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怜看着手里的匕首一阵阵地后悔, 匕首是用来对付敌人的, 怎么能把它对向王延龄呢?
她无精打采地穿好衣裳, 心想反正不论她怎么做都会伤到他的心的, 走了也好,最好再也不要来烦她。她晃晃脑袋, 不再去想他, 准备去厨房弄些吃的,刚一开门, 就见王延龄背对着她,坐在房门前的台阶上。
正午的太阳那么热,树上的知了叫得那么欢, 他低着头, 那背影却显得那么孤单、落寞和伤感。
艾怜顿时觉得一阵愧疚,走过去, 蹲下来,从后面抱住了他。
他的身体被太阳晒得滚烫,黑衣的背后已被汗水浸透。
她有些心疼, 拿出帕子给他擦了擦额上的汗水, 嘴里懦懦地说:“对不起,我……”
实在是说不下去了,便把脸贴在他热热的肩背上, 同他一起在太阳下暴晒。
王延龄淡淡地说:“青天白日的无法跳屋檐翻墙头, 现在巷子里人来人往, 出入院门又怕对你的名声不好, 等入夜后我再离开。我饿了,你快些去弄吃的来吧。”
艾怜在他后颈上亲了一下,哄他说:“别在太阳底下晒着了,好吗?你这样,我心里难受得很。”
见他还是无动于衷的样子,便娇滴滴地请求道:“你去帮我生火好不好?我昨日做饭时热油溅到了手上,现在还有些疼。”
王延龄忙抓起她的手看了看,拇指背上有个稍微发红的点子,虽然这对久经沙场看惯了伤兵死人的他来说根本就不算什么,但这手是她的啊。她的手型虽然白皙纤长、『摸』上去也是柔软细嫩的,但跟家里的曹氏和梅氏没法比,甚至都比不过他身边伺候的丫头。这一双劳作的手让他又是心疼又是生气。
他的眉头深深皱起,讥讽道:“我府里二等丫头的手都比你保养得好,宁可每日里劈柴烧火做针线,也不愿意跟着我过养尊处优的金贵日子,你可真是天生的劳碌命!”
这人的嘴巴真讨厌,艾怜气得把手缩回来,随手又给了他一拳:“你还是继续晒着吧!”
她气呼呼地走向厨房。
王延龄随后跟了过去:“别做了,我吩咐侍卫出去买现成的来。”
“用不着,我天生的劳碌命,自己做着吃惯了,不喜欢吃外面的饭菜。”
她从隔壁的柴房抱了一小捆柴,刚出来,就被王延龄接过去了。她瞪了他一眼问:“你想吃什么?告诉你,我只会做家常饭菜。”
王延龄想了想说:“肉饼,就是在西夏的盐州城里,你给陈世美做的那种闻上去香香的小肉饼。”
艾怜有些想笑。
在盐州城的驿馆里,由于西夏人的饮食简单粗糙,考虑到陈世美腿受了伤,为了得到他的好感,她便每日里给他开小灶,换着花样做各种精致的吃食。有时陈世美手下那三个官员、西夏的钦木查和利渥加,甚至丁奎一和七弦,也会在她做饭时厚着脸皮去厨房讨要些吃的。唯独王延龄,清高的很,一直对她及她做的吃食一副很不屑的样子,每次见到她只会用鼻孔哼她,现在竟然还惦记着她做的肉饼,可见当初他是有多么的想吃又不肯说出来,多么的死要面子活受罪。
艾怜现在喜欢他,愿意给他做吃的。即使她现在一个人住在这院里,她也买了很多食材不亏待自己的肚子。看了一遍厨房里现成的东西,脑子里便决定好做些什么了。
虽然王延龄在外面是宰相大人,但在她这个院子里,就是可以任她随意差遣的男人,她给他腰上扎了个围裙,然后命令他摘菜、洗菜、淘米、烧火等等。
宰相大人笨手笨脚的,什么活儿都需要现教才会做,但好在他很有耐心,也肯学。
现在他正在她的指导下用擀面杖擀肉饼,由于用力不匀把肉馅擀得冒了出来,他傻了眼,快速看了她一眼,同时手指无意识地蹭了下鼻子,鼻尖沾上了一点面粉。他那一副做错了事怕挨她骂的样子,让艾怜觉得好可爱。
肯干家务的男人真的是很『性』感。既然他晚上才走,艾怜决定饭后再压他一次。
稀稀的粟米粥、喷香的小肉饼,酥烂的红烧肉,脆脆的拌黄瓜等,这些最简单又最下饭的饭菜,吃得王延龄心满意足。
饭后他回到艾怜的卧室,躺在床上等她,无聊之际,伸手『摸』了把枕下,果不其然,那只鎏金莲花簪子还在,他『摸』出了簪子,起身来到桌边坐下,把簪子冲着阳光,仔细地翻看着。
簪子不是纯金的,花样也不很精致细腻,但鎏金的技艺却是非常高超,上面并没有打上制作它的金银铺的名号,这说明这只簪子是私下里找高明的金匠做的,花费这么多功夫只做了只簪子,可见做这只簪子的人不是心疼钱,而是用心在做这件首饰。
