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口有两个行动队员,负责监视他的。
其中一个年岁不大,20左右岁的样子,唇上的茸毛很重,东方人的相貌、西方人的肤色。
从白胡子基地,看见年青人第一眼,邦特就觉得怪怪的。
一路上,年青人时常在队伍中间偷偷观察他,他有所察觉。
今晚,门开着,邦特看见他决定聊上几句。
“你过来吧,朋友!”
邦特笑道,招手让年青人进来,让他坐下。
年青人有点忐忑不安。
“你叫什么?你哪里人啊?”
邦特递给他雪茄烟,他不敢接,邦特又收回来。
“上世界的人,我叫卡耐…”
他低头回答,继尔又偷瞄一眼,“我见过您,邦特先生!”
“在白胡子基地?!或是在去维加市的路上,这很正常。”
邦特轻描淡写的说。
他的相貌和衣装品味,和独特的气质,无论在什么地方,总要吸引人眼球。这一点自信还是有的。
“不是!是在上世界,在金珊瑚号船上…”
“金珊瑚号?!”
邦特一听来了兴趣,身体前倾,同时努力的回想,印象中似乎有这么一艘船。
卡耐又提醒说,“莱昂先生是那艘船的船主人…”
“噢!”听到旧人的名字,邦特激动万分,马上想起“金珊瑚号”是一艘商改战列舰。
“这么说来,你是那艘船上的水手喽?”他兴致勃勃的问。
“是的!邦特先生!”卡耐认真的点点头。
说实话,邦特不记得有这么个人,但仍然感慨。
继续聊下去。
你猜年青人是谁?正是被莱昂、查基招募的神枪手父子中的儿子。
这世间就这么巧,一个世界的两个人,能在另一个世界相遇,叫缘份。
卡耐讲到,当年莱昂的船与“金钢鹦鹉号”分别后,顺海岸线,绕好望角,继续沿非洲东海岸航行。
三个月后,他们的船在索马里一带遭遇了海盗。
你猜遇到的海盗船是谁?正是冉阿让海盗团麾下的几艘海盗船。
凭借“金珊瑚号”新任船长佐罗的出色指挥,他们打退了海盗船。
这时的船只受损严重,莱昂决定找一个港口停靠,修补船只。
船只历尽艰险,横穿印度洋到了阿拉伯海。最终,在印度大陆最南端一个叫柯钦的港口停泊。
柯钦当时属于荷兰人的殖民地,而“金珊瑚号”最终的目的地是孟买。
船只已没有了续航的能力,只能就地修缮,否则沿印度西海岸航行到孟买,大概再需要3天的时间。
谁料,海盗们没死心,一路追踪,也到了柯钦港。他们劫持了莱昂的夫人贝塔。
在出赎金交换人质过程中,莱昂等人乘坐几艘小艇,在近海,与海盗小艇发生激战。
意外发生了,卡耐的这艘小艇被打沉,再后来,卡耐醒来时到了异世界。
屈指算来,卡耐到异世界的时间,要比邦特早上两年。
“邦特先生!您能带我回上世界吗?我很想念父亲…”
卡耐以乞求的口吻说。
“可以!”
邦特站起来,拍拍他的肩膀,同时望向窗外无尽的夜色,“回上世界,正是我们将来的目标,我想约瑟夫上校也这么想…”
邦特承诺,等回头找个恰当的时机,和霍金斯说一声,把卡耐要过来。
卡耐说了万分感谢的话,又回到了自己的岗位上。
二天后,送给司令部的果汁和蔬菜汁,得到了预期效果。
司令部派来一个女副官,交给邦特一张特别通行证。
女副官看见堆在过道里成箱成堆的压缩饼干,她希望邦特能再为军方出一把力。
“我正有此意!美丽的女士,请到我的房间,聊聊细节吧!”
“我很愿意!”
女副官媚笑着,伸出纤纤玉手,搭在邦特手掌上…
邦特的眼神温柔而又迷离,施展他花心男人的所有本事,俘获了女副官的芳心。
二十分钟后,两个人从房间里出来,女副官意犹未尽,邦特显得很疲惫。
霍金斯在附近看见两人衣衫不整的样子,猜测邦特成功了,不得不佩服邦特的能力。
没白忙活,女副官给他出具了一份她亲笔签字的大宗物资通行证。
特别通行证和大宗物资通行证,在非常时期各有用途。
按战时的管理规定,上路的货物不得超过一定的品种、尺寸和数量。有了大宗物资通行证,可以免除上述麻烦。
最重要的是,能直接避免军方哨卡的盘查。
而特别通行证,是限制人数的,不能超过10人。
所以,按照霍金斯和邦特的计划,他们雇佣小型巨蠕专列,把所有的物资、人和枪,一起上公路。
计划分为二步走,一是派人联系乱石要塞,出兵接应物资。
二是在规定的时间内,巨蠕专列出现在交叉路口。
三是由霍金斯的手下在路口制造骚乱,最好能打掉路口的二座碉堡和炮台。
“真有你的!”
