笑嘛。”他拿出几张鲜红的纸币递给列车员。 列车员补了张红色的火车票,盖上印章后递给鸭舌帽年轻人。 年轻人小声的嘀咕着,不知道在说些什么。但想也能想出来,说的是些不好听的话。 “查票了,查票了。”列车员似乎没有听到这些话,继续吆喝到。 “你们几个的票呢?”列车员走到我们面前说。 这是个长的极端普通的列车员,除了带了个大盖帽外,全身上下都没有任何特殊的地方。 “那,给你。”我将早就准备好的票递给列车员。 列车员接过票后,仔细的辨认了下,又还给我们说:“证件确认无误,祝你旅途愉快。” “查票了,查票了。”列车员继续向前走去。 我看着列车员的背影,得意的对媛媛笑到:“怎么样,这回你没有话好讲了吧。” 媛媛做出副迷惑不解的样子,似乎对这个事实还抱有疑惑。 我们谁都没发现的是,背对着我们的列车员,嘴角露出了丝诡异的微笑。 夜幕渐渐降临,谁也不会知道,这趟火车会驶过何方。 第六十七章 死亡火车(下) 天色逐渐暗了下来,车厢里显得很安静,安静的有些诡异。 等了大半天火车的我,也有些困了。 仔仔还在翻着那本看过了一遍的小人书。婷婷兴奋的看着窗外飞速倒退的风景,时不时叽叽喳喳的问媛媛些有趣的问题。 媛媛溺爱的搂着婷婷,不厌其烦的回答她的问题。 在这个不大的空间里,因为两姐妹的关系,我们这几个座位居然成为了最热闹的地方。 看着这和谐的场景,我的嘴角露出丝微笑。眼睛微闭,不知不觉中靠着座椅睡着了。 或许是由于太困了的缘故,这觉我似乎睡了很久。很久都没有像现在这般,沉迷于梦境之中。 我是个敏感的人,稍有些许异动便能很快从睡梦中醒来。但这次有些不同,就像是有股神秘的力量牵引着我的思想,让我在梦中徘徊,始终不能如愿醒来。 在我的梦境里,有着华丽的宫廷。宫廷里有假山湖泊,稀花异草遍地,珍禽走兽无数。人影重重,甚是热闹。 只见大批宫女簇拥着个穿着华贵红袍的女人徐步走来,那女人的身段甚是好看。只是站在她背后的我,自始至终都没有看见过她的容颜。 我的梦境就是这样,如果是以旁观者的身份出现,那么就不会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些什么样的事情。 忽然,我听到有个阴柔的声音宣读到:“宣启薇公主进殿。”那声音,如果没猜错的话,应该是个太监口中发出来的。 启薇,对于这个名字,我怎么有种熟悉的感觉?梦中的我,思维被那股神秘的力量牵引着,回想不出自己什么时候听说过“启薇”这个名字。 正这么想着的时候,宫门外出现了个小黄门。 小黄门在宫殿门口等着,在启薇经过的时候,他恭敬的弯腰低头拱手说:“启薇公主,皇上有请。” 不过,在小黄门的口气中,我还是听出种幸灾乐祸的意思。这种感觉怪怪的,有种被狗奴鄙视的滋味。 身为现代人的我,怎么会有这种三六九等的思想。难道,这种思想来自于那个叫启薇的公主。 我的心里有了丝惊惧,在我的梦境中,自己却像在扮演着另个角色,这到底怎么了? 那个叫做启薇的公主,似乎感受到我的存在。她回头朝我所在的方向看了眼,并露出丝高讳莫如深的微笑。 这时候,我才模糊的看到启薇的面貌。乌丝朱唇,凤眼挺鼻,有着种英气逼人的妩媚。虽然是个模糊的印象,但那种惊心动魄的美丽还是不能在脑海抹去。 就在我以为自己会被发现的时候,启薇又回过头去。她连理会那个小黄门都没有理会,只是用鼻孔冷哼了下,就迈着优雅的步子走到宫门前。 宫门前,早就有侍卫替启薇打开了门。侍女快步走上前,提起启薇的裙角,启薇跨着大步走了进去。 我不远不近的跟着启薇,始终保持住这个距离。 梦里所有的人物,都没有注意到我这个外来者的存在。就像我在她们眼里,是透明的般。 启薇走进黑洞洞的宫殿之中,我也跟着走到门口。 忽然,我被挡在了门外。只看到眼前的那扇宫门,被站在门口的两个侍卫缓缓关闭。 门里面到底隐藏着怎样的故事,我无从得知。 “卖盒饭了,盒饭十元一碗,各种菜餚自选。”悠长的声音响起,这声音将我拉回现实之中。眼前的宫门变的扭曲起来,脑中阵阵眩晕。 再次睁开眼时,眼角瞥见有个穿着白色围裙的列车员,推着辆餐车缓缓走来。不知道是不是由于灯光问题,他的围裙白的有些刺眼。 这个时候,天色已经完全暗了下来,车厢里面的冷光灯都亮了起来。 “几位,需要食物吗?”穿着围裙的列车员走到我们面前说。 我掏出五十元零钱说:“来四碗盒饭吧。” 第122页 “等等,我们还是不要吃这些东西好了。”媛媛拦住我说,她狠狠的朝我眨了下眼睛。 我不明白媛媛为什么要这么做,不买就不买吧,也没什么大不了。反正在包里,我还带了些泡面之类的食物。 “对不起,我们不要了。”我收起钱,充满歉意的对穿着围裙的列车员说。 列车员面无表情的点点头,推着餐车继续向前走去,边走边吆喝到:“卖盒饭了,盒饭十元一碗,各种菜餚自选。”。 我没有多问什么,从横架上拿下来行李包,取出食物袋说:“那行,我们吃些泡面吧。” 两个小傢伙没有发表其他意见,媛媛也沖我点点头,不过她的面色却有些古怪。 拿起四碗泡面,我来到接热水的地方,也就是18号车厢与19号车厢的交界处。 我将泡面盒放在热水机旁边的梳洗台前,正准备撕开时,忽然发现了些异常的现象。 从梳妆檯的镜子里反射出来的景物看,我背后的车厢墙壁上锈迹斑斑,似乎很久都没有人使用过般。甚至在某些角落里,还层层叠叠的布满了蜘蛛网。 我停止撕开泡面的动作,缓缓的回过头去,却没有发现什么。 车厢里面一切如旧,墙壁还是崭新的,所有的公共设施都是完好无损。 摇摇头,我低头撕开泡面盒,抬头准备去接开水。 可是,我惊恐的发现,镜子里面的车厢,还是那种破败的模样。穿着普通的我,在这样破败的环境下,显得格外富有生机。 我颤抖是拿着几个泡面盒,步步后退,直到退到墙壁上为止。 镜子里的景象,这才恢复到正常。可是,在这个时候,我却发现镜子里面没有了我的影子。 这真是面神奇的镜子,我拿着泡面走到热水器前,边走边想到。 打开热水器的开关,将几碗泡面里面都接了大半开水后,我半捧着泡面回到座位上。 “明哥,你真厉害,居然能端着四碗泡面。”婷婷接过泡面说。 我将泡面分发下去,笑着对小姑娘说:“那是自然,我还能一次调八杯酒。端四碗泡面,是小意思啦。” “坏叔叔,尽会瞎吹,我还能一次端八碗泡面呢。”仔仔鼓起小嘴巴,哼了声说。显然,他不想自己的风头被我抢去。 我摸摸他的头说:“好了,就你厉害行不。” “拿开啦,我要吃泡面呢。”仔仔拍掉我的手,拿起叉子说。 我拦住仔仔说:“现在还不行呢,得等到泡面熟了才能吃,不然会拉肚子的。” 仔仔不满的拿着叉子,无聊的在桌面上画着圈圈。 “抱歉,我能挤过来坐坐吗?那边太恐怖了。”鸭舌帽年轻人慌张的端着盒饭,跑到我们面前说。 我们抬起头看着鸭舌帽年轻人,不知道他这是怎么了。 “那边,那边有鬼。”鸭舌帽年轻人吞吞吐吐的说。 我站了起来,鸭舌帽年轻人那边坐着几个顾客。虽然看到的是几个背影,但看起来并没有什么不妥。我回过头来,冷冷的对鸭舌帽年轻人说:“你瞎说什么,哪儿有鬼?” 鸭舌帽年轻人尴尬的说:“我没办法说清楚,他们就坐在我的对面,好恐怖的。”他看我还是副不相信的样子,赶忙指着过道那边的座位说说到:“你要不信算了,我坐到那边去。” 过道那边的座位没人坐,我也不好说什么,坐下来准备吃泡面。 “喂,你在吃些什么。”不说什么话的媛媛,忽然对鸭舌帽年轻人喝到。 我们被这声断喝惊起,都抬头向过道那边看去。 鸭舌帽年轻人显然也不知道为什么,保持着吃盒饭的姿势,呆愣在原地。 婷婷悄悄的推了推媛媛说:“姐姐,你怎么啦?” 媛媛猛地站了起来,快步走到鸭舌帽年轻人面前。她掏出张灵符,口中念着咒语贴在盒饭上。 我们不明所以的看着媛媛,不知道她要干些什么。鸭舌帽年轻人也停止了吃盒饭的动作,抬头迷惑的看向媛媛。 灵符突然燃烧起来,将整个盒饭烧焦。 鸭舌帽年轻人赶忙扑灭火焰,口中不客气的说到:“疯婆子,你要干什么,我省几顿伙食费才买的盒饭啊。” “盒饭?你再看看是什么。”媛媛冷冷的说。 我们的目光集中在盒饭上,只见被烧到半焦的塑料盒中,那里还是米饭,分明就是密密麻麻的蛆虫。而那些菜,都是些野草和腐肉。 鸭舌帽年轻人看到这些,忍不住阵阵呕吐。吐出来的脏物里,还爬着些噁心的蛆虫。 我意识到什么,打开了泡面盒。 果然不出我所料,泡面盒里还没熟的泡面,在滚烫的鲜血里漂浮着。鲜血里,翻滚着些煮烂的肉。 媛媛大声说到:“把这些食物都扔掉,想活命的话现在就准备逃。” 我向媛媛问到:“到底是怎么回事。” 媛媛回答到:“如果没猜错的话,我们坐的这趟火车,是辆死亡列车。” “那该怎么办?”鸭舌帽年轻人惊慌失措的说,他被吓到脸色苍白。 媛媛警惕的盯着周围说:“还能怎么办,一定要逃出去。” 第123页 第六十八章 死亡火车(尾声) “媛媛,这样解决不了事情。镇定下来,先观察周围的情况再说。”我沉声到,眼光扫过周围的坏境。 车厢里还没有显示出任何异常的情况,至少现在还没有什么异常的现象。就连刚才鸭舌帽年轻人吃过的盒饭原形,也是媛媛用灵符显化出来的。 这表明,我们现在属于安全的,死亡暂时还不打算展露它的獠牙。 仔仔抱着手斜靠在椅子上,淡定的说:“就是,媛媛姐姐,着急什么吗。实在不行,把坏叔叔仍在这里,我们遁走就行啦。” 仔仔的话,让我有种想扁这臭小子的冲动。 不过,可能是我想的太单纯了。只见坐在过道两旁的那些乘客,摇摇晃晃都要站起来的样子。车厢墙壁上也开始有了变化。 我拉着媛媛的衣角,示意大家先稳定下情绪,再慢慢商量对策。 在我的示意下,媛媛和鸭舌帽年轻人坐回了原位。媛媛眉头紧锁,似乎想不清楚事情的缘由。 过道的地板上,是鸭舌帽年轻人吐出来的盒饭。呕吐物散发出阵阵刺鼻到令人作呕的气味,无数沾着胃酸的蛆虫面爬来爬去。 鸭舌帽年轻人面色苍白,眼睛直直的看着前方,不敢去看地上的呕吐物。他接过我递给他的手纸,不停的擦拭着嘴角,想擦干净那些令人恶习食物的残渣,直到把嘴唇擦的红肿。 如我所料,我们安静下来后,车厢又渐渐恢复到正常的模样。我用眼角余光瞥见,那些摇摇晃晃想要站起来的乘客,又缓缓的坐回了原位。 我不动声色的站起来,将行李取下来,放到随手可以拿到的地方。还好,我的行为并没有引起什么骚动。 如果没有猜错的话,车厢似乎能感应到我们情绪的变化。当我们有任何不利于它的举动时,车厢就会变成另外的模样。 “我们都不要轻举妄动,至少,现在大家都是安全的,”我压低声音说到。 媛媛眉毛快拧成了疙瘩,她冷冷的说到:“安全?那是由于还没有到时候。” “午夜十二点,也就是阴气最重的时候。如果到时候我们还没有逃出去,就很可能永远留在这里。”媛媛看向四周,向我们解释到。 婷婷举起手臂,看了看前些天买的卡通样式手錶说:“可是,现在已经十一点零四分了啊。” “谁说的,现在明明十一点零五分好不好。”仔仔也举起手臂,看着和婷婷样式相同的手錶说。 这两只手錶是我买给两个孩子的,样式相同,都是米老鼠的形状,只是颜色不同而已。其实,买的时候我藏有些私心。 现在流行情侣配饰,这两个手錶就当做我送给两个小傢伙的情侣配饰吧。在买这两个手錶时,我充满恶趣味的想到。 “你俩先别吵了,还是多想想怎么逃出去吧。”我没好气的对两个小傢伙说。这两个孩子成天吵来吵去,简直就是对宿命冤家。 不过,这两个小傢伙的话也不是没有作用。起码,现在我感觉那种无刻不在窥视感少了点。 从刚刚媛媛大声让我们注意的时候,我就感觉到有种窥视感。那种感觉让人很不自在,就像有人在旁边盯着你似的。所以我才会猜到,只有镇定下来才不会引来异变。 相信其他人也有和我差不多的感觉,只是具体感受稍有不同而已。 媛媛向鸭舌帽年轻人问到:“对了,你刚刚说有鬼,能具体说说到底是什么情况吗?” “是这样的,刚刚这位大哥让我找个座位,我就随意找了个座位坐下。在我对面,是对老年夫妻,痴痴傻傻的样子。我也不想另找麻烦,就安静的坐在原地。”鸭舌帽年轻人陷入回忆,尽力详细描述每个细节。 目前我们是拴在同条绳上的蚂蚱,为了他自己的小命着想,由不得他不用心。 鸭舌帽年轻人接着说到:“开始的时候,除了觉得这对老年夫妻痴傻外,也吗觉的有什么不正常的地方。可是等那个列车员查票的时候,我却发现那对老年夫妻拿出两张与众不同的车票。从那时起,我就发现有些不正常了。” “车票有什么不对吗?”我追问到。 “你们也知道我是逃票上来的,所以是补的车票。”鸭舌帽年轻人掏出张鲜红的火车票,不好意思的说:“你们的火车票是什么样子的呢?” 我拿出我们的火车票,虽然也是红色的,但红的没有那么鲜艷。鸭舌帽年轻人补办的那张车票,就像被鲜血染过的般。 “咦,这张车票怎么写的是18号车厢?”仔仔拿起张车票说。 我以为仔仔在开玩笑,拿过车票,仔细看去,上面确实写的是18号车厢。只是“8”右下角像被血污粘住,看起来就像“9”,不仔细看的话很容易混淆。 其他三张车票也是如此,我用手捻了捻,手上沾了层血渍。我们这几张车票,应该都是18号车厢的票。 “怎么可能,什么时候票被改换了?”我惊讶的问到,懊恼的捶头说到:“票是由我保藏着的,也是我说上19号车厢的。这么说来,是我害了大家。” 媛媛安慰到:“明哥,你也不必自责。从我们看到19号车厢开始,就註定会发生这一切。” 第124页 “该死的,早知道如此,打死我也不会逃票上这节车厢的。”鸭舌帽年轻人拍着脑门说。 媛媛没有丝毫感情的说:“你继续说下去吧,我们了解的情况越多,逃出去的机会越大。” “他们那两张白色的车票,只是引起我的不安而已。可是,等天渐渐黑了下来,他们的脸就变得有些奇怪。以我的角度看去,他们的皮肤上浮现出一块块铜钱大小的乌斑,我也不知道那叫什么。”鸭舌帽年轻人努力思索到。 “尸斑。”我替他回答了出来。 鸭舌帽年轻人拍着桌子说:“对,就是尸斑。到后来我买盒饭后,他们的眼睛直勾勾的盯着盒饭不放,那样子,甭提多恐怖了。” “是这样吗?”婷婷指着鸭舌帽年轻人的背后,有点惊恐的说。 我们顺着婷婷所指看去,有对老年夫妻的头,无声无息的出现在鸭舌帽年轻人背后的座椅上。看不见他们的躯体,两个头颅就像长在座椅上似的。而且他们脸上布满黑青色的尸斑,傻笑着的嘴角流下几道口水。 鸭舌帽年轻人颤抖着回过头去,忽然惊恐的尖叫起来,猛地后退几步,摔倒在地板上。 这下可好,刚刚吐出去的呕吐物,又粘在了鸭舌帽年轻人的外套上。 可是鸭舌帽年轻人没有注意到这些,蹬着腿站起来,快步向车厢入口跑去。 那对老年夫妻“咳咳”的咳嗽着,咳出很多浓痰。 这些都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我们甚至没有反应过来。 “不好,现在几点了?”媛媛向婷婷问到。 “十一点四十九分。”婷婷抬起手臂,看了下表说。 “好重的阴气,快跑啊。”仔仔率先拿起他的小包,跟着鸭舌帽年轻人向入口跑去。 车厢似乎活了过来,前秒还是崭新的车厢,剎那间变得破旧无比。破裂的窗户,骯脏的窗帘,掉漆的桌椅,还有那密密麻麻的蜘蛛网。所有的东西都在提醒着我们,这里已经好久没有活人了。 那些乘客摇晃着站了起来,他们的身体上迅速长出尸斑,变得腐烂不堪。在极短的时间里,除了我们几个,所有乘客都变成了枯骨。 暗黄的灯光闪烁着,随时都会彻底灭去的样子。 “真是该死啊。”跑到车厢入口的鸭舌帽年轻人骂到。 车厢入口外,是飞速倒退的铁轨。就这么冒然跳下去,必死无疑。 这时候我忽然想到,那个查票的列车员不正是从这个方向过来的。而那个推餐车的列车员,最后也是推往这个方向的。 可是在车厢入口,明明什么人都没有。 早就该想到这点的,这节车厢就像能看透我们的心,所以才会出现那么多巧合。 我大声说到:“不要向前面去了,赶紧去18号车厢与19号车厢的交界处,在那里我们或许才能逃出去。” 媛媛、婷婷和仔仔三人,跟着我向车厢的另头跑去。鸭舌帽年轻人咬咬牙,也跟了上来。 等我们跑到18号车厢与19号车厢交界处,却发现18号车厢那边的门死死关住。隐隐约约可以看见,18号车厢里面人来人往。 也就是说,19号车厢只是其他车厢的影子重叠而已,所以婷婷的阳阳眼才没有看出来什么异常。正因如此,这节车厢所搭载的,根本就不是活人。 “一定有办法出去的。”我急的像热锅里的蚂蚁,不停的转来转去。 婷婷看了看表说到:“明哥,别着急,还有三分钟。” 忽然,我想到了梳妆檯的镜子。没错,就是镜子,镜子里面的事物都是真实的。也就是说,镜子才是虚实之间的接口。 我试着把手伸进镜子,手果然消失不见了。 “都去镜子里,这里才是出口。”我率先闭眼撞进镜子空间里。 媛媛、仔仔和婷婷闭上眼睛,依次也钻了进来。 鸭舌帽年轻人沖我们招手到:“我去拿下行李。”说完,他朝后跑去。 这个人已经没救了,我在心中想到,问婷婷:“现在几点了?” 婷婷看了表说:“十一点五十九,他还有一分钟的时间。” 鸭舌帽年轻人出现了,他冲着镜子扑过来。在他身后,跟着大群的骷髅,白茫茫的一片,甚是吓人。 最后两秒钟,鸭舌帽年轻人的身子完全融入镜子空间里。 眼前所有的一切瞬间暗了下来,黑漆漆的什么都看不见。 我们是逃出来了,还是死掉了?没有人知道。 第六十九章 噩梦 我仿佛是又做了个噩梦,这样的噩梦,曾在我生命中翻来覆去的出现。 梦中的主角永远只有一个,它叫做启薇。我到现在还分不清,它到底是人是鬼。 每个人心中,都会潜藏着恐惧与焦虑的情绪,当这种情绪映射到梦境中时,就会显化成具体的物像。也就是说佛道所言的,内心的魔障。 我不知道启薇这个名字,算不算是自己的心魔。但我所知道的是,每次在梦到郁薇的时候,自己都会陷入险境之中。 或许,启薇就像是个藏在黑暗中的影子,时时刻刻潜伏在附近。它在等待着我虚弱的机会,随时准备夺取我的身体。 第125页 轮回,这个看似很神秘的词彙,却让我有着深深的体会,我相信,在启薇与自己之间,肯定会有种神秘的联繫。这种联繫,或许就是轮回。 我会在很多梦境里遇到启薇,医院、水边等等,还有些我叫不出名字的地方。总体而言,在水边遇到启薇的梦境要多些,就比喻现在。 现在,我也不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周围的环境,我从来没有接触过。 也许,我是在个黑洞里面吧。周围黑漆漆的,几乎很难辨认出任何东西。 躺在地上的我,感到身边有些潮湿。伸手摸去,只感觉黏糊糊的。 我想到了什么,把手放到鼻子边,仔细闻去。果然,手上有种血腥味。 缓缓的侧过头看去,借着微弱的光,我模糊的看到,眼前有暗红的血水在翻涌。 有张惨白的脸,突然露出血水之外,猛地的出现在我眼前。 平心而论,这是张十分漂亮的脸蛋。精緻如娃娃般的妆容,细长的丹凤眼配上坚挺的鼻子,还有那性感的红唇。这美丽的容颜,在暗黑的环境中,显得格外刺眼。如果平常能在大街上碰到,那自然是赏心悦目不过。 可是,在这样可怖的环境中出现这般的脸蛋,可就有些恐怖了。更何况,它还是那般完美。 太完美或是太过丑陋的事物,给人不仅仅是心灵上的冲击。大多数时候,还有敬畏与恐惧。 当这两种事物在短短时间内转换的时候,那是在恐怖不过的事情,就像现在这般。 眼前的脸上,勾勒出丝诡异的微笑。 就在我眼前,这张前秒钟还美丽的容颜,忽然碎裂开来,露出一道道黑色的裂缝。 就像眼前有面镜子,忽然被打破了般。 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自己的感觉,只感觉窒息般的难受,自己的心脏猛然间停止了跳动。 有具湿漉漉的身体从水中站了起来,乌黑的长发迅速的爬满了它的头颅,覆盖在身前。 它的身体,在腐烂与正常之间来回变换,看不清楚原来的样子。它走到我身边,弯腰从我身子里抓起了什么东西。 我感到自己忽然挣脱了道枷锁,也许那道枷锁,就是我的躯体吧。 灵魂就这么飘了起来,事实上,我也不能确定那到底是不是自己的灵魂。只是能看见,自己的身躯还躺在地上。而低头看去,被提起来的我,身躯是半透明状态的。 自己这是死了吗,我心里充满了疑惑,还有丝对人世间的留恋。 我慢慢闭上眼睛,眼角流下几滴透明的眼泪。无力的耷拉着四肢,任由自己这么慢慢飘起来。 所有的事物,都在我的脑海中变的模糊起来。我甚至忘记了,自己叫做什么,经历过那些事情。 午后的阳光照进窗户里,我无力的睁开了眼。 这是那里,我的心中充了疑惑。 现在的自己,正躺在病床上。白色的床单和被子铺在铁架单人床上,床边有个吊针瓶子,里面的点滴顺着透明的管子,流进我的手臂里。 窗外是郁郁葱葱的高大树木,树荫遮住了大半蓝天。病房里空荡荡的,就我一个人在这里。 我不知道自己有没有亲人,他们又在那里,只感觉无边的寂寞与孤独, 如果能有个人陪我聊天就好了,不管他美丽或是丑陋,这些我都不在乎。 我只在乎,他能不能安静的听我讲些话,什么话都行。或者说,他能向我讲些话,我保证自己能很好的聆听这些话。 孤独中的人,最希望自己能找到另个同伴,使自己不再孤独。 这么想着的时候,门外传来“咯噔咯噔”的脚步声。脚步声在病房外徘徊着,却始终不愿意走进来。 到底是谁,能不能进来陪陪我。我躺在床上,看着门的方向,心中默默想到。 可是,无力动弹的我,却不能发出任何声音。就连喊话这小小的动作,都没有力气做到。 身体像死鱼般瘫痪在床上,无力的感觉让我愤怒不甘。我的身躯在奋力挣扎着,想逃离这束缚我的病床。 说不定弄些声响,就会引起门外人的注意,我在心中想到。这时,我瞥见床边挂有吊瓶的架子。 手颤抖着靠近了架子,近一点,再近一点。终于,我的手触碰到金属质感的铁架。 只听到“砰”的声,铁架摔倒在地。针头离开了我的手臂,带出些鲜血。 但是我却感觉不到剧烈的疼痛,更多的感觉却是欣喜,欣喜于自己可以恢复些气力。 在疼痛的刺激下,我的身体稍稍可以动弹了点。 门外似乎听到了这次响声,“咯噔咯噔”的声音停了下来。 们被缓缓推开了,走进来个年龄不大的小孩子,他的脸色十分苍白,似乎是病了很久的样子。 “能陪我聊聊吗?”我的嘴唇微动,说着那些连自己都听不清楚的话。 小孩靠近了些,他的脚还在原地走来走去,不停的踩踏着。 “你为什么要走来走去,难道不累吗?”我看着小孩,在心里想到。 小孩黑漆漆的眼睛盯着我,像是听到了我的心声。 我听到种不太真切的声音,那声音就像是从小孩的心中发出的。他说:“我只有这样不停的走下去,才有可能找到回家的路。” 第126页 “你怎么了,难道迷路了吗?”我又在心中问到。 小孩点点头,声音传入我的心中:“我不知道,好久前有个小伙伴叫我出去玩,但是爸爸妈妈不让我出去玩。可那个小伙伴要陪我玩,于是我就和爸爸妈妈说我要走开了。” “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没见过他们。”小孩盯着我,声音传入我心中。 我看着小孩,在心中问到:“这么长时间,你肯定很寂寞吧。不然,陪我聊聊天如何。” 小孩很认真的点点头,伸出说:“好啊,已经很久没有与人说过话呢。”这句话是他嘴里发出来的,可是听起来却有种苍老的感觉。 我疑惑的看向小孩,口中喃喃着,居然也发出了声音:“你的声音为什么听起来这般苍老?就像是个老头。” 小孩笑笑说:“那是由于我走太久的缘故啊,在这期间,我已经好久没有与人说过话呢。” 我也笑了起来,口中说到:“你真是个奇怪的小孩。” 小孩笑着不说话,可他的脚步从来就没有停下来过。 “你要不要坐到床上歇歇脚?”我看着小孩走来走去,好意说到。 听完我的话,小孩跳到床上。但是他的双脚还是没有停下来,不停地晃动着。 窗外,黄昏的余光照射进来,显得有些安静,安静到有些诡异。 小孩坐在床边,有一句没一句的同我说着话,但他的目光却再也没有扫过我,而是死死的盯住自己的双脚。 我们聊了很多,但是大部分时间都是我在问,他在答。 满脑子空白的我,实在想不起来自己都经历过什么。 小孩的话也有些单调,甚至有点机械。他反反覆覆地重复着那么几句话。他说,在很久以前,躺在病床上的他不能动弹,有个小伙伴过来找他玩。可是他爸爸妈妈却不让他离开,后来,那个小伙伴让他从爸爸妈妈身边走开,从那以后,他就彻底找不到回去的路。 小孩奇怪的话语没有对我形成任何触动,只是有个人在身边,会觉得自己不是孤独的。 我们絮絮叨叨着那些无聊的话,很久很久也没看见另外的人。 “这里没有其他人了吗?”我向小孩问到。 小孩摇摇头说:“不是的,我在这里呆了很久了,每天都会看到很多人。可是他们却看不见我,每次都是从我身上穿过去。” “我在他们眼中,是透明的存在。”小孩低下头去,悲伤的说。 我安慰小孩说到:“没关系的,我可以陪着你。” “真的吗,你真的会陪着我吗?”小孩抬起头,盯着我追问到。我从他的眼中,看到很多因为激动而充血的血丝。 小孩的眼球凸了出来,布满血丝的眼睛不停转动着。他跳下床,拍着手崩了蹦去,口中兴奋的叫喊到:“哈哈,有人能陪着我了;哈哈,有人能陪着我玩了......” 那些消失掉的镜头,走马观花似的在我脑海中浮现。我依稀记的小时候,曾在医院中见到过的那个小孩。 “不要。”我抱着头喊到。 小孩扭过头来,脸贴近我说:“为什么不要,不是你让我离开爸爸妈妈的吗?” “你知道吗?这些年我一个人好孤独,我不想离开这个世界啊。”小孩的脸不断的贴近我,我的身体却使不出任何力气。 小孩的脸变的腐烂不堪,一块块腐肉掉在我的脸上,有种温热的感觉。 “你不是说,要陪着我的吗?”小孩的脸贴住了我的脸,忽而,他的脸又变成那张漂亮的脸。漂亮却诡异,让我惊恐到说不出话来。 周围暗了下来,我还是躺在那个黑漆漆的山洞里。眼前,有道模糊的身影。 第七十章 古镇 “明哥,快醒醒。”眼前的人影,摇晃着我的身子说。 我努力的睁开眼,眼前模糊的身影变的清晰起来。在我眼前的,是正在给我餵药的媛媛。 “明哥,你终于醒了,害的大家白担心一场。”媛媛将药放在旁边的木桌上,轻声对我说。 我只感觉身子有些虚弱,向四周看去,不知道自己这是在那里。 这是间装修的很古朴的房子,房间里面的家具都是木头制造。手工做出来的家具虽然简陋,却是别有番风味。 而我所躺的这张木床,上面铺着软和的棉被,床头的帐子上挂着粗糙的龙凤挂钩,挂钩是用金色塑料制成的,属于现代工艺。 在这样新旧混合的环境里,我有种奇怪的感觉,就觉得这里的经济刚刚发展的样子。 于是,我向媛媛问到:“媛媛,我们这是在那里?” 媛媛从我额头上取下块摺叠的四四方方的湿毛巾,放到旁边的洋瓷水盆里,回过头来对我说:“这里就是南疆啊,我们已经来到了古家镇。”如果没猜错的话,梦境中出现的温热的东西,就是这块湿毛巾了。 接着,媛媛向我讲述了逃离19号车厢之后的故事。 那天我们逃进镜子空间后,四周忽然变的漆黑。当时,媛媛几个都吓坏了,还以为自己在也逃不出去了。 没想到的是,在经过漫长的黑寂时光之后,眼前猛然出现了道强烈的红光,使所有人的眼睛都陷入了短暂的失明。 第127页 再次睁开眼睛时,大家惊讶的发现,自己已经到了个陌生的地方。 那时候我是昏迷不醒的,逃出来的媛媛、婷婷和仔仔几人轮流抬着我,直到找到了古家镇为止。令我意外的是,那个鸭舌帽年轻人也逃出来了,路上还多亏了他不辞辛劳的背着我。 “那个人自称霍林,他的力气很大。”媛媛向我说到,她口中的那个年轻人,应该就是鸭舌帽吧。 我板着脸对媛媛说:“知人知面不知心,对于陌生人,还是多提防着些为妙。”想到曾经潜伏在我身边的禹波,我就觉的寒心。现在的我,很难在相信那些看似很合理的人事,因为我不确定那笑脸下,到底是颗怎样的心脏。 媛媛脸微微红,她用力拍着我的被子说:“明哥,你在瞎想什么呢。我们修行之人,本就是清心寡欲的,这么可能那么容易动心。” “那仔仔可就惨了,他什么时候才能把婷婷娶回家门啊。”我打趣到,顺便揭去刚刚说的那句话。 事实上,我心里也明白,不应该将自己的思想强加给别人。但想到我招聘过来的禹波,居然杀害了阿莓。他的举动让酒吧人走茶凉,连唯一可以谈心的小代都离我而去。每每想到这里,我就觉的揪心不已。 “明哥,真是越来越没法说你了。刚刚那我开玩笑,又在拿我妹妹开玩笑不是?”媛媛佯装生气到。 我装作求饶到:“不敢,不敢。媛媛真人,你就饶过我这一次吧。” 虽然我不懂他们修行人之间的称呼,但隐约记得在书中看过,对于女道长应该称呼“真人”才对。就算记错了,也不会惹人不开心。 “我刚刚听见,是谁在开我玩笑呢?”婷婷推门而入,蹦蹦跳跳的跑到我身边,装作恶狠狠的说到。 我眼睛朝门口看去,口中喃喃说到:“不是我,真的不是我。” “哼,刚刚醒了,就敢开我玩笑。关门,放仔仔。”小姑娘回头对门口说去。 才走到门口的仔仔,听到这话后,立马呆在了原地。片刻之后,就听见仔仔的叫声:“婷婷,你说放谁呢?”说完追着婷婷跑。 婷婷不停的躲闪着,仔仔紧追其后。片刻的时间,两个小孩子就把房间搞得鸡飞狗跳。 直接无视这两个吵闹的孩子,我扭头向媛媛问到:“对了,你们是怎么找到古家镇呢?” “我也不知道。”媛媛摇头说:“我们几个就这么走了半天时间,然后寻到了这里。询问之下,才知道这里就叫做古家镇。” 我的眉头不由的皱了起来,从接到易琦的信开始,再到阴差阳错坐上了19号车厢,现在又莫名其妙的找到了古家镇。所有的事情,一连串的发生,似乎太巧合了。 看到我的表情,媛媛低声说到:“明哥,我知道你在担心什么。放心好了,我曾飞鸽传书给师父,师父说这次出行不会有什么危险。” “即使真有危险,我们还是有机会逃出去的。”媛媛坚定的说。 我低头不语,没有回答媛媛。在我心里,只是隐隐约约感觉到这次旅行很不寻常。至于那种死亡的威胁,我暂时还没有感觉到。 想到最近几个关于启薇的梦境,更加坚定了我的心思。在这趟旅行中,我们肯定会遇到些非同寻常的事情。 “媛媛,那么你们打听到易琦的消息了么?”想到易琦这个关键人物,我抬头向媛媛问到。 媛媛摇摇头,郁闷的说:“我们问遍了整个镇子,他们都说没听说过‘易琦’这个名字。” 这怎么可能,易琦信中提到的地方,明明就是这里啊。现在我是越来越困惑了,感觉有很多的谜底等待着我去揭开。 “我们出去走走吧。”我努力撑起自己的身子,躺在床上的感觉,还真是不舒服呢。 媛媛笑了笑说:“明哥,你还能下床不。这两天你总是发高烧,还总说胡话,要不还是先休息休息吧。” “说胡话,我说了什么胡话?”我倒不担心会说出梦境中的内容,那些匪夷所思的事,说出去也不会有人相信。 媛媛没好气的说:“都说是胡话了,我怎么能知道你到底说了些什么。”不过她的表情,还是有点不自然。 我没有揭穿媛媛,也没有再提这个问题。既然大家都不想说,那就把它揭去吧。 强撑起身子,从床上下来。躺在病床上的日子,还真不是普通人能承受的了的。我想到噩梦中出现的那个小孩,不知道这预兆着什么。 或许,它也是潜存在我内心深处的幻象吧。当人虚弱的时候,这些幻象就会层出不穷的出现。 摇晃了下脑袋,甩去这些杂念。在媛媛的搀扶下,我向门口走去。 “坏叔叔的生命,简直堪比小强啊。”仔仔在我后面说到。 看过许多影视的我,当然知道“小强”是什么含义,它指的是某种生命力很顽强的爬行生物。仔仔这臭小子居然敢这么比喻我,真是欠扁。 而婷婷的话,更是让我差点摔倒:“堪比小强还需要人扶吗,明显是想占我姐姐便宜。” “媛媛,你不用扶我了,我自己可以走。”我偏过头,很认真的对媛媛说。 第128页 媛媛看着我,缓慢的松开了手。结果,什么事情都没有。事实证明,我的生命力的确是很顽强。 推开门去,温暖的阳光扑面而来。我享受的闭上了眼睛,接受这大自然的恩馈。 阳光、水和空气,是我们生存所需,亦是我们享受生命乐趣所在。 发了下感慨之后,我走出门外,感受这偏远古镇的独特魅力。 南疆的天气不比m城,民风习俗更是相差甚远。在古家镇这个小镇上,我感受到种不同于南方的氛围。 生活在都市里的人,节奏太快,每天都会有着忙不完的事情。可是,在这里你会发现,原居民的生活节奏缓慢无比,只有很少的时间用于货物买卖之类。大部分时间,都是用于晒太阳或是闲聊。 这种无所事事的态度,或许会让很多现代人接受不了,可是我却乐在其中。在我性格里,本就包含着这种享受慢生活的因子。所以我才能呆上整个夜晚,不管酒吧里有没有客人。 古家镇是个不大的镇子,房屋却很密集。这种密集不同于城市中的那种拥挤式的密集,却像是很多人亲密的挨着。街坊邻居之间都是相熟相知的,他们说着夹杂方言的普通话,让我这个外来人有种格格不入的感觉。 我带着仔仔、婷婷和媛媛这三个小客人,四个人在街上闲逛着。两个小傢伙不停的缠着我,让我买东西吃。 “我昏迷的时候,谁给你们买东西吃啊。”我无奈的掏出些零钱,递给两个小傢伙,让他们自己去买东西。 仔仔接过钱说:“你昏迷的时候,我们当然是拿着你的钱去买东西啊,我们三个可没有钱呢。”说完,拿着钱跑到小贩前,买了些烧烤之类。 我苦笑地摸摸兜,怪不得感觉钱兜瘪了这么多嘞。不过我也不会在意,这些钱本就是准备平时所用。 “明哥,对不起,是我自作主张拿你的钱去交房租的。你也知道,我们在山上修行的时候,是用不着钱币的......”跟在旁边的媛媛不好意思的说,她的声音越来越小。 我笑了笑说:“不用说了,该花的钱就得花,不然赚钱干嘛。放心,我不会计较这些的。” 说话的时候,眼角余光闪过道熟悉的身影,让我不由追了上去。 第七十一章 鬼压床 眼前闪过的身影,居然是消失已久的易琦。 媛媛不是打听过,这儿没有易琦这个人吗?可是眼前所见是怎么回事。边跑我边在心中想着,心里充满了疑惑。 “明哥,怎么啦?”看见我向前跑去,媛媛也追了上来,她在我身后问到。 我头都没回的回答到:“我看见易琦了,就是发给我信件的那个。”或许是由于病刚刚好的缘故,追了几步后,我丢失了易琦的踪迹。 古家镇虽然不大,但是地形错综复杂。陌生人进入其中,很容易分不清楚东南西北。 这种地形,我曾经在电视科普节目中看过。在古代,为了防止强盗入侵,先民利用地形建造了高低不平的房屋。不了解地形的人进入其中,很容易迷失方向。如此一来,便占据了地利。 像这种建造的村镇,大多出现在偏远地区。比喻古家镇这样的镇子,在古代交通不发达的时候,如果遭遇山贼之类的外敌,来不及向县城求救时,就会利用地形来抵御外寇。 可是,现在的我也由于这种地形,而迷失掉方向。四周望去,再也找不到易琦的踪迹。 日光照在身上,让我有种头晕目眩的感觉。大病刚愈的我,顿时觉的天昏地转起来。 “明哥,明哥,你怎么了?”我隐隐约约听见有人在耳边呼唤。 紧接着,我便彻底失去了意识。 周围是黑漆漆的一片,我又陷入了无边的噩梦之中。 孤独的走在梦境之中,除了黑暗之外,我看不到任何景物。 一路走来,身边出现的幻象越来越多。有早已经死去的冷雯,有很长时间未见的郁薇,有在等待着我归来的秀丽,有刚刚出世的仔仔,还有离开我的小代......各式各样的人物,走马观花似的出现在我前面的道路上,可是当我追上前去的时候,他们又一个个的破灭。 在梦的尽头,是个关闭着的雕龙铜门。 好熟悉的场景,似乎在某个梦境中遇到过。 不知道是不是由于身体虚弱的原因,最近我做噩梦的频率越来越多。有的梦在我脑海中留下些映像,可有的梦醒来之后,就会忘的一干二净。 还有些梦境,会像电视连续剧似的,环环相扣,让你不自觉的陷入其中。这样的梦境倒是不常见,出现的时候却大多数都与个叫做“启薇”的女人有关,就比喻说是现在。 这扇门让我有种熟悉的感觉,恍惚又回到上个梦境之中,在那个梦境里,我出现在宫廷之中。 推开门去,门外射进来的白光让我微微眯上眼。在白光之中,我看见了个雍容华贵的身影。 白光散去,我看清了眼前出现的谁。如我所料,出现的是那个女人,那个被称呼为启薇公主的人。 启薇走进来之后,门就被渐渐关上了。而启薇似乎早就预料到这一切的出现,脸上没有露出任何惊讶的表情。 在我惊讶的表情之中,启薇就这么穿过我的身躯,走到了我的身后。 第129页 也许在这个奇怪的梦境之中,我就是个透明的存在。没有人会注意到我的出现,也没有人会发现我的存在。 似乎,我只是在观看着别人的回忆。而这个人,很可能就是启薇。 启薇,这个反反覆覆出现在我生命中的女人,她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物。在她背后,又掩藏着什么样的故事? 出于好奇的心理,我转身向后看去。 令我意外的是,刚刚还是漆黑的景物,转瞬间变的金碧辉煌。 黄金盘龙椅,雕龙玉屏风,所有的事物都在显示,这是个皇宫。至于坐在龙椅上这个威严无比的男人是哪朝皇帝,我就不得而知。 “启薇,这桩婚事门当户对,你为何不从?”那个坐在龙椅上的男人说到。他看似亲切的语气,切令我感到虚伪。特别是他眼里那种看待货物般的眼神,让我无法接受。 我猛地反应过来,不管梦境中发生任何事情,都与我无关。也就是说,我不应该出现这些莫名其妙的情绪。 那么这些情绪的主人到底是谁,不出意料的话就是眼前这个叫做启薇公主的女人。如同上次般,我又感受到她的心情变化。 自己到底是怎么了,用牙齿轻轻咬住舌根,才使得我稍稍清醒过来,不再受那种情绪干扰。 启薇也不下跪,就这么冷冷答到:“皇兄,我早就说过。此生除修仙问道外,别无他求。你就不用妄想让我被世俗烦扰。” “修仙,你就记得修仙,为了你的修仙,这些年来我也没少做贡献。你还记得这些年,我每年为你所在的道观拨专项财政吗?还记得我特许你所在道观在皇都布教吗?”坐在龙椅上的男人大声说到。 启薇低头说到:“皇兄之恩,没齿难忘。” “哈哈哈,记得就好。”坐在龙椅上男人眼里露出阴鹜的目光来:“如今国家内忧外患,正需要你嫁入外国,为国家争的片刻安宁来。你还有何异议?” 启薇低着头,针锋相对的说:“我说过,此生不会为俗事所扰,皇兄你就不要以此来威胁我了。”她抬起头,睁着漂亮的凤眼说:“皇兄别忘了,这江山还有我的一半呢。” 听到这大逆不道的话,坐在龙椅上的男人就像被踩着尾巴的猫,从椅子上跃起,几步走到启薇面前,拔剑架在启薇脖子上说:“你说什么。” 启薇闭目不语,任由刀剑相向。 片刻,那个皇兄无力的放下剑,狠狠的说:“三日后,必须出嫁。来人,接公主下去。” 几个侍卫推门而入,逼迫启薇离开。 启薇淡漠的看了眼那个所谓的皇兄,又留恋的环顾着这大好宫廷,最后决然转身而去。 我有种不祥的预感,跟着启薇回到她寝宫之后。启薇拿出跟准备好的白绫,口中念念有词着上吊。 启薇蹬开垫椅那刻开始,她的脸渐渐变的潮红,舌头直直的伸出,死相恐怖无比。 我的身子漂浮起来,就这么站在她对面。我感到自己的脖子上似乎也系上根白绫,窒息的感觉让我不自觉的张口呼吸。如果有个镜子的话,可以看见此时我的舌头也是外伸着。 毫无疑问,我再次真真切切感受到启薇的感受。 耳边有人在尖叫:“不好了,公主上吊了。”接着,是无数慌乱的声音。 可我再也看不见这些了,只感觉天旋地转。白绫让我呼吸越来越困难,眼前再次陷入黑暗之中。 这次,我能清楚的知道,自己是大汗淋漓的躺在床上。现在的我,意识是清醒着的。 可是为什么还是这么难受,就像是有人伏在身上,死死压住我的样子。 虽然眼睛怎么也睁不开,可我却能清楚的看到身上伏着个人似的怪物。也许不能叫做看,而应该是心理上的映射。 也就是说,我可以真切的感受到它的存在,却无法判断它到底是什么人,或是什么东西。 拼命的想睁开眼睛,忽然自己像是挣脱开什么束缚,猛地能自由活动了。 回头看去,有个白衣服的人站在我的躯体上。看见我出来,他似乎很惊讶的样子。 “你是谁,为什么要压着我。”我向白衣人扑去。 白衣人离开了我的身体,落荒而逃。 我追上前去,稍稍试了下自己的鼻息,还有温热的空气的流动。在确认自己的身体没事后,我朝着白衣人逃跑的方向追去。 经过很多次梦中的经历来看,我基本可以确定。只要保持我的身躯没事,灵魂即使暂时脱离身体也是没有事情的。 白衣人在寂静的街上逃跑着,我在后面紧追不捨。 灵魂状态下的我,就像是打破了物理科学,做出了许多不可能的事情。比喻说在短短数秒内,就追出了几百米。 白衣人停留在个纸人店前,转身潜入其中。 跟在他身后的我,也进入了那间纸人店中。 纸人店内,昏黄的灯光旁,坐着个脸上皱巴巴的老头。白衣人化为纸人,停留在老头身后,它嘴角残留着诡异的微笑。 “你来了,我已经等你好久。”老头平静的看着我,没有丝毫意外的说。 我疑惑的看向老头说:“你能看见我的存在。”毕竟,现在的我,是处于灵魂状态。 第130页 老头举起木桌上的蜡烛,感嘆的说:“我这里都是亡魂,怎么可能看不出你这个生魂呢。”蜡烛光照耀之处,有着数不清的白纸人。 “你这个生魂,可是它们最喜欢的食物嘞。”老头将蜡烛照向我,阳阳怪调的说到。 老头的话,引起所有的纸人兴奋地颤抖着。在我耳边,似乎听到无数鬼魂激动的哀嚎。 “你们要干什么,都给我滚开。”我伸手在空中胡乱挥舞着,只感觉周围漂浮着无数看不见的东西。 老头咳嗽几声,阴阴笑到:“放心,花这么大精力将你引过来,没有吃掉那么简单。” “那么你们到底有什么秘密?”看向老头,我冷冷说到。由于不知道老头的目的,我还不敢轻举妄动。 老头转身走了几步,走到个木门前。他拉开了木门,露出道人影。 “你还认得他吗?”老头回过头,向我问到。 第七十二章 地母 “易琦,你怎么会在这里?”我惊讶的问到。 没错,在门后的房间里,露出的身影,正是我寻找多时的易琦。 易琦与以前想比,显得消瘦了许多。原本英俊的双颊,瘦到皮包颚骨。不过,他的神色倒比上次相见时好了很多,整个人看起来很精神。 易琦朝着我的方向走来,面带着微笑说:“明哥,你现在肯定有很多迷惑吧。随着我过来,你就会知道事情的原委。” 老头站在身边,举着蜡烛沉默不语,只是脸上带有丝诡异的微笑。 怀着半信半疑的态度,我跟着易琦走进木门后的房间。 在木门后面的房间,仿佛是另个世界。从外面看去,完全不可能想像的到,在这个不大的房屋里居然藏有这么大的空间。 这或许和古家镇的布局有关吧,我在心中默默想到。 古家镇是个很奇怪的镇子,在这个镇子里,房屋层层叠叠,屋子之间有玄关相连。所以,你完全不能确定,在打开某扇门后,会进入到哪里。 木门后的房间就是如此,不应该称之为房间,而叫做院子更合适。 在院子里,聚集着很多人,男女老少皆有。大家神情肃穆,对着院子中间的巨大雕塑跪拜着。 我仔细的观察着这个巨大雕塑,却由于光线太暗的缘故,实在看不清到底是个怎么样的雕像。只是能凭着身体曲线大致判断出,雕像塑造的是个女性形象。 巨大雕像前,跪拜着许多黑色袍子的人们。祭坛上的火盆里,香火灰星星点点的漫天飞舞着。所有的一切,都透漏出种诡异的气息。 “早就听说,偏远地区邪教盛行。今日得见,果然名不虚传。”我低声对易琦说,语气中带有嘲讽的味道。 实在没想到,易琦居然也会相信这种邪教,这令我对他有些失望。 邪教是种笼统的称呼,在我的印象中,排除主流教派之外的教,都属于邪教。像我仔细见到的这种祭拜形式,就属于此列。 易琦连声念叨几句“地母莫怪罪,地母莫怪罪”之后,偏头对我说到:“这可不是什么邪神,而是南疆人们都会崇信的地母。” “什么是地母?”我皱眉问到,心里却不是相信易琦的话,因为他目前的表现的确有些不正常。 易琦递给我件黑色的袍子,然后找了个空地,随着其他人一起跪拜起来。他边跪拜着,口中边对我说到:“你先学着我的样子跪拜,还有就是,不要说话声音那么大,小心被其他人听到。” “现在的我,可是灵魂状态,说话怎么会被其他人听到呢?”披上黑色袍子的我疑惑的向易琦问到,不过声音却压低了些。说来奇怪,灵魂状态下的我,居然能披上这件黑色斗篷。 很多人不明白灵魂状态是种什么情况,只有经历过的人才会懂。其实灵魂状态就是在意识中产生幻象,在把意识寄託到这幅幻象之上。所谓鬼魂的产生,大多也是由于不甘的意识未灭,于是出现诸多异象。 这些理论,都是我慢慢摸索出来的。由于每次做噩梦时,身体都会有种灵魂出窍的感觉。久而久之,便有了些明悟。 我甚至隐隐约约感觉到,自己和启薇的关系,和这种灵魂上的关系,有种神秘的联繫。当然,在没有得到确切答案前,这只是我的猜测而已。 另外就是,我虽是懂得灵魂的道理,却不能随心所欲的控制这种能力。基本每次灵魂出窍,都是被外界所迫。比喻说,这次就是那个白纸人逼迫所致。 奇怪的是,处于灵魂状态的我,居然也能披上这件黑色袍子。就像在影子上披上实物,这本就是匪夷所思的事情。 易琦笑了笑,低声对我说:“明哥真的以为这里就你一个灵魂吗,你四周望去,这些跪拜的人中,还不知道隐藏有多少灵魂。” 听完易琦的话,我抬头四处望去,可是很多人的面目都被黑袍子盖住,让我看不清袍子底下到底是什么样的身躯。 我刚想询问什么,易琦忽然打断我说:“明哥,有什么事情等祭拜仪式结束后再说。在祭拜仪式中,千外不要发出任何声音。”说完,易琦身子挺直,双手合十,虔诚的看向地母雕像。 学着易琦的样子,我也跪拜下来。否则,这样站着的我太显眼。 第131页 过了大约半柱香的时间,在我快要睡过去的时候,一声苍老的声音将我拉回现实之中。 “仁慈的地母,伟大的地母,请赐予你的子民以存在下去的力量。我们将献出你满意的祭品,以报答你的恩情。”苍老的声音说到,语调特意拖了很长。 在地上跪拜的诸多百姓,无不磕头道恩,口中跟着默念:“仁慈的地母,伟大的地母,请赐予你的子民以存在下去的力量。我们将献出你满意的祭品,以报答你的恩情。” 发生的这些,使我稍稍清醒了些。不然,让我再次陷入沉睡的话,很可能回归本体。也就会错过这些,错过弄清楚事实的机会。 我装模作样的跪下去,眼睛却偷偷看向祭坛的方向。 从我的视角可以看到,有个老头举起盏白色的灯笼,边向祭坛方向走去边说到。在老头后面,飘舞着很多白纸人。这些白纸人就像被系在绳子上似的,绕着老头身边飞舞。 这不是刚才那个纸人点的老头吗,我心里充满疑惑。悄悄向木们方向看去,却发现门已经消失不见了。 这是怎么回事,我们明明就在木门里进来的啊,现在这么不见了?我有些惊恐,不知道下步该怎么做,只能老老实实的跪拜在原地。 还在我胡思乱想时,老头拖长声音说到:“请祭品,祭祀地母。” 老头退到旁边去,纸人先后飞向祭坛上的火盆,化为恢恢。 我不明白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只能继续偷偷看去。 只见几个袒胸露乳的壮汉抬着张长桌子走上祭坛,又有几个穿黑袍的女性端着猪头、牛羊头依次摆放在长桌子上。在祭品前,还摆放着几个空碗。 老头走上祭坛,高声念到:“祭拜仪式最后一项,叩首祭拜。”说完,他转身率先向地母塑像叩拜。 祭坛下的百姓们,也跟着叩拜起来。为了不让自己显得与众不同,我也跟着叩拜起来。 等再三叩首之后,老头站起身来。他走到长桌子前,端起空碗,小心翼翼的接着祭品流出来的鲜血。 “地母的子民们,尽情的享用这来自地界的恩赐吧。”老头高举起空碗,向半空中撒去。 跪在祭坛下的人们欢呼着直起身子,用身子迎接着洒在空中的鲜血。 我不知道为什么要做这些,只得跟着做下去。偏离中心位置的我,也接到了几滴鲜血。这时候,我觉得情绪猛地振奋起来,似乎被打了强心剂般。就连这几天由于生病而萎靡的精神,也瞬间清晰起来。 看向旁边的易琦,他似乎也很享受的样子。 这里面果然有蹊跷,我虽然也在享用血滴带来的好处,脑子里却无时无刻不在分析着现在的情况。 很快,老头就撒完了大半鲜血,剩余的三碗,被他小心翼翼的收起来。 “祭拜仪式结束,大家可以退去了。”老头大声对祭坛下的人群说去。 老头的话似乎很有威严,台下的人听从的依次退场。居然没有人提出剩余三碗鲜血的事情,这种情况让我很意外。 私自扣押这种珍贵的东西,却没有人异议,只能说明两种可能。要么老头享有崇高的地位,要么只有通过他才能获得这些有特殊功效的鲜血。无论哪种可能,这个老头的实力都不容小觑。 等其他人都散场了,易琦和我还停留在原地。而那个老头,还停留在祭坛上收拾着。 “叶巫师,你看我未婚妻的事情,是不是......?”易琦走上前去,向正在清理场地的老头问到。 我紧跟在易琦身后,身上的黑色袍子还没有脱下来。我向这个被称为“叶巫师”的老头看去,眼里流露出惊讶。这个看起来有些阴鹜的老头,居然隐藏着这么多秘密。 叶巫师转身说到:“唤醒晴的方法,还得靠你这位朋友了。”老头的目光扫过我的身躯,使我有种不舒服的感觉。 我不明所以的看向易琦,不知道他们再说些什么。 易琦没有理会我的表情,而是向叶巫师道谢。叶巫师“哼”的应了声,转身朝木门方向走去。他们俩几乎无视我的存在,这让我多多少少有些郁闷。 而明明消失掉的木门,此时又显现出来。 我和易琦跟着叶巫师朝木门走去,经过地母雕像时,我再次向易琦问到:“什么是地母?” “地母就是我们心中的神,就是所有生命存在的理由。”听完我的话,叶巫师回头说到。不知道是不是由于个人性格的原因,他的声音总是阴沉着的。 易琦低声对我说:“地母是个神圣的名字,提到她时,要充满虔诚才对。” 搞什么,神神秘秘的。我在心中嘀咕到,跟着他们两个跨过木门。 第七十三章 冥界 原本我以为,出了木门就到了刚刚那个纸人店。 在踏出木门的那刻,我知道自己错了。在木门的那边,居然是另个不大的房间。 房间里布置的很简单,也很古朴。几张木质家具而已,在房间尽头,还有个帷幔,帷幔后不知道有什么。 叶巫师停下脚步,站在了门口处。我就站在他身边,没有继续上前。 易琦走上前去,颤抖着拉开帷幔。 帷幔被掀开之后,露出张洁净的木床,床上躺着个病人。 第132页 我仔细的看去,床上躺着的病人打扮素雅,看起来无比古典,除了易琦的女朋友更无他人。 可是在易琦给我的邮件里,明明说到他快要结婚了啊?现在到底是什么情况,我心里充满了疑惑。 “她找到我的时候,已经快不行了。我为她续上心蛊时,她命悬一线。虽然没完全死去,但魂魄飘散,再也醒不过来了。”叶巫师阴沉的声音里,带有丝感慨。 “也就是说,她是个植物人了?”我试探着问到。 叶巫师嘴角微微勾起,阴笑到:“用你们的话来讲,的确如此。” 我倒出心中的困惑:“可是,我又能帮上什么忙呢?居然值得你们花这么大力气让我过来。”现在我有些明白了,易琦发给我那封信的目的,就是为了让我来到南疆治好他女朋友。 可我到现在还不明白的是,我该怎么去帮易琦。 叶巫师扭头打量着我说:“到时候自然会明白的。记住,按照我说的做就行。” “如果我不答应嘞。”我冷冷的说。在我做人的原则中,最不喜欢的就是别人来威胁我。 易琦回过头来看着我,他的眼里泛出泪花说:“明哥,你一定要帮助我。否则我真的活不下去了。”我看见他手里拿着个透明玻璃瓶,正向晴嘴里倒去。瓶子里贮藏着红色的液体,想来是祭祀仪式上获得的鲜血。 我默然无言,半晌开口问到:“我该怎么做,才能帮助到你?”不管易琦的做法如何,但他的出发点是为了救人无疑。如果可以的话,我还是愿意尽自己所能去帮助他的。 “我会告诉你该怎么做的。”叶巫师走到木床前,掏出个瓶子餵到晴口中。 做完这些,叶巫师招呼我过去,将瓶子递给我说:“把剩余的血液喝下去。” 我接过瓶子,闻了闻瓶子,里面有种血腥的味道。皱了皱眉,我将血液灌进口中。 出乎我意料的是,血液的味道并没有想像中那么不堪入口,反倒有种甘甜的滋味。我只感觉魂魄壮实起来,还觉得与周围空间有种神秘的联繫。 “马上我要将你送入冥界,在那里,通过地母灵血的牵连,很快你就能找到晴。”叶巫师掏出些做法工具说:“而你的任务,就是把她带回来。” “为什么非得要我去?”在叶巫师做法前,我还是忍不住问到。 叶巫师盯着我说:“因为你是我所见唯一突破轮回所限的人,因为你本身就是能打破命运的人。” “不然,你怎么可能不经过修炼,就能掌握灵魂出窍的奥秘?”叶巫师继续说到。他每说一句,语气就加重一分。 我有种大汗淋漓的感觉,似乎身上所有的秘密,都被他窥破似的。 若不是叶巫师的话,我从来不知道自己身上居然有这么多秘密。事实上,很久以前我就有这种怀疑,只是一直不敢确定而已。 “叶巫师,你能说的再清晰些吗?”我声音颤抖的说,带着无比的渴望。 叶巫师没有正面回答我,而是似是而非的说:“这种事情你迟早会弄清楚,现在最要紧的还是救出晴。”他诱惑着说到:“当你完成这个任务后,我就会为你讲述清楚。” 说完,叶巫师在地上整齐地摊铺着张白纸,又拿起个样式古怪的毛笔。 将毛笔尖伸进打开的瓶子中,沾染些朱红的血液后,叶巫师开始细心的在墙壁上刻画起来。刻画在墙壁上的血液,就像是沾上去似的,纹丝不动。 一笔一划,我亲眼见证了血纹由少到多,最后连成诡异的图案。幸亏叶巫师平日里私藏的地母灵血不少,换了好几个瓶子后,才完成这么艰巨的任务。 当最后一笔刻画完成之后,神秘的图案红光大盛,似乎传出无数鬼魂的哀嚎。 “你进去吧,去带回晴。记住,不要脱下你的黑色袍子。”叶巫师像是耗费了极大精力,有些虚弱的对我说到。 我走上前去,试着将身子探入其中。 可没等我反应过来,图案之中就有种巨大的力量,将我拉入其中。 眼前阵阵眩晕之后,我出现在个陌生的空间之中。 在这空荡荡的地方,漂浮着许多白色的亡魂。他们的样子和现在的我没什么不同,只是很多亡魂痴痴呆呆的,没有任何的神采。 我的黑色袍子似乎有隔绝的作用,无数飘过我身边的亡魂,居然没有发现我的存在。 在这无边无际的空间里,我漫无目的漂浮着。叶巫师说我很快就会见到晴,可是我漂浮了这么久,还是没有找到她的鬼影。 我快要放弃的时候,眼前出现道熟悉的身影。 说实话,我没见过易琦女朋友,也就是晴几次。可是凭藉着我的记忆力,硬是将她认了出来。 向她飘去的时候,我身上那种联繫的感觉越来越强烈。 不会错了,就是这种地母灵血的感觉,才让我最终确定晴的身份。 “晴,原来你在这里啊,害的我找了你很久。”我边漂浮着边说。 在我离晴不足三尺的时候,忽然被她伸手抓住。她的手变的细长,死死将我缠绕住,就要向口中投去。 灵魂是种很奇妙的东西,它可大可小。说到底,终究是种能量而已。 第133页 “我是明哥啊,是来救你的。”我死命挣扎着,想要逃脱晴的手掌。可晴眼中闪现着猛兽般嗜血的光芒,完全听不进我的话。 我不能确定晴目前的状态,只能大声喊着:“我是易琦派来救你的啊,快放开我。” 听到“易琦”这两个字眼,晴的眼里出现迷茫的神色。 我看着有效果,接着喊到:“易琦说他爱你,让你回到他身边。” 晴呆愣在原地,手中的力量稍稍小了些。 我悄悄挣脱开来,只是口中继续说着,每句话都提到易琦的名字。 最后,我成功逃脱,迅速的闪到旁边。 片刻之后,晴又扑了上来。我以为她又要生食我,却没想到她猛地拉住我的手臂。 “明哥,易琦他,他现在怎么样了?”晴急切的问到,眼里恢复了清明。 我不动声色的甩开晴的手说:“易琦他的状态还可以,倒是你,这是什么情况,这么嗜血?” “这都是被环境所逼迫的。”晴低着头,头发披散着说到。 晴抬起头看着血色的天空,乌丝遮住了她大半古典的面容。幽幽的声音从她口中发出:“明哥,你看这天空多美。可是你能想像到美丽背后的残酷吗?要么我被其他的鬼魂吞併,要么我就得去吞併其他鬼魂。” “这里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地方?”我向晴问到。 晴摇摇头说:“我也不知道,与其称呼这里为鬼界,倒不如说这里是魂界。因为漂浮在这里,要么是些死生未定的游魂,要么是没有去处的孤魂野鬼。” “可是,那老头说这里是地界。”我对晴说到。 晴微微笑了笑说:“叫什么还不是一样,只不过是换个名字而已。” “我们现在该怎么回去?”我挠头说到。叶巫师只是让我进去,却没有告诉我该怎么逃离这个空间。 晴也是副不知道的样子,她想了片刻说:“你是从哪里进来的?” 我回忆了下,带着晴来到我进入的地方。可那里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 忽然感到种神秘的呼唤,就像来自另个世界。这种呼唤,被身穿黑袍子的我所感知。至于晴,则是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这么说来,这身黑袍子有着神奇的作用。 闭眼聚精会神感知下去,在不远的空地上,居然有道红色符咒形成的传送门。猜得没错的话,那里就是出口。 我有些明白易琦先前说的那句话了,他说穿黑袍子的有可能是灵魂,而穿上这件黑袍子的灵魂,就能找到穿越阴阳界的入口。 “晴,跟紧我,我们要回人间界了。”我沉声对晴说,同时专注的寻找传送门的位置。 “找到了。”我高兴的回头说到,却忽然发现晴的脸就在我眼前。她的脸扭曲着,不过眨眼间又恢复到正常。 晴淡定的说:“那好,明哥,我们走吧。” 我摇摇头,以为刚才所见是个幻觉。接着,我和晴同时跨入传送门之中。 附近的几个灵魂发现了异常,朝这边飘来。可他们在原地找了很久,也没有发现有什么特殊的地方。 谁都没注意的是有道淡淡的虚影,也随着我们消失在传送门之中。 “终于回来了。”我听见叶巫师的声音。 “不好,怎么会有四个灵魂。”这是我听到叶巫师说的第二句话。 第七十四章 青丝咒 眼前又是阵阵眩晕,我再次出现那间布置简朴的房间里。 叶巫师和易琦早就等在了旁边。等我出来后,叶巫师掏出张白纸贴在神秘图案上,图案上的鲜血被渐渐吸收,最终什么痕迹都没有留下。 做完这些后,叶巫师转头向我站的方向看过来。他的眼神很犀利,似乎想看出些什么。 “怎么啦?有什么问题吗。”我不明所以的问到。至于晴,在出来的那刻起,就已经回到了本体之中。 叶巫师摇摇头说:“奇怪,明明感觉到还有两个灵魂的存在啊,怎么现在却感觉不到了。” “你在冥界的时候,有没有遇到其他的魂魄?或者说,将其他的魂魄引回现实之中。”叶巫师盯着我问到。 说实话,我并不喜欢叶巫师的性格,尤其是他那双眼睛,就像能看透任何东西似的。被盯上的话,感觉特别不舒服。 但现在不是纠结这些问题的时候,如果叶巫师感觉没错的话,那么麻烦就大了。 阳阳相隔,这可不是句空话。忘了在书中看到过,打乱阳阳秩序的人,最终都不得善终。 那本书还引用了诸葛孔明的例子。书中说过,孔明虽然才智过人,但执迷于逆天指示,妄动鬼神,最终晚年半身不遂,人死灯灭。 当然,这些说法只是后人胡乱猜测而已。但若是真的干扰了正常的秩序,下场必定不会好到那里去。 也就是说,现在最重要的事情,就是确认到底有没有其他的鬼魂跟着我出来。晴的灵魂不算,因为她和我一样,都是未离开人世的生魂。 我仔细的回忆着,却还是想不起来有其他灵魂跟着我出来。 “其他鬼魂不会发现那个传送门吧?”我实在想不出什么异常,只得向叶巫师问到。 第134页 叶巫师摇头说:“不会,我们祖传的传送门上有限制,即使是生魂,也要披着通灵的黑袍子,才能通过。” “最主要的是,我居然不能发现这两个亡魂的踪迹。”叶巫师阴鹜的眼睛四处扫到,阴沉的说:“这只能说明两种情况,要么他们的灵力比我还高;要么他们根本就不是灵魂。” “那他们是什么?”我疑惑的问到。我虽是模模糊糊的理解些灵魂的奥秘,却没有接受过系统的学习,所以很多事情还是茫然的。 “诅咒。”叶巫师的声音里带有丝寒气:“只有用生命种下的诅咒,用生命的代价,化为最刻毒的咒语,才能形成和灵魂差不多的影子。” “它们虽然看起来和灵魂差不多,却有着完全不同的本质。很多时候,我们会错把它们当成灵魂,但它们却不会像灵魂那样往生,而是时时刻刻跟着被诅咒的人,直至达到诅咒的目标为止。”叶巫师一口气说完这些之后,不由的喘了口气,似乎揭露了什么重大的秘密似得。 这时候,躺在病床上的晴“嗯呢”的轻声呻吟了下,悠悠的甦醒过来。 “你感觉怎么样?”叶巫师快步走到晴面前说。那模样,简直比易琦还关心情的安危。 晴苍白的脸上出现两抹异常的潮红,不过转瞬又恢复到正常。“我很好,麻烦叶巫师了。”她轻声向叶巫师道谢到。 叶巫师的声音罕见的带着丝温柔,他对晴说到:“孩子,这段时间你真是受苦了。多休息段时间吧,至于冥界所遇到的那些事,还是尽量忘记吧。” “无所谓了,反正很久以来,我就经常会梦到那些场景。”晴抬头看向空中,自嘲的说到:“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呢。” “叶巫师,明哥,今天真是麻烦你们了。你们回去休息吧,晴交给我照顾就好。”易琦拉着晴的手,侧头向我们说到。 看着半蹲在病床前的易琦,我在心中感嘆了下。没有多说什么,独自退出了房间。 叶巫师掏出几瓶地母灵血交给易琦,又嘱咐了几句,也退出了房间。 我和叶巫师走在回廊里,叶巫师在前面带路。 事实上,我完全辨别不出回去的路该怎么走。古家镇的路线,堪比迷宫,不小心就会迷路。 “你肯定很好奇我为什么要帮晴吧?”叶巫师忽然停住了脚步,转身对我说到。 我呆在了原地,不知道叶巫师为什么忽然提到这个。虽然在我心里,确实有着这个疑惑。 “年轻人,离天亮还有段时间。就趁现在,听听我这个老头讲个青丝咒的故事吧。”叶巫师走到回廊边,看着满天繁星说到。 远离城市的古家镇,星空要比m城美丽太多。我已经忘了自己多久没有向这么静静地看着星空了,夜的记忆,似乎都被闪烁的霓虹灯占据了。 寂静的夜里,叶巫师的声音也平静了许多。他静静地讲,我静静地听着。 “在我以前,镇子里的巫师,都是由女性来担任。世世代代都是如此,直到上代巫师的离去,这个规矩才有所改变。 那时候,我还是个小学徒,也就是巫师的助手,历代都是这样,由女性来担任巫师的职务,再挑选有灵根的男性做助手。 晴的母亲,就是上代的巫师。而巫师这个职位,是世代相传的。她们的任务,就是与地母沟通,从而来帮助镇子里的人除灾避难,还有替亡者开启往生的道路。” 我虽然知道打断别人的话很不礼貌,但还是忍不住问到:“晴的母亲是巫师?亡者往生?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年轻人就是心急,你听我慢慢讲来。”叶巫师感慨了句,接着说到:“你没注意到吗,我们古家镇坐落在阳阳地界上。 所谓阳阳地界,就是能够穿越两界的地方。而这样的地方,是破坏平衡的存在。所以在上古时候,这里就被圣明给封锁了。 这就导致了,古家镇生者不能降生,死者不能往生。凡事必有生机,为了打破这个僵局,出现了我们巫师。 巫师的任务,就是沟通镇守这里的地母,求得灵魂轮回的机会。 言归正传,我们还是说说这青丝咒的故事吧,这是个与晴母亲相关的故事,因为下咒的人就是她。 平心而论,晴的母亲是个歹毒的人,当然也很漂亮。 我做学徒的时候,曾听人说过,上任助手是被巫师害死的。所以,刚开始的时候,我还非常害怕。 没想到的是,见到她的时候,我就被她的美貌所迷惑了。她也没传闻中那般,反而对我很亲切。 可这只是假象而已,不久后我就能感受到她的喜怒无常。她会经常打骂我,还会拿我做施法对象。 但凡巫师,都会有些祖传的法术。这些法术,被她毫无保留的施放在我身上。我被折磨到死去活来,不过正是那段时间里,我偷学会了很多法术。 她是个法术上的天才,什么样的法术都能做到炉火纯青。正是由于这点,我才多次险险的与死神擦肩而过。 施法完后,她会亲切的安慰我。当我稍稍感动时,她又开始威胁我。她说如果我敢离开的话,就会让我生不如死。 我在阴暗的地牢见过上任助手,只是他已经是副人不人鬼不鬼的模样,身上被种下了无数蛊咒。上任助手的样子,成为我年轻时的恶梦。 第135页 她让我畏惧,也让我迷恋。我不敢承认的是,自己竟然无可救药的爱上了她。 这没什么大不了,在古家镇,很多巫师最后都是与男助手完婚。所以,我认为自己的想法是理所当然的,虽然她比我大好几岁。 可有天她离开了古家镇,悄无声息的离开了。这是很不正常的现象,让我有些措手不及。 古家镇是个死局,想进来难,想出去更难。虽然现在与外界多了些接触,但大多数时候还是按照镇子的规矩办。 由于没指定继承人,她走后就由我代理巫师的职务。于是,我学习到更多法术。 在漫长的等待后,在某天的黄昏,她回来了。她脸色阴沉,怀中抱着个小婴儿。 镇子里留言四起,但没人敢说什么,因为畏惧她的灵力。 她把婴儿扔给我照顾,自己躲到地下室不知道研究些什么。 我有些难过,但还是用心照顾婴儿,小心翼翼的看她的脸色行事。 有天我趁着偶尔她开心的时候问到,婴儿该叫什么名字。 她目光深沉看了我眼后说,让我随便起。 我看着蓝天说,就叫做晴吧。其实,我是希望她的心情也能是晴空万里的。虽然,我早就猜出发生了什么事情。 综合种种迹象表明,无非就是她遇上了负心汉。生下了孩子却没人照顾,只得返回古家镇。 我想告诉她的是,我不在乎这些,只是想和她终老。 这些话还没来得及说出口,她忽然疯了。她说,她终于掌握了青丝咒。 青丝咒是种禁咒,传闻是由地母发明,专门处罚不忠之人。它十分歹毒,需要以被诅咒者至亲的心血为引子。 我没想到的是,她居然用晴的心脏为引子,使晴的父亲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 等我发现这些的时候,事情已经无可挽救了。她彻底疯了,最后被我亲手放逐到冥界。可能,这也是她自己的愿望。 离开前,她曾传授给我种心蛊的方法,才使晴的生命得以延续。不过,心蛊也有它致命的弱点,就是不能动情。 这些,大概是她对女儿的要求吧,她不希望晴也遇上个负心汉。 在她走后,我将晴送到大城市家庭抚养。有次晴的病情发作,我过去给晴续上了心蛊,而晴还以为我是被她养父母请去的。 后来的故事,就属于你们这些年轻人了。” 叶巫师讲完最后一句话,很疲惫的样子,拖着步子走到了回廊尽头。 看着他孤单的背影,我突然感觉到自己的幸运。毕竟,我还有所爱的人。 东方泛起鱼肚白,灵魂状态的我,也该回到本体了。 第七十五章 纸人 当第一道曙光照进回廊的时候,灵魂状态的我迅速消失在原地,什么都没有留下来。 再次醒来的时候,我还躺在那张木床上,刚刚经历的所有事情,恍若大梦一场。 确定易琦就在古家镇后,我的心情好了许多。毕竟,现在可以肯定的是,自己这趟出行不是毫无结果的。 稍作洗漱后,我走出了房间,遇上早起的媛媛。 “媛媛,起来这么早啊。”我微笑着向媛媛打招呼到,又问到:“两个小傢伙呢?” 由于习惯的原因,仔仔平常都是跟着两个小姑娘厮混。我诱惑了很多次无果后,只能郁闷的放任他了。 媛媛笑着说:“他们俩啊,昨天玩累了,现在还在休息呢。” 仔仔作为灵体的时候,倒不用休息。可有了实体之后,就会慢慢适应人类社会的生活。平日里,都是由两个小姑娘来照顾他的起居。对于这点,我还是比较感激她俩的。 “对了,明哥,你昨天夜里有没有感受到什么特殊的气息?”媛媛忽然问到。 我打了个呵欠说:“没有啊,怎么了?”不知道怎么回事,灵魂出窍后就会感觉比较累,这大概属于后遗症吧。 “我也不知道,只是昨天夜里睡觉时,忽然觉得有灵体经过。”媛媛皱了皱眉头,不过旋即又舒展面容说:“可能是最近段时间经历的事情有点多吧,总是爱疑神疑鬼的。” 我装作什么都不知道,打趣说到:“呵呵,说不定是你的修行有所突破呢,所以才能感觉到以前感觉不到的东西。”其实,我心里明白,媛媛所说的,应该是叶巫师派来找我的白纸人。 叶巫师的巫术很奇特,它既不属于道家的符咒之术,又不像传统的蛊术。或许真的如他所说,这是古家镇先民所创的巫术吧。 只是,媛媛的感觉实在是灵敏,这么细微的变化居然都能感受出来。若单论对异常事物的感知而言,婷婷也未必能赶的上媛媛。 我在心中感嘆,很多看不出什么特殊的人物,偏偏有自己的特长。媛媛的情况,就属于此类。 媛媛面带微笑的说:“若真是这样,那我开心还来不及呢。” 想到昨天夜晚的事情,我急于去确认叶巫师等人是否真实存在。所以同媛媛聊了几句后,我就藉故离开了。 凭着昨夜的印象,我寻到了那家纸人店。刚刚准备推门而入的时候,有人叫住了我。 “明哥是吧,好几天没见呢,你的病好没有?”那人向我问到,接着他又拍了拍脑门说:“看我说什么呢,明哥的样子肯定是恢复健康了啊。” 第136页 我回头看去,却发觉自己不认识他。仔细回想,才记起来,他是那天和我们同道逃离死亡列车的鸭舌帽年轻人。如果没记错的话,他叫做霍林才对。 “霍林啊,我还没来得及感谢你嘞。我听媛媛她们说过,生病的时候多谢你背着我。”我亲切的回答他到。这种亲切,只是出于职业的习惯性。 每种职业都有自己的要求,作为个开酒吧的男人,我平日里少不了与人打交道。时常挂着亲切的笑容,能给人以好感。伸手不打笑脸人,就是这个道理。只是这笑容里面有几分真心,就令当别论了。 霍林也笑着说:“还以为贵人多忘事呢,这么看来,明哥的记忆力还不错嘛。” 虽然来古家镇没几天,但霍林却像变了许多似的。他标志性的鸭舌帽也不带了,说话也比前几日成熟很多。最重要的是,他整个人的气质似乎大变。 我说不清那种感觉,只是觉得霍林浑身上下有种不对劲。他所表现出来的言行,完全不符合列车上的那种性格。 “明哥这是要去那里呢?怎么,要进这家纸人店么。”霍林笑着问我到。他的笑容给我种不舒服的感觉,不过却没办法说出口。因为,这毕竟只是种感觉而已。 我应付着说到:“没事,只是随意逛逛。”说出的话连我自己都不相信,谁没事去纸人店闲逛呢。 霍林脸上还是挂着那副笑容,他没有再问什么。 “没什么事情的话,我就先进去了。以后走的时候,我们再联繫吧。”我打着马虎眼,推门向店内走去。 霍林也跟了上来,他和我并排走着说:“这么巧啊,我正好有个朋友,也在这家纸人店呢。我们同道去会会他,如何?” 霍林说的这些话,让我嗅到了阴谋的味道。而且,这种话,明显不是他这种年龄说出来的。 但我也不好多说什么,只能稍稍离霍林远些。 霍林似乎没有注意到这些,自顾着同我前行。 纸人店的门没关,所以我们很容易就进入其中。 可叶巫师并没有在这里,店主是另个老头。 看见我们进来,店主赶紧迎上来说:“两位来小店是要订购些什么样的纸人,不是我自夸,本店纸人栩栩如生,还能够通灵。那可是万金难买的呢,你买回去烧给故人,抵得上十年香火。” 我刚准备说些什么,却被霍林打断到:“通灵吗?那我可真要好好看看了。” 店主指着店里面的纸人,赔笑着说:“贵客说笑了,你过来看看,这些纸人可都是被大巫师开过光的呢。如果你用它们来祭奠故人,保证物有所值。” 霍林走过去,用手触摸着那些纸人,嘴角流露出丝不易觉察的邪笑。 我也跟着看过去,只见那些纸人扎的有模有样,还抹上了红白妆,看起来倒是生动。如果放到光线不强的夜里,很容易就会被误认为真人。 想到昨夜的那个白纸人,我还是有些相信店主的话。他说的没错,这些纸人中,的确有通灵的存在。 只是,看着看着我的眉头就不自觉的皱了起来。 因为我忽然发现,凡是霍林触摸过的纸人,脸上都带有丝诡异的笑容。而且,那些纸人的眼里发出绿油油的光芒,似乎要活了过来。 而其他的那些纸人,由于化妆的原因,看起来还是原来那般呆板。 “你在做什么,还不快住手。”店主朝着霍林说到,语气里带着丝怒气。 霍林回过头来,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说:“怎么啦,我只是想看看这些通灵的纸人而已啊。”他在“通灵”两个字上咬的特别重,就像是在嘲笑什么。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做什么,你难道不知道,擅自给纸人启灵是有违天道的吗?”店主指着那些面带诡异笑容的纸人,满脸怒气的说到。 霍林大笑到:“这样不好吗?与其做你们的傀儡,拥有自己的意识不是更好吗?” 那些被霍林触摸过的纸人无风自动,尖啸着漂浮在他背后。 门忽然“哐当”声,自己关了起来。 微弱的光射进纸人店,我只能模模糊糊的看着那些漫天飞舞的纸人。阴森森的气息,充斥着每个角落。 霍林步步向店主走去,口中张狂的笑着:“哈哈哈,为什么从这些纸人出世的时候,便被你们当做傀儡。烧给故人?把你们这些人类变成故人岂不是更省事。” 霍林脸上爬满黑丝,两眼透出无比的邪气。他现在的样子,已经让我完全认不出来了。 那些纸人飘舞着,围着店主尖啸。那声音尖利无比,就像用铁勺刮着玻璃般,让人难以入耳。 霍林走到店主面前,他的手轻轻点在店主额头上。店主挣扎着躲闪,却是动弹不得。 “哈哈哈,变成我们的一部分吧。再也不受人控制,这该多好。”霍林虽是笑着说,他的面目却是狰狞的。 “霍林,停手吧。”看着黑纹从店主的额头慢慢往下爬,我开口阻止到。 霍林偏过头邪笑着对我说:“要不是留着你还有用,你早就死过很多次了。”他的手仍然停留在店主额头上,并没有停下来。 那些纸人似乎是收到了什么命令,朝我围了上来。 第137页 “你不是霍林,你到底是什么怪物?”我惊恐的说到。现在我可以肯定了,霍林已经被鬼怪附身了。而附身的时机,很可能就是逃出死亡列车的时候。 “你现在才看出来,可惜已经晚了啊。”霍林腾空伸出只手,朝我抓过来。 霍林的身体已经超越了人类的极限,他的手橡皮似的拉长,瞬间抓住了我的衣领。 我感觉到有股邪气,正侵袭着我的身体。 “还不太晚,这个时刻刚刚好。”木门被推开了,传来叶巫师的声音。 霍林邪笑着说:“你终于来了,等你好久呢。杀了你们这些人,我就可以彻底打破自己的宿命呢。”他说的虽然轻松,但还是全神贯注的盯着叶巫师,一副如临大敌的样子。 “为了对付你,我也准备了很久呢。难道你没发现,这里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吗?”叶巫师笑到,阴鹜的目光盯着霍林。 霍林大笑到:“你少吓唬我,我们还是堂堂正正的对决吧。”但他集中全力的状态,还是出卖了他的内心。 “我从来不说没把握的话。更何况,对付你这种怪物,不需要说什么堂堂正正。”叶巫师语气阴沉的说到。 第七十六章 降头 只见叶巫师掏出张白纸,迅速的在纸上写上符咒。做完这些后,他将白纸转身贴在木门上。 木门似乎是被鲜血浸泡过,不断的渗漏出丝丝鲜血。最后,鲜血勾连成我熟悉的样子。那是传送门,通往冥界的传送门。 只是这次的传送门似乎大了许多,也耗费了叶巫师极大精力。他的手按在纸符上,就不能再抽回。 这一切都发生在极短的时间里,霍林扑过来阻止,但传送门已成。 “回到你该去的地方吧。”念念有词的叶巫师,忽而大喝到。 霍林放弃了木门,脸色狰狞地朝叶巫师扑去,口中恶狠狠地说到:“既然不能阻止通往冥界的传送门开启,那就只有将你杀掉了。” “哈哈哈哈,你马上就要魂归西天了,看你还怎么阻止我。”霍林的手不足叶巫师半尺,他满是得意的笑到。 叶巫师冷哼了声,腾出另只手,咬破手指,凭空花了道血色符咒。 霍林的身子狠狠地撞到血符上,却被弹了回来。不过叶巫师看起来也不好受,他的嘴角有鲜血溢出。 此时传送门已经红光大盛,眼看就要完全开启了。 霍林转身想逃掉,可为时已晚。在叶巫师的咒语声中,他逐渐被吸入传送门中。 “为什么要送我去那里,我不甘心啊。”霍林两手死死撑在传送门上,挣扎着不愿被吸入其中。 叶巫师冷冷说到:“为什么,你自己还不清楚吗?今天,有你存在,古家镇就要生灵涂炭。” 霍林咬牙切齿的看向叶巫师,眼里充满了怨恨。但是到最后,不甘心的他还是被吸入其中。 等霍林完全消失后,叶巫师才收回手,而木门转瞬间就化为了飞灰。 做完这些,叶巫师的力气耗去大半。但他还是掏出张白符,凭剩余的力量将那些通灵的白纸人逐一消灭。 “救......救我”经过店主旁边的时候,店主抬手向叶巫师求救到。 叶巫师凭空招过来个纸人,放到店主旁边,口中默念着咒语。 “对不起,老伙计,你已经无药可救了。”叶巫师轻轻说到。 店主顿时面如死灰,眼里最后的光芒也消失了。而那个纸人,却似乎多了丝生气。 似乎是留恋似的在店主旁边徘徊了阵子后,纸人飘到了房间角落,变成和其他白纸人相同的模样。 叶巫师嘆了口气后,伸手合上店主圆睁着的双眼。他带丝悲伤的说到:“老伙计,下次祭祀仪式上,我肯定让你往生。” “烧掉纸人就可以让他往生吗?”想到昨夜的场景,我疑惑的问到。 叶巫师目光深沉的看了我眼说:“没错,看来你知道的不少。”随即他又感慨似的说:“只有得到地母的许可,它们才能突破此地的封印,安全的到达冥界,接受命运的轮回。” “可你不是能直接开启封印吗?”我追问到。 叶巫师冷笑着,阴沉的说到:“我直接开启的封印,那里是孤魂野鬼停留之地,根本算不得真正的冥界。”他转而惆怅的说到:“有天我死了,也不知道谁来送我去往生。” 说完,叶巫师自顾着收拾起因打斗而变的乱七八糟的屋子。 “那霍林是怎么回事?”我向着正收拾纸人店的叶巫师问到。 叶巫师阴阴的说:“你说的是那个怪物吗,他是个修炼有成的降头。只是有了自己的思想而已。” “怎么可能?”我惊呼到。由于仔仔的缘故,我特意问过小代,降头只能由降头师控制。 很多人只是听说过降头,却不明白降头到底是什么情况,所谓降头,其实是南疆蛊术的变种,分为药降、飞降、鬼降等几大类,其中药降是入门级的,稍作防范即可避免。但飞降和鬼降却不同,它俩都需要专门修炼。 至于具体修炼的方法,小代当时也是语焉不详,可能是他也不了解太多吧。 叶巫师推开门说:“怎么不可能,它是被降头师种下的降头,只是反噬了主人,成为了自己的主人。” 第138页 “而它所说的,打破自己的宿命。很可能是因为它主人给它下的最后一个命令,就是杀死我们这些人。”叶巫师回过头来说。阳光的照射下,此刻的他,显得无比苍老。 我指着店主的尸体问到:“那他怎么办?总不能就放在这里吧。”如果真追究起责任来,我也难逃干系。毕竟,警察可不会相信店主是被妖邪害死的。 回想了下,我这几年经历过的死亡事件确实不少。若不是老邢他们始终相信着我,可能连我自己都没法解释这些诡异的事情。 “我说过,古家镇有古家镇的规矩。放心吧,尸体我自会找人处理。”叶巫师面无表情的说。 我暗自感嘆,在偏远的地方,法律并不一定能够贯彻,反倒不如当地的名俗习惯那般深入人心。 我们俩都没有再说话,气氛显得有些沉闷。 叶巫师收拾好屋子后,坐到张太师椅上说:“我累了,你先回去吧。至于这些事情,就不用你操心了。” 我回应了声,转身出门而去。走到门口时,我忽然想起此行的目的,于是回头问到:“对了,易琦现在怎么样,方便出来见我吗?” 叶巫师头也没抬的说到:“晴目前的状态还不稳定,他俩暂时还不方便出来。” 坐在太师椅上的叶巫师,神情疲惫,再也没有了那种能看透一切的凌厉。此刻的他,就像所有普通的老年人般。 虽然叶巫师的真实年龄并不是特别老,只有五十来岁。但长期与鬼魂打交道的他,已尽显老态。 我没有再问什么,而是出门而去,不再打扰叶巫师。 “时间成熟,自会相见,”临出门时,背后传来叶巫师的声音。 独自笑了笑,我走在了大街上。 感受着这熙熙攘攘的街道,我有种看破所有事物的感觉。这里再安稳又如何,到底还是不属于我。 古家镇有世代流传下来的祖训,还有叶巫师这样的世外高人守护。这里的人们,可能愚昧不通法理,但他们的生活却是无比安稳。从出生到老死,不用经历背井离乡的痛苦,也不用经历浮世的尔虞我诈。只要心平气和,就能娶妻生子,安安稳稳度过此生。 相比古家镇的人们而言,我们这些外来人显然要经历更多。正因为习惯了城市的红灯绿酒,才丢失了当初的那份纯真良善。 忽而,我有种心灰意冷的感觉,只想着尽快返回。或许有仔仔他们的存在,我才能感受到生活的真实。 我正低着头回去的时候,有个声音叫住了我。 “明哥,怎么啦?灰心丧气的,遇上什么事情了。”抬头看去,是婷婷这小丫头。 “哼哼,一看就是搭讪女孩子没成功,被别人当成色狼了。”仔仔吸着大杯豆浆说到。 仔仔就跟在婷婷身边,两个小傢伙手里满满拿的都是零食。 “臭小子,敢刁侃你老爸是吧,看我不弹你个脑瓜蹦。”我走上前去,装作要弹仔仔脑瓜的样子。 仔仔偏头躲开,可他手中的零食可就没那么幸运了,被我光明正大的拿过来。 我吃着拿过来的零食,口中贊到:“恩恩,这小点心味道还不错。”好久没吃零食的我,心情大好的开了戒。 和孩子在一起就是这样,心情莫名其妙的就好了起来。 “嘿嘿,明哥,商量个事情啊。”小姑娘抬头向我说到,带着坏笑说到。 吃别人的嘴短,我无奈的说:“好啊,什么事情,说吧。”这小妮子,自从修行几年后,原来那种幽幽的气质全无,成天打着小算盘,鬼精鬼精的。真不知道,她在山上都学到了什么。 婷婷“嘿嘿”笑着说:“明哥,上次拿的钱花完了,可不可以......再给点零花钱啊。”说完,小姑娘还不忘调皮的朝我眨眨眼睛。 我顿时停下了吃点心的动作,不知道该说什么为好。 “哼,真是又小气又抠门,怪不得没有阿姨喜欢你。”仔仔把头撇到旁边,鼓嘴说到。 婷婷赶紧扯故说:“对啊,对啊,我是替仔仔要的零花钱呢。” 我彻底没了脾气,只能摊手说到:“除去日常使用及路费开销,剩余都是你们的零花钱好不好。”说实话,古家镇的物价倒是不高,带的预算经费还充足。 婷婷和仔仔想看了眼,偷偷比划了个胜利的姿势,这让我败下阵来。 “对了,你们注意到霍林有什么不正常的地方了吗?”想到叶巫师所说的降头,我向两个小傢伙问到。 婷婷吃着零食说:“你说那个鸭舌帽啊,没什么异常啊。” “不对。”仔仔停下吃零食,偏着小脑袋说到:“在火车上的时候,他应该就没逃出来。” “哦?说来看看。”我向仔仔说到,看看我这个宝贝有什么高见。 仔仔抬起手,露出手錶说:“你们还记得他是什么时候逃出来的吗?我到了镇子特意留心过,我的表才是准确的,而婷婷姐姐的表晚了一分钟。也就是说,他根本就不是最后那分钟逃出来的。在他出来时,就已经过了零点。” “也就是说,他被什么东西附体了?”我不确定的问到。 仔仔重重的点头,示意事实便是如此。 第139页 “婷婷,这次差点被你害惨了。”我不由向婷婷说到。如果早知如此,打死我也不会和霍林走到一块啊。 婷婷尴尬的笑笑,做了个鬼脸说:“明哥,怎么了?” 我把刚刚遇到的事情说了遍,两个孩子吃惊不已。 “降头啊?听师父说过呢。”婷婷想了想说:“如果霍林是降头的话,那么应该属于鬼降,而且是反噬主人成功的那种鬼降。幸亏被收拾了,不然还不知道会害死多少人呢。” “事情解决了就好,以后一定要小心陌生人哦。”我关心的向两个小傢伙说到。 只要两个小傢伙没事,其他的事情都好说。这些诡异的事情,就由我们这些大人来承担好了。 第七十七章 疯子 我们在镇子上遇到了个疯子。 原本我以为,在古家镇这样的小镇子里,是不会发生什么奇怪的事情。毕竟,有叶巫师这样的高人在此,料想也不会出现什么异常。 可是我想错了,在古家镇住了没多久之后,我就发现了些奇奇怪怪的人事。这些事情或许没有多么恐怖,但诡异的气息还是无时无刻不拥抱着我,让我常常感到无法呼吸。 这天我出门的时候,碰到了个疯子。这个疯子,我已近见过很多回了。 “先生,请问你见过这个女孩了吗?”疯子递上张发黄的老照片,彬彬有礼的问到。 我接过照片,连看都没有看照片。因为我已经不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了,如果没记错的话,照片上是个靓丽的女孩。说实话,那个女孩很漂亮,有着七十年代的质朴与清纯。 但是每天遇到相同的事情,看到相同的照片。即使是再美丽的事物,也会让人感到厌倦的。更何况,这种事情是被自己碰到。 没错,这几天来,我每天都会碰到这个疯子,被问到相同的问题。 我装作看了眼照片,然后礼貌的还给他。“对不起,我没有见过这个女孩。”我同往日那般回答他。 顺便的,我打量着这个疯子。 干净合体的白色衣衫,丝毫不乱的头型,略有些俊朗的侧脸。从外表上,完全看不出他是个疯子。 可是,镇子里的居民都说他是个疯子。因为他整天拿着张照片,问别人认识不认识照片上的女孩。这个在人们记忆中,不曾存在过的女孩。 “谢谢你了,如果见到这个女孩,一定要告诉我啊。”疯子稍稍有些失望,但还不忘礼貌的向我道谢。 说完这些之后,疯子转身离去。 多好的一个青年啊,可惜神精有问题。看着疯子的背影,我感嘆到。 疯子倒不是经常发疯,除了问别人奇怪的问题之外,他还是很正常的,甚至生活的比其他人都有品味。 在古家镇里,有个小小的乐器店。这家乐器店已经有些年头了,属于祖传的基业。而这家乐器店的主人,就是疯子。 我曾特意向叶巫师打听过这个疯子的来历,叶巫师说,疯子本是个学乐器的年轻人,甚至很有才华。疯子开乐器店的老爹见儿子这么有才华,就把儿子送到了省城学音乐。 学业有成的疯子返回到古家镇,成为镇子里明星似的人物。那时候他还没有疯,他说他会继续出去,将自己的音乐传播到世界的每个角落。 世界有多大,古家镇的居民不知道。他们祖祖辈辈生活在这个平静的小镇子里,已经忘记了外面的蓝天。或者说,外面的世界遗忘了他们的存在。 总之,满腹才华的疯子,成为了满镇少女的梦中情人。他的音乐,不知道温暖了多少女性的梦。 可就是这么个有才华的年轻人,却在某个冬天的清晨天醒来之后,变的疯疯癫癫了。他手里拿着张女孩的照片,不断的询问者其他人,有没有见过照片上这个女孩。 可在所有镇子上居民的印象中,都不曾记得有过这么个女孩。于是有人猜测,疯子是被情所困,无法开脱,最后沉迷于自己的臆想。 为此疯子的父亲还特意赶到他学习音乐的地方,可导师也说没见过这个女孩。 在疯子的口中,还是坚持自己看到过这个女孩。疯子的头脑是清醒的,只是他的思维却是混乱的。因为,他见到了其他人不曾见到过的人事。 后来,疯子的老爹为此事忧愁至死。再后来,那些视他为梦中情人的少女们,也都先后嫁人了。只留下疯子孤独的守护在那家乐器店,等待着那个永远不可能见到的女孩。 我曾问过叶巫师,那个女孩是否真的存在,或者说她是个鬼也可以。 叶巫师苦笑着说,当时疯子的家人也曾这么问过他。可叶巫师仔仔细细的检查过,并没有什么异常的事情,也没有什么灵力的波动。 疯子的事情不了了之,最后成为镇子里茶饭之后闲谈的谈资。 想到这儿,我忽然有种想要了解疯子的冲动。我想要了解疯子历经了什么事情,他身上有着什么样的故事。 “能问问你,关于这个女孩的故事吗?”我喊住正要离开的疯子,微笑着说到。 疯子回头笑着说到:“可以啊,很久没有人愿意听我的故事了呢。” 和煦的阳光照下来,将疯子消瘦的脸庞衬托的更加清秀。只是他眸子里流露出来的那抹化不开的忧伤,却让人感到莫名的惋惜与心疼。 第140页 我和疯子就坐在街角的青石板台阶上,看着天空上飘过的白云,静静地聊着。 “你不需要问我故事的开始与结局,也不要问我她去了那里。我只想安静的回忆着这些美好的事情,就像静静地翻着那些老旧照片,仔细品味那些流逝过的鎏金岁月。”疯子轻轻的说着,他的每句话,都美丽的像诗句。 我的心跟着他的诗句,渐渐沉浸到他的故事之中。也不管,这些事情到底是真是假。 “如同所有故事的开头般,那是个发生在冬天的故事。 那天夜里,我静静地坐在书房里,看着雪花在窗外飘过。宁静的镇子里没有任何声响,天地似乎都是静悄悄的。 这样的气氛,刺激了我创作音乐的灵感。于是,拿起手边的笛子,我在半清醒的情况下开始了即兴演奏。 我喜欢这样的即兴演奏,似乎剎那间,就可以释放所有的情绪。而在所学的乐器中,我最喜欢的就是长笛,特别是用历尽风霜雨雪之后的老竹制成的紫竹长笛。那六个笛孔,似乎能吹尽这世间的悲欢离合。 手指在紫竹长笛上的笛孔上翻动,音符在空中飞舞。那刻,我忘记了自己身在何地,只感觉自己已经完全与音乐合为一体。 在那刻,我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达到了音乐道路上的巅峰。那种极端纯粹的音乐,甚至可以穿越时空的限制,让我踏上未知的旅途。 在我醒来的时候,自己还是在书房中,只是周围的景物却有些不同。 “刚刚那个曲子是你吹的吗,真好听呢。”有个女孩敲窗问到,窗外的阳光照在她的背后,她美丽的像个天使,将我的心紧紧牵住。 轻轻的推开窗,仔细的看着她。我的目光离不开她美丽的脸庞,只是口中却礼貌的说到:“是的,请问姑娘是什么人,怎么从来没见过你呢。” “你出来啊,出来我就告诉你。”女孩调皮的说到,那可爱的模样,让我此生难忘。 轻轻笑了笑,我翻窗而出,落地站到她身旁。 或许是我翻窗的动作逗她开心了,她抿着嘴偷笑。 “有什么好笑么?”我茫然的抓着后脑勺说。 女孩轻笑着说:“你还真是我遇到最有趣的人。不过呢,我现在要去工作了。” 说完之后,女孩调皮的走开了。留下我独自一人,走在熟悉又陌生的街道上。 这条不知道走过多少次的古家镇街道,居然与我平日所见的完全不同。 还有街道上的人,他们穿着上个年代的衣服,与我所穿的衣服格式完全不同,而是以青灰蓝为主。 通过他们的脸庞,我模糊的辨认出,他们正是我的街坊邻居们。只是他们的样子都很年轻,与今日不尽相同。 “李婶,你好。”我礼貌的朝着邻居家的李婶打招呼到,这时候的李婶,看起来也就三十多岁,与平日的老妇人形象完全不同。 很奇怪的是,李婶似乎是没看见我似的,笑着从我身边经过。 我又同其他几个熟悉的街坊打招呼之后,可是大家似乎都看不见我,除了那个女孩。 虽然如此,但我还是感觉很新鲜,四处走动到。 我看见满街的墙壁上,贴的都是“毛主席万岁”“打到一切牛鬼蛇神,割掉资本主义尾巴”等字眼,浓厚的革命气息扑面而来。 我不知道自己到底在什么时代,只觉得此时的古家镇,与我平时所见到的古家镇大有不同。 在街道尽头的纺织厂里,我看见了心爱的女孩。她同其他女孩般穿着女工的衣服,只是那俊俏的模样在我眼里显得那么特别,让我只需一眼,便能在人群中分辨出来。 “等我”,她做着口型对我说。说完,莞尔一笑。 我顿时觉得无比幸福,就这么傻傻的站在门口,直到纺织厂收工。 她拉着我的手,趁着天黑,爬上了屋顶。我们看着夜空上的星星,聊着彼此的心事。 她说,她是只迷失在远方的野花。她常常在想,想自己的故乡,想那安静夜晚的琴声。那琴声就像流水,和我的笛声一样,有着动人心弦的魔力。 她还说,自己也会唱歌弹琴,可是有人不让她尽情的歌唱,只能小声的偷偷唱。 说完后,她调皮的笑了笑,唱了首侬软的江南曲调。那声音,柔柔的在我心中飘荡。 她就这么静静地讲,我就这么静静地听。彼此之间,忘记了时间的流逝,唯有爱意缓缓流动。” “那个时候,我真的愿意忘记了时间,就这么呆到永远。”疯子脸上带着幸福的微笑,沉浸在他的回忆之中。 第七十八章 傻子 我不忍心打断疯子的回忆,就这么静静地听着,听着他讲那些奇幻迷离的故事。 阳光照在疯子的脸庞上,投下淡淡的阴影。他昂起头,微微闭眼,沉醉似的继续讲述到:“ 那天的夜里很静,夜空中布满了星星。星光铺洒了满地,形成了美轮美奂的场景。我在地面上行走的时候,从来没注意到过这么美丽的星空。 只有坐在屋顶上的时候,才能享受这轻轻的晚风,和这静静地星光。 耳边,是她带有江南口音的侬语,侬软的快将我迷醉。即使这只是个梦境,我也愿意长睡不醒。 第141页 “等我一下,我也要送你个礼物。”女孩忽然伏在我耳边柔声说,怕是惊扰了这梦境般的时光。 “恩,我等着你。”我也柔声说着,怕是打破了这宁静的夜。 我们心照不宣的对视,彼此的脸上都带有微笑。 女孩忽然跳下屋顶,像个灵巧的小兽,消失在夜里的镇子之中。 等了很久,她还没有回来。于是,我开始用长笛吹起了曲子,为她一个人所做的歌曲。这首曲子,也是即兴创作的。 宁静的夜里,我的笛声传了很远很远,飘到了镇子外的世界。 不知道什么时候,她静悄悄的来到我身边,也不说话,只是安静的听着。 宁静的夜里,笛声中的我,慢慢消失了,似乎要回到原来的时光。我有这种预感,也有着不愿离开的情绪。 可还是来不及了,哀婉的笛声中,我的身形在慢慢消散,就像光线那般。 女孩伸出手挽留,却于事无补。 女孩拿出张照片,照片上是她的模样。 “一定要记得我啊”。女孩将手里的照片交到我手中,哭着说到。 ” “等我醒来的时候,手里只剩下这张照片。”疯子将照片举过头顶,对着阳光说到。 阳光照射下,照片上的女孩,似乎正甜甜的笑着。 熙熙攘攘的世界,似乎瞬间变的宁静下来。外界的事情都变成幻影,诺大的天地之间,就剩下疯子一个人,孤零零的哭笑着。 没有人能理解疯子,也没人肯理解他。因为他爱的人,只存在于另个时光之中。 良久,疯子收回了照片,仔细的放在白衬衫里。他站起身,礼貌的对我说:“谢谢你,能听我讲完这个故事。在古家镇里,没有人肯听我说的故事,他们还叫我疯子。” “每个人都曾是个疯子,只是有人清醒了,有人还疯着。生命的悲喜,都是由自己走过,你又何必在意他人的眼光。”在礼貌的回应疯子之后,我说了这些连我自己都参悟不透的话。 什么是悟,什么又是不悟呢?万事皆空,到头来,还是被自己心中的锁链牵绊而已。但若是不曾执着过,又那里去谈什么放手。 我最不喜欢那些嘲弄别人感情的人,他们在无情的嘲弄着别人,自己却脆弱到不堪一击。 只是希望,疯子能找到他自己的幸福吧。我在心中默默想到。 “谢谢你啦。”疯子再次向我鞠躬到,他抬起头笑了笑说:“什么是清醒,什么是疯了,谁又能说得清呢。不过我知道的是,我曾爱过一个女孩,她也爱过我。虽然只是短短的一天,但我们的心却互相牵挂了很多年。” 说完这些,疯子转身离去。阳光将他的影子拉长,仿佛整个世界就只有孤零零的影子陪伴着他,直到永远。 在原地呆了很久,我才回头走进屋子,现在的我感觉到莫名的疲惫,就像心中苦苦支撑着的某种信念,突然有所动摇了般。 等待了这么久,只为了个不可能的结局。所做的这一切,到底是值得,还是不值得呢? 没有人回答,人生的道路就是这样,所有的事情都需要自己去慢慢摸索。当爱过、伤过、痛过之后,自然有了自己的答案。 带着这些情绪,我沉沉睡去。这一觉睡的很踏实,就像是要把任何事情全部忘掉那般。 等我醒来的时候,耳边回想着悠扬的笛声。这笛声虽是从很远的地方传来,却像是在耳边轻吟般。 此刻已经是午夜时分,大多数人早已入睡,谁会吹出这种曲子呢?我心中有点茫然。 镇子里的夜,是从日落时分开始的。居住在这里的人们,不习惯熬夜。生活了几天之后,我这个夜猫子也逐渐习惯这种生活节奏。 疯子。心中像是闪过了道白光,让我猛然想起了疯子的存在。 但镇子里的人不是说,疯子已经好久没有演奏过音乐了吗?我还是有些疑惑。 这时候,我想起了疯子说过的那些话。他说,他是在笛声中遇见那个女孩的,也是在笛声中分手的。 这么说来......我的心中只想到了唯一的可能。于是,我赶紧披上衣物,推门而出。 出门之后,稍稍辨认了下方向,我朝乐器店的方向跑去。 夜里的古家镇格外安静,那笛声就这么飘荡在夜空之中,笼罩着小小的古家镇。 今夜的天空,布满了星星,十分明朗。 星光如水,宣洩了满地。 我踩着星光,用最快的步伐朝乐器店方向跑去。 可还是晚了,等我感到的时候,疯子正坐在屋顶上,吹着他那柄紫竹长笛。 漫天的星光,飘进疯子的笛孔,又从笛孔飘出,在空中形成无数跃动的音符。 此刻的疯子,竟是无比的神圣与纯洁。这红尘的所有,似乎再与他无半点关联。 本想说些什么的我,张了张口,却发不出任何声音。有种无形的力量在阻止着我,另我口不能言,只能安静的看着事情的发生。 笛声之中,疯子的身躯渐渐消失。 当曲子吹完的时候,晚风吹起屋顶几片未扫的叶子。在屋顶上,空荡荡的再无一人。 只有那余声,还在耳边环绕,久久不能消失。 “哈哈,他走了。哈哈,她走了。”有个人在傻笑着拍手说。 第142页 “该走的,终究还是要走的。”有个苍老的声音说。 仔细看去,有两个人影藏在黑暗之中。其中一个,就是叶巫师。另一个人,痴痴呆呆的模样。 他俩走出黑暗,走到我身边,同我一起静静地看着屋顶。 我向站在旁边的叶巫师问到:“你是不是早就知道,所有关于疯子的事情。” 叶巫师不置可否的望着疯子消失的地方,皱巴巴的脸上有种感伤的神情。他感嘆的说到:“我知道他的事情,也知道关于那个女孩的事情。可这又有什么用呢,最终还是不能阻止悲剧的发生。” 那个傻子还在拍手说:“哈哈,他走了。哈哈,她走了。” 叶巫师充满同情的看着这个傻子说:“这件事情,还得从三十年前讲起。” 寂静的夜里,傻子也停止了他畸形的动作,只有远处偶尔的几声的犬吠,和着叶巫师沙哑的声音。 “那是三十年前的事情了,那个时代,是个动荡与革命的时代。 有很多青年人进入古家镇中,说什么上山下乡。他们给古家镇带来活力的同时,兼具破坏力。连我这样的身份,平日都不敢随意走动。 有个城里来的姑娘,听说她的父母是艺术家。不过那时候大部分艺术家都属于资本主义毒瘤,那个姑娘也被化为了右派,被安排到纺织厂里做女工。 这是个与众不同的姑娘,她经常会有些奇思妙想。而且,与疯子相同的是。她也很喜欢音乐,甚至到了痴迷的程度。 可那时是不允许有除样板戏之外的音乐存在的,任何与社会主义无关的东西,都要彻底的割除。 就在这种情况下,那个姑娘被抓了起来,当做走资派处理。听说,抓她的缘由是有天,有人听见她在吹笛子。温婉的曲调,违背了积极向上的作风,属于资本主义情怀。 还有人说,看见她从乐器店前经过,拿着支长笛傻笑。于是,她的罪名上多了条“偷盗”。 那姑娘用南方特有的侬软语音争辩着,她说是个神奇的人吹奏的曲子。 可问到那个人在那里时,姑娘却回答不出来。于是,她的话成为了众人的笑话。 最后,那个姑娘还是没有逃脱批斗至死的结局。而她的尸体,就被草草的葬在这山林之中。” “消失了,全都消失了。”傻子笑着说,眼里却留下眼泪。 叶巫师摸着傻子的头说:“傻子就是那个姑娘的哥哥,为保护妹妹而被打成痴傻。文革结束后,我看他可怜,就把他收留在身边。” “为什么所有的人,都咬定了那个姑娘根本不存在呢?”我疑惑的向叶巫师问到。这个问题困扰了我很久,如果有一个人肯相信疯子,他也不会变成后来的样子。 叶巫师抽动嘴角,自嘲的笑到:“在那个不是你批斗我,就是我批斗你的时代,谁没犯下些罪过呢。那些痛苦的回忆,就是他们不愿提起的部分。久而久之,便所有人都忘了那段历史的存在。” 我默然无言,静静地看着屋顶,直到星光渐渐黯然。 疯子有没有再见到他心爱的姑娘,没有人知道。 晚风轻拂,吹动那满山的野草野花。 是否有人曾能听见,那段被遗忘的岁月。 第七十九章 洗发 你是否曾经听说过,这么一个鬼故事? 在洗头的时候,千万不要低着头。而是要学那些西方人般,仰着脸洗头。 想知道其中的原因吗。那么,就请竖起耳朵,听我慢慢道来。 “搞什么啊,这么神秘。”婷婷不满的说到。 我安静的坐在理发椅上,笑了笑,没有讲话。 来古家镇有些时日了,对于这个小小的镇子,我总算搞清楚东南西北了。不至于像刚来时候那般,出个门就会迷路。 镇子里有家不大的理发店,理发店里面的布置也极为简单。 两面大大的梳妆镜,梳妆镜前面摆放着座椅、披罩、剪刀等必备物品。整间屋子里,除了个洗发用的躺椅外,其他的物品相当简单。甚至可以说是,简陋。 就这么家理发店,放到城市里毫不起眼的存在,却荣幸的成为古家镇仅有的理发店。 或许在这个小镇子里,根本没有过多的需求。只要能解决日常所需即可,不需要太多供应。不然,就显得有些奢侈了。 这家理发店让我想起古代人民的生活,他们同现在的古家镇居民般,自给自足的经济链里,没有过多的欲望与追求。 于是,生活在这个平静小镇子里的居民,大多数都会平平静静的走完此生。 而就在前几天,我被两个小傢伙缠的不耐烦了,终于决定来这家理发店剪头发。 两个小傢伙说,我现在长长的头发,看起来像个流氓。仔仔用他那纯真的眼神看着我说,看见长头发的叔叔就觉得像坏蛋。 这让我感到有些无语,别人艺术家,那个不是留着长长的头发。 自己对着镜子照了半晌,最终我还是遵从两个小傢伙的建议,来到了这家小小的理发店。 两个小傢伙八成是呆的无聊了,非得跟我一起过来。 理发店的店主是个年纪不大的小伙子,同时他还兼职理发师及收拾杂物的工作。总之,这家理发店里面所有的工作,全部由这个小伙子承包。 第143页 小伙子人还不错,总是笑眯眯的样子。和气生财,这儿的生意还是不错的。 可今天似乎没什么人来光临,就我一个顾客。 至于仔仔和媛媛,两个小傢伙不算作顾客。 婷婷就不用说了,作为一个小姑娘,她还嫌自己的头发不够长,怎么捨得剪去。事实上,女孩的美丽依据中,头发占有很重要的地位。要不然,为什么那么多美女都喜欢留着长长的头发呢。 仔仔的头发不知道怎么回事,从来没长过,始终就是个斜刘海的形象。我也问过媛媛,她说仔仔属于灵体,头发是随着他的意愿生成。 真不知道这臭小子怎么想的,居然留着个斜刘海。还说我是个流氓,我看他才是个小流氓。 提到媛媛,这姑娘说她最近感到修行上有些突破,叫我们没事不要去打扰她。说到刻苦修行,婷婷和仔仔两个小傢伙,连媛媛的手指头都赶不上。 这两个小傢伙的时间,大部分都浪费在嬉耍打闹上了。专心修行的时间,估计全放在师门那段时间了吧。反正,我是从来没有看到他俩修行过。 这不,剪头的工夫里,他俩都闲不下来,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 淘气的两个小傢伙,在不大的理发店里转来转去,时不时东凑凑西摸摸。 “我说你们俩能不能安静一小会,让理发师叔叔专心给我剪个头发好不好。”我无奈的对两个小傢伙说。 让人郁闷的是,这次他俩的回答倒是惊人的一致:“不能。” “只要安静下来,我就给你们讲个故事。”笑眯眯的理发师忽然说到。 两个小傢伙这才安静下来,乖乖的坐在椅子上。 “你要讲为什么故事啊?”仔仔翘着腿说到。从梳妆镜中可以看到,仔仔的腿翘了很高,真不知道他是和谁学的。 反正这不是我教的,可不能说是家教不好。我在心中偷笑到。 理发师边理发边神秘的说到:“你是否曾经听说过,这么一个鬼故事?在洗头的时候,千万不要低着头。而是要学那些西方人般,仰着脸洗头。想知道其中的原因吗。那么,就请竖起耳朵,听我慢慢道来。” “搞什么啊,这么神秘。”婷婷不满的说到。 我安静的坐在理发椅上,笑了笑,没有讲话。两个小傢伙虽然有点不满,不过总算安静下来。 理发师笑了笑,讲起这个关于洗发的故事。在不大的理发店里,剪子的”咔嚓咔嚓“声配合着理发师故作恐怖的声音,倒真有些诡异的气氛。 “大部分人,都喜欢低着头洗发。 从前我也是这样,可经历了那件事情之后,我就再也不敢低头洗发了。 在几年前,我随着镇子里另个年轻人到城里面去学手艺,他叫做阿非。 阿非是个很聪明的男孩,就是从来不把他的聪明放在学习上。用镇子里面的话讲,他那叫做鬼心眼儿。 我不同,我本来就比较笨,学习自然没出路。于是,很快就休学了。 没想到阿非也休学了,和我同一年休学。 既然不能读书了,老呆在家里也不是个事。