他第一次见到街头痛哭的艾怜时,她头上就戴着这只簪子,在宰相府,曹氏送了她一些首饰,可她日常戴着仍旧只是这只簪子。姜怡天说遇见他们母子三人时他们穷的连饭都吃不上,那当时她肯定没这只簪子,所以这绝对不会是陈世美进京赶考前送她的。陈世美做了驸马后,这种簪子肯定看不上眼,他就是给金给银也不会给她这样的首饰。大半年不见她,她千里迢迢来到延州,每次见她时她头上戴的都是这只簪子,陈世美去了延州后,给她买了不少新衣裳和首饰,她在晚宴那日打扮的清雅美丽,可是从西夏回来后,一路上,她的那些值钱的首饰都不见了,她从荷包里掏金叶子给老丈时,他眼尖看见了她荷包里的这只簪子。
也就是说,其它的首饰皆可舍弃,唯独这只簪子永远都贴身带着,而这只簪子又不是陈世美送的。
联想到探子调查回来的情况,还有她胸口上的那个情疤,这让他心里一阵阵的不舒服。
他把簪子随手扔进了桌上的针线笸箩里,见旁边有艾怜描花样子的底布和炭笔,便惆怅地拿笔在白布上画了一枝桃花,又在桃树枝下画了一只兔子,想了想,又在上面提了一句:“本欲描花意,落笔皆成卿。”
艾怜收拾好厨房,沏了一壶六安瓜片端进卧室。
看了看他画的花样,寥寥几笔,就把桃花的妩媚和兔子的可爱表现得淋漓尽致、栩栩如生。他的字体狂放洒脱、富有傲骨之气,不像陈世美那样工整严谨,端庄稳重。
不愧是探花郎,书画双绝。
艾怜在旁边看了,不解地问他:“这诗句是写给我的吗?为什么是兔子?”
王延龄解释道:“你属兔,兔子这种动物看上去温顺可爱、柔弱无害,实则最是狡猾好动,否则怎会有狡兔三窟、动若脱兔的典故?”
艾怜满脸黑线,王延龄这是喜欢她夸她呢,还是在变相损她呢?
她给他倒了盏茶,递到他手里。
他端着茶盏抿了一口,问她:“你记得吗,以前你在宰相府住的时候,正值清明,你我在街头相遇,然后我请你去茶楼喝茶,当时你毫无眼『色』硬是不肯给我斟茶,反倒让我屈尊降贵地伺候你。现在才知,你根本就是在装傻充愣,你个狡猾的兔子。”
现在回想起来,确实是很好笑,艾怜坐到了他的腿上,捧着他的俊脸问:“谁让你那时不待见我了!活该。你回京城几天了?”
“三天,第一天陪母亲、孩子们,还有她们两个,第二天白天时处理了一些家务和族里的大事,晚上就来你这里了,一直待到现在。”
艾怜的心里甜甜蜜蜜的,把他的头贴到了自己的颈间。
王延龄搂着她的腰,脸贴着她香软的胸口,心里想着那个只和他隔了层衣裳的情疤,心里一阵阵发堵。
虽然舍不得怀里这软玉温香,但是陈世美很快就要回来了,他们俩的事情必须要有个安排和计划。
他和她又耳鬓厮磨了一会儿,见她心情很好,便又试着旧事重提:“就这样和我一辈子在一起好不好?什么都不用你『操』心,我会把你护在我的羽翼下,为你遮挡住所有的风风雨雨,你现在就跟我走好吗,报仇的事我一定会为你做成。”
艾怜的身体僵了,她拿下环住自己腰上的大手,从他腿上下来,坐到了桌子另一头的椅子上。“你不要再劝了,别的都可以答应你,就这事不可以。我一定要亲自去告他,一定要亲自把他的罪证挖出来。一定要让他尝到痛失所爱的痛苦,我要狠狠地虐他的心。”
“你为何一定要这么对他?他抛弃你但罪不至死,他到底做了什么事让你刻骨铭心地一直记恨他?”
艾怜像是没听见一样,拿起他画的那张桃花兔子图看了又看,然后甜甜地笑着问他:“我把它绣成帕子送给你,好不好?”
王延龄不为所动,继续问她:“是因为那个叫秦永的吗?”
艾怜的脸『色』顿时就不好看了,她沉着脸默不作声地看着他。
王延龄从针线笸箩里拿出那只鎏金莲花簪子,问她:“这是秦永给你的?”
艾怜突然就怒了,伸手就去抢簪子:“还给我!”她没他的臂长,够不到,便气汹汹地问:“你凭什么『乱』动我的东西?还给我!”
如此恶劣的态度,让王延龄觉得心底很是受伤,他冷笑了一声,把簪子扔还给了她。他总算是弄明白了她非要置陈世美于死地的原因,也弄明白了她不肯嫁他的原因,
他整了整弄皱的衣襟,坐回桌前,喝了口茶水,冷冷地问:“这么说我的情敌不是陈世美,而是那个死人?”