等女副官走后,霍金斯对邦特坚起了大拇指。
“唉!现在就差派一个不怕死的弟兄,去乱石要塞送信!这才是最难的…”
邦特叹气道。
“邦特先生,我倒认为,这是一个证明你身份的好机会…”
霍金斯露出诡异的笑容。
邦特一看就明白了,寻思霍金斯让他去送死,早有图谋,心底凉凉的。
转念一想也对,霍金斯让一个外人送死,总比自己人要好,踢掉了一个累赘,又办成了事,一举两得。
邦特更没敢往深里去想,想多了全是噩梦。
他提出一个条件,带一个叫卡耐的行动队员去,霍金斯爽快的同意了。
按和女副官的约定,五天后捐献物资交付中津市。
恰巧,黑木镇的羊车队也在第三天向中津市运送物资。双方联系好一起出发。
留给邦特只有一天的时间,很紧迫。
所以,他们先要排练一场戏。
邦特先邀请了一个花街女子,坐一辆机械马车出行。
霍金斯、卡耐等五个人乘另两辆机械马车尾随。
距至乱石要塞交叉路口不到一公里地方,霍金斯等人追上邦特,并大打出手。
附近岗哨及巡逻队马上过来,各自看起了热闹,一个劲儿的起哄。
该花街女子一脸懵逼的状态。
不多时,一个少尉军官骑马过来,想把闹事的人抓捕,先问明了情况。
某士兵回答说,一个人抢走了别人的老婆,老婆的男人领了人追到这里,很狗血的剧情。
少尉军官也看起了热闹。
邦特寡不敌众,衣服撕裂了,滚了一身土,半边脸也肿了。
从公路打到壕沟下,邦特爬起向石砾区跑去。
正常来讲,壕沟外是警戒线,一旦越过,士兵会喝止开枪的。
霍金斯等人一个劲的叫嚣,“打死他!”
玩命的朝邦特扔石头,卡耐拿起一块石头,勇敢的追了过去,剩下的人仍旧扔石头,不敢跨越。
等两个人消失在石砾区里,围观的士兵和军官才觉得哪里不对,一时又说不上来。
“臭娘们!等回去看我怎么收拾你…”
霍金斯上去给花街女子一耳光,女子想分辩,哪里出得了口。对方专打她嘴。直接把人塞里车里,一帮人扬长而去。
等回到黑木镇,副队长问霍金斯,“队长!何时装车?”
“现在!”
两个队员问花街女子怎么处理,霍金斯想也没想,做了个以刀抺脖的手势。
可怜花街女子,还没明白怎么回事,就做了刀下鬼。
一个时辰后,霍金斯勒令全体出发。
副队长不解的问,“霍金斯队长,不是明天吗?去乱石要塞…”
“哈哈哈哈…”
霍金斯狞笑道,“我说过明天吗?我们要回家,而不是去乱石要塞…”
听者皆愕然。
在回去的路上,巨蠕专列的一节车厢里,霍金斯面对两个沉闷的副队长,觉得有必要解释一下。
有些秘密需要全体队员保守。
“其实,我是站在白将军的立场去思考问题的…”
他把自己的想法,经过一番加工说了出来,隐藏了自私的一面。
白胡子有意通过邦特,拉拢乱石要塞的部队,好壮大叛逆者的实力。
想法不错。可问题是,被拉拢的李宝财军队,有没有突围的实力。
历史上有许多叛逆者突起,均昙花一现,最终都逃不过失败的命运。
这些天,霍金斯几次往返公路,探查共和国卫队布防情况。
马克军团的实力非常强大,机械化装备非常先进,就连炮台都是可移动式的,重武器的数量较多。
并且,马克军团不马上进攻,是釆取一种消耗的战略,目的是把乱石要塞的生存物资消耗干净,再不战自败。
说明马克将军并非平庸之辈,他的军队经过不断整顿,素质上有一定的提高。
可惜李宝财一出道,就遇到了最强硬的对手。若把马克军团放在共和国中部地区,白胡子军队的好日子,估计也到头了。
话又说回来,乱石要塞没选择突围,在近期内,说明还没找到马克军团的防御弱点。
所以,霍金斯下了一个结论:
乱石要塞必败。
这样的军队就没垃拢的必要了吧。
回去后,霍金斯早想好了说辞,说他是秘密警察的奸细,一切请将军们定夺。
而运回去的物资,让他们一路上吃喝不愁。另外,官升一级都板上定钉的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