于是,我和阿非商量到城里面去学门手艺,回来也好养家餬口。 阿非的脑子比较好使,于是,我便跟着他后面混。 到了城里面,阿非说:“兄弟,不然我们去学理发吧。成本小,钱还来得快。” 我不懂什么叫做成本,更不知道怎么赚钱。既然阿非这么说,那就这么做吧。 我和阿非找了家理发店,或者说叫做发廊更合适。因为好几个月之后,我发现这里的生意里,居然包括那种不正当的服务。 那是家中型发廊,里面男男女女大约有二十来个员工,其中女性的比例相对多些。 刚刚开始的时候,我和阿非就在里面做服务生,就是端茶送水、拖地擦桌子的杂工。 不过阿非很精明,时不时就与真正的理发师套近乎。不久之后,他就学到了不少理发技巧。 恰巧有天来发廊理发的人特别多,而有个理发师有事请假没来。抱着试试的心态,就让阿非上场,做名真正的理发师。 阿非很会讲话,手艺也说得过去。那天,他得到很多顾客的好评,也得到老闆的关注。 从此以后,深得老闆器重的阿非混的是如鱼得水。 在短短时间里,我与他的工资差距被迅速拉大。虽然我们还住在同间出租房里,但我心里酸酸的不是个滋味。 有天我下班回来,看见阿非和个女人衣冠不整的躺在床上。 那个女人我认识,是发廊坐檯的小姐之一,名字叫做小张。至于真实姓名叫什么,我不知道也没兴趣知道。 阿非“嘿嘿”笑着,没有半点不好意思。反倒是那个小张,尴尬的低头不语。 我识趣的走出房间,毕竟,从开始就是我跟着阿非在混。他的私生活怎么样,我无权也无法干预。 在出租房外面走着,无聊的我点了根烟。吸了很长时间,阿非才搂着小张出来。 送走了小张之后,阿非走到我身边。他让我也去找个女人吧,他还说小张很不错。 我不好说什么,只能应和着。 那段日子,阿非和小张经常出入成双。有时他们会去旅馆,有时直接在出租房。 第144页 在我想着自己是不是该离开的时候,小张忽然不见了。阿非阴沉着脸,什么也不说。 不见了就不见了,一个坐檯小姐而已,消失了也不会有人关注。 阿非突然说,要教我剪发的手艺。我自然是求之不得,还特意买了套假发来练习。 可阿非似乎早就准备好了这些,他拿出套假发开始教我。 我学的不慢,只是每次看见阿非手中的剪刀在修剪那套假发时,心里就感到十分奇怪。 这样的日子没过多久,阿非却发神精了。他说,每次在他低头洗发时,就会感到头发上多了些东西。 我不明白阿非在说什么,于是他让我盯着他洗发。他还要求,在午夜的时候看着他洗发。他说,只有这样,我才能看到白天不能看到的东西。 在阿非的奇怪要求下,我看着他熟练的用盆子盛水,开始洗发。 洗着洗着,阿非头上多了些头发。顺着头发的来源看去,我不禁吓个半死。 在天花板上,亡魂状的小张正抬起头,阴阴的看着我。她长长的头发倒垂着,披到阿非的头发上。 阿非问我看见了什么,我张张口却发不出声音。 亡灵状的小张朝我做了个“嘘”的手势,微笑着凭空爬了下来。 她慢慢的爬着,直到爬到阿非的背后。我吓到说不出话,身子不受控制的摔倒在地。 阿非转过头问我怎么了,他的脸恰好贴在了亡灵状的小张脸上。 半夜的出租房里,传出了一声尖叫。 ” 婷婷眨着大眼睛,好奇的问到:“阿非死了吗?” “没有,他被吓疯了。最后警察查询得知,小张被阿非杀死了,尸体就埋在出租房里。”理发师停下手中的活说到。 “而阿非用来练手的那套假发,就是取自死去的小张。”理发师停顿了下,笑着向我问到:“剪完了。先生,你是要低头洗发呢?还是躺在躺椅上洗发呢?” 第八十章 地母节 古家镇是个有趣的镇子,在这里,你能发现消失已久的事物。 这些天里,无聊的我成天带着两个小傢伙瞎逛。我们几乎走遍了古家镇的每个角落,以至于这里的居民都认识我们三人。 可是,我们每次都是在白天闲逛,从来没有在夜晚出去逛过。 夜里的古家镇,有什么不同呢?我现在还不知道。 这天下午,我和两个小傢伙正无聊的走在大街上,忽然发现街坊邻居们都在张罗旗鼓的准备些什么。 很多户人家门前,都摆放着红灯笼等纸糊的物件。每户人家准备的相差无几,只是略有些不同而已。 比喻铁铺前,准备有纸做的金银山;首饰店前,准备有写着“招财进宝”的小旗子。 “婷婷,你有没有发现什么奇怪的地方。”我停下脚步,向小姑娘问到。 婷婷舔着冰糖葫芦说:“没有什么奇怪的地方啊。干嘛问这个。” “算了算了,反正问你也是不知道,还不如不问。”我摆了摆手说。 自从这次南疆之行开始,婷婷的阳阳眼就没发挥什么作用。来到古家镇后,这种现象变的更明显,小姑娘几乎分辨不出灵体与正常人的区别。 “你的说法是正确的,婷婷姐姐现在的确是什么都不知道呢。”满手零食的仔仔插嘴到。小傢伙没有停下吃零食的动作,嘴里含着食物说话。他的脸上,露出一副早知如此的表情。 “吃你的东西吧,也不怕噎着。”婷婷没好气的敲了敲仔仔的头说。 仔仔捂着头,满脸委屈的说:“本来就是嘛。这个地方属于阳阳交接的地界,来到这里后,阳阳经常会倒置,所以阳阳眼根本就没什么作用了。” 听仔仔如此说来,我才明白婷婷的情况是怎么回事。 “那也比你强,哼。”婷婷很不满的说,显然她对仔仔揭人老底的行为很不满。 仔仔不甘示弱的说:“哼,哼也没用,有本事比比啊。” 两个小傢伙又要吵起来了,这让我很是头大。真拿这两个小傢伙没办法,到一块就吵吵,不见对方又心里难受。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宿命冤家,我在心中暗笑。不过脸上还是装作很正经的说到:“你们俩都别吵了,让我问问这到底是什么情况。” 走到一位大婶面前,我礼貌的问到:“李婶,今天是什么节日吗?我看大傢伙都在张罗,你们在张罗什么呢?” 李婶是镇上的一位老街坊,家里开了家不大的餐馆。她属于热心肠那种,我们又经常去她家餐馆吃饭。一来二去,大家便相熟了。 “嗨,你还不知道吧。”李婶停下手中的活说:“也对,谁让你们是从外面世界过来的呢。外面世界的人,和我们就是不一样。” 上了年纪的人就这点不好,喜欢啰啰嗦嗦,讲半天也讲不到正点上。我忍住自己的心情,微笑着听李婶接着讲下去。 李婶感慨了几句,终于提到了事情的缘由。 原来,今天是古家镇的“地母节”。这个节日我从来没听说过,经求证后才知道,只有在古家镇,才有这个节日。 可以说,“地母节”是古家镇的独特节日,属于地方文化。 第145页 “地母节”在每年的十月二十三前后,传说每年这个时候,古家镇的封印就会松动。此时阳阳交接,会发生许多奇怪的事情。为了祈求平安,古家镇才多了条摆纸物件的规矩。 介绍完之后,李婶神秘的说:“你们夜晚出来逛吧,那时候会有很多意想不到的事情呢。” “死婆子,瞎说什么呢,夜晚是能随便外出的吗。”李婶的老公从屋子里走出来,瞪了眼李婶后,向我们赔笑到:“别听她乱嚼舌根,夜晚如果几位没其他的事情,还是不要外出为好。” “为什么不能出去啊。我想出去就出去,别人管的着吗。”气还没消掉的婷婷立即反驳到。 “小孩子不懂事,请你见谅。”我将婷婷拉到身后,接着问到:“不过,为什么夜晚不能外出呢?” 李婶老公抓了抓下巴上的山羊鬍说到:“这个嘛,你想必也知道,我们古家镇属于阴阳交接地界,时运飘忽不定。特别是这几天夜里,阴门大开,夜晚出去的话,机遇与厄运都说不定。” 我“哦?”了声,不懂李婶老公这高深莫测的理论。 可李婶老公却不说下去了,一副天机不可泄露的样子,让人郁闷的很。 “好了,死老头,还不进去干活。”李婶走过来揪着她老公的耳朵骂到:“看了两本古书就了不起啊,还敢骂我,反了你。” 李婶老公很没骨气的喊着“疼疼”,乖乖的走进屋子,毫无刚刚那副世外高人的模样。 两个小傢伙忍不住笑了起来,我也不禁偷笑。只有古家镇这么有趣的镇子,才会有这么对活宝夫妻。 我领着两个小傢伙,笑着离开了李婶门前,回到了租住的房子里。 没想到,我租住的房子前,也摆放了些纸物件。三个人影,正说笑着忙活摆放这些纸物件。 定睛看去,除了媛媛之外,易琦和晴也在。 易琦看见我回来,走过来给了我个熊抱说:“明哥啊,想死我了。” “你这臭小子,上次见面之后躲到那里去了啊,害的我找这么久。真是有了女友忘了朋友。”我同他拥抱之后说。好些天不见,这小子红光满面,手劲还大了不少。 “你小子,红光满面的,最近是不是过得很开心啊?”我悄声问到,嘴角勾勒出阴险的笑容。 易琦锤了我下,大义凛然的说:“明哥,你说什么呢,我易琦是那种人吗。”不过话还没说完,自己就忍不住笑了起来。 “他俩在说些什么呢,笑的这么猥琐。”仔仔眨着天真的眼睛问向婷婷。 媛媛将两个小傢伙拉回屋里,口中说到:“小孩子进去玩。”接着对我们说:“摆放的差不多了,我们都进去聊吧。” 我和易琦相视一笑,并排走进了屋子。 媛媛和晴手挽着手,有说有笑,很亲密的样子。女人的感情啊,说培养起来就培养起来了。 走进屋子,大家围在木桌前。不一会儿,媛媛和晴商量着,去煮饭了。 两个小傢伙也闲不下来,不知道跑哪里玩去了。 转眼间,木桌前就剩下我和易琦。 “真是热闹啊,这样才有家的感觉。”看着忙里忙外的几人,我微笑着说到。 易琦笑着说:“是啊,现在要是有杯酒,那感觉比酒吧差不了多少。” “你小子就记得喝酒,嘴馋了吧。”我调笑易琦说。 易琦无所谓的说到:“那可说不准,在这里,有在酒吧喝不到的酒呢。” “哦?说来听听。我倒要看看,什么酒喝不到。”我勾起嘴角,挑衅的说到。紫调酒吧虽然规模不是特别大,该有的酒类还是有的。 易琦神神秘秘的说:“夜晚一块出去吧,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夜晚?”我看着易琦,疑惑的问到:“夜晚有什么奇怪的地方吗?怎么大家都这么说。” 易琦笑了笑说:“那是自然,今夜的古家镇,将会是人鬼共存的地方,你说会不会有奇怪的地方。” “那岂不是很恐怖,这样你们也敢出去?”我惊讶的问到。在我印象之中,鬼类基本是惹不起的存在。 易琦用看土包子的眼光看着我,半晌,他伸过头,凑到我面前,低声说到:“明哥,这你就不知道了吧,还是让我给你好好讲讲。” 经过易琦的讲解,我才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 由于古家镇地处阳阳交接地界,阳阳之气互溶。说这里为生地可以,说是死地也不为过。在这种古怪的布局与地势之下,活人的阳气与亡灵的阴气并不冲突。也就是说,平日里遇到鬼物减少阳寿的情况,在古家镇是不存在的。 在古家镇里,没有绝对的生灵,也没有绝对的亡灵。生死轮回,自成循环;阳阳相溶,化为混沌。 就是在平日里,古家镇里也是有亡灵存在的,比喻上次死于霍林之手的纸人店店主。只不过有叶巫师在,这些故去的亡灵都被妥善处理了。 “地母节”的存在,实质上是为了阳阳两界的交流,也是为了古家镇的长存。由于是由无上的地母开启两界之门,所以出现于人界的鬼魂不会存在穷凶极恶之徒。 第146页 而在“地母节”的夜晚,也就是今天夜晚外出,就很可能遇上来人间的鬼魂。可以付出某些代价,通过实现鬼魂的愿望,来换取自己所需的东西。 当然,这种代价有大有小,全凭运气。据说,有人曾以一个破盘子,换取黄金十两;也有人被戏耍,最后妄送了性命。 而此次,易琦正是要借这个机会,寻找可以使晴痊癒的良药。故此,今夜之行,他是势在必得。 “听起来很不可思议吧?”讲完这些后,易琦笑着问我到。 我点点头,消化这些知识后回答到:“的确是不可思议,但也很有趣呢。” “谈什么呢?这么开心。”晴端着菜餚走出来,媛媛就在她身后。 这时,闻着香味的两个小傢伙也跑了进来。 我们几个在一起,开开心心地吃起了晚餐。 第八十一章 酒店 宁静的午夜,古家镇里没有任何声音。 屋外的宁静,与屋内的热闹形成鲜明的对比。 屋子里,酒饱饭足之后,两个小傢伙在打闹不停,而媛媛和晴也是有说有笑的。看起来,就我和易琦没什么事情可干。 “易琦,都九点钟了,你还不准备回去吗?”我开玩笑的说到:“我这里床铺可是不够啊。” 古家镇不比m城,这里的作息规律就是早睡早起。每天黄昏的时候,就是夜晚的开始。一般来讲,夜晚八点钟之前,几乎家家户户都进入梦乡了。 来古家镇有段时间的我,也渐渐开始适应这种节奏。再熬夜的话,还真有些不习惯呢。 易琦笑了笑说:“再等等吧,越晚的话阴气越重,碰到鬼魂的概率也大些。”他似乎准备好了一切,就等着这个机会的到来。 我眯了眯眼,打了个哈欠,有些疲惫的说:“那我先去睡了,有点撑不住了嘞。” 大概是由于人多热闹的缘故,平日里睡得很早的两个小傢伙很有精神,媛媛也是副劲头充足的样子。 如此看来,也就是我有些疲惫了,还真是让人无奈。 易琦坏笑到:“怎么着,明哥。是不是缺乏锻鍊的缘故,这么快就不行了?” “你这臭小子,说什么呢。”我没好气的说,转而调侃到:“如此说来,你小子最近锻鍊的很好嘛。”为了加强语气,我特意加重了“锻鍊”两个字的读音。 易琦“嘿嘿”笑着,一副“你懂得”的模样。 我们正在开玩笑时,“砰砰”的敲门声忽然响起。 在我正准备起身开门的时候,易琦拉住了我,他低声说到:“再等等。” 我不知道这小子葫芦里买什么药,只能坐回原地,看看情况再说。 敲门声又停了下来,这让我感到有些奇怪。难道是谁在开玩笑,我心中想到。 “听到敲门声的时候,不要忙着去开门。”易琦嘴角勾勒出丝莫名的微笑说:“很可能你开门之后,什么也没发现。可等回来的时候,就会觉得后面多了个东西。” “你还想吓我不成,讲这么个没头没脑的鬼故事。经历过那么多诡异事情的我,可不是三言两语就能吓到的哦。”我虽然口中这么说到,但还是按照易琦所说的坐在原地。 正因为经历过那么多诡异的事情,我才更加明白,不按规矩出牌,很容易造成可怕的后果。 多听听别人的建议,这样才能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易琦也不答话,只是微微笑着,那笑容很欠扁的样子。 “明哥,这么不去开门啊。”媛媛向门口的方向走去,边走边说。 我刚想叫住媛媛的时候,敲门声再次响起。 门外传来苍老的声音:“易琦,在不在,我们该出发了。” 是叶巫师的声音,这么晚了他过来叫易琦,肯定是有什么事情,我在心中暗想到。 听到这声音,易琦这臭小子再也淡定不下去了,急忙走到门口,打开了门。 叶巫师撑着把油纸伞,可是门外明明没有下雨。 易琦喝叶巫师站在门口,两人商量了会之后,就喊着晴一块离开了。 同他们告别之后,我关上门,正准备回去睡觉。 “婷婷姐姐,现在外面很热闹呢,要不然我们出去看看吧。”仔仔小声对婷婷说。 婷婷不满的说到:“骗谁呢,外面明明什么动静也没有嘛。” 仔仔神秘的说:“不骗你的,外面真的有很多好玩的东西呢。” “真的?”婷婷眨眼想了想之后,决定听从仔仔的话。 两个小傢伙偷偷熘到门边,打开了大门。 “你们两个,要干什么呢?”我听到动静之后,回头问到。 听到我的话,两个小傢伙不仅没有理会,推开门就跑了出去。 我急忙追上去,可是等我走到门口的时候,却发现连个人影都没有。 “明哥,不用追了,他俩不会有事的。”媛媛跟出来,她看着宁静的夜空说:“晴和我说过今夜的情况,放心,凭他俩的能力,顶多会有些小麻烦而已。” “是吗?”我不确定的问到。不过想来也是,两个小傢伙的异能还是不错的。 第147页 想了想,我也走到了街上。“媛媛,那我也出去逛逛。”我回头向媛媛挥手说到。 媛媛沖我点点头,大声说到:“明哥,想回来的话,记得找到镜子......”她之后说的话,我就听不清了,只觉得离她越来越远。 眼前有种眩晕的感觉,摇晃了下脑袋。等稍稍清醒了点,再次看去,媛媛所在的地方,什么人也没有。而且我租住的那间房屋,门被紧紧锁上了。 这么回事?我走上前去,用力推了推门,却发现根本就打不开。 喊了几句,也没有人回应。无奈之下,我只好重新走到了街上。 街上很寂静,除了自己的脚步声外,什么声音也听不见。只是踩在地上“沙沙”的声音,听起来有点渗人。 走着走着,我发现前面有个人影,正在点着白蜡烛。 我快步走上前去,发现是个披着黑袍子的老人。“老人家,你在干什么啊?”我好奇的问到,对老人的行为感到有些迷惑。 “点白蜡烛,开启两界之门。等点到第九支的时候,就可以看见另个世界的人事了。”老人脸上露出迷茫的神色,半晌才答到。 我“哦”了声,突然反映过来。开启两界之门,不就是去往冥界吗?有了上次的经历,我再也不想去那个鬼地方了。 可是现在却来不及了,细数之下,老人已经点燃了八支蜡烛。而第九支,正要被点燃。 等我想阻止的时候,第九支蜡烛已经被点燃了。 老人的身影渐渐模糊,我眼前的事物,似乎有了些变化。 老人所说能看见另个世界的人事,那么现在他消失了,说明他去了人界。而此时的我,岂不是正处于冥界? 正这么想着的时候,我听到了有人在喊“救命”。 出于人类的天性,我扭头向声音传出的方向看去。 街道旁边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条黑咕隆咚的巷子,巷子里有个女人正呼喊着救命。 这是个很妖艷的女人,只是她背后那个张着血盆大口的怪物,却破坏了这份美感。 我皱了皱眉,谨慎的走了过去。在没弄清情况之前,我是不会做出不理智的行为。 在接近巷子的时候,我猛然停下了脚步。因为我忽然想到了个十分蹊跷的地方。 首先,这个巷子是无缘无故出现的。其次,呼救了这么久,女人还是什么事也没有。 综合各点来看,这是个陷阱,我被自己的分析吓出了冷汗。 盯着那个还在呼救的女人,我小心翼翼的退了开来。 看到我的举动,女人呼救的更加大声了。 可我却步步后退着,生怕自己被她所迷惑。 等我退到大街中央时,女人和巷子都不见了。原来的位置,被墙壁所取代。 若是刚刚我走了过去,还不知道会发生什么可怕的事情。 怪就怪易琦那小子,还说没有厉害的鬼物。惊魂未定的我,不敢在东张西望,生怕看到不该看到的东西。 走完这条街的我,凭藉眼角余光看到,李婶的餐馆似乎还开着。 这可太幸运了,走了这么久,就没看见过熟悉的人事。看到餐馆,我有种回到家的感觉。 直到走进餐馆,我都没想到有何异常,只是觉得门口挂着的那两个纸灯笼有些诡异。 等等,纸灯笼?我心中一惊。纸灯笼是李婶挂上去的吗?她不是说,那是祭奠亡魂所用的吗。 果然,走进餐馆之后,“哐当”声中,门自动关闭了。 而餐馆之中的景物,与白昼所见完全不同。 这世间很大的房屋,装设与古代无异,看上去就像是古代的酒店。 酒店里灯火通明,有好几桌客人正吃着酒菜。 来就来了,看看到底会有什么事情发生吧。我找了个空桌,安然坐了下来。 有个小二打扮的小斯跑过来,恭敬的问我需要点些什么菜餚。那种感觉,就和酒吧里的服务生差不多。 我看了看菜单,随意的点了几项最便宜的酒菜。毕竟这里像是在古代,平常的纸币不知道能不能用,而我身上仅有件金银小首饰而已。 至于酒菜,出于防范心理,我没有动筷。 “什么酒,太难喝了。”一个鬍子拉碴的男人忽然摔了酒杯。他的行为,引起所有人的注意,转眼酒店就热闹起来。该吵架的吵架,该清场的清场。 我默不作声的看着这一切的发生,却坐在原地没动。 脑海中闪过道思路,记得易琦曾说过,花费些代价,就能换取某些东西。 虽然不知道具体怎么操作,但我想自己能做些什么。 “没好酒喝是吧,给我拿只鸡毛,还有这里所有酒的品种。”我走上前去,大声说到。没错,我就是要在这里调酒。 小二不理解我要干什么,但还是按要求拿来所有的东西。 我在一一品尝之后,开始即兴调酒。花费了两刻钟,差不多达到理想效果的鸡尾酒调制完毕。 或许是酒味吸引了那个男人,也可能是新鲜调酒手法起了作用。总之,品尝过酒之后,他显得很满意。 “喝了你的酒,老子该拿什么偿还你啊。”如我所料那般,喝完酒之后,男人豪放的说到。 我微笑着摇头说:“把我这酒钱付了就好。”我并不是那种贪心不足的人,能有这番奇遇也是不错的。 第148页 “把这个拿去吧,它能使你做出来的酒味道更醇香。”那个男人将块鸡血石塞到我手上。 他在说完这些之后,身形慢慢变淡。而酒店里的其他事物,也逐渐消失了。 第八十二章 青楼? 等我的视线再次清晰的时候,发现自己正站在空无一人的大街上。 果然又是这样,我心里默默想到,却没有那么惊讶。 这是个神奇又诡异的夜晚,在此时碰到任何事情,我都不会惊讶。因为,它们并不属于这个世界。 捏着手中的鸡血石,我嘴角轻扬。还有什么事情要发生,那就让它发生吧。 说来奇怪,这块鸡血石摸着有真实的感觉,似乎不像是那种虚幻的东西。我想,它大概就是所谓的那种花费某些代价,来换取自己需要的东西吧。 将鸡血石收入兜里,我接着向前走去。 往日里不是多长的街道,却像是无穷无尽般,我怎么走也走不到头。 “咯噔咯噔”的脚步声,在这寂寥的街道上,显得更加明显。听不见任何其他的声响,连猫叫声都没有。 这样的气氛让我不太舒服,有种心里慌慌的感觉。 不知道走了多久,我忽然听见有个苍老的声音在叫卖着:“卖胭脂了,卖胭脂。只要涂抹上我的胭脂,马上就能变的无比美丽。” 顺着声音传出的方向看去,我看到有个老婆婆,正蹲在街角。她的面前摆着个竹篮,篮子里放着些木质盒子。 想必盒子里面所盛放的,便是老婆婆所说的胭脂吧。 只是这个老婆婆实在丑陋的很,皱纹布满额头,皱巴巴的脸上几乎没有多余的肉。而更不堪的是她的双眼,眼窝深深凹陷,看起来更像是两个黑窟洞。 我没有理会老婆婆的叫卖,而且自己一个男人,也用不上胭脂这种东西。 有个白衣女子出现在我眼前,她就在某个角落走出来,径直地走到老婆婆面前。 “这胭脂怎么卖,我要买一盒。”女子柔声说,但目光却顶着胭脂盒不放。 这个莫名其妙出现的女子,到底是什么用意呢?难道,她是真的想买这个老婆婆的胭脂?我脑子里充满疑惑。 有了酒店的经历之后,我逐渐明白,这里出现的每个人物,都不是无缘无故的。每样事物的存在,必定有它存在的道理。 想到这里,我仔细的观察着事情的发展,并没有急于走上前去。 “姑娘,你看看我的胭脂,保证让你涂抹之后,变的更加美丽。”老婆婆打开胭脂盒,露出白粉状的胭脂,充满诱惑的说到。 美丽,这个词对于女人来说,拥有巨大的杀伤力。几乎没有女人能阻挡,美丽的诱惑。 那个白衣女子从侧脸看起来,也算是赏心悦目的了。可是听完这话之后,她的手还是忍不住伸向胭脂盒。 就在这时,我的脑海中闪现出一幅无比恐怖的画面。 有个看起来很普通的女子,在涂抹完胭脂之后,变的无比美丽。可是等她卸去胭脂妆的时候,却将整个脸皮都卸去了,只剩下血淋淋的脸。 那张没有面皮的脸,仿佛就出现在我面前,让我感到惊悚不已。 等我回过神来,那个白衣女子已经将胭脂拿到手中,正爱不释手的观看着。 联想到那副画面,我想到了前因后果。于是,不禁开口阻拦到:“不要用那种胭脂。” “为什么呢?”白衣女子侧头向我看过来,她的脸上带着询问的表情。 这时我才看清她的正脸,模样清秀,只是嘴角的那点美人痣,却平添了抹魅惑。 我吶吶呆在原地,说不出理由来。总不能直白地告诉白衣女子,这是我脑海所想吧。 低下头去,白衣女子继续把玩着胭脂盒。她的素手上沾染了些胭脂,似乎想要往脸上抹去。 老婆婆阴阴地看着我,脸上露出奸计得逞的笑容。 可从我的视线里却发现,低着头的白衣女子,嘴角似乎有抹不易觉察的微笑。 我猛地明白了什么,这里的人事,怎么会那么简单呢。它们那个不是奸诈绝顶的存在,对于这点,去过冥界的我深有体会。 在它们身上,有种迫于生存而生成的狡诈。 白衣女子忽然将整个胭脂盒倒在老婆婆脸上,只见老婆婆痛苦的哀嚎着,脸被融化了般,变的扭曲不堪。 对于这些,我早有所预料,心里没有半点惊讶。 老婆婆消失了,原地只剩下那只竹篮。 “恭喜你,平复了我杀戮的欲望,现在你可以继续活下去了。”白衣女子起身拍拍手说到,她的眼里暗藏着抹深红。至于那只胭脂盒,被她随手扔到了旁边。 我默默听着她的话,却没有作答。这里的事物太奇怪,还是先看清情况再说,我如此想到。 “酒老鬼的酒鬼石怎么会在你这里?”白衣女子闪现到我眼前说,她的手摸在我的衣兜上。而兜里装的,就是那颗鸡血石。 我平静的答到:“这是我经过考验,用鸡尾酒换来的奖励。”经历过酒店奇遇之后的我,逐渐明白了这里的规矩。只要你肯付出代价,就能得到想要的东西。而如果你坚守着自我,也不会有鬼物强逼你做什么。 大部分鬼物所使用的招数,就是诱惑着你,让你踏上不归路。 第149页 听完我的话,白衣女子附到我耳边,轻轻呵气,挑逗的说:“不如我用东西与你换,如何?” 我摇了摇头,微笑着退后几步。 白衣女子也没有强求,而是神秘的说到:“那我也要给你个考验了,如果经受不了,你的所有就属于我了。” 不容我分辩,白衣女子衣袖轻扬,我面前的景物再次变化。 我看到了什么?面前是个红灯绿酒的古楼,门前有几个妆容艷丽的女人正招手迎客,而古楼门牌上写着“怡红院”三个大字。 “小哥,进来喝酒嘛。”几个妓女般的女人拉着我的胳膊说。 难道,这里就是,传说中的青楼?我满心疑惑。 那个女人给我的考验到底是什么,坐怀不乱的品质?还是其它的品性。我不敢确定,不过既然是考验,躲也躲不过,还不如大大方方的面对。 进入青楼之中,就有古装女子拉我入席,还来不及解释,就上了酒菜。 纵观这热闹非凡的风月场所,我苦笑了声。若是她们得知我身上没有金银,又会如何。毕竟婊子无情这句话,可不是空穴来风。 既然如此,还不如老老实实坐在原位,到时候若有变故,也好趁机脱身。 “小哥,来喝酒啊。”“就是啊,怎么不说话,怕几个姐姐吃了你不成。”......几个女子拉扯着我,口中娇媚的说到。 可我却没有那个心情,现在的我,满脑子想的都是,该怎么通过那个白衣女子所说的“考验”。 “我说,她可是你的女儿啊,你怎么忍心她承受这种痛苦?” “那又怎样,只要你给我乖乖的消失掉,她就不会有生命危险。” 正在我思考之际,争吵声打断了我的思路。 抬头看去,我不禁惊讶的说到:“易琦,晴?” 没错,出现在我眼前的,正是易琦和晴。他俩对面那个白衣女子,不正是我刚刚所见? 易琦很意外的样子说到:“明哥,你怎么会在这里?”很显然,他也没料到我会出现在这里。 我抬头暗中看向白衣女子的方向,苦笑着说:“这是对我的考验啊。” 易琦快步来到我面前,想要拉住我的手。他看着白衣女子,口中说到:“自己的女儿快要死了,还有什么心情去考验。明哥,跟我们走。不要再理会这无情无义的女人。” 可是易琦的手还没有挨着我,就被弹开了。白衣女子衣袖挥舞,似乎有种神秘的力量将我和易琦隔绝开来。她冷静的说:“没有经过考验,他就不能走。” 受到阻拦的易琦显得很暴躁,他随手拿起椅子,疯狂地摔打着,在他口中还叫骂着:“疯女人,自己的女儿都快死了,还有心情在这儿玩什么把戏。” 青楼里面其它的客人都因这个举动而呆愣住了,而晴也是副不知所措的样子,茫然无措的站在那里。 在疯狂地砸东西声中,我听见了细微的“咯吱咯吱”声。低头看去,几个面目铁青的青楼女人手中,有长长的指甲长出。她们长出的指甲,似乎随时要把易琦撕碎似的。 她们的表现,验证了我的猜想。幸亏我没做出什么出格的举动,不然后果堪忧。 不过易琦所说的“自己的女儿”是什么意思,难道?我心中涌起种奇怪的念头,那就是,这个白衣女人就是叶巫师提到过的前任巫师。 结合种种表现看来,这种可能性很大。 白衣女子似乎不在乎易琦的举动,她挥挥衣袖之间,所有的事物又恢复到原样。易琦所做的,都成了无用功。 “你走吧,不要再回来。”白衣女子冷冷的说。 易琦也摔累了,靠在桌子上,气喘吁吁地说:“我偏不走,除非你将晴给治好。” 白衣女子嘲讽的说到:“随你的便,等日出时分,你就变成我们一份子吧。”说完,她抬腿向楼上走去。 易琦站起身来,口中不客气的骂到:“就没见过你这么没人性的女人,你以为我不知道,当年要不是你狠心将晴的心挖去,做什么鬼诅咒,她也不会落到现在这般下场。” 爱怜的看了眼晴之后,易琦继续说到:“虎毒不食子,看看你都做了什么孽。你们上代的恩怨,关我们这代什么事,为什么要这么对我们。”说着说着,他的眼里留下了眼泪。晴听到伤心处,也留下了眼泪。 白衣女子的眼睛变的血红,她凶戾的说到:“我为什么这么做,还不是因为你们这些臭男人。你们男人,有那个是好东西。”她掏出颗人头扔到地上说:“就像他一样,死了也要算计我。最后变成什么东西,我呸。” 我定睛看去,居然是霍林的人头。剎那间,我明白了事情的经过。 原来附身霍林的那个降头,前身就是晴的父亲。而白衣女子,就是被封印到冥界的前任巫师,也就是晴的母亲。 想通了这些的我,呆愣在原地,有些不敢相信这么匪夷所思的事情。这世代的恩怨,形成了解不开的结。 “他是他,你不要以为所有人都这样,我就愿意为晴付出一切。”易琦毫不避让的说。 白衣女子闪现到易琦身前,语气阴森的问:“真的愿意付出一切吗?那么,付出你的生命呢?” 第150页 “还在看什么,赶紧走吧。”有两只小手抓住我说。 不知道什么时候,婷婷和仔仔也来到了这里,他们俩拉住我的手,向门外跑去。 趁鬼物们还没回过神,我们已经跑到了门外。 等他们追上来的时候,两个小傢伙带着我逃到了大街上。对面屋子的门上有面镜子,月光通过镜子反射到我们所站的地方。 接着,我们的身影就慢慢消失了。 等再次出现的时候,我们正站在古家镇的大街上,周围是熟悉的一切。 第八十三章 圣诞节 明天就是公历十一月二十五日,也就是西方文化中的圣诞节。 不知不觉,来古家镇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了。从秋季到冬季,而我们也从秋装换到了冬装。 除了老家和m市之外,古家镇是我待过最长的地方。虽然只有不足三个月的时间,但我似乎已经在这里呆了很久。 门外,已经下起了细细的小雨。雨中,带着些许晶体状的小颗粒。我知道,用老家话讲,那个叫做雪粒。 每当出现雪粒的时候,也就预示着要下雪了。说起来,这还要算作古家镇的第一场雪,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降临罢了。 是不是该盘算着回去呢?我打开门,站在门口想到。 没有人回答我,只有屋檐下的水珠连成线,落到地上,溅起朵朵水花。 “嗨,明哥,在发什么呆呢。我肚子饿了,是不是该弄点饭吃了。”易琦的声音出现在我耳边。 抬头看去,易琦和晴共撑着一把油纸伞,正朝着我租住的房子走来。 我笑了笑,没有作答,而是侧身让开了路。最近易琦来这里串门的次数越来越多,简直要把我租住的房子当做免费餐馆了,几乎每天都要来蹭吃蹭喝。 “雨下的很大啊。”小心翼翼的让晴先进了屋之后,易琦收起雨伞说。 我点点头,表示贊同易琦的说法。这场冬雨之后,冬天就算是正式降临了。 “易琦,你小子是不是该结婚了?”我想到了那封邮件,忽然向易琦问到。来了古家镇这么久,差点就忘了此行的目的。 易琦呆愣了片刻,接着嘻嘻哈哈的说:“哈哈,明哥,你的记性还蛮好的嘛。是不是看我来蹭吃蹭喝,想痛宰我一顿啊。”说着,他还拿那双湿淋淋的手,向我肩膀上拍去。 我微微闪开了身,没好气的说:“你这臭小子还好意思提,都快被你吃穷了。” 易琦厚着脸皮说到:“嘿嘿,谁让我叫你明哥的。做哥哥的,就应该大方点嘛。” “别打岔,快说说你准备怎么筹办婚礼?”我想到正题,于是向易琦逼问到。 易琦苦笑着说:“先别提婚礼,还是把明天的圣诞节度过去再说吧。” “哦?”我疑惑的看着他,难道在古家镇这种偏远的地方,也流行圣诞节这种洋玩意。 易琦“嘿嘿”笑到:“这你就不知道了吧,古家镇虽然远离都市,但靠近冥界啊。你想想,冥界可是无奇不有的世界。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古家镇就有了圣诞节这个节日存在。”说完,他用看土包子的眼神看着我。 这让我极其不爽,来古家镇后,由于不了解风俗民情,已经被这小子鄙视了很多次了。但又不好反驳,毕竟确实是自己无知。于是,我只能郁闷的走进屋里。 “来来,小傢伙们,看哥哥给你们带了什么礼物。”易琦的声音在我身后响起。 回头看去,易琦正将两个红苹果塞到仔仔和婷婷手中,嬉笑着说到:“这可是平安果呢,不要今夜吃掉哦。” 仔仔拿着苹果,抬起头,眨着大眼睛向易琦问到:“琦叔叔,什么叫做平安果啊?” “笨安,连这都不知道,平时看的小人书都有什么用。”婷婷左手拿着苹果,右手很暴力的向仔仔头上敲去。 仔仔不甘示弱的回瞪了婷婷一眼,于是,战争又要爆发了。 易琦赶忙阻止到:“好了好了,两个小祖宗别打了,我给你们讲讲好了。”然后,他咳嗽了两声,做出很正经的样子说:“平安果啊,果如其名,就是用来保平安的啦。” “这就没了?”婷婷抬头问到。 易琦点点头,表示的确没有下文了。 这种敷衍式的解释当然让两个小傢伙很不满,幸亏经过的媛媛将两个小傢伙拉到旁边。不然他俩的异能可不是闹着玩的,整人还是可以的。 易琦逗弄了两个小傢伙之后,来到桌子旁,大大方方的坐下去,口中还冲厨房方向说到:“快点做饭啊,我饿了。”俨然没把自己当外人。 无奈的摇头苦笑之后,我也靠着桌子坐下来。 “明哥,要不要我给你讲讲,古家镇的圣诞节里,都有什么好玩的地方?”易琦凑到我面前,神秘的说。 我很好奇的看向他,对于这个问题,我还真不了解。在我印象之中,古家镇是个极其神秘的镇子,在这里,总会有你想像不到的事情出现。比喻说,这次的圣诞节。又比喻说,前不久的地母节。 说起地母节,我想起了那个白衣女子,也就是晴的母亲。不知道易琦与她谈论的如何,总之在第二天,我们又看见易琦活蹦乱跳的出现在古家镇。 第151页 想必是没有什么事情吧,毕竟是别人的私事,我也不好多问,只能在心中祈祷两人的平安。 易琦压低声音说:“据说,每到圣诞节的夜晚,古家镇就会出现一个白鬍子老爷爷......” “那不是圣诞老人吗,拜託,这是常识好不好。”我打断易琦的话。 易琦勾起嘴角,露出丝神秘莫测的微笑说:“可不是圣诞老人哦,而是个卖糖果的老人。据说,卖了他的糖果,就能体验到不一样的感觉哦。” 这勾起了我的好奇心,不知道什么叫做“不一样的感觉”,只能看着易琦,等着他说下去。 可这臭小子在成功勾起我的好奇心之后,又不接着说了。伸了伸懒腰,他大声说到:“哎呀,菜怎么还没做出来啊。” 我恨恨地看着易琦得意的嘴脸,却又无可奈何。 这时候,有双素手帮我出了这口恶气。“快点吃吧,真是一点也不害羞,难道这是你自己家里吗。”晴放下饭菜,揪了揪易琦的耳朵骂到。 易琦“嘿嘿”傻笑着,拿起筷子就吃,也不还口。 晴也坐下来,只不过她没有动筷,而是温柔的看着易琦,回忆起自己的往事。 这是我第一次听晴讲她的故事,她柔柔的声音和着门外的小雨,还有孩子的打闹声,有种家的味道。 “那是去年的这个时候,我和易琦还住在m城。m城下起了很大的雪,雪覆盖了城市的每个角落。 当我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正躺在浴缸里,身上湿漉漉的。洗浴室里没有开灯,微弱的夜光让我可以看清东西。 站起身,对着镜子擦干了身体上的水珠。在镜子里可以看到,我的脸有种不正常的红晕,而那时我已经病了很久。 忽然,背后传来易琦叫我的声音。我回头看去,他就站在我身后,手里拿着条干毛巾。 易琦的脸苍白无比,没有丝毫血丝。他直直的看着我,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我猛地想起,刚刚在镜子里,没有看到易琦的影子。 回头看了眼镜子,果然没有易琦的影子。 我心中泛起不详的预感,但自己却还是不相信。于是,我走过去,问易琦这是怎么啦。 可是易琦并不回答我,只是盯着我不放。 我忽然打开了灯,灯光的照射下,易琦的脸色才恢复到正常的红润。 易琦没有多说什么,只是紧紧的抱着我,似乎不想与我分开似的。他的体温,让我稍稍有了些安全感。 我们就这么拥抱了好久,忽然易琦开口了。他说,请我不要离开他。 我笑着摸了摸他的头发,告诉他相爱的人怎么会分开呢。 于是,我们疯狂的抚慰着对方,直到沉沉睡去。 睡梦中,我感觉到有双眼睛在盯着我。 睁开眼看去,居然是易琦。只是他的神色很不好,木然的表情,在没开灯的夜里显得有些吓人。 我再次向易琦问到,这到底是怎么了。 易琦忽然问我今天是多少号,这让我感到莫名其妙。 今天不是圣诞节吗?我理所当然的回答到。可转眼,我就觉的有些不对劲,圣诞节的彩纸、礼物等全部不见了,屋子里丝毫没有圣诞节的气息。 易琦沉声说到,他说,果然如此。他还说,两个星期了,我的记忆还是停留在圣诞节那天。 我不懂易琦在说什么,只感觉脑袋疼痛起来。 脑海中忽然闪过了丝清晰的画面,圣诞节那天,易琦吻了我。在那以后,我就陷入了沉睡之中。 我摸了摸自己的胸口,心跳停止了,和小时候那次一样。 原来,镜子里看不见的那个人,应该是我才对。 ” “从那天夜里开始,我就知道自己该离开了。没想到,最后还是让易琦找到了这里。”晴的手牵着易琦,温柔的说到。 易琦低头吃着菜,装作嘻嘻哈哈的样子。只是,他的眼角不自觉的湿润了起来。 我静静地听着这些话,心里却泛起了涟漪。其实,我何尝不曾体会过这种感受。当郁薇离开我的时候,那种撕心裂肺非感觉,至今记忆犹新。若是付出生命的代价,我也是愿意的。 可是,有些事便是命中注定,强求不来的。 “来来来,开饭了。”媛媛端上饭菜说,而两个小傢伙也闻讯赶来。 略带悲伤的气氛,转眼被沖个干干净净,只有嬉笑声在屋子里回响。 门外,安静的下起了小雪。 第八十四章 糖果老人 醒来的时候,感觉温度比平日低了许多。 推开门,门外的雪花覆盖了古家镇的每个角落。鹅毛般的雪花,还在洋洋洒洒的下着。街上的行人,全披上了厚厚的冬装。 还好,由于四周全是山的缘故,这里没有大风。雪静悄悄的下着,落到地上便再也分不清彼此。 没看到两个小傢伙的踪迹,估计还在睡觉吧,我心中想到,嘴角不自觉的轻轻上扬。 想了想,我回去洗漱之后,披上外衣走出门去。 雪花落在头发与衣服上,倒没有融化。稍稍甩动,雪花便落到了地上。 “先生,行行好,赏点吃的吧。”走到路口时,有个小女孩的声音叫住了我。 第152页 我低头看去,是个脏兮兮的小乞丐。小脸上沾满了尘土,从两个小辫子上可以看出来她是个女孩。只是那辫子很久没有梳洗的样子,发丝枯黄分叉。 小乞丐面黄肌瘦,很久没有吃饱的模样。她的面前,摆着个同样脏兮兮的破碗。 来古家镇这两个月的时间里,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个小乞丐。但她就这么活生生的出现在我眼前,让我不得不相信,这个小镇子里也有小乞丐的存在。 镇子里的乞丐,料想不会像城市里的那些职业乞讨人员般,以骗吃骗喝为生。甘于沦落为乞丐的,大部分都是被生计所迫。 但我手里并没有现成的食物,又懒得去买。于是,我掏出些零钱,弯腰递到小乞丐手上说:“拿着钱,你自己去买些吃的吧。” 触碰到她的手指时,我感觉不到任何体温的存在,冰凉的犹如正在融化的雪花。 小乞丐接过钱,迅速的放进她的破碗里,生怕别人抢走了般。 真是个可怜的小丫头,只是不知道她的父母在何处。如果是我自己的孩子,必定不会让她遭受这般痛苦。 “明子,你在干嘛?”一声苍老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思路。 起身看去,是平日很少出门走动的叶巫师。他裹着厚厚的黑袍,不知道要去那里。 我微笑着朝叶巫师打声招呼后,理所当然的说到:“我看见这个小乞丐可怜,给她些钱,让她自己去买些吃的。” 叶巫师虽然平时说话全部是阴沉沉的语气,但经过这么多事情可以看去来,他的心地还不错。 “哪有什么小乞丐?”叶巫师皱眉说到。 我惊诧的说:“小乞丐就在这里啊。” 可是等我侧头看去的时候,却是更惊诧。 原地空荡荡的,什么人都没有。只有个破碗摆放在地上,破碗上落满了雪花。 小乞丐和碗里的钱,全部消失个干干净净。 而碗里落满的雪花,却真真切切的表明,刚才没有人动过。 难道是自己的错觉?我摸了摸衣兜,零钱明明给了出去。 “你是遇上她了吧?”叶巫师走到我跟前,顺着我的目光,看见那只破碗说到。 我疑惑的问到:“她?她是谁?” 叶巫师笑了笑,沧桑的脸庞抽动着说到:“说来话长,她是我小时候的玩伴,不过后来闹饥荒的时候饿死了。” 雪静静地下着,我和叶巫师并排走在街道上。街道上没有什么行人,叶巫师的话在耳边飘荡,仿佛在轻颂着童年的歌谣:“ 那时我还不大,记忆中有这么个小乞丐。 不知她是从什么时候变成乞丐的,依稀听大人提起过。在兵荒马乱的日子里,有户人家逃到镇子避难。不过中间出了些事故,那家人几乎全死掉了。 从那以后,小女孩就变成了小乞丐。 这些l流言我不知真假,只是觉的她挺可怜,就把自己不多的食物悄悄分给她一些。 其实不止我怎么做,镇子里谁家有余粮,就会分给小乞丐一些,也算是为后代积福。 后来赶上大饥荒,镇子里家家户户全是缺粮的状态,就没有人再去救济小乞丐了。 那时候饿死了很多人,小乞丐也在此列。记得好几次碰到她,她都说自己很饿。 在那年下雪之后,我就再也没有见到她。据说是饿死了,被草草埋掉了。 而那个破碗,就是她行乞的时候所用。” 叶巫师的话讲完了,我心里像打翻了五味瓶。 出生在这个还算和平的年代里,我暂时还体会不到老辈人所经历的那种痛苦。如同小说里所说的,不怨天地,只怨自己的命不好,生错了时代。 回头看去,那个碗已经被雪花覆盖,原地只显现出个不大的雪包。 “我们这是要去哪?”走了很久,我才意识到这个问题。 叶巫师并不答话,而是走上前去,推了推间民居的门,口中喊到:“易琦,晴,起来了没有。” 门被打开了,开门的是易琦。很显然,他没料到我会出现在这里,脸上露出惊讶的神色。 不过转瞬又恢复到正常,易琦走过来,嘻嘻哈哈的拍着我的肩膀说:“明哥啊,来屋里坐坐,今天难得来一次,我请客好了。” 我忍不住翻了个白眼,看着这小子说:“你还好意思说这话,来古家镇这么久,连你家住在那里都不知道。” 易琦搂着我,嬉笑到:“那今天就让你看看啦。” 跟着易琦走进屋子中,我再次被震惊了。 装饰堂皇的屋子,古玩字画随处可见。宽敞的堂屋,连桌椅都显现出种古典的气息。屋子里的每件家具,全是精緻的手工打磨。 对古家镇里略有了解的我,深深知道,这种装饰在古家镇绝对算作顶尖的存在。与这里相比,我租住的房子连鸟窝都算不上。 “怎么样,明哥,惊呆了吧。”易琦笑着说。 我不由锤了锤这臭小子的肩膀:“好你个易琦,有这么好的房子不住,成天跑去我的破屋干嘛。” “好吗?就是少了些生气。”易琦低头说到,不过随即又换做开心的表情:“还等什么,快坐下说话。” “还有,晴,来客人啦,快煮好吃的东西哈。”易琦冲着内屋就是阵大喊,这又惹得我翻了个白眼。 第153页 就这么嘻闹着,又交谈了些无关紧要的事情,我在易琦家度过了整个上午。 易琦具有天生的亲和力,连叶巫师这样阴沉的老头,也经常会被易琦的妙语连珠逗笑。不过在我看来,这小子就插混打科的能力还不错。 中午的时候,雪停了。天空中没有太阳,也没有云。雪花呆在地上,铺满了每个角落。 我推掉易琦的盛情邀请,回到了租住的房子里,同两个小傢伙及媛媛用过了午餐。无论如何,圣诞节也是家庭团圆的日子,总呆在别人家中我也不舒服。 叶巫师说过,易琦所住的那间房子是前任巫师留下的。一直就这么空闲着,直到晴回来后,叶巫师就把钥匙交给了两人。 由于前任巫师凶名在外,镇子里也没人敢偷觑那间房子。于是,房子就名正言顺的属于易琦夫妻了。 说到结婚,易琦和晴遮遮掩掩,最后也没问出个明白。 吃过午饭后,又睡了个午觉,就到了夜晚。 醒来的时候,我想起易琦所说的那个卖糖果的老人,于是推门外出。 令我没想到的是,街上竖了颗圣诞树,树上亮起许多小灯。很多孩子,都围绕着圣诞树玩耍。而且,街上有很多卖小玩意的商贩。 在这个时候,平时节俭的父母们也难得大方一回,尽可能的满足孩子小小的欲望。 这时我才想到,婷婷和仔仔两个小傢伙不见了。估计又是跑到哪里疯玩去了。至于他俩的安危,我倒不怎么担心,因为有媛媛照顾着呢。 想到昨天易琦所说的那个卖糖果的老人,我边走边寻找着。 慢慢地走在热闹的街上,我也不着急。毕竟,光看着街边那琳琅满目的商品,也是种享受。 街上的商贩们,买着平安符、挂饰等小玩意,吸引了很多人,尤其是小孩子的关注。 其中的某些小玩意,连我也没见过。问了问它们的功能,真是让我大开眼界。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个花灯,当点燃的时候,能走马观花的看见无数似真似幻的场景,就像是在看场电影。 这时我碰到了媛媛,她身后跟着两个小傢伙。 “明哥,看你睡的正香,就没有喊你一块了。”媛媛不好意思的说。 我笑着说了声“没事”,目光却注意到他们手上。三个人手中,都有颗糖果。 婷婷贼兮兮的眯上眼睛,笑着说:“嘿嘿,明哥,你没找到卖糖果的老人吧。我们可碰到他了,而且他还送给我们这个。”她得意的扬了扬手说到。 仔仔剥开糖果,含在嘴里说:“就是,大懒虫,谁让你不起床呢。” 忽然仔仔变的痴呆起来,嘴角都快流出哈喇子来。 我冲过去,摇了摇仔仔说:“乖儿子,你怎么啦。”心里担心无比,生怕糖果有什么问题。 仔仔清醒了些,他推开我,不满的说:“干嘛摇醒我,我刚看见满天的......”不过转眼他就意识到自己说漏了嘴,赶紧闭上嘴巴。不过那兴奋的笑容,还是掩饰不住内心的喜悦。 看到仔仔这幅模样,婷婷也忍不住剥开糖果塞进嘴里。果然,又是副陶醉的表情。 等婷婷清醒后,我们都追问小姑娘看到了什么,小姑娘笑眯眯的就是不肯透漏。 就剩媛媛手中一颗糖果了,她礼让的递给我,但我怎么会夺人所爱。媛媛吃过糖果后,不禁连声赞嘆:“真是神奇的糖果。” 最后,我还是没体验到这神奇的糖果,到底有何神奇之处。 不过,看着两个小傢伙兴奋的模样,我还是感到心满意足。 这个圣诞节,带着些许的惊讶与喜悦,就这么过去了。 第八十五章 冥婚 前些天,易琦过来告诉我,说他要和晴结婚了。 等了这么久,这臭小子终于给了个准信。本来我还打算着,再这么拖下去的话,过段时间我就要提出辞别了。 毕竟,我来古家镇的时间也不短,是时候该回去了。不过既然易琦确定了结婚的日子,再等等也无所谓。 至于酒吧那边,有招聘的管家看着,料想也不会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发生。 摸了摸兜里的鸡血石,我的嘴角勾起抹微笑。这趟南疆之行,也不是一无所获。有这块鸡血石在,对以后调酒有很大帮助;而酒的味道好了,酒吧的生意自然差不了。 说起这块鸡血石,它真是块神奇的石头。我亲自试验过,用它来泡酒,酒的香醇度最起码能提高四五度。那个白衣女子说它叫做酒鬼石,果然名副其实。 甩开这些杂念,我向易琦开玩笑说:“你小子真不够意思,把我晾了这么久都不给个准信。现在该结婚了,连个请帖都不发,真是不把我当外人啊。” 我倒不是真的在意这些繁文缛节,只是同易琦开玩笑而已。打心底里,我是真心祝福这对新人的。 “明哥,真的不是我不愿意发请帖啊,只是不知道该怎么制作这请帖而已。”易琦苦笑到,接着抱歉的对我说:“另外,不好意思的是,由于某些原因,这次不能请你当证婚人了。” “你小子又在耍我是吧。”我狠狠地拍了拍易琦的肩膀说,心中却并没有真的生气。作为比较要好的朋友,有些事情不需要太多解释,只要情谊在就行。 第154页 最后,我正色说到:“这些我可以不计较,但你一定要对新娘子专心啊。要是再花心的话,可就饶不了你了。”这句半开玩笑的话,也是发自内心的祝福。 相敬如宾,相濡以沫。这简简单单的八个字,却是多少夫妻之间所缺少的。大部分人都想着有份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爱情,却不肯付出那怕十分之六的真心。 爱是相互的,想要得到什么样的爱情,就要自己付出什么样的努力。 “真是受不了你啦,明哥,你简直快赶上我的父母了。就是父母,也没有这样管我啊。”易琦捂着耳朵,装作不耐烦的看着我说:“还能不能愉快的交谈了?还能不能分享彼此之间的秘密了?”边说着,边拿哀怨的眼神看着我。 我拿易琦的插混打科行为真是无可奈何,摊摊手,表示自己不会再说了。 “对了,易琦,你的父母不来参加婚礼吗?还有晴,好几天没有看见她了呢。”当易琦说他的父母时,我忽然想到了这个问题。还有晴,也是好几天没见着。 易琦充满无奈的看着我说:“就知道呢会问这个,放心吧,我的父母不会来了。至于晴,婚礼上你就可以看见她。” “或许自此之后,父母再也不会记得,还有我这个儿子的存在。”易琦小声嘀咕了句。 我疑惑的问到:“你说什么?” “没什么啊。如果没有其他问题的话,我就先走了。”易琦等着我回话。当我摊手表示再无问题的时候,他逃似的离开了我租住的房子。 看着易琦逐渐远离的背影,我嘴角露出抹微笑。这小子,该不会怕我吃了他吧。 “对了,你什么时候举行婚礼?”意识到这个问题后,我大声向易琦的背影喊到。 易琦没有回头,挥了挥手说:“到时候你自然就知道了。” 摇了摇头,我走进屋子,继续着无聊平淡的生活。 过来几天后,新年的气氛渐渐浓了起来,镇子里家家户户全洋溢着喜悦的气氛。 这天下午,我忽然接到镇子里其他人的通知,易琦的婚礼就在今天开始举行。 看着将要落下的夕阳,我在心里犯嘀咕。都已经这个点钟,婚礼是不是早该完毕了。 但既然接到了通知,那就过去凑凑热闹吧。能喝杯喜酒,也是不错的。 这么想着的我,叫上媛媛,带上两个小傢伙,拖家带口的向易琦家赶去。 去过几次易琦家的我,十几分钟后就寻到了那间装饰堂皇的屋子。 果然,在易琦家门外,贴着大大的红双喜。窗户上的“囍”字剪纸,烘託了喜悦的气氛。 门外停放着架大轿子,几个吹唢吶的汉子守在旁边。大轿子是那种古式的花轿,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八抬大轿。 易琦家人来人往,很是热闹的样子。由叶巫师站在门口,主持着迎客等杂事。 能请来叶巫师主持婚礼,恐怕镇子里也就独易琦一家了。深知叶巫师在古家镇地位的我了解到,除了生老病死之外,叶巫师是不会轻易走动的。 但晴的身份有所不同,她是上任巫师的女儿。在叶巫师心中,便是亲生女儿般的存在。 这么想着的我,也来到屋子前。拿着早就准备好的彩礼,交到叶巫师手中。又与叶巫师寒暄几句,我走进了屋子里。 屋子里坐了很多人,但很多都不是特别熟悉。坐在这些人中,我感到稍稍有些不自在。 我是属于那种比较矛盾的人。喜欢凑热闹,又不喜欢那种陌生的环境。在陌生的环境里,越是热闹,我反倒感觉越孤独。 媛媛呆了会,就领着两个小傢伙离开了,说是去找闺房里的晴。正巧主事的人说,还缺伴娘和童男童女。于是,除了我之外,他们三个全派上了用场。 独自坐在屋子的角落里,无聊的等待着喜宴的开始。偶尔有人过来找我聊几句,但片刻有因其他事情而离开了。 还好,在酒吧待过很长时间的我,已经习惯了这种气氛。无非就是独自坐在那里,无聊的等待着。 易琦作为新郎,有很多事情需要忙。既要招呼客人,又要注意婚礼的安排。于是,也没时间同我聊天。 