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该死!这要命的天气!还有这见鬼的老天爷,难道他不知道我还没有存够买一件大衣的钱吗?!”
一个胡子拉撒的男人双手抱着胸瑟瑟发抖,他仅仅穿着一件单薄的衬衫,不知道该夸他的身体健壮能够抵御住寒风的侵袭,还是要骂他简直是一个白痴,竟然不会给自己添一件厚厚的大衣。
哦,对了,他刚才说了,他还没有存够买一件大衣的钱呢!
这个男人一脚踢开了酒馆的大门,寒风便顺着大门猛地往酒馆里面钻去。在大门旁边的酒鬼与服务小姐们忍不住一声惊呼,然后所有人都开始骂这个男人,无非是白痴、婊子、狗娘养的这样的话。
男人并不在意,他很快就关上了门,为酒馆里的热气一熏,他便舒服地呼了一口粗气。
他大摇大摆地走到了吧台面前,很用力地敲着桌面,大声喊道:“嘿嘿嘿!给我来一杯猩红之吻!要是你们敢有半点兑水的话,我不会饶了你们的!”
猩红之吻是血族弄出来的一种酒,酒色呈鲜艳的红色,但是其烈性可不比高度的白酒要低。往往很多男人就是靠这种看起来极为漂亮的酒来蒙骗不懂事儿的姑娘们,姑娘们不知所以将这一杯猩红之吻喝下去之后,若不是天赋异禀,她们很快就要醉倒在地。
而此时,男人们就可以将这个醉酒的姑娘带出酒馆,走进一家破落的旅店,爽快一整晚。
但是很多时候男人并不愿意花这种没有必要的房钱,他们总是找一个偏僻的小巷子就地解决了,而后姑娘丢在原地,继续回酒馆酩酊大醉。
而姑娘们则一晚上躺在这个偏僻的小巷子里,等第二天一清早醒来,才会发现自己浑身酸软异常。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身边还会躺着一个衣衫褴褛的乞丐,亦或是春心刚刚懵动的流浪儿。
而与这杯猩红之吻的欢迎程度成正比的是,它的价格也不低,虽然不说是高档,但总不便宜。
至少比一杯麦酒要便宜。
“先出钱。”酒保只瞥了一眼就只有这个男人很有可能是一个不想付钱的主儿,于是他冷冰冰地道。
“你这是什么意思?你这是什么意思?!难道你以为我是一个想吃霸王餐的混账吗!白痴!”
男人勃然大怒,他觉得酒保这样的话是对自己的一种侮辱。
但事实上,他心里确实是这样想的。
没办法,他只好从身上仅有的几个兜里摸摸索索,掏出了几张面值极小的纸币,又掏出了两三枚磨得发白的铜币,一股脑地堆在了吧台上。
没想到正好够一杯猩红之吻的钱。
酒保极为蔑视地将这些钱扫进了钱箱里,然后给这个男人端上了一杯猩红之吻。
男人眼睛放着光,他连忙将酒杯端起来,一饮而尽,然后长长地吁了一口气,神色极为满足。
将杯中最后一滴酒舔进了喉咙里之后,男人将酒杯重重地敲在了桌子上,“再来一杯!”
“付钱。”
酒保还是这样一句话。
“嘿!小子,你知不知道我是谁?!赶紧给我端上来!”
男人身上已经没钱了,于是他开始喝骂。但是酒保根本就不理会他,他觉得有些挫败。
“通融一下,先给我上一杯,我等会就还给你!”
“赊账!赊账都不行吗?!你会不会做生意?!”
“该死!你简直是一个油盐不进的白痴!这样,我将我的衣服抵押在你这里行不行?好歹说句话行吗?”
……
男人用他的言语证明了他为什么还没有凑够一件厚大衣的钱的原因,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他一辈子也凑不够。
他已经穷尽办法以及自己的言辞了,但是还是没有打动酒保的心。他开始抓耳挠腮,急不可耐。
忽然,他在酒馆之中瞥见了一个熟悉的人影,脸色一喜,连忙喊道:“鲍比!这儿!”
听见有人呼喊自己的名字,鲍比转过头来。他看见这个男人之后先是愣了愣,随后一喜,紧接着就是惊讶。
鲍比一路小跑过来,他坐在这个男人的身边,低声问道:“嘿,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你不知道尼克的人正在到处找你吗?你竟然还敢来?我的天,你的胆子可真够大的!快走吧,趁着这里没有人注意到你,赶紧走。如果被尼克的人看见了的话,你会死在这里的!”
男人并不在意,他道:“别这样,鲍比,我们已经多久没见了?”
“自从你惹到了尼克家族的人之后,我们已经整整三个月没有见面了。我甚至以为你已经离开了弗洛尔德斯。”
“别开玩笑了,这里可是弗洛尔德斯,是一个好地方,我怎么会离开呢?来,为了我们的友谊,你至少要给我上一杯猩红之吻,不,三杯!我已经太久没有尝过它的味道了,我是如此急不可耐,并且永远不会满足。”
鲍比皱着眉头,“你以为我在跟你开玩笑吗?是一杯酒重要还是你的命重要?赶紧离开吧,我权当你被酒精冲昏了脑子,竟然不会算这么简单的比较题目。”
男人哂笑道:“你以为我不知道吗?呵,我当然不会在尼克的地盘上出现。这里可不再是尼克的地盘了。”
“什么?”鲍比没有反应过来。
“这么跟你说吧,”男人高声道:“尼克家族已经完了,现在这个酒馆,乃至这个酒馆往北的所有酒馆都已经是杰奎琳的产业了。尼克?他算什么?他已经是一条丧家之犬了,他连自己的地盘都守不住,难道还有喘息的机会吗?记住一点,鲍比,现在我是在杰奎琳的酒馆里。你真的以为尼克家族敢在这里杀我吗?西街已经不再是他的天下了。”
话音刚落,就只听见一声枪响,男人的额头上出现了一个血洞。
男人艰难地翻着眼睛往上看了一眼,一脸的不可置信,随后脸上布满了懊悔之意,最后脸色渐渐发白,整个人栽倒在了地上,再也没有半点声息。
寂静片刻之后,酒馆里响起了极为刺耳的尖叫声。
一个穿着黑色大衣的男人逆着人群走到了吧台面前,他将先前那个男人的尸体顺手踢开了一点,然后将三枚银币放在了吧台上,“五倍猩红之吻。”
酒保的脸已经白了,他看见这个男人腰间还在冒着白烟的火枪。
男人转头看了一眼鲍比,想了想,“你要不要来一杯?我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