说实话,穿上婚礼西服的易琦,的确比较帅气。如果我是个女人的话,也会被他的外表所吸引。坐在桌子旁的我,无聊的想到。不过转眼,又为自己的想法感到好笑。 除非到泰国去做变性手术,不然怎么会好端端的从个大男人,变成个女人呢。 这时,我想到那些奇怪的梦境。在梦里,我真真切切的感受到启薇的感受。可是,启薇明明就是个女人啊。 “婚礼开始,第一项,迎花轿。”门外的呼声打断了我的思路。 屋子里开始骚动起来,很多人都站起来,急着出门凑热闹。 我也出门而去,想看看这古家镇的婚礼习俗,与我平日所见有何不同。这算是取经,毕竟未来我也会娶妻。 在半年前,父母来信说他们将婚礼的所有准备好了,只等着我回去完成仪式。 想到还在老家苦等的秀丽,我心里就涌起股愧疚之情。不是我不愿意娶她,只是心里还有放不下的人。于是,这事就拖了下来。 总之,还是我亏欠秀丽的。无论找什么藉口,我都不能再拖下去了。回家后,就准备结婚吧。 第155页 这么想着的我,感觉心里沉重的包袱放了下来,有种释然的感觉。本来就没那么多事,只是庸人自扰而已。 等我走出门的时候,晴已经坐上了花轿。可惜,没有看到新娘子盛装的模样。 花轿外,果真有八个壮汉抬着轿子。婷婷和仔仔也打扮的漂漂亮亮,提着花篮,俨然是童男童女的装扮。 媛媛不知道去了哪里,估计是等婚礼开场的时候,牵新娘入场吧。我心中想到。 “起轿。”悠长的呼声后。几个吹唢吶的汉子走在前面,花轿跟在后面。 两个小傢伙乖乖的跟着花轿,边走边从提篮里抓起红花,撒向天际。 我也跟在花轿后,权当是凑热闹。 花轿在古家镇里慢悠悠的前进着,唢吶声吹的很热闹,跟在后面的人也闹的很开心。 可就在这种氛围里,我心里却偏偏有种不祥的预感。 为什么是在黄昏举办这场婚礼?为什么我觉的身穿西服易琦是在强颜欢笑? 还有晴,如果没记错的话,已经有一个多星期没有看见她了。新娘子这段时间去了哪里? 无数个谜团在我心中涌起,困扰着我的思路,使我不由自主的皱起眉头。 幸亏天色逐渐暗了下来,加之婚礼的热闹与杂乱,才没有人注意到我的表情。 “这种冥婚,可有些年头没见着了。”我听见混乱的人群中,有个声音说到。 接着,就有声音回应到:“是啊,冥婚这种事情,还真不是我们这些小户人家能办到的。” “就在前些年,我们镇子不还有冥婚吗?”前面那个声音问到。 后面那个声音答到:“可后来不是被叶巫师禁止了嘛。他说冥婚不仅劳民伤财,而且有违天和。” “那为什么这次又搞冥婚呢?”前面的那个声音又问到。 后面那个声音嘆口气,答到:“这次是男有情女有义,属于双方自愿。而且你听说了吗?据说这位新娘的身份可不一般,她是......” 剎那间,我的心里纷乱如麻。至于后面的话,我没听清也没心情再听下去了。 我突然明白了,为什么会在黄昏开始婚礼;消失了这么多天的晴,又去了哪里。 还有易琦所说过的那些奇怪的话。 他说,只是不知道该怎么制作这请帖而已。 他还说,或许自此之后,父母再也不会记得,还有他这个儿子的存在。 第八十六章 归程 易琦曾经说过的那些话,似乎就在我的耳边回响。那些曾看起来莫名其妙的话,如今看来,却是早就预示了所有事情的发生。只是思想懵懂的我,一直想不通其中的细节而已。 我的心纷乱如麻,眼前的世界似乎有些眩晕的不真实感觉。强忍着身体上的不适之感,我步步紧跟花轿。 每走一步,我的思路就变的清晰一分。渐渐地,我梳理了下自己的思路,理清了事情发展的经过。 通过我所经历过的这段日子里所发生的种种事情,可以得出这么个结论。那就是,晴从来都没有得到真正意义上的救治。 从地母节夜晚遇到白衣女子的行为可以推断出,白衣女子也就是晴的母亲,根本就没有救治自己女儿的意向。 而晴和易琦之所以不待在自己家中,却常常到我租住屋子的原因,只怕是为了避免恐惧与孤独。毕竟,在我租住的屋子里,还有两个小傢伙,还有媛媛,还有我。 有我们这些熟人在,易琦和晴才能感受到浓浓的生机,与家的温暖。 晴母亲留下的那间屋子,虽然装饰堂皇,到底少了些人气。 晴一个多星期没有来我租住的屋子,恐怕是遇到了不测。也可能在很久以前她便撑不下去了,只是为了易琦而强撑下来。 为什么要在黄昏举办这场婚礼?那是因为新娘子是个死去的人。 叶巫师为什么要来主持这场婚礼?只怕不单单是因为晴在他心目中的地位,更因为这场荒谬不堪的冥婚,非得他亲自主持不可。 虽然想通了所有的事情,但我还是开心不起来。我不知道该用怎样的心情,来面对这场充满封建思想的冥婚。 祝福的言辞太虚伪,有些话又不能直接说出口,只能憋在胸口。 难道要说易琦是个傻瓜,那么因失去郁薇而跳河的我,又算得上什么? 皆是痴情之人,总会有感同身受的时候。我到如今还没有完全走出当初的阴影,又有什么说辞对易琦苟责。 心情沉重的我,没有心思去凑抬花轿的热闹。再热闹又如何,到最后还不是个空壳。 花轿在绕着古家镇巡游了圈之后,回到了易琦那间富贵大气的门前。 这时,天已经黑了下来。不过门口灯火通明。门前的人们已等待多时,我看到媛媛也在人群之中。 而在门槛前,铺了条长长的红地毯,还放有个火盆。火盆里,有炭火忽明忽灭在燃烧着。 “请新娘子落轿。”停轿的车夫吆喝到。 停轿的车夫处于右手边最前面的位置,无论是起轿还是停轿,全是由他开始的。 穿着粉红伴娘装的媛媛走上前去,掀开轿子前的红帐幔,扶着坐在轿子里的晴站起来。 此刻,我看到了新娘装的晴。她端端正正的坐在轿子里,红遮头掩盖了她的面容;搭在双膝上的素手,苍白到毫无血色。 第156页 媛媛用种奇怪的手法牵着她,走下了花轿。婷婷和仔仔挎着花篮,一左一右地牵起新娘长长的裙摆。 主持的叶巫师早就站在了门口,他拿着张写有很多项目的红纸,口中念道:“请新娘跨火盆,拦住孤魂野鬼。” 虽然不知道媛媛是用了什么方法,使明明就不能动弹的新娘子站起来。但晴的动作明显很僵硬。如何才能跨过这个火盆,我不禁有点担心。 不知道是否由于冥婚的缘故,几乎没人去闹新娘,反而主动让出块空地。 还好,走到火盆旁的晴,微微抬脚。我没来得及看清她的动作,晴就跨过了火盆。由于裙摆有两个小傢伙托起,故此也没有被烧到。 当晴走到了门槛前,叶巫师又念道:“跨过了火盆,日子过的红红火火。下一项,跨门槛,正式嫁入易门。” 被媛媛牵着的晴,慢慢的抬起了左脚。她的脚悬在半空中,又缓缓落下。于是,左腿跨入了门槛。 可当晴右脚跨入门槛的时候,却被绊了下,身体打了个踉跄。红盖头摇晃了下,露出了晴的妆容。 只是惊鸿一瞥,但借着灯光,我却发现晴的脸有些不正常。她的妆容化的很美丽,唇红齿白,只是脸上却没有任何表情,木然的犹如蜡像。 围观的人群全悬了口气,唯恐出现什么意外。 还好,媛媛皱了下眉头之后,晴的身体又恢复正常。或许其他人没有看到,盯着新娘的我却看个清清楚楚。 是媛媛在关键时刻变换手法,晴才恢复到正常行走的模样。 如今的晴,就像个牵线木偶。只是牵这根线的人,就是媛媛。 在晴有惊无险的走进屋子后,门外开始“噼噼啪啪”地放起鞭炮。火药炸响,红纸屑落了满地。 围观的人群闹笑着,跟着新娘子走进屋子。 屋子里很热闹,站满了宾客。在屋子中央的位置摆了张长案,案子上放了几盘果子。 媛媛牵着新娘子,走在长长的红毯上,直到易琦接过手为止。 作为伴娘的媛媛退到旁边,可我却观察到,她的手势从来没有停止过。 莫非目前控制新娘子活动的,正是媛媛?我心中想到。 新娘子和新郎走到案子前,面朝案子后的祖宗牌位,并排而立。 叶巫师走到牌位前,高声念道:“作为本场婚礼的主持,现在由我来宣读祝词。首先,祝两位新人恩爱此生,永不分离。 其次,祝两位新人能将你们的爱延续下去。无论贫穷富贵,无论距离远近,无论生死相隔。 我问你们,能否做到我所说的话。”说到这里,他的目光看向易琦。 新郎装的易琦笑了起来,眼角却溢出悲伤。他声音颤抖的说:“我能做到,无论贫穷富贵,无论距离远近,无论生死相隔。” “因为我爱你,晴,真的爱你。”易琦面向晴,单膝跪地,声音颤抖的说到。他手中拿起对戒指,压抑的自顾着说到:“晴,你知道吗?在我第一次看见你的时候,就被深深地吸引住了。我以为自己只是简简单单的喜欢你,但后来却知道不仅如此,我是真的爱你啊。没有你的每一分每一秒,对我来说,都是痛苦的煎熬。” 将戒指戴在晴手上后,易琦再也压抑不住自己的感情,抽泣着说到:“如今,能为你戴上这只戒指,我感觉做的任何事情,都是值得的。你不要说我傻,因为我心甘情愿如此。” 说完,易琦拿着另只戒指,拽着晴的手失声痛哭。 周围的宾客全没有吵闹,安静的气氛,将悲伤烘托到无以加复的地步。 半晌,叶巫师打破了这种气氛。他的眼睛也有些湿润,只是语气还算平静的说:“下面,就请新娘新郎,一拜天地。” 媛媛手势略换,晴跪在地上,同易琦并排着。 易琦擦干眼泪,和晴同向而跪,两人就这么跪拜了次天地。 等两人拜完之后,叶巫师宣读到:“二拜高堂。不过,既然双方高堂皆不在,那就拜祖宗牌位吧。” 两人面对牌位,正准备拜下去,却被股神秘的力量阻挡下来。 “谁说我不在?”阴风大作,有个白衣女子飘然而出。她身后还跟了个淡红色的虚影,正是晴无疑。 亡魂状态的晴扫视了眼,看见跪在地上的易琦后,飞扑到他身旁。两人相拥,泣不成声。 白衣女子抓住易琦,赞赏的说:“如此痴情,好!好!好!既然这样,不如随我回冥界,完成这场婚礼。” 叶巫师出身阻止到:“巫师,不可啊。”可他身子还没靠近,就被弹开了。 所有灯火瞬间熄灭,屋子完全暗了下来。 灯火再次亮起的时候,易琦、晴和白衣女子,全部消失不见了。 参加这场婚礼的宾客不欢而散,留下叶巫师和我们几个人。叶巫师佝偻着身子,默不作声的收拾残局。 “晴不是被治癒了吗?”我走到叶巫师前,低声问到。 叶巫师停下手中的动作,抬头看向空处,目光呆滞的说:“治癒了?呵呵。若是没有那个诅咒,或许还真能治癒。” “是青丝咒吗?”我沉声问到。 叶巫师摇摇头说:“是易琦身上的咒,不知道什么人在他身上下了恶毒的咒语,令孕妇的生魂成为诅咒,附在他身上。由于咒语的连累,加速了晴的死亡。” 第157页 我想到易琦曾经提到过,他间接导致个孕妇死亡的事情,心底涌起股寒气。有什么事情,比这种诅咒更可怕。 但愿晴和易琦在冥界,能有个美好的结局吧。跟着叶巫师的我,心中想到。 叶巫师默默的收拾完残局后,语气平静的对我说:“你走吧。” 我点点头,没有反驳。 叶巫师说:我在你们身上下了忘情咒,这段时间发生的事情,不久后你们就会逐渐忘记。“ 我张了张口,却没有说出任何话。 是时候该回去了,这么想着的我,心中却有些疲惫。 古家镇这个镇子,兴致沖沖的过来,回去的时候却有些疲惫。 忘了吧,我甚至不记得怎么走出古家镇的,又怎么带着媛媛、婷婷及仔仔回到酒吧。 古家镇的所有,彻底的埋没于记忆深处。 第八十七章 小代来信 回来的时候,我思绪万千。心里有点难过,又不知道自己在为什么而难过。 m城已经开始下起了小雪,坐在车窗里的我,静静地看着窗外飞速倒逝的霓虹灯。 猛然间,有种恍若隔世的感觉。若是在古家镇的时候,此刻我应该早已入眠了吧。 古家镇是那里,我虽然记得有这么个地方,却回忆不出来曾经发生过的任何事情。 就像是梦醒之后,那种记忆仅仅存留片刻之后,就会消失到无影无踪。空余下那种感情上的触动,久久不能忘怀。 回到酒吧的时候,已经是午夜时分了。所幸的是,酒吧里面还在营业。如此,我便能找到了歇息地。 拎上大包小包,又叫醒两个正在熟睡的小傢伙,我推门走进酒吧之中。 酒吧里面的工作人员呆愣片刻之后,马上反应过来,到我身边打招呼到。 “明哥,你回来了啊。”大凯接过行李,憨厚的说到。 我微微点头示意到:“你带着媛媛他们几个去找个歇息的房间吧,旅途上都累着了。” 等安顿好两个小傢伙与媛媛后,我顾不得与工作人员说几句话,收拾收拾也睡觉了。 习惯了早睡早起,再熬夜的话,兴许真的受不了。 这一觉睡得很踏实,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中午了。冬天的阳光并不刺眼,反倒有种安静的温暖。 洗漱完毕后,我来到楼下的酒吧。此时酒吧里还没有营业,诺大的房间里没有一个人,显得有些空荡荡的。 来到吧檯,给自己调了杯鸡尾酒,我无聊的独自啜饮。 忽然记起,兜里还有块神秘的鸡血石,它貌似与调酒有些关系。于是,我掏出鸡血石,用清水洗干净后,轻轻的放入酒杯中。 仿佛有种特别的光彩在杯子中游离,折射出绚丽的色彩。原来很普通的杯鸡尾酒,看起来居然有种魔幻的味道。 仔细观察之下,我才发现色彩的秘密。原来,这块神奇的石头是半透明的,有折射与反光两重功能。原本很普通的白光,经过鸡血石之后,就变成了魔幻的眩光。 只是,不知道用鸡血石泡酒后,酒的味道如何。 端起酒杯,轻呡下小口,顿时觉的造物主之神奇。经过鸡血石浸泡之后,酒的醇香之感居然上了个层次。 这并不是说酒味道有何变化,而是原来酒的味道变得更清新。比喻说这杯普通的凉性鸡尾酒,入口甘甜,喝起来有股透心凉的舒爽。 若是小代在这里,必定会对这块鸡血石爱不释手。 想到小代,我心里又变得有点失落。他已经离开将近整整一年的时间,不知道现在走出来没有阿莓之死事件的阴影。 原来挺好的对恋人,说散就散了,从此生死相隔。人生啊,就是这般无常。 易琦,在我心中闪过的这个名字,就像黑夜里的丝亮光,让我想起很多忘记了的事情。 可是转眼之间,这些画面又如潮水般退去。只记的,这个叫易琦的人,在两个月前给我发了封邮件。那封邮件,应该还保存在电脑之中。 来到前台,我打开了电脑。触碰到电脑的时候,我脑海中又想起了个人物—禹波。 禹波杀害了阿莓,导致了小代的离开。而我装配这台电脑的缘故,起先还是禹波的建议。 在禹波之前,还有章扬,还有老邢,还有......无数多的人名在我脑中翻滚,令我不能呼吸。 将这些杂念抛开脑海,靠在前台上,大口的喘气之后,胸闷的感觉才稍稍减轻。 自己现在这是怎么啦?身体真是越来越不行了。我苦笑了下,心中自嘲地想到。可奇怪的是,这句话最近似乎听过,而且就是那个叫易琦的人对我所说。 易琦到底是谁?抱着这个疑惑,我打开了电脑,重温了那篇叫做《孤星寒》的邮件。 由邮件可以看出,我与他的关系应该不错,但就是丁点印象都没有。 过不久就是新年了,祝愿他新婚快乐吧。在心里略作祝福之后,我点击了删除键。 从此以后,易琦和古家镇留在我脑海里的最后一丝记忆,也消失殆尽。 平复了下心情之后,我关上电脑。来到吧檯前,继续品尝未喝完鸡尾酒。 无无聊的靠在吧檯上,很久之后,酒吧里的工作人员才陆陆续续过来。不过距离开始工作还早,于是,兴致突发的我,决定叫上所有人聚餐。 第158页 除了个别人之外,大家很快来齐。两个小傢伙也在媛媛的带领之下,极不情愿的出席。这也不怪他俩,只是昨晚休息的太晚。 聚餐还同上次般,男女分工,充分调动大家的积极性。至于酒水,全部从酒窖里面去取。 我不在的这段时间,很多员工都学会了调制些简单的鸡尾酒。这其中进步最快的就数芳芳了。身为服务员的她,已经自学了些较为困难的调酒方法。 令我意外的是,憨厚的大凯似乎对这个调皮的小姑娘很有好感。两个人眉来眼去,我很快就发现了端倪。 “芳芳啊,调酒学的不错哈。”我先是夸奖了芳芳之后,接着开玩笑说:“大凯这小子,以后可就有口福了。” 作为保安队长的大凯“嘿嘿”傻笑起来,芳芳也羞红了脸。 “明哥,你还好意思说。你不在的时候,我不仅照顾客人,还兼职调酒师呢。”芳芳调皮的沖我笑到,眉眼里像是还有话没讲出来。 我“呵呵”笑着说:“你想要说什么话就说吧,如果是奖金的话,令我考虑考虑。” “明哥,你真是英明。”芳芳笑眯眯的说完,又有点不好意思的低下了头。 我略微思考了下,之后点头答应到:“行,按照相应比例,你去管家那里提取奖金吧。以后如果我不在的时候,都是如此。每为客人调制杯酒,就会有相应的提成奖金。” 芳芳龇牙说到:“那真是不好意思了。” 我微笑着,没有答话。之所以这么做,我心里也是有自己的打算。 心里隐隐约约感觉到,以后碰到的事情会越来越多,只怕有天就会放弃开酒吧。与其这样,还不如先培养酒吧工作人员独立经营的能力,也算是培养继承人了。虽然这么说,有种沧桑的感觉。 世事无常,说变就变。酒吧也不是我永远的避风港。有更广阔的世界,在召唤着我,令我不断向前。 而大凯这小伙子,人憨厚忠诚,酒吧交给他我也放心。看目前的情况,他与芳芳的关系很微妙。 芳芳虽是后来才招聘的员工,却留给我很深的印象。她长得可爱,人精明了些,不过却没有什么坏心眼。想什么说什么,不会在背后放冷箭。 总之,两人给我的印象都不错。酒吧即使真的交给他们,我也能放心来。 我还在想着这些事情的时候,大凯打断了我的思路。 “明哥,你看看这个,是代调酒师前些时间寄过来的。”大凯想起了什么,拿出个信封,递给我说。 我接过信封,看了眼信封上所留的姓名,的确是小代。拆开信封,抽出里面的信。 白色的信纸上,有着小代如女子般娟秀的字迹:“ 明哥,好久不见,甚是想念。 自上次一别,本以为此生都不会再见。可思量了良久,我还是决定为阿莓报仇。 阿莓不能白死,所有伤害过她的人,全应该堕入地狱。 对不起,现在我已经有些不能控制自己的心情了。但请原谅我,因为自上次离开后,报仇的念头就像是熊熊烈火,在我心头越烧越旺。 如果在这么下去,我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形成心魔。” 看到这里,我的眉头不禁皱了起来。小代的情况,看起来不是很妙啊。 我深深知道,当人被执念所绊的时候,很容易做出些别人眼中的傻事。当初郁薇离开的时候,我何尝不是如此,连死的念头都有。 抱着沉重的心情,我接着读下去。 “我想了很久,理智最终战胜了报仇的欲望。因为我知道,凭个人的力量,根本无法与禹波及他背后的永生社抗衡。 可俗世中的力量,像老邢这样的警察,他们也无法将永生社这根错综复杂的大树彻底根除。 唯有的方法,就是藉助修行界的力量。于是,我想到了器法宗,想到了教我法术的师门。 但我却不知道师门在哪里,只能求助母亲。 母亲起先不肯告诉我,她和家里人的想法一致。他们想让我过平常人的生活,给我介绍个妻子,过上财迷油盐酱醋茶的生活。 我倒想如此,但阿莓的影子,在我脑中久久挥之不去。若是不能让她安息,我就不能彻底放下。 在我苦苦哀求之下,母亲终于告诉我关于器法宗的消息。她郑重的告诉我说,俗世和修行界完全是两个世界。如果将修行界的法术,在俗世乱用的话,终会遭到报应。 而且,母亲还告诉我,凭凡人的力量,要找到器法宗是十分困难的。即使她能告诉我去器法宗的方法,但我能不能到达那里,还是个问题。 经历了很多苦难,我还是找到了器法宗。并且得到了宗门的支持,他们答应我,如果寻得永生社的踪迹,必要时可以出手援助。 明哥,你不用担心我,我目前在家中。如果你有空的话,那就过来吧。 不久之后,我可能就回m城。因为禹波,因为永生社。 为了逝去的阿莓。” 第八十八章 树中人 读完这封信,我的眉头紧锁,久久不能舒展。 小代所说要替阿莓报仇之事,说实话,我不是太贊成。 这并不代表我不痛恨永生社那帮人,尤其是禹波。他的所作所为,已经超出了人类道德的底线,实在是可忍孰不可忍。当初招聘禹波的我,有种引狼入室的感觉。 第159页 但让小代去和整个永生社对抗,我不免有些担心。不管是他口中所说的师门,也就是器法宗,还是我们成立的那个灵异沙龙,与永生社对抗起来难免会发生死伤。而死伤人中,很可能就包括小代。 我不希望小代发生任何意外,能和我交心的朋友本就少之又少。若是小代再发生什么意外,将来我连个可以说真心话的人都找不到。 在每个人生命中,都能遇上无数多朋友。而这么多朋友之中,能找到可以称作生死之交的朋友,却是寥寥无几。 很幸运的是,小代在我心中,就是那种能生死相交的朋友。 无论如何,我还是先去看看他再说吧。我看着手中的信封,心里暗暗想到。 信封的扉页上,写有寄出信封的地址。凭着这个地址,我就能打听到小代的家庭住址所在。 打定主意之后,我淡定了下来。就这么决定了,等过年之后,我就会去小代家一趟。 于是,我又同酒吧员工们有说有笑的吃起饭来。 “明哥,代调酒师在信里面都说了些什么?”吃饭的时候,大凯悄悄问我到。 我微微笑了笑说:“没有什么,只是让我去他老家玩而已。过不久,我可能就会离开酒吧段时间了。” 大凯沉默起来,没有再问我。这种员工,知道什么该问,什么不该问。 这顿饭吃的还算开心,吃完饭后还不到下午三点,距离酒吧营业还有段时间。于是,有人提议讲个故事如何。 听故事吗?我的嘴角轻扬,没有发表意见,而是听员工们交谈起来。 听到要讲故事,两个小傢伙也来了劲,兴致勃勃参与到热火朝天的讨论之中。 而媛媛微笑着,安静的坐在旁边,也不说话。这女孩最近有了些变化,她身上那种出尘的气质变的更浓厚。 相比而言,具有阳阳眼天赋的婷婷,变的越来越有人情味。鬼精灵的小姑娘,实在是可爱的很。 装作不经意间,看了眼正在凑热闹的仔仔。这小傢伙,到现在才勉勉强强的接受了我这个爸爸,但还是不好意思开口叫我一声。我也不强求,亲情这种东西,需要时间去培养。 想了这么多,等我回过神来,他们已经开始讲起了故事。而且故事似乎很有意思的样子,所有人都沉浸于故事之中。 讲故事的员工,是个不多大的小保安。如果没记错的话,他新招聘来不久,似乎是从乡下来的。至于他的姓名,我目前记的还不是特别清晰。 要搁在以前,我肯定能记住每个熟人的姓名。但现在的我,记忆太杂太乱,到最后能记住的东西便越来越少。这样下去,我可能会变的越来越健忘。 还是安安静静的听故事吧,我摇摇头,将最后一丝杂念抛出脑外。 “在我们村里,有个孤寡老人。他很可怜,就住在村东头的小破屋里。 我家也住在村东头,村子东头就我们两户人家。于是,出于邻居之间的情分,每天父母就会叫我去给孤寡老人送饭吃。 久而久之,那个孤寡老人便和我混的有些熟了。 孤寡老人姓李,他的眼睛瞎了。村里的孩子暗中都叫他李瞎子。我虽然也会这么叫,但当他面的时候,我就会叫他李爷爷。 有天,我送完饭后。在等着收碗的闲工夫,我问他了个问题。这个问题,在我心里憋了很久。 我问他说,李爷爷你的眼睛是怎么瞎的啊。 李瞎子听到这话之后,放下了碗,脸上的表情变化很快。 我以为他要发脾气,都有了逃跑的打算。只是个瞎子而已,如果我真要跑的话,他绝对是追不上我的。 可是,最终李瞎子的表情定格在悲伤的表情上。那种表情,就像死了儿子般。 我不知道这个比喻恰当不恰当,但当时我真的没想到,那件事真的导致他死了儿子。而且,他的眼睛也是在那件事后变瞎的。 李瞎子说,他曾经有个儿子。那时候,他还有老婆暖炕。 李瞎子的儿子很聪明,于是他就送儿子去了县城上高中。 县城离家比较远,于是李瞎子咬咬牙,给儿子配了辆自行车。可没想到的是,坏就坏在这辆自行车上。 那天,李瞎子的儿子放假回来后,对他说自行车后座好像坐了个人,感觉车后座比平时重了很多。 李瞎子当时只是以为儿子学习任务重了,有了心理压力,于是安慰了两句之后,也没在意。 可几天后,李瞎子的儿子回家后,又对李瞎子说了同样的话。 这次,李瞎子就觉的有些不对劲了。可等他出去看自行车之后,却发现自行车后座空空如也,什么也没有。 李瞎子心知,儿子可能是遇上什么山神鬼怪之类。他心里打定主意,绝不能让儿子有任何意外。 有什么诡异的地方,试试便知道。李瞎子心里有了打算,就先行睡去。 等第二天鸡鸣时,李瞎子早早的起来。和儿子吃完饭后,他就同儿子去了学校。这次,是他骑自行车带着儿子。 李瞎子带着儿子,自行车骑的很好。一路上父子聊天,说的挺开心。可骑到荒郊的路程上时,他就觉的有点不对劲。 这段荒郊路程,他平日里也走过几次,倒也没发现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只是此时天还没亮,暗暗的光线照射下,荒郊林子里变的有点诡异。 第160页 荒郊的树木,在晨风的吹动下,影影绰绰的晃动着,就像是张牙舞爪的怪物。 李瞎子心中有种不祥的预感,他虽然还和儿子说话,但语速明显慢了许多。他的眼睛四处扫去,生怕遇到了什么不正常的东西。 可还是遇上了,李瞎子凭着眼角的余光,他看到了个黑影,直奔自行车而来。 忽然,他觉的自行车重了许多。猛地回头看去,他顿时面容呆愣了住。 车后面居然多了个人影,它就坐在李瞎子儿子身边。 李瞎子惊惧到差点摔倒在地,等他再次看去,儿子还坐在自行车后座。 不敢再说话,李瞎子匆匆骑车将儿子送到学校。然后,他骑自行车踏上回家的路。 经过那段荒郊路程的时候,李瞎子减慢了车速,时刻留心着。他在回来的路上,心里已经有了打算。 儿子不可能不上学,上学就不可避免经过这段路程。因为家里没有多余的钱,他也没办法送儿子去城里住宿。而且,自己也没时间天天接送。 如此一来,最好的办法就是找到那个黑影,彻底的处理掉。李瞎子还不信了,妖魔鬼怪敢在白昼横行。 为此,李瞎子在城里买了把镰刀,藏在腰上防身。 果然,走了段路程之后,李瞎子觉的背后猛然一重。他默不作声的掏出镰刀,狠狠向后挥去。 身后传来声惨叫,李瞎子的衣衫被什么东西划破了,流出了鲜血。 顾不得身上的鲜血,李瞎子立马停车,警惕地拿着镰刀,向四周看去。 李瞎子看到了个黑影,朝着路边颗树木的方向跑去。它的身影如同猴子般,矫捷超人。 走到树木前,李瞎子看到那颗树上居然流出了鲜血。于是,他暗中记下树木的位置,等着回头叫人砍树。 再后来的路程,李瞎子就没发现什么异常。身上的伤需要治疗,他就返回城里,顺带吃了午饭。 等儿子放学了,李瞎子就骑车带着儿子回家。经过那段荒郊的路程时,李瞎子再三叮嘱儿子要小心。 李瞎子对儿子说,有事要吭个声。 于是,李瞎子的儿子就吭了声。李瞎子暗骂自己的儿子,让吭声就吭声啊。 可越骑李瞎子就越觉的不对劲,刚刚吭声的好像不是自己的儿子。 回头看去,李瞎子吓的摔倒在地。 有个长着毛脸的怪物正坐在李瞎子车后座,嘲笑似的看着他。而李瞎子的儿子,早就不见了踪影。 李瞎子拿起镰刀,朝怪物追去。怪物并不与李瞎子搏斗,几下就消失个无影无踪。 这时天快黑了,荒郊变的更加诡异,留在这里只有死路一条。李瞎子扶起车,匆忙回到村子。 叫上村里人,点着火把来到荒郊。一群人浩浩荡荡的,手拿铁锹、砍柴刀,好不热闹。 凭着印象,李瞎子找到了白天看到的那颗树。村里人围着树,很快就把树砍到了。 挖开树根,可以看到里面埋着李瞎子的儿子。 李瞎子哭着扑过去,抱起儿子。这时,突然伸出个毛茸茸的手,抓向李瞎子。 众人虽竭力去救,可李瞎子的眼睛还是被抓瞎了。 后来,众人合力打死了那个怪物。怪物的原型,长着毛猴子样,只是五官和人差不多。 埋掉儿子后,李瞎子的女人也走了。他成了瞎子,成了孤寡老人。” 那个小保安回忆似的讲到:“讲完这个故事不久,李瞎子就在个暴风雨之夜死去了。暴雨沖毁了他的破屋,尸体就浸泡在雨水之中。直到天晴后才被发现,得以入土。” 第八十九章 怪人(上) 听完小保安的故事,大家默默无语。过了会,大家低声交流了几句,又开开心心进行下个话题。 鬼故事就是这般,说者无心,听者无意。全图一时痛快,听完了就会忘记。 我微微笑了笑,没有再听这些无稽之谈。若是没有亲身经历过,谁也不会相信那些看似荒谬的话。 猛然想起还泡在酒杯里的那块鸡血石,于是我离开饭桌,走到吧檯前。 端起酒杯,仔细端详了片刻。 酒杯里还剩下小半杯酒,比起几个小时前,酒的颜色略有收敛,但味道却是更香了。 品尝了下,我再次确定,这块鸡血石具有加速酒类发酵的作用。 喝完了最后一滴酒,我洗净鸡血石后收起了它。恍然间,记得它似乎有个名字叫做“酒鬼石”。那么,就叫它酒鬼石好了。石如其名,乃是酒鬼的最爱。 调了些常备鸡尾酒储放进圆肚酒瓶里,我无聊的靠在吧檯上。我不在的这段日子里,圆肚酒瓶从来没有装满过。也许,是由于员工们根本就没有这个概念吧。 又等了会,就到了下午六点钟,酒吧迎来了它的客人。 于是,这般平静又无聊的日子,重新开始了。 阳阳眼姐妹和仔仔在酒吧里住了段时间,同大家一道,欢快的过完新年。 新年过后,媛媛就带着婷婷和仔仔两个小傢伙离开了m市。临走的时候,婷婷鬼兮兮的小声对我说:“明哥,麻烦你个事情呗。” 我“呵呵”笑道:“有什么话就说吧,小姑娘跟我客气什么。” “嘿嘿,那我就说了。”小姑娘满脸坏笑,指着仔仔说:“是这样的,明哥,你看仔仔在山上的时候,也吃不到零食,连果酒都喝不到,多可怜不是。你觉得,是不是......” 第161页 仔仔很无辜的摸着脑袋说:“明明是你的主意,干嘛扯到我。” “呵呵,想拿什么尽管拿吧。”我虽心里对小姑娘的鬼精灵有点无话可说,但还是大方的摊手说。 “耶”两个小傢伙互相拍了下手掌,急匆匆的朝着酒吧里跑去。 “你们两个要去干嘛呢?”两个小傢伙刚刚跑出去两步,就被媛媛拦截住了。 媛媛手里提着行李,挡在两个小傢伙,低头威严的说到。她随即抬起头,看着我笑言:“明哥,两个小傢伙没有给你添麻烦吧。” “谁说的,我就是想着储备点食物而已嘛。”婷婷小声狡辩到。 我看了眼两个小傢伙,笑着说:“你们两个去呗,想拿什么就拿吧。” 两个小傢伙欢呼了声,冲着酒吧里跑去。 媛媛无奈的对两个小小的身影说:“你们两个快点啊,马上就要出发了。” 仔仔回答了声:“知道啦。”转眼,两个小傢伙已经跑进酒吧,直奔酒窖方向而去。 “明哥,两个小傢伙都快被你宠坏了。”媛媛回头看了我眼,充满无奈的说。 我“呵呵”笑着,心里却丝毫没有觉的不应该。可怜天下父母心,做父母的,为孩子花费再多也不足惜,绝对不会捨不得。 等两个小傢伙出来的时候,手里拿满了各种果酒。他们俩手忙脚乱的将果酒塞进行李包之中,直到塞不下为止。 “好了,现在该走了吧。”媛媛拿着行李说。 于是,两个小傢伙这才恋恋不捨的跟着媛媛离开。媛媛将行李放进计程车,三个人就要坐进车。 “爸爸,再见啦。”仔仔想到了什么,一熘小跑来到我身边,大声说到。说完,又一熘小跑的跑回媛媛身边。 我有些惊愕的问到:“你说什么?” 仔仔没有回头,而是扬了扬手说:“我说,爸爸,再见啦。” 顿时,我觉的有股暖流在心头流过,居然有种热泪盈眶的感觉。 仔仔已经随着阳阳眼姐妹坐上了车,但我还是追上去。我边追着,边挥手再见。 隐隐约约可以看见,仔仔也在和我我招手。可计程车越行越远,最终化作个小黑点,消失在街角。 我停下脚步,收拾收拾自己的心情之后,转身回到酒吧。 再过些日子,就去小代的老家去吧。从小代寄来的那封信可以知道,他的老家在个叫做清水镇的村镇。 现在的我,已经不是十分习惯呆在酒吧里了。用前段日子芳芳和我开玩笑的话说,我是属于身在酒吧心在外。 思考了段时间,我决定破格升芳芳为代理调酒师。所谓代理调酒师,就是我不在的时候,全权代理调酒师的任务。 貌似随时就会离开酒吧似的,我在心中自嘲到。 没想到还真让自己猜中了,在不久之后,我就同个神秘的人物离开了m城。 这天,酒吧里来了个打扮奇特的人。说是打扮奇特,并不是说有多潮流,而是衣装搭配的有些不伦不类。 你见过上身穿着正装的白色西服,下身却穿着破破烂烂的怪人吗?而且,在大冬天里,他仅仅穿了双看起来不太厚的布鞋。 可这几样极为不般配的服装混搭在怪人身上,竟然没有任何违和感。 没错,这样打扮的怪人,大大方方的走进酒吧。他来到吧檯,点了两杯鸡尾酒。然后,独自找了个空位坐下,安静的看起书来。 我忽然来了些兴趣,调好酒后,将酒杯端了前去。 “先生,这是你要的酒。”我放下酒杯说到。 那个怪人“恩”了声,接着看他的书。 “可以问下,你看的是什么书吗?”我有些好奇的问到。 怪人手里拿的书,书皮很黄很破,书页也是黄久不堪。看起来,是本有些年头的老书。 更令我惊讶的是,大约扫了眼后,我居然发现自己根本不认识那本书上的任何一个字,那种字体扭曲如蚯蚓爬过,不是汉字,也不是英文,反倒类似于藏族的那种藏文。 怪人抬起头,看了我眼后,声音平静的说:“你真的想知道吗?要明白,了解了书中的内容之后,再想忘掉可不容易。” “那我倒要好好听听了。”怪人的话反倒勾起了我的兴致。 人就是这样,越是得不到的东西,越是想要得到。 怪人收起书,自我介绍说到:“我是个名俗学家,主要研究各族的历史传说。” 听到这儿,我仔细观察了两眼怪人,才确定他不是章扬。说来好笑,当初章扬在自我介绍的时候,也说自己的名俗学家,而我还真的傻乎乎相信了。 由于这些心理变化没有显现在脸上,所以怪人倒没看出什么。他缓缓说到:“在讲这本书之前,我先说说有关这本书的故事吧。” “一本书而已,能有什么故事?”我好奇的问到。 怪人笑了笑说:“世间万事万物,存在必然有其意义。所以,即使是本书,也会有自己存在的痕迹。这也就是我们人类口中所说的,有关这本书的故事。” 怪人这么说,更加勾起了我的兴趣。于是,我忍不住坐下来,继续听他的故事。 第162页 “我走过很多地方,从极南之地,走到大漠之北。路途上遇到了很多奇奇怪怪的人,也碰到了或诡异或神奇的事物。 而这本书,是来自诡异之中的神奇。不管别人是否能听懂这些话,在我心中便是如此。 遇到这本书的时候,我来到了最接近天堂的地方,就是藏族的居住地。 藏族,自古开始就是个落后却神秘的种族。在那里,和尚被允许娶妻,信佛的人可以杀生。 在些更偏远的地区,还残留着时代留下的宗教。当然,用现代人的观点来看,那就是邪教无疑。 就在个所谓邪教的寺庙里,我发现了这本书。 那天下了大雨,为了躲雨我走进这个寺庙之中。原本以为是个佛教徒的寺庙,可进入到寺庙之后,我就知道自己错了。 寺庙的装饰全然不像是佛教之物,扭曲而神秘的花纹,反倒有些波斯摩尼教的色彩。 而寺庙中所敬奉的鬼神,皆是青面獠牙模样。昏暗的雨夜中,看起来既诡异又吓人。 好在我常年行走在外,也不觉得十分害怕。本着信则有、不信则无的念头,我找了个干净点的地方,铺上睡袋,就沉沉睡去。 半夜雨还在下着,门廊的雨水顺着屋顶哗哗而下,吵得人睡不清净。 天空忽然打起了炸雷,使得半睡半醒的我猛地惊醒。 常年在外行走的我,养成了这么个习惯,就是从来不彻底睡去。这个习惯,救了我很多次性命。 雷声让我彻底睡不着了,于是坐起身来,无聊的等待天亮。 外面还在打着雷,雷光中,我发现寺庙里的神像,位置居然有所移动。 还以为是自己看花了眼,再次看出时。没错,神像真真切切是在移动,而且是有规律的移动。 说实话,当时看到这种情景,我真是吓傻了。 神像们大睁双眼,虽是知道它们都是死物。可偏偏这样的死物,移动起来才更加可怖。“ 怪人讲到这里,端起酒杯喝了两口,微微喘了口气。 第九十章 怪人(下) 怪人平复了下自己的情绪,自嘲地说到:“经历过那么多事情的我,尽然也会有害怕的感觉。” 这话让我想起了我自己,这几年里,我经历过的诡异事件又何尝少呢。不过,这并不代表就不会害怕。事实上,我常常会感到莫名的害怕。 曾在书中看到过,人类的害怕主要有三个来源。其一便是来源于集体无意识,在集体无意识中有恐惧这种感觉的原型,这与个人的经历无关,与所有人类及人类祖先时代的所有经历有关,比如人类都害怕黑暗,害怕爬行动物等。其二便是来源于个人无意识,这与每个人的经历有关,比如一个人曾经被什么咬过,或在某个场景下被人抢劫了,那么当场景重现的时候,会有这种恐惧意识。其三便是来源于未知,因为未知,才会想像,并且将未知的事物想像成恐惧的极限,比如黑夜中看到一黑影,会产生想像,并出现恐惧心理,但你看明白黑影只是黑猫或其它什么东西,你就不再害怕,因为未知成了已知,已知让你不再想像。 所以说,即使你能忘记过去,但还是不能避免恐惧与害怕的意识。这种意识,来自于潜在的未知,潜藏于人类的基因深处。 我正想着这些事情的时候,怪人接着讲起他发现这本书的故事:“ 我本想着逃跑,可不知道是不是天生预感的缘故,我感觉有很重要的东西等着我去发现。 在电光火石之间,我发现了些许异常。只是猛然间,想不出异常的地方在那里。 排除移动的神像,还有什么东西能够称得上异常呢?莫非是这天气的缘故,我在心中自问到。 仔细环顾这间破旧不堪的寺庙,我试图发现出其他异常的地方。 这时,我留心到个不正常的现象,就是寺庙屋顶的那道雷光。 外面的雷光是忽明忽灭,可这团雷光却是伴随“撕啦啦”的声音,在屋顶上亮个不停。 我避开移动的神像,悄悄摸过去。通过观察,我发现发现那团雷光下有根不粗的金属引线。引线连接着地面,并与神像们相连。 原来,是这根金属线给神像们传送了可以移动的能量。 想通了其中细节的我,拿起跟木棍,打断了金属线。打断金属线之后,神像果然停止了移动。 我本以为没事了,于是放松了警惕。 可这一打不要紧,可打断之后,我就听见“轰隆隆”的雷声中,似乎还有其他的声音。而这声音,好像是来自地下。 仔细听去,地下真的有阵“轰隆隆”的声音,那声音就像是巨大齿轮磨动的声音。 这么说来,我岂不是有危险了。我心头猛然惊炸,真准备逃走。 地面没有任何徵兆,忽然就裂开了个大洞。没有任何准备的我,瞬间掉进洞里。 洞有四五米高的模样,而且洞底是坚硬的地面。摔到地面的时候,我就晕了过去。 也亏得我福大命大,才没有死去,也没有摔成了重伤,只是擦破了点皮而已。 相比于外面的潮湿,洞里面反倒十分干燥。 只是洞里面黑漆漆的,什么都看不见。我只能听到水滴的“滴答滴答”声,除此之外,就是自己的呼吸声。 第163页 在洞里面摸索着,缓缓的移动自己的位置。过了好久,我才摸到了洞里的墙壁。 墙壁十分平整,似乎是被人开凿过。 这点我早就猜到了,所以并没有感到惊奇。 在寺庙下的这个地洞,说是天然生成的,我绝对不相信。最大的可能性就是,当初在这个寺庙的僧人们开凿了这个地洞。 至于开凿这个地洞的作用,我做过好几种猜想。要么是用作墓穴,要么是用作藏宝室,要么用作祭祀等活动的场所。而无论哪种,我都有很大可能找到有价值的古物。 而近来时观察到,洞顶的寺庙,有些年头了,说明这里历史悠久。从移动的神像和这干燥的洞穴可以判断,这件寺庙以前定拥有强大的技术与资金。只是不知道什么缘故,后来破败了而已。 我正这么想着的时候,忽然发现前面有道昏黄的暗光。 竟然会有光,但这并没有让我兴奋,心里却像压着块大石头般沉重。 这里好久没有人来过,而我是独自掉下来的。而这道昏黄的亮光,是从何而来,这是个很值得思索的问题。 不管怎么样,这道亮光毕竟是给事情带来了转机。我尽量减轻自己的脚步声,慢慢摸索了过去。 等接近亮光的时候,我才发现亮光的来源,是镶嵌在法杖上的巨大黄色宝石。 那颗宝石,约摸有拳头大小。这么大的黄宝石,还能自身放出光芒,绝对是价值连城的事物。 根据我的观察,这颗宝石很可能是颗稀有的变种夜明珠。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句话放在任何人身上都不例外。当时的我,完完全全被这颗价值连城的夜明珠所吸引。 可是,心里残留的那份理智告诉哦我,这里肯定藏有玄机,而且是那种可以致人死亡的玄机。 大凡墓穴、藏宝室等场所,必定有守护之物,这句话绝对不假。只是我还不知道,这个洞穴的守护是什么。 难道是机关?我在心中想到,眼睛却向四周扫去。 直到这时我才注意到,在宝石的照射下,旁边还有个木质圆桌。桌子不大,桌旁有个骷髅。 这个骷髅的模样比较奇怪,它的左手撑靠在圆桌上,右手却举起本书。他似乎就是这样,看着这本书而死去的。” 怪人扬起手中的书说:“你看,就是这本书。” “那后来呢?你逃出来了吗?”现在的我,对书本的感兴趣程度,反倒不如故事本身。 问出这话后,我就率先笑了起来。这还用问么,既然怪人还活着,肯定是逃出来了啊。 怪人也跟着笑出来:“我逃是逃出来了,不过也是九死一生的逃出来。” 于是,怪人接着讲起他的遭遇:“仅仅是具骷髅的话,我还不会有所恐惧。 或许书中写有关于机关的秘密呢,我想到这点,就朝着骷髅走去,准备取下他手中的书籍。 不是我自吹,世界上很多古文字,我都做过研究。所以,不会担心会碰到看不懂的问题。 也许是我太大意了,走进书籍的时候,居然没有发现骷髅的变化。 如果我在仔细点,就能发现,骷髅的颜色已经慢慢发生着变化,变成了金黄色。 等我发现的时候,已经来不及改变什么。骷髅发出的“咔嚓咔嚓”声,惊动了正准备拿起书的我。 我惊讶的抬起头来,却发现就这么短短时间里,骷髅已经变成了淡淡的金黄色。更诡异的是,骷髅上还发出微弱的光芒,与黄宝石的光芒交相辉映。 骷髅以种诡异的方式抬起头来,它的眼洞里燃烧起绿色的火焰。 “蛇卫。”骷髅的上下颌骨咬合,模糊不清的说出这两个字。 身后有阵腥风袭来,我心知不妙,就地倒下,来了个驴打滚。而那本书,还拽在我手中。 有道黑影闪过,撞上了我原来的位置。木质圆桌稍稍碰到,就变成了碎屑。那个骷髅也散架了,碎片落到满地。 藉助昏黄的光亮我看到,黑影居然是条巨大的蟒蛇。不过长时间没接触到阳光,蟒蛇的视力已经严重退化,靠着听觉和嗅觉来寻找食物。 我躺在地上,不敢有丝毫动弹,生怕惊扰到了巨蟒。 还好,巨蟒对骷髅似乎更感兴趣。它嗅了会后,开始“噗呲噗呲”的舔舐地上的骷髅碎片。 我以为机会来了,缓缓的站起身来,准备逃跑。 可巨蟒却突然朝我所在方向看了眼,吓的我停下脚步。这样盲目的逃跑,是必死无疑。等待下个机会,反倒有线生机。 巨蟒很快就吞食完了所有的碎片,它的身上竟然也散发着淡淡的金黄色。它巨大的身躯痛苦的扭动着,像是要脱皮。 不一会儿,巨蟒就停下了动作,蜿蜒匍匐在地上。它身上的蛇皮,开始层层脱落。 此时不跑,更待何时。我没有多想,拔腿就跑。背后,是巨蟒着急的嘶叫声。 我深知,蛇蜕皮的时候,是不能有大动作的,所以安心逃跑。 谁知,眼前猛地闪现出来个黄色的蛇人。它虽然有着人类的四肢,身体却长着鳞片。更不可思议的是,它居然会有眼睛。 我扭头就跑,果然,原地只剩下几层蛇皮。也就是说,蛇人是巨蟒脱变而来的。 没跑几步,就被蛇人追上来了。这样不是办法,我的思维在飞速转动。 第164页 既然蛇人进化出来眼睛,那必然有人类的习性,没了亮光,大家就没有差距了。 想通了这点,我换了几个方向,跑到法杖的位置。抓起法杖,我就使劲扔向远方。 蛇人追着法杖跑去,似乎法杖对它很重要的样子。 于是,我就凭藉印象,趁机逃进了巨蟒钻出来的那个洞。在那个洞里,有成堆的尸骨,我在尸骨堆下发现了丝白光。 可能是前人挖的逃命之路,有白光的地方就是出口。扒开尸骨,我顺着路逃了出来。” 第九十一章 窗外有张脸 怪人讲完了他的故事,喝了口鸡尾酒,赞赏到:“你这鸡尾酒的味道还不错嘛,比我喝过的其他酒类好喝多了。” 那是当然,我心中暗想到。自从前段日子实验过之后,我就把酒鬼石放进酒窖里。每种基酒在取出前,都得先浸泡过酒鬼石。 只是,这也算是商业机密了。所以我笑了笑,并没有向怪人解释。 “对了,你还没有告诉我,这本书到底有什么内容呢。”我想到初始的问题,于是向怪人问到,同时也是为了扯开话题。 怪人收起书,微笑着答到:“你的记性很好嘛,说实话,这本书的内容我还没完全读懂。不过,根据目前已知的内容,我知道它讲的是个惊天大秘密。” “这本书记载了些很神奇的法术,而且我也学到了其中的点滴。”怪人口中默念着咒语,缓缓的举起手来。 神奇的事情发生了,酒杯中的鸡尾酒,也随着怪人的手而渐渐上升。液体上升到半空中,却没有一滴落下来。 我惊嘆到:“这真是太神奇了,比魔术还神奇。” “呵呵,这只是其中的一个小法术而已。”怪人的手放下来说。鸡尾酒也随着他的手回到杯子中。 “为了破解整本书的秘密,我还需要去个叫做清水镇的地方,请教当地的一个古文字大师。”怪人喝了口鸡尾酒,平静地说到。 “你要去那里?”我不敢确定,再次问到。 怪人端着酒杯说:“清水镇啊,怎么啦?”他疑惑的看着我。 “这实在是太巧了,我正好也要去那个地方。”我兴奋地回答到,然后大概说了下有关小代的事情。 怪人听完后也感到惊奇,这真是太巧合了。于是,我和他商量着,决定一块去清水镇。 “如果有个熟人在那里,也好麻烦那位古文字大师。”怪人笑着说到:“对了,我叫木青,还没问你怎么称呼?” 木青?果然他的名字和打扮一样,都是怪怪的。我在心中这般想到,不过口中却回答到:“叫我明子就行。” 不管叫“明子”还是“明哥”,都只是个称呼而已,没必要在这方面占别人便宜。 木青的打算是,连夜去往清水镇。他全部的行李,只不过是个旅行包而已。 年后的几天里,大部分人都忙着走访亲友,酒吧反倒没太多客人。反正待在酒吧也没什么要紧的事情,还不如现在就和木青去清水镇。 我想了想,决定和他一起去往清水镇。简单收拾了下东西,又和员工打了声招呼后,我就离开了紫调酒吧。 于是,我和木青连夜坐计程车,来到了市中心的长途汽车站。 还好,时间不是太晚,长途汽车站尚在营业。 买好了票之后,我与木青坐上了开往清水镇方向的汽车。我俩放好行李,找了个靠前地方坐下来。 夜晚的长途汽车站没有太多人,偌大的长途汽车,旅客只坐了小半的位置。所以,我和木青也没客气。两个人加上行李,占了几个座位。 过了二十来分钟,长途汽车缓缓开动起来。预计没错的话,明早就能抵达清水镇所在的县城。 汽车渐渐驶出m市区,看着窗外飞逝的风景,我不禁感嘆到城市变化之快。 98年的时候,我还没有上高中。那时候由于家里做生意的缘故,我曾经跟随父母来过m市。只不过当时的m市很旧破,除了市区这一带,基本全是平房。即使是市中心,顶多也不过是三层楼房而已。 可短短十年里,m市的楼房已经是鳞次栉比。霓虹灯彻夜闪耀,m市俨然成了个不夜城。无数都市的男女,为城市注入了新鲜的活力。 我就是这些都市男女中的一员,我们的生活方式已经逐渐偏离了原来的生活规律。每夜到很晚才睡去,时常彻夜不睡。这如果放到过去,绝对是无法想像的事情。 古家镇的那段日子里,应该算是最接近正常生活的日子吧,我脑海中忽然蹦出了这个念头。 不过转眼之间,这个奇怪的念头就被我抛出脑外。因为想了半天的我,也没有想起古家镇到底是个什么地方。 或许,只是个梦境而已。我想了想,笑着摇摇头。 长途汽车已经驶出了m市,窗外的景色是黑漆漆的一片,偶尔能看到远处的灯光,零星的分布在原野之中。 单调的黑色,竟让我感到了丝丝困意。长途汽车也是考虑旅客的感受,把大灯全关闭了,只剩下几盏昏暗的小灯。 长途汽车的透明前窗外,有两盏射出强光的近光灯正亮着。强烈的白光中,也看不到任何景物。 有木青在旁边,倒不担心东西会有所丢失。虽然和木青认识时间不长,但能感受到的是,他是个学者型的人。这并不是有什么证据,仅仅出于种心理而已。 第165页 再说,即使行李包真的丢失了,也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 将座位调到个舒服的姿势,我半躺着,渐渐进入梦乡。 这是场带点诡异的梦境,我居然梦到了小学时代。毕业这么多年了,居然能做出这样的梦,不能不说是个奇蹟。 梦境中出现了很多小学同学,这些同学我只是有个模糊的印象。可在梦境之中,他们却是栩栩如生的模样。 也只有在千奇百怪的梦境之中,才能出现这种情况。其实,你即使在梦境中感到是真实的,等梦醒之后却还是什么也记不起来。 我和小学同学们在破旧的小学里,待了整整一天。很快,就到了黄昏的时候。 很多同学都要回家了,可是我却不知道自己的家在那里。从我的视野之中,学校外面的世界,全是灰色的迷雾。 有个小胖子问我为什么不回去,我就把原因告诉了他。 小胖子说,那他留下来陪我好了。 于是,我们很开心的玩耍起来,直到玩到很晚很晚。 小学里没有其他人,可昏黄的灯光却自己亮了起来。我们也没注意到这多,只顾着开心的玩耍。 小胖子忽然说,要变个魔术给我看。 我说,那好啊,变就变呗。说完,我饶有兴趣的看着他。 小胖子咧嘴笑了笑,他的笑容让我觉的有些诡异。 在我莫名其妙的时候,小胖子的脸突然伸到我面前。他笑着说:“你看好了。” 在说完话之后,小胖子的脸如同融化了般,渐渐地蜡化。 最后,小胖子的脸变成了血淋淋的浆糊样。 我惊恐的说不出话来,呆愣地看着小胖子,不知所措。 小胖子“嘿嘿”笑到:“怎么样,这个魔术好玩吧。”但他的脸,实在是惨不忍睹。 我无法形容自己的感受,只觉的无比惊惧,还有种想呕吐的感觉。 梦突然就惊醒了,我大口的喘气,一时半会还不能适应下来。 擦掉额头上的冷汗,我手扶着额头,靠在窗户上,努力的平复下来自己的心情。 这时,窗外似乎有异常的情况。 我抬起头看去,瞬间就呆愣在原地。 窗外,居然有张血淋淋的脸。虽然分辨不出模样,但还是令我想起了梦境中的那个小胖子。 尚未消退的恐惧,再次涌上心头。我喉结涌动,却久久说不出话来。 那张血淋淋的脸,正对着我笑。那笑容,令我惊惧不已。而我的手,和那张脸之间的距离,仅仅是隔扇玻璃窗户而已。 “怎么啦,满头大汗的。”木青拍着我的肩膀说。 我这时才恢复了自由,身体终于能活动了。回头向木青看去,我回了口气说到:“你看,窗外是不是有奇怪的东西。”我因为心中的恐惧,没有敢说是张血淋淋的人脸。 木青顺着我所指的方向看过去,他奇怪的说到:“什么都没有啊。” 我再次向窗外看过去,果然什么都没有了。 奇怪的挠了挠头,我平复了心情。经过几个深呼吸之后,我才终于彻底镇静下来。 “你是不是遇到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了?”木青问到。 我把睡梦中的梦境以及所见的人脸之事,简单的向木青复述了下。 木青听完之后,沉思了会后说到:“这么说来,可能真的有不干净的东西。” 就在这时,坐在前排的我们,听到司机与售票员的交谈。虽然他们说的很小,但我还是听个清清楚楚。 司机小声的说到:“刚刚窗外是不是有张脸,那张脸一闪而过,但还是被我看见了。当时,我差点吓傻了。” “你说,是不是由于前些天的那些事?”售票员问到。听她的口气,还准备接着说下去。 我和木青默不作声,准备接着听下去。 可司机却打断了售票员的话说:“别说了,我们已经驶过了那座小学。” “是啊,前些天看见那个小学生被路过车辆轧死的情形,我到现在还做噩梦呢。”售票员有点感慨的说。 司机说到:“好了,不要再说了,前面就快到目的地了。这以后,还是尽量不要跑夜班吧。” 过来不大会,汽车驶入县城的汽车站,停了下来。 售票员过来,喊醒了所有乘客。大家提着行李,走下了车。 朝车窗的位置看了眼,我扭头离去。可心里还是觉的有点不对劲,于是又回头看了眼。 只见车窗里,有个小胖子的影子正对着我笑,那笑容有点诡异。 第九十二章 有关猫的故事(一) “你在看什么呢?”木青向我问到。 接着,木青向车窗的方向看去。但当他看去的时候,那小胖子又消失了。 “你又看到那个鬼影了?”木青明白了什么,低声向我问到。 我点了点头,没有回答出声。 木青思考了片刻,手捏法诀,凭空在我身前化了个圆。 “如果有鬼魂近身的话,它会将其阻挡在外。”做完了这些后,木青语气肯定的说到。 说实话,我也不知道这些到底对鬼魂也没有用。不过,看了好久,我也没看见那个小胖子再出现。 第166页 或许,他真的是消失了吧。我心中想到,转身默默离去。 木青和我并排走着,我们找了辆开往清水镇的汽车。将行李放好之后,乘车去往清水镇。 清晨的乡镇,没有我们想像中的人烟稀松,反倒都起的很早。从车窗外的风景可以看到,田边地头已经有很多农民在忙着春耕了。 汽车大约行驶了二十多分钟,就从县城行驶到了清水镇。镇子里有些许小商小贩,正忙着支起摊位。想必不久之后,清水镇就会热闹起来。 下了车之后,我和木青随意吃了些早餐,就开始沿途向人打听小代家的住址。 没想到的是,代家在清水镇这带还算比较有名气的大族。所以,不久之后,我们就打听到了小代家的住址。 我们顺着镇子里的居民所指,来到了个看起来中西合璧的小洋楼外。 敲开门之后,走出来个打扮素雅的妇女。她看起来只有三十多岁的模样,身上有着那种淡泊名利的独特气质。 这种气质我只在媛媛等修行之人身上见过,莫非这个妇人也是修行之辈?我心中暗暗想到。 我忽然记起,小代曾说过这样的话。他说,他的母亲原来是器法宗的弟子,后来由于受伤的原因而留在代家,此次过上人间烟火的日子。 “伯母,你是小代的母亲吧?”我试探性的问到。不过话说出口之后,我就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平日里,“小代”这个称呼平日叫惯了,猛然之间还真不好改口。 没想到的是,那位妇人思虑的片刻,马上认出了我的身份。她反问我到:“你就是小代经常提到的明哥吧。” 我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自己何德何能,能让小代经常提到。不过,还是沖妇人点点头说:“是的,我们这趟来,就是特意来找他的。” 那妇人点了点头,思考片刻之后说:“小代就在屋里,你们进来坐坐吧。” 于是,我们跟着妇人走进屋内。 “伯母,小代现在怎么样啦?”我边走边向那妇人问到。 那妇人领着我们来到屋子中,她示意我们先坐在沙发上。接着,她走进厨厅端了两杯绿茶,递给我和木青。 “小代母亲的状况,我不知道该怎么给你们说为好。”小代母亲神色忧虑的说到。 我放下茶杯,有点着急的问到:“他到底怎么啦,前些日子给我写信的时候,不还是好好的吗?” “你跟着我来看看就明白了。”小代母亲站起身来,率先向二楼走去。 于是,我和木青跟在小代母亲身后,走上了二楼。 有些年头的木质楼梯,走起来“咯吱咯吱”微微作响,有种特别的韵律,似乎在诉说着岁月的故事。 小代母亲边走边向我们介绍小代的情况,我仔细的听着,生怕漏掉什么重要的细节。 原来,小代入山学师已经小有成就。再后来的路,用他师父的话来说,全靠自己的感悟。 后来,小代就回到家中。可是不知道怎么回事。不久之后,小代身上就发生了许多奇怪的变化。 说到这里,小代母亲推开了二楼右侧房间的房门说:“你们看,就是这幅模样。” 我和木青向屋内看去,顿时两人全惊呆了。 小代身上,长出了许多黑色的长毛,脸也变的尖瘦无比。整个人看起来,就像是个放大了的黑猫。 这是怎么啦,我心中充满诧异的感觉。“猫脸人”这三个字,不由自主的从我口中蹦出来。 “你说什么?”小代母亲回过头来,疑惑的问我。 我摇了摇头,不敢相信的喃喃自语到:“不可能,不可能是猫脸人啊。” 当看到小代的那刻起,我就想起了几年前遇到的那个猫脸人。正是那次猫脸人事件,让我认识了禹波。所以才会有了后来的一系列事情。 在小代母亲的再次追问下,我大概的向她叙述了事情的经过。 听完我的话之后,小代母亲走到已经变成怪物的小代面前。她的手抚摸着小代身上的柔顺黑毛,声音颤抖的说到:“这孩子,从他出生那刻开始起,我就知道了他以后必定会遭受这么多的苦难。” 小代的眼睛紧闭着,不过从偶尔闪过他脸上的那丝扭曲的表情中可以看出。小代目前正处于痛苦之中,让我心疼的痛苦。 “你们坐吧,坐下来听听我讲些关于这孩子的故事。”小代母亲坐在小代身边,抓住他的手,向我们说到。 我和木青听从地坐了下来,听小代母亲讲起那些尘封的往事。 “那时候,我和小代的父亲还没有认识。那时候,我还是器法宗的一个小修士。”小代母亲陷入回忆之中。她看着窗外,带着回忆的神色说到。 “我从来没想到,会和个普通人在一起,过上普通人的日子。 别嘲笑这话是不真实的,如果按照我们修行的方式,本就不可能与普通人走到一起。 你们还不了解修行之人的世界,修行之人的世界,本就是与尘世无染。我们讲究的是精心修行,清心寡欲,唯独注重自身的修行,只盼有天能修的大道。 但我们修行之人还讲究因果轮回,尘缘相依,有些事是你无法避免的。比喻说,我和小代父亲的相识;比喻说,我会过上这尘世的生活。 第167页 我和小代父亲相识的那年,是我刚刚出师的时候。修行之人虽然与世无争,但在修为停滞不前的时候,也会在尘世走动。或是降魔除妖,或是尘世修行,诸种情感心头过,饱尝世间冷暖。 那时候的我,和现在的小代一样,都是为了再行突破,才离开了师门。我的修行不是十分高明,但自保还是绰绰有余。最起码,我自己是这么认为的。 俗世人常常会在故事中提到无数妖魔鬼怪,事实上,它们生活的世界,是与人族完全平行的。若是没有什么重大变故的话,你是不会看见它们的。 不过,要是有人故意打破这个平衡,就会出现某些意外情况的出现。那时候,就需要我们修行人出手,来消除这些破坏平衡的因素。 当然,有些情况也不能说是故意所为。比喻说,某人执念极深,就很容易出现异常的现象。 于是,就会有所谓的鬼魅之事出现。 我遇到小代父亲的时候,就是因为这种鬼魅事情的出现。 那天的天气阴沉,我来到了清水镇。不要惊讶,因为修行人的生活,从来不会停留在某个地方太久。走出去看看这个世界的精彩,才是我们应该走的路。 想必你也是修行之人吧?”说到这里,小代母亲忽然向木青问到。 木青微微思量后,点头说:“的确如此,只是我从没加过任何师门,也没有系统学过修行之法,全是通过自身的摸索来修炼。” “那你真的是很有天分啊。”小代母亲意味深长的看了眼木青之后说到。 跳过这个小插曲,小代母亲接着讲起有关小代的故事:“ 清水镇的天气有点异常,乌云密布,却久久没有下雨。 我向镇子里的居民打听过,从两天前就是如此,阴沉沉的却不下雨。 这种现象落到普通人眼中,仅仅算是有点不正常而已。可是,作为修行之人的我却知道,久云不雨,有雨必定是雷雨。 这是由于有妖怪要出世,所以才会引起天谴。如果让这只大妖出现在人世,必定会对人间造成极大危害。 清水镇既然会出现这种情况,必定是有妖怪作祟。出于修行之人的本职,我决定找出这只妖怪,并予以除之。 首先要做的,当然是找到这个妖怪的位置。可就这么个简单的问题,却把我给难住了。 我的修行自己心里有数,属于那种高不成低不就的水平。如果离妖怪不远的话,还能发现它的踪迹。若是满镇子的去寻找,还不知道要找到猴年马月去了。估计到时候,妖怪早就出现了。 唯有的办法就是,通过其他人将它诱惑出来。 可这个其他人,找谁为好呢。毕竟是要对付妖怪的,若是伤及无辜,那就得不偿失了。 这时候,我的视野之中,出现了小代父亲。那时我还不知他的名姓,只是他怀里抱着那只黑猫,却给了我很深的印象。 那只黑猫有种神秘的感觉,它的眼睛时常是眯着的。可等睁开的时候,却会发出骇人的绿光。 经过我简单的判断,这只猫修成了精,即使没有高强的法力,也会有些特殊的能力。 后来我才知道,它居然会是九尾神猫的一世。” 第九十三章 有关猫的故事(二) “等等,你说九尾神猫?是不是小代提到的那只。”我打断小代母亲的话,惊讶的问到:“不会就是小代在师门遇到的那只九尾神猫吧?” 小代母亲点头说:“看来,小代告诉了很多关于他的故事。” “我们的关系还算比较好吧。”我摸摸脑袋说到。 小代母亲并没有在这个问题上多做纠结,而是接着开始讲起她的故事:“ 遇到小代父亲之后,我就认定他是我要寻找的那个人,那个可以引出妖怪的人。因为,有这只黑猫在,小代父亲就不会有多大的危险。 据我观察,黑猫的动作灵活,眼里闪现着智慧的光芒。通过这些细节可以推断出,它的修行必定不低。 我要考虑的事情,就是如何让小代父亲去做这件事。自愿的当然更好,否则就只能使用些特别的手段了。 还好,小代父亲是个很好说话的人。在经过接触之后,我说明了自己的来意。 听完我所说的情况,小代父亲思量了片刻,就决定帮助我找到这个妖怪。 只是他怀中的黑猫不满的“喵呜”了声,似乎很不满意的模样。 小代摸了摸黑猫光滑的皮毛,安慰了两句。然后,他抬起头来,微笑着问我该什么时候去找到那个妖怪。 “自然是越早越好。”我回答到。 小代父亲点点头,同意了我的说法。我俩商量着,夜晚到镇子中去搜寻。 夜晚的天空,黑漆漆的几乎看不到任何事物。只有灯光照射到的地方,才能看清东西。 我在代家门口等了半晌,才见到小代父亲出来。 他不是从大门走出来的,而是翻墙出来的。出来后,他不好意思的摸摸头说:“家里人管得严,我只好如此了。” “没事,天黑,正好没人看的着。”我开玩笑的说到,也是为了揭过刚才的尴尬场面。 我俩会心一笑,没有再谈论这个问题。 “你的黑猫呢?”我忽然注意到,小代父亲怀里那只黑猫不见了。 第168页 小代父亲不解的问到:“这与黑猫有什么关系吗?” 这时候,我才想起自己没有对他说过黑猫的事情。这怪我自己,没有及时把心里的思路告诉他,才会闹出这么个乌龙。 不过既然没有黑猫,也只能进行人工搜素了。我本计划利用黑猫来搜寻妖怪的痕迹,可能会更容易些。毕竟,严格意义上来讲,黑猫也算的上是半个妖怪了。 我和小代父亲二人来到镇子中心的街上,这时候已经比较晚了,街上不见半个人影。 那夜完全不见月光,只能凭藉着街上的灯光来分辨事物。 “你站到街中央去吧。”我向小代父亲说到。既然不能凭藉其他东西来找出妖怪,那就只能用最原始的方法了,也就是守株待兔。 小代父亲虽然不明白我要干什么,不过还是顺从的站到大街中央。他那副呆呆的听话模样,让我感到有些好笑。 等小代父亲站在大街中央后,我立马闪入街道的拐角处,将身形隐藏在阴影之中。 小代父亲很意外,他四周张望着,却找不到我的影子。他的脸上,有种茫然无措的表情。 我虽然身在街角,目光却无时无刻不锁定在小代父亲身上。为了隐蔽身形,我还特意用了师门的隐形术。” 当小代母亲说到隐形术的时候,我想起小代就曾经用根红绳圈地为界,使猫脸人看不着我们。不知道小代母亲口中所说的隐形术,是不是这种法术。 摇摇头,抛开这些思想上的小差,我接着听小代母亲的故事。 “小代父亲显得不知所措,他张了张口,正准备喊我的名字。 我从他的口型中可以看出,他明明是要喊我的名字。可等到话说出口之后,却变成了“黑子”。 “黑子”是他家的那只黑猫,那只疑似妖怪的黑猫。 可是,我明明没见着黑猫的影子啊。难道他是要喊我出来。 我在心里抱怨到,笨蛋,不知道我出来的话,计划就会功亏一篑嘛。妖怪就喜欢落单的人类,只要小代父亲独自站在最显眼的位置,就不用担心妖怪不出来。除非妖怪有了人类的智慧。 但那样的情况,概率太小。我承认妖怪的确是比同类聪明,但那并不意味着它们的智商能超越人类。 可我没想到的是,这只妖怪的智慧居然真的能比拟人类。 在我抱怨的时候,真的有只黑猫的影子闪过。小代父亲想都没想,就追了上去。 于是,为了避免他有什么危险。我也只好暴露身形,也追了上去。 即使不能找到妖怪的准确地址,跟着这只黑猫也能发现什么线索,我在心里安慰着自己。 没想到的是,我很快就丢失了小代父亲的踪迹。这在我眼中,就是不可能的事情。毕竟,我可是个修行之人,而他只是个凡夫俗子而已。 除非是有其他的东西干扰了我,比喻说是妖怪。 “喵呜”在拐角的时候,我身后响起这声诡异的猫叫。 即使自诩是修行之人,我还是吓了一大跳。回头看去,黑猫居然神秘的出现在我身后。 黑猫很通人性的朝我看了几眼,扭头跑开。 这是只很有灵性的黑猫,它肯定知道我在寻找什么。我在心中想着,紧跟在黑猫身后。 黑猫的速度很快,远超出它的同类。但这次,我却没有被甩开。 我就这么跟着黑猫身后,很快来到了小代父亲家门口。 黑猫扭过头来,挑衅的沖我龇牙“喵呜”了声。做完这些动作之后,它跃进墙内,消失不见了。 我思考了片刻,决定还是进去看看。黑猫把我引到这里,必定有其原因。这个线索对于理不出头绪的我来说,实在是太重要了。 使用了五行遁术中的土遁,我潜入小代父亲的家中。由于水泥板的缘故,我的土遁并不能完全发挥出来。 这时候,我忽然发现了些异常的情况。因为在我土遁的时候,发现屋子里面居然有地下室。 而且,这个地下室居然没有门与地面相连。换句话说,这个地下室是完全独立出来的。 这就很值得思索了,为什么在这里会无缘无故的出现个地下室呢?我这么想着,就进入了那间地下室之中。 地下室中的事物,与我所想像到的完全不同。我本以为这只是个天然洞穴。没想到的是,里面居然别有洞天。 与其说这是间地下室,倒不如直接称之为房间更为合适。房间里点燃着很多蜡烛,里面的所有都照的清清楚楚。 房间很洁净,没有其他的杂物,只有个看起来比较慈祥的老太太。她的怀中,抱着那只快成精的黑猫。 黑猫半眯着眼睛,很享受的躺在老太太怀中。 “小姑娘,你过来陪我这个老婆子谈谈话吧。”老太太慈祥的对我说。她的声音有种特别的诱惑,让人不由自主的想要向前。 我向前走了几步之后,忽然发现了不对劲。在我脚下,碰断了跟细细的红线。 不好,我心生警兆。这根红绳,像是某种阵法。 可已经来不及了,老太太眼中放出骇人的红光。她的身躯急速膨胀着,成为了个巨大的腐烂尸体。 这时候,那只黑猫跳到了旁边,冷冷的看着这一切的发生。 第169页 “哈哈哈,我终于可以出来了。”尸体状的老太太抓住我的衣领,恶狠狠的说到:“怎么着,找了我这么久,小姑娘。没想到吧,还是你亲手放我出来。” 被她抓住的我很不好受,她的力气很大。我没忍住之下,吐了几口鲜血。 对于修行之人来说,鲜血就是元气。这次内伤,对我的打击很重。 可这仅仅是个开始,毕竟我还有反抗的力量。为了彻底的消灭我这个威胁,尸体状的老太太发疯似的打击着我。 而那只黑猫就站在旁边,冷冷的看着所有。它绿油油的眼里,流露出邪魅、冷漠、玩味、嗜血等等负面的情绪。 如果不是亲眼看到,我实在想像不出来,一只猫也会有这么多表情。 就在我奄奄一息,将要被尸体状老太太吞食的时候,小代父亲适时出现了。 尸体状的老太太很惊诧的样子,很显然,她没有意料到小代父亲的出现。而小代父亲所说的第一句话就是:“不要。” 那只猫也不淡定了,它跑到小代父亲身上蹭着,示意他离开。 后面的事情我就不知道了,因为我晕了过去。 等醒来的时候,发现躺在小代父亲家中。他家人对我很照顾,此时我已经是身受重伤。 也就是在那段时间,我和小代父亲感情聚升。我考虑自身情况之后,决定嫁给小代的父亲。 可他从来没有告诉我关于那晚的事情,后来那只猫和老太太就消失了。我每次问他的时候,他也是避而不答。” 小代的母亲接着回忆到:“记得在生小代的时候,我又见着了那只黑猫。直到这时,小代父亲才告诉我关于那只黑猫和老太太的事情。” 第九十四章 有关猫的故事(三) 那只黑猫,还有那个老太太,以及小代三者之间,会有什么样的关系呢?对于这个问题,我想不明白,只好开口向小代母亲询问。 “伯母,小代他的身世,与你前面所讲猫的故事有什么关系吗?”我开口问到。 小代母亲笑了笑说:“就知道呢会问这个问题。这么来说吧,小代也算是神猫的一世。” “怎么可能!”我惊讶的说到,神情里带着不可思议”。 木青的表情倒很淡定,他淡淡的说到:“没什么不可能,转世之类的例子,我在很多书籍中看过。而且,我曾经就遇到了这种事情。” 接着,木青给我们讲了个他接触到的真人真事:“ 在我游历四方的时候,遇到了这么对神奇的姐妹,她们的故事让人唏嘘不已。 其实,在很早的时候,我就听说了有关这对姐妹的故事。只是出于学者考究的专业精神,我还是亲自到她们所居住的地方,访问了当事人。 我听过的故事是,在云南的坪垒侗寨有一对不离不弃的姐妹伙伴。有次,一人在家因受到家里不公正的待遇,萌生弃世的念头。 不曾想她的伙伴也要跟随一起死,于是双双买了农药,喝下自尽。 而后,两人又双双投胎转世,成为该寨村另个吴姓夫妇膝下的一对双胞胎姐妹。 我初次听到这个故事的时候,感觉像是天方夜谭,还以为是神话故事。因为名俗学中有这么个说法,就是说,很多时候,人们出于思念亲人的缘故,常常会将其他事物臆想化。也就是说,将不相干的两样东西扯到一起。 然而,等我接触到这对吴姓姐妹的时候,才知道它是真真确确的真人真事。这对双胞胎姐妹名叫吴金和吴达。 而姐姐吴金前世名叫石培;妹妹吴达,前世名叫姚罗。 那天下着小雨,我来到坪垒侗寨村吴姓夫妇家里採访。女主人告诉我说,就在她分娩双姐妹的前几天,听人说附近有对年轻姐妹喝农药死了的事情。 此后,女主人常常在分娩前的阵痛中隐隐约约地看见有对年轻女子。这对年轻女子表情很默然,跟着女主人进了家里来。 分娩后,果然是对双胞胎姐妹。当时,女主人并没有想到这事。 可等到后来,两姐妹慢慢长大了,学会了说话之后,便常常断断续续说起她们当年如何喝的农药,如何倒在田地里,又如何被人埋了,诸如此类。尤其是当她们在附近的爹娘听说此事来看她们时,两姐妹更是如同看到久别重逢的亲人,直接跑进她们前世父母的怀抱,久久不愿离开。 再后来,随着她们前世父母来的次数多了,两姐妹对前世父母讲了许多过去的事情,件件如发生在昨天,令人不得不信。 现在,两姐妹的上辈父母都已默认她们就是自己的女儿转世,对她们十分疼爱。而姐妹两也十分留恋自己以前的家,时不时就要到前世的家中去看看,陪陪年事已高的父母,享受天伦之乐。 末了,那对吴姓夫妇对我说,有些东西时前世註定好的,他俩无能为力。能让自己的双胞胎女儿过上幸福的生活,才是他俩所想。” 说完这个故事,木青的表情变的有些感伤:“如果我的父母还在,应该也会这么想吧。” 木青的话,触动了我的心弦。剎那间,无数念头闪过心头。我首先想到的,就是阳阳眼姐妹。 阳阳眼姐妹的情况,比起这段故事而言,就要动人的多。毕竟,这才是我接触到的真人真事。特别是媛媛,她对婷婷的关爱,甚至延伸到仔仔身上。 第170页 还有就是仔仔,仔仔是最直接转世的例子。它本来只是具婴儿的尸体而已,机缘巧合之下有了自己的灵魂,从而有了转世为人的可能。 连我自己不也是如此,那个徘徊在我灵魂深处的启薇,难道真的只是个缠上我的恶灵吗?那又为什么我常常能感受到她的所思所想呢? 这些奇奇怪怪的事情,谁又能说得清楚。 “严格来说,小代的情况,也不能算是神猫的转生。他的身份,这么说嘞,有点奇怪。”小代母亲握住小代的手说到:“小代与神猫有着种神秘的联繫,据我的推测,他更像是神猫的分身。” “这怎么可能!”我再次发出惊嘆。今天接二连三说的事情,基本都超出了我的认知。在我面前,似乎打开了道门,让我了解了许多修行界所知的隐秘之事。我的思维,猛地扩宽了很多。 我甚至想到了几年前一直想不通的那个问题,那就是为什么章扬身份证居然是建国时候办理的,而那时候他的年龄就有三十岁。也就是说,现在他应该是个九十多岁的老人了。 由此可以看来,章扬兴许也是使用了类似于转生之类的方法。只是他的方法应该更直接,否则不会到现在好保持着六十多年前的模样。 “你听我把故事接着说下去,到时候兴许你就会明白我为什么会说小代是神猫的分身了。”小代母亲接着讲起了关于小代的故事:“ 我在怀胎的时候,就经常在睡梦中感到周围有些异常。那种感觉很奇怪,就像是有人在旁边盯着你似的。 曾经作为修行之人的我,坚信自己的直觉不会出错。既然能感觉到周围有这么爽眼睛,那周围必定潜伏着未知的东西。 特别是在梦中,我会遇到各种各样奇怪的猫类。联想到小代父亲曾抱过的那只黑猫,我愈加肯定自己的想法。 可每当我将这些想法告诉小代父亲的时候,他总会告诉我,让我不要担心。他对我说,黑猫和那个老太太,是绝对不会伤害我的。 小代父亲的言行,引起了我的注意。他的话太肯定了,表现的太淡定了,淡定到有些不正常。我敢肯定,他知道所有的事情,所以才会这么胸有成竹。 于是,我软磨硬泡,要求小代父亲把事实的真相告诉我。但他还是像以前那般,总是笑着敷衍我,对这个问题却是避而不答。 越是这样,我反倒越要知道答案。到最后,我甚至用孩子来威胁他。我说,每次我都会在睡梦中感到有人在盯着我,如此长久下去,必然会动了胎气。 小代父亲无奈之下,只能向我坦白了事情的缘由。 原来,那个老太太,居然是代家的先祖之一。而正是有她的存在,才让代家祖宅得以在战火中保存下来。 小代父亲说,那个老太太本来只是个普通的妇人,可在嫁入代家的时候,路上遇到了只黑猫,从此就变的与常人不同。她有了趋吉避凶的能力,还能驱赶邪魔鬼怪。 有关那个老太太的传说很多,据说在她身上,曾有着许多神奇事情发生。在旧社会中,农人最怕的就是半夜盗贼、黄鼠狼等光临。其实盗贼倒不是特别害怕,毕竟民风还行。可黄鼠狼等野兽就烦人的多,简直防不胜防。 代家以前也是如此,可有老太太在,事情就有了变化。她曾在嫁入代家第二天,对着鸡圈说到:“各位,我不扰你们,你们也不要绕我。”从此,就没鸡丢失这种事情发生。 更神奇的是,那个老太太还能预测吉凶。每年春耕秋种之时,她总能告诉代家人该种什么。而按照她所说去做,必然能获得丰收。 从此,代家的发展越来越好,从此成为了清水镇的大族。 而那个老太太在死的时候,曾秘密的告诉代家人,自己本是个黑猫,只是为了体验人世生活才寄身这具身躯之中。她还告诉代家人,要将这具身躯埋入宅子之下,不立墓碑。这样,就可保护代家。 虽然这些话当时听起来挺奇怪,但出于老太太的声望,大家还是按照她的说法去做了。 等后来战火烧到代家附近的时候,代家人才明白老太太死时说法的含义。 那时候,战火连天,土匪群立。可当他们的炮火接近代家附近的时候,就会被神秘的力量阻挡。在战争过后,那个老太太就被代家当做神明供奉。 可大家却不知道那个老太太,当年到底埋在哪里了。老太太的踪迹,彻底消失于世人眼中。 可在小代父亲小时候,却偶然遇到了黑猫。因为老太太的缘故,代家人都把猫当做吉祥物;也是因为那只猫的缘故,他发现了那个老太太的踪迹。 可那时候老太太却成了个怪物,而且被人封印了起来。她只听从黑猫的话,黑猫与老太太,可以说是同为一体。 小代的父亲告诉我,那个老太太是神猫人类的躯壳。猫有九命,所以神猫能随意的变换身形。神猫来到代家的缘故,就是为了体验人世间的悲欢离合,从而使修为有所精进。 而将要出生的小代,也是神猫指定的分身之一。或许由于我是个修行之人的缘故,所以神猫才把目标锁定到我身上。 而听小代父亲说,这世的小代,是神猫最重要的分身。如果没有意外的话,小代安度此生后,神猫甚至能修的正果。成为真正的,至高无上的猫神。” 第171页 第九十五章 白虎(上) 听到这里,我心中涌起种奇怪的感觉。那种感觉,就像小代仅仅是神猫的一个分身而已。而小代在说这些事情的时候,脸上没有露出任何反感的情绪,反倒认为是理所当然似的。 小代母亲似乎能看出我心中的想法似得,她感嘆道:“即使是分身又如何,小代毕竟是我的儿子。这个身份,无论如何都是改变不了的事实。” 小代母亲的一番话,让我心中对生死轮回有了新的认识。即使是轮回转世,或是分身,这些又如何。只要人在心在,就是我所知的小代。 拥有独立意识的生命,便会有他的灵魂;有了灵魂,才有资格拥有爱恨情仇。这些东西,小代样样不缺。故此,不管小代身份如何,在我心中,他始终是我所认识的那个小代。 我感到自己对其他人的看法也略有变化,其实这种变化早就体现了出来,只是此刻的感觉更明显而已。比喻说,我接纳仔仔是我的儿子,即使他现在只是个灵体而已。 静静地看着小代,他现在还是那副模样。长长的黑毛无风自动,样子看起来古怪无比。 不知道小代这幅模样,还要维持多久,我在心里默默想到。 小代母亲轻轻抚摸着小代柔顺的毛发,嘆息了声说到:“我们出去吧,让小代自己待会。或许你下次来的时候,他就恢复到正常了。” 木青倒是不在意,他只是来问问清水镇的那个古文字大师而已。我也不好多说什么,只能轻轻地点了点头。 于是,我俩跟着小代母亲走出了房门。等我们都出门之后,小代母亲轻手带关上了门。 走到了楼下,小代母亲走到沙发前,有些无力的坐在沙发上。她的样子似乎有些累了,力不从心的说到:“你们虽然是小代的朋友,但他现在的这个情况你们也知道。如果没有其他事情的话,你们就到清水镇其他地方看看吧。” “恩,伯母,那我们就先行告退。”我向恭敬地小代母亲说到。 小代母亲“恩”了声,无力的扶着头,没有多说什么。 “等等。”木青忽然说到:“请问下,魏大师在清水镇吗?” 这时我才记起这回事,木青在来的时候,就说过这回事,只是我刚刚只顾得小代的情况,忘记了这回事而已。 想到这里,我又觉得自己有些对不住木青了,有些歉意的朝他看了眼。 木青并没有在意我歉意的眼光,他沖我微微笑后,接着看向小代的母亲,等待着一个答覆。 “这镇子里能称为大师的人并不多,姓魏的大师更是举指可数。想必,你所说的魏大师,是住在镇子东头的那家吧。”小代母亲抬起头,看向木青,不急不缓的说到。她的眼里射出到神光,全然没有当初的那种疲惫的感觉。 木青的眼里也是精光迸发,毫不避让的看向小代母亲。 想必,这又是他们修行之人间的较量吧,我在心中默默想到。 半晌,还是小代母亲败下阵来,她无力的扬了扬手说:“好些年头没有修炼了,修行没有半丝精进,到底还是比不上你们这些后生之辈啊。” 木青微微笑着,脸上带着自信的光芒。 “也罢,你们去镇子东头吧。过了桥就能看见,有间三层的老式房子。那间屋子里,就住着你所说的那个魏大师。”小代母亲摆摆手说到。 木青谦逊有礼的说到:“那就不打扰伯母了。”说完,转身离去。 我看着有些莫名其妙,匆匆说了句“告别”之后,就跟着木青走出了房间。 “你们刚刚是在看什么,怎么对视了那么长时间?”刚刚走出门,我就迫不及待的向木青问到。 木青好整以暇的说到:“这是她在考验我。” “什么考验?”我好奇的问到。 木青看了看天空说:“那是我们修行之人的较量,她是想看看我是否有见魏大师的资格。想来,这位魏大师也是个修行之辈啊。” 长嘆了声之后,木青大步向前走去。 木青的话让我感觉有些莫名其妙,不过,我还是跟着他向前走去。 反正现在也没什么要紧的事,即使有小代这个要紧的事情,我也是插不上手。反倒是跟着木青这样修行之人的身边,常常会遇到些有趣的事情。 “对了,你刚刚所讲的那个关于轮回转世的故事,是真实的吗?”我快步跑上前去,向木青问到。 对于这个问题,事实上我还是十分好奇的。毕竟这个话题太大太宽泛,即使是佛道两教讨论了这么多年,也没讨论出来个结果。 而且,这个问题关乎我的切身,由不得我不关心。 “这种事情,信则有,不信则无。”木青高深莫测的说到:“暂且不提那些活佛转世,还是听听这些人世间现有的例子吧。” 于是,我听着木青继续讲下去。说实话,我对着这样轮回转世的故事有着不小的兴趣。 木青缓缓的讲着,讲着那些听起来荒谬无比的故事:“ 话说前朝时期,江北地区有关无业游民。名字叫做施工副。 这个人一向为胡作非为,不务正业。加上他人高马大,就经常为非作歹,横行霸道。 第172页 由于他鱼肉乡里,所以乡里人都避他如同避老虎。看见他之后,就得躲到远远的。 可是再强壮的人,终会有油尽灯枯的那天。在人们忍受了长达几十年的欺压之后,终于迎来个好消息。那就是,恶霸施工副要死了。 但这对于施工副来说,可不是个好消息,由于他平日做呢太多,恐怕连个送葬的人都没有。 就在施工副要绝望的时候,有个叫做天水的云游僧来到这个地方。他走进施工副的房间之后,只看到房间里杂乱无比。而且,房间里有股恶臭,难闻无比。 于是,天水云游僧走到施工副床前,对他说到:“你平日无恶不做,罪深孽重,如今罪恶贯身,已接近因果报应的的时候了,我看你还是趁早忏悔补罪过罢!要不然,你就会转世为猪。” 病入膏肓的施工副听到这话,默然无语。他知道自己所犯下的种种罪孽。可现在说什么都晚了,毕竟时如逝水,不可挽回。 半晌,施工副伸出个左手,放到胸前,做了个忏悔的模样。他心中还是不甘心,不甘心就这么所只猪。 站在旁边的天水和尚看了之后,说到:“可惜呀,可惜!你仅仅以一只手礼佛,还是难脱转世为猪的命运,这大概是自做孽不可活吧!虽是如此,你的左手还是可免生于猪形,而且可以免去挨刀之苦。” 几天之后,施工副一病不起,带着一身的罪孽离开了人间。江北地区的百姓听说了这个消息之后,无不拍手称快。 不过,很快的,大家就把他淡忘了。当然,云水和尚那看似荒谬的话,也没有人放在心上。 施工副死后不久,草草的办了个丧事,就下葬了。 可下葬还不到一个星期,隔邻家所养的母猪,就生下了头“怪猪”。这头小猪前面的左脚,竟生得与人的左手一模一样,不但五指俱全,大小长短和人手相同,而且指甲也齐全的挂在五指上。 当左邻右舍看见这条怪猪时,才恍然想起天水和尚对施工副所说的那句话:“你仅仅以一只手礼佛,还是难脱转世为猪的命运,这大概是自做孽不可活吧!虽是如此,你的左手还是可免生于猪形,而且可以免去挨刀之苦。” 于是,施工副再生为猪的消息不径而走,江北地区的居民,都把此事当成茶余饭后谈话的资料,有的老年人更以此事来教训子女,要他们千万不要做坏事,因为施工副就是一面活镜子。 自从邻居家的母猪生下这条怪猪之后,消息当然马上传到施家人的耳里。 施工副的家人为了不忍这只猪遭到刀剐之苦,便花很高的代价向邻居家买下这只猪,送到寺庙里去放生。 说也奇怪,每次有人到园里去参观,这只猪就东藏西躲的匿在猪群中,好像无脸见人似的。 从种种迹象看来,这只猪与其它猪显的不同。于是,人们更相信此猪就是施工副转世。” 等木青说完这些,我有些感触。但思考了会,总感觉在什么地方看过这个故事。 猛然想起,这不是在故事书上看到的故事吗?于是,我不满的向木青抱怨到:“你不要随随便便拿个故事书上的故事来糊弄我,快讲点实在的。” 木青“嘿嘿”坏笑到:“是你非让我讲的好不好,我又不是那些饱经沧桑的老傢伙,怎么可能经历过那么多事情。不拿个故事糊弄你,还能怎么着?” “好啊你......”我真是被气的有点无语了。 在我们的说说笑笑之中,已经来到了小代母亲所说的地方。 这是间很大的老式宅子,但是却透漏着阴森森的气息。 那个被称之为魏大师的人,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物呢。我和木青看向那间老式房子,心里充满了好奇。 第九十六章 白虎(中) 我和木青走到了桥边,就看见了小代母亲所说的那栋老式房子,也就魏大师所住的那栋房子。 只是这间房子有种阴森森的气氛,完全不像活人所居住的地方,反倒像是个弃置多年的旧楼。 魏大师所居住的地方很大,却是无比冷清。爬山虎爬满了围墙,碧绿的触手甚至顺着破败的墙体,爬上了三层楼顶。无处不在的绿叶,覆盖了窗户上的玻璃,让人看不清窗户里面的事物。 那几扇黑洞洞的窗户,就像是几只藏在暗处的眼睛,在漠然的盯着你,令人心中有种惶惶的感觉。 桥下的流水潺潺的流着,不仅没有流水应有的生机,反倒映衬的更加荒凉与阴森。老式房屋周围,没什么人家,自然也没什么街坊邻居。 老房子孤零零的矗立在桥边,如同个得不到安息的灵魂,在水边徘徊的游荡。 住在这个地方的主人,会是个什么样的人物呢?我的心里除了好奇之外,还有些疑惑。 “木青,你确定你要找的魏大师就住在这里?”我不由的向木青问到。 木青无奈的摊摊手说:“我也不知道啊。”他低头看了看囊中那本发黄发旧的书籍到:“不管怎样,我还是要去试试。” “即使是鬼门关又如何,富贵险中求嘛。”木青回过头,满脸笑容的说到,语气轻松无比。 被木青的态度所感染,我也变的开朗起来。我走上去,拍了拍木青的肩膀说:“不要说的这么恐怖好不好,我们只不过是问个问题而已,有不是为了什么不可告人的事。” 第173页 木青笑了笑说:“那走吧。”于是,率先向前走去。 我跟着木青,来到了那栋老房子前。破旧的木门上,有着许多裂纹。 木青走上台阶,轻轻地敲了几下门。门里面,传来悠长的回音。 不久之后,门打开了,出现了个满脸沟壑的老人。他抬起充满折皱的眼皮说:“你们要找什么人?” “我们要找个叫做魏大师的人,请问他在不在?”我替木青问到。 老人抬起头,浑浊的眼睛看向我们说:“我不知道这里哪有什么大师,如果你们要找姓魏的,这儿就我一个。” “那你想必就是在古文字学有所建树的魏大师了。魏大师,你可是让我找了好久啊。”木青走上前去,拉着老人树皮般粗糙的手,亲热的说到。 老人有些惊讶的说到:“你说什么魏大师?什么古文字?”半晌,他终于想起来了什么,喃喃说到:“你说的是主人吧,他早些日子就离开了这里。” “不过,你若是想询问古文字方面的事情,我或许可以给你些参考。”老人走进屋内,边走边说到:“进屋来说吧。” 我们听见阵齿轮摩擦的声音,老人的身躯就像个幽灵,飘着走进黑漆漆的屋内。 木青和我对视了眼,最终还是决定岁老人进去看看。 进了屋子之后,才发现屋子没有我们所想像的那般破旧不堪。屋子里的家具摆放的都很到位,甚至可以说是精緻。 而且,屋子里随处可见古董器具。从色泽以及造型等方面可以错略的判断出,这些古董应该不是赝品。 即使只是赝品,凭藉这种仿真技术,放到市面上,估计也是价值不菲吧。我打量着这些古董器具,心中默默想到。 老人走到沙发前,转身对我们说到:“你们坐吧,我去给你们倒些水。” “不用了,老师傅,你还是先给看看这本书吧。”木青掏出书,放到桌子上说到。 老人看到书后,就坐在沙发上,拿起书,仔细的观察到。虽然他的面目表情没有太大变化,但藏不住眼底的那份喜悦之情。 过了良久,老人才抬头向木青问到:“请问这本书,你是从哪里得到的?”他的声音有些颤抖,似乎是带着复杂的感情。 木青大致把当日的故事讲了下,故事内容基本与我所听到的版本一致。 听完木青的讲述之后,老人感嘆到:“真是个好运的傢伙。”他的手抚摸着陈旧的书皮,就像是在抚摸着多年未见的情人。 “如果是早些年遇到这本书,我肯定会不惜任何代价的夺取。那怕是用上阴谋诡计,让你消失在这世间。”老人的眼里忽然射出两抹精光,盯着木青说到。 木青无所谓的耸耸肩膀说到:“如果你老人家现在想的话,大可以试试啊。”他的口气,似乎根本没把老人的威胁当做一回事。 这不禁令我有点迷惑,我实在想不通,木青这么大的底气到底从何而来。这个接触不到两天的怪人身上,还有着许多我不知道的秘密。 不过有点我可以看到,那就是木青的实力定然不差,最起码不会在小代母亲之下。 老人对木青近乎无礼的态度不以为然,但他还是感嘆到:“年轻人就是好啊,无尽的时间就意味着无尽的潜力。那像我这个老头子,都快进入棺材了。” “也罢,也罢,你们这些年轻人的事情,我暂且不管。”说完,老头从兜里掏出个老花镜,戴着眼镜研究起来那本黄旧的书籍。 “对了,老人家,这里只有你一个人吗?”想起了什么的我,向老人问到。这个问题,在我进门的时候就想问了,只是一直找不到机会而已。 老人并没有抬头,而是继续翻着书本说:“本来主人也是住在这里的,不过在前些日子他就离开了。于是,这栋房子就只剩下我一个人。”他苍老的手指划在书页上,居然发出“沙拉沙拉”的摩擦声。 书页不知道是用什么样的纸张做成的,看起来很久,实际上却很结实。 这么昏暗的屋子里,老人的视线却丝毫不受影响。 “这栋老房子的布局很奇怪,虽然我不是太懂建筑布局,也能感受到这栋房子,根本不是给活人住的。”木青突然开口到。 木青的话令我有些惊讶,不是活人住的地方,那难道是......?我看向老人的目光,也变的有些奇怪。 老人抬起头,露出森白的牙齿说:“极阳则阴,这里确实不是给活人居住的地方。” “极阳则阴,这是什么个说法?”木青追问到。 老人思考了会,索性放下了书本,站起身来,看着窗外说:“你没看见这栋房子靠近水边,又位于岸边高地,属于白虎之地吗?这就是所谓的极阳。” “可是极阳有什么不好吗?再者,我了解到,白虎可是神兽之一,具有避邪、禳灾、祈丰及惩恶的扬善、发财致富、喜结良缘等多种神力。可是,没听过那本书上说,白虎之地会是这般破旧的景象啊。”木青反驳老人说到。他口中蹦出来的大串专有名词,听的我都有些犯迷糊了。 但凭着印象和木青所说,我还是能猜到,白虎之地应该是个吉祥之地。最起码,不会是这般光景。 第174页 老人嘲讽似的说到:“书上所说,哼,书上会告诉你所有的事情吗?即使是书,也会由于作者不同,导致其观点不同。” “年轻人,尽信书不如无书。我承认你也算是天资聪颖,运气绝佳了。可是,有些事情不是仅凭书本就能学到的。” 木青无所谓地点点头,表示暂且同意老人的说法。 老人对木青的态度感到有些不满,他背诵似的说到:“白虎,古代神话中的西方之神。形体似虎,白色,凶猛无比,因此成为尊贵的象徵。同时白虎也象徵着威武和军队,所以古代很多以白虎冠名的地方都与兵家之事有关,例如古代军队里的白虎旗和兵符上的白虎像。而白虎也是战神、杀伐之神。白虎具有避邪、禳灾、祈丰及惩恶的扬善、发财致富、喜结良缘等多种神力。 除了道教中的四灵包括了青龙白虎之外,连在风水师探勘墓地时,在地形前方左右两边突起的地形,可以当作墓穴的地方,都有独特的称号,称之左青龙、右白虎,取其护卫之意,而在公堂中也有相同的装饰,在左右堂柱上绘有青龙白虎,以其镇压邪灵。 在道教兴起之后,龙虎被借用为道家炼丹的术语,就是指"铅汞、坎离、水火、阴阳"等的同意词。而道家炼丹分内外,内丹是就阴阳五行而言。龙阳,生于离,离属火,故云‘龙从火里出’;虎阴,生于坎,坎属水,故云‘虎向水边生’。两者结合之后,一阴一阳,互相调和,称为道本,都是元神、元精的代表。 在古人心目中,老虎是可怕的东西,又是可敬的东西。可怕的是,它会食人畜。而可敬的是因其威猛无比,能够避邪。” “这些,都是书上所说吧?”老人向木青问到,语气有点咄咄逼人。 木青点点头,表示老人所说没错。 可接着,老人就声音低沉的说:“你还是听完我这个故事,再来下定论吧。” 说完,老人看着窗外,讲起了他的故事。 第九十七章 白虎(下) 即使在老人的眼前,窗户被爬山虎布满了,根本看不出任何景象。只有偶尔几束调皮的光芒,通过叶子的缝隙透漏出来。 但老人的目光,似乎能穿透眼前的景物,看透无尽的虚妄。 我和木青静静地坐在沙发上,没有说话,而是聚精会神的听起了老人的故事。 在这无聊的日子里,时不时能听到些有趣的故事,也是不错的。 老人的声音,在荒旧的屋子里回响着。音波的震动下,些许灰尘在空中来回晃动,仿佛惊动了无数尘封的往事。 “你们知道,这栋房子,以前是什么样子的吗?”老人忽然回过头来,向我们问到。 “我不知道,不过看屋子的摆设,想必是差不到哪里去。”木青侧头想了想,认真的回答到。而他的回答,正是我想说的。 老人的目光眷恋的扫过屋子内的每样东西后,沉声说到:“岂止是差不到哪里去,这里以前本是家大业大、僕人成群。而且,作为本地的大族,魏家可谓是人才辈出。” “那现在怎么变成这副模样了呢?”当这话说出口后,我就意识到自己问的是多余。因为由老人的言语逻辑看来,马上就会讲到衰落的缘由。 果然,老人看了我眼后,不急不缓的回答到:“为什么变成这副模样,就是因为那几代运气过旺的缘故。” “这么个讲法?”木青皱眉问到:“难道运气旺也是种错误?” “孤阴不长,孤阳难撑。万事万物到达极限的时候,离灭亡也就不远了。 最初的那几代里,魏家运气似乎过好了些。本是务农世家,可没几代人之后,该升官的升官,该发财的发财。总之,在短短几十年内,魏家一跃成为当地的大族。 可这时候,也就距离魏家的破败不远了。 这些事情,是前些日子我听主人在清理房子的时候所说的。他或许知道自己时日无多,就对着我说出了多年隐藏在心底的秘密。 故事还得追溯到几十年前,那时候主人还没有出去闯荡,而族里的情况还不错。 主人叫做魏明松,事实上,他还有个叫做魏明劲的弟弟。主人说,这个弟弟就是他们家里衰败的起因。 以前魏家还不是住在这里,而是住在不远处的一个村庄里。后来家境殷实了,就在清水镇中置办了栋房子。 为了这套房子,魏家人可没少花费心血。他们特意请来风水先生,来给新房子看风水。 在那时,魏家人不用担心房子地址的问题。魏家有权有钱有人脉,想在什么地方建房子,只是说句话而已。 风水先生带来了罗盘等专业用具,绕着清水镇走了圈之后,指向桥东头的这块地说:“就这里了。” 魏家人看着油光满面的风水先生说:“先生,你确定是在这里。”看着这位不似风水先生的风水先生,魏家人到底还是心存疑惑。 这个风水先生不像其他风水先生那般仙风道骨,看上去反倒红光满面的。如果不是那几样行头,真让人看不出来是个风水先生,倒更像是个暴发户。 而且,那个风水先生所说的地方,居然是块坟地。 这种乱葬岗在那时候倒也常见,事实上,很多买不起墓地的人或是没有人认领的尸体,都会丢到这里,草草下葬。 第175页 但要说住在这个地方,实在是令人揪心的很。 风水先生高深莫测的说到:“你们不懂,这叫白虎之地,是家族兴旺之地。”说到这里,风水先生指向桥边说:“这里靠近水边,地势凸起,形如白虎。”他又指着脚下说:“别看这里现在是个乱葬岗,可却是个大户人家兴旺之地。住在此地,后辈必然大富大贵。正是由于葬过的亡魂过多,也只有你们魏家这样的大户人家才能有气运享受。” “可是,这里到底是块阴地。”魏家人喃喃说到。 那个风水先生“哈哈”笑到:“极阴则阳,听我的话没错。”风水先生的表情忽然认真起来,他郑重地的说到:“只是在建房子的时候,千万要注意,不能碰到鸡血等污秽之物。否则破了这相之后,后果不堪设想啊。” 魏家人看风水先生说的这么胸有成竹,也就打消了疑惑。只是,清理这里的尸体也是个麻烦事。 但这些麻烦事到底没难住近乎神通广大的魏家人,不久之后,魏家新房子就如期盖了起来。而且,依照西洋样式,盖起了这栋在当时彼为时尚的房子。 三层楼的高度,在当时的清水镇,也算是最高的建筑物了。新房子盖好的那天,全镇子的人都来看热闹。 最后,魏家人带着僕人,举家搬到了新房子。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自豪的笑容,连干活也比平日多几分干劲。 可住进这栋房子之后不久,就发生了令人心头发麻的事情。那就是,房子的各个角落,经常会无缘无故的出现血红色。而这些血红色像是有灵性,还没等到清扫,就自动消失不见了。 血红色犹如道阴影,在魏家人的心头挥之不去。可放弃这栋房子,又令人有点捨不得。 于是,魏家家主也就是魏明松的父亲,又请来那位风水先生,请他来破解谜局。 风水先生绕着屋子转了几圈之后,最后停在客厅的东南角,站了良久。 “大师,这里有什么问题吗?”魏家家主小心翼翼地问到。 风水先生沉思了会,低头用手去摸了摸墙角。等他手收回来的时候,指尖上却是鲜艷的红色。 “挖开这里。”风水先生以毋庸置疑的口气说到。 魏家家主不敢怠慢,赶紧派人挖开客厅东南角。在不大会工夫之后,墙壁就被挖开了,可里面摆放的件东西,却令魏家家主的脸色瞬间苍白起来。 在墙洞之中,不知道是谁,放了个白瓷碗,瓷碗里储存的,正是碗血红色的鸡血。在鸡血上面,还漂浮着根鸡毛。 更诡异的是,这么多天过去之后,鸡血依然血红如故。而且,在鲜红的液体表面,鸡毛竟然无风自动。 这可把魏家家主吓坏了,他清楚地记的风水先生所说过的话。 风水先生的脸色也好不了那儿去,他脸色苍白的说:“破了这白虎之相,怕是有大难临头啊。”他的话说到一半,门口忽然颳起了狂风。 被风吹到的风水先生,面如白纸。他的身体摇晃了下,晕倒在地。 这个时候,可离不开那个风水先生。魏家人手忙脚乱地将算命先生送进医院,半晌,算命先生才算甦醒过来。 甦醒过来的算命先生挥手请其他人出去,只留下魏家家主。 “大师是有什么办法解决这个局面吗?”魏家家主亟不可待的问到。 算命先生摇摇头,闭眼不语。 “大师是有什么难言之隐吗?放心,只要我魏家能做到的,必定不会推辞。”魏家家主下了很大决心后说到。 算命先生这才睁开眼说:“办法也不是没有,但首先你得找到放这碗鸡血的人。其次,你得要请煞入体。” “放心,我一定会找到那个敢陷害我们魏家的人。”魏家家主咬牙切齿的说到。不过,他又疑惑的问到:“什么叫做引煞入体?” “到时候你自然会明白。”算命先生还是副高深莫测的模样。 魏家家主不再多言,将医药费交过之后,就离开了病房。他现在急着要去找到那个敢把鸡血放到墙里,陷害他们魏家的人。 人很快就找出来了,这个人叫做李三,本就是个不学无术的小混混。在托关系之后,才进了工匠队伍。 可这工匠的伙食太差,满足不了李三的胃口。于是,他趁着夜黑风高,偷了只鸡,就地剥皮放血。之后,他就在建筑工地找个僻静地方煮了起来。 而那碗鸡血,被李三随手放到未完工的墙洞之中。 鸡还没烤熟,李三就三番两次的听到异常的动静。刚开始他以为是那个工友想来分羹,可四处望去却没个人影。如此几次之后,胆大的他也开始害怕了,抓起鸡就躲开了。 而那碗鸡血,为防止他人看见,李四随手找了几块砖头,把墙洞封了起来。 听完李三的供述之后,魏家家主沉思了会之后,不顾众人的劝说,执意打死李三。 李三的罪过可大可小,但也没到非得偿命不可的地步。 只是魏家家主反覆提醒自己,不要忘记算命先生的话。算命先生说,要想保住魏家,就得有人替他们偿命。而这个人选,就是偷放鸡血的李三。 这只怪李三在错误的时机,做了件错误的事情,魏家家主残忍的想到。将李三按照要求埋在魏家新房子下之后,魏家家主急不可耐的找到算命先生。 第176页 算命先生摸了摸根本不存在的鬍子,对魏家家主说到:“接下来就该引煞入体了,这个办法就是让你的老婆或者丫鬟生个孩子。而这个孩子,必然会被白虎真神夺体。也就是说,生下来的孩子就是白虎命格。” 魏家家主咬咬牙之后,还是决定按照算命先生所说的去做。” “正是这样,才有了剩下的那些故事。”老人如同亲临般说到。 第九十八章 白虎(尾声) “白虎命格的孩子?那可是大将的命格啊。”木青感嘆到:“有这样的命格之人,或许不易成长。但只要成长起来,必定是位极人臣、权倾朝野之辈。” “既然有白虎之命格,魏家理应大富大贵啊,怎么会落到这般光景?”木青最后带着疑惑问到。 “或许对于其他人家来说,的确如此。但魏家则不同,魏家是在招惹白虎煞气之后,逼不得已才引白虎煞气入体的。也就是说,这个孩子在出生的时候,就带有先天煞气。”老人对着木青说到:“在这个故事讲完的时候,你就会明白所谓祸福相依、天道自定的道理。” 接着,老人用他那沧桑的声音讲起了关于白虎的故事:“ 魏家家主知道此事是祸非福,最好的办法就是依照算命先生所说的,将那个带有白虎命格的孩子生下来。 毕竟是个小生命,不是想生就能生下来的。 事实上,此时魏家家主已经有四十岁了。即将步入中晚年的他,不管在体力还是精力上,都不太可能再次使得老婆生下来孩子。 魏家家主也不是没想过让自己的儿子去完成这件事,毕竟儿子也有二十岁了。可那时候魏家家主的儿子留学在外,不可能为了这荒唐的事情而回归故里。 无奈之下,魏家家主只得以相对划算的聘礼,娶了邻村一个年轻力壮的村姑为小老婆。这个小老婆,唤作翠儿。 没想到的事,将翠儿迎娶之后,没过多久就接到了医生的喜讯。翠儿居然真的有了身孕,而且母子的血气都很旺。 这让魏家家主是又喜又忧,喜的是老来得子;忧的自然是关于这孩子的命格。他早就从算命先生那里得知,这孩子是由白虎煞气转世而来。换句话说,这孩子来到人世,就是要他受罪的。 甚至,魏家家主曾经想过,要不要用安胎药将孩子打掉。 思量再三,魏家家主到底没敢把安胎药拿出来。不知道是出于为人父的慈祥,还是出于对神明的恐惧。 很快,孩子就出生了。这个孩子对于来到这个世界,似乎是急不可耐的。从迎娶翠儿到孩子生下来,仅仅过了七八个月而已。 魏家人几乎是看着翠儿的肚子由平到鼓,直到男孩“哇哇”落地。 出人意料的是,孩子格外健康,生下来没几天,就会吃些软和的东西了。这让魏家家主感到欣慰,毕竟健康的孩子容易养活。 在孩子满月的时候,魏家家主特意请来算命先生,请来喝满月酒。 酒过三巡之后,满席客人全醉醺醺的了,唯有算命先生和魏家家主勉强保持清醒。魏家家主走到算命先生面前,似是有话要讲。 可还没等到魏家家族说出声来,算命先生抢先说到:“你把孩子抱来我看看吧。” 魏家家主不明白其中的道理,不过还是将孩子抱到算命先生面前。 算命先生双手合十,恭恭敬敬拜了礼之后,才掀开包裹住婴儿的裹布。 时值寒冬,可婴儿的脸光红润,呼吸平稳,没有丝毫影响。 算命先生又恭恭敬敬合上了裹布之后,向魏家家主说到:“这个孩子,怕是不好养啊。” 魏家家主焦急不已,急忙询问原因。原来,命格越重,禁受的磨难越多。 于是,魏家家主直截了当的问算命先生,有什么解决办法没有。 算命先生沉吟半晌,才珍重的说到,方法也不是没有。就是要给这孩子打副长命锁,繫于脖子,万万不能取下来。还要打副玉镯,来限制孩子的力量。 魏家家主不懂其中道理,不过还是依照算命先生吩咐,打了副长命锁,又打了副玉镯。 给孩子带上这些东西的时候,魏家家主留了个心眼,只带了一只玉镯。他想到,既然是力量,自然不能完全限制。 这样的想法或许看起来没错,可等孩子慢慢长大的时候,魏家家主才知道自己错了,而且错的离谱。 这个孩子就叫做虎子,长的也是虎头虎脑,惹人喜爱。 在虎子很小的时候,就表现出来过人的天赋。虎子的力气很大,甚至能举起大于他体重的东西。 自然,力气大吃的东西也多。虎子的饭量,是平常孩子的三四倍,而且,从来都是吃到饱为止。 这样的小孩,魏家家主喜爱的很。母凭子贵,翠儿的地位无形中也提高许多。 很快就到了虎子上学的年龄,可魏家家主却犯愁了。自己的儿子力量太大,万一伤到了同学该怎么办。这时候,他才想起给虎子带上另一只手镯。 虎子无论如何都不愿意带上另一只手镯,事实上,如果不是魏家人强求之下,虎子连一只手镯都不愿意带上去。 就这样的情况下,虎子还是经常在无人的时候,取下手镯。 第177页 最后,魏家家主还是把虎子送到了私塾之中。无论如何,作为大户人家,对于子女的教育还是十分看重。 上学的前些日子,虎子还是老老实实。可过了段时间,就开始不老实起来。凡是被虎子看着不顺眼的其他孩子,都被他揍的鼻青脸肿。 为了这事,很多家长找到了魏家。魏家家主在赔礼道歉之后,免不了多说虎子几句。 但虎子小小年龄,脾气却是很犟。说进去的话不仅不听,反而变本加厉。欺负同学起来,比以前更有劲了。 久而久之,魏家家主索性不管虎子了,连私塾老师也是睁只眼闭只眼。私塾的其他同学,看见虎子都是远远躲开。 事有例外,有个同学就看不过去,于是向虎子挑衅。 不出意外,三拳两脚下去,这位同学就趴在地上。 这位同学不服气,回去请来他上中学的哥哥,来教训虎子。他的这个人高马大的哥哥,有十七八岁,比虎子耷拉将近十岁。 于是,这位同学带着哥哥,耀武扬威的走向虎子。而他哥哥的动作更直接,上去就给了虎子一脚。 虎子受到攻击之后,没有忍让,而是发了疯似的扑了上去。 但仅仅八岁的虎子,怎么可能是十七八岁少年的对手。毫无悬念的,虎子一次次的被打趴在地。 到最后,那个同学的哥哥有些烦了,将虎子打倒在地之后,还用脚踩在虎子的脸上。挂在脖子上的长命锁,也被踩到变形了。 至于那只手镯,在最后一次呗打倒在地时,不小心碰到块石头,被摔碎了。 虎子的身体里,似乎有什么东西被打碎了。虎子的眼睛变的赤红,拉住同学哥哥的脚就是一拽。发力之下,居然将同学哥哥绊倒在地。 接着虎子扑到同学哥哥身上,照准脖子就咬了下去。这一口下去,就带起一道血柱。 同学哥哥的腿蹬了几下,没了呼吸。 而虎子也在此时,晕了过去。 满地的鲜血,可把年龄不大的同学们给吓坏了。尤其是那位找虎子麻烦的同学,吓到尿湿裤子。连私塾的老先生,也是吓的不轻。 私塾的老先生,以他平生最快的速度跑到魏家,诉说了这件事。听到消息之后,魏家人急忙赶到现场。 虎子还在昏迷之中,那位同学的哥哥却死掉了。不管怎样,魏家家主还是把虎子带回家里调养。 至于那位同学的家中,魏家人通过协商,补偿了笔费用之后,草草了事。警察局方面,打通关系之后也没多大事情。 最担心的,反倒是虎子的情况,他的面色苍白,完全没有了平日的血色。而那个长命锁,也早已经变形。 魏家请来清水镇最好的大夫,也是无能为力。直到这时,魏家家主又想到了那个算命先生。 仅仅是几年时间,算命先生已经长出白发,身形也消瘦了许多。在看到虎子之后,算命先生嘆了口气,不再多言。 良久,算命先生说了句无能为力后,离开了魏家。算命先生的背影,有些萧索。 过了几天之后,传来消息,说是算命先生在午夜行走的时候,被野兽咬死了。死的时候,面目全非。 听到这个消息时,魏家家主又过来看望虎子。只是,他的心里,隐隐约约有了丝害怕。 没过两个星期,虎子他娘,也就是翠儿做了个怪梦。梦中有个大白虎,口吐人言说到:“娘,保重,我要离开了。” 翠儿先是害怕,听出是虎子的声音之后,又开口挽留。 那只白虎不停的说缘分已尽,最后被翠儿逼的紧了,在翠儿胳膊上咬了口之后,就消失了。 翠儿醒来的时候,手臂上多了个伤疤。她想到了什么,于是来到虎子的房间。 果然,虎子已经停止了呼吸。” “听主人说,从那以后,魏家就开始走上了下坡路。 没过几年,魏家家主也死掉了,而这时主人却留洋出海,没有赶回来。魏家诺大的家业,被几个小老婆瓜分之下,所剩无几。 树倒猢狲散,那些魏家的家僕等人,也都收拾行李离开了。 翠儿也回到了她的娘家,后来据说是嫁人了。只是,后来才进入魏家的她,并没有分的多少财产。 而白虎之地的说法,再也没有人提起过。” 第九十九章 回m城 “故事讲完了,年轻人,你听明白什么了吗?”老人向木青问到。 木青耸耸肩膀,无所谓的说到:“听不听明白,有什么区别吗?况且,我也不是那种为了达到目的什么话都会说的人。” “那好吧,其实讲这么多,倒不是为了让你明白什么,只是有些事情压在心头,不吐不快而已。”老人笑了笑,倒没有在这个问题上多做纠结。 “魏老,不介意我这么叫你吧。”我忽然说到、既然这个老人也姓魏,叫他魏老也没什么不可。 老人看向我,微笑着说:“反正主人已经不在了,你这么叫也行。” “你口中的主人,到底是个怎么样的人物?而你又为什么口口声声称呼他为主人呢?”我向魏老说出这个问题,并不是无缘无故的。现在奴隶制度已经消失了很久,突然听到主僕这种称呼,着实令我有点不适应。 魏老显得有点意外,不过他还是认真的回答了我的问题:“主人是个怎么样的人物,这个问题我说不清。不过,这位小友应该明白主人在古文字界的地位。”魏老指着木青说到。 第178页 木青点点头说:“在我刚刚读大学的时候,就听说过魏大师的名字。可以这么说,他是个很有名的人物。” “恩,确实是这样。单论在古文字领域的成就,主人就配得上大师的称呼。”魏老缅怀的说到:“可是,鲜为人知的是,他在修行界的成就,同样不容小觑。” “在来之前,我就略微猜到了一些。”木青并没有任何意外的表情,反而很淡定的说到。 魏老有些惊奇的问到:“你是怎么知道的?” “清水镇还有个代家的妇人,她也是修行之人,这点魏老应该知道吧。”木青所说的那个妇人,就是小代的母亲。 魏老点点头,明白了什么:“原来,在来这里之前,你去过代家。这样,能猜到主人的身份,也就不足为奇了。” “其实,在我遇到主人之前,我只是个荒漠里的普通牧民而已。可是,主人的到来,永远的改变了我的人生轨迹。 我永远忘不了那天,主人带着队考古人员,来到了荒漠。他找了我为嚮导,那时候,他只有三十岁。可是,他身上似乎散发着莫名的亲和力,令我不自觉的就想亲近。 荒漠里的确不容易生存,不仅要与缺水的现实做斗争,还有与种种天灾做斗争。偶尔,还有放着出没沙漠的马贼。 所以,我在某些时候,也会充当嚮导,为异乡人指清道路。顺带,也赚些外快。 但那次主人要去的地方实在凶险万分,路上不仅碰到了狂风,风沙将路标淹没;还遇上了隐藏于沙子下的毒蛇毒虫。最终,那队考古人员只剩下几个人活下来。 到达目的的之后,本来我也该下去。可是,心里总有种不安的感觉。于是,在我的强烈要求之下,我被遗留在地面。 找了个背阴的安全地,我拴好骆驼。等着等着就困了。好久之后,才醒了过来。我迷迷糊糊看见主人驮着个人走出考古地。 主人要求我照顾好那个人,可那个人已是出气多进气少。在路上行走了几天之后,那个人就死掉了,全身脱水而死。 经过几天几夜不眠不休的行走之后,我和主人终于见到了人烟。我兴奋的想着,要到家了。 这时候,眼前出现了几个黑点,沖我们而来。 来的是我所在马帮的头子,我以为他是来接我们的。没想到的是,他是要带人抢主人考古所得的文物。 主人怎么可能给他,但他们人多势众,主人又没有做充分准备。最终,我们只能潜逃。 这一逃不要紧,整整逃了几十年。由于我跟着主人,没听马帮头子的吩咐,马帮头子就残忍的杀掉了我的家人。 主人答应教我些简单的法术,以用来报仇。不知道是不是由于报仇心切的原因,我学法术十分快。 不久,我就用着这些法术潜入马帮头子的家中,亲手杀掉了他。 我想拜主人魏师夫,可他不肯。于是,我就跟在他身边,叫他主人。” “主人教了我很多东西,并且,他还给了我这双腿。”魏老指着自己的腿说到。 此时我和木青才发现,魏老的下半身,居然没有腿。原来双腿的位置,被金属支架代替。金属支架之下,是两个齿轮组成的履带。 这时我才恍然大悟,为什么进门的时候,感觉魏老是飘进去的,为什么会听见齿轮转动的时候。 只是由于房间里光线太暗,所以我们才没有发现什么异常。 魏老苦笑老了声:“当时年轻气盛,杀掉马帮头领的时候,被他的手下发现了。我逃跑的时候,被陷阱夹断了双腿。幸亏主人及时赶到,不然我还不知道后果如何。” 魏大师果然是个无与伦比的人物,我在心中感嘆到。可惜,魏大师这样的人物,最终还是尘归尘土归土,我脸上流露出感慨的神色。 魏老似乎看出来我在想什么,开口说到:“主人并没有死去。” “怎么回事?”这次发出声音的是木青,他和我有着一样的疑问。 魏老脸上带着盲目崇信的神情说:“主人具有先天感知的能力,在他很小的时候,就感知到魏家的破败,所以才借留学之故离开家里。这种感知能力,救了我们很多次。” “几天之前,主人独自离去。离去的时候,他的面色很苍白,露出种病态的神色。”魏老眼睛看着远处说到:“可是我相信,他一定有办法解决这次危机的,就像以前那般。” 此时的魏老,眼里带着盲目崇信特有的狂热。那种神情,和虔诚的信徒别无二样。 我和木青都没有说话,此时即使说话,魏老也未必能听的进去。 半晌,魏老的神色才恢复到正常,他有些不好意思的说到:“人老了,话就是多。说了这些,你们没有听烦吧。” 我和木青不约而同的摇摇头,开什么玩笑,我们可没有忘记此行的目的。木青还等着魏老替他翻译那本古书呢。 “其实,就算你们听烦了也无所谓,我也就是现在能唠叨唠叨而已。不久之后,我或许就会追随主人的脚步。”魏老无不留恋的看了眼这栋房子,感嘆到。 木青思虑了片刻之后说:“魏老,我留下来陪你一段时间吧。”他随即坏笑到:“也不是没有代价,回报就是你帮我翻译这本书,直到翻译完为止。” 第179页 “你这小子,本来是求我来着,怎么听着像是我求你似的。”魏老难得开玩笑说。不过,随即他的表情就变的有些阴暗了:“不管怎样,你们两个还是先给我出去,别影响我浏览这本书。” 魏老将眼睛架在鼻子上,开始翻动书籍。我和木青对视了眼之后,同时向门口方向走去。 走出这栋破旧的房子,关上门之后,我向木青问到:“怎么着,你还真准备留下来?” “不留下来还能怎么着,仅凭我一人,还不知道猴年马月才能完全弄懂书中的内容呢。”木青无奈的摊手,随即他耸耸肩膀说到:“再说,对于我来说,住在哪里都一样。我可不在乎凶灾之类的说法,只要不风餐露宿就行。” 我佩服的说到:“你真看得开,说起来,你本来就是个怪人。”我调笑到。 “这句话怎么讲?”木青好奇的看向我。 我指着破旧的房子说:“你不喜欢和美女谁一块,却偏偏要和个老头谁一块,你说怪不怪。” “你敢调笑我。”木青马上反应了过来,沖我笑骂到。他暗自低头,惆怅的说到:“美女谁不喜欢呢,只是我心里已经有了个女人,所以再也装不下其他人。” “你呢?准备去哪里?”木青向我问到。 我学着木青的样子,耸耸肩膀说到:“当然是回我的m城了,毕竟,我开的酒吧还在那里呢。” 其实,我心中想的是,在回m城之前,要不要去小代家中看看? 也不知道小代现在的情况如何,我有点担心的想到。 “那好,我们就此别过。”木青在桥头站住,对我说到。说完,潇洒的转身离去。 还真是个奇怪的人,看着木青的背影,我默默想到。不知是不是错觉,我觉得自己在某时候,与木青有些相像。 想什么乱七八糟的嘞,我摇晃了下脑袋,回头朝代家方向走去。 等我来到小代家中的时候,已经是午饭时分。猛然发现,自己还没有吃午饭呢。 可我平日里这个点钟还没醒来,自然谈不上午饭。饿着就饿着吧,这么想着的我,敲开了小代家的门。 意外的是,开门的居然是小代。他的面貌,还如过去那般白净,只是消瘦了些。 小代应该是从她母亲那里听说了我来过的消息,所以没有丝毫意外。 “明哥,下午我们回酒吧。”这是小代对我所说的第一句话。 “走,我们进去吃饭吧。”这是小代对我所说的第二句话。 第一百章 大雾(上) m市有了大雾,而且是那种让人分不清东西南北的大雾。 这是件很正常的事情,在最近几年里,我国的环境越来越差,这类反常的天气也就越来越多。 不管是从报纸或是网络上,就经常会看到这样的消息:xx地区发生了大雾天气,又有多少人由于大雾的原因发生车祸等天灾人祸。 在这段时间里,我玩电脑的时间明显比以前多了太多。在网络世界里,我补充了许多不明白或是弄不清楚的事情。当然,我更多关注的是些有趣的新闻。比喻说,这则新闻。 新闻上说,由于冷空气忽然来袭,所以造成了m市的大雾。看到这则消息的时候,我都有些无语了。好端端的天气,怎么会说有雾就有雾呢。 根据网上对雾所下的定义,当空气中的水汽达到最大限度时,就达到了饱和。而空气的温度越高,空气中所能容纳的水汽也越多。一立方米的空气,气温在四摄氏度时,最多能容纳的水汽量是六克;而气温在二十摄氏度时,一立方米的空气中最多可以含水汽量是十七克。如果空气中所含的水汽多于一定温度条件下的饱和水汽量,多余的水汽就会凝结出来,当足够多的水分子与空气中微小的灰尘颗粒结合在一起,同时水分子本身也会相互粘结,就变成小水滴或冰晶。空气中的水汽超过饱和量,凝结成水滴,这主要是气温降低造成的。这也是为什么秋冬早晨多雾的原因。 如果地面热量散失,温度下降,空气又相当潮湿,那么当它冷却到一定的程度时,空气中一部分的水汽就会凝结出来,变成很多小水滴,悬浮在近地面的空气层里,就形成了雾。它和云都是由于温度下降而造成的,雾实际上也可以说是靠近地面的云。 白天温度比较高,空气中可容纳较多的水汽。但是到了夜间,温度下降了,空气中能容纳的水汽的能力减少了。因此,一部分水汽会凝结成为雾。特别在秋冬季节,由于夜长,而且出现无云风小的机会较多,地面散热比夏天更迅速,导致使地面温度急剧下降,这样就使得近地面空气中的水汽易在后半夜到早晨达到饱和而凝结成小水珠,形成雾。秋冬的清晨气温最低,便是雾最浓的时刻。 可是网上所说的这些,全部不符合m市现在的情况。m市属于春夏之交,气温较为稳定。理论上来说,不应该有这么大的雾气的。 并且,m市近期来几乎没有下雨,也不存在什么空气中冷空气过多的问题。所以来说,这场大雾来的莫名其妙。 通过这些天的了解,我在网上学习到了许多东西。我才发现,网络真是个知识的宝库。 在网上,你可以找到你想要找到的知识。而且,很多知识全是免费的。 第180页 网络世界资源共享,它就像一个聚宝盆,一座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宝山,谁勤于在这座金山上耕耘劳动,谁就会有所得。你可以从中最快地查找学习资料,可以学会更多课堂外的知识,并灵活地运用课内知识,促进思维的发展,培养中学生的创造力。上网还可以超越时空和经济的制约,在网上接受名校的教育,有什么问题,你也尽可以随时通过e-mail请求老师的指导。而且网际网路上的交互式学习、丰富的视频形式展示、语言解说等多媒体内容,使得学习变得轻松、有趣,这是任何书本都不可能具备的。 当然,网络上的信息也是参差不齐的。很多时候,网络上的东西不是与色情有关,就是与其它不良的知识有关。而吸收了太多这样的知识之后,难免会使人走向歧途、所以,在这时候,就需要辨别是非的能力。 我自认为不是个自制能力特别好的人,不然也不会在大多数时候感情用事。但是,在我的自我评估之中,自己的辨别是非能力还是可以的,最起码是正常的。 不提太高的标准,起码我不会像禹波那样,把世界黑白颠倒。只要是对自己不利的事情,禹波统统会将其视为眼中钉肉中刺。只要是对自己有利的事情,不管是否符合情理,禹波都要去做。 在这点上,禹波与章扬是类似的。章扬也是个为了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的人。只不过,章扬的所作所为,更加隐秘而已。 自己这是怎么啦,这么会忽然想起他们?我对自己现在的想法,感到有点茫然。难道,这场大雾,会与他们有关? 但是,马上我就将这个想法抛之脑外。大雾属于自然天气而已,怎么会与章扬、禹波他们有关系。 但是,我心中立马跳出另一种想法,来反驳我自己。 章扬是个什么样的人物?他是永生社的社长。而据我所知,永生社是个无比神秘而庞大的组织。单论永生社的规模而言,它就属于那种庞大无比的组织。更何况,除了永生社的成员之外,谁也不知道的是,永生社到底研究出来了什么。 对于未知的事物,每个人都会有那种畏惧的心理,我自然也不例外。 懵懵懂懂之中,我总有种感觉。我甚至强烈的感觉到,永生社一直潜伏在我的身边,时时刻刻准备给予我致命的一击。 这只是种感觉而已,它更像是种直觉。冥冥之中,似乎有种莫名的声音告诉我,我终将会与永生社相见。至于结果如何,这个真的是只有天知道了。 还好的是,小代回到了我的身边。看着正在吧檯调酒的小代,我的嘴角露出抹微笑。 自几个月前在清水镇与小代相见之后,他告诉我,再过段时间,他就可以回到m市。 通过询问,我才知道,小代要完全控制自己的身体,还需要段时间。这并不是说,他的身体会有太大改变。 事实上,小代的能力基本已经被挖掘出来。只是他经过调整之后,可以控制自己的形态。至少,在平常的时候,不会露出长长的黑毛。 并且,小代经过与他母亲的沟通,已经了解到自己的身世。经过复杂的心理斗争之后,他最终接受了自己是神猫分身这个事实。 小代曾经苦笑着对我说,这也没什么不好,自己好歹也算是与神灵扯上了点关系。 虽然,谁也不确定的是,这世间到底有没有神灵的存在。 神灵是什么?对于这个问题,可谓是众说纷纭。有人说,神灵是全知全能的宇宙创造者,它具有光明、生命、创造等德行,也是天则、秩序和真理的化身。总之,是神灵创造了物质世界,创造了包括人类的所有生灵。 也有人说,神灵是全知全能的存在,存在于我们每个人的心中。只要我们还存在信念,就会有神灵的存在。 对于这些说法,我不敢苟同,也不会去崇信。如果真的有神灵的话,怎么会让善良的人遭受折磨。 如果有神灵,怎么会让相爱的人阳阳相隔。我静静地看着默默忙碌的小代,心中如是想到。 小代回到酒吧之后,就开始干起了他的本职工作,甚至是比以前干的更卖力。从营业到休息,中间几乎不曾停下了。 可是我并不喜欢小代这样,我更喜欢以前那个乐观开朗的他。那时候的他,可以坦然面对任何不开心的事情。 可惜,时如逝水,再也回不到从前。阿莓在小代心中留下的创伤,是无法用言语抹去的。这些伤疤,只会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抹平;或者说,渐渐加深。 所以,小代才会拼命的去修行,去追求那些他并不是十分热衷的力量,超越俗世的力量。 根据网络上的定义,修行含有实行、修养、实践之意。宗教生活中欲实现生活上之统制、调节、规定等则必须藉修行以完成之。宗教本来就有信仰与修行双重要求。以佛教而言,行者自身欲实现佛陀体验之境界,而专心精研修养,故特别重视修行方面,亦因而发展成为详细之戒律条文、生活规范与精神之修养方法。随着修为的提升,人就会得到许多看起来不可思议的能力。 总之,修行的意义,不仅仅在于约束自己的行为。更重要的是,在修行的时候,可以获取更强大的心理力量。当这种力量达到一定水平的时候,就可以形成实实在在的力量。也就是常说的异能。 第181页 所以,通过修行,可以获取力量,也可以变的更加长寿。因为凡是修行的人,都懂得克制自己,不会出现纵慾过度的现象。 自己这是怎么啦?是不是最近看电脑过多的缘故,想到什么事物,脑海中马上回出现一大堆相关的事物。 摇晃了下自己的脑袋,甩去这些乱七八糟的想法。我站起身来,离开前台的电脑,向小代走去。 “小代,你有没有觉的这大雾有点奇怪?”我凑到小代身边,随意的问到。 事实上,我只是想找些话题与小代聊聊而已。 可是小代的回答却让我认真起来,他说:“当然有关系,我还感受到了熟悉的味道呢。” 第一百一章 大雾(中) 我疑惑的问到:“是什么味道?” 小代眨眨眼睛说到:“自然是妖怪的味道,明哥不要忘记了,我可是猫妖的分身呢。”虽然是笑着说出这句话,但在他的眼中,明显闪过了丝黯然的神色。 看得出来,小代还对自己的身份有些隔阂。如果这个心结不解的话,他的心理负担很可能再次加重。 现在的小代,虽是带着笑容,看起来一如从前。但我知道,他心里背负着很大的阴影。在他不经意之间流露出来的言语之中,总会带着对阿莓的歉意,与对自己身份能力的不认同。 “说什么呢,什么猫妖的,那是神猫好不好。”我拍着小代的肩膀,半开玩笑的说:“不管这么说,你都是我的兄弟好不好。” 这句话,倒是发自我的肺腑之言。无论如何,经历过这么多事情,我和小代的关系,可以说是生死之交。 小代笑了笑,没有说其他的话,而是低头继续做起他的工作。 我看着小代,他手上调酒的动作,倒是比以前熟练了许多。正调着酒的小代,身上散发着种关注的神采。 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在专注工作的时候,总会散发出种吸引人的魅力。 看着正调着酒的小代,令我想起了个神奇的东西,那就是放在酒窖里的酒鬼石。 “小代,把这些工作交给芳芳吧。走,我带你去看样有趣的东西。”我打断小代的动作,拉住他的袖子就向酒窖走去。顺带喊住正端着盘子的芳芳,让她来接替小代的工作。 芳芳的调酒技术虽然不是太高明,但一些简单的调酒技术,她掌握的还算蛮不错的。至少,是得到了我与小代的共同认可。 还有芳芳与大凯的关系,这段时间已经算是挑明了。据他俩私下对我说,要不了几个月,就会结婚。芳芳还笑着向我讨红包呢。 大凯与芳芳的关系,让我想起了个让我逃避已久的女人—秀丽。每次父母来信都会催我结婚,可是每次我都会以各种藉口拖下去。 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在逃避什么,但我知道没有得到郁薇的确切消息之前,我始终无法走出那件事的阴影。 郁薇在我心中的地位,就如同阿莓在小代的地位。某种意义上来讲,我和小代同是天涯沦落人。 等我回过神来,却发现芳芳看向我和小代的眼神有点奇怪。这时候我才发觉,自己拉着小代袖子的行为,的确有点不雅。 如果没记错的话,有句古语叫做“断袖之交”。而这句话的含义,应该说的是两个男人之间不正当的关系。 我拉着小代的举动,看起来确实会让人产生其他的联想。在芳芳的脸上,就浮现出怪怪的笑容。 这小妮子,想到哪里去了,我郁闷地松开拉住小代袖子的手,急匆匆的向酒窖方向赶去。而这次小代没有拒绝我,而是紧紧地跟在我身后。 “明哥,谈心的时间不要太长啊,否则很容易引起别人的遐想哦。”芳芳在我身后大声说到。她的脸上,露出坏坏的微笑。 小代白净的脸上瞬时浮现了道红晕,我的面子也挂不住了。有这样不分尊卑的员工,真是令我这个做老闆的很无奈。 看来不管管真是不行了,我回头狠狠瞪了阿莓一眼。可这小妮子吐了吐舌头,就跑到了吧檯。 结束了这场闹剧之后,我带着小代来到酒窖。我来到酒窖里面,找出了个做了记号的罈子。打开罈子之后,我拿出了那枚珍藏已久的酒鬼石。 “小代,你看看这块石头,能不能发现什么异常的地方。”我微笑着将酒鬼石递到小代面前说。 小代接过酒鬼石,仔细的观察了片刻。日光灯的光,透过酒鬼石,折射到他的脸上,有种流动的光彩。 半晌之后,小代脸上露出凝重的神色。他拿着酒鬼石,向我问到:“明哥,这块石头是你从哪里得到的?” 这块石头的来历吗?我隐隐约约记得是从个叫做古家镇的地方得到的,但关于这个地方的其他事情,我是一点也想不起来。 就像是个梦境而已,等梦醒来,就会忘记个干干净净。 而这块酒鬼石,是梦境内容存在的唯一印记。 “怎么啦?你看出来这块石头有什么特殊之处了吗?”我调笑到。我以为小代是因为猜到了酒鬼石的作用,才会这么说的。 小代摇了摇头说:“现在我还不能确定这块石头到底有什么作用,但我可以肯定的是,用这块石头,可以做出很不错的法器。” 第182页 “因为,这块石头中,流动着丰富非灵气。这些灵气生生不息,自成循环。”小代将酒鬼石举到眼前,仔细的盯着酒鬼石说到:“而且,没有任何人工打磨的痕迹,浑然天成。这块石头,就是个不可多得的极品。” “这个我倒不知道,我说呢。”我点点头说。 小代看着我,奇怪的说到:“明哥,你平常都拿这块石头干什么啊?” “当我用这块泡酒的时候,就会使酒的口感更好。所以,平常我都是拿这块石头来泡酒的。”我不好意思的挠挠头说。 听小代如此一说,我感觉自己有种暴殄天物的感觉。 果然,小代看我的眼神,有种恨铁不成钢的味道。 “明哥啊,我真是不知道该说你什么好了。算了,这块石头暂时交给我。等过段时间,我用这块石头给你做个防身的法宝吧。”小代仔细的将酒鬼石收进兜里,随着我说到。 忽然,小代的眼神变的犀利起来。他的眼睛微微眯了起来,直勾勾的看向我的方向。 我感到有点莫名其妙,摸着脑袋说:“小代,你在看什么呢?” 小代做了个“嘘”的手势,他盯着我的身后,似乎发现了什么东西。 我缓缓转过头去,却发现背后什么都没有。 不对,不是什么都没有,而是有层淡淡的薄雾。虽然这层雾气很薄,薄到几乎看不清楚,但我却明显的感觉到它的存在。 这层薄雾紧紧地贴在我的身后,像是道影子,如蛆跗骨的跟在我身后。 我赶紧躲到旁边,惊魂未定的看着这层薄雾。 这里可是酒窖,而酒窖位于酒吧的地下室。在这么深的地下,怎么可能会有雾气的存在。 这层莫名其妙的雾气,在我刚刚站着的位置逐渐变化着。即使不知道它是怎么出现的,但仅仅是看着这种诡异的情况,就觉的有点渗人。 “小代,这是怎么回事?”有小代在身边,我习惯性的问到。 在我印象之中,小代对于这种诡异的情况最是得心应手。很多次时候,都是由他来解决问题。 和小代待在一块,我有种莫名的安全感。他带给我的,不仅仅是有关这类超乎寻常事件的知识;更重要的是,面对这些事情时候的勇气。 有了这种勇气,我就能够坦然面对所有的事情。 说到底,我还是不能够对自己完全肯定。在这点上,很多人都一样。当有熟悉并可以依靠的人在身边的时候,就会有种安全感。 再说,小代在师门学习了那么长时间,也应该有对付这些事情的能力吧,我理所当然的想到。 只见小代双手变换,捏出不同的法式。片刻之后,他手上就凝结出了个小小的红球。 红球脱离了小代的双手,朝着雾气的方向飞去。 令我俩意外的是,红球还没有到达雾气前,就被股神秘的力量消融了。 那团雾气又有了变化,它似乎比刚才更凝实了些。白色的雾气快速旋转着,最后变化成个模糊的人形。 那团雾气只是有个人形的轮廓,五官全然分不清楚。它挑衅的朝小代比了个手势,以人类的角度来看,那竟然是个中指的手势。 不单单是我,连小代也有点意外了。 “真是没想到啊,本来以为只是有个模糊的意识而已,谁知道居然已经有了清晰的意识。”小代嘴角勾勒出抹微笑说:“这么说来,更不能放你离开了。” 说完这些,小代的眼睛微微眯了起来。他的眼里,伸出到渗人的光芒。那种眼神,就像是个即将猎食的动物。 人形的白雾似乎是感觉到了什么,它率先向小代扑了过来。 小代愕然,没料到这团雾气这么具有攻击性。 不过,小代的眼里,没有丝毫害怕的神色。他捏了捏手关节,做好了攻击的准备。 我听小代说过,那个用九尾神猫尾毛所制成的玄猫玉佩,被他完全融入体内。所以,当使用法力的时候,小代身上才会长出长长的黑毛。那种黑毛,就和神猫的毛发作用类似,具有辟邪消灾的作用。 为此,我还同小代开玩笑说。要是他能够拔掉个黑毛,留给我防身就好了。当然,这也就是玩笑话而已。 等我回过神来,小代已经要接触到那团雾气。 自己这是怎么啦,能在这个关键的时候分神。这种情况可不是出现过几回而已,每当我遇到什么事情的时候,脑海里总会闪现过无数的念头。 仿佛心中有种感觉,趁着现在,在脑海中多回忆些以前的事情。说不准某一天,就会忘记掉所有的事情。 第一百零二章 大雾(下) 此时,正是危机之时。只见小代被逐渐瀰漫的浓雾笼罩,最后不见了踪影。 在原地,只剩下团浓浓的雾气。雾气的包裹之中,什么东西都看不到。 小代去哪里了?我心头一惊,急忙向小代所在的地方伸出了双手,想要抓住小代。 那团雾气可不简单,在对付小代的时候,它居然有空抽出神来,凝结出另一团雾气来对付我。 这团雾气的灵力,可能已经超乎了我们的想像。 分身的多少,与灵力的大小息息相关。只有庞大的灵力,才能够支持更多分身的存在。 第183页 跟小代待在一起的这段时间,我可谓是恶补了关于修行的知识。即使不能够保证学会,但至少有个一知半解。 小代曾经告诉我,关于分身的事情。分身有很多种方法,但论起它们的共同点就是是把自己的灵魂寄托在另一样物体之上。 简单来讲,如果把水比作灵力,其他的东西比作杯子。就如同把一杯水分出部分,倒进另一个杯子之中。 而分身的多少,完全取决于原来那杯水的多少。若是原来那杯水不够,就不可能再次分身。 由于人体的特殊性,能够凝结出分身的可能性很小很小。若是没有修行专门的法决,就不可能做到这点。 而非人类的动植物就不同了,虽然它们这个群体没有修行的天赋。但凡是能够修行的妖物,必定超凡卓越。由于没有身体的限制,它们的灵力,甚至比人类还强大。而且,越是年代久远的妖物,本身就象徵着种实力。 要消灭这些妖物,就得在它们没有完全成长起来的时候,斩草除根。 小代在说这些话的时候,可谓是咬牙切齿,似乎与妖物有多大仇恨。其实我知道,他还是对自己的身份不承认而已。 我对小代的态度,只是笑笑而已,没有太当真。不管怎么说,小代与神猫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这是宿命的相连,是不能否定的存在。 这时候,我脑海中闪现出另一个名字—启薇。如果说小代是神猫的分身的话,那我与启薇的关系又是什么。难不成,我也是启薇的分身吗? 或者说,我是启薇的转世?我的脑海中浮现出另一种想法。而这种想法,居然被我自己不断肯定,最后几乎成为了事实。 抛去这些乱七八糟的想法,我仔细的盯着身前。这时候,包裹着小代的那团雾气,已经凝结出另一团雾气。而新凝结出来的这团雾气,正步步向我逼近。 当这团雾气接触到我身上的时候,我才感觉到了它的恐怖之处。 这团雾气阴冷而潮湿,它带给我的感觉,就像无数条毒蛇在我身上爬来爬去。雾气中带有的那种腐臭的味道,令人有种恶寒的感觉。 我不禁想要呕吐,因为雾气中所带有的气味,几乎要把人给熏晕了。这种味道,我只有在死人身上才闻道过。 “明哥,你没事吧。”在我快要受不了的时候,有只手掌拍在我的背上。 在我的眼前,忽然眩晕了过去。似乎眼前的场景,忽地全部消失了。 等我清醒过来,才发现小代就站在我身边。而他的手,正拍在我的后背上。 “你不是被那团雾气给吞没了吗?怎么现在站在这里?”我疑惑的问到。 小代笑着说到:“哪有什么雾气,能把我吞没。你刚刚看到的那些,只不过是眼前的幻觉而已。”他虽然是笑着说出这些话,眼里却露出无比的凝重。 等我看过去的时候,那团雾气果然还在那里。薄薄的一层雾气,似乎转眼间就会消散掉。 到底怎么回事,刚刚不是明明看见小代被雾气吞没了吗?而它似乎还要吞没我来着。 还有在雾气中的那种感受,仍然历历在目。 “明哥,你仔细想想,刚才到底经历过什么?”小代看我困惑的模样,忍不住开口问到。 等我仔细回想的时候,却似乎觉得,刚刚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我忍不住开口到:“这团雾气实在太诡异了。” “是啊,不单单是诡异,它还害死了好几条人命呢。”小代眯着眼,看向雾气所在的方向说到。 说着这话的时候,小代的手逐渐长出了长长的黑毛。而整个手掌,变成猫爪的模样。 而那个雾气好像有了惧意,正渐渐地缩小。 但岂会如它所愿,小代猛地扑上去,狠狠地抓向雾气。 几个挥舞之间,雾气就被撕碎,成了好几团漂浮的雾气。这几团雾气,明显要比刚才的那团雾气小了许多。 做完这些之后,小代转身,叫上我就走。 临走的时候,我看见那几团雾气正试图合併到一起。 “那几团雾气怎么办?”我指着几团小的雾气问到:“不管它们吗?” 小代点点头说:“不用管它们,我试过了,雾气之中根本没有灵魂的存在。要彻底消灭它,就需要找出它的本体。” 我“哦”了声,点点头表示自己理解了。 果然,不多大会儿之后,那几团雾气就自己消散掉了。 “小代,你刚刚说那雾气害了好几条人命,到底是怎么回事?”回到吧檯之后,我向小代问到。 酒吧里很热闹,也很嘈杂。鼎沸的人声几乎遮住了我的声音。 小代的脸色不是很好,他递给我一张报纸说到:“你自己看看就知道了。” 报纸是《m城晚报》这种小报,在这种报纸上,你可以看到许多引眼球的消息。 我接过报纸,在小代所指的地方仔细的阅读着。 这是条关于大雾的新闻,新闻上说,有几个计程车司机,在大雾中莫名其妙的就精神错乱,轧死了好几个行人。 “精神错乱”这四个字遮住深深的刺痛了我的眼,让我联想到什么。 “你是怀疑,这几个司机忽然的失常,是与刚刚遇到的那团雾气有关?”我不敢确定问到。 第184页 小代放下调酒的工作,认真的对我说到:“不是怀疑,是肯定。” “那我们该怎么办?”我向小代问到。 小代的眼角微微眯了起来:“既然找不到它的本体,那么就只能引诱它出来了。”说完这句话之后,他侧头向我问到:“不然,现在我们就去把它诱惑出来吧。” 还没等我回答,小代就急不可耐的放下手中的工作,向门口走去。他又想到了什么,对着芳芳说到:“那个小姑娘,调酒的工作就交给你了。” 芳芳调皮的伸了伸舌头,无奈的端着盘子走到吧檯前,接替了调酒的工作。 看小代这么着急,我也只能放下手中的酒杯,跟着小代走去酒吧。 出了酒吧,外面雾气还是很大。稍稍远些的景物,几乎就看不清楚了。 “雾气这么大,你想怎么样把它给引出来?”我向小代问到。整个m城都瀰漫着雾气,要找出它的本体何其容易? 小代侧头反问我到:“你有计程车的号码没有?” 我已经猜到小代要这么做了,还好平时我记有m市计程车热线。 酒吧里的客人如果喝醉了的话,我就会吩咐大凯他们把客人送到计程车上。至于车费钱,自然是到目的地了客人再付。 这种营销策略,也算是我们酒吧人性化的管理了。 拿出手机,我拨通了计程车热线。08年的时候,智能机虽然还没有流行起来,但为了酒吧工作的需要,我还是购买了部普通手机。 接电话的是个女声,她告诉我,正有辆计程车向我所在的方向赶来。 既然有车要来,我和小代倒也不着急了。我俩就站在酒吧门口,安安静静地等着。 不大会儿,就来了辆黄色的计程车。坐上了计程车之后,司机师傅就问我俩要去那里。 “就去市歌舞剧院吧,我们要去那里看表演。”小代信口说到。 其实我知道,我们坐车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引诱雾气的本体出来。其他的说法,只是藉口而已。 司机师傅打响火之后说到:“这大雾天,出车可是要加钱啊,最起码得多加十块钱。” “加多少无所谓,你只要把我们带到目的地就行。”我挥了挥手说到。说起来,我们这次引诱雾气的行动,很大可能会连累到这个司机师傅呢。 想到这儿,我不禁有点内疚。不过转眼一想,我们这么做,也是为了更多的人好。于是,心里包袱也就放下了。 人就是这样,为了达到自己目的,总会找出各种藉口来为自己开脱。 正想着这些事情的时候,小代突然叫住了司机师傅。 “师傅,师傅,快停车,我们要下来。”小代大声说到。如果不是和小代熟悉,我还以为他犯了什么病呢。 窗外的景色飞速后退,没有半点异常之处。 多看几眼之后,我才发现有的不对劲。 窗外的景色,居然是不断重复的。就像是几个画面,在眼前不断重复播放。 “你们确定要下车吗?”司机师傅声音阴沉的说到。在他的身上,涌起层薄薄的雾气。 第一百零三章 死循环 “是的,我们要下车,现在就下车。”小代似乎没有发现司机师傅身上异常的情况,反而大声说到。 但从我的角度可以看到,小代手上法决变换,显然已经做好了防御的准备。 司机师傅猛地一个剎车,我和小代的身子不受控制的向前倾倒。 等我俩坐稳了之后,司机师傅冷冷地说到:“共计十八元钱,给钱下车吧。”他扭过头来,盯着我俩说到。 司机师傅是个普通的中年男人,虽然长的很普通,但在他的脸上,却有种特别的气息。 不知道是不是由于灯光的原因,司机师傅的脸显得有点青灰色。这种颜色,只有在死去的人脸上才见到过。 我没有同司机师傅多做争辩,这个时候再说什么话也没有任何意义。既然他说要收十八元钱,我就从兜里掏出钱递给他。 “给,二十元钱,不用找了。”我将一张二十元的纸币交给司机师傅,口中说到。 我和小代都感觉到这辆车的不对劲,所以片刻也不愿意多待下去。 司机师傅接过钱,没有多说什么。可等我们下车的时候,他用冰冷的语气提醒了我俩一句:“雾天行走小心些,小心遇到什么奇怪的东西。” 小代没有理会司机师傅的话,径直下了车。 我莫名其妙的向司机师傅看了眼,不明白他说这句话干嘛?难不成他想加害我们,我心里想到。 等我俩下了车,司机师傅开着车,从我俩身边经过。计程车的尾灯,逐渐消失在瀰漫着大雾的夜里。 我和小代这才发现,计程车把我俩载到了个完全不认识的地方。在昏黄的灯光下,除了马路旁的人行道,我们什么也看不到。 “现在我们该怎么办?”无聊的走在人行道上,我向小代问到。 小代摊开手说:“我知道该怎么办啊。走一步算一步呗。” 走了良久,还是没有见到任何其他的东西。不知道是不是由于大雾的原因,稍远点的东西都看不到。 所以,大半天下来,我和小代不管是房屋,或是其他行人,什么也没看到。 第185页 “怎么办,现在都几点了,还是什么都没见到过。”我掏出手机,看了眼时间,现在已经是午夜十一点半了。 再这么走下去,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走回去。 小代倒是很轻松,他无所谓的耸耸肩膀说:“还能怎么办,那就等到天亮呗。” 于是,我和小代又开始漫无目的走下去。这条路似乎永远也没有尽头,无论我和小代走多久,眼前总是瀰漫着浓浓的白雾。 “要是刚才不下那辆计程车就好了,或许现在我们已经坐到目的地了。”我揉了揉发酸的双腿,向小代抱怨到。 小代笑着说:“明哥,你确定要坐那辆车吗?反正我觉的,即使在马路上这样走下去,也比坐在车上强。” 想起司机师傅那张发青的脸,我贊同的点点头。或许不坐车,的确是个正确的决定。 可是不久之后,发酸的双腿就让我否定了刚才的想法。这个时候,若是能招到个计程车,那真是再好不过了。 正这么想着的时候,后面似乎有灯光射来。 回头看去,迷茫的大雾之中,有两个雾灯正散发出朦胧的光芒。有辆计程车,正向着我和小代的方向接近。 我赶紧叫住小代,走到路边,不断的挥扬着左手。 小代还是那副无所谓的态度,不过他还是紧跟在我身后。 计程车停了下来,司机师傅伸出头来,向我俩问到:“你们俩要去那里啊?” “就去市歌舞剧院吧,我们要去那里看表演。”小代开口说到。 我向小代看了眼,他沖我眨眨眼,示意些什么。我知道,不引出雾气的本体,小代是不会甘心的。 司机师傅打响火之后说到:“这大雾天,出车可是要加钱啊,最起码得多加十块钱。” 这句话好熟悉,似乎在什么地方听到过,我皱着眉想到。 对了,坐上辆车的时候,司机师傅不就是这么说的吗?难道,我和小代又坐上了那辆车? “师傅,师傅,快停车,我们要下来。”这次是我开口叫住司机师傅。 “你们确定要下车吗?”司机师傅声音阴沉的说到。在他的身上,涌起层薄薄的雾气。 这种口气,还有这些话,和刚刚发生的事情一模一样。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感觉自己的脑袋有点不够用了。 “是的,我们要下车,现在就下车。”我尝试着用和刚刚小代说过的话,再次说到。 果然,司机师傅又是猛地一个剎车。不过这次我和小代全有了准备,身子才不至于向前倾倒。 等我俩坐稳了之后,司机师傅冷冷地说到:“共计十八元钱,给钱下车吧。”他扭过头来,盯着我俩说到。 司机师傅还是个普通的中年男人,虽然长的很普通,但在他的脸上,却有种特别的气息。那种气息,是死人特有的气息。 急匆匆的掏出二十元钱,递给司机,我俩就下了车。 接触到司机师傅双手的时候,我发现,他的手冰凉到不带一丝温度。 这些该死的事情,弄得我快要崩溃了。 下了车之后,司机师傅摇下车窗,冷冷的向我俩说到:“雾天行走小心些,小心遇到什么奇怪的东西。” 所有的事情,都是刚刚经历过事情的重复。似乎,时间倒回到几个小时之前。 司机师傅开着车,从我俩身边经过。计程车的尾灯,逐渐消失在瀰漫着大雾的夜里。 借着灯光可以看见,计程车的车牌号是“q9958”。对于车牌号的排列顺序,我不是太清楚。可是这个车牌号也太奇怪了吧,似乎是在暗示着什么。 小代倒是很淡定,不紧不慢的走着。 “你没有看出什么异常的地方吗?”我向小代问到。 小代眯了眯眼说到:“你说那辆计程车吗?那只是雾妖和我俩玩的个小把戏而已。只要你心中想着搭载计程车,那辆计程车就会出现。” “不然,我示范给你看。”说完之后,小代向前走了几步,手插进兜里说到:“要是有辆计程车就好了。” 小代刚说完这句话,后面似乎有灯光射来。 回头看去,迷茫的大雾之中,有两个雾灯正散发出朦胧的光芒。有辆计程车,正向着我和小代的方向接近。 小代回过头来,沖我说到:“怎么样?我猜的没错吧。” 计程车停了下来,司机师傅伸出头来,向我俩问到:“你们俩要去那里啊?” “就去市歌舞剧院吧,我们要去那里看表演。”小代开口说到。 我明白小代的意思,他说和刚刚一模一样的话,就是为了证明只要我们心中想到,这辆计程车就会“及时”出现。 等我俩坐上车,司机师傅打响火之后说到:“这大雾天,出车可是要加钱啊,最起码得多加十块钱。” “那我们下车,不坐车了。”我率先打开车门,跳下车,回头说到。 这一切太诡异了,我和小代似乎陷入了个死循环之中。 我稍稍靠后了些,向车尾看去,车牌号果然还是“q9958”。蓝底白字的车牌号,却让人感到有点诡异。 小代也跳下了车,他似笑非笑的朝司机师傅看了眼。 第186页 司机师傅显得有点惊讶,他那张普普通通的脸上闪过到惊愕的表情。不过,转瞬他又恢复到冷冰冰的样子。 “雾天行走小心些,小心遇到什么奇怪的东西。”司机师傅摇下车窗,冷冷的向我俩说到。 又是这句话,遇到你,已经是我俩遇到的最诡异的事情了,我心中暗暗想到。 可是我看到司机师傅的口型,总感觉有点不对劲。他的口型,与他所说话的内容完全不符合。 就像是配错音的电视剧,主人公明明说的是一句话。但发出来的声音,却变成了另一句话。 还没等我想明白,计程车就从我俩身边开过,消失在了迷茫的大雾之中。 “我们似乎是陷入了个死循环。”我向小代说到。 小代无奈的说到:“是啊,我们不断的在原地打圈,却始终走不出去。” 我向前走了几步,又后退了几步,才发现原来身边的景物是一模一样的。我们走来走去,总是走在那几盏路灯下面。 我停下脚步,靠在路边说到:“那还不如在这里等着,省着浪费力气。” “不能停下来,否则才真正是无路可走。”小代指着不远处说到。 顺着小代所指的方向,我发现不远处的道路正渐渐扭曲。也就是说,道路在慢慢变短。 向前走了几步,那种扭曲的感觉好像消失了。 “走又走不到尽头,停又停不下来,我们到底该怎么办。”我边走边抱怨到。 掏出手机来看,这时候已经是凌晨两点多了。 小代忽然向我问到:“明哥,你仔细想想,那个司机师傅身上有什么异常的地方,说不定那辆计程车就是我俩出去的契机。” 我仔细的回想了下,除了脸上有道死气之外,司机师傅身上也没什么异常啊。 这时候,我的脑海中,忽然灵光一闪。 第一百零四章 再见章扬 那个司机师傅的口型,没错,就是口型。联想到车牌号,那个司机师傅应该说的是:“请救救我吧!” 司机师傅为什么要说这句话呢?难道这其中有隐情。 我将这些想法告诉小代,并说出来心中的疑惑。 小代听完这些话后,也陷入了沉思之中。片刻之后,他抬头说到:“光想着也不能解决办法,还是再将那辆计程车叫过来,就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了。” 我点点头,走到路边,不断的挥扬着双手。不大会儿,那辆计程车果然再次出现了。 “你们要去那里?”还是那个司机师傅,还是那张死气沉沉的脸。 既然知道了司机师傅是雾气玩的小把戏,我和小代也不客气。趁着司机师傅稍不留神,打开车门,伸出手就把他拽下车来。 “雾天行走小心些,小心遇到什么奇怪的东西。”被我俩拽下车的司机师傅站在原地,冷冷的说到。只是,他的口型果然不对劲。 仔细分辨司机师傅的口型,就会发现他所说的话是“请救救我吧!” 我不管司机师傅发出的声音是什么,而是顺着他口型发出的声音回答到:“救你可以,但是你要告诉我,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情?” 司机师傅的嘴张张合合,却只能发出“呜呜”的声音。从他凌乱的口型中,再也读不出来任何东西。 “你不用再问了,再问也问不出来任何东西。”身后传来个声音。 我以为是小代说出来的这话,可等我要转头过去看的时候,却发现小代就在我身边。 那站在我身后的是谁?难不成是...我心里似乎有了答案,虽然我不想知道答案。 我的答案就是,出现在我们身后的那个,应该就是雾气的本体,也就是我们在酒吧地窖里遭遇到的那个怪物。 小代的脸上也露出凝重的神色,他低声对我快速说到:“明哥,我俩赶紧背对背,这样才能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 于是,我率先转身,将后背贴住小代的后背。这样,我们背对着背,就可以看到彼此背后的景物了。 可是在我眼前,是白茫茫的一片,什么也看不见。 “你让那个叫明哥的人转过身来,不就知道我是谁了。”那个声音,在我背后响起。他的话,应该是对小代所说的。 但是,这个声音成功勾起了我的好奇心,令我不自觉想回头看去,到底是谁。听这个声音的口气,应该是个熟人。 会是谁呢?我好奇着,将脖子稍稍向后扭了扭。 “明哥,盯住前方别回头,不然就中了他的奸计了!”小代大声呵斥到。 小代的话让我心头凛然,赶紧回过头来,眼睛警惕的环顾着四周。 周围白茫茫的雾气之中,好像出现了些扭曲。若是我刚刚回过头去,这妖物想必会出现在我背后,给我致命一击。 居然有这么缜密的心思,这真是个可怕的妖怪! “哈哈,奸计?”那个声音放肆的笑到:“奸计又如何,反正你们也撑不过多长时间。” 那个声音恶狠狠地说到:“迟早,你会像他们一样,彻底沦为我的玩物,成为这漫天瀰漫的大雾一部分。” 那个计程车司机师傅还独自站在旁边,口中喃喃说到:“雾天行走小心些,小心遇到什么奇怪的东西。”、“雾天行走小心些,小心遇到什么奇怪的东西。”... 第187页 就像个被人摁了自动播放的录音机,不断地重复着那几句话。 在这瀰漫大雾的夜晚,越是这样的场景,越是显得诡异与恐怖。 联想到那个声音所说的话,我大致可以确定,司机师傅等人是被雾气本体给控制了神智。 或者说,我们所见的司机师傅,就是个行尸走肉而已。而他所做出的口型,应该是死前没喊出来的话。 由此可以判断出,那个声音的主人,也就是雾气的本体,具有强大的迷惑能力。心智稍稍不坚定的人,很可能就会陷入它的陷阱之中。 “别跟它废话,等我抓住它,这一切就结束了。”小代将一样东西塞到我手中说到。 接过小代手中的东西,打开手掌看去,居然是酒鬼石。 “明哥,我试过,这块石头有使得心魂镇静的作用。你带好它,千万不要丢掉了。”小代侧着头,低声对我说到。 说完这话之后,小代捏紧了拳头。在他的身上,长出了满身长长的毛发。 这些毛发无风自动,只要小代稍稍使出力气,黑毛就会爆炸式的矗立起来。 小代离开我的身后,我也恢复了自由。紧紧拽住酒鬼石,我不远不近的跟在小代身后。我的眼睛,无时无刻不在警惕巡视着周围的情况。 “你们以为自己能逃的掉吗?你们可否知道,在这雾气瀰漫的夜里,有多少亡魂在游荡。”那个声音适时在耳边响起,它带着诱惑的语气说:“你们听,有多少亡魂在召唤,召唤着你们成为他们其中的一员。” 小代不屑的说到:“就凭你,也想让我俩成为你的一部分,是不是还不够资格。”小代的口气中,充满了嘲讽的味道。 此时的小代,长长的黑发飘动,有种妖异的神采。 变身后的小代,有种不可一世的张扬,似乎这世间任何事物都不能在入他的眼。 这样的小代,还是我以前认识的那个温文尔雅的小代吗?经过与他一段时间的相处,我心中已经有了答案。 自从融合了九尾玄猫玉佩之后,小代的脾气变了很多。虽然平常不怎么说话,可他的每句话,都带着张狂与不屑的语气。 我宁愿这种性格,是来自于九尾玄猫。心里总有种慌慌的感觉,是为小代而担心。 正跟着小代的时候,周围有了些异动。在无尽的迷雾之中,几道身影渐渐走了出来。 如果仅仅是从表面来看,他们脸上没有异常的状况,全是再普通不过的大众脸。可是,等仔细看去,就会发现,他们每个人脸上都带着和司机师傅一样的死气。 那个喃喃自语的司机师傅,也伸着双手,同另几道几道身影汇到一起,步履瞒珊的沖我俩走来。 迷雾之中,懵懵懂懂的还有无数人影在闪烁。 好在这些身影的动作不是太融洽,所以我才有挪动的地方。而小代的动作就直接多了,每一爪子下去,都会打破几个身躯。 那些身躯,就如同镜子里的倒影。打碎之后,就裂成了几块掉到地上,化作脓水消失了。 马上就会有新的身影接替原来的身影,出现于我俩身前。无数多的身影,让我有种无穷无尽的感觉。 “有多少化身,尽管过来吧。”小代边撕裂那些身影,边张狂的笑着说:“你这个怪物,就会送这些不顶用的垃圾傀儡来送死,有本事出来一战。” 忽然,所有的身影全部消失个干干净净,眼前的迷雾之中,出现了个雾气组成的甬道。 “你要是有胆子,那就进来吧。”那个声音对小代说到。飘渺的声音,像是来自于甬道的尽头。 听到这个声音的时候,我脑海中回想着它刚刚所说的那句话。他知道我被叫做明哥,还说要我见他一面。 这个人会是谁呢?我脑海中闪现过好几个名字,但都被我逐一排除。 首先,肯定不会是禹波,不然小代就该发狂了。其次,是章扬的可能性很小,因为他的实验室主要是用来人体改造的。 但谁也说不准,毕竟章扬的神秘,我早就有过体会。 小代在听到这种声音之后,没有丝毫犹豫,直接走上前去。 想了想,我也同小代一起,踏进那条甬道之中。等我俩走进去之后,后面的世界就被雾气给封锁了起来。 出乎我和小代的预料,这条甬道并没有我们想像的那么长,还没有走几步,就看到了尽头。 而雾气组成的尽头,站着个人影。在人影周围,有个白色的东西在飞舞着。 “好久不见啊,明子。”等我俩走近了,那个人影对我说到。 我定睛看去,除了章扬之外,还能有谁。 看到我惊讶的模样,章扬嘴角轻扬,微笑着说到:“很意外吧,说实话,这场大雾只是我的个小实验而已。” “现在,就让你领略真正的,雾气的世界。”章扬手挥舞着,那个白色的小东西急速飞舞着,周围的大雾,似乎更浓了。 我盯着那个白色的小东西看了良久,脑子飞速转动着,终于想起了它的身份。 在郁薇刚离开我的那段时间,我曾经参加了次篝火晚会,那个提议讲鬼故事的小妖怪,就是雾妖。 到了最后,雾妖是被章扬捉走了。 第188页 现在看来,这个白色的小东西就是当年的雾妖无疑。只是,没想到它已经有了如此大的威能。 小代曾说过,妖物提升修为的方式,除了静心修炼外,就是吸取人类的精气。这样看来,雾妖还不知道伤害了多少人命。 “为了个你口中的小实验,牺牲这么多人值得吗?”我向章扬问到。想到那个司机师傅,我心里就觉的不痛快。 小代没好气的说:“同他啰嗦什么,打过去不就得了。”说完,他率先扑向章扬。 “相比那些实验材料而言,你倒是更能吸引我的兴趣。”章扬闪到一边说到:“好了,你们和这个小傢伙先玩玩,我就先走了。” “对了,保住你的小命,我还留着用呢。”章扬忽然闪现到我身边,附在我耳边说到。 第一百零五章 永生社的踪迹 “你还是先管好自己再说吧。”我装作不屑的对章扬说到,其实暗中蓄满了力量。 章扬得意的“哈哈”笑到:“既然你不紧张,拳头捏的那么紧干吗?”他的眼角扫了我的拳头,用调笑的语气说到。 当章扬的脸上露出丝微笑的时候,我的拳头刚好挥了出去。我口中大声说到:“笑的这么嚣张,纯粹是要找揍啊。” 章扬的身躯阵阵扭曲,我的拳头挥舞到了空处。他夸张的笑到:“哈哈,这也算是嚣张?只是你们还不值得我动用力量而已。” “是么,那你敢回头看看吗?”我嘴角扬起丝微笑到。 在我和章扬说话的时候,小代已经降服了雾妖。没想到的是,雾气的本体居然会这么脆弱。 我仅仅看到小代掏出个玉符,光芒闪烁之后,雾妖就被吸入玉符之中。 当时的情况,就和动漫里用卡牌来封印某些妖物差不多。神秘光芒打开了道通往未知世界的门,将雾妖吸入其中。 只是,从我的角度可以看到这些情况,背对着小代的章扬却不知道雾妖已经被降服。我同章扬说话的目的,就是为了吸引他的注意力,从而多拖延点时间。 章扬听完我的话之后,头稍稍向后转动了些。迎接他的,却是小代那颗巨大的拳头。 变身后的小代,力气比以前大了太多。现在这种状态的他,浑身充满了爆炸性的力量。在速度、体能等各项指数方面,较之变身之前,有了质的变化。 相应的,变身之后的小代,脾气也变了许多。变身后的他,身上带着种野兽般危险的气息。 所以,尽管章扬尽力回避,但还是不可避免的撞上了小代的拳头。 令我没想到的是,遭受到小代全力击打后的章扬,竟然只是稍稍歪了下身子而已。 章扬的身躯再次扭曲,最终离开了小代的攻击范围。 “真是没想到啊,雾妖这么不禁打,枉费我大力培养它。”章扬擦着嘴角的鲜血,阴阴地说到:“也是怪我大意了,前段时间吸收了太多雾妖的能力。本以为收拾你们两个小傢伙,只要稍稍使点能力就可以了。” 章扬的脸上有道淤青,到底他还是受伤了。 “没想到的是我,你的皮可真是厚,弄的我手都有点疼了。”小代捏着指关节,挑衅的向章扬说到。 我也是向着章扬冷笑,只是没有出声而已。毕竟我还没有能力与他对抗,如果再说什么话,就显的狂妄无知了。 章扬也不生气,而是以无比冰冷地语气说到:“你叫小代是吧,还记得阿莓是怎么死的吗?如果禹波在这里,你还敢这么说吗?” “如果他敢来,我非杀了他不可。”小代愤怒的说到,他全身的黑毛有长了些,整个人显的大了一圈。 站在小代旁边的我,明显可以感受到有股煞气在流动。 看到这种情况,章扬没有丝毫害怕,反而说的更起劲:“说大话有个什么用,你心爱的女人死时怎么没任何表示,现在知道生气了?” “哈哈哈,晚了,你的爱人,早就魂飞魄散了。”章扬仰头笑到,忽而他又想起了什么,盯着小代说到:“哦,对了,她最后的那丝魂魄,还是被禹波吸收。” 这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阿莓之死,一直是小代心底的伤疤,可章扬还是残忍的揭开了它。 小代的脸已经变成铁青色,他的眼睛变的血红,身上的肌肉,似乎又胀大了几圈。虽然被黑毛遮盖,但我还是能隐隐约约见到黑毛下那暴凸的青筋。 而小代身上的衣服,已经因为撑大而碎裂了。衣服的碎片,还零零散散的挂在身上。 “小代,别激动。他是特意激怒你,让你丧失理智的。”我拉住小代说。 小代的理智,已被怒火笼罩。他随手一甩,我就被甩到了几米开外。他的力量,好像又大了许多。 看到了这幅情景,章扬也不与小代硬拼,扭头就跑。他的身边,涌起阵阵黑雾。 黑雾之中,似乎有无数亡魂在哀嚎。 有数不清由黑雾组成的人影,从黑雾之中脱离,前赴后继的向小代扑去。 这些黑雾组成的傀儡,并没有过多的阻挡小代的脚步。挂在小代身上的衣服碎片里,有块石头状的物体正散发着微弱的光芒。 正是这些光芒,将所有接近小代的黑雾吸个干干净净。 第189页 但是没跑多远,小代身上的衣服碎片就掉落到地上。没了那道神秘的光芒,被黑雾组成人影阻挡的小代,脚步慢了许多。 即使这样,小代与章扬的速度,还是另刚刚才爬起来的我望尘莫及。 等我勉强站起来之后,发现小代追着章扬,早就消失了踪迹。 苦笑的摇了摇头,我步履瞒珊的走到前面去,捡起了那块衣服的碎片。 正是这块衣服碎片里的东西,它散发的光芒,另那些黑雾组成的人影望之却步。它们徘徊着却不敢上前,好像畏惧这个东西似的。 打开了那块衣服碎片,从兜里掏出那样神奇的东西。这时,我才看清,原来所谓神奇的东西,竟然是我的酒鬼石。 现在的酒鬼石,黑的晶莹剔透。在黑色之中,稍微透漏出些红光。 我拿着酒鬼石,走近那些黑雾组成的人影。由于失去了章扬的控制,所以它们只能凭藉着本能运动,很快就被酒鬼石吸收了许多。 暂时来说,我是属于比较安全的。 但是,在我心中,却为小代担心着。小代的情况并不值得乐观,虽然他有了无以匹敌的力量,但同时却丧失了往常的冷静与理智。 就像是个再残暴的野兽,也抵不过狡猾的猎人般。此时空有满身力量的小代,绝对抵不过章扬的老奸巨猾。 东方的天空,已经泛起了鱼肚白。接连多日的大雾,有了消散的痕迹。 这时候,居然开始下起了迷濛的小雨。微微的小雨,另我眼前有种迷茫的感觉。 日光、小雨、尚未完全消散的雾气,这些毫不相关的意象,在这一刻,居然神奇的全部出现。 那些残余的黑雾,化作了浓稠的雨滴,落到地上消失不见。 我发现,自己正站在块荒草地里,而周围却是空无一人。也就是说,刚刚看到的那些包括计程车司机在内的所有景物,全部只是假象而已。 等等,计程车是吗?我向周围看去。 果然,在离我不远的土路上,有辆破旧的计程车停放在那里。 打开计程车的车门,有群苍蝇“嗡嗡”的飞了出来。一股恶臭扑面而来,令我有种呕吐的冲动。 在驾驶员的位置上,坐着个司机。由于身体腐烂的缘故,我已不能分辨出他的面容。 从司机身上所穿的衣服来看,他就是夜里在这我们的那个司机师傅。 我心里没有太多害怕,却有种悲哀的感觉。 退后了几步,我尽量保持案发现场的原状。跟着老邢待过段时间的我,知道了些关于现场保护的常识。 想到老邢,我掏出了手机,正准备给老邢打电话。 现在要想处理这些事情,也就只有靠老邢他们警方的帮助了。通过这些事情,我对陈组长他们的工作能力还是比较信任与肯定的。 掏出了手机的我,才发现手机已经没了信号。信号格上显示,信号为零格。 将手机移动了些位置,才看到了微弱的信号。于是,我毫不犹豫的拨通了老邢的电话。 在所有联繫人之中,除了父母之外,我也就能记得老邢的手机号。因为这个手机号,基本就是警局的号码。 半晌之后,电话拨通了。在电话那头,传来老邢犯困的声音:“哈欠,你是谁?找我有什么事情。” 这部手机买的时间不是太长,所以老邢还不知道是我的手机号。 “老邢,是我,明子。这儿发现了永生社的踪迹,还有桩命案。”我拿着手机说到。 于是,我简单的把这件事情的前因后果说了遍。 “你现在位置是哪里?我马上赶过去。”听完之后,老邢焦急的说到。 我环顾了下四周,除了荒草还是荒草,没有任何参照物。我只能对老邢实话实说:“我现在也不知道自己在哪里。” 老邢沉默了会之后,对着我说到:“根据定位系统,已经查到了你的位置。在我们找到你之前,不要挂断手机。” “哦,好的。”我看了眼手机,电量应该还足够。 这时候,有双腐烂的手搭在了我的肩膀上。几条蛆虫,顺着严重腐烂的手指爬到了我的肩膀上。 我吓了一大跳,赶忙躲开。那几条蛆虫,被我甩到了地上。 不知道什么时候,那个已经腐烂变形的司机尸体,已经走到了我的身后。他用白色的眼珠看着我,嘴里不断的张合着。 可惜由于变形的缘故,尸体的嘴里并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即使仔细辨认,也不能分辨出他的口型。 说完这些话之后,司机的尸体迎头倒下,慢慢与泥土化为了一体。 只有那几条还在爬动的蛆虫,证明司机曾经存在过。 “明哥,吓坏了吧。”背后忽然有了个声音。 回头看去,居然是小代。他还是如同往常那般,白净又谦逊有礼。 “你回来了,实在是太好了。”我跑过去,抓住小代的手说。可能由于天冷,他的手有点冰凉。 小代点点头说:“恩,我走到半路,渐渐冷静了下来。虽然让章扬跑掉了,但我却发现了永生社的踪迹。” 第一百零六章 大病 “你竟然发现了永生社的踪迹!章扬他们所在的地方,你能够确定吗?”我激动的说到。 第190页 由不得我不激动,从上次禹波消失之后,我们就彻底失去了永生社的消息。这个恐怖的组织,犹如暗藏在黑暗里的一颗毒牙,随时准备着给人致命一击。 小代笑着说到:“不就是找到永生社的踪迹嘛,值得这么激动么。” 我奇怪的的看向小代,疑惑的问到:“消灭永生社,不一直是你所想的吗?” 听完这话,小代莫名其妙的大笑起来。片刻之后,他看向我,认认真真的问到:“明哥,你认为永生社是个什么样的组织?” “这就是个低调却极端残忍的组织啊,难道你忘记了阿莓的惨死吗?”我有点不满意的回答到。 我实在不明白,小代现在问这些问题,到底有什么意义。从章扬和禹波的所作所为,就可以推断出,永生社绝对能算得上是个邪教性质的组织。 对于这样的组织,还有什么好说,它根本不应该存在于这个世界。 “永生社我或许不清楚,但永生这个词,听起来是多么诱人啊。”说完这句话之后,小代并没有再纠缠于这个问题,而是把话题转移到了其它方面。 “对了,明哥,你在这里站着干嘛?是要等什么人么?”小代向我问到。 我扬了扬手中的手机说:“刚刚不是给老邢打电话了吗,他说不久之后就会派人来调查这件事。” “老邢是谁,难道是那个警察。”小代小声的嘀咕到。 我奇怪朝着小代看了眼,口中说到:“小代,你在嘀咕些什么呢?” 小代笑了笑,摊了摊手说:“没说什么啊。” 我摇了摇头,心里有些奇怪。才这么大工夫不见,小代就像是换了个人似的。这前后的变化,未免有点太快了吧。 等了这么大会,老邢他们还没来。走了一夜的我也有点累了,有小代在身边,心里好歹不担心。找了个稍微干净的草地,我坐着坐着困意就来了。 “小代,我有点困了,就先睡一会了。”睡眼迷濛的我,对着正在发呆的小代说到。 “哦”小代不知道在想些什么,才反应过来。他点了点头说到:“明哥,你要是累了的话,就躺着先睡会吧。老邢他们要是来了,我会告诉你的。” 我沖他低头示意,可是眼皮却不争气的闭了上去。 即将进入梦乡的我,并没有注意到小代脸上那抹诡异的微笑。 在无边无际的黑暗之中,忽然亮起了无数盏红灯;又像是忽然睁开了无数双眼睛,正死死的死死地盯着我。 “你是谁?”、“你是谁?”、“你是谁?”...... 在我的耳边,响起数不清的声音。这些重叠杂乱的声音,都问着相同的问题,它们想知道我是谁。 可我到底是谁呢?对于这个问题,我竟有了片刻的迟疑与迷惑。 残存的意识告诉我,我是个叫做曹业明的男子。可是,另个声音告诉我,我应该叫做郁薇才对。 郁薇?郁薇是谁。在我心中,为何没有丝毫关于她的记忆。 在我自己与在自己纠结的时候,无尽的黑暗中,出现了个灿烂如星辰的美人。精緻如娃娃般的妆容,细长的丹凤眼配上坚挺的鼻子,还有那性感的红唇,无一不昭示着美丽与诱惑。 在她出现的时候,所有的光芒全部集中到了她的身上。此时的她,璀璨的如同天上的仙女。 但我的心中却平静如水,没有半点波澜。似乎是在拿着个镜子顾影自怜,是不会惊嘆自己的美丽。 “我是郁薇。”那个美人有点茫然的说到。她长长的睫毛抖动着,似乎努力想记起些什么。 不久之后,她的眼神逐渐散发出光彩。她盯着没有边际的夜空,大声说到:“我叫郁薇,是当朝的公主。” 郁薇眼中的光芒越来越盛,她整个人显的活灵活现。与她相对应的是,我的思维却变得越来越迟钝,最后几乎停止了运转。 “是谁?敢偷窥我的身世,入侵我的记忆!”郁薇看着天空,大声的喝到。 在郁薇的身上,幻化出一套凤凰战甲。她捏紧了拳头,照准夜空便挥拳下去。 “轰”地声,震的我头晕眼花。 无边的夜空中,浮现出张模糊的人脸。那张脸阵阵摇晃之后,就要消失于璀璨的夜空。 郁薇得理不饶人,追上去就是全力击打。只见她单手化掌为刀,狠狠地噼在人脸之上。 顿时,我头痛欲裂。在听见“嘶啦”声之后,我的脑海,似乎被什么东西给划破了。 漫天的星辰,瞬间全都暗淡了下去。那张人脸,在阵阵扭曲之后,也消失殆尽。 至于郁薇,她在夜空待了片刻之后,又朝我的方向看了眼,也渐渐消失了。 隔着无数的虚空,我却能清晰的感受到郁薇那一眼中所包含的意味。 郁薇看向我的目光,既有感慨,还有恨铁不成钢的气氛,甚至还带着些许的同情。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要这么看我,但那眼神的确让我不舒服。 我已经无暇想这些事情了,巨大的头疼令我失去了思考的能力。脑海中就像是被无数刀刃划过,被搅成了浆糊状。 “明哥,你怎么了。”我的耳边,忽然传来熟悉的声音。 第191页 想了好久,我才想起这是小代的声音。可另个问题接着就来了,小代是谁?而我又是谁? 就这样睁开了双眼,状若痴呆的看着眼前那个焦急的身影。他给我的感觉,是无比的熟悉。 “别说了,他是疲劳过度,加之刺激过度,导致的暂时性脑神经紊乱。”另个声音冷静地说到:“快将他抬上担架,送到急救室。” 这个声音的主人,又会是谁?我努力的思考着。但是,脑子却再也承受不住负荷,再次晕了过去。 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中午时分。 病床旁边围了许多人,有熟人和朋友,还有包括父母在内我的亲人。小小的病房,显的有点拥挤。 父母身后,跟着的是秀丽。几年没见,她似乎比上次见面憔悴了些。 不过,我找了圈之后,却没有发现小代和老邢的踪迹。这时,过来看望我的大凯说到:“明哥,你醒了啊,这真是太好了呢。” “我昏迷了多长时间?”对于之前发生的事情,我仅仅有个印象而已。 站在大凯旁边的芳芳接口到:“明哥,你都昏迷过去一天一夜了呢。我们都担心你,所以酒吧刚刚歇业,就跑过来看你了。” 大凯看了眼芳芳,对我说到:“明哥,没什么,只是我们有点担心你而已。” “不管怎么说,还是谢谢你们了。”我看向大凯说到,不过又想起小代,于是向大凯问到:“对了,小代他去哪里了?这么不见他的踪迹。” “哦,代调酒师和邢警官去商量事情了。据说,这次可是个大案。”说到这里,大凯眼里露出嚮往的神色。 公安与保安,虽是一字之差,两者之间却有着天堑之别。两个职业,有着不同的性质。即便如此,大凯还是对警察这个职业充满嚮往之情。 至于大凯所说的大案,如果所猜没错的话,就是关于永生社的案子。但这次,我总感觉怪怪的,好像有不好的事情发生似的。 “那好,大凯、芳芳,你们忙去吧。我不在的这段时间,酒吧就交给你们了。”我笑着对大凯说到。这样说,只是心中的一种预感而已。 开了四五年的紫调酒吧,我不愿意就此放手。或许,交给大凯他们去打理,倒是个不错的主意。 这时候,我突然想到了老邢。这个老警官,好久没见面了。 想起我、小代和老邢一起喝酒的日子,猛然间只觉得时过境迁。转眼间,已是物是人非。 只是,令我没想到的,此生我或许再也见不到老邢这位警官朋友了。当然,这都是后话。 “好的,明哥,那你好好休息,我们先走了。”说完之后,大凯带着芳芳离开了病房。 之后,我又送走了其它几个熟人。病房里,就剩下父母和秀丽。 “这次,就跟着我们回家,和秀丽把婚礼举行了吧。”母亲坐在我床边,静静地说到。虽然她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但眼神里却带着深深的期待。 看了眼秀丽之后,我只觉的心底涌起股惭愧之情。这场婚事,总是我拖着拖着,让别人一等就是几年。 再看看父亲,多年的经商让他未老先衰。头顶的头发,快要掉光了。 还有母亲,她的双鬓也染白了。 低头沉思了片刻,我抬起头,沉重的点了点头。无论如何,这次我会用勇敢的态度,去面对那些以前总是逃避的事情。 人总会在某一天,猛然间成长,彻底的领会到别人的痛苦。自此之后,不管做什么事,就会学着为别人着想。 我感觉自己在低下头的时候,忽然就体谅了父母的焦虑,以及秀丽的苦苦等待。或许,真的该我做决定了。 这次,我将不会再逃避。 第一百零七章 往事经年 “午夜,凉,繁华的寂寞。那些经年的往事,便成了回忆。 也许许多年以后,忽然回想起,这个秋天的,寂冷的午夜。多少早已湮灭的人事涌上心头,化成淡淡的惆怅。不觉间,人己空空...... 年华,很短的,仅仅片刻的回忆间,多少往事已然湮灭。 青春是个美丽的幻梦,当光环褪去颜色,当容耀逐渐逝去。留下的,只有那偶尔解封的记忆。 也许,回忆就如同一部黑白电影。一遍遍地,在心头演绎着,那些往事。” 当我摊开纸笔,在笔记本上写下这些话的时候,时间已经过去了整整一年。也就是说,我离开m市,回到老家生活,已经有一年的时光。 在这一年中,发生了许多事情。我虽然在家中修生养息,但还是断断续续地与酒吧保持着联繫。 我不在的这段时间,紫调酒吧的大部分工作交给了大凯和芳芳。我曾经明确告诉他们夫妻俩,在未来的某天,酒吧会交给他俩经营。 我有种预感,在未来的某天,我就会彻底离开紫调酒吧。所以,先把酒吧交给我信任的人,我也好放心下来。 说起来,大凯和芳芳已经结婚了。就在几个月前,我收到大凯的请帖,新娘就是芳芳。 凑巧的是,两个礼拜之后,就是我和秀丽的婚礼。加之我和大凯是同乡的关系,所以他俩的婚礼举办的很热闹,也很温馨。 两个星期之后,大凯带着妻子芳芳来参加我的婚礼。对于这场人生中重大的事情,我的心情反倒很平静。就像是修行了多年,自然就有了结果般。 第192页 我本想着简单的办完婚礼,却遭到了父母的反对。特别是父亲,他硬是拉来了许多生意上的伙伴,说是给婚礼撑场面。 结果,好端端的一场婚礼,搞的比庆典还重大。这样做的后果就是,我和秀丽两人都很累。 婚礼上来了很多人,包括阳阳眼姐妹。只是有些人却再也来不了,其中就有老邢和小代。 阳阳眼姐妹来参加我的婚礼,纯属碰巧。在婚礼的前几天,她俩来找我,说是仔仔要塑真身了。她俩还说,要不了多久,仔仔就会回俗世修行。 至于仔仔的消息,我早就和父母以及秀丽提起过。父母没什么好说,秀丽也没说什么。只是,在洞房的那天夜晚,她向我抱怨到,说是也要给我生个孩子。 总体来说,秀丽的确算得上是个贤妻良母。她的性格带有南方女子特有的温婉,当然,偶尔也会发些小脾气。于是,两人的生活就这么不咸不淡的继续着。 后来才发现有些话会静静流淌在岁月里,逝过无数个日子,成为解不开的咒言。 回想起婚礼结束后的宴席上,秀丽的父亲有些醉了,拽着我的手说:“秀丽这孩子,苦等你这么多年,你可不能负了她啊。”说完这些话,他便醉倒在酒桌上。 那些话,时常回想在耳边,让我对秀丽除了愧疚之外,还多了丝疼爱之情。只是,到底少了份心动的感觉。 在家里待着的这段时间,我总是在看书,或者在写书。这种习惯,大概是始于某个人吧。 偶尔,我也会停下笔,想想小代这些故人,若是小代知道我目前的生活,必定羡慕不已吧。 小代消失了,整整消失了大半年。与他消失相关的事件,就是老邢的壮烈殉职。 在我走后不久,就听说了关于陈组长带队剿灭永生社的事情。但结果却陷入了埋伏,所有的永生社首要人物全部撤离,留下来的是各种残暴的变异生物。 最后,小代的临时投敌导致警方损失惨重。在这场事故之中,老邢也丢失了生命。 警方特意为老邢这些牺牲的同志举办了场葬礼,只是由于这次活动的特殊性,所以不能公之于众。 那天下着小雨,来参加老邢葬礼的人,除了我之外,也就只有陈组长这些警署人员了。 站在老邢的冥照前,我微微低下了头,任由雨水打湿了衣衫。 老邢的音容笑貌,似乎仍在眼前浮现。只是,此刻的他,却被定格在这方寸的照片之中,成了素淡的黑白色。 剪碎的记忆,一丝一丝地,消散在空气中。 轻轻的品味着,那些淡淡的忧伤,殊不知,梦里以碎了多少年华。 一些人,一些事,一些情感,像一个假象,诡异的存在着,在那空白的记忆里,就如同,一场梦魇。 我又想到了小代,直到现在,我仍然坚信着小代不会投敌的。至少,不会投靠永生社。 阿莓的仇还没报,小代怎么可能会变节投敌呢?这其中,必定有阴谋存在。 离开老邢葬礼的时候,我心情十分低落。不知道是由于老邢的死,还是由于小代的背叛。 天色渐渐黯淡了下来,夜己来临,烟花响起,一次次焰花盛开,映着了影子忽左忽右,忽明忽暗,形成光怪陆离的片段影集,这说明我们还活着。我们继承了逝者的精神,物质,包括责任。 那晚,我为老邢做最后的默哀。夜己深,冷风吹落秋叶,那就让落叶带走最后的眷恋。 我们这些仍然顽强存在的人,会用记忆,去挽留逝去的老邢。只是,人有苍老的时候,时光註定会抹平一切。 故事註定残缺,结局终是分离。我嘆息了声,心情低落的回到了老家,过起了自己的生活。 那些模糊了的人事,那些破碎了的年华,都渐渐消散在空气中。像一个个七彩的泡沫,在阳光下飘远...... 即使时间真的能够到倒流,我也不会试图改变什么。这世间的分分合合、是是非非,又有谁能说的清,一切的一切,不过是为了证明我们的生命真实存在过。 每一个故事的结局,都是回忆。也许预言中的,不是末日,而是开始。于是,一亿年后我们再次相遇。 只是,哪时故事可曾改变? 这些人事。带给我复杂的情感。灵感如流星划过,刻下剎那间的繁华。于是,经年往事,便都跃然纸上。 可是,我在故事里游离,却苦苦寻不到自己的角色。我轻轻地在纸上写到:“ 梦醒叶落,捻碎的不是残花,是对你的思念。 痛苦地将记忆撕碎,化成一丝丝灵感,在人世流浪。 我相信,那漫天的暴雨,是汹涌的泪水,落在青砖瓦棱间,奏成离别的哀曲。” 这些语句,在无意识的状态下,跳跃到了纸上,落笔的时刻,悄然泪落。 停下手中的钢笔,我静静地坐在书桌前,思绪万千。在我脑中,回想着我遇到的那些或诡异或悲伤的故事。 这些故事,若是写成本小说,那真是极好的。在不久的将来,它们或许就能够以故事的形式存在。不管有没有读者,但至少我自己知道它们真的存在过。 思绪越来越不够用,我时常会把自己想像成为另一个人,一个古装的女人。她的名字,叫做启薇。 我会想到关于启薇的很多事情,这些事情,我不清楚是梦境,还是本来就存在于我的记忆之中。因为,它们是那般的真实可信。 第193页 就这么发呆着,直到有人来喊我的时候,我才会想起来,自己叫做曹业明。自己在m市开了家不大不小的酒吧,娶了个叫做秀丽的妻子。 医生在诊断书上写着,我患有轻微的臆想症,需要静心调养。 但是,古老与未来,过去与现在,梦与现实,孰是臆?孰是真?谁又能说的清。 我把自己所能想到的事情,写成了小说。我准备用文字的形式,记录我曾经历过的那些事情。但写着写着,我就发现自己真的遗忘了太多的事情。 从这些故事之中,我找到了关于真相的蛛丝马迹。但合上书本之后,我又会忘个干干净净。 就这么,我整日待在书房。面前的稿子,从无到有,最后高高的摞成一摞。 生活里,充满了书香的气息。这是多年前退学的我,不曾想到的事情。 只是,很少能有向某个人那般欣赏我的作品。也许,连我自己也把那个人忘记了。 至少,我心中认为如此。 这样平静的日子,或许真的会一直持续下去,直到某天的某个时刻,某个人的出现。 这天下午,我正坐在书桌前写着文章,忽然听见秀丽推门而入的声音。 “明,楼下有个衣着破烂的人找你,他说有重要的事情要告诉你哦。”秀丽走到我身后,捏着我的肩膀,温柔的说到。 我舒展了下发酸的筋骨,起身反搂着秀丽,亲昵的说到:“好老婆,先亲一个。” “都老夫老妻了,真是不知羞。”不过,秀丽还是飞速的与我吻了几秒中,然后如小鹿般跳开我的怀抱。 “快下楼看看吧,人家还在门外等着你呢。”秀丽笑语嫣然的说到。 我点了点头,披上外套,走下了楼梯。 由于在老家居住,所以我和父母住在一起。一楼属于父母,二楼属于我和秀丽的二人世界。 只是,今天父母不在家。 推开了门,有个戴着破帽子的人正站在门口等我。 第一百零八章 小代 推开了门,门外的阳光照进屋内,将地面度上了层金黄色的流光。 门外的身影,在日光的照射下,在地上拖出条长长的影子。他的面容,被压下去的帽檐遮盖住。 他那略长的乌黑头发,在微风的吹拂下飘动着,有种飘逸的神韵。全身破旧的牛仔装,更显出不拘的神采。 当他抬起帽檐的时候,我顿时愣住了。 眼前的人,居然是消失了大半年的小代。虽然此时的他,脸上有道长长的伤疤,但我还是一眼就认出来,他就是小代。 只是小代的模样的确是变了许多,原本白皙的皮肤变的黝黑。只是他的眉眼,仍如同以前那般发出过人的光采。 “这么是你?”我说出这句话之后,马上反应到自己的口误。这个时候,说些其它的话也许更好,至少不像现在这般突兀。 小代眼中的神采瞬间黯淡了下去,他低着头说:“明哥也不相信我是吧,那我就只好离开了。” 说罢,小代转过身去,准备离开。 “小代......”我张张口,准备说些什么。但等到话说出口的时候,才知道自己不知道说些什么为好。 小代回过头来,盯着我的眼睛,认真的问到:“想必明哥也听说过我加入永生社,背叛了大家,从而导致老邢死亡的事情吧。” 我点点头,虽然我竭力想忘记这件事情,但每每想到老邢,我就觉的不能安眠。 见我点头,小代展齿悽然一笑说:“章扬这招真够毒的,不仅害死了那么多人,还害的我不敢出面见人。” “到底是怎么回事?”这个问句我已经问过无数次,但哪次也没有这次问的沉重。 我始终在问自己,到底是该相信小代,还是警方的解释。可是真当面对当事人的时候,我又变的有点茫然无措。 或许,在这件事情背后,存在着更大的阴谋。关于这点,我无从得知。 沉思了片刻,小代看着我的眼睛问到:“明哥,你是真的相信我吗?”他的眼里,充满了期待。 “你说什么呢,我们不还是好朋友嘛。”我走过去,拍着小代的肩膀说到。只是,原本想像着重重的拍击,落到他肩膀上,力气却变轻了许多。 我们到底还是回不到从前,或许,这就是时光的残酷所在。时光能将朋友变成陌路,也能将爱人变成仇人。 即使这样,小代还是显得很感动。他有点哽咽的说:“明哥,谢谢你。” “客气什么,我们去吃点饭吧,边吃边聊。”我搂着小代,亲密的说到。 小代的脸上也展露出笑容,他摸了摸肚子说:“那好吧。” 等我俩走进屋内,我朝着楼上喊了声:“秀丽,下来做饭吃了。”这是我和秀丽商量好的规矩,没有客人的时候,我可以做些家务;当有客人的时候,必须适当体现我家庭之主的地位。 我始终认为,不管是丈夫还是妻子,都应该坚守自己的本分。只有这样,婚姻才能长久。 片刻之后,秀丽走下了楼梯,同小代打过招呼之后,就去厨房做饭去了。 之前的几年里,秀丽与小代有过几面之缘,所以也算的上是半个熟人。 第194页 不过,我没有告诉过秀丽关于小代的事情。事实上,我经历过的所有诡异事件,我几乎都没向秀丽提过。 这并不是刻意的隐瞒,只是感觉没必要告诉秀丽而已,免的她担心。 可是,我没想到的是,正是由于这种想法,我会带给秀丽更大的伤害。当然,这就是以后的事情了。 在餐桌前坐了片刻,秀丽就端上两碗热气腾腾的葱花面。做完这些事情之后,她又识趣的退回到屋内。 看着秀丽的背影,我的嘴角不禁露出丝微笑。用句通俗的话来讲,有妻如此,夫复何求。 “明哥,没想到啊,你居然娶了这么好的媳妇。”小代边吃着面,边夸奖到:“恩恩,这面做的真好吃。” “呵呵,小代,其实你.......”当我说到这里,小代抬起头来看着我。 我忽然改口到:“吃的也太猛了吧。” 其实我本来想说的是:“其实你也可以过这样的生活啊。”但话说到嘴边,却再也说不下去。 我想起曾经惨死的阿莓,还有光荣殉职的老邢。于是,这句话卡在嘴边,就是说不出来。 永远不要拿自己那点可怜的幸福,去刺痛比你更悲哀的人,这是我的原则之一。 因为,说不定哪天,自己就会变的更加悽惨。毕竟,世事无常。 “哈哈,那还不因为秀丽嫂子做的面好吃嘛。”小代大考吃着面,笑着说到。 看着小代大口吃面的模样,我忍不住开口劝说到:“吃慢点,别噎着了,不够还可以再做。” 小代点点头,但还是大口吃着面。显然,是没把我的话当回事。 “明哥,你都不知道,我好久没有吃这么饱了。”等小代吃饱了,他拍着肚子说到。 我半开玩笑的说到:“怎么着,小代,这段时间以来,你没有吃过这么多东西?” 小代舒服的靠着背椅说到:“是啊,好久都没有吃到这么多东西了。你都不知道,东躲西藏的这段日子,我过的有多辛苦。” “小代,你说章扬陷害你,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想起进门前小代曾说过的话,我向小代问到。 小代沉思了片刻,缓缓说到:“这件事情的起源,还得追随到那天。” “你还记的那天夜晚,我们遇见雾妖的事情吗?”小代侧着头,向我问到。 我“恩”了声,点点头说到:“我清楚的记的,那天你回来后,性格似乎大变了般。从那以后,我们就很少再见了,直到老邢遇害。” 那天回来的时候,小代的表现,的确有些不对劲。仔细回想当时的细节,小代说过的那些话太奇怪了。 那时,小代说“永生”这个名词听起来很诱人;他还对老邢的身份感到疑惑。 最令我感到恐惧的是,那天早上,有人闯入我的梦境,并惊动了深藏我心底的启薇。正是由于那场事故,导致了我差点神经崩溃。 现在我已经有种感觉,我和启薇本就是同一个人,这是种很奇怪的感觉,也很真实。 那个人在窥探我的梦境,到底是为了找些什么东西?难道是为了找到启薇的存在吗? 还有那个人的身份到底是谁,很可能就是小代。因为那天早上,只有小代在我身边。 我朝小代看去,希望能够得到想要的答案。 “那天我根本就没有回去,那个回去的人,根本就不是我!”小代站起身来,有点激动的大声说到。片刻之后,他才安静下来,颓然坐回到靠椅,用低沉的声音说到:“若是我没有被激怒而失去理智的话,想必也不会发生之后的那些事情。” 当小代说到这里,我忽然想到了一个细节,一个至关重要的细节。正是这个细节,令我的心再也不能安静下来。 那就是在小代回来的时候,身上还穿着整齐的衣物! 这个细节,或许很微小,但它却令我不能平静,甚至有点不寒而慄。 因为,当时的小代,根本不应该是穿着衣物。最起码,不会是穿着整齐的衣物。 在之前的战斗之中,小代的衣服就由于变身而被撑破了。我还记得,当时去追章扬的时候,小代身上挂满了衣物的碎片。 也就是说,回来的那个“小代”,根本就不是真正的小代,而是有人在冒充。 至于这个人是谁,我不知道。但我有百分之九十的把握说,他就是永生社的人。因为,他出现的时间太巧合了,正巧出现在章扬将小代骗走之后。 我的额头上,不禁流下了冷汗。我不敢想像,竟然是自己将祸害引入,从而导致了老邢的死。 说起来,这已经是第二次了。上次阿莓之死,也是我将禹波引入到酒吧之中的。 在短短时间里,我居然引狼入室两次! “明哥,想到了什么吗?”看见我的额头流下冷汗,小代向我问到。 我点点头,沉重的将猜想告诉了小代。 听完我的猜想之后,小代也沉默了下来。屋子里,陷入了平静。 几分钟之后,小代开口安慰我说:“明哥,这事情也不能完全怪你。谁也没想到的是,在永生社里,居然有位精通易容的高手。” “你在被激怒之后,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我迫不及待的问到。短短时间里,我连续用了好几个“到底”。此时的我,已经十分期待得到答案了。 第195页 “我或许也算是在永生社待了很长时间吧,虽然不是自愿的。”小代苦笑着说到:“对于永生社的情况,我了解了很多。即使不知道所有的事情,但也接近真相了。” 我没有说话,而是安静地听着小代讲下去。 “当时,我被章扬所激怒。一时的冲动,蒙蔽了理智,让我落入陷阱之中。 当我稍稍清醒些许的时候,却发现自己已经落入了陷阱之中,而且无法后退,只能越陷越深。” 小代在说这些话的时候,脸上露出悲哀的神色。 第一百零九章 变故 “如果不是我的缘故,或许也不会发生之后的那些事情。”小代脸上带着惆怅的神色,继续说下去: “当时我也是被仇恨蒙蔽了双眼,等我发现的时候,已经晚了些。 我追着章扬的时候,却发现前面的雾气越来越重,到最后,我直接连周围的东西都看不清楚。 最重要的是,我发现自己丢失了章扬的痕迹。 正在这时,有股莫名的香气吸引着我,令我不自觉的朝着香气所在的地方走去。 在雾气的深处,我看见了个不大的餐馆。 那是个很破的餐馆,外面看起来,就像是被几块破石头堆放起来似的。在餐馆外面,随意的立了个招牌,上面写着“如意餐馆” 真是既平凡又通俗的名字,可是即便如此,我还是决定进去看看。飢饿的感觉,吞噬着我浑身上下每个细胞。 走进屋子之内的时候,那种香气更加浓烈了。这种香气,混杂着肉香与其它作料的香气。 不管什么,我都要尝尝。在这时候,动物的本能已经掩盖了我原本的理智。我甚至觉得,那时候的自己,连动物也比不上。 最起码,动物还会有点属于自己的警觉。可不知是什么原因,压抑了原本属于我的恐惧感。 在我内心深处,有着万事万物都不能阻拦我这种狂妄的想法。可很多时候,狂妄是与无知画上等号的。 因为无知,所以无惧。 很快,我便发现了自己想找到的东西,那是个满脸树皮的老头。老头身前,摆放着口大锅。 而老头正向锅里添加着什么东西,由于雾气的缘故,我看的不是太清楚。 “小伙子,你想来尝尝我做的肉汤面吗?”满脸树皮的老头向我问到,他的声音不是太清楚,有点含糊不清。 我点点头,吱吱呀呀的指着大锅,却忘记了说话。此时,动物的本能已经完全压抑了我做为人的本性。 “想吃是吧,那我就给你做一碗。”满脸树皮的老头指着旁边的破桌子说到:“你先坐好,面马上就给你端上来。” 在餐馆里面,还有张破的不成样子的桌子。我坐上去之后,就会“吱呀吱呀”作响。 这时,我用人类的眼光来打量这件屋子,却发现有点不对劲。 餐馆里的摆设很简单,几张十年前的壁画,还有份老旧的日历。日历上的日期,显示着一九九八年。 我正在打量着这些事物的时候,那股沁入心扉的香气扑鼻而来。我回过头来,肉汤面已经端上来了。 这时,我才发现自己身无分文。刚刚变身的时候,将全身衣服都给撑破了。而装在兜里的东西,全部丢失不见。 我不好意思的朝着老头看去,用眼神告诉他自己的窘境。我指了指那碗肉汤面,有指了指自己,示意自己没有带钱。 “没带钱是吧?”看我点头之后,满脸树皮的老头并没有生气,而是笑呵呵的说:“没关系,吃吧吃吧,这碗面就是为了你而准备的。” 我疑惑的看了看满脸树皮的老头,又看了看那碗热气腾腾的肉汤面。最终还是没有忍住诱惑,端起碗大口吃了起来。 这时候,我听见那个满脸树皮的老头嘀咕到:“吃吧吃吧,反正以后你会经常吃这种东西的。” 可正忙着吃那碗肉汤面的我,却没有去在意这些细节。 等我吃完了,满脸树皮的老头过来收碗。忽然,他侧过头对着我问到:“以后,我请你天天吃这些东西好不好?” 我惊喜的点点头,可残存的理智却告诉我,这是个陷阱。于是,我又摇了摇头。 永远没有免费的无餐,你要得到什么,就需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这句话,是经过无数事实证实过的。 满脸树皮的老头“呵呵”笑到,继续擦着他的桌子。看起来,他并不需要我的答案。 等我想走出去的时候,却觉得眼前的世界突然眩晕起来。最终天摇地动,我无力的摔倒在地。 这时,我看见那个满脸树皮的老头走到我面前。他俯下身,用戏嚯的眼光看着我说:“说到底,你不过还是个野兽而已。” “以后,我就会先用着你的身份,暂时到这浑浊无趣的世间走走。”满脸树皮的老头抹了下脸,变成了另一张脸。 我看见,那张脸,居然和我变身前的脸相同。” 说到这里,小代微微喘了口气,接着说到了他的遭遇。看起来,不把这些事情讲完,他是不会善罢甘休的。 “等我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试验台上,全身赤裸。还好,变身之后的我,长长的黑毛掩盖了重点部位。 第196页 有只无情的手术刀,正冰冷而熟练的解剖着我的躯体。可我却感觉不到任何疼痛,自然,也感觉不到任何力气。 眼前的世界变成了血红色,我以为自己要死掉了。可是,事情不会那么简单的结束。 等我再次醒来的时候,被放到了个无比巨大的试管里,浑身上下插满的胶管。这些胶管,在不停地抽取着浑身的血液。从身体的每个角落抽出,然后输送到实验室的存储仪器之中。 不久之后,有个白大褂的工作人员走到我身前。看了看仪器上的各项指数。他边记录边说到:“21号实验体数据正常,健康程度:佳。” 说完,他按了下按钮,只见白色的流体通过管子直接输送到我的胃里。顿时,我肚子里有种翻江倒海的感觉。 通过模糊的记忆,我大致可以判断出,那种食物与我之前所吃的肉汤面成分相同。 要是知道这样,打死我也不会去吃那碗肉汤面。 事情已经晚了,陷入险境的我无法自救,只能被动地忍受,希望寻的自由的契机。” “你知道么,明哥,当时我最想的事情,就是自由。只有遭遇过囚禁的人,才会体味到自由的宝贵。若是能够得到自由,我愿意付出任何代价。”小代感慨的说到。 我奇怪的问到:“章扬为什么费尽周折的想要捉到你?” “那是由于我身上留有玄猫的真血,他可以通过特殊渠道,来获取这些鲜血。正是如此,他才不急着杀掉我,而是想放养家畜那般养着。”小代回答到。 听小代说完,我想起那些被章扬改造过的食尸女,若是小代坚持不下去,很可能也会变成那样的怪物。 “那你又是怎么逃出来的呢?”在问这个问题的时候,我回想起了老邢。 老邢的死,很可能与这件事扯上关系。 小代点点头,用沉痛的语气说到:“我的逃脱,与老邢有着很大的关系。 我被扑的那段时间,浑浑噩噩的度过了。直到那天,事情才有了转机。 那天,章扬将永生社所有的人员物品撤离,不能撤离的就地销毁。至于被埋没到角落的我,暂时还没有被注意到。 其实,我也只是个诱饵而已。用几乎没有作用的我,来换取警方的牺牲,章扬的小算盘打的很精。 在此之前,章扬已经将我的血液换了好几遍。我存在的意义,就是每天被抽血,被化验,最后呈递结果。 到最后,我的血液之中,特殊的分子被稀释殆尽,我几乎体会不到灵气的存在。我与玄猫的之间的联繫,就要被切断了。 我是被老邢给救出来的,为了救我,他所带领的小队其他成员在与怪物搏斗中全体牺牲。 我出来之后,全身乏力,在老邢的搀扶下走着。初始,老邢还不敢确定是我,等身上的营养液去掉之后,他惊讶的问我怎么会在这里。 我将自己的遭遇大致和他说了下,老邢的脸色瞬间变的铁青。他说除了我之外,还有个冒牌的小代。 正是冒牌的小代,将他们引入这个陷阱之中。在这里,满地都是章扬留下来的怪物。 我们正准备逃出去的时候,突然看见了前面的水池里有个小孩。 那个小孩哭喊着“救命”,声音无比尖利。那个落水的孩子,大概有五六岁的样子。 我虽然虚弱不堪,但脑子却清醒了许多。 经过这么长时间的折磨,留在我身体里的那份兽性渐渐隐去。虽然手脚不能动弹,但我的思维却比以前清晰了许多。 看见那个小孩的时候,我脑子里就蹦出“陷阱”二字。于是,我开口向老邢说到:“不能去救他,这里处处透漏着异常,怎么会无缘无故出现个孩子。我们还是找到总部要紧。” 老邢看了看那个孩子,低头想了片刻,背着我就向前走去。 那个小孩的哭声,更加尖利起来。 走了几步,老邢到底是于心不忍。他将我放到旁边,转身走到池水前。脱去外套,他就跳了下去。 我大喊着不要,因为我看到那个小孩嘴角露出抹诡异的微笑。 老邢跳下去之后,那个小孩也隐没到水中。几个气泡之后,他们都消失了踪迹。 我沉默了会,拖着无力的身体,离开了那个地方。 终于,我见到了久违的阳光。” 第一百一十章 擅闯 小代脸上带着喜悦的神色,可片刻之后却又黯淡了下去。他低着头,用沉重的语气说到:“可是,老邢却再也见不到这温暖的阳光。” 我没有说什么话,只是伸出手,拍了拍小代的肩膀。 这些是是非非,谁又能说得清呢?即使不是为了救小代,凭着老邢正直的性子,很可能也会落入章扬的陷阱。 这不是傻,而是种秉性。 小代低下头去,双手抓着头发。片刻之后,他抬起头来,盯着我说:“明哥,或许是怪我无能,才导致老邢惨遭横祸。” “不过,在这件事情发生之后不久,我就发现了关于永生社的蛛丝马迹。凭藉着来自于本能的能力,我最终寻到了永生社的总部。”小代眼里露出仇恨的光芒说:“狡兔三窟,这里就是永生社的最后一窟。” “那个总部的地点,是在那里呢?”我向小代问到。 第197页 小代站起身来,直视着我的眼镜问到:“明哥,你是不是真的相信我?” “那还用问吗?”我毫不犹豫的回答到。 小代沉吟了片刻,向我伸出了他的左手。他的手面朝上,露出手掌上的肉。 令我惊讶的是,小代的手掌上,几乎没有肉色。灰白色的掌心肉,呈现出冰冷的色调。在掌心之上,还有很多红点。其中,有颗红点的最大,是其它红点的十几倍。 “这是什么?”我疑惑的向小代问到。 小代看着掌心,苦笑了下,语气低沉的说:“这就是他们送给我的礼物,是被无数次折磨之后产生的能力,病毒追踪。” “由于被注射太多实验液体之后,我的身体能够记录很多种不同的病毒,并能够以这种方式表现出来。这些小的红点,就是病毒发作之后留下的伤疤。” 接着,他用手指着那颗最大的红点说:“我通过各种方式,获得了章扬的毛发。他这个人很小心,基本不会留下任何有关他的东西。可再精明的人也有大意的时候,我在永生社潜伏了很长时间,才获得他的毛发。” “没想到的是,章扬居然是最大的病毒体,所以,我的身体对他的记录最为明显。通过这个红点,就能大致判断出章扬所在的位置。” 我仔细看去,果然,那颗最大的红点,并不是固定的,而是缓慢移动着的。 “可是,你说这么多,到底有什么目的呢?”我向小代问到:“或者说,是为了达成什么效果?” “我的想法是,利用这点,给章扬个伏击,将永生社一网打尽。”小代捏了捏拳头说:“我做这些,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为阿莓报仇。” “你潜伏在永生社的这段时间里,见到过禹波没有?”我向小代问到。 小代摇了摇头说:“我没有见到禹波,很可能,禹波已经变成了章扬的一部分。当然,这只是我的猜测而已。” “禹波变成章扬的一部分?这句话该怎么讲?”我疑惑地向小代问到。 小代反问我:“你知道关于永生社人体改造的事情吗?”看我点了点头之后,小代接着说到:“章扬有种可怕的能力,那就是,他可以吸收其他人的能力为自己所用。由于这个能力,我怀疑禹波已经被章扬分化吸收了。” 我不清楚小代所讲的这些东西,只是感觉到无比的匪夷所思。这让我想起曾经看过的一部电影,里面的主角是个外星怪物,它就拥有分化吸收的能力。 难道,章扬也是个外星人?但我马上就否定了这个想法。别无其他,只是种感觉而已。 “我们应该去找陈组长他们帮忙。”想了想,我还是决定向小代说到:“不管怎样,有警方的介于,我们才有可能打败永生社。” 小代点点头说:“我也是这么想的,所以才请你帮忙。”他摊了摊手说到:“你也知道,凭着我被通缉的身份,实在不方便再去见陈组长他们。” “其实,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我相信陈组长不是那种不明事理的人。如果你去当面向他解释清楚的话,就不会有那么多误会了。” 有些事情,如果当面说清楚的话,效果可能会好些。 小代想了片刻之后,还是答应了下来。 这几天里,小代就住在我们家,我们聊了许多关于以前的事情。 小代向我讲述了许多或神奇或诡异的事情,这些事情,有的来自于他流浪的途中所听说;而有的故事,则是他亲身经历过的。 我是个喜欢听故事的人,但也没有忘记正事。我给陈组长打了个电话,说不久之后就会带着小代去拜会他。 听见小代的消息之后,陈组长的情绪很不稳定,他匆匆说了几句,就挂断了电话。 该来的迟早要来,不久之后,陈组长就带着人将我所居住的屋子围了个水泄不通。 小代早就做好了准备,他按照警方的吩咐,举起双手走出门外。黄昏阳光的照射下,他就像是个赶赴刑场的英雄。 当然,这个比喻是不恰当的。经过小代的解释之后,陈组长虽然没有完全相信,但还是选择同小代合作。 毕竟,在这件事情上,可是疑点重重。小代的身份,恰好为事件的突破提供了契机。 不过,在陈组长的要求之下,小代还是被装上了定位追踪器。这是种很先进的设备,液体的追踪器被注入到身体内,就无法被取出。 这相当于变相控制了小代的自由,若是有意外发生,小代马上就会被找到。 在处理完这些事情之后,陈组长才答应与小代合作,共同对付永生社这个邪恶的组织。 大家在分析之后,确定了永生社的大致位置,是在m市的郊区地区。而那个地方荒芜人烟,如果有大批人员前往的话,必定会打草惊蛇。 如此,就只能派小队精英先行潜入。为了保险起见,陈组长还在外围布置了大批兵力。 这样商量好之后,就着手对永生社发动攻击。 停留了不到半天之后,陈组长就带着小代回到了市区总部。正巧这个时候,分别有些时日的仔仔也回到了我的身边。 仔仔是跟着婷婷一起回来的,说是要待在我身边些时日。至于媛媛,听婷婷说是有了突破的可能,正闭关进修。 第198页 这倒不出我所料,媛媛或许没有修行的特别天赋,但她够勤奋。皇天不负有心人,努力总会有所回报。 些许时日不见,仔仔的身形大变。他已经是十八岁少年的模样,只不过长的单薄了点。还有就是,小孩子的心性不改,总是喜欢腻在婷婷身边。 听婷婷说,这是由于仔仔灵体的缘故,所以才会生长的比较快。不过在塑身之后,他的身形就不会再次发生变化,而是一直维持着这幅模样。 幸亏我早就同秀丽提到过关于仔仔的事情,不然有这么大个子的儿子,我好真不好解释。 若是往常,我必定会高兴不已。但这个时间,我真是高兴不起来。因为,我要面对也许是此生最凶险的事情。 我毫无保留的向婷婷说了目前的状况,并请求她带着仔仔回到师门去,远离这是是非非。我相信,像这么大的女孩,已经有了自己的判断能力了。 女孩的成熟期,要比男孩子早太多。十四五岁的小姑娘,心智已经发育到差不多了。 想比较而言,身体发育过快的仔仔。在心智方面,他是绝对赶不上婷婷的。 没想到的是,小姑娘的头摇成拨浪鼓。她认真的对我说到:“明哥,这是师傅给仔仔的试炼,只有完成试炼之后,仔仔才能重返师门。” “最重要的是,师傅说,经过这场劫难,可以使我的心智更成熟。”仔仔补充到。 其实,两个小傢伙有些话没有对我讲。从他俩的眼神之中,我可以看出些端倪。 但我没有去追问,只要仔仔幸福的活着,那就比什么都好。这份期盼,是作为父亲的我,对子女的希望。 人各有志,修行之路,我虽是不太了解。但经过这么多事情之后,我也就看开了。尘世太累,躲入深山,远离是非,也可以逍遥快活。 既然是试炼,我也不好再说什么。准备好之后,我们就准备出发,彻底消灭永生社这个害人的组织。 这是我期盼已久的事情,可临近关头,我反倒没有了任何感觉。 我感觉所有的事情发生的太巧合了,巧合的有些不真实。自己就像是个棋子,任人摆布的棋子。 能布下这么大棋局,将所有人都摆布于其中。除了上苍之外,我再也想不出其他人。 忽然,有种莫名的疲惫。 不过,既然选择了这条路,那我就会义无返顾的走下去。 就算是擅闯,我也会生生的开闢出条道路。为了自己,为了死去的战士,为了所有还存在着的生命。 此时,我就站在永生社总部的门口,听着那句反覆重复着的话。 “发现入侵者,擅闯者,死!”、“发现入侵者,擅闯者,死!”、.“发现入侵者,擅闯者,死!”..... 第一百一十一章 兵分两路 根据小代的描述,我们找到了永生社的总部。从外部看来,这里就是个普通的荒地,可是我却发现了丝不寻常的气息。 这里显的阴森森,几乎没有任何的虫鸣鸟叫声。荒地里的林子,长的太茂密了,周围似乎没有人烟。 也不能说没有人烟,在林子深处,有许多破旧的房屋。看起来,这些房屋所在的地址,原先应该是个村落。 奇怪的是,从警方的资料了解到,这里根本没有居民。 听附近村庄的人所说,这里以前发生了许多诡异的事情,比喻半夜人员无缘无故失踪之类。之后,这里就被荒废了,再也没有人敢在这里居住。原来在这里居住的村民,也逐渐搬走了。 总而言之,这个地方被说成是不详与邪恶的地方。 “这里的确有种阴气,而且是被人为收集起来的。”婷婷观察了好久,才做出这么个判断。 我向小姑娘问到:“你能看出这里曾经发生过什么吗?”我知道,小姑娘有追溯本源的特异功能。 其实,这也算是种场景再现的能力,不知道是不是由于自身天赋的原因。婷婷可以通过事物留下来模糊的痕迹,从而还原以前曾经发生过的事情。但是,这种能力也会受到限制,比喻很多痕迹被刻意抹去的地方,婷婷就无计可施了。 小姑娘摇了摇头说:“好多影子,我分不清到底发生过什么。不过,可以确定的是,这里死过很多人。而且,最近一段时间每天都会产生新的亡魂。” “那就没错了。”我暗自颔首。除了永生社在作孽之外,没有其它可能。 婷婷集中精力,向四周看去。片刻之后,她满头大汗的说到:“经过观察,我大致可以判断出亡魂的产生地了。” 亡魂的产生地,那肯定就是永生社的总部了。既然如此,那就把这个发现告诉附近的陈组长吧,我在心中暗想到。 其实婷婷口中的亡魂,也不一定是人死后的灵魂。包括怨气等在内的气息,都属于亡魂的范畴。因为,它们具有一定地选择判断意识。而且,他们的共同点,就是给人以冰冷地感觉。 由于对小代还不能做到完全信任,所以陈组长把小代也安排在了警方里,加以密切看管。这样也好,起码能够保证小代的安全。 不大会儿,我们就见到了陈组长。陈组长此行带来的人并不是太多,只有二三十人。一来,是为了避免打草惊蛇;另一方面,这小队人全部是经过特殊训练,属于警察里面的特种队伍。 第199页 据陈组长透漏,这小队人全部配备了十分先进的武器,足以对付永生社的各种怪物。话虽如此,但结果还需要验证。 陈组长听完我的讲述之后,将婷婷叫到身边,重新确认了遍,才终于下命令发起搜素。 婷婷将自己的所见所闻叙述给陈组长,并详细指出了阴气最重的地方,也就是亡魂的产生地。 亡魂的产生地,就在那些丛林小屋之中。 指定了周密计划之后,陈组长带队向丛林深处走去。 越接近那些房屋,感觉到阴气越重。就连我这种普通人,也能感受到这种潮湿的阴气。 走近那些房屋,我的眉头不禁皱了起来。在房间之中,飘出种腐肉的恶臭,就像是人死后变质的气味。 其它人的脸色也不是太好看,尤其是婷婷。作为拥有阳阳眼的他,看到的东西比我们更多。 “明哥,这里有很多的残缺的魂魄,而且十分具有攻击性。”婷婷低声向我说到。 我向四周看去,却什么也没有发现。只感觉耳边隐隐约约有什么东西,在无声的尖叫。 仔仔看见我茫然的样子,上前牵住了我的手。 此时,仔仔已经长的比我还高,有一米七八的个子。可他的性子还是那种小孩子的心性,并且变的比以前更害羞了。 看到儿子比我还高,我即是无奈,又是欣慰。不过,这小子的皮肤,光滑的有点过分了吧,完全没有继承我的特点嘛。 在这个时候,想的有点跑题了。只不过,仔仔牵住我的手之后,我的视野有了变化。 只见眼前漂浮着无数亡魂,它们的样子十分吓人。残破的身子,向着我们龇牙咧嘴。甚至,有的亡魂朝着我们扑来。 它们趴在我们这些活人的脖子上,吸允着什么。我看的大惊失色,因为我脖子上也有个亡魂,正在如同蚊子般吸允。我向它看去的时候,它还露出个残忍的微笑。 我只感觉脖子上有种冷飕飕的感觉,只感觉身上的生机被渐渐吸走。 “陈组长,这里有许多亡魂,正趴在我们的脖子上,吸允着我们的生机。”我将这个情况如实向陈组长反映了。我试过,即使将脖子捂着,也不能阻住它细长的牙齿。 陈组长显然早就感受到了异常,不过他并没有慌张,而是镇定地说:“没关系,我早就做过相关的准备。” 只见作战队员中,组成了个方队。他们每人从包里掏出个纸盒大小的仪器,拨动开关后,十来个仪器发出“嗡嗡”的震动。 在这些震动之中,似乎有种特殊的频率。只不过,这种频率超出了人耳的接受范围,所以不能听见。 “这是种能够暂时性改变磁场分布的仪器,有了它,就可以对付这些超自然的事物了。”陈组长虽然没有表露出得意的神色,但眼神里还是暗藏着骄傲。 我抬头看去,凡是接近仪器周围的亡魂,就烟消云散般消失了。可是,等仪器离开了那片区域之后,亡魂又出现在原地。 居于仪器频率包围之中的我们,不用担心再有亡魂的攻击。 跟在陈组长身后的小代不置可否的说:“这东西虽好,却对付不了成型的灵魂,只能对付这些残缺的亡魂而已。” “可这已经很了不起,成型的灵魂,这世间能有多少呢?恐怕千万个亡魂之中,也产生不出来一个吧。”婷婷反驳到。 小代摇摇头说:“我见过这样成型的亡魂,就在章扬的基地之中。”说到这里,他的脸上露出丝恐惧的神色,显然遇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 “这里死过很多人,为了防止感染瘟疫,大家还是把口罩都戴上吧。”这时,陈组长递过几个口罩过来。 我接过口罩,戴上之后,感觉好了许多。 很多间屋子门窗都是开着的,由门窗可以看见,每间房子里面基本都躺着几具高度腐烂的尸体。 “都别说话了,这里的阴气太重。恩?这件屋子好奇怪啊。”一直没说话的仔仔忽然说到。 仔仔所指的房子,看起来和其它房子差不多,都是用青砖古瓦搭建而成。房子不大,但却显的比其它房子干净多了。 我们推开门之后,发现房子里面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 “永生社的基地,肯定能够藏住很多人。这样说来,最大的可能性就是......”陈组长分析之后,指着地面说到:“最大的可能性,就是藏在这下面。” 小代将手掌翻到正面,盯着上面的红点说:“说的没错,章扬就在这附近。”他手掌上那颗最大的红点,似乎比以前涨的更大了。 “就在这里!”小代移动到某个位置,忽然停下了脚步,指着地面说到。 仔仔俯下身,在地面敲击了下,发出“咚咚”的回音。他的手猛地向下按压,只听“咚”的声,地面破裂了个大洞。 深不见底的洞里,黑漆漆的一片,什么也看不清楚。 陈组长命令人打开手电筒,照向洞底。顺着手电筒的光,可以看见,地面距离洞底,大概有十几米的距离。 “永生社的人都是耗子吗?这么喜欢打地洞。”我开玩笑的说到,试图缓解缓解紧张的气氛。 想到曾经与老邢一起追踪食尸女的时候,也是在下水道里发现永生社的踪迹,我就感觉有点好笑。想到老邢,我又感觉有点悲哀。这些事情,只能埋在心中,讲给自己来听。 第200页 可是,我的笑话看起来并不是那么好笑,大家脸上的表情还是很严肃。 “对了,小代,你说过自己曾经潜伏进入了永生社,当时你是怎么进去的?”想到小代说过的话,我向他问到。 小代盯着洞底,没有抬头,直接说到:“当时我是通过另一条地道找到这里的,不过,后来那条地道被封住了。” “没关系,在小代所说的那个地方,我也布置了兵力。只要章扬他们敢逃出来,势必将他们一网打尽。”陈组长有把握的说到。 之后,陈组长挥手说到:“那我们下去吧。”说完,他率先抓住绳索,熘到了洞底。 不大会儿,所有人都熘到了洞底。洞底里,在几盏灯光的照射下,所有的事物都能看的清清楚楚。 洞里的装饰很有现代金属感,冰冷的金属灰色遍布每个角落。在洞墙壁上,还有许多机关。 “滴滴,发现入侵者,擅闯者,死!” 在我还在观察的时候,已经有专业人员在拆解机关。不久,门就被打开了。 洞里面有条很长的甬道,走到甬道尽头,可以看到个很大的实验室。和上次在m市区医院所见相同,实验室里面有着很多闪着金属光泽的精密仪器,仪器里浸泡着包括食尸女在内的许多套人或动物的完整器官。 只是,这个实验室的规模,要大了太多。 “你们终于找到这里来了。”章扬就站在实验室中央,不过他似乎没有作战的打算,扔下实验室的人就向另个道路跑去。 “我们兵分两路,陈组长,你们去收拾永生社的成员;我和明哥去追击。”小代命令似的说到。 第一百一十二章 机关 陈组长本来张张口,想说些什么,只是最后还是点了点头。 目前,这是处理问题最好的办法。 首先,陈组长要留在原地,解决这些永生社的残余;其次,对付章扬这种极端狡诈之徒,不是人多就可以解决问题的。 所以,答应小代的要求,也是理所当然。 不过,陈组长这边的任务也不轻松,这里毕竟是永生社的总部,被改造过的怪物不计其数。 “陈组长,你们的人能对付过来吗?”陈组长看向我们,沉声问到。 陈组长点点头说:“我们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即使真的不济,还可以叫后援。”他掏出个手机样子的东西说:“这是最新发明的装备,如果有意外的话,就用它来联繫我们。” 小代接过那样东西,催促地说到:“明哥,婷婷和仔仔,我们赶紧去追吧。” 我答应了声,跟着小代向禹波逃跑的方向追去。至于婷婷和仔仔,就跟在了我身后。 陈组长这边的人手,已经和永生社的怪物战斗到了一起。 我边跑边观察着,观察着战局。 这边的战局很复杂,永生社的人员,和陈组长带来的战斗人员纠缠在一起。 永生社的怪物想比上次而言,多出了不少。不过,最重要的不是数量上的变化,更包括质量上的变化。 那些被改造过后的怪物,与现有生物的模样差异很大。它们身上的器官几乎被改造了大半,除了重要器官之外,其余全部变成了专长器官。 比喻说,战斗性的怪物,拥有强大的心脏器官,还有无比尖利的毛刺;防御性的怪物,全身都披着坚固的银甲;还有许多奇奇怪怪的怪物。 不过,通过它们的身形,就可以判断出它们的功能。比喻说,那些全身如同软体蠕虫的怪物,当它们将人缠住的时候,就可以将人死死缠住。 并且,大多数怪物都能够喷出毒液。这些毒液,不仅仅能够麻痹人的神经,甚至能够蛊惑人的神智。 还好,陈组长带来的队伍,似乎对这种情况早就有了准备。他们的武器,无一不是大杀器。不仅仅有能够喷火的喷火器,还有能够电击的大钳子。这些武器,都是装在那个看起来不怎么大的包裹里。 看起来,陈组长对此次伏击,做了充足的准备。 看了最后一眼,我和小代钻进章扬逃走的那个地洞里。钻进去之后,后面的门就自动关闭了。 “这章扬,还真是个耗子啊,在老窝打了这么多的洞。”我半开玩笑的说到,试图调节下紧张的气氛。 貌似起到了相反的作用,由于我的忽然开口,几个人都吓了一大跳。 婷婷抱怨到:“明哥,你不要忽然说话好不好,很吓人的。” 我尴尬的摸摸头,没有再说什么。 在没有灯光的地洞里,黑漆漆一片,除了灯光照射到的地方外,什么也看不到。 陈组长递给我们的那个很先进的手机模样东西,功能还挺多。用它发出的光芒,足以照清前方的路。 滴水“滴咚滴咚”的声音,在洞穴里回荡着,让人的心脏不由自主地随着跳动起来。 越往前走,水滴的速度越来越快,最后几乎到达了每秒七八十下。 诡异的是,我感受到自己的心脏也是随着这个频率跳动的。到了最后,急速跳动的水滴,简直要带着把我的心脏给跳出来了。 黑暗之中,我看不清楚其它人的情况,但几处粗重的呼吸声,显然其它人的感受也不怎么好。 第201页 “大家捂住耳朵,不要去听水滴声。”我大声的说到。 仔仔开口到:“没用的,即使捂住了耳朵,也能感受到水滴的频率,最终心脏还是被带动。” 捂住耳朵之后,果然好受了许多。但是,心跳的频率,还是和水滴声的频率保持一致。 “那我们该怎么办?”我向仔仔问到。既然他提出来这个问题,必然有解决的办法。 仔仔拿出颗宝石说到:“这颗东西具有神奇的功效,可以暂时抵消水滴的影响。但是,时间久了,还是会不舒服的。” 我抬头看去,那颗石头,居然是我送给仔仔的礼物—那颗我偶然中得到的酒鬼石。 说起来,这颗石头真是与我有缘。先是莫名其妙的得到,后来又被小代拿去。不过,在与雾妖的战斗中,这块石头掉落,又被我捡到。前几天,我将它作为礼物送给了仔仔。 “没事,只需要不长的时间就可以了。”小代向仔仔伸出手说到:“把这颗石头给我吧。” 仔仔想了片刻,最终还是伸出手,将酒鬼石递给了小代。 小代接过了酒鬼石之后,拿起石头就朝着个方向抛去。酒鬼石化作了了道弧线,消失在了黑暗之中。 只听到了黑暗之中,传来阵撕心裂肺的尖叫。小代扔出酒鬼石的方向,亮起了两道红光。 那两道红光足有篮球大小,在黑暗中显的诡异无比。 “早就知道你在这里了。”小代将手中的白光向着那个方向照去。只看到在白光尽头,有张庞大无比的脸。 那张脸的比例十分不协调,眼睛和嘴的大小,占据了整张脸的三分之二。而鼻孔与耳朵的大小,几乎没有占据任何空间。 也就是说,这张脸的主要作用,就集中在眼睛和嘴部。 在怪物的嘴部,留着噁心的口水,落到地上,形成“滴咚滴咚”的回音。 原来我们听到的水滴声,就来自于这个怪物的口水。想到这点,我们顿时要吐了出来。 只不过,现在这张怪脸的表情扭曲无比,趴在地上无力的抽搐着。我们走进去才看清,这原来是个长的比较奇怪的虫子罢了。 虫子的背部,远远看去,就像是张人脸,而嘴部的位置则会流出水滴。 在虫子的口部,有颗暗红色的宝石,正是那颗酒鬼石。只是,现在的酒鬼石骯脏不堪,完全没有了最初的那种灵气。 “很不错嘛,你们居然能够制服我的睡眠虫兽。”四周忽然亮起了光芒,刺眼的灯光让人有点睁不开眼。 这时我们才发现,自己正处于个明亮的房间里。房间正中央的地方,有个小丑装的人物。 “易紫东!”我脱口而出,实在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他。 “曹业明?”很显然,易紫东也没想到会遇到我。 自从上次在小丑的假面舞会之后,我就再也没有看到易紫东的身影。只是,没想到的是,他竟然参加了永生社。而且看起来地位不是太低,不然章扬不会留他来断后。 我们现在还以为,是章扬在逃跑。只不过我们心里都明白,是章扬故意引诱我们来的。 至于章扬的目的,我们还不清楚。 “你怎么会在这里?”易紫东向我问到。这句话,本来该我来先问。 我看了易紫东半晌,才缓缓开口到:“你真的加入永生社了?你知道吗,永生社害死了我们多少亲朋好友吗?” 易紫东沉默了片刻,缓缓说到:“看起来我们註定要为敌了,那么,就没什么好商量了。” 小代突然跳了起来,沖易紫东扑去,口中大吼到:“凡是永生社的怪物,统统该死。” 只是,小代刚刚扑倒易紫东身边的时候,几声沉闷的声音响起,小代的双腿上多出了几个鲜红的小洞。 “就凭着你这点水平,也想突袭我。”易紫东面带不屑的说到,他的身形瞬间移动到小代身边,一脚踢了下去。 小代等的就是这一刻,只见他浑身长出满满的黑毛,伸出尖利的爪子,就朝着易紫东的双腿抓去。 易紫东惨叫了声,准备逃跑,可是却被小代死死抓住。小代脸上,露出凶厉无比的表情。 这反倒激起了易紫东的凶性,附身于小代厮打起来。 我们想过去帮忙的时候,地上出现了无数机关。为了对付这些机关,我们不得不花费全身的精力。 这样纠缠了十来分钟之后,所有的机关都停止了转动。 我们抬头看去,原来易紫东已经是有气无力,这些受他控制的机关,自然都停了下来。 小代的样子也不是太好,浑身都是伤痕。他身上还有许多血迹,不知道是易紫东的血迹,还是小代自身的血迹。 不过,变身后的小代,无论是在体力上,还是在防御力上,比易紫东的情况好了太多。所以,纠缠下去的话,易紫东必败无疑。 “明哥,你过来,他好像有话对你说。”小代向我挥了挥手说。 我走了过去,俯下身来,向易紫东问到:“你有什么话要说?”这时,我忽然有点悲哀。 如果,此时躺在地上的是小代,我该以什么样的心情去面对?毕竟,易紫东也算是我的故人。 第202页 易紫东的口中吐着鲜血,看起来,他的情况并不是十分好,甚至有生命危险。 易紫东张了张口,想说些什么,却吐出了几口鲜血。 “要不还是先休息休息,不然你会死掉的。”我好心的向易紫东说到。 第一百一十三章 假面 “不用再活下去了,死掉也好,省着再痛苦下去。”易紫东吐了两口鲜血,缓缓的说到。 我将他的头抬起来,以免血气倒流,即使这样,易紫东的脸还是憋的通红。 顺了顺易紫东的气血之后,我低沉着声音说到:“别这样说,不管怎样,好死不如赖活着。” 不管怎么说,看见老同学就这么死去,我心里也不好受。 易紫东又吐了几口鲜血,他嘴里吐出血沫,不过还是坚持说出话来:“明子,我也这样叫你吧。你可知道,这几年我是怎么度过的吗?” “那个贱人,骗取了我的所有,感情、金钱,还有好些年的精力。到了最终,她居然还想伙同情夫杀了我。”易紫东每说一句,便吐出口鲜血。 从易紫东断断续续的讲述中,我们逐渐知道了他这几年的经历。 易紫东从高中毕业后,就一直待在那个小小的马戏团里,见证了马戏团从无到有的发展。 原本,易紫东以为自己会得到马戏团团主的器重。没想到,最终还是被陷害,差点搭上了自己的性命。 从那天起,易紫东就走上了复仇之路。他用很短的时间,解决了所有曾经陷害过他的人,偿还了多年来的爱恨情仇。 这些都是我所知道的故事,从前几年见面之后,我就了解到了这么多故事。 我不知道的是,在这之后有关易紫东的故事。 在大仇得报之后,易紫东陷入了迷茫之中。他开着那辆装满了尸体的大卡车,四处表演。 甚至,易紫东琢磨出些用尸体来表演的小花样。只是,他知道这些花样都是上不了台面的。如果被人知道了事实的真相,他是在劫难逃。 最终,易紫东的“道具”还是被人看出了端倪。 那天,在易紫东表演之后,有个人找到了他。那个人要求易紫东配合自己,完成项危险的实验。 易紫东自然不答应,甚至有了杀人的冲动。可当那个人露出些身后的东西之后,易紫东瞬间就说不出话来了。 在那个人身后,整整齐齐的排了十来具尸体。这些尸体,就是易紫东表演所用的“道具”,就是那些被易紫东杀害的人。 原来马戏团所有的人员,除了易紫东之外,全部死去多时。只不过,在易紫东的改造之下,他们看起来还有些生人的气息。 当然,这种改造只是些简单的改造,无非是加点小机关之类。相比于永生社的改造,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 即使这样,还是引起了章扬的关注。章扬不仅注重易紫东的技术,对易紫东本人,也是感兴趣无比。 那时候,易紫东还不知道,眼前的这个人就是章扬。不过,出于畏惧心理,易紫东还是答应参与章扬的实验。 活着总比死去好,当时的易紫东,也是这么想的。如果这些尸体被暴露出去,他也是难逃一死。 但见识到了章扬的实验室之后,易紫东才发现,自己杀掉的那点人,不过是小儿科而已。 在章扬的实验室里,排列着无数尸体。而这些尸体,只是被用作改装的材料而已。真正恐怖的,却是那些被改装之后的怪物。这些怪物,无一不是用无数器官累积起来的。 易紫东以为自己也会变成这样,实验前一刻,他闭上眼睛的时候,就是这样想的。 可没想到的是,等易紫东睁开眼睛的时候,他还是原来的自己。他以为自己没有什么变化。 易紫东的心里无悲无喜,此时此刻,他心里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 看着身边忙碌的工作人员,易紫东心里就涌起股煞气,想杀掉所有的人。就在他要动手的时候,章扬适时出现。 章扬说,要送给易紫东一个礼物。他摁了下机关,露出个背部长着人脸的怪虫。章扬要易紫东闭上眼睛,感受这只虫子的存在。 易紫东忽然感觉到,这只虫子的一举一动,都在自己的掌握之中。也就是说,他多了个身外化身。 并且,在易紫东的脑海之中,多出了许多机关之术。看到的每样东西,都能变成夺人性命的暗器机关。 这相当于,易紫东变相的拥有了超能力。只是,这种能力有点特殊而已,不能直接的增加什么。 易紫东对于自己的变化,没有太多的惊喜。只不过是为了报答章扬而已,才留了下来。 每天每夜,周而复始。易紫东不知道该干什么,也不知道自己存在的意义。对于他而言,每天的生活,就是听从章扬的话,杀掉些无关紧要的“材料”,当做那只怪虫的口粮。 那只怪虫,是用人肉餵养着长大的。 直到我们的出现,才改变了这一切。小代杀掉了虫子,又凭着身体的强悍,完全地压倒了易紫东。 “如果不是看见你,曹业明,,,,,,咳咳,你们......都会死。”易紫东伸出手,指着我说到。 说完这些之后,易紫东吐出最后一口鲜血,头歪倒在一边。 第203页 我轻轻地将他放到了地上,无论如何,看见了老同学的去世,我怎么也开心不起来。即使,他是我们的敌人。 这时候,有只小虫子,从易紫东胸口的位置开了个小洞,爬了出来。 在小虫子爬出来之后,易紫东的尸体就渐渐化作黑色的脓水,消失早地上。 我看了看易紫东,又看了看小虫子,最终还是没有去管它。毕竟,这是易紫东存在过的唯一印记。 没想到的是,这只小虫子却被仔仔抓到,放到了个小玻璃瓶中。 “仔仔,你干什么,快放开它。”看到仔仔的行动,我莫名其妙地就有些生气。即使,我心中知道仔仔的做法是正确的。 未知的东西,往往就意味着危险。 仔仔没有说话,反倒是婷婷开口反驳我了:“明哥,你看清楚了,这只小虫子是个蛊虫。有了它,你的老同学尸体就会复活了。” “至于复活之后,还是不是你的老同学,就要靠你自己判断了。”婷婷白了我一眼之后,冷冷的说。 渐渐的,我也冷静了下来。只不过,心里还是有点难过罢了。 “哈哈,你们还真的有两把刷子。不过接下来,就要面对我的怒火了。”在雪白的墙壁上,忽然出现了个半人高的电子屏幕。屏幕上,显示着章扬那张似笑非笑的脸。 小代显的有点激动,一拳轰到了电子屏幕上。电子屏幕上,顿时闪现出道道火花。 “小代,你不要太激动。”我试图安慰小代说。 小代捏紧拳头说:“能不激动吗?看见章扬,我就想起禹波。禹波的身体,早就和章扬合为一体。” 仔细想来,小代说的没错,章扬的身体的确有了很大变化。只是有几年没见着章扬,所以一时我还想不起来那些地方不正常。 “你知道的还蛮多的吗?只是,不知道呢还有没有命把这些话带出去呢?”眼前忽然出现个熟悉的身影。 侧头看去,居然是刚刚已经死掉的易紫东! 这不可能,我明明亲眼看见易紫东死掉了啊。我好试过易紫东的气息,明明什么都没有。 在我心里,充满了诧异。 “他根本就不是易紫东,易紫东的灵魂都消散了。”站在身旁的婷婷开口到。 那个“易紫东”戏嚯的说:“我的确不是那个蠢货,明明有能力,却顾忌着情义,不肯使用出来。” “我就不同了,你们这些人,统统该死。”那个“易紫东”逼近我们,阴沉着说到。 小代的体力恢复了许多,不过脸色还是有点苍白。即使是这样,他还是鼓起全身力量,向“易紫东”扑去。 “易紫东”轻巧地一个转身,就消失在门后。 所谓过道,不过是个长些的房屋而已。在房屋的前后,皆有门的存在。而那个“易紫东”,就是打开门逃走的。 小代看起来有点不正常,居然就这么冒冒失失地追了过去。 我们想喊住小代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小代已经消失在了那扇门后。 “我们是应该追下去,还是应该留在这里等着小代叔叔?”仔仔向我询问,想听从我的意见。 到底还是孩子,面对这种场景的时候,就没了自己的主见。 可即使是我,又有多少关于这方面的经验呢?只是,这些年接触到的诡异事件多了些罢了。 我想了想,低声说到:“还是留下来吧,没有得到具体消息之前,不要轻举妄动。” 此刻,我们算是落入到章扬精心策划的陷阱之中。与其不知所谓的向前,不如留下来观察情况。 最重要的是,小代万一出了什么意外,我们就很难继续下去了。 时间分分秒秒的过去,转眼就过了十来分钟。没想到的是,小代安然从门外走了进来。 “小代,你没事情吧?”我大步走上前去,拉住小代的手问到。只是,小代的手感觉有点奇怪,冷冰冰的。 小代笑了笑说:“能有什么事情,你看,我不是好好的吗?”为了证明自己所说的话,他还特意将身子绕了圈。 可是,我却看出来些异常。 第一百一十四章 复仇之刃 当我的手,接触到小代的手时,就有种奇怪的感觉。 小代的手摸起来冰凉无比,丝毫没有人类应该有的温度。这种感觉我在以前试过,就是那次雾气之后,小代神秘失踪又神秘出现的时候。 而那次小代消失之后,假的小代就适时出现了。 那个时候,小代的手就是冰凉冰凉的。 这个小代,到底是真是假?我真的分不清楚。若是可能,我真的不想捲入这场纷争之中。 但是,这世间,谁又是真正按照自己的意愿活下去呢。也许,这就是许多人渴望力量的本源。毕竟,拥有更强大的力量,往往意味着拥有更多的选择。 “行,那我们接着出发吧。”我不动声色地微笑着,同小代说到。 于是,我们几个接着向前方走去。 “婷婷,你发现了什么异常吗?”趁着小代走在前面,没有注意到背后的举动,我悄悄向婷婷问到。 婷婷摇了摇头说到:“我也感觉到有点异常,但小代叔叔的灵魂气息,完全与刚刚一模一样的。如果刚刚那个叫易紫东的人,灵魂气息不一样的话,小代叔叔现在的灵魂气息可是如假包换。” 第204页 “也就是说,没有假冒的可能?”我低声向婷婷问到。 婷婷继续摇着头说:“至少,我现在还看不出来任何异常。” 仔仔听完这话之后,若有所思的看了小代的背影一眼。 我们都没注意到的是,走在前面的小代,嘴角露出丝诡异的微笑。 走了良久之后,周围的景物没有丝毫的变化。明晃晃的灯光照射下,周围总是诡异的白色墙壁。 准确来说,不能叫做墙壁。因为在每面墙壁上,都能放射出光芒来。由于这个缘故,我们都看不见自己的影子。 我们几个,就像是走在几个摆放在四面八方超大功率的日光灯之中。只是,这几个灯光没有丝毫的温度感可言。 这种重复的景物,走了不大会儿,就会使人厌烦,可我们却不得不接着走下去,直到看到出路为止。 我们的前方,忽然出现了个不大的黑点。黑点逐渐放大,走近的时候,我们才发现,这个黑点居然是小代。 只是,此时的小代,状态似乎并不是十分好,他浑身都是伤痕。有的伤痕,深可见骨。 “这是怎么回事?”我们异口同声的发出疑问。 看了看身前的两个小代,我们几个都分不清状况,只能等着事情继续发展下去。 “镜子世界里来的我,你好。”后来出现的小代,嘴角勾起,嘲讽似的说到:“你没想到吧,我居然能活着逃出来了。” 另一个小代嘴角也勾勒出微笑,残忍的说到:“可是,你的好运到此也就结束了。” “你以为我还不懂章扬的把套做法吗?只要我受伤,你想必也好不到那里去。”小代说到这里,将尖利的爪子刺入自己的胸膛之中。 两个小代的胸口,同时出现了几个血洞。 另个小代似乎接受不了这种痛苦,失声尖叫出来。 而小代的脸上,则露出更加凶残的表情,他若无其事的拿刀捅着自己的胸膛,口中冷冷说到:“我们本是同个人,若是我彻底死去了,想必你也不会好受。怎么样,还要继续下去吗?” “你以为我会怕你吗?”另个小代恶狠狠的说到,只是他眼里还是露出畏惧的神色。 小代也不答话,只是拿着刀向自己的胸膛刺去。越到最后,小代的脸色越是不好。 自然,另个小代的脸色,也好不到那里去。 我和婷婷及仔仔则是看的惊心动魄,这个时候就是考验双方的意志。谁先坚持不下去,谁就会败下阵来。 到了最后,另个小代实在受不了,首先败下阵来。他举起双手说到:“别做傻事,我撤出还不行嘛。”说完,他的身影逐渐消失在原地。 小代冷哼了声,将手中的刀狠狠掷出,击打在空气中,激起阵阵涟漪。 而另个小代的身影,则完全消失。 做完这些之后,小代身形晃动,眼看就要跌倒在地上。 “他到底是个什么东西?”我急忙上前去扶住小代,看向另个小代消失的方向,口中问到。 小代吐出口淤血,冷冷说到:“他?不过是我的一个影子罢了。” “镜子你们知道吧?”小代向我们问到,等我们点头之后,他接着解释到:“所谓“镜子里的世界”,就是看起来没什么不同,但物质特性却完全相反的这样一种存在,科学家把这种奇特的物质称为“反物质”。 学物理课之中,物质是由原子组成的,原子又是由带正电的质子、带负电的电子和不带电而有一定磁性的中子组成的。所谓反物质,就应该由包含带负电的质子、带正电的电子,以及磁性正好与前面所说的中子相反的“中子”组成。 如果正负电荷具有完全对称性,宇宙里的物质具有完全对称性,既然存在地球这样的星球,是不是也会有另一个和地球完全相反的星球呢?根据宇宙大爆炸的学说,可以进一步推测,一百五十亿年前宇宙诞生时所产生了大体相等的物质和反物质,我们所在地球或者太阳系很可能只是宇宙中物质存在的一种,另一种星球是由带负电的质子、带正电的电子以及与中子磁性相反的反中子来组成的,可以组成与正物质相对称的“反星球”、“反银河”,甚至还有“反人”存在。如果是这样,那么现在这些“镜子里的世界”在哪里?” “问题就在这里,另一个世界存在吗?”小代自问自答到:“从原子和反原子的本性出发,当粒子和反粒子相遇时,正负相抵,就会“湮没”,进而化为“光”弥散到空间。 我们的银河系完全是由普通物质构成的,所以一旦制造出一个反粒子,不管是在实验室里还是在星球内部,在它遇到一个粒子并湮灭以前只能存在短短的一瞬间,由此我们不难解释为什么在我们的世界难以找寻到反物质的踪影了:反粒子都是从宇宙射线获得的,而宇宙射线要到达地球,首先要穿过厚达三千千米到四千千米的大气层,所以射线中的绝大部分反粒子在到达地球前都已与大气层中的粒子相遇而“湮灭”了。 尽管目前有足够的技术产生“反电子”和“反质子”,并且可以在较长的时间内保存这些反粒子,还可以用它们与电子或质子相碰撞,但是却还未能像一般物质中的电子和质子那样,把“反电子”和“反质子”结合起来组成“反物质”。 第205页 在人类所触及到的空间中,并未发现反世界存在,这对于人类来说应该是既幸运又不幸的事。幸运的是我们可以躲过与“镜子里的我们”相遇而灰飞烟灭的结果,不幸的是我们的种种假设、我们对宇宙的探知、我们对未来的掌握却遭遇到了难题。” “这世界上,真的有所谓镜子中的世界存在么?”我有些疑问,不过见到另个小代之后,我的想法就有了改变。 婷婷倒是认同地点了点头,仔细的思索了之后,补充说到:“虽然很多时候,我们不会见到那些其它空间的生物,可凡事有例外。若是有人为破坏的话,很可能就会造成两个空间之间的关联。” 事情真的是这样吗?仔细想来,这世界本来就是个被不完全定义的东西,人类了解的东西太少太少,却又有将一切定义的冲动,这使得定义本身就有其缺陷。 当然,这话说出来,像是怀疑论者了。如果没有所谓的权威进行定义的话,究竟什么是真实。 世界就像是一个屋子,里面有无数的镜子,如果看真实的文字是正的,我们将自己看到的定义为真实,那么当我们看到镜子里的影像时,我们发现反面也是存在的,那么怎么区分到底哪里是真实哪里才是镜子里的世界呢?或者不论镜子里的还是真实的都是不能确定的吧。如果有人看到了屋子里所有镜子里的像的话,并且试图将看到的想到的告诉别人,那个人也将成为大家眼中的精神病了。 这些道理,大多是从书中看来的,囫囵吞枣的结果,只能是不明白其中的真谛。越想下去,脑袋就越疼。 只怪我以前不喜欢读书,对于这些事情的具体原因,还是解释不通。若是那时候肯用功的话,想必也不会为这些模稜两可的答案而烦恼了吧。 还有小代,他对这些知识的掌握,似乎多的有点过分了吧?以前,没看出来他有这方面的见识啊。 想不通的事情,我向来不喜欢多想。于是,我撇开这个话题,向小代徵求意见:“小代,你认为我们接下来该怎么办?” 小代苦笑了声:“明哥,你看我现在这幅模样,还是先休息片刻之后再说吧。” “我想,我们是没时间休息了。”站在旁边没说话的仔仔,忽然开口到。 第一百一十五章 妖女郁薇 穿过无尽的虚空,我看见章扬正步步向我走来。那种时空变换的感觉,令我感觉到有些不适应。 忽然之间,感觉自己的脑海里,回忆起来什么东西。还没等我仔细去想,章扬就出现在了我的身边。 尚有一战之力的仔仔和婷婷,做好了战斗的准备。 章扬冷漠的看了两个小傢伙眼,转头向我微笑到:“你现在的承受力,终于达到了我想要的标准。” 接着,章扬用冷酷的声音说到:“那个叫易紫东的小丑,和这个调酒师的镜像。”他用手指着小代,用戏嚯的语气说到:“都不过是激发你潜力的道具而已。” ”而我最终的目的,就是为了得到那个叫做启薇的亡魂奥秘。“章扬犀利的眼神看着我,微笑着说到。 我做好防御的准备,步步后退,口中说到:“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也不知道什么启薇。” 但在我心中,却是惊讶无比。这个章扬,真是神通广大,他怎么知道关于启薇的事情? 启薇这个名字,一直是深深藏于我心中的一个噩梦,我始终不愿对其他人提到过。不管是我亲密的朋友,还是血浓于水的亲人,甚至是秀丽这样陪伴将要我终生的人,我都没有提起过。 如果可以,我愿意把这个秘密带到坟墓里面去,永远也不让别人知道。这不是由于其他的原因,而是出于生物自卫的本能。 我本能的感觉到,启薇这个莫名其妙出现的亡魂,却与我有着莫大的关系。她似乎知道有关我的所有故事,可我却连她真正的面容都没见过。 连我自己都不十分清楚地亡魂,章扬又是从哪里得知的呢?我感到有些心寒。 翻过记忆中的碎片,我才回忆到一些细节。 一年以前,那个镜子中的小代初次出现的时候,曾闯入我的梦境之中,盗取了关于启薇的秘密。那个时候,我模糊地记着,启薇就存在于我的脑海之中。 启薇到底是谁?对于这个问题,我自己也想得到答案。 于是,我向小代看去,想得到什么有用的信息。既然镜像小代曾经闯入我的梦境之中,我就不信小代不知道任何内情。 小代苦笑了下,稍稍扭动了下身躯,不过刚好牵引住了伤口,又痛的龇牙咧嘴。 看见小代的样子,我有点好笑。 小代也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说:“明哥,你也看到了,我现在可是伤员。如果有问题的话,千万不要冲我发火哦。” 章扬就这么微笑着站在旁边,等着我们把话说完。此时此刻,不知道内情的人,还以为我们是几个多年不见的好朋友,正在愉快地聊天。 我们几个,的确是多年不见的故人,而且是那种不死不休的故人。 至于婷婷和仔仔,也不敢轻举妄动,只能警惕的站在我的左右。 “明哥,当时在镜像闯入你的梦境时候,我一度感觉到死亡的威胁。在危机时刻,两个来自不同空间的自己,忽然融合到了一起,这才躲过了那场灾难。”小代心有余悸的回忆到:“不过,此后镜像的力量就有了巨大的增长;与之相反的是,我的力量不断的被压制,直到什么也没留下。” 第206页 “你似乎是有了点变化吧?”我看着小代满身的黑色毛发,出口说到。 小代无奈的说到:“我也不想啊,但在消灭掉镜像之后,我似乎获得了完整的魂魄。就连各方面的能力,也比以前强了许多。” “比喻说,现在我的恢复力就比以前强悍了不少。”说完这句话之后,小代忽然起身,想要把章扬按倒在地。 小代的计谋显然成功了,他突然的袭击,让所有人都没有想到,这个上一秒看起来奄奄一息的人,转眼间就能生龙活虎。 章扬被小代抓住,他的脸上闪过剎那间的惊讶。 当然,也仅仅是剎那间而已。恍然间,章扬的身躯分成两部分,分出去的部分还是章扬,留下来的部分,居然是消失已久的禹波。 只是,此刻的禹波,面目表情呆板,眼里只有嗜杀的气息。 “你还是同我的分身战斗吧,至于你,给我过来。”章扬朝小代看了眼,口中说到。与此同时,他的手朝我抓来。 相对而言,我距离章扬最近。所以,还没来得及婷婷和仔仔来救我,我就被章扬提着衣领,抓在了手中。不过,想来即使两个小傢伙能够抓稳我,也很可能战胜不了章扬。 谁知道,章扬还有多少底牌没有暴露出来。 小代发疯似的朝禹波扑打去,用手撕,用脚踢。到了最后,直接用牙咬。两个大男人,如同野狗般撕咬在一起,扭做一团。 章扬没有管两个疯了似的人,直接抓着我,单手在空中画出了道能量门。他拉拽着我,进入了能量门之中。 “撕开时空裂缝,大能级别的强者?!!!”躲在暗处的两个身影,异口同声的说到。他们彼此看了眼,眼中露出惊骇的神色。 只是,这个时候,我和章扬恰好消失在能量门之中。仔仔也已经进入能量门之中,婷婷准备进去的时候,却被人拦住了。 “傻姑娘,你不能进去,不然必死无疑。”其中一个人摸着婷婷的头发,宠溺的说到。 “师傅,那仔仔他岂不是有危险了?”婷婷扬起头问到。 暗中躲藏的那两个身影,一个是小代的恩师,器法宗的宗主;而另一个,正是云仙山别派的老道,也就是仔仔、婷婷与媛媛三人的师傅。 “孽畜,还不住手。”器法宗的宗主走到小代和禹波身前,狠狠地说到,伸出两根手指,向他俩的额头点去。 只是,不知道器法宗宗主这句话,是骂小代,还是骂禹波。 只见小代和禹波的身躯,瞬间僵化在原地。片刻之后,小代才渐渐恢复了神智,而禹波却变成了石头的样子,只是凭着生物的本能而抽搐着。 “宗主。”看到器法宗的宗主之后,小代恭敬的说到。 器法宗的宗主冷哼了声,说到:“你的修行即将达到小成,千万不要被仇恨蒙蔽了双眼。” 小代答应了声,垂手站在了器法宗宗主背后。 “傻姑娘,这是仔仔必须要面对的劫难,我们看看不就知道了。”云仙山别派老道摸了摸鬍子,笑着说到。 说完之后,云仙山别派老道拿出面镜子,用法力将其激活。镜子漂浮在半空中,显示出我和章扬的身影。 “说实话,想要了解异空间的情况,还是这面铜脚八卦镜好用啊。”云仙山别派的老道低声说到。 而其它几人,没有听云仙山别派的老道讲话,而是专心盯着镜子中所显示的画面。 此刻,我和章扬正处于个神秘的空间之中。他拽着我的衣领,阴森森的说到:“你最好自己说出关于启薇的事情,不然就等着承受痛苦吧。” 我摇了摇头,认真的说到:“我真的只是知道有这么个亡魂而已,其余什么都不知道。” 现在我已经肯定,能够招出小代镜像的章扬,绝对知道有启薇的存在。只是,我不知道的是,他是从什么时候知道启薇的事情。 章扬冷笑了下,阴森的说到:“看来,你是敬酒不吃吃罚酒了。”说着,他把手搭在我额头上。 马上,章扬的眉头就皱了起来。他自言自语地说到:“是谁在他脑海里加了限制,我说他怎么会不了解启薇的事情啊。按道理讲,早该知道了。” 我不明白章扬在说什么,只能等着他的下文。毕竟,在这异空间里,我也找不到逃跑的路线。 片刻之后,章扬疯狂的挠了挠头,痛苦的哀叫了声,大声说到:“不管了,把他破坏掉不就可以了。”说完,他也不管我同意不同意,伸手再次按在我的额头上。 忽然间,大量的能量光束闯入我的脑袋里,我再次尝到到了种头痛欲裂的滋味。 瞬间,我的脑海,陷入了一片空白,整个人痛的晕死了过去。晕死之前,我听到了什么东西破碎的声音。 与此同时,数千里之外的古家镇里,一个正在闭目养神的老头突然睁开了眼。他掏出张白纸,在纸上推演着什么。只是,最终还是长嘆了声:“到底还是没能躲掉宿命的牵绊,可惜啊,可惜啊。”说完,继续闭目养神。 如果我的记忆没有被封印的话,一定会记得,这个闭目养神的老头,叫做叶巫师才对。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悠悠的醒了过来。眼前,还是章扬那张阴笑着的脸。 第207页 只是,我感觉自己的脑海中,忽然清醒了许多。许多以前忘记的事情,都想了起来。比喻说易琦,比喻说古家镇。 “我在你的脑海里,找到了些有趣的事物。现在,我送给你个礼物,她可是你的熟人哦。”章扬阴阴地说到。他拍了拍手掌,有两个女人的身影,从光幕之中走来。 她们其中的一个长着马的身躯,手里拿着弓箭,看起来像是个半人马。这个女人我有印象,是几年前因为杀人而入狱的安贝。 而另一个身影,却让我惊讶的有点不敢相信。 她居然是郁薇!仔仔的母亲,我最爱的人。 第一百一十六章 神猫飞升 此时的郁薇,不仅没有丑陋,反而比从前更漂亮了,甚至找不出半点瑕疵。 如果非要说瑕疵的话,就是打扮的比以前妖艷许多。 “这两个女人,分别是二号与三号试验品。怎么样,看起来不错吧?”章扬得意的向我说到:“要不要试试这两个女人的厉害?” 我向郁薇看过去,但她的眼神里满是冷漠,似乎根本就没有认出来我是谁。听到章扬的话之后,她婀娜的身躯向我走来,手中却拿着柄与她身形极为不相称的骨刃。 那个白森森的骨刃,是从郁薇手掌之中生长出来的。骨刃看起来十分坚固,闪烁着嗜血的光芒。 这时,我的耳边传来“哒哒哒”的马蹄声。侧头看去,是安贝正在原地打着圈子。 “明哥,真是好久不见啊,真叫人家想的慌。”安贝娇声魅气的说到,只是眼中却闪烁着凌厉的寒光。在安贝手中,拿着柄精緻的合金弯弓,弯弓之上还搭载着三支小巧玲珑的箭矢。箭矢的方向,正指向我。 我不清楚这几年里。在安贝身上,到底发生了那些事情。但她的性格却仍旧如从前那般阴险狡诈。美丽的外表之下,暗藏着颗毒蝎似的心。 “二号,麻烦你先停下你的脚步,我要与这位先生说几句话。”安贝的箭矢指向郁薇,骄傲的说到:“不然,我不介意在你的身上打穿几个血洞。” 郁薇没有理会安贝,继续朝我走来,直到章扬喊到:“好了,二号,先停下来吧。”她这才停下脚步。 显然,章扬对我们之间的事情,很感兴趣。 安贝跺了跺脚,向章扬撒娇到:“主人,你就不能让我和二号比试比试吗。”她虽然是半人马的身躯,但好在全身的比例匀称,有种另类的美丽。 章扬只是微笑着,也不答话。看起来,他比较宠溺安贝这个试验品。 只是,不知道章扬对郁薇如何。想到章扬最喜欢的就是人体改造,我就阵阵恶寒。 “明哥,这几年过的可好?”安贝踏着“哒哒”的马蹄声,走到我面前,微笑着问到。此时,我才发现,半人马身躯的她,足足比我高出一头。 骑上这头半人马,不知道是什么感受,我邪恶的想到。但心里马上告诫自己,这只是章扬改造出来的怪物而已。 看到此时的郁薇,我就有点难过,她好像完全不认识我了。 “我过的马马虎虎,有顺心的事情,也有不顺心的事情。”我耸耸肩膀,无所谓的说到。 我和安贝的对话,像是两个多年不见的老朋友在叙旧。但我们彼此都知道,那是不可能的事情。 与此同时,仍然留在永生社基地的几人,正看着铜脚八卦镜之中的画面。 忽然,器法宗的宗主向小代说到:“小代,你的机缘到了。去吧,去了结过往今生的孽缘,从此脱离俗世的痛苦,一心修行。” 说完之后,器法宗宗主祭出样锥子似的法宝,击打于虚空之中。只听”砰“地声,虚空中撕裂了个大洞。 小代拱手,尊敬的说到:“好。”跳跃入大洞之中,消失了身影。 “你还需要法宝,看看那个章扬,不用法宝也能开闢能量门。”云仙山别派的老道,不知道从哪里摸出瓶酒,边喝边说到。 器法宗宗主没有争辩,只是淡淡的说到:“人各有所长,你以为神兽的名头是吹出来的?” 云仙山别派老道口中“哼哼”着,不再说话。 婷婷开口问到:“什么神兽妖兽的?白鬍子师傅,我可以进去吗?”见云仙山别派老道仍在喝酒,便狠狠地拔了根他银白色的鬍子。 云仙山别派老道一口酒水喷了出来,口中急忙说到:“我的小祖宗,别人那要不是自己的私事,就是自己的机缘,你去凑个什么热闹?” 婷婷不听,抬脚就要进入虚空中的大洞。 云仙山别派老道快了一步,只见他伸手随意画了道符文。于是,那个虚空中的大洞又封闭了。 小姑娘气的不行,伸手就要拽云仙山别派老道的鬍子。拽不到之后,只能蹲在旁边生闷气。 云仙山别派老道看见之后,赶忙去哄她开心。 器法宗宗主看到这一幕之后,笑了笑,便继续盯着铜脚八卦镜,看异空间里的情形。 此时,正处于异空间里的我,面临着安贝暴雨般的抱怨。 “可是,你怎么不问问我这几年是怎么过来的?”安贝低沉着声音,阴森森的看着我说到:“花样的年华,差点就毁在了监狱之中。” 第208页 “为了逃出监狱,我甘愿出卖自己的灵魂。”安贝回头看了眼章扬,继续说到:“幸亏我遇到了主人,他给了新生,给了我无尽的力量,与重回世间希望。” “所以,你才不惜变成这副半人半马的怪物模样吗?”看向安贝的身形,我不屑的说到。 现在的安贝,整个人完全是按照半人马来改造的。她的上半身是人的躯干,包括手和头;下半身则是马身,也包括躯干和腿。 安贝的眼里露出凶狠的眼神,她死死盯着我。片刻之后,她长长的吁了口气,踏着“哒哒”的马蹄声,走到我跟前,低下头在我耳边诱惑的说到:“我这个样子又怎么了,难道不美丽吗?” 安贝的胸部就抵在我面前,由于身体被改造之后的缘故,她身为女性的器官,也有了明显的发育。 不知怎地,鼻血就不争气的流了下来。不过,我随即装作不经意的将其擦去。 安贝退后了几步,肆意放纵的大笑了起来。 “妖女,真是不知廉耻!”小代忽然出现在我的身边,盯着安贝骂到。 章扬皱了皱眉,仔细感受了片刻之后,口中说了句:“不好!”说完,他的手抓向半空之中。 只见虚空里,传来镜子破碎的声音。 仍留在永生社基地的三人,看向破碎的铜脚八卦镜,只能默然无语。 “剩下的事情,都交给他们自己了。”器法宗宗主嘆了口气,缓缓说到。 异空间里的我和小代,正处于危机之中。小代已经变身为战斗状态,正向安贝扑去。 只是,半人马形态的安贝,身躯虽然庞大却灵巧无比,几个跳跃便躲开了小代的攻击。之后,她抽出小巧玲珑的箭矢,不断向小代射去。 好在变身后的小代皮糙肉厚,能够支撑自己继续战斗。 不过,当章扬也加入战局之后,战斗就有了明显的变化。小代很快就被打的毫无还手之力,只能凭着强悍的防御力与恢复力硬撑着。 那边的小代不好过,这边的我也不好过。艷丽装扮的郁薇,正步步向我走来。 目前,我只会灵魂出窍这一项异能,根本就没有任何战斗力。这倒是其次,关键问题是,面对郁薇,我该怎么下手。我的心疼,甚至大于肉体上的疼痛。 郁薇的骨刃,正优雅的在我身体上划开裂口。她的每道动作,落到我眼里,都是那么美丽而精緻。 “住手,放开我爸爸。”虚空之中,再次出现了个身影,是紧跟着我的仔仔。他略显消瘦的身躯,就挡在我身前。 正在战斗的章扬皱眉说到:“我不是把这片空间给封印了吗?这个小崽子是怎么找到这里来的?” 郁薇的骨刃,贴着仔仔的脖子,却突然停了下来。她的眼里,忽然闪现出不可置信的神色。 这还是再次遇到郁薇之后,我第一次看见她流露出情感。 “这是怎么回事?他怎么会有我的血脉?我是谁?......”郁薇抱着头,痛苦的说到。她手中长出来的骨刃划破了自己的脸颊,她也浑然不知。 我想上去拥抱郁薇,给她以温暖与信任。可刚刚走到她面前,就被骨刃划出了几道深可见骨的伤口,好在这些伤口都不在要紧的部位。 可以看出,此刻的郁薇,正处于即将崩溃的边缘。令我心疼的是,自己却无能为力。 那边的战局已经进入白热化,以小代的能力,本就只能堪堪与安贝打个平手。章扬加入之后,小代就只能被动防御。 小代的身上,已经没有一块完整的地方。甚至在肚子的位置,从伤口里就可以看见些许白花花的肠子。即使这样,他仍然在战斗着。 直到此时,我才发现自己是多么无用。 章扬看见小代差不多快要死掉了,于是抽离战局,向我走来。他脸上不耐烦的说到:“曹业明,今天我一定要知道,在你身上埋藏着的,关于生死轮回的秘密。” 仔仔挡住章扬的去路,捏着拳头说到:“那你踏过我的尸体再说吧。” 章扬十分不耐烦的扬起手,聚集起无数的能量光束。显然,他要准备全力一击。 可仔仔这傻小子,还挡在原地不动。我跑上前去,准备替他挡住这次攻击,那怕死去也无所谓。 有人比我快了一步,在章扬的攻击到达之前,郁薇挡在了仔仔的身前。 “郁薇!”、“二号!”我和章扬同时大叫了声。 郁薇的身躯,却缓缓倒下。仔仔虽然不认识郁薇,却下意识的将她抱在怀中。 忽然,安贝发出了声惨叫。 我们几个看去,安贝被一团炽热的白光包裹住。她奋力的向前跳跃,却始终没能逃出那团白光。 安贝的身形,被定格在跳跃的瞬间。之后,就被炽热的白光融化掉了。 在白光之中,可以看见只巨大的猫影。 终章 前世今生 我们几个都呆愣在了原地,就连频临死亡的郁薇,眼里也露出回光返照般的光芒。 过了好大会儿,白光才逐渐黯淡了下来。巨大猫影之中,是盘腿而坐的小代。 小代的眼睛是紧闭着的,他全身的伤痕也消失个无影无踪。连那异样的黑毛,也消失殆尽。此时的小代,皮肤光滑而洁白。而在他面前,则漂浮着根巨大的黑毛。 第209页 “茫茫红尘,磨砺己身。 七情六慾,烦扰我心。 九世十身,终成正果。 从今伊始,再无牵绊。” 小代的口中,发出些莫名其妙的音节,但奇怪的是,我却能理会其中的意思。 只见小代的样子不断变化,有小孩,有青年人,还有老婆婆。短短时间里,已经变化有十次。最终,还是变回了小代自己的样子。 章扬皱眉说到:“搞什么鬼?”说完,正准备向小代发动攻击。 虚空之中,忽然出现了个巨大的猫像。那根黑毛落到它的九条不同颜色尾巴上,消失不见。 这是只十分美丽的白猫,也不能说是白。事实上,它的毛发中流转着绚丽的七彩光芒。 白猫缩小为狮子大小,走到我们面前。 白猫率先走到小代身前,伸手划出到白光,注入小代体内。它嘆息了声,口吐人言说到:“你劫既我劫,你替我修行圆满,便赐予你个完整的灵魂吧。” 在这期间,我们几个不敢有任何动作,章扬也不例外。 白猫又走到我和仔仔身前,开口说到:“一个花灵,一个通过转世躲避轮回的人,真是两个有趣的小东西,就送你们点小礼物好了。”说完,我和仔仔的额头中央,出现了两个猫样的符文。 “这是能保命的东西,不过只能用一次。”白猫顿了顿,耐心的解释到。它的声音,充满不可思议的魔力,仿若天籁之音。 我指着郁薇,哀求到:“猫神,你能不能救救她?” 白猫看了郁薇一眼,摇头说:“魂魄早散,执念今亡,已是无药可救。”说完,便不做理会。 最后,白猫走到章扬身前,停下了脚步。章扬的身躯,不自觉的战慄起来,脸上充满了恐惧。 “傲因,事事皆由你而生,就由你开始放下吧。”白猫开口到。它的声音,带有不可置疑的威严。 章扬的身躯不断变化,比刚刚小代的变化还快。他的相貌不断年轻化,最后退化成婴儿。最后“砰”地声,变成了个舌头很长,手是利爪,穿着破烂衣服的类人生物。 此时的章扬,应该叫傲因才对,它的凶性暴涨。它尖利的爪子,突袭着刺入白猫的身体。 “哈哈,只要吸食了你的一滴血,我也能领悟飞升的奥秘。到时候,你以为我会怕你吗?”傲因张狂的笑到。 白猫的身躯,再次向前走了两步。傲因抽搐爪子,却什么也没有。 “不可能,我明明感受到你的气息啊!”傲因不可置信的说到。 白猫仰起头,看向虚空,缓缓的说到:“此刻的我,已经处于飞升之中,你自然什么也得不到。”说完,它轻轻地吐出口白气,笼罩住傲因。 傲因的身躯不断挣扎着,它口中求饶到:“求你放开我,我保证再也不沾染关于你的是非了。” 白猫人性化的笑了笑,不置可否的漂浮起来。 傲因大声叫到:“该死的野猫,竟敢如此对我。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不就是害怕我飞升之后......”它的声音越来越小,最终完全被白气笼罩住。 白猫越飞越高,它的身上散发出圣洁的光芒。虚空之中,开闢了扇金光灿烂的门,白猫飞进了门中。之后,门就关闭了。 所有的事物都恢复到正常,那团包裹住傲因的光芒,也在白猫成为猫神的那刻,消失个无影无踪。 我们身边的景物逐渐真实化,我已经隐隐约约可以看到婷婷他们几个。 事情终于结束了,所有人都这么认为。可我们谁都注意到的是,有团小小的黑雾,正沾在了我身上。 我忽然觉得脑袋一疼,就晕死了过去。 在我的脑海中,翻滚着滔天巨浪。而我的躯体,在滔滔巨浪中上下沉浮。 半空之中,漂浮着个熟悉的身影,是启薇! 只是,启薇漂亮的容颜已经被毁去大半,她的半张脸,是焦黑焦黑的。 在天空中,有无数黑云正翻滚着,与海面交辉相映。不过,在黑云之中,我看到了个熟悉的身影。他穿的破破烂烂,手生利爪,舌头暴长。 居然是被猫神消灭掉的傲因,他浑身上下散发着浓浓的死气。 “我也算是亡魂了,你现在可以告诉我关于转世的秘密了吧?”傲因化作乌云,咆哮着说到。 启薇抬起头,肆意的嘲笑到:“就凭你个畜生,还妄想转世之道。就算我告诉你,你能学得会吗?” 在我耳边,却响起另一种声音。凭着感觉我可以判断出,这也是启薇的声音。她焦急的对我说:“傲因作为神兽,法力不可估量。快幻化出烧烫的大石头,这样才有希望杀死他。” “这不是你的地盘吗?干嘛还要来问我。”想起很多事之后,我也了记起来,启薇原来一直存在于我的脑海深处。只要我存在,她就存在着。 “你就是我,我就是你,但我现在被这个猫样符文挡住了。”郁薇急迫的说到。 我想了想,此时不是计较的时候。于是,便构思出被烧汤的大石头模样。 在脑海中,只要我想像出什么,就有什么。即使现在的脑海不完全受我自己控制。 只见我的身躯逐渐变化,最后幻化成了个圆滚滚的大石头。这还不够,石头上出现了无数跃动的火苗。 第210页 天空中,傲因还在和启薇争论着什么。忽然,化身成石头的我,出现在了它的身后。 傲因惨叫了声,载到在地,化为了黑烟。黑烟瀰漫了我的脑海之中,令我分不清任何事物。 被黑烟包裹住的任何事物,都变成了石头。启薇飞到我身边,刚准备说什么,也变成了石头。 整个脑海中的世界,灰濛濛的,不见其它颜色。我的思维,仿佛也停止了活动。 不知道过了多久,额头上的猫样符文漂浮在半空中,在我和启薇之间架起了桥樑。 我和启薇,逐渐融为一体。 三年后,正在给我活动身体的女人忽然激动的喊到:“爸,妈!你们快来看,明的黑猫符文消失了。” 片刻之后,我听到了匆匆的脚步声。 缓缓睁开眼看,是对头发银白的中老年夫妻,他们是谁? 我是谁? 我是公主郁薇,只为了超脱命运的羁绊,选择了转世重生这条路。我还是曹业明,活得浑浑噩噩的曹业明。 而眼前这对满脸沧桑的中老年夫妻,就是我的父母啊。还有身边的这个女人,不正是我的妻子—秀丽吗? 还有很多人,等我回忆的时候,脑袋又开始疼痛起来。 “明,你赶紧休息休息,不要多想。”秀丽焦急的说到。 我闭上眼睛,安心的睡了过去。 经过些许时日的调养,我的身体逐渐恢复起来,也记起了从前的一些人事。我记起来郁薇、小代、仔仔、婷婷、媛媛,还有陈组长、老邢等人。 仔仔留给我一封信,说他以后会全心修行,不再过问俗世。至于郁薇的骨灰,他已经带回了师门。他还说,已经通过小代了解到了自己的身世。 郁薇到底还是死掉了,我有种说不出的难受,似乎心中有根树立已久的柱子崩断了。 小代也去了器法宗,跟随宗主去寻找那无上的飞升之道。其实我应该恭喜他的,因为他自己终于有了完整的灵魂。 陈组长由于围剿永生社有功,官升三级,被调到了省里工作。 永生社彻底消失了,九泉之下的老邢知道了,应该能够安息了吧。 酒吧被我转手给了大凯和芳芳两人,其实即使我不开口,实质上的紫调酒吧,早就被夫妻二人接手多时。不过,我最后还是把所有的经营权全部放手。 这三年苦了秀丽,她因为我的缘故,遭到了许多风言风语。甚至是她的父母,也逼她改嫁。总之,秀丽的精神状态,不是十分稳定。 在我醒来之后,时常会见到秀丽的自残行为。她说,只有感受到身体上的疼痛,她才敢相信我没事了。 每当这时,我只能搂着秀丽,轻声的安慰。 为了减少秀丽的不安全感,我带着秀丽,定居在在另一座小城市里。我的工作,由酒吧老闆变成了个三流的写手。 即使这样,秀丽还是会时常身体发抖,不能自已。 我自己的安全感何尝不是少之又少,我总会活在恐惧之中。我时常会记起起启薇经历过的那些事情。生离死别的痛苦,令我常常身体发凉。 若是能够长生,那就好了,偶尔我也会这么想到。 那么,我与章扬,那个傲因所化作的怪物,又有什么不同呢? 没有人告诉我答案。 “身边的人越来越少,最终只剩下我,孤独地停留在这冰冷的世界。” ——2014年某月 看着身边熟睡的秀丽,我安静写下这些文字。想了想,又在这句话后面加了句。 “还好有你,一直在我身边。”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